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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发展历程

新三板发展历程
新三板发展历程

中国三板市场发展历程

柳经理--159********

一、三板市场含义

1、老三板和新三板

2、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的一部分

二、我国的三板市场发展历程

1、“老三板”诞生------------三板市场为完善退市机制而生

STAQ和NET是两个法人股流通市场,1992年到1993年为解决股份公司法人股的转让问题,在国务院体改委领导下,由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和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分别成立的。1992年7月,国家体改委批准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为指定的法人股流通市场。1993年4月28日,央行联合五家商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及华夏、国泰、南方三大证券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开通了NET法人股市场;STAQ与NET系统被称为“两网”系统。

但由于监管力度不足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上市交易的企业只有17家。而原本面向法人投资者的市场,流通股份90%被自然人所持有。1998年,证券市场进行大整顿,“两网”被取缔。1999年9月9日,“两网”正式停止运行。大量资金被套其中。

另一方面,2000年,中国资本市场开始有了一大批PT公司(PT是英文Particular Transfer(特别转让)的缩写)退市。

STAQ法人股和NET“两网”系统被关闭、主板公司退市,引发了股民群体性上访事件,威胁到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急需建立完善的退市机制。

为解决主板退市公司的股份转让和两网系统的历史遗留问题,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证监会准备建成一个由证券公司主办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监管上不归证监会,而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供自律性管理。这个场外股份转让市场区别于主板市场被称为三板市场,一个按照契约和自律建立的市场架构与主板行政主导的管理模式完全分开。

2001年6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指定申银万国等6家证券公司代办原STAQ和NET系统挂牌公司的股份转让业务;但是,真正开始运作之后,张云峰(申银万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部总经理)发现很多公司不愿意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

“当时,两网公司都希望参照过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办法上主板,担心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再也无法上市了。”张云峰说。

经过一系列沟通工作,两网系统公司杭州大自然同意率先登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2001年7月16日,由申银万国证券公司代办的杭州大自然第一家正式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标志着三板市场的正式诞生。2001年底,PT水仙成为第一家登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主板退市公司,紧接着其他退市公司和两网公司相继挂牌,中国资本市场建立起了完善的退市机制。

“在三板市场开业时,不能叫交易,要称为转让,股票后面都有一个转字,比如说,水仙A转。”张云峰还记得当时为了与主板分开,所有交易都不能叫股票,而要称股份,代码全部以4开头,转让和报价都由证券公司委托深圳交易所进行撮合交易。

2、“老三板”发展------------完成历史使命

三板市场开业当初就非常火爆,当时挂牌的只有大自然和长柏计算机,只有买的,没有卖的,第一天经过动员才产生100股的交易量。股票天天涨停,给刚刚推出的三板市场带来很大的压力,证监会督战,不断发布警示公告,三板市场炒作之风持续二十多天就被迅速刹住,由于市场缺乏流动性,三板市场仅仅出现短暂繁荣。

后来,大量ST公司即便在主板暂停交易也不愿意到三板挂牌,三板市场公司转到主板上市难度很大,多年来一直处于资本市场的边缘,备受冷落。证监会推出了平移机制,三板公司达到上市条件可以直接到交易所恢复上市,不用证监会审核,但必须与券商签三板上市协议。退市公司的股东名册要交给主办券商。三板市场的退市机制开始正常运转。

为了打击三板公司不履行正常信息披露,证券业协会对三板公司实施不同的交易方法,公司盈利

或净资产为正,并且能够履行信息披露,可以每天交易;如果净资产为负,公司亏损,能履行信息披露,则每周交易三天,如果净资产为负,公司亏损,又不能履行信息披露,改为每周交易一次。

2004年,三板市场迅速扩容增速,三板市场退市公司和两网公司后来发展到57家,三板公司基本上成为主板退市公司的收容站,垃圾股成堆,唯一的价值就是重组机会,但至今没有一家主板退市公司达到上市条件而直接挂牌恢复上市,适合三板公司的重组规则还没有制定出来。资产质量比较好的是两网系统公司,2007年,两网“粤传媒”(002181)通过IPO的方式登陆中小板市场。而大自然申请IPO失败。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完成了退市机制建设的历史使命。当初设计老三板的目标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为退市公司和两网公司的股份转让寻找出路,解决退市机制的完善问题。

如今,管理层思考的是如何解决更多的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的直接融资问题。尽管深圳交易所相继推出中小板和创业板,但在现有制度条件下能上创业板和中小板的中小企业毕竟是少数幸运儿,高市盈率、超募发行和上市难仍然困扰着监管层。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开辟中小企业的场外交易和融资渠道成为管理层优先考虑的战略。

一场关于三板市场重新定位的制度建设正在悄然酝酿。

3、“新三板”开启----------中小企业场外融资新纪元

张云峰在设计老三板之初没有想到解决退市公司股份转让和两网公司遗留问题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有一天会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新起点,建成解决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和转让的全国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

2006年,中国证监会计划把三板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一部分,在解决退市公司和两网公司股份转让问题的老三板之外建成一个新三板市场,支持科教兴国战略,解决高科技企业的股份转让和融资问题。

为此,2006年1月23日,证监会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开通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先后77家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进入新三板。

2006年10月25日,中科软和北京时代正式公告定向增资,这标志着新三板融资大门正式打开。之后,新三板的定向增发大约每年放行1-2家。这是新三板市场最大的变化,企业可以通过定向增发融资,健全了市场的融资功能,一批高科技企业获得了发展急需的资金。(2009年底,管理层总结了试点期间的做法,确定三项定向增发原则:新老股东双赢、增资数额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和券商把关,宣告新三板定向增资制度日渐明朗。)

2009年8月11日,久其软件成为新三板第一家通过IPO登陆深圳中小板市场的公司,久其软件的成功上市刺激了资本追逐新三板市场的公司。老三板的目标是完善退市制度,而新三板开始承担起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主战场的重任。

随着新三板的进一步发展,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

4、新三板曲折-----场外市场建设之争

新三板的诞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场外市场的发展,但是另一方面,自2006年1月23日,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以来,已运行五年,由于其制度的设计原因,始终存在流通性不强、融资能力弱、参与人数少、关注度小等问题。随着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的推出,场外市场建设的呼声渐高。

面对场外市场的巨大蛋糕,与新三板市场略显低迷的现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部委、地方政府积极尝试产权交易所的建设,力图建设统一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第一,天津股权交易所(简称天交所)事件。2008年3月国务院文件批复,天津要在天津滨海新区设立全国性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因此,当年9月天交所注册营业时,提出的定位便是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纳斯达克中国版。值得肯定的是,在中关村的代办股权转让系统仍采取协商配对成交方式时,天交所在制度设计上率先引入了做市商制度。根据天交所的规定,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机构、合伙企业以及具有投资资格的独立经济组织,均可向天交所申报注册成为做市商。同时,天交所“拆细股权、连续交易”等制度,也初步具备了场外交易市场的典型特征。

“天交所这事一开始做得挺热闹。但因为不在证监会的监管范围之内,券商难以参与。没有券商参与,做市商队伍就难以壮大,市场规模也就做不大。而…视市场发展状况择机放开准入特定自然人?的说法至今也没有下文。”有关业内人士表示,“这事还是得证监会一起做。但因为当时天津直接报国务院,国务院批了,证监会没有参与。现在证监会的新三板建设构想图中,天交所可能不会被纳入。而且,在天交所挂牌的企业要到新三板上市,也存在困难。”

第二、河南技术产权交易所事件。2010年5月,工信部选定了河南、北京、上海、重庆、广东的五家产权交易机构开展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其中河南响应最快。当时河南省由一名副省长领头,从省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厅、科技厅等除河南省证监局外的各个部门抽调人马,组成了一个庞大的工作组,起草试点实施方案并呈报工信部。这个试点方案,不同于先前各地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借用了沪深交易所的整套模式,并同样打起了“中国版纳斯达克”的标语。2010年11月12日,这个名为“国家区域性(河南)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即火爆开盘。开盘当日,全天成交金额近1.5亿元,挂牌的41家企业股价涨幅大多超过100%,有的甚至翻了十倍。一位当日在场的老股民曾坦言,该情形颇似20年前上交所成立时的精气神。然而,六个交易日后,河南省工信厅便公告“暂停市场交易及相关活动”。截至关闭前,开户人数达到了2.2万。

“当时,证监会认为交易所以产权交易之名、行证券交易之实,违反了《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给国务院递交了报告。河南这个交易所的火爆说明市场需求确实大量存在,如果新三板开闸,同样会反映热烈。而且,客观上,这个事件大大推动了证监会建新三板的步伐。”该业内人士说。

除天津、郑州外,重庆、上海、长春等地也纷纷试图发展当地的场外交易市场。“因为《公司法》规定:合法的交易场所就是交易所和国务院批准的场所。所以地方很多OTC市场如果严格按照《公司法》衡量是不合法的。”上述人士补充。

新三板必需加快步伐,因为市场需求庞大,且被长期压抑。其他部委、地方政府建设场外市场的积极性,客观上使证监会压力倍增。

2011年初,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将“扩大中关村试点范围、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列为了今年证监会八大工作之首。

“创业板推出后不久,场外交易市场的建设即提上日程,证监会之所以心急火燎,与其他部门插手建设场外市场不无关系。天津想搞成三板市场,被冷落,现在半死不活。工信部也想搞,结果被关停。尤其是工信部主导建设的河南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交投活跃,说明市场需求庞大,既然有这么大的需求,证监会不积极建设,说不过去。”一位业内人士和《融资中国》记者调侃道。

5、新三板扩容-----建设全国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

2011年,证监会工作的重点就是建设全国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A、新三板扩容

新三板扩容将在原有中关村科技园区试点的基础上,将范围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

B、做市商制度

在交易制度上,将同步引入做市商制度,而首批试点做市商则将优先考虑已有代办系统主办资格且至少推荐一家公司挂牌的证券公司;

C、投资者准入

在投资者资质上,符合新三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进入新三板市场参与报价转让交易。

D、新三板监管

新三板市场监管权力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回归到证监会,证监会已经成立了三板市场管理委员会,计划成立全国统一监管的第三交易所。这个市场不仅可以挂牌交易,还可以通过定向增发融资,符合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转到主板挂牌上市,不用发审委再审核。

E、备案制

2010年,中国资本市场成为全球最大IPO市场,资本市场经过20年的发展成为中国公司发展的最大推动力,一大批优势公司进入全球的前列,或者正在成长为全球伟大的公司。

下一个二十年,资本市场的历史重任转向孵化中小企业的发展,帮助中国经济完成结构转型,解决庞大的就业压力,实现资本市场的公平和效率。这就是中国证监会启动的场外市场建设的战略目标。

新三板历史沿革(来自知乎)

先说一下新三板(学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历史沿革吧: 国外都是先有场外市场(可以简单理解为”三板市场“),再有主板市场。而我们国家是1990年前后,领导想搞资本市场了,就直接学习国外主板市场经验,直接搞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 后来主板市场发展了,那么有上市的自然就有退市的,那些业绩不好的公司本来让他退市就行了,但咱们国家有个”维稳“的特殊国情,如果老百姓买了股票,公司说退市就退市了,股票砸在老百姓手里,他们就要闹事,闹事就麻烦了。咋办?再弄个小市场,让这些破公司的破股票,在这个小市场里再倒腾倒腾,这样可以让那些股民保持”情绪稳定“。2002年前后,这个”小市场“就成立了,当时叫”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这个为破公司破股票专门成立的小市场,大家一看,和国外的场外市场有点像,那就叫”三板“吧(在主板和中小板之下的意思)。 后来,领导又觉得,这个”三板“全是破烂公司,市场也没活力啊,怎么想办法拉些好企业进来呢?大型好企业肯定不愿意来,人家愿意直接到沪深交易所(主板)去上市,那怎么办呢?正好不是国家要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嘛,那好,我把那些公司拉进来。因为那些公司往往有朝气、有创新力、有发展前景,但是又处于初创期,往往可能有个核心技术,然后就只有寥寥几名员工,租个破办公室,这种公司想要去主板上市显然不符合要求,但他们也缺资金啊。这么一来,这群科技创新企业就比较适合作为这个”三板“的拉拢对象了。 于是06年左右,证监会发布了一个办法,把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企业纳入到这个”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来了,凡是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企业,都可以来这个市场挂牌,交易自己的股票。当然也有一些对企业的要求,但是这些资质要求比主板什么的低多了,也容易多了。 慢慢的,中关村的企业进来的多了,这个市场里的企业质量也好了起来。但是这些朝气蓬勃的小企业,和那些主板退市下来的企业放在一起不合适啊,所以就给他们劈成两块。全都是中关村企业的那块,叫“中关村股份报价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原来那些退市公司的,就自然成了“老三板”。“新三板”和“老三板”到这时相当于并列的关系,一个装的都是中关村的创新科技公司,一个装的都是退市公司。 再后来,老三板就一直半死不活的,企业不好嘛。新三板发展的还不错,后来国家一看不错,决定扩大试点。12年8月,证监会把原来只有北京中关村这么一个小范围,扩大到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四个高科技园区,这四个园区的企业都可以来这里挂牌。这就是说,这个“新三板”要做大了。 过去只有北京中关村的时候,“新三板”就挂靠在深交所下面。现在马上要做大了,国家决定单独成立一个市场来管理这块,于是紧接着,12年9月,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在工商总局注册登记。

新三板信息披露规则

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根据《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仅规定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最低标准。 挂牌公司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自愿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三条 挂牌公司及其董事和相关责任人应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挂牌公司披露的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的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挂牌公司设有董事会秘书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挂牌公司应指定一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挂牌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应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第五条 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指导和督促所推荐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其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第六条 挂牌公司和推荐主办券商披露的信息应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专门网站

的披露时间。 第二章 挂牌报价转让前的信息披露 第七条 挂牌报价转让前,挂牌公司应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 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 (三)公司业务和技术情况; (四)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其风险因素; (五)公司治理情况; (六)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七)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司进行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的情况。 第八条 推荐主办券商应在挂牌公司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的同时披露推荐报告。 第三章 持续信息披露 第一节 定期报告 第九条 挂牌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变动情况及报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记股份数量;

新三板挂牌企业2220家超越A股企业数量近在咫尺

作为中国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今年将把“北交所”这一故事推向高潮。 正在全速扩容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超越整个A股将在今年上半年发生,由于其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地位将进一步巩固,这将促使未来新三板升级、蜕变为“北交所”。 “新三板是中国非常具有特色和创新的市场,新三板是中国真正创新出来的一个市场,全世界独一无二,将其比喻成‘中国版纳斯达克’,这是对新三板自主创新的抹杀。”近日,纳斯达克集团中国区首席代表郑华在接受《证券日报》独家采访时表示。 新三板胃口堪称世界之最 在此之前,2014年12月底,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隋强曾表示,“2015年新三板市场容量不受限制,胃口大开。未来在世界范围内,有可能成为企业数量最多的证券交易市场。” 迅猛增长的数字正在印证新三板的大胃口,截至4月10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达到2220家,在审企业近400家,按照当前每月新增200家挂牌企业的速度,超越A股企业数量近在咫尺。 与此同时,去年3月份我国开启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目前已经形成一股创业大潮,这将成就新三板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集大成者。今年3月份,据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去年3月份国家工商总局推行商事制度改革,放宽企业登记门槛,经过一年的改革,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达到1340.73万户,同比增长18%;注册资本达到22.38万亿元,增长了90%。其中,企业达到383万户,增长了将近50%,注册资本增长了1.02倍。 按照新三板挂牌企业注册存续期两年等低门槛标准,未来两三年内,将有海量企业成为新三板后备军。隋强表示,在国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大背景下,我国数千万家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将对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起到重要作用,新三板作为新兴市场,同时也是全国性的公开市场,对于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撑国家经济战略结构调整有信心。 今年完成立市重要一步 郑华表示,“只要对中国实体经济发展有利,在现有上交所、深交所基础上,也不妨可以鼓励发展第三个交易所。“新三板蛮有竞争力的。” 实际上,自2013年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新三板即开始了中国第三个证券交易所演进历程。自此,新三板不仅成为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场所,也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 在法律地位上,新三板与沪深交易所市场并无区别,主要区别在于服务对象、交易制度

新三板系列培训手册(一二三)

新三板系列培训手册(一二三) 新三板系列培训手册(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概况引言 为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特别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薄弱环节,支持服务创新创业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渠道,2012年7月8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基础上,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作为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沪深交易所)之后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成立时间尚短,社会各界对市场的基本情况亟需加深了解。 本手册围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定位、市场特点和功能三个方面,做了简洁明了的介绍,为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企业家、投资者,以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等全面准确地了解这一新兴市场,提供了权威渠道。 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定位 (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全国性公开证券交易场所 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明确指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证监会就落实《国务院决定》有关事宜答记者问时指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继沪深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与证券交易所相同,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定位于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和公开转让股

份的市场平台,为公司提供股票交易、发行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服务,为市场参与人提供信息、技术和培训等服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运营机构,于2012年8月2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组建,同年9月20日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注册资本30亿元,2013年1月16日正式揭牌运营,由证监会直接管理。公司的宗旨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市场功能,改进市场服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市场创新,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市场健康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为切实服务好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国务院决定》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筹协调,为中小微企业利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等再次强调,要加快完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建立小额、便捷、灵活、多元的投融资机制,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规模,促进创新创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为公众公司 《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在法律地位上,与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属性一致,同属公众公司范畴,在税收、外资等政策方面,原则上比照交易所市场及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在涉及国有股权监管事项时,需同时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作为公众公司,挂牌公司也需同上市公司一样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满足《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对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但与上市公司不同

我国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内容研究

我国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内容研究 发表时间:2019-11-14T13:39:25.973Z 来源:《教育学》2020年1月总第200期作者:梁洁[导读] 本文主要分析了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具体内容,希望能为建设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建议。广东科技学院广东东莞523000 摘要:在不久前召开的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上强调尽快建成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而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新三板市场,截止10月7日已经实现了9235家企业挂牌。伴随着挂牌企业的增多,其信息披露违规并没有明显减少,反而影响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文主要分析了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具体内容,希望能为建设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建议。 关键词:新三板信息披露违规内容 一、引言 在新三板市场上隐藏关联方或者信息遗漏、信息披露内容与事实不符等违规现象层出不穷,比较严重。而信息披露违规,会对投资者产生极大误导,影响投资者的判断。 二、新三板挂牌企业信息披露违规的主要内容分析 1.遗漏、虚假陈述情况较严重。遗漏、虚假的信息不仅会影响投资者投资,增加投资和交易成本,最终还会妨碍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出现错误的资源配置。在新三板市场,出现许多遗漏、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规现象。 (1)信息披露完整性、准确性的缺乏、首先,财务报表附注是对财报中相关数据的详细注释,挂牌公司未披露财报附注会使公司财务信息打了折扣,不能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财报信息的使用。其次,挂牌前股权质押登记未披露,新三板市场挂牌准入条件中要求公司股权清晰,遗漏股权质押为公司后续股票发行、交易带来隐患。挂牌公司故意遗漏财务报表附注或者股权质押登记的信息,都会影响投资者对企业完整、全面地了解,甚至误导投资者做出投资选项。(2)关联方及其交易披露不规范。新三板市场关联交易违规是指挂牌公司没有按照市场的公允价格交易转移与实际控股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发生的转移、占有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以下是关联方交易披露不规范反映的问题:一是反映出挂牌公司本身的资质不太好,资金流动性不足、股权高度集中、公司日常管理经营被控股股东把控、公司三会一层形同虚设,不能履行审议的职责。在新三板市场90%多的企业都是家族式企业,大股东很容易控制公司的经营决策,利用关联方交易粉饰报表、掩饰亏损、虚构利润。二是根据关联方交易不规范披露程度的不同,所受的处罚也不同。总体上说对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不规范采取的处分较轻。三是虚假、遗漏关联方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会传递不准确的市场信息,影响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质量。 2.会计信息披露时效性低。时效性是信息价值的体现,在资本市场中失效的财务信息,使用价值大打折扣。同时财务信息披露不及时,还会导致内幕交易等影响资本市场股票交易的事项发生。 因此, 财务信息的时效性不仅关系到每个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而且是维护新三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效性具体体现在及时性,挂牌公司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新三板部分挂牌企业在信息披露中未能及时发布相关公司财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的时效低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财报披露时间晚于法规要求。二是财务数据不准确又不及时更正。 3.提前使用募集资金,拆借资金外用。企业发行股票进行信息披露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法规程序,然而本身资金并不宽裕的一些新三板挂牌企业,等不及法律规定的要求,提前使用募集资金,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导致股票发行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致使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新三板市场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过程中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拆借资金外用比较突出,违反新三板市场股票发行规则,影响新三板市场信息披露透明度。因此,要想提高新三板市场信息披露的质量,整顿这些提前使用募集资金违规刻不容缓。 4.公司超额分配利润、高管违规减持。新三板挂牌企业经常出现公司高管故意违规减持现象,不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导致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一是挂牌公司高管违规减持,获取私利,时间都比较短暂。有的甚至隐瞒违规减持信息,说明挂牌公司高管合法合规意识比较淡薄,而且有的挂牌公司多次进行协议转让股票,造成股票异常交易,影响公司的稳定经营形象。二是公司高管违规减持,发布异常股票交易信息影响了新三板市场股价稳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也反映出挂牌公司内部治理的缺陷。三是公司高管违规减持受到的处分与他们获得的私利相比较太微不足道了,并不能震慑其他公司高管违规减持股票的行为,鉴于此,应加强对挂牌公司高管违规减持股票交易的处分措施。 三、提高新三板信息披露质量的建议 针对新三板市场出现的上述信息披露违规现象,同时也为了保护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亟待多手段,高效率加快修订相关处罚法律,增强法治供给;应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公司“三会一层”机构,规范经营机构行为,才能不断地提升新三板市场的信息披露质量,促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廷印我国新三板市场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北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4。 [2]洪方圆新三板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北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4:21-22。 [3]柴琳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市场的合规问题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6。

新三板基础问答整理

新三板基础问答整理 一、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上新三板? 1.企业合法经营合法规荡存续满2年。 2.企业具有一定盈利能力。 3.经过三所一券商审核、尽责调查、股改辅导。 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作为公众公司,将受证监会监管。 二、企业转板失败怎么办? 答: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东,享受股东应有的权利(分红、配股)。我们做股 权投资看中的就是企业的成长性,只要企业有发展前景,股权就是越有价值。 如果真的没上市,在新三板市场也可通过协议转让、做市交易、并购重组等完 成退出,以及未来还会推出竞价交易,而A股就是竞价交易。 三、谁知道会不会上市?不上市怎么办? 答:他既然新三板挂牌了,经过在新三板资本市场上的发展,各项指标都已经 达到IPO的条件标准了,并且企业目前正在跟XX券商签署IPO辅导协议,离上市只有半步之遥了。退一万步讲即使没有上市,我们签署的协议里明确了对赌,就是除了要全款回购你的股权还要加上年化8%的利息给你,这个利息补偿就是 我们企业给您的保证。所以上市是必然的。所以你的收益要么是上市后几倍几 十倍的翻番,再不济也比一般的银行理财好很多。所以股权投资机会就在这里,关键看咱自己了,我相信您对国家形势也有一定的了解,国家在鼓励什么,生 活中就体现出来了,看电视剧吧,看新闻联播吧,以前这些节目里出现最多的 就是房地产,现在是不是股权啊新三板啊,对吧。 四、新三板投资收益有哪些? 答:二次增发溢价、新三板开盘溢价、券商做市价格发现、高送股,收购、转板、股息分红、转板后股票增值。 五、企业对回购协议坚决不执行怎么办? 答:我们和企业签订的协议规定了回购标准,基本上不存在企业不回购的说法。另外签订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企业不回购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六、盘面新三板70%没有交易为什么? 答:百分之七十的企业是处于原始股状态,挂牌前企业已经融到所需资金,不 是万不得已,公司大股东不愿意稀释自己的股份,于是就出现市场上想买但买 不到的情况。

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

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

第一部分新三板挂牌基本流程 一、挂牌上市基本流程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 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新三板挂牌公司权益变动之披露条件总结

新三板挂牌公司权益变动之披露条件总结 一、相关规定 1、转让时间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3.1.7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转让细则”)第十九条个规定,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2、转让数量 根据《业务规则》3.1.11以及《转让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挂牌公司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根据《转让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3、权益披露要求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挂牌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总股本5%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标准

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通知挂牌公司并披露权益变动公告。 (2)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报送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同时通知该公众公司;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 (一)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做市方式、竞价方式进行证券转让,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 (二)通过协议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众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即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披露。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 (3)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章第十六条的规定,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证券转让,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导致其成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转让、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安排等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导致其成为或拟成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且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公众公司已

我国“新三板”的现状及其挂牌标准

我国“新三板”的现状及其挂牌标准 [摘要]从发展历程上看,我国的三板市场经历了老三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两个阶段。老三板市场,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系由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依法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行股份转让提供相应服务的平台。2006年初,为促进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企业的发展,中国证监会协同有关部门在老三板市场的基础上推出了新三板市场。 (中经评论·北京)在我国,一板市场通常是指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二板市场则是指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而言,有业界人士将场外市场称为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以下简称“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场(以下简称“新三板”)两个阶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本文拟对我国新三板的产生及扩容、优势及风险、申请挂牌的条件及其流程作简要分析。 一、新三板的产生及扩容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而产生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原STAQ系统(Securities Trading Automated Quotations System)及NET系统(National Exchange and Trading System)遗留的公司法人股流通问题。2002年8月29日,该系统将退市公司的股份转让纳入其适用范围。 2006年初,我国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在这一决策的指引和号召下,中国证监会、北京市政府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推出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因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仅对非上市高科技股份公司开放,且申请挂牌的企业大多属于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文化等新兴产业,与老三板区别明显,故被业界人士称为新三板。 经过五年有余的探索式发展,新三板日趋成熟。2011年初,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同志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证监会“2011年八大工作重点”,将“扩大中关村试点范围、建设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市场”(亦称“新三板扩容”)作为2011年度证监会主导工作之首,力求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试点园区范围扩大,让全国范围内的高新园区企业都有机会参与到直接融资市场。至于新三板扩容方案的具体内容及其最终出台时间尚无定论。 二、新三板的优势及风险 (一)挂牌新三板的优势 对于初创期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非上市高科技股份公司而言,挂牌新三板可为其带来以下优势: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完善公司资本构成,引导公司规范运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份流动性,为公司带来积极的财富效应;有利于提高公司上市可能性。目前,除世纪瑞尔外,已有多家挂牌新三板的企业成功转板上市,如北陆药业(300016)、久其软件(002279)、佳讯飞鸿(300213)。

新三板知识测评题

新三板知识测评题 1. 以下不属于精选层股票可以使用的交易方式是 ( B ) 。 A. 竞价交易 B. 场外交易 C. 大宗交易 D.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2. 精选层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资者的申报类型不包括( C ) 。 A. 限价申报 B. 本方最优市价申报 C. 定价申报 D.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 3. 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 A. 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实行20% 的涨跌幅限制 B. 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C. 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 D. 价格涨跌幅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4. 精选层限价申报应当符合的条件,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B ) 。 A.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 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B.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10% 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C. 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 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 准) D. 买入基准价格为当前卖方最优价格,卖方无报价时,买入基准价为当前买方最优价格 5. 关于精选层股票临时停牌表述错误的是( D )。 A. 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 或60% 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B.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和撤销申报 C. 临时停牌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的精选层股票 D. 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5 分钟 6. 以下关于市价申报的说法错误的是( B )。 A. 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B. 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进行市价申报 C. 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不低于)买入(卖出)保护限价

新三板挂牌公司业务培训-股转系统14.3月

挂牌公司业务培训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014.3.3一、北京金融工作局领导致辞 二、中国创投委领导致辞 三、股转公司领导政策培训 股转系统2013年1月正式揭牌运营,形成了一个基本的配套规定和制度。以前的中关村挂牌企业平移到股转系统,相关规则和制度逐步完善。2013年底国务院对市场的有关决定出台后,市场的规则基本定位,并公布了发行和转让细则。从今年开始,股转系统培训就要进入常态化。 股转系统现在有三个特点:公众化程度更高的市场;关注度更高的市场;规范性要求更高的市场。 希望大家要认识到市场性质的变化,并相应的调整自己的行为。 (一)市场融资功能; 1、定向发行制度比较灵活,价格没有限制。对锁定期,发行比例没有要求,时间间隔也无硬性要求,募集资金在股东不超200人时不需审查,即使以后审查也不是重点; 2、挂牌企业和投资人不能有对赌,大股东与投资人对赌没有明确限制,但不能影响挂牌企业利益; 3、对员工发股、进行股权激励等措施是鼓励的,但涉及股份支付要遵守会计准则要求。按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是会影响利润的,设计方案时要考虑好; 4、充分发挥券商作用。挂牌公司与主办券商要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 1

5、交易。目前交易确实不活跃,新系统还没上,应该大部分券商和交易系统没连接,系统上来后会把挂在深交所的数据调回到北京。在以后做市商制度实施后企业要做好心理准备;做市商制度实施后,企业对价格要有理性的预期,根据企业的成长逐步体现出来,不要要求一下定很高。 (二)并购功能 1、关注信息披露,对并购过程会很关注; 2、审批不是重点,规则出来前,如果有大的并购重组,大股东改变等,可以随时与公司部联系,对披露会给窗口指导; 3、最好沟通前停牌,不管有没有交易,希望大家遵守。 (三)企业要注意的问题 1、要重视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是法定要求,披露好也是企业的一张名片,如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优势披露清楚,会有助于引入投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只是审批方面要求,其实对后续融资更重要; (2)监管工作是重点工作,建立对挂牌企业的监管体系,包括证监会、金融办、股转系统、中介机构等。披露特别强调及时性、公平性,对股价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不能随便说。 (3)跨市场的信息沟通机制,如果有与上市公司有关,要做到协同,同时披露。上市公司子公司可以挂牌。 2、一定要让中介机构(券商)发挥更大作用,以后交易,融资主要要依靠券商; 3、财务信息的重要性。 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要有证券从业资格,要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标准与上市公司无重大差别,下一阶段监管会跟上来。

新三板市场的三个发展阶段

新三板市场的三个发展阶段 新三板市场的发展从重大事件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6年1月中关村开始试点到2013年1月16日股转公司揭牌。这个阶段主要是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提供股票挂牌转让服务的平台。其中,在2012年7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园区扩至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四个园区,揭开了真正意义上的“全国化”,新三板挂牌企业开始逐步增多,这个阶段有不少券商开始发力,特别是四个地区的区域性券商提出先机,发力并组建场外市场部,部分园区的企业先知先觉,勇于对接资本市场,在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竞争中取得先机。但在这个阶段的初期由于政策不明朗,众多企业信心不足,券商投入资源有限,券商投行和场外市场部的队伍建设力度并不大,初期新三板发展不温不火。 第二阶段主要是从2013年1月16日到2015年7月22日,这个阶段主要是追求挂牌家数的阶段。标志性事件出现在2015年7月22日,随着新三板17家企业的挂牌,新三板挂牌企业家数达到2811家,正式超过深沪两市当时2800家的上市公司总和。 实际上,在2013年到2014年6月份,新三板挂牌家数有811家,市场发展不理想。期间,国务院牵头,股转公司连续发文,鼓励企业和中介机构发力。2014年12月26日,证监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颁布了《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更多的推荐队伍参与新三板企业挂牌,其中在第四条明确提出扩大推荐队伍,支持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机构经证监会审察后,可以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推荐业务。同时,在创新收费方式上,允许股权支付和期权支付等新型收费模式。这些政策彻底激活整个新三板市场建设进度,由此券商和各地政府共同发力,新三板挂牌家数迎来井喷式发展。

新三板首次信息披露操作手册

业务支持平台(BPM)首次信息披露操作手册 V1.1

目录 1.首次信息披露 (1) 1.1.1.功能概述 (1) 1.1.2.使用人员 (1) 1.1.3.使用说明 (1) 1.1.4.注意事项 (3) 2.二次信息披露 (3) 2.1.1.功能概述 (3) 2.1.2.使用人员 (4) 2.1.3.使用说明 (4) 2.1.4.注意事项 (6) 3.信息披露变更申请 (6) 3.1.1.功能概述 (6) 3.1.2.使用人员 (6) 3.1.3.使用说明 (7) 3.1.4.注意事项 (8) 4.信息披露变更回复 (8) 4.1.1.功能概述 (8) 4.1.2.使用人员 (8) 4.1.3.使用说明 (8) 4.1.4.注意事项 (9) 5.股票挂牌进度管理 (9) 5.1.1.功能概述 (9) 5.1.2.使用人员 (9) 5.1.3.使用说明 (9) 5.1.4.注意事项 (10) 6.文件传输 (10) 6.1.1.功能概述 (11) 6.1.2.使用人员 (11) 6.1.3.使用说明 (11) 6.1.4.注意事项 (12)

1.首次信息披露 1.1.1. 功能概述 用户已登录系统,申请挂牌项目已绑定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并且已确认归档,选择未首次信息披露的挂牌项目进行首次信息批露; 1.1. 2. 使用人员 挂牌项目组成员(券商) 1.1.3. 使用说明 点击首次信息披露,进入首次信息披露列表页面。 选择未进行首次信息披露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进入挂牌项目材料详细页面。 挂牌项目材料详细页面

点击“处理”按钮进行首次信息披露报送处理,点击“返回”按钮,将返回列表页面。 首次信息披露报送处理页面: 选择公告日期,上传“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函”文件(必须有),“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文件(如有)。

新三板知识测评答案.docx

新三板知识测评参考题库 、精选层 一、拥有精选层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须知 1、以下不属于精选层股票可以使用的交易方式是 _________________ 。( B ) A. 竞价交易 B.场外交易 C 大宗交易 D.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2、精选层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资者的申报类型不包括 _________________ 。( C ) A. 限价申报 B.本方最优市价申报 C 定价申报 D 最优五档即时 成交剩余撤销 3、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_______________ 。( A ) A. 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试行 20%的涨跌幅限制 B. 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C 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 D 价格涨跌幅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5、关于精选层股票临时停牌表述错误的是 _________________ 。 (D ) A. 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 30%或6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B.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和撤销申报 C. 临时停牌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的精选层股票 D. 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 15分钟 E 临时停牌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 6、 (判断题)精选层股票不再符合维持标准的,可能被调整出精选层。 (正确) 7、 以下关于市价申报的说法错误的是 ___________ 。 (B ) A. 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 B 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进行市价申报 C 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 于(不低于)买入(卖出)保护限价 D.接收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9:30至11:30、13:00至14:57 二、一般规定 4、精选层限价申报应当符合的条件,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以孰高为准) B.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以孰高为准) C 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低为准) D.买入基准价格为当前买房最优价格,卖方无报价时,买入基准价为当前买方最优价格 。(B ) 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110%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孰

新三板董秘培训基础知识问题解析(选择题)

新三板董秘培训基础知识问题解析(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1、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拟后续加入的做市商须在该股票挂牌满()个月后方可经申请同意后为该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一年 答案:B。 解析:《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中规定,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拟后续加入的做市商须在该股票挂牌满3个月后方可经申请同意后为该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退出做市后,1个月内不得申请再次为该股票做市。 3、下列关于分层标准三的说法,哪一条是错误的?() A、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 B、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 C、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D、最近6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 答案:D。 解析:分层标准三:(1)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2)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3)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在达到上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须满足最 1

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4、以下不属于公司股东权利的是:() A、股东有权任免公司高管 B、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C、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D、股东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 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高管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管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个转让日内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备。 A、2 B、5 C、10 D、15 答案:B。 解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规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挂牌时签署遵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业务规则及监管要求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新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五个转让日内签署上述承诺书并报备。 不定项选择题

新三板上市基本流程及进度方案

新三板上市基本流程及进 度方案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新三板挂牌上市流程及进度表 一、新三板上市基本流程 一、挂牌上市基本流程公司从决定进入新三板、到最终成功挂牌,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环 节,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决策改制阶段,企业下定决心挂牌新三板,并改制为股份公司;第二阶段为材料制作阶段,各中介机构制作挂牌申请文件; 第三阶段为反馈审核阶段,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阶段; 第四阶段为登记挂牌结算,办理股份登记存管与挂牌手续。 各个阶段要求与工作如下: (一)决策改制阶段 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

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 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整体变更后设立的股份公司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3)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5)建立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规范运作;(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做到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 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7)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 (8)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和营 运的效率与效果。 此外,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还需要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

新三板现状及发展前景

新三板现状及发展前景 龙源期刊网。cn 新三板现状及发展前景 作者:泰莉·道芝 来源:商务智能XXXX第52期 [摘要]新三板从萧条走向繁荣,从高潮走向现在的寒冷随着新三板的发展,市场上出现了新的问题,各方面的法规不断完善。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逻辑和方法是正确的。然而,仍然存在一些缺陷。要尽快实现董事会转移渠道,改变投资者的投资动机,突出上市公司的重点,稳步放开投资者资格限制,修订申报倍数。 [关键词]新三板,协议转让,做市商,公司上市,流动性,估值1简介 设立新三板的目的是填补资本市场的空白。如果它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许多不能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可以在新的三板上市,这样它们的股票就可以在三板市场流通,为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提供资金。对于在三板市场发展良好的公司,当其规模和财务标准符合创业板市场的要求时,其股票可以通过更换董事会在创业板市场流通,以获得更高的流动性和估值。同样,不符合在创业板继续交易要求的公司可以通过转换到新的第三板市场来避免退市。在建立和完善新三板的过程中,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也正在形成。转让 板有两种方式:一是上市公司退市,到创业板上市;二是新三板上市

公司在符合转股条件后直接申请转股。然而,由于体制因素,第二种方法尚未实现。根据平均数据,创业板的平均流动性和估值均高于新三板市场。投资新三板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可以预期,公司换板进入创业板后,股权投资价值增加,溢价退出。 对于企业来说,新的第三板也成了它的温床因为当新三板的融资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时,创业板的流动性和估值高于新三板,转换板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新三板上市条件有助于公司规范治理结构和财务标准,为进入资本市场提供经验,有利于企业健康稳定发展。3 .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现状提出,上市股份可以通过市场营销、协议、招投标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进行转让。然而,根据现行制度,唯一可行的交易方式是协议转让和市场交易,竞争性交易尚未实现。招投标模式的实现有助于新三板市场的完善,从而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到目前为止,做市商交易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新三板市场的作用,这表明通过完善交易制度和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等级制度来完善新三板市场的逻辑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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