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票据追索权效力案例分析

票据追索权效力案例分析

票据追索权效力案例分析
票据追索权效力案例分析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

票据追索权效力案例分析

实际占有人能否行使票据追索权

本市一公司因所持的一份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遗失而申请公示催告,后法院依法宣告该汇票无效。期间,莱西一商贸公司因购买煤炭而将上述汇票交付给新泰市一煤矿。令人称奇的是,就是这份本已被法院判决无效的汇票,因前三家公司均未背书转让,竟大模大样地在泰安市多家公司流通,最终引发票据追索权连环诉讼。更让人叫绝的是,对票据追索权这一法律问题的认识,泰安两级法院与青岛李沧法院竟有天壤之别。近日,李沧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新泰市建新煤矿的诉讼请求。

20万元汇票遗失申请公示催告市南法院除权判决该汇票无效

据了解,2003年7月30日,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一建筑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建八局青岛公司)与某银行青岛分行签订承兑协议,办理了一份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出票人为中建八局青岛公司,收款人为青岛中建鲁*青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为鲁*青公司),承

兑人为该分行,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2004年1月29日。随后,中建八局青岛公司将该汇票项下的20万元资金交付该分行,并委托付款。

当天,鲁*青公司因中建八局青岛公司购买潍坊市接待服务总公司建材分公司钢材,故将该汇票交付该建材分公司。2003年9月,青岛云*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云*升公司)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称遗失上述汇票,请求判决上述票据无效。2003年9月26日,法院向某银行青岛分行发出停止支付通知书,通知其停止支付该汇票项下的款项。2003年11月28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经公告后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云*升公司有权请求支付。2004年1月30日,云*升公司将该汇票项下的款项从该分行领取。

遗失汇票因三家公司均未背书开始流通并在泰安信用社贴现

另悉,2003年8月11日,莱西市金*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金*浓公司)因购买新泰市建新煤矿(以下简称为建新煤矿)的煤炭,将上述汇票交付建新煤矿。令人称奇的是,潍坊市接待服务总公司建材分公司、云*升公司、金*浓公司在这份汇票上均未背书。而建新煤矿获得汇票后,因商事交易关系,汇票开始在泰安市流通,并以背书转让的方式,经泰安市更新酒业有限公司、山东泰山生力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流通至泰安市岱岳区泰兴工贸有限公司。后泰安市岱岳区泰兴工贸有限公司将上述汇票在泰安市城市信用社贴现。

在泰安市城市信用社向某银行青岛分行提示承兑时,才得知汇票已经公示催告程序,被人民法院宣告无效。此后,泰安市城市信用社、泰安市岱岳区泰兴工贸有限公司依据票据基础关系分别进行了诉讼,山东泰山生力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返还票款责任后,向泰安市更新酒业有限公司、建新煤矿以票据追索权提起诉讼。2004年11月15日,经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终审判决:泰安市更新酒业有限公司与新泰市建新煤矿连带支付山东泰山生力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款项20万元及利息。2005年1月10日,此案执行完毕,建新煤矿支付各项费用共计242540元。

最终引发票据追索权连环诉讼三被告称原告所持为无效票据

在此期间,即2004年2月13日,建新煤矿向鲁*青公司发出追索通知,要求其支付汇票款项、利息和其他相关费用。2004年2月24日,鲁*青公司回函答复称,票据已经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除权判决,宣告汇票无效,建新煤矿持无效票据向其索款没有事实法律依据。2005年1月24日,新泰市建新煤矿向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第一建筑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中建鲁*青实业总公司及某银行青岛分行支付票据金额

20万元,赔偿相关损失42540元,并自2005年1月10日起支付欠款利息。

庭审中,被告中建八局青岛公司辩称,该公司虽然是该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但该汇票已被收款人鲁*青公司背书合法转让,且由云*升公司依公示催告程序,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云*升公司是汇票最后合法持有人。原告建新煤矿所持有的汇票是已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除权的无效票据,故其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无效票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向与其有对价关系的人追讨,无权向出票人主张权利……被告某银行青岛分行辩称,2003年7月30日,该行根据中建八局青岛公司的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2003年9月26日,收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书》;2003年11月28日,收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宣告汇票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云*升公司有权请求支付。2004年1月30日,该行根据云*升公司的请求,向云*升公司支付了票据款项。由此可见,该行的全部停止支付及付款手续于法有据,合法有效,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此外,被告鲁*青公司答辩意见与中建八局青岛公司答辩意见相同。

两地法院对票据追索权有异议原告诉讼请求未得到法院支持

至此,本案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浮出水面:被法院公示催告判决

除权的票据,原告建新煤矿作为票据实际占有的人能否行使票据追索权?在山东泰山生力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安市更新酒业有限公司、建新煤矿之间票据追索权诉讼中,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均支持了山东泰山生力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的诉讼请求。但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认为,票据追索权,与票据付款请求权,显然为票据权利。而票据权利,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有别于基础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同于票据法上的其他权利,票据权利的行使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票据。

本案中,银行承兑汇票在山东泰山生力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建新煤矿行使票据追索权时,已经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宣告无效,票据权利在法院生效判决除权后,实际占有的人丧失票据权利。此外,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本案汇票因公示催告除权所导致汇票项下的款项未能支付,并非票据追索权产生的法定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以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对持票人

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原告建新煤矿,在票据已被生效判决除权后,行使票据追索权,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故法院不予支持。虽然,建新煤矿作为本案承兑汇票利害关系人,其主张的票据权利不能得到票据法上的支持,但其基础民事权利,有权依据基础民事交易关系,向交易相对人主张,获得法律上的救济。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泰安两级法院在查明该汇票被青岛市南法院公示催告判决除权后,仍然支持票据追索权,是否妥当?本案汇票相关单位的权利如不能得到票据法上的支持,应如何救济?本案随着李沧法院的宣判,也留下了诸多值得探讨和思考的法律问题。但本案可以告诉人们,票据法律关系与其基础民事交往关系相对独立存在,票据权利与票据法上的其他权利、普通民事权利的重大区别,让人们知道票据权利救济的特性和行使方式,以便在商事交往中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利。应按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4条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在票据丧失后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

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持票人提出五项抗辩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9条、第17条、第18条、第22条和第31条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2)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3)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4)以背书方式取得但背书不连续的;(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旅馆门锁坏掉,裸睡遭曝光谁担责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38.html

?未成年人诉讼程序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37.html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对中国刑事证据立法的反思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36.html

?侵害死者名誉的具体方法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35.html

?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的处理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34.html

?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33.html

?名誉侵权有哪几种方法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32.html

?侦查的概念及构成要素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31.html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活动,相关服务的经营者造成学生受伤,谁应承担责任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30.html

?刑事强制措施的失范现象及控制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29.html

?特殊羁押期限是什么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28.html

?肖像权的行使有什么限制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27.html

?利用企业改制私分国资近390万公司两高管被公诉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26.html

?关于特殊假释的规定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25.html

?如何理解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24.html

?交警可以扣驾驶证的情形有那些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23.html

?死刑令的签发及死缓执行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22.html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21.html ?入狱多久可以减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20.html ?民事起诉状范本2018适用于公民提起民事诉讼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19.html

?机动车辆保险赔偿限额计算方法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18.html

?崇文法院适用新司解对两未成年被告人宣告免于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17.html

?雇凶杀子男子犯故意杀人罪获死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16.html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15.html

?刑事强制措施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14.html

?开庭审理的方法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13.html

?关于目前中国商法研究的几个问题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12.html

?刑事诉讼中拘传的概念及程序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11.html

?被告人羁押期间工资处理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10.html

?刘双喜伪造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09.html

?第二审流程中的司法审查范围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08.html

?被传唤或拘传时,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应当怎么做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07.html

?未成年人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06.html

?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05.html

?【香港法律】社会服务令是什么判刑选择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04.html

?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哪些案件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03.html

?申请执行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02.html

?行政申诉书范本2018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01.html

?论我国刑事不起诉转自诉制度及其完善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200.html

?指定辩护应自审查起诉阶段开始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99.html

?人民法院如何处理当事人请求调查收集证据的申请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98.html

?刑事再审一审终审制之改造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97.html

?人格权侵害案件要哪些证据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96.html

?刑事司法协助内容介绍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95.html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94.html ?谈被羁押人会见亲属权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93.html

?刑事强制措施的诉讼地位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92.html

?有关酒后驾车的法律法规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91.html

?法院决定再审的方式有哪些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90.html

?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流程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89.html

?传唤(强制传唤)法律依据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88.html

?刑事证据有哪些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87.html

?如何进行交换证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86.html ?起诉书格式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85.html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的相关内容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84.html

?“禁止令”执行机关及对刑法的影响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83.html

?三清山3员工私印假门票获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82.html

?拘传和刑事拘留有什么区别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81.html

?审判监督流程的特点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80.html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79.html

?什么是民事诉讼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78.html

?强制措施权的滥用形态分析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77.html

?重视对没收财产刑罚的适用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76.html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如何认定证明效力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75.html

?拘传的程序包括哪些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74.html

?构建中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法理思考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73.html

?审判人员如何认定全部证据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72.html

?终止难民身份不一定就是驱逐出境的前提条件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71.html

?什么是行政赔偿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70.html

?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69.html

?如何提高刑事二审裁判文书质量的探讨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68.html

?除权的效力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67.html

?如何递交民事起诉状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66.html

?不当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撤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65.html

?申请执行书范本2018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64.html

?论刑事诉讼中的瑕疵证据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63.html

?交通肇事可以取保候审吗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62.html

?超期羁押种类形式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61.html ?再审案件是按什么流程进行审理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60.html

?最高人民法院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59.html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58.html

?内地和香港仲裁裁决的执行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57.html

?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56.html

?法院进行民事搜查要具的法律条件2018最新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55.html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在侦查阶段可以羁押多长时间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54.html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53.html

?死刑命令已经签发,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停止执行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52.html

?.现行取保候审制度的问题及对策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51.html

?法审判监督程序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50.html

?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的意义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49.html

?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意愿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48.html

?打官司如何避免诉讼风险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47.html

?管制由谁来执行,执行机关是谁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46.html

?法庭上的崔英杰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45.html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的责任范围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44.html

?聘请律师注意事项2018最新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43.html

?死刑的停止执行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42.html

?绑架人质索要高额赎金四川三被告人一审获重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41.html

?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如何进行举证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40.html

?中止执行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4937577.html,/l/ss/735139.html

国际结算票据案例分析及答案

1、案例分析题出票人甲将票据交付给受款人乙乙通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丙丙又将票据转让给丁丁又将票据转让给戊戊为最后持票人。请问在这一系列的当事人之间谁是票据上的前手和后手这样的区分有何意义答①甲、乙、丙、丁、戊所处的地位是相互独立的在前者被称为前手在后者被称为后手。例如甲为乙的前手乙为甲的后手甲、乙、丙、丁均为戊的前手戊则同时是甲、乙、丙、丁的后手。②前手与后手的区分意义在于票据上的当事人行使追索权时只能由后手向前手追索而前手不能向后手追索。所以在前后手的关系中前手为债务人后手为债权人。 2、案例分析题1998年1月湖南天易公司与福建华茂发展公司签订了名为联营实质上是借贷性质的《联营合同》约定华茂公司向天易公司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湖南交通银行衡阳某分行下简称为交行对该借款作担保并给天易公司出具了担保书。之后天易公司签发了以浙江某服装厂为收款人到期日为1998年8月底的500万元商业汇票一张还同该厂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合同》将该汇票与合同一并提交给农业银行某县支行下简称为农行请求承兑双方签订了《委托承兑商业汇票协议》。天易公司告知农行拟使用贴现的方式取得资金并承诺把该汇票的贴现款项大部分汇回该行由该行控制使用。其后该农行承兑了此汇票。而后收款人浙江某服装厂持票到建设银行浙江某分行贴现并将贴现所得现款以退货款形式退回给天易公司后者则按《联营协议》的约定将此款项全部借给华茂发展公司。汇票到期后农行以受天易公司等诈骗为理由拒绝付款给贴现行而当天易公司要求华茂发展公司及交行归还借款时该行则以出借方签发汇票套取资金用于借贷不合法为由拒绝承担保证人责任。请问1此案中哪些属于票据关系2此案中有哪几种非票据关系3农行和交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答1天易公司的出票、农行的承兑、浙江某服装厂向建行浙江某分行的贴现构成了本案中的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之间的一系列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即本案的票据关系。2在本案中存在以下几种非票据关系①票据原因关系。将套取的资金用于非法借贷是本案中一系列出票、承兑等票据行为的真正原因它们在本案中是以各种合同关系体现出来的。②票据资金关系该关系以天易公司同农行某县支行签订的《委托承兑商业汇票协议》体现出来。3农行和交行的理由均不能成立。因为付款人一旦承兑其即成为确定的付款人承担保证到期支付票款的责任不得以资金关系抗辩善意的持票人。交行是票据基础关系的当事人同样不得以他人的票据关系系非法来作为借贷担保关系的抗辩理由。本案中天易公司与华茂发展公司的借贷关系显然是无效的交行应依法就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3、案例分析题1995年8月6日某市天吉电器集团公司与某县对外贸易公司化工建材分公司签订一份价值203765元的天吉冰柜、天吉空调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化工建材公司预付货款8万元天吉公司供给化工建材公司价值202797元的电冰柜和空调。电器公司在催要货款过程中双方于1995年8月17日又签订一份价值492800元的空调、冰柜购销合同。为付款化工建材公司向刘某借款并从某县支行申领到一张以刘某为户名的20万元现金汇票交付给电器公司此款包括8月6日的合同款122797元余下款作为8月17日合同的预付款。电器公司持该汇票到某市分行要求兑现。因汇票密押错误某市分行拒付。电器公司遂将该银行诉之法院。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汇票密押错误系某县支行工作失误所致。在电器公司要求兑付汇票过程中某县支行先后发出4封电报催收。付款单位以有纠纷和汇票方汇款人刘某挪用公款为由电告某市分行协助不要解付要求汇票作废处理退回某县支行。此外在电器公司要求兑付汇票过程中某县检察院出具通知函以刘某挪用公款为由要求某县支行不得更改密押。其间某市分行根据内部结算办法规定先后发出几封电报给某县支行要求进行查询答复、更改密押但某县支行始终未更改密押。?6?1 试问某市分行是否应承担付款义务为什么某县分行应否承担责任答某市分行应该承担付款义务。因为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则某市分行应否解付的依据在于持票人所持汇票是否有效如果银行汇票的形式符合法定要求则银行应五条件付款。在本案中由汇票的形式看发票人是某县支行付款是某市分行收款人为电器公司其形式合法从汇票记载的内容看也符合法律的规定从其取得方式看天吉电器集团公司从某县支行申领取得途径亦是正常的。而根据票据的无因性付款方某市分行所负的审查义务也仅限于以上各项内容而不必审查收、付双方的原因关系以及双方是否存在纠纷等实质性的内容。因此该汇票是有效的某市分行应该承担付款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密押错误系某县支行的工作失误造成应由其承担过错责任在本案中某县支行应承担不解付的连带责任。 4、案例分析题2001年7月间某工商银行A市分行某办事处相当于县级支行办公室主任李某与其妻弟密谋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盗用该银行已于1年前公告作废的旧业务印鉴和银行现行票据格式凭证签署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出票人和付款人及承兑人记载为该办事

票据合规经营案例分析

票据合规经营案例分析 关键词:票据贴现票据案例票据交易 票据是按照一定形式制成﹑写明有付出一定货币金额义务的证件,是出纳或运送货物的凭证。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第一部分案情简介 X市Y有限公司来到X银行市南支行,申请一批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总金额3亿。该公司手中并无正式银行承兑汇票,但开具票据的关系人,例如承兑银行、及贸易背景的出票人、背书人等材料一应俱全。按照规定,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须在申请贴现的银行设立账户。于是,X市Y有限公司提前一天由其会计人员刘某在X银行市南支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刘某提出其法定代表人关某,因出差,由其全权代理。银行客户经理陈某及协办客户经理张某在未见相关原件的前提下,双签确认。由于客户经理陈某说其与企业会计人员刘某系亲戚关系,故该行柜员赵某凭企业营业执照正本等开户资料的复印件为其开户。 X银行资金运营部立即表示可接手这笔业务,在未见到票据原件及跟单资料的情况下,通知该行清算中心,在扣下手续费后,将2.98亿贴现资金划入X市Y有限公司的存款账户。 于是X市Y有限公司凭此拿出2.97亿元的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出票人公司。该公司又将2.97亿元贴现资金转入票据承兑行作为保证金,最终获得承兑行开具的正式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仍为3亿元。很快X银行市南支行拿到了真是的银行承兑汇票。 凭此交易,X银行市南支行可得200万元收入。然而,在付出资金成本后,这仍是一笔高 风险的业务,因为在承兑行正式开出汇票之前,风险全部集中在X银行市南支行自身。在 商业银行业内,这种做法被称为票据业务的逆向操作,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第二部分案例分析

票据

应收票据底稿注意事项 1.在“应收票据盘点表”上详细记录票据的票据种类、出票/背书单位、承兑单位、票据 号、票面金额、出票日、到期日 2.对未盘点到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有票据执行替代程序,如函证 3.对已经背书、质押或贴现的票据,查看其形成的审批文件和合同 提示: 1、审计人员在盘点应收票据时重点关注资产负债表日明细账中有的应收票据,对于保 险柜中其他票据关注其出票日或最后一次背书转让日是否为资产负债表日之前。 2、审计人员应对库存应收票据进行监督盘点,清查工作应结合清点库存现金、有价证 券同时进行,以防止利用现金代替被盗用的票据,或利用票据替代被挪用的现金,掩饰现金短缺。应收票据监盘也应该实行突击检查。 3、审计人员监盘时,盘点的应收票据一定要是原件,如不是,要询问原因,做记录, 并做相应处理。同时需详细核对票据的各项内容是否与备查簿记录完全一致。 4、被函证单位为应收票据的承兑人、出票人或前手,在执行函证替代时应严格控制函 证过程,由审计人员发送和收回函证。 1、审计人员浏览应收票据明细账,选取大额票据和关联方往来票据,向被审计单位索 取与应收票据相应的销售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和出库单等原始交易资料,检查是否与票据或备查簿一致。 提示: 审计人员要重点关注关联方票据往来是否有违法情况。 5.审计人员编制带息票据的利息测算表,测算利息并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 对贴现的应收票据,复核其贴现息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编制已 贴现和已转让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清单,并检查是否存在贴现保证金。 提示: 1、复核贴现息后,用符号“@”标记在贴现息右边,并在的下方说明:“@”表示“取得银 行贴现单,贴现息金额与贴现单核对一致”。 2、重点关注商业承兑汇票的连带责任情况。 应收票据关联方的检查: 1、审计人员在明细表上标识出应收持股5%以上(含5%)股东的款项。 将明细表中的关联方单位与外勤主管下发的关联方清单进行核对,检查是否有将关联方 单位归入非关联方单位的现象。 2、对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应收票据,与本项目组内其他审计人员核对,与特殊项目底稿“关联方往来核对表”交叉索引,并注明合并报表应予抵消的金额。核对不一致的需说明对差异的处理结果及理由。 3、对有密切关系的客户的交易事项作专门核查。了解交易事项目的、价格和条件,作比较分析。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货运单证等相关文件资料;检查收款凭证等货款结算单据。除前述各项提示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应收票据监盘的控制; 2、附有追索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处理问题和背书转让可能产生的或有事项。 3、对应收票据财务账与备查簿中记录的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应注意核对,如发生差异,应考虑详细查验。 4、如果检查发现票据出票人并非公司的债务人时,应重点检查该票据的背书是否连续 无误。

票据贴现问题及案例分析

票据贴现问题及案例分析 一、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的有关要求,现金流量表应当分别按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列报现金流量。其中,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例如购建长期资产、对外投资、取得投资收益等;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例如吸收投资、取得借款、偿还债务和分配利润等;经营活动则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例如采购、销售商品、支付工资及支付各项税费等。 二、案例解析(摘自《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第90 页) 案例10.3A 公司为上市公司。2011 年8 月,A 公司因销售商品取得6 个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1000 万元。为了加快资金回笼,A 公司于2011 年12 月31 日将该票据贴现,取得现金995 万元。 问题:A 公司在编制2011 年度现金流量表时,因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而取得的现金995 万元应该如何进行分类? 案例解析:企业的应收票据一般是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如果不提前贴现,而是持有至到期再进行承兑,其现金流入通常可认定为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然而,在票据到期之前,对于将其向银行贴现取得现金流量的分类,实务中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因为其实质是企业为了提前收回资金而向银行进行融资的行为。特别是在银行承兑汇票附有追索权,且在贴现时由于风险报酬没有转移而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票据贴现通常会被视为企业以票据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进行融资,相应取得的现金在资产负债表中会被确认为短期借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的有关规定,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取得借款属于企业的筹资活动,因此应收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流量属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从而被分类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这样的处理方式也能够使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的处理保持一致。 然而,如果按照上述逻辑将应收票据贴现产生的现金流量归类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可能会产生两个方面的问题: (1)和一般的筹资活动不同,该“借款”在“归还”时并不会产生现金流出,而是使短期借款和应收票据相互抵消。 (2)在企业大量使用商业汇票进行结算并贴现的情况下,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相对很少。由于企 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能对现金流量进行虚拟,上述两个问题很可能会导致这样一个结果:每个会计报

票据法案例

票据法案例分析 1、案例分析题 出票人甲将票据交付给受款人乙,乙通过背书将票据转让给丙,丙又将票据转让给丁,丁又将票据转让给戊,戊为最后持票人。 请问:在这一系列的当事人之间,谁是票据上的前手和后手?这样的区分有何意义? 2、案例分析题 1998年1月,湖南天易公司与福建华茂发展公司签订了名为联营实质上是借贷性质的《联营合同》,约定华茂公司向天易公司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湖南交通银行衡阳某分行(下简称为交行)对该借款作担保并给天易公司出具了担保书。之后,天易公司签发了以浙江某服装厂为收款人,到期日为1998年8月底的500万元商业汇票一张,还同该厂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合同》,将该汇票与合同一并提交给农业银行某县支行(下简称为农行)请求承兑,双方签订了《委托承兑商业汇票协议》。天易公司告知农行拟使用贴现的方式取得资金,并承诺把该汇票的贴现款项大部分汇回该行,由该行控制使用。其后,该农行承兑了此汇票。而后收款人浙江某服装厂持票到建设银行浙江某分行贴现,并将贴现所得现款以退货款形式退回给天易 公司,后者则按《联营协议》的约定,将此款项全部借给华茂发展公司。汇票到期后农行以受天易公司等诈骗为理由拒绝付款给贴现行,而当天易公司要求华茂发展公司及交行归还借款时,该行则以出借方签发汇票套取资金用于借贷不合法为由,拒绝承担保证人责任。

请问:(1)此案中哪些属于票据关系? (2)此案中有哪几种非票据关系? (3)农行和交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案例分析题 1995年8月6日,某市天吉电器集团公司与某县对外贸易公司化工建材分公司签订一份价值203765元的天吉冰柜、天吉空调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化工建材公司预付货款8万元,天吉公司供给化工建材公司价值202797元的电冰柜和空调。电器公司在催要货款过程中,双方于1995年8月17日又签订一份价值492800元的空调、冰柜购销合同。为付款,化工建材公司向刘某借款,并从某县支行申领到一张以刘某为户名的20万元现金汇票交付给电器公司(此款包括8月6日的合同款122797元,余下款作为8月17日合同的预付款)。电器公司持该汇票到某市分行要求兑现。因汇票密押错误,某市分行拒付。电器公司遂将该银行诉之法院。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汇票密押错误,系某县支行工作失误所致。在.电器公司要求兑付汇票过程中,某县支行先后发出4封电报催收。付款单位以有纠纷和汇票方汇款人刘某挪用公款为由,电告某市分行协助不要解付,要求汇票作废处理,退回某县支行。 此外,在电器公司要求兑付汇票过程中,某县检察院出具通知函,以刘某挪用公款为由,要求某县支行不得更改密押。其间,某市分行根据内部结算办法规定先后发出几封电报给某县支行,要求进行查询

票据法案例分析题剖析

案例分析 41.案例:甲公司为向乙支付货款签发了商业承兑汇票。此前甲之股东A曾在甲请求代为付款的报告上签字同意,故甲将汇票的付款人记载为A。票据到期前,乙向A提示承兑,A拒绝承兑。乙以甲、A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票据诉讼,请求判令甲和A对支付票据金额承担连带责任。 问:(1)A是否是该商业承兑汇票的当事人? (2)A拒绝承兑是否合法? (3)乙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支持? (1)不是。理由:在我国一般要求签发商业承兑汇票者,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不合法。理由:汇票上的付款人为A,故A就成为了票据关系的当事人之一,其拒绝承兑的行为就不合法。 (3)不应当支持。理由:乙无权请求甲承担责任。 42.案例:甲在出票人栏中加盖甲公司印章,并记载:“受乙公司委托,代其出票。”持票人向乙公司提示付款被乙以“从未委托甲出票”为由拒绝。持票人以甲、乙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甲、乙连带支付票据金额。 问:(1)如果有证据证明乙委托甲出票,甲的行为构成什么?在此情况下,票据债务人是谁? (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乙委托甲出票,甲的行为构成什么?在此情况下,票据债务人是谁? (3)持票人要求判令甲、乙连带支付票据金额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 (1)票据代理。票据债务人是乙。 (2)票据表见代理。票据债务人是甲和乙 (3)有,持票人现在为善意持票人,其合法权益优先受到保护。 43.案例:A公司为还债向B公司背书转让了一张由C公司为出票人的经过D银行承兑的汇票。B公司将该汇票质押给E银行作为贷款担保。贷款到期后B公司未还款,E银行向D银行提示付款遭拒绝,理由是E银行并非持票人而只是质权人;且由于C公司申请承兑时涉嫌诈骗,现正接受警方调查。 问:(1)D银行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在D银行拒绝付款后,E银行可怎样依据票据法维护自己利益? (1)不成立。根据票据的无因性,D银行在见票时即应付款,不得提出抗辩事由。 (2)E银行可以向B或者C行使追索权,维护自己的利益。

票据法案例分析2

票据法案例分析 高某、葛某、姜某均系个体经营者,高某因从葛某处进货而拖欠3万余元货款,葛某又因借贷而拖欠姜某3万元,现离借款到期日还有4个月,葛某在片得姜某、高某同意后,决定以汇票结清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葛某做出票人,高某做付款人,姜某做收款人,票据金额3万元,出票后4个月付款。高某与葛某之间汇票结算后的尾数使用现金了结,姜某拿到汇票后便于流通便找高某进行承兑。此后,姜某在从某铝厂进货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铝厂。铝厂接收汇票时距到期日期还有近3个月,遂又决定用该汇票采购铝材,采购员冀某携带已在票据背面书栏签有本单位单位章的汇票外了时不慎丢失,冀某将将丢失汇票的情况反映给铝厂,铝厂立即向高某办理了持失止付的手续,但未采取其他措施。该丢失汇票被赵某捡到,赵某发现票据背面的最后一次背书未超龄充被背书人,便喜出望外地签了名,然后持汇票到某掌上电脑公司购置了一台价值3万元的掌上电脑,并将汇票背书后交给了掌上电脑公司,掌上电脑公司未进行票据的转让,现汇票到期,掌上电脑公司持汇票请求高某付款,高某以汇票已经挂失止付为由拒绝付款。掌上电脑公司只好追索并对所有前手发出通知,铝厂接到通知后提出自己是票据权利人,掌上电脑公司的票据权利有缺陷,请求返还票据,双方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现问; (1)掌上电脑公司有无票据权利?为什么? (2)掌上电脑公司对所有前手发出追索通知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3)高某作为承兑人能否以挂失止付为由拒绝付款?为什么? 答案 (1)掌上电脑公司具有票据权利。因为虽然该票据含有缺陷,但掌上电脑公司作为善意持票人,不继受前手在票据权利上的缺陷,而享有票据权利。 (2)妥当。因为持票人对其所有前手都有追索权,并不受汇票债权人的先后顺序之限制。 (3)能够拒绝付款。因为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的通知后,应当暂停支付款项。 解题思路 本题意在考查票据权利的享有及行使,解题的钥匙在于第(1)问,善意持票人不继受前手在票据权利上的缺陷,依法享有票据权利。本案的人物众多,务必弄清楚各个人物在票据权利上的位置如何。追索权是律考听重点考查内容之一,务请留意。 法理详解 (1)分析本案应从票据法的原理入手,票据是一种完全有价证券一般情况下,持有票据且票据记载事项符合票据法的规定,票据背书连续(指形式上连续,至于实质上有无伪造、变造,只要持票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存在而确实不知,便在所不问),持票人就享有票据权利。同时《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开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内部审计流程

内部审计程序 前言:根据当前集团的管控模式,以及审计部人员配置及岗位设置情况,考虑到外部审计因素,为更好发挥现有的审计资源效率,满足审计需求,本版内部审计程序综合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进行制定。 一、总体分析性复核程序 内审人员通过分析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调查异常变动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快速地了解审计对象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特征,确定具有潜在审计风险的重点领域,确定对重要经济业务和会计科目实施真实性检查的时间、范围等。分析性复核程序模板详见附件一。 二、具体内部审计程序 1.通用审计程序 (1)核对各明细账(日记账)金额与总账金额及报表项目金额是否相符,在各明细账底稿中标识“账表是否相符:√或×”。 (2)抽取凭证核查时,查看原始凭证内容完整合法合理、账务处理正确、记账及时、金额加计无误、付款有授权批准、不属跨期收支事项、收付款单位名称核对一致等,如不符合,在抽凭底稿中注明不符原因。 2.库存现金审计程序 (1)获取期间内财务主管监盘或抽盘库存现金的盘点表复印件,并检查盘点表内盘点差异、白条抵款及签字完整性等。 (2)通过访谈了解公司有无有关现金库存限额和定期存入银行的规定;复核现金日记账中的每日现金余额,与规定作比较。 (3)访谈出纳,了解收入现金是否开具收据,获取现金收据记录,检查现金收据连续编号情况。 (4)会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现金,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核对表”,检查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是否相符并注意如下事项:①突击盘点;②出纳人员或现金保管人员自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盘;③存放在不同地点的库存现金应同时盘点,以防止互相挪用;④备用金是否录入科目、是否存备用金领用无审批;⑤是否存在白条借支、是否存在坐支、是否存在营业款未及时缴存银行导致资金沉淀等;⑥注意保险柜内的现金是否全部纳入盘点,了解保险柜内的其他物品;⑦实地观察出纳室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判断抽取现金收支凭证,①有无现金收据附件,收据上是否加盖现金收讫章;②付申请单上是否有现金付讫章;③是否存在非财务人员开具票据并收款的情况;④是否存在大额支付现金现象。 3.银行存款审计程序 (1)获取期间所有账户银行余额调节表及银行对账单,检查是由出纳以外的人员定期编制,检查是否存在长期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是否存在长期闲置账户?零余额账户是否销户?。

文件一:票据融资案例

票据融资案例 2012年杭州破获900亿非法票据贴现案 2012年7月11日杭州警方宣布破获一起非法经营金额900余亿的非法票据贴现案件,并称根据杭州个案估计,全国非法经营银行承兑汇票的数额可达上千亿。 2012年2月,杭州市公安局在侦办一起特大金融诈骗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有关业务信息,招徕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并从中谋利,涉嫌从事非法经营业务。 经侦查发现,杭州润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非法从事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该公司约有230余人,总部设在上海,在北京、南京、深圳等地均设有分公司。该公司位于杭州萧山的三个部门2007年就开始从事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最近每天非法贴现金额达3亿元至5亿元。 杭州市公安局宣布,截至7月11日上午,共抓获涉案人员254余人,刑拘85人,取保候审45人,冻结涉案账户4个、资金1.6亿余元,查扣用于贴现的承兑汇票107份、票面金额9.4亿余元及大量用于开展非法票据贴现业务的账册资料等凭证。 经初步核查,该案非法经营额达900余亿元,为近年来浙江省发现的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票据贴现案件。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发布票据贴现信息,承诺见票当日全额打款。取得承兑汇票后,再将有关汇票贴现或转卖,并从中谋利。有关票据的取得与转让行为均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警方表示,近年来银根收紧,一些人非法进行承兑汇票的转让(俗称“倒票”),经由不同渠道买卖承兑汇票并通过转出、贴现等方式牟取利差,逐渐成了非法地下承兑汇票交易市场。去年以来,杭州市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案件有十余起,涉案金额上亿元,案值最小也在千万元以上。 杭州市公安局称,一些人以此为业,反复循环开票、倒买倒卖、贴现赚取息差,导致银行存贷规模被放大。 在此类经营活动中,除一些企业和个人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票据诈骗罪”,个别银行工作人员出于业绩考核和逐利动机,与相关

票据案例分析2

票据案例分析 1.xx年12月,香港商人林某持两张本票,分别为260万港币和240万港币, 本票的出票人为香港某银行,收款人空白。林某将票据卖给中南公司,在收款人处填上中南公司的名称。中南公司请求其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鉴别其真伪,由于中国银行是香港某银行的海外联行,工商银行遂要求中国银行鉴定,并且中南公司同时向中国银行申请贴现。中国银行检查票据以后,认为要件相符,密押相符,在本票上盖上印押相符章,但对于贴现,中国银行要求以工商银行担保为前提。于是,中南公司和工商银行分别在背面作背书签章,然后中国银行将款项划入中南公司帐户,此后,中南公司划款项入林某的帐户。中国银行由于疏忽一直未向香港某银行提示付款,等到次年8月,有关人员检查后发现,才提示付款。同月,却接到退票通知,称两张本票系伪造,拒绝付款。中国银行于是向工商银行退回本票,此时,林某已不知去向。中国银行遂向工商银行和中南公司行使追索?试问,能否实现追索权? 2.X市申容商厦向本市工商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300万元,用于支付 给解放路商场,购买某品牌彩电。解放路商场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富达有限公司购买彩电以满足申容商厦的需求。富达公司在这张汇票到期时,向承兑人工商银行提示付款,承兑人付款。但是与此同时富达公司无货供应。于是当工商银行向申容商厦追讨300万元之际,被告知解放路商场已经通过诉讼程序收回富达公司的欠款,故汇票款项为解放路商场获得。于是工商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放路商场偿还汇票金额。试问工商银行是否有此权利? 3.A因为购买商品,先后对B公司签发了四张商业承兑汇票,并在汇票上签章 承诺,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期日无条件付款。B公司收票后,即按约定发出货物。A对收到的货物提出质量异议,双方数次传真往来,未能协商一致。A将B公司生产的商品送国家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B公司持上述四张汇票于到期后,委托银行收款时,均被银行以付款人无款支付,该账号已结清等为由拒付。B公司遂以票据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试问A公司仅以货物质量有瑕疵为由提出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假如该票据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后,A公司对非直接受让人的请求能否主张抗辩?

案例分析(票据法)

【案例】 原告:A小学 被告:B公司 1998年3月6日,被告B公司和C公司签订了一份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约定,由C公司向B公司提供专利号为xx45xx的专利技术,而被告则支付给C公司10万元的专利技术转让费。同年3月9日,被告开出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予C公司。汇票上载明:出票人被告,收款人C公司;付款行中国工商银行Y支行,票据金额10万元,到期日为同年6月9日。在签发汇票的同时,工商银行Y支行对此汇票已经作了承兑,并有工商银行Y支行与被告签署的汇票承兑协议一份。 C公司收到汇票后,即到其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W支行申请贴现,并提供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同年3月12日,建行W支行电传工商银行Y支行,查询该承兑汇票的真伪。同日,工商银行Y支行复电: “该承兑汇票属实。”同年3月13日,建设银行W支行将按规定贴现率扣除未到期部分利息后,将票据金额划入C公司账户。1998年3月20日,建设银行W支行将该汇票赠与原告A小学。 同年3月23日,原告要求工商银行Y 支行承兑票据责任。工商银行Y支行回称,B公司(被告)至今没有收到C公司的xx45xx号专利技术,不能划款。原告在向出票人B公司、其再前手C公司追偿未果的情况下,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答辩称:C公司没有转让其专利技术,没有支付对价,不得享有票据权利;而建设银行W支行取得票据权利时,虽支付了对价,但它对没有真实交易关系的票据予以贴现,没有尽到审查义务,责任自负;原告通过赠与取得票据,没有支付对价,不享有票据权利,并要求原告退还票据。 问:被告的抗辩理由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原告能否取得票据权利?原因是什么?

票据业务典型案例

票据业务典型案例

成功堵截及稳妥处置A银行票据诈骗案始末 2006年3月16日,黑龙江银监局及A银监分局成功堵截了A银行3亿元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这是一起由内外勾结引发的巨额金融诈骗案件。这突如其来的案件,对A银行来说犹如一场“灭顶之灾”,使该行陷入支付危机。面对惊天大案,监管当局以超强的风险识别与高超的监管技巧,力挽狂澜,成功堵截,为国家挽回了巨额资金损失。 一、案发及风险处置基本情况 A银行成立于1988年9月5日,案发前,截至2006年2月末,A 银行资产总额4036万元,其中贷款余额3094万元,不良贷款1889万元,不良贷款率61.05%;负债总额4022万元;账面所有者权益14万元。 2006年2月14日,经人民银行某县支行、A市中心支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人民银行总行的逐级审核同意,A银行领取了5000份银行承兑汇票凭证和银行承兑汇票专用章。 2006年2月28日,A银监分局在接到A银行开办票据业务报备的材料后,经请示黑龙江银监局,向A银行下发《监管通知》,禁止该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但该行拒不执行《监管通知》,于2006年3月2日为出票人A公司办理了30笔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合计金额3亿元(单笔金额为1000万元),收款人为深圳B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06年9月1日,用途是出票人承建A市中五路改造工程项目(经向A市政府咨询,中五路改造工程项目尚未立项),向B公司购买原材料和设备(提供伪造的3.5亿元的购货合同和增值税发票)。 2006年3月2日,B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廊坊C公司;农行辽宁省某县支行为该公司办理了票据贴现;C公司将贴现款29609万元分3笔全额划回出票人A公司在A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A公司从该账户提现40万元,同时办理两笔转账,分别为3900万元和60万元。其中, 3900万元

评估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被评估单位 所需提供的评估资料清单 说明: 所提供资料尽可能为A4纸,所有复印件均须逐页加盖公章,同一文件页数较多的盖骑缝章亦可。 一、填报“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由评估机构提供电子版表样) 该明细表是开展资产评估工作最基础的工作文件,通常要求在评估人员进入企业进行现场评估前填报完整,在评估人员进行现场评估作业核实无误后,再由企业盖章确认。 如何填写从评估机构提供的申报明细表表样中可清楚了解,强调以下基本要求: (1)对于未来不涉及实体业务的企业仅需填列资产基础法评估明细表,涉及实体业务的企业需同时填列资产基础法评估明细表及收益法评估明细表;涉及软件著作权、专利及专有技术的企业请提供软件著作权调查表。 (2)在填写资产基础法明细表时,只须填写明细表,所有合计数和汇总表都是自动生成的;完整准确地填写审计前帐面值(含)左边的各项明细容和部分备注栏容,务必填写完整; (3)所有有关往来单位的名称应填写全称; (4)对存在无实物、闲置、待报废的存货和固定资产等实物类资产,在相关栏或备注栏中填写注明; (5)填写的数据应与财务报表保持一致。 二、编写“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由评估机构提供格式和容样式,企业编写,由评估机构完善后再由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签字盖章)该文件是评估报告的组成部分,需要附在上报备案的评估报告中,请各企业

根据本企业情况填写。 三、企业基本情况材料(以下资料请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提供,如不涉及则 无需提供。) 1.企业法人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带有本年度工商年检章-公司注册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国、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5.最新公司章程复印件; 6.历次的公司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 7.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有财务分析报告亦请提供)和前三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8.本年度截止评估基准日和前三年的成本、费用分费用明细的汇总表; 9.享受税收减免优惠的有关批复文件; 10.企业各类资质证书; 11.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12.商标、专利注册证书及最近一次缴费凭证; 13.软件等著作权证书; 14.企业获得的主要荣誉证书; 15.有关资产抵押、企业担保合同、保险合同; 16.被评估资产中有关融资、租赁凭证及合同; 17.所有涉讼事项说明及有关诉讼文件复印件; 18.企业近期预算报告; 19.企业未来五至十年发展计划或规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票据纠纷案例分析

票据纠纷案例分析 一:票据及其特点 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具有一定格式,约定债务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经过背书可以转让的书面支付凭证。 它具有以下特点:1:设权性票据一经设立并交付出去,票据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成立。2:无因性票据一旦做成,票据上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成为独立的票据债权债务关系,不受先前的原因关系存在与否的影响。3:要式性票据非常强调其形式和内容。4:流通性是票据在法定的合理时限内,经过背书.交付而将票据权利让给后手。5:可追索性指当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对合格的票据拒付时正当持票人可以按法定程序向票据很债务人起诉,追索。 二:案例 1998年5月20日,江苏省鼎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球公司)签发编号为VⅡ00580767、收款人为句容市华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公司)、金额为100万元、到期日为1998年8月20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向宜兴中行申请承兑。宜兴中行在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栏内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由本行付款”。鼎球公司将该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华业公司,华业公司收到后背书转让给江苏省盛东精细化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东公司),盛东公司又背书转让给江苏省南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南方公司取得汇票后,为代江苏省化工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省化工公司)支付结欠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供应公司(以下简称销售供应公司)货款,再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了销售供应公司。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销售供应公司于8月20日通过其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金山支行(以下简称金山工行)委托收款,并填写了委托收款凭证,附寄汇票原件等。但在7月24日,宜兴市公安局向宜兴中行送达《关于对鼎球公司1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停止支付的通知》,称我局经侦科于7月7日接到鼎球公司报案,言华业公司朱玉明以签订购销合同为名,骗取上述银行承兑汇票,现查明华业公司朱玉明有重大诈骗嫌疑,已于7月24日立案侦查,为防止集体资产被骗,要求宜兴中行对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停止支付。8月24日,宜兴中行收到销售供应公司通过金山工行寄交的银行承兑汇票。当日,宜兴市公安局即以(98)29号《调取证据通知书》从宜兴中行调取上述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华业公司朱玉明诈骗案的证据。8月25日,宜兴中行将委托收款结算拒绝付款理由书交付金山工行,金山工行于8月31日收到并转交给销售供应公司。该拒付理由书记明的拒付理由为“公安立案,涉及刑事诈骗,票据被公安调取”,鼎球公司也在拒理由书中签章。另查明,销售供应公司未办理工商企业登记。石化公司称销售供应公司为其下属二级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金山工行信贷业务科证明,销售供应公司在金山工行开设有结算账户,该账户属股份公司的二级附属账户。 原告石化公司与宜兴中行多次交涉要求其按承诺履行票据付款义务未果,遂诉至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宜兴中行承担100万元汇票金额的支付责任、赔偿逾期付款的利息及经济损失3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宜兴中行答辩称:我行尚未及审查,汇票即被宜兴市公安局作为证据调

十道经典案例分析题 (法规)

《2015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题(汇总)_ 2011年11月,A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向B公司购买一批材料.A公司将一张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作为付款.背书是往明"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2)向C公司发出一份支票,C公司在转让前发现该支票未记录个别事项;(3)向银行申请开立临时账户. 第一题。 2011年11月,A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向B公司购买一批材料.A公司将一张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作为付款.背书是往明"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 (2)向C公司发出一份支票,C公司在转让前发现该支票未记录个别事项;(3)向银行申请开立临时账户. (1)对于转让给B公司的汇票.下列表示中正确的有( ) A.该背书所附的条件"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有效 B.该背书所附的条件"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无效 C.该背书仍然有效 D.被背书人即B公司可依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2)在下列各项中.对基本存款账户与临时存款账户在管理上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 ) A基本存款账户能支取现金而临时存款账户不能支取现金 B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向银行借款而临时存款账户可以向银行借款 C基本存款账户没有开设数量的限制而临时存款账户受开设数量的限制 D基本存款账户没有时间限制而临时存款账户实行有效期管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支票的出票人可授权补记的有( ) A.支票金额 B.出票日期 C.付款人名称 D.收款人名称 (4)下面关于支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支票结算用于同城支付结算 B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 C支票无金额起点 D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指的票据包括( ) A.支票 B.信用证 C.汇票 D.本票 解析:(1) BCD(2) D(3) AD(4) ABCD(5) ACD 第二题 2011年3月10日,企业会计科会同档案科对单位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2)3月21日,会计科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8000"元的数字有更改迹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会计科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受理

审计所需 清单

一基本资料 1.基本情况资料 (1)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主要包括:贵单位改制设立具体情况及方式、历次股本形成及股权变化情况。 (2)贵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及经营特点等)。 (3)历次工商变更登记资料:验资报告、评估报告、章程、营业执照、股东会决议; 工商信息查询。 (4)成立及历次股权变更时政府等部门相关批文、投资协议。 (5)行业特许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贷款证(卡)、贷款卡查询、基本开户查询。 (6)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审计调整分录、本年已记入账内的审计调整分录、合并底稿。 (7)组织机构设置图; 包括发起人或股东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或联营公司),发起人或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贵单位对外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合营企业,以及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等。同时应标明组织结构的具体组织联系。 (8)主要管理人员基本资料。 (9)财务部门机构设置图、岗位分工及岗位职责介绍。 2.贵公司股权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如发起人或股东为企业法人,则应披露其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并标明这些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的名称。 若涉及自然人股东,应披露该自然人的姓名、简要背景及其所持有的贵单位股权被质押的情况等。 3.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及分支机构营业地点、营业范围等基本情况介绍。 4.子公司设立情况,子公司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章程合同、投资协议等。 5.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图、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7.税收资料 (1)简述贵单位及分子公司的缴纳税种、税率; (2)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批准文件;

票据法案例分析1

票据法案例分析题 1.甲公司向某工商银行申请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该银行作了必要的审查后受理了这份申请,并依法在票据上签章。甲公司得到这张票据后没有在票据上签章便将该票据直接交付给乙公司作为购货款。乙公司又将此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以偿债。到了票据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丙公司持票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时,该银行以票据无效为理由拒绝付款。 (1)从以上案情显示的情况看,这张汇票有效吗? (2)根据我国《票据法》关于汇票出票行为的规定,记载了哪些事项的汇票才为有效票据? (3)银行既然在票据上依法签章,它可以拒绝付款吗?为什么? (1)无效 (2)根据我国《票据法》关于汇票出票行为的规定,出票人必须在票据上记载:“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以上事项欠缺之一者,票据无效。 (3)本案中,承兑银行可以拒绝付款。因为根据票据行为的一般原理,出票行为属于基本的票据行为,承兑行为属于附属的票据行为。如果基本的票据行为无效,附属的票据行为也随之无效。 2.某科研所因转让专利技术得到一张38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离到期日还有3个月的时间,该科研所遂派人持该汇票到某银行办理质押贷款,但在途中遭抢劫。有人给他们出主意说,最好去申请公示催告。请问: (1) 应当去哪里申请公示催告(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仲裁机关?其他机关?) (2) 失票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有权受理公示催告的机关提出了合乎法律要求的申请,该机关决定受理。受理后,该机关应当进行哪些事项? (3)法定机关依法做了一定的工作后,如果有人持票来申报权利。依法申报后将会发生怎样的结果? (4)如果在一定的期限内无人来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又将会发生怎样的结果? (1)法院。 (2)该机关应当:向付款人发出止付通知;在3日内发出公告。 (3)依法申报后,法院应通知失票人(即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察看票据,如果该票据与失票人丧失的一致,法院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如果不一致,法院裁定驳回申报人的申报。 (4)失票人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向法院申请作除权判决,公示催告程序因此而终结;逾期不申请作除权判决的,因期限届满而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甲公司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共有1百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签发了一张面额为2百万元的转帐支票给乙公司。之后甲公司再没有向开户银行存款。 (1)乙公司所持的支票是否空头支票?如何判断空头支票? (2)空头支票的付款人是否票据债务人?为什么? (3)甲公司对空头支票的持票人应负什么责任? 是。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是否为空头支票,应以持票人依该支票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之时为准,而不能以出票人签发支票时为准。 (2)不是。付款人不是票据上的当然债务人,支票中的付款人在支票存款中足以支付时才有法定的付款义务。

国际结算 经典案例分析题

1,某代收行收到托收委托书,按指示装运后30天付款交单,照此委托书,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付款,进口商称交易合同条款是30天承兑交单,并要求代收行按承兑交单办理。请问,代收行应怎么办?这样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答; 根据承兑交单的特点,代收行应先向进口商先承兑一下,因为承兑交单跟远期付款交单差不多,可以在装运后的30天付款 2,我国A商向法国B商出口货物,A交货后开立了一张令法国银行付款的汇票与商业单据,一起交银行结汇。问:该汇票的出票,付款行为适用于哪个票据法?为什么? 答:适用于《国际汇票和本票公约》的范围,即出票地,付款地分出不同的国家,该票据中出票地是我国,而付款来自于法国的银行,属于不同国家。 3,出票人A,收款人B,A在出票时记载了担当付款人C,预备付款人D。问:(1)B向谁提示承兑?为什么?(2)B提示承兑遭拒,能否行使追索权? 答:(1)向A提示承兑,A作为第一付款人,承担票据的承兑与付款责任。C 作为担当付款人并不是票据的债务人,而D作为预备付款人为第二付款人只有在第一付款人遭拒付才向D提示承兑。(2)不能。向D提示承兑,D作为预备付款人,在第一付款人未承兑或未付款时,持票人可向其提示承兑。 4,有一份国外开立的即期信用证,又经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当受益人按规定向保兑行交单要求付款时,保兑行称:开证行已无力偿付,所以保兑行不能履行付款义务,但可代出口商办理托收向进口方收款。问:(1)受益人是否该接受保兑行的说法?为什么?(2)如果你是受益人会怎么做?请说明理由。 答:UCP600规定,保兑行与开证行都负第一性付款责任,所以保兑行的解释不对,而不能推卸议付货款的责任,该受益人有保兑换行提交的单据是符合信用证各项要求的,保兑行应当执行第一付款的责任。 5,王某捡到票据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对理由谎称是自己劳务所得,因担心去银行兑现时被银行扣从前的其欠款,故以3万元的要价转给李某,李某受让了支票,后凭支票到商场购物的5万元的商品,支票为商场所有。问:王、李、商场作为持票人能否享有票据权利? 答:王某不能享有票据权利,李某有3万元的给付对价,而商场享有完全的票据权利。因为《票据法》规定:以欺诈、偷窃或威胁等手段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所以王某不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权利必须给付对价,所以李某拥有了对价3万元的票据权利,商场享有5万元即全部的票据权利。 6,A购进B的货物开立汇票交B抵偿货款,B按B→C→D→E连续背书转让,E 为持票人,G在汇票上为C作保证。问:(1)E遭退票可向谁行使追索权,为什么?(2)若A开立支票,E没在合理时间内提示遭拒绝,那么E能否行使追索权? 答:(1)只要在汇票上签字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以及其他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有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持票人可直接向前手追索,也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背书人,出票人或保证人进行追索。本题中向G更好。(2)持票人未在提示时间内进行付款提示,对于一切前手丧失追索权,但是出票人除外,所以E能向A行使追索权。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