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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基本规定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基本规定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基本规定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基本规定

3.0.1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的施工单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担气体灭火系统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

2、施工现场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及实施方案、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按本规范表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3.0.2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其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设计文件应齐全。

2、成套装置与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灭火剂输送管道及管道连接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应符合规定。

3、系统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4、系统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应齐全。

5、给水供电供气等条件满足连续施工作业要求。

6、设计单位已向施工单位进行了技术交底。

7、系统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8、防护区、保护对象及灭火剂储存容器问的设置条件与设计相符。

9、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等工程建设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3.0.3

气体灭火系统的分部工程、了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可按本规范表B执行。

3.0.4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采用的材料及组件应进行进场检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涉及抽样复验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抽样,送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法定机构复验。

2、施工应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其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

3、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问,应进行交接认可,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5、施工过程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进行。

6、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填写。

7、安装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调试,并应合格。

3.0.5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白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人员共同进行。

2、验收检测采用的计量器具应精度适宜,经法定机构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工程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按本规范附录C进行验收记录。

5、资料核查记录和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填写。

6、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问内将系统工程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0.6

检查、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结果应全部合格。

2、施工过程检查结果应全部合格。

3、隐蔽工程验收结果应全部合格。

4、资料核查结果应全部合格。

5、工程质量验收结果应全部合格。

3.0.7

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相关文件、记录、资料清单等。

3.0.8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返工或更换设备,并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返修处理改变了组件外形但能满足相关标准规定和使用要求,可按经批准的处理技术方案和协议文件进行验收。

3、经返工或更换系统组件、成套装置的工程,仍不符合要求时,严禁验收。

3.0.9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气体灭火系统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的气体灭火系统应进行维护管理。

气体灭火资料

1 前言 ●感谢贵单位选用了本公司生产的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 该系统到交付使用已经历了下列程序: 1、参照美国消防标准NFPA2001《洁净气体灭火剂灭火系统》设计规 范和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七氟丙烷 (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设计。 2、根据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标准审查委员会审查的Q/HSB07-2001《七 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和ISO/CD14520-15(1997年第3版)《气体 灭火系统—物理性能和系统设计》国际标准的指标和要求组织生产 和检验。 3、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控制系统组成完整的自动灭火系统。 4、具备气体灭火系统施工资质单位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5、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检验测试合格。 6、系统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以上每一程序均有书面资料,使用单位应妥善保存,管理人员应熟 悉这些资料,并认真阅读说明书。 ●一个好的产品需要有一个好的用户,有一个好的维护和保养。贵单 位在维护保养中有困难,本公司将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 2灭火系统简介

●灭火特点 1)保护环境。七氟丙烷是无色、无味的气体,其臭氧耗损潜能值 (ODP)为零,在ISO认可的洁净气体灭火剂中,其洁净性最好,具有清洁、低毒、电绝缘性能好、灭火效率高的特点。 2)保护生命安全。七氟丙烷的未观察到不良反应浓度NOAEL值为9%, 而一般七氟丙烷的灭火设计浓度为10%以下,对人体基本无害。 ●灭火机理 通过惰化火焰中的活性自由基,实现断链灭火。 ●适用范围 A类——固体表面火灾;B类——易燃液体火灾,包括一定量的庚烷火灾;C类——电气设备火灾,主要用于电子计算机房、电信通讯设备、过程控制中心、贵重的工业设备、图书馆、博物馆及艺术馆、机器人、洁净室、消声室、应急电力设施、易燃液体储存区、也可用于生产作业火灾危险场所,如喷漆生产线,电器老化间、轧制机、印刷机、油开关、油浸变压器、浸渍槽、熔化槽、大型发电机、烘干设备、水泥生产流程中的煤粉仓、以及船舶机舱、货舱等。 ●产品特点 本公司精心研制开发的ZH系列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设计合理、先进,关键部位采用新材料,产品性能可靠,其主要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各项指标均符合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技术委员会审查的Q/HSB07-2001《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的标准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规范及标准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GB 25972 -201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及构成部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参数和型号编制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灭火剂充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三氟甲烷(HFC23)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包括: IG-01(氩气)灭火系统、IG-100(氮气)灭火系统、IG-55(氩气、氮气)灭火系统、IG-541(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手动操作要求 容器阀应具有机械应急启动功能,按6.16 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急启动手动操作试验,应符合下列要 求: a) 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 N; b) 指拉操作力不应大于50 N; c) 指推操作力不应大于10 N; 1

b 指充装密度为950 kg/m3 时。 系统喷射时间 灭火系统的最大喷射时间为: a)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10 s; b) 三氟甲烷灭火系统:10 s; c)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60 s。 5.1.2 系统构成 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三氟甲烷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单向 阀、选择阀(适用于组合分配系统)、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回馈装置、安全泄放装 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适用于具有驱动气体瓶组的系统)、管路管件等部件构成。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不适用于直接驱动灭火剂瓶组的系 统)、单向阀、选择阀(适用于组合分配系统)、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反 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适用于具有驱动气体瓶组的系统)、管路管 件等部件构成。 同一系统各部件应固定牢固、连接可靠,部件安装位置正确,整体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检 查和维修。 系统中相同功能部件的规格应一致(选择阀、喷嘴除外),各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容积、充装密 度或充装压力应一致。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钢瓶检测充装技术文件

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钢瓶检测 充装技术文件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中电四川(江边)发电有限公司江边水电站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钢瓶检测充装技术文件 批准: 审核: 初审: 编制:

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钢瓶检测充装技术文件 一、工程项目概况 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东南部九龙县,是以发电为主的高水头引水式电站。电站闸址距九龙县城约62km,距州府康定308km,至凉山州冕宁县 148km,至成昆泸沽火车站183km,闸址和厂址边均有215 省道通过,对外交通比较方便。 配套特种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分别安装于地下厂房中央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营地中央控制室共3套IG541钢瓶灭火系统;四号主变室、营地电气库房、弱电机房、档案室共配置5套七氟炳烷预制灭火系统。消防钢瓶设备于2011年安装至今,未进行过气体钢瓶检测。依据国家质技监局颁发的《气瓶检测监察规程》中第69条规定,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IG541气瓶、二氧化碳气瓶、七氟丙烷气瓶)消防中常用三大气体钢瓶属于其中。为防止气瓶出现不安全事件,需要对特种消防钢瓶进行检测。 二、服务范围 地下厂房、营地区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气瓶及启动瓶检测充装 三、技术标准 本次检测招标必须符合以下标准规范的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 2.《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行政法规))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 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0004-2009 6.《特种设备安全法》; 7.《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8.《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0.消防用无缝钢瓶检测相关标准及规定; 四、服务内容 1.本规范书提出该气体灭火系统气体钢瓶检测充装项目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检测项目外观检查,音响检查,内部检查,瓶口螺纹,重量与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验,气密性试验。检测前,应挨个登记气瓶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登记内容包括国别,制造厂名称代号,出厂编号,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实际容积,实际重量,上次检验日期。 2.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供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3.如果供方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投标方应提供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施工技术标准。 4.供方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供方方须在报名后第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方索取钢瓶技术参数,及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 6.供方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国家和部颁标准、规范,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地方性文件进行了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国家质技监局颁发的《气瓶检测监察规程》中规定正规报告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技术要求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技术 要求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技术要求 一、管道支、吊架安装 1、支、吊架使用材料的规格 2、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支、吊架之间最大间距 3、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 mm。 4、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 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 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1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5、管道支、吊架应做防腐处理,两遍防锈漆,钻孔应采用台钻。 二、管道的安装 1、套麻/生胶带/或加树脂胶时应注意内口2~3扣位置应空丝,不能加胶带,不能露树脂胶。

2、紧固时应满扣,最低不少于6扣,填充料不能挤入管道内。 3、将预制加工好的管道按草图顺序在地面组装一部分,长度以便于吊装为宜。起吊后轻落在支吊架上,再依次进行连接,最后采用U型卡将管道固定。安装完毕后还应拨正调直,从管端上看过去,整根管道应在一条水平线上,局部管段不应有“下垂”或“拱起”现象。 4、安装顺序:在综合吊架下,尤其是通道位置安装时,应先装靠墙一侧的管道,一组管道安装完应打压,合格后,再依次进行内侧管道安装,打压合格后,再次进行内侧管道安装。 5、集流管安装 1)把集流管设置在支架上面,将固定螺栓临时拧紧,连接口垂直向下,将高压软管安装后使其扭曲度不产生附加应力,把所定的方向调整到符合要求后,固定拧紧即可。 2)集流管安装前应清洗内腔并封闭进出口。 3)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做防腐处理。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4)集流管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5)集流管工作压力不小于12 MPa。 6、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1)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80mm时采用螺纹连接。管材宜采用机械切割;螺纹不得有缺纹、断纹等现象;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安装后的螺纹根部应有2~3条外露螺纹;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2) 公称直径大于80mm时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不得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且保有不少于2条外露螺纹。 3)已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 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gas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标准号:GB 50370- 发布日期:年 03 月 02 日 实施日期:年 05 月 01 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出版单位:中国计划出版社 摘要: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 [ ]269 5- 文《——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要求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共分六章内容包括 : 总则、术语和符号、设计要求、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等。 其中,第 3.1.4、3.1.5、3.1.15、3.1.16、3.2.7、3.2.9、3.3.1、3.3.7、3.3.16、3.4.1、 3.4.3、3.5.1、3.5.5、4.1.3、4.1.4、4.1.8、4.1.10、5.0.2、5.0.4、5.0.8 等条为强制性条文。 1 总则 1.0.1 为合理设计气体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七氟丙烷、 IG541 混合气体和热气溶胶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设计采用的系统产品及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1.0.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防护区 protected area 满足全淹没灭火系统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 2.1.2 全淹没灭火系统 total flooding extinguishing system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放设计规定用量的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灭火器使用及检查标准

前言 本标准的4.3、4.4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为了指导对灭火器的检查,规范灭火器的维修,完善灭火器的监督管理,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参考国际标准ISO11602-2:2000 (E)《消防—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第2部分:检查和维修》制定本地方标准。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0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科技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宁宇、钱涛、赵伦元、王万能。 灭火器检查与维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检查与维修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水压试验、检验规则、维修记录和维修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的检查、维修和再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51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8109 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A90 手提式灭火器检验规则; GA95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有能力的人员 competent person 受过必要的培训,有经验的,带有必不可少的工具、设备、零件和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服务手册),能够按规定执行灭火器检查、维修和再充装的人员。

3.2 检查 check 为确保灭火器是能用的和可操作的而进行的简单的检验。 3.3 维修 service 为确保灭火器安全操作和有效灭火而对灭火器进行的彻底检查和必要的部件更换。 3.4 再充装 recharge 更换灭火剂。 3.5 工作压力 working pressure 压力计量器或压力表上显示的和贮压式灭火器铭牌上指示的、在20℃时的正常操作压力;或20℃时在气体从贮气瓶到灭火剂储存容器的释放过程中贮气瓶式灭火器中所产生的压力。 3.6

气体灭火系统规范方案及标准

WORD格式整理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GB 25972 -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及构成部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参数和型号编制方法、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灭火剂充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系统、三氟甲烷(HFC23 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包括:IG-01 (氩气)灭火系统、IG-100 (氮气)灭火系统、IG-55 (氩气、氮气)灭火系统、IG-541 (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5.5.11手动操作要求 容器阀应具有机械应急启动功能,按 6.16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急启动手动操作试验,应符合 下列要 求: a)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 N ; b)指拉操作力不应大于50 N ; c)指推操作力不应大于10 N ; 表1系统王件压力

b指充装密度为950 kg/m 3时。 5.1.1.3 系统喷射时间 灭火系统的最大喷射时间为: a)七氟丙烷灭火系统:10 s ; b)三氟甲烷灭火系统:10 s ; c)惰性气体灭火系统:60 s。 5.1.2系统构成 5.121 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三氟甲烷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单向 阀、选择阀(适用于组合分配系统)、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回馈装置、 安全泄放装 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适用于具有驱动气体瓶组的系统)、管路管件等部件构成。5.1.2.2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不适用于直接驱动灭火剂 瓶组的系 统)、单向阀、选择阀(适用于组合分配系统)、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 喷嘴、信号反 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适用于具有驱动气体瓶组的系统)、管路管 件等部件构成。 5.1.2.3 同一系统各部件应固定牢固、连接可靠,部件安装位置正确,整体布局合理,便于 操作、检 查和维修。 5.124 系统中相同功能部件的规格应一致(选择阀、喷嘴除外),各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容积、充装密 度或充装压力应一致。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1. 总则 1.0.1 为合理设计气体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 收规范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G 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7–01–24发布2007–07–01实施 其中,第、4.2.1、4.2.4、4.3.2、5.2.2、5.2.7、5.4.6、5.5.4、 6.1.5、 7.1.2、 8.0.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8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3经返工或更换系统组件、成套装置的工程,仍不符合要求时,严禁验收。条文说明 4.2.1管材、管道连接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2.4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剂、管材及管道连接件,应抽样复验, 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设计有复验要求的。 2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4.3.2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 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设计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5.2.2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低 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阀应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5.2.7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5.4.6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做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5.5.4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6.1.5调试项目应包括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 验,并应按本规范表C-4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7.1.2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表D-1进行资料核查;并按本规范表D-2进 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项目有1项为不合格时判定系统为不合格。8.0.3应按检查类别规定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并按本规范表F做好 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公告 第565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的公告 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6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8(3)、4.2.1、4.2.4、4.3.2、5.2.2、5.2.7、5.4.6、5.5.4、6.1.5、7.1.2、8.0.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GB50263-97同时废止。 本规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前言 本规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共同对《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GB 50263—97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的现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ISO和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外相关标准,对GB 50263—97做了补充和修改。增加了IG 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容,补充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删除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本规的修订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论证研究、多次修改,最后经专家审查、有关部门定稿。 本规共分8章和6个附录,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及系统组件进场、安装、调试、系统工程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 本规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解释,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容解释。请各个单位在执行本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管理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胜捷消防企业集团 天宵消防安全技术 威龙消防设备 市公安消防支队 卫保消防工程 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东靖飞宋旭东马恒纹石守文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G B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GB 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7–01 –24 发布2007 –07 –01 实施 其中,第、、、、、、、、、、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3 经返工或更换系统组件、成套装置的工程,仍不符合要求时,严禁验收。条文说明 管材、管道连接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剂、管材及管道连接件,应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 2 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 设计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 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阀应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做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并合格。调试项目应包括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应按本规范表C-4 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表D-1 进行资料核查;并按本规范表D-2 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验收项目有1 项为不合格时判定系统为不合格。 应按检查类别规定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并按本规范表F 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悬挂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设计规范

悬挂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设计规范 1、设计依据 1)国家标准GB50370《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国家标准CB5026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3)国家现行其他相关的规范、标准、规则等。 2、设计条件 1 )保护对象(用于按照有关规范选定灭火设计浓度C1); 2)防护区的尺寸(用于计算防护区的净容积V); 3)防护区的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用于计算七氟丙烷灭火剂的蒸汽比容S); 4)防护区所处的海拔高度(选定海拔高度修正系数K)。 3、设计过程 1 )提出系统对防护区的要求; 2)根据保护对象确定灭火浓度; 3)计算防护区净容积; 4)计算灭火剂设计用量; 5)确定装置灭火喷放时间; 6)选定灭火剂储瓶规格及数量; 7)选定装置的型号及数量; 8)计算灭火剂存储用量及储瓶的充装率;

9)计算防护区泄压口面积。 4、系统对防护区的要求 1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上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 合为 一个防护区 2) 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卅,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用。 3) 防护区应实行完全的防火分隔。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 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当防护区的相邻区域设有水喷淋或其他灭火系统 时,其隔墙或外墙上的门窗的耐火极限可低于0.25h,但不应低于 0.25\h当吊顶上和工作层划为同一防护区时,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做要求。 4)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 5) 防护区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防火门,并安装自动闭门器,以保证在气体喷放时 能够处于关闭状态。但亦应保证用于疏散的门在任何状态下,都可以从防护区内部打 开。 6) 防护区内影响气体灭火效果的各种设备都应能保证在喷放气体前联动停止或关闭,除泄压 口外的开口应自动关闭。 7) 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 8) 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和出口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9) 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和气体释放指示灯。 10)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置机 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通风换气的次数按照不少于每小时5次考虑。有可开启外窗的防护区,可采用自然通风换气的方法进行通风换 气。

灭火器使用方法与检查要求

灭火器使用方法与检查 一、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1、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2、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动气体; 3、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否则必须更换; 二、灭火器定期检查的要求 1.清水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时应卸下器盖,其内容:一是检查气瓶的防腐层有无脱落和锈蚀状况。轻度锈蚀的及时补好,明显锈蚀的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水压试验;二是检查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若重量减少10%时,应进行修复充足;三是检查灭火器筒体有无明显锈蚀,有明显锈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水压试验;四是检查灭火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五是检查灭火器内水的重量是否符合规定,水量不够的补足,水量超过的排出;六是检查灭火器盖密封部位是否完好,喷嘴过滤装置是否堵塞。各项要求合格者应按规定装配好。 2.泡沫灭火器每半年应检查一次。检查时应拆开灭火器盖,其内容:一是检查滤网安装是否牢固,滤网是否堵塞;二是检查灭火器盖的密封橡胶垫是否完好,装配有无错位现象;三是检查瓶盖机构,在向上扳起后,中轴是否能自动弹出:四是推车式灭火器应检查行驶过程中有无药液渗出现象;五是推车式灭火器检查瓶口密封圈是否腐蚀,喷枪、喷射软管及安全阀有无堵塞,行走机构是否灵活可靠,并在转动部位加注润滑脂;六是每年检查一次灭火剂,主要检查药液的发泡沫倍数和泡沫消失率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3.干粉灭火器检查内容:一是每半年卸下气瓶,称量气瓶内二氧化碳的重量。手提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气瓶的泄漏量达于额定重量的5%或7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二氧化碳泄漏量大于10%时,应按规定充足。二是检查操作机构是否灵活,筒体密封是否严密,灭火器盖是否紧固。三是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吸湿结块(干粉受潮的烘干可继续使用),若有结块应及时更换。四是检查灭火器出粉管、进气管、喷嘴和喷枪等有无堵塞;出粉管防潮膜、喷嘴防潮堵有无破裂。发现堵塞应及时清理,防潮膜、防潮堵破裂应及时更换。 4.氧化碳灭火器每半年检查内容:一是检查喷嘴和喷射管道是否堵塞、腐蚀和损坏。二是刚性连接式喷嘴是否能绕其轴线回转,并可停留在任何位置。三是推车式灭火器行驶机构是否灵活可靠,并加注润滑脂。四是每年至少称量一次重量,手提式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得大于灭火剂规定充装量的5%或50g(取两者中较小值),推车式灭火器的年泄漏量不得大于灭火剂规定充装量的5%,超过规定泄漏量的应检修后按规定充装量重灌。 三、灭火器的灭火原理和使用方法 1、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原理和使用方法是什么? 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灭火剂,价格低廉,获取、制备容易,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具有较高的密度,约为空气的1.5倍。在常压下,液态的二氧化碳会立即汽化,一般1kg的液态二氧化碳可产生约0.5立方米的气体。因而,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体可以排除空气而包围在燃烧物体的表面或分布于较密闭的空间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技术要求0709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技术要求 一、管道支、吊架安装 1、支、吊架使用材料的规格 2、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支、吊架之间最大间距 3、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0 mm。 4、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 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应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应设1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5、管道支、吊架应做防腐处理,两遍防锈漆,钻孔应采用台钻。 二、管道的安装 1、套麻/生胶带/或加树脂胶时应注意内口2~3扣位置应空丝,不能加胶带,不能露树脂胶。

2、紧固时应满扣,最低不少于6扣,填充料不能挤入管道内。 3、将预制加工好的管道按草图顺序在地面组装一部分,长度以便于吊装为宜。起吊后轻落在支吊架上,再依次进行连接,最后采用U型卡将管道固定。安装完毕后还应拨正调直,从管端上看过去,整根管道应在一条水平线上,局部管段不应有“下垂”或“拱起”现象。 4、安装顺序:在综合吊架下,尤其是通道位置安装时,应先装靠墙一侧的管道,一组管道安装完应打压,合格后,再依次进行内侧管道安装,打压合格后,再次进行内侧管道安装。 5、集流管安装 1)把集流管设置在支架上面,将固定螺栓临时拧紧,连接口垂直向下,将高压软管安装后使其扭曲度不产生附加应力,把所定的方向调整到符合要求后,固定拧紧即可。 2)集流管安装前应清洗内腔并封闭进出口。 3)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靠,且应做防腐处理。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4)集流管外表面应涂红色油漆。 5)集流管工作压力不小于12 MPa。 6、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1)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80mm时采用螺纹连接。管材宜采用机械切割;螺纹不得有缺纹、断纹等现象;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安装后的螺纹根部应有2~3条外露螺纹;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2) 公称直径大于80mm时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不得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且保有不少于2条外露螺纹。 3)已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7、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应大2级,穿墙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穿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 mm。管

消防工程竣工报告(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眉县恒兴君逸大厦工程 编制人: 审核: 审批: 四川省第十三建筑有限公司.恒兴君逸项目部 二0一五年五月 恒兴君逸大厦 消防工程竣工自评报告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恒兴君逸大厦 工程地址:眉县迎宾路与平阳街交汇东南角, 建设单位:陕西昊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

监理单位的:陕西中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 勘察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勘测 施工单位:四川第十三建筑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35679㎡ 建筑层数:地上25层、地下2层 建筑高度:79.8m 耐火等级:一级 火灾危险性类别:中危一级 二、消防设计概况 本工程消防系统为: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该楼为地下二层,地上二十五层设计,建筑面积35679m2,;屋顶设有19.7m3消防专用水箱,并设310 m3的地下消防水池两个。 室内消火栓系统由4路DN150内外热镀锌钢管从地下室环形主管与屋顶消防水箱并联供水,在每层设双口室内消火栓:标准层3个,商铺11个,地下室26个。每个消火栓箱的对应地面均放2具手提式ABC类干粉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系统在室外地下设2个地下式水泵结合器。由DN150内外热镀锌钢管引至消防水泵房消火栓泵组。 自喷系统由3路DN150内外热镀锌钢管从水泵房分别引至[-1P-(-2P)]、(1P-2P)、(3P-4P)至各层接入自喷泵组入室管路,该管路为DN150内外热镀锌钢管,采用沟槽卡箍连接形式,另1路由屋顶消防水箱与室外水泵结合器和泵房联通.自喷系统分别在-2F、1、3层处设置末端试验阀组,在屋顶设置末端试水装置。在地下室水泵房设置3套自喷系统湿式报警阀,在水泵房外设置1处3个水泵结合器与系统相连。从水泵房由DN350无缝钢管引至室外消防水池引至室内接入自喷系统泵组。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在1#楼负一层消防控制中心内设置集中报警控制器。系统采用微电脑全智能型,具有独立处理信息,点对点相互通信的技术,控制主机为双CPU工种的两线制闭合环路控测系统。消防主机仅对报告新情况的设备作出响应,再由此发出信号,联动控制各个消防设备。在电气竖井内设有消防专用的敷线线槽及各层接线端子箱,采用总线型集中报警联动控制系统,设感烟探测器653个,感温探测器203个,消火栓按钮221个,火灾声光报警盒227个,控制模块257个,手动报警按钮(带电话插孔)43个,系统通过火灾

谨记!机房气体灭火系统设计的11点要求!

谨记!机房气体灭火系统设计的11点要求! 、火灾探测方式的选择 目前在机房消防设计中一般都采用:吊顶内采用点型定温和点型感烟探测器,因为吊顶内一般都安装有照明设备,这些设备老化后也极易产生不安全因素;吊顶下也采用点型定温和点型感烟探测器;地板内一般布置缆式线性定温探测器,因为点型探测器已经在此种工况内不能发挥它的正常作用。这种设计方法在国内非常普遍,消防审核及验收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从探测速度上来讲,上述方法并不是最理想的。机房内的工况也是非常复杂的,例如,地板内布置缆式线性感温探测器,因为此类探测器在地板内呈s状布置,探温点毕竟很稀疏,而地板内的大量缆线着火一般都有大量的烟雾发出,然后才会有足够温升去触动缆式线性感温探测器,探测速度始终不尽如人意。有人提出在地板内加装点型烟感,此种提法只能在地板内不进行通风的前提下提,而且要考虑烟感的安装位置、数量,要考虑探测器本身的厚度(烟气向上),而且要考虑烟感的误报警。最理想的办法是:探测烟雾采用主动吸气式感烟探测装置,并对通风口做重要监视;探温采用差定温缆式感温探测器,除对通讯电缆做s 状布置外还应对通风口做同样重要的布置。 对吊顶内和吊顶下采用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同样存在与地板内相同的问题。最理想的办法是:吊顶内和吊顶下都采用吸气式感烟探测方式,要探测速度更快还可直接将吸气管深入到机柜内进行探测;吊顶内和吊顶下采用缆式线性探测首先美观问题就不好处理,所以此时在吊顶内和

吊顶下安装点型定温比较切合实际,而机柜内应该布置差定温缆式感温探测器。此方法虽然复杂而且造价高,但探测速度和确认火灾速度是最快的。 从灭火药剂使用情况来看,及早发现火情后灭火器就可以灭掉,反而节省运行费用,也可将设备的损失降到最低;反之,火灾要形成到一定程度才能报警,此时有可能现场人员已经无法控制,灭火药剂最终也肯定会喷完,且火灾对机房设备的损失也会大的多。 2、灭火系统的选择 目前在有人值守机房主要采用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在机房消防设计中可以采用有管网全淹没灭火形式和无管网全淹没灭火形式,两种形式可在具体工程中进行投资比较后,决定采用哪一种方式。 3、灭火剂储备装正数量计算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规范中有明确规定,防护区内的灭火浓度应校核设计最高环境温度下的最大灭火浓度,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于经常有人工作的防护区,防护区内最大浓度不应超过正常安全的的NOAEL值。 (2)对于经常无人工作的防护区,或平时虽有人工作但能保证在系统报警后最长30s延时结束前撤离的防护区,防护区内灭火剂最大浓度不宜超过安全值。 虽然有明确规定,但通常好多工程设计中都将此问题忽略不计,原因有两点,设计者不了解此问题;有意避开此间锤,以求增加利润。然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测与验收(2021)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测与验收 (2021)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01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测与验收(2021)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系统部件及功能检测要全数进行检查。检查包括直观检查、安装检查和功能检查等内容。 一、系统检测 (一)储瓶装置间 储瓶间检查要求: 1.储存装置间门外侧中央贴有“气体灭火储瓶间”的标牌; 2.管网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储瓶间内,其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如设计无要求,储瓶间宜靠近防护区; 3.储存装置间内设应急照明,其照度应达到正常工作照度。 (二)高压储存装置

1.直观检查要求 (1)贮存容器无明显碰撞变形和机械性损伤缺陷,贮存容器表面应涂红色,防腐层完好、均匀,手动操作装置有铅封; (2)储存装置间的环境温度为-10℃~50℃;高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为0℃~49℃。 2.安装检查要求 (1)贮存容器的规格和数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同一系统的贮存容器的规格、尺寸要一致,其高度差不超过20mm; (2)贮存容器表面应标明编号,容器的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字迹明显清晰。储存装置上应设耐久的固定铭牌,标明设备型号、储瓶规格、出厂日期;每个储存容器上应贴有瓶签,并标有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储存压力等; (3)贮存容器必须固定在支架上,支架与建筑构件固定,要牢固可靠,并做防腐处理;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且不小于贮存容器外径的1.5倍; (4)容器阀上的压力表无明显机械损伤,在同一系统中的安装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 统设计规范 1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合理设计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置的七氟丙烷全淹没灭火系统。 第1.0.3条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 1.0.4条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电气火灾; 2、液体火灾或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3、固体表面火灾; 4、灭火前应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第1.0.5条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 1、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 2、活泼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铀等; 3、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 4、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第1.0.6条 灭火剂七氟丙烷HFC227ea的化学分子式为CF3CHFCF3 ,其质量应符合下列技术指标。 性能 技术指标 纯度 ≥99.6%(摩尔/摩尔) 酸度 ≤3ppm 水含量 ≤10ppm 不挥发残留物 ≤0.01% 悬浮或沉淀物 不可见 第1.0.7条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术语 第 2.1.1条 防护区 能满足七氟丙烷全淹没灭火系统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 第 2.1.2条 全淹没灭火系统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七氟丙烷,并使

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第 2.1.3条 预制灭火装置 按一定的应用条件,将七氟丙烷储存装置和喷放喷头等部件预先组合成套的灭火装置。 第 2.1.4条 组合分配系统 用一套七氟丙烷储存装置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第 2.1.5条 灭火浓度 在101Kpa大气压和规定的温度条件下,扑灭某种火灾所需七氟丙烷在空气中的最小体积百分比。 第 2.1.6条 惰化浓度 当引火源加入时,在101Kpa大气压和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能抑制空气中任意浓度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燃烧发生所需的七 氟丙烷在空气中的最小体积百分比。 第 2.1.7条 浸渍时间 在防护区内维持设计规定的七氟丙烷浓度,使火灾完全熄灭所需的时间。 第 2.1.8条 充装率 充装在储存容器中的七氟丙烷质量与容器的容积之比,单位为kg/m3。 第 2.1.9条 泄压口 七氟丙烷喷放时,防止防护区过压的开口。 2.2 符号 表2.2 编号 符号 单位 涵 义 2.2.1 C % 七氟丙烷灭火(或惰化)设计浓度 2.2.2 D mm 管道内径 2.2.3 Fc cm2 喷头孔口面积 2.2.4 Fx m2 泄压口面积 2.2.5 g m/s2 重力加速度 2.2.6 H m 喷头高度相对“过程中点”时储存容器液面的位差 2.2.7 K / 海拔高度修正系数 2.2.8 L m 计算管段的计算长度 2.2.9 n 个 储存容器的数量 2.2.10 nd 段 管网计算管段数量 2.2.11 Ng 个 安装在计算支管流程下游的喷头数量 2.2.12 P0 绝压MPa 储存容器额定增压压力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GB 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7–01 –24 发布2007 –07 –01 实施 其中,第3.0.8(3)、4.2.1、4.2.4、4.3.2、5.2.2、5.2.7、5.4.6、5.5.4、6.1.5、7.1.2、8.0.3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3.0.8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3 经返工或更换系统组件、成套装置的工程,仍不符合要求时,严禁验收。条文说明 4.2.1 管材、管道连接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2.4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剂、管材及管道连接件,应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 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 2 对质量有疑义的。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4.3.2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 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法定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2 设计有复验要求或对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 和设计要求。 5.2.2 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 统的安全阀应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5.2.7 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5.4.6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做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5.5.4 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并合格。 6.1.5 调试项目应包括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应按本规范表 C-4 填写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7.1.2 系统工程验收应按本规范表D-1 进行资料核查;并按本规范表D-2 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验收项目有1 项为不合格时判定系统为不合格。 8.0.3 应按检查类别规定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检查,并按本规范表F 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 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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