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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业务的操作流程

托收业务的操作流程
托收业务的操作流程

(一)托收业务的操作流程

1.

票据中心(票据业务相关部门)票据专管员应定期登陆“商业汇票

交易管理系统”或信贷业务台账,根据商业汇票到期情况,提前

7-10天办理托收手续,先打印委托收款票据清单,从金库保管员处提取票箱,

筛选出需办理托收的票据。负责发出托收。

2.

分行营业部负责托收人员在委托收款票据清单上签字确认后,取

票办理托收手续,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在汇票背面栏加盖委托收款章,

交会计人员加盖部门相应私章及结算专用章。

3.

托收人员查询确定收件行电话、地址后,填写特快专递(EMS)

信封,包括详细的邮递地址、联行电话、邮政编码和委托收款份数。

4.

填写完毕后,托收人员将票据正反面、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及快

递信封复印一份留底。

5.

在特快专递(EMS)封口前,由托收人员协同另外一名工作人员

双人核实,审核无误后将票据原件、托收凭证及印有托收业务联系人、

电话的托收说明函装入信封,同时在委托收款票据清单上签名确认,清

单留托收人员备查。

6.

人员在办理快递时,须设立特快专递(EMS)登记簿并登记,与

邮局收件人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责任。

7.

托收人员在寄出快递后,应电话联系收件行以确认票据安全到达,

并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留底的票据正反面、委托收款凭证第二联复印件交

会计人员做对账处理。

(二)未能及时收回托收款项的管理

1.

如商业汇票计息到期日当日未能收到款项,应电话催收。会计部

门接到承兑行(企业)的拒付电话或退票理由书后,先用电话方式同承

兑行(企业)协商,协商情况应予记录。

2.

公函催收。

电话询问之后仍不获票款,会计部门用特快专递(EMS)形式向承兑行发出催收公函;

7

日后若票款仍未划回,再次发出催收公函。发出公函均应做好登记,并派专人专职处理。

3.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需上门催收:

(1)票据涉及诉讼纠纷的;

(2)与我行发生结算纠纷,电话协商不能解决的;

(3)承兑人在本市市区,发生票据逾期6天以上的;承兑人在本市

辖区的,发生票据逾期15天以上;承兑人在异地的,发生票据逾期20 天以上的。

(4)经多次沟通,对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的。

4.

对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的,可向承兑行上级行和当地人民银行

发函,请求其协助催收票据款项和滞纳金。

5.

若上述措施均不见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

决。

6.

承兑行如拒绝付款,可依《票据法》规定向票据上所有背书人追

索,也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具体情况应及时咨询律师,商定解决方案。

7.

如若发生票据实物遗失或毁损等意外事故,托收经办人要立即报

告上级领导,查明原因,明确各方责任,并立即向承兑行(企业)办理挂失止付,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流程 为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范承兑运作,防范票据风险及资金风险,特制定本流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定义及特点 (一)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本管理流程所指承兑汇票仅指银行承兑汇票,不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不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特点 1.银行担任承兑人。 2.承兑汇票到期日无条件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 3.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承兑汇票票面记载的七大主要要素 (一)确定的大、小写支付金额。 (二)付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 (三)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 (四)承兑协议编号、付款行行号、地址。 (五)承兑(付款)银行经办人私章。 (六)大写出票日期、大写到期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承兑(付款)银行盖章。 三、承兑汇票管理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出纳负责具体负责本单位承兑汇票的收、付业务与安全管理。负责承兑汇票的台账登记;负责承兑汇票收据的返回、粘贴及通报;负责承兑汇票的盘点;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等。 (二)财务负责人负责安排本单位承兑汇票支付、贴现、安全管理、保管及背书;负责风险票据的法律联系及维权工作等。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接登记管理 各单位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收、付业务中,应建立银行承兑汇票台账(附

件1)将收票日期、出票人、收款人、付款行、票号、票面额、出票日期、到期日、付款单位等信息登记在承兑汇票台账上做好签收记录,使公司从收票、入账、保管、支付、签收、再入账等每个环节都能予以追溯,达到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 五、承兑汇票收、付管理细则 (一)承兑汇票的收取 1.承兑汇票核实主体 ⑴各单位出纳是承兑汇票管理的首要核查人员与责任主体,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⑵各单位财务负责人是承兑汇票核查人员,在出纳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专业核查与判别,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2.承兑汇票收取的范围 为降低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对无长期往来,对方资质与偿还债务能力有限、风险较大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不得收取。在确保风险可控与锁定,特别是与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具有偿债能力并能进行追述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可以收取。若因市场原因,销售部门要求收取的,由销售单位提出申请,报经集团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签批同意后,方可收取。具体收取注意事项如下: ⑴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的前提条件是销售合同签订时必须注明可以承兑结算,合同中不注明的不能收取。 ⑵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及粘单需清晰完整,不能破损、水渍、油渍等,粘单中背书印章需连续清晰,外资银行出具的承兑不能收取,本地银行无法托收。 ⑶银行承兑汇票票面要素要完整无误。出票日期1月、2月要加零,10日、20日、30日要加零,其他均不可加零,出票日期至到期日一般为6个月(特殊短期票2个月、3个月可咨询出票银行),出票人及出票银行均需加盖印章,缺一不可,注意核对出票人和收款人信息与加盖的章是否一致,必须完全相符,出票金额大小写需相符。 ⑷银行承兑汇票后背书需连续,不能有回头背书,即包括出票人在内的所有单位不能重复出现,只能有一次,被背书人处或书写或盖章,必须清晰,书

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流程及账务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流程及账 务处理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第一步:争取敞口(银行授信额度,手续如同贷款,此部分一般由融资专员办理)开银行承兑汇票需要缴纳保证金,例:保证金比例若为33.33%,当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后,可以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为100/33.33%=300万元,其中100万为无授信额度部分,200万授信额度(即为敞口)。200万的敞口部分需要做担保抵押(抵押物为:房产,设备,应收账款,存货等)。当争取到敞口后就可以办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具体手续了。 第二步:具体开票(此部分一般由资金专员办理) 携带“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合同,购销合同复印件(开票金额及付款方式要和清单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也可以在3个月内补齐)”。去银行信贷部门(企业部)开票,信贷部门会要求填写开票清单(即开票给哪些供应商及每个供应商开票的具体金额等)。在票据审批之前,公司需要将100万元的保证金打入“一般存款账户—保证金专用存款账户”内,且100万元的保证金在汇票承兑期内不允许动。等待审批结果,主动联系银行确认票据开具的情况及取票时间。 整个流程涉及的主要会计分录: 1、由一般户转入保证金(银行流水单做为凭证附件) 借:银行存款—保证金户 100万 贷:银行存款—一般户 100万 2、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发票,银承复印件,对方开出的收据做为凭证附 件) 借:应付账款—张三 100万 应付账款—李四 200万 贷:应付票据—张三 100万 应付票据—李四 200万 3、承兑到期之前准备款项,将保证金专用账户款项转入一般户(银行流水 单做为凭证附件) 借:银行存款—一般户 100万 贷:银行存款—保证金户 100万 4、在一般户内补足200万敞口部分 借:银行存款—一般户 200万 贷:银行存款—其他具体银行(或者现金) 200万 5、供应商到期承兑银行承兑汇票时,银行划款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业务处理办法

晋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业务处理办法 晋市商银办[2007]220号 发文日期:2007年12月25日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票据”)委托收款业务(以下简称“托收”),依据《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票据托收背书 (一)贴现票据办理托收时,业务处理中心会计岗人员按我行《贴现票据及抵(质)押物保管操作流程》规定提出票据,在票据背面的“背书人签章”处加盖“晋城市商业银行结算专用章”和本行法定代表人名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并在被背书人栏加盖“晋城市商业银行”条形章。 (二)支行受理持票人办理的票据托收时,由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的“背书人签章”处签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并在被背书人栏加盖“晋城市商业银行XX支行”条形章。 (三)对于办理质押贷款的票据,质押票据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背书人未能如期履行债务,本行依法实现质权的,托收背书比照本条(一);质押票据所担保的债务到期,且背书人债务履行完毕,票据解除质押的,本行应以单纯交付的方式将质押票据退还背书人,托收背书比照本条(二)。 第三条托收凭证的填写 在填写托收凭证时,业务类型选择委托收款的“电划”;付款人“全称”栏填写为票据上的“付款行全称”;付款人“账号”栏不填写;付款人“开户行”栏填写为票据上的“付款行全称”;大、小写“金额”栏填写与票据票面的“出票金额”一致;“托收凭据名称”填写为“银行承兑汇票”及其号码;“附寄单证张数”处填明票据张数。同时,持票人须在托收凭证贷方凭证联(第二联)“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预留银行签章,如本行为持票人可不签章),持票人开户银行在托收凭证借方凭证联(第三联)“收款人开户银行签章”处加盖结算专用章。在填写“收款人全称”、“收款人账号”、“收款人开户银行”时分以下情况: (一)业务处理中心办理贴现票据托收时,“收款人全称”和“收款人开户银行”填写为“晋城市商业银行”;“收款人账号”填写为贴现账户账号或支行在业务处理中心开立的系统内往来账户。 (二)支行受理持票人办理的票据托收时,“收款人全称”填写为持票人名

银行自动托收业务流程及规范

银行自动托收业务流程及规范说明 一、自动托收业务定义 话费银行自动托收业务,是指我公司通过与银行签署话费自动托收协议,面向我公司移动网后付费用户办理话费的自动托收(不包含PPS和OCS用户),在用户账户符合扣款充值条件时,由BSS系统自动向用户的银行账户进行扣款,解除用户停机、缴费的麻烦,方便用户,并降低用户欠费率。 从托收对象分,此业务分为对公话费托收和对私话费托收;从托收方式分,此业务分为月结代扣和实时代扣。(目前一期工程只实现对私移动网后付费用户话费托收) 二、目前托收银行卡/存折种类 主导卡类型:银行自动托收以借记卡为主要载体 三、托收手续费: (一)月交易总额500万以下(含500万),按0.7%结算手续费。 (二)月交易总额500万至800万(含800万),按0.6%结算手续 费 (三)月交易总额超过800万,按0.5%结算手续费。 四、自动托收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安银行 五、自动托收业务办理流程 (一)联通营业网点办理标准流程

(二)客户经理办理标准流程

六、自动托收业务办理规范 (一)签约规范 1.用户办理托收业务时,须持手机号码对应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由前台营业人员核实身份和银行卡的有效性,指导用户签订授权委托书,并存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及银行卡/折(正面)的复印件。 2.银行卡有效性校验:“一元托收认证”环节。即营业员通过BSS 系统人工操作向用户提供的账户进行*元托收,验证用户账户的真实

性及合法性。托收额度从1元到10元不等,可根据用户意愿进行选择。 3.代扣额度选择:如果用户办理实时代扣,系统支持用户选择每次自动代扣额度,自动代扣额度设置50元、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六档。 4.月结代扣托收方式暂只面向3G用户办理。 5.签约渠道 (1)营业厅、社会渠道办理 用户凭有效证件原件及储蓄卡或存折到联通营业厅申请,即可办理银行划扣业务。营业员按用户提供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模拟托收(手工托收)1-10元钱到用户的预存帐户,如果托收成功,用户凭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原件并填写托收委托单即可。 (2)客户经理办理 用户通过向客户经理发送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正反)、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正面、委托书复印件彩信或传真件(需手工签名),即可办理。 (二)解约规范 用户办理托收业务解约时,应提供身份证及银行卡/折,由营业人员核实无误后,指导用户签订授权停止协议,并加盖营业员私人章及公司业务受理章。营业单位须妥善留存用户的相关复印件及授权停止协议。 (三)托收关系查询

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企业网银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一)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申请 (1)出票申请 I.功能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帮助企业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承兑、背书流转、托收入账及追索清偿等全部业务。 如果企业客户需要签发一张新的电子商业汇票,可以通过该功能申请出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信息登记和向承兑人发起提示承兑。出票人完成出票申请后,等待承兑人的提示承兑回复。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提示收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范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Ⅳ.操作流程 点击“票据业务”/“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申请”/“出票申请” 图4.5.1 ①新建 如果客户需要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点击“新建” 图4.5.2

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输入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电子票据信息、出票信息、出票人信息、承兑人信息及收款人信息等。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②查看“详细” 如果客户需要查看已录入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点击“详细” 图4.5.3 客户查看到该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后,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图4.5.4 ③修改 客户点击“修改”“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④重新提交 已拒绝出票申请交易列表中的交易可以修改后重新提交。客户可以先点击“详细”查看到每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后进行修改,也可以直接点击“修改”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Ⅴ.注意事项 ?客户进行“出票申请”交易,同时完成出票信息登记和提示承兑申请。成功的出票业务必须包括出票信息登记流程、出票人提示承兑流程和出票人提示收票流程。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出票申请交易,必须强制落地审批。银行客户经理/柜员审批通过后,将数据信息发送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进行处理。?客户可与开户行签订协议,由其代为发起以下一项或几项业务并代理签章: ①提示收票申请的回复; ②背书转让申请的回复; ③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申请。 ?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单笔出票金额不得超过10亿元,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票据出票日期不得超过当前申请日期。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电子商业汇票必须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

银行结算业务及流程

一、银行结算业务: 银行作为社会各项资金结算的中介, 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方式进行清算行为和开展的业务。 二、银行结算业务的种类和内容: 1. 银行汇票结算业务:银行以银行汇票作为结算方式,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业务; 2. 商业汇票结算业务:银行作为受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业务; 3. 银行本票结算业务: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结算业务; 4. 支票结算业务: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结算业务; 5. 信用卡业务:银行通过发行信用卡实现经济主体结算的业务; 6. 汇兑结算业务: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业务; 7. 委托收款结算业务: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业务; 8. 托收承付结算业务: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业务; 9. 信用证结算业务:银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信用证,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款项的结算业务。 三、银行结算业务的具体流程: 1. 银行汇票结算业务流程:(1)申请人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向开票银行申请银行汇票;(2)申请人将款项交开票银行;(3)开票银行开出银行汇票;(4)申请人将汇票交给收款人;(4)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向银行出示汇票要求付款;(5)特别规定: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签发现金 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须为个人,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2. 商业汇票结算业务流程:(1)开票人在承兑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开票人开立汇票;(3)开票人向收款人支付汇票;(4)收款人或者持票人向承对银行出示汇票要求付款;(5)承对银行收取手续费。 3. 银行本票结算业务流程: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支付,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可以支取现金;(2)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办理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办理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托收,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将汇票后背书栏补齐,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一、托收凭证的填写 各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都是统一的,只是印刷不同,因而不能通用。凭证需要填写的有: 1、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2、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行名 3、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4、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5、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6、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7、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8、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9、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10、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11、款项内容:“货款”等 12、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13、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 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以下为托收凭证样板

二、补齐汇票后背书栏 汇票后的被背书栏理论上由每手背书人填写,但在实务操作中到期托收的汇票后被背书栏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托收人逐栏填补以前各家被背书栏。这样做危险非常大,万一将某家名称填错,需要追溯至该家由该家出具证明并在同张证明上加盖公章和预留印鉴三个印章。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期最长为六个月,在这期间,完全可能经手几十家。一旦写错,需要追溯证明的时候,对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业没有任何业务联系,连联系方式都无法找到,就算找到对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导致托收方无法托收。所以,除了“慎之又慎”别无它法,在填写之前,请先凝神静气,或者祈祷一番。 以下为背书栏: 三、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公司预留印鉴 在以上三方面完成之后,就可以把托收凭证和汇票原件交与托收银行柜台,柜台将以第一联作为回单交还托收人。并将所委托托收汇票寄到开票行予以查询。如无误到期即可解付。 托收凭证样板 托收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是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联;(托收单位) 第二联贷方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贷方凭证;(托收银行) 第三联借方凭证,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支付货款的借方凭证联;(付款银行)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承兑申请人签发,经银行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持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承兑申请人在汇票到期前应将票款足额交存银行。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企业方面 一、企业需提供资料 一般来说,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在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具备以下6项条件(银行承兑汇票申请办理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前提条件之一。一般在实务工作中,首先是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然后才是到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二、企业存入保证金的规定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银行应按照客户信用等级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对未评级客户按经办行有关规定对照相应信用等级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证金。对能够提供符合经办行规定的低风险担保客户,可免收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之外(敞口部分),承办部门为有效规避风险,应根据上级行(或总行)规定要求提供足额有效的担保(抵押、质押或担保)。抵(质)押物应具有稳定的价值和较强的变现能力;保证人的信用等级必须在A级(含)以上,且不得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但对现金流量充足、稳定,对本行综合贡献度大,无不良信用记录,经有权分行或部门批准,可免受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之外差额部分的担保。 对于免收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或免除担保的客户,要承诺不以其有效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和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得承兑银行的同意,但经经办行的总行批准的大型优质客户除外。 经有权分行特殊批准减免保证金或免除保证金之外差额部分担保的,必须及时逐户逐笔报受理行的总行备案。 对经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客户,可根据需要核定其在一定期限内的最高承兑限额,并办理最高额担保。在限额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可不再逐笔办理担保,保证金可按比例一次性收取,也可逐笔收取。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流程 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承兑信用社开立存款帐户,可以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真实、合法的商品和劳务交易为基础,并在交易合同中注明以承兑汇票作为结算工具和方式。禁止办理无商品交易和劳务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 申请条件 1、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持有经年审有效地营业执照,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在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原则上要求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有两年以上的结算业务往来。 3、承兑申请人与汇票收款人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 4、与信用社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5、资信良好,具有支付票款的可靠资金来源和能力。 6、必须在我社存有不低于汇票票面金额50%的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同时,就敞口风险金额(即汇票金额剔除保证金后的余额)提供信用社同意接受的担保。 1、办理要求 (1)最低保证金缴存不低于50%; (2)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单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全额保证金除外); (4)出票人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按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5‰向出票人一次性收取承兑手续费; (5)银行承兑汇票由县级联社依照短期贷款单笔、单户余额权限统一审批。超过权限的,向办事处或省联社报备; (6)银行承兑汇票纳入企业统一授信进行管理。 2、申请所需资料 (1)填写《银行承兑业务申请书》; (2)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年审过的近三年度和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其成立期限相当的财务会计报表; (3)承兑申请所依据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货运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5)《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6)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出具申请开立承兑汇票的正式文件; (7)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核对后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样本; (8)经年检的贷款卡及查询码; (9)在人民银行IE查询系统查询借款人负债、对外担保等情况资料; (10)拟设置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复印件; (11)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2)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同意办理汇票抵押的决议; (13)承兑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3、调查阶段 了解客户信息,掌握其经营变化情况,重点调查出票人经营行业风险、产品的市场风险、管理状况、财务状况、资金回笼情况,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到期汇票金额以及对担保人担保能力的变化和抵(质)押物状况的价值变化的分析。 (1)调查承兑申请事项是否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基础上。 ①出票人和担保人的身份与资格是否真实有效; ②出票人和担保人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③出票人申请承兑是否正属于货款支付或劳务支付,是否符合规定用途,是否存在以银行承兑汇票套取资金; ④购销合同标的物是否属于国家、政策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或是国家禁止流通物或未经许可的限制流通物,或是国家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 ⑤购销合同内容是否超过出票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⑥通过对出票人的实地调查,对其生产经营、材料储备的查验,是否属于出票人生产经营需要;

国际结算业务流程图

国际结算业务流程图 进口信用证开立业务流程 出口议付信用证业务流程 出口托收业务流程 进口代收业务流程 汇出国外汇款:A-电汇和信汇业务流程 B-票汇业务流程 国外汇入汇款:A-电汇和信汇业务流程 B-票汇业务流程 保函业务流程 保理业务流程 进口押汇业务流程 打包放款业务流程 出口押汇业务流程 出口贴现业务流程 福费延业务流程 提货担保业务流程 进口信用证开立业务流程返回 1.买卖合同 出进 口口 商 5..发货商 9.付款6.交单 4.通知L/C 10.付款11.放单2.申请开证 出口 3.开立信用证中国 方银银行 行 7.寄单索汇︵ ︵开 通 8.承兑/付款证 知行

出口议付信用证业务流程返回偿付行 9.付 8.索 款汇 4.审证并通知 5.交单出口商 知行/议付行) 10.入账或结汇 3.开 6.寄 证单 1.签订合同 2.申请开证 开证行 7.提示单据进口商 出口托收业务流程返回 出 3 托收委托书托中 口 9 付款收国 商行银 行 1. 2. 4. 8. 买发托通 卖货收知 合指承 同示兑/付款 进 5.提示付款/承兑代 口 6.付款/承兑收 商 7.交付单据行

进口代收业务流程返回 国 1买卖合同国 外内 出进 口 2 发货口 商商 3.托收 9.付款 5.提示 6.付款/ 7.交付 委托单据承兑单据 国 4.寄单中 外代国 托 8.通知承兑收银 收 /付款行行 汇出国外汇款电汇和信汇业务流程返回 进口商/汇款人 1提出申请 中国银行 2发出汇款指示 (SWIFT、电传或信函) 解付行(收款人账户行、中国银行 的代理行或联行) 3汇款解付 出口商/收款人

商业汇票的使用流程

1.申请 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 (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行要求的资料: 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②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③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④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⑦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 2.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3)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进行银行承兑汇票托收,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将汇票后背书栏补齐,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一、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凭证的填写 各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都是统一的,只是印刷不同,因而不能通用。凭证需要填写的有: 1、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2、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 3、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4、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5、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6、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7、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8、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9、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10、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11、款项内容:“货款”等; 12、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13、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 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二、补齐汇票后背书栏 银行承兑汇票后的被背书栏理论上由每手背书人填写,但在实务操作中到期托收的汇票后被背书栏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托收人逐栏填补以前各家被背书栏。这样做危险

非常大,万一将某家名称填错,需要追溯至该家由该家出具证明并在同张证明上加盖公章 和预留印鉴三个印章。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期最长为六个月,在这期间,完全可能经手几 十家。一旦写错,需要追溯证明的时候,对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业没有任何业务联系,连 联系方式都无法找到,就算找到对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导致托收方无法托收。所以,除了 “慎之又慎”别无它法,在填写之前,请先凝神静气,或者祈祷一番。 三、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公司预留印鉴 在以上三方面完成之后,就可以把托收凭证和汇票原件交与托收银行柜台,银行柜台 将以第一联作为回单交还托收人。并将所委托托收银行承兑汇票寄到开票行予以查询。如 无误到期即可解付。 在日常票据活动中,因为公司财务人员疏忽等原因造成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逾期未托收、承兑,会给企业的资金周转、正常经营及相关票据权利带来困扰。如果遇到银行承兑 汇票超过票面上的付款到期日,导致汇票超过了提示付款期,持票人应第一时间向承兑汇 票票面上付款行提出解付申请。解付申请应包含该银行承兑汇票的票号、出票日期、到期日、出票金额、出票人、出票人帐号、收款人、收款人帐号、收款人开户银行等要素,并 在申请人处签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1)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作为销贷方,如果对方的商业信用不佳,或者对对方的信用状况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较为稳妥。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因而能 保证及时地收回货款。 (2)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付款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四联,第 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支付票款时作付出传票;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 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为解讫通知联,由收款人开户银行收取票款时随报 单寄给承兑行,承兑行作付出传票附件;第四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备注: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当逐项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中签发 日期,收款人和承兑申请人(即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账号、开户银行,汇票金额大、小写,汇票到期日,交易合同编号等内容,并 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的“汇票签发人盖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 签及负责人和经办人印章。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

银行各类业务流程操作说明汇编

第1章大额支付业务流程操作说明 1.1基本规定 1.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主系统之一。主要处理同城、异地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人民银行系统的贷记支付业务以及即时转账业务等。大额支付指令逐笔实时发送、全额清算资金。 2.大额支付业务的金额起点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标准,目前人行标准为5万元(含)以上。 3.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支付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县级行社负责所辖通汇机构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业务的监督与管理;通汇机构负责按照支付系统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办理各项支付业务。 4.县级行社在省联社清算中心开立资金清算账户,缴存足够的清算资金,用于通汇机构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省联社清算中心在人民银行开立资金清算账户,缴存足够的清算资金保证资金及时清算。 5.大额支付系统分为营业准备、日间处理、业务截止、清算窗口、日终处理、日切处理六个阶段。 6.支付系统的运行时间按照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大额支付系统受理业务时间:8:30-16:30;业务截止时间:16:30-17:00;清算窗口时间:17:00-17:30。 7.经办员应根据支付系统工作状态正确处理支付业务,当日事,当日毕,不得拖延,日终应对各类账务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8.实时监控系统状态,如需进行后续处理的往、来业务,应及时处理。 9.认真处理查询、查复。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对当日收到的查询业务至迟下一工作日的上午9:30前处理完毕。 10.发起行发起大额支付业务,应根据汇款人的要求确定业务的优先支付级次。优先级次按下列标准确定: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业务流程图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业务流程图 注:如以上资料已向我行提供且再有效期内的,可不要求授信人重复提供。

足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业务流程 1、范围 1.票据提交及审核 2.保证金帐户开立 3.票据入库 4.到期票据出库及托收 5.保证金帐户撤消 2、政策 基本规定: 1.所有的操作,均应是可核查的,须保留书面记录 2.资料传递须做好交接登记 3.主办、协办销售人员为客户经理 4.每笔业务必须由主办、协办人员审核完成 5每笔业务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定的规定 6.主办及协办客户经理负责核实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背景及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背景的真实性 7.本流程适用于足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项下的贷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流程 行内规章制度: 1.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6个月;单张银行承兑汇票的面额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 3、脚色及操作流程 票据提交及审核 负责部门及人员 ●主办、协办客户经理 1.向分行风控部门提出办理足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业务申请 2.与客户一起将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和质押银承清单提交所在分支行营业部门进行查询 3.若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审核或查询结果不符,终止当前业务 ●分支行营业部门 1.审核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表面真实性 2.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查询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有效性 3.验票、查询无误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背书,并将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信息维护录入票据系统中,将质押票据送交分行风险控制部 4.将.验票或查询不符的银行承兑汇票退还客户 保证金帐户开立 负责部门及人员 ●主办、协办客户经理 向分支行营业部门提交保证金开立通知书 ●分支行营业部门 通知前台人员根据保证金开立通知书,开立活期保证金帐户 票据入库 负责部门及人员 ●分行风险控制部 收到营业部移交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真伪性说明、交接单、和加盖营业部业务章的保证金开户回单复印件后: 1.检查额度信息,确认承兑银行授信额度并通知业务部,分行风险控制部书面通知营业部扣减质押票据承兑行额度 2.核对质押银承清单和实物,审核质押银承基本要素无误后转交营业部门入库 3通知业务部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票适宜 到期票据出库及托收 负责部门及人员 ●分行风险控制部 根据票据系统提示,在银承到期日前10日办理到期质押银承出库。出库后,向营业部发出托收交接清单,清单上由风险控

商业汇票流程

商业汇票流程

商业汇票的使用流程 1.申请 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 (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行要求的资料: 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②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③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④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⑦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 2.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应当自出

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3)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3.承兑付款 (1)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2)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3)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

承兑汇票管理业务流程

5.4 承兑汇票管理业务流程 业务目标 经营目标 财务目标 合规目标 家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业务风险 经营风险 财务风险 合规风险 度,造成损失或受到处罚、处分。 3.1 违反票据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内部规 章制 1.1 保证资金安全,按时支付 , 节约财务费用。 2.1 保证承兑汇票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3.1 承兑汇票的签发、取得、背书、贴现符合票据法1.1 承兑汇票管理不善造成遗失、被盗或非法挪用。 1.2 不能保证按时支付。 1.3 不能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2.1 承兑汇票账实不符和未及时、正确核算。

票,须及时在承兑汇票“被背书人”栏注明本单位全 称;销售部门人员收到承兑汇票后需及时交财务部门 归口管理。 1.1 2.1 2.2 2.3 2.4 3.1 3.2 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达短期融资授信额度 财务部向分(子)公司下达短期融资授信额度 , 并根分(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调整。 出票 分( 子)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在财务部核定的短期融资授 信额度内,在指定金融机构办理承兑汇票分(子)公司不得开具除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以外的商业承兑汇票。 以承兑汇票结算的业务, 分(子) 公司财务部门须根据合 同和发票或产品配置计划,经授权的总会计师 ( 或分管 副经理 ) 批准,到银行办理开票业务。 分( 子)公司财务部门须与相关业务部门或供方单位经 办人办理承兑汇票交接手续并在应付票据收票 分( 子)公司销售和财务部门必须按照本单位销售政策 的规定,区别客户的信用风险收取承兑汇分(子)公司销售和财务部门收到背书转让的承兑汇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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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要求 (1)最低保证金缴存不低于50%; (2)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单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全额保证金除外); (4)出票人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按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5‰向出票人一次性收取承兑手续费;(5)银行承兑汇票由县级联社依照短期贷款单笔、单户余额权限统一审批。超过权限的,向办事处或省联社报备; (6)银行承兑汇票纳入企业统一授信进行管理。 2、申请所需资料 (1)填写《银行承兑业务申请书》; (2)经会计(审计)事务所年审过的近三年度和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其成立期限相当的财务会计报表; (3)承兑申请所依据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货运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5)《国、地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年检证明; (6)公司章程、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出具申请开立承兑汇票的正式文件; (7)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核对后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样本;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操作步骤

电子银承要求收付款方都开有网银,并开通电子票据功能,如果去贴现,那你公司在贴现行必须有网银并开通电子票据功能,当收到电子票据时就可以向银行申请办理贴现,其他具体操作与纸质的贴现一样,就是将纸质票据换成电子票据了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依法将电子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包括票据信息、背书人信息、被背书人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提醒: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背书流转,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 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如被背书人先发起背书回复,则该背书申请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思已签收或驳回,电子银行承兑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 签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1.进入企业网银,票据业务 2.左手边菜单:电子商业汇票--待处理业务 3.选择机构名称、账号、待处理类型选择待签收票据--确定 4.显示出待签收的电子商业汇票--提示收票签收 5.打印汇票,可以忽略因为浪费纸,其实把票号记下来就好了 6.签收--输入密码--确定--确定--返回 7.打印明细,票量不多的话同样可以忽略 签收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一级授权

1.同上第一步 2.左手边菜单:提示收票--提示收票签收指令批复 3.签收然后输入密码再确定确定 贴现(对方贴现) 1.票据业务,左手边菜单:贴现 2.逐笔申请指令--贴现申请 3.选择“其他工行网点”--城市--贴现行--贴现利率(每次都不同的BP)--可再转让 4.贴现申请 背书这个要问一下你的被背书人的开户银行有没有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目前开展这项业务的银行及财务公司只有十五家,2010年6月28日以后增加到300家.如果他们的开户银行有这项业务的话,让他们公司到银行去申请开通,设立一个签约账户.然后你从网银上发出背书转让指令,指定他的签约账户和签约银行,他就能在他的网银端收到背书转让申请,然后签收就行了. 提醒您对于此交易如果有疑问,请及时与您的开户行联系,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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