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

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

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
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

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

马梦琪

一、什么是解构主义

解构主义是20世纪60年代末自法国兴盛起来的一股颇引人注目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其重要代表人物有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麦克·福柯(Michel Foucault)和朱丽娅·克利斯蒂娃(Julia Kristeva)等。解构主义是在对结构主义的批判中建立起来的,以消解性为主要特征,系统地解构了结构主义关于结构和意义等重要概念,故名曰“解构主义”。二、解构主义的起源与发展

解构主义最先兴起于哲学领域。在海德格尔看来,西方的哲学史即是形而上学的历史,发端于柏拉图对于古希腊逻各斯(Logos)问题的强行曲解。在柏拉图及其弟子看来,真理源于逻各斯,即真理的声音,上帝之音。这种逻各斯主义认为,世上万物的存在都与它的在场紧密相联。为此,最理想的方式应当是直接思考“思想”,而尽量避免语言的媒介。他们要求语言应该尽量透明,以便人类能够通过自身的言语(speech),自然而然地成为真理的代言人。换言之,逻各斯主义认为,言语与意义(即真理,上帝的话)之间有一种自然、内在的直接关系。言语是讲话人思想“自然的流露”,是其“此刻所思”的透明符号。据此,逻各斯主义也被后人称为“语音中心论”(phonocentrism)。与此同时,书面文字(writing)则传统地被认为是第二位的,是一种对于声音的代替,是媒介的媒介。即便是索绪尔(Saussure)的能指,也首先是一种“声音的意像”。书面文字作为能指,则是由声音转化而来的。

另外,他们也认为在万物背后都有一个根本原则,一个中心语词,一个支配性的力,一个潜在的神或上帝,这种终极的、真理的、第一性的东西构成了一系列的逻各斯,所有的人和物都拜倒在逻各斯门下,遵循逻各斯的运转逻辑,而逻各斯则是永恒不变,它近似于“神的法律”,背离逻各斯就意味着走向谬误。

19世纪末,尼采宣称“上帝死了”,并要求“重估一切价值”,他的哲学思想对西方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解构主义的思想渊源之一。另外两股启迪和滋养了解构主义的重要思想运动,分别是海德格尔的现象学以及欧洲左派批判理论。

1968年,一场激进学生运动席卷整个欧美资本主义世界。在法国,抗议运动被称作“五月风暴”。可悲的是,这场革命昙花一现。在随之而来的压抑年代里,激进学者将革命激情转向了学术思想深层的拆解工作。他们明知资本主义根深蒂固、难以摇撼,却偏要去破坏瓦解它所依赖的强大发达的各种基础,从它的语言、信仰、机构、制度,直到学术规范与权力网络。解构主义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反对形而上学、逻各斯中心,乃至一切封闭僵硬的体系,解构运动大力宣扬主体消散、意义延异、能指自由。

1967年,当时一位哲学家德里达(Jacque Derrida,1930——2004)基于对语言学中的结构主义的批判,提出了“解构主义”的理论。随着德里达的《文字语言学》、《声音与现象》、《书写与差异》三部书出版宣告解构主义的确立。他的核心理论是对于结构本身的反感,认为符号本身已能够反映真实,对于单独个体的研究比对于整体结构的研究更重要。德里达的解构主义1)反对权威,反对对理性的崇拜,2)反对二元对抗的狭隘思维,认为既然差异无处不在,就应该以多元的开放心态去容纳,3)认为书写文字并不见得天生就低劣于语言发音,力图建立一种“文字学”,以便突出并确认书写文字的优越性。身为海德格尔在法国的思想传人,德里达一方面深受海德格尔反形而上学、反逻各斯主义的理论影响。另一方面,他又广纳新学,另辟蹊径,大胆从语言学、符号学的角度出发,提出了针对逻各斯中心论的一整套消蚀瓦解的策略,异延(difference),播撒(dissemination)、踪迹(trace)、替补(substitution)等等。

三、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

我们一般在讨论解构主义翻译理论时,总是要追溯其源头,从海德格尔谈起,经过本雅明这个最重要的中介,最后在德里达那里达到巅峰。可以说,后来的解构主义翻译理论家主要从这后两位大师级的思想家那里获得启迪进而发展的。由于海德格尔的阐释学理论主要在语言和哲学理论上影响了德里达,但并不直接影响当代翻译研究中的文化转向,因此我们主要从本雅明的翻译理论开始。

1、本雅明解构主义翻译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德国思想家和文艺批评家瓦尔特·本雅明(Walter Benjamin, 1892-1940)的理论,因此本雅明可谓是解构主义翻译的先驱者。他是一位杰出的文学翻译家,生前曾经翻译了许多著名的法国文学作品,尤其是波德莱尔和普鲁斯特这两位现代主义大师的作品。这两位法国

作家一位是现代主义诗歌的鼻祖,另一位则是现代意识流小说的开创者之一。因此本雅明的翻译理论正是从他的诗歌和小说的翻译实践中获得直接经验进而抽象成理论的。尽管本雅明在自己的翻译实践中零散地表达了他对文学翻译的看法,但他专门讨论翻译的文章主要体现于他的那些译者前言中,尤其集中地体现在他的那篇广为人们引证和讨论的《译者的任务》中。《译者的任务》最初是作为波德莱尔诗歌集《巴黎风景》的译者前言写于1923年,后收入他死后出版的论文集《阐释集》(1961.),主要是讨论文学翻译问题的。在这篇文章中,本雅明首先消解了原作者与翻译者之间的等级差异。他认为,历史上的伟大作家都是卓越的翻译家,波德莱尔也是这样。

既然这篇文章以讨论译者的任务为主,那就必然涉及翻译与原作的关系,本雅明认为,与原作相比,翻译是一种形式,但我们却不得不正视这样一个事实,“要将其理解为一种形式,我们就得回溯到原作那里,因为原作包含着掌控翻译的法则:可译性。一部作品是否可译这个问题带有双重意思。要么,在整体的读者群里能找到适当的译者吗?或者更为中肯地说,这部作品的性质是否适合翻译,以便从形式的意义来看,它需要翻译吗?原则上,第一个问题只能在偶然的意义上判定,而第二个问题才完全可以从逻辑上决定。也就是说,能否在众多的读者中找到适当的译者仅仅是一个外在的因素,而其文本内部所固有的本质特征,也即所谓的可译性,才是决定一部作品是否适合翻译,也即是否能够产生出与原作相当甚至高于原作的译作。有些作品是特定语言文化背景中的特定产物,它只能在那种语言文化背景中被人们诵读、理解和欣赏,一旦译成另一种语言,这些作品不是本身变形就是有可能成为另一些与之具有同等价值的作品。显然,本雅明在这里强调了翻译对于延缓原作生命所具有的不可忽视的作用,他并不强调译作对原作的语言文字上的忠实,因为这种浮于表面的忠实充其量只能传达出原作中的一些信息,而不能达到更高的艺术创造的境界,尤其对于文学翻译就更是如此。文学作品的翻译首先应考虑文学的质量,而要再现原作的文学品味则是拙劣的译者不可能办到的。因此在本雅明看来,正是那些优秀的译者通过自己无与伦比的翻译才使得已经死亡的原作又具有了“来世的生命”。

既然翻译是一种形式,那么它的价值就不能等同于艺术作品本身。但本雅明在这里强调指出,“尽管翻译不同于艺术,不能声称其产品具有永恒性,但它的

目标却无可置疑地是一切语言创造的终极、具有包容性和决定性的阶段。在翻译中,原作似乎上升到了一个更高级、更纯洁的语言氛围。当然,它不能永远地生活在那里,它也肯定不能在整体上达到那一境地。”[2]也就是说,原作通过翻译,其未能显示出的内在价值得到了尽可能充分的彰显,其未完的部分在翻译的过程中得到了完成,当然,对原作的一次翻译是不可能穷尽其内在价值的但至少在某个方面会接近那一终极的价值和意义。后来每一代的译者进行的重新翻译则会使得新的译作距离原作的内在精神更加接近,因此翻译始终是一个开放的过程。显然,这一开放的观点对德里达等后来的解构主义翻译理论家有着重要的启示并在他们那里得到了详尽的阐发。

既然翻译有如此重要的意义,那么译者的任务又具体体现在何处呢?本雅明指出,“译者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趋向目标语言的特殊意念,正是在他所要翻译的那一目标语言中,这种意念产生出与原作的共鸣。这就是翻译的特征,它基本上将其与诗人的工作相区别,因为诗人的意念在总体上从来就不指向这种语言本身,而其唯一和直接的目标就是具体的语境方面。”[3]也就是说,译者只有找到原作中所隐含着的特殊意念,才能与原作产生某种共鸣,当然这种共鸣并不是依附于原作的被动的共鸣,而更带有译者自身的理解和创造性阐释。在这里译者与原作者实际上产生了某种形式的交流和互动作用,在这种互动关系中,译者一反以往那种被动的局面,带有了相当大的主观能动性,他的作用并不亚于一位原作者。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来,优秀的译作一定是译者与原作者合作默契共同创造的结晶,离开了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完成最终的译作。在这里,本雅明显然把长期以来处于“隐身”地位的译者的地位大大地提高了,并预示了当代翻译界出现的译者的“显身”以及其主体性的觉醒。

既然译作本身也像原作一样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那么它与原作的关系如何呢?本雅明并不想回避这个问题。在他看来,“真正的翻译是透明的;它并不遮盖原作,并不阻挡原作的光,而是允许仿佛经过自身的媒介强化的纯语言更为充分地照耀原作。”[3] 因为一切伟大的作品对翻译都是开放的,翻译者应是原作最好的读者、接受者和阐释者,因此,“正如在原作中语言和启示毫无张力地合而为一时,译作就必须以隔行对照的形式自由地显示出它的直译与意译的统一。在某种程度上,一切伟大的文本都包括隐匿于字里行间的译文。”[4]由此可见,译

作与原作的关系就远不止是传统意义上人们所认为的那种主仆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关联和互动关系,译作不仅发掘出原作中的潜在意义和价值,把原作中未完成的东西进一步完成,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赋予原作以新的生命,或来世的生命。在这一点上,本雅明也和所有的解构主义者一样,颠倒了原作者与译者之间的等级序列,赋予译者以更为主要的作用。

2、德里达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 1930-2004) 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当代解构主义理论大师。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涉及了诸多方面,我们仅仅讨论其在翻译研究方面的一些理论。德里达早年曾翻译过胡塞尔的著作《几何学的起源》,并为其撰写了一篇很长的评介性译者前言。除此之外,他很少从事翻译实践,即使在不同的场合发表一些关于翻译的文字,也主要是为了将其解构理论运用于一种广义的文化翻译。但是德里达对当代文化理论、翻译理论以及文学批评理论的影响却体现在多方面。

首先,他始终关注语言问题。他反对结构主义的那种诉诸单一结构的片面语言观,认为语词有着诸多的层面和多重意义,因而对由语言词汇组成的文学文本的解释就应当是多重的。这一切均散见于他关于翻译的一些看法中,对于我们清晰地看出隐于其中的解构和多元之特色起着某种导引的作用。当然,他的这一观点对认为言语是交流的直接形式的看法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同时也反拨了文本的作者就是意义的掌握者的观点,这无疑对削弱翻译过程中原作者和原作的权威性有着重要的解构作用。因而在以德里达为首的解构主义者的不懈努力和推进下,书面语言摆脱了语言结构的束缚,为意义的多重性和解释的多元取向铺平了道路。这也是他的理论对翻译研究有着诸多启示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他对当代翻译研究最有影响的一个概念就是他自创的一个法语词“延异”(différance ),这个词其实并非意指(语言)存在于那里,而是想表明它的不在场或缺席。按照德里达的意思,意义同时具有差异和延缓之特征,最后的确定性和终极性是永远不可能达到的。这自然影响了他对翻译标准的不确定性的看法,可以说,他的翻译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点上的。传统符号学理论普遍认为,能指(signifier)和所指(signified)是紧密结合的。德里达则认为:人们从符号中寻找意义时所得到的不过是能指的能指,解释的解释。每个符号都是由无限延续的符号的差异构成的,“延异”表明符号总是“区分”和“延

搁”的双重运动。在空间(共时态上),符号总是为其他符号所限定,从而具有了“非同一的,与其他符号相区别的意思”,使词的意义不能最终确定,其意义有赖于其他符号,而只能在语境关系的区别中决定;在时间(历时态上),符号是一系列差异区分的产物,总是延搁所指的在场,“使意欲暂时不能得到实现或满足,把意义意欲付诸实践时所用的方法抹煞或减弱其效果”。这种由符号的共时态区分引出的历时态的延搁,加深了符号意义的不确定性本质。可见德里达把意义看作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而不像结构主义那样将意义视为一个“终点”或“固定点”。

再次,关于翻译的不可译性。在德里达的论文《巴别塔》中,他指出““巴别塔不仅仅喻指众多语言所带有的不可还原的多重含义;它还显示出一种未完成性,也即完成、总体化、渗透的不可能,同时,要完成与道德修养、工程建筑、系统工程和建筑设计相类似的某种东西也是不可能的。”既然巴别塔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是上帝赐予的名称,因而人们就不可以对之进行任意的更改或翻译。对之的任何转述、再现或翻译都不可能准确地复现其原貌。在这里,巴别塔的故事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由于语言从一开始起就是混乱的,而不同语言中的那些习语的多重含义更是具有某种不可还原性,因此便导致了人类之间交流的困难和不便,于是“翻译也就成了十分必要但又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德里达在此指出,“一般说来,人们很少关注这一事实:正是通过翻译我们才最经常地读到这一故事的。因此在译文中,这一专有名称仍然保留了一种单一的命运,因为它仍以专有名词的形式出现,并没有被翻译过来。此时,我们还看到,像这样的专有名词是永远不可译的,这一事实也许使我们得出这一结论,它不可能像其他词一样由于同样的原因而严格地属于这种语言,属于这一语言系统,不管它翻译过来还是处于翻译的过程中都是如此。”这就好像是为了攫取名称而奋力争斗的效果那样,在两个绝对的专有名称之间的间隙显得既十分必要同时又不可能舍此求彼。由于这类专有名称是上帝赐予的,因而也就是“不可译的”,任何对之的翻译都是一种背叛。有了德里达定下的这一基调,解构主义翻译理论首先要强调的就是语言的差异和不可译性。

在仔细研读了本雅明的《译者的任务》之后,德里达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和阐释,他认为,译者的任务主要体现在下面四个方面:(1)译者的任务并不需要自

我宣布,也不依循一种接受。翻译理论本质上并不依赖于任何接受理论,即使它反过来也能够对这种理论的阐释作出贡献。(2)翻译并不具有交际的基本使命。(3)如果翻译过来的文本与正在翻译的文本之间确实存在着一种“原作”对译作的关系的话,那么翻译就是不可再现(representative) 或复制(reproductive) 的,因为翻译既不是影像(image) 也不是拷贝(copy)。(4)如果译者的债务使他既不对原作者承担义务,也不对必须要经过复制或再现的某种模式承担义务的话,那么他究竟应该对何人何物承担义务呢?这就说明,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决不只是一个被动地转述原作意义的人,他应对自己承担义务,因为他有着自己对原作的独特理解,自己的取舍,自己的选词造句和表达方法,这种种因素加在一起就使得他不可能只是一成不变被动地去转述原作的意思,他在转述的过程中无疑会加进自己的创造性理解和主观性阐释。这样译者就不只是受制于原作,而是在更大的意义上创造性地再现了原作,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会使得已经“僵死”的原作再度焕发出新的生机。

最后,在《什么是确当的翻译》这篇文章中,德里达从差异的思维模式出发,对“什么是确当的翻译”或者说“什么是好的翻译”作了详细的界定,对翻译的标准问题以及其终极意义等问题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实际上,和他过去一贯坚持的立场一样,他在这里所指的“翻译”(translation)早已超越了“逐字逐句”的翻译之狭隘境地,而是将其提升到了一种在文化的层面上对文字表层背后所隐含的意义的“迻译”或“阐释”。他不相信有某种绝对确当的翻译的合法性和本真性,在他看来,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是相对于另一些事物的。因此“确当的”(relevant) 翻译决不意味着“翻译理论中的新鲜东西,尽管它必须受制于各种规定,在最近几百年里尤其如此”。德里达在任何时候都没有忘记解构的重要含义:真理的相对性和不可终极性。因此在他看来,绝对“确当的”翻译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如果译者尽了最大努力的话,做到相对“确当的”翻译还是可以的,而无数译者的相对“确当”合在一起就能形成绝对的“确当”。在这里,我们已经看到了指涉(确当的)翻译的焦点正在转移:从纯粹语言学意义上的迻译过渡到能动的文化阐释和再现之境地。因而在这个意义上说来,德里达更可算作一位理论上和文化上的阐释者-翻译者,而非传统的文字意义上的翻译者。

从解构的不确定性和意义的不可终极性这一既定的思维定势出发,德里达提

出了他心目中的“确当的”翻译,在他看来,“简而言之,一种确当的翻译就是‘好的’翻译,也即人们所期待的那种翻译,总之,一种履行了其职责、偿还了自己的债务、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或尽了自己义务的翻译,同时也在接受者的语言中为原文铭刻上了比较准确的对应词,所使用的语言是最正确的,最贴切的,最中肯的,最恰到好处的,最适宜的,最直截了当的,最无歧义的,最地道的,等等”。37 这一连串的形容词最高级说明了这种“确当的”翻译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它仍然处于一种未完成的过程中,仍有可以不断完善的余地,因此是一个相对的开放的标准。由此可见,德里达并不反对翻译的标准,他所规定的上述标准显然是一种很高的甚至是一种理想化的标准,但是这个标准却是一般的译者难以达到的,因而也就为后来的实践者留下了可以尝试着去达到的空间:这一连串的最高级形容词的使用显然是诉诸译者主观愿望的,并无任何客观的标准来衡量,因此最后所达到的结果只能取决于不同的译者所能达到的程度。确实,按照解构理论的原则,真理是不可穷尽的,你尽可以说你已经接近了真理,但你却无法声称你已经掌握了绝对的真理。用于翻译也是如此,每个译者都声称自己的译作最接近原作的意思,但没有谁敢于宣称自己百分之百地掌握了原作的意思并达到了绝对真实的再现之境地。因此这种真理的相对性原则也为原作的不可再现性和译作的不断修改更新性铺平了道路,也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为文学名著的不断重译提供了合法性和理论上的依据。

3、其他(韦努蒂和耶鲁学派)

1)韦努蒂毫无疑问,没有专业翻译领域内的学者的大力实践和推广,解构主义翻译理论是无法在英语世界产生如此之大的持久性影响的。在这方面,劳伦斯·韦努蒂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本人作为一位专业翻译家和有着鲜明解构主义倾向的文化翻译学者,也著述、翻译甚丰,并被认为是解构主义翻译在美国乃至整个英语界的主要代表之一。韦努蒂批判了以往占主导地位的以目的语文化为归宿的倾向,提出了反对译文通顺的抵抗式解构主义翻译策略。在《译者的隐身》这本书中,他对“通顺的翻译”的质疑。1)韦努蒂认为,以往翻译传统,是以民族中心主义和帝国主义的价值观来塑造外国文本的。其提倡的翻译原则就是“通顺的翻译”和“归化”的翻译。2)韦努蒂提出了反对译文通顺的翻译理论和实践。其目的不是在翻译中消除语言和文化的差异,而是要在翻译中表达这种

语言上和文化上的差异。3)《译者的隐身》是指在译文中看不见译者的痕迹,即”所谓“不可见性” (invisibility)。

韦努蒂写《译者的隐身》的目的,就是要反对传统的通顺策略,在译文要看得见译者,以抵御和反对当今尤其是在英语国家中的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的规范。他的翻译理论是以解构主义观点作为其理论基础的。他从解构主义的视角把翻译定义为:“翻译是译者在理解的前提下,用目的语的能指链来替代原语文本中的所指链的过程。”韦努蒂批评了当代英美的翻译流派中以奈达为代表的归化翻译理论。说奈达是想把英语中透明话语的限制,强加在每一种外国文化上,以符合目的语文化的规范。这是用通顺的翻译策略,把归化隐藏在透明度之中。这与其说是文化交流,还不如说是为了归化的目的对外国文本进行文化侵略。反对英美传统的归化,主张异化的翻译,其目的是要发展一种抵御以目的语文化价值观占主导地位的翻译理论和实践,以表现外国文本在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他称这种翻译策略为“抵抗”(resistancy):这种翻译不仅避免译文通顺,而且对目的语文化提出挑战,以内为通顺的翻译是以目的语文化的种族中心主义对外国文本进行篡改。所谓“抵抗”,就是抵抗目的语文化的种族中心主义。韦努蒂主张异化的翻译,是要发展一种理论的、批评的和文本的方法,并用这种方法把翻译作为研究和实践差异的场所,而不是当今普遍认为的那种同一性。

2)耶鲁学派由于翻译的重要中介作用,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理论迅速地在英语世界得到了广泛、持久的传播和实践,尤其是在上世纪70、80 年代的美国一度形成一个以耶鲁大学为中心的声势浩大的解构主义批评学派。由保罗·德曼、吉弗里·哈特曼(Geoffrey Hartman) 、希利斯·米勒以及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 四员大将组成了松散的文学批评“耶鲁学派”,而德里达则是他们的精神领袖和重要成员。而其中,只有:德曼和米勒始终是坚定的解构主义者和德里达的挚友。

希利斯·米勒(J.Hillis Miller, 1928-)在不同的场合涉及文学翻译和理论阐释问题,但他专门讨论理论翻译问题的文章只是那篇《越过边界:翻译理论》(Border Crossings:Translating Theory, 1993),这篇文章根据他在中国台北的中央研究院发表的演讲改写而成,收入他的演讲论文集《新的开始:文学和理论批评中的施为性地志》(New Starts: PerformativeTopographies in Literature and Criticism )。在这

篇论文中,米勒主要探讨的问题与赛义德的著名概念“理论的旅行”(traveling theory)有些相似,但与之不同的是,赛义德并没有专门提到翻译对理论传播的中介和阐释作用,而米勒则强调了理论在从一个国家旅行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时代流传到另一个时代、从一种语言文化语境被传送到另一种语言文化语境时所发生的变异。他认为造成这种变异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翻译。正如他的这本论文集最后定下的标题所显示的,理论经过翻译的中介之后有可能失去其原来的内在精神,但也有可能产生一个“新的开始”。

德曼认为,就翻译而言,译文是“碎片的碎片”。原文和译文都是“纯语言”的碎片。用碎片拼接起来的花瓶,永远不可能有原来的神韵,更何况我们永远不可能拥有所有的碎片。因此,译者力求忠于原文的努力是徒劳的,是注定要失败的。他认为,就翻译而言,译者的任务不是寻找语言所表达的内容,而是语言本身(碎片)的形式特征,或者说是语言所具有的特定的表达方式,才能完成碎片粘接的任务。译者与原文的关系是语言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意义的问题,想表达某种意思的愿望,以及想说什么的需要都是完全不存在的。翻译是一种从语言到语言的关系,而不是那种与可以复制、解释或模仿的语外意义的关系。翻译的重要性,不在于传递原文的基本意义或内容,而是在于经过翻译之后,原语和译语发生了什么变化,从而可以看出翻译对作为整体的语言的意义—即翻译使我们对各语言之间的差异性和互补性可以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

四、解构主义翻译观在中国

1、认同解构主义翻译观来到中国,正值中国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兴盛期,中国经过多年的文化大革命,理论和文化研究都出现了空缺,对新理论、新思想和新文化的吸收和引进成为新时代的主要任务。随着80年代解构主义思想在中国文学界和哲学界的传入,解构主义翻译观随风而进,迅速地获得了传播的通道。中国的许多学者对解构主义翻译观也持认同态度。王宁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个。作为德里达的早期认同者和晚年的学术知音,王宁是德里达主义忠实的捍卫者。与此同期,还有很多人对于解构主义的文化多元论、重构性实质、反思性和开放性相结合的思维方式表示出积极的态度,比如说王一多,郭建中,李红满,吕俊等等。

另有一些学者,借用解构主义的方法论,对传统的翻译观进行重新解构。王守仁以本雅明的解构翻译观为切入点,肯定了本雅明理论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翻译

理论所强调的“信”或“忠实”,使原文从至高无上的地位贬谪下来,最终与译文平起平坐。他认为,唯有打破原著意思可以完整转移的神话,才能使译文和译者获得应有的。

王东风在“解构‘忠实’———翻译神话的终结”一文中,自觉地运用了解构主义拆解传统思想领域的中心的方法论,解构了“忠实”这一传统翻译理论的中心话语,以此揭示传统翻译观在语言、文化和翻译等方面的认识误区。他指出,“忠实,作为一个翻译学的术语,从根本上讲是一个伦理判断,然而伦理的忠实却只承认绝对忠实,而不承认相对忠实,而绝对忠实显然是不符合翻译实际的。最准确的翻译充其量也只能做到‘近真’,而不可能同真或忠实。

2、质疑解构主义翻译观在中国的旅行并非一帆风顺。它的解构“中心”论、虚无主义倾向、意义不确定论和“原文依赖译文存活”论,都受到学术界的质疑和批判。

首先,是关于解构“中心”论。蔡新乐认为,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翻译观并未解构“中心”,反而是虚无主义的表现。他通过对比解读德里达和奈达的翻译思想,指出二者的理论思想都具有“中心”论的烙印,只是表达方式不同而已。

其次,对于解构主义的意义不确定论在实践中的可行性,以申丹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持怀疑态度。申丹一边肯定解构主义为文学批评带来了全新的视野和巨大的推动力,在打破逻各斯中心主义和各种传统框架方面作用重大,一边指出了解构主义的弊端。她认为,解构主义的意义不确定论在日常生活中不可行。因此,解构主义的理论与实践是脱节的。

再次,对于原文必须依赖译文存活的观点,译界同仁也提出了批判。唐述宗从人类多中心起源说和信息学角度解构了德里达的故事。他指出,原文文本是历史的产物,解读语言符号的信息需要把文本置于特定的历史框架中对其进行共时研究。提醒人们解构主义者鼓吹译本需要不断更新的主张是不切实际的,原文依赖译文而存活的观点是荒谬的。他批判解构主义否定一切、否定理性就是无政府主义在学术研究上的猖獗。

解构主义翻译的进步与局限性

第21卷 第4期 2008年8月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 Vol.21 No.4August 2008 解构主义翻译观的进步性与局限性 3 李晓惠,谷童宇,孙孝文 (武汉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武汉430070) 收稿日期:2008203228 作者简介:李晓惠(1953-),女,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武汉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英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 谷童宇(1982-),女,湖北省襄樊市人,武汉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生,主要从事英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  3基金项目:武汉理工大学课题“大学英语阅读课研究型教学模式研究” (2007087)。摘要:通过剖析解构主义反中心和反二元对立的基本哲学主张对传统翻译理论产生的巨大冲击,揭示了解构主义翻译观的进步性和局限性。解构主义的进步性主要表现在其为翻译研究引入了新的思想方法,但是由于其翻译观存在的局限性,它也给翻译行为、译文及读者带来消极影响和负面效应。关键词:解构主义;进步性;局限性;传统翻译理论;冲击 中图分类号:H059;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477(2008)04-0597-04 在西方翻译界,最具影响力的是结构主义 (st ruct uralism )思想,这一思想有其系统的理论,在翻译研究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结构主义以语言的规律性、整体性和深层结构等理论给翻译研究带来了理性思维,使得翻译研究取得很大进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结构主义的翻译理论在经过实践的检验后,渐显其弊端。 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起,在西方文艺批评理论界产生了对结构主义的反叛,以消解性为主要特征,系统地解构了结构主义关于结构和意义 等重要概念,故名曰“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 2ism ),又称后结构主义(post 2st ruct uralism )。其 主要代表人物是雅克?德里达(J acques Derri 2 da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 )、罗兰?巴特(Roland Bart hes )等。德里达于1967年发表的三部著作奠定了解构主义的基础 [1] 。 解构主义的特点是反逻格斯中心、反权威、反理性和反结构。它认为语言表达之前先有明确的内在意义,文字只是其外在形式,直接否定了意义的确定性,否认了结构的存在。它主张要突破原有的系统,打开封闭的结构,排除中心和本原,消解二元对立[2]。 解构主义文学翻译观强调文本意义的不确定性,强调解构作者的权威地位,是译者赋予了原作作者作品以新的生命。因此它赋予译者更大的自 由,让译者主动地在阅读中介入作品的再创造。 一、解构主义翻译观的进步性 解构主义者把自己的解构主义哲学思想引入翻译理论中,给翻译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开拓了 新的视野。解构学派的反传统观念(反结构主义)无疑对传统翻译理论产生了巨大的冲击[3]。本节通过剖析解构主义翻译观对传统翻译理论的两方面的冲击来阐明其进步性。 (一)对“忠实”原则的冲击 解构主义首先打击的是结构主义思想的核心———逻格斯中心主义,即语言能够完善地再现和把握思想的存在。由结构主义这样的语言观念形成的翻译观不可能是一种开放型的。逻格斯中心主义认为意义不在语言之内而在语言之先,语言本身无足轻重,它只是表达意义的一种工具。然而解构主义反对在意义和语言之间做出这样的区别,认为语言并不是可以被自由支配的工具,语言所表达的就是文字或者说是语言本身,而不是某种存在于语言之外的先在的意义[4],这一点是其进步性所在。 此外,解构主义主张文字先于语言,攻击结构主义的语言、语音先于文字的观点。在《论文字学》一书中,德里达认为:没有文字就没有语言,文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苏珊·巴斯内特和安德烈·勒菲弗尔(2001:l)认为,西方翻译研究发展史的显着特点之一就是对等,这一曾经至关重要的概念,逐渐淡化,并最终消解。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翻译活动更加频繁,各种文本类型的翻译需求迅速增加,非文学文本成为翻译研究的重要考察对象,德国功能翻译学派应运而生。这个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卡塔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汉斯·弗米尔(Hans J. Vermeer)、贾斯特·赫尔兹-曼塔利(Justa Holz-M?ntt?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翻译理论研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其代表理论有: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即文本类型理论(text typology);弗米尔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赫尔兹-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由于多元体系翻译观的影响,与原文文本至高无上观念紧密相关的等值标准逐步被侧重目标系统(target system)的观念所取代。 1.2.1功能翻译学派的理论基础 卡尔·布勒于1934年提出了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对功能翻译理论有深远的影响,为赖斯的文本类型学和弗米尔的目的论奠定了基础。 1.2.1.1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 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包含以下组成因素: 语境(context):语言的“表现功能”,涉及符号与世界的关系; 说话者(speaker):语言的“表达功能”,涉及符号和说话者的关系; 受话者(hearer):语言的“感染功能”,涉及符号与受话者的关系; 符号(sign)。 布勒根据语言工具模式中的组成成分及其关系,区分了三种语言功能:信息功能(the information function)、表达功能(the expressive function)、感染功能(the appellative function)。他进而提出依据文本主要功能对文本进行分类(张美芳2005:65)。有一些文本明显试图影响读者的观念,一些文本意在产生某种美学效果,另一些则只是传达信息。布勒据此区分出三大文本类型:意动型文本(conative)、表达型文本(expressive)和信息型文本(representative)(周桥2006:81)。 1.2.1.2雅各布逊的语言功能模式 雅各布逊发展了布勒的语言工具模式,提出了语言功能模式。这个模式有六个组成要素:信息、语境、信息发送者、信息接收者、接触渠道、代码和话语功能。他根据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把话语功能分成五类:信息功能、表情功能、感染功能、寒暄功能和诗学功能(张美芳2005:67)。 1.2.2译功能翻学派的主要理论 赖斯的文本类型理论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弗米尔则以文本目的(skopos)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最主要的理论:目的论(the skopos theory)。而曼塔利比弗米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 1.2.2.1赖斯的文本类型学

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

解构主义的翻译理论 马梦琪 一、什么是解构主义 解构主义是20世纪60年代末自法国兴盛起来的一股颇引人注目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其重要代表人物有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麦克·福柯(Michel Foucault)和朱丽娅·克利斯蒂娃(Julia Kristeva)等。解构主义是在对结构主义的批判中建立起来的,以消解性为主要特征,系统地解构了结构主义关于结构和意义等重要概念,故名曰“解构主义”。二、解构主义的起源与发展 解构主义最先兴起于哲学领域。在海德格尔看来,西方的哲学史即是形而上学的历史,发端于柏拉图对于古希腊逻各斯(Logos)问题的强行曲解。在柏拉图及其弟子看来,真理源于逻各斯,即真理的声音,上帝之音。这种逻各斯主义认为,世上万物的存在都与它的在场紧密相联。为此,最理想的方式应当是直接思考“思想”,而尽量避免语言的媒介。他们要求语言应该尽量透明,以便人类能够通过自身的言语(speech),自然而然地成为真理的代言人。换言之,逻各斯主义认为,言语与意义(即真理,上帝的话)之间有一种自然、内在的直接关系。言语是讲话人思想“自然的流露”,是其“此刻所思”的透明符号。据此,逻各斯主义也被后人称为“语音中心论”(phonocentrism)。与此同时,书面文字(writing)则传统地被认为是第二位的,是一种对于声音的代替,是媒介的媒介。即便是索绪尔(Saussure)的能指,也首先是一种“声音的意像”。书面文字作为能指,则是由声音转化而来的。 另外,他们也认为在万物背后都有一个根本原则,一个中心语词,一个支配性的力,一个潜在的神或上帝,这种终极的、真理的、第一性的东西构成了一系列的逻各斯,所有的人和物都拜倒在逻各斯门下,遵循逻各斯的运转逻辑,而逻各斯则是永恒不变,它近似于“神的法律”,背离逻各斯就意味着走向谬误。 19世纪末,尼采宣称“上帝死了”,并要求“重估一切价值”,他的哲学思想对西方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解构主义的思想渊源之一。另外两股启迪和滋养了解构主义的重要思想运动,分别是海德格尔的现象学以及欧洲左派批判理论。

西方翻译理论 翻译的解构主义流派

西方翻译理论翻译的解构主义流派 概述 一、受逻各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影响的结构主义翻译观 结构主义的翻译观认为,原文有固定确切的意义,原文作者是原文的主体,因而在翻译中译者必须仰视原文及其作者,将其作为翻译中的本原,把再现原文当做中心任务,以求得译文与原文之间的等值。 二、解构主义的翻译思想的代表人物:德里达本亚明韦努蒂 三、解构主义思潮出现对传统翻译理论产生巨大的冲击。 1、对结构主义和解释—接受理论的批判。 2、将解构主义引入翻译理论,形成了解构主义的翻译流派:1)主张用辨证的、动态的和发展的哲学观来看待翻译;2)原文意义只是在上下文中暂时被确定下来;3)译者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来寻找原文意义,发掘出使原文存活的因素;4)主张原文与译文,作者与译者应该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 3、解构主义的翻译思想,不是“求同”,而是要“存异”。 “异延”解构主义翻译思想与德里达 一、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哲学 1、从方法论上批评了结构主义的结构中心论。 1)解构哲学的目标,就是要拆除“结构主义” 所认为的具有中心指涉结构的整体性同一性; 2)解构的方式是用“意义链”(a chain of signification)去取代“结构”,从而避免结构的先 验同一性。 3)在德里达看来,结构主义的“结构”中心性整体性是建立在“在场的形而上学”基础之上的。他认为,这种关于“在场”的信念是限制人们理解世界的具体知识。 2、从本体论上批判了海德格尔寻求终极真理的形而上学观。 1)德里达认为,西方形而上学逻各斯中心主义从本质上认定某一认识真理的方法优于另外一些方法,这使得西方传统的形而上学思维方法建立在一正一反二元对立的基础之上。2)德里达指出,西方传统的二元对立思维的 二元项对立并非是平等并 置,而且存在着等级秩序,这种等级秩序所证 明的是二元对立的前一项 优于或先于后一项,因而前项是首位的、本质 的、中心的、本原的,而 后项则是次要的、非本质的、边缘的、衍生的。 3、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策略 1)德里达称西方哲学为“在场的形而上学”,而他的解构主义理论就是要颠覆这一认为只有一个本原,一个中心,一种绝对真理的“在场的形而上学”。 2)他得出了几种瓦解在场(presence)的解构主义策略:异延(difference),播撒(dissemination)、踪迹(trace)、替补(substitution)等概念。 二、德里达从解构主义思想入手讨论意义的本质和文本的意义。 1、Difference(异延)是德里达自创的瓦解结构主义意义确定性的关键性术语。

探析解构主义在翻译中的体现和运用

探析解构主义在翻译中的体现和运用 一.引言 随着各类学科的诸多理论方法在翻译研究中的引入,翻译的理论阐释也变得多样新颖,诸如令人耳目一新的翻译心理学、翻译美学和翻译哲学等。其中,产生于西方文论界的解构主义是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是对结构主义的反思。解构主义理论在人文、社科和哲学领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和轰动。通过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笔者发觉从解构主义角度研究翻译,确实能够看清翻译的本质,进而挖掘出研究翻译的新思路。 讨论解构主义与翻译问题在当代翻译研究中已不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了,无论对这种理论赞成与否,人们都无法否定其客观存在的影响。(王宁,2009)解构主义代表人物德里达将这一思想引入翻译,打破传统的翻译观点忠实和通达,强调译者本身作用和意义,这对翻译的传统理论有较大冲击,但也给人们对翻译的研究提供了新视角。 二.解构主义在翻译理论中的具体体现 解构主义最初是从法国兴盛起来的一股后现代主义思潮,其创始人和代表人物是法国哲学家雅克·德里达,该思潮对自柏拉图以来的西方形而上学传统大加责难,倡议打破现有的单元化的秩序,包括社会秩序、道德秩序以及个人意识上的秩序和民族性格等。总之,是打破秩序然后再创造更为合理的秩序。换言之,解构主义是一种反逻各斯中心主义(anti-logocentrism)、反二元对立、反权威的学术思潮。 因而,翻译的本质过程也就解析和重构了文本并且回到表达意象被命名和传达之前的一个状态了,从而便使得语言在本质含义层面重新传达或转向的路径走向透明清晰了。解构主义理论家认为翻译的实质是一个不断分解、重新分析、再次构建的过程,通过引入的外来各类语种元素,颠覆、拆解原文语言秩序。因而,在解构文本材料时,源语文本的界限和限制因素不复存在,其隐含的涵义也并非不变,延异存在于文本材料开放的动态过程进行中。用德里达的话说,翻译其实就是内涵意义不断地被推迟和延异,在这样的延续过程中,不断地被解析和构筑,译者自身成为语言文本材料的最终解构者和阐释者(derrida, jacques,2001)。法国社会及文学评论家巴尔特曾在其著作中直接宣称作者已死,即所有文本(小说、戏剧、散文和诗歌等)一旦完成,剩下的只有语言符号本身,而读者通过对语言符号来解读文本的实质意义。译者作为文本解读过程中第一读者,已经不再是被动的或是对原作者亦步亦趋,而是得到了一定的主动权和独立性,译者能够依据自己的理解与探析来地赋予文本材料意义,由此翻译者的主体性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 三.翻译中解构主义的具体特点 解构主义在翻译中的应用,本质上打破了原语文本材料含义的单一论,为翻译研究者提供了新颖和独特的方向,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第一,解构主义第一次打破了传统翻译理论准则中的二元对峙关系。在传统翻译理论中,文本原作者和译者、源语和译入语一般都会在二元对立状态;源语和原作者总被认为是重要的和主导的,而译入语和译者则是第二位的、次要的,而且译者的身份地位都屈从于原作者。(贾和平,2010)这些传统理论却正是解构主义理论家所反对和打破的,他们认为以上两者之间是一种平等互补关系,是一种共生共存的关系。凭着这种新逻辑、新视野,解构主义将译文从屈从于原文的处境中解放了出来,使得译文获得与原文同样的地位与研究价值。此外,从阐释学角度把译文当作独立的文本,也消解了存在的二元对立关系,提高了译者身份和地位和翻译的创新性。 第二,解构主义反对文本材料语言和意义的同一性与确定性。传统认为源语文本材料的意义是语言通过言语规律去预先设定的,其含义是确定的,所有读者只要按照一定的语言规范去分析和解读,都会获取同样的感受。这种观点显然是没有认识到语言本身所蕴含的文化层面的含义以及不同读者群的主观性和创造性。解构主义理论家认为作品的最终和唯一确定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国外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钟 钰 翻译早在公元前就已成为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从公元前罗马帝国的翻译学家们对“词对词”翻译与“意义对意义”翻译展开辩论至今,翻译理论领域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特别是近代,随着人类认知能力的发展,新的翻译理论不断涌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就出现一派翻译理论———功能派翻译理论。功能派认为翻译(包括口、笔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本文拟从这三方面入手,介绍功能派翻译理论。1.功能派的形成及重要理论谈到功能派,就不得不提及三位功能派翻译理论杰出的贡献者凯瑟林娜?雷斯(K atharina Reiss )、汉斯?威密尔(Hans.Vermeer )、贾斯塔?赫滋?曼塔利(Justa H olz Manttari )。雷斯首先于1971年在她的著作《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 ssibilities and L imitation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一书中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当时,雷斯的理论建立在对等理论基础之上。因此,这种关系实际上指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对等。雷斯的学生威密尔则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文本目的(skopos )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的主要理论:目的论(skopostheory )。威密尔所提出的目的论(sko 2postheory )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skopos 是希腊词,意思是“目的”。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那么目的从何而来?“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initiator )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发起者出于某个特殊原因需要译文。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了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接受一切。他可以参与决定译文的目的,特别是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它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 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除了目的法则之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her 2ence rule )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 )。连贯性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 )的标准。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必须能让接受 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 )。语际连贯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 的理解决定。而曼塔利比威密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2.翻译的基本概念与实质在以上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主要人物和目的论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功能派将目的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这一点也体现在功能派对翻译概念的定义和对翻译实质的阐释中。 功能派认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 )和翻译(translation )是两个不同概念。翻译行为这个概念是由曼塔利提出的。功能派赋予行为(action )以特殊的涵义:行为具有目的性。功能派沿用了学者莱特(G eory Henrik Von Wright )对行为的定义:“行为是有目的地把事物的一种状态改变或转化到另一种状态。如果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行为也可被称为相互行为(interaction )。曼塔利将“翻译行为”定义为“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而翻译只是以原语文本为基础的一种翻译行为。”具体一点说,翻译是一种转换,在这种转换中,交际性的语言符号或非语言符号(或两者兼有)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如果说翻译行为指译者在跨文化交际中可做的工作,那么翻译就是他转换文本时所做的工作。例如,一名译者建议他的德国顾客不要把寄给新加坡一家小公司的信翻译成英文,而是译成中文,因为该译者知道新加坡虽然是个双语国家,但小公司里的人不一定熟识英文。他的行为属于翻译行为,而当他具体把这封信转换成中文时,他的行为就称为翻译。 7 4《中国翻译》1999年第3期 C hines e T r anslato rs Jo u rnal

解构主义与翻译过程

解构主义与翻译过程 付习涛周琦钰 (湖南第一师范, 湖南长沙,410002) 提要:本文通过介绍分析解构主义的原文形成观与阅读观,并与翻译过程的原文理解与译作表达相对比,提出解构过程与翻译过程正好是反向行径,可以构成一条信息流。解构主义的这两种观点对翻译过程有大的借鉴作用,可以使我们跳出原作者意图中心论的狭小圈子,进入原作者…原作-译者-译作…译作读者的宏观信息交流模式,有利于译者发挥主观能动性,有利于翻译过程的具体化实际化。 关键词:解构主义写作创造性阅读解构翻译过程 解构主义是西方反传统怀疑论批评方法之一,是20世纪70年代初由法国哲学家和文艺批评家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提出的。解构主义是一种文学评论观,实质上是一种阅读文学作品文本的批评模式。 翻译过程,一般包括原文理解,译作表达。原文理解亦即原文的读解,在翻译过程中是最基本的,是第一性的,是表达成译作的根据。因而阅读原文,理解原文是关键所在。 在这里,我们不想谈论解构主义的优与劣,只想谈谈其某些观点对翻译过程的启发及借鉴作用。 首先是解构主义的原文形成观。德里达认为,作者写作是种制造“踪迹”(trace)的活动。写作并不必然地表明作者的意图。文本对作者想说的东西往往存在距离。“口是心非”,“感激之情难以言表”,“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以及说谓“笔误”等情况正是这种观点的最好例证。按照他们的观点,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在符号中表现。作者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思想时,他很难完全控制自己的意思,他的作品会得到预想不到的理解和解释。 解构主义认为文学作品是由许多层次,系统构成的,它并没有一个内在的中心或结构,也没有决定作品终极意义的绝对真理,而只是一个“无中心系统”,任何文学作品的文本都是别的作品文本的吸收和转化,是与别的作品相联系的,又是具有本身的具体性的。 其次是解构主义的原作阅读观。解构主义认为写作即阅读,阅读即误读,实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的阅读(creative reading)。因为“语言无法掌握现实,语言是存在的牢笼”。(胡经之,1995:397)他们认为文字只是某种缺陷严重的外在符号,不可能反映朴实的真理,因而他们更多地关注作品文本和阅读过程,更多地强调这种“创造性的”阅读。在他们看来,阅读活动不再是一个把握作者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 A.Nida)的对等理论。1964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分析、转换和重组。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指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虽然在80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说:“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然而,20世纪60-70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欧洲翻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出于对这种纯语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70年代西方已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更多地关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二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费米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theorie and 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

什么是解构主义

什么是“解构主义”? 严春友 【按语:“后现代”、“解构主义”是国内知识界相当流行的词汇,然而存在着根本的误解,在媒体、艺术和文学领域尤其如此。他们把后现代主义或解构主义简单地理解成“破坏”、理解成“无意义”。他们这种理解不过是道听途说,与后现代的实质风马牛不相及。描述后现代主义思潮的文本就摆在那里,为什么不去读一读呢?如利奥塔的《后现代状况》和德里达的《书写与差异》,两本书的文字并不难读,特别是德里达的文字很有气势,思路也非常清晰。 【法国巴黎后现代艺术展览中心“蓬皮杜艺术中心”外景。严春友摄,2006年10月20日】 前几天法国马赛大学艺术系主任高利耶教授来举办了一次讲座,讲的是《法国艺术三十年》。讲完以后,有艺术学院学生说,后现代艺术就是无意义,“我作的曲子都是无意义的”。这种说法既不是后现代的精神,也没有概括出高利耶教授讲座所展示的艺术精神。高利耶教授所讲述的那些后现代艺术,并非要消灭意义,恰恰相反,那些艺术作品是要启发人们去思考、去追寻,以至于觉醒。这些后现代艺术与传统艺术相比负载着更多的意义,更着重于引导人们去进行独立思考。 那位同学所说的话自身也难以成立:既然她在作曲,那就一定有意义,作曲本身就是意义;如果没有意义,你为什么要作曲呢?既然作曲,就是在表达什么,也就是在表达意义。如果你作的曲子是没有意义的,那就只能是噪音——不!即使噪音也有意义。 假如作品是没有意义的,那么你为什么不是任何时刻都可以有作品产生呢?为什么你的作品每一个都是不同的呢?这些不同难道不就显示了意义吗?

按照解构主义的思路,并不是说作品没有意义,而时说作品的意义是多重的,也不是由作者完全决定的,即:不存在一个像实体那样的真理或意义固定在文本里,等待着我们去理解就行了。相反,对文本的理解过程就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也是意义发生分叉的过程,正如文本自身内部的意义也在发生着分叉一样。 鉴于上述,特将旧作发表在这里,它是对于德里达《书写与差异》一书思想的概括,以正视听。】 “解构主义”这个词,在国内很是时髦,被看做是后现代的核心思想,人们将其理解为“破坏”,意思好像是要拆除一切既定的结构。实则不然,解构主义并不仅仅是破坏,而是同时在建构着。许多人动辄德里达如何如何,实际上对他的思想并没有完整把握,存在着很多误解。解构主义代表人物德里达所倡导的“解构主义”与上述理解相去甚远。 在他看来,解构,就是以非哲学的态度来思考哲学,即:要超出哲学,就必须以某种非哲学的方式超出。在哲学中本来也存在着非哲学的活动,如当我们思考哲学是什么的时候,这种思考本身就不是哲学的。一般地说,任何思考本身都存在着与思考本身相异、甚至相对立的东西,都会超出其本身,这种超出不能还原为所要思考的东西,我们对于理性、哲学和人本身的思考,不能还原为这些东西本身。 在对待哲学的态度上,解构主义诚然要批判形而上学的错误,但另一方面它又不主张否定哲学,哲学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已经过时。在哲学与非哲学之间不存在绝对清晰的界限,或者说这个界限是相对的、移动的,因而我们无法在哲学与非哲学之间做出选择。一般地说,对于任何问题也都不能简单地做出“是”或“否”的断言。毋宁说,解构主义是一种妥协和和解的策略,德里达称之为“双重约束”,这是因为事情的复杂性、多重性所致,更是因为事情的矛盾性所致:我们常常遇到两种截然相反、不能相互兼容但又同样必要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的不是肯定或否定,而是协商和和解,这也就意味着我们是处于“是”与“不是”之间。 在这样一种态度之下,德里达对于传统的书写模式进行了质疑。传统的书写模式是封闭的,与百科全书类似,所提供的是绝对知识,统治其中的是单线的逻辑,由此形成了清晰的知识,构成了绝对真理。这种传统的哲理观是建立在逻各斯之上的,也就是说,统御它们的是逻各斯。逻各斯就是理性、话语、比例关系、计算和语言,也意味着逻辑和秩序,逻各斯通过这些方式把知识聚集起来,成为一个有条理的系统。这就是逻各斯中心主义。这种知识体系产生于古希腊时代,其后一直统治着西方的哲学与文化,直到海德格尔还是如此。 他认为存在着非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可能性,比如中国的文化就有可能是非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即使在传统的书写中,也并不存在像逻各斯中心主义所允诺的那样的逻辑一致性、自洽型、单线性和明晰性,事实上,在任何一个文本中都存在着一个以上的姿态,这些姿态之间进行着不知不觉的滑动和变换、迂回和弯曲。换言之,是多逻辑的,在沿着一条逻辑线索前进的时候,往往超出了原来的逻辑,走入了非逻辑的胡同。逻辑总在超出逻辑。于是可以说逻辑具有生殖能力,从中不断产生出它原来没有的、预料不到的东西。 他认为书写实质上是断片式、格言式的,尽管形式上可以很系统,逻辑上似乎也是连贯的,如黑格尔的体系,可实际上却是断续的碎片,它们只是用语言连缀起来的格言,根本不能保证逻辑的一致性和观点的绝对自洽性,而总是处于不断分裂的状态。书写过程中不断发生着断裂,意义的断裂、逻辑的断裂。书写既是表达又是遮蔽,当某种意义被表达出来时,同时也就遮盖了其他的意义,意义的获得也意味着意义的丧失:当一种结构形成,其它结解构就被隐藏起来。理性、逻辑不能完全揭示出这种间断性。意义的道路如同森林中的道路一样,不时地会发叉,究竟这些道路通向何方,书写者是不知道的,他更不能决定这些道路的走向。

德里达解构主义与传统翻译理论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d11530760.html, 德里达解构主义与传统翻译理论 作者:任淑平 来源:《文教资料》2012年第08期 摘要:传统翻译研究注重翻译标准和翻译方法等实践层面的研究,追求译文对原文的忠实和对等。而译介学认为翻译是一种跨文化交际行为之一,涉及其他诸多因素。德里达的解构理论否定中心、否定意义,对传统翻译理论的“忠实”原则造成重大冲击。本文将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思想与传统翻译理论进行对比,阐述解构主义对传统翻译理论造成的重大冲击,以及其对翻译研究提供的新视角。 关键词:德里达解构主义翻译理论 一、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翻译观 1966年,年仅36岁的雅克·德里达以《人文科学话语的结构、符号和游戏》语惊四座,次年更以3本文集《书写与差异》(Writing and Différance)、《言说与现象》(Speech and Phenomena)和《论书写学》(Of Grammatology)奠定了他作为“解构主义”领军人物的地位。 解构(deconstruction)一词的词根来自“解”、“瓦解”(to“undo”、“de-construct”),由否 定性词头de-和construction(结构)组成,正体现了解构主义和结构主义否定性的前后相继关系。因此,解构主义也被翻译成后结构主义。德里达认为解构主义与翻译息息相关,对于翻译过程中不可捉摸的现象,德里达提出了“延异”(différance)这一概念。在《哲学的边缘》(M argin s of Ph ilo sophy)的论文中德里达杜撰了一个新词“différance”,“延异”被规定了两个含义:一是指差异或区分,即“to differ”,二是指延期或推迟,即“to delay”,前者指空间,后者 指时间。德里达有意改变一个字母(difference—différance)意在表明,语言中任一要素都不是自足的,必与其他要素相关,但又彼此有别。例如,所指与能指相关,能指并不就是特定能指的能指,所指也不一定先于能指存在,两者的联系是有差异和不确定的。德里达相信这一新词最能体现索绪尔关于语言是一套差异的系统理想,而翻译体现了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差异。 就翻译来说,德里达认为原文信息和编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译文的不同表达形式和相互联系。德里达曾这样认为:“Supposing a play o f forms without a determined and invariable substance,and also supposing in the practice of this play a retention and protection of differences,a spacing and temporization,a play of traces.”(Derrida,1982:15转引自刘军平)因而,翻译理论的目的是保护这些形式差异,而忽视内容(中心)。在中心和本原缺席的时刻,一切都变成非形而上学的话语。与拘泥于语法规则的形式主义不同,德里达的内容(中心)是超验主义的所指,并且“印迹”(trace)、非中心化(decentering)、补替(supplement)、播散(dissemination)和延异(différance)无限扩展了意指指用领地,激发了语言、思维和翻译的

解构主义视角下原文与译文的关系

解构主义视角下原文与译文的关系3 黄培清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福建361012) 摘 要:罗兰?巴尔特的《作者死了》宣告了原文及作者权威性的终结。在后现代这一背景下,解构主义的代表人物雅克?德里达深受沃尔特?本雅明的著作《译者的任务》一文中关于翻译论述的启发,对原文与译文的关系作出了新的思考。他打破了二者长期以来二元对立的等级结构,指出译文是原文的“来世”,二者是互相补充,互相依赖的“共生”关系。这一见解为翻译研究开拓了新的思路,是翻译研究中的一大进步。 关键词:原文;译文;解构主义;“共生”关系 原文与译文的关系是翻译研究中不可避免的话题之一。西方传统译学研究是以原语为导向的,早期的翻译研究语文学派和以奈达为代表的语言学派,均认为原文、作者的地位是高高在上,神圣不可侵犯的;译文是附属于原文的,译者是作者的“仆人”,是“隐形人”。现代翻译研究派则将“原文-译文”这一二元对立的等级秩序完全颠倒过来,认为翻译是对原文的“操控”和“改写”。安德烈?勒菲弗尔在其著作《翻译,改写和文学名称的操控》的扉页指出:“翻译当然是对原文的改写。所有的改写不论其意图如何,都反映某种意识形态和诗学。因此,翻译实际上也是译者对文本的摆布,使文学以一定的方式在特定的社会里产生作用”(Translati on is, of course,a re writing of of an original text.A ll re writ2 ings,whatever their intenti on,reflect a certainideol ogy and a poetics and as such mani pulate literiture t o func2 ti on in a given s ociety in a given way)。该学派的研究方向向目的语倾斜,考察目的语中影响翻译的意识形态,诗学,赞助人等因素,这在提高译文和译者地位的同时,也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到了后现代,罗兰?巴尔特和米歇尔?福柯等哲学家对原文及作者的权威性提出质疑。以雅克?德里达为代表的解构主义者对西方传统逻各斯中心主义进行解构,打破了原文和译文二元对立的等级结构,认为译文是原文的“来世”,二者是互补的“共生”关系。本文试图对德里达的这一见解进行探讨,并阐释这一思想对译学研究的意义。 一、后现代语境下“作者之死”———对作者及原文权威性的解构 1968年,法国文学评论家罗兰?巴尔特发表了一篇题为“作者之死”的文章。在文章的最后一句,他声称“读者的诞生必须以作者的死亡为代价(The birth of the reader must be at the cost of the death of the author.)”。 “作者死了”,意味着文本一旦完成,作者就已经死亡,真正起作用的是文本里的符号,读者通过解读这些语言符号,解释文本的意义。因此,文本能否存在下去,取决于读者,这样,作者对原文的权威性就被解构了。同时,巴尔特还否认文本有中心系统,有所谓的终极意义。他指出,文本就像一颗洋葱头,“是由许多层(或层次,系统)构成,里边到头来没有心,没有内核,没有隐秘,没有不能再简约的本原,唯有无穷层的包膜,其中包着的只是它本身表层的统一”。这说明文本的意义不是唯一的,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以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为例,对该小说所要表达的含义,不同的评论家提出了不同的,甚至是大相径庭的看法,时至今日,对该作品新的看法仍旧层出不穷。这就表明,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不是被动的接受者;文本意义的生成是读者积极参与的结果,而不是高高在上的作者安放在文本里的东西。这样,对文本的解释权就由作者转移到了读者手中,读者被赋予极大的权力,其主体地位大大提高了。 巴尔特关于“作者死亡”的宣言得到了诸多后 72 2010年3月第11卷第1期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JOURNAL OF BAOT OU VOCATI O NAL&TECHN I CAL C OLLEGE M arch.2010 Vol.11.No.1 3收稿日期:2010-01-08 作者简介:黄培清(1980-),女,福建泉州人,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硕士,主要从事英语翻译理论与实践教学及研究工作。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_仲伟合

·国外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钟 钰 翻译早在公元前就已成为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从公元前罗马帝国的翻译学家们对“词对词”翻译与“意义对意义”翻译展开辩论至今,翻译理论领域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特别是近代,随着人类认知能力的发展,新的翻译理论不断涌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就出现一派翻译理论———功能派翻译理论。 功能派认为翻译(包括口、笔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本文拟从这三方面入手,介绍功能派翻译理论。 1.功能派的形成及重要理论 谈到功能派,就不得不提及三位功能派翻译理论杰出的贡献者凯瑟林娜·雷斯(Katharina Reiss)、汉斯·威密尔(Hans. Vermeer)、贾斯塔·赫滋·曼塔利(Justa Holz M anttari)。雷斯首先于1971年在她的著作《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 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 of Translatio n Criticism)一书中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当时,雷斯的理论建立在对等理论基础之上。因此,这种关系实际上指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对等。 雷斯的学生威密尔则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文本目的(skopos)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的主要理论:目的论(skopostheory)。威密尔所提出的目的论(sko-po stheory)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skopos是希腊词,意思是“目的”。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那么目的从何而来?“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initiator)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发起者出于某个特殊原因需要译文。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了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接受一切。他可以参与决定译文的目的,特别是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它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除了目的法则之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 her-ence 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 连贯性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 tex tual coherence)的标准。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语际连贯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决定。 而曼塔利比威密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 2.翻译的基本概念与实质 在以上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主要人物和目的论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功能派将目的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这一点也体现在功能派对翻译概念的定义和对翻译实质的阐释中。 功能派认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和翻译(translation)是两个不同概念。翻译行为这个概念是由曼塔利提出的。功能派赋予行为(action)以特殊的涵义:行为具有目的性。功能派沿用了学者莱特(G eory Henrik Von Wrig ht)对行为的定义:“行为是有目的地把事物的一种状态改变或转化到另一种状态。如果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行为也可被称为相互行为(interaction)。曼塔利将“翻译行为”定义为“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而翻译只是以原语文本为基础的一种翻译行为。”具体一点说,翻译是一种转换,在这种转换中,交际性的语言符号或非语言符号(或两者兼有)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如果说翻译行为指译者在跨文化交际中可做的工作,那么翻译就是他转换文本时所做的工作。例如,一名译者建议他的德国顾客不要把寄给新加坡一家小公司的信翻译成英文,而是译成中文,因为该译者知道新加坡虽然是个双语国家,但小公司里的人不一定熟识英文。他的行为属于翻译行为,而当他具体把这封信转换成中文时,他的行为就称为翻译。 47 《中国翻译》1999年第3期 Chines e Translato rs J o urnal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