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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地方标准DB3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_第1部分:一般单位

浙江地方标准DB3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_第1部分:一般单位
浙江地方标准DB3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_第1部分:一般单位

浙江地方标准DB3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第9部分:

浙 江省地方标准 2008-******发布 DB33 ICS 13.310 A90 备案号:DB33/T 768.9— 200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 9部分:旅馆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ecurity & technical prote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Part 9: Hotel 2009-11-03发布 2010-01-01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T 768.9— 2009前言 DB33/ 76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按部分发布,目前分为 13个部分,以后视实际情况可增补。 ——第 1部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 ——第 2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第 3部分:汽车站与客运码头;

——第 4部分:商业批发与零售场所; ——第 5部分:公共供水场所; ——第 6部分:供变配电场所; ——第 7部分:燃油供储场所; ——第 8部分:城镇燃气供储场所; ——第 9部分:旅馆业; ——第 10部分:学校; ——第 11部分:医院; ——第 12部分:住宅小区; ——第 13部分:娱乐场所。 本部分为 DB33/ 768的第 9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科技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厅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宁波三维技术有限公司、宁波市甬港现代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楼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天泽创业建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宁波市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顾培荣、黄蔚民、顾时明、陈锡苗、岑孟荣、曾文、王国强、冯刚强、戚国伟。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详]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1一般规定 3.2现场勘察 3.3 设计要素 3.4 功能设计 3.5 安全性设计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3.7可靠性设计 3.8环境适应性设计 3.9防雷与接地设计 3.10集成设计 3.11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3.12供电设计 3.13监控中心设计 4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1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4.2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4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5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6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5.1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2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施工准备 6.3工程施工 6.4系统调试 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7.1一般规定 7.2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 7.3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 7.4设备安装检验 7.5线路敷设检验 7.6 电源检验 7.7 防雷与接地检验 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8.1一般规定 8.2验收条件与检验组织

8.3工程验收 8.4 工程移交 本规范用词说明.........P103 附:条文说明 强制执行条款:3.1.4;3.13.1;4.1.4;4.2.4(2);4.2.5;4.2.6(2);4.2.7(1)(2);4.2.8(1)(2);4.2.9(1)(3)(4)(5);4.2.10;4.2.11(2)(4)(5);4.2.15;4.2.16(2);4.2.17;4.2.18(3);4.2.21;4.2.23(1)(2)(3)(4);4.2.24;4.2.25(3);4.2.27(1)(2)(4);4.2.28(5); 4.2.32(3);4.3.5(1)(2)(3)(4)(5)(7);4.3.13(1)(2)(3)(4); 4.3.18;4.3.19;4.3.20;4.3.21(1)(4);4.3.23(4);4.3.24(2);4.3.27; 4.4.28(1);4. 5.6;4.5.7;4.5.8;4.5.9;4.5.13;4.5.14;4.5.19;435320; 4.5.21;4.5.28;4.5.31(1);4.6.6;4.6.7;4.6.9;4.6.10;4.6.11;4.6.13; 4.6.15;4.6.18;4.6.20;4.6.23;4.6.25;4.6.27; 5.2.8(4)(5);5.2.13(3);5.2.18(3); 6.3.1;6.3.2; 7.1.2;7.1.9; 8.2.1(1)(2)(3)(4); 8.3.4;

浙江省金华市地方标准

浙江省金华市地方标准 《(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规程》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华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3月01日 DB ICS : 备案号:

浙江省金华市地方标准《(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规程》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根据金华市(油)蟠桃现状和生产技术规范的需要,经批准将《(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列入2019年第一批金华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金市监便签〔2019〕130号)。为此,按计划要求我们编制了《(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规程》。 本技术标准的任务来源是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标准编制的目的 桃是浙江省主要水果产业之一,2018年全省桃栽培面积达到50.8万亩,年产值达到27亿元。其中(油)蟠桃比普通桃效益好,消费者对其独特的外形和较好的风味格外青睐,种植面积和产值在桃产值比重日益增大。由于蟠桃在2-3月份发芽开花,低温多雨、冷热多变,易引冻害与病害,5、6月份的果实膨大期又恰逢梅雨季节,空气湿度大,易引发病害发生,导致外观光泽度欠佳、皮薄易裂果等,所以近年来(油)蟠桃避雨设施栽培逐渐成为主流。 随着人们生活不断改善,对果品(桃)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但目前我市缺乏行之有效的(油)蟠桃设施生产技术标准,多数桃种植户栽植技术落后,标准化水平低,造成(油)蟠桃品牌效益不能有效提升,难以进入超市等中高档果品市场。通过本技术规程的制订,系统地为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依据,为政府扶持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引导(油)蟠桃向规模化、专业化、多样化方向发展,全面推动(油)蟠桃生产向精品绿色生产发展,将使浙江省(油)蟠桃生产走在南方设施栽培技术的前列。 三、编制原则和依据 本项技术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主要的编制原则是重点突出核心技术,根据各地生产经验,系统形成开放式技术标准。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 资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新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行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从业环境,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评定,是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从本行业的实际出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申请资质等级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并发给资质等级证书的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管理,是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资质等级评定监督,推进资质等级有效运用的活动。 第二章资质等级评定的组织 第三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实行初评与终评相结合的评定方式。 第四条各州、市、地协会或协会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本市理事

单位和会员单位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资质等级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组”),对本地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进行初评。 自治区安防协会负责组织各地协会办事机构、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新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 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对全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等级进行终评。 第五条评审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成单数,且分别不少于3人、5人和7人。其中,评审组长和评委会主任由已具有资质等级,且不参加当年晋级的会员单位负责人担任。评审组和评委会其他组成人员从自治区安防协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条评审组和评委会在每次资质等级评审工作开始前产生,仅对本次评审工作负责。 第三章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第七条资质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资质等级实行逐级晋升原则。 第八条申领一级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二)获二级资质两年以上,近一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安全防范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一、概述 (4)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4) (二)标准的属性、级别及其在安防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9) (三)《规范》主要内容的确定及章节设置 (10) (四)与相关标准的比较和协调关系 (11) (五)《规范》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13) (六)《规范》贯彻实施中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13) 二、内容简介 (14) 三、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14) 第二章术语 (15) 一、内容简介 (15) 二、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16) 第三章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18) 一、内容简介 (18) 二、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18) 3.1 一般规定 (19) 3.2 现场勘察 (20) 3.3 设计要素 (22) 3.4 功能设计 (23) 3.5 安全性设计 (26)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26) 3.7 可靠性设计 (27) 3.8 环境适应性设计 (28) 3.9 防雷与接地设计 (28) 3.10 集成设计 (29) 3.11 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设计 (29) 3.12 供电设计 (32) 3.13 监控中心设计 (32) 三、安防工程设计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33) 第四章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4) 一、内容简介 (34) 二、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35) 4.1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35) 4.2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6) 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1) 4.4 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6) 4.5 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8) 4.6 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0)

安防监控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弱电系统(安防监控子系统)施 工 工 艺 232018 2年月日

1.施工工艺描述 1.1 施工技术总则 1.1.1严格按照批准后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 1.1.2接到任务书,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计划和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1.1.3审核施工图后,组织相关的施工人员、讲解本次施工的要点、要求和注意事项, 使施工人员明确施工的性质、内容和任务。更好的,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1.1.4遵守国家或部委颁发的法规、标准和规范。 1.1.5严格执行国家或部委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或工程及验收暂行技术规 定,以及省电信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 1.1.6施工质量要以施工质量第一位宗旨,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监督,严格执行 施工规范。做到施工工艺精良,各种测试项目齐全、记录清楚、文字端正、数据准确。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严格按施工操作程序施工,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生产。施工中做好防火、防电、1.1.7 防雷、防化学气体、防事故等预防性的工作,做到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设备材料的安全。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内蒙古兴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鉴于安全生产责任重大, 全目标责任状的相关规定”。 1.2 安全操作技术一般规定 1.2.1注意施工环境,检查作业范围内有无危险地段和可能坠物地带及其它障碍物。作 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1.2.2所有支架安装等外部设备要符合监控设备载重要求,包括安装面是否适合承重 等。 1.2.3所有监控线路安装均符合公司及国家标准,保证强电和弱电线路分开。尽量使用 带屏蔽层的电源线,控制线。网线符合国家标准。 1.2.4机柜摆放位置和接地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浙江省强制性地方标准

心之所向,所向披靡 浙江省强制性地方标准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用于家庭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和判定,并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的质量依据,但适用范围不包括装饰装修合同外的外购家具、窗帘等装饰品。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其中,电气工程、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和室内空气质量因涉及到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被定为强制性条款。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和判定,也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的质量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478-2003 铝合金门 GB/T 8479-2003 铝合金窗 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5-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7-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 18588-2001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 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T 3017-1994 PVC塑料门 JG/T 3018-1994 PVC塑料窗 3基本规定 3.1家庭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工程应遵循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和施工中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防水、环保、节能、建筑、电气、给排水等强制性表准和条文要求。装饰设计和施工企业的资质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3.2装饰工程必须进行装饰设计,装饰设计、施工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整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1.5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9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 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

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包括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拼接屏等)。 3.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3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4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 3.5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 3.6工程计划建议。 3.7工程验收计划、技术培训。 3.8售后服务的保证。 3.9工程造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与设备、供应、运输、保险等有关的所有辅材和安装内容应全部包含在内,除招标方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提供所有投标费用详细的报价清单和总报价(系统建设必须而未明确报价,视为赠送),报价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10详细的分项硬件、软件报价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33/ ××××-2010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J×××××-2010

2010-××-××发布2010-××-××施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浙江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报批稿) Zhejiang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quality of building decoration engineering DB33/ ××××-2010 J×××××-2010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

2010年浙江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浙江省建设厅)建设发(2007)319号文《关于编制二OO七年度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和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践和质量评价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评价项目及标准;5.评价规定以及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标准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8号2楼,邮政编码:310005),以便适时修订完善。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银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深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地方标准:林业容器育苗 第1部分:苗木

浙江省地方标准:林业容器育苗第1部分:苗木前言 本部分的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 DB33/653—2007《林业容器育苗》分为二个部分 ――第1部分:苗木; ――第2部分:技术规程。 本部分为DB33/653—2007的第1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永胜、周志春、朱锦茹、金国庆、何云芳、骆文坚、江波、洪流、洪兆龙、劳勤、孟现东。 林业容器育苗 第1部分:苗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林业容器苗的定义、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供造林或补植用的容器苗。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容器苗ContainerSeedling

指在装有培养基质的各种容器中所培育的苗木。 2.2 苗木种类SeedlingType 根据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类型,如播种容器苗、扦插容器苗、移植容器苗、嫁接容器苗等。 2.3 苗龄SeedlingAge 从播种或扦插到容器苗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有容器中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1次换盆(容器)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容器苗,未经移植。 1-0表示1年生播种容器苗,未经移植。 1.5-0表示1.5年生播种容器苗,未经移植。 1-1表示2年生换盆容器苗,换盆(容器)移植1次,换盆前后各培育1年。 1(2)-0表示1年干2年砧木未经换盆(容器)的嫁接苗。 1(2)-1表示2年干3年砧木换盆(容器)1次的嫁接苗,换盆后培育1年。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嫁接苗在原容器中砧木的年龄。 2.4 苗批SeedlingLot 同一树种(品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容器苗,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2.5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备查)。 1.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_ 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 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1.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 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包括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拼接屏等)。 3.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3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4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 3.5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 3.6工程计划建议。 3.7工程验收计划、技术培训。 3.8售后服务的保证。 3.9工程造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与设备、供应、运输、保险等有关的所有辅材和安装内容应全部包含在内,除招标方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提供所有投标费用详细的报价清单和总报价(系统建设必须而未明确报价,视为赠送),报价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10详细的分项硬件、软件报价

浙江省卫生计生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浙江省卫生计生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卫生计生地方标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卫生计生地方标准质量,促进卫生计生地方标准实施,根据《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地方卫生标准工作管理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卫生计生地方标准,是指为实施国家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人体健康,在研究与实践的基础上,对职责范围内涉及人体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等事项制定的各类技术和管理规定。 第三条卫生计生地方标准包括下列内容: (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营养、健康促进与教育、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有关的卫生技术和管理要求; (二)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卫生技术和管理要求; (三)与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及采供血有关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四)卫生计生信息技术和管理要求; (五)与卫生技术要求相配套的检测检验方法和评价方法; (六)计划生育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七)其他与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的卫生技术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卫生计生地方标准管理工作在省质监局统一管理下,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做好卫生计生地方标准立项审查、标准评审、复审、绩效评估、宣传实施等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设立省卫生计生标准委员会,负责全省卫生计生地方标准政策、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管理工作。省卫生计生标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政法处。

第二章计划和立项 第五条省卫生计生委每年编制本年度卫生计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制定卫生计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前,省卫生计生委向社会公开征集立项建议。 第六条制(修)订卫生计生地方标准应当立项。有关单位或者公民可以根据需要,向省卫生计生委或省卫生计生标准委员会提出卫生计生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立项建议。 立项建议材料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一)浙江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 (二)标准草案,应当包括标准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等; (三)标准内容涉及专利的,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第七条省卫生计生委会对立项建议组织专家评估论证,专家评估论证邀请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副高及以上职称)参加。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卫生计生地方标准立项,应公开听证。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项: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地方难以统一实施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三)在全省范围内不具有普遍性; (四)未与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协调,或者未形成一致意见的。 第九条卫生计生地方标准项目由专家评估论证后,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后将立项材料上报省质监局。 第十条由省质监局确定标准起草单位,下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 第三章起草

GB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doc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一、概述 二、内容简介 三、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一、概述(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二)标准的属性、级别及其在安防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三)《规范》主要内容的确定及章节设置 (四)与相关标准的比较和协调关系 (五)《规范》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六)《规范》贯彻实施中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是我国安全防范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该规范总结了我国安全防范工程建设2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是一部既具有实践性、适用性,又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该规范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现场勘查、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较好地贯彻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对我国安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对于确保安防工程的质量,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该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共有8章,36节,384条,501款。其中9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帮助读者较全面地了解该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必要对规范编制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1.立项背景 安全防范工作是公安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安全防范行业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经济产业。由于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安全需求的全面增长,特别是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同时规划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成为安防业和建筑业的共同需求。和消防安全系统一样,技术防范系统是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防范设施。与消防系统工程不同的是,我国消防工作上有消防法,下有一系列配套的消防产品标准和消防工程标准,消防工程的建设一直被纳入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由于起步较晚,法规尚不健全,一直未能正式纳入国家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安防事业的发展。 TC100成立十多年来,已先后制定了4项关于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行业标准、两项关于安防工程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和三项安防工程管理的行业标准。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产品标准与工程建设标准分属于两个标准体系,标准的主管部门也不同,而TC100以前制定的上述标准,基本上是按照产品标准的模式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标准的内容、格式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未纳入国家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也未得到建设部的批准和认可。因此,在标准实施的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 当前,我国安全防范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除生产研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外,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企业遍及全国各地,特别是智能建筑业的迅速兴起,社区安防工作的迫切需求以及国家重点要害部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风险的加

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016年版)

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2016版) 1 范围 1.1 本要求规定了居民住宅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安全防范系统的要求,是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的基本依据。 1.2 本要求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单幢、多幢住宅楼、公寓楼、商住楼、别墅的安全防范系统应参照执行。 1.3 开放式小区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要求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要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要求。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50198-201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03-201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311-200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 28181-2016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21741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 31070.1-2014 楼寓对讲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 50314-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安防监控系统技术方案设计

****** *******项目 安防监控系统实施方案 编制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日期:

目录 1. 总则 (3) 2.系统建设概述 (3) 3.执行标准 (6) 4.现场环境 (7) 3.供货范围 (7) 4.交付时间 (7) 3.技术要求 (8) 4.检验方法和要求 (9) 5.性能保证条款 (9) 6.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0) 7.包装及交货 (10) 8.售后服务要求及服务内容条款 (11)

1.总则 根据**********公司********项目***************,对厂区的事态、人流等状况进行宏观监视,以便于随时掌握各种活动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对入侵、防盗所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监视取证。在人们无法直接观察的场合实时、形象、真实地反映被监视控制对象的画面,通过本安防监控系统方案,安装监控有效地威慑和预防事件的发生,提高技防装备水平与管理档次,以及对系统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进行相关技术要求。 1.1本方案规定了监控系统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特性,卖方根据本方案所列基本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提供高质量产品及相关服务,且必须满足国内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制造的产品,并且是当前国际技术和工艺最先进的产品。 1.2 遵循本方案的要求并不能解除任何卖方的责任、保证和合同等规定的其它义务。 1.3 本方案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4 在合同签订后,我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1.5卖方入厂施工前比须经过我方安全教育等相关部门审批。施工现场比须服从我 方的相关管理规定。由卖方自身造成的一切人员伤害等不安全事故,由卖方全权负责,并在第一时间通报我方管理人员。 2.系统建设概述 结合当前监控的发展趋势,我们特提出了基于平台的智能监控系统,通过该统一监控平台,可以把监控系统纳入平台管理,从而显著提高厂区的监控系统性能。 系统总体需求 **********周界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网络监控系统进行监控组网,可以在监控中心统一控制,对厂区大门及人员出入及院墙附近人员徘徊进行全方位的监控。系统总体需求如下: 1. 系统具有远程管理功能,远程管理员可以通过监控计算机网络进行远程的操作或察 看。全局统一权限控制。可查看,可配置,可操作权限分离,分设备,分摄像

浙江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号

浙江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8〕31号附件:发布公告(2018年三季度).pdf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0月24日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DB33/T2125-2018 印染企业系统能量平衡计算方法 2018-07-05 2018-08-05

2 DB33/T2126-2018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 2018-07-06 2018-08-06 3 DB33/T2127-2018 老年电视大学办学规范 2018-07-13 2018-08-13 4 DB33/T2128-2018 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2018-07-17 2018-08-17

DB33/T2129-2018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技术规程 2018-07-23 2018-08-23 6 DB33/T2130-2018 菱生产技术规范 2018-08-03 2018-09-03 7 DB33/T2131-2018 瓠瓜生产技术规程 2018-08-03 2018-09-03 8 DB33/T2132-2018

2018-08-03 2018-09-03 9 DB33/T2133-2018 旅行社窗口服务规范 2018-08-03 2018-09-03 10 DB33/T2134-2018 养老机构失智症服务与管理规范 2018-08-03 2018-09-03 11 DB33/T2135-2018 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建设规范

2018-09-03 12 DB33/T2136-2018 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规范 2018-08-30 2018-09-30 13 DB33/T2137-2018 杨梅箱式气调贮运技术规范 2018-08-30 2018-09-30 14 DB33/T2138-2018 灯光围网渔船集鱼灯最大总功率要求 2018-08-30 2018-09-30

浙江省地方标准

ICS 浙江省地方标 准 DB33/T498—2004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 Clean up regulation of archives for administration punishment case 2004-11-04发布2004-12-04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察局发布 DB33/T498—2004

前言 为了规范制作、妥善保管和科学整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保障和监督行政主体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并更好地为社会各方面提供利用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省档案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档案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淑芳、王群。 DB33/T498—2004 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整理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的定义、归档文件的要求、档案的整理、档号编制、案卷格式、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电子目录数据库。本标准适用于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中形成的档案的整理。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档案整理可以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7156—2003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 GB/T9705—1988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GB/T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DA/T1—2000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13—94 档号编制规则 DB33/T498—2004 DA/T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 DA/T19—1999 中国档案主题词表 DA/T24—2000 无酸档案卷皮卷盒用纸及纸板 《中国档案分类法》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防范和抵御不法侵害,保护行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安防从业环境,依据《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评定,是指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从本行业的实际出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对申请资信等级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并发给资信等级证书的活动。 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管理,是指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工作,开展资信等级评定监督,推进资信等级有效运用的活动。 第二章资信等级评定的组织 第三条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实行初评与终评相结合的评定方式。 第四条各市协会或省协会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本市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资信等级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组”),对本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进行初评。 省安防协会负责组织各市协会办事机构、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对全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进行终评。 第五条评审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成单数,且分别不少于3人和7人。其中,评审组长和评委会主任由已具有资信等级,且不参加当年晋级的会员单位负责人担任。评审组和评委会其他组成人员从省安防协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条评审组和评委会在每次资信等级评审工作开始前产生,仅对本次评审工作负责。 第三章资信等级评定条件 第七条资信等级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资信等级实行逐级晋升原则。 第八条申领一级资信等级证书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总值超过200万元。 (二)获二级资信两年以上,近一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安全防范工程总量在1600万元以上。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技术人员须经省安防协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技术人员设计、施工和维护能力强,并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设计手段先进,企业内部注重信息化应用。施工机械设备先进、成套,工程勘察、调试和检测仪器设备齐全。 (五)工作场地使用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能满足单位机构设置和业务需要,工作场所布局合理、整洁有序。 (六)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承建的工程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无违法违规行为,用户满意程度高,信誉良好。 第九条申领二级资信等级证书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总值超过100万元。 (二)获三级资信两年以上,一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合格的二、三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安全防范工程总量在1000万元以上。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技术人员须经省安防协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技术人员设计、施工和维护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研发能力,能严守工程相关秘密。 (四)设计手段先进,企业内部注重信息化应用。施工机械设备先进成套,具备工程勘察、调试和检测设备。 (五)工作场地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能满足单位机构设置和业务的需要,工作场所布局合理、整洁有序。 (六)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承建的工程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无违法违规行为,用户满意程度较高,信誉良好。 第十条申领三级资信等级证书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总值超过50万元。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技术人员须经省安防协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防范专业设计施工能力,并能严守工程有关机密。 (三)具有必要的设计工具,具有成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常用的工程勘察、系统调试和检测仪器。 (四)工作场地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具有单独的设计、施工准备等用房。工作场所整洁有序。 (五)建立必要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售后服务及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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