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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无锡规划局

无锡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无锡规划局
无锡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无锡规划局

一、规划范围

惠山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

二、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为:

(1)城市道路两侧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其中主要包括包括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平行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两种。本次规划提出设置要求并逐条道路具体布点。

(2)其他广告设施考虑其设置的灵活性,本次规划主要提出设置及管控要求,不做具体点位控制

注:来源于《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江苏省DGJ32/J 146-2013)

三、规划依据

?《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江苏省DGJ32/J 146-2013)

?《无锡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2006)

?《无锡市区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设置规划》(2009)

?《无锡市惠山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无锡市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2)

?《无锡市区国省干道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3)

?其它与户外广告设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规划目标

本着“适量、规范、提升”的总体目标,结合创造和谐美观城市环境的要求,从公众利益和城市景观要求出发,综合权衡户外广告作为城市景观要素与广告产业媒体的双重属性,明确道路两侧户外广告的设置数量、位置、尺寸、形式等相关情况,使其数量合适、布局合理、设置规范,以逐步达到高档次、高质量、高品位的要求,为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依据。

五、规划原则

1、广告设施布局设置规范化

遵循城市规划,户外广告设置必须满足《无锡城市总体规划》与《无锡市区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设置规划》的要求,并与城市用地、功能布局相适应。本次详细规划主要控制户外广告的数量、密度。同时控制户外广告的位置、尺寸、形式,使其与周边环境风貌、尺度、形态等相协调。

2、广告题材创新化、内涵化

鼓励广告内容题材创新化,更多的宣扬地区形象和文化内涵,强化地区形象符号和城市个性。

3、广告设施艺术化

鼓励采用新类型的广告投放技术,比如3D投影、灯光秀等。鼓励广告设施与城市景观设施结合设计,再宣扬广告价值的同时美化城市形象。

4、市场导向与公共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从公众利益和市场要求出发,综合权衡户外广告作为广告产业媒体与城市景观要素的双重属性,结合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协调好个体经济利益、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

5、人性化原则

城市视觉环境和生活环境是创造“人性化”城市的基础,它的一切都是围绕以人为中心并为人服务的。户外广告是城市视觉环境的组成部分,广告的视觉形象和信息量都会给市民造成影响。户外广告规划定点时应力图创造一种理想有序状态,形成一个好的视觉空间环境。

广告阵地设置分区规划

一、规划控制分区

本次规划根据上位规划和相关规范,对惠山经济开发区广告阵地设置划分为禁设区、集中设置区和控制区,并从集中设置区和控制区中选取重要路段进行广告阵地详细规划。

1、禁设区

落实相关规定及上位规划禁设区要求,从三方面来划定禁设区范围:

(1)相关规定要求

根据《江苏省公路条例》规定,公路外缘起,国道20米、省道15米建筑控制区范围为户外广告的禁设区。

(2)需保护的非建设用地。

包括水域两侧地区及景区。水域两侧地区包括湿地、航道和景观河道。

各类湿地禁止设置。

等级航道从桥梁起坡点起禁止设置,景观河道控制河岸两侧30米内禁止设置。

(3)需控制的建设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建筑控制地带范围内禁止设置。

绿地:各级各类公园及街头绿地;各类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公路两侧防护绿地)范围内禁止设置。

居住用地:城市各类居住用地范围内禁止设置(经物权所有人和相关利益人全体同意,在小区内部公共设施上设置附属广告或在外墙设置墙面广告的住宅楼除外)。

行政办公用地:党政机关、社区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用地范围内禁止设置。

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和急救设施用地范围内禁止设置。

教育科研用地:各类研究所等科研设计用地及各类学校用地如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职校、技校、特殊学校等用地范围内禁止设置。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宗教活动场所等用地范围内禁止设置。

部分对外交通用地:铁路线用地、管道运输用地、港口用地、机场用地(不包括铁路站场、港口用地中的客货运站、机场航站楼前用地)范围内禁止设置。

公用设施用地:包括供应设施、环境设施、安全设施、其他公用设施等用地范围内禁止设置。

特殊用地:军事用地、保安用地用地范围内禁止设置。

村庄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设置(农村住宅经物权所有人和相关利益人全体同意在外墙设置墙面广告的住宅除外)。

2、集中设置区

集中设置区主要包含城市窗口及重要功能板块两类区域。本次规划将惠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商业商务集中区、商办混合用地及重要形象窗口地区作为集中设置区。集中设置区内在符合设置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鼓励设置本次规划涉及的广告设施。

3、控制区

指禁设区和集中设置区以外的区域,本区域内可适量设置广告阵地。

二、广告阵地集中设置区规划

结合惠山经济开发区功能结构和用地布局,规划全区广告阵地集中设置区域。区域内鼓励本次规划涉及的户外广告设置,按照具体需要进行详细设计。

规划三片集中设置区,范围如下:

(1)万达片区:范围北起文惠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锡澄路,东达惠源路。该区域是惠山开发区商业核心区。

(2)窗口地区:范围北起金惠路,南至锡澄运河,西至锡澄路,东达惠源路。该区域是南部和西部进入惠山开发区的窗口地区。

(3)高力、软件园片区:范围北起探索路,南至金惠路,西至惠源路,东达白屈港。该区域是惠山软件园办公区和商业开发片区。

广告设置重点路段规划

一、广告设置重点路段确定

综合惠山开发区功能布局与道路系统分析,本次规划主要选取周边集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主次干道作为广告设置的重点路段。

开发区内3条高速公路(沪宁、锡昆、锡澄)和2条国省干道(S260惠山大道、S340中惠路)分别编制过《无锡市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2)、《无锡市区国省干道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2013)。两个规划主要对高速和国省干道沿线大型立柱广告和电子屏进行规划。本次规划原则上不再重复。但考虑惠山大道同时也承担城市生活性干道的功能,本次规划在已编制的《无锡市区国省干道沿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基础上对惠山大道沿线广告规划以完善优化。

本次规划确定惠山开发区区适宜设置广告阵地的重点路段为:堰新路、惠山大道、政和大道、金惠路、惠源路、锡澄路、石新路部分路段。

路名起止范围长度(KM)

堰新路

锡玉路-锡澄路

惠山中央公园-白屈港1.8 1.2

惠山大道北惠路-锡沙公路 4.0

政和大道惠育路-白屈港 4.5

金惠路锡澄路-惠山大道 1.8

惠源路堰裕路-锡沙公路 3.5

锡澄路文惠路-锡澄运河 2.4

石新路堰新路-友谊街 1.4

二、重点路段广告阵地设置控制要求

1、面积控制

参照《无锡市区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设置规划》和《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江苏省2013),控制要求如下:

(1)集中设置区内的重点设置路段商业部分建筑墙面户外广告总面积应小于该建筑物设置广告面实体墙面积的30%,其余建筑墙面户外广告总面积应小于该建筑物设置广告面实体墙面积的15%;非重点路段仅商业部分建筑能设置建筑外墙式户外广告,总面积应小于该建筑物商业部分第一界面实体墙面积的15%。

(2)集中设置区以外:仅商业部分建筑能设置建筑外墙式户外广告,总面积应小于该建筑物商业部分第一界面实体墙面积的15%。

2、数量控制

参照《无锡市区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设置规划》,以综合评分方法控制如下表:

注:广告商:A黄金地段、B较高价值地段、C一般价值地段、D无价值地段

一般民众:A愉悦地段、B较好感觉地段、C一般感觉地段、D厌恶地段

政府要求:A展示地段、B控设地段、C禁设地段

二、分类型广告设施设置要求

(一)建筑外墙广告

1、建筑外墙广告指平行墙面广告,包含了墙面广告、门楣广告和遮篷广告三种形式。规划将门楣广告和遮棚广告划入店招店牌范畴,本次规划不涉及,建筑外墙广告仅指墙面广告一项,并只允许设置平行于墙面的建筑外墙广告。

2、建筑立面广告要严格按照建筑的外形设置,其面积大小和形状不能影响破坏建筑整体形象,破坏建筑的主要特征(例如玻璃幕墙、门头窗户等)。应严格控制,可在不影响、遮盖建筑风貌以及周围环境的基础上酌情设置,并符合以下要求:

(1) 集中设置区内的重点设置路段商业部分建筑墙面户外广告总面积应小于该建筑物设置广告面实体墙面积的30%,其余建筑墙面户外广告总面积应小于该建筑物设置广告面实体墙面积的15%;非重点路段仅商业部分建筑能设置建筑外墙式户外广告,总面积应小于该建筑物商业部分第一界面实体墙面积的15%。

(2)墙面广告的单块面积不得大于100平方米。

(3)墙面广告高度不得超过檐口底面或女儿墙。

(4)左右不得突出墙面的外轮廓线。

(5)垂直方向凸出墙面距离不宜大于0.5m,其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得妨碍行人的安全。

(6)墙面广告设置不得遮挡建筑窗户或影响其采光,也不得遮挡建筑物主体的肌理和整体造型。

(二)屋顶广告

1、建(构)筑物屋顶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有关日照间距的规定,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日照采光。

2、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大高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3、户外广告设施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宜小于建构筑物屋顶建筑面的1/8,户外广告设施表面不得超出母体建构筑物屋顶四周边线,户外广告设施底部构架高度不宜大于1m。底部构架以上的构架不得裸露,应使用与建筑物色彩相协调的材料予以遮挡。

4、屋顶广告支架在视角范围内必须进行隐蔽处理。

5、屋顶广告的形式必须与建筑形式相协调、确保整体性。

6、屋顶广告设置时,不得影响建筑屋面上各构筑物的使用及安全。

(三)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1、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宽度小于3m的人行道不得设置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

立杆式广告设施垂直投影外缘距人行道路沿口外缘应大于0.3m。

立杆式广告设施牌面(单面)面积应小于2平方米,任意一边长度应小于2m,厚度应小于0.3m

立杆式广告设施牌面底部距离人行道地面的高度应大于3m。

立杆式广告设施间距应大于50m。

2、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

宽度小于5m的人行道或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广场(空地)不得设置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

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的底座和牌面外缘距人行道路沿石外缘宜为0.5~1m。

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的总高度应小于3m,底座占地面积应小于1平方米,宽度应小于1.5m,高度应与宽度相协调。

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单面面积应小于2.5平方米,厚度应小于0.5m;广告设施间距应大于60m。

3、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城市中心区不宜设置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

大型落地户外广告设施的高度应不超过9m,宽度宜小于30m,高宽比应适当。

用于工地围挡的大型牌面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依托墙体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高度不得超过3m;依托钢结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高度不得超过6m;与地面连接部分不得透空。

4、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城市建成区内不宜设置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城市中心区严禁设置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

广告设施牌面下缘距离地面高度应大于10m,总高度不得超过18m。

广告设施牌面外缘不得侵入人行道或高架道路,距离人行道、高架道路和建(构)筑物应大于倒伏距离。

广告设施牌面可以采用双面体或三面体结构;柱体可以采用单柱式或多柱式,柱体颜色宜采用银灰色。

广告设施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钢结构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必要时尚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偶然组合。

大型高立柱广告设施使用年限内每年应进行安全检测。

广告设施不得设置在隧道体及隧道两端下沉地段两侧,不得设置在桥梁(含主桥、引桥和匝道)上。

5、大型电子显示屏广告

电子屏不得单独设置,只允许设置于商业、工业性质用地内或者其它性质用地内底层商业建筑墙面或场地内,同时考虑视线安全,完善安全评估。

设置要求参照建筑外墙广告。

国、省干道通过重要功能板块的中心位置时,在中心位置的商业建筑墙面设置1-2块大型电子屏广告。

禁止设置于居住用地或包含居住功能的其它性质用地内。

广告临近居住建筑,必须与居住建筑保持不小于20 米的距离。

6、LED广告

广告物采用闪烁光源影响居住建筑或城市道路使用的,不得设置。

如只在晚间进行展示,在不影响日间景观效果的前提下,可设置于建筑物顶端。

道路交口设置LED 型式广告点位时,避免影响道路交口各类交通指示灯的使用。

7、投影广告

只允许投射于商业、工业性质用地内的建筑墙面。

投影设备不得影响日间景观效果。

投影光束距离地面高度不得小于4 米。

投影光束距离门、窗或其它人能接触到的地方不得小于3 米。

重点路段广告阵地布局

一、规划策略

本次规划对于现状地面户外广告设施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治。

对于建构筑物上的广告设施,规划措施主要包括3大类型:分别为现状保留广告阵地(含调整)、规划新增广告阵地、规划预留广告阵地。在后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可在本次规划确定的点位基础上对广告具体形式和具体尺寸进行微调,微调范围不得超过各类规范、上位规划等的要求。

(1)现状保留广告阵地(含调整)

现状保留广告阵地(含调整)指现状已有符合规划要求设置的广告阵地,规划予以直接保留或者细微调整。

(2)规划新增广告阵地

规划新增广告阵地指符合规划要求,同时有条件设置的新增加的广告阵地。

(3)规划预留广告阵地

规划预留广告阵地指符合规划要求,但是由于建设未达到规划预期或者其他因素,近期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广告阵地;远期可根据具体建筑设计在地块内确定广告阵地位置。

二、规划布局

规划着重对城市重点道路两侧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主要包括包括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平行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布点,对其余广告设施提出布点原则及要求。结合以上的规划分析结论和相关规划,考虑现状道路的不同情况,具体布点如下:

工业产业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区位于三江片西北部。为综合协调区域内外环境,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控制和引导区内各项建设,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1-2020)》、《宁波市工业园区布局规划》、《江北城乡一体化规划(2001-2020)》等。 第三条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 3.1 整体性原则,一期用地的开发要考虑与江北工业产业园区整个片区的关系,在市政、道路、结构等方面衔接好。 3.2 弹性的原则,在道路设置、地块划分、土地兼容性等方面保留一定的弹性,使园区发展能适应不同外部环境变化的要求。 3.3 注重生态设计原则,创造优美的园区环境,运用可持续发展理念,协调好规划用地与周边条件关系,创造出全新的工业园区环境景观。 3.4 利用优越的区位条件和区域内便利的交通网络,建立和发展独具特色的工业园区,引导城市社会、经济以及产业的整体发展。 3.5 强化产业型工业园区的特点,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实现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区域竞争力的目标。 3.6 合理安排功能布局、开发强度、道路结构,充分发挥土地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功能需要,使整个工业园区的建设尽可能集中紧凑,以期经济地建设市政设施,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效益。 3.7 创造城市的标志和窗口,形成独特的城市空间。 第四条规划要点 4.1 为引导工业企业集聚发展,结合当地工业开发对建设用地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地块规模,既有利于开发地块的完整性,又适应于地块拆并的可能性。 4.2 妥善处理高压线走廊、水网与道路、用地规划的关系,保证开发地块的完整性。 4.3 加强环境规划,创造和谐、优美的生产环境。 4.4 加强竖向规划,在保证道路交通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工程土方量。

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简介) 一、规划依据——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7.《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引》 8.《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9.《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 10.《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11.《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 12.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上层次规划: 1.《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2.《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3.《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4.《珠海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珠海2030)》 5.《珠海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集疏运网络规划》 6.《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7.《横琴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二、规划范围 东隔十字门水道与澳门相邻,南濒南海,西临磨刀门水道,北与珠海南湾城区隔马骝洲水道相望,规划总面积106.46平方公里。 三、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 1.发展定位:“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发展的新平台。 2.发展目标: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把横琴建设成为连通港澳、区域共建的“开放岛”,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的“活力岛”,知识密集、信息发达的“智能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岛”。 四、发展规模与空间结构 1.发展规模:规划2015年人口规模为12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平方公里;2020年人口规模为28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2.空间结构:规划形成各具特色、紧凑发展、紧密关联的“三片、十区”的功能布局。“三片”为商务服务片、科教研发片、休闲旅游片。“十区”为商务服务片中的口岸服务区、中心商务区和国际居住社区;科教研发片中的教学区、综合服务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公示文件) XX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七月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2017年XX县完成了《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为XX 县未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

称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修订,为有效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各建设项目的落实,实现管理活动的全程监管,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受XX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编制《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控规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富林镇萝卜岗半岛、富泉镇富泉社区、流沙河大桥至寨子山之间省道306以内滨湖地区、寨子山及山前滨湖用地以及部分汉源湖区。总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 3、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6)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2)标准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GB50180-93) ?《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3)相关规划 ?《XX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 ?《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瀑布沟水电站汉源库区移民安置文件汇编》 ?《XX市XX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金沙湾片区位于西海岸粤海铁路火车站西侧,规划用地面积1536.5公顷。目前已完成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 功能定位 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总体发展目标,依托滨海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精品旅游度假和时尚海岸居住,建设旅游度假与城区相融的滨海旅游新区。 规划结构 根据规划区功能定位及道路网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七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是指沿滨海发展的海岸。 “七区”是指七个功能组团。 海湾度假区----布局于滨海第一层面,充分发挥临海优势,发展旅游度假相关的酒店、度假设施以及商业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 商务社区----规划于片区北部,以铁路西广场大道为轴线,发展商务、贸易、酒店、会务,以及酒店式住宅、商业配套等功能,形成综合型的商务社区。 国际社区----规划于内河北段周边,发展面向国际的高档居住社区,配置国际医院、国际学校以及多元化的商业文化服务,吸引国际化人群的居住度假需求。 游艇社区----布局于琼海大道南部、临海路东南侧部分,利用内湖两岸的水域和空间资源,建设游艇社区,并配置相关配套设施。 安置社区----规划于滨海大道以东,琼海大道两侧,设置集中的动迁安置小区,配备完善的社区及教育设施,提供良好的社区生活水平。 风情小镇区---位于片区中部,规划碧海路、荣山路周边,通过丰富多样的商业文化设施格调独特,别具风情,建筑风貌和空间布局,形成具有活力和特色的滨海休闲游览区域。 生态保育区----位于片区南部,规划作为结构性的生态用地,并通过高尔夫等以绿地为主的开发,将生态环境建设与国际度假功能互为结合。

金沙湾片区功能分区规划图

修文县扎佐镇医药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在工业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下,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我市医药制造产业更好发展,促进修文县扎佐镇医药工业园用地健康有序地进行开发建设,为城市规划建设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的主要任务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综合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对具体地块的土地使用和建设提出控制指标,作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凡在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进行各项土地使用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三条规划的主要内容(一)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二)确定各地块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四)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五)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第四条本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消防通道、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第五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组成。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其中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本规划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严格执行。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如需作出修改或调整,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第七条本规划具体内容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章规划功能定位及目标第八条总体定位 将扎佐医药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备、具有一定竞争力、以医药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示

苏州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公示

《苏州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公示 为推动苏州高新区转型发展,实现“真山真水新天堂”的发展目标,践行科技城“科字当头、生态优先、民生为本”的建设理念,特开展《苏州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的编制。规划在法定要求基础上,提出产业提质增效、自主创新发展、民生设施优化、支撑系统完善、城市设计提升以及智慧生态建设等重要事项,全面引导新形势背景下苏州科技城规划建设。 本次规划于2016年4月份启动,现对该规划成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10月20日。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E-mail:ghj.sfw@https://www.wendangku.net/doc/ae9701383.html, 一、规划范围 北至金墅港、东至绕城高速公路、西至230省道、南至高新区行政边界。总规划用地面积26.96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高新区生态、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示范区,坚持“科技、山水、人文和创新”特色,建设成为集科技创新、现代服务、生态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绿色智慧城区。 三、建设规模 规划范围内居住人口容量约12万人。规划建设用地2221.33公顷,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198.59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为474.52公顷。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三核两轴、四区多片”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科技城中心,以太湖大道、科普路、锦峰路、科研路围合的中心区域为主体,包括行政、商业、商务等功能,是科技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载体,也是科技城最为重要的形象展示窗口。 “一带”:即浒光运河风光带,是科技城内部纵向重要的绿色滨水游憩景观带,通过沿运河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滨水景观的建设,将科技城由南至北的各个功能组团有机衔接,融合两岸片区,塑造“一河两岸”的优美景观。 “三核”:以诺贝尔湖为中心的水核与以五龙山为中心的绿核,是苏州高新区“真山、真水”城市特质的具体表现,是科技城重要的生态公园。围绕诺贝尔湖和五龙山设置文化商业和休闲游憩等功能,打造城市公共活动中心,为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创造优质空间环境。位于五龙山及锦峰山之间的智慧核,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及产业空间优势,打造以创智、创新为主体的智慧引擎,提升科技城未来创新动力。 “两轴”:包括沿太湖大道的城市发展轴和纵向的中心景观轴。

惠州空港经济产业园概念性总体规划(草案)(概要)-

惠州空港经济产业园概念性总体规划(草案) (概要)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以机场核心,横跨平潭镇及梁化镇两个行政区划。西至平潭镇行政边界,东至惠东产业转移园惠福路,南至西枝江,北至示范农场。基地规划面积:56.66平方公里。 二、发展背景 2017年2月省委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指出:“把惠州机场纳入全省“5+4”骨干机场格局,列为珠三角五大机场之一,深圳第二机场。”这是惠州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有利于提升惠州的影响力、竞争力和辐射力。 2018年1月4日,惠州市委组织召开惠州干线机场建设领导小组暨建设指挥部第一次会议,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加快研究空港产业区的规划,发挥空港产业为机场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谋划空港产业与惠州产业的融合发展,助推惠州机场早日建设成为干线机场。 在此背景下,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会同惠阳区政府、惠东县政府组织开展了空港经济产业园相关规划研究。 三、规划策略

(一)开发建设策略 以点带面的开发策略 由于规划范围内用地大部分为基本农田及生态控制线区域,土规可用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且用地分散。根据“用地集约化、产业聚集化”的原则以及项目的建设管理需要,近期建设将依托镇区、其他园区生活配套。服务设施采取具备可实施性的近期开发建设路径,形成“一园五组团”的散点式规划结构;随着建设条件和产业发展条件成熟,园区建设区将以先期的发展组团为起点,逐步覆盖整个园区范围,并最终与周边镇区、其他园区在产业、交通、配套等方面融为一体,实现多区联动的最终目标。 (二)交通提升策略 区域综合交通协调 协调惠州空港产业园、东江科技园、惠东产业转移园等各园区间道路交通体系,保证区域间交通顺畅,促进园区间要素流动。 衔接轨道 本次规划落实轨道相关专项规划的城市轨道3号线、预留深惠汕高铁、深惠城际通道。结合各站点特质,形成差异化的TOD开发模式。 可实施的动态路网体系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7-5] 审批依据 审批内容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申报要求 公开方式 办理部门 审批依据 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 审批内容 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调整控规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报单位),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须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提交由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纸文件一式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中有关要求。综合处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重点处,进入预审、公示程序。 进入预审、公示程序后,由重点处进行论证报告图纸文件初步校核工作及公示材料准备工作,期限为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论证报告预审工作及公示工作。公示与预审工作同时进行,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预审与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重点处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整理后,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意见与论证报告一并报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_齐奕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    齐奕      摘 要:旅游度假区规划介于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包含旅游发展与城镇建设双重职能。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规范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缺乏对旅游度假区有针对性的控制和指引,使得规划实施过程难免出现规划失效,早期建设的大部分度假区面临城镇化趋势,旅游度假职能发展受限。本文探讨了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提出度假区控制指标体系应包含基本指标控制、旅游设施控制、城市风貌引导三个方面内容,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并通过三个层次的指标细分尝试提出控制指标体系的构成。本文以武夷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规为例,阐述了通过多层次、多类型控制指标体系妥善处理山水城的融合,旅游度假功能的完善和休闲度假环境的营造,提出了旅游度假区控规编制的新思路。  关键词:武夷山;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    1 前言  旅游度假区是依托良好的旅游资源环境、单位面积投入产出大的旅游开发形式,是最小单元的旅游目的地,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开发区,集中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需求(刘爱利,刘家明,刘敏,郑斌,2008)。我国旅游度假区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产生,1992年开始建设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至今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  早期我国的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为依据,通常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结合,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003年2月国家旅游总局发布《旅游规划通则》,其主体借鉴了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界定了旅游区规划的层次及内容,首次规定了旅游区控规的具体内容和适宜程度。意味着旅游度假区规划第一次有针对性的规范指引。但《旅游规划通则》在具体控制指标体系方面与一般城市规划类似,主要包括针对土地利用和环境容量的一般性指标,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缺乏对度假区的特色要素有针对性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指标体系是控规中的核心内容,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针对旅游度假区而言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难以体现规划的实效性。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考虑度假区自身的特点与发展诉求,在控规中建立有针对性的控制指标体系,有效引导其发展。

《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发布时间:2011-05-20 来源: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办公室 一、规划背景 根据玉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玉东新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目标要求,为了科学指导玉林经济开发区整体良性发展,我局根据玉东新区工委、管委的部署,组织编制了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二、规划编制范围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北起人民路,南至洛湛铁路,东至文体路,西达广场东路,总面积为13.10平方公里。其中,南流江北片为玉东新区管辖范围,面积约 8.96平方公里。 三、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和人口规模 (一)规划定位 1.经济全球化时代广西吸引外资和尖端技术产业的前沿阵地,以物流配送、健康食品、医药制造、医疗器械、机械配件等为主的低碳健康产业基地; 2.玉林城市先进制造业的集中区、高新技术的集聚区、总部经济的示范区以及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生态居住区。 (二)发展目标 1.做大做强以健康食品、医药制造和医疗器械等为主的健康产业。

2.完善开发区配套服务业,到2015年实现开发工业用地规模达200公顷,吸纳企业员工约8万人,实现产值达到百亿元以上。 3.将玉林经济开发区打造成玉林市“先进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物流经济的先导区、总部经济的示范区”。 (三)规划规模 参考玉林城市总体规划和玉林市近期建设规划对人口规模的预测,并综合考虑该区的规划定位、生态环境条件、人口与用地建设条件等诸多因素,本规划区的物流及工业就业人口规模为6.5万人,居住生活人口14.9万人。建设用地规模为12.69平方公里。 四、规划结构 玉林经济开发区规划结构为:“一带、两心、三轴、八区”。 1.一带: 城市绿带——依托东西流向的南流江构建滨水景观带 2.两 “公园绿心”——规划在二环东路东侧区域规划一处综合性的城市公园,形成城市“绿心”。 “服务中心”——规划在二环东路西侧区域结合体育、文化、商业、绿地、广场等用地,综合开发形成区域性的公共服务中心。 3.三轴: 发展主轴——交通联系轴。沿二环东路南北向贯穿整个规划区,是开发区各片区的交通发展联系轴线。

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VIP专享】

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文本 (公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1)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2) 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2) 第五章公共服务设施 (6) 第六章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7)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为加强石家庄高新区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落实有关上位规划的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促进石家庄高新区合理地开发与 建设,特编制《石家庄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第1.2条: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项规划及建设活动,均应遵照本规划执行,下一层次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 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1.3条:规划范围:北至北二环路东延,南至南三环,西至现状京珠高速公路,东至东三环,规划面积为74.68平方公里。 第1.4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3.《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2012.3);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12);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08-93)(2002年版);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8.《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9.《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10.《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 11.《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 12.《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 13.《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09.6); 14.《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09.7.1); 15.《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12.1); 16.《石家庄市城乡规划条例》(2014.6.1); 17.《河北省城市红线管理规定》(2012.12.1); 18.《河北省城市黄线管理规定》(2012.12.1); 19.《河北省城市蓝线管理规定》(2012.12.1); 20.《河北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2012.12.1); 21.《河北省城市紫线管理规定》(2012.12.1); 22.《石家庄都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2.5.1); 23.《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3); 24.《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程序规定》(2015.3)。 第二章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第2.1条:功能定位:集优良的生态环境、前沿的新兴产业、活跃的创新氛围和优质的生活服务四位一体的产城融合的科技创新城。 第2.2条:发展目标 1. 京津冀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地; 2. 河北省自主创新创业园区建设示范基地; 3. 石家庄产城融合的科技新城建设标杆。 第2.2条: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规划居住人口规模为50万人。 2.用地规模:规划范围总用地规模为74.6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规模 60.10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规模14.58平方公里。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主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文本主要内容简介 一、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年月日) 、《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钦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钦州市国民经济和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公示版) 、《钦州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成果样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二、规划范围 东至六钦高速、南至中马南五街(远期规划为环北大道)、西至金鼓江、北至金鼓江支流,规划用地面积约平方公里。 三、功能定位及规模 集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居住、休闲游憩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低碳生态示范区。 规划人口规模:万人。 四、规划结构 ()“一城”:——“马来西亚城”片区中心 在片区中心内设置为启动区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如高档商务服务、金融贸易、保险、企业总部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商业服务、娱乐休闲等功能,为中马产业园乃至北部湾提供服务。 ()“一湾”:——“孔雀湾”滨江景观带 沿金鼓江东岸打造“孔雀湾”滨江亲水景观带,保留现有芭蕉墩遗址,结合景观带设置不同主题及功能的活动区与绿化空间,并融入文化休闲、宾馆酒店、特色商业等功能。 ()“双轴”:——中马大街、友谊大道城市景观轴 以中马大街、友谊大道为骨架,设置启动区发展的“十”字型轴线。 ()“两片”:——产业、生活两大功能片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CBA08G-0303-2008-00073 [信息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信息种类]规划信息---区域规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建设发展局 [发布时间]2008-01-31 [内容描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规划包括:规划范围、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的作用和地位、规划单元的确定。 [正文]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范围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即由泰达大街(北),南海路(西),北海路(东),津塘四号路(南),所围合的各项城市用地,用地面积为2.7平方公里。 二、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 规划原则: 1. 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利用控制为重点,协调规划设计、规划管理需求与物业开发三者的关系,使规划管理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2. 根据目前开发区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与可能对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进行优化利用的调整; 3. 完善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和公共设施的载体能力和服务水平;

4. 通过土地、利用的规划调整,改善规划范围的环境质量、景观面貌,实现开发区生态景观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机平衡; 5. 遵循开发建设的时序性,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调整好各开发阶段的关系,更好满足土地拨划的要求; 6. 应有利于开发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利于开发区当前与长远的有序发展。 (二) 规划目标 1. 形成完善、统一、和谐的中心区商务系统,营造高效、高质、高水平的商务运作体系,营造轻松、舒适、娱乐的商业休闲体系; 2. 形成若干具规模的高档住宅区和住宅小区,并形成完善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3. 通过对规划范围内绿地率的严格控制,扩大绿色开敞空间,从而改善建筑景观与风貌; 4. 严格控制建筑退后红线及街面设计,形成具有韵律感、亲切感的街面景观; 5. 通过城市设计有重点的控制第一、第二、第三大街沿线的建筑景观、风貌及建筑细部小品的处理; 6. 保证规划范围内长期发展所需要的交通、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的用地与合理位置,确保中心城区基础设施的高标准承载能力,满足开发区可持续有机发展的需要; 7. 形成条例化、指标化、图则化的控制体系,强化规划的控制、引导功能,保证中心城区合理有序的进行发展,更加有效地服务于规划管理、土地出让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一、规划概况 规划区范围和面积:东起乐东与三亚交界的石柱岭,南到海滨,西至望楼河,北靠九所镇区,规划控制范围面积约2470hm2。其中建设用地约1660.49hm2。 规划目标:建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别具特色的热带海滨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社区。 总体布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布局,形成“一带、两廊、四轴、五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主要内容包括: 一带:滨海岸线形成的休闲旅游带。 两廊:由清塘河和抱套河等两条河流及沿河防护林带形成的景观廊道。 四轴:由东西向的滨海路,南北向的九龙大道——滨海路、九所公园——滨海路、西线高速公路——海榆西线等四条道路形成的交通轴线。 五区:以望楼河、清塘河、鸭母溪、抱套河、石柱岭等自然地貌互相分隔形成五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规划区内由西至东依次为西部的望楼港组团、北部的罗马组团、南部的龙栖组团、中部的抱套组团、东部的石柱岭组团。 规划区内总人口控制在6.80万人。 二、区域环境现状 (1)该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物SO 2、NO 2 、TSP、PM 10 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版)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望楼河、鸭母溪及抱套河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体已受到严重的污染,水体环境现状质量已达不到相对应的水体功能,造成水体环境质量恶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河道内有大量的畜禽养殖;二是水体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等有很大的关系。 地表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 (3)地下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其中1#监测点氯化物、氨氮、硫酸盐、锰、总大肠菌群超标、2#监测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锰超标、3#监测点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造成以上几个监测因子超标的原因主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说 明 城市中心区是市级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人流、物流活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是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信息的中心,也是城市交通系统的焦点。 城市中心区规划设计的目的就是通过以人为本的理性设计理念,加强城市中心区的综合效益,创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中心区环境。 城市新区是集市级行政、文化娱乐、教育和地区性的商业、金融、居住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的新城市中心区。 规划从历史的演进角度把握住连云港“山——海——城” 为一体的城市格局,突出“新城区、新形象、新人文”的规划主题,将绿色生态融入新区,塑造出具有生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充满人性空间的新城市形象,为新城区创造出新的人文环境。 一. 区域条件分析 规划新区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的东南侧,是老城区与新浦东区的结合部。规划范围东起宁连公路,西至瀛州路,南起海宁路,北至苍梧路,规划用地面积675.5公顷。 区内有三条东西向的城市主干道即苍梧路、朝阳路、海宁路,四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道即瀛州路、郁州路、科苑路和学院路,并有宁连公路从该地段东侧通过,苍梧路与宁连公路交叉处规划部分苜蓿叶型立体交叉,交通十分便捷。从区位角度分析,新区处在一个联系历史与未来城市空间的过渡地段;从环境景观概念角度分析,该区域是将连云港花果山风景区以及远处 的凤凰山自然景观引入城市的纽带;从城市空间、城市轮廓线的角度分析,该区域作为新城区将是城市重心所在,将集中城市较多的高层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因此将该区域作为城市新中心区来建设,其区域条件是十分优越的。 二. 现状概况 新区内现状,已建成地区主要以居住用地为主,其中苍梧小区、博纳花园小区均是新建的居住区,其建筑造型、小区绿化环境、小区配套设施均体现了连云港市居住区的较高水平。沿瀛州路和朝阳路西端有少量行政办公用地,苍梧路两侧则以大专学校用地为主。现状用地范围内有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正在建设的新海高级中学,苍梧路北侧还有连云港的最高 花果山及远处的凤凰山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和完善、深化《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区控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控规》的规划范围。市区其他地区陆续被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控规》实施的主管部门。各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权限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市区控规》的实施管理。 第四条《市区控规》实施应坚持严格执行的原则,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深化和调整,实行《市区控规》调整的社会参与及监督。 第五条凡在《市区控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市区控规》和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市区控规》文件、图纸及图则,应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前应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由申请方委托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进行论证。技术管理要求应在实施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第九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审查前应进行预审,预审工作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第十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公众建议和意见,作为审查内容,随论证报告报审。 第十一条由市规划、环保、国土房管、文物、园林、交通管理等部门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组,对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审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审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收集、汇总《市区控规》每年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三条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工作机构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市区控规》进行综合修订。

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任务书

- xxxx精细化工产业园 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 XX市建设局 二零零九年九月

目录 第一篇:规划设计要求 一、规划设计地块区位、范围及现状概要 二、规划设计依据 三、规划设计概要 四、规划设计深度 第二篇:规划成果要求 第三篇:规划编制时间及最终成果要求附:规划设计地块用地范围图

第一篇:规划设计要求 一、规划设计地块区位、范围及现状概要。 区位:规划区位于XX市西部城区的衔接部,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属于城市的西部片区。其北临浈江,国道G323旧线位于规划区最南面,新改造的国道G323线贯穿产业园区。2008年4月,省委书记汪洋提出对xx工业发展的思路:依托韶赣高速公路、铁路以及临近华东的区位优势,“精雕细刻”一个精细化工基地大有可为。 范围:此次规划主要是工业园第一期工程99.54公顷。具体范围详见所附图。 现状概要:xx精细化工产业园位于XX市城区西部,行政管辖隶属雄州镇,西面、背面紧邻浈江,环境较好。交通便捷,国道G323线贯穿产业园区,使产业园与城区之间有快速便捷的交通联系。为了将产业园建设成一个“环境友好型、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税率高效型”的工业园,与区域协调发展,提升xx的城市地位,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现决定对XX市精细化工产业园一期工程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标准》(GBJ137-90)

(4)《xx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规划纲要(2006-2010)》 (5)《XX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9-2010》 (6)《XX市城区总体规划(2000-2015)》 (7)《中共XX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建议》 (8)《关于XX市化工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9)《关于<广东省XX市珠玑工业园精细化工定点基地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告知的函》 (10)《xx市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5) (11)《XX市城区总体规划》(2000~2015) (12)XX市统计资料 (13)XX市人民政府提供的各项资料 (14)国家、省、市有关精细化工的法规和规范 三、规划设计概要 (一)规划应XX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要充分体现xx精细化工园的特色,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理念。 (二)该区域发展定位为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应综合考虑该区域总体用地布局和功能,成为xx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和

临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目录 1.现状概况与分析 (1) 1.1 区域位置 (1) 1.1.1 临安市区位 (1) 1.1.2 高新园区位 (1) 1.2 规划范围 (1) 1.3 基地周边条件 (1) 1.3.1 环境条件 (1) 1.3.2 交通条件 (2) 1.4 基地自然条件 (2) 1.4.1地形地貌 (2) 1.4.2 气候条件 (2) 1.5 基地建设现状 (2) 1.5.1 建筑现状 (2) 1.5.2 道路交通现状 (2) 1.5.3 土地使用现状 (3) 1.6 用地适宜性分析 (3) 1.7 发展条件分析 (4) 1.8 现状概况总结 (4) 2. 规划总则 (5) 2.1 规划依据与原则 (5) 2.1.1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5) 2.1.2规划原则 (5) 2.2 规划目标、定位与规模 (5) 2.2.1规划目标 (5) 2.2.2规划定位 (6) 2.2.3规划规模 (6) 2.3 规划理念 (6) 3. 规划方案说明 (6) 3.1 策划体系 (6) 3.1.1 产业策划 (6) 3.1.2 功能策划 (6) 3.2 规划结构 (7) 3.3 土地使用规划 (7) 3.3.1 工业用地 (7) 3.3.2 居住用地 (8) 3.3.3 公共设施用地 (8) 3.3.4 道路广场用地 (8) 3.3.5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3.3.6 绿地 (8) 3.3.7 水域和其它用地 (8) 3.4 道路交通系统及竖向规划 (10) 3.4.1 对外交通组织 (10) 3.4.2 内部交通组织 (10) 3.4.3 道路等级 (10) 3.4.4 交通设施 (11) 3.4.5 步行系统 (11) 3.4.6 竖向规划 (12) 3.5 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12) 3.5.1教育设施 (12) 3.5.2医疗卫生设施 (12) 3.5.3文化娱乐设施 (12) 3.5.4体育设施 (12) 3.5.5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13) 3.5.6商业设施 (13) 3.5.7市政公用设施 (13) 3.5.8其它设施 (13) 3.6 绿化景观系统规划 (13) 3.6.1 规划原则 (13) 3.6.2 绿化系统规划 (14) 3.6.3 景观系统规划 (14) 3.7城市设计导引 (14) 3.7.1 风貌分区 (14) 3.7.2 界面控制 (14) 3.7.3 建筑要素控制 (15) 3.7.4 环境要素控制 (15) 3.7.5 岸线处理形式 (15) 3.8土地开发控制 (15) 3.8.1 地块划分 (15) 3.8.2 控制指标 (15) 3.8.3 开发强度 (15) 3.8.4 高度控制 (16) 3.8.5 建筑退线 (16) 3.8.6 建筑间距 (17) 3.9分期实施建议 (17) 4. 市政工程规划 (17) 4.1 给水工程规划 (17) 4.2 污水工程规划 (19) 4.3 雨水工程规划 (19) 4.4 电力工程规划 (20) 4.5 通信工程规划 (20) 4.6 燃气工程规划 (22) 4.7 市政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23)

北城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城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城新区二期规划用地总面积21.3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南起南京路,北至长春路,东沂河、西祊河为界。此次规划区将形成一心、一轴、三区、多组团的生态网络型空间结构,把北城新区二期建成宜居宜业滨水花园新区。 从新型城镇化发展全局出发,按照“众星抱城、城乡一体、同城发展、适度超前”的要求,实现北城新区二期与一期、三期建设的有效衔接、协调推进;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按照以人为本和“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要求,强化公益性设施、公共空间、环境绿化等规划建设,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北城新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严格按照“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切实维护规划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北城新区二期规划交通便利教育均衡 交通:规划设置13座快速公交站点两条有轨电车形成环路 本次规划中预留了地铁线路和站点的位置,考虑在近期采用快速公交巴士(BRT)的方式加强与其他片区的联系,规划区内设置快速巴士站点13座,为整个规划区服务。 有轨电车作为我市公共交通体系的次级系统,主要为北城新区居民服务,规划形成环路。将规划新建两条有轨电车环线,规划区内设置17座有轨电车站点。同时,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功能分区,在商业中心、游客集散中心等重要的城市功能区设置4座公交枢纽站点,以增强城市功能中心的可达性,发挥公交运能效率。 教育:19所中小学服务教育小学服务半径500米 此次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三区、多组团的空间结构。三区为文化娱乐休闲区、商业商务中心区、体育与科研创意中心区。其中,体育与科研创意中心区西邻祊河,教育科研用地主要分布于祊河沿岸的创意中心区和居住区内部的中、小学,依托临沂大学城的科研优势,创建北城新区的研发产业集聚区。 按照服务半径500米,占地50亩,规划了班额为36个班的小学12所;按照服务半径1000米,占地80亩,规划了班额为36个班的中学5所。同时规划布局了2所高中,确保中小学服务半径合理、规模适中。 服务:增加五站规划内容将建2座加油加气合建站 为了更准确地对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定位,本次规划增加了加油加气站、厕所及垃圾站、消防站、通讯基站、派出所等五站规划内容。 规划6座加油站,其中2座为加油加气合建站,加油站占地约6.8亩、加油加气站合建用地约11亩。二期规划范围内公厕78处,垃圾站43处,其中公共垃圾站合建26处。 规划范围内规划一处消防特勤站,一处中心站和一处一级消防站。除了满足北城新区二期的消防要求外,还可以兼顾北城一期的消防安全要求。 在规划范围内规划通讯基站32处,并规划了3处派出所,每处占地面积6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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