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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江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江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江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江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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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学[ ]6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被我校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一、入学与注册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及通知书上要求提交的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校报到,交纳培养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所属学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按时交纳培养费,必须办理缓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二)新生报到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分管校长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而不报到;

2.入学前隐瞒或录取后发现有严重政治问题或道德败坏;

3.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考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

4.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标准或隐瞒不符合招生体检标准的既往病史;

5.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在推迟入学期满后未按规定申请入学,或申请入学但复查不合格;

6.未按学校规定或约定交纳培养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新生取消入学资格后,档案材料退回原单位或家庭所在地。

(三)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由学校统一发给研究生证、校徽,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持研究生证到所属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四)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本人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部主任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推迟入学:

1.因故不能在两周内到校报到,经查实确系特殊情况;

2.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确因身体原因在一个月内不能到校报到;

3.在新生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在一个月内不能痊愈;

4.应届毕业生,因某种原因未按期获得毕业证书。

5.其它原因

推迟入学以整学期计,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因参加志愿服务西部等特殊计划的研究生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新生在推迟入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五)推迟入学的新生,需要复学时必须在推迟入学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推迟入学者,还需附校医院复查合格证明书。

(六)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要按时返校,按学校规定交纳培养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后,持研究生证及交费收据到所属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所属学院及导师请假办理暂缓注册手续,不请假或请假未获准,按旷课论处。

逾期二个月未按学校规定或约定缴纳相关费用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二、学制

(一)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5年。

(二) 研究生必须在学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如因客观原因需提前或推迟毕业,必须经导师同意和所在学院批准,提前一学期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

(三)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能少于2年;最长不能超过3年(在职委培硕士研究生不能超过3.5年)。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能少于3年;最长不能超过4.5年(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不能超过5年)。硕士生超过2年、博士生超过3.5年学校不负责在学习和科研中所发生的费用,如科研费、普通奖学金等。

(四) 因病休学或停学的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按休学或停学时间往后顺延。

(五) 研究生的学制是一个定数,提前或推迟毕业只影响在校学习的时间,不改变学制。

三、转学与转专业和更换导师

(一) 研究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能够申请转学到专业对口的培养单位,且接受专业必须符合培养研究生的条件。

1.拟转至外单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转出学院及转入单位同意,研究生部审核,分管校长批准,报江苏省高教部门审批(转至省外的还须两地高教部门批准),由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抄送转入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2.外单位拟转入我校:要求转入者向研究生部提交申请及原培养单位同意其转学的证明和成绩单及鉴定。研究生部在确认其符合转入条件后,组织考核并征得拟转入学院和导师同意后,送分管校长批准,报江苏省高教部门批准,抄送无锡市公安局,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应予退学的;

5.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二) 研究生一般不得转专业,如因专业调整、导师变动或其它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转出学院及拟转入学院同意,研究生部批准,方可执行。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跨学科、门类的。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换专业时,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 研究生因导师出国、工作调动、身体健康及其它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导师职责,可申请更换导师。更换导师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原导师和接受方导师同意,主管学院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部批准。换导师一般在本专业进行,跨专业还需同时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休学、停学与复学

(一)研究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经校医院诊断确需休养治疗或一学期内累计病假超过一个月,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所属学院同意,附校医院诊断证明书,送研究生部审核批准。

(二)研究生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继续申请休学,但休学时间累计不能超过一年。

(三)经批准休学的研究生应办理休学离校手续离开学校,回家休养治疗,其往返路费自理。休学期间的医疗待遇、生活待遇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休学期满的研究生要求复学时,应提前十五天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校医院复查后确认能参加正常学习的证明书,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部审核批准,方可复学。其毕业时间按休学时间顺延。

(五)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停学:

1.学习期间公派出国超过一个月;

2.定向、委培研究生因单位工作需要;

3.已婚研究生因生育;

4.其它特殊原因需请假达一个月以上;

(六)停学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必须提供有关证明,因生育申请停学须持校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生育的证明,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部审核,分管校长批准。

(七)研究生停学可按学期计,也可按年计。停学时间累计不超过一年。经批准停学的研究生应办理停学离校手续,停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生活待遇和医疗待遇。

(八)停学期满要求复学或要求继续停学的研究生,应提前十五天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

(九)研究生休学、停学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情节者,除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外,取消其复学资格,给予退学或其它相应处理。五、退学

(一)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由责任人或职能部门提出,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部审核,分管校长批准,予以退学:

1.休学时间累计一年,经复查仍不符合复学条件;

2.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

3.硕士生一学期有两门及以上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博士生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一学期二门选修课不及格;

4.经中期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

5.本人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6.因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学习;

7.本人申请退学,经劝说无效。

退学将发给退学证明,学习满一年及以上、完成培养计划要求且成绩合格者,发给肄业证书;学习不满一年者,发给学习证明。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由学院提出,经研究生部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报教育部备案:

1.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注册手续;

2.休学、停学期满未按时申请复学逾期两周以上;

3.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两周以上。

4、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按期完成学业,且未办理延期申请或超过延期期限未办理结业、肄业申请者;

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只发给退学证明,不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三)退学研究生的安排:

1. 对退学的研究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江苏省教育厅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委培或定向培养研究生退回委托或定向单位;

3.其它来源的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由学校推荐,予以派遣;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接收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退回原单位或其家庭所在地。

4.因课程学习原因退学的研究生,若确属情况比较特殊,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部审核,分管校长批准,能够

自费试读一年。研究生在试读期间参加中期考核,若考核成绩为良及以上,试读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部审核,分管校长批准,可转为正式自费研究生;若考核成绩低于良,即取消试读,按退学处理。试读只限一次,试读期内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5.研究生退学自批准之日起,停止享受在校研究生一切待遇,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六、纪律与考勤

(一)研究生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答辩。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考查),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遵守论文答辩规则。

(二)研究生要按时参加培养计划规定和校、学院统一组织的教学、科研、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专门技能训练及其它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应按时返校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均按旷课论,旷课一天按4学时计。

(三)研究生一般应坚持在校参加学习,因特殊情况需出校或出国、境,都必须经导师、学院负责人同意,研究生部批准,办理相关出校手续,否则视同旷课。

(四)研究生在学习期间提倡晚婚,不提倡生育。有关事项参照《江南大学关于在校研究生办理结婚登记、生育手续的规定》执行。

(五)研究生请病假需凭学校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必须办理休学。请事假,必须有书面报告,说明事由、时间、天数,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请事假超过一个月,必须办理停学。

(六)研究生请假审批权限:

1.三天以内,由导师批准,报学院备案;

2.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导师同意,学院负责人批准,报学院备案;

3.请假两周以上,一个月以内,须由导师同意,学院负责人批准,报学院、研究生部备案

(七)对旷课论处的研究生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本人的认错态度,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研究生纪律处分按照《江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七、奖励与处分

(一)学校将定期对研究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对于品学兼优的研究生予以奖励和表扬。奖励和表扬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奖励与表扬的形式有: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品、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研究生奖励和表扬见“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和“江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

(二)对犯有错误的研究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六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

(5)开除学籍。研究生处分实施细则按“江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江南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执行。

(三)研究生被开除学籍,应在一周内办理完离校手续,回原单位其家庭所在地。对开除学籍者不发给学习证明。

八、毕业、结业、肄业与就业、离校

(一)研究生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及必须的实践环节,成绩合格,经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体合格,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研究生毕业前,还必须进行毕业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

(二)研究生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及必须的实践环节,成绩合格,表现良好,但毕业论文答辩未经过,予以结业,发给结业证书。对有学士学位证书且符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条件的,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论文进行修改可按《江南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申请硕士学位

(三)研究生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及必须的实践环节,或未完成毕业答辩,将按肄业处理,发给肄业证书。

(四)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且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五)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不补办,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 毕业研究生依据国家有关就业政策就业,由各学院发给“江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离校。

(七)结业、肄业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部发给“江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持离校通知单到研究生部领取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已有用人单位接受的,可列入推荐就业计划,安排就业;无用人单位接受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等材料转回原单位或家庭所在地。

九、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一)定向、委培研究生入学前,须由定向、委培单位、研究生本人和学校三方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除需遵守合同有关规定外,均须遵守我校研究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定向或委培研究生申请学籍异动或变动时,须征得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对定向或委培研究生进行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时,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若定向、委托单位或研究生任何一方或双方撤消合同,均按退学处理。

(三)定向、委培研究生的毕业、学位证书,由学校寄到定向或委培单位。

十、本细则从级秋季入学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江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江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江大校办〔2012〕48号 一、培养目标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合作精神。 (二)进一步掌握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需的实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表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文献,能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二、培养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具体学制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最少为2年,最长不超过3.5年。 三、课程及学分要求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学术报告2学分,教学实践1学分。 (一)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公共课为必选课,学位课和选修课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自的研究方向、学术背景和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三类课程学分要求如下: 1.公共课7学分:硕士英语3学分、专业英语1学分、政治课3学分。 2.学位课学分不低于10学分。 3.选修课学分根据总学分要求确定。 (二)入学前为大专学历的研究生,须补修2~4门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学分。 (三)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在论文研究阶段,须结合论文至少作两次学术交流报告(含开题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经导师考核合格后,计2学分。 (四)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教学工作能力的一个环节,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内容由导师及所在学院研究、安排。教学实践环节结束后,研究生本人应提交总结报告,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计1学分。 四、培养方式 (一)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工作并重的原则,在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的基础上,导师应加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 (二)在研究生入学两周内,根据培养目标及专业具体情况,初步制定培养实施方案。经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后,在第八周内,对培养方案进行微调,形成最终方案。 (三)新生入学时,须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与考试,考试通过时限为一个月,考试未通过不得进入论文开题环节。 (四)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教师授课方式可采用讲授、答疑、讨论、导读等形式,专业英语教学采用导师指导方式,导师可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要求研究生阅读和翻译一定数量(不少于10000单词量)的外文专业论文,经导师考核合格后按考查课程给出相

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014年6月修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第21号令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应由本人凭学(北京)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正式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必须进行入学体检复查。入学体检复查由学(北京)医院(以下简称校医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进行。对患有疾病、经校医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准许保留入学资格1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尽快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须在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入学申请(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的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请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并在所属院部办理注册手续。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研究生必须在交齐该学年应缴费用(研究生培养费及住宿费)后方能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2周以上(含2周)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通过学校提供的渠道申请助学贷款或办理其他形式的资助。 纪律与考勤 第六条研究生要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

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主要流程:1、学校派发学生信息采集表→2、班主任指导学生、家长填写信息表→3、班主任收集、核对、纠错→4、学籍管理员将信息录入EXCEL模板→5、打印模板,再次发给学生,由家长、学生确认无误后签字(此表要上交县局存档备查),同步在EXCEL表中修改→6、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7、登录“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学校信息;→8、完成年级设置;→9、完成班级设置;→10、将修正后的EXCEL表导入系统→11、学校审核上报上报县局。至此学校端本阶段任务完成。 具体步骤: 一、学生信息采集表:将下发样表填入本校校名后打印并派发,其他不做任何修 改。说明:1、有身份证的学生(一般指高中生)必须正确填写身份证号,身 份证有效期为非必填项目,如若填写,须按指定格式,如20131011-20331011, 不能直接填20年;2、照片暂缓;3、对“是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项, 只有外县、外省进入者才算,本县乡村进入本县县城务工的,不在此列;4、 日期在EXCEL文档中必须按“年月日”格式填写,即8位数字;5、上下学 距离单位默认为公里;6、带星号项为必填项,非必填项如若填写,必须正确, 否则导入系统时要纠错。 二、学生、家长填写信息表:建议由班主任指导学生填写,不知道的项目询问家 长,完成后带回家给家长确认。 三、班主任收集、核对、纠错。 四、录入EXCEL模板:1、下载系统提供的模板。模板内含VBA代码,除按要 求填写信息外,请不要对模板作任何修改,包括删除字段、调整顺序等,否 则信息将不能导入,切记;2、建议一班单存为一个文件,以班级命名,以防 混淆;而且后面将学生信息导入时也只能一班一班地导入,如将多班学生放 在一个文档内,会将档内学生全部导入至一个班级中。3、录入完成时,请点 击文档内“开始检查”按钮,检查数据正确性,如有错误,及时修改。 五、打印模板,再次发给学生,由家长、学生确认后签字上交。点击文档内“打 印”按钮,可自动按页打印单人信息。 六、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

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精品文档 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外国留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工作,制定了学籍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如下一、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依法治校的思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郑州大学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条《郑州大学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适用于郑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硕士和博士留学生。 二、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说明,并附有相关证明。从报到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严格复审,合格者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注册登记,即取得学籍。 第五条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不予注册。 1 / 10 精品文档

第六条学生必须在每学年按学校规定时间交费,每学期开课前两天为学生注册时间。学生必须按时持学生证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注册登记。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凡休学、保留学籍或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未经批准复学者,不予注册。 第七条各年级辅导员每学期开课的第一周向教务办公室报送学生未注册和暂缓注册学生的名单及原因。 第八条学期安排郑州大学学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具体的学期安排以校历为准。 第九条学习年限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限一般为3—5年,硕士生在校学习期限为2—4年,本科生在校学习年限为—年,进修生和研究学者的学习期限不限。 留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期限须另行缴费。 三、课程与学分 第十条开设课程 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留学生毕业要求与中国学生相同,免修课程按中国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必修课是学生必须完成且不能自主选择的课程。 限选课是根据教学计划要求限制学生选修的课程。 2 / 10 精品文档 任选课是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自由选择的课程。 第十一条学分的计算方法,每1学时课堂讲授为1学分。 (一)实验课、见习课等实践性强的课程,以每32学时计1学分。

江南大学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江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促进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学校的通知要求,我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工作,并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一、考生参加复试的条件 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考生必须达到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能参加该专业的复试。 二、复试工作要求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拟录取。推荐我院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在推免时已经参加复试,故所有推免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三、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 1. 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考核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 (4)人文素养; (5)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3. 体检 (二)复试方式: 1. 笔试:满分为150分。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专业综合(命题创作或专题论文写作任选):3小时;设计评论:3小时;专业设计:3小时。 2. 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25分钟; 3.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面试: 其中:专业面试(综合素质、专业能力测试):80分 外语口语面试(听、说测试):20分 时间约20分钟/人。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要统一。 4. 体检:复试阶段必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校医院。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5. 复试的具体内容、笔试科目及要求参见研究生院网站:江南大学2016年硕士招生目录(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复试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四、调剂:需符合学校《江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五、复试成绩、拟录取

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告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学生分班花名册,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并由学校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转学回执”, 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一并转出,并报区教育部门备案。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插班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 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3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休学、复学、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

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第五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 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 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六条学校应当将新生基本信息,各年级学生变动名册及时输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至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应当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应当注销其学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第十条外籍或无国籍人员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应当按照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办理就读手续。港、澳、台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就读手续。 第十一条东部、中部和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注册及学籍管理由学生当前就读学校按学校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重复注册学籍。 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 第三章学习形式与修业年限 第十二条学校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

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一、学籍的取得与保持 1、根据地方政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学校招收常住户籍在本辖区内达到小学毕业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适龄儿童。 2、新招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按规定程序完清报名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凭学生家长(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或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周。 3、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凡已取得学籍的学生取得相应的一个由教育局下达的全区统一编排的学籍编号。 4、在校学生在新学期开始时必须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凭学生家长或有关单位证明到校请假。不请假者,视为旷课。未经请假而无故逾期四周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5、实施义务教育,凡辍学学生经动员仍不入学,由学校向学生家长或单位发出《限期复学通知书》,敦促学生复学。学生自动离校,经 动员仍不能复学者,学籍注销。 6、凡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同时在其他学校取得学籍。 二、转学、借读 7、学生因常住户口随家长迁移或其他特殊原因,在本校就读有困难的,可向学校申请转学,并按下列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1)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申请书》(需经班主任签字)、变更 后的《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教务处提 出转学申请。 (2)学校审核,符合转学条件者,填写《初中学生转学联系表》并转教务处主任和校长签署意见。 (3)将《中学生转学联系表》报经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 (4)持经教育局审批同意的转学联系表与户口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在征得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原校开具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插入适当的班级学习。

学籍管理(国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国家、省(区、市)、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第五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 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 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六条学校应当将新生基本信息,各年级学生变动名册(包括转入、转出、留级、休学、退学、注销、复学、死亡的学生等情况)及时输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至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应当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应当注销其学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限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第十条外籍或无国籍人员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应当按照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办理就读手续。港、澳、台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就读手续。 第十一条东部、中部和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注册及学籍管理由学生当前就读学校按学校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重复注册学籍。

学籍管理系统流程图

1、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流图 一、顶层: 二、0层: 三、1层

返回排名和成绩输入新的科目和成绩 1、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字典 1.数据流条目 数据流名称:全部记录 别名:无 简述:最新更新后所有关于学生学籍的记录 来源:数据库 去向:加工“记录筛选” 数据流量:不限 组成:学号+姓名+家庭住址+马哲+英语+毛概+邓理+成绩+排名 ①数据存储条 数据存储名称:学生成绩记录 别名:无 简述:存放学生所有可供查询的成绩信息 组成:学号+姓名+成绩+排名等 组织方式:索引文件,以学学号为关键字 查询要求:要求能立即查询 ②数据存储条 数据存储名称:个人信息记录 别名:无 简述:存放学生所有可供查询的个人信息 组成:学号+姓名+家庭住址等 组织方式:索引文件,以学学号为关键字 查询要求:要求能立即查询 ③数据存储条 数据存储名称:用户密码记录 别名:无 简述:存放所有用户可供查询的用户密码信息

组成:学号+姓名+用户名等 组织方式:索引文件,以学学号为关键字 查询要求:要求能立即查询 2 数据项条目 ①数据项名称:学号 别名:无 简述:所有学校学生的学号 类型:字符串 取值范围及含义:第1-4位:入学年份 第5-6 位:院系代码 第7-8 位:专业代码 第9-10 位:班级号 第10-11位:班内编号 ②数据项名称:用户名 别名:无 简述:所有用户的用户名 类型:字符串 取值范围及含义:26个英文字母和0-9十个数字组合,不含特殊符号③数据项名称:家庭住址 别名:无 简述:所有学校学生的家庭住址 类型:字符串 取值范围及含义:汉字,26个英文字母和0-9十个数字组合 ④数据项名称:新考试科目 别名:无 简述:所有学校学生的新加考试科目 类型:字符串 取值范围及含义:汉字,26个英文字母和0-9十个数字组合 3 加工条目 ①加工名:更改的记录 激发条件:学生成绩记录,个人信息记录以及用户密码记录被改动 优先级:普通 输入:新记录 输出:更新数据、数据未改动 加工逻辑:根据现有数据库 if 新记录<>旧记录 then 更新数据else 数据未改动 endif ②加工名:更改的记录 激发条件:学生成绩记录,个人信息记录以及用户密码记录被删除 优先级:普通 输入:删除记录 输出:数据已删除、数据不存在 加工逻辑:根据现有数据库

江南大学研究生《信息检索与利用》课程考试卷

一:填空题(每空1分) 1、二次信息资源主要有四种,OPAC属目录、CSCD属索引、SciFinder(CA)属文献。 2、专著是对某学科专门主题进行比较全面、系统论述的图书,每种图书都有唯一的标识ISBN . 3、《中国法》中化学工业、计算机技术类的图书分别在类目TQ、TP 中。IPC是指国际上通用的用来类分各国专利的分类法,C12G3/04是一个IPC号。 4、查找某一篇文献被哪些文献所引用,或者利用文献末尾所附参考文献和注释为线索逐一查找原始文献的方法称为:引文法 5、截词算符*的作用是代替0-n个字符,截词算法*前至少有 3 个字符。检索式用()的作用是让计算机运行时优先运算。 6、使用双引号把短语引起来或选择“精确”检索,可提高查准率。用检索式“因特网or 互联网or Internet”检索可提高查全率。 7、美国四大科技报告是AD、PB、DOE和NASA 报告,检索美国四大科技报告的数据库有NTIS数据库。 8、Engineering Index (EI)中字段Abstract、Corresponding author、Author affiliation对应中文名称分别为文摘、通信作者、作者机构。EI中检索含有computing同词根的词汇检索式为$computing 。 9、在USPTO专利数据库中,检索含有secure或security的专利,使用截词符检索: A.检索方式为快速检索,检索式为secure* B.检索方式为高级检索,要求在专利名称中检索,检索式为TTL/secure* 10、影响检索因子IF是指某期刊在前两年发表的文章在统计当年平均被引用的次数检索SCI/SSCI来源期刊IF的数据库是《期刊引证报告》。 二、单选题(每题2分) 1、短语或词组检索常用运算符为(B) A 、0 B、“”C、?D、* 2、ISSN中文全称是(D ) A、国际标准书号 B、国际标准号 C、国际分类号 D、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3、百度(Baidu)检索框中输入多词,词与词之间用空格隔开表示(C )关系。 A、逻辑或 B、逻辑非 C、逻辑与 D、短语或词组 4、Web of Science提供( A )算符,代表0或1个字符。 A、$ B、* C、? D、% 5、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培根说过“如果目标本身没有摆对,就不可能把路跑宽”说明了( D )的重要性。 A、学科导航 B、检索 C、查新 D、选题 6、读者使用( B )能一站式搜索中文馆藏纸质图书、电子图书、随书光盘等学术资源,几乎囊括了本单位文献服务机构内的所有信息源。 A、超星数字图书馆 B、读秀学术搜索 C、百度学术搜索 D、书生之家 7、( A )提供的知识脉络分析是以主题词为核心,根据所发表的知识点和知识点的共同关系的统计分析,使用可视化的方式向用户揭示知识点发展趋势和共同研究时序变化的一种服务。 A、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B、维普资讯 C、中国知识产权网 D、中国知识产权网专利数据库 8、CSCD分为核心库和拓展库,核心库期刊以( D )为标记。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九年制义务教育,规范县城老隆公办中小学学籍管理,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以及《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粤教基[1999]1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县城中小学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科学合理划分入学区域。根据县城中小学校布局和适龄少年儿童分布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分县城中小学校入学区域。第三条实行新生入学公示制度。为保证学位安排公开、公平、公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名单和新生的有关情况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为每年秋季入学前,公示期限为三天。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名单和新生的有关情况分两批公示,一批为在老隆地区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幼儿园)就读的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另一批符合入学条件但没有在老隆地区幼儿园就读的新生名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由学校发给入学通知书。小学毕业生名单由原毕业学校公示。初中一年级入学,在免试入学的前提下,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小学毕业生升学实施方案办理入学手续。第四条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出具以下材料并提供复印件: 1、《居民户口本》(包括地址页、适龄儿童个人户口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页 3项内容);

2、《适龄儿童出生证》; 3、《房地产权证》(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4、《儿童体检证》(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在免试入学的前提下,按照县教育局采用的小学毕业生升学方案办理入学手续。 (三)转学压滤机滤布厂家 1、转学学生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1)《学生转学联系函》; (2)《居民户口本》(包括地址页、适龄儿童少年个人户口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页 3项内容); (3)《房地产权证》(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4)转学所需的其他学籍资料。 2、转学程序: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带齐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发出专用的《学生转学联系函》; (3)转入地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并开具同意接收回函; (4)转出学校凭接收地教育局的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 (5)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和学籍资料接收学生。第五条非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

外国留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外国留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一、入学、注册 第一条新入学留学生应于开学前一周持《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健康证明、录取通知书等到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科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报到者,须及时向留学生科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留学生入学后,须按规定缴纳各项费用(缴纳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二周),并持缴纳费用单据到留学生科办理注册登记。如不能按期缴纳学费,将收取学费总额5%的滞纳金。 二、成绩考核记录方法 第三条各学科成绩的考核由期末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考试课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考察课成绩分优(90以上)、良(89~80分)、中(79~70分)、及格(69~60分)、不及格(59分以下)。考试成绩分为四个部分。即期中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期末成绩(占总成绩的64%);平时出勤成绩(占总成绩的12%);参加学校活动表现情况(占总成绩的4%)。学科补考成绩后应注明补考字样。 第四条留学生必须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本人档案。 第五条留学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试者,必须事先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可以缓考。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留学生每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可补考一次。补考时间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四周内进行。补考不及格者(未达到留级或退学标准的)。毕业离校前可再补考一次。 第六条旷考或考试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记,并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对确有悔改表现者,经本人申请,国际教育学院批准,在其毕业前可参加一次补考。 第七条留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学习、实验课及临床学习。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二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三、升级、留级 第八条留学生学完本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升入下一年级 第九条留学生一学期有三门必修课程不及格或各学期累计六门以上必修课程不及格者,应予以留级。第一次达到留级处分的留学生,可跟班试读,在该学年结束时再补考一次。补考后有二门以上不及格者,予以留级。 第十条确定留学生留级时,不及格课程门数,按以下规定办理:1、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来讲授并且每个学期都进行考试时,每学期均按一门考试课程计算。最后该科成绩取各学期平均成绩。2、毕业学习综合技能考核及毕业论文考核不及格者,各按一门课程不及格计算。3、考查课不记入留级课程门数。 第十一条留学生留级后,考核成绩达到及格以上的课程,可以免修。 第十二条留学生在学期间留级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Array系统 专业班级:ZB信管162 姓名:张彦龙 学号: 2017年12月

一、系统需求分析 (一)功能需求 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是具有统计,管理学生和老师各种在校相关信息,方便学校对于学生信息的统一管理的系统。学生管理系统是从学生管理现状出发,根据学生管理的新要求进行开发设计的,为了解决学生管理数据信息量大,修改不方便,对一系列数据进行分析时花费时间长等问题,帮助学生管理人员有效管理学生信息。 面向的用户有:学校的系统人员、管理人员、教师、学生。 1.管理员对功能的需求 管理员权限最大,可以对学生的所以情况进行统一的管理,细分如下: (1)超级管理员可增加,修改,删除普通管理员 (2)学生信息的浏览,添加修改和删除 (3)学校基本课程的浏览添加修改和删除 (4)学生课程的浏览与统计,可按成绩范围对成绩进行统计 (5)学生选课信息的管理,包括查询,修改与删除 2.学生对功能的需求 学生利用此系统进行与自己有关的信息查询与输入,细分如下: (1)浏览个人基本信息,修改登录密码,浏览课程信息 (2)浏览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浏览个人学分信息 (3)利用个人账户进行查询选修课程基本信息与选修课程的选择和退出 (4)浏览个人选课情况 3.教师对功能的需求 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的信息查询与修改,细分如下: (1)教师可利用此系统查询班级成员的基本信息 (2)教师可查询班级成员在校期间的奖惩 (3)查询、录入与修改班级成员的成绩信息选课情况

(二)功能要求 1.功能划分和描述 数据查询、数据插入、数据删除、编辑、修改等其相应的功能。 模块名称:学籍管理? 输入数据流:学籍控制信息?? 输出数据流:学籍返回信息 模块名称:成绩管理 输入数据流:成绩控制信息 输出数据流:成绩返回信息 2.具体功能介绍如下:? (1)注册? 实现功能:创建一条学生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实现统一管理? (2)用户登录? 实现功能:用户注册后可直接登录,使用查询信息,选课,退课等功能? (3)修改密码? 实现功能:输入旧密码,输入两次新密码,如旧密码正确且两次新密码一致则用新密码覆盖旧密码,否则重新输入旧密码或者两次新密码不一致重新输入新密码? (4)查询个人信息? 实现功能:在此显示学生的个人信息? (5)查询成绩? 实现功能:显示入学以来所修课程的所有成绩和学分等信息? (6)选课(退课)? 实现功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为学生提供网上选课及退课功能以及查看个人选课信息?

江南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江南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培养我校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激励其多出高水平成果,不断提高我校学位论文质量,为提高学校的整体科研 水平和学术地位作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论文奖励申报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我校注册就读的研究生,在我校攻读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本校教职工不享受本奖励办法。 (二)申报者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如有多名并列第一作者,申报者应排名首位。 (三)申报者和责任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江南大学(Jiangnan University)”。 (四)论文发表时间(从文章online时间起计算)应为在学期间,用稿通知等不纳入奖励范围。 第三条奖励范围

第四条奖励申报程序 每年研究生院将定期组织研究生申报科研论文,根据申报与复核情况公示后确定奖励名单。 (一)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自行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论文的准确相关信息并提交,导师审核。 (二)填写申报登记表 填写《江南大学研究生科研论文奖励个人申报登记表》,并附上申报论文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含:文章封面、含刊号的版权页、文章目录、正文) 第五条其他说明 (一)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二)每年度根据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实施方案。 (三)科研论文奖励不代替毕业论文审核。 (四)科研论文奖励的收入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承担。 (五)如发现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研究生院将追回奖励并按《江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第六条本办法自分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江南大学研究生科研论文奖励个人申报登记表 1、请申报学生务必准确填写上述信息,且导师签名; 2、请附上申报论文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含:文章封面、含刊号的版权页、文章目录、正文),同时并请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 3

研究生的退学申请书

研究生的退学申请书 研究生申请退学一定有不得已的原因,那么你知道研究生退学申请书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研究生的退学申请书,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研究生的退学申请书篇1尊敬的研究院领导: 你好!本人因为个人原因而无法做到心安理得的继续完成硕士学业,我退学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另一方面通过其他途径恰好有一个很好的就业时机,我希望到社会上寻找我需要学习的知识,于是提出退学申请,我觉得在工作实验中学习实际操作的知识对我更重要。 现行的教育体制已不再能满足我学习的需要,我更不允许时间与金钱再象目前这样“浪费”下去,我只好到社会上继续学习,于是提出退学申请。然而,另我想的最多的还是现在的教育体制问习题。我们的体制太需要改良了。关于这方面的设想也有很多,然而仅限于纸上谈兵。众矢之的的灌输教育及应试教育别说在中中小学仍然横行,就是在没有升学压力的大学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过分侧重记忆力而无视其它能力。然而人不应该仅是知识的载体,更应该是知识的创造者。大学的教学管理办法搞的和中小学实验中学一样。我发现我已经不需要在如此度日了。有些事情真的不合适我,我拥有太多的思考,我会很敏感的想一些很客观的事情。而现在学习的教材完全变成了主观的意识形态的灌输。难道学习就是如此?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成功,我也如此。我的退学不是意气用事,也

不是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建立在先行的教育体制必将向终身教育和素质教育转变这一趋势的基础上的、经过反复思考的结果。虽然我个人付出的代价很大,但我毫无怨言!我退学的压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来自世俗的、前途的等各种压力一齐向我袭来。但我也不能将抑郁终生。经协商父母也同意和支持我的这个退学决定,更是我反复考虑的结果,非常感谢一起相处日子里教师和同学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但本人确实无法继续完成学业,所以我在此申请退学。 申请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研究生的退学申请书篇2校院领导: 你们好! 我叫龚永艳,是材料学院20XX级在读硕士研究生。桂林理工大学深深吸引了我,带着希望与神往,参加了这个学校的研究生复试以及奖学金评定等事项。 然而现实总是不遂自己的意愿——家庭经济条件一直很不理想,更重要的是我的母亲暑假期间也病倒了,原来父母的支持不得不因种种原因而变得苍白无力,时间、精力和责任对于我来说已经是无法回避的沟壑。在桂林理工大学这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值得回忆的日子之一,在这里有我兄弟般的朋友,有对我关心的教师,还有那点点滴滴的温馨回忆。但是我不得不说,看着抱病在床的母亲以及没日没夜操劳的父亲,家庭的责任让我无法推卸和逃避。面对家庭的窘境,我无法做到心安理得的继续学业,我退学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时

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

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受中国科学院委托,负责外国来华留学生的招收、培养、学籍及学位授予的管理工作。为做好此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科学院所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招收的外国来华留学生的管理,包括:来华攻读学位的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外国留学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的进修生(以下简称外国进修生)。第二章报名及招生的组织管理第三条申请人报名资格、所需提交材料、报考时间和地点,以及收费标准,请参见《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第四条研究生院统一负责中国科学院招收外国留学生的组织管理工作。(一)组织各培养单位进行招生宣传、咨询活动。(二)委托各培养单位向培养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资格认可。(三)负责组织、审核、汇总、编印研究生院外国留学生招生专业目录。(四)统一组织英语初试科目的命题和阅卷等工作。

(五)制定外国留学生的录取标准。(六)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及存档。第五条各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招收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工作。(一)制定本单位招收外国留学生的招生计划。(二)编制本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 遴选本单位上岗指导教师,报研究生院备案。(三)拟定本单位的概况、招生专业(不包含保密专业)及反映导师学术水平的介绍。(四)审查申请者的申请资格。(五)组织初试科目专业课命题及阅卷、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第三章招生及入学考试第六条招生方式、入学考试的组织及面试等要求,参见《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第七条外国留学硕士生的初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外国留学博士生的初试科目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以上考试均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三小时。母语或官方语言为英语的申请者,可免试英语。业务课考试科目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命题和阅卷。命题难度应与国内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命题的难度相当。初试合格后,应参加复试。协议生参加考核的科目由培养单位根据协议确定。第四章录取第八条录取条件参见《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规定。第九条研究生院委托各培养单位根据申请者考试和考核的成绩及研究生院的 录取标准,拟定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名单及成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完整版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章系统分析 一、系统开发的目的与意义 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门综合了管理科学、信息科学、系统科学、行为科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知识的交叉边缘学科。管理信息系统是由人和计算机组成的能够进行信息收集、存储、加工、传播与使用的社会--技术系统。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规范化、标准化与自动化的管理业务流程,加快信息处理速度,提高信息质量和使用效率,从根本上提高运作质量和响应能力。 近年来,随着学校的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加,有关学生的各种信息量也成倍增长。信息化以更快捷更方便为目标来融入各行各业。学校也不能例外。面对庞大的信息量需要有学生管理系统来提高学生管理工作的效率。通过这样的系统可以做到信息的规范管理、科学统计和快速查询、修改、增加、删除等,从而减少管理方面的工作量。当前,我国的学校正在加紧实施信息化建设,其中学生管理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是一个教育单位不可缺少的部分。一个功能齐全、简单易用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但能有效地减轻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它的内容对于学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该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但一直以来人们使用传统人工的方式管理文件档案、统计和查询数据,这种管理方式存在着许多缺点,如:效率低、保密性差,人工的大量浪费;另外时间一长,将产生大量的文件和数据,这对于查找、更新和维护都带来了不少困难。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科学日渐成熟,其强大的功能已为人们深刻认识,它已进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来越重要的作用。 建立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采用计算机对学生信息进行管理,进一步提高办学效益和现代化水平。帮助广大教师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学生信息管理工作流程的系统化、规范化和自动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科学日渐成熟,其强大的功能已为人们深刻认识,它已进入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计算机应用的一部分,使用计算机对学生档案进行管理,具有手工管理所无法比拟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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