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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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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

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个维度,包括19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包括4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为传输媒

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平核心指标之一。

智慧城市的家庭光纤可接入覆盖率应在99%以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指通过各种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的无线网络连接在城市区

域的覆盖率。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覆盖率应在95%以上。

1.1.3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率。指大专院校、交通枢纽、商业集中区、公

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率。智慧城市主要公共场所

WLAN应达99%以上。

1.1.4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覆盖率。指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

融合发展、互通互联以及相关衍生业务的发展水平。智慧城市的NGB覆

盖率应在99%以上。

1.2宽带网络接入水平。指城市居民通过各类宽带接入渠道可实际享受的网络带宽。主要包括2个三级指标。

1.2.1户均网络接入水平。指城市内每户家庭实际使用网络的平均带宽(包括各

种家庭网络接入方式)。智慧城市的户均网络接入水平应在30M以上。

1.2.2平均无线网络接入带宽。指通过各种无线网络传输方式实现的室外网络连

接的平均实际带宽。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平均接入水平应在5M以上。

1.3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水平。指在智慧城市相关领域的投入和建设水平。包括2个三级指标。

1.3.1基础网络设施投资占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比重。指城市基础网络设施投资

的总量占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比重。智慧城市年度基础网络设施投资占

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比重应在5%以上。

1.3.2传感网络建设水平。指通过各种渠道(包括政府和社会)在安装传感终端、

建设传感网络方面的固定资产投资。“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的传感网络

建设投资力度保持较大水平(占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1%以上)。

2、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

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最核心领域,主要包括智慧化的政府行政、道路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环境监测、安全防控、能源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是城市居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因素。主要包括8个二级指标,33个三级指标。

2.1智慧化的政府服务。指当地政府部门整合各类行政信息系统和资源、提供开放协同、高效互动的行政服务方面的发展水平。包括5个三级指标。

2.1.1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水平。指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的区域内行政审批事

项占总数的比例。智慧城市的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比例应在90%以上。

2.1.2政府公务行为全程电子监察率。指通过各类信息化手段对行政许可类事项

办理的全程电子监察率。智慧城市政府公务行为全程监察率应达100%。

2.1.3政府非涉密公文网上流转率。指政府非涉密公文通过网络进行流转和办理

的比例。智慧城市政府非涉密公文网上流转率应达到100%。

2.1.4企业和政府网络互动率。指城市区域内通过各类信息化手段和政府进行沟

通和互动的企业在与政府有交互行为的企业中的比例。智慧城市中企业和

政府网络互动率应在80%以上。

2.1.5市民与政府网络互动率。指城市市民通过各类信息化手段和政府进行沟通

和交互的比例。智慧城市市民与政府网络互动率应在60%以上。

2.2智慧化的交通管理。指通过信息化技术,改善车辆通行效率,提高交通流畅度,优化市民出行体验,使城市交通管理更为精细化和智能化。主要包括5个三级指标。

2.2.1市民对交通信息的关注率。指经常关注各类交通信息的市民所占的比例。

智慧城市市民对交通信息的关注率应在50%以上。

2.2.2公交站牌电子化率。指电子公交站牌在城市所有公交站牌中的比例。智慧

城市公交站牌电子化率应在80%以上。

2.2.3市民交通诱导信息服从率。本指标针对驾车出行的市民。指在驾车出行的

市民中,服从交通诱导信息提示的比例。智慧城市驾车出行市民交通诱导

信息服务率应在50%以上。

2.2.4停车诱导系统覆盖率。指安装停车诱导系统的停车场在城市所有停车场中

的比例。智慧城市停车诱导系统覆盖率应在80%以上。

2.2.5城市道路传感终端安装率。指各类交通信息传感终端在城市次干道级以上

道路中的安装率。智慧城市道路传感终端安装率应在100%。

2.3智慧化的医疗体系。指市民可切实享受到的具有便捷性、准确性的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包括3个三级指标。

2.3.1市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指拥有电子健康档案的市民所占的比例。智慧

城市市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应达到100%。

2.3.2电子病历使用率。指城市内使用电子病历的医院占医院总数的比例。智慧

城市的医院电子病历使用比例应达到100%。

2.3.3医院间资源和信息共享率。指城市内实现医疗资源及信息共享的医院占总

数的比例。智慧城市医院间资源和信息共享率应在90%以上。

2.4智慧化的环保网络。通过各种传感终端和感知网络,对环境(主要是大气、水源等)进行实施监测、预警,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主要包括3个三级指标。

2.4.1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比例。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大气和水实现自动化实时

监测的比例。智慧城市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比例应达100%。

2.4.2重点污染源监控水平。对城市内重点污染源的信息化监控比例。智慧城市

重点污染源监控比例应达到100%。

2.4.3碳排放指标。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智慧城市的碳排放量

比2005年下降40%以上。

2.5智慧化的能源管理。指城市能源管理的智能化水平,这是体现城市绿色低碳的重要指标。包括5个三级指标。

2.5.1家庭智能表具安装率。指居民家庭中安装智能型电、水、气表具的比例。

智慧城市的智能表具安装率应在50%以上。

2.5.2企业智能化能源管理比例。指企业中应用各类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和平衡能

源消耗的比例。智慧城市企业智慧化能源管理比例应达70%以上。

2.5.3道路路灯智能化管理比例。指城市次干道级以上道路的路灯中实现智能化

管理的比例。智慧城市道路路灯智能化管理比例应在90%以上。

2.5.4新能源汽车比例。指新能源汽车在城市所有机动车辆中所占比重。智慧城

市新能源汽车比重应达10%以上。

2.5.5建筑物数字化节能比例。指城市乙级以上办公楼中采用信息化技术实现节

能降耗的比例。智慧城市建筑物数字化节能应达30%以上。

2.6智慧化的城市安全。包括城市应急联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管理、防控犯罪等领域。主要包括5个三级指标。

2.6.1食品药品追溯系统覆盖率。指可实现从生产到销售的食品药品追溯系统在

主要食品药品种类中覆盖比例。智慧城市的食品药品追溯系统覆盖率应达

到90%以上。

2.6.2自然灾害预警发布率。指一年内对城市遭遇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暴雨、

台风等)及时发布预警的比例。智慧城市自然灾害预警发布率应在90%

以上。

2.6.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建设率。指城市管理各个领域中对重大突发事件信

息化应急系统的建设水平。智慧城市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化应急系统建设率

应达100%。

2.6.4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覆盖率。指实现网格化管理的城市区域在总区域中的比

例。智慧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覆盖率应在99%以上。

2.6.5危化品运输监控水平。指对各类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比例。智慧城

市危化品运输监控比例应达100%。

2.6.6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信息跟踪。指对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详细身份信息的

采集和跟踪。智慧城市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信息库应覆盖99%以上的城市

内人员。

2.7智慧化的教育体系。指市民获得各类教育资源和信息的便捷、精准程度,以及教育设施的信息化程度。主要包括3个三级指标。

2.7.1城市教育支出水平。指用于教育方面的硬件和软件投入。智慧城市的财政

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应达5%。

2.7.2家校信息化互动率。指各类中小学中,通过各类信息化技术,实现家校互

动的比例。智慧城市家校信息化互动率应在90%以上。

2.7.3网络教学比例。指城市中各类学生通过信息化手段接受网络教育的比例。

智慧城市网络教学比例应在50%以上。

2.8智慧化的社区管理。指依托信息化手段,对社区(以居委为单位)管理中的

居民管理、信息推送、养老服务等提供便捷。主要包括4个三级指标。

2.8.1社区信息服务系统覆盖率。拥有综合性信息服务系统的社区在所有社区中

所占的比例。智慧城市的社区信息服务系统覆盖率应在99%以上。

2.8.2社区服务信息推送率。指社区管理机构通过信息化手段向社区居民主动推

动各类服务信息占信息总量的平均比例。智慧城市社区服务信息推送率应

在95%以上。

2.8.3社区老人信息化监护服务覆盖率。指对社区实际提供的养老监护占需要监

护的老人的比例。智慧城市社区老人信息化监护服务覆盖率应在90%以

上。

2.8.4居民小区安全监控传感器安装率。指城市内具有独立物业的居民小区中安

全监控类传感器的安装率。智慧城市居民小区安全监控传感器安装率应达

95%以上。

3、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

主要指由于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而催生衍化或支撑智慧城市建设运行的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情况。主要包括2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

3.1产业发展水平。指城市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总体实力。主要包括3个三级指标。

3.1.1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主要用于衡量信息服务业总体发

展水平。智慧城市的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应在10%以

上。

3.1.2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商品销售总额的比重。主要用于衡量区域经济运行的电

子化程度(包括以销售为主的电子商务平台和采用电子商务手段销售的相

关生产和服务型企业)。智慧城市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商品销售总额的比

重应在30%以上。

3.1.3信息服务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智慧城市信息服务业从

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在10%以上。

3.2企业信息化运营水平。指通过信息化系统支撑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水平。主要包括4个三级指标。

3.2.1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指数。指城市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的水平。智慧

城市两化融合指数应在85以上。

3.2.2企业网站建站率。指拥有网站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智慧城市企业网

站建站率应在90%以上。

3.2.3企业电子商务行为率。主要指企业在采购和销售等过程中是否具有电子商

务行为。智慧城市的企业电子商务行为率应在95%以上。

3.2.4企业信息化系统使用率。指企业在研发、生产和管理过程中使用各类信息

化系统的比例。智慧城市企业信息化系统使用率应在95%以上。

4、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

主要衡量市民对智慧城市发展理念的认知、对基本科学技术(包括信息化技术)的掌握,以及市民生活的幸福程度等。主要包括4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

4.1市民收入水平。主要衡量城市居民富裕程度。包括1个三级指标。

4.1.1人均可支配收入。智慧城市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应达到或超过中等以上发展

国家水平(50000元人民币)。

4.2市民文化科学素养。主要衡量市民总体文化水平,以及基本科学文化知识在市民中的普及度。包括2个三级指标。

4.2.1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总人口比重。主要用于衡量城市居民文化水平,是反映

居民文化素质的重要指标。智慧城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总人口比重应在

30%以上。

4.2.2城市公众科学素养达标率。主要衡量城市居民对基本科学科普知识的了解

程度。智慧城市的公众科学素养达标率应在20%以上。

4.3市民信息化宣传培训水平。主要指市民接受各种形式的信息化宣传培训的水平。包括1个三级指标。

4.3.1每年相关宣传培训人员占总人口比例。这是保障城市居民不断更新信息化

知识、提升对智慧设施和系统认知及使用程度的重要指标。智慧城市的年

宣传培训人员占总人口比例应在8%以上。

4.4市民生活网络化水平。指通过应用各种智慧化的应用系统、技术和产品,实现智慧化的生活。包括3个三级指标。

4.4.1市民上网率。指经常上网的市民在总体中所占的比例。智慧城市市民上网

率应在60%以上。

4.4.2移动互联网使用比例。指移动终端用户中使用移动终端上网的比例。智慧

城市的移动互联网使用比例应在70%以上。

4.4.3家庭网购比例。指经常进行网络购物的家庭的比例。智慧城市家庭网购比

例应在60%以上。

5、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

主要以市民主观感知性的指标为主,采取抽样调研的形式,对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重要方面进行评价和衡量(采用主观打分的方式,非常满意为10分,非常不满意为0分)。主要包括2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

5.3生活的便捷感。指市民在出行、就医、教育等各方面办事的便捷程度。包含5个三级指标。

5.3.1网络资费满意度。用户对缴纳的网络资费的满意程度。智慧城市的网络资

费满意度应在8分以上。

5.3.2交通信息获取便捷度。主要指市民日常出行过程中对交通信息获取的便捷

程度。智慧城市市民对交通信息获取便捷度的满意程度应在8分以上。

5.3.3城市就医方便程度。主要指市民在就医过程中,对时间花费、医院态度、

医疗手段和效果等方面的满意程度。智慧城市市民对就医方便程度的主观

感受应在8分以上。

5.3.4政府服务的便捷程度。指市民在办理和政府管理和服务相关事项时的便捷

程度。智慧城市的市民对政府服务便捷度的感知满意度应在8分以上。

5.3.5获取教育资源的便捷程度。指市民在就学、再教育等方面的便捷感知程度。

智慧城市市民对便捷获取教育资源的感知度应在8分以上。

5.4生活的安全感。主要指市民在城市生活中,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交通安全、防控犯罪安全等方面安全满意度。包括4个三级指标。

5.4.1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指市民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满意程度。智慧城市的市

民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程度应在8分以上。

5.4.2环境安全满意度。指市民对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的及时响

应和处理等的满意程度。智慧城市的市民对环境安全满意度应在8分以上。

5.4.3交通安全满意度。指市民对城市交通安全(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轨道航空

交通安全等)的满意程度。智慧城市的市民对交通安全满意度应在8分以

上。

5.4.4防控犯罪满意度。指市民对城市的犯罪行为发生率以及相应的监控、预警

和处理的满意程度。智慧城市的市民对防控犯罪满意度应在8分以上。

三、备注

1、本“指标体系”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均所对应的时间期限为“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指标体系”将根据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2、本“指标体系”所说的“城市”特指城市化区域,一般行政区划中乡镇不包含在内。

3、本“指标体系”所说的城市市民一般指城市常住人口。

附表: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分类及参考值

附表: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分类及参考值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参考值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1.宽带网络覆

盖水平

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99%

2)无线网络覆盖率≥95%

3)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率≥99%

4)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覆盖率≥99% 2.宽带网络接

入水平

5)户均网络接入水平≥30M

6)平均无线网络接入带宽≥5M 3.基础设施投

资建设水平

7)基础网络设施投资占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比

≥5%

8)传感网络建设水平(占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1%

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4.智慧化的政

府服务

9)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比例≥90%

10)政府公务行为全程电子监察率100%

11)政府非涉密公文网上流转率100%

12)企业和政府网络互动率≥80%

13)市民与政府网络互动率≥60%

5.智慧化的交

通管理

14)市民对交通信息的关注率≥50%

15)公交站牌电子化率≥80%

16)市民交通诱导信息服从率≥50%

17)停车诱导系统覆盖率≥80%

18)城市道路传感终端安装率100% 6.智慧化的医

疗体系

19)市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20)电子病历使用率100%

21)医院间资源和信息共享率≥90% 7.智慧化的环

保网络

22)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比例≥95%

23)重点污染源监控比例100%

24)碳排放指标(比2005年下降)≥40% 8.智慧化的能25)家庭智能表具安装率≥50%

源管理26)企业智能化能源管理比例≥70%

27)道路路灯智能化管理比例≥90%

28)新能源汽车比例≥10%

29)建筑物数字节能比例≥30%

9.智慧化的城市安全30)食品药品追溯系统覆盖率≥90%

31)自然灾害预警发布率≥90%

3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建设率100%

33)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覆盖率≥99%

34)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信息跟踪≥99%

10.智慧化的教育体系35)城市人均教育支出水平(占GDP)≥4.5%

36)家校信息化互动率≥90%

37)网络教学比例≥50%

11.智慧化的社区管理38)社区信息服务系统覆盖率≥99%

39)社区服务信息推送率≥95%

40)社区老人信息化监护服务覆盖率≥90%

41)居民小区安全监控传感器安装率≥95%

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12.产业发展水

42)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0%

43)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商品销售总额的比重≥30%

44)信息服务业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

比例

≥10%

13.企业信息化

运营水平

45)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指数≥85

46)企业网站建站率≥90%

47)企业电子商务行为率≥95%

48)企业信息化系统使用率≥90%

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14.市民收入水

49)人均可支配收入(人民币)≥5万元15.市民文化科

学素养

50)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总人口比重≥30%

51)城市公众科学素养达标率≥20% 16.市民信息化

宣传培训水平

52)每年相关宣传培训人员占总人口比例≥8% 17.市民生活网53)市民上网率≥60%

络化水平54)移动互联网使用比例≥70%

55)家庭网购比例≥60%

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18.生活的便捷

56)网络资费满意度≥8分

57)交通信息获取便捷度≥8分

58)城市就医方便程度≥8分

59)政府服务的便捷程度≥8分

60)获取教育资源的便捷程度≥8分

19.生活的安全

61)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8分

62)环境安全满意度≥8分

63)交通安全满意度≥8分

64)防控犯罪满意度≥8分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欢迎阅读附件1: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 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

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 (一)建设进展情况 智慧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完成规划部署,成为“十二五”时期我国城市发展的新主题。截至2012年9月,全国47个副省级以上地方的规划文件中,明确提出智慧城市建设的有22个,占比46.8%。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杭州、南京、宁波、武汉、厦门等地方已制定形成智慧城市

发展的专项规划。 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关注重点存在明显差异。当前,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关注重点大致可分为社会应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智慧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四个方面。总体来看,对社会应用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程度较高,在明确提出智慧城市发展战略的22个地方中,有16 , 1.84到 化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不高,技术应用准备不足、保障条件不配套的情况下,盲目推动智慧城市建设,造成投入产出效益不理想,无法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严重影响智慧城市的建设进度和效果。 第二,城市运营管理效率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智慧城市的发展成效取决于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开展状况。当前,我国

智慧城市发展-上海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是上海加快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深化实践“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重要举措,也是上海信息化新一轮加速发展的必然要求。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把信息化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经过三个五年规划的持续推进,当前整体水平保持国内领先,部分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一批新兴技术创新成果在上海世博会上得到充分展示和示范应用,这些都奠定了建设智慧城市的基础。为继续合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依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概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目标,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以提升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水平为主线,着力构建国际水平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便捷高效的信息感知和智能应用体系、创新活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可信可靠的区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作用,注重政府引导,完善市场监管,大力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让市民共享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二)推进原则。 1、夯实基础,分步推进。把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级和夯实智慧应用基础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通过分阶段发展,滚动推进实施计划,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深入发展。 2、创新发展,惠及民生。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市民生活改善,大力推进技术、应用、管理及体制机制的创新发展,探索新模式,培育新业态,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广大市民、企业切实感受到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和便捷。 3、突出重点,聚焦项目。围绕经济建设、城市运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聚焦公共性、基础性、创新示范性、业务协同性项目,强化阶段目标和建设进度,加快信息技术在城市发展各领域的深入应用。 4、市区联动,示范带动。市和区县两级政府统筹协调推进,支持区县先行先试,加快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示范建设,增强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设施完善、应用渗透和产业发展。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2016年版) 一、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54 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 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

计算方法: L1P1-A1分项分数 = 30%×(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 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 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100 数据要求: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 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 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 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 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 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 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 数据取 截至 2016年 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 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2.一站式办理率( L1P1-A2): 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的情况。 2.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号码或 法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 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统一入口率 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3.本指标评价得分 =8%×三个

计算方法:L1P1-A2 分项分数= 30%×(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相同。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可以在同一地点或同一窗口即可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 计算方法:L1P1-A3 分项分数= 40%×(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相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协同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

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个维度,包括19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包括4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 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 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平核心指标之一。智慧城 市的家庭光纤可接入覆盖率应在99%以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指通过各种无线传输技术 实现的无线网络连接在城市区域的覆盖率。智慧城市的 无线网络覆盖率应在95%以上。 1.1.3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率。指大专院校、交 通枢纽、商业集中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 WLAN覆盖率。智慧城市主要公共场所WLAN应达99%以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价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 (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 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 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三)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医院应用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为患者提供智慧导医分诊、分时段预约、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推送、在线支付、床旁结算、生活保障等智慧服务,患者能够便捷地获取医疗服务相关信息。

盘点智慧城市的六大标准体系.doc

盘点:智慧城市的六大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化有利于提高城市规 划的通用性,降低建设成本,有利于促进产业链的分工合作,加强各政府部门之间的互 联互通、共享协同,推广最佳的技术和应用实践。 据悉,到2016 年,国内将逐步建立健全中国智慧城市国家标准体系。其中,共性、关 键性标准涵盖的主要标准领域主要包括:数据与服务融合平台、主数据、数据挖掘分析、跨 系统信息交互、信息资源管理与信息系统运维等促进系统、数据与服务融合等。 国内目前负责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制定的标准组织包括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据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高林透露,目前已立项的智慧城市国家标准包括《智慧城市SOA 标准应用指南》、《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等 6 项。 《智慧城市SOA 标准应用指南》,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规定 了智慧城市的SOA 应用参考模型及智慧城市建设中SOA 标准的综合应用建议,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及具体领域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评估、运行和维护。 《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拟规定智慧城 市的技术参考模型、基本技术原则 6 和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规划及具体领域信息化项 目的设计、开发、运行和维护,是指导和综合应用智慧城市的具体技术、服务实现标准的依 据,也是建立智慧城市相关质量测评标准、工程标准及应用标准的依据。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第 1 部分:信息基础设施》: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牵头负责,拟规定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评价对象、范围和指标,并提出相应的评价指标。 其中评价指标中包括技术原则和要求以及设计与使用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规划 及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评价,是指导智慧城市具体技术、服务实现的标准依据,也是建立智慧城市相关质量测评标准、工程标准及应用标准的依据。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第 2 部分:信息化应用和服务》: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规定了智慧城市信息化应用与服务评价模型、评价指标。适用于智慧 城市整体规划及信息化应用与服务项目建设与评价。本标准是评估后续智慧城市具体应用与 服务标准的依据。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 3 部分:建设管理》: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 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标准中建设管理内容主要指城市建设中的水、电、煤气等基础设施管网的建设标准,结合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与城市管 理运营理念,致力于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的协同化、智慧化,提供城市生活的舒适度。 《信息安全技术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安全保障指南》: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负责。目前相关资料较少,应该是针对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数据资源集中和共享,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进行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标准制定。

上海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完整版1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

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 个维度,包括19 个二级指标、64 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 个二级指标,8 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包括4 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 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 平核心指标之一。智慧城市的家庭光纤可接入覆盖率应在99%以 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指通过各种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的无线网络连接 在城市区域的覆盖率。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覆盖率应在95%以 上。 1.1.3主要公共场所WLAf覆盖率。指大专院校、交通枢纽、商业集中 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WLAf覆盖率。智慧城市主要 公共场所WLAr应达99%以上。 1.1.4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覆盖率。指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 视网融合发展、互通互联以及相关衍生业务的发展水平。智慧城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卫健委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 (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

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 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 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来建设和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社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当前,亟需构建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客观反映和评价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状况,引导并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智慧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管理、民生服务、政府履职、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建设发展智慧城市要着眼于城市全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现阶段其内涵主要有: 一是实现社会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 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实现三者的融合发展,是提高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而智慧城市正是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

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 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务方式的方便、快捷,服务水平的高质、高效,有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生产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存在高能耗、高污染、处于产业链低端等普遍性 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智慧产业是直接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创造、生产、管理等活动,形成有形或无形的智慧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业,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方式与手段。智慧城市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实时采集、集约管理,构建以信息为中心、各主体共享协同的城市管理与服务平台,有助于优化城市资源配置,增强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2016 年版) 一、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 项一级指标, 21项二级指标, 54 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 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 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释义及评价方法二级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惠民服务L1 政务服务 L1P1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政府创新 1.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37%)(8%)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L1P1-A1): 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 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计算方法: L1P1-A1 分项分数= 30%× (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 的情况。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 2.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 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

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统一入口率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 3.本指标评价得分=8%× 三个分 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 项分数之和。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 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 截至 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2.一站式办理率(L1P1-A2): 计算方法: L1P1-A2 分项分数= 30%× (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 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可以在同一 地点或同一窗口即可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 年 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 计算方法: L1P1-A3 分项分数= 40%× (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 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 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工信部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来建设和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社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当前,亟需构建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客观反映和评价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状况,引导并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 智慧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管理、民生服务、政府履职、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建设发展智慧城市要着眼于城市全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现阶段其内涵主要有: 一是实现社会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实现三者的融合发展,是提高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

而智慧城市正是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务方式的方便、快捷,服务水平的高质、高效,有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生产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存在高能耗、高污染、处于产业链低端等普遍性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智慧产业是直接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创造、生产、管理等活动,形成有形或无形的智慧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业,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和

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准则体系(试行)-卫健委

精心整理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 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 ( 三、评估分级 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医院建立 (六)5级:基于医院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基本建立。患者在一定区域内的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居家产生的医疗健康信息能够互联互通,医院能够联合其他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精准化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 四、评估方法

采用定量评分、整体分级的方法,综合评估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具备的功能、有效应用范围、技术基础环境与信息安全状况。 (一)局部应用情况评估。是对医院中各个环节的医疗业务信息系统进行评估。 1.评估项目:按照患者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应涵盖的基本服务内容,结合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环境,确定5个类别共17个评估项目(见附件1)。 分。 为100%,无实际应用则视为0。要求比例的项目,计算该项目在医院内的实际应用比例,所得比值即为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整体应用水平评估。是对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整体应用情况的评估。具体方法是按照总分、基本项目完成情况、选择项目完成情况得到评估结果,分为0—5级共六个等级(各级评估要求见附件2)。 (1)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评估总分。是反映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整体应用情况的量化指标,即局部应用情况评估各项目评分的总和,且该得分不低于相应级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附件1: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来建设和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社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当前,亟需构建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客观反映和评价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状况,引导并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 智慧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管理、民生服务、政府履职、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建设发展智慧城市要着眼于城市全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现阶段其内涵主要有: 一是实现社会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实现三者的融合发展,是提高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而智慧城市正是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务方式的方便、快捷,服务水平的高质、高效,有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生产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存在高能耗、高污染、处于产业链低端等普遍性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智慧产业是直接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创造、生产、管理等活动,形成有形或无形的智慧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业,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方式与手段。智慧城市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实时采集、集约管理,构建以信息为中心、各主体共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版)

Word文档可以编辑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2016 年版) 一、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 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54 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 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 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释义及评价方法二级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惠民服务L1 政务服务L1P1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政府创新 1.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37%)(8%)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L1P1-A1): 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 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计算方法:L1P1-A1 分项分数= 30%×(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 的情况。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 2. 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 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

Word文档可以编辑 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统一入口率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 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 3. 本指标评价得分=8%×三个分 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 项分数之和。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 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 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2. 一站式办理率(L1P1-A2): 计算方法:L1P1-A2 分项分数= 30%×(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 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可以在同一 地点或同一窗口即可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 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 计算方法:L1P1-A3 分项分数= 40%×(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 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 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指标

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指标

重磅!《国家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指标》来了 2016-08-21 HC3i 中国数字医疗网 HC3i 中国首家专注于医疗信息化、互联网医疗和移动医疗的专业网络平台。 随着卫生信息 化的发展,国内已基本建立 HIS 、PACS 、LIS 、EMR 、EHR 以 及医院信息平台、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远程医疗平台等各种信息系统, 卫生行业 正在进入全新的信息化大发展时代。 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印发的 《关 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精神,要求“在 2020 年建成一批绿色和 谐、可持续发展的智慧城市 ”,而智慧医疗正是智慧城市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 分。 智慧医疗可以有效实现医疗流程规范化, 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本研究 项目组受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信息司委托, 采用德尔菲法建立一套科 学的国家智慧医疗评价指标体系, 用于综合评价医院的智慧应用与管理水平, 指 导和促进医疗机构的智慧应用与建设。 通过对两轮专家咨询结果的分析, 确定了 国家智慧医疗评估体系的 3 个一级指标、 16 个二级指标和 144 个三级指标 及 其权重系数(见下表)。其中能力、应用和成效 3 个一级指标的权重分别为 0.13 、 0.75 和 0.12 。说明该指标体系着眼于具体应用,重点考核智慧医疗的实际应 用水平。 一、国家智慧医疗评估体系及其权重系数 二级指标 A1 基础 设施( 0.764 ) 0.0049 三级指标 组合权 重 A1.1 自 0.0065 助 服务设备 A1.3 家庭监测设备管理 0.0032 一级指标 A 能力( 0.13 ) A1.2 导航设备

上海智慧城市&智慧商圈

智慧城市 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情况 上海智慧城市建设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自2011年9月发布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到2013年底已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工信部组织的中国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估中,上海以综合指数111.02排名全国第一,在网络就绪度、信息通信技术应用等两个二级指数排名全国第一。 上海信息基础设施服务能级显著提升,截至2013年底,光纤到户覆盖总量约800万户,是2010年的6.7倍,实现城镇化地区覆盖;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和平均带宽分别达42%和17M;完成535万有线电视用户NGB网络改造,比2010年底增长4倍,基本覆盖中心城区和郊区部分城镇化地区;基于TD-SCDMA、WCDMA、CDMA2000三种制式的3G网络全市域覆盖,用户普及率达48%;全面启动基于TD-LTE、FDD-LTE两种制式的4G网络建设;WLAN覆盖场所达2.2万处(AP16万个),是2010年的3倍,456处公共场所开通i-Shanghai免费服务。 涵盖各领域的智能应用进一步深化,着力推动数字惠民、智慧城管、两化融合和电子政务行动,初步实现智慧城市建设应用领域全覆盖。卫生信息化工程实现市区及医联等多平台互联互通,动态采集维护3000多万份健康档案;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办理时间从30天缩减到19天;在43个社区试点开展以生活服务、智能家居等为重点的“智慧社区”建设;网格化管理模式从城市建设向综合管理拓展,有效推动大联动、大联勤;公共交通综合信息服务渠道向移动网络拓展,ETC建设基本覆盖全市主要道口;两化融合指数从2011年的75.5提高到2013年的80.4;2013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06万亿元,是2010年的1.6倍;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开通国内首个“政府数据服务网”;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在内资企业设立、建设工程等领域实现并联审批;“12345”市民服务热线、法人数字证书“一证通用”等渠道整合不断深化。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高端软件取得快速发展,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方面形成完整产业链;实施“云海计划”,金融云、中小企业服务云等示范项目进展顺利;物联网在水质监测、智能消防、环境监测、公共安全和智能照明等方面试点应用。截至2013年底,上海信息产业总规模达到1.09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全文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全文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因此,为进一步科学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评估,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2.0》主要是在《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基础上,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智慧城市软环境建设等6个维度,包括18个要素、37个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1个要素,3个指标。 1.1宽带网络建设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建设应用水平。包括3个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平核心指标之一。 1.1.2主要公共场所无线网络覆盖率。指交通枢纽、商业集中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无线网络覆盖率。 1.1.3户均网络接入水平。指城市内每户家庭实际使用网络的平均带宽(包括各种家庭网络接入方式)。 2、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 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最核心领域,主要包括智慧化的政府行政、道路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环境监测、安全防控、能源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是城市居民生活智慧程度和幸福感的直接影响因素。主要包括8个要素,16个指标。

医疗机构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含分级评估项目、基本要求、具体要求)

医疗机构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医院智慧服务是智慧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的新时代服务模式。建立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Smart Service Scoring System,4S),旨在指导医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慧服务,为进一步建立智慧医院奠定基础。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本评估范围内。 一、评估目标 (一)建立完善医院智慧服务现状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评估医院开展的智慧服务水平。 (二)明确医院各级别智慧服务应当实现的功能,为医院建设智慧服务信息系统提供指南,指导医院科学、合理、有序地开发、应用智慧服务信息系统。 (三)引导医院沿着功能实用、信息共享、服务智能的方向,建设完善智慧服务信息系统,使之成为改善患者就医

体验、开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 二、评估对象 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三、评估分级 对医院应用信息化为患者提供智慧服务的功能和患者感受到的效果两个方面进行评估,分为0级至5级。 (一)0级: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医院未建立患者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少于3个。患者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取的医疗服务信息较少。 (二)1级: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医院建立服务患者的信息系统,应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服务流程进行部分优化,在挂号、收费、检查、检验、入出院、药事服务等环节中,至少有3个以上的环节能够面向患者提供信息化服务,患者就医体验有所提升。 (三)2级: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医院应用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能够为患者提供智慧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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