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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地共舞——美国哈格里夫斯辛辛那提大学校园规划赏析

与大地共舞——美国哈格里夫斯辛辛那提大学校园规划赏析
与大地共舞——美国哈格里夫斯辛辛那提大学校园规划赏析

大学校园规划设计说明书

郑州市财税学校扩建项目方案设计说明 一、设计依据 1.由业主提供的本工程招标文件 2. 国家相关规范与规定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5.《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 6.《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 7.《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 8.《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GBJ 38—99) 9.《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10.《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89) 11.《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 1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97) 二、总体规划设计 1、项目概况: 区域位置: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金岱路以南,岗南路以北,尚庄路东西两侧区域。总征地面积67540平方米(合101.3亩)其中城市道路面积17540平方米(合26.3亩),建设用地面积50000平方米(合75亩)。 建设规模:本次主要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53810平方米,包括行政办公楼7946平方米(地上6176平方米,地下1800平方米),学生宿舍19500平方米,学生食堂783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10684平方米(地上9184平方米,地下1500平方米),体育馆5930平方米,体育看台1800平方米,锅炉房120平方米。 2、规划原则与设计理念: 规划原则: 1)分析周边环境,延续校园原有的肌理,做好扩建的衔接与发展。 2)提倡一种弹性规划思想,弹性的规划结构是一种规划的宏观结构和发展方向。一方面,这种规划具有开放性,尽量包含今后的发展可能。另一方面,规划结构具有清晰的空间逻辑,使空间在不断的发展中保持结构的完整性。考虑校园今后的发展,提供一种分步骤,有弹性的空间需求。 3)合理分区,合理布局,集约用地。 4)建筑的规划和设计过程中强调多层次的交流空间,为人的活动、停留、交往创造不同尺度的空间:如各种形式的庭院、入口灰空间、休息连廊、共享空间等,“围而不堵、透而不疏”的空间设计既有空间的围合感又具有层次丰富的室内外空间。 5)智能型校园是21世纪校园的必由之路,智能型校园的特征,校园即是交流信息的场所,又是教育生活的地方,同时校园的设施应多用途、频繁地、高效率地利用。规划设计充分体现智能型校园的特征,为学校建筑的多功能和对外开放的半公共服务留有充分的余地,创造更多富有人性色彩的信息交流场所及设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以美国为例

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公众参与——以美国为例 一.框架思路(潘晨) 二.土地利用规划为什么需要民众的参与?(潘晨)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和土地利用协调组织的综合措施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故应以公共利益为导向,而公民参与是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公共利益取向的内在要求。 一方面,只有广大公众才对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和环境的一些微观情况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对一些基本的资料有较为完整的掌握,因而只有公众参与才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使规划更符合实际;同时,公众参与还会促成多方案比较,提高规划设计的水准,使规划决策者的操作更趋于准确合理。所以,土地利用规划要想真正实现科学化,就必须要求公众的高度参与。 三.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中民众参与现状及问题(古丽) 总特点:自上而下 存在的问题:存在缺乏法律和制度支持,公众参与规划流于形式、规划的社会参与度和公开性不够、大部分规划的公众参与属于事后或被动的参与、一些重要的规划决策由政府领导定案,群众不知情; 土导致的后果:地利用规划只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规划规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的状况。 土地利用规划的全过程包括编制和实施两个阶段,二者互为依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没有实施,再科学的规划只是一纸空文。规划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实施效果并不理想,许多规划编制完成不到一年,有的甚至才几个月就需要修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缺乏公众参与是主要原因之一。 四.美国土地利用规划中民众参与的特点(张叶笑) 总:自 20 世纪 60年代末期美国公众便参与到规划中,目前其公众参与规划既广泛又深入,积累了较多经验教训。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自下而上”的编制原则,注重民主化决策的程序要求,每个规划都有详细的公众参与计划和执行。 因此,通过分析美国公众参与规划的特点,为改善中国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状况提供政策建议。 法律完善,机制健全 在美国土地利用规划制订过程中,公众参与是必须的法订程序"美国联邦和州法律均为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明确规定公众的知情参与是规划合法性的前提"具体表现在 3个方面: A联邦法律方面,联邦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在规划实施前必须举行公众意见听取会,听取普通公众及有关利益团体的意见,根据当地法规和环境效益予以考虑,在此基础上对规划修正并表决,表决通过则规划以法律形式获得认可"实施中若需对规划修改,仍要就有关部分举行听证会,确保该规划始终得到民众支持 B州法律方面,美国威斯康星州法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在编制综合规划涉及土地利用决策时,每个规划编制阶段都要采取公开讨论、信息服务、公众会议等各种手段吸收公众参与 C宪法方面,美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直接或间接参与治理程序,也使得公众参与政府事务成为可能 我国:到目前为止,我国关于土地利用规划中公众参与的法律规定仅见新《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批准后应实行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规划批准

日本、美国、台湾土地制度

一、日本 (1)现行土地所有制 日本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土地私有制。所谓土地私有制,是一种法律上承认个人或私人可以占有土地的制度,但并不意味着全部土地都为私人所有。在日本,除个人或股份(有限)公司等法人占有土地外,国家和都、道、府、县、市、町、村等地方公共团体也占有土地。 (2)现行土地使用制 日本的国有和公有土地大部分是山林、河川、海滨地,占土地总资源的比例很小,因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并不很发达,且国有土地和公共土地主要是为了国家及国民的利益而使用的,更强调生态保护。日本的非土地所有人利用土地主要体现在其民法的地上权和永佃权中。 (3)土地管理机构 日本全国城乡土地都划归国土厅土地局管理。国土厅土地局下设土地政策、土地利用、地价调整、国土调查四个课。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土地管理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国土地利用计划,限制土地交易,管理全国休闲土地,管理地价,组织地籍调查,以及编制国土利用形态分布图表。 优点:第一,土地立法统一完善,执法严明;第二,规划体系完善、分工明确、依法实施;第三,

二、美国 (1)现行土地所有制 美国是现代资本主义的典型,但其土地并非全部私有。美国全国的土地中,有59%为私人所有;39%为公有,其中联邦政府所有的为32%,州及地方政府所有的为7%;另有2%为印第安人保留地,即专门辟给原来美洲的土著居民的。公有土地中主要是荒漠,另外是道路和保护地、军用土地以及政府用地等。土地所有制状况在各州之间有所不同,如在阿拉斯加州,联邦政府拥有或控制着该州96%的土地。 在美国,土地所有者同时也拥有地下的一切财富,所以地主可以自由开采地下资源,或者将地下资源单独出售给别人。惟一的条件是他必须遵守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并照章纳税。 (2)现行土地使用制 美国所有土地都实行有偿使用。美国法律规定土地可以买卖和出租。联邦政府为了国家和社会公益事业,兴建铁路、公路及其他设施,需要占用州属公有土地或私人土地,也要通过交换或购买的方式取得。通讯、输电、输油等管线要通过公有土地的地上或地下,都必须向土地管理局通行权处申请批准,并支付租金。 (3)土地管理机构 美国于内政部内设土地管理局,主要负责对联邦政府土

《大学校园规划设计规范》

大学校园规划设计规范 2009-09-18 15:55:38| 分类:建筑艺术设计知识|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关于批准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的通知 建标[1992]245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建委(建设厅)、教委(高教局):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7]2323号文和建设部、国家计委[90]建标字第519号文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安排,由国家教委负责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指标,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有关文化艺术院校的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可根据本规划指标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由文化部另行制订,并报建设部和国家教委备案。本规划指标的管理及解释工作,由国家教委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 1992年5月3日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 (内部发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的科学管理,改善教学工作条件,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适应普通高等教 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划指标。 第二条本规划指标是编制、评估、审批普通高等学校总体设计任务书、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 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标准 的尺度。 第三条本规划指标中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适用于

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 适用于新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重点普通高等学校、以培 养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两地办学的普通高等 学校及有特殊需要的普通高等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提高某些教学和生活用房的规划指标。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勤俭办学,切实提高教学科研 用房的利用率,科学合理、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各项公用和生活福利设施应尽量利用当地提供 的社会协作条件。 第六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 基础上进行。 第七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除执行本规划指标外,尚应符合第二章大学、专门学院校舍规划建筑面积 指标(节选)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八条大学、专门学院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包括下列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 一、每所学校都必须配备的有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

德国强制执行制度介绍

德国民事强制执行制度介绍 ---郭信主 一、德国民事强制执行法律渊源 德国《民事诉讼法》中执行程序依然保留着1877年最初立法时的地位,始终独占第8编,共有242条规定。该编共由5章组成:第1章为总则;第2章为因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其中包括对动产的强制执行、对不动产的强制执行、分配程序以及对公法法人的强制执行;第3章为交付物以及作为、不作为的强制执行;第4章为代宣誓的保证和拘留;第5章为假扣押和假处分。此外,还存有关强制执行的单独立法:如《强制拍卖与强制管理法》、《债务人名录规则》、《法院执行员法》、《地籍规则》。 在德国,民事执行权全部掌握在法院,理论界主流观点也始终将执行程序视为民事司法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行政行为。执行程序中涉及的主要不再是裁判争议或者确认什么是正当的,而是以何种方式实现已确认的权利。因此在德国法律中将执行机构的典型活动表述为“执行行为”(德国《民事诉讼法》第76条第1款、第766条第2款)或者“执行措施”(德国《民事诉讼法》第766条),所有执行行为的共同特点是,原则上无需事先听审当事人,但总是为法官保留在执行救济程序中进行审查的权利。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执行程序都是基于债权人的单方申请而启动,债权人保留了对执行方式和执行标的的处分权。仅在行为的强制执行时,法律上才要求听审债务人。 二、德国强制执行机关

德国的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相分离,执行机关呈现多元化特征。强制执行在不同的情况下分别由法院执行员(Gerchtsvollzieher)、执行法院(Vollstreckungsgericht))、受诉法院(Prozessgericht)与土地登记所 (Gurndbuchamt)等不同的机关管辖。上述执行机关原则上仅对民事案件中的执行名义进行强制执行,因此通常不存在与其他诉讼领域内的执行机构冲突的问题。 (一)法院执行员 1879年德国《民事诉讼法》主要参照法国的执行员(huissier)制度规定了法院执行员的有关内容。目前在联邦范围内统一适用的法律有德国《法院执行员法》(GVO)、德国《法院执行员业务指导》(GVGA)。此外,州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州法律还作出了一些补充性规定或者特别规定。 法院执行员是负责送达和执行的司法行政管理官员,对除依法分配给法院管辖之外的所有的强制执行行为都具有管辖权,对因金钱债权而对动产的执行以及动产和不动产的交付请求权的执行均由执行员负责。其雇佣关系和业务关系在联邦最高法院由联邦司法部长决定,在州法院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法院执行员在执行过程中是独立的,自行对当事人负责,并且不需要直接接受法院指挥。但是需要接受法院的事务监督以及作为司法行政管理官员接受初级法院的职务监督。 在德国执行法律制度的实现中,执行员作为执行机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具体执行事务,是德国执行法律制度中很有特色的一个部分。德国目前约有4700多名执

《土地利用规划》期末试卷汇编

《土地利用规划》期末试卷 (2012年1月)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30分) 1.下列不属于土地保护的原因的是( D )。 A.人口快速增长形成对土地资源的巨大压力 B.土地开发利用不当,土地资源严重退化 C.保护土地资源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D.土地资源需要保护才能体现出自然之美 2.下列不属于三基点温度的是( A )。 A.日均温度 B.最适温度 C.最低温度 D.最高温度 3.降水量的单位为( C )。 A.cm B.m C.mm D.ha 4.当河流到达中、下游地区之后,由于坡度变小,河水中所携带的悬浮物质进一步沉积,形成了广大的( A )。 A.冲积平原 B.湖积平原 C.滨海平原 D.山前平原 5. 下列不属于土壤有机质的作用的是( B )。 A. 提供农作物需要的养分 B. 影响土体颜色 C. 增强土壤的保肥性和缓冲性 D. 促进团粒结构的形成 6. 按照八大类土地利用分类,下列土地利用类别属于耕地的是( D )。 A. 果园 B. 林地 C. 迹地 D. 望天田 7. 下列规划属于法定的最权威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利用的总纲的是( D )。 A. 基本农田规划 B. 城市规划 C. 风景旅游规划 D.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 不能反映土地利用集约度的是( B )。 A. 耕地灌溉率 B. 绿色植物覆盖率 C. 城市化水平 D. 交通密度 9. 符合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原则是( A )。 A.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B. 灵活性和动态性 C.珍惜土地,保护耕地 D.部门和公众参与 10.基本农田是( B )。 A.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B.高产稳产田 C.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 D.包括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 11.下列不属于土地资源特性的是( A )。 A.连续性 B.面积的有限性

日本土地制度

[转帖]日本的封建土地制度 日本, 土地制度, 奴隶社会, 封建, 古罗马 日本的封建土地制度 [作者:佚名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155 文章录入:千宗易月] 日本的封建土地制度 录入岛津若寒 日本自大化革新后,奴隶制开始向封建制过渡。在这之前的一些迹象,诸如田部等等,也只能说是奴隶社会末期出现的封建因素,最多他们相等于古罗马奴隶社会末期出现的隶农。因为他们确实和奴隶有所不同了,他们可以有自己的家室,可以独立进行生产。大化革新后情形就不同了。646年颁发了革新诏书,规定贵族豪强私人占有的土地以及附着于土地上的人民全归国有,所有过去由大奴隶主贵族占据屯仓也一律收归国有称为公地。即所谓“罢昔在天皇等所立子代之民,处处屯仓,及别臣、连、伴造、国造、村首所有部曲之民,处处屯仓。”(周一良等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奴隶社会末期曾出现有部民、品部、田部,此时一律解放,成为依附农民,即所谓公民。他们人身保有自由,并可有自己的财产和生产工具,但需服兵役。可见在日本体现了东方封建土地国有制的特点。大化革新,还建立一系列维持封建统治的各级管理机构和设置了各级官吏。并规定凡所属官吏一律分配给封地,即所说的职田。另外封给各类贵族的土地还有位田、赐田、功田、神田、寺田等。位田是封建贵族按尊卑爵位分得的封地,当时日本五位以上叫贵姓贵族,六位以下称卑姓贵族,按品位的大小封给一定数量的位田;赐田是赐给为天皇或大化革新立下战功的贵族的封地;功田是封给军事贵族的封地;神田、寺田是封给寺院的封地。这些封地通通免除国税,封地上的收入全部供豢养贵族之用。各级官吏的职田大部是出租给公民耕种,以租税的一部分充当官吏的俸禄;租税的大部分要上缴国家,并承担为国家服役的义务。可见,日本这种封地同中国的采邑很相似。 国家对农民的统治剥削,采取班田制。班田制既是计口授田。首先进行户籍调查,然后按统计出来的人口数分配土地。这种土地称为口分田。凡授口分田者,男二段(当时日本一段等于一点九公亩。用日本的计算方法则是长三十步,宽十二步为一段,十段为一町),女减三分之一。封建主的官奴与一般农民分得相同数目的土地。私家的奴卑则给一般农民三分之一,死后归公。班田制的年限为六年一班,神田、寺田不在此限。死亡者至班年,可将田收回。班田不许买卖,只能使用下面把日本当时发布的班田令中有关班田的记载抄录于下:“凡给口分田者,男二段,女减三分之一,五年(即五岁)以下不给。...... “凡田,六年一班,神田、寺田不在此限。若以身死,应退田者,凡至班年,及从收授。” “凡官人百姓,并不得将田宅园地施舍及卖与寺。” “凡官户奴卑,口分田与良人同;家人奴卑,随乡宽狭,并给三分之一。”(周一良等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凡受田的农民皆必须承担国家的租庸调义务。这一系列措施付诸实施,使日本的封建生产关系初步建立起来,广大的田部农民全部转化为依附于土地上的农民,从而提高了生产积极性,推动了社会发展。 日本的班田制度到八世纪,开始遭到破坏,首先是由于杂班田过程中贵族对土地的掠夺,从而使可班之地逐年减少。封建贵族的赐田、位田、功田、神田、寺田逐年扩大越封越多,并不承担国税。职田还规定在官吏不在职时收回,而功田则可享用一世、二世以至永世。赐给为天皇立下军功或大化革新时立下功劳的贵族的土地赐田此时已猛烈地发展起来。这种赐田在过去就数量十分庞大,此时随着逐年的封赐几乎比农民份地多一千二百五十倍。所有这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英国和德国的农村土地制度

01班 12440309 研三班葛露阳 英国农村土地制度及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借鉴 一、英国建立了严格的农地保护制度和高效的农场经营制度 英国国土面积狭小,人多地少。2005年,国土总面积24.4万平方公里,人口6036万,耕地面积573万公顷,人均耕地0.095公顷(1.42亩),与我国人均耕地面积相近。目前,英国农业已高度现代化,2007年GDP中农业份额占0.5%,就业人数中农业就业份额占1%,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长期位居世界前列。二战前,英国对耕地基本不予保护,所需农产品主要依赖盟国和殖民地进口。二战以后,伴随海外殖民地纷纷独立和国内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英国日益重视本国农业发展,加强农地保护和管理,促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 一是将改变农业用地用途的权利由政府行使。1947年英国颁布实施了《城镇和乡村规划法》,规定私有土地变更农业用途,必须向政府缴税,从此土地私有者失去了擅自变更农业用途的权利。其后,还陆续制定了《新城镇法》、《村庄土地法》等一系列法律,进一步强化用途管制。 二是建立农地质量评价和规划管制制度。英国农业部从1966年开始进行农地质量评价,建立了农业土地分类系统,后经多次修订,现已成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许可的基础和经济建设的战略指导。目前,他们正通过实施乡村发展纲要和国家发展规划,强化对农业用地

特别是优等农业用地的保护。 三是多元化解决农地纠纷。发生农地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解决:最高法院和苏格兰郡法院受理土地所有权和继承权争议,下属法院受理地主与佃农争议;苏格兰土地裁判所与英格兰和威尔士土地裁判所受理征地补偿争议、土地登记争议等;农用地裁判所受理农业用地经营活动中的有关争议,独立行使裁判权,成员分别由土地所有者和承租者组织的代表组成。英国的土地裁判制度属于行政裁判,根据法律设立,既不属于法院,也不属于行政系统,工作经费由行政机关保障,裁判活动独立进行,主席由大法官任命,成员由部长任命,但部长不能解除裁判所成员的职务。 四是促进自营农场的发展。在过去相当长时期内,租佃制农场是英国农业的主要经营形式。进入20世纪以来,政府不断通过立法、财政补贴等方式,限制地主权利,发展了自营农场,促进农业规模经营。1906年《农业持有地法》规定,地主不得干涉农场主如何使用租佃的土地;1941年《农业法》规定,农场主可获得终身租期;197 6年又将租期延长到租地农场主死后的两代人;1986年在坚持赋予租地农场主终身租赁权和两代继承权的同时,对租金实行三年一次评估调整,防止租金过高。经过上百年的调整,在限制地主权利的同时,也限制了租佃制农场的发展(1995年英国政府废除了佃农终身土地租赁权),并催生和发展了自营农场。当前,租赁经营的农场仅占农场总数的16%,自营或者以自营为主的农场已占农场总数的84%。农场的平均经营规模由1895年的32公顷提高到目前的70公顷(其中

《土地利用规划》作业参考答案

土地利用规划作业1 1.土地资源具有哪些特性?并简要说明。第4页至第6页 (1)面积的有限性;(2)位置的固定性和区域差异性;(3)整体性;(4)土地资源的再生性与非再生性;(5)多用途性;(6)社会性。 2.为什么要保护土地资源?第8页至第9页 (1)人口快速增长形成对土地资源的巨大压力。(2)土地开发利用不当,土地资源严重退化。(3)保护土地资源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3.什么是土地利用规划?第11页。土地利用规划有哪些特性?第11页至第12页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内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经济技术措施。 特性:(1)政策性(2)整体性(3)兼容性(4)折中性(5)动态性 4.土地利用规划的包括哪些内容。第13页。 (1)包括区域全部土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主要内容是确定区域内各类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2)耕地、草地、林地等单一土地利用系统的详细利用规划,主要内容是各类用地的内部土地利用组织,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3)为了解决特定土地利用问题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内容包括防止土地退化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土地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的土地开发规划,以及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等。 5.影响土地特性的气象因素有哪些?它们是如何影响土地特性的?第17至25页。 (1).太阳辐射与作物生长,包括太阳辐射强度,太阳辐射与作物生长。(2)温度与植物生长,包括气温,地面辐射平衡。 6.各种地貌类型是如何影响土地特性的?第53页 (1)山地丘陵区。山地与丘陵是正地形,是物质的辐散地,容易产生水土流失,在利用管理上首要重视的是水土保持措施。山地丘陵土壤还具有土层薄、土壤粗骨性的特点。土层

美国土地征收制度

美国土地征收制度 美国是一个以土地私有为核心的国家,其土地分别属于联邦和州政府管理,联邦政府直接管理的土地约占美国全部土地的三分之一。美国存在着与我国土地征收类似强制征收或有偿征收制度,指政府无须财产所有权人同意而获取私人财产的权力美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实质是土地征收权的行使问题,美国的土地征收权主要分为联邦、州、县三级。美国关于土地征收的规定,散见于各个相关的法律之中,如《美国联邦宪法》、《美国财产法》、《美国公有牧地改良法》、《美国佛蒙特州土地利用与开发法》、《美国联邦土地政策管理法》等。其中,美国联邦宪法第5条修正案对财产征收权做出了规定:“非依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非有合理补偿,不得征收私有财产供公共使用。”第14条修正案规定:“禁止各州不经正当法律程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或在州管辖范围内拒绝给予任何人平等法律保护。”《美国联邦土地政策管理法》规定,政府有权通过买卖、交换、捐赠或征收的方式获得各种土地或土地权益。美国各州的宪法也都对征收权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一、美国土地征收的基本条件

在美国,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必须具备三个基本要件,即正当法律程序、公平补偿和公共使用目的。 (一)正当法律程序 美国各州政府是土地征收的主体,但在强制征收土地的程序和手续安排上,各个州的差异很大。作为正当的法律程序,美国土地征收行为通常应当遵循如下几个步骤:一是预先通告;二是政府方对征收土地进行评估;三是向被征收方送交评估报告并提出补偿价金的初次要约,被征收方可以提出反要约;四是召开公开的听证会,说明征收行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果被征收方对政府的征收本身提出质疑,可以提出司法挑战,迫使政府放弃征收行为;五是如果政府方和被征收方在补偿数额上无法达成协议,通常由政府方将案件送交法院处理。为了不影响公共利益,政府方可以预先向法庭支付一笔适当数额的补偿金作为定金,并请求法庭在最终判决前提前取得被征收土地。除非土地所有人可以举证说明该定金的数额过低,法庭将维持定金的数额不变;六是法庭要求双方分别聘请的独立资产评估师提出评估报告并在法庭当庭交换;七是双方最后一次进行补偿价金的平等协商为和解争取最后的努力;八是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将由普通公民组成的民事陪审团来确定“合理补偿”的价金数额;九是判决生效后,政府在30天内支付补偿价金并取得被征收的土地。 (二)公平补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11年土地利用规划试卷

南阳师范学院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环旅学院07年级 GIS专业《土地利用规划》考查试卷(这个部分抄到试卷上) 一、简答(每小题10分,共60分) 1、简要说明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 2、土地资源的功能有哪些 3、为什么要保护土地资源? 4、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包括一些什么内容? 5、简要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关系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措施包括哪几方面? 二、问答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县级和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是什么? 试卷的几个要求: 1、写答案的时候,在白纸左侧留出装订线的区域,并在这个区域写上(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姓名) 2、写答案时把题目抄到试卷上。 3、因为试卷要在6.1日前录入电脑,请务必在5月29日前交到班长处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环旅学院07年级 GIS专业《土地利用规划》考查试卷评分标准 一、简答(每小题10分,共60分) 1、土地利用规划依据其范围或层次可以分为:(1)包括区域全部土地的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其主要内容是确定区域内各类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2)耕地、草地、林地等单一土地利用系统的详细利用规划,主要内容是各类用地的内部土地利用组织,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3)为了解决特定土地利用问题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内容包括防止土地退化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土地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未利用土地的土地开发规划,以及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等。 2、土地资源的功能主要有三项:植物生产功能、建设承载功能和生态功能。不 同性质的土地,有着不同的光、热、水、肥等条件,适应于不同的植物、动物生长繁殖,人类可以通过施肥、农田水利建设,以至发展保护地栽培,来影响或改变环境条件。居民点、道路、水利工程等各项工程,都是在土地上建立的。土地的工程特性主要由地基承载力、地下水、地形、水文等要素综合作用形成,各项条件不良的土地不能作为建筑用地。土地的生态功能主要是支撑功能、养育功能和净化功能。支撑功能主要是说植物要生长固定在土壤上,养育功能是说土壤是食物链的关键一环,无论是植物、动物、微生物都离不开土壤。净化作用是说污染物质在土体中可以通过扩散、分解等作用,降低浓度、减少毒性;或者经过沉淀、胶体吸附等使污染物发生变化,暂时退出生物小循环,脱离食物链;通过生物和化学降解,使污染物变为毒性较小或无毒性甚至有营养的物质;另外,通过土地掩埋,也可减少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污水对环境的污染。当然,土地的净化功能是有限的,必须在它容许的范围内进行。 3、是因为人口快速增长已形成对土地资源的巨大压力。为了满足食物需求,人 类将林地、草地、湿地等开垦为农田,在生态环境恶劣地区,相当多的开垦耕地已成为不毛之地,人口的增加对居住、交通、文化娱乐等用地的要求也增加,大量肥沃良田正在转变为非农业用地;土地开发利用不当,土地资源严重退化。由于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盐渍化、酸化、贫瘠化、污染等造成土地生物生产潜力降低或生物产品质量降低,大面积的耕地、林地、草地不同程度的退化,高化肥、农药的投入,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同时保护土地资源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全球食物的98%是陆地生产的,海洋和陆地水域生产不到2%,植物性食品占人类膳食的92%,而只占8%的动物性产品大部分也间接来自于植物性产品,这些决定了土地资源的重要性。 4、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是基本农田保护方案的编制和保护 区的划定;其次是落实规划方案;最后是制定保护措施。 基本农田保护方案要在对土地类型和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耕地分等定级,并根据人口发展预测,计算粮食需求,确定耕地保护面积;在土地评价的基础上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规划方案要将方案逐级分解下达到乡、

美国土地制度

美国土地制度 一、所有制 美国是现代资本主义的典型,但其土地并非全部私有及其是公私兼有的土地所有制。 59%为私人所有 936.48万平方公里39%为公有(32%政府所有,7%州及地方政府所有) 2%印第安人保留地(美洲土著居民) 公有土地中主要是荒漠,另外是道路和保护地、军用土地和政府驻地等。土地所有制在各州之间有所不同。如在阿拉斯加州,联邦政府控制着96%的土地;在夏威夷州,根据60年代末的统计数据,土地38.7%归州政府,9.8%归联邦政府,5%归小土地私有者,47%掌握在72个大地主手中。 其中,联邦政府的土地,主要包括邦政府机关及派驻各州、县、市机构的土地、军事用地等。州、县、市政府也各自拥有自己的土地。联邦、州、县、市在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上各自独立,不存在任意占用或平调,确实需要,也要依法通过买卖、租赁等有偿方式取得。在联邦政府拥有的308.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中,也存在多元化的所有形式,即国家土地管理局控制60%,国家森林局控制24%,国防部、垦荒局、国家公园局、水电资源局等部门控制剩下的16%;土地权属纠纷由法院解决,政府不担任调解仲裁角色。 土地以私有制为主,国有土地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美国法律保护私有土地所有权不受侵犯,各种所有制形式之间的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出租,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土地私有制是由欧洲移民引进美国的,美国有全世界最自由的土地制度,土地所有权分为地下权(包括地下资源开采权)、地面权和地上空间权(包括建筑物大小、形状等),这三部分权益可以分别转让。政府无权任意征用与拆迁。地主愿意让政府在自己土地上修路以换取开发权,开发区的道路、学校等基础设施费用由政府负担,开发商仅需提供宅基地内的建设费用,取得私有土地权与开发权的代价不高,使得大笔资金注入土地投机与开发,土地供应量大且地价低。 美国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规定不同于同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欧洲国家。在美国,土地所有者同时也拥有地下一切财富,所以地主可以自由开采地下资源,或者将地下资源单独出售给别人。唯一的条件是他必须遵守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并照章纳税。但欧洲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规定地下资源属于国家,地主开采地下资源要先向政府购买或将出售的收入与政府分成。 二、征地制度 在征地方面,世界各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行政赔偿制度,形成各自不同的“适当”、“公平”、“公正”、“合理”等补偿原则。美国是按征用时市场上的公平价值补偿,这种市场价值,不仅包括征用时的使用价值,而且包括被征用财产的最佳使用价值,即财产因其开发潜力所具有的“开发价值”,体现了对私有财产利益的保护。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目录 .、八、- 刖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 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 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 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 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牛态环境 第7V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兀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T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1 : 附表 建设用地指标 2 : 附表 园地指标 3 : 附表 林地指标 4 : 附表 牧草地指标 5 :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八、- 刖百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 997 — 20 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 0 0 6 — 2 0 2 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 0 0 5年为基期,以2 0 2 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 0 0 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 5 7 0 4.74万公顷(9 8 5 5 7 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 1 9 2.2 4万公顷 ( 4 7 8 8 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 2 2 0 8. 2 7万公顷(1 8 3 1 2 4万亩),园地面积为1 15 4. 9万公顷(1 7 3 2 3 万亩),林地面积为2 3 5 7 4.1 1万公顷(3 5 3 6 1 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 6 2 1 4.3 8万公顷(3 9 3 2 1 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 3.0 9万公顷(3 8 2 9 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 2 6 0 1.5 1万公顷(3 9 0 2 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 3 0.8 5 万公顷(3 4 6 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 5 9.8 7万公顷(5 3 9 8 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 1 9 9 7 — 2 0 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 9 9 7 — 2 0 0 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 0. 3 5万公顷( 3 0 5万亩),与1 9 9 1 — 1 9 9 6年年均占用2 9.3 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 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 0 0 5年与1 9 9 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 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 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大学校园规划设计理念

一、大学校园规划设计理念 1. 功能分区:随着高等教育理念的变化,学校规模的发严格强调高校内各大功能分区,事实上已不能满足对学生、老师的使用要求。而要使各功能区域之间相互交融、渗透,就必须运用“以人为本”的理念。 2. 校园特色:在新校区规划中传承大学文化、地域特色造反映各自学校人文精神和特色的校园环境。 3. 生态环境:随着校园的大规模建设,规划设计中应结自然和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保护和构建校园的生态系统。创造生态化、园林化的校园环境。 4. 可持续发展:校园规划应充分考虑到未来的发展,使规划结构多样、协调、富有弹性,适应未来变化,满足可持续发展。在校园整体设计中还应: 1)建筑单体之间应相互协调、相互对话和有机关联,以形成道路立面和外部空间的整体连续性 2)从校园整体风格出发,建筑物或景观应该具有有机秩序并成为系统整体中的一个单元, 3)外部空间和建筑空间的设计是不可分的,规划建筑景观设计,应成为校园建设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校园整体设计观的普遍性原则 普遍性原则就是把大学校园抽象为一个多功能相当规模的人居环境研究。 (一)宏观层次——以整体空间环境营造为对象设计师要以整体用地空间环境营造为设计对象和最终目标,他应关注校园区的整个生活空间,人文环境。 1、明晰整体设计的重要出发点 每一个园区的整体设计中,要分析基地,教学理念等,拨出设计的切入点。明晰整体设计的重要出发点有利于在设计中把握重要矛盾,突出主体特点明确主从关系,并提出各个要素联系的内在逻辑和方式,从而明确各个设计要素应遵循和突出的重点规则保证整体统一的方向。 2、相互制约的循环思维过程 校园整体设计的思维过程多向循环的综合过程,即从建筑设计出发考虑规划,从外部空间结构考虑规划,再反过来从规划要求考虑建筑,景观和外部空间。在整体设计中这四个部分,应该是相互制约的,在每一个设计阶段都要兼顾其他设计阶段。 (二)中观层次——优化群体建筑外部空间 在校园整体设计中,应使群体建筑外部空间与其周边达到整体性的效果。优化外部空间的形式: 1、外部空间主体化在群体建筑设计中,应当时常将建筑作为配角,将外部空间作为主体,根据建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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