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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科技计划项

目实施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科计发[2016]183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6.06.17

【实施日期】2016.06.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苏科计发〔2016〕183号)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全省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绩效,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6月1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科技计划项目

实施管理的意见

省科技计划在推动科学研究与科技进步、引导社会投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省科技计划与资金管理改革不断深化,为全省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重立项、轻管理,重拨付、轻监管”等问题依然存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过程管理等方面制度还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为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全省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切实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绩效,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机制,提高科技计划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1、改进项目指南形成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与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有效衔接,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科学制定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改变指南内容过于宽泛、聚焦关键核心问题力度不够等现象,进一步增强对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

2、提高项目指南编制的开放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邀请产业界、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科技中介机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协会、学会等方面专家指导并参与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制定,广泛吸纳各方意见。

3、强化申报项目形式审查。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利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重点对是否存在重复申报、申报单位是否有不良信用、负责人是否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等进行严格把关,杜绝各种形式的重复申报。

4、完善专家评审制度。定期完善评审专家数据库,优化评审专家结构,着力提高产业界专家参与项目评审的比重。进一步完善专家评审分组,尽量做到小同行专家评议。对

采用视频或会议方式评审的,以适当方式公布专家名单,强化专家自律。专家评审意见要求具体并阐述定性评价理由,对以

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合同书(FBM-CLI-CS-6601)

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合同书 江苏省农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公章) 负责人:职务/职称 联系人:电话 E m a i l: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执行期限: 二○一二年四月 一、主要实施内容(包括专家组组成、确定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推介发布主推农机具和主推技术、遴选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培训与服务、开展物化补助、宣传发动等) 二、实施地点、规模 三、考核指标 四、计划进度 五、经费预算(含地方配套资金使用方向) 六、具体实施单位、主要参加人员与任务分工 七、保障措施 八、共同条款 1.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合同。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自觉接受甲、丙方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如执行期内需修改合同内容或条款,必须在执行期开始6个月内提出,并说明修改内容及理由,经丙方审核、甲方批复后执行。 3.乙方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甲方批准的项目合同中的经费预算、财政报账管理规

定,进行项目报账和会计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和合理开支。 4.在实施过程中,若由于不可抗拒和非实施单位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需由乙方向甲、丙方提出解决办法,经甲、丙方协商后提出处理意见。乙方中途无故不履行合同,必须退还所拨经费,并承担经济责任。 5.项目结束后于拟验收日一个月前,乙方必须通过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15日内组织进行验收。 6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协调解决。 7.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5份,分存甲(2份)、乙(2份)、丙(1份)三方,自甲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合同签约各方 甲方:江苏省农机局(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项目承担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0〕494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10〕494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53元/工日,三类工5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61~78元/工日;修缮加固工程:53元/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53元/工日,第二册60元/工日,第三册5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78~96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77元/工日,其余工程7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67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3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元/工日。 4、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53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办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规定的工资标准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价合同。 4、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约定人工工资调价方法或未规定国家政策性调整不调整的工程,2010年11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中的标准执行;投标报价或签订施工合同时人工工资单价有让利的工程,在执行新工资标准时,应同比让利。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工程造价人工工资调整△通知 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委、厅、局,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10月12日印发

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申报单位及人员 ——申报人员 一、注册 (2) 二、登录 (2) 三、修改个人信息及密码 (3) 四、找回用户名及密码 (4) 五、项目管理 (4) 1.项目申报 (4) 项目基本信息表 (5) 项目申报书 (6) 预览提交 (10) 退回修改 (10) 2.合同填写 (11) 填写合同 (11) 修改合同 (13) 3.项目验收申请 (15) 填写验收申请 (15) 修改验收申请 (16) 4.项目验收证书 (17) 填写验收证书 (17) 修改验收证书 (22)

一、注册 方法一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界面,在注册须知中选择注册类型为“个人”,点击“接受”进入下一步。按照表格规定如实选择单位并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提交后由单位管理员激活。 方法二联系本单位管理员,由单位管理员操作添加本单位用户并分配操作权限 二、登录 已注册并通过审核激活的用户,输入用户名以及密码,选择“申报人”,点击“登录”进入系统。 登录后进入主界面,可进行项目管理、修改个人信息、查看主管信息等操作。

三、修改个人信息及密码 登录系统后点击“个人信息维护”进入。登录名、所属单位以及角色不可修 改以外,其他直接修改保存即可。

四、找回用户名及密码 如记得用户名忘记登录密码,在首页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输入用户名,系统将自动将密码发送至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如用户名及密码全部遗忘,请联系本单位管理员,由单位管理员查询并告知用户名和重设密码。 五、项目管理 1. 项目申报 具有项目申报权限的人员登录系统后,在主界面点击图标“计划项目申报”或者上方标签“项目申报”进入申报项目列表,在项目列表中点击“申报新项目”,根据需要选择项目类别,点击“申报此类计划项目”,进入项目填写界面。

青年基金项目合同书格式

项目编号:__________ 江苏沿江地区农科所青年科技基金 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承担部门: 指导老师: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一年制 为加强所青年科技基金课题的实施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就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其中:甲方——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乙方——(项目承担部门)。 一、主要研究内容(1.研究内容与方法,2.关键技术, 3.创新点。) 二、预期成果与主要考核指标 三、计划进度

四、项目主要参加人员 五、经费支出预算 项目总经费万元,其中:所青年基金万元,配套自筹经费万元。 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注:如有自筹经费,请参照此表增设一列“自筹经费”编制预算。 六、共同条款 1.根据乙方的申请,经研究甲方同意将该项目列入所青年科技基金计划,该项目将严格按照《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青年科技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需修改合同某项条款,中断或延续结束年限,必须向另一方提出修改、中断、延续的申请,由甲方批准后方可变更。 3.合同完成后,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出课题验收申请,并准备好验收材料,并向科研管理科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 4.甲方中途无故撤销或不履行合同时,所拨经费不得退回。乙方单方撤销或不认真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或部份所拨经费,无法追回的则从乙方其它课题结余经费中扣除。

5.乙方应监督检查并保证合同条款的执行,协助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解决应属本部门安排的必要设备、人员等有关条件。 6.本合同一经签订,签约各方应负合同条款的法律责任。 7.本合同一式三份。自批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协议的其它条款如下: 七、合同签约各方: 委托单位(甲方):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承担部门(乙方): 部门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文 件2008第67号文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08〕67号 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原则,现就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市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贯彻实施. 一,建筑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将严重影响发承包双方对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理的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明确各方承担风险影响的原则,切实保障建设工程 的顺利实施.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计价中的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一般风险包干幅度不应大于10%); 3,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如发承包双方无约定时,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可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上,10%以内的各类材料为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10% 以上的各类材料为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 三,本意见发布前已经签订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尚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招投标工程,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按下述原则签订补充协议,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调整工程造价.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形式的: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 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2,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应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工程基准期(招标工程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当月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 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四,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加强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在价格波动较大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增加价格信息发布频次和范围,有条件的市可通过"工程造价信息网"动态发布价格信息,正确引导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审查工作.当招标文件中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招标方补充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当施工合同中无相关条款时,应要求发承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否则不予以合同 备案. 六,依法不招标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苏人社发[2015]46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5.12.31 【实施日期】2015.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5〕46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2020)》(苏办发〔2015〕3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

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90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站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的高度,积极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政策的推动作用,大力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各地、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意见》,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报省主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每半年向省主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落实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08]45号 关于公布2007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结果的 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根据苏建科[2007]278号《关于开展2007年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评选活动,对各地申报的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进行了评选,共评出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目188项,其中一等奖16项,二等奖63项,三等奖109项,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布。 本次评选各专业获奖情况为:建筑设计获奖项目59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23项,三等奖33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获奖项目19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9项;风景园林获奖项目13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8项;城镇住宅和住宅小区获奖项目5项,其中一等奖空缺,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城市规划获奖项目34项,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0项;村镇建设获奖项目24项,其中村镇规划2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4项、村镇建设建筑设计2项,一、二等奖空缺,三等奖2项;城市与工程勘察获奖项目34项,其中工程勘察25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5项、工程测量与城市测量9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获奖项

目名单见附件)。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通知获奖单位在江苏建设厅网站 https://www.wendangku.net/doc/ab12826725.html,上查阅。 为鼓励技术进步,繁荣设计创作,提升我省勘察设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获奖单位和获奖人员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和证书。各获奖单位对获奖人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奖金由各获奖单位在技术开发费中列支。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勘察设计评优 抄送: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省勘察设计协会,各获奖单位。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未来网络前瞻性研究) 所属方向: 课题名称: 申报单位: 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项目信息表

项目申报书提纲 一、立项依据 本项目对未来网络相关领域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需结合新型网络体系结构的研究发展趋势来论述科学意义;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与未来互联网紧密相连且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来论述其应用前景。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二、研究内容、研究目标 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内容框图、技术线路图等 三、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包括有关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尤其重点阐述创新技术和应用的实验方案,以及基于网络创新实验平台开展试验的设计方案 四、技术难点与创新点 开展研究存在的技术困难、问题、潜在风险和解决预防措施,与现有技术相比的创新点 五、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 开展研究以半年工作为阶段实施计划及研究结果提交形式 六、工作基础与工作条件 未来网络领域内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包括利用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开放实验室等研究基地的计划与落实情况

七、申请人及主要参加人员情况 包括申请人的学历和研究工作简历,近期已发表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论著目录和获得学术奖励情况。论著目录要求详细列出所有作者、论著题目、期刊名或出版社名、年、卷(期)、起止页码等;奖励情况也须详细列出全部受奖人员、奖励名称等级、授奖年 八、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申请人正在承担或参加科研项目的情况,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等 九、经费申请说明 按照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简要阐述,经费管理和使用需符合《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有关附件 1、附件1-2相关课题申报声明文件; 2、合作协议(联合申报课题的单位需附上相关合作协议); 3、课题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利检索、科技查新报告,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分析报告; 4、上一年财务报表等申报单位证明文件; 5、与课题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附件1:

江苏省科技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含审计报告格式

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审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真实、合法,规科技经费管理,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率,根据省科技厅《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各科技专项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项目经费审计是指对科技计划管理中的资金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全程审计监督,包括项目立项、中期检查以及结题验收前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收支情况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为省科技计划体系所有项目,包括: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计划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项目经费为科技项目合同总经费。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围:省财政经费拨款30万元(含)

以上的科技项目,以及后补助类、贷款贴息类科技项目。 第六条省科技厅审计部门(审计处)为科技项目审计主管处室,必要时可会同厅计划处或相关业务主管处联合开展审计工作。 第七条科技项目财务审计的容主要包括: (一)科技项目申报及立项中涉及的财务指标真实性。重点审查自筹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或确有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可行性和偿还能力等,项目预期指标是否能够实现。 (二)科技项目经费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包括对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针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特点制定科技项目经费部财务管理制度情况,以及项目执行落实责任制情况。 (三)科技项目经费会计核算情况。包括单独核算情况,会计科目设置规性,核算容和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的完备性,以及相关财务档案资料保存管理情况等。 (四)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执行预算情况。包括按照规定的支出围和标准执行预算情况,预算调整的必要性和程序规性,拨付合作单位预算资金规性及监管情况,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情况;有无超预算、超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转移项目经费,自行分解、擅自转拨科技经费等问题。 (五)科技项目实施中设备购置和管理情况。包括批复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软科学)

计划类别: 指南代码: 申报ID号: 该申报书仅用于参考,不算正式申报项目,正式申报以网上申报为准。 切勿直接打印报送!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软科学研究计划) 项目名称: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的增信途径分析 承担单位:张家港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所在地区:江苏省张家港市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小河坝路174号 邮编: 215600 项目负责人:欧永生电话: 0521-58232681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2012 年 2 月 20 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二年制

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编写提纲 一、立项依据(包括所需研究问题产生的背景,项目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状况等,不超过1500字) 作为自主创新主体中最活跃的科技型企业是我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希望与基础,其自主创新能力的高低不仅是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关键,也是国家技术创新水平高低的标志和产业化的重要载体。但是科技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管是产品的研发,还是成果转化都受到融资瓶颈的严重制约,自主创新所伴随的巨大风险与科技型企业所处的艰难成长期出现了天然失调。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需要从我国国情出发,综合考虑各方面影响企业融资能力的因素,尤其是要考虑信息不对称下的信用增级作用在融资中不可或缺的作用。 国内外的研究者也分别从金融结构、金融机制、建立科技金融等不同的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进行了分析并给出相应的对策,而从研究文献和实践部门的经验总结来看,国内外学者对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研究表现在科技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与金融安全性的矛盾未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如何让金融资本分散企业科技创新的风险和分享创新成果,需要建立相匹配的收益一风险机制。对科技与金融深入融合的系统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可以说,科技与金融“油水关系”问题严重。科技领域不懂金融语言,金融领域不清楚科技规律,因此,形成共同的话语体系和解决科技金融结合问题的工具体系非常重要。科技型企业要提高企业信用等级,使金融对自主创新的投资充满信心。提高自主创新成果

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附件1: 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名称、技术领域、项目承担单位、共建和合作单位、项目建设地址(面向各类科技园区的专业性技术服务平台必须建在园区)等。 二、项目组建的必要性 说明项目涉及的技术领域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技术发展和公共服务需求,急需解决的关键环节;项目对江苏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性,对促进江苏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及产业发展的意义等。 三、项目组建的可行性 1、技术可行性,说明项目实施涉及的技术发展情况,项目公共服务的主要技术内容,先进程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途径、方式,预期效果等。 2、经济可行性,说明项目开展服务的主要应用领域,公共服务途经、方式,预期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承担单位的基础条件,说明项目承担单位现有的技术优势和社会服务情况,以及人员、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现状,产学研合作的主要方式等。 四、项目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1、项目开展公共服务的主要方向。 2、项目建设期内主要达到的目标与任务,包括开展公共服务及技术研发的主要目标、任务和内容,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内容,产学研共建合作任务,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任务等。 3、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与目标。

4、开放服务的形式与考核要求。 5、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自我发展能力。 五、项目实施计划 1、项目的总体设计和布局(包括项目的基本结构、单元及其职责、任务和相互关系)。 2、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资金来源与构成比例,项目分年度用款计划。 3、项目建设经费的支出预算及仪器设备添置清单。 4、项目组建的计划进度与考核指标。 5、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核算方式、产学研合作机制、面向企业及社会开放机制。 6、项目组建领导小组及其项目负责人。 六、申报单位及合作(共建)单位意见(盖章) 七、主管部门推荐及匹配经费意见(盖章) 八、附件 1、现有主要仪器设备和其他科技资源清单 2、近年来承担的国家级和省级重要科研项目及科技合作项目清单 3、近年来重要获奖清单 4、近年来主要社会开放服务业绩、重要技术研究成果等清单 5、近年来研究编制的与平台服务任务相关的技术标准、服务规范规程清单 6、本项目联合共建、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各方项目出资、项目人员、任务分工、合作机制、知识产权、项目成果效益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利益关系 7、项目承担单位转移资产清单

江苏省科技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简介及申报程序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简介及申报程序 一、专项资金项目介绍 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是省政府为加快重大科技成果 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江苏省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而设立的项目。项目资助总额大,平均每年10亿元以上。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是指已取得科技成果、进入中试或已进入产业化初期、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由省财政拨款,省科技厅、财政厅共同管理,并以《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04]48号)、《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苏科计[2004]216号)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财教[2004]40号)等规定为项目办理及管理的依据。 二、专项资金项目办理条件 ㈠成果转化资金主要支持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生物医药、半导体照明、环境保护技术、船舶、电子信息、新能源、现代装备制造、生物技术与新药、新材料及高科技农业等多个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具体可参阅专项资金项目年度申报工作指南。 ㈡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所有权或使用权),意义较大,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

2、产品的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㈢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实施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3、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三、专项资金项目办理程序 ㈠省科技厅发布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年度申报工作指南 ㈡根据年度申报工作指南(通知)的要求,符合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事业单位编写项目建议书向所在地省辖市科技局申报,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统一向省科技厅申报 ㈢项目经专业组专家评审和综合组评审通过后,省科技厅通知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现场考察论证,考察通过后,由省科技厅会省财政厅提出项目立项建议,报省管理协调小组审定,经审定的项目,以适当方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科技厅会省财政厅正式下达项目计划 四、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形式 ㈠拨款资助:主要用于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试或产业化过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8]67号

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原则,现就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市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贯彻实施。 一、建筑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将严重影响发承包双方对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理的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明确各方承担风险影响的原则,切实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计价中的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一般风险包干幅度不应大于10%); 3、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如发承包双方无约定时,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可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2%以上,10%以内的各类材料为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10%以上的各类材料为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 三、本意见发布前已经签订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合同),尚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的招投标工程,如果合同中未约定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按下述原则签订补充协议,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调整工程造价。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形式的: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

江苏省科技项目合同

江苏省科技项目合同 计划类别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 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联系人电话及手机 承担单位 单位地址邮码 保证单位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三年七月制 填写说明 1、甲方为科技项目下达单位,即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法人单位);丙方为项目保证单位,即承担单位项目申报渠道部门(主管部门)。 2、本合同主要适用于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基础设施、科技成果示范推广、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软科学等计划。 3、科技基础设施计划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的目标、主要内容及考核指标,按①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 ②研究或工程化技术开发的任务;③开放运行与技术辐射的任务等方面填写。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项目的目标、主要内容及考核指标,按服务能力建设内容,包括能力积累指标、服务效果指标等方面填写。 4、合同条款中所有空项都需如实填写,确无此项的,请在该栏中打“/”。 5、单位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部门章无效。

一、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 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题和问题,项目研究的创新点和内容等。(科技基础设施计划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按①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 ②研究或工程化技术开发的任务;③开放运行与技术辐射的任务等方面填写。科技创新

二、项目的考核指标 包括1、主要技术指标:如形成的专利、新技术、新产品、新装臵、论文专著等数量、指标及其水平等;2、主要经济指标:如技术及产品所形成的市场规模、效益等;3、项目实施中形成的示范基地、中试线、生产线及其规模等;4、其他应考核的指标。(科技基础设施计划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按设施建设、研究或工程化技术开发的任务、开放运行与技术辐射等方面的主要考核指标填写。

江苏2001-2013年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 目录 1.苏建定2001(401) 2.苏建定2005(65) 3.苏建定2006(276) 4.苏建定2008(66) 5. 苏建价〔2010〕494号 6.苏建价〔2011〕812号 7.苏建函价〔2013〕111号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定(2001)401号 关于调整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 为了落实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建筑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切实解决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与建筑市场相比偏低的实际状况,根据我省有关工资调整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预算工资标准,具 体办法如下: 一、我省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定额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到26元/工日。装饰工程调整到30~40元/工日。 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新定额的,预算工资标准和执行时间按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如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作独立费处理,不取费;如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 资部分进入直接费,作为取费的基数。 四、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35元/工日,点工调整为29元/工日;装饰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40元/工日,点工调整为35元/工日。 五、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的执行时间为二00二年一月一日,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规定执行。 二00一年十二月十日

2019年度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相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本批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由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组织实施,新区共涉及8个大类,分别是: 1.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3.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 5.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 6.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 7.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 8.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项目申报基本条件等按照江苏省科技厅、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申报时间 考虑到江北新区各类项目申报实际情况,新区项目申报受理具体截止时间见本通知各附件。 三、组织方式 1.各类项目申报均需报送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要求顺序装订成册。网上申报材料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 2.相关申报材料格式可在省科技厅网址查询和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的最终版一致。 3.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ab12826725.html,/)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省科技厅、南京市科学技术局相关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 自助诊断,自测评估高新企业项目申报。汇桔网的专家团队会为您的高新企业项目申报做进一步专业评估。给您的企业找准定位,提升价值,规划创新蓝图。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合同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主持人: 项目级别: 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 所在部门: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技产业处制 二○○八年五月

本任务书所称 项目,由经贸院字[ 2008 ] 52 号文批准立项。为规范项目实施和管理,科技产业处(甲方)和项目主持人(乙方) 签署本任务书。任务书内容以项目申报书或论证报告为准,乙方须按照规定的任务认真履行。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字数:500-800)

二、研究主要内容(字数:600-800)

三、进度计划(含时间和预期成果)(重大课题需公开发表3篇论文,其中2篇为核心;重点课题需公开发表2篇,其中1篇为核心;一般课题需公开发表1篇论文) 四、经费预算

精选五、项目组成员 .

六、规定条款: 1、为支持项目顺利实施,甲方匹配经费万元。立项时拨付70%,符合结项要求的将于结项后拨付剩余的30由%;无正当理不按时结项的将予以撤项,且不拨付剩余的30%,同时取消下年度的院级课题申请资格。 2、甲方根据经费拨款计划拨款,对乙方不能按时提交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未完成计划任务或计划执行较差的项目,甲方有权停止拨款。 3、甲乙双方对技术经济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如确需要修改,应由甲、已双方共同商定,在修改条款上经双方签章确认,或重新签订合同。 5、甲方中途无故撤销或不履行合同时,所拨经费、物资不得追回;乙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非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有权收回所拨经费、物资。 6、院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含知识产权、实物等)归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所有,不得擅自出售、转让。研究成果符合报奖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申报。以学院课题成果形式发表的论文必须以“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名义发表。 7、甲方有权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审计。 8、本合同一式2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存1份。 七、任务书签订各方签章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计划类别: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指南代码: 项目受理号: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承担单位: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联系人:电话: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年月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五年

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法人承诺严格遵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承诺所提供申报资料真实可靠,项目组成员身份真实有效,无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 本项目法人承诺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 1、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2、撤销项目立项,并收回省拨经费; 3、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接受相应处理; 4、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等。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法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项目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要求,我们对该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查,该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符合本计划申报资格要求。 本主管部门承诺在审查推荐项目过程中,无违规推荐、审查不严等失信行为。承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项目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本部门承诺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公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含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是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和栏目要求,客观、准确、全面填写,严禁弄虚作假。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直接由申报软件生成,同时进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的内容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申报书及其附件应编制目录页码,并合订成册。 一、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可以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资料,须按栏目要求作简明、扼要地撰写,不超过2000字。 [1]目标产品概述 包括目标产品的定性描述,主要用途及重要意义。不超过300字。 [2]项目现有技术基础 包括核心技术的成果来源,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获得的国家和部省级科技奖励及重大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所处阶段等。不超过400字。 项目所处阶段:完成小试、正在中试、完成中试、批量生产等。 [3]项目实施主要内容 包括主要技术突破和创新点,项目研发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产业化建设目标,经济产出目标,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等。不超过800字。 [4]企业概况 包括上一年的企业总资产、销售收入、入库税收总额、净利润,创新实力和研发投入,主营业务与行业位次,主要荣誉与银行资信等级。不超过300字。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团队情况 不超过200字。 二、项目意义与必要性 综合阐述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包括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目标产品处于产业链重要环节的阐述,对实现重大技术突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该产业整体竞争力和水平的重要作用。不超过1500字。 三、项目技术基础 [1]成果来源情况 来源单位名称:填写具体单位名称,可填多个。 成果来源单位指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核心技术成果的提供单位。 [2]技术依托与参加单位 技术依托单位名称:填写具体单位名称,不得超过2个。 技术依托单位指在项目下一步实施中与项目申报企业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关系,并提供项目关键技术支撑的单位,与核心技术成果来源单位可以不一致。该单位必须与项目单位签定具体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 参加单位名称:填写具体单位名称,不得超过3个。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财规〔2013〕19号 各市、县财政局、科技局(科委),省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我们进一步整合了科技专项资金,并拟定了《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省财政厅 省科技厅 2013年6月5日 附件: 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苏发〔2012〕17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省财政厅、科技厅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资金整合,设立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前瞻性研究、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等四项科技专项资金。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体现政府目标导向,遵循“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分类支持、多元投入,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三条科技专项资金由省财政设立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管理。 第二章使用方向及重点 第四条自然科学基金:主要面向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科学研究,攀登科技高峰,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第五条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专项资金:主要以提高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质【2004】168号)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质(2004)168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控制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南京市建委、南京市建工局: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以下简称规范)发布后,我厅就全面贯彻执行该规范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得到各市建设局(建委)等有关单位的积极响应。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办质[2002]17号)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通知》(苏建工[2002]2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工作,省质监站于今年3月开始,对我省部分市县在环境控制方面的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地区特别是县级市尚未贯彻执行规范,有的地区执行不严格,自行降低规范的要求。为使规范得到有效的执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要以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公众利益为重,打消顾虑,进一步贯彻苏建工[2002]24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的有关要求。

2、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备案机构,在工程质量验收的过程中,应以合格的工程室内环境质量作为验收的必备条件,并作为备案的必备条件,对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的方法、项目、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要严格把关,室内环境经检测不合格和未经检测的工程不得验收和备案。今后,将把是否有效控制室内环境污染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站考核的内容之一。 3、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大对建筑、装修材料进场复验的力度,力求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从源头抓起;暂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县(市、区),要主动和有法定检测资格的单位联系,委托其开展有关工程的环境检测,接受委托的检测单位应尽为做好服务。 4、建筑物基础氡浓度的检测由地质勘探单位负责在地质报告中反映。 5、建筑物基础氡浓度和室内环境的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其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江苏省建设厅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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