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分析

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分析

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分析
增值税普通发票风险分析

2010年度全市代开普通发票管理

情况风险分析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市局借鉴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依托征管信息系统,深度挖掘CTAIS2.0征管数据,对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以降低纳税人利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逃避税务管理和偷逃税款的风险,提高税收遵从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概况

(一)2010年度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概况

2010年度,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纳税人共有26112户,代开发票66631份,开具金额28.06亿元,预收税款7187.21万元,其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59户,代开发票19097份,代开金额97449.51万元,预收税款2923.73万元;代开普通发票24553户,代开发票47534份,代开金额183161.82万元,预收税款4263.48万元。如图1-1所示。

2010年度,全市国税系统代开发票与上年同期增减比较情况详见表一。

表一:2010年度全市代开发票情况统计表

单位:户、份、万元:

二、2010年度全市国税系统代开普通发票情况

2010年度,全市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共有24563户(含免税开票户),占全市代开纳税人户数的94.03%,代开普通发票47534份,占全市代开发票份数的71.34%,代开金额183161.82万元,占全市代开发票金额的65.27%,预收税款4263.46万元,占全市代开预收税款的59.32%。

按地区统计,县局申请代开普通发票40430份,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85.06%,代开金额165614.45万元,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90.42%,代开税额3847.93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90.26%;市区分局申请代开普通发票7102份,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14.94%,代开

金额17543.13万元,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9.58%,代开税额415.42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9.74%;具体情况如表二所示。

表二:2010年全市代开普通发票(含免税)预收税款按地区统计表

位:万元、户、份

按免税发票代开类型统计,2010年度,全市共有3370户纳税人申请代开免税普通发票,占代开普通发票户数的17.82%,开票份数7859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16.99%,开票金额14686.89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9.61%。其中:不达起征点代开1110户,占免税代开户的32.94%,代开免税发票份数1888份,占免税代开发票份数的24.02%,代开金额29.73万元,占免税代开金额的0.20%;免税货物代开2260户,占免税代开户的67.06%,代开免税发票份数

5971份,占免税代开发票份数的75.98%,代开金额14657.17万元,占免税代开金额的99.80%。

按经营状态统计:2010年度,代开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正常开业560户,占代开普通发票户数的3.15%,代开发票1459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2.66%,代开金额7589.72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4.97%,预收税款200.10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5.00%;非正常户3户,占代开普通发票户数的0.01%,代开发票10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0.02%,代开金额48.30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0.03%,预收税款1.41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0.04%;注销户52户,占代开普通发票户数的0.25%,代开发票230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0.50%,代开金额21423.96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14.02%,预收税款621.25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15.52%;临时纳税人20438户,占代开普通发票户数的97.08%,代开发票44564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96.33%,代开金额123752.42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80.98%,预收税款3181.04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79.45%。具体情况如表三所示。

表三:2010年全市代开普通发票按纳税人状态统计表

单位:万元、户、份

5

按开票类别分:2010年度,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申请代开发票38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0.08%,代开金额2322.84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1.27%,预收税款50.20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1.18%;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申请代开发票1562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3.29%,代开金额10045.74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

5.48%,预收税款290.78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

6.82%;临时取得收入申请代开发票45905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96.57%,代开金额170594.07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93.14%,预收税款3919.35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91.93%;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申请代开发票5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0.01%,代开金额171.25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0.09%,预收税款2.33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0.05%;外出经营申请代开发票2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0.004%,代开金额1.57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0.001%,预收税款0.05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0.001%;已申请未办理税务登记申请代开发票2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0.004%,代开金额1.16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0.001%,预收税款0.03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0.001%。应办未办理税务登记申请代开发票20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0.04%,代开金额25.19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0.01%,预收税款0.73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0.01%。如图2-2所示。

三、全市代开发票管理风险点

从代开发票纳税人地域分布、代开金额、代开份数、代开纳税人企业类型、纳税人经营状态等方面来看,全市代开普通发票管理有如下特点:

1、代开免税发票数量和金额较大。

2010年度,全市共有3370户纳税人申请代开免税普通发票,占代开普通发票户数的17.82%,开票份数7859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16.99%,开票金额14686.89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9.61%。

2、代开普通发票以临时性居多。

2010年度,全市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中临时纳税人17423户,占代开普通发票户数的92.14%,代开发票44560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96.32%,代开金额123710.96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80.96%,预收税款3179.83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79.42%。

3、注销户代开发票金额较大。

2010年度,全市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中注销户52户,占代开普通发票户数的0.25%,代开发票230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0.50%,代开金额21423.96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14.02%,预收税款621.25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15.52%。

4、代开单笔大金额普通发票所占比重大。

2010年度,全市申请代开单笔5万元以上的普通发票共4075份,开票金额达122488.56万元,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80.16%,税款3247.48万元,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税款的81.11%。申请代开单笔50万元以上的普通发票共535份,开票金额达72818.04万元,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47.65%,税款2026.07万元,占全市代开普通发票税款的50.60%。单笔代开普通发票大于1000万元的有3户,江苏泰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1笔, 金额为1110.25万元, 税额为21.35万元, 灌云县海港建材贸易有限公司5笔,金额分别为2111.53万元、1115.1万元、1180.49万元、2588.32万元,税额分别为79.25万元、32.48万元、34.38万元、75.39万元,连云港语蓉建材经营部1笔,金额为1347.92万元, 税额为39.26万元。

其中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累计在1000万以上的纳税人有8户,分别为灌云县海港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金额为11646.28万元, 税额为339.21万元,连云港语蓉建材经营部,金额为3225.94万元, 税额为93.96万元,连云港宇图

商贸有限公司,金额为2191.10万元, 税额为63.82万元,

陈冲,金额为2090.07万元, 税额为60.88万元,东海县中

山建材销售部,金额为1507.50万元, 税额为43.91万元,

张秀荣,金额为1149.70万元, 税额为33.49万元,江苏泰

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金额为1110.24万元, 税额为21.35

万元,东海县恒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金额为1055万元, 税

额为30.73万元。

5、部分临时纳税人频繁代开普通发票且金额较大。

2010年度,全市累计代开普通发票20份以上的临时纳税人有107户,代开发票3782份,代开发票金额9574.34万元,预收税款257.99万元,其中累计代开金额10万元以上的有69户,代开金额9398.59万元,预收税款254.45万元;100万元以上有125户,代开金额2820.43万元,预收税款787.99万元。

6、受票方累计受票金额较大。

2010年度,全市累计接受代开普通发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有209户,占代开普通发票户数的1.11%,接受代开发票3937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8.51%,接受代开发票金额71132.16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46.55%,涉及税款1920.00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47.95%。

7、购货单位、货物名称、计量单位等含糊不清。

“购货单位”不确定,如“机关”、“民航”、“电视台”、“民政局”、“实小”等;“货物名称”不规范,如“树苗”、“水果”、“花卉”、“水产品”、“农药”、“办公用品”、“农副产品”等;“计量单位”不填写,大

多计量单位为空白,有的为“批”、“份”、“车”、“皮”、“次”等。

8、存在应征未征、免征征收现象。

临商户代开普通发票,按次低于起征点的应免税,按

次高于起征点的应征税,2010年,全市代开普通发票存在

按次低于起征点征税、高于起征点免税现象。如朱琴销售

白纸208元、许靖销售条把208元、张井梅销售办公用品208元、吴帆销售活动奖品208元、吴玉美销售卫生纸208元等

免税,付强销售液化气150元、刘友中销售拖把60元征税。

9、作废发票金额大。

2010年度,全市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中作废户947户,占代开普通发票户数的5.01%,代开发票作废1271份,占代

开普通发票份数的2.75%,代开作废金额29332.74万元,占

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19.20%,作废税款230.46万元,占代

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5.76%。

10、特殊材料比重较大。

2010年度,全市代开普通发票特殊材料比重较大,代

开“煤、沙、石、矿、土”等矿产品发票3129份,占代开

普通发票份数的6.76%,代开金额51076.71万元,占代开普

通发票金额的33.42%,预缴税款1486.70万元,占代开普通

发票预收税款的37.13%。代开“烟花、鞭炮、烟、酒”等

消费税产品发票1520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3.29%,代

开金额1722.28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1.13%,预缴

税款49.89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1.25%。代开

“钢、铁、铜、铝、建、材”等建材产品发票5318份,占代开普通发票份数的11.50%,代开金额28024.22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金额的18.34%,预缴税款815.19万元,占代开普通发票预收税款的20.36%。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确定全市代开普通发票控管风险点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1、临时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数量和金额巨大,存在风险。

部分临时纳税人应办证而未办证,多次开具发票,有的甚至开具巨额发票,说明其经营行为已不再是“临时性收入”性质,而具有经常性的特征,这部分纳税人经营销售中需要开发票的就到税务机关代开,不需要开发票的就隐瞒,使税务管理机关处于被动地位,存在逃避税务管理,少缴、不缴或偷逃税收的风险。

2、小规模纳税人频繁代开普通发票存在风险。

部分规模纳税人存在账外销售,代开发票使年度销售收入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甚至还有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金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后注销或未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存在规避税务管理和少缴税款的风险。

3、部分纳税人利用代开普通发票虚开发票,多列、虚支成本。

由于目前对代开发票所需提供的资料要求不是十分严格,一般只需要经办人身份证明和业务证明,对其他材料

未作详细要求,特别是申请开具免税发票的无证临商户,从而容易导致部分纳税人在想方设法偷逃税款。

4、代开免税发票存在风险。

单笔金额巨大,且主要填开内容如销货方和购货方电话、销货方和购货方地址、货物名称等项目填写不全或含糊,存在纳税人以免税货物为名销售其他应税货物,偷逃税款的风险。少数纳税人免税开票频繁,累计开票数额大,采取分次开具的方式,其业务的真实性难以界定,因其申请手续齐全,无法拒绝开票,但其疑点又真实存在,窗口处于服务与执法的两难境地,依然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

四、加强代开发票管理工作的建议

代开发票中出现的上述风险,有些是纳税人因素造成的,有些是税收政策本身导致的,更有一部分是分税制条件下,相关工作机制不健全,组织协调不畅通导致出现的,这既反映了税收法制大环境不尽优化,更反映了税收征管上的漏洞,让纳税人有漏洞可钻,建议从税法宣传、制度执行、预警监控、监管措施和评估检查等方面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积极进行风险应对,实现代开普通发票长效管理。

对代开发票代开情况进行一次自查,频繁代开和巨额代开进行重点检查,市局进行专项检查

(一)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税收意识。

从税收管理的角度来看,当前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是对零散税源进行税款征收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应该积极鼓励

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目前,社会上代开发票的企业很多,发票也存在许多假票、套票的现象。因此,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运用各种媒体和载体,使纳税人了解、掌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受票群体、开票范围、所需的资料和程序,在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同时,使代开发票工作更加规范和透明。

(二)加强制度管理,规范代开发票工作。

1、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把资料审核关,对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不清、不全的,不予办理。

2、加大代开普通发票审查力度,提高审查级别,对申请代开单笔金额较大或累计代开金额较大的,除要求基本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进货发票或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购销合同、运费发票或者与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运输单证等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可至受票单位实地核查,加强真实性审核。

3、对付款方证明加以规范。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书面确认证明应包含以下内容:经营业务发生的时间、申请代开人的单位或个人名称、所购商品或接受劳务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结算方式、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出具时间。

4、进一步细化代开发票操作办法。如对临商户开票限额的处理及应对、超出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转认定处理、对超限额的转管理科调查核实、超过年

度累计开票限额的强制要求其转认定、对于频繁代开的临时纳税人必须要求其办理税务登记。

(三)实施预警监控,防范代开发票违法行为。

就税务机关自身而言,税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代开发票的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监控,对于资料审核存在疑点的,要及时反馈到稽查部门或主管税务机关,经过实地核查后,再决定是否开具。

依托《江苏国税税收监控决策系统》和《江苏国税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对CTAIS2.0征管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利用市局风险管理平台定期分析和发布代开发票各项预警数据,对频繁申请代开发票、单笔开票金额较大、代开专用发票金额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要实施重点风险控管,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纳税评估和稽查,严厉打击利用发票偷逃骗税行为。

一是加强发票管理。对所有符合领购发票资格的纳税人,均要保证发票供应,规定其所有业务均必须据实、规范开具和取得发票,严厉打击拒开发票行为,尽量减少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业务;二是对一些付款方尤其对金额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或日常检查中要注意检查涉税发票,对取得内容不实的虚假发票而帮助别人偷税的,不予税前列支,还要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对涉案双方严格进行处罚和追缴有关税款,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严厉打击制

售假发票、虚开发票等行为。积极推行税控装臵,形成有效的内外监控体系。从而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取得发票方(付款方)三者之间形成一个完整的代开发票税收征纳和控管体系,保证税款的真实、及时、足额入库。

(五)加强国、地税信息共享。

国税部门需要加大与地税部门的信息交流力度,及时把代开发票信息在国地税部门间进行传递,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国地税要进一步加大双方委托代征力度,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委托代征,对于到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国税部门要同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收,避免地方税收的流失,建立良好的税收管理秩序。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增值税纳税风险点及应对措施.docx

增值税纳税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销售行为),在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应税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提取销项税额,然而,会计实务中销项税额的计提却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倍受税务人员的高度关注。 一、企业纳税申报时的主要风险点 企业实际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是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对于企业而言,实务中常见的纳税风险点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未分别核算风险。企业兼营不同税率项目未分别核算销售额,而被从高适用税率征税;或者兼营减(免)税项目未分别核算销售额,而被取消享受减(免)税优惠资格。 (二)价格不公允风险。企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其计税价格明显偏低或者明显偏高并无正当理由,而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销售额并被补征税款和接受税务处罚。 (三)价外收费的风险。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在价款以外向购买方以各种名义收取的各项费用,没有与价款一起依法计提销项税额,而被查补税款并接受处罚。 (四)视同销售的风险。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行为而无销售额时,未按公允价格确认应税销售额并计提销项税额,从而被查补税款并接受处罚。 (五)开红字发票风险。企业发生销货全部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

销售折让等行为时,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而被查补税款并接受处罚。 (六)未价税分离风险。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物抵债、债务重组(以下简称以物易物)或者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行为,未进行价税分离并计提增值税,而被查补税款并接受处罚。 (七)未计提税额风险。企业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未按规定及时计提销项税额,也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税款,而被查补税款并接受处罚。 二、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关注重点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与税务检查时,针对上述七种纳税风险会有不同的关注重点,在征管查实务中,一般做法如下: (一)对于未分别核算。首先,审阅购销合同或协议,比对合同或协议与发票、会计处理、纳税申报的税率是否相符;其次,检查兼营不同税率项目,确认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销售额,是否有高税率低开或不开票行为;第三,核实纳税人是否存在虚减应税项目销售额,同时虚增减税(免)税项目销售额的行为:第四,检查减税(免)税项目是否作进项转出。 (二)对于价格不公允。首先,审阅购销合同或协议,结合公司章程确认购销双方是否为关联方;其次,核查计税销售额是否符合纳税人所在地同期同类交易市场价格;第三,审阅关联方的应税销售行为是否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并且有没有正当理由;第四,检查计税价格明显偏高业务的资金流、货物流与票据流是否匹配或者虚开发票

税收辅助风险平台预警副em分析说明

税收辅助风险平台预警指标分析说明 1、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1、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人专票使用量-一般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 2、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 1、计算公式: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的比例 2、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 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

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 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3、预警值:±30%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是否合理、有无将外购的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捐赠等情况 4、纳税人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 1、计算公式:指标值=(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 2、问题指向:正常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期末存货额与当期累计收入对比异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3、预警值:50% 检查重点:检查“库存商品”科目,并结合“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进行分析,如果“库存商品”科目余额大于“预收账款”、“应收帐款”贷方余额、“应付账款”借方且长期挂账,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实地检查纳税人的存货是否真实,与原始凭证、账载数据是否一致。 5、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

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登报范文(2016年)

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登报范文(2016年)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登报的原因 一般的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发现发票遗失后立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丢失、被盗发票清单》、《〈普通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再写一份申请说明遗失原因,连同遗失证明的材料等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企业全称、普通发票全称、发票字规号和发票号),带上遗失声明报刊一整份,包括报头,公章,遗失发票的情况说明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声明模板 1.普通发票登报格式: XXXXXX有限公司(税号:110XXXXXXX)不慎遗失上海XXXXXX发票,发票代码:XXXXXX,发票号码:XXXXXX,特此声明 2.增值税专用发票登报格式: 兹有我司XXXXXXXXXX公司,因我司管理失误,遗失XXXX年X月XX日购入的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文二联电脑版)一份(二联),发票代码XXXXXXXXXX,发票号码为XXXXXXXX,已开具,已申报已缴纳税款,盖发票专用章。现声明遗失!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声明登报流程

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发票识别方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问题发票识别方法 目前国内的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定额发票等,不同省市的发票种类及发票样式会存在一定差别。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经过认证,问题发票的存在不太常见。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很多省市是不可查询的,有的仅可以查看流向,即使有些省市可以查到,但是系统里没有金额开票时间等,并不能确保收到的发票是无问题,这个给财务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对于问题发票的危害这里就不赘述了。对发票真伪的判断我们要坚持一个信条: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通过几年的积累,这里知道企业有一些基本方法可以帮助大家判断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存在问题。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存在的问题 1、假发票。发票本身是伪造的。 2、真发票,发票开具不规范。比如付款方单位名称错误、货物名称不在开票方经营范围内,比如应开17%税率,票面上的税率为6%、3%,0等。 3、真发票,非税控系统开具。就是大家经常说到的大头票这种的。 二、通用识别方法 以下方法也适用于其他种类的发票的识别。

1、票面基本信息是否正确。比如付款单位名称、税号是否正确;机打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否与、收款单位及税号与发票专用章是否一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发票相应信息填开的位置与发票本身印刷的位置差异较大等。 2、上网站查询。一般到当地的国税局网站或者地税局网站可以查询,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发票均在网上可以查到,并且即使网上查到是真发票,也可能是有问题发票。如果财务人员自己刮开的密码区,并且确认是第一次查询,如果网上查询结果为第二次,第几十次查询等,均为问题发票。 3、“税”可以变色。有些种类的发票的税在35度及以上高温可以消失。 4、发票监制章在一些票种上里面的圈是由文字组成的,并不是实线。但这个问题要注意,有些发票是实线,如果某种类别的发票的监制章里面的线是文字组成,发现有实线的一定要注意。 5、多数发票背面有印刷识别真假的方法。(鉴于本文用较简单的方法识别,对于放大镜、紫光灯等识别方法在这里不予阐述。) 6、发票的货物名称或者经营项目是否与开票方的经营范围一致。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尤其是第一次合作的公司,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对方单位的经营单位。

税收风险类试题

税收风险类知识竞赛题 单选题 1.全国税务系统积极探索,充分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尝试运用各类征管数据,依托信息化工具,实施(),提高征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A 税源监控和分析决策 B 税源分析和监控决策 C 征管监控和管理决策 D 征管监控和分析决策 答案:C 2.税收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是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在全面分析()状况的基础上,提升税务机关管理水平的税收管理活动。 A 纳税人申报 B 纳税人税法遵从 C 纳税人税款缴纳 D 纳税人管理 答案:B 3.税收风险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国际通行做法,是()的核心工作。 A 现代税收管理 B 完善我国税收管理体系 C 提高治理能力 D 构建科学严密税收征管体系 答案:D

)作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基在落实信息管税的工作思路中,要将(4. 础。 A 挖掘和利用好内外部涉税信息 B 挖掘和利用好征管系统信息 C 挖掘和利用好第三方涉税信息 D 挖掘和利用好分规模和分行业信息 答案:A 5.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要合理划分各层级和各部门的职责,形成()的工作机制。 A 纵向互动、横向联动 B 纵向联动、横向互动 C 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税收分析、税务稽查相结合 D 纳税服务、税源管理、风险分析、税务稽查相结合 答案:B 6.《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中“建立两级税收风险分析机制”的“两级”是指()。 A 自治区和盟市局 B 盟市和旗县局 C 自治区和旗县局 答案:A 7.《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制度(试行)》中的监控分析工作通过()来实现。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一章总则 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

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 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 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验旧。 () 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 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 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供新。 () 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税收风险

浅析风险管理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 引进风险管理理念,细化税收分析监控指标,通过基础信息采集、税收风险的分析识别、税收风险度的确定以及税收风险的排除、控制和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的风险,尽可能地使实征税收接近法定税收、实际税负接近法定税负,逐步完善税源管理“四位一体”联动机制,使税源管理取得明显的成效,进一步深化税收管理安全责任区创建工作。 一、建立税收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解决税源管理中“干什么”的问题 根据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和税收征管的现状,我们认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联动管理机制运行的过程,实际上也是税收风险的识别、控制和化解的过程。从税收政策法规的要求,企业产、供、销的过程,企业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对地方经济及财政影响等层面入手,建立分行业税收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开发风险评估软件,为基层管理分局和管理员提供一个面上扫描,线上分析,点上解剖的管理方法。 (一)统一设置税收风险评估的分析指标。把税收风险评估指标分成静态和动态两个部分的指标。静态指标包括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投资、纳税信用等级、经营规模、职工人数、发展趋势、经营管理水平等;动态指标包括纳税人的主要原材料耗用率、辅助材料耗用率、产品完工率、产成品耗电率、产成品燃料率、产成品工资率、产品销售率、产品销售费用率、产品销售利润率、产品外销(自营出口)率、非防伪税控发票进项税率、其他业务收入率、税收负担率等。 (二)搭建税收风险评估平台,加强对税收风险的分析预测。开发一套风险评估软件,以此作为全局数据整合发布的统一平台。该软件应能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效益状况、税款缴纳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这些指标应是针对辖区各行业的经营特点设置的,以此提升评估预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精确性。利用这个平台,综合运用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进行分析,寻找和识别对税收流失构成风险的各类因素。 (三)细化各层级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工作重点。县局内设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整合发布信息,定期测算并发布全局面上和线上的税收风险预警值,定期召开税源管理点评会,对管理分局税源管理进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定期向全局通报税源监控、督导和考核情况;管理分局主要根据上级局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好本级的税收风险比较分析,有计划地组织管理员具体抓好税源的监控分析工作,对管理员所属责任区的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总结征管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县局报告税源监控、督导和考核情况;税收管理员主要针对县局、管理分局发布的本责任区的税收管理的风险点,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分析,及时排除、化解税收风险,对存在风险较高的企业或行业但管理员无权处理的,应及时向管理分局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层级之间的纵向联动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上一级国税机关主要对下一级国税机关整合下达工作事项和发布相关信息,针对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点实行税收流失三级风险预警提醒,下一级国税机关和管理员对上一级国税机关反馈税收风险排除、化解的情况和信息。 二、以风险流程管理为重点解决税源管理中“怎么干”的问题 (一)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基础信息的采集不仅是首要环节,而且是关键环节,数据是否真实、可靠,直接影响到指标的可比性、真实性。设计《税源管理基础信息采集表》,统一必须采集的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在每个申报征收期内,由管理员逐户一次性采集纳税人上个月的基础信息,并按照“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由征纳双方的责任人共同签字,从而保证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将信息录入到税收风险评估软件。 (二)风险预警指标计算发布。在管理员采集录入基础信息后,定期运用税收风险评估软件计算并发布全局税收风险管理的“面”上预警指标和“线”上预警指标,作为管理分局和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流失风险识别的警戒值。县局、管理分局、管理员通过该软件查询全局不同行业、不同管理分局、不同责任区、不同纳税人、不同所属期的各项指标,从而达到税源管理良性互动的效果。 (三)税收流失风险的分析。利用税收风险评估软件计算并发布的分行业、分管理分局、分责任区、分纳税人的预警指标,并参照总局和省、市国税局发布的相关预警信息,各层级按照三级监控的原则进行税收流失风险分析。县局级按行业、按不同指标横向分析到不同的管理分局,甚至到具体的重点税源企业,纵向分析到不同的所属期;管理分局级按行业、按不同指标横向分析到不同的责任区和具体的纳税人,纵向分析到不同的所属期;管理员按行业、按不同指标横向分析到不同的纳税人,纵向分析到不同的所属期。这样,通过同一个数据信息平台,在各管理分局之间,各管理分局不同责任区之间,各责任区不同纳税人之间以及不同所属期之间进行同行业指标分析比较,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高低就会一目了然,工作质量的好坏由图表和数字说了算。 (四)税收流失风险的确定。采用“人机结合”的方式计算确定税收管理的风险度,各层级一要充分利用ctias2.0系统汇集的信息,二要参考日常巡查采集的信息,三要依据税收风险评估软件生成的数据,来确定纳税人税收流失风险的级别。规定从一级到三级,风险程度越来越高,将税收流失风险度一至三级分别与绿色、黄色、红色对应。按月或按季

增值税的涉税风险

增值税的涉税风险,你了解多少? 一、增值税犯罪案例简析 2014年5月,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破获青岛某药业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摧毁了以郑某为首的涉及7个省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下,郑某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向江苏等8省市2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0余份,价税合计人民币5.50亿余元。该案例一方面暴露出部分犯罪人员借助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牟取利益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个别企业通过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以抵扣税款从而获利的问题。 根据最新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虽然取消了死刑的处罚,但其它处罚力度依然不减,如,“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大鹏也曾亲身经历过一起因供应商所在地区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查,我司作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配合进行协查的案例,虽然最后查实我司为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方,但依然要求我司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给我司造成了损失。 二、增值税涉税风险表现 涉税风险是指因企业的涉税行为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简单地说,一是该缴的税没缴: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导致的后果是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和纳税信用受损等风险;二是不该缴的税却缴了:企业不了解税法相关规定,未能用足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导致的后果是给企业增加了税收负担,使企业利益受损。不论哪种情况,涉税风险的最终结果都是增加了企业税收负担,损害了企业利益。大鹏认为,增值税(主要是一般纳税人或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涉税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纳税人身份界定 我们都知道,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特殊应税事项也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可别小看这个身份的界定,因为根据身份确定计税方法,而计税方法的选用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税负的高低。举个例子,如果一个纳税人的业务涉及取得很多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却选择了小规模纳人的身份,则其税负很有可能比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更高,反之亦然。当然,身份的界定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而且还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 2、进项税额的抵扣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4年03月18日 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风险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新时期税收事业的总体要求和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着眼强化税收安全、降低征纳成本、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纳税遵从提出的一项举措。随着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征纳双方的博弈冲突日见凸显。税务机关科学管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服务的标准逐渐精细,纳税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意识日渐加强,税务干部的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时刻接受社会各阶层的监督和制约,税收征管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在现实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是值得我们探索与实践的重要课题。一、税收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特点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税务机关是具体的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对纳税人的实际经营和纳税情况进行监督、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和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收风险管理是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都在研究探讨的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其含义是:将现代风险管理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旨在应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是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有益探索。 二、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只要涉及到风险就一定是难点。税收风险管理处于探索阶段,受制于主观认识水平和客观条件瓶颈,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 (一)税收风险管理在技术力量、法律保障及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一是技术力量的薄弱。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数学模型,税收风险管理与数学发现密切相关,基层税务机关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要有一个数学模型来计算,否则就无法衡量税收风险管理的成效,也无法确定风险管理的重点。而要建立并随时修正数学模型,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提供技术上的保证,这也是开展风险管理的基层税务机关所不具备的。二是法律基础的薄弱。现阶段,风险管理还缺少一些必要的法律法规的支持,风险管理虽然以内部控制为主,但其信息的获取往往涉及其它单位和个人,这就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三是外部环境上的欠缺。风险管理的必须依靠大量正确的数据信息,而最有说服力的数据信息往往不是纳税人自己提供,而是来源于第三方的数据信息。第三方信息主要来源于银行的支付制度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等方面,目前,银行卡支付仍未普及,存在大量的现金结算,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些都是外部环境的欠缺。 (二)风险管理模型未建立与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 一是税收风险管理预警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主要是以指标为主,风险模型的研究不够深入。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水平及整合水平不高,有效的信息资源未能得以充分利用,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突出表现为“三多三少”,即散乱信息多,提示问题信息少;提出问题、给任务型信息多,指方向、给方法型信息少;单个信息分析多,信息综合分析少; 二是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对如何从制度上确定风险评估的主体、程序、标准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缺乏系统的操作办法,对风险管理任务的下达和完成缺乏统筹安排,导致风险管理形式重于实质,风险管理结果应用水平较低,互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风险案例和模型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缺乏实战的风险指标特征体系的指向性不强,还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的分布情况,无法有针对地抓住重点开展风险的应对。 (三)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与权力过于集中。 现行基层税务机关主要采取行业和规模相结合的户籍管理模式,对中小微企业的管理仍以属地分片、分责任区管理为主的拉网式、粗放型管理方式,对所有的纳税人实施均衡管理,缺少完整的风险管理机制,缺乏管理的层次性和针对性。 一是税源控管缺乏针对性。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方式仍然较为粗放化,基本上采用人海战术,依靠税收管理员“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全面撒网、不分轻重的牧羊式管理方式缺乏对税源控管的针对性,致使管理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 二是税收管理员“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的弊端。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设定了双人上岗、定期轮岗等条款,同时

浅析增值税征管过程中所存在的税收风险_基于山西黄金税案的案例分析

经济研究导刊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总第199期2013年第17期Serial No .199 No .17,2013引言 国家税务总局在以往的“税收风险研究”基础上,于《“十 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完善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机制”。可见,如何提高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自身执法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已经成为新形势下税务机关不可回避的话题。从各级税务机关的层面来看,作为行政机关,面对千差万别的情况,会产生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因而税务行政机关必然存在风险。仅就税收行政行为而言,税务机关的风险源自两大方面,一是纳税人的不遵从行为,二是税务人员的不当行为。 笔者将从某国税局于2011年破获的税案①入手,从纳税人的不遵从行为和税务人员的不当行为两个方面,分析我国税务机关当前在增值税征管过程中所面临的税收风险。 一、案情简介 2011年10月,某国税局对外公布,经过一年多的调查,波及全国30多个省市、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6700余份、涉税金额达到46亿的涉税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起诉,共计查补税款1274万元、罚款1274万元。 (一)纳税方作案原理 以骆某为首的犯罪分子通过注册104家无任何实际业务的空壳公司,从黄金销售公司购买黄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方面,由于黄金回收环节冶炼环节是免税的,犯罪分子便通过黄金加工市场或黄金回收中心变现回笼资金;另一方面,利用增值税防伪税控认证系统不能比对汉字的漏洞,犯罪分子变更其中货物品名、销货方单位、购货方单位,保留其数字信息,将黄金的购进发票变为煤炭购进发票,然后通过 电话或网络联系,卖给需要增值税发票的煤炭企业,从而牟 取非法利益。 煤炭企业则通过伪造的煤炭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抵扣,套取国家大额税款。 (二)税务机关检查过程1.初步调查,发现涉税疑点 税务稽查人员首先通过查账发现,2009—2010年两年间黄金销售企业收入呈爆发型增长,而毛利率、税负率却直线下滑,超出正常预警范围。以某黄金销售为例,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03亿元,2010年为6.7亿元,税负率却从0.8%降到0.1%。 2.提请公安机关介入,成功获取涉案资料2010年8月,28名税务稽查干部和公安局经侦支队的20名民警,同时对14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其中6户黄金经销企业、8户接受黄金销售企业开具发票的受票企业,仅2008—2010年上半年开具和接受的发票就多达6700余份,涉案企业遍及广州、深圳等全国30多个省市。 3.及时发函,掌握真假发票信息 根据掌握的账簿资料,稽查人员决定从发票对比入手。面对海量的数据,稽查人员理出了思路:对记账联与抵扣联逐一发出协查函核实其对应情况,省内发票以接发传真的形式比对,省外发票则通过发票协查系统发函比对。发现焦点逐渐集中在记账联与抵扣联严重不符:同一发票号码,真假两张发票,两个货物品名,黄金发票变成煤炭发票。此外还发现,向黄金企业购买黄金的104家企业注册地都指向同一座沿海城市。调查组立即赶往该城市国税稽查局,主管税务机关信息中 心递上的资料显示, 104户企业注销或走逃92户,除了个别几户,大都联系不上,因此无法从购货方取得相关证据。 4.税、银合作,检查资金流向 ①案例选自2011年10月28日中国新闻网:山西破获46亿元特大“黄金税案“全纪录,作者:任丽娜;通讯员:薛明;http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a14272929.html,/fz/2011/10-28/3421507.shtml 收稿日期:2013-04-26 作者简介:张宁(1987-),女,陕西人,硕士研究生,从事财税理论与政策、税收实务研究。浅析增值税征管过程中所存在的税收风险 ———基于山西黄金税案的案例分析 张 宁 (云南财经大学,昆明650000) 摘要:2011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在《“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完善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机制”,对税收风险的重视和认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具体的税收活动中,征纳双方应如何规避纳税风险?通过深入挖掘2011年山西黄金税案犯罪分子作案原理并剖析犯罪原因,揭露出目前增值税征管中所存在的税收风险问题,最终提出有效防范税收风险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税收征管;黄金税案;税收风险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7-0142-02 142——

详解举例说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区别 大的区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认证抵扣,但普通发票就不可以。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现行税制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 普通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纳税人使用的其他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时使用。纳税人要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方面要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同时也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别是增值税制实行凭票抵扣税款制度,发票已不仅仅是商事凭证,也是税款缴纳和抵扣的凭证。 增值税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到主管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可以凭增值税发票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俗称:普通发票)的区别在于:取得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可以依法抵扣购货进项税额。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凭抵扣联,依法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税收风险分析典型案例报告

税收风险分析典型案例报告模板 一、风险描述 提供建筑服务企业收到预收款,未按规定确定纳税义务发生。 二、疑点发现 2016年建筑业风险信息风险方案,于2016年12月对XX公司 2016年05月至2016年09月期间纳税遵从情况进行分析。 三、风险分析 (一)业务背景及描述 XX公司,税号XX,经营范围:木材、石材加工;园林绿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防火工程、道路工程施工;林木育苗;造林和更新;民用型煤炭加工、销售;建筑材料、钢材、水暖配件批发、零售;造林苗、经济林苗、城镇绿化苗、花卉种植、批发兼零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2014年3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6年8月2日,该公司与XX开发有限公司签订《X合同》,合同总价款6837.83万元。2016年9月共收到三笔预收款:9月3日收到预收款783.3529万元,9月30日收到预收款1267.9958万元,9月30日收到预收款147.2443万元。 (二)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章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第四十五条第(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

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企业会计及税务处理 2016年9月3日收到预收款企业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7833529.20 贷:预收账款 7833529.20 2016年9月30日收到预收款企业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679958.40 贷:预收账款 12679958.40 2016年9月30日收到预收款企业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472442.60 贷:预收账款 1472442.60 收到预收款时企业未做税务处理。 四、现场应对 对以上疑点问题,主管税务机关于2017年1月9日对该企业下达了《税务约谈通知书》。2017年1月12日与该公司财务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核实,同时将相关政策对企业财务人员做了详细辅导。企业财务人员表示这三笔预收款虽然在收到时未确认收入纳税,但在2016年11月这三笔预收款确认了收入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核查企业相关账面、凭证、票据、报表,企业确实已经在2016年11月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并于2016年12月进行了纳税申报。 五、处理结果 上述三笔预收款,企业在2016年11月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并于2016年12月进行了纳税申报。 六、行业延伸

房地产业税收风险分析

房地产业税收风险分析 房地产业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14江西省地税局房地产业税收实现征收数为412.4亿元,占地税全部总收入的比重达到33.4%,房地产业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可谓举足轻重。而与之同步增长的是近年来,房地产业税务违法、违章越来越多,金额越查越大。究其原因,与很多因素有关,既有房开企业由于销售不景气资金紧张,为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或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形成的税收风险,又有税务人员惰于怠政而形成的执法风险。那么房地产业到底有哪些税收风险点?一般来说,一个房地产项目在时间流程上主要包括土地获取、规则设计、融资、建筑施工、房屋销售、项目清算六大环节,笔者结合税收工作实践,对房地产企业这六大环节之中,主要存在的风险点予以归纳和分析。 一、在土地取得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点 1、以收购股权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评估价值入账的风险。房开企业通过股权收购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税务机关应重视收购后土地成本的计量。从账务处理来看,土地评估增值部分无法在股权交易过程中得到账面确认,交易行为属于股权投资,而非土地使用权交易。因此,账务处理上,溢价支出仅能计入相关投资成本,而不能将溢价支出计入土地成本。也就是说如果房开企业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将无形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入土地成本,就会存在少缴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虚增拆迁安置费,逃避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拆迁款这种不要发票的成本容易造出来,正是出于这种原因,房开企业多采用虚列拆迁补偿费,虚增成本的方法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主要手法是虚增拆迁户数,多列拆迁补偿费或虚增补偿金额存在较大风险。例如有新闻媒体报道,某地百余官员联手拆迁户借全运会套取3亿补偿款。违规抢建房屋,“空挂户”造假,变更用地性质……在大规模农村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公职人员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 上海**餐饮有限公司 电子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发票的领购、保管和使用 一、增值税发票由财务人员专人购买,统一管理。财务部门指派专人对增值税发票进行领用、开具、保管以及发票存根的上交。增值税发票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增值税发票和开具发票的设备,包括金税盘,电脑以及打印机应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视同现金管理,不得丢失,不得虚开、多开、误开。否则,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均应严格按号码顺序开具,不得拆号码开具,当月如有作废发票,应在纸张发票和电子发票上同时进行作废。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依据是加盖了本公司收银章的对方记帐联和抵扣联(有效期限是两个月之内),发票备具栏上必须写上清单号码及日期。在核对记帐联和抵扣联的纸质凭据时,必须同时在电脑上对该单位的销售记录进行核对,如有冲票,冲差和退货,必须把此部分金额抵减后才能开票。票据开好后,在发票和附件上同时盖上发票专用章,然后将此发票在记录本上进行登记,票据经手人签字,存根联留存备查。 五、填开增值税发票必须仔细认真。每开一张发票,必须将开票系统上的号码和纸质号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打印,已打印的发票,各联次应该清晰整洁。 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登录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如实完整填写发票的相关内容及数据,确认保存后打印发票。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线开具的网络发票,经系统自动保存数据后即完成开票信息的确认、查验。 七、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电子发票全部联次或取得受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金额为负数的红字电子发票。 八、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作废开具的电子,应收回原网络发票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并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中进行发票作废处理。 以上制度和规定请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上海**餐饮有限公司财务部

税收风险分析报告

附件2: 税收风险分析报告 本期税收风险分析围绕“涉嫌虚开下游疑点企业、成品油抵扣疑点企业、房地产预收核查疑点企业、兼营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分摊疑点”等13个项目开展,基本分析工作思路及指标说明如下: 一、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企业“期初存货”少转出进项税额。 疑点描述: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前后“存货”期末余额大幅减少,涉嫌非正常原因调减期初存货余额,少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问题。 指标说明:通过提取试点前后“资产负债表--存货余额”进行比对【棉纺纱加工行业2015年1月份(属期)资产负债表“存货”期末余额较2014年12月份(属期)进行比对;皮革鞣制加工2015年2月份(属期)资产负债表“存货”期末余额较2015年1月份(属期)进行比对】,较试点前期余额大幅减少,最终确定103户疑点数据,其中:棉纺纱加工行业86条、皮革鞣制加工行业17户),涉及减少存货22.03亿元,增值税税额(进项转出)2.86亿元。 核查要点:对涉及企业的在纳入核定扣除试点期初存货余额较上一期减少情况进行核实,分不同情况出来:一是若

对外销售的,是否申报销售并及时足额计提销项税额;二是对非正常原因调减期初存货余额,人为缩减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基数的,一律做进项转出处理。 二、上游企业涉嫌虚开下游企业抵扣疑点 疑点描述:以2016年年初省局下发156户涉嫌黄金虚开纳税人为基础,选择其中存在重大虚开嫌疑、目前状态为注销和非正常的企业,提取其开具给下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同时将提取的疑点发票数据同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比对,去除已手工录入异常发票范围数据。 指标说明:经提取、分类、筛选、比对,最终确定5066条疑点发票数据,涉及382户接受发票企业,涉及增值税销售收入25821.57万元,增值税税额4389.66万元。 核查要点: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发票数据应用防范税收风险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122号)文件要求,由发票开具方主管税务机关再次对发票数据进行确认,凡符合税总发…2015?122号文件要求的,一律将发票信息手工录入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二是受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对受票企业涉及发票交易开展核查,查看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现行抵扣政策规定的,凡不符合现行抵扣政策规定的,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经核查,涉嫌虚开发票以及其他需要稽查立案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必看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这些风险点

必看!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这些风险点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4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6〕8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国税函〔2006〕9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0月30日 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以下简称“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程。

二、申报比对管理是指税务机关以信息化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对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票表税比对,并对比对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三、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置申报异常处理岗,主要负责异常比对结果的核实及相关处理工作。异常处理岗原则上不设置在办税服务厅前台。 四、申报比对范围及内容 (一)比对信息范围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以下简称“申报表”)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抵扣凭证信息。 4.纳税人税款入库信息。 5.增值税优惠备案信息。 6.申报比对所需的其他信息。 (二)比对内容 比对内容包括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表表比对是指申报表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票表比对是指各类发票、凭证、备案资格等信息与申报表进行比对。表税比对是指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与当期的实际入库税款进行比对。 五、申报比对规则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