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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冶金备件标准》

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目前,我国施行的国家危险鉴别标准由7个标准组成: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KGB 5085. 7—2007);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一2007);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 2- 2007);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 3—2007);《危险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 4-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 5—2007);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 6—2007)。

这7个标准是2007年颁布实施的,1996年颁布的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和腐蚀性三类特性的鉴别标准(GB 5085.1~5085. 3—1996)同时废止。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KGB 5085.1~5085. 7—2007)这一系列标准中,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和毒性物质含量鉴別标准这3个标准又可称作毒性鉴别标准。冶金备件原则上通则与其他6个标准是并列的关系,但在地位上通则应该比这6个标准要高,因为通则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和特殊规则要求适用于这6个标准,但这6个标准的制定并不是根据通则制定出来的,因此通则与这6个标准并不构成统领的关系。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该标准为新增制定的标准,主要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特殊规则要求。鉴别程序旨在规定针对特定类型的废物鉴别过程应如何进行,应遵循怎样的步骤才能正确、合理地鉴別出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这实际上规定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关系,鉴别时的先后顺序。冶金备件危险废物鉴别的特殊规定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体系的一个补充,避免一些情况的出现,如危险废物产生者将一些危险废物混人一般固体废物,或经过处理后(如大量稀释)逃避法律的管制,或被污染的物质无法通过相应的鉴别标准来鉴别等。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该标准是对GB 5085.1-1996的修订,主要增加了非水溶性液态废物的鉴别方法。其中经鉴别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①固态、半固态的固体废物浸出液和水溶性液态废物,经测定表明其pH>12. 5,或者pH<2. 0;②非水溶性液态废物,在55°C条件下,对GB/T 699中规定的20#钢材的腐蚀速率>6.35mm/a。该标准制定了以腐蚀钢材作为危险废物腐蚀性鉴别的指标,但是对于一些非钢材类材料容器的腐蚀性鉴别指标研究体系不足,这也是美国、日本和我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在今后的研究过程中,将开展这方面的研究。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该标准是对GB 5085. 2—1996的修订,急性毒性危险废物的鉴别技术内容和指标,不仅适用于水溶性固体废物,冶金备件也适用于非水溶性固体废物。而且规定了用《化学品测试导则》中指定的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和急性吸人毒性试验取代原标准附录中的“危险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明确了鉴别指标:以动物试验经口LD50(半数致死量)<500mg/kg、经皮LD<2000mg/kg 和吸人LC5。(半数致死浓度)<2mg/L作为固体废物表现急性毒性的指标。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该标准是对GB 5085. 3—1996的修订,结合我

国危险废物产生特性和污染特征,将地下水作为保护目标,对以浸出毒性为,特征的危险废物鉴别方法与鉴别标准值进行了修订,保留了原标准中的项目,新增了37个浸出项目。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该标准为新增制定的标准,它按照废物的不同形态(液态、固态和气态),对易燃性危险废物的鉴别做了量化或描述性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固体废物,属于易燃性危险废物:液态,闪点小于601固态,冶金备件在常温常压下(即25°C,101. 3kPa)因摩擦、吸湿或自发性化学反应而起火,当点燃时能剧烈并持续燃烧且产生危害的;气态,在20°C,101.3kPa下,在与空气的混合物中所占的体积含量<13 %时可燃的气体,或与空气混合,在易燃范围内易燃上限和易燃下限之差>12%的气体。

《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该标准为新增制定的标准,参照美国、欧盟等反应性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对具冇爆炸性质,与水或酸接触产生易燃气体或有毒气体,废弃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等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反应性的危险废物的鉴别做出了描述性规定。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该标准为新增制定的标准,参照欧盟《危险废物毒性物质含量鉴别标准》的方法学,结合国内实际管理经验,冶金备件对含有毒性、致癌性、致突变性和生殖毒性物质的危险废物鉴别进行了规定。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5085-1996 批准日期1995-08-01 实施日期1995-08-01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carrosirity GB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 5085-85中第2条第款的腐蚀性鉴别的内容。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的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腐蚀性标准值。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腐蚀性鉴别。 2 术语 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 引用标准 GB/T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 4 腐蚀性鉴别值 当pH值大于可等于,或者小于或等于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方法 GB/T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 5 目的实施 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Soreening test for acute toxicity GB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二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这施,同时代替GB 5085-85中第2条第款的急性毒性初筛的内容,并代替GB 5088-85中的内容。

废酸鉴定-危险废物鉴别

危险废物鉴定及其管理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1危险废物管理系统和环境信息系 统发展现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虽然近几年来在危险废物管理领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多层次、多目标、多因素相互影响的复杂系统,现有的工作还远远不够[1]。其中如何有效利用和共享已有的大量资料和信息,用于决策支持并更加全面合理地管理危险废物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而在环境管理中,决策支持系统(Decision Support System简称DSS)这个力图对高层管理人员提供决策信息支持[2,3]的工具,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环境决策支持系统有了较快的发展,并表现出很多新的特征,如操作平台发展为功能更完善的Windows、Unix等,提高了应用效率;数据库平台过渡到Oracle、Informix等大型平台,提供更为完善的功能;体系结构向Internet、Intranet发展,使系统的覆盖范围更广、效率更高;结合3S技术和计算机模拟技术,提供可应用的知识、方案等。它的发展适应了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为实现全面合理高效地管理危险废物提供了一个行之有效的技术手段。发达国家从70年代起,就对区域性废物交换和集中处理处置进行了规范化管理,有效地促进了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环境污染的减少。而且,随着环境信息系统的发展而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并建立了废物产生数据库、危险废物物化特性数据库等一系列系统,最终实现了各系统的整合和对决策管理的支持。随后这些系统更多的融入决策支持的概念,使得决策支持系统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4-7]。我国虽然在环境决策支持系统方面有了较快的发展,紧跟世界的发展趋势[8-9],但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应用上却刚刚起步[1],在决策支持的应用研究、系统的整体设计和系统的实用性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不足。这也就更显示出研究与开发适应我国国情的危险废物管理区域决策支持系统的意 义和重要性。 2系统的设计原则与整体框架 2.1系统的设计原则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为有效地防治危险废物污染,应根据危险废物污染控制的原则,即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建立基于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的决策 支持系统,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综合利用、贮存、处理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需从两方面着手:一是防治危险废物污染,二是综合利用废物资源。一个简化的全过程管理与控制的原则见图1。 由于危险废物管理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应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将其加以分解,需将要开发的危险废物管理区域决策支持系统划分为多个子系统,各个子系统之间即相互独立又相互依托,这样才能分解系统的复杂性,便于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中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李工--136--0304-455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中国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由国务院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于2005年组建。下设危险废物鉴定实验室、二恶英实验室,化学与药学分析室,材料与形貌分析室,环境与能源分析室,生物与药学分析室。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浸出毒性为特征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5085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99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HJ/T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3 鉴别标准 按照HJ/T 299 制备的固体废物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超过表1 中所列的浓度 限值,则判定该固体废物是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 附录A 固体废物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附录B 固体废物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附录C 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附录D 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附录E 固体废物砷、锑、铋、硒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附录F 固体废物氟离子、溴酸根、氯离子、亚硝酸根、氰酸根、溴离子、硝酸根、磷酸 根、硫酸根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附录G 固体废物氰根离子和硫离子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附录H 固体废物有机氯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附录I 固体废物有机磷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附录10 固体废物硝基芳烃和硝基胺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xx性鉴别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 Identification for ignitability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37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7项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CB5085.7-2007)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 B5085.1-2007)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 B5085.2-2007) 四、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 B5085.3-2007) 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xx性鉴别(G B5085.4-2007) 六、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 B5085.5-2007)

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 B5085.6-2007)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 自以上标准实施xx,下列标准废止: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 B5085.1-1996)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 B5085.2-1996)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 B5085.3-1996) 特此公告。2007年4月25日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鉴别标准 5实验方法 6标准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中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事业部---高工--189--3394-634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中国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由国务院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于2005年组建。下设危险废物鉴定实验室、二恶英实验室,化学与药学分析室,材料与形貌分析室,环境与能源分析室,生物与药学分析室。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7个标准组成: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7个标准组成: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GB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for hazardous wastes Screening test for acute toxicity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37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等7项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并由我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四、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六、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015109494.html,/tech/hjbz/bzwb)。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1996)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1996) 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 特此公告。 2007年4月25日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7个标准组成: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本标准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1996)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是:

危险废物鉴定方案

危险废物鉴定方案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谢工---136-6236—5104 危险废物鉴定 1.检测项目: 根据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的特性,判定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还是属于一般固废。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依据GBGB5085.1-2007-GB5085.6-2007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本方案建议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对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进行以下检测项目: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2007);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采样要求 2.1 样品采集数量 根据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提供的资料,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平均每月小余5吨,依据HJ/T298-2007 中规定(见表1),确定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生产洗涤处理后的硫酸钠残渣采集数量为5 个。 表1 固体废物采集最小份样数 固体废物量以q 表示(吨)最小份样数固体废物量以q 表示(吨)最小份样数 q≤5 5 90<q≤15032 5<q≤258 150<q≤50050 25<q≤5013 500<q≤100080 50<q≤9020 q>1000 100 2.2 采样方法; 根据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实际情况,再HJ/T298-2007 中4.4规定进行采样(样品数量为5个)。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extraction procednre inxicity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三部分。 本标准从1995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款的浸出毒性鉴别的内容,并代替GB12502-90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 GB12502-90《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在项目上增加有机汞、总汞、钡及其化合物鉴别标准,并提高了镍及其化合物的标准值。 本标准中氰化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定为L,不再按GB1252-90分级制定标准值。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浸出毒性标准值。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2 术语 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浸出毒性 本标准所指浸出毒性是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extraction procednre inxicity GB5085.3-1996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三部分。 本标准从1995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1款的浸出毒性鉴别的内容,并代替GB12502-90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 GB12502-90《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在项目上增加有机汞、总汞、钡及其化合物鉴别标准,并提高了镍及其化合物的标准值。 本标准中氰化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定为1.0mg/L,不再按GB1252-90分级制定标准值。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浸出毒性标准值。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鉴别。 2 术语 2.1 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2.2 浸出毒性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carrosirity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2款的腐蚀性鉴别的内容。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的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腐蚀性标准值。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腐蚀性鉴别。 2 术语 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 引用标准 GB/T15555.12-95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

4 腐蚀性鉴别值 当pH值大于可等于12.5,或者小于或等于2.0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方法 GB/T15555.12-95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 5 目的实施 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Soreening test for acute toxicity GB5085.2-1996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二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这施,同时代替GB5085-85中第2条第2.4款的急性毒性初筛的内容,并代替GB5088-85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GB5088-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于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为增加可操作性,将GB5088-85的内容列入本标准的附录A,并在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中增加了灌胃量一款。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危险废物检测与鉴定

危险废物鉴定检测 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分类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却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废物的判定主要是看拥有方是否可利用,有用成分占比多少等来判别,即在一方是废物但到了另一方时则不一定就是废物,有可能转化为可再生资源。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分类】危险废物的通常特性主要指毒害性(含急性毒性、浸出毒性、生物蓄积性、刺激或过敏性等)、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浸出毒性和传染疾病性等。因此,根据这些特性,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自的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名录。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47类,同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规定“凡《名录》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主要来源】危险废物的来源主要有石油化学工业、化学工业、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冶金工业。各行业中危险废物的有害特性不尽相同,且成分也很复杂,适用于每种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不尽相同,如不分类,处置起来很不方便。另外,危险等级也不相同,如不分类会造成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我国于1981年1月颁布实施了第一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主要来源是工业企业和医院,包括各种有机溶剂,高浓度化工母液,热处理电镀废渣液,废电池,含多氯联苯,二恶英的卤代化合物,化工废渣,农

危险废物鉴定机构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定及检验中心(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事业部---高工--189--3394-634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中国科学院分析测试中心由国务院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于2005年组建。下设危险废物鉴定实验室、二恶英实验室,化学与药学分析室,材料与形貌分析室,环境与能源分析室,生物与药学分析室。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7个标准组成: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7个标准组成: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青岛市危险废物鉴定-山东省固体废物检测及毒性物质鉴别

危险废物鉴定与危险废物鉴别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事业部----卿工----189-3394-6343 一、固体废物solid waste 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 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二、危险废物hazardous waste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 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三、鉴别程序 危险废物的鉴别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导则》判断待鉴别的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2.2经判断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断。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感染性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按照第4.3条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3.3依据GB5085.1-GB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 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3.4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四、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 四.1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四.2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 5085.1、GB5085.4和GB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四.3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五、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 5.1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5.2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5085.1、GB5085.4和GB 5085.5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六、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七个标准组成: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七.本标准规定了含有毒性、致癌性、致突变性和生殖毒性物质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 性鉴别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Identification for carrosirity GB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一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 5085-85中第2条第款的腐蚀性鉴别的内容。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鉴于本标准名称为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因此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而不再局限的有色金属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鉴别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之一的腐蚀性标准值。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过程及生活所产生的固态的危险废物的腐蚀性鉴别。 2 术语 危险废物

指具有腐蚀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应性、传染性、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 引用标准 GB/T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 4 腐蚀性鉴别值 当pH值大于可等于,或者小于或等于时,则该废物是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物。 方法 GB/T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进行测定。 5 目的实施 本标准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Identification standard for hazardous wastes--Soreening test for acute toxicity GB 前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第二部分。 本标准从1996年8月1日起这施,同时代替GB 5085-85中第2条第款的急性毒性初筛的内容,并代替GB 5088-85中的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GB 5085-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和GB 5088-85《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标准》作废。 本标准在以下内容有所改变: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的判断等过程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中的固体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废物和液态废物(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不适用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应急 鉴别。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与本标准同效。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GB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份样、份样数、份样量的定义参见HJ/T20的规定。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废物产生量:产生固体废物的装置按设计生产能力满负荷运行时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量。 4样品采集 采样对象的确定对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在确定的工艺环节采取样品。 份样数的确定 表1为需要采集的固体废物的最小份样数。 固体废物为历史堆存状态时,应以堆存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最 小份样数。 固体废物为连续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

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如果生产周期小于一个月,则以一个生产周期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 样品采集应分次在一个月(或一个生产周期)内等时间间隔完成;每次采样在设备稳定运行的 8h(或一个生产班次)内等时间间隔完成。 固体废物为间歇产生时,应以确定的工艺环节一个月内的固体废物产生量为依据,按照表1 确定需要采集的最小份样数。如果固体废物产生的时间间隔大于一个月,以每次产生的固体废物总量为依据,按照表1确定需要采集的份样数。 每次采集的份样数应满足下式要求: n=Np 式中:n———每次采集的份样数; N———需要采集的份样数; p———一个月内固体废物的产生次数。 份样量的确定 固态废物样品采集的份样量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满足分析操作的需要; (2)依据固态废物的原始颗粒最大粒径,不小于表2中规定的质量。 半固态和液态废物样品采集的份样量应满足分析操作的需要。 采样方法 固体废物采样工具、采样程序、采样记录和盛样容器参照HJ/T20的要求进行。 在采样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固态、半固态废物样品应按照下列方法采集: (1)连续产生 在设备稳定运行时的8h(或一个生产班次)内等时间间隔用勺式采样器采取样品。每采取一次,作为一个份样。

危险废物鉴定---废弃物鉴别

危险废物鉴定---废弃物鉴别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谢工---136-6236—5104 1. 鉴别项目确定的依据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中规定:固体废物依据(GB5085.1- GB5085.6)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7(1-7))的规定,确定被鉴别物危险特性检测的项目、检测方法和样品采集要求。通常情况下,检测项目应当根据被鉴别废物的性质,结合其产生源特性,在相应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中筛选确定。根据被鉴别物的产生过程,可以确定不存在、不产生的有害物质,可不进行相应的项目检测。 本次方案以上述标准、文件为基础,筛选确定广州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废树脂渣鉴别具体检测项目。 2 鉴别标准、规范文件 (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局、国家发改委第1 号,2008 年8 月1 日施行; (2)《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 年第11 号,2006年4 月1 号; (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范围》(HJ/T298-2007)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物鉴别(GB5085.5-2007)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2007) (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 (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危险废物鉴别工作指南 (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本指南适用于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开展的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危险废物鉴别,是指危险废物鉴别单位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及《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判断待鉴别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明确该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过程。 第二条从事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单位应具备本指南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的必备条件(详见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相关的分析检测工作应由鉴别单位或其委托的通过中国计量认证且具备相关危险特性检测能力的检测单位开展。 第三条固体废物产生源不明确时,应先通过溯源分析确定固体废物产生源;固体废物产生源明确时,分别按以下情形开展鉴别工作: (一)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则属于危险废物,应终止鉴别并向委托方出具鉴别结论。 (二)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中相关判定规则可直接判别属性的固体废物,应终止鉴别并向委托方出具鉴别结论。

(三)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无法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中相关判定规则直接判别属性的固体废物,经综合分析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产生环节和主要成分,不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应终止鉴别并向委托方出具鉴别结论。 (四)上述情况以外的固体废物,则需通过采样和检测分析确定其危险特性,按本指南第五条至第八条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 第四条固体废物危险特性的鉴别程序应包括:鉴别委托、编制鉴别方案、采样和检测、出具鉴别报告等。 第五条鉴别委托。鉴别委托方向危险废物鉴别单位提出对特定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作出判断的委托。委托方以书面形式委托鉴别单位开展鉴别工作,签订委托合同、支付鉴别技术服务费。委托方应提供与待鉴别固体废物相关的原辅材料、工艺过程、理化特性及环评中涉及的相关内容等技术资料。 第六条编制鉴别方案。鉴别单位应根据待鉴别固体废物的产生特性和污染特性,编制鉴别工作方案。 鉴别单位接受鉴别委托方委托后,编制危险废物鉴别方案。鉴别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待鉴别固体废物产生工艺流程、涉及原辅材料和产生情况的详细描述。 (二)与待鉴别固体废物有关的生产能力和生产现状。 (三)危险特性鉴别项目的识别及识别依据。 (四)采样工作方案(含采样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

新化学物质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别

危险废物;危险特性;毒性物质含量;浸出毒性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卿工---189--3394--6343 危险废物毒性鉴别指标体系研究 :依据固体法,危险废物(HW)是指列入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HW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HW引起危害主要是由于具有危险特性,与环境安全有关的危险特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反应性;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危险特性:致癌性、致畸变性、突变性、传染性、刺激性、毒性、放射性。HW可以包括固态(如残渣)、半固态(如乳化液废物)、液体(如废酸废碱)及具有外包装的气体等[1-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多元化,固体废物、HW的产生量也越来越大[4]。据统计,200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亿t,比上年增加20%,工业HW产生量963万t[5],并且每年还有数十万t医疗废物产生,另外商业服务活动和居民生活也产生大量的HW。因此对HW进行有效管理成了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和难点。目前,中国已经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HW鉴别标准,但是由于研究基础过于薄弱,已经制定的法规、标准、规范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实施的具体情况表明,存在各种缺陷,可操作性较差,远远无法满足HW环境管理的需要。 1国外毒性鉴别指标 1.1《巴塞尔公约》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89年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以下简称《巴塞尔公约》),并于1992年生效,中国为签署国之一。公约内容包括管理对象、范围、定义和一般义务,缔约国之间HW越境转移的管理、非法运输的管制、缔约方的合作和解决争端的办法等。《巴塞尔公约》在附件一、二中规定了HW 类别,在附件三“危险特性的等级”中规定了14类不同性质的HW特性,如爆炸物、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反应性、毒性、传染性、腐蚀性、生态毒性等,并对各种特性进行了定义,除规定易燃性液态废物闪点外,对毒性、腐蚀性特性等没有制定鉴别指标[6]。 1.2美国 美国环保署(US-EPA)物通过HW名录或是危险特性鉴别确定HW,其中特性鉴别确定的HW占总量的70%,US-EPA 将危险特性分为以下4类[7]: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和毒性特性(TC),定义危险特性为一部分列入名录的固体废物提供依据,也可以鉴别未列入名录之内、但可能是HW的固体废物。为了缩小HW的鉴别范围,避免过大的管理成本,US-EPA制定了两条原则鉴别确定危险特性[8]:(1)反映HW的定义,这种固体废物可能是:①造成或很可能导致高死亡率、严重疾病;②在处理、贮存、运输、处置或其他管理过程中由于不适当的处理处置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或风险。 (2)以上特性能够:①有合适和标准的测试分析方法;②由废物产生者或管理者通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判断。US-EPA制定的TC环境保护目标为地下水,浸出方法通过采用毒性特征浸出程序(TCLP)。TC的制定是为了减轻由于有毒废物毒性 组分释放到地下水介质中,通过慢性暴露途径而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填埋占全美HW处置量的60%以上,US -EPA经过长期研究表明,填埋处置渗滤出的污染物对地下水产生污染,是废物毒性组分释放到环境中的最主要的途径。US-EPA之所以将地下水作为废物处理单元中的渗出物鉴定的重点考察对象,是因为填埋场90%以上的渗出物、地表构筑物98%以上的渗出物都涉及到对地下水的污染。并且US-EPA将地下水作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对象,主要是考虑到美国几乎50%的人口都将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来源;95%以上的农村居民都靠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全美100座大城市中34%依靠地下水作为饮用水和工业水源。US-EPA最初使用浸出程序(EP)来鉴别HW的毒性特征,模拟的是废物不适当处置导致污染组分长期暴露迁移的过程。确定的14种浸出毒性物质为初级饮用水质量标准中规定的项目,依据浸出模拟的特点,标准值的制定考虑到乘以稀释衰减系数(DAF)。1986年,美国EPA改进了渗滤程序,制定了TCLP来替代EP作为TC的鉴别方法,并于1990年开始使用,其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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