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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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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概念

1.智者欧底姆斯使用的是什么手法?

苏格拉底领了一个青年到智者欧底姆斯那里去请教。这个智者为了显示自己的本领,就想在初次见面时给这个青年一个下马威。因此,一见面他就劈头提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你学习的是已经知道的东西,还是不知道的东西?”这个青年回答,学习的当然是他不知道的东西。于是,欧底姆斯就向这个青年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你认识字母?”

“我认识。”

“所有的字母都认识吗?”

“是的。”

“而教师教你的时候,不正是教你认识字母吗?”

“是的。”

“如果你认识字母,那末教师教你的不就是你已经知道的东西了吗?”

“是的。”

“那末,或者你并不在学习,只是那些不认识字母的人在学习吧?”

“不,我也在学习?”

“那末,如果你认识字母,那你就在学习你已经知道的东西了。”

“是的。”

“那末,你最初的回答就不对了?”

这个青年就是这样被欧底姆斯弄得昏头昏脑,最后承认自己的失败,而甘心拜他为师。

请问:欧底姆斯使用什么,把这个青年弄得昏头昏脑?

案例解析:

本题引自柏拉图的《欧底姆斯篇》。

在古希腊哲学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个哲学学派——智者学派。这个学派在哲学史上以善于论辩而著称。这些“智者”,不仅自己常常同别人论辩,而且还以此为职业,招收门徒,专门传授论辩的方法。其中不少人沦为诡辩论者。

本题中欧底姆斯所采用的基本手法,就是玩弄语词把戏,以混淆是非。

我们已经知道,概念都是通过语词来表达的,但是,语词同概念并不是一一对应的。不

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而同一个语词也可表达不同的概念。人们在思维与辩论的过程中,必须注意语词和概念的这种联系和区别。如果故意地抹杀这种联系和区别,加以割裂或夸大,那就势必会造成语词或概念的混淆。

在日常语言中,有的语词的涵义是不确定的,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为某些人所利用,混淆同一语词所具有的各种不同涵义(即表达的不同概念),来进行诡辩。在本题中,欧底姆斯就是这样干的。比如,“教师教你的时候”这个复合词所表示的时间概念,既可以是指谈话时的“过去”,也可以是指谈话时的“现在”,甚至是“未来”。而当欧底姆斯向这位青年提问说:“教师教你的时候,不正是教你认识字母吗?”其中“教你的时候”指的是“过去”,即表示“过去”这一时间

概念。而当他向青年提问说:“如果你认识字母,那末教师教你的不就是你已经知道的东西了吗?”这时,其中“教你的时候”(在文中省略了)指的则是“现在”(或“未来”),即表示的是“现在”(或“未来”)的时间概念。但是,这位青年没有觉察到这一点,因此被弄得昏头昏脑了。

2.小气鬼做帽子

西班牙文学名著《唐·吉诃德》中,有这样一段情节:

桑丘总督在任时,遇到这样一个案件:有个小气鬼拿了一块布去请一个裁缝做一顶帽子。他问布够不够?裁缝量了布之后说:布够了。但是,这个小气鬼疑心裁缝要赚他的布。于是,他就问这块布够不够做两顶帽子?裁缝看透了他的心思,就回答说:够做。小气鬼还不罢休,又问够不够做三顶帽子?……他添上一顶又一顶,直到五顶,裁缝总说能够做。就这样,他们谈妥了,这块布做五顶帽子。

等到约定取帽子的那一天,小气鬼到了裁缝店。他看到裁缝拿出做好的五顶帽子,小得只能套在手指头上。小气鬼发现自己上了当,于是就列桑丘总督那里告裁缝的状。

在法庭上,原告小气鬼坚持要裁缝赔他的布,而被告裁缝却坚持要小气鬼付工钱。桑丘总督听了两人的话之后,作了这样的判决:裁缝不准要工钱,小气鬼也不准要布,做好的帽子充公,送到牢里给囚犯用。

我们要问:裁缝与小气鬼的争吵,究竟是因为什么而引起的呢?

案例解析:

小气鬼同裁缝争吵的直接原因是,小气鬼发现自己上了当,帽子虽然作了五顶,却一顶

也派不上用场。但是,小气鬼又为什么会上当呢?原来是小气鬼只问他的布够不够做两顶帽子、三顶帽子、四顶帽子、五顶帽子.而没有明确说明要做多大的帽子或谁戴的帽子,因此,裁缝就抓住小气鬼这个不明确的、含糊的概念,故意整一整小气鬼。

当然,严格说起来,裁缝的思想方法也是不对的。应该承认,在一般人心目中,“帽子”这个概念基本上是明确的。淮做帽子都是为了头上戴的。因此,裁缝把小到只能套在手指上的东西也说成是“帽子”,这不能不说他是有意地混淆了概念。。

既然双方都存在逻辑问题,因此,桑丘总督的判决(使双方都有所损失,又不再受损失),确是比较公正的。

3.一场关于进化论的争论

在科学史上,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一八五九年,达尔文出版了《物种起源》。从此,进化论就传播开来了。当时,英国的教会觉得这是个极大的威胁。因此,教会于一八六O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三十日在牛津召开了一次著名的会议。大主教威尔勃福斯也赤膊上阵。反对达尔文学说的人都期望这位在当时被认为最聪明、最有辩才的主教来驳倒进化论。而站在保卫达尔文学说最前列的是三十五岁的年轻教授赫胥黎。会议快结束

时,威尔勃福斯大主教作了长篇演说,他的演说暴露了他对达尔文学说的茫然无知。后来,大主教撇开了科学的论据,施展了浅薄无聊的人身攻击。他说:

“赫胥黎教授就坐在我旁边,他是想等我一坐下就把我撕成碎片,因为照他的信仰,人是由猿变的嘛!不过,我倒要问问:这个猴子子孙的资格,到底是从祖母那里得来的,还是从祖父那里得来的呢?”

听罢大主教的演说,赫胥黎紧接着站了起业。他冷静、坚定、沉着、严峻地宣称:达尔文学说是对自然史现象的一个解释,达尔文的书充满着大量可以证明生物进化的事实,没有别的学说比达尔文的解释更合理了。最后,为了科学的尊严,他对威尔勃福斯的人身攻击作了必要的回击,他指出:

“我断言——我重复地断言,要说我起源于弯腰走路和智力不发达的可怜的动物,我并不觉得羞耻;要说我起源于那些自称很有才华,社会地位很高,却胡乱干涉自己所茫然无知的事物,任意抹煞真理的人,那才真正可耻!”

赫胥黎的这几句话,象一颗炸弹震动了全场。拥护达尔文学说的大学生报以暴风雨般的掌声,威尔勃福斯大主教哑口无言,狼狈不堪。卑劣的人身攻击并没有给宗教以任何帮助,经过这一场论战,达尔文主义倒是真正站稳了脚跟。

请问:威尔勃福斯的言论,从逻辑上说有什么错误?

案例解析:

本题也属于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问题。大主教威尔勃福斯的逻辑错误,除了施爬人身攻击之外,还在于;他故意把在集合意义下使用的概念;当作在非集合意义下的概念来使用。

“人是由猿变的”,——确实加此。问题是,这里说的“人”不是指某一个具体的个人,这里说的“猿”也不是指某一个个别的猿。生物的进化的质变,是靠旧质要素的逐渐衰亡和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而完成的。在很长很长的年代里,有过一种亦人亦猿的动物,很难区分他(它)是人,还是猿。从猿到人,不可能是一代之功。因此,决不能说某一个人是由某一个狄变来的。“人是由猿变的”这个判断的正确含义,是指人类从总体上:说,是由古猿进化来的。在这里,“人”和“猿”都是集合意义下使用的概念。如果有一个贵族女学生问:“动物园里的猴子会不会变人?”人们可以原谅她的浅薄无知。但是,这位大主教从“人是由猿变的”这个正确的前提,得出“赫胥黎是从猴子变的”的结论,并借以谩骂赫胥黎的祖母或祖父是猴子,则只能认为是有意地玩弄逻辑诡辩。

第二部分判断

1.“无功就是有过”

清朝人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曾经讲过一个故事。原文是文言文,大意是这样:有人梦中到了阴府,看见一个官员在阎王跟前,自称生时为官清廉,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无愧于鬼神。阎王笑了笑说:“设官是为了兴利除弊,如果不贪钱就是好官,那末在公堂中设一木偶,连水也不用喝,岂不更胜于你?”官员答道:“我虽无功,但总无过吧!”阎王又说:“你处处只求保全自己,对某狱某狱因避嫌疑而不言,对某事某事因怕麻烦而不办,岂不是负国负民?功就是有过呵!”此官员无言可答。

读者看过这个故事以后,请你想一想:在这位官员同阎王的对话中,主要运用了一种什么样的思维形式呢?

案例解析:

在这个故事中,官员同阎王的对话,主要运用了判断这种思维形式,来表示各自的看法。

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一种思维形式。它通过对思维对象的性质、关系、状态、存在等等所作的断定,表现出人们对面实对象的一定认识(即反映)。所以,也可以说,判断是人们用以反映现实对象情况的一种思维形式。由于判断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肯定或否定),而这些断定于总是存在着一个是否符合该对象实际的问题,即总有二十真假的问题,所以,判断总是一种或真或假的思想。

在本题中,官员同阎王的对话,都是通过一个个判断来进行的。比如,官员最初表白自己“生时为官清廉”,“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因而“无愧于鬼补”。这些表白都是判断。前者肯定他自己为官清廉,后者则否定他自已在鬼神面前有愧色。阎王听过以后,用“如果不贪钱就是好官,那末在公堂中设一木偶,连水也不用喝,岂不更胜于你?”来反驳官员“无愧于鬼神”的表白。这里,阎王作出了一个“如果……那末……”形式的判断,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判断,它是由两个简单的判断(“不贪钱就是好官”和“在公堂中设一木偶……岂不更胜于你”)结合而成的。其巾,前一个简单判断的存住,址后一个简单判断存在的条件,这朴较复杂的判断在逻辑上称为假言判断,它是表示人们对事物情况

有条件地作出断定的判断。

接着,这位官员又辩护说;“我虽无功,但总无过吧:”这也是由两个简单的判断(“我无功”和“我无过”)结合而成的。在这个判断中,对两个简单判断同时给予了肯定,这在逻辑上称为联言判断。

紧接着,阎王又用了一系列反映这位官员生时为官情况的判断(“你处处八水保全自己……”)来反驳官员“无过”的论断,并最后结论式地提出了一个明确、肯定的判断:“无功就是有过”。在事实面前,这位官员无言可答了。

当然,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是,它表达了作者对人世间那种明哲保身,虚与委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官场习气的柯力鞭笞。从这里里我们可以看到,人们要想表达自己的思想,提出自己对某个问题的看法,或者反驳别人的某朴观点,总是要通过作出各种不同种类的判断来进行的。判断是一种重要的思维形式,我们必须了解它,准确地运用它。

2.县官画虎

从前有个县官,很喜欢画老虎。可是水平不高,往往画虎成猫,一点儿没有虎味。

一天,县宫画了一只老虎,贴在墙上,叫一个衙役来,问道:“你看这是个啥?”

衙役一看,直率地回答:“是猫,我的老爷。”

这一下可惹恼了县官。他破口大骂:“你有眼无珠,把虎看成猫,真是胆大包天!”他下令把这个衙役重责四十大板。

县官又叫另一个衙役来看。这个衙役一看,画上画的怪象黑猫,可他不敢说。

县官问:“你说这是啥?”

衙役答:“老爷,我不敢说

“你怕啥?”

“我怕老爷!”

县官生气地质问

“老爷怕皇帝:”

“皇帝又怕谁!”

“皇帝伯老天!”

“老天伯什么!”

“老天只怕云!”

“云怕什么?”

“云最怕风!”

“风怕什么!”

“风很害怕墙!”

“墙怕什么?”

“墙怕老鼠”

“老鼠怕什么?”

这时,这个衙役指着墙上挂的画答道:“老鼠什么都不怕,就怕老爷这张画!”县官气得两眼直盯着这个衙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请问:这时为什么?

案例解析:

本题也是属于语句与判断的关系问题。但它同前两题不同。前两题说明同一个语句可以

表达不问的判断,本题却说明不同的语句也可以以表达同一个判断。

第一个衙役回答县官:“是猫,我的老爷。”这句话表达了这样一个判断:“你画的是猫。”

说实话例招来了一顿打。所以,第二个衙役既要不违心,又要不挨打,只有另想办法了。他绕了一个大因子,最后说:“老鼠什么都不怕,就怕老爷这张画:”这句话所表达的也是“你画的是猫”这个判断。

两个衙役说话的语句形式是不同的.可是他们所表达的都是同一个判断,只不过后一个衙役说得婉转曲折,言语双关,既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又使县官抓不到把柄。结果,县官只好气得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3.“听话听声,锣鼓听音”

京剧《沙家浜》第四场“智斗”,演的是阿庆嫂跟胡传魁、刁德一进行的面对面的斗争。

中国共产党党员、秘密工作者阿庆嫂的公开身分是“春来茶馆”的老板娘。当伪“忠义救国军”的“参谋长”刁德一了解到阿庆嫂曾经在日本兵的而前救过伪“忠义救国车”“司令”胡传魁的命的时候,他便假惺惺地“称赞”阿庆嫂“若无有抗日救闷的好思想,焉能够舍已救人不慌张”。阿庆嫂听出刁德一“话中有话”:就用“刀:茶馆,盼兴旺,江湖义气第一桩”,“也是司令洪福广”等话,把问题岔开了。

刁德一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他抓住阿庆嫂“我有心背靠大树好乘凉”一句,追问阿庆嫂;“新四军久在沙家浜,这棵大树有前凉,你与他们常来往,想必是安排照应更周详!”阿庆嫂不慌不忙。顺着原来的思路说:“来的都是客,全凭嘴

一张,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有什么周详不周详,”把对新四军的态度问题回避了。

刁德一贼心不死,他企图向阿庆嫂打听新四军伤病员的去向。当阿庆嫂说伤病员都走了,日本鬼子“扫荡”了三天也没找见的时候,刁德—就阴阳怪气地说:“日本鬼子人地生疏,两眼一抹黑。这么大的沙家浜,要藏起个把人来,那还不容易吗?”他还用当年阿庆嫂救胡传魁的例子来证明这一点。“听话听声,锣鼓听音”,阿庆嫂很清楚刁德一这话的意思,就干脆点穿刁德一不便明讲出来的话。她说:“噢,听参谋长这意思,新四军的伤病员是我给藏起来了。”马上又转向胡传魁说:“照么看,胡司令,我当初真不该救您,倒落下话把儿了。”这一下,把胡传魁弄得十分尴尬。阿庆嫂乘胜追击,进一步要胡传魁马上人来茶馆进行搜查,“省得人家疑心生暗鬼,叫我们里外不好做人哪,”这时,阿庆嫂把抹布一摔,双手一搭,

面带怒容,昂头端坐。胡传魁不不了台,自然怪罪刁德一。刁德一对于:阿庆嫂的反攻也是出乎意外,猝不及防,只好以“说句笑话嘛,何必当真”这种话搪塞一番了事。

青年读者,你能分析得出刁德一的话中之话吗?

案例解析:

在“智斗”这场戏中,刁德一所取的方针是“我待要旁敲侧击将她访”,阿庆嫂的方针则是“我必须察言观色把他防’。围绕着这一“访”一‘“防”,双方展开了一场互相试探的斗争。刁德一因为要用“旁敲侧击”,所以,不可能将话说得很明白,而只能用话中有话,即话中隐含着其他判断的方式,来进行试探。

当刁德一假惺惺地“称赞”阿庆嫂“若无有抗日救国的好思想,焉能够舍己救人不慌张”的时候,他的这句话就隐含着“你(阿庆嫂)是有抗日救国的好思想的”这一判断。因为这句话从形式上说是一个条件句,“抗日救国的好思想”是“舍己救人不慌张”的条件。而阿庆嫂在救胡传魁时,确实表现得“舍己救人不慌张”,那末,当然阿庆嫂就有“抗日救国的好思想”了。刁德一妄图用这种“称赞”来套阿庆嫂的话,进行试探。如果阿庆嫂接受了这个“称赞”,就等于承认自己是抗日的,就会上刁德一的当。但是,阿庆嫂听出了刁德一的话中之话,就用“开茶馆,盼兴旺,江湖义气第一桩”之类的话把问题岔开了。

刁德一的“新四军久在沙家浜,这棵大树有荫凉,你与他们常来往,想必是安排照应更周详”这段唱词,也是话中有话的。这段唱词,实际是刁德一给阿庆嫂出的一道难题,要阿庆嫂对新四军的问题表个态。阿庆嫂身为共产党员,公开的身分又是“春来茶馆”的老板娘,这种特定的身分,使她既不能说新四军好,也不能说新四军坏。如果说新四军好,就等于承认自己是主张抗日的,这就上了刁德一的当;如果说新四军不好,这也不符合老板娘的身分。于是,机智沉着的阿庆嫂就用“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一类的话,把对新四军的态度问题回避掉了。阿庆嫂的回答确实无懈可击,刁德一也不得不承认阿庆嫂“说出话来,滴水不漏。”

刁德一说:“日本鬼子人地生疏,两眼一秣黑。这么大沙家浜,要藏起个把人来,那还不容易吗?”这句话隐含了“阿庆嫂也可以把新四军藏起来”这一判断。善于“听话听声,锣鼓听音”的阿庆嫂很快地识破这一点,并给经拆穿。

4.“晨钟暮鼓”说是怎样被动摇的?

一天,日本京都大学佛学教授柳田圣山参观了上海著名寺庙玉佛寺。在大雄宝殿,教授就洪钟使用的规矩、方法请教玉佛寺的法师。这位法师说,庙里做隆重佛小的时候,七七四十九天,口日夜夜都要敲击洪钟。柳田教授听后,表示不赞同。他说:“七七’期间,白天敲钟,夜里是不敲的。因为,佛教寺庙的规矩是‘晨钟暮鼓’,夜里敲钟,佛教经典上无此记载。”

法师听后,未予置辩。他们一道走出殿堂,来到卖品部,柳田教授仔细观赏着清人俞樾手书的唐诗《枫桥夜泊》,甚为喜爱。这时,法师走上去,随手在“贴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中的“寒山寺”、“夜半钟声”上划了几个圈

圈,提请教授注意。教授略有所思,人为震惊,很快就立正、低头、合掌,连连向法师致敬。

请读者想一想:为什么柳田教授见到法师在这两句诗上划上圈圈后,就如此大为震惊,并连连向法帅致敬呢?其中说明了一个什么逻辑道理?

案例解析:

柳田教授大为震惊的主要原因是:他从法师所圈出的“寒山寺”、“夜半钟声”上,看到了自己所持的“晨钟暮鼓”说是不成立的。既然古诗中就记载了寒山寺这个姑苏城外的著名佛教寺庙,曾经夜半敲钟,那末,认为佛教寺庙夜里不敲钟的“晨钟暮鼓”之说,当然也就不能成立了。

从逻辑上说,这正好涉及四种主要性质判断(即直言判断)之间的关系问题。

前面说过,性质判断有A、E、I、O四种基本形式。这四种判断,当它们的主项和谓项相同时,在真或假方面有一定的相互制约的关系,即可以由一种判断的真假必然推出另外三种判断的真假来。简单说来,它们之间的真假关系有如下四种。

反对关系:A判断同E判断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二者不能同真,即一个真时,另一个必假;但二者可以同假,即一个假时,另一个可真可假。

下反对关系:I判断同O判断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二者不能同假,即一个假时,另一个必真;但二者可以同真,即一个真时,另一个真假不定。

差等关系:A判断与I判断,E判断与O判断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全称判断真,特称判断必真;全称判断假,特称判断可真可假;特称判断假,全称判断必假:特称判断真,全称判断真假不定,即可真可假。

矛盾关系:A判断与O判断,E判断与I判断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二者既不能同

真,也不能同假。即可以由一个真,推出另一个必假,也可以由一个,推出另一个必真。

这四种关系,逻辑学上常用一个方阵形来加以表示,这就是所谓“逻辑方阵”(见第74页图)。

前述柳田教授的主张和法师所指《枫桥夜泊》中的诗句,正好表现了一个全称否定判断(“一切佛教寺庙夜里都不会敲钟的”)和特称肯定判断(“有的佛教寺庙夜里会敲钟的”)的关系,即逻辑方阵中的矛盾关系。二者的关系是: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既然法师所指的古诗中已经表明“有的佛教寺庙夜里会敲钟的”这一特称肯定判断是真的,那末,同它矛盾的全称否定判断“一切佛教寺庙夜里都不会敲钟的”,自然也就虚假而不能成立了。

5.马克·吐温的声明

马克·吐温(一八三五——一九一O年)是美国的著名作家。一八七O年,他在《镀金时代》这部长篇小说里,深刻地揭露了美国政府的腐败,以及政客、资本家的卑鄙无耻。该:”发表以后,马克·吐温在一次酒会上答记者问时说:

“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是狗婊子养的。”

记者把这句话在报纸上发表以后,华盛顿的议员们大为愤怒,纷纷要求马克·吐温道歉或予以澄清,否则,就将以法律手段对付。

过了几天,《纽约时报》上果然刊登了马克·吐温致联邦议员的“道歉启事”。“启事”的全文如下,

日前鄙人在酒席上发言,说“美国目会中有些议员是狗婊子养的。”事后有人向我兴师动众。我考虑再三,觉得此话不恰当,而且也不符合事实。故特此登报声明,把我的话修改如下;“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不是狗婊子养的”。

青年读者,你能从逻辑学的角度,体会得出马克·吐温的“道歉启事”的巧妙表达方式吗?

案例解析:

马克·吐温是一个伟大的作家,文字幽默是他的作品的特色之一。这则“道歉启事”也表现了这一特色。

马克·吐温在酒会上答记者问时说:“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是狗婊子养的。”这个判断虽然粗野,但却是出独自在他愤怒的心声。他尽管得罪了华盛顿的议员们,但仍是坚持自己的这一个看法。后来.他在《纽约时报》上刊登的“道歉启事”,从表面上看是“道歉”,其

实,他所表达的意思同酒会上的话是一样的。

马克·吐温的“美国同会中的有些议员是狗婊子养的”这句话,是一个具有“有些S 是P”结构的特称肯定判断。后来的’道歉启事”中的“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不是狗姑子养的”这句话,是一个具有“有些S不是P结构”的特称否定判断。从判断的对当关系可知:“有些S是P”和“有些S不是P”这两个判断是可以同真的。也就是说。即使“道歉日事”中所提出的“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不是狗婊子养的这个判断是真的。也并不意味着他在酒席上讲的“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是狗婊子养的”这个判断就是假的。这样,马克·吐温就在所谓“道歉启事”中,以巧妙的方法继续表达了自己刘华盛顿议员们的轻蔑。

6.求解方程式的根

在一次初中一年级的数学测验中,王老师出了这样一道题目;“X2=4,求解方程式的根”。陈华和李文都求出了X=±2,但在对此作文字说明的时候,陈华说:“2是方程式的根”,李文则说,“方程式的根是2”。老师评定陈华的说明是正确的,李文的说明是错误的。

李文感到委屈了。他认为自己的说明和陈华的说明是一样的,“2是方程式的根”,不就是“方程式的根是2”吗?为什么老师认为陈华是对的,而自己是错误的呢?

请读者想一想:“2是方程式的根”同“方程式的根是2”,这两个说法的意思是一样的吗?

案例解析:

从题目来看,陈华说“2是方程式的根”确实是不错的,而李文说“方程式的根是2”是确实错了。因为这两个说法不是一个意思,二者并不相同。陈华说“2是方程式的根”,只是断定“2”这个数是该方程式的根,它并没有否定、排斥“-2”也是这个方程式的根。正象我们说“张三是人”,并没有否定和排斥张三以外的那些人也是人一样。所以,它是符合“X2=4”这一方程式的,是正确的。但是,李文说“方程式的根是2”,就是断定该方程式的今部根就是“2”,实际.L就否定和排斥了该方程式还可能有其他的根,当然也排斥和否定了“-2”也是这一方程式的权,这就与“X2=4”这一方程式不相符合,因而也就是不正确的了。

从逻辑上说,这里就涉及到性质判断中项(主项和谓项)的周延性的问题。如果我们弄清了这个问题,那就对王老师提出的问题能够准确地回答了。

什么是项的周延性问题呢?简单地说,就是指在性质判断中对主项、谓项外延数量的断定情况,即:如果在一个判断中,它的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被作了断定,那末,这个判断的主项(或谓项)就是周延的;如果只对主项(或谓项)的部分外延作了断定,那末,这个判断的主项(或谓项)就是不周延的。比如,“所有麦子都是旱地作物”,这是一个全称肯定判断。由于它的主项“麦子”在此判断中是周延的;谓项“旱地作物”在判断中没有被断定全部外延(即没有被断定全部旱地作物都是麦子),因而,“旱地作物”在此判断中是不周延的。

再如,“所有麦子都不是水田作物”,这是一个全称否定判断。主项是周延的,已知上述;谓项也是周延的,因为这一判断中,全部“水田作物”都是被排斥于“麦子”之外的,即“水田作物”这一概念的全部水田作物都是粮食作物,因而它们的主项、谓项都是不周延的。

最后,“有的粮食作物不是水田作物”,这是一个特称否定判断。在这个判断中,只断定了“有的粮食作物”而不是“全部粮食作物”不是水田作物,所以主项是不周延的。但是,这个判断的谓项却表明:“水田作物”的全部外延都是被排斥在判断中所讲的“有的粮食作物”(如:高梁、麦子等)之外的,因而判断中“水田作物”这个概念的外延是全部断定的,即刻判断的谓项是周延的。

据此,四种性质判断的主项、谓项周延情况,可以归结如下:

全称肯定判断: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全称否定判断:主项周延、谓项周延。

特称肯定判断:主项不周延,谓项不周延。

特称否定判断: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按照这种项的周延性理论,再来看看王老师提出的问题,就容易回答了。从判断的项的周延情况来看,“2是方程式的根”是一个单称判断,而单称判断的项的周延情况是同于全称肯定判断的,因此,它的主项(“2”)是周延的,谓项(“方程式的根”)是不周延的。但在“方程式的根是2”这一全称肯定判断中,“方程式的根”成主主项,变成周延的了。这就说明,这两个判断的断定情况是不一样的,“2是方程式的根”是对的,“方程式的根是2”则不对的。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当一个判断的主项和谓项周延情况不同的时候,我们是不能随意将它们加以颠倒的,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够因为“所有S是P”为真,而断定“所有P是S”

也是真的。历为在后一个判断中,“P”是周延的,但是在前一个判断中,“P”却是不周延的,二者所作的断定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7.在愚人节里

一年一度的愚人节来到了。欧洲的一个R国的居民以最奇特的方式来庆贺这一个节日。这一天,这个国家将有一半人说真话,一半人说假话,他们善于从真话和假话中进行逻辑判断,并以此取乐。

凑巧,这一天,邻国的一个著名的逻辑学专家布朗先生正在R国旅行。他正想步行到该国的首都去。他来到了一个三岔路口。他只知道往前走有两条路:一条是通往R国的首都,一条则通向边境的一个小镇。哪一条路是通向首都?他不知道,只得问路了。

不久,来丁一位老大爷。

“老大爷,请问哪一条路通向首都?”布朗先生问。

老大爷答道:“今天是恩人节,我也不必明确告诉你了。后面来了两个小伙子,你去问问他们吧!这两个小伙子,一个说真话,一个说假话。今天,你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来判断了。”

说罢,老大爷就走了。老大爷刚走了十来步,又被布朗先生叫住了。

布朗先生指着一株大树,又向老大爷提了一个问题:“请问:这是一株大树?”

老大爷答道:“是的。”

老大爷走了之后,两个小伙子来到了三岔路口。布朗先生向这两个小伙子提出一个同样的问题:“‘左边的路通向首都,而且二加三等于四’,是吗?”布朗先生完全有理由相信,通过这两个小伙子对他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他就可以知道左边的路是否通往R国的首都。

现在我们假定;如果这两个小伙子对于布朗先生提的问题都回答说“不是”,请问:左边的路是否通向首都?

我们再假定:对于布朗先生提的问题,一个小伙子回答说“是的”,另一个小伙子回答说“不是”,请问:左边的路是否通向首都?

案例解析:

对于这一问题,如果两个小伙子都回答说“不是”,那末,布朗先生可以由此断定:左边的路通向首都。如果一个小伙子回答“是的”,另一小伙子回答说:“不是”,那末,右边

的路通向首都。

布朗先生的思维过程是这样的:

起初,老大爷告诉布朗先生,后面来的两个小伙子一个说真话,一个说假说。因为这一天是愚人节,所以老大爷说的话是否是真话也有待证明。所以,布朗先生指出一株大树,向老大爷提出一个真实性非常明显的问题:“这是一株大树?”从老大爷的回答中,证实了老大爷这一天是说真话的。这就使得布朗先生确信后头来的两个小伙子一个是说真话的,一个是说假话的。现在我们用甲来表示说真话的小伙子,用乙来表示说假话的小伙子。

布朗先生对甲乙提了这样一个问题:“‘左边的路通向首都,而且二加三等于四’,是吗?”这个问题的本身是一个联言判断。其结构式是:P而且q。联言判断的真假是由联言肢的真假决定的,这就是说,只有当p真,而且q也真时,整个联言判断才是真的。

现在我们假定:p真(即“左边的路通向首都”)。在这种情况下,说真话的甲就会对这个问题(即整个联言判断)回答说“不是”。这是因为当p真,q假(二加三等于四为假)时,“p而且q”这一联言判断必然是假的。而说假话的乙对这个问题(即整个联言判断)的回答也会是“不是”。因为尽管说假话的乙对联言判断的肢判断真假的说法同甲相反(乙因为说假话,他会说p假,q真),但是整个联言判断仍是假的。所以,当甲、乙对这个问题都回答说“不是”的时候,布朗先生可以判定左边的路通向首都。

如果左边的路不是是通向首都的话,那末,甲对于这一条路是否通向首都这一问题的回答是“不是”,对于“二加三等于四”的回答也是“不是”,因此甲对整个问题的回答是“不是”。而乙对于这一条路是否通向首都这一问题的回答是“是的”,对“二加三等于四”的回答也是“是的”,因此乙对整个问题的回答是“是的”。这就是说,如果两个小伙子的回答一为“不是”,一为“是的”,那末,就可以根据这两个不同的回答而判断出右边的路通向首都。

8.“假如我睡不着觉……”

在英国女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写的侦探小说《尼罗河上的惨案》中,女富翁林内特被杀了,谁是凶手呢?

比利时侦探波洛对林内特乘坐的游船上的许多旅客作了调查。他从作案的动机、时间、手段等各方面进行分析,认为除了林内特的丈夫赛蒙和赛蒙的旧情人杰基(也是林内特的女友)之外,差不多个个都有作案的可能。在调查过程中,林内特的女仆路易丝和作家奥特伯

恩太太又先后被惨杀,使得案情更加复杂化。

奥特伯恩太太被杀后,波洛突然想起了路易丝在被杀前说过的一句话:“假如我睡不着觉,假如我在甲板上,也许我会看见那个凶手进出我太太的客舱。”

尽管这句话是用虚拟的口气说出的,波洛却认为这是很重要的一句话。他断定:“如果路易丝没有看见凶手,那末,她就不敢也没有必要用虚拟的口气说这句话”;路易丝说出这样的话,目的很可能是向凶手要挟。而路易丝在说了这句话之后即遭杀害,也印证了波洛上述判断是正确的。波洛断定:“如果路易丝没有见到凶手,那末,她是不会被杀的。”

善于运用逻辑思维的波洛就顺着这条线索,最后终于揭露了谋杀林内特的真正凶手——赛蒙和杰基。

请读者想一想:路易丝的话表达的是一个什么形式的判断呢?波洛的断定又是属于哪一种判断形式呢?

案例解析:

路易丝的话所表达的和波洛所断定的判断,都是属于假言判断这种思维形式。

假方判断也是一种复合判断,它断定某一事物情况是另一事物情况的条件。比如:“如果物体相互磨擦,则物体必然生热”,就是一个假言判断。它断定了“物体相互磨擦”是“物体必然生热”的条件。假言判断中,表示条件的肢判断称为前件;表示依赖条件而成立的判断称为后件。“如果……那末”是假言判断的逻辑联结词。

由于联结假言判断前件和后件的条件性质的不同,假言判断可以分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和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在本题中,路易丝和波洛所作出的判断都属于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即断定某事物情况是另一事物情况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所谓充分条件是指这样一种条件:有了p,就必然有q,但没有p时,是否有q不能确定,这时,p 就是q的充分条件。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就是断定这种条件关系的假言判断。它的公式是:如果p,那么q

其中的“p”和“q”分别表示前件和后件,“如果……那么”是联结前、后件的逻辑联结词。在日常用语中,还可用“假使……那么”,“倘若……则”,“只要……就”等来表示。

小说中路易丝的这句用虚拟口气说的话,实际上表达了这样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即“如果我睡不着觉,并且我又在甲板上,那么,我是可以看见凶手进入我太太的客舱的。”其中,“如果”后面的判断,就是这整个假言判断的前件;“那么”后面的判断,是这个整个

假言判断的后件,路易丝就是用这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来向凶手表明,当她睡不着觉、而且呆在甲板上时,她是看得见凶手作案的,以此来对凶手进行要挟。而凶手自然也理解到她的这种要挟,为此,也就把她杀害了。

波洛根据路易丝被害前说过的这句话而对案情所作出的推断,也分别是两个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前都断定“路易丝没有看见凶手”,是“她就不敢也没有必要用虚拟的口气说这句话”的充分条件;后者断定“路易丝没有见到凶手”是“她不会被杀”的充分条件。波洛正是根据他所作出的这两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而明确了进一步侦破案情的线索。

9.二加三不等于五

某报的记者、教数学的王老师、小学生张燕等人,在一起开晚会。记者出了一个数学题让大家解答;

“二加三在什么情况下不等于五?”

王老师问记者;“是相对数,还是绝对数?”

记者答:“就是一般的数!”

王老师一时被难住了。张燕在一旁回答:“两只猫加三只老鼠,就不等于五。”

“不要名数,”记者有解释权。

大家想出了各种答案,都被记者否定了。最后,连王老师也服了输。于是,记者只用一句话就讲出了答案。他的答案惹得大家哄堂大笑。

请问:记者讲出的答案是什么?

案例解析:

记者讲出的答案是:“如果一加一不等于二,那么,二加三不等于五”。记者的回答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我们已经知道,在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中,前件是后件的充分条件,所以,当前件真(存在)、后件假(不存在)的时候,该判断必然是一个假的判断。但是,如果其前件是假的时候,后件无论真或假,该判断都可能是真的。也就是说,一个真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当其前件真的时候,后件必真;当其前件假的时候,后件可真可假。如果我们用p表示前件,用q表示后件,那么,“如果p,那么q”的真假值情况可用图表示如下:

从表中可以看出,一个真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后件是假的时候,就必然要求其前件为假。记者提出的问题,实际上是问在什么条件下,二加三不等于五。而“二加三不等于五”已知是一个假判断,为了使以这个题目作后件所构成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是一个真判断,那就必然要求其前件也是一个假判断。所以,要正确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只要提出一个相应的假判断作为前件,而把“二加三不等于五”作为后件,结合成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就可以了。

因此,答案不仅可以是“如果一加一不等于二,那么,二加三不等于五”,也可以把“一加一不等于二”换成“二加二等于五”、“二加一等于四”、“三加二不等于五”,等等。

10.鹿死谁手?

古代有—个皇帝,有一天命令姓赵、钱、孙、李、周、吴、郑,王的八员大将陪同他外出打猎。经过一番追逐,有一员大将的一支箭射中了一只庇。但是,是哪一员大将射中的,开始谁也不清楚。这时候,皇帝叫大家先不要去看箭上刻

写的姓氏,而要大家先猜一猜究竟是谁射中的。于是,八员大将众说纷纭。

赵:“或者是于将军射巾的,或者是吴将军射巾的。”

钱:“如果这支箭正好射中鹿的头上,那末肯定是我射中的。”

孙:“我可以断定是郑将军射中的。”

李:“即使这支箭正好射中鹿的头上,也不可能是钱将军射中的。”

周:“赵将军猜错了。”

吴:“不会是我射中的,也不是王将军射中的。”

郑:“不是孙将军射,”

王:“赵将军没有猜错。”

猜完之后,皇帝命令赵将军把鹿身上的箭拔出来验看证实八员大将中有三人猜对了。

请大家判断一下:鹿是谁射死的?

又问:假如有五个人猜对,那末鹿又是谁射死的?

案例解析:

如果有三员大将猜对,那么,鹿是被孙将军射中的。如果有五员大将猜对,那么,鹿是被郑将军射中的。

这个题目,可以用负判断的知识去求得解答。

八员大将所说的八句话,实际上表达了八个判断。其中,赵将军的判断与吴将军的判断是互相否定,即互为负判断的。赵将军的判断是个具有“或者p,或者q”结构的选言判断;而吴将军的判断是一个具有“非p,而且非q”结构的联言判断,而这个判断恰好是“或者p,或者q”判断的负判断。

我们知道,原判断与其负判断的真假值是正好相反的。如果我们用p 表示原判断,用非p表示它的负判断,那么,p与非p的真假关系,可用图表表示如下: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判断p和它的负判断非p,是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的。

既然这样,赵将军的判断与吴将军的判断必然是一真一假。

同样,钱将军的判断和李将军的判断,也是互为负判断的。钱将军的判断是一个具有“如果p,那么q”结构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而李将军的判断是一个具有“p,而且非q”结构的联言判断,而这个判断正好是钱将军的判断的负判断。所以,钱、李两位将军的判断,也一定是一真一假。

周将军与王将军的判断,分别为“这个s是p”和“这个s不是p”,二者也互为负判断,因此也是一真一假。

这就是说,如果八员大将中有三个猜对,那么,猜对的三员大将必定在上述赵、吴,钱、李,周、王这三对人之中,余下的二人(孙将军和郑将军)都猜错了,既然孙将军猜错了,那就是说,鹿不是被郑将军射中的;而郑将军猜错了,则说明鹿是被孙将军射中的。既然鹿是被孙将军猜错了,是说明鹿是被孙将军射中的。既然鹿是被孙将军射中的,所以,在前述三对将军中,猜中者实为:吴、李、周三位将军。

其次,我们如果假定八员大将中有五员大将猜对了,那么,除了上述六个将军中有三个猜对之外,孙将军和郑将军也猜对了。既然孙将军猜对了,那就是说鹿是郑将军射中的。这样,猜对者应为孙、郑、吴、李、周五位将军。

第三部分演绎推理

1.客人为什么会被气走了呢?

有这样一段相声:

甲:不会说话净得罪人。明明是好意呀,别人听了也不舒服。

乙:有这样的事?

甲:我大爷就因为不会说话,老得罪人。有一次,我大爷请客,请了四位客人到饭馆吃饭。约好下午六点钟,到了五点半,来了三位,有一位没来,这位还是主客。

乙:那就再等会儿,实在不来就吃吧!

甲:我大爷可是个守信的人,一直等到六点半,那位还没有来。他急啦,自言自语地说:“该来的不来嘛!”其中有一位就不痛快啦:“怎么,该来的不来?那我是不该来的呀!我走吧!”他下楼走啦!

乙:得,气走一位。

甲:我大爷在楼上左等右等,那位主客还是没有来。不但那位没有来,还走掉一位。我大爷又说啦:“唉!又走了一位,真是,不该走的走啦!”另外一位又嘀咕了:“什么?不该走的走啦,没诚意请我呀!我也走吧!”他也走啦。

乙:有这么说话的吗?他也走啦。

甲:就剩下一位啦!这位跟我大爷是老交情,他对我大爷说:“兄弟,你以后说话可以注意点,哪有这么说话的呀!‘什么?不该走的走啦,’那人家还不走?以后可加别这么说啦!”我大爷解释说:“大哥,我没有说他俩呀!”“哦!说我呀,我也走吧!”

乙:全气走啦!

青年读者,请你根据这段相声内容,从逻辑上分析一下:为什么客从们会全被气走了呢?

案例解析:

本题中,客人所以会相继地被气走,原因显然是这位者大爷说的几句话不恰当,引起了

客人的误会。这位者大爷的话有什么不恰当呢?可以用直言判断变形法的直接推理来分析一下。

直言判断变形法的止接推理,除了前两题中所说的换位法以外,还有换质法和换质位法的直接推理。所谓换质法,就是通过改变一个直言判断的质(即联项),从肯定判断推出一个逻辑上等值的否定判断,或者从否定判断推出一个逻辑上等值的肯定判断。例如,从“所有国家都是阶级专政的工具”这一前提,而推出“所有国家都不是非阶级专政的工具”的结论,就是换质法的直接推理。所谓换质位法,就是把换质法和换位法结合起来运用的判断变形法。它要求先进行换质,然后再进行换位,从而由一个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例如,从“我们班—L所有的同学都是学英语的”这一前提,先运用扳质法,可以推出“我们班上所有的同学都不是不学英语的”,然后再运州换位法,又进一步推出“所有不学英语的都不是我们班的同学”的结沦,这就是换质位法的直接推理。

现在,我们用换质法、换位法和换质位法来分析一下本题中这位老大爷讲话的不当之处。

这位老大爷说:“该来的不来嘛!”这句话从逻辑上看,是同“来的是不该来的”这句话意思相同的。因为“该来的不来”实际上是“该来的是不来的”,运用换质法即可推出“该来的不是来的”,再用换位法即可推出“来的不是该来的”。如果再用换质法,就成了“来的是不该来的”。这样,就会使来了的客人误解为自己是不该来的,因而就气走了。

这位老大爷又说,“不该走的走啦”,从逻辑上看,这句话同“没有走的是该走的”这句话是意思相同的。因为“不该走的走啦”实际上是“不该走的是走了的”。运用换质法可以推出“不该走的不是没有走了的”,再运用换位法即可推出“没有走的不是不该走的”,再用换质法,就成了“没有走的是该走的”。这不是分明在下逐客令吗?无怪乎第二位客人也被气走了。

至于老大爷回答老朋友的劝告时所说的那句话,是个选言推理(下将加详细说明)的省略式。排理过程是;“或者是说第一个走掉的客人,或者是说第二个走掉的客人,或者是说的你,我不是说他们俩,所以,是说的你。”这么一说,自然最后留下的一位老朋友也要被气走了。

2.通古斯陨石

一九O八年六月三十日早晨七时,在西伯利亚通古斯地区的森林上空,飞过了一个大火球。立刻,这火球变成直冲云霄的火柱,大地随即发生了强烈的震动,几百公里内房屋里

事故树分析范例

事故树分析案例 起重作业事故树分析 一、概述 在工矿企业发生的各种类型的工伤事故中,起重伤害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所以,起重设备被列为特种设备,每二年需强制检测一次。本工程在施工安装、生产检修中使用起重设备。伤害事故的因素很多,在众多的因素中,找出问题的关键,采取最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来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最好的方法是对起重机事故采取事故树分析方法,现对“起吊物坠落伤人”进行事故树分析。 二、起重作业事故树分析 1、事故树图 图6-2 起吊物坠落伤人事故树 T——起重物坠落伤人;

A1——人与起吊物位置不当;A2——起吊物坠落; B1——人在起吊物下方;B2——人距离起吊物太近; B3——吊索物的挂吊部位缺陷;B4——吊索、吊具断裂; B5——起吊物的挂吊部位缺陷;B6——司机、挂吊工配合缺陷; B7——起升机构失效;B8——起升绳断裂; B9——吊钩断裂; C1——吊索有滑出吊钩的趋势;C2——吊索、吊具损坏; C3——司机误解挂吊工手势; D1——挂吊不符合要求;D2——起吊中起吊物受严重碰撞; X1——起吊物从人头经过;X2——人从起吊下方经过; X3——挂吊工未离开就起吊;X4——起吊物靠近人经过; X5——吊钩无防吊索脱出装置;X6——捆绑缺陷; X7——挂吊不对称;X8——挂吊物不对; X9——运行位置太低;X10——没有走规定的通道; X11——斜吊;X12——运行时没有鸣铃; X13——司机操作技能缺陷;X14——制动器间隙调整不当; X15——吊索吊具超载;X16——起吊物的尖锐处无衬垫; X17——吊索没有夹紧;X18——起吊物的挂吊部位脱落; X19——挂吊部位结构缺陷;X20——挂吊工看错指挥手势; X21——司机操作错误;X22——行车工看错指挥手势; X23——现场环境照明不良;X24——制动器失效;

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案例分析

1. 表1列出了某地区家庭人均鸡肉年消费量Y 与家庭月平均收入X ,鸡肉价格P 1,猪肉价格P 2与牛肉价格P 3的相关数据。 年份 Y/千 克 X/ 元 P 1/(元/千克) P 2/(元/千克) P 3/(元/千克) 年份 Y/千克 X/元 P 1/(元/ 千克) P 2/(元/ 千克) P 3/(元/千克) 1980 2.78 397 4.22 5.07 7.83 1992 4.18 911 3.97 7.91 11.40 1981 2.99 413 3.81 5.20 7.92 1993 4.04 931 5.21 9.54 12.41 1982 2.98 439 4.03 5.40 7.92 1994 4.07 1021 4.89 9.42 12.76 1983 3.08 459 3.95 5.53 7.92 1995 4.01 1165 5.83 12.35 14.29 1984 3.12 492 3.73 5.47 7.74 1996 4.27 1349 5.79 12.99 14.36 1985 3.33 528 3.81 6.37 8.02 1997 4.41 1449 5.67 11.76 13.92 1986 3.56 560 3.93 6.98 8.04 1998 4.67 1575 6.37 13.09 16.55 1987 3.64 624 3.78 6.59 8.39 1999 5.06 1759 6.16 12.98 20.33 1988 3.67 666 3.84 6.45 8.55 2000 5.01 1994 5.89 12.80 21.96 1989 3.84 717 4.01 7.00 9.37 2001 5.17 2258 6.64 14.10 22.16 1990 4.04 768 3.86 7.32 10.61 2002 5.29 2478 7.04 16.82 23.26 1991 4.03 843 3.98 6.78 10.48 (1) 求出该地区关于家庭鸡肉消费需求的如下模型: 01213243ln ln ln ln ln Y X P P P u βββββ=+++++ (2) 请分析,鸡肉的家庭消费需求是否受猪肉及牛肉价格的影响。 先做回归分析,过程如下: 输出结果如下:

医学伦理学重点,案例分析及试卷(含答案)资料

医学伦理学重点,案例分析及试卷(含答案)

医学伦理学重点整理 第一章绪论 1.伦理学的含义 即道德哲学,是以道德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研究道德形成、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由亚里士多德创立。其代表著作有《尼可马克伦理学》、《欧德米亚伦理学》、《大伦理学》。(伦理是书面语言,道德是口头语言) 2.医学伦理学的含义,分类和学科性质 医学伦理学是研究医学道德的科学,是研究医学道德产生、形成、发展和变化规律的学说,它以医学领域中的道德现象和道德关系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是运用伦理学的一般原理来调整处理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与人、医学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科学。 学科性质:基础医学,技术医学,应用医学,理论医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3现在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 ①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生命质量论,生命价值论,权利义务论,公益公正论;②医学职业道德:医务人员与患者的关系,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医务人员及医药卫生部门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医学临床中的其他道德关系;③现代医学技术中的伦理问题:现实经济水平与医药经费之间的矛盾;卫生资源分配的不公平;患者与医务人员关系日渐淡漠和疏远;冲击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不利于人人享有保健;带来许多新的伦理问题;④卫生政策中的伦理问题:传统医学伦理学研究的是临床职业道德,现代医学伦理学研究的是卫生政策及其伦理问题;⑤医学法律中的伦理学问题:医事法律法规只有建立在医学伦理道德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方法:调查研究;案例法;纵向研究法;横向研究法;比较研究法;一般伦理学与医学科学(技术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第二章现代医学伦理学学科发展概况 1. 中国医学伦理思想的历史演变 ①中国古代医学伦理思想:中国古代医学伦理思想,主要体现在古代医学典籍的序言或独立的篇章之中;《黄帝内经》的问世,不但确定了我国古代医学理论体系的雏形,而且也标注着我国传统医德的初步形成;②中国近代医学伦理思想:1、我国第一部医学伦理学著作——《医业伦理学》,宋国宾是中国医学伦理学的先驱者;孙思邈《论大医精诚》,主张医家必须具备“精”和“诚”两方面2、伦理思想:阐述了医生人格、医患关系、同业关系和医生与社会关系的伦理主张等。③中国现代医学伦理学思想:第一阶段,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学伦理思想和医学伦理原则;第二阶段,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使社会主义医学人道主义精神和医学道德受到了严重玷污;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医学伦理学在中国处于复兴时期,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指导思想上实行拨乱反正,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 国外医学伦理思想的历史演变 1.古希腊医学伦理思想: (1)代表人物——希波克拉底;(2)代表性著作——《誓言》;(3)主要医德思想:尊师如父;接济患者急需犹于兄弟;行医的目的是为病患谋幸福;平等对待病患;敬重医学同道;作风正派;保守职业秘密;举止高雅,给患者以信心;破除迷信与骄傲。 2.古罗马医学伦理思想:(1)代表人物——盖仑;(2)代表性著作——《最好的医生也是哲学家》;(3)主要医德思想:医学是一门艺术;合理的知识结构:逻辑学+物理学+伦理学;重视医患关系。

SPSS线性回归分析案例

回归分析 实验内容:基于居民消费性支出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简单线性回归分析 【研究目的】 居民消费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影响各地区居民消费支出的因素很多,例如居民的收入水平、商品价格水平、收入分配状况、消费者偏好、家庭财产状况、消费信贷状况、消费者年龄构成、社会保障制度、风俗习惯等等。为了分析什么是影响各地区居民消费支出有明显差异的最主要因素,并分析影响因素与消费水平的数量关系,可以建立相应的经济模型去研究。 【模型设定】 我们研究的对象是各地区居民消费的差异。由于各地区的城市与农村人口比例及经济结构有较大差异,现选用城镇居民消费进行比较。模型中被解释变量Y选定为“城市居民每人每年的平均消费支出”。从理论和经验分析,影响居民消费水平的最主要因素是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故可以选用“城市居民每人每年可支配收入”作为解释变量X,选取2010年截面数据。 1、实验数据 表1: 2010年中国各地区城市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

2、实验过程 作城市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消费支出(Y)和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X)的散点图,如图1:

表2 模型汇总b 表3 相关性 从散点图可以看出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消费支出(Y)和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X)大体呈现为线性关系,所以建立如下线性模型:Y=a+bX

表4 系数a 3、结果分析 表2模型汇总:相关系数为0.965,判定系数为0.932,调整判定系数为0.930,估计值的标准误877.29128 表3是相关分析结果。消费性支出Y与可支配收入X相关系数为0.965,相关性很高。 表4是回归分析中的系数:常数项b=704.824,可支配收入X的回归系数a=0.668。a的标准误差为0.034,回归系数t的检验值为19.921,P值为0,满足95%的置信区间,可认为回归系数有显著意义。得线性回归方程Y=0.668X+704.824. 【实验结论】 (1)结果显示,变量之间具有如下关系式:Y=0.668X+704.824.也就是说消费与收入之间存在稳定的函数关系。随着收入的增加,消费将增加,但消费的增长低于收入的增长。这与凯尔斯的绝对收入消费理论刚好吻合。但为了研究方便,这里假设边际消费倾向为常数。由公式知X每增长1个单位,Y增加0.668个单位。

法律逻辑学简答题

一,简答定义的规则,以及违反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 1义必须相应相称.,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你的逻辑错误。 2定义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3不能用负概念去定义正概念.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否定一的逻辑错误. 4定义必须清楚确切.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含混的逻辑错误.- 二,简答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的区别. 1.思维进程的方向不同.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而归纳推理则是从特殊到.-般. 2.前提与结论的联系性质不同,演绎推理的结论不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而其结论是必然的.而归纳推理的结论则一般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而其结论一般是或然的._ 三、简答直言命题的种类,写出其逻辑形式公式,并分别描述其主、谓项的周延性情况. 1.全称肯定命题.SAP.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2.全称否定命题.SEP.主项周延,谓项周延. 3.特称肯定命题.SIP.主项不周延,谓项不周延. 4,特称否定命题.SOP,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5.单称肯定命题.SAP.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6.单称否定命题。SEP.主项周延,谓项周延。- 四、简答三段论的基本规则。 1.一个三段论有且只有三个不同的项。 2.中项在两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4.两否定前提推不出任何必然性结论。 5.如果前提之一是否定的,则结论也是否定的l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么必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 五、简答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并写出其有效的推理形式.规则: 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但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2.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但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 有效的推理形式.1.肯定前件式 2.否定后件式. 六、简答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并举例说明它的一个有效的推理形式”规则: 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但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2.否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但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 举例说明:如果物体不受外力作用,那么它将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 七、简答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并写出其有效的推理形式。

机械伤害事故树案例大全

1)用布尔代数简化事故树,求其最小割集。 事故树的函数表达式为: T=A1+A2 = B1B2+ A2 =(X1+X2+X3+X4)(X5+X6+X7)+(X8+ X9+X10+ X11) =X1X5+ X2X5+ X3X5+ X4X5+ X1X6+ X2X6+ X3X6+ X4X6+ X1X7+ X2X7+ X3X7+ X4X7 + X8+ X9+X10+ X11 得到机械伤害事故树最小割集,即: K1={ X1X5};K2={ X2X5};K3={ X3X5};K4={ X4X5};K5={ X1X6};K6={ X2X6};K7={ X3X6};K8={ X4X6};K9={ X1X7};K10={ X2X7};K11={ X3X7};K12={ X4X7};K13={ X8};K14={ X9};K15={ X10};K16={ X11}。 2)结构重要度分析 1Xi∑1 KjNj 式中:N—最小割集数;∈用公式求出各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系数:Iφ(i) = N Kj—含有基本事件Xi的最小割集; Nj—Kj中的基本事件数 Iφ(1)= Iφ(2)= Iφ(3)= Iφ(4)=1/16×3/2=0.094 Iφ(5)= Iφ(6)= Iφ(7)=1/16×4/2=0.125 Iφ(8)= Iφ(9)= Iφ(10)= Iφ(11)=1/16×1/1=0.0625 所以各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分析排序为: Iφ(8)= Iφ(9)= Iφ(10)= Iφ(11)>Iφ(5)= Iφ(6)= Iφ(7)>Iφ(1)= Iφ(2)= Iφ(3)= Iφ(4) 3)结果分析 由以上分析过程可见,“人员配合不当”、“设备未断电”、“无连锁保护装置”、“检修时设备误启动”这些单事件因素的结构重要度最大,应重点防;“人员接触设备”的事件因素结构重要度也较高,人员接触设备是构成机械伤害的必要条件;“设备自身有缺陷”、

最新法律逻辑练习题--第九章--假说与侦查假设

第九章假说与侦查假设 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1.假说2.假说的推演3.假说的验证 二、填空题 1.假说的形成和发展通常包括三个步骤,即:假说的提出、()和假说的验证。 2.假说的推演,就是由假说引伸出推断,也就是使假说和推断组合成一个()假言命题。 3.在验证假说时,如果由假说引伸出的推断得到证实,还不能证明假说就是真理,因为这里运用的推理形式是()。 4.在假说的验证阶段,对假说进行否定时,所运用的推理形式是()。 三、单项选择题 1.刑事侦查中的并案侦查和比对法,实际上都是对()的应用。 ①归纳推理②类比推理③契合差异并用法④假说 2.某法医观察了几具因一氧化碳中毒致死的尸体,发现这几具尸体的皮肤都是樱桃红色。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他进一步研究得知:人在一氧化碳中毒时,血液中会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之变成樱桃红色,这样的血液滞留在皮下毛细血管中,就会使尸体的皮肤呈樱桃红色。于是,该法医得出如下结论:“凡一氧化碳中毒致死的人,尸体皮肤都会呈樱桃红色。”法医得出这一结论时运用的是()。 ①演绎推理②归纳推理③类比推理④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 3.在假说的验证阶段,对假说进行否定时所运用的推理形式是()。 ①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②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 ③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④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 4.在验证假说时,如果由假说引伸出的推断被证明与实际符合,那么()。 ①该假说便被证明是真理 ②该假说应予否定,需另立新的假说 ③该假说得到了支持,说明该假说有一定可靠程度 ④该假说尚需修正,因而对该假说的建立来说并无意义 5.侦查人员根据甲地“3·12”杀人案现场发现的子弹头为铜质五四手枪弹头,而乙地“1·02”盗枪案中恰好有不少这种子弹被盗;“3·12”案捆绑尸体的铁丝与“1·02”案捆扎胶管的铁丝都是逆时针方向扭动的,而一般人的习惯性动作都是顺时针方向扭动的,从而提出“这两起案件很可能是同一个或同一伙罪犯所为”的侦查假设。该假设的提出运用了()。 ①联言推理②归纳推理③类比推理④比对法 6.某武器库枪支被盗。现场遗留有一本民国时期出版的中国分省地图册,后来结合其他事实材料,侦查人员提出“宋××是该案的盗枪犯”的初步假定。据此对该假说进行推演,至少可以得到这样的推断()。 ①如果宋××是该案的盗枪犯,那么宋××就有条件获得此地图册 ②如果宋××有条件获得此地图册,那么宋××就是该案的盗枪犯 ③如果宋××没有条件获得此地图册,那么宋××就不是该案的盗枪犯 ④如果宋××不是该案的盗枪犯,那么宋××就没有条件获得此地图册 7.十八世纪中叶,维也纳医生奥恩布鲁格从他父亲在经营酒业时,常用手指关节叩木

法律逻辑期末考试论文

司法公正与理性的法律逻辑 魏正刚(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0级3班学号:2010201099) 【摘要】司法公正是我们这个社会司法体系所追求的目标,也只有司法的公正,法院的判决才会具有信服力。它包含公平与正义两个层面。由于这些年来,一系列争议案件连连发生,例如前几年发生的“彭宇案”在法律界和社会中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应。而造成这一系列事件发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由于司法审判的不公正或者说不理性的案件审理。所以要做到司法的公正首先必须要有司法上的理性。法律论证是通向司法理性的桥梁,而法律逻辑方法是通过这种桥梁的基本交通工具。 【关键词】司法公正司法理性法律逻辑法律推理理性思维 首先什么是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在执行中我们所追求的目标,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作为社会公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既包括实质公正,也包括形式公正,这里的形式公正是指对符合实质公正的法律和制度的严格的一贯的和不偏不倚的执行。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也是法治社会追求的最高目标。从一定意义上说, 如果一个社会的司法不公正, 那么这个社会的其他公正也难以实现。公正与司法的关联,是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个特有现象。究其实质,无非是司法本身作为一种定分止争的活动,就应当以公正作为基本的价值目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司法公正本身即为一个自然的合成词:司法就是为了实现公正,公正借助司法而获得。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公正同诉讼活动的本质联系或许产生于这样一个最原始的逻辑: 任何社会冲突都包含着对某一社会公正原则的扭曲。因此,矫正这种现象必须要有公正的意识、公正的评价和公正的力量。在另一种意义上说,任何冲突主体都不能不在形式上强调自身行为和要求的正当性,而对这种对立的正当作出判定,不能没有真正公正的标准。然而司法公正的实现,既需要在体制上能够保障法官独立执法,也需要法律规定本身的公平、人道、合乎人性。司法公正的前提是立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由于我国的法律充分体现了正义的价值,因此严格执法也就是要充分实现法的正义。但是法律也可能存在漏洞和不完善之处,这就需要法官更加从追求正义的目标出发,按照法的精神和原则而公平合理的处理纠纷。在这种情况下,追求正义更为重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即使立法存在着不公平和存在缺陷,公正的司法也可以矫正这些缺陷,从而使立法的正义价值最终得到完整的实现。 司法公正的价值在于首先司法公正是维护国家法律秩序的屏障。国家司法权是基于保护社会主体的权益不致受到侵害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如果社会主体的权益处于正常的法律状态,没有受到侵害,也就不存在请求通过司法方式保护手段的问题。公民民事或刑事的侵害时,就会借助国家司法力量予以保护,制裁违法,恢复权益的正常状态。而社会主体权益的正常秩序,是国家赖以存续的重要基础,如果侵权行为泛滥,法律秩序混乱,国家统治就会动摇。因此,任何统治阶级要维护国家的稳定,就必须建立起自身的法律秩序。要建立法律秩序,就必须借助司法手段干预纠纷,制裁侵权,保护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其次司法公正的价值在于司法公正增进人们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司法结果成为最直观地判定司法公正的标准。实践表明,公正的司法结果会得到普遍的接受和认同,反之会导致社会的

逻辑学案例分析

《血字的研究》中的推理 在福尔摩斯的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运用了精确的推理判断出了犯人的基本特征: 原文: “‘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六尺多高,正当中年……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 雷斯垂德(官方侦探)问道:‘如果这个人是杀死的,那么又是怎样谋杀的呢?’ ‘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说。…… 我(华生,福尔摩斯的助手)说:‘福尔摩斯,你真叫我莫名其妙。刚才你说的那些细节,你自己也不见得像你假装的那样有把握吧。’ ‘我的话绝对没错。’ ‘……其中一个人的身高你又是怎样知道的呢?’ ‘唔,一个人的身高,十有八九可以从他步伐的长度上知道。……我是在粘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算我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办法。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平行的地方。现在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六尺。’ ‘至于他的年龄呢?’我又问道。 ‘好的,假若一个人能够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子。小花园里的通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迈过去的,而漆皮靴子却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是从上面迈过去的。’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提醒他说。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是呈片状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的’”(摘自《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一集第35~36页) 分析: 福尔摩斯经过推理分析,大致描绘了凶手的特征:六尺多高、中年人、手指甲未修剪、抽印度雪茄烟。这些结论,是通过演绎推理得出的。其推理过程所用的推理形式如下: 一、推断凶手的身高 唔,一个人的身高,十有八九可以从他步伐的长度上知道。……我是在粘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 此处用蕴涵命题推理的肯定前件式推理: 如果知道一个人的步伐长度,就可计算出他的身高; 我量出了凶手的步伐长度; 所以,我可以计算出凶手的身高。

案例分析报告(一元线性回归模型)

案例分析报告(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名称:预测与决策 专业班级:电子商务1202 学号: 2204120202 学生姓名:陈维维 2014 年 11月

案例分析(一元线性回归模型) 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预测 一、研究目的与要求 居民消费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居民合理的消费模式和居民适度的消费规模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的增长,而且这也是人民生活水平的具体体现。从理论角度讲,消费需求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消费结构上,要增加居民消费,就要从研究居民消费结构入手,只有了解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的趋势和规律,掌握消费需求的热点和发展方向,才能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引导消费者合理扩大消费,才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相协调,才能推动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例如,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消费支出为11242.85元,最低的青海省仅为人均8192.56元,最高的上海市达人均19397.89元,上海是黑龙江的2.37倍。为了研究全国居民消费水平及其变动的原因,需要作具体的分析。影响各地区居民消费支出有明显差异的因素可能很多,例如,零售物价指数、利率、居民财产、购物环境等等都可能对居民消费有影响。为了分析什么是影响各地区居民消费支出有明显差异的最主要因素,并分析影响因素与消费水平的数量关系,可以建立相应的计量经济模型去研究。 二、模型设定 我研究的对象是各地区居民消费的差异。居民消费可分为城镇居民消费和农村居民消费,由于各地区的城镇与农村人口比例及经济结构有较大差异,最具有直接对比可比性的是城市居民消费。而且,由于各地区人口和经济总量不同,只能用“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的平均消费支出”来比较,而这正是可从统计年鉴中获得数据的变量。 所以模型的被解释变量Y选定为“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的平均消费支出”。 因为研究的目的是各地区城镇居民消费的差异,并不是城镇居民消费在不同时间的变动,所以应选择同一时期各地区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来建立模

6套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试题1 一、填空题 1,在"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的"这一性质判断中的逻辑常项是( ),逻辑变项是( ) . 2,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 )而后件( )时,它才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是真的. 3,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有( ),( )和( ). 4,在"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这一定义中,被定义项是( ),种差是( ) ,邻近属概念是( ). 二,单项选择题 1,"犯罪不是合法的行为"这一定义的逻辑错误是( ) (1)定义过宽 (2)定义过窄 (3)定义用否定联项 (4)以比喻代定义 2,下列判断形式中,主,谓项都周延的是( ) (1)所有的S是P (2)所有S不是P (3)有S是P (4)有S不是P 3,"p→q"负判断是( ) (1) p∧g (2) p∨q (3) p∨g (4) _p真且q假_ 4,与"不必然P"等值的判断是( ) (1)可能非P (2)可能P (3)必然非P (4)不可能非P 5,"现在不是强调法治吗就是说,强调让法院的人来治理社会治安."这段议论() (1)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2)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 (3)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4)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 6,"所有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与"有的公民没有选举权"这两个性质判断具有( ) (1)反对关系 (2)矛盾关系 (3)差等关系 (4)下反对关系 7,"凡贪污罪都是故意犯;这个行为是故意犯罪,所以,这个行为是贪污罪."这个三 段论所犯的逻辑错误是( ) (1)大项不当周延 (2)不项不当周延 (3)中项不周延 (4)两否定推结论

8,"p∨g"的等值判断( ) (1) p→g (2) p∨g (3) p∧g (4) p→g 9,当:"所有S是P"与"有的S是P"均是假时,则S与P在外延上的关系是( ) (1)反对关系 (2)差等关系 (3)矛盾关系 (4)下反对关系 10,当p假q假时,下列判断形式为真的是( ) (1)p∧q (2) p∨q (3) p→q (4) p∧q 三,问答题 1,同一律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2,推理与论证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3,如何提高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性程度? 四、下列语句作为定义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指出其违反什么规则,犯什么逻辑错误 1,共同犯罪就是几个人共同犯罪。 2,犯罪不是合法的行为。 3,商品就是通过货币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 五,指出下列推理的种类和逻辑结构,说明其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指出其违反的逻辑规则和所犯的逻辑错误是什么 1、所有的律师都是知识分子,所有的教师都是知识分子,所以有的教师是律师。2,凡贪污罪都是故意犯罪,凡放火罪都不是贪污罪,所以,凡放火罪都不是故意犯罪。 3,凡盗窃罪都是侵犯财产罪,凡盗窃罪都是故意犯罪,所以,凡故意犯罪都是侵犯 财产罪。 4,如果某甲是强奸犯,则某甲应受法律制裁;现已知某甲不是强奸犯,所以,某甲不应受到法律制裁。 5,吸毒者吸毒或有客观原因,或有主观原因;某吸毒者承认自己确实存在主观原因,所以,该吸毒者没有客观原因。

法律逻辑学1

文法教研室一、填空题 1.如果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如果p,那么q”的前件p是假的,而后件q 是真的,则这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一定是的。 2.如果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只有p 才q”是假的,则这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p一定是的,而后件q一定是的。 3.如果一个归纳推理的前提是假的,则其结论一定是的。 4.根据不矛盾律,可以由一个判断真,推出与其具有关系或关系的判断假。 5.在三段论第三格中,中项M是大、小前提中的主项。其具体规则为:小前提必须是肯定判断;结论必须是。 6.如果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如果p,那么q”是假的,则这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p一定是的,而后件q一定是的。 7.如果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只有p,才q”的前件p和后件q都是假的,则这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一定是的。 8.根据差等关系,SIP真,则SAP 。 9.在三段论第二格中,中项M是大、小前提中的项。其具体规则为:大前提必须是;两个前提中必有一个是否定判断。 二、单项选择题 1.“大学生“与“共青团员学生”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间是()。 A、交叉关系 B、真包含于关系 C、真包含关系 D、全异关系2.“党员审判员”与“司法干部”这两个概念的外延之间是()。 A、交叉关系 B、真包含于关系 C、真包含关系 D、全异关系3.在审判工作中参照典型案例量刑,这是逻辑学中()的具体运用。 A、归纳推理 B、回溯推理 C、类比推理 D、模态推理4.侦察员根据犯罪现场遗留的作案人的脚印尺码较大,推测作案人的身材高大。这是逻辑学中()的具体运用。 A、归纳推理 B、回溯推理 C、类比推理 D、模态推理5.将“犯罪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一判断进行换质位法直接推理,其结论是()。 A、犯罪行为不是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B、不犯罪行为是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C、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D、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6.“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和“我是人民”这两个判断中的“人民”()。 A、都是集合概念 B、都是非集合概念 C、前者是集合概念,后者是非集合概念 D、前者是非集合概念,后者是集合概念 7.下列各组概念按箭头所示方向属于正确限制的有() A、法官→青年法官→女青年法官 B、女青年法官→青年法官→法官 C、法官→青年→党员 D、党员→青年→法官

案例分析:逻辑学分析例文

逻辑学分析例文 古往今来,有志者事竟成的例子是很多的,司马迁忍辱写《史记》,曹雪芹发愤著《红楼梦》,清代还有个谈迁,呕心沥血二十七年,写了一部《国榷》,不料手稿遭窃,心血毁于一旦,他下决心从头开始,又苦干九年,终于完成了这部巨著。 然而大千世界,扑朔迷离,又并非每个有志者都能成功。有一位青年朋友,立志要做中国的托尔斯泰,四五年来,他卧薪尝胆,平均每七天就有一篇作品出世。遗憾的是,除了一篇曾在厂里小报上露过面以外,其他都成了老鼠的佳肴。我不主张以成败论英雄,但是同是有志者,为何有的事竟成?有的事不成?这个问题值得朋友们三思。 夫志者,志向、志愿也,属精神范畴。精神能不能变成物质,首先取决于它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的需要。与社会需要背道而驰,当然注意要失败。社会需要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人才,大伙偏钻一个牛角尖里,成功的机会怕就不多。许多青年想做文学家,科学家,很少听说有人愿作清洁工,火化工。其实,社会需要前者,也需要后者。与其众多的人在文学小道上挤来挤去,倒不如另辟蹊径,从平凡的本职工作做起。有位作家在一次创作会上说:“不是我泼冷水,在座的三百多位青年中,有五位能成为作家,已经是非常乐观的数字了。”这是大实话,至少我以为然。 一个人的志向能否实现,除了客观因素之外,主观条件也很重要。人贵有自知之明,对自己的长处与短处,要有个正确的估价,然后扬

长避短,切不可以短为长。精于做买卖的不必硬来写小说,擅长种花的不必偏去拍电影(业余爱好又另当别论)。试想,假如陈镜开立志做体操冠军,聂卫平决心当举重健将,能行吗? 那么,在大体相同的条件下,为什么仍有“事竟成”与“事不成”之别吗?据我初步分析,一要看你的志向是否坚定,无志之人常立志,有志之人志不移。朝三暮四,见异思迁,难免一事无成;二要有你付出了多少努力,一分耕耘,十分收获,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第三还要有正确的方法,头悬梁、锥刺股,精神可嘉,但勇于实践、勤于学习,善于总结,才是通向成功的阶梯。 愿青年朋友中出现更多的有志者。祝更多的有志者“事竟成”! 这篇文章的中心是分析“有志者为何事不成”,文中较多地运用了直言推理。文章第二段提出一个现实问题:一个青年朋友,立志要做中国的托尔斯泰,最后没有成功。原因何在?作者先确立了几条“有志者”真正能够获得成功的“基本原则”:一是要符合客观的需要,二是要注意自己的主观条件、量力而行,如此等等(这些都是“大前提”)。那些青年朋友有志之所以不能成功,看来都违背了这些“基本原则”。而且可以看出,作者在提出第一条“原则”时,其实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作为“大前提”,又构成了一个直言推理,只不过表达形式比较活泼罢了。 [思考和练习] 1.根据三段论的一般规则及各格的特殊规则,判断下列推理是否正确?

事故树分析

2.3事故树分析法 2.3.1 方法概述 事故树(Fault Tree Analysis, FTA)也称故障树,是一种描述事故因果关系的有向逻辑“树”,是安全系统工程中重要的分析方法之一。该法尤其适用于对工艺设备系统进行危险识别和评价,既适用于定性分析,又能进行定量分析。具有简明、形象化的特点,体现了以系统工程方法研究安全问题的系统性、准确性和预测性。FTA作为安全分析评价、事故预测的一种先进的科学方法,已得到国内外的公认和广泛采用。 1962年,美国贝尔电话实验室的维森(Watson)提出此法。该法最早用于民兵式导弹发射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研究,从而为解决导弹系统偶然事件的预测问题作出了贡献。随之波音公司的科研人员进一步发展了FTA方法,使之在航空航天工业方面得到应用。20世纪60年代期,FTA由航空航天工业发展到以原子能工业为中心的其他产业部门。1974年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发表了关于核电站灾害性危险性评价报告(拉斯姆逊报告),对FTA作了大量和有效的应用,引起了全世界广泛的关注。目前此法已在国内外许多工业部门得到运用。 从1978年起,我国开始了FTA的研究和运用工作。FTA不仅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且能深入提示事故的潜在原因,因此在工程或设备的设计阶段、在事故查询或编制新的操作方法时,都可以使用FTA对它们的安全性作出评价。实践证明FTA适合我国国情,适合普遍推广使用。 2.3.2 FTA方法的分析步骤 事故树分析是对既定的生产系统或作业中可能出现的事故条件及可能导致的灾害后果,按工艺流程、先后次序和因果关系绘成程序方框图,表示导致灾害、伤害事故(不希望事件)的各种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它由输入符号或关系符号组成,用以分析系统的安全问题或系统的运行功能问题,并为判明灾害、伤害的发生途径及与灾害、伤害之间的关系提供一种最为形象、简洁的表达形式。 事故树分析的基本程序如下: 1)熟悉系统。要详细了解系统状态、工艺过程及各种参数,以及作业情况、环境状况等,绘出工艺流程图及布置图。 2)调查事故。广泛收集同类系统的事故安全,进行事故统计(包括未遂事故),设想给定系统可能要发生的事故。 3)确定顶上事件。要分析的对象事件即为顶上事件。对所调查的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分析其损失大小和发生的频率,从中找出后果严重且较易发生的事故作为顶上事件。

法学专业 法律逻辑论文

天津师范大学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法律推理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 学号: 10524081 姓名:汪芸舒 专业:法学 年级: 2010级2班 学院:法学院 完成日期: 2014年4月14日 指导教师:张靖

法律推理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 摘要:法律推理是法律逻辑所研究的核心问题。法律推理是指法律适用者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运用证据确认案件事实,选择、分析法律规范,从而将确认的案件事实归属于相应的法律规范并援用相关的法律条款而导出待决案件的裁决、判处结论,并论证其结论可靠、正当和合理的理性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在法律适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不仅是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且贯穿于整个侦查、审判、裁判文书写作全过程,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予以重视并正确运用的逻辑思维过程。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律逻辑推理不严密,经验主义泛滥,导致冤假错案时有发生;在裁判文书写作过程中,法律推理不严密,是当事人对法律文书的信服力不强现象频现。本文将围绕法律推理的含义和分类,法律推理的宏观作用,法律推理的微观作用,如何充分发挥法律推理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四个主要问题进行论述。力求引起法律界对于司法推理的重视和正确应用,以更好地实现法的社会价值。 关键词:法律推理,法律适用,依法治国,司法改革,司法实践 Analysis of Necessary of Analogy of Law in Judicial Practice Abstract: Analogy of law is the core question of legal logic. Analogy of law refers to rational thinking activity that confirm the case facts using evidence, select and analysis legal norms, fit the case facts to according legal norms, export sentence conclusion, and argue the rationality of the sentence conclusion. Analogy of law plays an important part in application of law. It is not only the important tool of sticking to the rule of law, and of building socialism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but also it proceed the process of judicial reform. What is more, it exists in the whole procedure of investigation, trial, and the writing of sentence profiles. So we must pay vital attention to analogy of law in judicial practice and make correct use of it. Somehow, in judicial practice, the wrongly use of analogy of law, the superstition to experiences lead to the happens of cases in which people were unjustly charged. And in the writing of sentence profiles, the lack of analogy of law makes it unacceptable for the parties. The article aims to discuss four main questions: 1.The concept and classification of analogy of law. 2.The macroscopic effect of analogy of law. 3.The microcosmic effect of analogy of law. 4.How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effect of analogy of law in judicial practice. Finally, the article is aiming to give rise to the attention and correct using of analogy of law, and implement the social value of law. Key words: analogy of law, application of law, stick to the rule of law, judicial reform, judicial practice.

机械伤害-事故树案例大全

机械伤害- 事故树案例大全

1) 用布尔代数简化事故树,求其最小割集。事故树的函数表达式为: T=A1+A2 = B1B2+ A2 =( X1+X2+X3+X)4 ( X5+X6+X7)+(X8+ X9+X10+ X11) =X1X5+ X2X5+ X3X5+ X4X5+ X1X6+ X2X6+ X3X6+ X4X6+ X1X7+ X2X7+ X3X7+ X4X7 + X8+ X9+X10+ X11 得到机械伤害事故树最小割集,即: K1={ X1X5} ;K2={ X2X5} ;K3={ X3X5} ; K4={ X4X5} ;K5={ X1X6} ;K6={ X2X6} ; K7={ X3X6} ;K8={ X4X6} ;K9={ X1X7} ;

K10={ X2X7} ;K11={ X3X7} ;K12={ X4X7} ; K13={ X8};K14={ X9};K15={ X10};K16={ X11}。2)结构重要度分析 1Xi 1 KjNj 式中:N—最小割集数;用公式求出各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系数:I φ(i )= N Kj —含有基本事件Xi 的最小割集;Nj —Kj 中的基本事件数 I φ(1)= I φ(2)= I φ(3)= I φ(4) =1/16 ×3/2=0.094 I φ(5)= I φ(6)= I φ (7)=1/16 ×4/2=0.125 I φ(8)= I φ(9)= I φ(10)= I φ(11) =1/16 × 1/1=0.0625 所以各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分析排序为: I φ(8)= I φ(9)= I φ(10)= I φ(11)>I φ(5)= I φ(6)= I φ(7)>I φ(1)= I φ(2)= I φ(3)= I φ(4) 3)结果分析由以上分析过程可见,“人员配合不当”、“设备未断电”、“无连锁保护装置”、“检修时设备误启动”这些单事件因素的结构重要度最大,应重点防范;“人员接触设备”的事件因素结构重要度也较高,人员接触设备是构成机械伤害的必要条

逻辑学案例分析

从概念特征的角度分析《白马论》的逻辑意旨 摘要:任何属概念与它的种概念都是“有异的”,这种差别不应该被抹煞。合乎逻辑的另外的命题可以是“黄马非马”、“黑马非马”等等,公孙龙不可能穷其所有类似的命题,但就“白马非马”这一个例子而言,它足以让我们窥探其中的逻辑奥妙了。我们这样推测《白马论》的意旨并不过分。如果不从逻辑的角度来理解这篇文章,那也就真的不可思议了;只有把它看成讨论概念内涵外延区别的逻辑篇章,才能展现它的价值。 关键词:概念特征内涵外延白马非马 (一) 客曰:“白马非马,可乎?” 主曰:“可。” 客曰:“何哉?” 主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二) 客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主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三) 客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天下无马,可乎?” 主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四) 客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主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 客曰:“未可。” 主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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