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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计算题汇集

国际税收计算题汇集
国际税收计算题汇集

习题一

某人为一家外国公司雇员,在2010年度中受派在中国境内工作,月工资3000美元。其工资、薪金是由境外公司支付的,且不是由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机构负担的。该雇员该年度在华工作天数累计为200天。2010年11月,该雇员被派往日本短期工作,11月5日从中国出境,11月17日回到中国继续工作。请计算其2010年11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1美元=6.4915人民币)

习题一分析:该雇员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即而属于“境内来源、境内外支付”须向我国纳税。该雇员当月应向我国纳税的税额计算如下: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3000x6.4915-4800)×20%-375(速算扣除数)=2560(元)

(2)当月应纳税额:2560×18/30=1536(元)

习题二

一外籍个人担任我国境内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经理,每月工资由该企业支付10,000元人民币,由外方公司支付4,000美元,该个人2010年度已在我国境内实际工作330天。2010年12月,该名经理被派往泰国短期工作,12月5日从中国出境,12月17日回到中国继续工作。请计算其2010年12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1美元=6.4915人民币)

习题二分析:该经理属于高管人员,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美国公司临时派到泰国工作12天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在泰国工作取得的由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资中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该经理当月应向我国纳税的税额计算如下: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0000+4000x 6.4915) -4800)×25%-1375(速算扣除数)=6416(元)

(2)当月应纳税额:6416×(1- 4000x 6.4915 / (10000+4000x 6.4915) ×12/30)=4561.7(元)

习题三

一外籍个人担任我国境内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经理,每月工资由该企业支付10,000元人民币,由外方公司支付4,000美元,该个人2010年度已在我国境内实际工作200天,累计出境时间130天。2010年12月,该名经理被派往泰国短期工作,12月5日从中国出境,12月17日回到中国继续工作。请计算其2010年12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1美元=6.4915人民币)

习题三分析:该经理属于高管人员,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美国公司临时派到泰国工作12天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在泰国工作取得的由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资中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该经理当月应向我国纳税的税额计算如下: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0000+4000x 6.4915) -4800)×25%-1375(速算扣除数)=6416(元)

(2)当月应纳税额:6416×(1- 4000x 6.4915 / (10000+4000x 6.4915) ×12/30)=4561.7(元)

扣除法举例: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于甲国(居住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于乙国(非居住国)的所得30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如甲国实行扣除法,分析该公司的纳税情况。

甲国公司缴纳的乙国税款(30×30%) 9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30-9) 21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 70万元

甲国公司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70十21) 91万元

甲国公司在本国应纳税款(91×40%) 36.4万元

甲国公司实际共缴纳税款(9+36.4) 45.4万元

免税法举例: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40%;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现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全部免税法:

甲国对来自乙国的30万元所得不予征税,只对国内所得70万元按适用税率征税。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35%=24.5(万元)

累进免税法:

甲国根据该公司的总所得100万元,找出其适用税率是40%,然后用40%的税率乘以国内所得70万元,求得该公司应缴居住国税额。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40%=28(万元)

抵免限额计算公式

分国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总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综合抵免限额 = 境内、境外总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总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综合抵免限额(或分国抵免限额)=全部境外所得(或某外国所得)×居住国税率

抵免限额举例:

1.在甲国的总公司A和其设在乙国和丙国的分公司B、C都为盈利,纳税情况如下,用两种方法计算抵免限额及总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额:

(1)按综合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

综合抵免限额(1200×50%)×(100+100)/1200 100万元

B公司与C公司已纳外国税额(60十40) 100万元

实际抵免额 100万元

A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600-100) 500万元

(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

乙国抵免限额(1100×50%×100/1100) 50万元

丙国抵免限额(1100×50%×100/1100) 50万元

允许乙国实际抵免额 50万元

允许丙国实际抵免额 40万元

抵免后A公司应纳居住国税额(600-50-40) 510万元

2.上例中,C公司亏损50万元,其他情况相同。

(1)按综合限额法计算

综合抵免限额〔525×(100-50)/1050〕 25万元

实际抵免额 25万元

A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525—25) 500万元

(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

乙国抵免限额(1100×50%×100/1100) 50万元

由于C公司在丙国的经营亏损,所以不存在抵免问题。

A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525-50) 475万元

1)直接抵免: 指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直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用直接抵免法计算应纳居住国税额的公式为:

应纳居住国税额=(居住国所得+来源国所得)×居住国税率-实际抵免额

=纳税人全部所得×居住国税率-实际抵免额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获得总所得10000万元。其中,来自本国所得8000万元,来自乙国(来源国)分公司所得2000万元。现计算该公司在采用抵免法时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1)当甲国适用税率为30%、乙国为30%,两国税率相等时,甲国政府允许该公司用已纳全部乙国所得税冲抵甲国总公司的应纳税额。

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30%) 3000万元

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2000×30%) 600万元

实际抵免额 600万元

总公司得到抵免后应向甲国缴纳的税额(3000-600) 2400万元

2)当甲国税率为30%、乙国税率为20%时,该总公司仅能按实纳外国税款进行抵免,在实行税收抵免后,还要就乙国所得按照两国税率差额,向甲国补交其税收差额。

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30%) 3000万元

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2000×20%) 400万元

乙国税收抵免限额(2000×30%) 600万元

实际抵免额 400万元

总公司抵免后应向甲国缴纳税额(3000-400) 2600万元

3)当甲国税率为30%、乙国税率为40%时,该居民公司在乙国已纳税额在甲国得不到全部抵免,其可以用于抵免的数额仅为其乙国所得按照甲国税率计算的税额。

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30%) 3000万元

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2000×40%) 800万元

乙国税收抵免限额(2000×30%) 600万元

实际抵免额 600万元

总公司抵免后应向甲国缴纳税额(3000-600) 2400万元

该居民公司缴纳的税收总额(800十2400) 3200万元

(2)间接抵免:指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间接缴纳的国外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用直接抵免法计算应纳居住国税额:

第一步:计算母公司间接缴纳的子公司所在国的税款。

母公司承担的外国子公司所得税=外国子公司所得税×母公司分得的毛股息/外国子公司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所得母公司承担的外国子公司所得税如果没有超过本国的抵免限额,即是母公司可以享受的间接抵免额。

第二步:计算母公司来自国外子公司的所得额。

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全部应税所得=母公司分得的毛股息+母公司承担的外国子公司所得税

=母公司所获毛股息+外国子公司所得税×母公司分得的毛股息/ 外国子公司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所得

也可采用比较简便的公式计算:

母公司来自子公司的全部应税所得=母公司所获毛股息/(1- 子公司所在国适用税率)

甲国母公司A拥有设在乙国子公司B的50%的股份。A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在本国获利100万,B公司在同一纳税年度在本国获利200万元,缴纳公司所得税后,按股权比例向母公司支付毛股息,并缴纳预提所得税;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乙国预提税税率为10%。现计算甲国A公司的间接抵免额及向甲国应缴税额

B公司缴纳乙国公司所得税(200×30%) 60万元

B公司纳公司所得税后所得(200-60) 140万元

B公司付A公司毛股息(140×50%) 70万元

乙国征收预提所得税(70×10%) 7万元

A公司承担的B公司所得税(200×30%×70/140) 30万元

A公司来自B公司所得(70十30) 100万元

抵免限额[(100十100)×40%×100/(100+100)] 40万元

因为A公司间接和直接缴纳乙国税额为37万元(30十7),小于抵免限额40万元,所以实际抵免额取两者中较小数额。实际抵免额 37万元

A公司收到B公司分回净股息63万元

A公司的毛股息为(63/(1-10%))70万元

A公司在乙国缴纳的预提所得税(70x10%)7万元

A公司来自B公司所得(70/(1-30%) 100万元

A公司承担的B公司所得税(100x30%) 30万元

抵免限额[(100十100)×40%×100/(100+100)] 40万元

因为A公司间接和直接缴纳乙国税额为37万元(30十7),小于抵免限额40万元,所以实际抵免额取两者中较小数额。实际抵免额 37万元

A公司抵免前应向甲国纳税[(100十100)×40%] 80万元

A公司抵免后应向甲国纳税(80-37) 43万元

税收饶让举例

假定居住国甲国的A公司有一分公司B,B公司当年获利100万元。甲国所得税率为40%,乙国所得税率为30%,乙国给予外国投资者税收优惠,把所得税率减到10%。在甲国实行税收抵免的情况下,B公司在乙国缴纳10万元所得税,把税后利润汇回甲国A公司,按照甲国税法规定,A公司应把其国内外所得(包括B公司的全部所得)汇总计算缴税。假如A公司除了B公司的100万元利润,别无其他收入,那么按甲国税率计算,A公司应在甲国缴纳40万元所得税。由于B公司已在乙国缴纳了10万元税额,甲国政府给予税收直接抵免,扣除其10万元税款后,A公司应在甲国补缴30万元税款。但如果甲国采取税收饶让的办法,则把B公司在乙国被减征的20万元税款视同已在乙国缴纳。即B公司虽然在乙国仅缴纳了10万元所得税,但甲国视它为已按乙国正常税率缴纳了30万元,则只要求A公司按10万元补缴甲国税额。

习题一

我国某公司2009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其中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为500万元,A国规定税率为4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100万元,A国规定的税率为20%;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为25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30%,租金所得为150万元,B国规定的税率为10%。计算该公司2009年度境内外所得汇总纳税时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如果能全面提供境外完税凭证的,可采取分国不分项的办法计算企业的外国税收抵免限额。A国所得税税款的抵免限额((2000+600)x25%x600/3000) 150万元

B国所得税税款的抵免限额((2000+400)x25%x600/3000) 100万元

该公司在A国所得已缴税款(500x40%+100x20%) 220万元

该公司在B国所得已缴税款(250x30%+150x10%) 90万元

该公司2009年境内境外所得总额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2000+600+400)x 25% 750万元

该公司2009年实际应向我国缴纳的税款(750-150-90) 510万元

习题二

中国居民企业A拥有设立在甲国的B企业60%股份,2008年A企业本部取得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收到B企业分回股息90万元,A适用25%税率,B实现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适用税率20%,甲国股息预提所得税率为10%,假定B 企业按适用税率在甲国已经实际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且A企业当年无减免税和投资抵免,则A企业2008年在中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B企业缴纳甲国公司所得税(500x20%) 100万元

B企业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所得(500-100) 400万元

B企业支付A企业的毛股息(90/(1-10%)) 100万元

甲国征收预提所得税(100x10%) 10万元

A企业承担的B企业所得税(500x20%x100/400) 25万元

A企业来自B企业的全部应税所得(100+25)125万元

A企业收到B企业的股息已在甲国缴纳税额 35万元

抵免限额((1000+125)x25%x125/(1000+125)) 31.25万元

A企业应在我国纳税((1000+125)x25%-31.25)) 250万元

习题三

在某纳税年度中,M国律师里根·爱德华共有国内外所得80万美元,其中有来自于C国JKL公司的股息收入40万美元。居住国M国所得税税率为30%,来源国C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由于里根·爱德华符合税收减免的条件,可以向C国减半缴纳所得税。

请问:1.在M国采用限额抵免法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情况下,里根·爱德华在该纳税年度需要向M国缴纳多少所得税?2.如果M国和C国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约定相互适用税收饶让抵免,那么里根·爱德华在该纳税年度需要向M国缴纳多少所得税?

1. 采用抵免法

在C国缴纳的税款(40x20%/2) 4万元

M国所得税抵免限额(80x30%x40/80) 12万元

全部所得应纳税(80x30%-4) 20万元

2. 采用税收绕让

在C国缴纳的税款(40x20%/2) 4万元

如无减免税在C国应缴纳税款(40x20%) 8万元

M国所得税抵免限额(80x30%x40/80) 12万元

全部所得应纳税(80x30%-8) 16万元

习题一

尊尼制衣有限公司是由中方××企业与香港A公司共同兴办的中外合作企业,中港双方各占50%的股权。2006年开业,生产销售高级品牌服装,生产所需原材料均是由香港A公司提供的,产品全部返销香港,大部分返销香港A公司。尊尼制衣公司2009年外销产品300649.05元,账面上盈利60122元。,该企业2009年度销售给香港A公司的时装每打定价为1800元,共销售611打,总金额为1099800元,而企业销售给另一家非关联公司的同样产品的价格却为每打5520元,共销售585打,总金额为3229200元,是企业销售给其关联公司价格的3倍多。

问题1、尊尼制衣有限公司与香港A公司是否为关联企业?为什么?

2、尊尼制衣有限公司与香港A公司2009年度的上述的业务往来是否为不合理转移定价?

3. 如被税务局判定为不合理转移定价,可用何种方法进行调整?并请计算其调整所得以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尊尼制衣有限公司适用税率为25%)

1、尊尼制衣有限公司与香港A公司是否为关联企业?为什么?

尊尼制衣有限公司与香港A公司是为关联企业。因为香港A公司为尊尼制衣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控股比例超过25%。

2、尊尼制衣有限公司与香港A公司2009年度的上述的业务往来是否为不合理转移定价?

是。因为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超过三倍,该制衣公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实施了不合理转移定价,违背了正常交易原则。

3.如被税务局判定为不合理转移定价,可用何种方法进行调整?并请计算其调整所得以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尊尼制衣有限公司适用税率为25%)

因为存在非受控的非关联方交易价格,因为可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方法“进行调整。即每打5520元,调整其与关联公司的销售价格,调增收入(5520-1800)×611=2272920(元),相应调增企业2009年度企业利润2272920元。2009年度该企业处于所得税减半征收年度,所以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272920×25% =568230(元)。

习题二

ABC集团公司是一家在境外证交所上市的综合性企业。ABC(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中国公司”)是一家由ABC集团公司投资兴建的以生产销售汽车和航空器材所用的电子感应器为主的外商独资企业,于2002年9月投产。公司主要原材料有:陶瓷芯片、不锈钢外壳和导线等, 其中最关键的部件为陶瓷芯片。MG公司是一家在美国生产同类产品的关联公司。ABC中国公司与MG公司同属于ABC集团公司的电子事业部。为保证产品质量,目前ABC中国公司所需的陶瓷芯片皆由美国MG公司供应,生产完成以后,所有的产成品全部运往美国MG公司。经MG公司认可质量后,再销往客户。该产品的陶瓷芯片由MG公司按市场价提供,ABC中国公司与MG公司签订了进料加工生产协议。

税务机关对该企业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工作中发现,卖出的产品成本为500万美元(包括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销售价格为525万美元,价格偏低。税务机关根据同行业非关联公司的盈利水平确定成本加成率20%。

问题:请用成本加成法对ABC公司的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并计算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1美元=6.4915人民币)

公平成交价格=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500×(1+20%)=600万美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525=75万美元

应补交企业所得税: 75x6.4915x25%=121.72万人民币

习题三

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是关联企业,A公司的经营资产为2000万美元,B公司的经营资产为8000万美元。A公司的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取得的经营利润为100万美元,B公司当其取得的经营利润为400万美元。现甲国要根据利润分割法来确定A公司对B公司的合理销售价格,并且用经营资产规模作为衡量其对利润贡献大小的惟一参数。A、B公司的交易中是否存在转移定价的问题?

习题四

K公司为在甲国的食品批发企业,其向乙国子公司A批发食品后销售给零售商,销售价格为10美元

K公司可比企业的行业销售利润率2008年至2010年的中值水平分别为4.5%、5.3%、8%。

K公司此三年的一般管理费用平均占销售额4% 2010年的销售成本占销售额9%

请利用交易净利润法计算K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的正常产品单价。

三年平均销售利润率(4.5%+5.3%+8%)/3=5.9%

A公司近三年一般管理费用平均占销售额:4%

预计下一年度销售成本为销售额:9%

A公司必须取得的销售毛利率:5.9%+4%+9%=18.9%

A公司单位零售价格:10美元

单位净利润:10x18.9%=1.89美元

A公司应支付P公司的产品单价为:8.11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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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计算题1

国际税收 五、计算题 1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 —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 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X 0%+ (20000-8000 )X 10%+(50000-20000 ) X 20%+(80000-50000 )X 30% =16200 (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X 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 (美元) 2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乙国实行20%的比 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2 .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 X 0%+( 20000-8000 )X 10%+(50000-20000 )X 20%+ (80000-50000 )X 30%+(100000-80000 )X 40% X [80000 -( 80000+20000)] =19360 (美元) 或(方法二)=(100000-80000 )X 40%+ (80000-50000 )X 30%+ (50000-20000 )X 20% =20000 X 40%+3000(X 30%+30000X 20% =8000+9000+6000 =23000 (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X 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 (美元) 或(方法二)=23000+4000=27000 (美元) 3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全额累 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 —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 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 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第32讲_国际税收抵免制度(2)

第二节国际税收抵免制度 二、我国的税收抵免制度 (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根据税法确定的境外所得,在计算适用境外税额直接抵免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为将该项境外所得直接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还原计算后的境外税前所得; 上述直接缴纳税额还原后的所得中属于股息、红利所得的,在计算适用境外税额间接抵免的境外所得时,应再将该项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还原计算,即该境外股息、红利所得应为境外股息、红利税后净所得与就该项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额之和。 对上述税额还原后的境外税前所得,应再就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时已按税法规定扣除的有关成本费用中与境外所得有关的部分进行对应调整扣除后,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计算题】我国某居民公司,在甲国设立一个分公司,构成所在国的常设机构,需自主申报缴纳甲国所得税;在乙国设立一个全资子公司。某年该公司核算的甲国分公司预提所得税税后营业利润95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率20%、预提所得税率5%;取得乙国公司分回的利润360万元,乙国公司的当年利润缴纳乙国企业所得税200万元,当年税后利润的50%用于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10%。 要求:分别计算该公司来源于甲、乙两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及解析】 (1)甲国预提所得税前所得=95÷(1-5%)=100(万元) 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00÷(1-20%)=125(万元) (2)乙国预提所得税前所得=360÷(1-10%)=400(万元) 乙国所得间接负担的企业所得税=200×50%=100(万元) 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400+100=500(万元) 1.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境外收入总额扣除与取得境外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支出按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境外分支机构的合理支出范围通常包括境外分支机构发生的人员工资、资产折旧、利息、相关税费和应分摊的总机构用于管理分支机构的管理费用等。 【例题·计算题】我国居民企业B公司在甲国设立一分公司,构成所在国的常设机构,需要自主申报纳税。总分公司按照收入比例分摊总部管理费用,2018年度B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如下:(1)B公司境内和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合计为200万元(但未考虑甲公司发生的费用支出的调整金额),其中国内营业收入400万元,总部管理费用20万元; (2)甲国分公司营业收入100万元,总支出80万元,其中按照我国税法确认可税前扣除的工资、资产折旧、利息等合理支出70万元,企业所得税支出6万元; (3)应收乙国某企业预提所得税税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2.5万元,乙国预提所得税率10%,该特许权的相关摊销费用15万元,已在B公司境内利润总额中扣除。 要求: (1)计算B公司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B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B公司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及解析】 (1)B公司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①按甲国税法计算的税后所得=100-80=20(万元) ②按甲国税法计算的税前所得 =20+6=26(万元) ③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6+(80-70)-20× [100÷(400+100)]=26+10-4=32(万元) (2)B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①按乙国税法计算的税前所得

国际税收计算题答案

四、计算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甲国采取免税法时,该公司来自于乙国的所得免税。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70×40%=28(万美元) 甲国采取扣除法时,该公司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9)×40%=36.4(万元) 甲国采取抵免法时,该公司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40%-9=31(万元) 2.来源于子公司的所得=(28+7)/(1-30%)=50(万美元) 母公司间接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额=30×(28+7)/70=15(万美元) 母公司承担的境外税额=15+7=22(万美元) 抵免限额=50×40%=20(万美元),小于22万美元,因而实际可抵免税额为20万美元。 A公司应纳甲国所得税=(200+50)×40%-20=80(万美元) 3.⑴利息所得的抵免限额=100×30%=30(万美元),大于已纳税额20万美元,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20万美元。 财产租赁所得的抵免限额=200×30%=60(万美元),小于已纳税额80万美元,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60万美元。 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500+300)×30%—20—60=160(万美元) ⑵综合抵免限额=300×30%=90(万美元)

在乙国的已纳税额=20+80=100(万美元),大于抵免限额,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90万美元。 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500+300)×30%—90=150(万美元) 4.⑴乙国税法规定应征预提所得税=500×30%=150(万英镑) 乙国按限制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500×10%=50(万英镑) 二者之间的差额100万英镑在甲国视同已征税额予以抵免。 A公司在甲国允许抵免的预提税额=50+100=150(万英镑) ⑵乙国按固定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500×20%=100(万英镑) A公司在甲国允许抵免的预提税额为100万英镑。 5.该跨国集团公司通过母子公司之间的转让定价将利润从高税国甲国转移到了低税国乙国,从而降低了跨国集团公司的总税负。 转让定价调整前: A公司向甲国缴纳公司所得税=(15-12-3)×35%=0(美元) B公司向乙国缴纳公司所得税=(30-15)×18%=2.7(万美元) 跨国集团公司总税负=0+2.7=2.7(万美元) 甲国可以根据组成市场标准对该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行为进行调整。 转让定价调整后: 该批零件的组成市场价格=(12+3)÷(1-25%)=20(万美元)A公司向甲国缴纳公司所得税=(20-12-3)×35%=5.25(万美元)

国际税收计算题1

国际税收 五、计算题 1.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 =162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美元) 2.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甲国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即: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级距税率 1 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部分 0 2 所得8000—20000美元的部分 10% 3 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部分 20% 4 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部分 30% 5 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部分 40% 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2.(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100000-80000)×40% ×[80000÷(80000+20000)] =19360(美元) 或(方法二)=(100000-80000)×40%+(80000-50000)×30%+ (50000-20000)×20% =20000×40%+30000×30%+30000×20% =8000+9000+6000 =230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美元) 或(方法二)=23000+4000=27000(美元) 3.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全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国际税法练习

第五篇国际税法 一、单选题 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有关国家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冲突,而导致国际重复征税普遍存在的原因是()。 A.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C.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D.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公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2.跨国联属企业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主要是通过在避税港设立下列哪种机构来实施国际避税?() A.常设机构 B.固定基地 C.踏脚石传输公司 D.基地公司 3.跨国纳税人故意违反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行为包括( ) A.扣除法B.抵免法 C. 国际逃税D.国际避税 二、多选题 1.根据国际税法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在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下列收入应向中国政府纳税:() A.在我国境内取得的经营利润 B.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收入 C.来源于境外的销售收入 D.来源于境外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2.各国税法上确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主要有:() A.住所标准 B.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C.居所标准 D.居住时间标准 3.某跨国公司A的总部位于甲国,其在乙国设有一家分公司B,在丙国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C。在2001纳税年度,A在甲国的利润收入是800万美元,B在乙国的营业利润是150万美元,C在丙国的利润收入是380万美元。B向乙国政府纳税45万美元;C向丙国政府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美元,税后利润中的120万美元用于支付A公司当年的股息。现甲国欲就A公司的全球所得征税。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甲国政府对A公司来源于本国、乙国的所得以及来源于丙国的股息收入征税,依据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 B.乙国政府对B公司的营业利润征税,以及丙国政府对C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的都是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甲丙两国政府分别向A公司和C公司进行征税,其税源是C公司的利润收入,构成了国际重叠征税 D.甲乙两国政府同时对B公司的营业利润进行征税,构成了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C )。 A.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D )。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过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C )。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变条约》

国际税收的计算题共9页

一、扣除法举例: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于甲国(居住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于乙国(非居住国)的所得30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如甲国实行扣除法,分析该公司的纳税情况。 ●甲国公司缴纳的乙国税款(30×30%) 9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30-9) 21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 70万元 ●甲国公司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70十21) 91万元 ●甲国公司在本国应纳税款(91×40%) 36.4万元 ●甲国公司实际共缴纳税款(9+36.4)45.4万元 结论:缓解但不能免除重复征税 二、免税法举例: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40%;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现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全部免税法: ●甲国对来自乙国的30万元所得不予征税,只对国内所 得70万元按适用税率征税。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35%=24.5(万元)

●累进免税法: ●甲国根据该公司的总所得100万元,找出其适用税率是 40%,然后用40%的税率乘以国内所得70万元,求得该 公司应缴居住国税额。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40%=28(万元) 三、例4.4:甲国居民公司A 来源于各国的各国公司所得税 所得(万元)税率 甲国(本国) 100 30% 乙国 60 35% 丙国 40 28% 要求:分别计算在甲国实行综合限额抵免和分国限额抵免条件下,A公司应向其居住国甲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税额(X)。 解:⑴综合限额抵免条件下: ①A已纳国外所得税=60×35%+40×28% =32.2(万元) ②甲国对A的综合抵免限额 =(100+60+40)×30%× =(60+40)×30% =30(万元) ③比较国外税和抵免限额,按较低者30万元抵免。 ④X=(100+60+40)×30%-30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麦克先生(德国国籍)从2008年起被德国A公司派到我国,在A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A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2009年9月,该人被A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200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 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 (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 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 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 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 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解释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 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 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 【解释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 2.限额抵免方法: 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 3.限额抵免使用范围: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操作思路: A: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

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内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混合所得税制 2.所得课税 3.单一阶段销售税 4.进口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国际税收》间接抵免系列计算题作业

间接抵免系列计算题作业 1.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分公司,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2.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子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10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子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间接抵免系列计算题作业 (续) 3、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子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5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子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4、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子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5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子公司税后所得的一半作股息分配。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5、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子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5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子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预提税10%。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间接抵免系列计算题作业 (续) 6、现有一英国公司在某年度取得应税所得300万美元,税率50%。该英国公司拥有一美国公司40%控股权,在本年度美国公司在美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美国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该美国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5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请问:英国、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综合题1: 1. 假如有一美国公司1986年在美国取得应税所得1000万美元,税率

国际税收习题和答案解析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2.涉外税收 3.财政降格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 .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_____ 。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 .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 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 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 ?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 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 ?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 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 .〈伺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 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 〈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一谢瓦利埃条约》

国际税收练习题集共11页

国际税收练习题总集 第一、二章 1.国际税收 2.财政降格 3.恶性税收竞争 4.税收管辖权 5.常设机构 6.引力原则 7.无限纳税义务 二、填空题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4.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是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 5.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一般有------、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 6.我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采用的是-------标准。 7.判定劳务所得来源地的标准有劳务提供地标准与------。 8.对不动产所得,各国一般以不动产的-------为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 9.中国对动产转让所得来源地的判定采用-------。 10.一国的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向该国纳税的义务被称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7.法国人甲先生在1993年、1994年、199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199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B。税收管理体制C.国家主权D。财政管理体制 4.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A.90天B。183天C.1年D。180天 5.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B.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 C.租赁财产所有者的居住地D.租赁租金支付者的居住地

广西大学国际税收计算题及补充

1.关税对国际贸易条件的影响 贸易条件=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好;<1,坏) 调整关税改善贸易条件的前提:进口商品供给弹性<进口商品需求弹性 2.居民与非居民的纳税义务 ?在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人,临时离境期间由境外支付的部分免于缴税: 1)在中国受雇的个人,其实际工作期间应包括在境内外享受的休假日以及接受培训的天数。 2)对境内外同时担任职务或在境外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 3)境内企业采用核定利润方法计征所得税或不征收的,在该企业受雇个人的工资视为境内企业支付。 ?史密斯先生从2008年5月起被美国一公司派到我国,在该公司与我国合资的M公司任职做技术指导工作,我国M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5000元,美国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35000元。2012年6月,史密斯先生被临时派往泰国为一家公司检测设备,于2012年6月5日从中国出境。当年6月17日回到中国后继续在M公司工作。现计算史密斯先生2012年6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史密斯先生被美国公司临时派到泰国工作12天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在泰国工作取得的由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资中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50000-4800)×30%-2755(速算扣除数)=10805(元) (2)当月应纳税额: 10805×(1-35000/50000×12/30)=7779.6(元) ?在境内无住所而一年中在境内连续工作不超过90日或累计工作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英国居民伍德受英国T公司委派到我国一家企业提供业务帮助,入境时间为2013年2月1日,在我国企业工作5个月,英国T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8000元,我国企业每月支付工资12000元。2013年4月,伍德被派往日本的英国T公司一家关联企业工作了20天,然后返回中国企业继续工作。那么,伍德2013年4月在中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为多少? 应纳税额=[(20000-4800) ×25%-1005] ×12000/20000 ×10/30=559(元) ?在境内无住所而一年中在境内连续工作超过90日或累计工作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续上例。假定伍德要在中国工作10个月,那么,伍德2013年2月来华工作,当年9月被派往设在日本的英国T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了20天,则其在中国的纳税义务为: 应纳税额=[(20000-4800) ×25%-1005] ×10/30=931.67(元) ?高管人员的规定: 高管:指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1)来自无税收协定国家的高管人员在一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 来自协定国家的高管人员,但协定中规定高管工资适用董事费条款,且其在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C )。 A.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D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上半年国际税收及大企业税收类法规汇集.doc

国际税收及大企业税收类 一、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国税发[2009]2号,2009年1月8日) 自2008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以及一般反避税等事项实行特别纳税调整管理。 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必须办理税务登记(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2009年1月20日) 自2009年3月1日起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 四、国家税务总局帮助大企业防控税务风险(国税发[2009]90号,2009年5月5日) 为了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及纳税服务工作,指导大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重点从总则、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六个方面规范大企业事前税务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帮助大企业

防控税务风险。 1 2 企业所得税类 一、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明确(国税函[2009]3号,2009年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明确(财税[2009]29号,2009年3月19日) 三、企业各类资产损失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

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B.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

国际税收计算题

. . . ... 五、计算题 1.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超额累进 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 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 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 =162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美元) 2.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乙国实行20%的比 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2.(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100000-80000)×40% ×[80000÷(80000+20000)] =19360(美元) 或(方法二)=(100000-80000)×40%+(80000-50000)×30%+ (50000-20000)×20% =20000×40%+30000×30%+30000×20% =8000+9000+6000 =230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美元) 或(方法二)=23000+4000=27000(美元) 3.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全额累 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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