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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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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教【2008】34号

河间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教委、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近几年来,教育局着力加强办学行为规范管理,积极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氛围,增强了广大教师提高师德修养的紧迫性和自觉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得到普遍提高,我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市的师德师风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有些教师不能高标准地要求自己,职业道德、师德风范与人民要求有较大差距,损害了人民教师形象,给教育事业带来不良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已成为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任务。为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一支“社会信任、家长满意、学生崇敬、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和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

31日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市师德师风建设现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每年12月份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以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8月31日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四点希望”为标准,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广大教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师德师风水平,努力建设一支让全市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师德建设的基本要求

教育发展,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本。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使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进一步树立远大理想和敬业精神,进一步确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进一步确立良好的师德风范和师德师风形象。基本要求是:

1、爱岗敬业。面向全体学生,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自觉遵守学校工作、学习、会议、考勤、考绩考评等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备课,认真组织教学,

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工作认真、业绩突出的教育能手。

2、热爱学生。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学生,不讽刺、挖苦、侮辱、伤害、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构建社会、家庭、学校相结合的教育网络。注意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引导学生积极上进。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念,把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起来。关心学生生活,注意学生的心理变化,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规范行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做到育人先做人,正人先正己。应从点点滴滴、从工作和生活的细节中规范自身行为,在校应衣冠整洁,在课堂上言行文明,不抽烟,不接打手机,不随意离开教室;在工作日期间,中午一律不饮酒,晚上有自习辅导任务的教师晚餐严禁饮酒。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不参与赌博,不传看黄色音像制品、淫秽书籍报刊或登陆浏览黄色网站。

4、廉洁自律。教师应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耐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不私自外出代课或从事第二职业,不巧立名目向学生收费,不搞有偿家教或以营利为目的招揽学生办各类培训班、补习班,不推销未经审查许可的教辅用书、学习资料及生活用品,不在校园内摆摊设点或授意学生在指定的商贩摊位、商店购物,不接收学生家长的宴请、送礼或要求学生家长为己谋利。

5、团结协作。教师应谦虚谨慎,诚信待人,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构建和谐的人文环境和教育环境,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兢兢业业工作,堂堂正正做人。

6、开拓创新。教师要不断适应新的教育形势,勇于改革,敢于创新,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科研水平,坚决制止在教科研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的劳动成果。要转变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7、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注重身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注意自己为人师表的特殊身份,加强学习,提高修养,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历史责任感。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身位置和心态,坚决杜绝损害教师形象的事情发生,努力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建文(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秋景(党委副书记)

董金水(党委副书记、市一中校长)

朱军祥(党委委员、副局长)

石宽栋(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杰(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

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科,由薄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赵金令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学校校长、书记是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并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2月1日---12月5日)。各学校要拟定本校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好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工作任务,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动员大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尤其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31日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学习做一个优秀教师应具备的思想和道德、知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从事教育、当好教师的自豪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学习可采取教师自学和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每个学校集中学习至少要安排4次以上。要组织教师开展讨论,讨论必须有主题,有中心发言人,有总结记录。学习讨论时教师要做好笔记。每位教师要写1篇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000字)。

2、对照检查阶段(12月6日---12月15日)。根据教育局《实施意见》和本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对照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分专题开

展师德师风教育。要求全体教职工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局提出的《河间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河间市师德师风建设“十倡导、十反对”》,人人进行检查和反思,促进师德行为规范深入人心,成为日常行为准则。

3、整改提高阶段(12月16日---12月24日)。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章立制,进行整改提高,贯彻落实好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同时,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以胡锦涛总书记2007年8月31日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四点希望”为标准,明确当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应具备的素质和标准,增强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进取心。

4、总结巩固阶段(12月25日---12月30日)。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使师德师风建设步入正常化、规范化轨道。开展校内师德师风建设交流活动,评选出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上报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工作总结。

五、活动要求

1、要努力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舆论氛围。各级各类学校应善于发现和宣传师德先进典型的思想和事迹;及时总结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特别要注意挖掘带有普遍意义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并加以宣传推广。

2、要把师德师风建设同教师的日常工作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把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岗位聘

任、考核管理、评优晋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当学年度因被一票否决的教师,不能提职晋升,也不能享受其他表彰奖励。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次年度岗位聘任时给予降档聘任或解聘处理;问题严重者,经审定取消其教师资格,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3、各校要结合学校和教师实际,积极开展多种有效形式的师德教育主题活动。如:师德演讲、收集整理“教师忌语”、家长评教恳谈会、师德师风话题讨论、教师德育师风沙龙、优秀教师报告会、新教师入伍宣誓仪式、教师工作手记展、优秀教师事迹观摩、典型经验交流座谈会、警示事例分析等活动,使广大教师自我教育、自加压力,逐步把师德师风规范教育转化为教师的内在理念和自觉行动。

4、要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严禁走形式。各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于12月8日前报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人事科)。各校要将工作材料分类归档,认真总结师德师风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文字总结材料于12月底前报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人事科)。在整个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期间,教育局将组织工作组督查各校工作,督查中如发现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现象,将严肃追究校长责任,并责成该校重新安排,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在全市各校做得扎实,取得实效。

二00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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