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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盐城市大丰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

路建设质量,根据《公路法》、交通部《县际及农村公路改

造工程实施意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

规定》以及省交通厅相关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农村

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以改善农

村交通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注重培育“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中央和地方财政全额或部分投资的县道、乡

道、村道公路项目(含提档升级项目)及沿线桥梁改造项目,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应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镇各村

应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

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质量法规

的行为,均有权向区交通运输局或其质量监督机构举报。

第二章工程实施和质量管理

第五条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农村公路工程实行施工(监理)、安全、廉政三合同制。

第六条农村公路工程实行开工报告制度,开工报告

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审批,并报区交通运输局备案(附建设合同复印件),工程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填报单位及审

批单位对填报的真实性负责,建设中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

告。

第七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加强施工路段管理,维

护施工路段正常秩序,确保交通交通安全。具体参照《江苏

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各建设单位要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的

监督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

严格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切实保护施工人员及公路沿线人民

群众生命安全。

第九条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

理的指导,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政策和工程技术

政策,明确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全面指导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区交通

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履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

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质量监督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指标和检测频率,制定监督工作要点;对本地区农

村公路质量和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巡查和动态管理。

第三章质量监督程序

第十条所有农村公路项目的建设单位应主动办理质

量监督手续,全面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县乡道、大桥应以单个项目到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

村道及独立中小桥可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到区交通工程质量

监督站办理。申请质量监督时应报送下列文件和资料:

县乡道:( 1)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 2)开工报告批复文件;( 3)施工合同副本、监理合同副本、施工组织设

计、监理工作细则;(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及质量检验人员资质情况;( 5)工程进度计划。

村道:( 1)项目设计文件;( 2)施工合同副本、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单位主要人员基本情况;( 4)工程进度计划。

第十一条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必须对监督项目编制工

程质量监督计划书,明确质量监督人员、监督方法、监督要

点等。县、乡道公路以单个项目为单位,通村公路最大

以一个乡镇的所有项目为单位,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填

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第十二条开工前对照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核查施工、

监理单位主要技术人员资质、人员及设备到位等情况。施工

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督计划,对原材料和各工程部位进行相应

质量抽检,同时按质量鉴定办法完成建设过程中的检测和数

据采集,严格检查参建单位基本质保体系的建立情况,严格

检查工序及工艺的规范性,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抽查意见,并

责令坚决整改。路基工程不经过验收合格绝不允许进入路面

工程的施工。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期为自发出质量监督通知始,至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止。

第十四条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交工前的质量检测和竣工前的质量鉴定。三级以下

公路工程则参照相关规定执行,可以适当简化工作程序,交

竣工检测和质量鉴定合并一次进行。

第十五条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强对其监督项目的

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各建设及施工

单位应认真组织整改,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整改结果。

第四章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施工必须认真执行相关技术

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十七条路基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路基填筑必须使用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垃圾、腐植土。路基填料内不得混有草皮、树根和超大粒径石块,确保填筑

材料均匀。

2、路基填筑前,对土质材料必须做液塑限试验,确定土类和塑性指数,确定其填筑性能。对不同填料必须分别进行

标准击实试验,确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3、路基填筑必须坚持全幅分层填筑,分层碾压;严格控制含水量,根据压实工艺合理确定摊铺厚度,并逐层检查压

实度,确保路基压实度和压实均匀性。

4、桥涵等构造物台后回填应使用透水性良好的材料(砂砾石、碎石),按每层压实厚度不大于15cm分层回填碾压。

第十八条路面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外购原材料必须进行试验,质量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

使用;自采材料必须经试验验证,保证材料规格和质量符合

标准。

2、基层、底基层施工时必须保证计量准确、拌合均匀,

保证厚度,并在最佳含水量情况下进行碾压,使其达到最大

密实度;有条件时基层施工提倡厂拌机铺,路拌法施工时必

须保证拌和深度,不得留有夹层;基层完工后应及时养生,

控制交通。

3、路面面层施工应突出强调强度、均匀性及耐久性的质量管理。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时,要严格按有关规范加强质

量控制;采用水泥路面结构时,应加强配合比、水泥用量、

拌和、养生、切缝、灌缝的质量控制。路面面层施工过程中

要加强对交通的疏导与管制。

第十九条桥涵结构物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结构物的设置位置必须正确,各部尺寸必须准确,确保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有效。

2、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水泥、钢材、碎石、砂必须经

过试验,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使用;严格禁止质量指标不稳

定的企业生产的水泥、钢材等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3、切实加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制备、运输、浇注

的质量控制。

4、普通钢筋混凝土施工模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平整度,

支撑牢固不漏浆;钢筋直径、数量、间距,钢筋加工、焊接、

使用焊条质量均应满足规范规定。预应力结构应严格按规范

控制质量。

5、附属工程中伸缩缝应采购正规厂家出厂的毛勒伸缩

缝;泄水管必须设置且应外伸至桥梁板梁外10CM。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全区农村

公路质量、安全管理进行考核,每通报一次罚款2000 元。省级通报每次罚款10000 元。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成后,由区交通运输局按相关规

定组织交竣工验收并由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技术标

准和质量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前检测。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拨付建设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进行整改,复核合

格后拨付建设补助资金。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公路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委会 乙方:(承建单位)杨春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道公路建设 工程地点: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合同桩号: 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工程数量及内容:全长5.2公里。 1.2合同价款:小写:208万元整。大写:贰佰零捌万元整。 1.3开工日期:2011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12年4月15日1.4质量标准: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主要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文件由甲方提供第三条:驻工地代表 3.1甲方驻工地代表:张瑜 3.2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负责人):杨春荣 3.3乙方代表易人,应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甲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4.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在现场向乙方交待路线走向,路线起、止点,说明构造物位置等并提供相关图纸。 4.2对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及时召开生产调度会,解决施工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乙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5.1对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并在进场3天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甲方代表。 5.2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按合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合同工程,接受甲方委托监理进行监理,为其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方便,向监理提供完整原始记录、自检记录等资料。 5.3对已竣工和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并交付甲方之前进行维修保护。 5.4坚持挂牌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及行人和行车的安全,做到工完料完,场地复原。 5.5施工用电、用水及通讯等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进度计划及工期 6.1乙方在开工前两天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甲方批准后方能开工。 6.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文件,乙方应按批准方案进行施工。 6.3暂停施工:乙方未按合同有关条款正确施工时,甲方有权暂停施工,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7.1由监理单位及甲方进行质量管理与查验,所有分项工程只有经甲方

农村公路条例征求意见稿

农村公路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工作,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设好、养护好、管理好、运营好,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包括纳入农村公路规划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农村公路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生态环保和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乡级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村道的相关工作,并指导、组织村民委员会参与村道的相关工作。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帮助县级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公路的 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

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其中,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道和农村公路运营相关工作。 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通过财政、土地、税收、金融以及产业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运营中政府所承担的资金以及管理机构和人员经费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公路资金补助机制,并结合县级财政支出能力、农村公路里程和物价等因素及时调整农村公路资金政策。 村民委员会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筹集村道建设和养护的资金。 鼓励采取出让农村公路冠名权、相关资源开发权等方式筹集建设和养护资金,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鼓励保险业参与农村公路事业,鼓励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款、捐助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第七条农村公路工作应当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在县级党委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下,建立党的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以县为主、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对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做出突

市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细则

重庆市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职责 第四章建设各方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 第五章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第六章附则 此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登记。 2005年6月9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障国家建设资金有效使用,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注重培育“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包括通乡、通村公路的新建和改建。 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应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地应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质量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举报。有关单位对质量举报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条凡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全额或部分投资的“通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及各种交通规费全额或部分投资的“通达”、“通畅”公路建设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 村民自治组织采取“一事一议”政策等自行筹资、投劳修建农村公路的,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对修建的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第六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交通部、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合理的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协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确保全面优质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重庆市公路局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七条各区县(自治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因地制宜,建立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模式;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与监督;贯彻落实交通部、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组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组织,并设专职人员承担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重点审查和规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职责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2)

精心整理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一、前期工作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工可编制由其委托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并负责上报审批。“678网”内属于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内的项目(以下简称“国高项目”),由省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审查,由国家 ???2. ???(1 ???(2 ???(3 件。 ???3. ???4. ??? ???1.项目法人的组建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试行)》(交公路发〔2001〕583号)执行。作为高速公路的项目业主,必须达到该标准的甲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 ???2.项目法人组建后,应按该资格标准的要求履行相关机构成立的审批程序,并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建设资金,在初步设计批准前报省交通厅审查。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材料:???①《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

???②法人单位成立的批文,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⑤建设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⑥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财务、安全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⑦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以往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业绩及证明材料。 ???以上②~⑦项材料作为申报表的附件装订成册。证照、批文、业绩材料等可采用复印件,证照 ??? ???3.执行,???4. ??? ???1. ???2. 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3.招标方式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要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委令2000年第4号)及《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仅在省内媒体上发布。因项目特殊,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2001年第6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但省高项目须事先报省政府批准,国高项目须报国家发改委批准。

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甘肃省农村公路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及“1236”扶贫攻坚行动、“6873”交通突破行动,加快推进精准扶贫交通支持计划的实施,促进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落实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通知》、《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对象包括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 检查考核范围包括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 第三条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组织、全面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确保检查考核工作科学合理、透明高效。 第四条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根据农村公

路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养护技术规范、部和省级有关文件,主要对农村公路工程的建设、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五条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日常养护、养护机械设备购置、农村客运车辆、交通服务设施建设与维修等。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省交通运输厅指导监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工作。 省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年终检查考核工作。 市(州)交通运输局配合省公路管理局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年终检查考核工作。 第三章检查考核组织形式 第七条检查考核采取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交叉互检方式进行,检查考核前抽签确定互检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既是受检单位,又是检查考核其他市(州)组长单位。 第四章检查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农村公路建设先进个人事迹 记XXX市经济开发区(XXX街道) XXX 今年,我市制定了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目标:所有行政村要完成“村村通”,通过改造、养护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好路率达80%以上。 XXX街道办事处作为济宁市唯一一个乡镇,被确定为省乡村道路建设示范点。在全市公路建设会议后,街道党工委领导高度重视,不等不靠、迅速行动,成立了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XXX同志担任街道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在工作上他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工作理念,始终将这项“民心工程”时刻记挂在心上,一手抓建设进度,一手抓工程质量,与同事一起,以规划作指导,妥善安排,严格落实,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圆满完成了XXX街道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一、找准一个位置,明确工作职责。 在本次公路建设指挥工作中XXX同志坚持以公路促发展的思想做指导,在认真了学习市公路建设会议精神后,他积极贯彻"全面规划、加快实施,完善路网、村道为先"的方针,以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为大方向,找准自身位置,明确了工作职责。 XXX同志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态度端正,作风正派,不断提高工作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尤其是在担任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后,他在现有的人员范围内整合有限人力资源,组建了一支

由自己亲自带队的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服务小组,为提高技术小组的业务素质,已年近50岁的他迎难而上,在百忙之中挤出时间来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施工准则》等专业性书籍他都随身带在身上,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把自己的所学所获的书本知识及时充分地运用到了工作实践中,将XXX农村公路建设提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抓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搞好农村公路建设,离不开广大村民的大力配合。XXX同志早在公路建设任务开始之前,就和同事们一起召开了任务动员会,会上他倡导开诚布公,集思广益,对于广泛宣传拟定好了详细计划。他带领大家把村做为主要宣传阵地,将召开动员会、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作为主要宣传手段,以省、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为主要内容全面展开了宣传攻势。在具体工作中,每个村召开动员会,XXX同志一定到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后他一定到现场督查,确保会上定下的任务落实到实处,从而使全街道干部群众形成了“交通好、交通活、群众富”的共识,激发了干部群众建设公路的热情。 其中苗马路、民兵路、大柳至古柳路、张村至鹿村路涉及周边36个村的清障工作难度特别大,但是正是因为XXX同志带领大家做的宣传工作好,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管区、村委和广大村民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清障工作得到快捷有效地展开:整个清障共砍杀树木5000余株,拆除路边房屋19口,迁移地下农用动力线1900米,迁移移动、联通、网通有线电视等线杆213根,清理麦田130余亩,

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试行)

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强力推动我区农村公路网络化建设,促进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公路条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村公路建设的意见》,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是指县城与乡(镇)、乡(镇)与行政村(自然村)以及寺庙、农牧区转场、边贸、旅游等专用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包括通达、通畅、通寺、危桥改造以及渡改桥和农村客运场站建设。西藏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养护与路政等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依靠政府、发动群众;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技术适用、标准适宜;先通后畅、先易后难;强化管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原则,合理确定建设标准,严控工程造价。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为特大桥、技术复杂的大桥和隧道、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不含3000万元);重点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为一般项目。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重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先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初审后送自治区财政厅进行项目前期财政投资评审,区交通运输厅根据财政评审意见进行审批;一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由各地(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地(市)财政局进行审批。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地(市)行署(人民政府)、地(市)交通运输局与县(区)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纳入考核目标,按年度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农村公路的年度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对重点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和对农村公路(含通寺公路)项目竣工决(结)算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第七条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区农村公路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资金筹措、发展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抽查和监督前期工作落实、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资金使用、竣(交)工验收等情况,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整理和反馈建设信息;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第八条地(市)交通运输局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申报、重点项目报批、一般项目审批、一般项目竣(交)工验收、重点项目实施;组建重点项目法人机构,对工程质量、进度、环保、安全、资金使用、竣(交)工验收等进行管理,并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协调解决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收集、整理和反馈建设信息;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竣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及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及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是公路路网重要组成部分,是路网的基础,同国省干线公路相比,农村公路同群众利益更加贴近,管好农村公路,特别是管好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不仅是一项建设任务,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改善党群关系的政治任务。 一、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是指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由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其技术标准无法达到等级公路的技术标准,因此,交通部、省交通厅及市交通局根据实际情况专门针对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进行了调查,即对技术要求进行了降低。 一)、路基工程 (1)路基宽度:单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m(村道),双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 m(乡道),村道工程特别艰巨地段报交通局同意后路基宽度可采用3.5 m。 (2)错车道:村道建设中单车道路基必须设置错车道,错车道长度不小于10 m,错车道处路基宽度不小于6.5 m,可结合地形(哪个设得起就在那儿设),交通大小(交通量大的错车道设密一些,小的设稀一些),通视条件的(双方来车能否及时反应)综合考虑设置。(3)水沟:水沟按“五五八”(即沟底50cm宽,沟高50cm,沟顶高80cm)土水沟。(4)涵洞:分两类:一类分为排水涵洞,根据地形和路基排水状态设置;一类为灌溉涵洞,充分考虑农田灌溉需要设置。涵洞要在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并设置齐全,因为水泥砼施工完成后无法再增设。 (5)防护工程:针对路基不稳,路基宽度不够等地段,可考虑采用挡土墙(即堡坎)、护坡等防护措施,防护工程顶宽应不小于60 cm,背坡按1/4放坡。 二)、路面工程 (1)总体要求:路面结构必须有基层和面层,并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足够的强度。 (2)村道通达工程修建泥结碎石路面,同时必须设置基层,基层可采用片拳石基层,基层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一、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按照当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一个公路建设项目一般需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城镇发展规划审查、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通航安全影响论证;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查;跨河方案审查,跨越铁路方案审查;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审查,征用林地报批、征用草原报批、征用土地报批,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和监理招标,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重大和较大变更审批,交工验收,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收费站、服务区等房建工程还要进行消防验收),决算审计,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27个报批环节。个别环节在改建的小型公路工程中不涉及。 (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公路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委托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程方案可行性、经济评价,通过论证后,确定工程建设标准、规模和投资估算。工可研报告中的路线方案初步确定后,工程咨询单位要提供路线具体走向和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用地预审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跨河方案、涉航方案和跨越铁路方案,开展文物调查;这些专项研究工作一般要同步开展,相互交叉,互为印证。当其中某一专项研究报告论证后需要调整工程方案时,必须及时告知其他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为保证各专项研究报告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一致,且衔接紧密,建议在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明确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负责牵头委托完成各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论证,相关费用也一并商定。这里要强调的是:各专项研究报告的论证结论是报批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前置条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国省道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后,出具意见报省发改委审批。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项目,省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出具审查意见后,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必须提交的批复文件有:环评批复、用地预审批复、银行贷款承诺、行业审查意见、咨询评审意见等。 (二)城镇发展规划意见 公路路线经过城镇时,工可报告编制单位要书面征求城镇规划部门的意见,结合城镇发展规划确定路线合理走向。 (三)水土保持方案论证

武汉市黄陂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武汉市黄陂区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和《武汉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第三条农村公路的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各方参与、建管养并重”的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逐步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目标。 第四条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区农村公路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农村公路的规划、计划及业务指导,具体工作由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承担。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主体,履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应当建立符合本辖区

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完善建设、养护管理资金财政预算保障机制。 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管理。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在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村湾道的建设和养护,村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的义务,有权举报破坏、损坏农村公路和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农村公路规划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与城乡规划相衔接,与国、省干线公路发展规划及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第九条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农村公路发展目标,编制本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县道规划由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区人民政府审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乡道、村道规划由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编制,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编制村道规划应当听取沿线村民委员会的意见。 县道、乡道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需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并按原程序报批备案。

浅谈农村公路建设中公路工程质量

浅谈农村公路建设中公路工程质量 发表时间:2020-04-02T08:22:54.870Z 来源:《防护工程》2019年22期作者:邹玉梅 [导读]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崛起,直接带动了我国农村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国家不光是在经济上支持该事业,在政策上也更支持该事业。随着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我国的农村公路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同时,提升建设质量也至关重要。 邹玉梅 身份证号码:5103221973****572X 四川富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自贡 643200 摘要:近些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崛起,直接带动了我国农村公路建设事业的发展,国家不光是在经济上支持该事业,在政策上也更支持该事业。随着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我国的农村公路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同时,提升建设质量也至关重要。 关键词: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工程;质量 一、农村公路建设的发展及质量要求 古语说的好,要想富先修路,一个地方如果没有好的交通系统是没有办法富起来的。就比如说,在我国一些沿海的城市,发展的速度都远远超过了内陆的城市,就是因为沿海的城市交通发达。这个理论放在我国农村也是如此。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农村人们的温饱还是问题,因此,国家并没有投入太多的精力到公路的建设中去,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公路建设得到了大力发展。随着农村公路的大规模建设以及路面改造工程的实施,农村公路的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幅度地提高,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大为改善,有效推动了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目前我国的农村公路建设虽然有了很大程度的进步,但是在进行施工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很多农村公路建设竣工之后,表面质量过关,但是使用一段时间后便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大多数都是工程质量的问题,这样就会严重的影响农村公路的使用性能。所以要想有效的提高农村公路质量,就必须要保证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之间进行相互合作和相互制约,这样才能够有效的提高工程质量。此外,公路建设成了,却很难长时间使用,因为,农村的交通情况比较复杂,承受的压力也很大,养护管理难以到位。因此,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进而有效的促进农村建设的发展,提高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 二、农村公路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农村公路建设通常采用的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工艺不同于传统沥青公路的施工工艺。其施工工艺流程:安装模板、混凝土混合与运送、摊铺与振捣、接缝施工、表面整平和防滑措施、养护与填缝等工序组成。 公路施工质量控制体系与施工工艺又息息相关,想要保证农村水泥混凝土公路施工质量能满足要求,就必须加强质量控制体系,也就是要加强政府监督、施工监理和企业自检这三个层次的职能,同时还要理清公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这三方的关系。这三方的关系如下: 首先,公路建设单位要提出质量标准,施工单位应深刻理解,作为质量管理的目标。在施工过程中,如设计有变化(质量要求也将随之变化),建设单位应书面通知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确定工序能力,通常需进行试验性施工。根据试验取得的质量数据判断工序能力是否能达到技术质量要求,如不满足或工序能力过高,则调整质量因素,使工序能力既满足要求又经济。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派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理,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有權要求返工,每项工程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检查,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由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只有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签字认可后,方能计算完成工程量与工作量,建设单位才能付款。在整个工程或单项工程完成后,施工企业应申请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通常,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要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竣工验收,如有工程质量不合格之处,施工企业应返工重修、补强等,再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工程即可移交建设单位投入使用,最后付清工程价款。 三、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要确保公路施工的质量就一定要事先准备完善的控制方案,对质量进行科学化控制。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落实到位,对于相关负责人要明确职权。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偶确保农村公路施工能够按照预期的方向发展,其施工之后的道路质量才能够完全达到规定的标准。 2.不断地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 对农村公路的质量进行保证还需要对施工人员的技术进行考核,要确保施工人员的技术到位。施工单位在选用施工人员的过程中要进行一定的技术培训工作,同时还要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确保能够让施工这了解到农村公路质量的重要性,要确保在施工的过程中不出现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管理制度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一、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 1、经常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3、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养护人员工作职责 养护人员须按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所养路段路面平整、横坡度适顺、路面、路肩整洁、边坡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 1、养护人员上路作业时间每月不少于3天。 2、应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 3、应随时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 4、应及时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雨季前对全线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5、每月对养护路段巡视不少于2次;对公路构造物,如挡墙、桥涵、公路标志、里程碑等应观测检查。雨季期间,

巡视次数相应增加。 6、边坡塌方处理:应及时清理少量塌方:如塌方数量较大须及时设置警告标志,1小时内应向乡养护站汇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通。 7、构造物损坏处理:应及时修复少量损坏构造物:出现较大构造物损坏,并影响行车安全的,应及时设立警告标志,同时1小时内向乡养护站汇报。 8、每位管理人员应完整做好统计工作,对管养路段出现的路面病害,如露骨、断裂等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乡养护站汇报。 9、对在公路范围内的违章事例,如违规建房、在公路上推积物品、超重超限车辆行驶应随时制止,并及时向乡养护站汇报。 10、完成乡养护站临时交办的养护任务。 三、安全生产制度 1、养路材料要靠一边整齐堆放。做到桥头不堆、弯道内侧不堆、狭路不堆、行车密度大的不堆,尽可能堆在路基外。 2、傍山和在陡坡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坡过陡要系安全绳索。清楚塌方要从顶部向下清理;上方作业,下方不得同时作业或站人,注意来往的行人及车辆安全。 3、暴雨、冰冻季节应经常巡视公路,遇有道路损毁、

贵州农村公路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管理

贵州农村公路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管理 魏德才 随着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交通量增加,从开始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力度,开始实施通村公路、通乡油路建设工程,一是建设规模空前,持续时间长;二是资金相对不足,需要地方自筹配套资金投入较多。如何做到既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又能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选择恰当技术标准,科学的设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及工期,选择好的的施工队伍,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在对农村公路的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中,经过认真的分析总结,我认为农村公路的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需要认真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勘测设计要求 1.1 通乡、村油(砼)路实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通村公路可作简易设计,大中桥设计程序按规范执行。 1.2 通乡、村油(砼)路建设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预算按规定报省、市交通部门审批。 1.3 通村公路项目要进行简易设计,简易设计由各县、区(市)交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简易设计资料包括路线平纵面图、典型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和构造物结构图,简易设计报上级交通局审批。 1.4 大、中桥设计必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报省厅或省局审批,小桥可由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专业人员设计,报地、州、市交通局审批。 1.5 农村公路应按规定设置必要的排水边沟等设计。 1.6 在陡岩、急弯、沿河特险路段,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为行车安全提供必要条件。 二、工程技术标准 2.1 通乡油路、通村公路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荷载。 2.2 通乡油(砼)路的平、纵面指标,原则上应达到部颁四级公路标准标准,即平曲线半径≥15米,最大纵坡≤10%,路基宽度应采用7.5米或6.5米,特别困难地段的平曲线半径和纵坡不得低于省颁乡村公路技术标准,即12米和12%,路基宽度不得少于4.5米。当路基宽度小于6.5米时,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少于3个。 2.3 通村公路原则上应达到省颁乡村公路技术标准,即平曲线半径≥12米,最大纵坡≤12%,路基宽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令2018年第4号)2018年6月1日实施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7日经第25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财政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8年4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安全至上、确保质量、生态环保、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项目业主应当具备建设项目相应的管理和技术能力。 鼓励选择专业化机构履行项目业主职责。 第七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照规模、功能、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分为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确定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并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和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简化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 第八条鼓励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建设质量。

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

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使用、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技术等级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统一管理。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由市公路管理机构和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分工负责。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建养并重、保障畅通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农村公路的义务,有权举报破坏、损坏农村公路和影响农村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养护管理 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分为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 第八条市、县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类别和实际技术状况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 全市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由其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乡道、村道的年度养护计划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九条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其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县道的养护由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铜府办发〔2006〕 62号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 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确保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及村民自治组织或部门自筹资金的有效使用,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是全县行政区划内的农村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及专用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

安全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可以聘请技术专家、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并成立质量管理小组。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应接受社会、舆论、及政府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质量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县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和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举报。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质量管理全责。 第七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切实履行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职责,因地制宜建立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模式(成立农村公路质量管理组织),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与监督。重点规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八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应按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主动向县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监督手续,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和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的监督指导,并设立在建项目中的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运行中的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重点审查和规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1)

安徽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 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国家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实行。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包括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和渡口。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贯彻落实“以县为主,省市补助”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 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农村公路建设规 划和分阶段建设重点,按照满足功能、切合实际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保证质量,降低建设成本,注重节约集约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并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第七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八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全省农村公路 建设的管理。 按照职责分工,省公路管理局履行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管 理技术指导和行业监管职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履行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指导职能。 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 内农村公路工作,其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的农村公路工作,其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

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路基工程 (一)路基填筑 1、填前基底处理:清表清淤;加宽处新老路搭接问题,从填方坡脚向上设置向内侧倾斜的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每级台阶约0.5-1m高。 2、填筑材料:路基填筑必须使用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垃圾、腐植土。路基填料内不得混有草皮、树根和超大粒径石块(不大于50cm,填石层一般为40-50cm,不超过层厚2/3),确保填筑材料均匀。 路基填筑前,对土质材料必须做液塑限试验,确定土类和塑性指数,确定其填筑性能。对不同填料必须分别进行标准击实试验,确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3、分层压实:路基填筑必须坚持全幅分层填筑,分层碾压;严格控制含水量,根据压实工艺合理确定摊铺厚度,并逐层检查压实度,确保路基压实度和压实均匀性。层厚:填土一般30cm,填石40-50cm,试验路段确定;压实:无明显轮迹,无“弹簧”现象,压实度为90,93,94%。 4、桥涵等构造物台后回填应使用透水性良好的材料(砂砾石、碎石),按每层压实厚度不大于15cm分层回填碾压(小型冲击夯)。按设计要求做好防水处理。 5、质量要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无软

弱、无积水。 压实度:0-80cm为94%,80-150cm为93%,大于150为90%。 弯沉:200(0.01mm)以内。 平整度:2cm以内,影响路面结构层厚度。路基平整,可以减少路面结构厚度特异值的出现。宽度:符合设计要求。强调有效宽度,路基强度符合要求的宽度。 路拱横坡:“乌龟背”,中间高两边低,利于排水。 (二)路基挖方 1、确定开挖部位山体的稳定,应避免开挖扰动导致山体出现滑坡而增加建设成本和加大施工安全风险; 2、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自下掏底开挖,俗称放“神仙土”,施工安全隐患大; 3、采取临时排水措施,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 4、石方爆破由专业爆破部门实施,注意清理边坡上的松石、危石。 (三)老路路基整理 1、路床顶处理:杂草、浮土(地表层的松土)、淤泥等铲除清理;“弹簧”、翻浆、坑槽等处治;村道上的中间淤积土埂清除。 2、边沟的清理及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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