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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评估

报告书

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11]第0906号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G u a n g x i J i n t u M i n e r a l R e s o u r c e s C o n s u l t a n t s C o.,L t d.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通讯地址:南宁华侨投资区武侨大道商住楼303室邮政编码:530028 电话:(0771)5858819 传真:(0771)5891300

目录

第一部分、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2)

第二部分、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一、评估机构 (4)

二、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 (4)

三、评估对象及范围 (4)

四、评估目的 (5)

五、评估基准日 (5)

六、评估依据 (5)

七、评估原则 (6)

八、评估过程 (7)

九、采矿权概况 (7)

十、矿区地质概况 (8)

十一、矿区评估史资源及资源开发现状 (10)

十二、评估方法 (10)

十三、对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的评述 (11)

十四、技术参数的选取与计算 (12)

十五、经济参数的选取与计算 (14)

十六、采矿权权益系数 (15)

十七、折现率 (16)

十八、评估结果 (16)

十九、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16)

二十、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18)

二十一、评估责任人 (18)

二十二、评估工作人员 (18)

二十三、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附件(详见附件)

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摘要

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11第0906号

评估机构: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公正的采矿权价款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

评估日期:2011年7月22日至2011年9月13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参数:

评估参数的确定如下:

1、评估计算的资源储量:14418.6吨;

2、生产规模:10000吨/年;

3、评估计算服务年限:1.44年;

4、销售价格:锑原矿(含锑10%)3697.23元/ m3(不含税);

5、采矿权权益系数:4.0%;

6、折现率:8%。

评估结果: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21.83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叁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的声明: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和备案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

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11]第0906号

本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有偿出让的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进行了价值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实地调研、收集资料和评定估算,对委托评估采矿权在2011年6月30日所表现的价值做出公允反映。

现将评估过程、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 评估机构

名称: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华侨投资区武侨大道商住楼303室;

法定代表人:钟世民;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450113200000308;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33号。

2. 评估委托方及采矿权出让方

本项目的评估委托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申请出让采矿权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3. 评估对象及范围

评估对象为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号为4527260110123;有效期2001年9月至2006年9月;开采矿种:锑矿;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矿区总面积:0.11333km2。评估范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的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资源量核实报告》所划定的矿

区范围。

拟建矿山划定矿区边界设置情况见表1:

表1 矿区范围各拐点坐标

矿区范围由以上1~4号拐点圈闭,评估范围即为该划定矿区范围,矿区面积:0.1133km2,开采标高:+1040~+600m。

4. 评估目的

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公正的采矿权价款参考意见。

5. 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判断矿业权价值的基准时点,本项目评估委托日为2011年7月5日,据资料收集情况,评估基准日定为2011年6月30日。

评估报告中的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的客观有效标准。

6. 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5)《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第18号《关于实施〈矿

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

(7)《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8)《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08年10月);

(9)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10)《天峨县巴岩锑矿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2006年8月);

(11)关于《天峨县巴岩锑矿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出来评审备案证明(桂资储备案[2007]0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7年2月6日);

(12)《天峨县巴岩锑矿资源量核实地质报告》评审意见书(北京中矿联咨询中心,中矿桂储评字[2006]19号,2006年12月18日);

(13)《天峨县巴岩锑矿开采方案设计》(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14)《天峨县巴岩锑开采方案设计》评审意见书(广西矿业协会,桂矿协审[2011]3号,2007年1月);

(15)评估人员现场核实收集和调查的其它资料。

7. 评估原则

(1)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2)采矿权与矿产资源及有关地质勘查资料相互依托的原则;

(3)矿产资源最有效利用的原则;

(4)尊重地质科学及客观地质规律的原则;

(5)遵守矿产资源开采规范原则;

(6)矿产资源价值收益合理预测的原则;

(7)采矿权资产持续经营的原则。

8. 评估过程

评估工作自2011年7月22日到2011年9月13日结束。

(1)2011年7月5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公开方式选择我公司为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评估咨询机构,并于2011年7月22日签订了《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2)2011年7月23日~28日,评估人员收集与评估相关的矿床地质、采矿及产品销售价格等资料,通过询问、电话询证等方式履行了尽职调查,并根据所收集资料的情况,确定评估方法,选择合理的评估参数;

(3)2011年7月29日~9月13日,评估人员按确定的评估方法,进行具体的评定与估算,提交评估报告初稿,经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后,提交正式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9. 采矿权概况

9.1 矿区位置与交通

巴岩锑矿位于天峨县城225°方位,直距43.5km的更新乡巴岩屯与凤山县乔音乡板棚屯边界上,矿区行政区划隶属天峨县管辖,矿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06°55′41″,北纬24°40′00″。

矿山目前没有公路相通,只有公路通到更新乡,从更新乡到巴岩屯行程约15km为乡村马路,修整后可通马车,目前可通摩托车,从巴岩村到矿山约4km 山路,只能行走,不通任何车辆。矿石运输全部靠马驮,交通运输极为不便。

9.2 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矿区当地属亚热带气候,雨量充足,年平均气温20℃~22℃,最高气温36℃,最低气温0℃,年降雨量1350~1450mm。矿山水资源丰富,矿山生产生活用水可从距矿区约20m的常年溪流中抽取,生产生活用电为柴油机发电,供水、供电基本满足生产要求。

9.3 地质工作概况

9.3.1以往地质工作

1、1970-1971年,广西第九地质队曾进行少量槽探。1985年河池地区地质队(现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对该区进行了初步普查工作,完成的工作量有探槽:1743.43m3,可槽样39个,岩矿样18个。初步普查基本查明了矿区内地层、构造、矿产、控矿因素等情况,对锑矿的分布、规模、产状有了初步的认识。但没有进行资源储量的估算;

2、2006年巴岩锑矿委托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对该矿区进行资源储量核实工作,通过对矿山现有坑道的勘测,调查了解采空区的分布情况,并补充采取坑道样分析,同时结合原有的地质报告资料,进一步查明矿体的形态、产状、规模、开采技术条件,估算矿山保有的资源储量,于2006年8月编写并提交了《天峨县巴岩锑矿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

10. 矿区地质概况

10.1 地层

矿区出露地层主要为中三叠统板纳组,分布巴岩背斜的轴部一带,按其岩性可分为上、下段。下部为褐色、浅灰色中厚层细砂岩、粉砂岩、夹少量薄至中层泥岩,泥质灰岩,近底部见少量泥质粉砂岩夹泥岩,局部见有细砂岩和粉砂岩呈透镜状产出,石英脉比较发育,多呈细脉状与团块沿层间分布或穿插岩层,岩石中多见星点状黄铁矿。该部未见底,厚度不详。上段为青灰、灰绿色薄至中层泥质灰岩夹少量粉砂岩,局部见少量石英呈细脉分布,多沿层间裂隙充填,厚度不详。

10.2 岩浆岩

矿区范围内无岩浆岩出露。

10.3 构造

巴岩背斜为短轴背斜,呈北北西~南南东向,轴长10km以上,宽4m,轴部受近于南北向断层F1破坏,断层附近小褶曲发育,一般长3~5米,个别长达50m,小褶曲的层间虚脱部位常有辉锑矿脉充填。断层有北西组(F1)及近东西断层组(F2、F3)。F1为正断层,倾向45°,倾角50°,长达10km。断裂带宽2.6~3.7m,为破

碎的砂岩、泥质粉岩及泥岩,并有石英细脉和不规则的石英团块分布其中,铁质胶结,该区的辉锑矿均分布于断层的上盘。F1为导矿构造,含锑矿液沿断裂带上升后进入板纳组背斜核部,由于板纳组上段泥岩对矿液起阻挡作用,于是矿液就在细砂岩和粉砂岩的层间裂隙与挤压等有利地带充填成矿。F2为逆断层,倾向约34°,倾角84°,断裂带宽0.22m,有破碎的泥质粉砂岩及石英细脉分布,铁质胶结。F3为正断层,走向与F2大致平行,倾角81°,断裂带宽0.17m,由岩石碎块及铁质,泥质胶结而成。F2、F3错动岩层,使得层间滑动而虚脱,形成一定的空间,,为锑矿充填创造空间,该矿区的矿脉就分部于此两断层之间。

10.4 变质作用

无变质作用。

10.5 矿体特征

矿区锑矿脉主要分部于巴岩背斜F2与F3之间的T2b地层中。矿化不甚连续,单脉长几厘米至1米多,厚度变化由几厘米至几十厘米。矿体长约150m,厚1.46~2.01m,平均厚1.79m,延伸约65m。矿体受F2及F3控制,倾角约45°,平均倾角80°。矿体最小埋深0m,最大埋深65m。

10.6矿石特征

该矿床为低温热液充填矿床。辉锑矿呈半自形晶体,大小一般在1~10mm,黄铁矿呈自形晶体星点状附于辉锑矿,偶见零星黄铁矿,金含甚微,一般小于0.03g/t,不具工业价值意义。脉石矿物以石英为主,绢云母次之。矿石含锑品位为0.947%~1.948%,平均1.40%。

10.7矿山开采技术条件

10.7.1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内沟谷溪泉发育,溪水最大流量20~30升/秒,靠大气降雨补给,

排泄良好。板纳组为砂岩、粉砂岩、泥质灰岩类,是良好的含水泥层,其间夹泥岩,又形成一些小的隔水层,且断裂及层间裂隙发育,坑道内涌水量一般为0.01~0.05升/秒,最大涌水量达0.3升/秒。水文地质条件中等。

10.7.2 矿区工程地质条件

矿层底板为细砂岩,岩性较稳定,但区内褶皱、断层及裂隙较发育,使得围岩稳固性稍差。巷道开拓时,遇到软弱夹层或破碎带,一般应加强支护。矿山工程地质条件中等。

10.7.3 矿区环境地质条件

矿山地处荒坡,距最近居民点约2km,人畜活动一般不到矿区内,矿山的开发对环境影响不大,对周边居民的人畜饮水也不造成影响。矿区内没有公路、铁路及通讯电缆通过,没有农田,矿山为小型矿山,开采规模小,形成的采空区也很小,矿山开采不会造成地表大面积陷落,开采废渣已堆放在有利地形地带,并在其下方砌挡土墙,不会造成泥石流灾害或水土流失。总的来说,开采环境地质属简单。

11. 矿区史及资源开发现状

巴岩锑矿为当地居民发现,解放前曾有人零星开采。2001年9月该矿取得采矿许可证,但由于自然条件较艰苦,加之各方面因素的干扰,目前只开拓了100m的平硐,发现了锑矿脉一条,还未进行开采。

12. 评估方法

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已进行了资源量核实工作,探获可供小规模开采利用的锑矿资源,矿山具有一定的获利前景;但储量规模、生产规模小,属矿业权评估范畴的小型矿山,评估所需财务经济资料不齐备。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20100

—2008),本次评估采用收入权益法,该方法是基于替代原则的一种间接估算采矿权价值的方法,通过采矿权权益系数对销售收入现值进行调整,作为采矿权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K i SI P n

t t t ???????+?=∑=1)1(1

式中:

P —采矿权评估价值;

SI t —年销售收入;

i —折现率;

K —采矿权权益系数;

t —年序号(t=1,2,3,…,n );

n —计算年限。

注: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6月30日,2011年=6/12,2012年t=11+6/12。 13. 对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开发利用方案的评述

13.1 对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评述

河池市地质勘察设计院于2006年8月提交《天峨县巴岩锑矿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经评审通过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予以登记备案。

报告编制单位具备地质勘查资质;《报告》对矿区地质概况,矿体分布及赋存情况,矿体规模、产状及形态,矿石特征及质量初步查明。对矿床开采技术条件进行分析,对水文地质作具体分析、描述。《报告》中详述了储量估算参数和矿体圈定的原则,并进行储量估算,资源量估算方法基本合理,核实的资源量可满足地方小规模开采。可以作为本次采矿权评估的依据。

13.2 对开发利用方案的评述

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编写了《天峨县巴岩锑矿开采方案设计》,《设

计》编制单位持有建设部颁发的乙级工程设计证书,并得到广西国土资源厅的认可,设计资质符合要求。设计主要内容基本上达到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其补充要求,矿山开采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全面到位,设计依据充分,能满足技术要求。可作为本次评估经济指标选取的基础依据。

14. 技术参数的选取与计算

14.1 采矿方案

根据矿层赋存状况及开采技术条件,根据《天峨县巴岩锑矿开采方案设计》,该矿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平硐-盲斜井开拓,主要开拓工程是920m 水平标高平硐及860m水平平硐。目前有890m平硐共掘进长度有100多米,并都揭露到了矿体。采矿方法采用浅孔留矿法。

14.2 产品方案

根据《天峨县巴岩锑矿开采方案设计》,由于储量规模较小,该矿不考虑正式选矿,仅手工选矿后直接销售原矿,矿山最终产品为锑矿原矿(含锑10%)。

14.3 可采储量参数的选取

14.3.1 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天峨县巴岩锑矿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及其评审意见,截止2006年9月底,巴岩锑矿在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为:硫化锑矿石量(333)24031吨,锑金属量336吨,平均锑品位1.40%。根据天峨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拟设采矿区范围状况调查意见》,该矿区没有采矿作业,矿产资源储量保持原状。

14.3.2 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

由于露天采场的周边需保留露天开采最终边坡,故部分矿石不能设计开采,根据《天峨县巴岩锑矿开采方案设计》,预留露天采场最终边坡所占资源量(333)约0吨,则:

设计利用的资源量=24031-0=24031吨

14.3.3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设计利用的资源量×可利用系数-采矿损失

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储量(333)可参考(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取值,(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未被利用,但资源储量在矿业权有效期(或)开发范围内的,可信度系数在0.5-0.8范围中取值,本次评估对资源量(333)按可利用系数0.6计算,故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24031×0.6=14418.6吨。

14.3.3.1 开采技术指标

根据《天峨县巴岩锑矿开采方案设计》,采矿回采率为90%,贫化率为10%。

14.3.3.2 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

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采矿损失

=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采矿回采率

=14418.6×90%

=12976.74吨。

14.4 生产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

14.4.1 生产规模

《天峨县巴岩锑矿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及《天峨县巴岩锑矿开采方案设计》,该矿拟建生产模为1.0万吨∕年。

该矿山为小型生产规模的锑矿,经分析,本项目评估小组认为该矿1.0万吨∕年的原矿生产能力比较适中,符合经济合理原则,故本项目评估中生产规模取值为1.0万吨∕年。

14.4.2 矿山服务年限

矿山服务年限=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矿山生产能力×(1-矿石贫化率)]

=12976.74÷[10000×(1-10%)]

=1.44(年) =1年5个月

故本项目评估确定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的矿山评估计算年限为 1.44年,评估计算期自2011年6月30日至2012年11月30日。

15. 经济参数的选取与计算

15.1 原矿产量

本次评估采用的生产规模为年原矿产量1万吨。

根据《天峨县巴岩锑矿开采方案设计》,采矿回收率为90%,贫化率为10%。根据矿山实际,类比附近矿山情况,本次评估人工粗选回收率取90%。

采出矿石品位=1.40%×(1-10%)=1.26%

人工粗选矿产率=1.26%×90%÷10%=11.34%

假设矿山未来能持续稳定生产。

15.2 矿石销售单价

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的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属小型矿山。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规定,对小型矿山销售价格可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的销

售价格的平均值。

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为新登记矿山。矿山产品为锑矿,根据上海有色金属网披露的锑市场销售价格,目前锑金属市场价格约为90000元/吨,根据《天峨县巴岩锑矿开采方案设计》,2007年锑原矿石(含锑10%)销售价格为2000吨(含税),根据上海有色金属网披露的锑市场销售价格,目前锑原矿石(含锑35%)约为25000元/吨,选矿回收率取90%,计价系数按65%。

精矿产率=10%×90%÷35%=25.71%

含锑10%原矿售价=含锑35%售价×产率×计价系数

=25000×25.71%×65%=4177.87元/吨(含税)。

经评估人员对相邻同类矿山及当原矿销售行情的调查、询证,上述价格与当地市场价格基本一致,能够反映当地锑矿的市场销售价格现状。本次评估锑矿原矿销售价格取4177.87元/ 吨(含税)。因此,本次采矿权评估锑矿不含税销售价格取3697.23元/ 吨(4177.87÷1.13)。

15.3 销售收入

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假设本矿山生产的产品全部销售,则:销售收入=∑(年产品产量×销售价格)

产品正常生产年度(以2012年为例)的销售收入为

3697.23×1×11.34%=419.27(万元)。

各年销售收入及销售收入现值的估算见附表2。

16. 采矿权权益系数

采矿权权益系数反映采矿权评估价值与销售收入现值的比例关系。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规定,该矿属有色金属矿产,原矿的权益系数为3.5%~4.5%,主要反映矿山成本水平。

根据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水文、工程开采技术条件中等,其他开采条件简单,综合考虑同类矿山经济效益状况、当地矿业权市场发育程度等影响因素,本项目评估中采矿权权益系数取值4.0%。

17. 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年修订版)及《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2006年)的相关规定,对矿业权出让评估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矿业权出让评估,由国土资源部发布具体折现率标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第18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现阶段申请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8%。本项目为出让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值8%。

18. 评估结果

本公司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评定估算,确定“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21.83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叁佰元整。

评估结果的估算详见附表1。

19. 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

19.1 评估结果有效期

按现行评估准则,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2011年6月30日)起一年。如果使用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本公司对应用此评估结果而对有关方面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9.2 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在评估结果有效期内,如果采矿权所依附的矿产资源储量发生明显变

化等原因造成采矿权价值发生明显变化,委托人可以委托本公司按原评估方法对原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本次评估所采用的资产价格标准或税费标准发生不可抗逆的变化,并对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可及时委托本公司重新确定采矿权价值。

19.3 评估结论有效的其他责任划分

采矿权评估以《天峨县巴岩锑矿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估算的矿产资源储量为基础。本公司只对该项目评估结论本身是否符合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本评估结果是为委托方出让该采矿权提供作价参考依据,不得用于其他目的。评估工作中委托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包括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相关文件材料提供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9.4 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次对广西天峨县巴岩锑矿采矿权的评估结论仅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让该锑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公正的采矿权价款参考意见。

本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况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本评估报告的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19.5 评估假设条件

(1) 矿产品价格及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2) 未来矿山生产方式,产品结构保持不变,且持续经营;

(3) 矿山的采选技术以设定的技术水平为基础;

(4) 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

20. 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评估报告书提交日期为2011年9月13日。

21. 评估责任人员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22. 评估工作人员

王立中、张莹、丁汉龙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Ο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XX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要 XX评报字(2003)第100号 评估机构:XX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方:XX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XX山铜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出让采矿权; 评估基准日:2003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贴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结果:XX省国土资源厅委托评估的“XX山铜矿采矿权”评估计算期为30年, 动用可采储量10711万吨, 评估价值为19254.68万元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伍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 即从评估结果确认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 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未经委托方同意, 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 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XX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 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签名): XX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XX评报字(2003)第100号 XX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接受XX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 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 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 对XX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的“XX山铜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XX山铜矿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 对XX省国土资源厅委托评估的“XX山铜矿采矿权”在2003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XX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省西区大街102号; 法定代表人:XX;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3]0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1300002115237。 2、采矿权出让人及评估委托方 采矿权出让人及评估委托方:XX省国土资源厅。 3、评估目的 XX山铜矿区是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XX省国土资源厅拟以拍卖方式出让“XX山铜矿采矿权”。本项目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XX山铜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意见。 4、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 “XX山铜矿采矿权”。XX省国土资源厅XX采复字[2003]01号“XX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确定的XX山铜矿采矿权矿区范围8个拐点坐标如下: 点号XY 1 4256098.00 32682800.00; 2 4256453.00 32682900.00; 3 4256800.00 32683112.00; 4 4256800.00 32683323.00; 5 4256678.00 32683622.00; 6 4256624.00 32683847.00; 7 4256622.00 32683854.00; 8 4255671.00 32683844.00。 标高:从230米至-750米。 5、评估基准日 (略) 6、评估原则 (略) 7、评估依据 (略) 8、评估过程 评估工作自2004年1月8日开始到2004年3月20日结束。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模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1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矿区铅锌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云君信矿评字〔〕第 016 号 云南君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二 0 一二年四月一日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矣六乡新亚洲体育城星汇园 3 幢G-35 号

邮政编码: 650200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矿区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要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矿区铅锌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 摘要) 云君信矿评字〔〕第 016 号 评估机构: 云南君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 矿业权人: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 评估对象: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矿区铅锌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 : 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为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现委托云 南君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 为缴纳采矿权价款提供参考意见, 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 而向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矿区铅锌矿采矿权”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年2月29日。 评估方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 DCF) 。 评估主要参数 : 储量核实基准日( 年6月30日) 即评估基准日( 年

2 月29 日) 保有资源储量394.09 万吨;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331.78 万吨, 铅品位 2.72%, 锌品位 3.28%; 可采储量 256.99 万吨( 评估拟动用的可采储量66 万吨) ; 生产规模 7.5 万吨/ 年, 矿山服务年限: 38.94 年( 本次评估服务年限为10 年, 评估计算年限为 13 年) ; 产品为 60%铅精矿和 50%锌精矿; 固定资产投资原值3652.84 万 元, 固定资产投资净值3502.20 万元; 铅精矿含金属( 不含锐) 销售价格8915.00 元/ 吨、锌精矿含金属( 不含税) 销售价格8205.00 元/ 吨、铅精矿含银金属销售价格 3350.00 元/ 千克; 单位矿石生产总成本费用: 393.84 元/ 吨, 单位矿石生产经营成 本费用 357.79 元/ 吨; 折现率: 8%。 评估结果: 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对当地市场分析, 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 程序, 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 经过计算和验证, 确定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矿区铅锌矿采矿权( 评估服务年限10 年) 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人民币 813.33 万 元, 大写人民币: 捌佰壹拾叁万叁仟叁佰。 摘要第1 页共 3 页

采矿权评估报告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正文 川山评报字(2009)F28号 本公司接受委托,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方法,为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出让的井研县黄钵乡天宫山盐矿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对该矿区采矿权的设臵情况进行了查勘与询证,通过对获得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床地质、生产技术、经济信息的综合分析与研究,确定评估方法、评估参数,对委托评估对象在2009年2月28日所表现的采矿权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矿业权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四川山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109号; 资质概况:四川山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属独立法人单位。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为:矿权评资[1999]010号。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登记注册号为5100001810696。 2、采矿权出让方及评估委托方 采矿权出让方和评估委托方: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3、评估对象和范围 评估对象:井研县黄钵乡天宫山盐矿采矿权。 评估范围: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乐市国土资矿评合字[2009]第007号),天宫山盐矿矿区面积2.9307平方千米,开采深度标高:- 935m~ -1020m。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见表1。 表1 井研县黄钵乡天宫山盐矿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4、评估目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拍卖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拍卖出让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拟拍卖出让“井研县黄钵乡天宫山盐矿采矿权”,本次评估即为上述目的提供“井研县黄钵乡天宫山盐矿采矿权”公平、公正的出让底价咨询意见。 5、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09年2月28日。报告中所采用的计量、计价标准均为2009年2月28日的客观有效标准。 6、评估原则 6.1. 遵守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 项目名称: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矿场采矿权评估 委托方: 受托单位: 主评人: 评估日期: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

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要 评估机构: 评估委托人: 采矿权人: 评估对象: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场采矿权。 评估目的: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以容须卡红柱石矿采矿权投资入股,对所涉及的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场进行价值评估,本次评估系为实现上述目的,就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场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意见。 评估基准日: 评估日期: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对该采矿权现场查勘和市场的调查分析,按照资产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场采矿权评估价值为5,617.86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陆佰壹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评估期计算的服务年限为13.32年,评估可采储量51.51万吨。 评估报告提交日期:2009年3月14日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使用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本报告所列明之评估目的。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我公司不会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道孚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容须卡红柱石矿场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四川宏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抚顺县双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矿权评估报告

抚顺县双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矿权评估报告 鲁大地评报字(2011)第93号 山东大地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抚顺县双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本公司组成项目评估小组,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分析,对委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2月28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基准日时点的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山东大地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临港西路11号 法定代表人:董淑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228013859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5号 (二)评估委托方 名 称: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是是主管省内土地、矿产和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管理、规划、保护和合理应用的政府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省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三)矿业权人概况 采矿权人:抚顺县双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矿山名称:抚顺县双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及方式:铁矿石采选;铁粉销售 矿山地址:抚顺县拉古乡鹅脖村 (四)评估目的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拟扩大抚顺县双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范围并出让该采矿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进行采矿权评估,为使抚顺县双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有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依据,委托我公司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为报告使用者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五)评估对象和范围 评估对象为抚顺县双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依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的矿区范围批复(辽国土资矿划字[2010]0188号),该矿区面积由9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7040Km2,拐点坐标见下表1: 表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拐 点 号 X Y 1 4616034.0000 41570411.0000 2 4616161.0000 41569663.0000 3 4616551.0000 41569662.0000 4 4616551.0000 41569825.0000 5 4617115.0000 41569825.0000 6 4617113.0000 41570249.0000 7 4616501.0000 41570411.0000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日期:2008-08-05 来源:作者:系统管理员发布部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点击数:216 【业务分类】: 地矿 【发文文号】: 国土资发[1999]75号 【颁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颁布日期】: 1999-3-30 【施行日期】: 1999-3-30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1999]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管办: 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有关工作,现将《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一九九九三月三十日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它海域,对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进行出让、转让评估和评估结果的确认,必须遵守本办法,对非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需进行转让评估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是指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方或转让方委托依法取得探矿权采矿

权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一定的方法对探矿权、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价估算的行为。 第四条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是指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向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的民事主体授予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非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法定权力灭失后,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也可以重新设置、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第五条探矿权、采矿权转让是指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以出售、作价出资(包括合资、合作经营和矿业股票上市)等形式,依法转移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以探矿权、采矿权设定抵押的,应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登记,在抵押实现时按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办理有关手续。第六条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必须依法进行评估,并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其评估结果依法确认,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原国有企业无偿占有的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因企业合并、分立、重组需变更民事主体而又未改变国有独资性质的,可以不进行探矿权、采矿权价值评估,但需依法办理主体变更手续。 第七条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拟办理一个探矿权或采矿权的部分勘查或开采区域的转让评估时,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在原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分立变更登记; (二)委托评估; (三)申请评估结果确认; (四)申请转让审批; (五)申请探矿权、采矿权主体变更登记。 采矿权原则上不能分割转让,尤其不能以深度标高或分层转让。确需分割平面开采区域进行转让的,应提交保证相邻两个开采系统互不影响的论证报告。 第八条探矿权、采矿权评估必须以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或与评估有关的其他地质报告为依据,

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XX 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 要 XX 评报字(2003)第100号 评估机构:XX 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方:XX 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XX 山铜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出让采矿权; 评估基准日:2003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贴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结果:XX 省国土资源厅委托评估的“XX 山铜矿采矿权” 评估计算期为30年,动用可采储量10711万吨,评估价值为19254.68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伍拾肆万陆仟捌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结果确认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XX 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签名): XX 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XX 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

XX山铜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XX评报字(2003)第100号 XX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接受XX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XX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的“XX山铜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XX山铜矿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XX省国土资源厅委托评估的“XX山铜矿采矿权”在2003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XX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省西区大街102号; 法定代表人:XX;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3]0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1300002115237。 2、采矿权出让人及评估委托方 采矿权出让人及评估委托方:XX省国土资源厅。 3、评估目的 XX山铜矿区是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XX省国土资源厅拟以拍卖方式出让“XX 山铜矿采矿权”。本项目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XX山铜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意见。 4、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 “XX山铜矿采矿权”。XX省国土资源厅XX采复字[2003]01号“XX 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确定的XX山铜矿采矿权矿区范围8个拐点坐标如下:点号XY 1 4256098.00 32682800.00; 2 4256453.00 32682900.00; 3 4256800.00 32683112.00; 4 4256800.00 32683323.00; 5 4256678.00 32683622.00; 6 4256624.00 32683847.00; 7 4256622.00 32683854.00; 8 4255671.00 32683844.00。 标高:从230米至-750米。 5、评估基准日 (略) 6、评估原则 (略) 7、评估依据 (略) 8、评估过程 评估工作自2004年1月8日开始到2004年3月20日结束。 (略) 9、采矿权概况 9.1 矿区位置与交通

芙蓉集团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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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集团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目录 报告正文 资产评估报告书绪言 (6)

附表 附表一、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104 附表二、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估算表---------107 附表三、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估算表-108 附表四、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成本费用估算表---------110 附表五、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税费估算表-------------111 附表六、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113 附表七、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评估利用储量和可采储量估算表-----115 附表八、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建设投资概算表-------------------116 附表九、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珙泉煤矿销售发票统计表-------------------117 附件 附件1、关于附件使用范围的说明------------------------------------------------ 118 附件2、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20 附件3、矿业权评估机构矿业权评估资格证书--------------------------------------120 附件4、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件----------------------------------------------121 附件5、“国土资矿评合字[2011]第01号”国土资源部对“四川芙蓉集团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采矿权”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122 附件6、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现场踏勘调查》证明------------------------------142 附件7、“国土资矿划字[2008]062号”国土资源部划定矿区范围批复------------------144 附件8、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维矿井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150 附件9、“国土资储备字[2009]19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四川省川南煤田筠连矿区新维矿井(新场井、维新井)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164 附件10、四川省川南煤田筠连矿区新维矿井(新场井、维新井)资源储量核实报告-----195 附件11、“中煤协会咨询函[2011]4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报送《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矿区新维井(新场井、维新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修改)》专家评审意见的函--------------------------------------------- 404 附件12、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矿区新维井(新场井、维新井)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416 附件13、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矿区新维矿井井可行性研究报告---------734 附件14、“川发改能源[2011]22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矿区新维煤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760 附件15、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矿区新维矿井初步设计说明书-----------764

辽宁省建平县万得利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评估报告

建平县万得利矿业有限公司铁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鲁大地评报字(2011)第97号 山东大地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建平县万得利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本公司组成项目评估小组,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分析,对委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基准日时点的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山东大地矿产资源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临港西路11号 法定代表人:董淑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228013859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5号 (二)评估委托方 名 称: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是是主管省内土地、矿产和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管理、规划、保护和合理应用的政府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省土地资源 、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三)矿业权人概况 采矿权人:建平县万得利矿业有限公司 矿山名称:建平县万得利矿业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及方式:铁矿开采 矿山地址:建平县青峰山乡建昌沟村 (四)评估目的 建平县万得利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属于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并且原勘查矿种增加了铁矿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增加的铁矿种需缴纳价款。为使建平县万得利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矿权有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依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我公司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为报告使用者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五)评估对象和范围 建平县万得利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为探转采项目。原勘查项目名称为:辽宁省建平县青峰山乡邢家沟金及多金属(铁)矿普查;勘查许可证,探矿证号:T21120080902014583;图幅号:K50E015023;勘查面积:0.64平方公里;有效期限:2008年9月2日至2009年12月31日。 现该探矿权拟申请转为采矿权,根据《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的规定,探矿权人在其勘查作业区内申请采矿权的,矿业权可不评估,登记管理机关不收取价款。因此,该采矿权的金及多金属矿属于探转采,不参与本次评估,而勘查探明的铁矿为新增加矿种,应进行采矿权价款评估。所以本次评估的对象为建平县万得利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矿权。 本次评估范围依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的矿区范围批复(辽国土资矿划字

河道采砂采矿权评估报告

沈阳市浑河111号砂场 采矿权评估报告 评字第[2004]C111号 1、评估对象 沈阳市浑河111砂场砂矿采矿权。 采矿矿种:砂砾石 采矿方式:露天 生产规模:17万立方米/年 评估期限:1年 2、评估范围 矿区面积:0.17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略 3、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委托方的要求,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沈阳市浑河111砂场砂矿采矿权价值,为国家以拍卖方式出让该采矿权提供作价参考依据。 4、评估基准日 略 5、评估依据 (1)、《委托书》 (2)、矿区范围批复文件 (3)、《沈阳市浑河111砂场建筑用砂矿区勘查地质报告》 (4)、评估人员搜集的其它评估有关材料 (5)、《矿业权评估指南》 6、评估原则 略 7、评估过程 略 8、采矿权概况 略 9、矿区区域地质概况 9.1 矿区地质 略 9.2 矿床特征 9.2.1 地层 矿区出露地层为第四系上更新统、第四系全新统冲积物。分布在河床、河漫滩,为现代堆积。岩性为砂砾石、砾石、卵石。 自上而下分述如下: 砂质粘土夹砂砾石:上部为砂质粘土、粘质砂土夹粘土,局部含泥砾,本层在河床以外大面积分布。下部以砂砾层为主,夹粘质砂土,平均厚度大于6米。该层受河水冲积后形成本砂矿矿床主要物质来源,该层主要由黄褐色、浅褐色、

黄色砂、砾组成。 砾石多为浑园形,大者50-100毫米,一般20-40毫米。按其颗粒组成,粒径大于5毫米为60%,粒径大小不均,混杂一起。 砂质粘土砂砾石:本层为现代堆积,构成河床漫滩。经过河水的不断冲刷、搬运,形成了厚2米左右的砂砾石层。和上更新统的砂砾石层在河床内不易区分,均为可采砂砾层,厚度大于2米。 9.2.2矿床特征 矿体以似层状近水平产出,沿带状河道近东西分布,在开采范围内,长约800米,宽约200米,平均厚度为2米,河水深度一般平均2-4米。河岸不规则,水位受上游来水影响较大,矿体形状变化受河床床底形态控制。 砂石质量较好,完全满足建筑用砂的工业要求。矿石为砂砾石,河砂占砂砾 9.3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矿床分布在长年流水的河床中,开采主要受到季节、大气降水及上游水库放水等因素的影响。地势较平坦,相对高差较小。 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河砂松散开采容易。水深部位可用采砂船或其它机械捞开采方法,河岸附近可用挖掘机开采。 10、矿山生产建设概况 该砂矿为一小型露天河道砂矿,该区域以往曾进行过采砂。为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现对该区域砂矿重新进行了规划,由地质部门进行了勘查,重新测定了资源总量。现该砂矿拟拍卖出让,处于待开发状态。 11、评估方法 如前所述,沈阳市浑河111砂场现处于待开发状态,没有进行生产。因此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的评估规则以及拟开发的矿区实际情况,依据本次评估的目的,最终选取现金流量法作为本次评估的方法。来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该矿的采矿权价值。 现金流量法的计算公式: W p= [(Ci- Co )- W b i ]*(1+r)-i W p矿业权评估价值 Ci 现金流入量 Co 现金流出量 W b i社会平均利润(W b i=E p i*δ) 其中:E p i为销售收入δ为矿业社会销售收入平均利润率); r 贴现率; n 计算年限(i=1.2.3…….n) 12、评估参数的选取及开发利用方案的拟定 根据委托方所提交的矿产资源量(333)34.34万立方米,以及开采年限的要求(1年),该砂矿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7万立方米,其它的各项开采设计都是以此为根本来进行的。 12.1基础储量的确定 根据委托方所提供的地质勘查报告(未进行储量评审),其出让的砂矿资源量(333)为34.34万立方米。因此,根据国土资源部2002年9月2日《关于采矿

广东省平远县尖山矿区东华岩矿段铁矿(新增储量)

广东省平远县尖山矿区东华岩矿段铁矿(新增储量)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要) 云君信矿评字2012第033号 评估机构:云南君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平远彦建荣矿业有限公司。 评估对象:广东省平远县尖山矿区东华岩矿段铁矿(新增储量)采矿权。 :平远彦建荣矿业有限公司为办理变更登记采矿权手续,特委托云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 南君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对广东省平远县尖山矿区东华岩矿段铁矿(新增储量)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为缴纳采矿权价款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2年7月31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 储量核实基准日(2011年4月30日)保有铁矿石量(122b+333)42.02万吨,地质品位TFe44.05%,保有锡金属量(2S22)454吨;参与评估保有资源储量为扩大范围新增铁矿石量(122b+333)34.63万吨;评估利用的资源量28.20万吨,333类型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值0.7,2S22类型不参与评估计算;评估可采储量22.77万吨;生产规模5.00万吨/年,采矿回采率85%,矿石贫化率12%,出矿品位39.07%;矿山服务年限5.18年;产品方案为磁铁矿原矿;销售价格(不含税)170.00元/吨。正常年销售收入850.00万元,采矿权权益系数4.70%,折现率8%。 评估结果:我们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在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必要的产权验证以及充分了解和核实、分析评估对象特殊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用收入权益法,经过计算和验证,确定广东省平远县尖山矿区东华岩矿段铁矿(新增储量)采矿权(参与本次评估的铁矿石量为34.63万吨,评估可采储量为22.77万吨)应缴价款为人民币164.6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肆万陆仟壹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本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自评估基准日起壹年。若超过壹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的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只能服务于矿业权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除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某某石墨矿项目之矿权评估报告

乌鲁木齐西源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要 评估对象: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机构:乌鲁木齐西源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处置“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采矿权”价款。本项目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采矿权”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2年8月31日。 评估日期:2012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28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主要评估参数:评估区面积9.313平方千米,保有资源储量为121b+122b+334矿石资源量4549.70万吨,固定碳量163.15万吨,平均地质品位碳3.59%。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3842.48万吨。评估计算年限内可采资源储量3650.35万吨。生产规模200万吨/年,采矿回采率95%,贫化率5%,选矿回收率83%;精粉品位91%;矿山服务年限19.21年,评估计算年限19.71年,其中基建期为6个月,生产期19年3个月,产品方案为石墨精粉,石墨精粉不含税价格为3900元/t;固定资产投资为22765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为109.59元/吨,单位经营成本为99.76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3239.18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贰 佰叁拾玖万壹仟捌佰圆整。 采矿权价款的分割: 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是将原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原

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附件4 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摘要 中宝信矿评报字[2010]第175号 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项目的全面情况,请阅读本评估报告全文。 评估对象: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采矿权申请人: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机构: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根据有关规定,须对“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 评估日期: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9月2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主要参数:矿区面积6.5566平方千米,主要可采煤层共计6层(4-2、4-1、3、2-1、1-2、1-1);储量核实基准日(2010年4月30日)保有资源储量3909万吨,参与评估计算(截止2006年12月31日)的保有资源储量3909万吨,(333)资源量可信度系数0.8,评估利用资源储量3358万吨,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2399.07万吨;开采方式:地下开采,储量备用系数1.3;生产规模45万吨/年;矿区服务年限41.01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32年(含建设期2年);产品方案为原煤;固定资产投资12150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131.98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10.45元/吨;不含税销售价格162.39元/吨;折现率8%。 评估结论: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赤峰巨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矿权”价值(30年动用可采储量1755万吨)为2703.29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零叁万贰仟玖佰元整。 矿山服务年限内采矿权价值(41.01年动用可采储量2399.07万吨)为3694.57

英德市大湾经济开发总公司大湾镇谷冲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英德市大湾经济开发总公司大湾镇谷冲铁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要 红晶石评报字[2013]第27号总第1919号 评估对象:英德市大湾经济开发总公司大湾镇谷冲铁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英德市大湾经济开发总公司。 评估机构: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英德市大湾经济开发总公司所有的原“英德市大湾经济开发总公司大湾镇谷冲铁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已到期,拟进行延续和变更(仅变更生产规模)。根据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评估项目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英德市大湾经济开发总公司大湾镇谷冲铁矿采矿权”价值公平、合理的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评估基准日评估用保有资源储量为122b资源量25.20万吨,TFe 品位51.16%;评估利用资源储量25.20万吨,TFe品位51.16%;评估用设计损失量为1.40万吨;采矿回采率97%;评估用可采储量23.09万吨,TFe品位51.16%;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矿石贫化率为4%;评估计算服务年限4.81年;产品方案为褐铁矿原矿,产品销售价格200.00元/吨(不含税);采矿权权益系数4.6%,折现率8%。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认真调查和对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英德市大湾经济开发总公司大湾镇谷冲铁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178.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壹仟元整。 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本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目录 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1) 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正文 (3) 1、评估机构 (3) 2、评估委托方及采矿权人 (3) 3、评估目的 (4) 4、评估对象和范围 (4) 5、评估基准日 (6) 6、主要评估依据 (6) 7、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8) 8、评估实施过程及现场勘查 (15) 9、评估方法 (16) 10、技术经济参数的选取依据 (16) 11、主要技术参数 (17) 12、主要经济参数 (26) 13、评估结论 (39) 14、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40) 15、评估假设 (40) 16、评估报告日 (40) 17、评估责任人员 (40) 18、评估工作人员 (41) 附表 附表一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42 附表二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企业所得税估算表 (44) 附表三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46)

附表四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单位成本估算表 (48) 附表五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估算表 (49) 附表六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51) 附表七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52) 附表八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估保有资源储量估算表 (54) 附件 附件一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6) 附件二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57) 附件三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 (58) 附件四矿业权评估机构和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60) 附件五甘肃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甘国土资交评合咨字[2012]第03号“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李家沟铅锌矿采矿权评 估咨询合同” (61) 附件六采矿许可证(证号:C1000002011093240117912) (66) 附件七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7) 附件八甘肃有色金属地质勘探公司一〇六队《甘肃省成县李家沟铅锌矿床地质勘探报告》(摘要) (68) 附件九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全储决字[1988]144号“审查批准《甘肃省成县李家沟铅锌矿床地质勘探报告》的决议书” (124) 附件十白银有色金属公司《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厂坝—李家沟矿保有资源/储量核查报告》 (129) 附件十一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国土资认储字[2002]18号“《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厂坝—李家沟矿保有资源/储量核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认定书” (166)

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依据

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依据、程序、要件及时限 办理依据和条件:按《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75 号)要求。 (一)、采矿权评估报告备案程序 1、采矿权出让方或转让方委托(出具委托书)。 2、受委托的评估机构依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资产状况实地核查,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及合理的评估参数,独立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估,提出评估报告。 3、评估机构向省以上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评估报告予以确认。 ①省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由评估机构直接向省申请;②省以下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委托的需经市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出具意见后报省确认。 4、省以上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对评估报告按程序审核后,对评估结果予以确认;需报部确认的由省出具审核意见报部申请确认。 (二)提交的资料: 《评估报告》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评估机构名称; 2、评估委托人名称; 3、采矿权人名称; 4、被评估采矿权的项目名称或矿山名称、范围和评估目的; 5、评估基准日;

6、评估原则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据; 7、被评估项目的概况(自然地理环境、矿山内外部条件、勘查工作程度、采选冶方案等); 8、评估方法、计价标准、参数选取的说明和评估过程; 9、评估结果; 10、评估结果有效期,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评估结果有效的其它条件,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1、附件目录; 12、评估起止日期和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13、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评估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签章或签名; 14、评估机构印章; 15、附件。包括: ①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 ②评估委托合同书; ③采矿权评估汇总表及明细表; ④采矿权评估方法和计算过程的说明; ⑤与评估基准日有关的会计报表; ⑥评估基准日投资数额、来源及固定资产一览表; ⑦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出让采矿权的除外); ⑧标明采矿许可证范围的地质和工程图件; ⑨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⑩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或不包含矿产资源储量的地质报告中与评估

采矿权评估报告

北票市北塔乡于家沟铁矿采矿权 评估报告附件目录 附件一.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附件使用范围声明 (1) 附件二.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2) 附件三.评估机构评估资格证书复印 (3) 附件四.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 (4) 附件五.矿业权评估师自述声明 (7) 附件六.矿业权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 (10) 附件七.采矿权评估委托 (12) 附件八.矿权无争议证明 (13) 附件九.矿山承诺函 (14) 附件十.采矿权人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15) 附件十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6) 附件十二.《辽宁省北票市北塔乡于家沟铁矿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二00九年度)》及其储量备案证明【辽国土资年储备字[2009]038号】 (17) 附件十三.《辽宁省北票市北塔乡于家沟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及其审查意见书【辽矿协审字[2005]110号】 (64) 附件十四.其它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112)

北票市北塔乡于家沟铁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鲁大地评报字(2010)第02号 北京矿业权评估公司134********接受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矿业权评 估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 矿权评估方法,对北票市北塔乡于家沟铁矿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本公司组成项目 评估小组,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分析,对委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2009年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基准日时点的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矿业权评估公司134********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5号 (二)评估委托方 名称:辽宁省国土资源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是是主管省内土地、矿产和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管理、规划、保 护和合理应用的政府机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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