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支付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京财采购[2017]554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3.28
【实施日期】2017.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
(京财采购〔2017〕554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现将我局制定的《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3月28日附件
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