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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生育)(省医疗保障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生育)(省医疗保障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生育)(省医疗保障局)

事项编码:070025301300100314811330000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生育)服务指南

省医疗保障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异地生育)服务

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允许个人代办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13号)

四、受理机构

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五、决定机构

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故需到省外学习、工作或居住连续一个月以上的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

第一联:社保机构留存 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电脑号 人员状态 □在职 □退休 医疗证号 身份证号 户籍状态 □深户 □非深户 异地常住地 异地地址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申请情况 □首次 □增补 □变更 申请期限 □ 半年 □ 一年 □ 两年 □ 常年 异地 定点 医疗 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医院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医院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医院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异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意见: 上述_____家医院为本地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在职人员的参保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深圳市社保机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须知:1、此表一式三份,市社保机构、参保个人、参保单位各执一份。 2、此表须与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同提交,市社保机构审核备 案之日起生效。 3、异地医疗费用报销规定,请查阅《常住异地就医须知》。 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咨询电话:96888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11315485.html,

第二联:参保人留存 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电脑号 人员状态 □在职 □退休 医疗证号 身份证号 户籍状态 □深户 □非深户 异地常住地 异地地址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申请情况 □首次 □增补 □变更 申请期限 □ 半年 □ 一年 □ 两年 □ 常年 异地 定点 医疗 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医院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医院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盖章): 医院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异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意见: 上述_____家医院为本地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在职人员的参保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深圳市社保机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须知:1、此表一式三份,市社保机构、参保个人、参保单位各执一份。 2、此表须与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同提交,市社保机构审核备 案之日起生效。 3、异地医疗费用报销规定,请查阅《常住异地就医须知》。 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咨询电话:96888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11315485.html,

跨异地住院就医联网结算政策解答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解答 一、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部署和实施 (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总体思路:完善市(地)级(以下简称市级)统筹,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着眼城乡统筹,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住院费用为重点,依托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要根据分级诊疗的要求,做好异地转诊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管理。要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医疗服务监控机制,在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的同时,严防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合法权益。 (二)《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目标任务: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

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三)《关于确保如期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任务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24号) 确保2017年9月底前完成全国异地联网全面启动、联网运行,确保在线备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实现直接结算,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目标任务。 (四)《关于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部署,我市通过“百日攻坚战”活动,积极协调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入联网结算平台、完善备案程序、梳理结算流程,实现了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省外人员在本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2017年8月2日,我市第一名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在北京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成功。8月25日,来自重庆的一位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在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并成功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联网结算。截至目前,我市已开通13家跨省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我市全部行政区县。 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基本原则

异地就医和工作调动医疗保险怎么用

异地就医和工作调动医疗保险怎么用  社会医疗保险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险种之一,只有有了医疗保险,才能更好地病有所医,健康生活。正常情况下,大家都知道如何使用医疗保险。但在一些不常见的情况下使用可能回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异地医疗保险怎么用,调动工作后医疗保险怎么用等等。 异地就医医疗保险怎么用 “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在外地就医,不知医疗保险可否正常使用”,太多人有这样的疑惑。例如出差需进行急诊,虽在外地工作但在老家参加的保险等等,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 其实,在面临异地就医时,各地的医保使用规定都不一样,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例如,《广州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只有四种情况可以异地就医用医保,分别是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的长期异地就医,异

地急诊,学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并且需要事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可见,广州市对于异地就医使用医疗保险的限制还是比较多的。 那么,成功办理异地医保就医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由本地还是异地来报销?这就涉及到了医疗保险怎么用的问题。广州市医保机构规定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给予记账结算。看来,要想用好医疗保险,需要对本地的医疗保险政策有详细的了解,如果只是盲目就医,到时报销起来可没那么容易。 工作调动剩余医疗保险怎么用 跳槽者原因一般有二:一是对现在的工作感到厌倦,或是压力很大;二是跳槽后的工作薪金更高,发展更好。无论是哪种原因,跳槽者在短时间内一般都会感到身心愉快。但是,跳槽会涉及到五险一金的问题,有些人会感到麻烦。以医疗保险为例,跳槽前剩余的医疗保险怎么用?难道就白白扔了吗? 其实完全不用担心,因为现在大部分地市对工作调动后的保险问题比较重视,对于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说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也就可以跟随转移划转,不会出现白缴费的问题。所以,工作调动后,医疗保险还是照常使用,并无太大影响。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知识问答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知识问答 问题一: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 参加常熟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连续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连续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因病经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就诊的人员。 问题二: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登记备案手续及办理时限? (一)备案流程: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第一步:备案方式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卡和异地居住证明材料至本市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市社保中心医保综合窗口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亦可通过“常熟智慧人社服务平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2)异地转诊人员在本市具有转院资质的医疗机构(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市五院及市三院)办理转诊手续后,备案信息会自动上传异地就医平台,即完成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备案手续。 第二步:选定点 (1)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网址: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11315485.html,),点击“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查 询”。 (2)拨打就医地社保服务热线:区号+12333。 第三步:持卡就医 根据病情、居住地和交通等情况,选择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二)办理时限: 1、政务服务中心周一至周六均可办理,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30。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法定工作日均可办理。 2、窗口受理当场办结。通过常熟智慧人社服务平台办理的下一个工作日办结。 问题三:我市接入省内、跨省和长三角异地就医住院或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11315485.html,)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常熟社保”百问百答模块查询“我市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名单”。 问题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待遇是怎么算的? 1、江苏省内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按照“江苏省统一目录,参保地政策”享受待遇; 2、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享受待遇。就医地目录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参保地政策是指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 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加强异地就医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9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跨省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诊疗行为。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第四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协调省际间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为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和费用直接结算提供支撑;省级经办机构负责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功能,统一组织协调并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工作;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经办工作。 第五条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实行先预付后清算。预付金原则上来源于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

第六条各地要优化经办流程,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持卡就医结算。具备条件的,可将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等纳入一单制结算。 第二章范围对象 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第三章登记备案 第八条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网站、手机等多种形式办理。 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提交的跨省异地就医申请时,经办人员应即时审核确认,填写生成《_______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1),该表一式两联,盖章后一联留存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交予申请人签收。 第九条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信息变更。

2020年异地就医申请范文医保异地就医申请书写

异地就医申请范文医保异地就医申请书写 一、医保异地就医申请书的内容要有以下: 1、写明长期居住异地人员的个人身份资料。 2、内容要有到居住地选1-3所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写明医院等级并加盖公章。 3、要有异地医保部门签章。 4、要有单位签章(破产企业、个体不需签章)。 5、要写明长期居住异地的户口或居住异地。 二、将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到内江市医保局盖章生效。 六、此表生效后参保人员在内江市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降低10%报销比例。 三、要到当地的医保申请异地医保,医保会给申请人异地就医申请表,申请人可以按着申请表的内容填写,并到居委会,所属医院盖章,再交到当地医保盖章签字,才能生效。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四、异地医疗保险,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 1、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

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2、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要大力支持。长期以来,国内医疗保障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异地的医疗机构不受所属医保统筹地区的政策约束和具体管理,甲地医保机构难以对乙地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新医改方案规划近期可操作框架的xx-xx年配套方案出炉,就公众最关心的就医报销问题指明目标: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首步是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老人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 4、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5、三年配套方案还具体着眼于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扩大和报销比例提高,提出到xx年,通过各级财政筹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者,每人每年的医保账户中,政府投入将达到120元,配合个人缴费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参保者。

外地就医医保报销释疑(举例_外地人到北京)

医保报销释疑之一 去年底,年过六旬的张老太从太原来到北京,准备为儿子、媳妇看孩子。张老太至少要在北京住三年,等孙子上了幼儿园才能回太原。由于时间匆忙,张老太没来得及办医保关系就来了北京,现在该去医院开高血压药了才想起来。高血压药要长期吃,加起来钱可不少,退了休收不高的张老太一时发起愁来。 其实,目前中国向张老太这样需要异地就医的人还真不少。仅参加医保的退休老年人就达3700多万,他们有的需要到子女工作地养老,有的喜欢去气候宜人的城市过冬、避暑,安度晚年。老人们在地区之间的流动性越来越大,他们看病就医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异地医保报销困难等问题。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加快,许多年轻人的工作也处于流动状态,在异地工作、发展的机会增大,他们也面临着异地就医的问题。 所谓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就医行为。一种是工作需要驻外工作,另一种是退休到外地生活的老年人。因为不同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各不相同,具体的政策不尽相同,还需要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但大同小异。北京是异地养老最突出的城市之一,这一期我们以北京为例〔参看《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详细解读异地就医医保手续怎样办理。 异地申请审批 1.异地就医人员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安置审批,在当地申领一张《×××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即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的部门),填写好相关内容。 2.到异地医院(你所选的要去城市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医保部门盖章。 3.把《××&t imes;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等待批准。 4.异地审批期限为一年(即办理日期开始至次年的当天),农村医疗保险报销。一年内不能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如异地安置人员仍需保留异地就医,应重新审批。 异地选医院 各地对异地就医可以选几家医院的规定不一样,一般是两到三家。如果规定选两家医院,可以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再就近选一家医院;如果规定选三家医院,可以在前两家医院的基础上,再选一家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专科医院。 异地报销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

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异地就医备案审批 一、转诊转院 因本市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患者,需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当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附件1)主治医师以上填写《日照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审批表》(以下简称《转诊转院审批表》),经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社所,下同)备案审批。病情危急的,可以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审批表》先行转诊转院,自入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补办备案手续。 二、急诊住院 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或准假外出时,因急、危重病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的,须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报告,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急诊住院备案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住院 已办理异地安置审批手续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和长期居外工作人员,在居住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应在入院3日内通知参保单位,单位在其入院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住院备案手续。转居住地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单位需持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自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之日起,有效时限为60天。在转诊有效期内因各种原因转入医疗机构不能收住院的,可在转入地选择一家我市协议医院或当地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亦可到转入地以外的我市协议医院或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后即时告知参保单位,由单位在入院3日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书面办理转诊医院变更备案手续。 已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在转入医院手术治疗后需复查的,可由参保单位出具复诊证明,提供当时手术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器官移植患者和癌症放化疗患者需短期内多次复诊的,可办理一次性复诊备案手续,有效期为180天。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成劳社办〔2008〕479号 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规范异地就医管理,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异地就医按驻外时间的不同分为长期和短期驻外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驻外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不含本数,下同)的参保人员。短期驻外人员是指因公出差、学习、进修、考察和探亲等原因在异地暂住6个月以内(含本数,下同)的参保人员。 第三条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异地就医费用包括: (一)长期驻外人员在异地就医登记有效期内因病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不含国外和港、澳、台地区,下同)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 (二)短期驻外人员因突发疾病进行急救或抢救发生的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门诊费用。 第四条异地就医的审核及医疗费结算,按《办法》和《暂

行办法》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目录执行。 第五条用人单位为长期驻外参保人员申报异地就医,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办理时,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二)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辅助证明材料;属劳务派遣性质的单位,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明确了工作地点的,应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明确工作地点的,应由用工方出具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申报异地就医,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办理时,个人或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二)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应提供下列任一证明材料:异地的户籍复印件、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原件、暂住证复印件;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样表)

第一联:社保机构留存 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姓 名 张三 性别 男 电脑号 1XXXXXXX 人员状态 □在职 √退休 医疗证号 6XXXXXXXXX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 XXXXX 户籍状态 √深户 □非深户 异地常住地 上海市 异地地址 上海市XX 区XX 路XX 号 联系电话 13XXXXXXXXX 经办人 非本人办理填写 经办人电话 13XXXXXXXXX 申请情况 √首次 □增补 □变更 申请期限 □ 半年 □ 一年 □ 两年 √ 常年 异地 定点 医疗 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申请人填写 医院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申请人填写 医院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申请人填写 医院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异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意见: 上述_____家医院为本地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在职人员的参保单位意见: 在职人员盖此处需盖章,退休人员不需要 (盖章) 年 月 日 深圳市社保机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须知:1、此表一式三份,市社保机构、参保个人、参保单位各执一份。 2、此表须与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同提交,市社保机构审核备 案之日起生效。 3、异地医疗费用报销规定,请查阅《常住异地就医须知》。 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咨询电话:12333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11315485.html,

第二联:参保人留存 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姓 名 张三 性别 男 电脑号 1XXXXXXX 人员状态 □在职 √退休 医疗证号 6XXXXXXXXX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 XXXXX 户籍状态 √深户 □非深户 异地常住地 上海市 异地地址 上海市XX 区XX 路XX 号 联系电话 13XXXXXXXXX 经办人 非本人办理填写 经办人电话 13XXXXXXXXX 申请情况 √首次 □增补 □变更 申请期限 □ 半年 □ 一年 □ 两年 √ 常年 异地 定点 医疗 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申请人填写 医院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申请人填写 医院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申请人填写 医院或相当等级: 联系电话: 地址: 异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意见: 上述_____家医院为本地医疗保险 定点医疗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在职人员的参保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深圳市社保机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须知:1、此表一式三份,市社保机构、参保个人、参保单位各执一份。 2、此表须与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同提交,市社保机构审核备 案之日起生效。 3、异地医疗费用报销规定,请查阅《常住异地就医须知》。 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咨询电话:12333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11315485.html,

2020年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2020年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2017医保异地报销新政策】 (一)适合对象的参保人员 1、参保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的; 2、参保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 3、在外地就业,以个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参保的; 4、参加未成年人医保,随父、母长期居住外地的; 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随子、女长期居住外地的。 (二)办理医疗报备的程序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 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 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 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 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三)办理窗口 按市、区分工管理办法,市社保机构管辖的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由市社保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33、34号柜台办理;区社保机构管

辖的参保单位的参保,以及异地就业的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且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就近由区社保机构 负责办理确认的报备手续。须在省内异地就医,可申请办理全省异 地就医卡的,经确认报备手续后,参保人员凭《申报表》到市社保 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33、34号柜台确认后,再到社保卡管理科办 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17省实现全民医保人社统一管理】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以来,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正式出台文件,对本省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作出 规划部署,如期完成了国务院对整合制度工作提出的上半年任务要求。 以上8省从理顺体制、整合制度、提升效能“三位一体”整体考虑,对整合制度工作全面推进作出规划部署。一是明确提出将卫生 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社部门管理的城镇居民医保管 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二是按照国务院文件“六统一”要求,对通过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全面建立统一 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要求。三是对明确整合工作任务 分工以及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同时还对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推 进提出具体要求。 截至目前,全国32个省区市(含兵团)中,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广西8省已出台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兵团9省在国务院文件发 布前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以上17个省均突破医疗保险城乡分割的 体制机制障碍,明确将整合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划 归人社部门管理,实现了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乃至整个社会保险 制度的统一管理,这充分说明地方党委政府对统一医保管理体制的 高度共识,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深刻认识。 从地方实践看,制度整合成效显著:一是群众普遍得实惠,改革获得感增强。各地在实践中采取“缴费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思路,居民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显著增强,

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有时候,很多人难以避免不会生大病、重病。现在每个人基本上都会有一张医社保卡。很多人往往在异地就医后,会发现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根本无法结算报销。这个问题困扰着很多病人。今天小编就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参保职工及符合“三投靠”原则(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夫妻双方相互投靠)的参保居民,因工作、生活需要在统筹地区以外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持社会保障卡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手续,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3、本人要到参加社保的社保局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在现场选定(网上办理)居住地的医院即可。若本人去不了,也可委托朋友去办,但是要带上委托书原件,其它同上。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如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 2、异地长期居住,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如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人。 3、长驻异地工作,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如被单位派往外地工作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如当地医疗机构诊治不了,就诊医疗机构同意到外地就医的患者。 上述就“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给大家作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小编也温馨提示,不同地方的备案流程、报销的条件、所需资料和过程都有会所不同。因此,大家在做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最好要先寻找当地社保单位咨询,以便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备案编号: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广州市参保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专用) 经办机构:联系电话:经办人:经办日期: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广州市参保人异地就医非联网结算业务专用)

温馨提示 一、本手册用于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非联网结算业务申请确认手续的材料之一。 二、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确认手续的参保人需在异地选择非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的。可在其异地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范围内选择1~3家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无定点医疗机构的地区可优先选择当地公立医院)作为参保人的异地选定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后由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确认。三、本手册只限于参保人本人使用,应详细如实填写本人资料,并妥善保管。用完、损坏、变更或遗失的,应及时到市医保经办机构重新申领。 四、参保人个人资料(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变更或符合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变更条件的,应凭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时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按初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的规定和要求重新填写本手册。 五、出现以下情形时,参保人的异地就医确认效力随即相应终止,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到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注销手续:1.返回本市长期居住、工作;2.学习结束返回本市;3.原用人单位已办理减员并停止为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的;4.因情况变化,已不属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异地就医范围等情形的。 六、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保管理规定,需核查本手册时,参保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七、本手册可通过至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领取或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11315485.html,/)进行下载。 八、如您需要我们提供进一步的帮助,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电话:省、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45 2.亲临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者需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异地安置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 中心。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 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 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 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 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 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 当事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 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可以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标准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 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报销比例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

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异地医保报销所需手续: 异地就医需要到就医的门诊、医院开具相关费用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同时还要开具一份你所就医的医院的登记证明,以便于用人单位、社保所、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和审核结算工作。 xx年河北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一、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异地就医”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2)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 (3)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一、办理对象 本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驻外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居住的老年人、长期异地居住的婴幼儿、长期异地就读生。 二、办理流程 参保人该如何做? 1.参保人员首先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 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11315485.html,)”,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2..参保人员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11315485.html,/csibiz)”,阅读《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 3.从社保平台下载专区-表格下载模块,下载相关表格,一式两份。 参保人选择可直接结算的异地医院则填写《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登记表》,填写完 成后交给单位并加盖公章;

参保人选择无法直接结算的异地医院则填写《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该表需异 地医院及医保部门盖章确认,填写完成后交给单位并加盖公章; 选择燕达医院的填写《河北燕达医院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备案登记表》无需燕达医院及医保部门盖章,填写完成 后交给单位并盖公章。 无论医院是否支持直接结算,同一地区只可选择2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1家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如果其中只有1家支持直接结算,另一家不支持,则分开填写“直接结算备案表”和“手工报销备案登记表”。 参保单位或社保所该怎么做? 1.为在职人员办理登记、变更异地就医备案 (1)用一证通在“申报业务管理-在职长期驻外信息申报”模块,在相应位置录入登记或需要变更的信息,点击“保存”、“提交”。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 注意:①现金给付方式应为银行卡,并在委托代发银行账号处录入参保人本人银行卡信息。②登记生效日期不可早于单位网上申报经办日期,如2017-7-5网上申报,填写的登记生效日期不可早于此日期。③登记截止日期不填写。 (2)单位持参保人员社保卡到医保审核科办理社保卡的“住院卡激活”手续。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指南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 流程指南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北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指南 【导语】:北京本市退休人员外出旅游生病了,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吗异地怎样就医,怎样选择医院,医保怎样报销 《北京市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详细解读异地就医医保手续怎样办理。 异地申请审批 1.异地就医人员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安置审批,在当地申领一张《×××市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即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的部门),填写好相关内容。 2.到异地医院(你所选的要去城市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医保部门盖章。 3.把《×××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等待批准。 4.异地审批期限为一年(即办理日期开始至次年的当天),一年内不能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如异地安置人员仍需保留异地就医,应重新审批。 异地选医院 各地对异地就医可以选几家医院的规定不一样,一般是两到三家。如果规定选两家医院,可以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再就近选一家医院;如果规定选三家医院,可以在前两家医院的基础上,再选一家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专科医院。 异地报销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2.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 温馨提示 1.不同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尽相同,需要异地就医的人员对于具体的政策还需要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特别是各地医保规定的报销范围不一样,来北京的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医保范围内可以报销的,外地医保不一定能报销。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 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为保障您的知情同意权,在您决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述相关内容,在确认已完全知情,并签字同意后再办理手续。 一、相关政策和规定 1.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是指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异地安置退休、长期派驻外地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自主选择办理直接结算备案后,可在本人备案选定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直接结清当次住院医疗费用。 2.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执行本市医疗保险政策;直接结算的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按日平均累计计算待遇。 3.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可直接结算。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

职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市参保人员因患精神疾病在异地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本市参保人员异地门(急)诊就医发生的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急诊留观等住院类医疗费用不可直接结算。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在所属辖区经办机构办理直接结算备案。参保人员只可在异地可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本人的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备案的参保人员,若备案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本人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转外就医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异地转诊人员出院结算后,当次直接结算备案信息自动失效)实行直接结算时,需再次向所属辖区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直接结算备案。 2.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执行就医地相关流程。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需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实名就医。 3.参保人员在异地直接结算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原则上应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只需与医疗机构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结算。 4.参保人员因故需全额结算费用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原规定流程手工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申办说明

异地就医备案申办说明 一、联网异地就医申办条件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二)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三)因病情治疗需要,并按规定转诊到市外住院就医的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四)在市外突发疾病需临时住院就医的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五)其他符合异地住院就医规定的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二、联网异地就医备案办理 (一)参加职工医保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参加居民医保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本人或委托人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工作窗口申请办理,并填写《重庆市跨省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附件1)。完成备案的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在备案地按规定选择已纳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享受特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在“本人签名”栏填写1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在异地的特病就诊医院,选择的医院必须是已纳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二)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市外住院就医的参保人员,由负责其诊治的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填写《重庆市跨省转诊转院就医备案表》(附件2),并由医疗机构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告知协议管理社保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医疗机构的转诊备案申请后受理备案。(本次就医结算完成后,备案即时失效) (三)对在市外突发疾病需临时住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应当在住院后由参保人、参保人所在单位或其委托人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备案,可通过电话等多种渠道完成备案(附件3),最迟应在出院前完成备案手续。 2017年12月14日

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流程

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流程 一、登记备案与信息变更 (一)登记备案 1、异地居住备案。参保人员因返回原籍、投靠亲属、单位外派等,需到烟台市行政区域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在赴异地时,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异地居住人员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网上下载),领取《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填写并准备材料,携带完整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2、异地转诊备案。异地转诊的,由烟台市具备转诊资质的医院(医院名单见附件)填写《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以下简称《异地转诊审批表》),参保人员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 恶性肿瘤患者术后半年内需到异地转入医院放化疗的,

应提前复印首次转诊的《异地转诊申批表》。毎次治疗结束后,携带《异地转诊申批表》复印件、放化疗住院病案,先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再将上述材料及原始票据送到转出医院结算报销。 3、异地急诊备案。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在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突发疾病需急诊就医的,可就近选择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由本人或代办人填写《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急诊申报表》(以下简称《急诊申报表》)后,携相关急诊申报材料(急诊病历、原始票据、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来往车票、异地亲属居住证明等)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急诊申报手续。 (二)信息变更 异地安置(工作)登记备案后,一年内不再变更。一年后居住地或所选择的定点医院需变更的,应重新办理变更手续。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居住手续一年以上,需返回烟台市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的,应及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管理注销手续,注销后在原异地居住地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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