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办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凭证的通知
、为满足我处职工(特别是长期异地居住、长期异地工作的)异地就医需要,我科室根据百色市社保部门关于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于近期为(有需要的)职工申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凭证》,请各部门积极配合,切实保障职工权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期异地居住需提供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2.异地户口簿复印件或居住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盖章);
3.免冠一寸相片1张(白底);
4.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长期异地工作需提供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2.免冠一寸相片1张(白底);
3.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异地工作单位证明(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2.请大队按格式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红字部分)和《异地工作单位证明》纸质版,交由我处盖章。
3.未领取到社保卡的,待领到卡片后申办。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1.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意见)需对参保人员填写情况进行核实确认。
2.所选择定点医疗机构须是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且有一所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
3.申请广西区外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填写表格后,由所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和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县级以上)确认盖章。申请广西区内异地就医的,此环节省略。
4.当地未开展基本医疗保险的须选择非营利性质的公立医院。
5.本表一式两份,参保地社保局和参保人员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