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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提升我矿瓦斯抽采工作管理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我矿落实瓦斯抽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抽采设计

第三条按照“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应抽采瓦斯的矿井,必须建立相应的抽采瓦斯系统,开展瓦斯抽采工作。

第四条矿井抽采设计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设计,与矿井开采设计同步进行;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一次设计,并满足分期建设过程中瓦斯抽采的要求。生产矿井建立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采系统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条瓦斯抽采矿井必须编制年度抽采规划、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抽采设计。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年度瓦斯抽采规划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上报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生效;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所有抽采规划、设计未按程序审批,不得实施。

第三章抽采系统及装备

第六条抽采泵站。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符合安全生产需要、满足未来5年规划抽采量的要求。抽采泵能力应大于系统所需最大抽采流量3~5倍,备用泵能力应不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

第七条抽采管路。抽采系统的管路直径应与抽采泵进气管直径相匹配。抽采干管管径按瓦斯浓度30%计算,管径为200mm,采掘工作面支管管径110mm。上隅角埋管抽采时,管路直径200mm。

第八条抽采钻机。矿井购进的瓦斯抽采钻机,型号为ZYG-150钻机。因现场情况确实需要购置其他型号的瓦斯抽采钻机时,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批准。

第九条抽采设备采购。根据工作需要编制采购方案,经采购部门审核通过后,集团公司组织采购,并按要求到集团公司备案。对于抽采泵、抽采钻机及备件、抽采管路等重点抽采设备、材料,应分别选择2~3个战略合作厂家,原则上统一,便于维护管理。

第四章瓦斯抽采管理机构

第十条要设立抽采管理部门,明确部门管理责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采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落实瓦斯抽采达标及评价,分析瓦斯抽采效果,研究改进抽采技术方案,组织新技术推广等。

第十一条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业抽采队伍,负责抽采钻孔施工、抽采管路和设备安装等工作。各单位必须配齐技术管理人员,瓦斯抽采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组建专业化抽采队伍时,

按独立企业进行管理,建立机制,明确各种责任。

第十二条矿井必须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通防部门、抽采队伍按职能分工进行工作,资料分类管理,由公司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的相关要求专门制订,统一管理。

第五章抽采泵站管理

第十四条瓦斯抽采泵站由机电队负责安装、定期保养、大修,机电科定期进行检查,进行出现重大故障,造成停泵,必须立即安排处理。

第十五条瓦斯抽采泵站日常使用、维护由抽采区队负责。

第十六条抽采泵站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所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温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按要求实现自动计量并上传至矿井监控系统。

第十七条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断水保护装置、瓦斯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抽采泵出气侧及瓦斯气罐和利用装置进气侧,必须安设有防爆、防回火和防回气等安全装置。

第十八条通往井下的抽采管路和永久抽采系统排气管附近,按要求采取防雷措施,机电部门每年至少检查维修一次,并有记录可查。

第十九条抽采泵站必须有专人值班,当抽采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启动备用泵。如果利用瓦斯,在抽采泵停止运转后,必须通知利用瓦斯的单位。恢复供气前必须取得利用单位同意做好记录

后,方可供应瓦斯。

第二十条抽采泵站计划停泵、倒换泵,以及抽采系统调整,必须提前编制措施,提出申请,报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审批后执行。

地面瓦斯抽采泵站的管理与维护

1、抽采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必须保证良好,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和维修,凡是出现故障的设备必须立即安排检修,直至修好。备用设备和机械设备必须全部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2、机电科每旬对抽采泵站内各种电气设备、抽采系统、供水系统检查不少于一次,并有记录可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机电科对泵房内的管路良好接地负责,要求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并且每六个月测定一次,作好记录。

4、抽采泵司机每小时测定一次抽采参数(正压端瓦斯浓度每小时检查一次)、观察各种电气设备运行参数(电压、电流和温度)和机电设备运行参数(轴温、水温、转速或声响),发现异常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根据情况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请示后及时安排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抽采泵司机应保证抽采管路不积水。安设人工放水器时,每小班不少于三次放水。

6、抽采泵司机不定期观察真空泵供水情况,要求真空泵供水处于最佳状态。

7、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建立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保证抽采泵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瓦斯抽采泵的供水量要合理,气水分离器必须安装水

位计,做到气水分离充分,防止水量不足或溢出,杜绝回水管串气。

8、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建立司机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抽采泵操作,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

9、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抽采泵站,外单位参观必须经矿值班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后按规定参观路线及项目依顺序参观,参观人员不得绘图,不准摄影,不准私自开动机器,不得影响工作,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要害部位。

10、设备停电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移动抽采泵日常管理由抽采区队专职抽采泵司机负责。移动抽采泵运行,由机电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移动抽采泵入井前由机电部负责防爆验收,符合防爆要求,并贴上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

第二十三条移动抽采泵司机必须经过移动抽采泵操作规程、运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培训、学习及实践操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四条移动抽采泵属瓦斯抽采专用设备,由抽采泵司机负责开、停,严禁任意开、停,凡非故障停抽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二十五条抽采泵司机必须每班对移动抽采泵运行状态进行不少于三次检查,做好记录,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其内容包括:泵温、进出水情况、负压、泵运行状况等,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

理。泵站司机对移动抽采泵的管理必须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二十六条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应安装在瓦斯抽采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抽出的瓦斯必须引排到地面、总回风道或分区回风道;已建永久抽采系统的矿井,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可直接送至永久抽采系统的管道内,但必须使矿井抽采系统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第二十七条移动抽采泵安设地点必须严格按井下临时机电硐室进行管理,每次启动抽采泵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当电机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0.5%时方可启动,正常运行时若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则立即停止抽采泵运行。

第二十八条移动抽采泵采用专用电源供电,并尽可能采用单独的供水支管进行静压供水,若采用动压供水或与其它施工队共用一条供水支管时,则生产管理部门必须制定保障连续、稳定供水的措施,严禁中断供水或降低供水量,以防抽采泵无水空转发热引爆瓦斯。凡需停电、停水,必须办理操作票,经抽采部门、生产科、机电科同意后并到现场与泵站司机联系好后方可实施。临时非计划性停水、停电后矿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现场泵站司机。对不办操作票停电、停供水的,要对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机电科每周对移动抽采泵防爆和完好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可查。

第三十条抽采部门每周对移动抽采系统抽采参数检测、调整每周

两次。

第三十一条移动抽采泵停止运转,瓦检员必须加强抽采区域的瓦斯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安排处理。

第三十二条在移动抽采泵进气端的主管上接三通,并安设闸门,如果停泵,要立即打开闸门,使主管内的瓦斯自然释放,排出瓦斯不得造成巷道风流瓦斯积聚超限,否则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移动抽采泵恢复运转后必须立即关上进气端三通闸门。

第三十三条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回风道时,在抽采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设置栅栏时不得使用塑料网、片等软质材料,要打紧固牢,宽度等于巷宽、高度不小于1.8m 或巷道全高,设置位置为:上风侧为管路出口外推5m,上下风侧栅栏间距不小于35 m。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移动抽采泵站排到巷道内的瓦斯,其浓度必须在30 m以内被混合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超限值以内。栅栏处必须设警戒牌和瓦斯监测装置,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应断电、停止瓦斯抽采、进行处理。瓦斯传感器的位置设在栅栏外1 m以内。

第三十四条井下抽采泵站必须安装软化水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必须安装在线计量监测装置和孔板流量计,每隔1个小时,抽采泵司机要认真填写瓦斯抽采原始记录;井下抽采泵站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沙箱、铁锹、水管等消防器材。

第三十五条井下抽采泵站必须设置照明、甲烷传感器。泵站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保证硐室卫生整洁、仪表设备完好。矿井应建立健全泵

站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必须实行“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第六章抽采管路及附属装置

第三十七条矿井抽采管路及附属装置的安装、维护,由于抽采区队负责。抽采管理部门定期查检。

第三十八条抽采管路要敷设平直,分岔处设置控制阀门,放水器安设处抽采管距巷道底板高度应不小于500mm。抽采管路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打压、试漏,并将管内杂物清除干净。运行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打压、查漏,处理漏气。

第三十九条抽采干管、支管在斜巷下坡口、交叉点龙门架进气侧及管路低洼处应安设放水器,并有选择地安设除渣装置。涌水量较大的抽采钻场应设自动放水器。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埋管抽采管路上应增设滤网或除渣装置。矿井应具体制订自动放水器和人工放水器的巡检、放水规定,保证抽采管路无积水。

第四十条主干管路每半年至少除渣一次,使用防喷装置的抽采管路每周至少除渣一次。钻场及支管等处的放水器每月至少检查清理一次。

第四十一条抽采管路应逐节编号,法兰盘之间连接必须有密封圈,螺栓齐全、坚固。

第四十二条抽采管路与矿车最外缘的间隙必须大于700毫米。

第四十三条在倾斜和水平巷道尾部安设管路时,必须先安管子托,管托间距不大于10米。

第四十四条瓦斯管路铺设时每隔3~4米要有一吊挂点,保持平、直、稳。

第七章打钻及封孔

第四十五条施工抽采钻孔时按下述规定执行。

1、所有需要进行抽采的地点必须有抽采工程设计、并按设计要求的孔位、方向、角度、孔径、深度等施工。

2、施工抽采钻孔,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3、在煤层中施工的顺层钻孔,第一次成孔直径不得超过120毫米,如果钻孔直径超过120毫米,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井总工程师批准。

4、所有施工抽采钻孔的地点,洒水管路必须安装到位,钻孔施工采用风力排渣时,现场必须备有黄泥和不少于2台泡沫灭火器,在孔口回风流不超过3米内悬挂甲烷和一氧化碳便携仪或传感器,钻机要配置风水切换装置,一旦发现着火预兆,立即截断风流,直接注水灭火。

5、在打钻过程中,发现卡钻、顶钻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打钻,查明原因。如出现钻杆脱节、钻头丢失等现象时,应制定专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6、在打钻过程中易发生喷孔、瓦斯超限的区域施工抽采钻孔时,应安设打钻防喷装置,将钻孔涌出的瓦斯引入抽采管路,有效防止施工

钻孔时瓦斯涌出量大造成的瓦斯超限。

7、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有突出预兆时应立即停机,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抽采钻孔的封孔设计,要说明封孔结构、封孔材料、封孔长度,材料配比,封孔管直径、管路连接、测气嘴安装、阀门安装等。抽采钻孔的封孔管径应不小于37.5mm。在煤层开孔的钻孔封孔长度应不小于8m;在岩层开孔的钻孔,采用水泥砂浆封孔时的封孔长度应不小于5m,采用聚氨脂等化学材料封孔时的封孔深度不得小于3m。

第四十七条抽采钻孔孔口负压应大于 13kPa。

第四十八条钻孔连抽24小时内,抽采浓度不低于30%,否则必须重新处理,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钻孔连抽三个月内瓦斯浓度低于20%时,必须进行处理。

第八章分源抽采

第四十九条瓦斯来源分析。矿井瓦斯来源是确定抽采方法的主要依据,因此,应尽量详细地做好下述测定工作。

(1)必须测定出掘进、采煤与采空区的瓦斯涌出量分别占全矿井瓦斯涌出量的比例;

(2)必须准确地判断采煤工作面瓦斯主要是来自本煤层还是邻近层。

一般把回采工作面老顶初次冒落前的平均瓦斯涌出量认为是本煤层的瓦斯涌出量,将老顶初次冒落后的平均瓦斯涌出增加量认为是邻近

层的瓦斯涌出量。

第五十条在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插管或埋管抽采、工作面顶板高位钻孔抽采、工作面卸压带顶抽岩巷抽采、工作面浅孔抽采、打钻施工防喷装置带抽采等抽采措施时,可使用低负压抽采系统进行抽采。低负压抽采时,瓦斯浓度<5%,可用管路排至采区专用回风巷;瓦斯浓度≥5%,应接入地面抽采泵站的低负压抽采系统,进行瓦斯利用。

第五十一条在采用地面抽采、采掘工作面预抽、边采边抽、边掘边抽、顶板巷穿层预抽、石门揭煤工作面预抽、虚拟储层压裂抽采等预抽煤层瓦斯措施时,应使用高负压瓦斯抽采系统进行抽采并利用。

第九章在线监测

第五十二条瓦斯抽采矿井应按要求安设抽采参数在线监控系统,与安全监控系统并网管理,明确值守和维护人员,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第五十三条井下抽采监控点应实现数值显示。

第五十四条抽采瓦斯计量仪器应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计量测点布置应满足瓦斯抽采评价的需要,在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重要考察钻孔等布置测点。

第五十五条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分期实现矿井瓦斯抽采监控系统与集团公司联网,建立管理制度,保证数据上传准确、系统运行稳定。

第五十六条矿井安全监控中心对瓦斯抽采在线监控系统安装、维护,定期检查调校,保证瓦斯抽采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章抽采效果评价

第五十七条矿井在采煤工作面投产前或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应编制瓦斯抽采评价报告,报集团公司批准。必须建立抽采效果评价管理办法,评价的资料管理纳入工作面经济技术档案。

第五十八条采煤工作面,还应对即将回采的范围以100m为一个单元再次进行抽采达标评价,煤巷掘进工作面每执行一次区域防突措施后,都必须进行一次抽采效果评价,由矿井总工程师批准。有地质构造带或瓦斯异常带时,应进行重点评价,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十九条抽采评价标准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管理办法》

第十一章考核

第六十条按照矿井煤层瓦斯含量和抽采浓度,每月对瓦斯抽采量、抽采浓度、瓦斯利用量分级考核。考核依据为《瓦斯抽采考核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严格瓦斯抽采量的考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执行“十条红线”。

第六十二条建立瓦斯抽采台帐,掌握现场抽采情况,并每月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第六十三条季度验收由集团公司,按《瓦斯抽采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1、瓦斯抽放硐室由通风区机电队管理,成立专门的瓦斯抽放泵站管理操作队伍。 2、瓦斯抽放硐室内,必须由专职泵站司机进行操作,其它人员无权操作。 3、瓦斯抽放硐室工作人员严禁离开岗位必须填写各种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做相关处理。 4、抽放瓦斯硐室应作为禁区管理,除通风区,安监站、机电科、硐室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随意进入,如需进入征得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填写好来客登记。 5、瓦斯抽放泵运转期间工作人员尽量离开泵体转动部位,以免发生意外。 6、严禁带电检修瓦斯抽放泵,不准在泵运转期间进行检查和维修。 7、泵站内瓦斯检测断电传感器应定期校验,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 8、硐室内所有人员要爱护设备,不准破坏。 9、按要求定期对瓦斯抽放泵内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水垢清除工作并作好维修记录。 10、瓦斯抽放硐室储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和备品备件外,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11、保持瓦斯抽放硐室内卫生清洁,干净。 第一节二十五、同忻煤矿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水平,加强排水系统的维护,规范巷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排水系统管理范围:排水管路、各类水泵、水仓、排水

沟及其吊挂。 ] 2、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的排水系统由王秋元项目部负责日常维护;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的排水系统由华煤安装一队负责日常维护。 3、其他掘进工作面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4、机电科负责对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监督、考核。 5、地测部负责对管理维护单位提供各巷道涌水情况。 二、安装技术标准 1、通用技术标准 (1)每100米设置一组管路标志牌,要清楚地标明管路的名称、规格尺寸、来向、去向和用途,并对阀门实行编码管理。 (2)管路入井前要全部刷成黑色,代表污水管路。 : (3)在每个水仓口要设置三通并安装相应的逆止阀。 (4)必须有备用水泵和备用管路,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5)工作水泵能随时开启,备用水泵要预先连接好管路,并供好电源,确保备用水泵可随时开启。 (6)离心式水泵要在水仓上设专用支架放置水泵,并在吸水管口处包铁网;潜水泵要用倒链吊挂在水仓中,吸水口要没入水中,对于无法用倒链进行吊挂的,要做专用支架搭设在水仓内。 (7)水泵电缆要用电缆钩吊挂,保持平直、整洁,并执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8)控制水泵的开关要设专用架,吊挂在巷帮上,距地面米(具体规格见附图)。 (9)排水管与辅运大巷水沟之间利用胶管连接,胶管一头接排水管路,一头要放置在水沟内用盖板压紧。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达标检查、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煤矿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防突区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6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100m。 (二)钻孔施工

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2m;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4.在瓦斯喷孔严重地段施工时,钻孔施工前段,必须扩孔不少于1m,孔径100mm,便于安装导流管。 5.抽采钻孔穿煤层前必须安装上导流管,接上瓦斯抽采管,用于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喷出时抽采瓦斯。 6.钻孔施工期间,必须有验收员或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如实收集填报钻孔施工资料。 (三)钻孔验收 1.由各矿总工组织,瓦斯办、防突、通风、地质等部门参加,竣工资料参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2.每次钻孔验收不超过150个。 3.钻孔验收标准:钻孔方位角误差不超过±3°, 倾角误差不超过±2°,终孔层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终孔钻头不小于φ75mm 。 4.及时对穿层钻孔的竣工资料进行分析,凡是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要分析是否有地质构造,及时修改钻孔设计参数弥补施工偏差。与分析资料不符的钻孔重点查,防止打假钻影响抽采效果。 5.钻孔施工完毕,形成钻孔竣工验收资料,报瓦斯办、信息中心、各矿总工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1、瓦斯抽采奖惩制度 为加强我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提高职工和瓦斯抽采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奖励制度如下: 1、瓦斯抽采发生轻重伤事故,按照矿安监科考核办法执行。 23567 (((((500元。 (元。 (500元、跟班区长300元。 (8)不坚守岗位或不在现场交接班,不按要求监测、填报抽放参数,处罚责任人300元。 2、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通风区钻机队在钻孔施工结束准备起钻前,由钻孔验收小组成员同时向通风

区值班员汇报(电话:30209),汇报内容包括施工地区、钻孔编号、钻孔设计直径、钻孔设计倾角、钻孔设计方位、设计孔深、打钻孔深,班长、瓦斯员、安监员姓名,如有抽检人员也要同时汇报。 2、钻孔全部起出钻杆后,钻孔验收小组成员要同时向通风区值班员汇报,汇报包括钻孔编号、钻孔直径、钻孔倾角、钻孔方位、设计孔深、打钻孔深,班长、瓦斯员、安监员姓名,如有抽检人员也要同时汇报。 3、钻孔没有打够设计深度必须说明充分原因。 4 5 6 7 款50 8 9 采钻孔、构造钻孔、放水钻孔等由地测科负责组织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时应具备原始记录、钻孔验收单、打钻台账、钻孔竣工图等资料,现场钻孔挂牌管理,由通风区技术员负责,否则不予以验收。通风区、地测科技术员负责根据验收情况编写验收报告,与验收资料一同报部门领导审批。 10、奖罚规定:钻孔验收单填写不全、不按设计封孔、不悬挂孔口牌严禁收孔,否则罚安监员、瓦斯员各50元;开孔位置、距导线点距离填写不准确安监员负责对班长罚款50元;钻孔施工完毕后24小时没有接入抽放系统,由通风区负责对相关作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最新版)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放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 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

瓦斯抽采现场管理制度

威宁县发礼煤矿 瓦斯抽采现场管理制度 矿长: 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编制人: 编制时间: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瓦斯抽采现场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是瓦斯综合治理的关键环节,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瓦斯治理的效果。为了进一步规范瓦斯抽采管理,确保瓦斯抽采达标,根据公司矿井近期瓦斯抽采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钻孔施工单位打钻前,现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各类牌板齐全(包括钻孔设计参数板牌和钻孔施工记录), 吊挂整齐,内容全面清晰。 2、配齐与钻机配套的钻具,以及钢卷尺、坡度尺等量具。 3、配备防火器材。 4、特殊钻孔必须由相关单位业务人员在施工地点按设计图放 线,并用红漆圈定开孔位置,标明孔号。 二、钻孔施工要求: (一)钻孔施工期间钻孔机的安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钻孔必须使用压车柱,生根牢固,安全退路畅通。 2、每台钻机下队搭建平台,平台以下不影响通风、通车、行人等 宽度为准,厚度满足需要。 3、每台钻机必须配底座。 5、钻机开孔时必须轻压慢钻,确保钻孔成型完好。在钻进过程中, 若钻机有松动,必须重新稳站,且施工单位必须重新校核钻孔施工参数。 (二)施工队施工时,若无异常情况,钻孔深度必须施工到位。 (三)煤巷掘进工作面现场施工负责人可根据煤层变化情况,对队分钻孔参数进行调整(方位角严禁调整),但必须经现场验收人员确认,且调整后的钻孔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见止煤深度,并向调度室和通风队汇报,调度室和通风队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遇打钻过程中有喷孔,吸钻,顶钻等现象,孔内岩性变化

异常,见顶(底)板,见断层构造而与设计孔深误差较大等的情况,打钻人员及验收人员都必须及时向调度室、通风队汇报,由调度室通知相关领导。 (五)施工单位施工钻孔时,必须认真填写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钻进过程中,每加一次钻杆,要记录一次孔内钻杆数,长度及孔内煤岩情况,遇到孔内煤、岩性有变化时须及时记录。 (六)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不得缺项及随意涂改,严禁钻孔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七)每月钻孔施工完毕,原始记录表由通风队送至技术室,未见钻孔原始记录表的,现场不予检验。 (八)钻孔施工期间必须符合以下质量标准化要求: 1、施工现场材料,工具堆放整齐材料。工具周围杂物要清理干净。 2、钻孔施工采用水排渣时,钻孔内流出的水,必须挖水沟引至挖好的水库排走,避免巷道漫水。 3、钻孔施工时,必须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打钻排出的钻屑及时用编织袋装净,码放整齐,再做相关处理。 三、钻孔封孔规定: 1、钻孔施工完毕,及时封孔,并挂上孔号牌,孔号牌注明钻孔类别,孔号、方位角、倾角、孔深等参数,以便现场查看钻孔抽采情况。 2、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封孔接抽,瓦斯抽采钻孔封孔要严密不漏气并准确记录钻孔接抽时间。应积极采取措施,保证钻孔封孔质量,提高瓦斯抽采浓度。穿层钻孔封孔长度应不小于5m,顺层钻孔封孔长度应不小于8m。采用聚氨酯等封孔时距孔口的封孔深度不得小于5m,封孔长度不得小于0.5m。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 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工作面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182、183、184 条要求。(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运行和备用 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 1 次。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须纳入生产接续计划,根据抽采接续计划制定生产接续计划。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采掘作业。 (九)抽采单位必须定期对抽采系统、钻场、钻孔进行检查,发现问

题,立即处理,并有检查记录。 (十)瓦斯抽采计量装置管理 1. 计量装置安装 (1)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下干管、抽采支管、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等,必须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地面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必须同时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其他地点可安装孔板流量计。 (2)所安装的抽采计量装置必须能测定抽放流量、浓度、负压、温度、压力等参数。(3)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全部连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4)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计量的,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换算成标准大气压下的流量(大气压为 101.325kPa, 温度为20℃)。 2. 计量装置管理 (1)煤矿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矿井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2)加强计量装置的现场管理。建立抽采计量装置日巡检制度,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井下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巡回检查不少于一次,自动计量装置积存污物必须及时拆卸清理;每个钻场、钻孔实行编号挂牌管理,牌板必须填写设备规格、流量参数、维护单位、维护人员和巡检时间等。 (3)煤矿按规定对自动计量仪器每 15 天调校一次,并建立调校台

煤矿瓦斯抽放队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全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调动全队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全面完成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劳动生产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办法。 一、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要抓好全队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安全意识,保障全队的稳定,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行政队长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劳动纪律和班组的管理,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安排日常的生产工作,为全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负责。 3、值班队长对当班的安全及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排,主持开好班前会,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干部值班、跟班制度。 4、各分管的副队长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现场管理,掌握所管钻机、泵房的设备和抽放系统及工作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并发现的问题,组织处理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5、工长、班组长要积极主动的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对本钻机、本班的工作负责,详细掌握本钻机,本班组的工作任务,维护好本钻机及本班组的包机设备。在工作中要带头遵守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要采取查“三违”、查隐患、查文明生产等各项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6、各岗位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台帐,坚持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汇报队值班室和相关部门,并保持设备和工作区域干净整洁。 7、各钻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熟练掌握钻机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钻孔设计要求施工,并做好原始记录,服从值班、跟班干部的安排,在工作现场听从班长的指挥,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和钻孔进尺任务。 8、维修电、钳工要在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钻机、抽放泵等设备的原理、结构和维修技术。认真执行包机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做到每周至少两次检查、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完好率达到“两型三化”矿井要求,使设备无带病运转,电气设备无失爆。 9、电焊工要提高焊接技术,及时焊接钻头且质量要合要求,焊接抽放系统所需物件要按设计要求,确保焊缝严密无砂眼。 10、瓦斯抽放维护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我矿的抽放系统,并负责瓦斯抽放管路和辅助设施的安装、维修、调整工作,负责日常的抽放系统的检查。维护人员每天对钻场内闸阀接头进行检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 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 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 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 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 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 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设计不准施工, 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 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

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8、干线管每500—1000米、支线管分歧处均应设一组测定装置,每个抽放地点必须设一组测定装置,能测负压、浓度、流量,测定员每天测一次。每旬要对全井抽放情况分地点填旬报报矿。 9、瓦斯泵司机每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瓦斯浓度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抽放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

2019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励制度

贵州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桐梓县仙岩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汇编 二〇一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节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3) 第二节瓦斯抽采管理奖惩制度 (20) 第三节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5)

⑴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⑵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 ⑶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 ⑷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m3/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 5、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矿各部门组织评审,报矿长审阅备案。 (二)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⑴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 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 ⑵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①大于或等于40 m3/min; ②年产量100~150万t的矿井,大于30 m3/min; ③年产量60~100万t的矿井,大于25 m3/min; ④年产量40~60万t的矿井,大于20 m3/min;

⑤年产量小于或等于40万t的矿井,大于15m3/min。 ⑶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2、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的矿井,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稳定在2 m3/min以上; ⑵瓦斯资源量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 ⑶需要高负压、高浓度抽采时。 3、建立井下抽采系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条件的; ⑵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涌出量大、采用回采工作面高位抽采、浅孔卸压抽采、采空区埋管抽采等,需要分源抽采的。 4、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需要。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放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放泵相匹配。矿井必须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抽采系统停止运行造成瓦斯超限。抽采瓦斯泵应选择制造技术先进、高效率、低噪声、有煤安标志、各种保护齐全、防爆符合要求的水环式真空泵。 5、抽采系统中各种管路、连接装置尽可能选择重量轻、强度大、使用寿命长、耐腐蚀、抗静电、阻燃性能符合要求的管材。抽放孔封孔管及连接管必须采用钢管或双抗软管。 对各种抽放管路系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漏液、无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m。 6、瓦斯抽放系统的在线监测必须齐全有效定期鉴定校检有记录;人工计量装置必须完整正常使用,按每小时对各种参数进行计量。

规范1997瓦斯抽放标准

首页>>政策法规>>法律法规>>国家法律>>煤矿 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标题】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煤炭工业部 【颁布日期】19970417 【实施日期】199707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安全 【文号】煤安字(1997)第189号 【名称】关于发布《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通知 【题注】 【章名】通知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局,各直属矿务局(公司):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瓦斯的各项规定,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在1989年制定和发布了《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该规范在生产实践中对瓦斯抽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使瓦斯抽放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发展,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已不适应需要。为此,部组织有关专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本《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从1997年7月1日起施行。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名称】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 【题注】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管理,提高抽放瓦斯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力、保护环境和开发资源,特制定《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煤矿企业、管理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第3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抽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第4条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入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5条抽放瓦斯的局、矿必须将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抽放瓦斯指标列入经济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第6条为促进矿井瓦斯抽放和利用工作,各局、矿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抽放瓦斯工作做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必要的表彰奖励。 第7条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对本《规范》的贯彻实施负责监督、检查。 第8条要加强瓦斯抽放技术的研究工作,并大力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

瓦斯抽放泵运行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机运科

2014 年6月30日 瓦斯抽放泵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我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有效治理瓦斯,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我矿于2008年按照原抽放设计投用瓦斯抽放系统,现正在安装新瓦斯抽放系统,为了保证原瓦斯抽放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抽放泵停止运行时,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同时也为保证停泵后井上、下人员能够按照操作程序规范操作,特制定以下瓦斯抽放泵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一、成立瓦斯抽放泵运行维护组织机构: 为保证瓦斯抽放泵安全运行正常工作,能够形成一个统一指挥,相互协调,忙而不乱,按序就班的工作体系特成立专门的瓦斯抽放泵站运行维修小组,对这一项工作负责,办公室设在矿抽采区办公室。 瓦斯泵维修组组长:张继坤 瓦斯抽放泵维修人员:瓦斯抽放泵岗位人员 瓦斯抽放泵维修监督部门:地面机电队 瓦斯抽放泵维修主管部门:抽采区 二、瓦斯抽放泵站的维护、检修、润滑制度 1、检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并熟读说明书了解瓦斯泵的原理、性能,工 作方式、机械结构。 2、瓦斯泵的保养采用三级保养、检修制度,即:例行保养、一级保养、二级 保养。

3、例行保养:由瓦斯泵司机每班进行保养,⑴检查设备易松动的部件;⑵搞 好清洁卫生;⑶检查工作液内有无杂质,压力、流量正常,注意工作液储存罐的液面必须与自动排泄阀液面相齐。⑷检查泵轴承端盖的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⑸检查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 4、一级保养(小检修):每星期进行一次,以检修维护人员为主,分管队长 验收。泵和管路在维修之前,必须确保:⑴所要进行的维修不会对系统产生不良后果。⑵瓦斯抽放泵电机启动开关必须是关闭的,并保证其瓦斯抽放泵电机不能意外起动。⑶管路系统内无压力且有保护措施。⑷被抽输的介质在打开管路系统时,不能导致任何危险情况发生。⑸检修人员必须明确泵的当前状态。⑹填料压盖的松紧状况的检查必须到位。 5、维修检查周期取决于无故障运转时间,在出现故障或出现超负荷现象要立 即对泵进行相应检查:⑴检查皮带的松紧程度,并进行调整。⑵在抽吸介质中有无明显污染,并定期清洗或更换。⑶功率和温度是否符合要求。⑷管路是否有泄露发生,并采取处理措施。⑸泵运转是否平稳,轴承转动的噪声有无变坏。⑹地基是否下沉或有裂纹。⑺阀门内有无杂物并清理。⑻叶轮处的间隙是否在允许范围内。⑼所有的稳固螺丝有无松动。⑽局部解体检查,清洁规定部位。(11)修理例行保养无法解决的问题。 6、二级保养(中修):瓦斯泵累计达到规定时间后,由检修维护人

瓦斯抽放队制度及办法

襄矿集团上良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抽放队 制 度 及 办 法 2011年度

制度及办法目录 瓦斯治理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 瓦斯抽放钻孔验收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井下抽放管路安全管理制度 地面抽放管路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瓦斯钻孔验收制度 盘区瓦斯支管验收制度 抽放队处罚条例 瓦斯抽放系统管理规定及处罚标准(暂行) 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瓦斯治理管理,切实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水平,保证治理效果,依据国家行业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此考核办法在金鲁尔公司内部执行。 一、考核条件 (一)完善管理机构及其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应职责。 (二)做好矿井瓦斯治理各项工程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工作。 (三)落实工作布置、问题整改及日常考核与奖惩。 (四)建立矿井瓦斯治理计划、月度完成及日常工作落实审查、钻机施工、瓦斯抽采、防突预测检验、机电设备使用管理等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 二、考核办法 (一)此考核办法仅在金鲁尔公司内部执行,矿方检查、考核与此相冲突的,以矿方为准。 (二)金鲁尔公司按此标准每月考核,并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三)检查考核包括地面技术资料管理检查、井下现场检查两部分。

(四)各检查项中缺项的,不查不记;检查分项中缺小项的,以实查项目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各小项分扣完为止。 钻孔钻场检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单位部瓦斯治理工作管理,提高防突措施执行力度,落实防突措施管理责任,制定如下瓦斯抽放钻孔管理规定: 1、施工队组严格按设计或补充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证钻孔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否则进尺作废,给予罚款500-1000元。 2、抽放钻孔施工中严格执行现场施工验收签字上报制度,按要求填写钻孔验收单。施工验收一式三份,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矿方各一份。 3、钻孔验收单要求内容填写清晰、准确,数据、参数、签字齐全。 4、钻孔成孔后由当班机长填写验收单,必须由现场当班安检员或项目部指派的验收人员共同验收签字认可。 5、当班机长升井后,验收单必须及时交给项目部技术员保管。 6、当班机长必须认真填写钻孔验收单,填写内容必须真实

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 (1)瓦斯抽放泵站司机必须熟悉、掌握抽放设计要求及抽放 设备、管路情况。 (2)严格按照泵站操作规程上岗操作。 (3)上岗前要带齐瓦斯机、记录本等工器具,并每小班测定 记录一次抽放浓度、抽放负压、孔板压差等参数,确保 数据准确可靠。 (4)认真做好运转设备的循环检查工作,及时排放放水器 内的积水,保证管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负责保管泵站内的所有仪器仪表,做到现场交接班。 (6)瓦斯泵起动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机与泵体之间的对轮是 否有阻力现象,只有无明显阻力时,方可做起动准备。 (7)起动前,必须先打开进气端管路的控制阀门。 (8)打开供水闸阀,观察泵体两端有无滴水现象,以成滴 为度。 (9)当泵体内的水量达到轴线高度时,方可送电起动。 (10)调节供水阀门,使供水量接近或满足要求。 (11)瓦斯泵电机发热时,严禁用水对其进行冷却。 (12)瓦斯泵运转时,不得用手、脚触摸泵体旋转部位,或

坐、靠在旋转部位。 (13)测量时,不得用嘴吸出测气胶管内的积水,当胶管内 的积水较大时,米取措施进行处理后,方可测量。(14)当瓦斯浓度测量完毕后,要将测气胶管放置正确、不 漏气。 (15)防止瓦斯机受潮和在井下打开瓦斯机进行检查修理。 (16)泵站放水器内的积水经疏放后,要关紧放水器的控制闸 阀。 (17)气水分离器端的放水管要放在水池(水沟)处,不得随 便挪移。 (18)停泵时,必须先停泵,后停水,再关闭进出气端的闸 阀。 (19)长期停泵时,必须将泵体内的积水放尽。 (20)值班司机必须按规定作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瓦斯抽放泵管理制度 1、瓦斯抽放工必须经过培训,并且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熟悉掌握瓦斯抽放质量标准化,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调试、拆除抽放管路。 3、负责井下抽放管路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负责对各抽放系统管路进行定期防腐工作。 5、及时反映,处理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若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参加抢救。 6、必须在泵房内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对当班运转情况,安全情况,维护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 7、每班要进行一次巡检,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及机房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8 、当班工作期间不得喝酒、睡觉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 9、瓦斯抽放泵房必须装设负压计、温度计、电压表、电流表、甲烷传感器,监测抽放泵工作是否正常。 10、抽放泵开关,各种仪表,传感器及抽放系统管路,每天由专人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11、运行中的瓦斯抽放泵若因停电,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运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XX 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公司、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能投集团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防突区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公司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6 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100m。 (二)钻孔施工 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 2m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瓦斯抽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9995 瓦斯抽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瓦斯抽放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 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 “有 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 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 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 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工作面抽采瓦斯 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182、183、184 条要求。(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运行和备用 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1 次。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 (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须纳入生产接续计划,根据抽采接续计划制定生产接续计划。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采掘作业。

标准42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基本功能以及设计、安装、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和使用管理。 并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MT/T1126-2011 煤矿瓦斯抽采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AQ1076-2009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 AQ1027-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主要用来监测煤矿瓦斯抽采系统管路中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压力、流量、温度、抽采泵状态、阀门状态等,并实现参数异常声光报警、瓦斯抽采泵和阀门控制等功能的系统。同时也对抽采泵站内环境甲烷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预警。 3.2 传感器 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3 执行器 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装置。 3.4 声光报警器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置。 3.5 断电控制器 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等的装置。 3.6 分站 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3.7 主机

XXXX年瓦斯抽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0 - 第二章城郊煤矿瓦斯抽采工作岗位职责............................................ - 0 - 第三章瓦斯抽采一般规定 .................................................................... - 3 - 第四章抽采设计 .................................................................................... - 3 - 第五章瓦斯抽采系统及装备................................................................ - 4 - 第六章抽采泵站管理 ............................................................................ - 5 - 第七章抽采管路及附属装置................................................................ - 9 - 第八章打钻、验孔、封孔与连抽...................................................... - 13 - 第一节一般规定........................................................................... - 13 - 第二节抽采钻场质量标准化 ...................................................... - 13 - 第三节打钻..................................................................................... - 15 - 第四节钻孔进尺验收考核 ............................................................ - 21 - 第五节封孔..................................................................................... - 25 - 第六节连孔..................................................................................... - 26 - 第九章其他 ...................................................................................... - 29 - 第一节抽采泵站、抽采管路和设施验收交接流程 .................... - 29 - 第二节瓦斯抽采计量管理 ............................................................ - 30 - 第三节抽采负压管理 .................................................................... - 32 - 第四节防爆箱、除渣器、参数测量装置管理 ............................ - 32 - 第五节瓦斯抽采材料管理 .......................................................... - 33 - 第十章附则 ......................................................................................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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