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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满足林业苗圃(下称苗圃)工程设计需要,提高苗圃工程设计质量和经

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新建和改(扩)建的林业固定苗圃工程设计,集体所有制固定苗圃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苗圃按土地总面积划分类型如下:

一、大型苗圃:土地总面积20hm2 上。

二、中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20hm2(含20hm2)。

三、小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hm2以下(含7hm2)。

第1.0.4条苗圃生产的苗木质量应达到国标《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育苗工艺应按照国标《育苗技术规程》的要求,苗圃工程设计应根据苗木生产的规模和技术要求,合理安

排工程项目。

第1.0.5条苗圃工程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

第1.0.6条苗圃工程的项目构成如下:

一、生产设施:圃地工程。

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土壤改良、给水、排水、道路、供电、通讯、防护林及仓库棚

窖、机具检修、化粪池、气象哨、消防、科研、温室等工程。

三、行政与生活福利设施: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住宅以及公共和卫生福利工程。

第1.0.7条苗圃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圃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

第一节圃址选择条件

第2.1.1条圃址选择应贯彻“城乡结合、农工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方针和“以圃定居经营、统一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2.1.2条圃地选择:

一、地形地势应选择地势平坦,自然坡度在3度以下,排水良好的地方,山地丘陵区

因条件限制时,可选择在山脚下的缓坡地,坡度在5度以下。

二、坡向北方林区宜选在东南坡;南方林区宜选在东坡、北坡和东北坡;高山地区宜

选择半阳坡的东南坡或西南坡。

三、土壤圃地土壤以团粒结构,质地较肥沃的砂质壤土或轻粒壤土;土层厚度在50cm 以上,PH值以5-8为宜,其中针叶树圃地PH值以5-6.5为宜,阔叶树圃地以5-8为宜。

四、水源苗圃应选在水源充足的地方,水中盐含量不超过0.15%,地下水位适宜的深度:砂土地区1-1.5m以下,砂壤土 2.5m以下,粘性壤土4m以下为宜。

五、病虫害地下害虫数量超过标准规定的允许量或有较严重的立枯病、根腐病等病菌

感染的地方不宜选作育苗圃地。

第2.1.3条在圃址选择时,除满足苗木生产的条件下,应靠近主要交通衔接点,为了方便生产与生活,有利于解决劳力、畜力和电力来源,在可能条件下宜靠近乡镇。

第二节苗圃勘测

第2.2.1条苗圃工程在设计前应对苗圃范围的历史、现状、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气

候、水文等自然条件和居民点、交通等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勘察与调查论证工作,提出苗圃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

第2.2.2条圃地土壤调查:圃地采用土壤剖面调查,一般可按1-5hm2设置一个剖面,但不得少于三个,剖面规格:长 1.5-2m,宽0.8m,深至母质层(最浅 1.5m)。每个剖面都要记载下列因子:

一、剖面位置及编号(用草图示位)。

二、海拔高、坡度、地下水位。

三、按层次记载土壤颜色、质地、结构、湿度、结持力、石砾含量、植物根系分布及整

个剖面形态特征等,并确定其土壤的土类、亚类、土种名称。

圃地土壤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区划,并根据需要提出土壤改良工程项目。

第2.2.3条圃地病虫害调查:采用挖土坑分层调查。样坑面积 1.0×1.0m,坑深挖至母岩。样坑数量:5hm2以下挖5个土坑;6-20km2挖6-10个土坑;21-30hm2挖11-15个土坑;31-50hm2挖16-20个土坑;50hm2以上挖21-30个土坑。土坑调查病虫害的种类、数量、危

害植物程度、发病史和防治方法。通过调查提出病虫害防治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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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条调查气象资料:

一、年、月、日平均气温、绝对最高最低日气温、土表层最高最低温度、日照时数及日

照率、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的初终期及初终期间的累积温度、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的初终期。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 -11-26 阅读:1183次 [关闭] 一、种子与苗木 (一)种子 (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 (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 (3)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 (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1993); (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 (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1993); (7)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 (8)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 (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 (10)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1996); (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1999); (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1999);(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1999);(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1999);(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T8822.2—1988);(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GB/T8822.6—1988)。

(二)苗木 (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 (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 (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1992); (4)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 (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1996); (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 (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DB45/T 628.1—代替DB/450000B6101—1993) (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DB45/T 628.2—) (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45/T 625—); (10)香樟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LY/T 1729- ); (11)扁桃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45/T 624—); (1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 (1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 二、森林培育技术 (一)生态公益林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1—); (2)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 18337.2—); (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 (4)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GB/T 18337.4—);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一、种子与苗木 (一)种子 (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 (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 (3)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 (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1993); (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 (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1993);(7)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 (8)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 (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 (10)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1996); (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1999);(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1999); (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1999);(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1999);(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1988); (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GB/—1988)。 (二)苗木 (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 (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 (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1992); (4)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 (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1996); (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2010); (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DB45/T —2009代替DB/450000B6101—1993) (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DB45/T —2009)(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45/T 625—2009); (10)香樟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LY/T 1729-2008 );(11)扁桃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45/T 624—2009); (1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1年); (1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 2004)。

苗圃基地规划设计

附件3 ************公司 ***大树移栽苗圃基地 规划设计方案 ******** 二00九年七月

目录 1、总论 (4) 1.1大树移栽苗圃基地建设背景 (4) 1.2大树移栽苗圃基地规划范围、规模和规划建设目标 (4) 1.2.1 规划范围、规模 (4) 1.2.2 规划建设目标 (4) 1.3大树移栽苗圃基地设计原则和依据 (4) 1.3.1设计原则 (4) 1.3.2设计依据 (5) 2、大树移栽苗圃规划区基本情况 (6) 2.1苗圃基地的经营条件 (6) 2.1.1项目性质、特点 (6) 2.1.2苗圃位置及当地居民的经济状况 (6) 2.1.3交通条件 (6) 2.1.4电力条件 (7) 2.1.5劳动力条件 (7) 2.1.6周边环境条件 (7) 2.1.7销售条件 (7) 2.2苗圃基地的自然条件 (8) 2.2.1地理条件 (8) 2.2.2土壤条件 (8) 2.2.3水源及地下水位 (9) 2.2.4气侯条件 (9) 2.2.5病虫害和植被情况 (9) 3、苗圃基地规划 (11) 3.1规划面积 (11) 3.2苗圃基地经营周期 (11) 3.2.1苗圃基地建设周期 (11)

3.2.2苗圃基地生产周期 (11) 3.3苗圃用地规划设计 (11) 3.3.1苗圃基地用地性质划分 (11) 3.3.2苗圃基地功能分区及建设内容规划 (11) 3.4苗圃基地管理及生产组织 (16) 4、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17) 4.1投资估算 (17) 4.1.1建设投资 (17) 4.1.2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及安装 (21) 4.1.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2) 4.1.4基本预备费估算 (22) 4.1.5项目建设资金总投入 (22) 4.1.6建设资金分年度使用计划 (22) 4.2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23) 4.2.1苗木生产管理费用初步估算 (23) 4.2.2苗木销售收入估算 (23) 4.2.3经济效益分析 (25) 4.2.4社会效益分析 (25) 5、大树移栽技术部分 (26) 5.1大树移植的意义 (26) 5.1.1景观意义 (26) 5.1.2生态意义 (26) 5.2 影响大树移植成活的因素 (27) 5.2.1 大树移植的基本原理及实践可行性 (27) 5.2.2大树移植较常规园林苗木成活困难的原因 (28) 5.3大树移栽方案 (29) 5.3.1树木选择 (29) 5.3.2切根处理 (30)

苗圃设计说明书最终版

苗圃设计说明书最 终版

苗圃规划设计书 班级:林学15-3姓名: 学号: 指导教 师: 时间: 5月30日

目录 总论 一、概论 1、苗圃名称 2、主管部门 3、建设单位 4、建设单位法人 5、苗圃范围、规模与权属 6、总投资与资金来源 7、建设期限 二、设计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1、设计依据 2、指导思想 3、设计原则 三、苗圃可行性与潜在风险分析 1、自然条件 2、经营条件 3、市场潜力与风险评价 专论 一、苗圃分区面积的计算及说明

1、生产区面积的计算 2、非生产区面积计算 3、区划理由 二、建圃开支费计算 三、每年育苗技术设计 1、秋耕整地 2、种子催芽 3、播种前整地 4、播种 5、苗期管理 6、苗木出圃 四、苗圃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1、机构设置 2、人员编制 五、苗木成本的估算 1、直接成本 2、间接成本 3、销售成本计算 总论 一、概况 1、拟建苗圃的名称:

北京林业大学东升教学实习苗圃 2、主管部门: 国家林业局 3、建设单位: 北京林业大学 4、建设单位法人: 宋维明 5、拟建苗圃范围、规模与土地权属 拟建苗圃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八家村境内,在北京林业大学西北侧约0.1km,东侧隔双清路与中国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相邻;西侧隔城铁13号线或京张铁路距清华大学约0.5km;南临八家村委会,以林业大学北路西延线为界;北侧以月泉路及其延长线为界用于拟建教学实习苗圃用地。 区域面积56.7公顷。 6、总投资与资金来源 教学实习苗圃总投资为2500万,资金主要来源为教育部拨款,部分由北京林业大学承 担。 7、建设期限 2年,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到最后的设备、人员入驻。

绿化林业工程师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讲解学习

附件3: 绿化林业工程师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 (2007年7月13日发布) 一、考试的对象 从事园林景观及造林规划设计、绿化林业研究与管理、绿化林业建设与养护、植物保护、林业病虫检疫与防治、绿化林业生态保护与管理、花卉苗木和果树技术推广等工作,符合绿化林业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的内容 包括法律法规和专业概论两部分。 (一)法律法规(占20分):内容包括绿化林业所涉及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二)专业概论(占80分):内容涉及植物学、园林及造林规划与设计、生态学、植物保护、森林资源管理、植物培育与施工养护等方面基础知识。 专业概论部分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参考以下考试范围进行考前准备。 三、考试的方法与题型 以上两部分内容综合在一张试卷,实行闭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占80分)和判断题(占2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法律法规篇 一、法律 要求重点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二、法规 要求重点掌握《城市绿化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熟悉《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了解《公园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三、规章 要求熟悉《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了解《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

植物学篇 一、细胞学部分: 1、植物细胞构造:细胞核、细胞质、液泡、细胞壁、线粒体、质体。 ⑴ 质体:叶绿体、叶绿素A、叶绿素B、叶黄素、胡萝卜素;白色体、有色体。 ⑵ 线粒体:ATP(三磷酸腺苷) ⑶ 细胞膜:构造、特性:半透膜 ⑷ 细胞核:DNA、RNA ⑸ 液泡:渗透压、储藏 2、细胞的分裂 ⑴ 有丝分裂 ⑵ 减数分裂 3、细胞的分化和脱分化—细胞的全能性 植物的组织培养 二、形态解剖部分 1、组织:分生组织、基本组织、输导组织、保护组织、机械组织、分泌组织、储藏组织 2、器官:根、茎、叶、花、果、种子 3、根:作用、构造、根系、侧根、根毛、根尖、根冠、根瘤、菌根、变态 4、茎:构造、作用、分枝习性、芽、形成层、变态、树皮 5、叶:构造、叶序、形态、变态、功能 6、花:构造、花序、大(小)孢子叶、传粉、生活史与世代交替(繁殖、生殖、孢子、配子、孢子体、配子体、无性生殖、有性生殖) 7、种子与果实:构造、类型;种子的休眠和萌发;种籽 三、植物的分类: (一)植物的自然分类法:(优点,方法) 1、分类等级:门、纲、目、科、属、种 2、种以下单位:变种、变型、亚种、品种 3、植物的名称:学名、俗名、双名法、属名、种名 4、低等植物:菌类植物、藻类植物、地衣(菌类+藻类)、 5、高等植物:苔藓植物、蕨类植物、种子植物(裸子植物、被子植物) 6、裸子植物与被子植物区别 7、双子叶植物与单子叶植物的区别 8、松、杉、柏区别 9、杨树与柳树的区别 10、牡丹与芍药的区别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 规范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满足林业苗圃(下称苗圃)工程设计需要,提高苗圃工程设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新建和改(扩)建的林业固定苗圃工程设计,集体所有制固定苗圃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苗圃按土地总面积划分类型如下: 一、大型苗圃:土地总面积20hm2 上。 二、中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20hm2(含20hm2)。 三、小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hm2以下(含7hm2)。 第1.0.4条苗圃生产的苗木质量应达到国标《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育苗工艺应按照国标《育苗技术规程》的要求,苗圃工程设计应根据苗木生产的规模和技术要求,合理安排工程项目。 第1.0.5条苗圃工程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 第1.0.6条苗圃工程的项目构成如下: 一、生产设施:圃地工程。

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土壤改良、给水、排水、道路、供电、通讯、防护林及仓库棚窖、机具检修、化粪池、气象哨、消防、科研、温室等工程。 三、行政与生活福利设施: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住宅以及公共和卫生福利工程。 第1.0.7条苗圃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圃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 第一节圃址选择条件 第2.1.1条圃址选择应贯彻“城乡结合、农工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方针和“以圃定居经营、统一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2.1.2条圃地选择: 一、地形地势应选择地势平坦,自然坡度在3度以下,排水良好的地方,山地丘陵区因条件限制时,可选择在山脚下的缓坡地,坡度在5度以下。 二、坡向北方林区宜选在东南坡;南方林区宜选在东坡、北坡和东北坡;高山地区宜选择半阳坡的东南坡或西南坡。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条为了满足林业苗圃(下称苗圃)工程设计需要,提高苗圃工程设计质量和经第1.0.1 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集体所有制固定苗建的林业固定苗圃工程设计,1.0.2条本规范适用新建和改第(扩)圃可参照执行。第1.0.3条苗圃按土地总面积划分类型如下: 2 上。一、大型苗圃:土地总面积20hm 22 20hm)。二、中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20hm(含22)。以下(含三、小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hm7hm育苗工艺应按苗圃生产的苗木质量应达到国标《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第1.0.4条的要求,苗圃工程设计应根据苗木生产的规模和技术要求,合理安《育苗技术规程》照国标排工程项目。苗圃工程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条1.0.5 第第苗圃工程的项目构成如下:1.0.6条 一、生产设施:圃地工程。 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土壤改良、给水、排水、道路、供电、通讯、防护林及仓库棚 窖、机具检修、化粪池、气象哨、消防、科研、温室等工程。三、行政与生活福利设施: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住宅以及公共和卫生福利工程。苗圃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条第1.0.7 第二章圃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 圃址选择条件第一节 ”的方针和“圃址选择应贯彻“城乡结合、农工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以条第2.1.1 圃定居经营、统一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2.1.2条圃地选择: 一、地形地势应选择地势平坦,自然坡度在3度以下,排水良好的地方,山地丘陵区度以下。5因条件限制时,可选择在山脚下的缓坡地,坡度在. 北方林区宜选在东南坡;南方林区宜选在东坡、北坡和东北坡;高山地区宜二、坡向选择半阳坡的东南坡或西南坡。50cm土层厚度在圃地土壤以团粒结构,质地较肥沃的砂质壤土或轻粒壤土;三、土壤为宜,阔叶树圃地以5-8为宜。PH以上,值以5-8为宜,其中针叶树圃地PH 值以5-6.5,地下水位适宜的深苗圃应选在水源充足的地方,水中盐含量不超过0.15%四、水源4m以下为宜。以下,粘性壤土度:砂土地区1-1.5m以下,砂壤土2.5m地下害虫数量超过标准规定的允许量或有较严重的立枯病、根腐病等病菌五、病虫害 感染的地方不宜选作育苗圃地。为了方应靠近主要交通衔接点,在圃址选择时,除满足苗木生产的条件下,第2.1.3条 便生产与生活,有利于解决劳力、畜力和电力来源,在可能条件下宜靠近乡镇。苗圃勘测第二节苗圃工程在设计前应对苗圃范围的历史、现状、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气条第2.2.1 提出苗圃工交通等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勘察与调查论证工作,候、水文等自然条件和居民点、程设计的基础资料。2设置一个剖面,第1-5hm2.2.2条圃地土壤调查:圃地采用土壤剖面调查,一般可按)。每个剖面都0.8m,深至母质层(最浅但不得少于三个,剖面规格:长1.5-2m1.5m,宽要记载下列因子:一、剖面位置及编号(用草图示位)。二、海拔高、坡度、地下水位。 三、按层次记载土壤颜色、质地、结构、湿度、结持力、石砾含量、植物根系分布及整 个剖面形态特征等,并确定其土壤的土类、亚类、土种名称。圃地土壤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区划,并根据需要提出土壤改良工程项目。

林业苗圃

林业xx 工程设计规范 林业xx工程设计规范 标准号: LY1128-92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满足林业苗圃(下称苗圃)工程设计需要,提高苗圃工程设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新建和改(扩)建的林业固定苗圃工程设计,集体所有制固定苗圃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苗圃按土地总面积划分类型如下: 一、大型xx: 土地总面积20hm2xx。 二、中型xx: 土地总面积7-20hm2(含20hm2)。 三、小型xx: 土地总面积7hm2以下(含7hm2)。 第1.0.4条苗圃生产的苗木质量应达到国标《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育苗工艺应按照国标《育苗技术规程》的要求,苗圃工程设计应根据苗木生产的规模和技术要求,合理安排工程项目。第1.0.5条苗圃工程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 第1.0.6条xx工程的项目构成如下: 一、生产设施:

圃地工程。 二、辅助生产设施: 包括土壤改良、给水、排水、道路、供电、通讯、防护林及仓库棚窖、机具检修、化粪池、气象哨、消防、科研、温室等工程。 三、行政与生活xx设施: 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住宅以及公共和卫生福利工程。第1.0.7条苗圃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圃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 第一节圃址选择条件第2.1.1条圃址选择应贯彻“城乡结合、农工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方针和“以圃定居经营、统一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2.1.2条圃地选择: 一、地形地势应选择地势平坦,自然坡度在3度以下,排水良好的地方,山地丘陵区因条件限制时,可选择在山脚下的缓坡地,坡度在5度以下。 二、坡向北方林区宜选在东南坡;南方林区宜选在东坡、北坡和东北坡;高山地区宜选择半阳坡的东南坡或西南坡。 三、土壤圃地土壤以团粒结构,质地较肥沃的砂质壤土或轻粒壤土;土层厚度在50cm以上,PH值以5-8为宜,其中针叶树圃地PH值以5- 6.5为xx,阔叶树圃地以5-8为xx。 四、水源苗圃应选在水源充足的地方,水中盐含量不超过 0.15%,地下水位适宜的xx: 砂土地区1- 1.5m以下,砂壤土 2.5m以下,粘性壤土4m以下为xx。

苗圃设计规范

标准号:LY1128-92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满足林业苗圃(下称苗圃)工程设计需要,提高苗圃工程设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新建和改(扩)建的林业固定苗圃工程设计,集体所有制固定苗圃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苗圃按土地总面积划分类型如下: 一、大型苗圃:土地总面积20hm2 上。 二、中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20hm2(含20hm2)。 三、小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hm2以下(含7hm2)。 第1.0.4条苗圃生产的苗木质量应达到国标《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育苗工艺应按照国标《育苗技术规程》的要求,苗圃工程设计应根据苗木生产的规模和技术要求,合理安排工程项目。 第1.0.5条苗圃工程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 第1.0.6条苗圃工程的项目构成如下: 一、生产设施:圃地工程。 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土壤改良、给水、排水、道路、供电、通讯、防护林及仓库棚窖、机具检修、化粪池、气象哨、消防、科研、温室等工程。 三、行政与生活福利设施: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住宅以及公共和卫生福利工程。 第1.0.7条苗圃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圃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 第一节圃址选择条件 第2.1.1条圃址选择应贯彻“城乡结合、农工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方针和“以圃定居经营、统一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2.1.2条圃地选择: 一、地形地势应选择地势平坦,自然坡度在3度以下,排水良好的地方,山地丘陵区因条件限制时,可选择在山脚下的缓坡地,坡度在5度以下。 二、坡向北方林区宜选在东南坡;南方林区宜选在东坡、北坡和东北坡;高山地区宜选择半阳坡的东南坡或西南坡。

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

目录

1 总则 1.0.1为规范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保证农田防护林工程建设质量,利用森林保护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保障农业生产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新建或改造的农田防护林工程建设。 1.0.3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0.4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是经批准的农田防护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其批复文件)。 1.0.5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林业局《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和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0.1 农田防护林f arm lan d she lterb e lt 以保护农田,减免自然灾害,提高农区生物多样性,改善乡村景观,控制非点源污染,保障农业生产条件为主要目的的防护林。 2.0.2 林带be lt 以带状形式营造的具有防护作用的树行的总称。 2.0.3 骨干林带fu nd ame nt a l be lt 具有连通性和区域性特点,依托江、海、湖、河堤岸、沙漠边缘及干线公路建设的抵御自然灾害最基础最主要的林带。 2.0.4 主林带m a in b e lt 为阻挡主风向(主要害风方向)而设置的农田林网骨架林带。 2.0.5 副林带ass ist ant b e lt 与主林带垂直而设置的农田林网辅助林带。 2.0.6 疏透度d egr ee of p oros it y 指林带林缘垂直面上透光孔隙的投影面积与该垂直面上林带投影总面积之比。 2.0.7 林带结构be lt struc tur e 林带内树木枝叶的密集程度和分布状况。通常把林带结构分为紧密结构、疏透结构和通风结构三种类型。 2.0.8 紧密结构t ig htn ess struc ture 在有叶期枝叶密集,几乎没有透光孔隙,防风距离较短,疏透度小于0.15。 2.0.9 疏透结构s parse ness struc tur e 透光孔隙在其纵断面上从上到下均匀分布,一般由乔、灌木组成双层林冠,防护距离较大,疏透度0.25-0.3。 2.0.10通风结构a ir in ess struc ture 以乔木为主,具有明显的两个层次,上部为林冠层,有较小而均匀的透光孔隙,下层为树干层,有较大的透光孔隙,疏透度0.3以上。 2.0.11有效防护距离d is ta nc e be tw ee n be lts 害风越过林带后不造成危害的距离。 2.0.12林带断面 与林带走向成90°将林带截开所形成的断面,称为林带断面。林带断面能够反映林带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0.13林网形状 林网分布状况称为林网形状,不同的林网形状与所抵御的自然灾害紧密联系。

苗圃设计说明书最终版

苗圃规划设计书 班级:林学15-3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时间:2017年5月30日

目录 总论 一、概论 1、苗圃名称 2、主管部门 3、建设单位 4、建设单位法人 5、苗圃范围、规模与权属 6、总投资与资金来源 7、建设期限 二、设计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1、设计依据 2、指导思想 3、设计原则 三、苗圃可行性与潜在风险分析 1、自然条件 2、经营条件 3、市场潜力与风险评价 专论 一、苗圃分区面积的计算及说明 1、生产区面积的计算 2、非生产区面积计算 3、区划理由 二、建圃开支费计算 三、每年育苗技术设计 1、秋耕整地 2、种子催芽 3、播种前整地 4、播种 5、苗期管理 6、苗木出圃 四、苗圃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1、机构设置 2、人员编制 五、苗木成本的估算 1、直接成本 2、间接成本 3、销售成本计算

总论 一、概况 1、拟建苗圃的名称: 北京林业大学东升教学实习苗圃 2、主管部门: 国家林业局 3、建设单位: 北京林业大学 4、建设单位法人: 宋维明 5、拟建苗圃范围、规模与土地权属 拟建苗圃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升乡八家村境内,在北京林业大学西北侧约0.1km,东侧隔双清路与中国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相邻;西侧隔城铁13号线或京张铁路距清华大学约0.5km;南临八家村委会,以林业大学北路西延线为界;北侧以月泉路及其延长线为界用于拟建教学实习苗圃用地。 区域面积56.7公顷。 6、总投资与资金来源 教学实习苗圃总投资为2500万,资金主要来源为教育部拨款,部分由北京林业大学承担。 7、建设期限 2年,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到最后的设备、人员入驻。 二、设计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1、设计依据: (1)《东升苗圃设计任务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J128—199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GB/T6000—1999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育苗技术规程》GB/T6001—1999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1185—1996 (6)国际《喷灌工程技术规范》—喷灌工程设计(灌溉技术参数论证、水源分析、管 道水力计算、设备选择及其工程设计) (7)《林业局(场)民用建筑等级标准》—林区内建圃 (8)GB/T 8822.1—1988 中国林木种子区 (9)GB/T 6001—1985 育苗技术规程 (10)DB11/T 222—2004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苗圃建设目标与设计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报告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

园林设计的法律规范和标准

园林设计的法律规范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正)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绿化植树工程施工规范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 鞍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草坪产品等级标准 草坪与地被规程规范 垂直绿化技术规程 大树移植及保活技术措施初探 大树移植技术规程 大树移植施工技术规程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 92 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 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绿化管理条例 花卉种苗产品等级标准 花卉种球产品等级标准 花卉种子产品等级标准 花坛、花境技术规程 吉林市绿化管理条例 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 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绿地设计规程 绿化喷洒车的技术要求及操作规程

绿篱修剪机的技术要求及操作规程 某设计院绘图规范标准 宁波市农村绿化条例 盆花产品等级标准 盆栽观叶植物产品等级标准 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 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正案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 鲜切花产品等级标准 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 育苗技术规程 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园林绿化管养规范 园林苗圃育苗规程 园林树木养护技术规程规范 园林系统公共标志实施规程 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 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 浙江省林业育苗技术规程 竹子养护技术规程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 工程设计相关资料汇编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监理工作流程图--监理总程序 建筑工程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全套作业指导书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施工项目管理手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施工组织设计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城市规划准则 园路工程技术规程 泵站施工规范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

苗圃规划设计

.苗圃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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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规划课程设计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学院:林学院 班级: 11级林学四班 指导老师:王利宝 设计人员: 蒋晶 20116844 高红艳 20110181 文 素珍 2011 6846 徐奇刚20110208 莫巨源20110197 李磊20110183

目录 第一章苗圃设计的目的及依据………………………………… 1.1设计目的……………………………………………………… 1.2设计指导思想………………………………………………… 1.3设计依据………………………………………………………第二章圃址的概括…………………………………………… 2.1圃址选择……………………………………………………… 2.2苗圃地的条件………………………………………………… 2.2.1 自然条件……………………………………………………2.2.1.1地形地貌…………………………………………………2.2.1.2气候特征…………………………………………………2.2.1.3土壤结构…………………………………………………2.2.2 社会经济条件……………………………………………… 第三章苗圃区划与平面设计………………………………3.1 苗圃区划……………………………………………………3.2 平面设计……………………………………………………

第四章育苗工艺技术.……………………………………… 4.1播种苗育苗技术…………………………………………4.2 容器苗育苗技术…………………………………………4.3扦插苗育苗技术…………………………………………4.4移栽苗育苗技术………………………………………… 第五章基本建设方案与设备选型…………………………5.1 基本建设方案………………………………………… 5.2设备选型……………………………………………… 5.3供电通讯工程………………………………………… 第六章、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 6.1机构设置…………………………………………… 6.2管理体制…………………………………………… 6.3人员定编…………………………………………… 6.4经营管理…………………………………………… 第七章施工设计……………………………………… 7.1 苗圃地施工……………………………………… 7.2 建筑物施工……………………………………… 7.3道路施工………………………………………… 第八章投资概算与苗木成本核算 8.1投资概算…………………………………………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标准号:LY1128-92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满足林业苗圃(下称苗圃)工程设计需要,提高苗圃工程设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新建和改(扩)建的林业固定苗圃工程设计,集体所有制固定苗圃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苗圃按土地总面积划分类型如下: 一、大型苗圃:土地总面积20hm2 上。 二、中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20hm2(含20hm2)。 三、小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hm2以下(含7hm2)。 第1.0.4条苗圃生产的苗木质量应达到国标《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育苗工艺应按照国标《育苗技术规程》的要求,苗圃工程设计应根据苗木生产的规模和技术要求,合理安排工程项目。 第1.0.5条苗圃工程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 第1.0.6条苗圃工程的项目构成如下:

一、生产设施:圃地工程。 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土壤改良、给水、排水、道路、供电、通讯、防护林及仓库棚窖、机具检修、化粪池、气象哨、消防、科研、温室等工程。 三、行政与生活福利设施: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住宅以及公共和卫生福利工程。 第1.0.7条苗圃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圃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 第一节圃址选择条件 第2.1.1条圃址选择应贯彻“城乡结合、农工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方针和“以圃定居经营、统一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2.1.2条圃地选择: 一、地形地势应选择地势平坦,自然坡度在3度以下,排水良好的地方,山地丘陵区因条件限制时,可选择在山脚下的缓坡地,坡度在5度以下。 二、坡向北方林区宜选在东南坡;南方林区宜选在东坡、北坡和东北坡;高山地区宜选择半阳坡的东南坡或西南坡。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标准

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满足林业苗圃(下称苗圃)工程设计需要,提高苗圃工程设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新建和改(扩)建的林业固定苗圃工程设计,集体所有制固定苗圃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苗圃按土地总面积划分类型如下: 一、大型苗圃:土地总面积20hm2 上。 二、中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20hm2(含20hm2)。 三、小型苗圃:土地总面积7hm2以下(含7hm2)。 第1.0.4条苗圃生产的苗木质量应达到国标《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育苗工艺应按照国标《育苗技术规程》的要求,苗圃工程设计应根据苗木生产的规模和技术要求,合理安排工程项目。 第1.0.5条苗圃工程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 第1.0.6条苗圃工程的项目构成如下: 一、生产设施:圃地工程。 二、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土壤改良、给水、排水、道路、供电、通讯、防护林及仓库棚窖、机具检修、化粪池、气象哨、消防、科研、温室等工程。 三、行政与生活福利设施: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住宅以及公卫生福利工程。 第1.0.7条苗圃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二章圃址选择与总平面设计 第一节圃址选择条件 第2.1.1条圃址选择应贯彻“城乡结合、农工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方针和“以圃定居经营、统一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 第2.1.2条圃地选择: 一、地形地势应选择地势平坦,自然坡度在3度以下,排水良好的地方,山地丘陵区因条件限制时,可选择在山脚下的缓坡地,坡度在5度以下。

二、坡向北方林区宜选在东南坡;南方林区宜选在东坡、北坡和东北坡;高山地区宜选择半阳坡的东南坡或西南坡。 三、土壤圃地土壤以团粒结构,质地较肥沃的砂质壤土或轻粒壤土;土层厚度在50cm 以上,PH值以5-8为宜,其中针叶树圃地PH值以5-6.5为宜,阔叶树圃地以5-8为宜。 四、水源苗圃应选在水源充足的地方,水中盐含量不超过0.15%,地下水位适宜的深度:砂土地区1-1.5m以下,砂壤土2.5m以下,粘性壤土4m以下为宜。 五、病虫害地下害虫数量超过标准规定的允许量或有较严重的立枯病、根腐病等病菌感染的地方不宜选作育苗圃地。 第2.1.3条在圃址选择时,除满足苗木生产的条件下,应靠近主要交通衔接点,为了方便生产与生活,有利于解决劳力、畜力和电力来源,在可能条件下宜靠近乡镇。 第二节苗圃勘测 第2.2.1条苗圃工程在设计前应对苗圃围的历史、现状、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和居民点、交通等社会经济条件进行勘察与调查论证工作,提出苗圃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 第2.2.2条圃地土壤调查:圃地采用土壤剖面调查,一般可按1-5hm2设置一个剖面,但不得少于三个,剖面规格:长1.5-2m,宽0.8m,深至母质层(最浅1.5m)。每个剖面都要记载下列因子: 一、剖面位置及编号(用草图示位)。 二、海拔高、坡度、地下水位。 三、按层次记载土壤颜色、质地、结构、湿度、结持力、石砾含量、植物根系分布及整个剖面形态特征等,并确定其土壤的土类、亚类、土种名称。 圃地土壤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区划,并根据需要提出土壤改良工程项目。 第2.2.3条圃地病虫害调查:采用挖土坑分层调查。样坑面积1.0×1.0m,坑深挖至母岩。样坑数量:5hm2以下挖5个土坑;6-20km2挖6-10个土坑;21-30hm2挖11-15个土坑;31-50hm2挖16-20个土坑;50hm2以上挖21-30个土坑。土坑调查病虫害的种类、数量、危害植物程度、发病史和防治方法。通过调查提出病虫害防治工程项目。 [-page-] 第2.2.4条调查气象资料: 一、年、月、日平均气温、绝对最高最低日气温、土表层最高最低温度、日照时数及日照率、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的初终期及初终期间的累积温度、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的初终期。

征占用林地可研编写规范-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 范》的通知 (林资发〔2002〕237号2002年10月11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根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的规定,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严格依法规范占用征用林地的管理,我局制订了《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的,应要求其提供符合本规范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对按照规定权限由省级以下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占用征用林地的或者临时占用林地面积较小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规范要求用地单位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凡没有提供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或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受理和办理审核或审批占用征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事项。 三、请各省尽快将本规范转发各地、各有关单位执行。 附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 国家林业局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含临时占用林地,下同)时应提供的由具备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占用征用林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 2、总则 2.1 目的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种子与苗木 一)种子 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 GB2772 —1999 ); 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GB7908 —1999 ); 3)林木种子贮藏( GB/T10016 —1988); 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 GB/T14071 —1993); 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 GB/T 14072 —1993); 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 GB/T 14073 —1993); 7)林木引种( GB/T 14175 —1993); 8)林木采种技术( GB/T 16619 —1996 ); 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 GB/T 16620 —1996); 10)母树林营建技术( GB/T 16621 —1996 ); 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 LY/T 1304 —1999); 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 LY/T 1343 —1999); 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 LY/T 1344 —1999 ); 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 LY/T 1345 —1999); 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 GB/T8822.2 —1988); 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 GB/T8822.6 —1988)。 二)苗木 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 6000 —1999 ); 2)育苗技术规程( GB/T 6001 —1985); 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 LY J128 —1992 );

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 LY/T 1185 —1996 ); 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 LY/T 1882 —2010); 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 DB45/T 628.1 —2009代替DB/450000B6101 —1993) 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 DB45/T 628.2 —2009) 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 DB45/T 625 —2009); 10)香樟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 LY/T 1729-2008 ); 11)扁桃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 DB45/T 624—2009); 1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1 年); 1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2004) 、森林培育技术 一)生态公益林及林业生态工程建 设 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GB/T 18337.1 —2001 ); 2)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 GB/T 18337.2 —2001 ); 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 18337.3 —2001); 4)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 GB/T 18337.4 —2008 ); 5)防沙治沙技术规范( GB/T 21141 —2007); 6)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规程( GB/T 24255 —2009); 7)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技术规程( LY/T 1840 —2009 ); 8)石漠化治理造林技术规程( DB45/T 626 —2009); 9)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规则( GB/T 23231 —2009); 10)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效益监测评价( GB/T 23233 —2009); 11)退耕还林工程质量评估指标与方法( GB/T 23235 —2009); 13)人工造林质量评价与指标( LY/T 184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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