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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

朝阳区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
朝阳区工会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

朝阳区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工会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的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建设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北京市总工会关于提高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补贴标准的通知》和《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区人力社保局关于编外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是指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大学生助理员、普通助理员和劳动保障协管员,对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采取区、街乡(局)二级管理。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三条区总工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一社会招考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工作。

(二)组织实施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的调配和全区统一培训工作。

(三)负责指导、协调各街乡(局)工会对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进行管理。

(四)负责对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在岗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年度考核工作。

第四条街乡(局)工会的主要职责

(一)具体实施本街乡(局)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中的劳动保障协管员的聘用工作。

(二)负责本街乡(局)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的日常管理、考评、年度考核及工作指导,组织领导其日常工作,提高其工会业务水平,并及时将上级指示精神传达到每位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

(三)建立健全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的各种档案。及时与区总工会沟通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中的情况和问题,对拟聘、续聘、解聘、辞退、表彰、处罚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上报区总工会。

(四)负责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日常考勤,并于每月26日前将本月考勤汇总表报送区总工会。

第五条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主要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掌握区域内职工和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三)联系职工群众,广泛收集劳动关系、职工需求、社情民意等方面信息,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反映职工诉求;

(四)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发展会员,收缴工会经费;

(五)采集会员和用人单位信息,协助办理京卡·互助服务卡;

(六)开展信访接待、政策咨询、帮扶救助、职业介绍工作;

(七)协助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纠纷;开展集体协商、厂务公开、劳动安全监督等工作;

(八)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聘用制度

第六条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录用条件

(一)政治素质强,热爱工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二)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及社会工作能力。

(三)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在读,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同志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女同志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退休(内退)人员。

2、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大学生。

3、户籍所在地为朝阳区的下列人员: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且符合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女年满35周岁、男年满40周岁,符合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五)同等条件下,有党群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第七条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聘用程序

(一)区总工会根据各街乡(局)工作需要,统一分配招考指标。

(二)区总工会按照需求情况,统一组织公开招考。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查等环节确定录用人员,区总工会统一对录用人员进行分配。

(三)区总工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与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中的普通助理员签订劳务协议、与大学生助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劳动合同与所在街乡社保所签订。新任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试用期二个月。

(四)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区总工会根据意见为试用期合格者转正定级。

第八条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劳动合同终止、变更、续订、争议和解除。

(一)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解除应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由街乡工会提出具体书面意见,报区总工会审核批准,由各街乡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劳动争议处理按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二)除《劳动合同法》规定事项外,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或解除聘用关系:

1、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具体指标,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2、服务态度差,造成基层单位投诉,情节严重并查证属实的;

3、不注重自身言行、协调配合,造成工作团队内部不团结、不稳定,情节严重并查证属实的;

4、不服从领导,不遵守工作规章和制度的;

5、违反双方约定其他事项有关内容的;

6、大学生助理员、劳动保障协管员达到退休年龄的;普通助理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年)的;

7、违反《朝阳区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过失单使用规定》、《朝阳区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考勤制度》等相关规定,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级别的;

8、未能通过北京市总工会组织的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资格认证者。

第九条街乡(局)工会解聘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提前5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区总工会审批。

第四章岗位级别及工作待遇

第十条岗位级别

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设置副站长、一级干事、二级干事、见习干事四类岗位。

(一)副站长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获得《朝阳区工会服务站站长资格证书》且聘为副站长的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上年度年统会员人数在3000

人以上的单位可设置副站长1名,副站长编制由区总工会审批确定。

(二)一级干事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获得《朝阳区工会服务站站长资格证书》,但未被聘为副站长的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

(三)二级干事

未获得《朝阳区工会服务站站长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

(四)见习干事

上一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试用期未满的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

(五)在区总工会各部室挂职的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在挂职期间岗位系数增加0.1(试用期除外)。

第十一条工作待遇

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待遇包括基本待遇、年度考核奖金二部分。

(一)基本待遇。

1、大学生助理员的基本待遇包括:岗位工资、工作年限补贴、职称补贴、学位补贴四部分。

(1)岗位工资按基础工资乘以岗位系数构成。基础工资为1600元;岗位系数为:副站长1.3、一级干事1.1、二级干事1、见习干事0.9。

(2)工作年限补贴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称职及以上等级的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每年1月1日增长一次工作年限补贴,增长

幅度为每人每月35元,按月发放,工作未满一年的自下年度1月起享受工作年限补贴。

(3)职称补贴。获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每人每月补贴50元,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按月发放。

(4)学位补贴。获得学士学位的每人每月补贴50元,硕士学位的每人每月补贴100元,博士学位的每人每月补贴150元。

2、普通助理员的基本待遇包括:岗位工资、工作年限补贴二部分。

(1)岗位工资按基础工资乘以岗位系数构成。基础工资为1600元;岗位系数为:副站长1.3、一级干事1.1、二级干事1、见习干事0.9。

(2)工作年限补贴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每年1月1日增长一次工作年限补贴,增长幅度为每人每月35元,按月发放,工作未满一年的自下年度1月起享受工作年限补贴。

3、劳动保障协管员的基本待遇包括:岗位工资、工作年限补贴两部分。

(1)岗位工资标准和支付办法按照《关于规范公益性就业组织从业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朝劳社就发[2009]111号)的规定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调整。

(2)岗位工资标准低于所聘岗位普通助理员工资者,按实际岗位工资标准由区总工会补发差额部分。

(3)工作年限补贴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称职及以上等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有限公司工会经费的合理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制度试用围:有限公司工会及各分工会。 二、工会财务工作实行工会委员会领导的工会主席负责制度统筹资金、配置资源、管理经费的使用。确保工会经费合理、安全、有效运作,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展开。 三、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勤俭节约的原则。 四、工会经费在职工福利、职工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工会建设等围使用。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制度 一、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预算、决算和组织预决算执行。 二、工会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 三、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五、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执

行。调整或者追加预算,要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六、预算支出的编制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要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面。 七、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经费支出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八、年度预算、决算草案,由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者常委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3.库存现金要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者白条抵库。 4.现金收入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并当日入账,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式存入银行;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禁将款项擅自挪用或借给个人;禁止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5.现金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

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对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的管理,根据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福州市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工作职责 协助司法所开展工作;协助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报到;制定社区矫正个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与培训;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益性劳动;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矫治等。 2、工作制度 登记制度: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时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告知其权利、义务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社区服刑

人员每周向司法所报告一次上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时应当记录,并作好汇报日期和来电号码的登记。 统计制度:每月上报一次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和社区服刑人员外出人员就业基本情况;每季上报一次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情况。 分析制度: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情况和有关情况进行分析上报。 二、考勤制度 1、专职社工应参加司法所的考勤签到。 2、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间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同步,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 3、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未经批准不上班的;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未请假的;上班签到后无故离开未办理手续的,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专职社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 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连续请假5天以上或累计请假10天以上的。 专职社工在聘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 1、连续旷工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 2、连续请假20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请假30天以上的; 3、一年内非因工负伤住院60天以上的; 专职社工在聘用期内考核合格的可参照党政机关和事 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的年休假标准: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三、请销假制度 1、病假、事假等,所有请假均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批准后方可离开。

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下面是收集的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办法,供大家查阅!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组织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组织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意见 【文 件 号】京工发[2008]45号 【颁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颁布时间】2008-09-27 【实施时间】2008-09-27 【时 效 性】有效 各区、县总工会、劳动保障局、各局、总公司工会、劳动处,各产业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近年来,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我市不断深入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一老一小”、城镇无业居民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形成了基本保障、广泛覆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医疗社会保险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补充医疗保障为辅助的多层次职工互助保障体系,北京市总工会在全市大力推进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互助保障计划),受到了广大职工的热烈欢迎,也得到了各级党政、工会和社会各方面的肯定和支持。互助保障计划的开展,有效地减轻了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困难,缓解了职工住院大病、意外的医疗风险。但是从全市来看,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还没有加入到互助保障计划中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北京市总工会党组关于维护职工权益,稳定职工队伍的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5]13号)关于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精神以及《北京市实施<工会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积极促进本地区

、本系统、本单位的职工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为此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重要意义 市总工会开展的职工住院医疗等项互助保障计划,具有保费较低、能保障一定水平,出险赔付及时等特点,比较符合我市企业和职工的基本需求,是对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同时也起到了为政府分忧、为职工解难的作用。 职工互助互济参加住院医疗保障计划活动是一项惠民、和谐事业,是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方面,涉及职工和企事业双方的切身利益,是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维护职工权益,保持社会稳定、构建首都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措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实施工作,要把广泛组织职工参加互助保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工会要加强检查督促,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到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中来。 实施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各单位要立足实际,有重点、有步骤的进行推动,要从基层抓起,扩大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工作的覆盖面,确保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健康发展,为职工构筑起一道防护因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贫困的可靠屏障。 二、积极推进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实施 (一)凡是已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都应积极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费用可以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列支。 (二)凡是已经组织职工参加了互助保障计划的单位,对尚未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要组织他们参加,力争做到“一个不漏”。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工会工作者

浅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工会工作者摘要: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做一名合格的工会工作者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较高的 文化修养,本文就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工会工作者做了简要的阐述。 关键词:工会;工作人员;素质;合格 abstract: the trade unions are mass organizations of the party workers led by the voluntary union of the working class; to be a qualified union worker must have good ideological and moral quality of high culture; this article exposed how to do a qualified union workers.key words: trade unions; staff; quality; qualified 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3-00 工会是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 系广大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工作人员担负着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的重任,又肩负着组织、教育职工群众积极参加生产建设、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职工群众谋利益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利的职责。从实际出发适应新时期工会组织的发展要求,是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工会组织内外各种关系的协调者,是职工呼声的倾听者,是职工群众的教育者,是活动组织者。新时期赋予工会的责任将更加重大,这就要求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我,做一名合格的工会工作者。本人就如

工会管理办法

工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建公司工会是以员工利益为主要目的,旨在通过工会的组建能更好的贴切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紧密度,使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成长。 第二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入会 第三条入会对象:凡在我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在我司入职的正式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员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宗教信仰,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第四条入会手续:员工参加工会,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小组长口头申请,填写好入会申请表;经过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的会员证。 第三章会员会籍处理 第五条会员的会籍是会员履行入会手续后从组织上得到承认的依据,也是会员的组织关系。日常的会籍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1.保留会籍 保留会籍是指工会会员既不离开工会组织,又允许其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的情况下,会籍的一种处理办法。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外派、送培的工会会员,保留会籍; (2)会员因工作原因经常离开本地异地工作,长期不能参加本单位工会组织生活,可保留会籍; (3)会员调入无工会组织的单位时,工会组织要向会员说明,可保留会籍,等新单位建立工会后,再接转工会关系。 (4)临时工入会后,因停止工作离开企业时,其会籍可予保留,保留会籍期间不缴纳会费;到新单位工作时,可以把会员关系转到新工作单位; (5)企业职员在解除合同后未在企业或其它单位续签合同时,其会籍可保留在企业; (6)因公或自费出国期满未回的员工,其会籍一般可予保留; (7)辞职离职员工和自动离职的员工在其未进入新的工作单位前,一般情况下会籍可予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内部讲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充分利用深圳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智力资源,建立深圳社工内训师队伍,并实现内部讲师管理的正规化和科学化,有效开展社工培训,发挥社工讲师在社工整体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内部讲师定义 本办法所称内部讲师,是指经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在协会会员中选拔并颁发内部讲师聘任证书,兼职承担社工培训授课任务的人员。 第三条内部讲师管理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是内部讲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内部讲师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各级内部讲师的聘任、考核和管理工作。内部讲师及其所属社工服务机构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行业培训和讲师培养,协调并妥善处理本职工作与讲师工作的关系。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所聘请的内部讲师。各社工服务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任职条件与职责 第五条讲师任职条件 (一)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正确理解社会工作者使命,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精通本专业知识和实务,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 (三)学习能力强,能紧密跟踪国内外本专业理论和实务的发展趋势,不断充实和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

(四)具备良好的授课技巧和语言表达能力,乐于分享; (五)能独立制作电子教案、编写案例,并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各种电教设备。 第六条讲师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照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完成协会委托的培训授课任务; (二)参与培训教材、案例的编写、电子课件的开发、专业课题研究和课程辅导等工作; (三)按照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安排的培训课程认真备课,虚心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提高授课水平; (四)在自身服务领域积极探索,主动开发新的培训课程并提交深圳市社会工作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审核; (五)参与行业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为不断完善培训课程体系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选拔与聘任 第七条选拔原则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将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内部讲师进行选拔。第八条选拔程序 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每年定期组织内部讲师选拔,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通知:根据培训需求,协会将每年定期发布选拔内部讲师通知; (二)申报:由各社工服务机构推荐或个人自荐,向协会申报讲师资格认定; (三)审核:由协会及深圳市社会工作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 (四)试讲:协会及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者进行试讲评估,包括规定时间内的讲师课程设计、课程质量及讲师表达能力等; (五)公示与聘任:综合试讲者各项考核得分,选拔优秀人员担任内部培训师,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由协会颁发聘书正式聘请为社工内部讲师。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办公【2016】第072号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3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办公室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工会财务审核; 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结婚、生育礼金(国家规定的合法范围内) 住院慰问金 丧亡慰问金 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员工困难补助费 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事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办公室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北京市总工会

附件1 2019年北京市优秀职工休养赴杭州(三台山庄) 休养活动方案 日 期 时间活动内容地点备注 第一天7: 00 全体人员在北京南站西进站口过安检大屏幕底下 集合(以最终购票时间为准) 北京南站 1、集合点名 2、签到发包8: 00 乘高铁G19 (08:00-12:38)赴杭州(以最终购票时 间为准) 高铁便餐14:00 乘车赴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休养院杭州三台山庄办 理入住手续. 杭州三台山庄 火车站到山庄 行车约1小时15:00 于谦祠、乌龟潭、浴鹄湾了解杭州当地文化。西湖步行前往17:30 欢迎晚宴1号楼二楼荷风厅 桌餐 安排适量酒水22:00 晚间休息 第二天07:30 叫早服务 08:00 早餐1号楼一楼百合厅自助餐08:30 合影留念大堂门前 08:40 上午西湖,感受西湖文化景观。西湖区 步行前往 游览2小时12:00 午餐1号楼二楼荷风厅桌餐 13:00 休闲健步西湖边,享受大自然带来的西湖美景。 18:00 晚餐1号楼一楼百合厅桌餐 22:00 晚间休息 第三天7:30 叫早服务 08:00 早餐1号楼一楼百合厅自助餐 08:30 开车前乘车前往参观乌镇文化遗产(国家级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自费) 乌镇文化遗产 车程1小时30 分钟, 12:00 午餐景区用餐桌餐 13: 00 午餐后,继续参观了解乌镇当地文化园区,适时返 回山庄 约三个小时17:30 晚餐1号楼一楼百合厅桌餐 22:00 晚间休息

第四天07:30 叫早服务 8:00 早餐1号楼一楼百合厅自助餐08:30 开车前往,了解杭州西湖湿地当地特色人文景观。 (自费) 11:30 午餐1号楼二楼荷风厅桌餐14:00 下午前往杭州市中心漫步河坊街,了解当地风情文 化。 杭州市 17:30 晚宴1号楼二楼荷风厅桌餐22: 00 晚间休息 第五天07:30 叫早服务 08:00 早餐1号楼一楼百合厅自助餐 8:30 休闲健步西湖边,享受大自然带来的西湖美景。 10:45 收拾好贵重物品,拿下行放到大巴车上。交房卡到 前台,用午餐。 1号楼一楼百合厅 自助餐 11:20 准时开车前往杭州东火车站。车程约1小时13:00 乘高铁G32(13:00-17:40)返回北京南站,结束 愉快的疗休养之旅。 杭州东 杭州/北京时间 约4.5小时 高铁便餐 备注乌镇文化遗产景区(自费120元)杭州西湖湿地国家公园景区(自费145元) 优惠价:190元/人

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会货币资金管理,确保工会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和全总有关制度,结合我省工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货币资金包括工会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工会组织。 第四条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第二章现金管理 第五条现金收付必须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现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据,并当日入账,送存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七条现金的使用范围为: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超出现金使用范围、需要开支的其他费用,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八条现金支付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付款凭证,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 第九条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库存现金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合理的现金库存限额,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条出纳保管的现金应在独立保险柜中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如果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分清责任后处理。 第十一条各级工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对现金收付业务进行逐日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二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非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收付和保管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额相符。如发生不符,应及时查明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社区工作者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三)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四)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

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五)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各区(县)、街道(乡镇)可根据社区工作者的不同岗位,按照责任、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制定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的详细规定。 第四条 社区工作者通过选任和公开招录等方式配备,其人数由各区(县)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社区规模确定,并报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一)关于选任的社区工作者。 1.社区党组织中的专职工作者。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若干规定(试行)》参加选举当选的、或被任命为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2.社区居委会中的专职工作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参加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专职人员,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 (二)关于招录的社区工作者。 除上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选任的社区工作者外,在社区服

名单(687家) - 北京市总工会网站

北京市“职工书屋”名单(687家) 东城区景山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交道口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和平里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东直门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北新桥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东四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朝阳门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建国门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审计局职工书屋 东城区天坛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庄子公司职工书屋 东城区崇外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开兴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阳光书屋 东城区永外街道职工书屋 东城区龙潭街道书香龙潭书屋 东城区红桥市场职工书屋 东城区慧心书吧 东城区兴隆置业职工书屋 东城区北京第五幼儿园智多书屋 东城区地税局职工书屋

东城区环卫职工书屋 东城区崇法之家职工书屋 东城区北京普仁医院普仁书屋 东城区劳动局职工书屋 东城区南门涮肉职工书屋 东城区北京大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益民书屋 东城区疾控中心职工书屋 东城区城管大队博览书屋 东城区区直机关职工书屋 东城区检查院崇检书屋 东城区看守所职工书屋 东城区便宜坊职工书屋 东城区教育工会耕心书屋 东城区开兴物业公司兴文职工书屋 西城区国宏宾馆 西城区地税局 西城区华天饮食集团公司 西城区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 西城区环卫中心下属环丽中心 西城区环卫中心下属环雅中心 西城区环卫中心下属环清中心 西城区环卫中心下属晟月洁保洁公司

西城区新街口街道 西城区万方有限责任公司 西城区区直机关 西城区千岛湖宾馆 西城区满福楼酒楼 西城区北海医院 西城区统计局 西城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西城区华兴新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城区检察院 西城区法院 西城区天恒置业集团 西城区北京市皮鞋厂 西城区审计局 西城区威斯汀酒店 西城区和合谷餐饮有限公司 西城区川人餐饮公司 西城区金融街街道保洁一队 西城区金融街街道保洁二队 西城区工商局德外工商所 西城区国税局 西城区天成科技大厦物业公司

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工作

泸工发…2011?51号 泸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 《泸州市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 现将《泸州市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一:聘用审批表 二: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参考文本 泸州市总工会 2011年10月9日

泸州市社会化 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聘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此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是指由市、区县总工会聘用并委派到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基层工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坚持按需聘用、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聘用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为人正直,品行端正。

(三)热心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 (四)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操作和运用计算机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工作。 (六)具有党政或工会工作经历、人力资源管理等劳动关系专业知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五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聘用由区县总工会提出用人计划,市总工会审核、统筹决定。 各区县总工会应从实际出发,提出本区县工会社会化工会干部聘用计划。聘用计划一般包括: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人数、拟派驻基层工会的基本情况、列入工会主席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待遇水平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情况。 市总工会对上报的聘用计划集中研究,确定本地区聘用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数量、聘用办法,并报省总工会备案。 第六条聘用工作原则上在上半年集中举行,由市总工会统筹组织,区县总工会具体落实。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原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第二条经费独立原则。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第四条服务职工原则。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第五条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会经费收支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经常性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批。工会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事项,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批。

第八条工会设置会计、出纳、稽核各一人,相关人员须具有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九条办理银行结算的工会社团法人代表印鉴、工会财务专用章及支票分开,由专人保管。 第三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包括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编制要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会工作的计划,以本年度预计收入为基础,根据“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的原则编制。 (二)预算要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三)拨缴经费收入预算,要在预算编制说明中,列明职工人数、年度工资总额、应缴工会经费数、地税代收返还本级工会经费比例及返还的经费数额。 (四)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组织职工活动、维护职工权益和为职工服务方面。“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四项金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本年度支出总额的80%。 (五)对上级工会给予的各专项补助,必须专款专用,在规定时间内使

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定稿)

下关区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下关区关于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实施办法》(关委发[2007]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党章》、《居委会组织法》、《劳动合同法》为依据,以民政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从严管理原则,加强社区工作者的选配与管理,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服务作风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提高社区工作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社工(不含劳动保障协理员和低保协理员)。 第二章社工的选聘 第四条选聘社工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社工的任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 (二)掌握社区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熟悉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工作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男性一般不超过55

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初次聘用人员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称的人员优先录用。 第六条社工的聘用程序: (一)各街道以每个社区配备5名社区工作者为满编,缺编情况下需要招聘社工的,先将缺编人数和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对面试合格人员,由相关街道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区民政局社工招聘小组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填写《下关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审批表》。 第七条社工实行劳动(聘用)合同制,社工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二年。享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自用工之日起即与社工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社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条同一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与同一社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十条新招聘的社工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经居民满意度测评、社区鉴定、街道考核、民政局社工招聘小组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反之,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2009年10月28日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 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 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 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 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 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 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组建和 发展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事关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和执政地位。最大限度的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是工会贯彻落实“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重要指示精神和“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团结统一、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面履行社会职能的迫切需要,必须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一、目标任务 到2012年,全市所有规模以上用人单位应基本建立起独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对因规模小、人员流动性强、职工数量少无法建立独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的用人单位,依托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通过联合工会等形式基本实现工会组织的全覆盖,全市职工入会率力争达到90%以上。 二、方式方法 (一)完善党工共建工作机制 市、区县(开发区)总工会要加强与同级党委组织部、社会工委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贯彻落实把工会组建工作纳入党建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责任、统一规划、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的要求,完善党工共建工作机制,以党建带工建,以

工建服务党建。市总要将工会组建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对区县(开发区)总工会、局总公司工会及直属基层工会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组织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市委组织部和同级党委反馈。推动将工会组建职能纳入街道乡镇社会工委、社区党工委、社区服务站和商务楼宇社会工作站的重要职能,积极推进“两新”组织建会。 (二)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配合 市、区县(开发区)总工会要加强与工商、税务、人保、统计、教育、建委、商务、安监、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服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密切与人大、政协的协作配合,积极争取各方对建会工作的支持,在对用人单位审批、年检、税收、统计和执法检查、法律法规监察过程中,督促企业履行支持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义务。协调统战、工商联等部门,将组建工会作为“两新”组织及其负责人参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等各类评选活动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积极争取税务、财政部门的支持,稳妥推进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的代收代缴工作,形成合力建会的工作格局。 (三)抓大带小条块结合 市、区县(开发区)总工会要加强与各类企业或企业家协会、各国商会的联系沟通,通过联谊会、恳谈会等形式,提高企业负责人对工会的认识。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以世界500强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职工人数较

社会化工作者面试题目

社会化工作者面试题目 1. 开会前一小时发现会场的后背景有一个汉字写错了,你怎么办 2. 你作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员,上门普查时,对方不开门,也不接受调查,你该怎么办 3. 请谈谈如何适应办公室工作的新环境? 4. 都说同事关系很难相处你如何看待如你被录用你如何和同事相处 5. 在你的印象中,工会主要工作有哪些? 6. 有人说:“做的事情越多,犯的错误越多。”你怎么理解? 7. 领导在你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交给你一项重要工作。而此时你手里也有其他还未完成的工作,你怎么做? 8. 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 A.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B.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C.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D. 劳动法律关系变化的原因 9. 《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公会、产业工

会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A. 企业工会 B. 事业单位工会 C. 基层工会 D. 机关单位工会 10.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 工会 B. 董事会 C. 监事会 D. 职工代表大会 社会化工作者面试题目及解析 1. 开会前一小时发现会场的后背景有一个汉字写错了,你怎么办 解析:

后背景有汉字弄错,将影响到会议的严肃性,对与会者产生不良影响。 此时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如何将这个写错的字改回正确的形式,或者是如何能使会议召开不受到这个错误的字的影响。 我认为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办法: 第一,直接用同色同质的纸张打印正确的字进行替换,同事有擅长美工的,进行一定的装饰与修饰,最好能够使改正之后完全看不出来差异。 第二,挑出另外的几个汉字与写错的汉字同时进行替换,利用形状、颜色等进行装饰,以重点强调、宣传的概念进行,使与会者能够认为背景板的设计是为了突出会议主题。 第三,看是否能启用电子设备,将背景板撤下,换成电子背景板,并配上背景音乐。 第四,如果错误的汉字影响不大或者处于非常不显眼的位置,那么可以造成一定程度的文字破损,利用小错误掩盖大错误。 第五,如果写错的文字处在非常不显眼的位置,且对会议主题不会造成大影响,那么可以暂时不管。 第六,仔细思考写错的字是否能够根据会议议题,进行另类阐释。如果可以的话,就和主持人进行协商,由主持人在一开始时增加一个另类阐释的环节,这样一方面可以改正错误,另一方面还增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为切实加强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切实提高工会财务会计管理水平,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第二条总体目标。自2010年至2012年,用3年的时间,使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达到规范化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规范化工作。 第二章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 第三条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业务素质相适应的会计人员。 第四条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并明确工作职责。 第五条会计人员的任免符合法定手续。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会计工作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第七条各级工会应当根据财务会计业务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收支预算、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经费定额(包干)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严格遵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第九条各级工会要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组织预算执

行;县级和县级以上工会要按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补助资金部门预算、决算。 第十条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 第十一条没有“小金库”或账外设账行为。 第十二条一切开支均在经批准的预算内执行。调整或追加预算,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 第十三条年度预算、决算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报批。 第十四条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会计制度》等规定建账。 第十五条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十六条记账凭证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更正错误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经有关人员签章,字迹清楚,装订整齐。 第十七条会计账簿设置齐全,有总账、明细账(如各类收入明细账、各类支出明细账、拨缴经费收入台帐、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等)、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设有必要的辅助账簿(如财政划拨、税务代收工会经费辅助账等)和备查账簿(如低值易耗品、呆坏账处理备查账等)。各类账簿的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记账及时,文字规范。 第十八条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相符)、账账相符(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相符)、账实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相符)。 第十九条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经过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第二十条财务报告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并经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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