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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大气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大气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丁岗路(赵声路-港中路)建设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大气污染防治监理细则)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

编制依据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

组织机构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

日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大气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江苏瀚瑞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丁岗路(赵声路-港中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约5000万元,路线全长,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建设交通设施、路灯照明、绿化、供电管沟等相关附属工程,根据现场了解,项目位于镇江新区港中路以西、赵声路以东,团结河以南,紧邻连镇淮扬高铁线,道路范围内有农田、河塘、垃圾场等,地质条件较差,项目周边有各类生产企业、居民小区、商业区、学校等,上下班高峰期车多、人多,周围地上地下管线较复杂,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高。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施工范围内路基、老山河中桥、排水、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等;计划工期:8个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1号)

4、《镇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镇政发[2014]24号)

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三、工程大气污染控制监理难点与重点:

1.工程大气污染控制监理难点:

相关主管部门对在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高度重视,现场

的扬尘污染控制责任重大。

工程的施工周期长,施工路线长,基本上是露天作业。

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作业班组多,施工人员多,多为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环保意识差,管理难度大。

路基施工材料多为细小颗粒物,在大风天气时很容易造成

扬尘污染事件。

路基施工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多,如维修和保养不到位,尾气排放容易达不到环保要求。

2.工程大气污染控制监理重点:

易扬尘各种材料、临时施工道路,要求采取遮盖、晒水

等措施减少扬尘。

主要交通运输通道口增设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

督查施工现场的机械维修和保养记录,确保尾气排放达

到环保标准。

施工中如出现扬尘现象,要责令停止施工或落实有效抑

尘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是长效管理工作,专人负责日常巡视检查,督促整改工作。

四、组织机构

1、成立丁岗路建设工程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人员组织如下:

组长:戴秀红

成员:全体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2、职责

组长职责:

(1)按照地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有关防止大气污染要求实施监理,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并承担扬尘污染控制监理责任。

(2)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3)明确监理人员的扬尘污染控制监理责任和考核指标,并支持监理人员的工作。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施工方案中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是否符合工程有关防止大气污染标准。

(5)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制度、扬尘防治工作自我保障体系及扬尘污管理人员上岗情况。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及落实情况。

(7)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垃圾站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场地、道路是否符合要求。

(8)加强扬尘污染巡视,发现污染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及时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人员职责

(1)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及扬尘管理员责任制落实情况。

(2)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灰土、临时道路、建筑材料、施工作业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执行情况。

(4)对扬尘污染控制跟踪管理,组织定期扬尘污染控制

专项检查,对扬尘污染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的落

实情况。

(6)遇有重大扬尘污染隐患有权停止作业,并上报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五、监理工作措施

1、项目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

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4、水泥、粉煤灰等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混合料在拌合场集中拌和,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设备污染排放物的检测,确保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混合料拌和站设在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米以外的下风向处。

5、督促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和洒水设备对施工区域的便道、场地等随时进行洒水降尘,是不出现明显的尘土,确保施工场地周围及周围环境不被扬尘污染。

6、严禁焚烧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理。

7、加强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力度,对扬尘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8、定期组织项目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9、加强扬尘污染巡视,发现污染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及时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0、督促施工单位收听当地天气预报,遇到大风天气,要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内容。施工中如出现扬尘现象,要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抑尘措施,确保不产生扬尘后方可继续施工。

镇江市兴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新区道路监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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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 方案

苏州工业园区星塘街北延工程 (苏虹路-唯澄路)一标段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星塘街北延工程(苏虹路-唯澄路)一标项目经理部 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4) 三、组织机构 (4) 四、环保概念 (4) 五、落实措施 (4) 六、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措施 (5) 七、现场管理措施 (8)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为星塘街北延工程(苏虹路-唯澄路)一标段, 工程南起苏虹路交叉口,上跨园区综合保税区西区、娄江及G312,止于沪宁铁路南侧。本标段工程内容包含:星塘街主线高架桥344.55m,NW匝道桥631.024m、WN匝道桥281.47m,RFW 人非桥689.64m,RFE人非桥655.51m,G312人非辅道S线 599.634m,G312南半幅拓宽(含地面桥加宽)1275.6m,G312北半幅拓宽(GK9+724.684以东部分)322.116m,驳岸恢复工

程及排水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 2.1根据相关《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方案》 2.2《苏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3《苏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2.4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及相关手册、图集。 三、组织机构 3.1项目部成立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振忠 副组长:吴劭、王建云、许明博、陈石、张浩 组 员:李明、陈倩、郑嘉铭、杨世荣、田慈善、吴建东、陈忠华 3.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充分认识治理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性,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环保概念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五、落实措施 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要实行目标责任制,项目经理要亲自抓,并派专人负责扬尘作业的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六、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措施

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1 工程项目概况和专业工程特点 (1) 1.1工程项目概况 (1) 1.2专业工程特点 (1) 2 编制依据 (2) 3 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流程 (4) 3.1监理工作内容 (4) 3.2监理工作范围 (5) 3.3监理工作目标 (6) 3.4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6) 3.5监理单位及人员职责 (8) 3.6监理工作程序 (12)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12) 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15)

5.1监理工作的方法 (15) 5.2监理工作的措施 (17)

1 工程项目概况和专业工程特点 1.1 工程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 1.1.2建设地点: 1.1.3工程规模: 1.1.4投资概算:万元 1.1.5总工期(日历天):天 1.1.6结构形式: 1.1.7本分项工程简介: 1.2 专业工程特点 1.2.1本治理工程特点:环境气候影响、本工程从基础到装饰、总体工程如不规范操作、材料的进出、自然环境因素等均会造成扬尘污染,因此施工中的扬尘污染将会直接危害职工和居民的身心健康,造成环境污染。因此实施施工扬尘控制,保护环境,形成文明施工特别是扬尘治理自律自控的常态化

机制,成为我们施工中的主要管理内容,故编制本监理细则。 1.2.2本治理工程重点及难点:动态化、全区域、贯穿整个施工过程,需多种治理措施 1.2.3 施工现场主要扬尘污染源辨识:土壤风沙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建构筑物拆除扬尘 2 编制依据 2.0.1 已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划。 2.0.2 与扬尘治理工程相关的政府文件,标准规范等。 与扬尘治理工程相关的主要文件资料(不限于)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 3、《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5、《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 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制度(讨论稿)

邢台市公路管理处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进一步提高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质量,减少道路扬尘,根据《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本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市国省干线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内容 (一)路面、桥面、绿化带清扫保洁,洒水除尘工作。 (二)路面、路基、桥梁及附属设施综合治理工作。 (三)养路工管理工作。 (四)站、中心巡查管理工作。 二、工作标准 (一)严格禁止扫帚式扫路机、吹风式扫路机上路清扫;加大清扫力度,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面保持整洁,要做到无尘土,无堆积物,平交道口、过街(村)路段保持干净无泥土,路面干净无污物;及时清理抛洒遗漏物品,及时清理路界内白色垃圾。 (二)洒水降尘。出市口路及环城公路要保证每天进行三遍洒水作业,保证路面潮湿,无扬尘。其余干线公路,要结合自身情况,提高洒水车的使用率和上路率,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洒水降尘作业,一般每天不少于二遍。

(三)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路面小型病害应及时修复,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常年基本无坑槽,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路肩、边沟及内外坡干净整洁,无白色垃圾。土路肩低于路面5—10厘米,以便于路面排水、保洁,并应常年保持。边沟顺直、平整、坚实、无浪窝、无杂物。按要求对路肩、内外坡及沟底杂草进行修剪。 (五)五桩设置规范、醒目,无歪斜、缺损、污染现象。保畅隔离带、隔离墩、拦水带、路缘石干净整洁,底部无砂石等抛洒物。 (六)根据清扫保洁责任表安排,养路工上路着装要整齐、规范、统一,杜绝脱岗、串岗等现象,保证上路率,提高工作效率,禁止迟到、早退、坐岗、站岗、脱岗、串岗、闲聊、坚决杜绝出工不出力等现象。各站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养护人员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安全、规范,坚决杜绝抽调养路工从事公路保洁以外的其他工作。 (七)各公路站要将每日巡查制度化、规范化,指派专门人员对路容路貌及养路工的上路情况进行督导,填写日常养护巡查工作交流单,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或上报,并于每月1日将交流单汇总上报市处,市处根据交流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各站养护中心要建立相应的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和信息上报

办法-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也在 不断增加,由此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和破坏也愈发严重。如果 大气环境资源被破坏,很难恢复,因此防治大气污染就愈发重要。下文是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我市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直接或者间接地向大气排放污染,导致大气环境质量发生变化,从而对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现象。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五条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大气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市)、

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 机动车、船、机车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 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立项审查部门必须在接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文件后,方可批准立项。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环境 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准意见的要求进行设计。 第九条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同时施工。 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资金,不得挪用或者挤占。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环境保 护部门提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 须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请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一、职责要求 1、提高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单位:监督科)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我区严格禁止新建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不得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2)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应大于90%。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落后产能。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200克/升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和超过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淘汰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削减。

3、加强城市能源清洁利用(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覆盖率达100%。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或改造成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4、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地铁建设工地和市政道路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企业露天料堆场、工业废物堆场等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5、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1)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东太湖大道南侧,夏蓉街西侧住宅地块项目 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苏州绿地江城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绿地建设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化学工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易中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居住建筑 建设地址:吴江区东太湖大道东侧,夏蓉街西侧。 工程安全等级:二级 建筑面积:144829.80㎡ 合同价格:27285.00万元 合同工期:564天 项目简述: 1.1 .本工程结构体系: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异形柱框架结构,基础形式:桩基,工程等级:二级,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建筑最大高度:33m。 1.2.本工程项目2#、3#、4#、8#、11#楼均为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高33m,建筑面积分别为5802.32㎡;5293.27㎡;5809.61㎡;7443.99㎡;5802.32㎡;5484.45㎡,框架剪力墙结构。32#、33#、37#、38#、39#、

43#、44#、45#均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建筑高度均为15.8m,均为异形柱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分别为2516.88㎡;3358.29㎡;3366.45㎡;3360.11㎡;3356.19㎡;3358.67㎡;2525.97㎡;2523.46㎡;1866.89㎡。 二、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国家有关的条例、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等; 3、地方性法规、文件 4、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 5、工程设计文件; 6、监理合同及工程建设合同。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山东最严环保法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11月1日正式实施了,那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生态优先、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和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推广。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应当自觉践行绿色、节俭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减少排放大气污染物,共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积极倡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公益活动。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推行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根据《X年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关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典型事例的整改方案》(办发〔X〕3号),为切实抓好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争取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动权,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行PM2.5+PM10联合控制,X年全市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55 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7%以上,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攻坚战由市环境空气质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整治工作组: (一)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主任由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等同志兼任,成员由从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园林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协调攻坚战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督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攻坚战进展情况。 (二)建筑扬尘整治工作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任组长,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港口码头、物料堆场、取弃土场、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粉磨站扬尘污染。 (三)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组:由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局长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街道保洁、道路硬化、绿化和市政设施维护、停车场等扬尘污染控制。 (四)“三车”整治工作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任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三车”(渣土运输车、沙石等建筑材料散装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运输车)造成的扬尘污染。 (五)餐饮油烟及垃圾焚烧整治工作组:由市行政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各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餐饮业不按规定经营造成油烟污染问题、垃圾(或秸秆)焚烧造成的污染问题,查处违规露天烧烤行为。 (六)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任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管控移动污染源排放,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在城区落实大货车禁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合理分流车辆,取缔非法停车场,制定鼓励政策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1、公司在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产生和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碎纸粉尘、锅炉烟尘、烘干机尾气、食堂油烟、车辆尾气、油漆挥发、空调氟里昂泄漏等。 公司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mg/m3;甲苯最高排放浓度40mg/m3,最高排放速率3.1kg/h,排气筒高度15米;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排放速率0.5kg/h, 公司食堂油烟排放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二小型标准管理。 2、大气污染的控制 碎纸粉尘的控制:纸板厂、纸箱厂负责在生产线启动期间开动粉碎打包机,碎纸粉尘经密封吸纸吸尘装置至车间外自动打包成型;设备动力部负责打包机的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吸尘吸纸效果;物流部负责定期清除机内积尘,并将清除物作固体废弃物处置,作好清理记录。 锅炉烟尘控制:司炉工按操作规程作业,不允许超负荷运作,确保重油充分完全燃烧;设备动力部负责定期维修保养。 纸浆模塑燃油烘干机尾气控制:操作人员操作按规程作业,不允许超负荷运作,确保柴油充分完全燃烧,设备动力部负责定期维修保养。 食堂加装油烟吸排装置,在食品加工时同时启动,行政人事部(食堂)负责指定专人进行吸排装置的清理和部件更换,确保吸排装置的净化效果,并做好更换记录。 公司行政及运输车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定期年检。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物流部负责对仓库柴油铲车的管理,现场使用要提高利用率,减少空转时间。 印刷现场使用油墨应确保适量适度;墨桶及时封盖,尽量减少余量裸放,减少挥发源。 设备动力科配合物流部落实空调维修保养服务商,作好全公司所有空调维修保养,防止氟利昂泄漏。 3、设备动力科负责按规定做好收集、吸收装置和净化设施的维护保养,更换的各类废弃物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做好各类维护保养记录。 4、检测和记录 行政人事部负责联系地方环境监测站每年检测一次,检测记录由品质管理部保存。 5、异常或超标时的处理: 以上各项控制出现异常超标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品质管理部负责对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判断超标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要求责任部门立即按《纠正和预防措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x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防治和细颗粒物(PM2.5)防治为重点,以控制和减少电力、水泥、焦化、电石、铁合金、炭素等行业烟气、粉尘排放为难点,全面推进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推动产业转型、生态转型,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x步伐。 二、主要目标 经过努力,到x年,全区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按照《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x〕135

号)要求,全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分别比x年下降10%,年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和47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 三、工作重点及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1、加快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国电x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新建脱硝设施,2#机组新建脱硝设施,2#机组脱硫设施改造。国电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完成脱硫设施改造,4#机组完成脱硫设施改造。x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分公司(原西部热电)1#机组新建脱硝设施,2#机组新建脱硝设施。3家电厂进行低氮燃烧及除尘改造,并增上脱硫、脱硝设施,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x)要求,烟尘排放浓度不超过30mg/m3,SO2排放浓度不超过 2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m3。加强大中型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规模在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全部实施脱硫。 强化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和粉尘治理,x市惠磊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熟料分公司、xx金力实业有限公司、x博宇水泥有限公司、x市腾升工贸有限公司等5家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工程,现有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全部改造为袋式除尘器,破碎机、磨机、包装机、烘干机、烘干磨、煤磨机、冷却机、水泥仓及其它通风设备需采用高效除尘器,原材料、产品必须密闭贮存、输送,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1) 第二章工程概况 (2) 第三章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流程 (2) 第四章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目标 (3) 第五章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措施 (3) 第六章工程监理范围、工程内容 (6) 第七章、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8) 第八章、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8) 第九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0)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 监理实施细则 为有效控制地铁十四号线一期工程(北客站~贺韶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建设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防治技术导则》、《西安市施工工地场界扬尘排放限值管理办法》、《西安市铁腕治霾工作专项督查方案》、《建设工扬尘污染防治“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 《堆场、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化要求》 《西安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 《陕西省铁腕治霾2017年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西咸新区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西咸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第二章工程概况 本工程监理范围为西安地铁14号线一期工程(北客站~贺韶村)施工总承包监理2标段,包含辛王路站(不含)至港务大道站(不含),共3站4区间,标段长度6.552km,主要内容为前期、土建、人防、轨道、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等工程施工监理。 监理2标段3车站为体育中心站、双寨站、三义庄站;4区间为辛王路站不含)~体育中心站区间,体育中心站~双寨站区间,双寨站~三义庄站区间,三义庄站~港务大道站区间。 第三章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流程

2016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和标准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五节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五章重点区域联合防治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和工业发展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

督管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以及布局调整,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实施,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和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对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气回收治理等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建筑扬尘、矿山扬尘、道路扬尘、企业料堆场等实施监督管理;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工商、食品监督、农业等部门对餐饮服务、露天烧烤、原煤散烧、秸秆禁烧等实施监督管理;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对农业生产、畜禽养殖造成的大气污染等实施监督管理;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渔业部门、海事机构对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绿色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责任。 第七条本省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设区的市、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加强大气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已经在2016年7月11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德州市具备地方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政府规章,也是国家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山东省地级市制定的首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规章。 《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共分总则、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预警和应急、法律责任、附则六部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其中,大气污染防治遵循生态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建设京津冀南部重要生态功能区为导向,落实绿化责任制,加快城市绿地、农田防护林等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加强对燃煤、扬尘、工业、机动车、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实施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协同控制。 监督管理部分,明确建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度、冬季采暖期错峰生产、约谈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大气环境质量通报制度等制度。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方面,分为燃煤污染、扬尘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农业和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几个方面。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本市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支持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对企业清洁煤经营加工配送、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居民燃用清洁煤予以扶持。第四十六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必须设置油烟、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实现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影响周边环境。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在政府划定的范围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方案》(X 发〔X〕3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方案》(X〔X〕89号)和《X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x〔X〕7号)精神,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稳定和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民众身体健康,提升城市形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X年,全区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综合治理工业大气污染 1.严控颗粒物排放。X年底前,对颗粒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和脱硫设施建设。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废弃物堆放,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继续加强全区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和生态修复。严格控制钢铁、火电等颗粒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和项目建设。 2.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喷涂污染控制,积极开发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3.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X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对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高效利用资源能源,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二)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1.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X年底前,全区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宾馆饭店及相关服务企业不得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适时开展高污染禁燃区划定工作。 2.强化城市扬尘治理。开展建筑工地、道路、物料堆放扬尘综合整治、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建筑垃圾清运等措施。落实物料堆放、储煤场防风抑尘措施。增加城市道路施工洒水频次,推广吸尘式除尘器或吹吸一体式除尘设备。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X年底前,基本实现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 3.加强餐饮油烟治理。X年底前,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餐饮经营点。对新建的商住建设项目必须规范建设油烟收集及排放通道,未建设的项目不得同意验收、交付使用;严禁擅自改变商住建设项目的房屋使用功能,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功能用于餐饮服务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不得予以行政许可;对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区住建委要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对屡查屡犯的餐饮经营

扬尘防控监理实施细则范本样本

B13江苏安德福投资有限公司厂房项目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 扬尘控制 )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 章) :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扬尘污染防控监理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控工作, 特制订本监理细则 第一章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江苏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4、《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5、《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6、南京市政府文件[宁政发]32号文《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

第二章工程概况及专业特点 本工程位于南京市浦口高新技术开发区, 地处星火路以西, 永新路以北, 施工现场地势平坦、场地开阔, 研发楼一期建设项目由01栋及人防地下室组成, 建筑总高度98.7m, 总投资约2亿元。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 一、制度及网络建设 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治要求, 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在执 行制度中, 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2、要求施工单位建立扬尘防控三级管理网络, 在项目部成立领导小组, 落实责任人,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 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 严格控制扬尘。 3、监理对扬尘控制检查建立记录台帐并要求施工单位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控制情况建立工作台帐, 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控制教育工作。

4、本项目监理部将跟踪监督现场的扬尘防控治理工作, 对不符合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行为下发监理工程师通 知单, 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第四章扬尘制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检查各专业队伍的施工场所, 划分施工责任区, 是否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 保持道路整洁, 并及时清洗。 2、对于施工现场道路等公共区域, 检查项目部是否配备洒水降尘设备, 并配备专人进行清扫。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 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检查为在粉尘工作环境中的施工人员是否配备口罩等防尘措施, 并随时注意检查、救护。 4、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 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5、施工期间四周必须采用2.5米高封闭围档。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 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 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 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施用密目式 安全网进行封闭。 .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 必须使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 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方案

XXX建设工程 大气污染 防 治 管 控 方 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单位:XXX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建设概况 XXX建设工程项目,位于XXX市XXX区XXX街道与XXX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工程为民用建筑三类、预制率≥73.5%,小高层建筑3幢,高度37.8 m,地上12层,地下1层;多层建筑共4幢,地下面积9941.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292平方米。 本工程结构形式为:装配式整体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基础本工程采用冲孔灌注桩基础。 工程建设概况一览表 (二)建筑设计概况 工程占地面积16728m2,建筑面积3729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350.45m2,地下建筑面积约9941.55m2。地下1层,地上12层,檐高37.8m。 建筑设计使用年限 50年,建筑结构类别为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6度,地下室防水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 本工程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1#~3#、7#楼15.200m,4#~6#楼15.450m。 建筑设计概况一览表

(三)工程项目总体目标 工期目标: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7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06月28日,计划施工总工期700日历天。 质量目标:按设计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文明施工目标:根据浙江省文明工地的标准进行规划、布置、管理,严格遵守“三通、三无、五必须”的文明施工原则,没有业主、社会相关方和员工的重大投诉,确保“区文明工地”。符合《XXX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编制人员:龚震 编制日期:2018年6月

目录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工程概况 (1) 3.1 工程性质 (1) 3.2 工程简况 (1) 3.2.1工程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1) 3.2.2建筑简况 (1) 3.2.3结构简况 (2) 3.2.4周边环境情况 (2) 四、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3) 五、现场污染源及控制要点 (3) 六、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3) 6.1组织保证措施 (4) 6.2现场治理措施 (5) 6.2其他治理措施 (8)

一、编制目的 由于本工程地处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地带,按照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要求,进一步有效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努力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文明施工规范》(DGJ08-2102-2012)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徐建安质监[2013]号《徐汇区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若干管理规定》 沪建质安[2018]第151号《2018年建设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方案》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质量保证手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手册》和《程序文件汇编》2017(A)版。 三、工程概况 3.1 工程性质 工程名称: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龙华航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3.2 工程简况 3.2.1工程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项目位于徐汇区,场地东侧为云锦路、南侧为龙耀路、西侧为规划丰谷路,北侧为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项目地块。场地东侧云锦路下有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二期区间隧道,最近处距离小于50m。 3.2.2建筑简况 上海国际航空服务中心W-1B地块工程基地面积19790㎡,总建筑面积194485.5㎡。超高层塔楼外形趋近于五边形,塔楼总楼层为52层。塔楼主要用途分为航空服务管理办公楼层与航空维修培训两部分,1~4层为大堂和宴会会议等

城管局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城管局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切实做好我局职责范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责任部门:城管大队) (二)渣土清运处置扬尘治理。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和车辆所属单位依法进行查处。(责任部门:渣土大队) (三)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根据季节特征制定详细的道路保洁工作方案并结合城北污水处理厂和集泰污水处理厂尾水综合利用,严格落实定期冲洗去污和定时洒水降尘的道路保洁制度,提高道路机扫率,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运输干道每天上、下午各洒水不少于2次;主要交通运输干道及其护栏底部、两侧绿化带,每5天至少冲洗1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加

强社区(小区)内道路扬尘防控,加大保洁频次。(责任部门:环卫所、小区管理处) (四)加大露天焚烧垃圾管理力度。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组织属地政府强化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垃圾及落叶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加大焚烧垃圾、落叶、枯草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将建成区内焚烧垃圾落叶枯草列入数字化城管巡查督办事项。(责任部门:环卫所、各区队、数字化城管中心)(五)餐饮行业油烟异味整治。强化餐饮行业源头管控,依法予以整治,依法取缔露天烧烤食品行为,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8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各区队) (六)增强环卫养护能力建设。按标准配足配齐环卫、养护人员以及洒水降尘的环卫设备,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85%以上,不断增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和冲洗、洒水降尘能力。(责任部门:环卫所)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控制大气污染的重要性,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及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全面做好今年控制大气污染工作。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及时制止、及时处罚;要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受

大气污染防治监理细则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扬尘治理监理控制目标: (3) 四、扬尘治理控制的原则: (3) 五、扬尘整治监理工作分工及责职 (3)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部2号楼修缮项目 2、建设地点:上海市保定路184号 3、建设单位: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4、设计单位:上海申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5、代建单位: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投资监理: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监理单位:上海思费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本次对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部2号楼进行全面更新修缮,涉及装修面积16967m2。地上建筑面积:15628m2,地下建筑面积:1339m2.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12层,建筑高度为52.6m.建筑防火设计分类为一类;其耐火等级为地上一级,地下一级。 本次修缮工程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施工内容:功能布局调整、室内重新装修、外立面及门窗修缮、房屋防水更新整修、空调通风(含主机更新)、水电、消防、楼层内强弱电、医用气体及一台货梯等设施设备更新,增加气动物流系统、安装管道橱柜等施工内容。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现场扬尘治理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5、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程序”; 6、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7、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 8、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9、已批准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1、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6-2014)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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