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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务机构设置

香港税务机构设置

部门行政处:人事、总务、办公室设施、会计;

局长直辖科:上诉、税务研究、税收协定、慈善捐款、投诉、内部稽核、特别任务、表格及服务;

总务科:资讯系统、培训、咨询服务、文件处理、文件发送、税务档案、评税(物业税-联名和法团拥有)及覆查(利得税-独资经营、物业税、个人入息课税)

第一科:评税及覆查(利得税-法团及合伙)

第二科:评税(薪俸税、利得税-独资经营、物业税-独资所有、个人入息课税)

第三科:收税、税务巡查、遗产税、印花税、商业登记

第四科:实地审核及调查

香港税法与大陆税法的不同特点分析解析

香港回归祖国后,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自行立法规定税种、税率、税收宽免及其它税收事务。因此,1997年7月1日后,我国形成了两种相对独立的税收法律制度并存的现状。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及政治、经济、地理等因素的影响,香港税法与大陆税法存在较大的差异,各自具有独特的税收地位。对香港税法和大陆税法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不同特点,以求两种税法的相互协调,这对发展香港及大陆经济,加强和完善我国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香港税法与大陆税法的不同特点分析 (一香港与大陆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行使的征税权力,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基于这种权力,一国政府可以决定对哪些人和对象征税,征何种税以及征多少税。在实践中,各国都是以纳税人或征税对象与国家主权存在的属人联系或属地联系作为行使税收管辖权的前提或依据,或者根据属人原则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收入行使征税权;或者根据属地原则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收入行使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国家则同时行使双重税收管辖权,即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收入行使征税权,同时,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内和境外的收入行使征税权。 我国大陆借鉴各国的实践经验也是同时采用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管辖权。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构成我国税收居民的纳税人,无论其收入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都需要按照中国的所得税法缴纳所得税;而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也需要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缴纳所得税。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地理特点,香港始终以有利于吸引外资、有利于促进本地经济贸易发展为出发点,因此,香港税法体现出税制简单、征税面窄的特点。在税收管辖权的确立方面,香港与大多数国家不同,选择单一行使收入来源管辖权,即各种税收的征收仅限于来自香港地区的财产和收入,凡是来源于香港之外的财产和收入一概不征税。这样,投资者在香港进行投资经营将承担比其它国家和地区低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香港进行投资或经营。

税务总局解决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所得双重征税16号公告八大关注点

税务总局解决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所得双重征税16号公告八大关注点 为解决往来内地与港、澳间跨境工作个人双重征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26日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内地与港澳间税收安排涉及个人受雇所得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6号公告)。该公告适用于港、澳受雇或在内地与港、澳间双重受雇的港澳税收居民执行《安排》受雇所得条款涉及的居民,自 2012年6月1日起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为准备理解16号公告蕴含的新意,我们需要关注如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注公告适用的主体 16号公告明确规定,该公告只适用于在港、澳受雇或在内地与港、澳间双重受雇的居民。因此,在适用主体上,我们需要把握两个要点:一是只适用于属于港、澳的税收居民,这个也是税收安排的应有之意。二是,该公告必须适用于在港、澳受雇或在港、澳和内地双重受雇的情况,不适用于仅在内地受雇的港、澳居民,这一点大家在执行16号公告时务必要注意。 对于解决内地与港、澳间跨境工作个人双重征税问题的16号公告只适用于在港、澳受雇或在港、澳和内地双重受雇的情况,我们必须了解港、澳与内地税制之间的差异。对这

一差异的理解也是我们理解16号公告其他规定的基础。下面,我们就以香港税制为例,简要说明香港与内地税制在这方面的差异。 二、关注香港与内地税制间的差异 内地对于个人工资、薪金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根据内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属人加属地原则,即如果是中国的税收居民,应就其全球所得在中国履行纳税义务,非居民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在中国履行纳税义务。 香港对个人工资、薪金征收的是薪俸税。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的规定,香港实行的是单一的属地原则,即来源地管辖原则。根据《税务条例》第 8(1)条的规定,不管是否是香港税收居民,任何在香港有收益的职位或受雇工作而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都属于香港薪俸税的征收范围。因此,是否应在香港缴纳薪俸税取决于三个因素:(a)雇用合约,(b)雇主的居住地及(c)支付薪酬的地方。在何处提供服务,对第8(1)条下对受雇工作所得入息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查究并无关连。税务机关应完全不予考虑。 例如,在香港税务上诉委员会第D20/06号案例中,纳税人在香港受雇于某公司,并被派遣到内地东莞的某间工厂提供劳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她在香港一共逗留182天,其中工作42天。香港税务局认为该纳税人虽然有一部分时

财务机构设置与职责范围

1.0 主旨 为有效开展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明确工作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围 全公司财务系统,包括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可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际管理办法。 3.0 职责 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4.0 容 4.1 财务机构设置 4.1.1 财务中心直属总裁领导,下辖财务部和会计部,财务中心设财务总监1名,财务副总监1名(由财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助理1名,财务中心人员编制2名,财务总监不在,财务副总监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4.1. 2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直属财务中心领导,财务部设经理1名(由投资机构派任),下辖主管会计1名,助理会计1名,银行出纳员1名,财务部人员编制4名; 4.1. 3 会计部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直属财务中心领导,会计部设经理1名,总帐会计1名、成本会计1名,销售会计2名,材料会计1名,现金出纳员1名,会计部人员编制7名。 4. 2 会计人员的一般职责 4. 2.1公司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核算,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维护公司正当权益,在执行会计工作时,应根据国家有关公司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等,履行会计人员所规定的职责,以保证会计的正常工作; 4. 2.2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会计基础工作,按规定的管理程序办理会计事项,明确会计分工与合作,使会计工作有秩序,有规律地落实执行; 4. 2.3执行国家颁布的会计核算制度,认真记帐、算帐、报帐; 4. 2.4协助公司领导开展预测、决策分析,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4. 2.5保护本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 2.6保管会计档案。 4.3 财务中心职责 4.3.1 财务中心部门职责 4.3.1.1负责建立全系统的会计核算和统计的制度和体系; 4.3.1.2组织全面预算,审核财务收支计划,负责资金筹集、营运、分析、及管理;4.3.1.4负责全系统的资产评估、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 4.3.1.5实施会计监督,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管理与核算,参与公司各项经济责任制的制定与考核; 4.3.1.6负责公司销售收入、成本费用、实现利税、缴纳税费及利润分配的核算与管理; 4.3.1.7组织集团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分析,为决策层提供综合性财务分析报告,参与公司的经济预测、经营决策、运营战略等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方案制定; 4.3.1.8负责公司财会机构的设置、财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4.3.1.9承办公司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3.2 财务总监工作职责 4.3.2.1提出财务、会计机构设置方案,送人力资源部审核,报董事长审批; 4.3.2.2提出财务、会计的基本制度草案,送人力资源部审核,报董事长审批;

美国、香港、新加坡上市指南

美国、香港、新加坡上市指南 一.海外上市的概述 二.(一)美国市场概况 (二)上市标准 (三).上市流程 (四)美国上市的优势 (五)美国上市的劣势 (六)适合在美国上市的企业 三.(一)香港市场概况 (二)上市标准 (三)上市流程 1.香港主板上市流程 2.香港创业板上市流程 (四)香港上市的优势 (五)香港上市的局限 (六)适合在香港上市的企业 四. (一)新加坡市场概况 (二)上市标准 1.新加坡主板上市标准 2.新加坡创业板上市标准 (三)上市流程 1.新加坡主板上市流程 2.新加坡创业板上市流程 (四)新加坡的优势 (五)新加坡的劣势 (六)适合在新加坡上市的企业 五.结语 一.海外上市的概述 海外上市是每个国家企业寻求融资的一种很好的方法,中国的企业也是不例外的。2004年中国企业赴海外上市的数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主要原因在于国内融资渠道的进一步减少。自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以来,很多过热行业得到了抑制,作为国内主要融资方式的商业银行贷款规模大幅缩减。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对于资金的渴求度进一步上升。由于国内上市的审批与时间上的难度并没有丝毫的降低,加上国内证券市场持续低迷,很多企业由此走上海外上市之路。 而且海外上市还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好处:(1)公司股票有一个流通的市场,股东可以收回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有一个退出渠道。(2)公司的价值可通过市场确定,增加公司市值和财富。私人公司一般是由税务部门或贷款商来估值,通常是利得(Earnings) 的1-2倍。上市后,投资大众对公司的估值通常在利得的5-30倍。(3)吸引和激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与员工,主要是通过股票选择权计划(Stock Options Plan) 来进行,一个上市公司的股票对其职员更有吸引力。(4)一般来讲, 上市公司的信用比较好, 比较容易在市场上获取信贷。(5)中国企业通过收购空壳公司以及反向合并可变成一个外国公司。(6)上市公司可以比较容易地获得第二次,第三次上市融资,因为,如果你的股票有一个现 成的市场并且在积极的交易, 投资者就对你的股票比较有信心。(7)收购空壳公司而获得的股票, 其中的15%到26%可以自由交易, 这部分股票必须由非附属公司持有,并且可以同股

香港公司对报税要求

香港公司法对报税要求: 香港公司条例规定香港公司成立后,无论公司是否要纳税但是每年必须报税,新公司刚成立允许18个月后报税,以后每年一年一次报税。香港公司只有一种税,利得税的17.5%。 税务局在一般情况下每年都会向个别人士,个人公司,合伙公司,物业持有人及有限公司发出报税表,有关人士必须于发单日期后 1 个月内(而公司则于 3 个月内)把报税表填妥并连同有关之资料及文件交回税务局;利得税报税表一般会在业务经营 18 个月后发出,如有关人士在开始经营业务后 18个月后仍未接获税务局发出之利得税报税表,应主动向税务局查询有关税务申报事宜,或至电本公司。 报税表可自行填妥后邮寄至税局,但由于一般填表人并没有税务上的专业知识,可能会因错误填报而令自己多缴税款;有部份填表人甚至会漏报一些项目而触犯税务条例,更会遭检控。 为了令企业家更好地了解香港的经营环境、企业管理以及账务税务处理的相关知识,卓裕集团财务策划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存在的疑问,对香港的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做账、核数和报税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并制定以下说明书: 企业如何判断是否可以零报税——(有经营和无经营的标准) 在香港,没有经营的公司可以直接零报税,有经营的公司就必须做账、核数才能报税。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只要您以公司名义进行商业上的交易或活动,您已经开始经营业务了。要是从书面记录来讲,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符合其中一方面的即为有经营业务: 1、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 2、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4、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5、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数据; 6、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7、委托在香港代销; 8、其它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 报税的模式在香港,处理报税有三种情况: 1、零报税——适合没有经营的公司; 2、做账后直接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无限公司; 3、做账、核数后才能报税——适合有经营的有限公司。 零报税 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账、核数和缴纳税款,直接进行零报税即可。香港政府要求企业每年申报一次。 办理时间: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持填报好的利得税表去税局报税。 零报税办理流程:收到香港税局的利得税表→股东确认签署→交付报税费用(卓裕客户免费)→到税局办理报税→办理完毕,回馈客户。 香港税务局确定利润来源地之提问 在香港,只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缴纳香港之利得税。确定利润来源地的一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之活动以及该纳税人从事该活动的地方)

香港税务条例第5号-可扣除利得税的开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税务局 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 第5号(修订本) 可扣除利得税的开支- A部-研究和开发 B部-工业教育 C部-专利权等 D部-建筑物翻修 E部-订明固定资产 F部-环保设施 本指引旨在为纳税人及其授权代表提供资料。它载有税务局对本指引公布时有关税例的释义及执行。引用本指引不会影响纳税人反对评税及向税务局局长、税务上诉委员会及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 本指引取代2011年2月发出的指引。 税务局局长朱鑫源 2012年7月

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 第5号(修订本) 目录 段数 引言 1 A部:研究和开发-第16B条 2 研究和开发的涵义 4 与行业、专业或业务有关的研究和开发 7 支付给认可研究机构的付款 9 工业装置及机械的资本开支 12 土地或建筑物的资本开支 15 取得研究和开发权或取得因研究和开发而产生的 权利所招致的资本开支16 在香港以外地方的开支 17 所收取的津贴及补助金 19 出售研究和开发权或出售因研究和开发而产生的 权利20 B部:工业教育-第16C条22 可扣除的付款 24 C部:买卖专利权、工业知识权-第16E条28 专利权、工业知识的涵义 30 可容许扣除的项目 31 在香港使用 33 分摊开支 34 向相联者购买权利 35 其后出售权利 37

D部:翻修旅馆/建筑物的资本开支-第16F条40 何时扣除 42 合资格的开支 43 不合资格的开支 46 E部:提供订明固定资产方面的开支-第16G条48 指明资本开支 49 订明固定资产 50 制造程序 52 电脑硬件 54 电脑软件和电脑系统 55 部分用于产生应课税利润的订明固定资产 56 售卖订明固定资产 57 受控制售卖 60 被毁掉的订明固定资产 61 62 在1998/99课税年度以前已拥有并使用的订明固 定资产 F部:提供环保设施的开支-第16H、16I、16J及16K条65 指明资本开支 66 环保机械 68 环保车辆 70 环保装置 71 何时扣除 73 部分用于产生应课税利润的环保设施 74 售卖环保设施 75 受控制售卖 82 被毁掉的环保设施 83 已拥有并在使用的环保设施 85 附件

2、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规定

北京金泰汇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规定 一、本公司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要符合<<会计法>> 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要经过上级财务部门的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 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3、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4、熟悉国家财经纪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6、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四、各单位要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要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五、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1、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 2、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不得兼管出纳工作。 3、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六、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七、各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八、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1、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属关系。

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原则

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原则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依据A管理模式利益驱动机制和现代管理理论,制订本原则。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是经理行使的一项重要职权。” 二、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原则 在管理中,组织系统研究的是如何分工,其结果是分离出部门和岗位。从根本上讲,组织系统是企业为实现既定目标而设定的一种工具。 组织结构设置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 1.一个上级的原则 (1)杜绝多头指挥,避免指令重复或冲突,。 (2)一个人只能对一个上级负责,避免混乱和推诿扯皮。 (3)上级对工作的完成负有最终的责任,避免重叠和空白。 (4)有助于改善上级与下属之间的沟通和增进彼此的了解。 (5)财务部负责人可以有两个上级。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也就是说,财务负责人在行政上对总经理负责,在财务上可以越过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汇报。 2.责权一致的原则 责任是运用权力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义务。直接上级在给其直接下级制订岗位描述时,应明确界定直接下级的权力及相应的责任,直接下级对所承担的任务或工作负有责任,管理人员则始终对其下级完成任务的成效负有领导责任。 责任,对管理人员而言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员工而言则明确规定为工作责任。 3.既无空白又无重叠的原则

管理是通过别人完成任务的艺术,一个好的组织结构设置方案,要求把企业运作所需要的所有工作分配给企业的所有成员,权责不清将使工作发生重复或遗漏、推诿扯皮现象,容易使员工产生挫折感。 三、公司组织机构设置重点 (一)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控制界限): 1.管理幅度是管理者有效指挥、管理下属的人数限制。管理幅度的大小显然影响着组织单位或部门的数量与分布以及组织机构内管理层次的多少。 2.影响管理幅度的因素: (1)组织机构内工作程序化、标准化的程度。 程序化、标准化程度高可适当加大管理幅度,但这有赖于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2)管理人员所处的管理层次,一个人在组织机构中的地位层次越高,直接控制人 数越少。 (3)所辖地域,地域近可多管,地域远则少管。 (4)人员素质,主管或部属能力强、经验丰富者,可以适当加大管理幅度。 (5)职务内容,工作性质单纯、标准化者,可加大管理幅度。 (6)组织机构的财政能力,管理幅度越窄就意味着管理人员越多和代价越高。 出于上述考虑,结合翱翔公司具体情况,我们将翱翔公司机构管理层次设置为四层,每层最多不超过8人,如翱翔机构设置岗位图中总经办主任直接下级最多,但也未超过8人。 (二)目标性: 组织系统表内各组成部门都是为完成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而设立的,在部门职能中部门本职即要求用一句话反映本部门的本职职能,也就是设立本部门的目的。如“营销中心的部门本职是满足目标市场需求,获取企业利润。” (三)成长性: 考虑公司的业绩经营与持续成长。如在设置营销中心下属部门时,根据A管理

香港企业所得税指南

香港企业所得税指南 香港是它的简单和低税制闻名世界,使它成为世界上最方便营商地区之一。香港的公司税制度,或利得税,因为它通常是指,遵循领土和固定费率的原则。此外,已实施税收优惠,以增加香港的竞争力,并加强了其在亚太地区的投资目的地的地位。 拉特公司利得税税率 香港有16.5%的单位法人税评税利润的比率。 税率优惠的利得税正常率在50%的将被应用到交易利润和利息所得的收入或所得资格债务证券香港在香港发行,并再保险公司的离岸业务的专业。 全港企业税收制度 香港奉行领土的税收制度。换言之税只征收所带来的利润或经营某行业,在香港经营业务或专业的派生。利得税是不适用的利润来源,其香港以外。因此,如果你进行商业在香港,但你的利润是从其他地方得到,你没有责任支付利得税,而不论利润已汇往香港。领土原则并没有区分居民和非居民。你可能是一个在香港居住,但如果你的利润是来自其他地方,你没有责任支付的利润税。同样,如果一个非居民取得的利润来自香港,他将负责支付香港的利得税。 一个企业是否是在香港进行,以及是否利润来自香港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事实问题。然而,一些指导原则的应用中可以找到司法机关的案件有法律被认为由香港法院其他普通法。 单层企业税收制度 香港奉行单层税制(有时称为“硫酸基”),因为公司所赚取的利润征税只有一次,在公司获得的利润,即当该公司宣布分红,利润分配从而不再对公司的股东纳税。 企业所得税申报要求和截止日期

税务局(税务局)香港一般问题4月1日公司的利润回报,每年的利得税。,1一般情况下,企业应提交1个月内从发行之日起利得税报税表。,18在新登记的企业的情况下,税务局会发出18个月后开始营业或公司注册日期利得税报税表。 该公司必须提交一份完整的回报,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具体利得税由税务局发出的报税表 一个由税务局发出的报税数据和财务数据等补充形式 一个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和损益表的基础时期有关的核证副本

办税指南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指南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指南 一、概述 出口企业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有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其他单位在发生出口货物劳务业务之前,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申报办理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前应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二、提供资料 出口企业: (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使用ETS退税的需提供《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缴税协议书》复印件。 (5)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应提供上述第(2)、(3)项资料。 其他单位: (1)《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使用ETS退税的需提供《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缴税协议书》复印件。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 (1)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使用ETS退税的需提供《广州市电子缴税入库系统委托缴税协议书》复印件; (2)根据所提供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以下对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以水路运输方式的,应提供《国际 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以航空运输方式的,应提供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范围包括“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以公路 运输方式的,应提供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以铁路运输方式的, 应提供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铁路客货运输”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提供铁路客货运输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提供航天运输服务的,应提供经营范围包括“商业卫星发射服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提供商业卫星发射服务 资质的证明材料。 ——提供港澳台运输服务。以公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 持《道路运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物权证明;以水路运输方 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澳门交通运输服务的,应提供获得港澳线 路运营许可船舶的物权证明;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大陆往返台湾交 通运输服务的,应提供《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及持《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船舶的物权证明;以航空运输方式 提供港澳台运输服务的,应提供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 者经营范围包括“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以铁路 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的交通运输服务的,应提供经营范围 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铁路客货运输”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其他具有提供铁路客货运输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 ——采用程租、期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

香港离岸公司税率

香港离岸公司税率 对于一间成立之后不在香港实地运作的香港公司来说主要的税种其实就是利得税。香港是个低税率的地区,香港本土税种也比较少,香港公司主要的税种包括:利得税、物业税、薪俸税、厘印税、增股税、印花税、遗产税,对于五种特殊产品还涉及进口关税(烟、酒、化妆品、汽车、燃油)。关于香港利得税、物业税、薪俸税的税率简单介绍如下。 一、香港利得税税率: 利得税一般是指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来源于香港的利润征收的税。香港公司利得税的税率每一年都有可能不同的,因为它是变动的,例如在200203年度利得税税率为16%,而从200506年度至2007年利得税税率则定为17.5%,2008、2009、2010年香港公司利得税率为16.5%。 香港税务条例规定任何人士[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讬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在香港产生或来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均须纳税,而如果属于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则除外。对于征税的对象是没有香港人或非香港人的区别。利润的来源主要是依照案例法的原则来确定的,所以香港人在非香港本地所赚取的利润是勍以不在香港交税的,反过来非香港人如果赚取来自于香港本地产生的利润,则需要交税。 香港的税务条例亦列出了一系列的规则,用于判断某些利润是否源于香港,及在某些情况下该利润是否来自香港经营的业务,从而最终判断这些利润是否需要在香港交税。如果是并非在香港当地产生的利润,即使将这笔钱汇回香港,也都不需要交税的。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控有的一个物业卖出并赚取了利润,则这种情况有可能要交利得税也有可能不需要交利得税,这主要是看该物业的买卖是否属于公司营利计划的一部份,如果是,那么该物业的买卖就会被看作公司是在经营一项业务,当然这个动作所赚取的利润是需要交税的,反之,则不需要交税。 二、香港薪俸税税率 薪俸税税率可以累进税率或标准税率计算,以缴税较少者为准 1)标准税率以净入息总额的16%计算 2)以薪俸税累进税率计算 三、香港物业税税率 物业税是向拥有香港物业出租而收取租金的人士征收的税项,以物业的应评税净值按标准税率16%计算。 四、香港课税范围: 任何人士,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

香港公司税务常见问题

香港公司税务常见问题 问:香港企业征税的情况是怎么样? 问:香港公司的税率是如何计算的?具体报税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问:进出香港的产品是否要上税? 问:成立公司的时候有什么要交的税? 问: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是由哪个部门制作的? 问:每年公司会计账目、审核及报税将如何办理? 问:香港税收制度为何? 香港企业征税的情况是怎么样? 香港是一个税项少、税率底的自由港。企业每年必须交付的税只有利得税一项,所谓利得税是按照企业的所得,也就是按纯利的17.5%来计算的。比如一家企业一年的营业额是1000万,毛利200万,纯利100万。这家企业应交给政府的利得税是100万X17.5%=17.5万。如果企业不盈利,企业就不需要交税。 香港公司的税率是如何计算的?具体报税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香港的税率是按照实际盈利的17.5%来计算的。香港公司的习惯是以每年3月31日作为财政年结日,您可以顺延一年报税。 进出香港的产品是否要上税? 除了烟酒之外,一般进出香港的货物是不需要上税的。但所有进出口货物必须报关,报关费是按实际货价的 0.5%(47000 元以内) 和0.3%(47000以上) 收取。 成立公司的时候有什么要交的税? 有。成立香港公司时必须缴纳注册资本厘印税。注册资本厘印税是按照注册资本的1/1000来收取的。比如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应课税1000元。 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是由哪个部门制作的? 香港公司的发票收据不是由税务局统一印制,而是由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印制发行的。发票收据及其它单据只要加盖公司印章,并由负责人鉴署后就可生效。 每年公司会计账目、审核及报税将如何办理? 本机构可直接代办,你只须将资料提供予我们.我们就可以代办会计、审核及报税等事宜,费用方面会按实际工作量而定,但我们会在双方同意收费金额后才开始工作,不会有未经你方同意而先作账的情况出现。 香港税收制度为何? 香港的税收主要为三大类:- 物业税、薪俸税及利得税。 物业税之税率乃根据拥有物业之租金收入之百份之16.5计算。 薪俸税乃根据薪金收入以累进税率计算,负税上限不超于总薪金收入之百份之16.5。

香港税务条例析义

引言 1. 本册子撮要地解释《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 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有关企业的事宜。如想获得更详尽资料,请参考「香港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32号」。本册子并无法律约束力,亦不会影响任何人士向税务局局长,税务上诉委员会或法院提出反对或上诉的权利。 2. 《安排》在香港适用于1998年4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课税年 度中取得的收入;在内地则适用于1998年7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所得。

目录 1. 「地域来源」征税原则 2. 《安排》所适用的人 3. 《安排》所适用的税种 4. 企业的概念 5. 居民的定义 (1) “个人”居民 (2) “公司”居民 (3) “团体”居民 6. 居民身分认证 7. 申请要求获得《安排》待遇的资格及期限 8. 常设机构的概念 9. 常设机构的特点 10. 不构成常设机构的活动 11. 代表办事处 12. 来料加工 13. 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 14. 工程作业时间的计算方法 15. 企业提供劳务 16. 营业代理人 (1) 非独立代理人 (2) 独立代理人 17. 营业利润 18. 投资间接所得 19. 海运、空运和陆运 (1) 海运 (2) 空运 (3) 陆运 20. 税收抵免 21. 协商 22. 查询有关《安排》的事宜

1「地域来源」征税原则 香港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所有在香港产生或 得自香港的利得均须征利得税;但源自香港境外的利得 则毋须征税。 2 《安排》所适用的人 《安排》适用于内地或香港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3 《安排》所适用的税种 在内地,《安排》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 得税,及外国企业所得税(经营跨境的海运、空运及陆 运企业亦包括营业税)。在香港,则适用于利得税、薪 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 4 企业的概念 《安排》没有界定“企业”的定义,此词可按香港和内 地各自的法例解释。 在内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 产、贸易或其它活动赚取利润的经济组织,并要单独计 算成本和费用,以及自负盈亏。 在香港,“企业”是指任何从事经营或商业的活动,例 如生产和贸易。本局认为企业一词应包括公司或任何其 他团体。 5 「居民」的定义 根据《安排》第六条,「居民」是指按照双方法律,由 于住所、居所、实际管理机构或总机构所在地,或者其 他类似的标准,在一方负有纳税义务的人。至于「人」 一语包括个人、公司或其它团体。

集团财务中心机构设置方案

集团财务中心机构设置方案: 1、基本原则 财务管理总原则:“统一管理财务人员、统一管理资金、盈亏分开核算、财务分级控制” 2、集团的财务管理实行“有分,有统,有集中”的管理体系、具体内容包括“三分、三统 、一集中”。 3、基本内容{“三分、三统、一集中”} 1、三分:盈亏分别核算、机构分别设置,财务分级控制。 盈亏分别核算:集团公司所属于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企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实行独立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结算类会计业务通过会计系统联网的方式,实现会计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机构分别设置: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财务部,由集团财务中心根据其经营规模、工作需要、业务性质等情况设置和规定、实行属地办公,各级财务部门是上级财务部门委派所在的财务机构,不得随意撤并或分设。 财务分级控制:集团设置财务中心,集团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设置财务部,实行层层控制,分级管理。各级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与生产经营密切联系,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和控制财的财务管理业务,下放到企业实行属地办公,就地管理。强化所属于单位的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存货管理、细化成本核算、搞好成本控制、突出基层财务管理和控制职能。 2“三统”:统一管理财务人员、统一管理资金、统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统一管理财务人员”:1、集团财务中心负责人由集团董事长任命,并向集团董事会负责。2、集团各成员企业及其下属企业财务人员由集团财务中心、集团劳资处统一招聘、委派、调用,其人事关系在集团财务中心;3、财务人员工资、福利及相关费用由所在企业负担,集团公司统一计收发放;4、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由财务中心统一组织。 “统一管理资金”:1、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资金管控等由集团财务中心集中管理,包括银行及账户管理,资金筹措(含融资形式、品种、方式、利率成本等)、使用或调度(包括贷款银行、规模分配、还款计划、存款分布)2、结算类会计业务通过会计系统联网的方式,实现会计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统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1、集团财务中心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内部财务会计制度和费用支出标准2、控股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费用核算标准及实施细则等,在不违反合资公司章程原则下,应执行集团统一规定3、如果控股公司合同或章程与本规定有出入的,可在集团原则的基础上做调整,但要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审批,可执行差异化政策。 “一集中”:会计数据集中对外报送 可以通过网络系统实现信息交流,将各成员企业会计数据集中到财务中心,实现资源共享,统一对外报送。

香港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香港财务公司成立涉及到哪些事务呢?一般来说财务公司是大企业集团内部成立的,是用于集团内投融资、筹资等发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香港财务公司成立的要求比较高。 成立香港财务公司要求比较高,一般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申请前一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纪录;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等。 香港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香港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或模板吗,财务公司是做什么的 香港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香港会计财务管理知识: ?香港税法 税收体系与税收管理:税务局的结构与程序,税务人员的权利与责任,纳税人及其代理人或执行人的责任与义务,申报、犯罪与处罚,估价,支付、延期、退回,免除,上诉等; 物业税:范围,估价,减免,责任; 工薪税:范围,减免,责任,与配偶分开征税,各种收入与损失的处理; 个人扣除额; 个人计税; 企业税:所得税范围,企业所得来源,减免原则,计税基期,利润调整,损失计算与处理,资本项目与收入项目,所得税责任,合伙企业利润或损失分配,各类公司的利润确定; 折旧扣除额; 印花税与遗产税; 税收管理:避税与偷税,犯罪与处罚,反避税,香港税收优点,香港税务计划; 内地税收体系。 ?公司会计 公司会计:股票、债券的发行与回购,公司法对减资与回购的限制; 会计准则与指南:编制会计报告的标准会计实务与操作指南;

编制会计报告:香港公司法的法定披露要求,编制损益表与资产负债表及附注,管理人员报告书,香港联交所对上市公司的披露要求; 公司合并:不同类型的公司合并; 股本结构变动:减资,公司重组; 集团公司合并报表:集团构成,合并特征,合并全资及部分持有子公司,合并纵向与混合集团公司,权益法; 外币业务:外币折算的方法,私人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外币折算会计实务,套期保值的基本概念。 ?财务报告分析 企业分析:企业行为与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与企业分析,分析工具; 企业战略分析:现实的与潜在的竞争,竞争优势,获取竞争优势; 会计分析: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因素,会计的灵活性,潜在的问题; 财务分析:共同比财务报表,比率分析,现金流分析; 前景分析:预测,季节与中期预测,折现价值,会计基础定价; 企业分析应用:权益性证券分析,信用分析与艰险预测,兼并收购,公司财务政策。 ?财务管理 公司财务的目标与功能:目标与功能,代理理论,成本控制、管理与调整方案,时间价值; 资本投资估价:资产预算管理,税收的影响,替换决策,租、购决策; 不确定条件下的投资决策:风险与回报,敏感性分析,通胀; 投资组合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营运资本管理:营运资本组成,现金管理,应收、应付款管理,投资管理; 资金成本:普通股、优先股、债券成本,加权平均成本,边际成本; 证券价值:类型,权利,可转换、担保、期权,期权定价; 股利政策;

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所得双重征税新政八大关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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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所得双重征税新政八大关注点 【标 签】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所得,双重征税 【业务主题】个人所得税 【来 源】 为解决往来内地与港、澳间跨境工作个人双重征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4月26日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内地与港澳间税收安排涉及个人受雇所得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6号公告)。该公告适用于港、澳受雇或在内地与港、澳间双重受雇的港澳税收居民执行《安排》受雇所得条款涉及的居民,自2012年6月1日起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为准备理解16号公告蕴含的新意,我们需要关注如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注公告适用的主体 16号公告明确规定,该公告只适用于在港、澳受雇或在内地与港、澳间双重受雇的居民。因此,在适用主体上,我们需要把握两个要点:一是只适用于属于港、澳的税收居民,这个也是税收安排的应有之意。二是,该公告必须适用于在港、澳受雇或在港、澳和内地双重受雇的情况,不适用于仅在内地受雇的港、澳居民,这一点大家在执行16号公告时务必要注意。 对于解决内地与港、澳间跨境工作个人双重征税问题的16号公告只适用于在港、澳受雇或在港、澳和内地双重受雇的情况,我们必须了解港、澳与内地税制之间的差异。对这一差异的理解也是我们理解16号公告其他规定的基础。下面,我们就以香港税制为例,简要说明香港与内地税制在这方面的差异。 二、关注香港与内地税制间的差异 内地对于个人工资、薪金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根据内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属人加属地原则,即如果是中国的税收居民,应就其全球所得在中国履行纳税义务,非居民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在中国履行纳税义务。 香港对个人工资、薪金征收的是薪俸税。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的规定,香港实行的是单一的属地原则,即来源地管辖原则。根据《税务条例》第8(1)条的规定,不管是否是香港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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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本所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责任,根据《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科学设置事务所各职能部门。确定的总体职能、职责,将每个科室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等内容具体化。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及全体从业人员,全体从业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章程,结合人员规模、技术结构及业务范围,事务所的组织机构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设主任会计师一名、副主任会计师二名;设验证部、工程部、司法鉴定部、审计一部、审计二部和办公室共六个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员工分工不分家。如有重大业务或突击业务,各部门应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共同做好业务工作,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第六条事务所的组织机构的框架图如下: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主任会计师(所长)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把握事务所发展方向,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接受省注协及省造价协会指导、管理、监督,根据章程和出资人会

规定授予职权全面负责本所工作。 2、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所会议,并代表发起人会向出资人会报告工作。 3、积极开拓业务,严把质量关。主持本所业务活动,组织实施出资人会决议,布置、安排本所日常工作。 4、组织实施本所年度经营和投资方案,检查督促本所各项工作,对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5、签署本所重要文件,签订业务约定书,决定业务承办与否,审定审计报告。 6、坚持任人唯贤,能人善任。本所聘任或解聘业务人员由主任会计师提名,经发起人会议研究决定。 7、厉行节约,勤俭办所。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审批本所费用,负责本所财务开支。 8、正确履行本所章程和出资人会授予其它各项职权。 第八条副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工作职责 1、协助主任会计师(所长)主持分管范围内工作。 2、协助主任会计师(所长)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所会议。 3、主任会计师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经主任会计师(所长)指定,代理履行主任会计师(所长)职权。 4、组织所内人员业务理论学习,提高本所人员整体业务水平。 5、协助主任会计师(所长)积极开拓业务,签订业务约书,确定收费金额,并对业务的承办与否提出建议,负责分配业务项目。 6、协助主任会计师(所长)审定审计方案和审计报告,严把质量关。 7、对事关本所发展和其他重要事项向主任会计师(所长)提出意见。 8、办理主任会计师(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验证部工作职责 1、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应遵守于法有据、客观公正、维护权益、实事求的原则; 2、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应重视现场审验和书面取证,做到资料齐全,证据充分,审验属实 3、注册会计师和业务人员在接受验资业务委托时,首先应当与委托人、被审验单位管理当局沟通,了解被审验单位的基本情况。 4、注册会计师和业务人员应当实施必要的审验程序,取得充分适当、有效、

香港公司周年申请指南

香港公司周年申请指南 一. 1.费用:105港币 官网指南链接: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7000454.html,.hk/sc/public/fees.htm 2.提交的表格:NAR1

官网指南网页链接: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7000454.html,.hk/tc/forms/specified.htm 需要填写的表格:NAR1_fillable.pdf 填写参考表格:NAR1(private)_Specimen-c.pdf 3.资料邮寄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 公司註冊處 支票抬头和填写说明请参考: 中文版:7-c.pdf 英文版:7-e.pdf 官网指南网页链接: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07000454.html,.hk/tc/compliance/PrivateCompany.htm 二. 1.业务流程: 對於已登記的業務,商業登記署會在現有商業登記證有效期屆滿前約1個月發出商業登記繳款通知書。經付款後,該繳款通 知書便會成為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如你收不到該繳款通知書,你應在現有商業登記證有效期屆滿後1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 如在商業登記證及分行登記證有效期屆滿後仍收不到商業登記繳款通知書或你遺失了繳款通知書,你可以親身或以郵遞方式來換領商業登記證:-

?如你親身來換領商業登記證,你應帶同你的舊商業登記證前往商業登記署,要求補發給一份繳款通知書。如果你的業務地址已經更改而又未有通知商業登記署,你應同時填妥IRC 表格第3111A 號通知有關更改。 ?如你以郵遞方式換領商業登記證,你應將你的舊商業登記證影印本連同註明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劃線支票寄交商業登記署。本局很快便會將一份已收費的商業登記證寄往你的業務地址。如你的業務地址已更改,你亦應夾附更改地址通知書,其上清楚書明你的商業登記號碼、業務名稱、新舊業務地址或註冊辦事處地址及更改日期等。 由2011 年2 月14 日起,本署發出的商業登記繳款通知書將以A4 大小白紙列印。詳情請瀏覽“商業登記證、分行登記證及商業登記繳款通知書的新格式”。 2.费用:港币250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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