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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知识点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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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

第一节关税概述

一、特点:①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贸易)和物品(个人);②单一环节的价外税;

③较强的涉外性。

二、关税的分类

一、纳税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征税对象——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

注意: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按“货物”征税。

第三节税率的适用

一、进口关税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形式,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二、出口关税税率:一栏比例税率。

三、税率的运用

1.进出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

(二)已申报进境并且放行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者已申报进出境并且放行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1.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

2.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

3.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4.可以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或者进境的;

5.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

第四节关税完税价格★★

一、关税完税价格: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一)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由海关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二)五种其他方法

1.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2.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5.合理估价方法(补救方法),不允许使用的估价方法是(1)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2)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3)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4)以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中所含价值或费用之外的价值或者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5)出口到第三国或者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6)最低限价或者武断、虚构的价格。

二、价格调整

(一)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由买方负担的下列费用★

(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购货佣金: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

经纪费: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计入完税价格(如卖方佣金)。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2.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货物或者服务的价值。(如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究等)

3.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4.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销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5.与进口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二)不需要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1.厂房、机械或者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援助费

2.进口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3.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

4.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5.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三、进口货物相关费用的核定

1.进口货物的运费

(1)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

(2)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的实际运输成本或者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

2.进口货物的保险费

(1)按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

(2)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货价+运费)×3‰

3.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者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境外边境口岸价格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四、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1.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Eg.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确定完税价格。

2.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提示:包括报关前发生的运费、保费)

3.暂时进境货物(6个月),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4.租赁方式进口货物

(1)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2)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3)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5.对于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6.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计算公式: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提示】实际已使用时间的确定,以15天为限四舍五入。

五、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总结】出口关税不在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里,进口关税也不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里。

第五节关税减免

①法定减免、②特定减免、③临时减免(国务院决定)

一、法定减免税

(一)下列进出口货物,免征关税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4.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二)下列进出口货物,可以暂不缴纳关税(6个月内),共9种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 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

1.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2.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二、特定减免税: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etc

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价税应纳税额】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例题·计算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某外贸公司,10月经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1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同业务的运输费用占货价的比例为2%。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提示:小轿车关税税率60%、消费税税率9%。)

要求:计算小轿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正确答案』

①进口小轿车的货价=15×30=450(万元)

②进口小轿车的运输费=450×2%=9(万元)

③进口小轿车的保险费=(450+9)×3‰=1.38(万元)

④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关税:

关税的完税价格=450+9+1.38=460.38(万元)

应缴纳关税=460.38×60%=276.23(万元)

⑤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460.38+276.23)÷ (1-9%)=809.46(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809.46×9%=72.85(万元)

⑥进口环节小轿车应缴纳增值税=809.46×17%=137.61(万元)

初中物理第十二章知识点总结

第十二章:简单机械知识点: 一、杠杆: (一)、定义:在力的作用下绕着固定点转动的硬棒叫杠杆。 说明:①杠杆可直可曲,形状任意。 (二)、五要素──组成杠杆示意图。 ①支点:杠杆绕着转动的点。用字母O表示。 ②动力:使杠杆转动的力。用字母F 1 表示。 ③阻力:阻碍杠杆转动的力。用字母F 2 表示。 ④动力臂:从支点到动力作用线的距离。用字母L 1 表示。⑤阻力臂:从支点到阻力作用线的距 离。用字母L 2 表示。 (三)、画力臂方法:一找支点、二画线、三连距离、四标签。 ⑴找支点O;⑵画力的作用线(虚线);⑶画力臂(过支点垂直力的作用线作垂线);⑷标力臂(四)、研究杠杆的平衡条件: (1)、杠杆平衡是指:杠杆静止。 (2)、实验前:应调节杠杆两端的螺母,使杠杆在水平位置平衡。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以方便的从杠杆上量出力臂。 结论:杠杆的平衡条件是:动力×动力臂=阻力×阻力臂。写成公式F 1L 1 =F 2 L 2 也可写成:F 1 /F 2 =L 2 /L 1 。 注意:解决杠杆平衡时动力最小问题:此类问题中阻力×阻力臂为一定值,要使动力最小,必须使动力臂最大, 五、应用: 名称结构特征特点应用举例 省力杠杆动力臂大于阻力省力、费距离 撬棒、铡刀、动滑轮、轮轴、羊角锤、 钢丝钳、手推车、花枝剪刀 费力杠杆动力臂小于阻力费力、省距离 缝纫机踏板、起重臂、人的前臂、理发剪刀、 钓鱼杆 等臂 杠杆 动力臂等于阻力不省力不费力天平,定滑轮 说明:应根据实际来选择杠杆,当需要较大的力才能解决问题时,应选择省力杠杆,当为了使

用方便,省距离时,应选费力杠杆。 六、滑轮:1.定滑轮: ①定义:中间的轴固定不动的滑轮。 ②实质:定滑轮的实质是:等臂杠杆。 ③特点:使用定滑轮不能省力但是能改变动力的方向。 ④对理想的定滑轮(不计轮轴间摩擦)F=G 。 绳子自由端移动距离S F (或速度v F )=重物移动的距离S G (或速度v G ) 2.动滑轮: ①定义:和重物一起移动的滑轮。(可上下移动,也可左右移动) ②实质:动滑轮的实质是:动力臂为阻力臂2倍的省力杠杆。 ③特点:使用动滑轮能省一半的力,但不能改变动力的方向。 ④理想的动滑轮(不计轴间摩擦和动滑轮重力)则:F=21G 只忽略轮轴间的摩擦则,拉力F=2 1 (G 物 +G 动)绳子自由端移动距离S F (或v F )=2倍的重物移动的距离S G (或v G ) 3.滑轮组 ①定义:定滑轮、动滑轮组合成滑轮组。 ②特点:使用滑轮组既能省力又能改变动力的方向。 ③理想的滑轮组(不计轮轴间的摩擦和动滑轮的重力)拉力F= n 1 G 。只忽略轮轴间的摩擦,则拉力F=n 1 (G 物+G 动)。绳子自由端移动距离S F (或v F )=n 倍的重物移动的距离S G (或v G )。 ④组装滑轮组方法:首先根据公式n=(G 物+G 动)/F 求出绳子的股数。然后根据“奇动偶定”的 原则。结合题目的具体要求组装滑轮。 七、机械效率: 1、有用功: (1)定义:对人们有用的功。 公式:W 有用=Gh (提升重物)=W 总-W 额=ηW 总 斜面:W 有用= Gh 2、额外功: (1)定义:并非我们需要但又不得不做的功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 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征收方法多样性——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4.税收调节特殊性——①限制或控制消费、②VAT 和消费税双重调节; 5.转嫁性——消费者承担。 三、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了解) 四、征税原则(看看,便于理解税目) (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 4.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 5.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引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一、纳税义务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二、纳税环节

(完整word版)消费税练习题及答案

第三章消费税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适用税率为30%的的是( C )。 A.白酒B.珠宝玉石 C.烟丝 D.雪茄烟 2. 纳税人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D )。 A.视同销售纳税B.于移送使用时纳税C.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D.不纳税 3. 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 C )消费税。 A.受托人代收代缴B.不缴纳 C.从受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 D委托方提货时在受托方所在地缴纳 4. 委托加工的一般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等于( B )。 A.(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B. (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C. (材料成本+加工费)/ (1+增值税税率) D.(材料成本+加工费)/ (1-增值税税率) 5.目前我国消费税属于( A )。 A.有限型消费税B.中间型消费税C.延伸型消费税 D.一般消费税 6.应税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在( D )环节。 A.生产 B.加工 C.批发 D.零售 7.下列行为中不需缴纳消费税的是( C )。 A.珠宝行销售金银首饰 B.进口应税化妆品 C.直接销售委托加工收回后的烟丝 D.将自产的啤酒作为福利发放给本企业职工 8.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 D )。 A.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B.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C.由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D.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9.某外贸进出口公司当月从日本进口140辆小轿车,每辆海关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110%,消费税税率为5%。进口这些轿车应缴纳( B )万元消费税。 A.61.6 B.123.79 C.56 D.80 11.按照现行消费税制度规定,企业下列行为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D )。 A.抵偿债务的化妆品 B.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的卷烟 C.用于广告宣传用的样品白酒D.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的药酒 1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或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均视同对外销售并以纳税人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 B )作为计税依据。 A.算数平均销售价格 B.最高销售价格 C.加权平均销售价格D.组成计税价格 13. 实行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是( D )。 A.白酒B.卷烟 C.木制一次性筷子 D.啤酒 16.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

新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物理第12章知识点全面总结

12简单机械 杠杆 知识点一、杠杆 1、什么是杠杆? 一根硬棒,在力的作用下能绕着固定点转动,这根硬棒就是杠杆。 说明:①“硬棒”不一定是直棒,只要在外力作用下不变形的物体都可以看成杠杆,杠杆可以是直的也可以是任意形状的。 ①一根硬棒能成为杠杆,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力的作用;二是能绕固定点转动。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例如:撬棒在没有使用时就不能成为杠杆。杠杆的形状可以是直的,也可以是弯的,但必须是硬的,固定点可以在杠杆的一端,也可以在杠杆的其他位置。 2、杠杆的五要素: 五要素物理含义 支点杠杆可以绕其转动的点,用“O”表示 动力是杠杆转动的力,用“F1”表示 阻力阻碍杠杆转动的力,用“F2”表示 动力臂从支点O到动力F1作用线的距离,用“l1”表示 阻力臂从支点O到阻力F2作用线的距离,用“l2”表示 ①杠杆的支点一定在杠杆上,可以在杠杆的一端,也可以在杠杆的其它位置。同一杠杆,使用方法不同,支点的位置也不可能不同。在杠杆转动时,支点是相对固定的。 ①动力和阻力是相对而言的,不论是动力还是阻力,杠杆都是受力物体,跟杠杆发生相互作用的物体都是施力物体。动力和阻力的作用效果正好相反。 ①动力作用点:动力在杠杆上的作用点。 ①阻力作用点:阻力在杠杆上的作用点。 ①力臂是支点到力的作用线的距离,不是支点到力 的作用点的距离。某个力作用在杠杆上,若作用点不变,

l l l 力的方向改变,力臂一般要改变。 ①力臂有时在杠杆上,有时不在杠杆上,如果力的作用线恰好通过支点,则力臂为零。 ①力臂的表示与画法:过支点做力的作用线的垂线 ①力臂的三种表 示方式:选择哪种 方式,根 据个人习惯而定。 4、力臂的画法: 第一步:先确定支点,即杠杆绕着转动的固定点,用字母“O”表示。 第二步:确定动力和阻力。人的目的是将石头撬起,则人应向下用力,此力即为动力,用“F 1” 表示。这个力F 1的作用效果是使杠杆逆时针转动,阻力的作用效果恰好与动力的作用效果相反,在阻力的作用下杠杆应沿着顺时针方向转动,则阻力的作用效果杠杆应沿着顺时针方向转动,则阻力是石头施加给杠杆的方向向下的压力,用“F 2”表示。 第三步:画出动力臂和阻力臂。将力的作用线正向或反向延长,由支点向力的作用线作垂线,从支点到垂足的距离就是力臂,并标明动力臂与阻力臂的符号“l 1”“l 2”。 知识点二、杠杆的平衡条件 1、杠杆平衡:在力的作用下,如果杠杆处于静止状态或绕支点匀速转动时,我们就可以认为杠杆是平衡了。 2、实验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 实验器材:杠杆和支架、钩码、刻度尺、线。 实验步骤:①调节杠杆两端的螺母,使杠杆在不挂钩码时,保持水平并静止,达到平衡状态。在调节时,如果杠杆的左边下沉,则应将杠杆两端的平衡螺母向右调,如果杠杆的右边下沉,则应将杠杆两端的平衡螺母向左调,简称“左沉右调,右沉左调”。 ②如图所示,在杠杆两边挂上不同数量的钩码,调节钩码的位置,使杠杆重新在水平位置平衡。这时杠杆两边收到钩码的作用力的大小都等于钩码重力的大小。

消费税总结

§消费税 一、概念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就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的一种税 二、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征收消费税 、企业自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征税 用于其他方面★-----征税 ★其他方面包括 1、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 2、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3、提供劳务 4、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含义: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用、辅助材料费用及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并提供应税消费品的行为 2、委托加工以外的叫自制应税消费品 3、收回时: 销售直接销售(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不交消费税 非直接销售(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交消费税 继续生产-----可扣除委托时缴纳的消费税★ 库存-----------不做处理 用于其他方面---------不交消费税 ★注:1、扣税范围:必须是同一税目下 2、扣税标准:按生产领用数量扣除 三、税目(需要特殊记的) 1、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这时用的定额为250) 2、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化妆品的征税范围 3、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鞭炮、焰火这一税目征税

4、电动汽车不属于小汽车这一税目 5、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消费税 6、对于企业购进货车或箱式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四、税率(特殊情况)※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2、若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从高适用税率 3、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使用税率 五、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如下表: 2、销售额的确定 从价计征: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从量计征:销售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①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②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数量 ③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④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征税数量 3、特殊情形下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①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②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并计算消费税 ③“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 ④实行从价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押金是否单独核算,均应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一同计税

消费税练习题答案

消费税练习题答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消费税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特点的是()。 A.征收方法具有单一性 B.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C.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D.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答案】A 2.《消费税暂行条例》中有关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表述中所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在境内。 A.生产地 B.销售地 C.起运地或所在地 D.消费地 【答案】C 3.企业生产的下列消费品,无需缴纳消费税的是() A 地板企业生产的用于装修本企业办公室的实木地板 B 汽车企业生产的用于本企业管理部门的轿车 C 化妆品企业生产用于交易会样品的化妆品 D 卷烟企业生产的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 【答案】D 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属于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移送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4.下列行为中,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A.卷烟厂将自产的卷烟赠送给协作单位 B.酒厂将自产的酒精移送用于继续生产白酒 C.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D.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答案】B 选项ACD均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只有B的行为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 5.某化妆品厂将其生产的口红与普通洗发水组成成套礼盒出售,口红不含税售价为160元,洗发水不含税售价为40元;成套礼盒不含税售价为每套200元,当期化妆品厂总共销售该成套礼盒1000套,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元。 【答案】D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则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200×1000×30%=60000(元)。6.某卷烟厂2011年3月销售自产甲类卷烟1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为20000元;销售自产乙类卷烟6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为12000元;销售雪茄烟、烟丝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合计18000元,未分别核算销售额。则该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为()元。 【答案】B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收消费税;则该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0000×100×56%+100×150)+(12000×60×36%+60×150) +18000×36%=1409680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消费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一一“五性” 1. 征税项目选择性一一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 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 征收方法多样性一一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4. 税收调节特殊性一一①限制或控制消费、②VAT和消费税双重调节; 5. 转嫁性一一消费者承担。 (一)征收范围确定的原则 1. 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与烟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2.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包括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 3.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包括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 4. 使用和消耗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的消费品,例如成品油等; 5. 具有特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例如汽车轮胎等,这类消费品的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广大居民基本生活,还可以起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国家政策,弓I导消费,调节供求,消费者心理,原有税负水平。 第二节纳税人★★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1. 境内:起运地/所在地在境内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T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论语十二章》知识点整理

《论语十二章》知识点整理 一、文学常识 1.《论语》是儒家的经典著作之一,由孔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编写而成。它以语录体和对话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共20篇。 四书:《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五经:《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 2.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鲁国人,春秋末期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思想的创始人。政治上主张“仁政”,“以德服人”,教育上主张“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孔子被后世统治者尊为“圣人”,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孟子与孔子并称“孔孟”,被联合国称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一。 二、生字注音 论(lún)语不亦说(yuè)乎愠(yùn)三省(xǐng)传(chuán)不习乎 逾(yú)矩(jǔ)罔(w?ng )殆(dài)哉(zāi)箪(dān)陋巷(xiàng) 堪(kān)肱(gōng)笃(dǔ)志 三、重点字词解释及翻译 第一章 原文: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1.字词解释:时:按时说:通“悦”,愉快朋:志同道合的人 愠:生气,发怒君子:指道德上有修养的人 2.译文:孔子说:“学习了(知识),然后按一定的时间温习它,不也是很高兴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处(到这里)来,不也是很快乐吗?人家不了解我,我却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吗?” 3. 课文探究:第1句:讲学习方法第2句:讲学习的乐趣第3句:讲个人修养 第二章 原文: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1.字词解释:日:每天三省:多次反省。省;自我检查、反省。三:泛指多忠:尽心竭力 信:真诚,诚实传:老师传授的知识 2.译文:曾子说:“我每天多次地反省自己:替别人办事是不是尽心竭力呢?跟朋友往来是不是诚实呢?老 师传授的知识是不是复习过呢?” 3.课文探究:本章强调治学的人重视道德修养 第三章 原文: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1.字词解释:有:通:“又”,用于零数和整数之间立:独立做事情惑:迷惑、疑惑 逾:越过、超过矩:规范、规范 2.译文:孔子说:“我十五岁的时候立志于做学问;三十岁能够独立做事,自立于世;四十岁能通达事理,不为外物所迷惑;五十岁的时候知道哪些是不能为人力所支配的事情;六十岁时能听得进不同意见;七十岁时能随心所欲,却不会逾越法度规矩。” 3.课文探究:本章是孔子自述他学习和提高修养的过程。 第四章 原文: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1.字词解释:故:旧的知识知新:新的理解与体会可以:可以凭借。以:凭借为:做,成为 2.译文:孔子说:“温习学过的知识,从而得到新的体会与理解,可以凭借这成为老师。” 3.课文探究:本章谈学习方法。(强调“温故”,还要能“知新”,新旧知识相融合) 第五章

消费税习题(答案)

【案例1】根据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凡是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都征收增值税 B.凡是征收增值税的货物都征收消费税 C.应税消费品征收增值税的,其税基含有消费税 D.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其税基不含有增值税 【答案】ACD 【案例2-2010年单选】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 A.电动汽车 B.卡丁车 C.高尔夫车 D.小轿车 【答案】D 【案例3-单选】某汽车轮胎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08年8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汽车轮胎交门市部,计价60万元。门市部将其零销,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 A.5.13万元 B.6万元 C.1.98万元 D.2.317万元 【答案】 C 【解析】 (1)应按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对外销售价格计税 (2)应纳消费税=77.22÷(1+17%)×3% =1.98(万元) 【案例4-单选】纳税人将自产产品用于()时,不应以其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额为依据计算消费税。 A.换取生活资料 B.无偿捐赠 C.抵偿债务 D.投资入股 【答案】 B 【案例5-判断】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凡是能够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消费品的销售额的,应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 【答案】× 【案例6】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月份将生产的某型号摩托车30辆,以每辆出厂价12000元(不含增值税)给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门市部又以每辆16380元(含增值税)销售给消费者。摩托车生产企业6月份应缴纳消费税税额是多少?(假设摩托车税为10%) 【答案】应纳消费税=16380÷(1+17%)×30×10% =420000 ×10%=42000元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归纳

精心整理 消费税 第一节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五性” 1.征税项目选择性——特定消费品/消费行为; 2.征税环节单一性——某一环节一次征收(除卷烟); 3. 4. 5. 三、 1. 2. 3. 4. 5. 1.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于委托方提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受托方为个体) 3.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由自产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移送使用时缴纳增值税 4.个人携带或者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一并计征→携带入境者或收件人 二、纳税环节

1. 2. 3. 1. 2. (三) (一) (二) (三)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四)进口→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例题】某酒厂主要生产白酒和其他酒,现将白酒和药酒各1斤组装套装,白酒80元/斤,药酒100元/斤,组装套装每套不含税价格为200元。 答:应缴纳的消费税=200×20%+2×0.5=41(元) 二、从价定率——销售额的确定:①含消费税而②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一)应税销售行为

(二)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不包括 (1)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购买方 (2)代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同增值税) 2.含增值税销售额→换算 【注】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3.包装物的规定: (1)应税消费品+包装物→一起销售→均征收消费税 格 (五)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留抵】 (六)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 1.卷烟、白酒、小汽车——总局核定,财政部备案; 2.其他应税消费品——省级国税局核定; 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核定

第十二章简单机械知识点总结

第十二章简单机械知识点总结-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O 第十二章 简单机械 一、杠杆 (1)定义:在力的作用下绕着固定点转动的硬棒叫杠杆。 说明:①杠杆可直可曲,形状任意。 ②有些情况下,可将杠杆实际转一下,来帮助确定支点。如:鱼杆、铁锹。 (2)五要素──组成杠杆示意图。 ①支点:杠杆绕着转动的点。用字母O 表示。 ②动力:使杠杆转动的力。用字母F 1表示。 ③阻力:阻碍杠杆转动的力。用字母F 2表示。 说明:动力、阻力都是杠杆的受力,所以作用点在杠杆上。 动力、阻力的方向不一定相反,但它们使杠杆的转动的方向相反。 ④动力臂:从支点到动力作用线的距离。用字母L 1表示。 ⑤阻力臂:从支点到阻力作用线的距离。用字母L 2表示。 (3)画力臂方法:一找支点、二画线、三连距离、四标签。 ⑴找支点O ;⑵画力的作用线(虚线); ⑶画力臂(虚线,过支点垂直力的作用线作垂线); ⑷标力臂(大括号)。 (4)研究杠杆的平衡条件: 杠杆平衡是指:杠杆静止或匀速转动。 实验前:应调节杠杆两端的螺母,使杠杆在水平位置平衡。 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以方便的从杠杆上量出力臂。 结论:杠杆的平衡条件(或杠杆原理)是: 动力×动力臂=阻力×阻力臂。写成公式F 1L 1=F 2L 2也可写成:F 1/F 2=L 2/L 1。 解题指导:分析解决有关杠杆平衡条件问题,必须要画出杠杆示意图;弄清受 力与方向和力臂大小;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确定如何使用平衡条件解决有关问题。(如:杠杆转动时施加的动力如何变化,沿什么方向施力最小等。) 解决杠杆平衡时动力最小问题:此类问题中阻力×阻力臂为一定值,要使动力最小,必须使动力臂最大,要使动力臂最大需要做到:①在杠杆上找一点,使这点到支点的距离最远;②动力方向应该是过该点且和该连线垂直的方向。 【习题】1.下列测量工具没有利用杠杆原理的是( ) A.弹簧测力计 B.杆秤 C. 台秤 D. 托盘天平 2.如图是小龙探究“杠杆平衡条件”的实验装置,用弹簧测力计在C 处竖直向上拉,杠杆保持平衡。若弹簧测力计逐渐向右倾斜,仍然使杠杆保持平衡,拉力F 的变化情况是( ) A . 变小 B . 变大 C. 不变 D.无法确定 3.(1)人要顺时针翻转木箱,请画出用力最小时力臂的大小。 (2)如图人曲臂将重物端起, 前臂可以看作一个杠杆。在示意图上画出F 1和F 2的力臂。 4. 如图所示,要使杠杆处于平衡状态,在A 点分别作用的四个力中,最小的是( ) A .F 1 B .F 2 C .F 3 D .F 4 5. 如图所示是某同学做俯卧撑时的示意图,他的质量为56kg 。身 体可视为杠杆,O 点为支点.A 点为重心。每次俯卧撑他肩膀向上撑起40cm .( g 10N/ kg ) (1) 该同学所受重力是多少 (2) 在图中画出该同学所受重力的示意图,并画出重力的力臂L 1 (3)若0B=,BC=,求地面对双手支持力的大小. (4)若他一分钟可完成30个俯卧撑,其功率多大

消费税练习题解答

消费税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特点的是()。 A.征收方法具有单一性 B.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C.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D.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答案】A 2.《消费税暂行条例》中有关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表述中所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在境内。 A.生产地 B.销售地 C.起运地或所在地 D.消费地 【答案】C 3.企业生产的下列消费品,无需缴纳消费税的是() A 地板企业生产的用于装修本企业办公室的实木地板 B 汽车企业生产的用于本企业管理部门的轿车 C 化妆品企业生产用于交易会样品的化妆品 D 卷烟企业生产的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 【答案】D 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属于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移送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4.下列行为中,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A.卷烟厂将自产的卷烟赠送给协作单位 B.酒厂将自产的酒精移送用于继续生产白酒 C.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D.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答案】B 选项ACD均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只有B的行为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 5.某化妆品厂将其生产的口红与普通洗发水组成成套礼盒出售,口红不含税售价为160元,洗发水不含税售价为40元;成套礼盒不含税售价为每套200元,当期化妆品厂总共销售该成套礼盒1000套,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则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元。 A.48 B.60 C.48000 D.60000 【答案】D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则该业务应缴纳消费税=200×1000×30%=60000(元)。

消费税知识点整理

消费税 征税范围 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她环节不再缴纳。 (一)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得说明 1、一般:自产销售、自产自用 2、视为生产行为: (1)将外购得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得; (2)将外购得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得。 (二)两个特殊环节: 1、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得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 2、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自2009年5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相关内容如下:

税目与税率 税目 一、烟: 1、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与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得企业及个人生产得卷烟) (1)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消费税 (2)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 2、雪茄烟 3、烟丝 二、酒: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含果啤)、其她酒。 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对酒精征收消费税。 注意: (1)啤酒得分类:甲类啤酒、乙类啤酒 单位税额差别:划分标准3000元/吨,含包装物及押金,不含重复使用得塑料固转箱押金。 (2)配制酒中:其它酒(10%)与白酒(20%) (3)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得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得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三、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与成套化妆品。 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得上妆油、卸装油、油彩。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以金、银、珠宝玉石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她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得各种纯金银及镶嵌饰物,以及经采掘、打磨、加工得各种珠宝玉石。 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得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五、鞭炮、焰火: 不包括:体育上用得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六、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绝缘类油品不征收。 七、小汽车:小轿车、中轻型商用客车。 不包括:(1)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2)车身长度大于7米(含)、座位10~23座(含);(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八、摩托车:包括2轮与3轮。 不征税: (1)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得三轮摩托车不征收消费税; (2)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得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得杆头、杆身与握把属于本税目得征收范围。 十、高档手表:高档手表就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得各类手表。十一、游艇:长度大于8米小于90米。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包括实木复合地板 )。 十四、电池(新增,4%) :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与其她电池。 对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十五、涂料(新增,4%) 税率 一、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二、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就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三、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得复合计税。

消费税练习题及答案

消费税练习题及答案 【习题1】某酒厂2009年7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20吨,不含税单价6000元/吨,销售散装白酒 8吨,不含税单价4500元/吨,款项全部存入银行。 (2)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4吨,不含税单价3200元/吨,货款已收回。 (3)用自产的散装白酒10吨,从农民手中换玉米,玉米已验收入库,开出收购专用发票。 (4)该厂委托某酒厂为其加工酒精,收回的酒精全部用于连续生 产套装礼品白酒6吨,每吨不含税单价为8000元。 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注: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为20%)。 分析过程: (1)第1笔业务应纳消费税为: (20×6000+8×4500)×20%+(20×2000+8×2000)×0.5 =31200+28000=59200(元) (2)第2笔业务,应按薯类白酒征税,应纳消费税为:4×3200×20%+4×2000×0.5=2560+4000=6560(元) (3)第3笔业务,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为: 10×4500×20%+10×2000×0.5=9000+10000=19000(元)

(4)第4笔业务,按酒类最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为:6×8000×20%+6×2000×0.5=9600+6000=15600(元) (5)当月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59200+6560+19000+15600=100360(元) [习题2]某轮胎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流转税纳税期限为1个 月。该厂4月份发出橡胶一批,实际成本36000元,委托某橡胶制品厂加工车用内胎,收回后将与自制外胎生产卡车轮胎。该厂5月份有关情况如下: (1)收回委托加工的车用内胎1000个,支付加工费22500元,增值税3825元,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按 规定向橡胶制品厂足额支付了消费税(该橡胶制品厂没有同类车用内胎的销售价格),并取得对方开具的代收代缴税款凭证。(2)生产车间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的车用内胎500个,与自制 外胎生产卡车轮胎。 (3)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车用内胎400个,开具普通发票, 发票上列明的金额为32760元。 (4)售卡车轮胎450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销 售额为180000元。发生运杂费2340元,其中:运费2100元、 装卸费240元,取得由运输部门开具给该轮胎厂的运输发票。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 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表现形态上分两

第十二章简单机械知识点总结教学提纲

第十二章简单机械知 识点总结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O 第十二章 简单机械 一、杠杆 (1)定义:在力的作用下绕着固定点转动的硬棒叫杠杆。 说明:①杠杆可直可曲,形状任意。 ②有些情况下,可将杠杆实际转一下,来帮助确定支点。如:鱼杆、铁锹。 (2)五要素──组成杠杆示意图。 ①支点:杠杆绕着转动的点。用字母O 表示。 ②动力:使杠杆转动的力。用字母F 1表示。 ③阻力:阻碍杠杆转动的力。用字母F 2表示。 说明:动力、阻力都是杠杆的受力,所以作用点在杠杆上。 动力、阻力的方向不一定相反,但它们使杠杆的转动的方向相反。 ④动力臂:从支点到动力作用线的距离。用字母L 1表示。 ⑤阻力臂:从支点到阻力作用线的距离。用字母L 2表示。 (3)画力臂方法:一找支点、二画线、三连距离、四标签。 ⑴找支点O ;⑵画力的作用线(虚线); ⑶画力臂(虚线,过支点垂直力的作用线作垂线); ⑷标力臂(大括号)。 (4)研究杠杆的平衡条件: 杠杆平衡是指:杠杆静止或匀速转动。 实验前:应调节杠杆两端的螺母,使杠杆在水平位置平衡。 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以方便的从杠杆上量出力臂。 结论:杠杆的平衡条件(或杠杆原理)是: 动力×动力臂=阻力×阻力臂。写成公式F 1L 1=F 2L 2也可写成:F 1/F 2=L 2/L 1。 解题指导:分析解决有关杠杆平衡条件问题,必须要画出杠杆示意图;弄清受 力与方向和力臂大小;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确定如何使用平衡条件解决有关问题。(如:杠杆转动时施加的动力如何变化,沿什么方向施力最小等。) 解决杠杆平衡时动力最小问题:此类问题中阻力×阻力臂为一定值,要使动力最小,必须使动力臂最大,要使动力臂最大需要做到:①在杠杆上找一点,使这点到支点的距离最远;②动力方向应该是过该点且和该连线垂直的方向。 【习题】1.下列测量工具没有利用杠杆原理的是( ) A.弹簧测力计 B.杆秤 C. 台秤 D. 托盘天平 2.如图是小龙探究“杠杆平衡条件”的实验装置,用弹簧测力计在C 处竖直向上拉,杠杆保持平衡。若弹簧测力计逐渐向右倾斜,仍然使杠杆保持平衡,拉力F 的变化情况是( ) A . 变小 B . 变大 C. 不变 D.无法确定 3.(1)人要顺时针翻转木箱,请画出用力最小时力臂的大小。 (2)如图人曲臂将重物端起, 前臂可以看作一个杠杆。在示意图上画出F 1和F 2的力臂。 4. 如图所示,要使杠杆处于平衡状态,在A 点分别作用的四个力中,最小的是( ) A .F 1 B .F 2 C .F 3 D .F 4 5. 如图所示是某同学做俯卧撑时的示意图,他的质量为56kg 。身体可视为杠杆,O 点为支点.A 点为重心。每次俯卧撑他肩膀向上撑起40cm .( g 10N/ kg ) (1) 该同学所受重力是多少? (2) 在图中画出该同学所受重力的示意图,并画出重力的力臂L 1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对比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对比 ?(2008-11-01 20:11:23) 转载▼ 标签:? 杂谈分类:?财经纵横1.、征税范围 增: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对货物普遍征收。 消:生产并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选择少数消费品征收。 ? 2、纳税人分类 增: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实行严格认定管理) 消:无 ? 3、视同销售销售额 A、无销售额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增: (1)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消: (1)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价格高低不同,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列入)。 (2)当月无销售价格的,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3)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利润=成本×利润率) B、相同点: (1)首先用当月价格 (2)接着用最近时期价格 (3)最后用组价公式 C、不同点: (1)组价公式不同 (2)利润率不同(增值税统一为10%,消费税有5%、6%、8%、10%) ? 4、税率 增:比例税率 消:比例税率(从价税率)、从量税率 ? 5、应纳税额计算 增:(凭票)购进扣税法 消:生产领用扣税法(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6、委托加工 增: (1)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由受托方缴纳增值税。 (2)税额=加工费×税率 消:

(1)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体户时除外) (2)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 7、投资入股、抵偿债务、以物易物(投、抵、换) 增:无特殊规定 消: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 8、连续生产 (1)应税消费品 增:不征增值税 消:不征消费税 (2)非应税消费品 增:不征增值税 消:征消费税 ? 9、包装物押金 增: (1)1年以内,又未过期,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2)啤酒、黄酒押金,按上述押金规定处理。 (3)白酒、其他酒,无论是否返还,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消: (1)与增(1)、(3)相同 (2)啤酒、黄酒押金任何时候均不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只依据销售数量从量征收消费税) (3)啤酒押金(除重复使用塑料周转箱)在确定从量税税额时计入销售价格总额,用以确定适用税额。 ? 10、出口退税 (1)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 增:免税并退税(免、抵、退计算方法) 消:免税 (2)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 增:免税 消:免税 (3)外贸企业 增:退税 消:退税 ? 11、销售退回 增:可抵 消:可退(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 12、纳税期限两者相同 13、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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