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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基本知识

信用证基本知识
信用证基本知识

信用证基本知识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其当事人有: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2)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4)受益人(Beni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6)付款银行(Paying/Drawee 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信用证方式的一般收付程序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贷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信用证主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即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UCP5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UCP5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UCP500》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UCP5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只要受益人或其指定人提交的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或承兑并支付的责任。

信用证的种类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

①不可撤销信用证。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②可撤销信用证。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但《UCP500》规定:只要受益人依信用证条款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时,该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它还规定,如信用证中末注明是否可撤销,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3)以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可以分为:

①保兑信用证。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以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

②不保兑信用证。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

(4)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可以分为:

①即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②远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③假远期信用证。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人承担。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假远期”(Usane L/C Payable at Sight)条款。

(5)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可分为:

①可转让信用证。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要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且只能转让一次。

②不可转让信用证。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末注明“可转让”,即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6)循环信用证。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它通常在分批均匀交货情况下使用。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额的具体做法有:

①自动式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不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②非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通知到达,信用证才能恢复到原金额使用。

③半自动循环。即每次用完一定金额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末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

(7)对开信用证。指两张信用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它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

(8)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开证行只能根据不可撤销信用证来开立。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以此种办法来沟通贸易。原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应高于对背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对背信用证的装运期应早于原信用证的规定。

(9)预支信用证。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即开证行付款在前,受益人交单在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预支

信用证凭出口人的光票付款,也有要求受益人附一份负责补交信用证规定单据的说明书,当货运单据交到后,付款行在付给剩余货款时,将扣除预支货款的利息。

(10)备用信用证。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并提交开证人违约证明,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它是银行信用,对受益人来说是备用于开证人违约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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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汇总

国际贸易实务题型和重点 复习原则 基本概念(富有专业色彩) 题型 单项选择 多项选择 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计算题 案例题 一、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一)表示品质的方法 凭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复样 凭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对等样品 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 品质的机动幅度(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 品质公差(工业制成品中加工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为人们所公认的误差)二、商品的数量条款 公量 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 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数量的机动幅度 允许货物多装或少装的条款即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溢短装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 装等条件的限制,在实际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买卖双方通常要在合同制定时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这种条 款又称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所谓溢短装条款是指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卖 方交货的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 定。例如在合同中规定"装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Shipment Quantity5%more or less allowed)。 (1)明确规定(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 (2)没有规定(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溢短装条款.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可以有5%的幅度.个数,件数计件的商品除外) (3)大约(合同中有“大约”(Approximately or Ab out)的字样是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有10%的机动幅度) 三、包装条款 运输包装(大包装、外包装) 便于仓储,便于运输,便于搬运) 唛头(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国际标准化组织(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和简称;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目的地;件号,包括顺序件号和总件数) 销售包装(小包装、内包装) 保护商品,美化商品,起促销作用. 销售包装上一般附有装潢画面、文字说明和条形码标志。 装潢画面要有吸引力,但是要考虑到不同的文化背景及禁忌。 文字说明要符合国家的标准。 条形码(是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它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

信用证常识

关于by negotiation 和 by payment 的区别: BY PAYMENT的信用证一定是即期的 但BY NEGOTIATION的信用证就不一定 如果信用证中指定一家开证行之外的银行为PAYMENT BANK,即by payment,那么这家银行就是该信用证的指定付款银行。该银行的付款如同开证行付款,是最终的付款,没有追索权。 而by negotiation是“议付”,是议付银行先于开证行付款之前,出钱买下受益人没有不符点的单据,即垫付价款给受益人,所以,议付行在最后没有收到开证行付款(被拒付)的情况下,有权向受益人追索先期垫付的价款。 所以,by negotiation是有追索权的,而by payment是没有追索权的。这就是by payment 与by negotiation的主要区别。 信用证中支付有几种 BY NEGOTIATION 议付 BY PAYMENT 即期付款 BY ACCEPTANCE 承兑 BY DEF PAYMENT 延期付款 BY MIXED PAYMENT 混合付款 承兑(Acceptance) 1.口头地、书面地或以行为承担付款义务。如:承兑汇票。 2.承诺并按照…的规定兑换。如:承兑一张支票。 远期票据规定承兑的,在付款前,必须由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承兑,即付款人在票据前面批注承兑字样,后加签名、日期及一些注解等。 承兑(Acceptance) 汇票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将该种意思表示记载在票据上的一种

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一种制度。在票据法上,汇票付款人并不因为发票人的付款委托成为当然的汇票债务人,必须有承兑行为。付款人一经承兑,就叫做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是一种附属的法律行为,目的在于使付款人到期负担票面金额的支付义务。因此,付款人在承兑后,必须依照票据上的记载内容,到期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即使发票人未向付款人供应资金,也不能成为向持票人抗辩的理由。如果承兑人在到期日不作付款,持票人虽然是原发票人,亦应就票据金额直接请求支付。承兑需作提示,由承兑人依法定的方式记载有关内容。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要求既要注明“承兑”字样,又要签署付款人的姓名。英国《1882年汇票本票法》第17条中规定:承兑“必须书写在汇票上,并经付款人签名。仅有付款人的签名而无其文句的,足以构成承兑”。《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25条第1款也规定:“承兑应在票据上作成。由付款人记载‘承兑’或同义的字样,并签名”。同时该款规定:“付款人仅在汇票正面签名者视为承兑”。美国票据法的规定有所不同,仅要求承兑用签名表示。《美国统一商法典-票据编》第3-410条第1款中规定:“承兑必须在汇票上书面作出,且需仅由付款人的签名构成”。如果付款人不按法定方式,而用口头表示承兑,或在票据以外的文件上作出承兑,都不发生承兑的效力。

中级财务会计知识点归纳

中级财务会计知识点归纳 一、总论 1、会计基础是权责发生制。 2、计入管理费用的税金是印花税。 3、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4、确定会计核算空间范围所依据的会计核算基本前提是会计主体。 5、收入的正确描述: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 6、能引起公司股东权益总额变动的是股东大会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7、会计基本假设包括:1、会计主体 2、持续经营3、会计分期4、货币计量 8、不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的企业资源不属于资产这句话是对的。 9、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经济利益不属于企业收入。 10、分配生产工人的职工薪酬会引起资产和负债的同时增加。 二、货币资金 1、现金溢缺的会计核算涉及的科目有1、待处理财产损益 2、管理费用 3、其他应收款 4、营业外收入。没有营业外支出的原因是因为只有在查明原因后才能出来,现金的缺少一般都是人为的,不能由单位负担,应当由当事人承担。 2、有价证券不属于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包括1外埠存款2银行汇票出口款3银行本票存款3信用证存款4信用卡存款5存出投资款等。 3、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1)直接核销法:直接核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对于发生的坏账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同时注销该笔应收款项。坏账收回时,则应先作一笔相反分录,将坏账身份“恢复”为应收账款,再作正常的应收账款收回分录。 (2)备抵法:备抵法要求企业按期估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对于估计收不回的应收

款项,应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实际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当坏账收回时,与直接核销法一样,先确认坏账时的相反分录,将坏账身份“恢复”为应收账款,再作正常的应收账款收回分录。 4、备抵法与直接核销法相比,其优点有:一是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及时记入费用,则避免虚增企业利润,符合谨慎性原则;二是“坏账准备”作为应收账款的备抵性账户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使得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的金额以净额列示,使报表阅读者更能了解企业的真实的财务状况;三是使应收账款实际占用资金接近实际,消除了虚列的应收款项,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对坏账损失金额的估计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三、应收项目 1、当月的坏账准备的余额为当前余额*坏账准备率。 2、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是“为购货方垫付的运费”。 3、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有:1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2账龄分析法3年数总和法。 4、构成应收账款入账价值的有:1增值税销项税额2代购贷方垫付的保险费3销售货款4为购货方垫付的运杂费。 5、"坏账准备“科目贷方有:1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收回已确定坏账并转销的应收账款、补提得坏账准备。 6、会影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有:1收回前期的账款2发生赊销商品的业务3结转到期不能收回的票据4、按规定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7、现金折扣条件如2/10,1/20,n/30表示10天内付款享受2%的优惠,20天内付款享受1%,30天以内付款不违约。

《外贸单证实务》复习资料

首先填写的单据是: 提单 托收方式下,出口商发货后备齐合同要求的所有单据, 向银行交单办理委托 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期末复习资料 一、客观部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判断) (一)单项选择 1、如果信用证规定: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issued by China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 ntine Bureai 则该证书的出具人为:() A. 出口商 B. 贸促会 C. 行业公会 D. 商检局 ★考核知识点 : 信用证对单据的种类和出具人的要求—商检证书。 附 1.1.1 (考核知识点解释) : 商品检验证书是对外贸易单证中的管理单据, 在我国由国家出入境检验 检疫 局、中国检验认证公司和国际组织如 SGS 等对货物实施检验和出证工作。因此应 熟悉各机构的英文名称, 证书的种类及名称。 如果跟单信用证项下, 明确规定了 证书的名称和出证机构,出口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向指定机构申请进行商品检 验,并由其出具规定的证书名称。 2. 如果信用证在汇票条款中没有明确付款人,则汇票上的付款人应填写: () A. 开证申请人 B. 开证行 C. 议付行 D. 通知行 ★考核知识点 : 信用证中对汇票条款的规定以及汇票填写的要求。 附 1.1.2 (考核知识点解释) : 信用证的汇票条款中通常包括汇票期限、 金额和付款人, 且付款人应该是开 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银行。如果信用证中汇票条款没有明确规定则一定是开证 行。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托收方式下的付款人则应该是进口商。 3. 出口商出口后将货运单据送交银行委托银行办理托收时, () A. 商业发票 B. 托收指示 C. 托收申请 D. ★考核知识点 : 托收方式下交单程序与单据要求。 附 1.1.3 (考核知识点解释) :

信用证基础知识和要点-频现问题解决方法

一.信用证是什么 信用证是由银行出具的、监督交货和担保付款的文件, UCP 600信用证定义: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和描述如何 1.信用证就是客户向银行申请,由银行出具的一份文件。 2.信用证操作中,我们只跟银行打交道,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出货,提交全套单据给银行。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的, 银行付款;单据不符合银行要求的,银行拒付,并处以罚金,交易另行协商。 3.信用证操作中,银行只看单证,不管货物。 二.信用证有什么好处 1.信用证最主要的好处是解决了买卖双方彼此不信任,纠缠于款、货交接上的难题。说到底,做生意本来就有风险, 相比之下,信用证是比较可靠的。 2.信用证的另一个好处,是能够减轻客户的资金压力,从而使客户更愿意与接受信用证付款的公司合作。 所以,信用证既能解决我们出口商稳妥收款的难题,也减轻了外商的资金压力,长期以来受到国际贸易行业的欢迎,即便是老客户也常常会使用。 三。信用证的弊端 信用证操作全依赖银行,银行可不是白打工,每个步骤都收取手续费。 四.单证的重要性 因为是单证交易,所以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不会去管货物如何,只是根据信用证规定,审核全套单据是否齐全有效。 甚至银行也不会去负责辨别单据的真假,只要单证“表面上”合乎信用证要求,就接受并且付款。银行只认单据,不认货,也不认人。 银行只根据单证来办理货物交接和支付货款。单证对,就付款。 单据不符信用证要求,银行可以拒绝付款,并处以罚金。 五、使用信用证流程和手续 1. 签订合同后,我们把我们的国内开户行名称告诉客户。客户找他国外的开户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把货物的品名、数 量、价格、交货期、所需单据等要求告诉银行,银行根据客户的要求来开信用证。 2. 国外银行把信用证交给我们的国内开户银行,国内银行再转交给我们。 3. 我们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备货出货。 4.出货以后我们准备好全套单据交给国内银行。 5.国内银行审核后,将全套单据转交给开立信用证的外国银行。 6. 国外银行收到全套单据,审核无误后,把货款打到我们国内银行的账户上。 其中的第5步,也可以国内银行先审核我们的单据,确认无误后,先把货款垫付给我们,这种操作称为“议付’通过议付我们可以提前收回货款,但相应的要交给银行一笔手续费。 还有一种少见的特殊操作叫保兑。如果客户找的是一家杂牌小银行开立信用证,我们信不过,此时可以请我们自己的银行或另一家大银行再做一次担保,万一小银行赖账,则由保兑银行负责支付。 六、.单证制作原则和技巧 一般的原则是尽量简单,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1. 尽量简单 信用证下的单据时给银行看的,银行不懂行,也不核对实际货物,只看信用证的字面,所以切忌罗嗦详细,一般讲的多,错的多。 2. 信用证的表述,单、证一致 信用证下做单据,“吻合度’比真实性更重要。单据的内容表述,要完全按照信用证的规定,一字不差,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一份不漏,比如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名称,要完全按照信用证的表述,包括缩写方式、空格和标点符号都尽量完全一致。 品名的描述,在结汇发票中一定要按照信用证完整填写。 3. 注意信用证下单据之间的关联性,单单一致。 不同单据间,涉及同样内容的地方,表述要一致。比如结汇发票和箱单中品名描述要一致,结汇发票中的编号、日期和产地证中的编号和日期的要一致 全套单据之间,不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 当然,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实际操作中不可避免的需要一些灵活性。 比如,品名描述在结汇发票中要详细,在提单、产地证中一般写总称。 哪些可以灵活,哪些必须严格,把握三个尺度: 1.银行只看单据表面,不负责辨别真假。

信用证业务的基础和关键知识点

信用证业务的基础和关键知识点 信用证是外贸进出口中使用最多也是最安全可靠的出口收汇选项,是对进口商和出口商双方最好的保证,那么外贸进出口业务员要想玩转信用证这些细节条款he注意事项得掌握,今天猫熊哥给大家推出这篇文章,对学习信用证的外贸人来说很重要: 在进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方式占国际贸易结算的大部分,所以对信用证必须做到细致全面熟练的了解掌握: 一,信用证的概念: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简称L/C)是开证行根据进口方的指示要求开立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保证在卖方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条件,交付规定的单据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二:注意这里规定受益人交付规定的单据,而不是货物,所以,对卖方来说,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提交合格的单据对信用证项下的贸易来说就是“交货”,就可以得到货款。 三:对于进口商来讲,只要在申请开证时,声明当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保证付款,这可以保证买方在付款时能收到货物。 四:对于开证行来说:通过开证和收付等业务,可以收取一些费用,也可以通过开证时进口商在开证行的押金作为周转资金。 五:信用证的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或者OPENER),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当事人,进出口贸易中一般是进口商。 2)开证行(OPENING BANK 或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向出口商开立信用证的银行,通常是进口地银行。 开证行要承担付款责任,并代理开证申请人行使请求出口商交付单据的权利。 3)通知行(ADVISING BANK 或NOTIFYING BANK)受开证行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商的银行,通常是出口地银行。 通知行只需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并不承担别的责任,通知行往往是开证行的代理行(CORRESPONDENT BANK). 4)受益人:(BENEFICIARY)信用证上指定的有权使用该L/C的人,通常是出口商。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向受益人买入或贴现受益人提交的跟单汇票或做押汇或议付的银行。 议付行对开证行有权请求偿付,对受益人(出票人)有追索权。 在公开议付(FREE NEGOTIABLE)的条件下,信用证上不出现议付行的名称。 在限制某家议付行的条件下,信用证内注明限于在某某银行议付(NEGOTIATION RESTRICTED X X BANK ONLY). 6)付款行(PAYING BANK)信用证指定的付款人,大多数情况下就是开证行本身。

国际货代知识点整理

国际货运代理知识点整理 1.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国际货运代理的四种类型及其概念 国际货运代理(The Freight Forwarder),原为一种佣金代理,系指代表进出口商完成货物的装卸、储存、安排运输、收取货款等日常业务的代理机构。四种类型:1.船务代理(Shipping Agent)是指船务代理企业或代理人接受海运承运人(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承租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法律行为、代理行为。2.货运代理(Freight Forwarder)是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包装、转运、订舱等的人,他与货主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3.租船代理(Shipbroker)是以船舶为商业活动对象而进行船舶租赁业务的人,他的主要业务活动是在市场上为租船人(Chatterer)寻找合适的运输船舶或船东(Ship-owner)寻找货运对象,他以中间人身份使船租双方达成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金。4.咨询代理(Consulting Agent)专门从事咨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供有关咨询情报、情况、资料、数据和信息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的人。 2.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收入组成结构 1.代理费收入,包括:代理订舱佣金;代理清关和货物保险佣金;其它代理费; 2.差价收入,包括:运费及相关环节费用差价;小批量合并运输差价;多式联运整合差价。 3.揽货佣金 4.其它增值服务收入(代包装、代检品及分拨等) 3.国际货运代理的主要业务关系方 政府和其它公共机构(港口当局、海关当局进/出口贸易和外汇管制,卫生、动植物和质量管制运输和其它许可制度)、发货人、收货人、货运代理人、货物保险人、责任保险人、联运互保协会、船舶所有人、陆路运营人、铁路经营人、内陆水道运营人、航空公司、包装代理行、银行 4.四大航线:日韩线、澳新线、欧地线、美加线 5.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人员的从业要求 1.基本素质:语言、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团队合作、身体素质 2.业务素质:国际贸易知识、货运业务知识、企业文化、对客户的了解、服务意识、法律、保险 加工、来件装配、合作生产、易货贸易、补偿贸易、租赁贸易、技术贸易、边境贸易

信用证基本知识培训

1.信用证含义(Letter of credit, L/C):信用证(L/C)是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是银行应买方 的申请和指示,向卖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2.信用证付款的利与弊 信用证(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对卖家而言,L/C的最大好处是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付款人,这就是银行,而且是指定的某大银行。如果他拿到的L/C不符合买卖合约,他就可以终止合约而不付运,另外再索赔(如有市场利用损失)。如果符合买卖合约,且没有特别难以达到的要求的,他拿到后,做一些该做的事情如找船等,在最后一天的付运期之前把合约要求数量的某一品种的货物付运出去,然后取得一套单证,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提单(B/L),即可前往结汇。L/C要求的一般是清洁的B/L,要求B/L的内容和L/C的内容一致。因此,卖家要严格按合约准时如数付运货物,否则拿到与L/C不一致的B/L就无法结汇了。 对买家的好处则是货运出来后他才付钱。只要双方诚实地做生意,买家不会冒多大风险。因为至少是卖家已经真把货付运了,拿到了已装船提单(B/L),而且其中的数量、日期及表面状况与买卖合约是一致的。不像邮购的方式,买家付了款后,连个单证也拿不到,买家也吃不准货到底邮寄出去与否。现在有了B/L,买家看到合约的所有条件都已达到,他才经银行放钱。 当然,买家还可在L/C里规定这个航次他们所需要的其它文件。各种贸易有各种不同的文件要求,如果是进口食品,买家就可能要检验报告,这可在L/C里写明,写上去后,银行就要根据整套文件来结汇。这样,买家拿到整套文件,就可等着拿货了,以后报关、缴税等进口手续也就好办了。 买家也可根据L/C要求银行给予信贷资助。国际上的买卖动辄几百万美元,而且费用很高。要人立即掏钱出来做成买卖的话,即使是大公司也会造成资金紧张,这样经常就靠银行贷款。尤其是有些弱小的公司,自己没有足够的实力做大的买卖,但与他相熟的银行往往会给予支持。买家开L/C,只要买家买的货价值在若干限额以内,就可以到相熟银行去开L/C,而不需要别的特别担保。 银行通过L/C这种做法,使买家不用钱或用很少的钱也可以去做较大的买卖,可以开400万美元的L/C 买这票货。如果等货到目的港买家才给钱,卖家往往不同意,即使同意,买家也吃不消,拿出400万元的担保(保证货到卸港就付款)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而400万元的L/C就反而会容易开到。总有一天买家还是要用400万美元去换回单证的,可那是几个月后的事了。船到目的港都需一段时间,其间会产生很多第二买卖――买家可以整票转或分批卖掉这票货,取得货款,自然不愁换不回单证了。 当然,利用L/C也可能出一些问题。对于买家而言,唯一担心的就是L/C出毛病,主要是文件差错(discrepancy)。尤其有时银行故意找麻烦,查文件查得很严,打错一个字母也非得叫你修改不可。另外,信用证付款方式的可靠与否,最主要还是看文件的繁简,如果一个文件只要自己签个字就可结汇的话,那么这个L/C肯定可靠;反之,如果它要求的文件很多,而且其中不少文件又不完全在你操纵之下,而是受制于他人,就要冒一定的风险。投保的话,货主只要付了保费就会有保单,万一有什么东西要改,货主叫人去改也容易。二是发票,银行挑出什么毛病,货主都可以回去自己随意修改。较为担心的单证,就是需要出于第三者之手的B/L、验货报告或其他官方文件等的可靠程度,因为到时候不管怎样,人家都可以不出。或B/L要加批注、改格式等,货主根本没办法,结果结不了汇。因此,对卖家而言,L/C里的文件越少,越简单,就越可靠。 3.信用证当事人 A.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B.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汇总

国际贸易实务题型和重点 ?复习原则 基本概念(富有专业色彩) 题型 单项选择 多项选择 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计算题 案例题 一、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一)表示品质的方法 凭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复样 凭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对等样品 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 品质的机动幅度(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 品质公差(工业制成品中加工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为人们所公认的误差)二、商品的数量条款 ?公量 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 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数量的机动幅度 允许货物多装或少装的条款即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溢短装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装等条件的限制,在实际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买卖双方通常要在合同制定时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这种条款又称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所谓溢短装条款是指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卖方交货的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例如在合同中规定"装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Shipment Quantity5%more or less allowed)。 ?(1)明确规定(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 ?(2)没有规定(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溢短装条款.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可以有5%的幅度.个数,件数计件的商品除外)?(3)大约(合同中有“大约”(Approximately or Abo ut)的字样是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有10%的机动幅度) 三、包装条款 ?运输包装(大包装、外包装) 便于仓储,便于运输,便于搬运) ?唛头(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信用证知识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 )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特定开证人申请向指定受益人开具的有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 信用证的当事人较多,主要有(详见上述图片):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又称开证人(opener),是指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的人,即进口商或实际买主。 2、开证行(opening bank, issuing bank),指受开证人之托开具信用证、承担保证付款责任的银行,一般在进口人所在地。 3、通知行(advising bank , notifying bank),指受开证行之托将信用证通知或转交给出口人的银行。 4、受益人(beneficiary),指信用证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权利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买入或贴现受益人跟单汇票的银行。 6、付款行(paying bank, drawee bank),系信用证指定的付款银行,一般是开证行本身,也可以是开证行的另一家银行(代付行),视信用证条款的规定而定。 图解说明: ①合同规定使用信用证支付货款; ②进口人填制开证申请书,交纳押金和手续费,要求开证行开出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③开证行将信用证寄交出口人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通知行); ④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 ⑤出口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开具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一并送交当地银行(议付行),请求议付。 ⑥议付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无误后,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和手续费,将货款垫付给出口人; ⑦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交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⑧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审单无误后,向议付行付款;

信用证基本知识

信用证基本知识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其当事人有: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2)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4)受益人(Beni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6)付款银行(Paying/Drawee 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信用证方式的一般收付程序 (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 (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 (4)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5)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贷款垫付给受益人。 (6)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7)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8)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信用证主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即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UCP5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UCP5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UCP500》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UCP5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只要受益人或其指定人提交的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或承兑并支付的责任。 信用证的种类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

信用证知识点

Logistics Documents Ⅰ.Types of logistics documents Government Documents Commercial Documents Transport Documents (1)Government Documents: Import/ Export Licence Customs Declaration Form Certificate of Origi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Foreign exchange cancellation-after-verification note (2)Commercial Documents Letter of Credit (L/C) Invoice Packing list Insurance Document Shipping Advice Bill of Exchange 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3)Transport Documents Bill of Lading Air Waybill Other Transport Documents 2.The terms of L/C 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 Opener 开证人 Applicant 开证申请人 Principal 委托开证人 Beneficiary 受益人 Opening Bank(Issuing Bank )开证行 Advising Bank Notifying Bank 通知行 Negotiating Bank 议付行 Paying Bank /Drawee Bank 付款行 Application for Letter of Credit 开证申请书 Confirming Bank 保兑行 Reimbursing Bank 偿付行 3.The concept of the L/C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一种书面文件。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

外贸单证基础知识点总结

信用证基础知识 信用证定义 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主要内容 一、对信用证(L/C)本身的说明 1、银行:BANK 2、信用证号码:L/C NO. 3、开证日期:ISSUING DATE 4、受益人:BENEFICIARY 5、申请人:APPLICANT 6、信用证金额:AMOUNT 7、有效期限:V ALIDITY / EXPIRY 二、对货物(GOODS)的要求 1、名称:NAME OF COMMODITY 2、数量:QUANTITY 3、包装:PACKING 4、单价:UNIT PRICE 三、对运输(SHIPMENT)的要求 1、装运港:PORT OF LADING /SHIPMENT FROM 2、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 / DESTINATION 3、装运期:TIME OF SHIPMENT 4、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5、转运:TRANSSHIPMENT 四、对单据(DOCUMENTS)的要求 1、提单:BILL OF LADING 2、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3、装箱单:PACKING LIST 4、重量证明:CERTIFICATE OF WEIGHT 5、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6、商检证明:INSPECTION CERTIFICATE 7、保险单据:INSURANCE DOCUMENTS 五、对汇票(DRAFT)的要求 1、出票人:DRAWER 2、付款人:DRAWEE / PAYER 3、以…为付款人:DRAWN ON 4、付款日期:AT SIGHT / ***DAYS AFTER SIGHT

外贸单证考试知识点

一、象征性交货是指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于指定时间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并在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時,一并将风险也转移给卖方。它的实质是单据的买卖。 2000通则规定的EXW和FAS及D组术语属于实际交货,其余的FOB.FCA.CFR.CIF.CPT.CIP属于象征性交货。 二、汇付,又称汇款,是指债务人或汇款人主动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其业务凭证是支付通知书(PO) 1.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者通过SWIFT等电信方式,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结算方式。 2.信汇,是指进口方将货款交给本地银行,请该行用信件委托出口方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付款给出口方。 3.票汇是以银行即期汇票为支付工具的一种汇付方式,由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账户行为付款人,列明汇款人所指定的收款人名称的银行即期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寄给收款人,收款人凭票向汇票上的付款人取款。 三、托收项下的汇票填制(选择) 托收结算方式下的汇票有九个项目需要填写: 1.托收汇票须在出票条款栏内或其他位置加注"For Collection". 2.汇票号码Number一般填写发票号码. 3.小写金额Amount in Figures:即托收总金额,也就是发票金额。先打货币符号,紧接着是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金额,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应端正地打在虚线内,不得涂改. 4.出票地点和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 5.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Tenor and mode of Payment:支付方式一般为D/P或者D/A,填写在AT的前面,付款期限应填写在AT与SIGHT中间。如远期见票后60天,则填AT 60 DAYS AFTER SIGHT.如为即期,则为AT XXXX SIGHT. 6.收款人栏目一般填写托收银行. 7.大写金额Amount in words先打货币名称,再用英文大写表明托收金额,大小写应相一致,句尾加打一个ONLY. 8.付款人Drawee即汇票左下角To栏,根据合同规定填写买方(进口商)名称和地址. 9.出票人签字Signature of the Drawer在汇票右下角打出或盖上出口方公司名称并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四、国际货物运输的特点:国际性,风险性,电子化 五、信用证的基本特征(用于案例分析)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2.信用证是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自足文件

信用证基础知识

信用证基础知识 2016-12-20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右图以CIF价格为例 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信用证包含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600号出版物(《ucp6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信用证三原则: 一、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 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 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 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有据分类: (1)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 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 ①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此处的单据指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如海运提单等),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单据(如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 ②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凭不随附货运单据的光票(Clean Draft)付款的信 用证。银行凭光票信用证付款,也可要求受益人附交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 在国际贸易的货款结算中,绝大部分使用跟单信用证。 (2)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可以分为:

外贸常用知识点

外贸常用知识点 1. 常用集装箱尺寸 拼箱LCL: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整柜FCL:Full Container Load 每种货柜都有最大体积数和最大载重量。要根据货物的总体积和总重量合理选择拼箱和整柜。 a) 20尺柜:内容积为5.69 x 2.13 x 2.18(米), 配货毛重一般为17.5吨, 体积为24-26立方米. b) 40尺柜:内容积为11.8 x 2.13 x 2.18(米), 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 体积为54立方米 c) 40尺高柜:内容积为11.8 x 2.13 x 2.72(米). 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 体积为68立方米. 2. 为什么所有木质包装产品都需要熏蒸 1).为什么要熏蒸: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木质包装熏蒸就是为了防止有害病虫危害进口国森林资源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含有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就必须在出运前对木质包装物进行除害处理,熏蒸是除害处理中的一种方式。2).要求熏蒸(消毒)的木质包装的种类? 一般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

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稧等。原木都要熏蒸,打IPPC标识。 3).熏蒸方式有哪些? 熏蒸方式有使用药物和热处理两种方式.药物处理的一般采用:溴甲烷、环氧乙烷。 4).要求强制熏蒸的国家? 木制包装且出口至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或客户要求做熏蒸的货物,均需强制要求做熏蒸。其中对美、加必须出具官方熏蒸证书。5).什么是IPPC标识? 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 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通知,从2005年3月1日输往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带木质包装的货物,其木质包装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除外)。请相关业务人员及时通知发货人在货物出运前办理。备注:欧盟25个成员国是: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匈牙利、马耳他、波兰、瑞典、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塞浦路斯。(东南亚,中东印巴线,非洲都没有要求要木质薰蒸。)去欧美,澳洲的一定要的。另温馨提醒:去这三个地方的木质包装一定要经加工后的木质,一定不能带有树皮之类的。 6).熏蒸操作程序?

单证实务复习知识点

单证实务复习知识点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一、单选题考点: 1、ON OR ABOUT 在时间表达上的理解:向前向后各推5天; To、until、till、from包含所提当日,after不含所提当日 上半个月first half of a month 下半个月 second half of a month 上旬 beginning of month 中旬 middle of month 下旬 end of month 2、TO ORDER 在提单上的理解: 指示提单的一种,是由发货人shipper发出的空白抬头提单的指令,to order of 是记名提示的提单 3、普惠制产地证明书下,原产地标准: (1)如果本商品完全是出口国生产的,不含任何进口成份,出口到所有给惠国,填写“P” (2)如果出口商品含有进口成份,那么出口到欧盟、挪威、瑞士和日本的填写“W”,其后签上商品的HS(海关编码)产品目号。 (3)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出口到加拿大填写“F”,且进口成份不能超过产品出厂价的40%。 (4)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出口到波兰,俄罗斯、乌克兰、捷克、斯洛伐克六国,填写“y”,加上进口成份价值占该产品离岸价格的百分比,条件是比例不能超过50%。如:y40%. (5)出口到澳大利亚、新西兰的,此栏可以空白。 4、审核信用证的当事人有哪些?各侧重于什么? 1)原则:合约依据谨慎审证

通领全局一次改证 2)受益人: 第一步外贸业务员和单证员熟悉合同条款 第二步对照外贸合同,按照可操作性原则,审核信用证条款(不符点如下) 交单地点,受益人名称,信用证中单价,汇票期限,装运港,转运港,最晚交单期,保险金额,提单抬头,交单期限,信用证费用条款 第三步核对外贸合同,有无信用证漏开的合同条款、溢短装条款 第四步列出信用证的不符条款 3)议付银行: 在收到单据次日起不超过5个银行工作日将审核结果通知给受益人。银行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各类单据。 5、汇票的抬头是哪个栏目?通常是什么角色? Pay to the order of又称收款人(Payee)是汇票的抬头人 角色:在我国出口业务中,一般银行为受款人,通常汇票上都已经事先印好。托收项下,收款人为托收行。受款人(抬头)通常有三种写法: (1)限制性抬头(Restrictive Payee):受款人栏目填写Pay to ⅹⅹⅹ only 或Pay to ⅹⅹⅹ only not transferable (2)记名式抬头(Demonstrative Order):受款人栏中填写 Pay to the order of ⅹⅹⅹ (3)持票人或来人抬头(To bearer):受款人栏目填写Pay to Bearer 6、修改信用证的流程(怎么修改) 1)流程:受益人→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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