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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担保的基本理论

信用担保的基本理论

信用担保的基本理论

信用担保,也称信用保证,是指由专门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制度化的保证。信用担保的概念包括三个要点:第一,由专门机构提供的担保,而不是一般法人、自然人提供的担保;第二,这种担保是制度化的担保,即指它是在一定的政策、法律、规制框架安排体系之中的,是标准化、规范化的业务;第三,是面向社会提供的担保而不是对内部关联机构或雇员提供的担保。

信用担保实际上是一种专业担保,具有经济杠杆的属性,它能够引导社会资源、生产要素的流向,它主要是对社会资源、生产要素的动态过程,或者说是对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等提供保障。信用担保机构是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的主角,它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担负起推动信用经济发展的责任。我国信用担保机构虽然从诞生之日起至今才十几年时间,但是其发展势头可谓迅猛,其发展空间仍然广大。

信用担保作为一种经济杠杆,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特定历史时期或特定领域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已得到各自政府的高度认可,其信用担保的运营与管理为我国提供了大量的借鉴的经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对国外担保行业情况的深入了解,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把规范和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纳入到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适应加入WTO后的国际经济形式、银行商业化改革、增加地方税收、缓解就业压力等全套经济政策体系之中。由财政出资或部分出资成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成为各地的一种普遍的做法。由此可见,我国已经逐步认识到了信用担保对经济发展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开始着手建设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

信用担保公司年终总结

今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现代化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以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和配套中介服务为重点,在政府领导、部门支持、银行合作、公司上下共同努力下,开创了担保资本不断扩充,业务经营成效突出,制度规章健全完善,风险防范步入正规,员工队伍精干高效的新局面。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发挥了融资担保平台作用,业务经营步入正规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按照“帮企业解困、替政府补位、对股东负责”的宗旨,坚持既对龙头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支持,又按市场化运作,严密风险控制规范操作,保证资金营运安全,走出了一条企业、银行、公司等多方共赢的发展之路,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止年底,公司共受理县(市)区农产品加工业、贸易、服务业、种植业、养殖业等五大行业担保项目个,立项个,已通过评审审批项目个,共为家龙头企业提供了万元融资担保服务,目前在保项目个,在保金额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是上年余额的.倍。其中种植业个,金额万元;养殖业个,余额万元;贸易个,金额..万元;农产品加工业个,金额万元。公司共取得担保收入万元;计提各种风险准备金.万元;担保基金由去年的万元,增加到目前的万元,增加万元,增长%。通过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有效的促进了龙头企业信用的提升,使受保企业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在扩大就业再就业、增加税收方面也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特别是对于超额信用限额的万宝粮油有限公司和大山现代有限公司等,我们积极向省农业厅、省担保公司推荐,并参与担保调查,提供联合担保万元,受到省、市政府和农发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据统计,通过家受保企业担保贷款的注入,新增产值.亿元,新增利税多万元,新增就业人员多人,有力推动了龙头企业的经营发展。 (二)、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操守合规规范 作为高风险的担保业,经营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重点在管理风险上。没有系统全面的规章制度,科学的业务操作流程是不可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把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作为加强公司管理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严格按照《公司法》,依法设立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并根据业务需要设立担保业务部和综合业务部。二是公司参考国内做得比较好的担保公司、银行业的风险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的业务操作细则、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担保资金管理办法》、《担保评审委员会工作办法》、《担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担保业务操作规程》、《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办法》、《担保项目调查实施细则》、《担保项目审查实施细则》、《反担保管理办法》、《担保项目保后管理实施细则》、《担保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担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等。三是在操作流程上,强调标准化管理,不断完善担保业务操作规范文本。公司制定了《襄樊市农业政策性金融合作协议项下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从客户咨询阶段的《担保

担保公司资产保全部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资产保全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资产保全部部门职能 1、为公司担保业务保驾护航,防范风险,确保公司业务质量,提高公司担保能力,降低逾期率、违约率, 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维护公司与银行良好的信用关系。 2、保障公司各项安全,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经营的良好环境。 3、协助业务部门做好保后跟踪的工作,与业务部门和项目经理密切联系,互相配合。 4、做好担保客户逾期的催收服务和保全工作。 5、协助公司办理催收后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6、协助合作银行进行资产保全,促进公司与相关银行的良好协作关系。 7、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公司许可对外开展资产保全业务,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 8、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资产保全部组织架构 本部门设置部门经理壹名、项目经理若干名、内勤壹名。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 ●内勤 第三条资产保全部岗位职责 1、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组织本部门学习催收知识; ●合理安排本部门日常工作; ●根据风险管理部资料管理员提供客户应交公司保管资料情况安排催收; ●根据银行的逾期单据和客户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催收计划; ●关注客户保后管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客户因突然出现重大变故而产生的各项事宜。 2、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调查分析需上门客户的情况; ●逾期客户上门催收; ●车辆登记证等应交公司保管单据进行催收; ●公司安排的其他任务。 3、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整理逾期资料; ●电话提前通知客户预存款; ●逾期客户电话催收服务; ●整理电话催收情况; ●调出需上门催收客户档案及开具催收单及收据。 催收工作流程(流程表:附表一) 1、银行来单 银行每周一、三、五来单。来单内容包括逾期客户名单、逾期日期、逾期次数、贷款总金额、逾期金额、还款期数、逾期原因、催收结果、备注、项目经理。 2、短信催收 针对逾期的客户,首先通过短信催收,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客户,你通过我司担保的车贷供款本月已逾期,请您及时将本月车供款存入你的供款帐号,多谢你的支付,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人。 3、第一次电话催收 对于短信催收无效的客户,逐一打电话进行电话催收。对于银行来单上电话联系不到的客户,在公司资料及其档案中查找其其他有效联系方式。对于更改了电话的客户进行登记记录。进行电话催收后把催收结果及客户逾期情况整理制作成表存档。 4、第二次电话催收 在银行来单上,第二次还出现的客户进行电话催收时需严厉,对其发出警告:如再不还款将上门催收。 5、调档案交给项目经理 对于经两次以上电话催收还未还款的客户,调出档案交给项目经理。 6、项目经理进行调查分析 项目经理对调出的客户档案进行分析。对于确实是事务繁忙和忘记的客户再次电话催收,对于有意拖欠客户进行上门催收。 7、对需上门客户开催收单及催收款收据 上门催收之前开出催收单及催款收据。 8、上门催收 9、回单归档 整理上门催收客户情况,归档到客户个人档案中。 第四条资产保全部门主要工作制度 1、例会制度

中国银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中国银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一)全国银行业概况 1、中国经济发展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数据,201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74.41万亿,位列全球第二。2012年至2016年GDP的年均复合名义增长率达8.64%,中国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2、国内银行业市场格局 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同时,中国银行业亦得到快速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数据,2012年至2016年中国银行业人民币贷款与存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5.42%和14.35%。下表列示了2012年至2016年中国银行业人民币和外币的贷款和存款数据: 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口径,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分为大型商业银行、股 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和其他类金融机构等。

(1)大型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是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其在中国银行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是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主要融资来源。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五家大型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37.29%,负债总额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37.21%。 下表列示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五家大型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总负债和股东权益数据。 (2)股份制商业银行 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口径,除五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共有12家股份制商 业银行。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把握有利的市场机遇,取得持续较快发展,市 场份额不断提升,逐渐成为中国银行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6年12月31 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 和负债总额的18.72%和18.99%。 下表列示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总负债和股东权益数据。

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概要

(五)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是个人信用体系的两大基本功能。经济功能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的帮助下,管理信贷投资风险和维持金融经济的稳定,促进城乡结合的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能通过对个人经济活动进行严格规范限制,让社会经济环境形成公民人人有责守法守信的良好社会风气。但是,农村市场没有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导致大多数返乡农民工没有信用记录,使他们无法享受到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的惠农政策。信息不对称是农村信贷市场的主要瓶颈,由于数据资料的缺乏很难以收集足够的信息来确定是否可以提供信贷。返乡农民工对金融的需求具有以下特点:住宅地点分布不集中,收入低,贷款规模小,经营项目风险大,农业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种种因素都导致农村信用服务的难度增大。返乡农民工在早期的创业风险投资是有限的,他们没有有利的抵押品来获得贷款,使其无法得到充足的创业资金。金融机构给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的贷款信用担保服务比较简单,他们没有有效的农民个人信用制度,各地区还没有建立完整的农民工信用档案,很难确定他们的信用,一旦发生风险,金融机构会承担全部责任。所以,金融机构的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会影响金融机构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支持。 (六)农民工金融知识缺乏 由于返乡农民工缺乏金融知识会影响农民工在返乡创业过程中受到阻碍。返乡农民工文化素质不高,受教育水平低都会导致农民工的金融知识缺乏,会给返乡创业带来极大的影响,在创业的早期阶段,会制约企业的发展,给自身创业带来困境。返乡农民工普遍缺乏金融知识,对相关的金融支持政策也知之甚少。部分金融机构更重视经营管理工作,不重视宣传工作,对金融知识宣传工作在思想上认识不够全面,再加上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宣传手段种类单一,宣传效果不理想等原因,使广大农民工缺乏金融知识,让返乡农民工仅了解了银行一些基本服务流程,其他的金融知识几乎是空白的。创业过程中会用到的融资方式以及各种金融产品都不甚了解,因农民工匮乏的金融知识会给其创业融资过程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农民工自身素质不高,导致对贷款流程和优惠政策缺乏了解,现金交易仍是主要的支付手段,造成农村金融市场活跃程度不高,导致宣传效果不理想。而且,现在金融机构很少在农村进行金融知识,不能走进返乡农民工的生活中贴近进行宣传,无法对社会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的金融

XX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费、评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XX信用担保公司担保费、评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担保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担保费的收费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与被保证人签定《委托保证合同》后,《担保合同》签定前向被担保人收取担保费。 二、担保费采取一次性全额收取。 三、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反担保措施落实的难易程度及资产和财产的变现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最终以实际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与银行贷款落实的风险金承担的比例为依据。费率具体标准: 四、担保费根据担保时间按担保额与年担保费率计算,最短按一个月计算。 五、担保费对承保项目收费。 六、担保费的费率、收取总额、收费时间等在《委托保证合同》中具体规定。 七、担保费由法律监督管部填写“交款单”(一式两份)交计划财务部据以收费。计划财

务部收费后开据正式发票,并在交款单上盖收讫章,法律监管部凭盖章返回的交款单出具《担保合同》。 八、本规定由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修改时同。 九、本规定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评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评审费的收费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与被保证人签定《委托保证合同》后,《担保合同》签定前向被担保人收取评审费。 二、评审费采取一次性全额收取。 三、评审费率根据担保额度、企业和项目风险度和评价的难易程度确定。费率具体标准: 四、评审费按次计算。 五、评审费对承保项目收费,已作评审而未担保的项目不收评审费。 六、评审费的费率、收取总额、收费时间等在《委托保证合同》中具体规定。 七、评审费以法律监管部填写“交款单”(一式两份)交计划财务部据以收费。计划财务部收费后开据正式发票,并在交款单上盖收讫章,法律监管部凭盖章返回的交款单出具《担保合同》。 八、本规定由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修改时同。 九、本规定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信用担保的风险与防控

信用担保的风险与防控 一、担保的基本范畴 所谓担保,又称为债的担保或者债权担保,是指为保障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由法律特别规定的措施,它是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者信用来确保债权实现的手段。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信用担保,是指由专门机构面向社会提供的制度化的保证。它除具有担保的一般功能以外还具有特殊功能,实际上是一种专业担保。专业担保可以提供集中的、系统的担保,从而引导资金和其他经济资源的配置,它主要是对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等提供保障。专业担保具有经济杠杆的属性,这种属性直接由信用担保的放大功能体现,放大倍数是担保机构所提供的担保额与其承担担保风险的担保资金或担保财产的比例。一般地说,担保放大比例越高,其对社会做的贡献越大。同时,担保机构所承担的风险就越大,这就需要担保机构具备更高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二、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 信用担保机构是以自身的信用为基础,利用自己的信用提升企业的信用,使其在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信用担保机构承担了信贷风险,减少了对客户资信调查和赊账追讨

的工作量,提高了信贷经营的效率。目前,信用担保机构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降低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融资的门槛,使银行将资金贷给企业的时,相当一部分风险得以分散,从而扩大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信用担保机构是联系银行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它一方面解决了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担保物不足的问题,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另一方面承担了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增强了银行的贷款意愿。而在这整个贷款融资的过程中,信用担保机构事实上扮演了风险承担者的角色。由于信用担保机构承担了大部分甚至全部贷款的连带清偿责任,银行贷款前的企业经济状况调查和资信审查标准就会降低,担保机构承担了双重“逆向选择”的风险。企业在获得所需资金后,由于有担保机构的担保,还款压力和努力程度就会降低,银行相应的监管积极性和监管力度也会降低,担保机构同样承担双重“道德风险”带来的压力。因此,信用担保行业是一个公认的高风险行业。 三、信用担保的风险来源 信用担保风险是指信用担保机构在担保业务运作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担保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来自中小企业的风险 中小企业风险,是指受保企业的违约风险,这种违约风险的大小可能与中小企业整体存在的问题有关系,也可能与单个受保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一、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企业是经济的载体,中小企业对世界各国经济的贡献是巨大的。对于发展中的我国,国有大型企业处于变革之中,经营机制尚未理顺,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在扩大就业、活跃市场、改善人民生活、抵御金融风险等方面,有着独特的功能,对发展经济和安定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极具活力,已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参与国际经验贸易合作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的重要力量。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仍存在着大量有待解决的问题。其中融资问题是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一份全国工商联的调查报告显示有58.1%的受访者认为“融资渠道”是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最大问题。 我国的中小企业中95%以上属于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逐步深化,全社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逐步形成共识,各级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截至08年末,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970万户,其中私营企业657万户,外资企业43万户,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270万户。另有个体工商户2900万户。广大中小企业创造的GDP占全国的60%,提供的税收占50%,外贸出口占68%,发明专利占66%,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记得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周正庆在演讲中提到了两个截然对立的统计数字—80%。原国家经贸委在报告中提出有80%的中小企业存在融资难问题,而人民银行在统计中则坚称“80%的中小企业申请贷款获得批准”。究其原因,差异出现在统计口径上。因为受抵押、担保等诸多“准入”条款限制,很多中小企业根本不具备条件向银行提出贷款。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亚洲金融危机的深刻影响,以及我国经济升幅的逐渐回落,我国的中小企业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将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到新的高度加以研究,已越来越成为政府、学术界的共识。当前,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增加点。 在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使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986年-1994年,全国工业企业生产总值增长率为18%,其中大型企业的增长率为30%。对于整个工业增长来说,中小企业的特殊贡献是不可替代的,同时中小企业在出口创汇方面也占重要的地位,1995年仅乡镇企业(不包括城镇的中小企业)出口产品交货值就达4400亿元,占国权出口总额的32%。80年代以来,中小企业的年产值增长率一直保持在30%左右,远远高干总的经济增长速度。在上海,工业小企业产值每增长1%,可推进上海工业总产值增长0.36%,推动上海国民经济总产值增长0.17%。尤其在国有企业不景气的大环境中,中小企业起着经济增长的引擎作用,如我国过去几次爆发的通货膨胀后,经济

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现状及建议

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现状及建议 一、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现状分析 银行在与担保机构合作时风险成本较大,这是现实合作环境下突出的症结所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仍很不健全,中小企业提供虚假财务信息,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比较普遍。由于没有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银行对势单力薄的中小企业缺乏信心,普遍惜贷。担保机构的介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的信贷风险,但其自身的诚信如何,银行并未有确定的把握,直接影响了彼此协作关系的建立。 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尽管我国在出台了《担保法》,但其没有专门为担保机构的设立、审批、业务运作、与银行的合作方式、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等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无法适应担保业务的开展需要。由于无法可依,银行在与担保机构的合作过程中缺乏主动性与安全感,更没有行之有效的合作方式作为指导,导致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合作缺乏相互制约、共同促进的发展基础。 三、缺乏相应的监管机构。自1993年中国最早的专业担保机构中投保公司成立至今,全国已成立了上千家担保机构,但与银行有银监会,保险公司有保监会,证券公司有证监会相比,担保机构一直没有信用担保监督管理委员会之类的机构出现。鉴于此,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出现了混乱和不平等的情况。

四、担保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分散,规模较小,1000万元注册资金的担保公司比比皆是。政府大都是一次性出资,缺乏补偿机制,且内部管理不规范,人员素质偏低,加之收益与风险倒挂,担保机构一旦发生代偿将遭遇倒闭的危险。因此,尽管担保机构的发展迅速,但难以产生规模效益,也就无法得到银行的信任。 五、银行自身的体制局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贷款业务方面均偏向于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则因成本高、风险高、收益低而不愿涉足。担保机构的出现目的是扶持这些缺乏资金、信用及抵押品的中小企业,提升他们的信用等级,缓解银行的信贷风险,促进金融资本的合理配臵。从理论的观点考虑,银行应该对新兴的担保机构采取欢迎和配合的态度。然而,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不明晰,体制僵化,难以进行市场化运作,欠缺市场竞争的意识和动力。因而,与国外银行积极寻求同担保机构合作的趋势相比,我国多数国有商业银行缺乏与担保机构合作的主动性,且即使合作也要求其承担100%的连带责任。这种不平等的合作关系极易引发银行的道德风险,恶化担保机构的生存环境,使国家力图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愿望形同虚设。特别对于民营担保机构来说,银行的要求往往更为苛刻,对资本金的门槛设臵更高。 二、我国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存在的问题

XX信用担保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XX信用担保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切实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系指公司与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之间签(出)具的各类标准及非标准格式的协议文本;所称合同管理,系指公司对各类合同文本的制作、签定、履行、终止、法律追偿及归档等事宜,实施全程监控和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公司内控管理制度中的中心工作,贯穿业务全程,包括合同前期、中期、后期管理三个阶段。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部门应自觉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做好风险控制和防范工作。 第二章合同管理的牵头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的牵头部门为法律监管部(下称法律部),其他部门应协助和配合法律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根据公司合同文本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结合业务合同文本单件性的特点,法律 部负责制定公司标准化格式的合同文本,随着国家法律环境的变化,调整和修订合同文本内容,在保证公司合同文本合法、有效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主张公司权利、保障公司利益。 第七条法律部为公司主营业务——担保业务设计、制作的合同文本有《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及各类反担保合同,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法律部应设计、制作相应的合同文本,以规范业务操作。 第八条公司各类合同文本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基本条款和内容,除合同主要条款外,法律部应根据合同的个性特点确定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必要时签定补充协

议或者服从合同,以便真实、全面反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 第九条公司所有对外出具的合同文本均需经法律部审定后,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条法律部在合同前期管理阶段向公司项目决策委员会提交《担保合同编制依据报告》(附后),作为决策机构确定合同文本的依据;在合同中、后期管理中提交《担保项目监管意见书》、《反担保资产核实情况记录表》和《项目监管调查表》(附后),作为决策机构了 解和判断企业履约情况的依据。 第三章合同前期管理 第十一条法律部在合同前期管理阶段的主要工作一是核实反担保资产,确定反担保组合方案,提出合同要约要点,供决策委员会参考;二是组织签定合同,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将评审成果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 第十二条法律部经办人员应向评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可一同下企业考察,协助评审部门初步确定反担保方案。 第十三条对于公司项目决策委员会审定通过的项目,法律部经办人员应与评审人员到企业核实设定反担保的资产,包括资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和形态等,收集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凭证和证明文件,形成可落实到合同中的反担保组合方案,向决策委员会提交《担保合同编制依据报告》。 第十四条《担保合同编制依据报告》包括两方面内容,构成决策机构确定合同内容的依据: 一、抵(质)押、第三方保证担保依据核实: (一)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 (二)合同要约要点概述; (三)信用反担保依据核实; (四)资产抵(质)押反担保核实;

关于信用担保体系的完善与中小企业融资

[论文关键词]:信用担保风险分散融资[论文摘要]:目前,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存在总体结构性缺陷、经营性缺失等问题,应针对结构性缺陷确立多层次担保机构,针对经营性缺失建立担保机构的多层次风险补偿机制,还需采用具有一定附加条件的担保融资方式,以求进一步降低和分散风险。目前我国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早已超过1000万家,数量占企业总量的99.3%,创造了GDP的55.6%,提供了全国75%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1]然而,在中小企业占据半壁江山的今天,对其金融供给却严重滞后。企业因自身条件不足等原因造成“贷款难,还款更难”的局面,迫切需要担保机构的协助以获得贷款。一、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及原因分析目前,在我国中小企业所获得的融资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极不相称。具体表现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狭窄,直接融资渠道也不畅通,并且融资方式仍很单一。首先,从企业自身特点和经营困境来看,中小企业由于资产少,负债能力有限,因此在还款过程中容易受到周边经营环境的影响,而且部分企业信用意识淡薄,有意拖欠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信用担保诚信度低,进一步增加了融资难度。其次,从政府和金融业的融资态度和困境来看,一方面,政府“抓大放小”的方针政策导致金融业在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的不平等。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由于自身经营要求实行谨慎原则,这也不利于风险性较高的中小企业融资。[2] 最后,从中小企业能够利用的融资方式来看,最原始的方式就是企业自筹资金,多为企业所有者自身积累或向亲戚朋友筹集的资金。这部分自筹资金一般金额都比较小,难以满足企业的长远发展。比较高级的方式是直接融资,包括债券和股票等方式。这种方式较简便且符合现代国际融资理念,但是只有公司制的中小企业才有权使用,而且只有极少符合严格条件的企业才能公开上市或进入“第二板块市场”进行融资,同样难以解决多数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所以目前最为实用,也是被普遍采用的形式还是间接融资(包括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的短、中、长期贷款)。实践证明,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甚至唯一选择。[3]贷款方式主要分为抵押贷款、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要求贷款企业的资产达到一定水平,但我国中小企业多数抵押担保能力不足,缺乏必要的抵押品,导致这种方式利用率不高。第二种信用贷款的方式更是因为中小企业普遍信用度不高导致金融机构心有余悸而很少采用。最后,能被金融机构和企业普遍认同和接受,并为国际金融机构所提倡使用的即为担保贷款方式。(二)信用担保是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普遍采用的方式由以上分析可见,对于企业来说,担保融资是其较好选择。其实不仅对于企业,而且对于政府和作为资金提供者的金融机构来说,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也是较好的选择。 [!--empirenews.page--] 对于政府部门这只“有形的手”来说,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作为一种市场现象,还要求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建立信用担保体系能使融资结构优化,自动调节其中的扭曲现象,减轻政府硬性调节市场以及被动处理逃废贷款行为的压力。对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来说,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可使其规避风险并使潜在的交易成为可能。银行业通过承担其能够承受的风险获取利息收入,担保公司则是通过承担其能够吸收的风险来获取担保收入。由此,贷款的风险被担保机构大大分担。同时,担保机构的出现使信用不足、缺乏资金的企业和希望贷出资金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潜在交易成为可能,从而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可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一个对利益各方都有利的选择。但是,虽然我国担保机构在数量上有了较快发展,但由于担保机构是新生事物,在运行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二、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我国信用担保体系的现状中国信用担保制度是于1990年启动的新型经济制度。原国家经贸委制定了“一体双翼”政策,即国家财政投入和民间资金的融入。在法律制定方面,2003年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担保机构结束了“试行期”。同年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积极劝说官办、民办的担保机构在“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注册登记。另外,现已针对机构的营运管理制定了具体规定—

农业信用担保公司 总结

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年度总结 今年,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现代化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以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和配套中介服务为重点,在政府领导、部门支持、银行合作、公司上下共同努力下,开创了担保资本不断扩充,业务经营成效突出,制度规章健全完善,风险防范步入正规,员工队伍精干高效的新局面。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发挥了融资担保平台作用,业务经营步入正规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按照“帮企业解困、替政府补位、对股东负责”的宗旨,坚持既对龙头企业的政策性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支持,又按市场化运作,严密风险控制规范操作,保证资金营运安全,走出了一条企业、银行、公司等多方共赢的发展之路,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截止年底,公司共受理县(市)区农产品加工业、贸易、服务业、种植业、养殖业等五大行业担保项目个,立项个,已通过评审审批项目个,共为家龙头企业提供了万元融资担保服务,目前在保项目个,在保金额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是上年余额的.倍。其中种植业个,金额万元;养殖业个,余额万元;贸易个,金额..万元;农产品加工业个,金额万元。公司共取得担保收入万元;计提各种风险准备金.万元;担保基金由去年的万元,增加到目前的万元,增加万元,增长%。通过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有效的促进了龙头企业信用的提升,使受保企业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在扩大就业再就业、增加税收方面也实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特别是对于超额信用限额的万宝粮油有限公司和大山现代有限公司等,我们积极向省农业厅、省担保公司推荐,并参与担保调查,提供联合担保万元,受到省、市政府和农发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据统计,通过家受保企业担保贷款的注入,新增产值.亿元,新增利税多万元,新增就业人员多人,有力推动了龙头企业的经营发展。 (二)、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操守合规规范 作为高风险的担保业,经营的是信用,管理的是风险,重点在管理风险上。没有系统全面的规章制度,科学的业务操作流程是不可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障业务持续、

推荐-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协议书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担保公司业务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建立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关系,甲方为乙方的有关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为规范合作各方行为,建立稳定、良好的业务支持和合作关系,共同防范业务风险,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双方陈述与保证 甲方是依法登记设立,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为企业(含章程规定的其他民事主体)融资提供担保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企业机构,具备担保人的主体资格,有足够的能力履行担保责任;与乙方建立担保业务合作关系已经取得内部授权,在业务合作期间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规范管理且经营正常;向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真实、完整和有效。 乙方是依法登记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甲方建立担保业务合作关系已经取得内部授权。 第二条业务合作内容 甲方为乙方(含乙方分支机构,下同)所认可的客户在乙方处办理的贷款、贴现、承兑、信用证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主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等各种情形而影响担保效力。 第三条担保额度 乙方有权将甲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余额控制在其缴纳的担保保证金的8倍以内。甲方对个人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的单户最高限额为甲方净资产的10%以内。 甲方保证对外提供的所有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5倍,甲方对外提供的所有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若超过5倍,乙方有权按照甲方超过部分等额压减甲方担保贷款的额度。 第四条担保保证金 本协议项下首笔贷款发放前,甲方应在乙方处开立保证金账户(帐号: ),并向乙方缴纳不低于大写壹佰万元的担保基准保证金。基准保证金除代偿贷款本息或所有在保余额全部清偿且终止业务合作之外,甲方不得支取。 甲方在担保业务量增减或保证金被扣除后应及时增加保证金,甲方一次增减保证金的额度为100万元的整倍数,一个月调整一次。 甲方出现应当履行代偿义务的情形时,乙方有权直接扣收保证金。 第五条业务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起。业务合作期限终止后,甲方对已发生的担保业务不受协议终止的影响,其担保责任直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实现为止。 第六条保证期间 (一)甲方对乙方有关客户的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信用担保公司劳动全同制管理办法

信用担保公司劳动全同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有关法规制度,以及 《XX市担保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公司(甲方)与员工(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公司与员工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章实施范围 第三条公司按照《劳动法》和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公司总经理与下列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1、公司副总经理; 2、公司总经理助理; 3、公司各部门正、副职经理; 4、公司业务人员; 5、公司其他员工。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暂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分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二种类型。因定期限劳动合同分为短期合同(一般在1—2年)、中期合同(一般在3—9年)、长期合同(一般在10年以上)。签订 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和员工个人情况,与员工协商确定。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六条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6 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期限在1 年以上2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90 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应届本科及大专毕业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有工作经历的除外)实行1 年见习期,见习期中可含不超过3 个月的试用期。 2、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实行见习期,但实行 3 个月试用期。 第七条公司出资培训(包括国内外培训、进修)、招(接)收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订立了服务合同或协议的,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限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第八条公司除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外,还应根据需要订立《岗位聘任协议书》约定其岗位工作职责、任务、权限、标准、报酬等权利和义务。《岗位聘任协议书》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情况下,约定劳动合同书基本条款以外的事项。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十条劳动合同订立后,员工与公司双方均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市有关补偿办法执行。 (二)公司因下列原因给员工造成损害的,按国家、市有关补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司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2、公司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30 日内未办理续订手续的; 3、公司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金融机构划分

关于金融统计中各类金融机构划 分的最新通知 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城市信用社(含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含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财务公司以及三大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 境内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 境内证券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证券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投资咨询公司。 境内保险业金融机构:是指由中国保险业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具备从事保险业合法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企业年金。 境内交易及结算类金融机构:是指为金融交易提供交易场所、服务以及安全环境等活动,并具备一定监督管理职能的金融机构。包括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境内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拥有或控制一个或多个金融性公司,并且这些金融性公司净资产占全部控股公司合并净资产的50%以上,所属的受监管实体至少明显地在从事两种以上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独立企业法人。包括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和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境内特殊目的载体(SPV):是指为持有特定资产而对外发行新金融工具,并合法拥有该特定资产,具备完整独立账户的金融实体。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信托计划、代客理财项目、资产证券化项目。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除上述机构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几种运作模式比较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几种运作模式比较 自1998年开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迅速发展,资金来源多元化。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有政府财政资金、企业会员基金、企业互助基金、民间投资,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与其他来源资金的合作基金。 担保机构性质和组织形式多样化。从担保机构组织形式看,有政府管理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国有股份制公司、私营股份制公司和各种基金的管理公司等;从机构性质看,有非营利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也有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还有政策性与商业性担保业务混业经营的担保机构。 出现担保品种多样化和机构多功能化的苗头。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有单纯提供贷款担保的机构,也有集投资与担保功能于一身的投资担保公司;有的仅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分散出资,规模过小。许多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小,二是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大部分地区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只有少数地区有民营担保机构,有些民营担保公司也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地方财政

担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的,缺少资金补偿机制;民间资本主要是私募,三是缺乏专业队伍。由于过去专业担保机构少,近两年担保机构扩张迅速,担保专业人才短缺。不少地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是由政府官员担任,不熟悉担保业务;一些分散的企业互助基金因缺乏专业人才管理和运作,四是担保基金的运用问题。现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规定,担保资本金的运用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目前低利率的情况下,存入银行是为了保证资本金安全性,但不能实现增值。实际上,由于银行存款不能增值,许多机构已经采取各种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运用资本金,甚至有的机构靠资金运作而不是 五是政府干预。尽管中小企业担保管理办法中都提出要减少行政干预,实行公司化运作,但是,有一些地方政府认为,我出的钱就要我说了算。因此,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领导定项目,担保公司担保的问题,决策失误造成呆坏帐,六是政府财政资金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由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而且需求是多种多样的,仅靠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即使在美国、日本等政府出资规模较大的国家,政策性担保的贷款额也不超过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的10%。因此,中小企业担保不能仅靠政策性担保,还要发 七是缺少对担保机构的

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就信贷业务担保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分散和控制风险的原则,为社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更好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担保对象 凉山州范围内依法设立、合法合规经营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属于信贷担保业务的对象。 第二条担保业务种类 甲乙双方担保合作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个体工商户经营贷款担保、个人消费性贷款担保、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等; 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中小企业融资项目,由甲方按照《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和银行信贷等相关规定自主审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合同法》对符合乙方条件的企事业法人、自然人从甲方获得的贷款融资及法人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信用担保,单笔或单户担保总额原则上不能超过乙方注册实收资本金的10%; 第三条担保方式 乙方担保的信用到期7个工作日内未清偿的,由乙方主动代为清偿。 甲方及贷款行有权直接扣划乙方结算账户(或保证金账户)资金用于到期债务,

并书面通知乙方。扣划资金后,若保证金与担保保证金放大倍数的乘积低于担保信用余额(乙方在甲方的在保余额),乙方应在15 个工作日内足额补充,若在15 个工作日内乙方未足额补充,甲方有权宣布乙方所担保的信用提前到期,并追究乙方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担保程序 甲乙双方可以相互推荐信用等级较好、符合国家贷款政策的客户,可以各自独立或联合开展客户评价及调查工作,贷款决定权在甲方,担保决定权在乙方。 乙方可以根据被保证企业的经营现状、发展前景及企业类型、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情况,要求被保证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 第五条担保保证金放大倍数、最高担保额度乙方在甲方开立保证金专户,并一次性存入保证金500 万元,乙方在甲方的担保余额达到5000 万元后,乙方须另外增加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支用保证金专户资金,但乙方有权选择高收益的存款种类。如乙方向借款人收取保证金,其账户须开在甲方,但乙方有权使用该账户上的资金。 乙方为甲方认可的医院、学校及其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提供担保,可以免缴保证金。 乙方在甲方及其它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信用担保总额度不得超过乙方实收资本的十倍;乙方增加注册资本,则甲方相应增加可担保额度。 第六条担保责任范围 乙方承担担保贷款风险责任的范围包括债务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律师费)。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1)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背景分析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提供服务、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目前我国在册的中小 企业已经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每年创造的增 加值占整个工业增加值的76.6%以上,实现的利税占50%以上,提供的 就业机会占75%以上,各种数据均表明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不过,一个事实是中小企业普遍存有资金短缺现象,融资渠道不畅,贷款难问题异常突出,已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 信用担保制度是发达国家中小企业使用率最高且效果最佳的一种金融 支持制度。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通过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之一,是政府行政干预为政策引导的有效方式,是重塑银企关系、强化 信用观念、化解金融风险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要手段。我国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因此,建立和完善以中小企 业为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就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现状 (一)信用担保机构面临的问题和障碍 1、资金规模小,不能充分发挥效用。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 资金,大多数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很少。各 地政府财政压力普遍较大,可以拨付给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资金比较 有限,远不能满足本地区中小企业对担保基金的需求。 2、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大多缺 乏一套科学的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对受保企业资信状况调查,主要 借助于简单的财务报告和走马观花式的询问,缺乏真实、准确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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