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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领海及海洋权益

中国领海及海洋权益
中国领海及海洋权益

所谓南海问题,包括西沙和南沙问题,主要是指南沙问题,到底是怎么来的呢?是谁首先宣布南海是中国领海?又是根据什么呢?

话说1946年,林遵率舰队收复诸岛,说是收复,我看还是有接收失败者财产的成分在,有些岛屿其实不知道是谁的,日本人占了,又输给了我们,我们自然就笑纳.跟随舰队出海的,有一位地质矿产部(?)的司长级官员,大笔一挥,用九条虚线划了一个大口袋,这个口袋大到什么程度?我们的地图上都只好另开一个新窗口,专门显示它.回来以后,印到国民政府的地图上,公诸于世,边界线就这样出笼了.

本来我们画了图,说我们家的院子到哪里哪里,邻居们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不说,就当你们没有意见了,但是这伙邻居几乎十年都不吭声.从五十年代中期到七十年代,这才陆续跑出来主张主权.我们自然是得理不饶人:"你们有意见为什么不早提?现在我们都管了这么多年了,哼哼!"

那帮家伙也挺委屈.原来1946年菲律宾还没有独立,美国还罩着他呢,应该美国替他出头的.美国被土著人吵得头晕,正准备撂挑子让他们独立,哪里还有心情管这等鸟事,所以没有态度.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情况也差不多,革命党刚从树林子里钻出来,或者还没钻出来呢,东西南北还摸不清楚,谁看见过中国印的这张图?又有谁知道该抗议呢?越南当时正打得如火如荼,保大皇帝自保不暇,法国老大到处救火,也顾不上管这档子事啊.

不管怎么说,主权这玩意有时候就像西式结婚,要公告一家伙.牧师大人庄严宣布:"有异议现在提,否则永远闭嘴"."什么?没有人有意见啊,那就这么定了!祝福你们,阿门".

但是这九段线划得实在是太那个了一点,基本上都是沿着人家的海岸线划的,人家家里内讧结束,当然要出来理论一番,南沙争端,于是越演越烈.

这九段虚线到底是什么线?它既不是领海基线,也不是领海线,它的法律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自己家里也心虚得厉害,所以1995年公布领海基线的时候,根本就不提.海洋法学界内部,就称之为九条断续线.爱国的诸位同胞,可有人去数过从越南沿海到巴士海峡,围这个大口袋到底用了几条线?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候可不能发书呆子气,什么依法办事之类.前朝给我们留了一个理由,我们就要用足.找新的理由,付诸实际行动,去争、去抢,弄多少算多少.

具体的行动,大家看到了岛礁上驻守的战士,捕鱼的真假渔民,护航的渔政船和军舰.还有大部分人不知道的.十年以前,地矿部,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总公司联合搞了一个南沙海域的物探调查,弄了一架飞机空中来搞.外交部紧张得要死,所以最后的实施方案不是按照一般的物探方法从一侧开始逐条勘查,而是先在最中间,肯定没有争议的地区飞了一个来回,看看没有人抗议,再往左右扩一点,再扩一点,结果全部勘测了一遍,邻居都不吭声,于是得胜还朝.实际上呢?这周围都是穷邻居,可能根本就没有空中监控力量,不知道你在干啥呢.如果是在东海啊,那就早把答复邻居的抗议照会都拟好了再出海的啊,他们哪里会看不见.

环绕南海这九条断续线,是我们争取南沙海洋权益漫天要价的上限,超过这个范围,我们肯定是不会再提什么要求的,在这条线内部,其实是可以商量的.问题在于对国民不好交待.

这九条断续线,其法律意义到底是什么?是领海?群岛海域?历史性海域?谁也不知道.

首先,会是领海吗?不会的.前面说过,国家对海洋的权力基于大陆,也就是海权基于陆权.要确定领海,先要建立领海基线,要划领海基线,先要定领海基点.领海基点必须是主权无争议的岛屿或大陆;基点之间直线距离不得超过24海里,也就是领海加毗连区的距离;时隐时现,低潮时才出露的礁石和浅滩不算数;更严格一点的话,最好岛上是能有人类居住条件的.南沙符合哪一点?除了国民党当时占领的一部分,几乎都不太符合.我们的教科书上说到南海诸岛,都要说一句话,"南到曾母暗沙".暗沙暗沙,自然是不露头的暗礁,暗礁暗礁,陆都没有,谈什么海权?所以这句话在法律上根本就站不住脚.可是自本朝立国以来,我们就是这么教育国民的,今天突然说这句话法律上不成立,国民接受不了,只好使一招乌龟不出头,我们不提还不行吗?

这九条断续线包围的肯定不是领海,那就要另找理由,那么多岛礁,可不可以说成是群岛海域呢?印度尼西亚可以,咱们也可以来个千岛之国嘛!

群岛海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承认的主权海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群岛海域的构成需要具备几个条件:

1、水域面积和陆地面积(包括环礁)的比例应该在一比一到九比一之间.

2、基线长度不得超过100海里,允许有3%超标,超标部分也不得长于125海里.

南沙那个地方岛礁又小,相互距离又远,根本达不到这两个标准.

退一万步说,就算我们勉强宣布基线,相邻国家也没有意见,麻烦又来了.基线确定之后,基线包围的海域就成为内水,内水的上方就成为领空.国家对内水的管理可不是一般的严格,完全依据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原则上外国船舶、包括军舰就不能自由通过了,要想通过,必须事先通报,请求批准,浮上水面,挂起旗帜,快速航行,不得停船,不得下锚,弄不好还会要求你解除武装.要想不这么麻烦,就必须设立群岛水道和空中航道,供外国船舶飞机通过.

这条有些勉强,但是可以争争看.律师的理由嘛!脚下如果没有坚实的大地,有块木板也是好的.

但这不够,还要找其他理由.想破了脑袋,还是从"世世代代"这四个字上做文章.

我们可以宣布南沙是我们的"历史性海域"!这个地方是我们历史上就经营的地方,渔民赖以为生,商业贸易依赖这一通道,所谓民生赖之,不可离弃.这个理由看上去不错.别人也有这种海域,比如加拿大的哈得逊湾,大家去看一下北美地图,那个口袋其实很大的,要按照12海里领海制度,中间都是公海,可是加拿大就是宣布这里是历史性海域,袋口一扎,里面都是我们家的东西.

但是按下葫芦瓢起来,我们这个主张刚试探了一下,周边诸国还没反应呢,几个海洋和航运大国,包括美日就都来问:"听说你们要宣布这里是历史性海域?那以后我们路过的时候岂不是都要先请示汇报?"原来这里是国际海运的重要通道,每天千帆竞渡.一旦宣布为历史性海域,国家对其的管理接近对内水的管理,不但要管海洋,还要管天空,还要按照国内法来管.这样都行,岂不是生杀大权全操于我?想抓就抓,想审就审,不要说路过的军舰,路过的客商不是也很不放心?这个干法,其实相当于宣布我们家门口的高速公路是我们家自留地的一部分,我想乘凉就乘凉,想晒场就晒场,过路人肯定有意见.要强行宣布,多半会成为世界公敌.

正因为如此,前文谈到,我们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会吃亏,至少南沙问题就没有办法坚

持原来的立场,只能跟邻居商量着来了.但是在商量之前,还是要尽量占一点地方,多一点讨价的砝码,理由嘛,管他呢!

南沙周边诸国的抢占活动,其实相当于我们国内拆迁以前的抢搭违章建筑.当然是非法的,国家也不承认,但是到了补偿的时候,还是会考虑的.不但邻居争地盘如此,公共汽车上争坐位更是这样,先扔一个包包过去,别人想坐,就可以大喝一声:"有人了!"这句话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奇怪的是大家看见这个包包,听了这句话,多数会乖乖走开,另找地方去了.大家承认,那就行了,这就叫做惯例的力量.

摘自《中国海洋权益漫谈》

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

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如此广阔的“蓝色国土”,其中蕴藏的丰富海洋资源,以及在运输上、国防上可能给中国带来的便利,显然都是中国海权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正开始建设自己的海洋文明,在朝着海洋强国的目标努力。在建设现代海洋文明的长征路上,由于我们还只是刚刚迈出第一步,还有相当多的问题在等待着我们去解决,这些现实中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当前,世界各海洋国家越来越重视向海洋进军,其中不按国际法规矩操作的为多,这势必使原本就处于无序竞争的海洋情况更加复杂。中国必须尽快地分析面对的复杂形势,确定自己的定位,拿出有效的战略举措,改变目前在海洋文明和海洋国土问题上的被动局面。 一、“海洋中国”面临的问题 1海洋意识淡薄 我国是一个国民海洋观念十分淡薄的海洋国家。在我们的历史上,我们总认为自己只是陆地国家,海洋和海洋国家的观念十分淡薄,曾经有过因为忽略蓝色国土而遭受耻辱、蒙受侵略的时期。这种历史的悲剧不能再在我们和我们的后代身上上演。但是,至今,我们的海洋意识仍然薄弱,经不住海洋竞争的恶风险浪;我们利用海洋发展自己的理念仍然浮浅,难以积蓄更为强劲的后力。 自古以来,我国沿海人民和地方社会走向海洋的活动持续不断,即使有政府的禁令,民间活动依然进行。“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海洋的发展停留在地方、民间的层次,而不是国家发展的主要指向。”改革开放后,这种状况有所改变,但总体上讲,国家层面开始重视海洋主要还是停留在政策文件层面,民间层面则依然是沿海民众行为,缺乏一种必须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为。 进入21世纪,我国的主权利益、安全利益、发展利益在海洋方向上日趋重合,但是重陆轻海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中国既是一个陆地国家,又是一个海洋国家的观念还没有深植人心,社会上对海洋国力建设的关注还不够高,甚至还会有人对“海洋国家”的发展定位提出质疑。 2、海权措施不力 海权,顾名思义就是拥有或享有对海洋或大海的控制权和利用权,但这种权力的范围涉及军事、政治、经济等多个领域。它不仅仅是简单的控制问题,更重要的是用海洋来开拓一个新的舞台,一个新的时代。“海权”概念是美国著名的海军战略家马汉创立的,他认为,海洋对濒海国家的生存与发展有决定性的意义,而要拥有海权,就必须发展强大的海军。在马汉眼中,“海权即凭借海洋或者通过海洋能够使一个民族成为伟大民族的一切东西” 。说白了,海权,不仅是拥有海洋的权力,更重要的是如何通过拥有、利用自己的海洋权力来显示出国家的海洋势力范围和海洋力量。有了海权,才有可能真正控制海洋、利用海洋。我们用这个标准来看看我们在拥有、利用海洋上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得力。从最近十几年的情况看,沿海一些地区迈出了建设海洋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步伐,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具备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并产生了良好的发展效果。但,一是仍然局限在经济范畴,而非全面性、综合性发展要求的推进;二是仍然局限于若干省份各自的区域性行动,而非全局性、统一性国力的整体推进。这种做法,只能对一段时期、某一区域产生经济效益,而不能突出地体现国家主权的尊严,更不能体现作为一个海洋大国走向海洋强国过程中应有的力量。与陆地经济发展不同,海洋的经济活动每一步都与国家主权直接关联,与海权直接关联。海权是否确立,相应的措施特别是作为海权体现的海洋军事力量是否得力,直接影响到经济活动的效果,直接影响到国家对事关本国的国际海洋争端处理的效果;从另一个角度讲,海洋经济活动是否可行,海洋争端能否解决,关键看海权力量大小与实施是否得力。 3、海域争端激烈 我国面临着激烈的海域划界争端,这个争端直接关涉海洋资源归属。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拥有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但实际上,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这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权益中,一半存在争议。目前,我国面临的海权问题可分为东海问题和南

高中地理第二章中国的主要自然灾害第三节中国的海洋灾害教学案中图选修5

第三节国的海洋灾害 中国的海洋灾害 ——————情景导入先思考——————— 2014年3月19日,国家海洋局发布了《2013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公报显示2013年我国海洋灾害以风暴潮、海浪、海冰和赤潮灾害为主。与近10年(2004~2013年)海洋灾害平均状况相比,2013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高于平均值,死亡(含失踪)人数低于平均值(见下图)。 2004~2013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和死亡(含失踪)人数2013年各类海洋灾害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是风暴潮灾害,占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的94%;人员死亡(含失踪)全部由海浪灾害造成。 思考探究:说出造成我国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风暴潮灾害的类型及影响地区。 提示:台风风暴潮和温带气旋风暴潮。台风风暴潮主要影响东部大江大河的入海口、海湾沿岸和一些沿海低洼地区,温带风暴潮主要影响渤海和黄海沿岸。 ——————基础知识要记牢——————— 一、中国海洋灾害的主要类型 1.主要有风暴潮、灾害性海浪、赤潮等。 2.危害:风暴潮灾害位居海洋灾害之首,也是我国最主要的海洋灾害。 二、风暴潮 1.台风风暴潮

(1)发生时间:主要发生在夏秋季节,以8~9月最为集中。 (2)特点:来势猛、速度快、破坏力强。 (3)发生地区:广东、广西、海南、台湾、福建、浙江是台风登陆最多的省区,也是台风风暴潮发生次数最多的地区。 2.温带气旋风暴潮 (1)发生时间:多发生在春秋季节,夏季也时有发生。 (2)受灾地区:主要集中在渤海和黄海沿岸。 三、灾害性海浪和海啸 1.灾害性海浪 以台风引发的灾害性海浪为主,造成翻沉、损坏各类船只,造成人员死亡或失踪。 2.海啸 灾害发生的频次不多,据记载,平均200年发生一次。 ——————重点难点掌握好——————— 一、我国的风暴潮 二、赤潮的定义、发生条件和危害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解决方案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解决方案 关于海洋权益的定义,不同的国家都有其各自的理解和定义,不同的书籍和文件也有些各自不同的描述。如在郁志荣《浅谈对海洋权益》中的定义中所叙述的一种海洋权益的定义是:海洋权益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国家在海洋上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发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权。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所属的海域面积为300万平方公里左右。但是,在这些海域内,不少区域和海上邻国存在矛盾和争议,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严峻的挑战。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四是海洋科学利益。 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主要集中在海洋政治权益与海洋经济权益这两方面。海洋经济权益是伴随海洋政治权益而产生的,因此我国与周边国家的争端主要集中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分问题,以及岛屿归属问题方面。 在南海和我国的周边海域,有些国家已经非法在开发和开采利用那里的资源了,而由于我们国家的政治及军事等一系列原因,或是综合考虑,一直还没有采取实质性的动作。尤其是日本,越南,菲律宾等小国,更是猖獗异常。透过日本、南海周边国家对我国所属海域大肆开发、旅游的表面景象,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核心还是为了攫取各种各样的利益。而国家海洋权益是综合利益,其中最重要的有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三个方面,周边国家行动的目的也无非是为了这三种利益。 下面按照我国的海域分别阐述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 1、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韩国去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此外,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59′E至124°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 2、东海,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提出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而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

《我国的海洋权益》同步练习

我国的海洋权益》同步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 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对于缓解对陆地环境的压力没有影响 B. 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有利于增加资源保有量 C. 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有利于巩固国家安全 D. 强化全民海洋意识,树立海洋国土观念 解析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有利于缓解对陆地环境的压力,因此A项错误。 答案A 2.下列有关我国大陆架权益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黄海、东海全部位于大陆架上 B. 《大陆架公约》是保护我国大陆架权益的法律依据 C. 渤海是我国大陆架面积最大的海区 D. 南海是深海盆,没有大陆架 解析大陆架权益的确立是以《大陆架公约》为依据的,所以《大陆架公约》是沿海国保护其大陆架权益的法律依据。 答案B 3. 下列国家中与我国无海权之争的国家是( ) 。 A. 印度 B .日本C .越南D .菲律宾 解析除印度外,日本、越南、菲律宾都是与我国隔海相望的邻国,都与我 国存在海权纠纷。 答案A 4. 我国专属经济区面积最大的是( ) 。 A. 渤海B ?黄海C ?东海D ?南海 解析南海的面积为350 多万平方千米,其专属经济区面积最大。 答案D 2006 年1 月22 日,我国“大洋一号”科学考察船经过300 天、43 230 海里的环球航行后顺利返回青岛。这次环球大洋科考,我国科学家在太平洋、大西洋和印度洋的 5 个区域进行深海探测,

采集样品,对周边生态现象等进行综合研究。下图为这次考察路线示意图。读图, 回答5?6题。 5 ?有关图中①?④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叙述,正确的是()。 A. ①是联系地中海和大西洋的重要通道 B. ②所在大洲是人口增长最快的洲 C. ③所在地区以热带沙漠气候为主 D. ④附近有世界著名大渔场 6. 2005年12月,考察船从②启航回国,其中在②?③海区航行时()。 A. 一直顺水航行 B. 以逆水航行为主 C. 顺水航行里程长于逆水航行里程 D. 先逆水后顺水解析第5题,①为巴拿马运河,联系的是太平洋和大西洋;②为非洲,人 口自然增长率最高,人口增长最快;③所在地区为印度半岛,以热带季风气 候为主;④为东南亚,附近没有世界著名的大渔场。第6题,12月北半球为 冬季,北印度洋海区风向为东北季风,船自西向东航行时以逆水航行为主。 答案 5.B 6.B 7 .日本与我国一水之隔,这里的“一水”是指( A.日本海B .渤海C .黄海D .东海 解析日本与我国隔东海相望。 答案D &对浙江发展滩涂养殖影响最大的自然灾害是( A.海啸B .寒潮 C .台风 D .洪涝解析该渔场位于我国东南沿

中国的海洋灾害同步练习3 1

《中国的海洋灾害》同步练习 当堂双基达标 近年来,我国东南沿海水域富营养化严重,赤潮灾害频繁发生。人民网2010年5月4日电: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福建省福州市长乐至平潭附近海域5月1日起发生赤潮,面积约380平方千米,对海洋渔业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据此回答1~2题。 1.赤潮的危害包括( ) ①危害水产养殖业和捕捞业②损害海洋环境③危害人体健康④影响海洋旅游业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2.下列关于赤潮发生原因的叙述正确的是( ) A.赤潮的发生说明海洋生态系统失去了自动调节能力 B.赤潮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含氟制冷剂大量使用导致臭氧层破坏 C.工业废水、城市生活垃圾直接排入大海,导致某些浮游生物爆发性繁殖是赤潮发生的直接原因 D.空气中CO2浓度升高,导致海洋温度升高,引发了赤潮的发生 【解析】第1题,从赤潮的危害不难得出结果。第2题,赤潮发生是海水富营养化的结果。其发生除赤潮本身生物学因素之外,还有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又包括自然和人为两个方面。排入近海的大量污染物(如含磷洗涤剂的使用和排放)使水体富营养化等人为原因是赤潮发生的主要原因,故选C。 【答案】 1.D 2.C 3.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风暴潮是一种海洋灾害,具有来势猛、速度快、强度大、破坏力强的特点,可冲毁海堤、道路,吞噬沿海地区的码头、工厂、村镇,酿成巨大灾难。2008年我国风暴潮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92.24亿元。 (1)指出引发我国沿海地区风暴潮灾害的天气系统。 (2)简要回答海南岛沿海风暴潮类型、空间分布特点。 【解析】第(1)题,由材料结合题目设问可知大风天气引发风暴潮,且是迎岸风。我国南方的热带气旋,北方的温带气旋都可能形成迎岸风,且风力大。第(2)题,海南岛东南部是热带气旋的登陆地点。. 【答案】 (1)热带气旋、温带气旋。 (2)类型:台风风暴潮(热带气旋风暴潮)。 空间分布特点:在海南岛的东南部沿海。 4.近年来,我国东南沿海水域富营养化严重,赤潮灾害频繁发生。这对海洋渔业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请回答以下问题。 (1)富营养化的海水为赤潮生物大规模暴发提供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海水的pH值一般在8.0~8.2之间,赤潮发生时海水pH值可达8.5以上,有的甚至达到9.3以上。请分析赤潮引起海水pH值上升的主要原因。 (3)除了产生生物毒素和引起海水pH值变化以外,请另举一例说明赤潮对海洋环境的危害。【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赤潮的形成、影响,综合性比较强。第(1)题,海水富营养化是赤潮发生

浅谈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历史不止一次的用事实向我们证明了“海洋兴则国家盛、海洋衰则国家败”的道理。事实证明,享有海洋权益并不等于控制了海洋,一个国家的海洋经济权益是需要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加以捍卫的。同时,对于如何维护国家 的海洋权益,不能简单的认为单凭先进的科学和技术手段就能对海洋的资源来加以控制和利用,说到底,必须拥有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有效捍卫国家海洋权益和海洋经济资源的开发利用。 美国著名的军事理论家A.T.马汉曾指出:“自有史以来,海权都是统治世界的决定性因素,任何国家要称霸世界,并在国内达到最大限度的繁荣与安全,控制海权为首要之务。”世界近现代史更是用史实说明了“海洋兴则国家盛、海洋衰则国家败”的这样一个道理。这也是人类历史上围绕海权发生过大小无数次战争的原因。 就当今世界而言,虽然和平与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主题,但是竞争与争端也仍然存在,特别是陆地资源的枯竭,21世纪将是海洋的世纪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于是,海洋就成为了国家间领土的控制和资源争夺的“热点”地带。作为拥有300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我国,在海洋权益纷争不断、海洋资源被严重掠夺的情况下,应该如何主动应对,才能确保海洋国土的安全?这将是影响国家未来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 纵观历史,可以说,一个国家的全球性地位,都是随着这个国家海权的兴衰而变化的。一个国家对海权控制的如何,在一定程度上也就真实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实力。 目前我国所面临的国家海洋安全问题主要有:岛屿主权的、海域化解和海洋权益的维护。 第一:由岛屿主权的归属问题而产生的争端 在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的问题上,如果没有涉及到实际的军事占领和开发,其争端也就多表现为口头或书面上的争执。同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问题相比,岛屿主权的归属则是最敏感,同时也是最容易引发局部冲突的问题,因为解决海域划界和海洋权益争端的最终结果是随着岛屿归属的最终确定解决的。 中国的海岸线长达18000多公里,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就有6500多个,其中,近大陆岛屿占90%,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我国拥有领海海域38万平方公里,可划归我国管辖的海域有近300万平方公里,在这片海域中,这些岛屿分布广泛、相互毗邻,形成了近50多个列岛、群岛,是天然的海上屏障,对我国国防和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几年以来,在我国海域内出现了岛礁被他国侵占、海域被分割、所属海域内海洋资源被掠夺等等极其严重的形势,而这种局势在我国南海诸岛和钓鱼岛的争端中表现的最为激烈。以南海诸岛为例,南海诸岛地区分布着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等众多岛礁,而且自古以来就是属于中国的“历史性水域”。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只有极少数的个别国家对南沙群岛提出过非法的主权要求,但最终都没有得逞,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南海的石油天然气资源被源源不断的勘测出来,其周边的一些国家纷纷抢占南海诸岛岛礁,对其进行军事占领,其最终目的就是想获取南海地区丰富的石油资源。目前,除西沙群岛有我国海军驻守、东沙群岛由台湾军队驻守、中沙群岛位于水面以下之外,南沙群岛有近40多个岛礁被他国非法侵占,仅越南就侵占了29个岛屿。 第二,由海洋资源而引发的争端 南海海域除了拥有种类众多的鱼类资源以外,还蕴含着极其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南海海域面积宽广,其海底盆地面积大,沉积厚,具有多层产油等特点,是亚洲大陆架上的最大的储油区之一,同时还是与波斯湾、墨西哥湾、北海齐名的世界四大海洋油气区。目前南海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为230~300亿吨,天然气储量为8~10万亿立方米。以我国2008年共

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和捍卫海洋权益的策略思考

中国海洋国土的现状和捍卫海洋权益的策略思考 发布时间:2011/3/21 何传添 得海权者兴,失海权者亡;得海洋者盛,失海洋者衰。这是历史揭示的一个鲜明的真理。1994年11 月16 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生效后,海洋自然再度成为举世关注的热点。中国作为一个海洋大国,自1996 年7 月6 日正式加入《公约》,就有了国际法基础上拥有的300 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的主权。然而,与中国海上相邻的8 个国家,由于历史遗留等问题,都与中国有海洋权益之纠纷,中国至今尚未与任何一个海上邻国达成海上划界协议。人类已进入21 世纪,中国既要保卫自己的海洋国土、捍卫自身的海洋权益,又要和周边国家一起把和平和稳定带入新的世纪。这是一个既崭新又敏感、既对现实又对未来有深刻影响的课题。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从1958 年起,联合国陆续召开了3 次国际海洋公约会议。1958 年2 月至4 月,第一次由联合国主持的海洋会议在日内瓦召开,会议就拟定海洋法草案进行了讨论,最后制定了四个公约。1960 年3月,第二次由联合国主持的海洋会议同样在日内瓦召开,专门讨论海洋宽度问题。今天的《公约》是历时9 年(1973 年12 月至1982 年12 月) 的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制定的。1982年12月,经过160 多个国家的协商、妥协和斗争,终于通过了一部国际立法史上最广泛、最全面的海洋法典,即《公约》,并决定建立"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国际海洋法法庭筹备委员会"。1984年12 月,共有155个国家和4 个实体在《公约》上签了字。9 年后,即1993 年11 月16 日,《公约》得到了第60 个国家的批准,一年后,即1994 年11 月16 日,《公约》正式生效。 1、《公约》规定:《公约》涉及海洋法几乎所有方面的问题,由1 个序言和17 部分组成,共320条,另有9 个附件。其主要内容包括:领海和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领海、群岛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和过境自由、"区域"、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争端的解决等。《公约》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所谓"一揽子"协议[1 ] 。 《公约》有了许多新的规定。主要有:一、首先规定了沿海国有权建立12 海里领海和24 海里毗连区,并规定沿海国的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对毗连区行使必要的管制权,拥有海关、财税、移民和卫生等管辖权;二、规定沿海国可建立200 海里专属经济区,在此区域内沿海国对生物及非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对环保、科研、人工岛屿等有管辖权;三、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享有主权权利。这一权利是专属的,即:如果沿海国不勘探大陆架或开发其自然资源,任何人未经沿海国明示同意,均不得从事这种活动。而且,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也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性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四、规定公海自由,属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五、规定占世界65 %以上的深海海洋底乃底土"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的继承财产,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管理权。

中国海洋灾害公报

2013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 2013年,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在海洋灾情总体偏重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对2013年海洋灾害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国家海洋局编制了《2013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现予以发布。 2013年,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在海洋灾情总体偏重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对2013年海洋灾害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国家海洋局编制了《2013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现予以发布。 一、概况 2013年,我国海洋灾害以风暴潮、海浪、海冰和赤潮灾害为主,绿潮、海岸侵蚀、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咸潮入侵等灾害也均有不同程度发生。各类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48亿元,死亡(含失踪)121人。 与近10年(2004—2013年)海洋灾害平均状况相比,2013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高于平均值,死亡(含失踪)人数低于平均值(见图1)。在近5年(2009—2013年,下同)中,2013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列第一位,死亡(含失踪)人数列第二位。 2013年各类海洋灾害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是风暴潮灾害,占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的94%;人员死亡(含失踪)全部由海浪灾害造成。单次过程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是1319“天兔”台风风暴潮灾害,为64.93亿元;造成死亡(含失踪)人数最多的是1321“蝴蝶”台风浪灾害,为63人。

2013年海洋灾害分灾种损失统计见表1。 2013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广东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74.41亿元;较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福建省和浙江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为45.08亿元和28.23亿元。 2013年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海洋灾害损失统计见表2和图2。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及解决机制

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及解决机制 内容摘要: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维护海洋权益是21世纪世界各国发展的战略方向。如何利用国际法和与海洋权益相关的条约、公约来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是个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本文从我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开始分析,参考国际解决争端的范例,提出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解决机制关键词:海洋权益、争端、解决机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正文: 引言 作为一个传统的农耕民族国家,我国古代对海洋的重视程度远没有陆地高。自郑和下西洋后,明清两代闭关锁国长达400年,而与此同时西方列强却享受着拥有海洋带来的财富。中国不是没人注意海洋,郑和曾经说过“欲国家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于海,危险亦来自海上。”闭关锁国的结果就是自1840年起中华民族所遭受的一个多世纪的外辱。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但是当我们终于开始关注海洋的时候,我们的邻居早就开始有计划的争夺我国的合法海洋权益,因此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洋权益争端频频产生。为了更好的开发和利用海洋,为了不让祖先留下的蓝色国土在我们手中丧失,我们有必要从法律的途径来寻求解决的方式。 一、中国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现状及产生原因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中国所属的海域面积为300万平方公里左右。但是,在这些海域内,不少区域和海上邻国存在矛盾和争议,我国的海洋权益正受到严峻的挑战。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四是海洋科学利益。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行业技术标准 《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编制组 2012年6月 行业技术标准《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 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海洋灾害最严重、最频发的少数国家之一,海洋灾害对沿海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相当严重,已成为沿海开发规划实施和经济建设的制约因素之一。近年来,超强台风、风暴潮、海浪、海冰等灾害频发,海平面持续上升,局部地面沉降量加大,海岸环境变化加速,而我国现行沿海大型工程防御海洋灾害的评价技术标准与海洋灾害风险面临的态势不相适应,严重制约着沿海经济社会的发展。 2011年日本“3?11”强烈地震引发海啸并导致严重核泄漏事故,引起了全世界对海洋灾害的强烈关注。沿海国家纷纷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海洋灾害的防御。我国沿海地区集中了核电、油气、石化等大型工程和人口密集的滨海城镇,也存在海洋灾害风险考虑不足、特别是海啸灾害风险设防薄弱等诸多问题。因此,开展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是有效提高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和减少海洋灾害损失的关键技术方法之一,可为海洋灾害防御决策与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编制《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落实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对科学论证和评

价沿海大型工程的海洋灾害风险,提出减轻或防御海洋灾害风险的对策措施,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促进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沿海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导则》的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防灾 —1— 减灾的要求,以保障沿海大型工程生产安全、减轻海洋灾害对生产和生活的威胁为目的,以海啸、风暴潮、海浪、海冰为海洋灾害要素,以成熟、实用的技术方法为依据,以实现业务化评价为运行模式,结合海洋灾害的特点,采取数据资料收集、补充勘察、分析计算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工程的海洋灾害设防技术参数和设防标准,分析判断工程的灾害风险脆弱性,提出预防或减轻海域灾害影响的对策措施。《导则》主要内容包括:分析和评估海啸、风暴潮、海浪和海冰致灾因子的特征,分析多灾种叠加及次生灾害风险评估方法的成熟度,提出评价大型工程风暴潮、海啸、海浪和海冰灾害风险的技术方法,提出改进大型工程海洋灾害设防技术参数和预防措施的对策建议。 二、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计划项目编号、参加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1、任务来源、计划项目编号和参加单位 任务来源: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2012年海洋预报减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海预字,2012,279号),计划项目名称:重大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技术标准。 标准的编制任务由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承担,国家海洋预报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相关技术单位参加编制。 2、主要编制工作过程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与参加单位于2011年7月组成了标准编制组,着手开展编制工作。标准编制组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要求,拟订了工作计划,开始资料收

浅议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毕业设计(论文) (2015届大学本科) 题目: 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2015年9月

目录 摘要 (2) 前言 (2) 1.我国的海洋权益现状……………………………………………………………… 1.1 全面理解海洋权益内涵………………………………………………………… 1.2 正确认识海洋维权形势………………………………………………………… 1.3 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2 2 3 4 2. 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意义 (5) 2.1政治利益 (5) 2.2经济利益 (5) 2.3安全利益………………………………………………………………………… 3.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对策………………………………………………………… 3.1完善我国的海洋立法……………………………………………………………6 6 6 3.2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 (7) 3.3加强我国海上执法力量建设 (7) 3.4建立综合的海上安全保障体系 (7) 4.结语 (8) 谢辞 (9) 参考文献 (9)

浅议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摘要:历史不止一次的用事实向我们证明了“海洋兴则国家盛、海洋衰则国家败”的道理。事实证明,享有海洋权益并不等于控制了海洋,一个国家的海洋经济权益是需要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加以捍卫的。同时,对于如何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不能简单的认为单凭先进的科学和技术手段就能对海洋的资源来加以控制和利用,说到底,必须拥有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来有效捍卫国家海洋权益和海洋经济资源的开发利用。 关键词:海洋权益;争端;中国;资源;经济;策略 前言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2012年年初以来,我国周边海域热点频发,维护海洋权益形势严峻,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那么,什么是海洋权益,如何看待我国的维权形势,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我国海洋权益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有哪些,这些都要求我们不断深化理解,提高认识,并为之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 1 我国的海洋权益现状 在黄海,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在东海,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列岛被日本非法占领,东海大陆架是中国的自然延伸,因此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海区中应归我管辖的为54万平方公里,但是日本却提出中日两国是共架国,要求按中间线划分海域。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此外,我在东海作业的渔船、海洋科学考察船经常遭到日本海上自卫队和海保厅的舰机骚扰、跟踪和监视,严重影响了我船的正常作业。在南海,海洋权益受到侵犯更加严重。一是岛屿被侵占。二是海洋资源被掠夺。此外,中国自1999年开始,每年宣布南海实行夏季休渔期。但受到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的严重挑战,越、菲两国不但说中国“无权宣布休渔”,而且我休他不休,乘我渔民不出海之机大肆捕捞。 1.1 全面理解海洋权益内涵 何谓海洋权益?一般的理解是国家在认识和利用海洋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例如,毗连区管制权、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他国管辖海域的航行权利、行使公海六大自由的权利以及分享国际海底区域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利益等。严格来说,海洋岛屿主权及领海主权在性质上高于一般的海洋权益。但依据“陆地统领海洋”的原则,海洋岛屿主权是主张岛屿领海等管辖海域及其相关权利的基础。因此,维护岛屿主权一般也被视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重要任务。

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

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 1、什么是海洋权益 海洋权益这个词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上世纪90年代,我国颁布两部海洋法规,将海洋权益概念引进国家的法律中。此后,海洋权益作为一个崭新的法律概念,开始为人们所关注。 首先,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或者说,国家在海洋上获得的属于领土主权性质的权利,以及由此延伸或衍生的部分权利。国家在领海区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权权利,这和陆地领土主权性质是完全相同的。在毗连区享有的权利,也属于排他性的,主要有安全、海关、财政、卫生等管辖权。这个权利是由领海主权延伸或衍生过来的权利。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是属于专属权利,也可以理解为仅次于主权的“准主权”。另外,还拥有对海洋污染、海洋科学研究、海上人工设施建设的管理权。这可以说是上述“准主权”的再延伸,因为沿海国家是首先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专属权利之后,才会拥有这些管辖权。 其次,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上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可以通俗地说是“好处”。当然,利益或“好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_。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此外,还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显然,海洋权益这一概念,不仅有着深刻的法理意义,而且还有极强的实践性, 中国政府捍卫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的决心是坚定的。 2、中国的领海 由北往南,为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我国是一个陆海兼具的国家,海岸线长达 1.8万公里,居世界第四。中国主张12海里领海权,即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12海里外就不是中国领海。我国内海、领海共有37万平方千米,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千米。(中国的海洋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千米,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 3、中国海洋争端原因 1、历史原因:二战后形成的波茨坦-雅尔塔体系是现今世界政治关系的基础,也是东亚大多数国家领土及领海边界的划定依据。我国与周边国家疆界的划定也是以这个体系中的一系列公告作为法律依据的。根据波茨坦公告中国应当收回自1895年后所有被日本侵占的领土。因此东海的台湾以及钓鱼岛群岛,南海的西沙、南沙都是属于中国的领土。但是由于二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出于封锁,围堵共产主义中国的需要,长期霸占钓鱼岛,后转让给日本,埋下今日的东海争端的伏笔。而后又鼓动东南亚国家敌视中国,促使其侵占中国在南海的岛礁。而日本则希望通过继续占领二战时所掠取的中国领土-钓鱼岛来突破雅尔塔体系,摆脱战败国阴影。 2、周边国家对资源的觊觎:中国的近海大陆架蕴藏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在能源短缺的今天必然会被周边国家觊觎。而南海有丰富的渔业资源、鸟粪石以及石油天然气资源,同时是战略要道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周边国家借国际海洋法规的名义,瓜分我国大陆架以及经济区,甚至公然岛屿也就不足为奇了。 3、我国长期以来对海洋权益的漠视也是现阶段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白热化的原因。由

人教版(2019)必修2第三节 海洋权益和我国海洋发展战略 练习题

第三节海洋权益与我国海洋发展战略 一、单项选择题 专属经济区(EEZ)是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确立的一项新制度,专属经济区是指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在领海之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据此回答1-3题。 1.专属经济区位(B) A.内水与领海之间 B.领海与公海之间 C.内水与公海之间 D.领海与毗连区之间 2.专属经济区的范围完全不包括( B ) A.领海 B.内水 C.毗连区 D.大陆架 3.沿海国家在其专属经济区内( A ) A.享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海床及底土的自然资源的权利 B.不享有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使用权利 C.不允许其他国家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及管道 D.享有与领海完全一样的主权和管辖权 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 ) A.沿海国家拥有12海里的领海权 B.内陆国家没有开发海洋资源的权利 C.一座小岛可使所有国拥有沿岛各个方向200海里的资源管辖权 D.一座小岛可使所有国拥有约430 000平方千米的专属经济区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我国大陆海岸线长达两万多千米 B.我国海洋环境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 C.我国陆域面积广大,无须争取更多海洋权益 D.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海洋合作,为国际海洋事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6.对于蒙古国,下面说法正确的是(D) A.没有开发海洋资源的权利 B.不能享有海洋权益 C.经济以种植业为主 D.船只可从其他国家的专属经济区内无害通过 7.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正确措施有( C ) ①积极维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我国的海洋权益②与邻国通过友好协商,公平合理地解决海洋争端③立即采取强硬手段,收回被其他国家侵占的我国岛礁④加速与国际海洋法接轨,建立中国海洋新秩序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近年来,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相继提出对大洋海底的领土要求。据此完成8-10题。 8.部分国家提出对大洋海底的领土要求,主要目的是( B ) A.扩大国家面积 B.获取潜在的海底矿产资源 C.增加国家的水资源 D.便于航海 9.俄罗斯最可能对哪个地区提出领土要求( D) A.太平洋 B.大西洋 C.印度洋 D.北冰洋 10.大陆架内沿海国享有的对大陆架的权利是( A )

中国海洋现状

中国海洋现状 ——论中国海权 “海权是什么?说到底,就是海洋空间行动自由权。 中国为什么需要海权?简言之,就是和平崛起的需要,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需要,也是为世界人民做更多贡献的需要。” ——张世平《中国海权》在人类生存的地球上,海洋约占地球表面的71%。2007年美国《二十一世纪海上力量合作战略》报告的扉页上用大字印着一句话“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商业运输通过海洋,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离海岸几百英里的地方,这颗星球有近四分之三被水覆盖。”同样用大字赫然写着的还有“保护海权,美国的生存之道。”海洋不仅是21世纪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和最后空间,也是国际政治博弈的重要舞台。伴随着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加速调整以及人类对资源需求的大幅增长,海权竞争再度成为国际焦点,态势渐趋激烈。中国是个地理大国,同时也是个海洋大国,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以及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面积。中华民族的崛起,必然是一个呼唤海权的时代过程。 一、边疆告急·呼唤海权 中国的海区由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组成,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中国管辖的海域总面积大约为30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中国现有陆地面积的1/3。然而,目前除了渤海是中国的内水外其他三个海域都存在一定的主权争议。尤其是东海和南海,争议之大,持续时间

之长,都是世界上所不多见得。即所谓的“三海”问题。 “三海”问题主要包括管辖海域划分、岛屿归属、大陆架划分三大问题。其中面临安全威胁的岛屿,一个是钓鱼岛,一个是南沙群岛,一个是黄岩岛,还有西沙群岛。 钓鱼岛列岛位于东海,仅有2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由5个岛屿和三块礁石组成。日本之所以侵占钓鱼岛,有它政治、经济、军事三方面的企图。如果日本占领了钓鱼岛,就意味着中国东海海域将有74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被日本窃据,钓鱼岛海域所蕴藏的800亿桶海底石油和油气将被日本据为己有,日本在钓鱼岛设置雷达就可以监视方圆400公里至600公里的海域和空域,对中国安全构成威胁。 南沙群岛是南海的一部分,位于南海的最南端,由230多个岛、礁、滩和沙洲组成。南海总面积为350万平方公里,是中国渔业资源最为丰富的海区,也是世界四大海洋油气聚集中心之一。不仅具有“第二个波斯湾”的称号,资源丰富,而且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太平洋至印度洋海上交通要冲,为东亚通往南亚、中东、非洲、欧洲必经的国际重要航道。目前,南沙群岛中已有45个岛礁被邻国所占。这些国家为使其所侵占的岛礁及海域“合法”化,把制造驱赶、抓扣我正常作业的渔船渔民,作为宣誓其所谓“主权”、维护其既得利益的主要手段。 对于中国来说,南海问题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首先,丰富的资源尤其是能源是中国崛起的重要保障;其次,地处“两洋”接合部对中国走向世界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价值;再次,南海方向是

2009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

2009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 2010-03-17 | 作者: | 来源:国家海洋局网站 | 【大中小】【打印】【关闭】 2009年,沿海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海洋灾害应急管理,有效开展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在对2009年海洋灾害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国家海洋局编制了《2009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现予以发布。 一、概况 2009年我国累计发生132次风暴潮、海浪和赤潮过程,其中33次造成灾害,各类海洋灾害(含海冰、浒苔等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23亿元,死亡(含失踪)95人。 与1989年以来海洋灾害平均状况相比,2009年的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低于多年平均值,死亡(含失踪)人数也少于多年平均数(见图1)。 图1 1989~2009 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和死亡(含失踪)人数2009年灾情最严重的省份为广东省,直接经济损失40.01亿元,死亡(含失踪)23人;直接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省份为浙江省和福建省,均超过10亿元。

2009年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灾害损失见表1。 本年度我国海洋灾害损失主要由风暴潮(含近岸浪)造成,其中0908“莫拉克”台风风暴潮(含近岸浪)导致江苏省、浙江省和福建省沿海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2.65亿元,死亡(含失踪)7人;0915“巨爵”台风风暴潮(含近岸浪)导致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沿海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4.04亿元,死亡(含失踪)19人。 2009年各类海洋灾害损失见表2。

二、风暴潮灾害 (一)总体灾情 2009年我国沿海共发生风暴潮过程32次,其中台风风暴潮[1]10次,5次造成灾害;温带风暴潮[2]22次,3次造成灾害。风暴潮灾害直接经济损失84.97亿元,死亡(含失踪)57人。 2009年风暴潮灾害的特点:一是温带风暴潮灾害发生次数为2005年以来最多;二是台风风暴潮灾害发生地点集中,广东省全年共遭受8次台风风暴潮袭击,其中3次造成灾害。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暴潮(含近岸浪)灾害损失见表3。 表3 2009年风暴潮(含近岸浪)灾害损失统计

中国海洋权益

中国海洋权益 国家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 而与中国相连的海洋是黄海,东海和南海。 黄海 黄海是太平洋西部的一个边缘海,位于中国大陆与朝鲜半岛之间。黄海平均水深44米,海底平缓,为东亚大陆架的一部分。 黄海的名称来源于它的大片水域水色呈黄色,由于历史上黄河有七八百多年的时间注入黄海(入海口在中国江苏省滨海县,即今天的废黄河口;1855年黄河再次改道,重新注入渤海),使得河水中携带的大量泥沙将黄海近岸的海水染成了黄色。但国际上通常沿用中国的称呼“黄海”(Yellow Sea)。 黄海从胶东半岛成山角到朝鲜的长山串之间海面最窄,习惯上以此连线将黄海分为北黄海和南黄海两部分,北黄海面积约7.1万平方千米,南黄海面积约30.9万平方千米。 东海 东海,中国三大边缘海之一,是中国岛屿最多的海域。亦称东中国海,是指中国东部长江的长江口外的大片海域,南接台湾海峡,北临黄海(以长江口北侧与韩国济州岛的连线为界),东临太平洋,以琉球群岛为界。濒临中国的沪、浙、闽、台4省市。东海的面积大约是70余万平方公里,平均水深在1000余米,多为水深200米以内的大陆架。最深处接近冲绳岛西侧(中琉界沟),约为2700米。盐度为

31-32‰,东部为34‰。海水温度平均9.2℃。冬季南部水温在20℃以上。整个海区介于北纬23°00′~33°10′,东经117°11′~131°00′之间。 南海 南海,全名中国南海,位于中国南部的陆缘海,被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岛、菲律宾群岛、大巽他群岛及中南半岛所环绕,为西太平洋的一部分。越南伪称东海、菲律宾狡辩称西菲律宾海,其他国家则称为南中国海,亦简称为南海,中国汉代、南北朝时称为涨海、沸海。清代以后逐渐改称南海。南海海域面积有356万平方公里,其中有超过200个无人居住的岛屿和岩礁,通称为南海诸岛。除了是主要的海上运输航线外,南海据信还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南海海域牵涉到许多国家的利益,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地区。 一、中国海洋权益的历史背景 中国的海洋权益问题从很早以前就存在了。 近代之前的中国海疆 鸦片战争之前,中国(大清)都是远东名副其实的超级大国,在朝贡体系之下,周边的国家与中国没有海洋领土争端。 但是闭关的政策使中国渐渐与世界的先进文化与科技脱离了联系,也为之后的各大强国瓜分中国埋下了个定时炸弹。 1757年(乾隆22年)起实行严格意义上的闭关政策。 闭关政策的主要内容: 对外:第一、关闭大部海口,只留广州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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