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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发展的出路和前进方向

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发展的出路和前进方向
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发展的出路和前进方向

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发展的出路和前进方向

自我国正式设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以来,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本着不赢利、服务社会的宗旨,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大量公益性法律服务,但因律师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社会需求发生变化,加之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分布不平衡,业务素质的参差不齐等因素,所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形势却不容乐观,在未来法律服务市场的存续将面临着艰巨的挑战。为探求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发展,笔者对珠三角多个地区的基层法律服务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层法律服务的产生

基层法律服务是自80年代初中期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种法律服务工作。在当时,律师、公证队伍力量严重不足,而在经济基础性发展的浪潮中出现大量乡间基层法律问题,尽管这些问题甚为简单,处理很容易,但由于法律工作者极为稀少,所以法律服务供求非常紧张。在这样的形势下,由县(区)一级司法行政部门领导,为基层群众解决乡间法律问题,充当基层法律顾问的层法律服务组织――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广东、福建等地应运而生,继而得到司法部的肯定,在全国推广。可以说广东省广州市是

基层法律服务的发源地之一,基层法律服务主要通过建立法律服务所,利用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面向基层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形成一定的竞争关系。

二、我市基层法律服务状况

(一)队伍规模方面

进入2000年以后,我市贯彻有关文件的精神,各区(市)分别对原有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从设臵、布局和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调整,逐一进行检查清理。自始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数均大幅度减少。

据笔者调查统计,至2010年8月为止,我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49个,从业人员共约150人(具从业资格的不到100人),其中番禺所17个,约45人;花都所8个,约2 0人;荔湾所6个,约20人;从化所5个,约15人;海珠所4个,约15人;黄埔所3个,约10人;白云所3个,约10人;越秀所2个,约10人;萝岗所1个,3人,而天河、南沙、增城已分别于2001、2002年撤消了所有基层法律服务所。

从上述数据显示,我市各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数量极不平衡,除番禺区保留原来规模的外,各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均在萎缩。对之相对应,珠三角多个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城市

亦大幅度削减基层法律服务所,部份城市以深圳为例,各区基本上全面撤消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

(二)机构性质方面

各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正从与各镇(街)司法所“合署办公”、“政事合一”的财政支持事业单位纷纷走向市场化,转变为“不再属于行政挂靠机构或事业单位”的自收自支、自我管理组织。

据笔者了解,我市设立有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各区,除番区保留原来财政支持事业单位的性质外,其余已逐渐向独立市场化过渡,部分区如黄埔、越秀、萝岗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已完全成为独立自收自支的自我管理组织。

(三)业务开展方面

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量随着政府各项政策及其落实情况变化是波动,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部分有所上升,部分则开始下降,而在自“所所分离”,走向独立市场化大环境下,业务数量总体上不断减少。

据笔者调查统计,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除番禺区仍基本上完全依附于镇(街)司法所,甚少开展独立业务外,各区均有自己独立业务,其中只有越秀区“广卫法律服务所”每年各项法律业务达400多件,服务费达30多万元,其余各所普遍不理想,一直停留在年业务量仅50至250件,服务费3万至10万元的业务饥渴状态。

三、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基层法律服务是在律师、公证队伍力量不足,法律服务供求紧张的情势下产生的,一方面,它适应了社会发展迫切需要,在法律援助制度尚不发达情况下,成为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空隙的重要补充,同时又缓解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人力短缺,任务繁重实际问题,为乡镇街政府部门履行职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是,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社会法律服务要求不断改变,实践中基层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日趋突出,已经严重影响了其存在与发展。

目前,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一)缺乏足够法律地位,业务受限制并萎缩

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主要依据是《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其中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部门为: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这是目前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的最高层级的法律依据。由于基层法律服务仅依据上述两个规章和一个“决定”,其法律的权威性、社会的认知度与法治社会对法律活动的要求明显不相适应,也难免与国家陆续出台的有关机构、人事、收费、

税管、整顿法律服务秩序等改革措施相冲突,处境一直颇为尴尬。

众所周知,我国诉讼法律制度由三大诉讼法构成,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律师才能作为职业法律工作者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民事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经法院许可的公民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所谓公民代理,是一种临时性、个人性的代理活动,不是专门的职业性活动。三大诉讼法都没有赋予基层法律服务代理诉讼的职能。同时,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等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主体资格,在查案阅卷、调查取证、代理诉讼等方面受到很大限制,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法律依据名不正言不顺,业务受限制的情况下,基层法律服务生存空间更加狭窄,最终导致不断萎缩。(二)队伍弱少,管理混乱

目前,我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仅49家,具有从业资格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到100人,其中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仅1人(服务于萝岗区的法律服务所,且为兼职人员)。平均一个镇(街)不到一个法律服务所、一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目前我市共有镇、街165个),而且法律服务工作者准入门槛低,素质普遍偏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仅约为70%(其中还有大量水分),多数没有受过全面系统的专业培训,因此相对于全市365家社会律师事务所,6691名社会执业律师而言(至2010年7月25日为止),根本承受不了

正常市场的冲击,高端法律业务碰不上边,就连对基础性的法律服务业务承担能力亦十分有限。在这样的环境下被推向市场化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容易逐渐忘却“公益”的宗旨,为求生存只能低价竞争,与律师“抢饭碗”,可能在一定程度会出现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职责不清,权威性不强,管理力度不够;少数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诚信缺失,恶性竞争,乱收费等现象。

(三)政事不分,缺乏自我发展的机制和活力

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委托,协助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第四十条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可以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定期进行检查或者发现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可以要求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告工作、说明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拒绝。”具体而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配合当地司法所协助承担调解民间纠纷、普法宣传、法律援助、148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参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等,而且这些都是没有报酬的。

目前,我市尽管多个区的法律服务所正逐渐与司法所脱钩“所所分离”,但大部分法律服务所与乡镇司法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基本上受制、依附于司法所,由于司法所主要从事繁多琐碎的行政工作而非法律服务

工作,所以大部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不仅如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法律服务事项、收费标准等方面相当一部分是听命于行政领导不可能按照市场规律运行,所收费用难免要用于司法所的业务支出。因此基层法律服务受制于行政管理,不可能按照市场规律运行,这是造成其缺乏市场竞争力根本原因。

三、改革发展方向

由于现有基层法律服务存在既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在实践中也确实存在很多障碍,基层法律服务是退出历史舞台,还是通过改革创新拓展新生?笔者对我市基层法律服务的维持、发展的出路,及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问题作了如下思考: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需正确定位

不少人认为,应修改《律师法》让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演变成为“二律师”,并主张将基层法律服务所逐步转变为律师事务所,让基层法律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得到锻炼、提升。笔者认为,该观点实际上是让基层法律服务以间接方式彻底消失,而基层法律服务尚有其广阔的发展空间,不应就此“覆灭”,且“服务所”变为“律师所”的观点不存在现实可行性,首先,修改《律师法》改变律师的准入门槛是不可能的,原因不用赘述;其次,我市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素质确实未达的执业律师水平,要求普遍其通过国家司法

考试不实际,勉强让其与社会律师“争饭碗”,要么失败,要么造成法律服务调混乱;再次,基层法服务机构设立的宗旨及法律依据均不允许服务机构以经济利益为中心从事营利性服务活动。

笔者的意见是,尽管基层法律服务逐渐走向市场化,但由于其自身队伍规模、人员素质等问题,所以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不应到法律服务市场进行角逐,成为律师行业竞争角色,而应立足于自己的社会需求定位成为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坚持服务的公益性、便民性的“公益性社区法律服务组织”,否则容易本末倒至,舍长取短,步向被整顿取消或被取代。因此,基层法律服务应根据自身的基本特征、功能定位,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发展道路,确定区分于社会律师的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机构、人员管理体制,同时要形成规范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称谓,使群众便于识别,避免将其混同于普通律师机构和人员。

前司法部长张福森曾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提出将大中城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职能定位在“以街道社区为依托,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提供公益性、非营利性法律服务”,要求基层法律服务立足社区,从满足城市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等特殊作用出发,做好

工作。因此,笔者对基层法律服务的定位与上述前司法部长张福森的观点不谋而合。

(二)按社会需求进行业务调整

任何一种社会事物的存在与发展必需依赖其背后的社会环境与需求,背离社会需求,事物必然消失;社会环境发生改变,事物不随之改变,亦必然消失或被取代。基层法律服务的存在、发展同样依赖其背后的社会环境与需求,与法律服务相关的社会环境已发生变化: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社会法律事务出现了分化,分为高信息、高技术含量法律事务和简单基础性法律事务,同时社会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已占领大部分法律服务市场;另一方面,政府不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法治、维稳已成为行政工作的主题;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随之法律纠纷大幅度攀升;法律援助体系日益完善,援助覆盖面需要不断扩大;大部分民众尽管收入不高,但已脱离经济困难,法律服务费用支付能力所有提高;大量刚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缺乏实践机会,难以单独执业。

笔者认为,立足于我市基层法律服务的社会环境与需求,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可作以下业务调整:

1、向法律援助靠拢

一方面,尽管我市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扩大法援覆盖面,法援案件数量年年攀升,但目前仍未能满足社会的需要,需要大量法

律服务资源的支持,而资深社会律师无暇承办法援案件,新入行律师缺乏办案经验;与此同时,由于法援体系仍有待完善,我市给予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比较苛刻,所以相当大部分家庭经济状况不宽余的群众未能进入法援范围,却又难以承担高昂的律师费用。另一方面,基层法律服务的“公益”性质与法律援助接近,其从业人员处理群众的基础性法律事务实践经验丰富;同时,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虽然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收费远远低于律师收费,一般群众容易接受。

对于上述情况,我市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完全可以依据《法援条例》与法律援助机构相互合作,整合双方的资源,共同发展,使基层法律服务成为法律援助有力的支持,为广大基层弱势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同时,法律援助机构亦可以指引尚未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群众向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求助,使基层法律服务的公益性、低收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进而成为我市法律援助重要的补充。

司法部司长杜茂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曾将基层法律服务所定位为“公益性社区法律服务组织”,主张将基层法律服应逐步过渡为我国未来法律援助体系的一部分。笔者认为,顺势者昌,基层法律服务向法律援助靠拢正是与司法部近几年不断出台的方针、政策相吻合。

2、主动认购政府基层性法律服务

一方面,针对基层法律纠纷不断增加,大部分可通过调解即可平息的情况,政府的调解办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员开展调解工作;同时,为引导群众通过正确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政府支出大量的财政费用开展了“法律六进”、“依法维权”等普法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当前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作为法律服务体系中一支成熟的基层法律服务重要力量,完全有能力妥善处理上述工作,并且依托其“扎实基层、面向群众”的特有优势,做到效果好成本低。

因此,在基层法律服务走向市场化的过程中,政府需根据实际情况,扶持基层法律服务的发展,但并非“政事不分”的财政支持,而是在能降低财政成本,同时完善法律服务体系的“双赢”前提下给予业务上的扶持。因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可乘借“政府向社会购买法律服务”的东风,向政府部门提供质优价亷的基础法律服务,同时使其非诉讼法律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事实上基层法律服务一直以来的工作证明,其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社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仍将继续发挥着重要的、难以替代的作用。

3、积极与社会律师事务所合作

一方面,我市每年新增大量执业律师,大部份新执业律师虽具有较强的书本法律知识,但缺乏办案实践经验,业务状态甚不理想。另一方面,尽管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从业人

员多数为久经战阵的“老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但却存在从业人员少,力量有限,法律理论知识不强甚至长时间未能及时更新。

对此,笔者认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可以作为新执业律师的实践基地与社会律师事务所变竞争为合作,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承接的案件实行与社会律师共同代理,实现相互间的优势互补,既解决队伍规模小的问题,同时又使案件承办质量得到保证,从业人员理论知识得到更新、充实,为新执业律师提供实践机会。对上述设想笔者曾对相邻东莞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运作情况进行调研,该市的基层法律服务已实行独立市场化多年,并创新实行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律师事务所结对的特殊运作方式,以“黄江法律服务所”为例,由该所接案,律师所具体承办案件,服务所一年接案100多宗,提成服务费达20多万元。当然,笔者并不认同“东莞模式”中,基层法律服务所丧失承办案件功能成为中介机构,并完全走向市场谋利的运作方式,但“东莞模式”从侧面证实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变竞争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的运作方式是完全实际可行的。

(三)加快市场化进程,健全监管制度

一方面,我市推行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分离已经有一段时间,从目前情况来看,分离仍然处于缓慢的渐进状况。由于基层法律服务走向独立市场是大势所催,所以笔

者认为我市应顺应社会发展所需,加快改革进程,通过“两所”分离,让司法所从繁杂的法律创收中走出来,集中精力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能充分体现维护地方稳定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同时亦让基法律服务机构从政府行政协调管理工作中解脱,获得发展的活力,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基层法律服务逐渐走向自主经营、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过程中,由于自身问题,容易萎缩或变质,所以政府应在给予适当扶持的同时加强监管。

为保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使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化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扶持和监管:

1、更新法律服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具体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业务培训和思想提高相结合;二是全面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三是定期培训和突击培训相结合。从而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使其具有相当的市场竞争力。

2、制订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文件,理顺服务机构与法律援助机构及社会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关系,明确从业人员的职业操手及奖罚制度。

3、着重抓好对扰乱法律服务秩序、侵害当事人权益、损害法律服务队伍形象等各种不良行为的查处工作,清除阻碍基层法律服务发展的腐败物。

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发展出路在具体的制度设计层面,还有很多东西需要研究,需要进一步讨论,本文限于篇幅,不一一赘述。(作者:番禺区公职律师事务何兆龙)

参考文献:

【1】王英《刍议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发展与规范》

【2】余少祥《我国基层法律服务所转型问题研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辖区是指什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辖区是指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该条的规定无疑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对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其中的“辖区”在实践中又有了争议,有的基层法院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辖区认定为“县市区”。对此,笔者持不同的看法。 笔者认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辖区是指“乡镇”。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乡镇法律工作者受托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委托人必须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三)本案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四)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而该细则的第四条规定:“乡镇法律服务所办理各项法律服务业务,应当在本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司法助理员(司法所)的领导下进行。”第六条又规定:“乡镇法律服务所应当立足基层,主要面向本辖区内的政府机关、群众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织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服务方式力求便民利民,及时有效。” 综上,从司法部的规定能够清楚的看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服务辖区应限于所在的乡镇。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还应当专门下发文件予以明确,以维护法律实施的统一和严肃!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范文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范文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20xx年,新垛法律服务工作在市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服务乡镇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健全法律服务领导机制,建立法律工作网络,完善法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使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凝聚人心的平台、凝聚力量的纽带,形成了法律服务工作新的格局,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我所全年共受理来访39人次,法律咨询78人次,代理诉讼73件,见证10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3家,上法制课4场次,调处民间纠纷17件,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1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实现业务收费8万余元。 一、加强领导,严把“三个关口”,延伸法律服务工作领域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镇村工作的每个角落。 (一)统一认识,把好组织关。我镇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在各行政村配备了法律服务员,专门召开了全镇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和行政村法律服务员座谈会,统一思想和认识,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制度,把好队伍建设关。人是所有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狠抓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员的技能和素质,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借鉴同行经验,建立了一整套行得通、做得到的法律服务员培训制度,并切实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制定制度,一以贯之。通过组织专门培训、以会代培等各种方式,对法律服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全员政治学习,让法律服务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积极鼓励法律服务员自学,通过发放学习读本、组建、举行座谈等形式,为他们提供各种学习平台,努力营造一种愿学、乐学、想学的氛围,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团队整体素质。 (三)创新方法,把好宣传关。以乡镇综合治理宣传月、安全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一些形式新颖活泼、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使法律宣传常变常新,有声有色,深入人心。6月,我所借安全生产宣传月之机,通过开办培训班、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收到了很好的功效。据统计,全年共组织专题学习12次;组织宣传骨干培训4次,140人次;出法制宣传专刊12期,悬挂横幅10条,挂图36张;张贴法律宣传标语130余条;向群众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主动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机构、队伍、业务建设,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提升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中的积极作用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具有贴近基层、熟悉基层、优质低价、便民利民等特点,在调整和规范经济社会关系方面有着独特的职能优势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基础,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发展,为创建“平安前郭”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严格执业准入,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管理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第十四款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的要求,对执业准入环节进行规范。 (1)严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的条件、程序材料要求,切实把好人员进口关。 (2)从2011年开始,原持有法律服务执照的局在编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所在地或工作便利原则给予执业证年度注册,但只能允许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办理任何有偿法律服务案件,严禁私自办案。 (3)新申请执业人员应先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并办理相关实习手续。 (4)对申请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的人员,必须参加市局以上机构组织的上岗培训。 (5)每年年检注册前,参加年检注册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参加市局和县局组织的知识更新培训。 三、规范机构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管理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全县现有的22个乡镇、6个国有农林牧渔场和1个合伙法律服务所,共成立29家法律服务所。 (1)健全管理制度。要重点建立和规范“三项制度”,做到“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归档”,确保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执业收案、服务收费、办案卷宗的统一监管。要把“三个统一”与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效益分配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业务管理的规范化。 (2)加强内勤管理。原则上要求每个所要有专职的内勤人员,确有困难的所暂可设兼职内勤,统一案件登记及办理其它行政事务,保持与县局、市局良好的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报送。

XX法律工作者年度工作总结

XX法律工作者年度工作总结 本人自xx年进入基层法律行业,至今已xxx个年头。20xx年初,我被所里同志推举为xxx法律服务所主任。自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始,我始终秉持着“坚持大局,依法执业,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的宗旨,以百分的热情和努力,提供着优质高效的服务。 首先,作为一名党员,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讲政治、讲大局,以党员标准从严要求自己。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政府涉法接访。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一年来,参与政府接访xx件,接待人次xx余次;参与政府主持的矛盾纠纷化解xx起,获得了乡党委政府和市、县司法行政机关的高度评价。 其次,作为一名主任,我号召全所同志以“文明公证执法、热情优质服务”为宗旨,以创一流法律服务所为目标,坚决服从上级的领导,按时高质地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近年来,我们规范了内部管理,完善了工作制度,所内统一受案和办理,这样,不仅树立了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每个月底,我把它定为所里的“研习日”,目的是号召全所同志不断钻研专业知识,总结和分享工作经验,增进感情,与时俱进,不断加强我所队伍

建设。同时不断扩充所里办公硬件,今年来,我所配置了崭新的办公电脑,更新了办公桌,资料柜,制度墙和阳光台等办公设施,全所的各项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最后,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我坚持以“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诚信执业”为原则,始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热情接待每热一位当事人,积极与所内同志配合,20xx年,我所共办理民事、经济、劳动仲裁,工伤索赔等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xx余件,收入达xx余万元。耐心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xxx余人次,积极主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xx余件,努力为弱势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担任乡xx矿等xx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我乡企业的发展与社会的和谐提供了优质的法律保障。 纵观自己走过的一年,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学习上、工作上得到了磨练和成长,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自己也清楚自身还有一些不足,基层法律工作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自己不断地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去开拓,去创新。为此,我将牢记“为民服务”之宗旨,不畏艰难,再接再厉,为实现xxx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和创建我县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模板4篇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模板4篇江西xx律师事务所在7月15日与xxx分公司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律所指派本律师负责贵单位具体法律顾问工作。光阴荏苒,时间已过去一年。现对这一年来的工作作个总结,以期双方更好的指正交流,相互促进。 一、提供法律咨询,分析企业事务,防范法律风险。 有句谚语“法律如空气一样,无所不在。” xx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历史较久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范围又是涉及到国计民生的特种行业。因此,在资产、人员、经营方式、内部管理上,更要求审慎处理每一件企业事务。本律师通过电话或亲临公司提供法律咨询,详尽解答。 二、全程介入公司资产购置、处理等重大企业事务。 随着公司经营方针、策略的变化,需要购置合乎规划的民营油站,出售闲置的自有油站。这涉及到资产数额、产权过户,防范交易风险等问题。本律师对经济合同全面审查修订。另外,对一起违规给大客户佣金的做法指出法律风险,建议立即纠正。 三、利用自身优势,代理企业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本律师作为多年的社会律师,有较好的社会资源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善与法官司沟通,熟悉诉讼技巧,努力维护顾问单位合法权益。对一件多年悬而未决的油站产权提起确认所有权诉讼,取得了预期结果。现另有交通事故损害赔

偿一案法院审中。 四、对下一年企业法律顾问的计划与展望。 双方人员多来往,交流信息,加强沟通。有涉及企业重大法律法规的颁布,本律师将通知公司,建议组织学习。必要时,本律师将会商安排时间,集体授课学习、探讨。公司方面,对经营方针政策、重大管理决策,内部管理制度变化,经济合同,将相关文件复制本律师,给予审查。 公司法律顾问工作总结范文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模板(2)××股份公司: 精诚合作又一年,我们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贵公司领导的科学决策和大力支持以及公司法律事务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广泛、努力配合下,并经我们二人的不懈努力,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以更好开展、完成新一年的工作,现将过去一年以来法律顾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作好已结案件的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的损失。 二 0 ××年的公司的催收货款的诉讼案件,主要有三个,一是××县××镇潘××拖欠货款案,二是廖××货运合同纠纷案,另一是广东省××县何××等人拖欠货款案。现三案早已结案并已申请进入法院的强制执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 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 (三)品行良好; (四)身体健康;

(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 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治县(旗),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 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可以将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 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七条?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曾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也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办法第六条第一 款第二项规定的考试或者申请执业核准: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三章?执业核准 第九条?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第十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应当填写申请 执业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学历证书和考试合格证明,或 者第七条规定的资格证书;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或者具 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 (三)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doc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20xx年,我所在办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能力素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积极开展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们积极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认真办理政府涉法事务,为省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5件,包括进行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10件,办理民商事诉讼案件35件,合同审查修改11件,办理国有企业重大法律事务9件。参与国家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谈判、中美投资协定谈判有关工作,重大境外诉讼案取得一审胜诉。 1.扎实开展合法性论证工作。对涉省政府及的重大决策、民事和行政行为,为保证其合法性、科学性,我们认真研究相关材料,查找法律依据,做到合法、合理、有效的出具法律意见书。 2.认真办理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案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涉法事务面临的问题日益增多,更趋复杂化、多元化的情况下,在所理这类纠纷时,一方面注意维护政府作为平等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另一方面又注意政府在公共利益方面的职责。办理重大案件,

坚持在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基本事实上绝不似是而非的原则,做到高度重视,积极慎重,认认真真办事。在所理纠纷案过程中,多次向当事双方了解实际情况,咨询法律专家,反复研究,坚决做到尊重司法、依法办事,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合法合理的依据。在参与应对黄黄高速公路经营合同仲裁案工作时,深入研究案情,仔细斟酌法律适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法律意见。 3.严格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合同的审查、修改是一项十分细致的工作。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在工作中,我们对每件合同的合法性、构成要件、文字语句,都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地审查修改,做到有理有据,尽量避免遗漏,出具的法律意见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避免了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4.以服务企业改制为核心,帮助国有企业所理重大涉法事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严格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以打造六个政府,即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有限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最终的价值目标。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社会又所于矛盾多发期,利益格局调整期,我们坚持国有资产不流失、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改制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要保护的原则,对国有企业重大涉法事务认真所理,一定程度上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推动出台《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完善政府法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终总结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终总结 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个年来的法律服务中始终坚 持诚信服务的原则,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服务之职业操守约 束自己,认真扎实地展开法律服务工作。先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年来,我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准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诚信 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同时,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移民迁建。社会民生等全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因为我始终坚持以准确的思想为 指导,一年来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收到了较好成效,没有出现任何违 法乱纪的行为。 二、增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自身素质,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法律知识包罗万象,浩瀚无边。为了有效提升自身法律服务工作 水平,我始终坚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认真即时地学习新颁布法律法 规及相关政策,确保自己法律知识的持续更新以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去年我获得了全国司法考试证,但我仍然坚持以考促学之略参加了全 国司法考试,力争取得全国司法考试a证,使自己的法律服务知识及 法律服务水平达到国家更高标准。除此之外,我还增强了法律服务工 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工作方面的学习尽可能地提升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以适合社会新形式下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法律服务工作对象提供高 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通过一年的艰苦努力,我圆满完成了法律 服务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到当前为止,共办理诉讼代理案件4件。代书服务3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件。参加各种法律宣传活动3次。协助本地党委。政府调解民间纠纷17件。为本发党委。政府提出 法律意见10余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法律服务工作存有的不足之处

法律事务岗个人工作总结

法律事务岗个人工作总结 法律事务岗个人工作总结 转眼间,2015年即将过去,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做了一下儿个方面的工作: 一、工商工作 1、完成了集团公司及其13个分、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年报提报工作,对企业信用信息的管理及年报工作进行的分工; 2、完成了 xx注销工作,xx公司注销正在进行中,计划2个月内完成注销。 3、办理了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范围增项7次、配合各公司开据工商证明等工作。 二、商标工作 1、在部门人员及其他部门的配合下,完成了“xx ”驰名商标申报工作, 并已获得东营市奖励100万元,开发区奖励100万元计划于2016年3月 份左右到位。 2、启动了“”图形商标申报工作,计划明年2月份申报成功。 3、启动了“”图形商标马徳里国际商标注册工作,将企业知识商标知识产权规划工作跨入国际领域,为企业口后国际市场领域提供软实力支持。

三、资本运营工作 1、整体工作规划:通过新三版挂牌工作规范企业内部结构,梳理企业存在的问题,最终达到完成中小板上市的目的。计划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挂牌工作,再一年左右时间完成中小板企业上市。 2、目前工作情况:经过多方调研,初步确定了由广发证券、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团队,经过为其2个月的企业内部初步尽调,发现了一些问题,计划2016年元旦过后与集团公司领导对接相关问题,出具企业尽调报告。 3、工作规划:按照券商出具的工作方案,按步进行,由经营发展部整体协调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等其他部门配合中介机构的辅导工作,计划明年2月份完成初步尽调,确定最终详细股改方案,2016年6月底完成公司分立,2016年9月份完成股份制改造,2016年底完成股东股份确权并申报完成。 四、合同管理工作 1、x x合同模板化,对合同模板进行了修订一次,计划春节前完成二次修订。 2、到目前为止完成了集团公司收入类合同审核签订805份,支出类合同审核签订910份,外围合同的审核签订425份; 3、对合同管理人员培训例会7次,学习了合同相关管理制度并试卷考核, 进行了各单位合同档案管理情况现场考核两次,并考核成绩记入合同制度FI常考核成绩。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法律事务工作总结,希望可以帮到您哦! 2012年我分中心在中心研究室及法律顾问的指导下,按照中心下发的《法律事务工作办法》的要求,围绕法律事务的两个制度和两个机制,从自查自纠、内部培训、典型安例分析、相互旁听案件到法律通讯报道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2012年诉讼案件情况 2012年我分中心深入开展法律事务培训工作,加强了对各相关办事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从而降低了诉讼案件的发生率。截止到2012年12月15日,我分中心共发生一案一报民事诉讼案件9起,简易欠租案件2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同比2011年民事案件下降了20%,行政案件上升了100%。在今年发生的各类案件中,现已结案9起,3起案件正在审理当中,结案率为75%。通过这几年

的法律事务培训,我分中心法律事务工作重点已从过去的如何防止败诉转变为现在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今年在已发生的案件中,我分中心主诉10起,被诉2起,在已结案的案件当中无败诉情况,胜诉率为100%。 (二)深入学习,严格按照两个制度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今年我分中心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法律事务培训工作。首先,我分中心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全体管理员进行法律知识和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提高了我分中心管理员自身依法办事的意识,基本杜绝了因办事不当和工作事务等引发诉讼案件的可能性,使得我分中心今年的被诉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大量减少。其次,我分中心还多次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法律事务宣传工作,力求使分中心的法律工作做到规范运作。再有,我分中心还定期组织全体管理人员结合我分中心相关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分析会。今年12月份在接到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 12.4 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后,我分中心领导非常重视,特别指派专人组织分中心有关人员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分析研讨,会上我分中心参会人员分别结合自己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畅谈了学习体会,并对相关案件风险源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研讨。 (三)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加强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法律服务所年度工作总结

2010年++镇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镇法律服务所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规范法律服务所为目标,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履行职责,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今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 针对人员素质状况,我们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学习制度。采取自学和每月不少于两次集体学习的方式,对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教育他们爱岗敬业、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珍惜名誉、维护自身的形象。我所公费订阅了法律报刊杂志,购置了法律工具书,供执业人员学习。对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我们都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落实。重视执业人员的学历后续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加业余函授学习,目前有1名执业人员正在函授学习法学本科。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主要围绕思想、道德、纪律、爱岗敬业、奉献、务实等方面,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促进法律工作者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队伍建设,大大促进了法律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依法办案,勤恳执业,勇于承担责任。 二、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狠抓队伍建设 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在政法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有关精神,我所结合实际,制订出了我所大学习大讨

论活动的实施方案,以“诚信服务,规范执业”活动为主题,对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了一次政治信念与服务宗旨教育,执法为民与依法执业教育,忠于职守与诚实守信教育,服务大局与形势任务教育,遵规守纪与严格管理教育。通过定期召集全所执业人员进行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座谈和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在次基础上查找出去年以来在执业、服务、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通过自学和集中教育,我所执业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加强制度建设,管理有章可循 我所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具体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质量监管方面的配套措施。一是制订完善了办理法律事务内部工作流程,对收案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委派、统一收案、收费制度;二是落实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发放服务评议卡,办案质量由当事人进行评议;三是建立了疑难案件、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四是设立了执业纪律监督机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落实办案质量检验员到岗到位;五是实行“五公开”制度,即公开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照片和执业证号、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六是健全和规范了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档案进行管理。 四、强化业务实力,社会效益显著 我们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宗旨,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共接受当事人来人来电咨询余次,收案余件,其中诉讼代理余件,非诉讼调解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我们经常深入基层,义务解答法律咨询,

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

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 一、法律服务所所务管理制度 二、法律服务工作者守则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执业工作制度 五、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六、责任追究制度 七、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 八、例会制度 九、政治学习制度

法律服务所所务管理制度 一、本所实行日常工作主任负责制,重大事务民主管理制,重大决策所务会议制,财务管理公开制。 二、严格执行司法部各项管理规定,实行统一收案、统一登记、统一收费、统一法律文书,疑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等。 三、自觉接受区司法局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完成局里交给的各项任务,配合办事处中心工作,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争创一流。 四、共同研究制定本所发展规划,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各项措施,审议本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五、审议本所重大财务开支项目,勤俭节约,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办公装备建设,不断改善执业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六、评议本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实绩、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的年度考核;审议本所人员的奖励和处分。

法律服务工作者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恪守职业道德,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不得压制、侮辱和刁难当事人,不得做有损当事人和顾问单位合法权益的事情。 三、以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恪守职责,秉公执法。 四、工作认真负责,讲求质量和效率,注重社会效益。 五、廉洁服务,克己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假公济私和以权谋私,不得吃请受贿,不得私自收费和收取额外报酬。 六、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露案情和当事人的隐私。 七、工作规章和纪律要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要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八、努力学习文化和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注重总结和积累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九、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的监督。

2019法律工作者年度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精品文档==== 2019法律工作者年度工作总结 本人自xx年进入基层法律行业,至今已xxx个年头。20xx年初,我被所里同志推举为xxx法律服务所主任。自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始,我始终秉持着“坚持大局,依法执业,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的宗旨,以百分的热情和努力,提供着优质高效的服务。 首先,作为一名党员,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讲政治、讲大局,以党员标准从严要求自己。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政府涉法接访。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一年来,参与政府接访xx件,接待人次xx余次;参与政府主持的矛盾纠纷化解xx起,获得了乡党委政府和市、县司法行政机关的高度评价。 其次,作为一名主任,我号召全所同志以“文明公证执法、热情优质服务”为宗旨,以创一流法律服务所为目标,坚决服从上级的领导,按时高质地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近年来,我们规范了内部管理,完善了工作制度,所内统一受案和办理,这样,不仅树立了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每个月底,我把它定为所里的“研习日”,目的是号召全所同志不断钻研专业知识,总结和分享工作经验,增进感情,与时俱进,不断加强我所队伍建设。同时不断扩充所里办公硬件,今年来,我所配置了崭新的办公电脑,更新了办公桌,资料柜,制度墙和阳光台等办公设施,全所的各项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最后,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我坚持以“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诚信执业”为原则,始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热情接待每热一位当事人,积极与所内同志配合,20xx年,我所共办理民事、经济、劳动仲裁,工伤索赔等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xx余件,收 ============================================欢迎下载使用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修订)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17修订) 【法规类别】基层法律事务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8号 【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日期】2017.12.25 【实施日期】2018.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38号)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已经司法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军 2017年12月25日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2000年3月30日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司法部令第138号修

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 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据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

春节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春节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根据省厅要求部署,XX市春节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安排细致,服务周到,各项值班值守坚守岗位,群众满意。节日期间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接待法律咨询6人次,来访咨询3人次,公证咨询3人次。具体做法是: 节前召开市县区局长工作会议,严密部署落实春节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到层层有部署、层层有措施、层层有落实。保证“服务不断,热情不减”。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要求市县区乡镇三级制定春节期间公共法律服务措施,制定的措施从服务群众出发,具有操作性。第一,严格落实市县区乡镇三级公共法律平台的值守,确保服务热线的畅通,做到电话响有人接、接听后服务热情周到、回答法律咨询专业通俗易懂。第二,严格落实公证机构春节期间开 ___,开门两家 ___全天值守,其中一家专门办理涉外公证,保证春节期间办理涉外公证的需求。第三,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快捷实效。为接待春节期间有困难的群众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的需求,指定办案经验丰富,业务精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加大春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快捷性、实效性,达到群众满意。 为了保证群众知晓春节期间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宣传媒体告之广大市民;通过市县区乡镇系统网站发布公

告告之;通过微信 ___微信群转发朋友圈告之,保证最大限度让群众知晓了解春节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春节期间,保证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一是坚持日报告制度,每天县区值班向市级值班报告当日公共法律服务情况。二是加大对值班督查的力度,每天对各岗位上的值班进行抽查,督查值班情况。三是进行暗访,考察各岗位上值班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服务的质量。 正值春节,各岗位值班放弃休息、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参与到春节为民服务之中。春节期间XX市司法局李长军书记、李峰局长领导到各个值班点进行走访慰问,时刻了解关心值班情况,解决值班人员存在的困难,让他们安心值守。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说课讲解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 度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 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一、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 动。 三、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非诉讼法律服务。 四、负责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五、在本地区公证处的指导下,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六、办理见证即应当事人申请,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 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和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并监督协议和合同的履行。 七、主持调解纠纷。 八、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九、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 作。 法律服务所主任职责 一、组织全体人员及时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 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下达的文件决定等。

二、负责本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 道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主持本所日常工作,负责管理本所行政事务。 四、组织本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经验交流及重点疑 难案件的讨论。 五、聘任业务部门负责人,聘任于辞退辅助工作人员。 六、负责本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所各种会议决议的履行,并与全体法律工作者 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责 一、严格遵守《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合格的法 律服务工作者,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努力钻 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工资水平。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 案,杜绝办错案、办假案、办人情案、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努力开拓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为人民服务” 的宗旨,热情服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坚持依法办案。

法律服务所工作报告

法律服务所工作报告 篇一: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琼库勒乡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服务乡镇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健全法律服务领导机制,建立法律工作网络,完善法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使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凝聚人心的平台、凝聚力量的纽带,形成了法律服务工作新的格局,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我所全年共受理来访114人次,法律咨询178人次,代理诉讼23件,见证4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上法制课4场次,调处民间纠纷17件,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实现业务收费3万余元。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镇村工作的每个角落。 (一)统一认识,把好组织关。我镇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在各行政村配备了法律服务员,专门召开了全镇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和行政村法律服务员座谈会,统一思想和认识,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顺利推进。 (二)完善制度,把好队伍建设关。人是所有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

狠抓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员的技能和素质,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借鉴同行经验,建立了一整套行得通、做得到的法律服务员培训制度,并切实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制定制度,一以贯之。通过组织专门培训、以会代培等各种方式,对法律服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全员政治学习,让法律服务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积极鼓励法律服务员自学,通过发放学习读本、组建论坛、举行座谈等形式,为他们提供各种学习平台,努力营造一种愿学、乐学、想学的氛围,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团队整体素质。 篇二: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所工作总结 法律服务所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xx市司法局、民政局批准,自年7月份登记成立后,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根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法律服务所工作报告)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我们在xx区域偏小,案源不足的情况下,办理各类民事、经济案件件,业务收费余万元,为企业和个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多万元,同时,我们因xx开发拆迁所引起的家庭之间、邻里之间的纠纷做了大量的非诉讼工作,还耐心说服为在征地拆迁中多得到赔偿的假离婚,假负债的案件的当事人,积极配合xx的开发建设,为xx的社会稳定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在接待咨询、代理案件和处理投诉问题时,我经常碰到混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朋友。混淆的原因是这些朋友对我国法律服务体系缺乏足够的认识——在所难免,我都花了不少时间找有关基层法律服务的规范性文件…。特撰此文,帮朋友们梳理下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区别。 一、法律工作者 1、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法律工作者包括了律师、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法律从业人员。 2、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简称法律工作者。 二、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比表

三、我的主张和声明 1、基层法律服务是我国法律服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建议修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删除第55条第1款第3项“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该文字表述容易带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产生受到歧视的感受——原则上来说任何人都可能存在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行为,禁止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规定应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调整范围。 2、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作用和意义的法制宣传工作,引导其他法律从业人员及行业外人民群众认识、了解基层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能够正面接纳和接受基层法律服务。 3、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建构统一的有中国特色的律师服务体系,适时将基层法律服务功能吸收纳入中国律师体系,以增强中国律师服务体系接轨国际的竞争力。

四、维权提醒 无论是律师服务,还是基层法律服务,当事人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应当理性,可以通过查找学习本文中列举的法律法规明确自身的权益,在发现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向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进行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基层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基层法律服务所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管理,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办法。 第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原则上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并要专款专用。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司法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承办各项业务的性质种类、繁简程度、需时长短、标的大小等情况,以低于现行律师收费的标准,计算收费数额。 有关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手续、收费减免办法以及与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联合办理业务的收费分成比例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拟定,报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业务收费,必须办理当地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业务收费,应当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并建立收据的领用、缴销手续和制度。 基层法律工作者不得私自收费。 第五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财务工作应由专人管理,要建立健全财务会会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收支有凭证。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活动,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坚持勤俭办所的原则,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第七条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经费开支包括: 1、专职人员(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等; 2、兼任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的司法助理员的职务补贴; 3、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办公费和业务费。 第八条有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建立事业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保险基金,其中实业发展基金一般不得低于年终业务结余的百分之六十。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当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与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挂钩,实行按劳分配原则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职业条件,经核准职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依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引导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要怎么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范文哪里有?接下来是小编为你带来收集整理的文章,欢迎阅读!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一) 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推动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我们注重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做好区委、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服务。 1、积极参与为世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活动。6月3日,在**区委书记王文涛、区长周伟与上海世博局开展“加强合作,共办世博”共建活动协议中,确定了司法局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内容。并且根据世博局及项目处要求,由律师参与并完成审核20多个合同项目。 2、年初,我局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律师参与世博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强**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与各街道“结对”开展律师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突出重点着力扩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着力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更好地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

法律服务。并且安排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以及个案化解法律咨询37次。 二是,鼓励支持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政议政,踊跃献计献策。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作为市政协常委在今年上海“两会”上以个人名义献出“关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进行科学理性投资的建议”等六件提案。市有关部门已办复的四件提案,采纳其全部意见。 三是,围绕“四个确保”的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会同区工商联、区国资委组织区属企业、工商业主举办4次法制讲座,当场接待法律咨询28人次,解答企业经营过程中的71个法律问题,以帮助企业防范市场风险,解决摩擦纠纷,广泛深入地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 四是,不遗余力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在律师事务所招商引资工作中,今年司法局力争完成上缴区级税收同比增长11%的目标。实现全年引进新所6家的目标,突破70家律师事务所关口,达到72家律师事务所,共有820多名律师,完成全年业务创收同比增长%的目标,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五是,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确保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应援尽援。4月24日,区委副书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及区15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6个街道政法书记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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