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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经营活动授权管理办法

开展经营活动授权管理办法
开展经营活动授权管理办法

开展经营活动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经营活动的调控力度,提高公司自我管理意识及能力,规范以局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的投标、商务合约及兑现审计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明确界定公司和分公司以局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的权责范围,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每年依据局长授权公司的权限,负责向局申请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根据局长授权开展工程项目的投标、商务合约、工程管理等经营活动。同时公司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对局委托经营的区域公司加强印章使用管理,接受局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公司每年依据局长授权,分别给予分公司、公司市场营销部、商务合约部、工程管理部不同授权。

第四条工程类别划分:

一、A、B、C类工程

A类工程:合同造价1亿元以上

B类工程:合同造价5000万元至1亿元

C类工程:合同造价5000万元以下

二、控制类工程: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为控制类工程

(一)自营项目预期利润<5%;

(二)合作项目;

(三)保证金≥500万元;

(四)月进度款支付(或按节点付款折算成月进度款)<70%;

(五)首次支付工程款前工作量超过1500万元或超过合同总造价20%以上;

(六)工程造价小于3000万元的房建工程或工程造价小于500万元的专业工程。

第五条工程信息和招投标文件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评审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变更

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合同变更按原合同授权组织评审,签订补充合同。合同重大变更是指重大设计变更、工期变更、质量标准变更、承包范围变更、结算方式变更、付款条件变更、业主强行指定分包商等。

第八条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以局名义承接的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分公司经理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授权分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签订;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分公司经

理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授权分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签订。

第九条工程供方管理

一、工程包工包料分包

(一)工程包工包料分包是指由我方承接的项目,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的一种形式。

(二)500万元以上的包工包料分包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审核,总经济师审批;1000万元以上的包工包料分包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审查,总经济师审核,总经理批准;

(三)500万元以上的包工包料分包由公司商务合约部组织招标。

(四)500万元以下的包工包料分包由各分公司组织招标,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备案。

二、工程劳务分包

(一)工程劳务分包,是指由我方承接的项目,采用包工包部分辅材、小型机具发包给有资质的劳务施工企业的一种分包形式;

(二)200万元以上的工程劳务分包由公司商务合约部组织招标。

(三)200万元以下的工程劳务分包由各分公司组织招标,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备案。

三、工程专业分包

(一)工程专业分包是指将水电、消防、防水、门窗、幕墙等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企业的一种分包方式;

(二)3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专业分包由公司商务合约部组织招标;

(三)3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专业分包由各分公司组织招标,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备案。

(四)在分公司发包权限内,我方净收益低于6%的工程专业分包需报公司商务合约部审核,总经济师批准,报公司总经理备案;

四、大宗材料采购

由公司制定大宗材料采购办法,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条印章管理

一、投标过程中的印章管理

(一)介绍信用章

介绍信管理分两级管理,公司本部为一级(含市政环保分公司),区域分公司为二级,各分公司在本区域内经营,只需完成介绍信审批表中的审批签字程序,凭此开具介绍信并盖章,各分公司以局名义开具介绍信台账(电子版)季末报公司市场营销部备案。

(二)授权委托书用章

投标用授权委托书授予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市场营销部正、副经理;分公司正、副经理、分公司市场营销部正、副经理、或批准立项的营销经理。授权委托书须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登记盖章。

(三)资格预审文件用章

资格预审文件须分公司和公司两级组织评审,经公司评审同意后方可盖章。

(四)投标文件用章

投标文件须在保证业务申请书和投标文件评审程序完成后方可盖章。

二、合同签订中的印章管理

合同(含重大合同变更)签署权在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执行统一管理,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商务合约部具体负责。合同按规定履行分公司和公司两级评审程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后可用章。所有合同均需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三、其他使用印章规定

工程供方管理、工程专业分包、大宗材料采购管理参照局、公司相关管理办法,非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使用局法人章、法人代表章和局合同专用章。

四、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局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章责任部门,公司商务合约部为局合同专用章的责任部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和商务合约部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账,各分公司必须明确用章责任人。

第十一条授权经营活动中印章使用情况考评

一、考评时间

公司对授权经营活动的执行情况每半年考评一次,并配合局对此项工作的检查考评。

二、考评小组

考评工作由公司纪委书记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小组成员由总经理办公室、市场营销部、商务合约部、工程管理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三、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内容:印章使用情况、授权经营活动执行情况。

四、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分支机构责任状考评范围。

第十二条违规处理规定

一、每半年考评中,凡发现不按规定用章一次,责任人即进行待岗处理。

二、以下事项每查实一次,除按有关规定行政纪律处分外,记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公司内网通报:(一)私刻局法人印章、局法定代表人印章、局

合同专用章和局项目印章。

(二)根据权限需经局长批准而未经批准先实施的。

(三)未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即签订合同的。

(四)实际签订的履约合同与提交经局评审备案合同主要条款不一致的。

(五)项目未经兑现审计提取兑现奖的。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公司商务合约部负责解释。

某某房产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某某房产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规范各部门工作计划执行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内容 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和周工作计划。 4、职责 4.1行政部为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负责工作计划的汇总,上报、监督、考核。 4.2行政部负责跟踪了解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4.3各部门负责人为计划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提报、组织实施、分解、控制、协调、调整等相关工作。 4.4各部门负责人按时保质提报工作计划,与公司下达的工作计划相衔接,并接受检查和考核。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按照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内容的工作标准提报工作完成情况。 5、规定 5.1根据集团下达的关于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及公司年度发展总目标编制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5.2年度工作计划在上下级充分沟通、以本部门工作为核心,突出重点、有效衔接的基础上制定。 5.3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发展目标及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制定本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临时性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在月度工作计划中。 5.4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分解制定本部门的周工作计划,临时性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在周工作计划中。 5.5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工作内容、完成目标、计划完成时间、责任人、责任领导、分管领导,如有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事项也需注明。 5.6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中还须包含针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及培训计划。5.7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应符合目标管理SMART原则,S=Specific(具体明确的)、M=Measurable(能够衡量的)、A=Attainable(可以达到的)、R=Relevant(平衡关联的)、T=Time-bound(设定期限的)。 5.8 各部门编制的月度、周工作计划,经责任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到行政部,行政部进行初步审核(不合格的计划返回部门修改)。 5.9初步审核合格后交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下发执行,并在行政部归档。 5.10各部门次月工作计划、当月工作计划总结,须在当月最后一个周日18:00前报到行政部。 5.11各部门下周工作计划、本周工作计划总结,须在当前周的周日18:00前报到行政部。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经营计划管理组织体系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经营计划管理,促进集团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经营计划横向划分为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计划三个层次;纵向划分为集团计划、集团总部职能部门计划、二级子公司计划等层次。 第三条集团建立“上下结合拟定、推进计划”的计划管理体系,按照PDCA (计划、执行、监督检查、调整)循环实施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 第二章经营计划管理组织体系 第五条集团战略投资部是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季度经营计划与月度经营计划,对集团计划进行综合平衡,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计划的调整,并组织考核。 第六条战略投资部组织召开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会;年度、季度经营计划会由集团总裁、副总裁、二级子公司总经理、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总经理组成;月度经营计划由集团总裁、副总裁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组成。

第七条集团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分别制定本部门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二级子公司依据集团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分别制定各自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考核。二级子公司下属单位根据二级子公司经营计划层层分解落实计划指标。 第九条经营计划会以季度为单位考核集团总部职能部门、二级子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与职能部门、二级子公司的薪酬挂钩。 第十条经营业绩的统计应当准确、及时、全面地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重视,禁止弄虚作假。 第三章经营计划编制 第十一条根据集团发展战略与上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战略投资部组织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第十二条集团每年10月中旬开始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第一步:集团总裁组织年度经营计划启动会,审视集团战略,通过对历史业绩的回顾和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确定下一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 第二步:集团各下属单位结合自身状况就本单位下一年度经营计划提出建议; 第三步:战略投资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本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各下属单位经营计划建议编制公司下一年度经营计划草案;

企业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及时落实及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强工作计划管理,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工作计划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计划。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以下称各部门)。总裁(经理)办公会会议中下发的工作执行指令将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中,并对其按时反馈与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与考核。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全体,各分子公司参照本制度自行建立《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分子公司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分子公司总经理考核指标之中。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总裁(经)办职责 总裁(经)办职责是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集团工作计划的协调、管理和评价。总经办主任兼任工作计划主管,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组织编制、跟进和落实工作计划,负责跟进、落实项工作计划会议和董事长/总裁指令中的各项重点工作,并指引各单位编制部门工作计划。 (二)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息。 (三)负责在董事长/总裁的指导和监督下,建立、维护公司工作计

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集团及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计划员(一般为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业务组主管)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在必要时组织并指引本部门人员编制小组或个人工作计划。 (二)负责与集团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集团工作计划主管的业务指导和监控。 (三)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协调、落实集团重点工作计划。 (四)负责建立、维护本部门工作计划管理体系,并对本部门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五)负责部门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第三章工作计划编制 第七条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一)每年12月由总裁(经)办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编制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据以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由董事长/总裁批准,集团总裁(经)办备案。 (二)具体年度工作计划(含半年度总结)的具体要求由公司总裁(经)办另行通知要求。 第八条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及要求 (一)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各种会议中的决议等,制定

授权管理办法

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修订日期:2011年4月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示本公司、子公司及各区域单位,各主要职务及执行职务所需之权限与对其他职位之关系,以达成权限明确化之目的,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分层负责管理之规定,除法律、公司章程及组织纲要另有规定者外,概依本办法之规定执行;本办法未规定者,则依其他有关规章之 规定作业。 第三条本办法不涉及董事会、董事长及股东间之权责划分事项。 第二章授权范围 第四条本公司分层负责授权范围包含人事作业、业务推广、生产制令、费用报销、资产管理、庶务管理及印信管理等七大类。

第五条本办法所授予权限之主管,依公司组织架构层级分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部门主管等四个层级。公司组织层级如<组织结构>。 公司总部之单位最高主管为总经理,子公司之单位最高主管为副总经理。 授权之范围为各单位层级主管负责掌管之业务。主管因故不在,由上层直 属主管代理或依第八条规定办理之。 为明确各主管之授权层级,公司组织变更或重大人事异动时,由总经理重 新核定各主管之授权。 第六条依规划之层级组织单位,主管出缺时,由代理人代行核决。 第七条单位主管依授权归属执行之工作以向下授权为宜之业务,可说明原因经呈总经理核准后,授权下层人员决行。但单位主管仍须负行政上之责 任。 第三章授权规定 第八条本公司有关人事作业之授权归属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组织规划 由总部或子公司负责规划之项目主管拟定,呈总经理核决后生效。 二、编制 总部、子公司之部门编制由项目主管拟定,会同人力资源部门后呈总部核定。总部若对编制有异议,得要求修正之。 三、规章办法 全公司共通性质之规章办法(如授权办法、薪资管理办法、内控/内稽制度等),一律由总经理核定,子公司自行订定属地方性质之执行办法、细则,但不得与总公司性质之规章办法抵触。 四、人员任聘 (一)各单位编制内人员之任聘,除各部门主管及其他重要技术人员 外,一至三职等,由部门主管核定,四至九职等由副总核定, 十职等或经理级以上主管需转呈总经理核定。

企业经营计划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经营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经营计划管理,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遵照执行,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经营计划管理是指对反映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所涉及的主要指标进行综合汇总,确定企业的经营计划目标,并以经营计划目标为标准进行控制,根据实施及控制的信息反馈,进行调整的周期性的经营管理活动的过程。 第三条集团遵循“统一筹划、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计划管理原则,进行总量调控和管理。 第四条经营计划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算计划、产品产质量及销售计划、安全环保控制计划、项目建设计划、技改技措计划、研发计划、设备购置计划、人力资源计划、员工培训计划等。 第五条集团建立“上下结合拟定、共同推进实施”的计划管理体系,按照计划、执行、监督检查、调整的程序实施循环管理。 第二章经营计划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集团的经营计划管理组织机构包括集团董事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集团经营管理部门。 第七条集团董事会是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管理的决策机构,其职

责包括: (1)审批有关计划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等,确定编制方针和程序; (2)审批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及计划调整; (3)负责对管理层的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4)对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重大相关事项进行决定。 第八条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是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的审核机构。其职责包括: (1)审核有关计划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等,拟订编制方针和程序; (2)对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重大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形成意见; (3)审核集团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计划调整,形成意见; 第九条集团总经经理办公会在审核集团年度经营计划时;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应列席并参加讨论。 第十条集团经营管理部门是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管理的汇总整合机构,其职责包括: (1)传达集团公司确定的总体经营管理方针、目标;经营计划的编制组织和汇总; (2)起草、修订、下发经营计划方案的指标类别、格式; (3)审核集团各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及计划调整方案提案; (4)制订集团的年度经营计划及计划调整方案提案;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年

资产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行使所有者权利。作为出资者对投入各公司的国有资产运作情况实行全面监督,并按照投入的资本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条总公司作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主体,其所有者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接受李沧区人民政府和国资委的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总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遵循的原则和途径,是自觉运用价值规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控股、参股和股权交易等手段,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范围 第五条总公司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包括: (一)总公司直接占有的国有资产;? (二)所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 (三)所属进行股份制改组后控股或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四)所属集体企业中的国有资产; 第三章国有资产的界定 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国有企业中下列资产为国有资产: (一)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事业单位以各种形式的实物、货币和所有权应属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等,向企业投资形成的国家资本金。 (二)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核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 (三)由国有企业担保,完全由国内外借入资金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 (四)国有企业以企业法人财产兼并,购买其它企业、单位所取得的产权和权益。 (五)国有企业用集资和筹资形式形成的资产,凡实行还本付息的,其资产所有权应属国家所有。 (六)国有企业将企业法人财产租赁给集体或个人经营,但不能改变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归属。 (七)国有企业因接受馈赠或其它收益形成的各项帐外资产。? (八)国有企业中党、团、工会组织等使用的财产,除以个人缴纳的党费、团费、会费结余购建的资产外,均应视为国有资产。 第七条国有企业中下列资产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详细版)

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第 一 篇 : 工 作 计 划
各 中 心 、 职 能 部 门 月 工 作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为使公司各部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努力达到“职责明晰、目 标明确、管理到位、不留空白”之目的,充分体现“工作有作为,过失有承担” 的 效 果 , 特 制 定 本 管 理 办 法 。 一、总经办为各中心、各职能部门月计划的收集和跟踪部门; 二、任何部门都要按照本办法要求,如实、不漏项填写内容,并按照规定 时 间 和 上 报 程 序 及 时 上 报 ; 三、 上报程序: 部门负责人填写计划表 (签字) →上报公司常务副总 (签字) → 交 总 经 办 备 案 跟 踪 ; 四 、 上 报 时 间 : 每 月 28 日 上 报 下 月 计 划 ; 五、各中心、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将月计划分解到每周,并积极配合总经办工 作 , 如 实 向 总 经 办 反 映 工 作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 六、 总经办在跟踪计划上报时间过程中, 对执行不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七 、 以 上 未 做 到 的 , 每 项 每 次 对 部 门 责 任 人 处 罚 200 元 ; 八、在计划实施过程中,“主要业务、工作”一栏中,未按照计划时间完成 时(特殊情况未完成时,应及时向总经办说明原因),对部门负责人处罚 500 元 ; “ 日 常 工 作 ” 一 栏 中 , 未 完 成 时 , 对 部 门 负 责 人 处 罚 300 元 。 九 、 本 办 法 自 2019 年 月 日 起 执 行 。 附 : 《 月 份 工 作 计 划 表 》
第二篇: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公司的管理需求,公司各部门及各级员工应对每月、周、日的工作计划 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自报、自查,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整体工作计划 的完成,考量部门和员工个人的工作绩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计划的编制与内容 (一)、编制 1、个人的工作计划。由个人编制,直接上级进行审定。 (1)一般员工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审定;

【某农商银行授权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管理办法

【某农商银行授权管理办法】农商银行管理办法 某农商银行授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统一管理与内部控制,规范本行授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等文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长根据本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对总行行长开展业务、从事经营管理权限的具体规定。本办法所称转授权是指总行行长对经营层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业务经营机构负责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重要业务岗位人员开展业务、从事经营管理权限的具体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权人为本行董事长。本办法所称被授权人是指总行行长,及其转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各业务经营机构、职能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重要业务岗位人员。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业务经营机构是指总行前台业务部门及各分支机构。本办法所称职能管理部门是指总行各部室。第五条本行授权遵循“有限授权、区别授权、严格监控、及时调整、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统一法人体制下的授权管理,其授权原则是:(一)有限授权。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被授权人实行有限授权。(二)区别授权。根据市场环境、被授权人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主要负责人业绩等,实行区别授权。(三)严格监控。授权管理部门、授权人对被授权人的工作进行严格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四)及时调整。根据被授权人的经营管理业绩、风险状况、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适时调整授权。(五)权责一致。被授权人承担与所接受授权相一致的管理责任。为加强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统一管理与内部控制,规范本行授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等文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若其行为超越授权,应视越权行为性质和所造成经济损失,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以及总行授信委行长向总行分管业务行长、业务部、辖内各营业机构转授权的依据。第二章总行授信业务审批委员会授信审批权限第六条总行董事长通过办公会议定,在省联社核定的本行贷款最高审批权限内对总行贷款授信审批委员会的贷款授信审批进行授权,授信审批的贷款额度以省联社核定的本行各类贷款最高授信额为限全额转授权于总行贷款授信审批委员会,由总行贷款授信审批委员会行长委员(或委托副行长委员)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调查、审查,并在授权的范围内行进行审批授信。超过本行授信审批权限的,按照省联社规定执行。(一)个人贷款授信审批权限1、个人贷款是以单个自然人为主体对象发放的贷款,包括自然人农户、居民、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合伙经营形式出现经济组织等非公司(企业)性质的贷款主体。 2、总行授信审批委员会审批权限为超过分管领导审批权限且最高限500万元以内的贷款。其中:保证人保证贷款50万元以内;融资性担保公司保证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存货、仓单、收费权、存单质押贷款500万元以内。(二)公司类授信业务审批授权单一公司(企业)法人贷款审批授权1000万元以内。其中:一般保证担保贷款500万元以内;融资性担保公司保证担保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1000万元以内;住房按揭贷款按省联「苏宁易购」眼镜,全品类超值特惠,开抢啦!购优惠!! 广告眼镜,苏宁易购网上购物商城,全国联保,100个城市苏宁半日即可送达. 查看详情> 偏光镜能配近视眼镜吗,天猫电器城,价廉质优,优品行货! 广告偏光镜能配近视眼镜吗,天猫电器城,网罗个人护理热销排行榜,高性价比,品质护航,省钱更省心! 查看详情> 3 社规定执行。(三)贷款授信系统审批权限1、各营业机构及客户经理系统审批权限。客户经理在核定的贷款审批权限之内;支行行长在核定的支行审批权限之内;超过本行审批权限的逐级提交审批。2、总行业务部审批权限。凡超过营业机构审批权限且属于业务部权限内审批的贷款由业务部直接进行纸质审批,系统提交总行授信委行长审批;超过业务部审批权限的贷款逐级上报审批。 3、总行分管(业务部)领导审批权限。凡超过业务部审批权限且属于分管领导权限内审批的贷款由分管领导直接进

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多种经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适应公司多角化经营的需要,规范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加强公司对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管理。依据公司质量手册B版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开展的各项多种经营活动,活动是指:除物业管理服务以外开展的经营活动,内容包括:便民服务、房屋装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等。 3、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3.1 管理机构 3.2工作职责: 3.2.1品质培训部负责多种经营活动的归口管理 3.2.2品质培训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多种经营活动经营方合同的评审,上报总经理批准 3.2.3品质培训部、计划财务部负责对管理处多种经营活动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

检查 3.2.4各管理中心(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内容,并向公司品质培训部申报 3.2.5各管理中心(处)负责实施多种经营活动规划及合同实现 3.2.6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多种经营活动的收费管理及监督检查 3.2.7品质培训部协助各管理中心(处)处理多种经营活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4、程序 4.1多种经营活动的立项、申报 4.1.1新组建管理处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及开发商的要求,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内容,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 4.1.2在管项目的管理中心(处)依据小区内业主的需求,在不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4.2多种经营活动的方式 4.2.1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营或委托经营的方式 4.2.2采用自营方式,管理中心(处)向品质培训部上报经营计划或经营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4.2.3委托经营方式由管理中心(处)或其他部门向公司推荐1至3家经营方,供公司参考选择,品质培训部组织项目部门对经营方进行评审,填写《经营方评定记录表》,报总经理批准 4.3合同(方案)评审、签定 4.3.1采用自营方式,由品质培训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管理中心(处)自营方案进行评审,报总经理批准,管理中心(处)执行评审结果 4.3.2委托经营方式由管理中心(处)与公司评审的合格经营方草拟合同报公司评审,由品质培训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 4.3.3管理中心(处)执行评审结果,与确定的委托经营方确定合同内容报公司加盖合同专用章 4.3.4合同到期后,管理中心(处)根据合同的执行情况,就合同的继续签订及合同的内容变更是否报公司评审,管理处按照评审结果处置 4.4合同(方案)实施

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提高组织执行力,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重点工作的及时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的所有综合管理部门(总经理办公室、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市场部、采购部五个部门),以及属于综合管理部门的全体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 三、分类 工作计划分为公司工作计划、部门工作计划和员工工作计划3个层级。按编制周期又可分为以下3类: 1、公司工作计划: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2、部门工作计划:部门季度工作计划。 3、员工工作计划:员工月度工作计划。 四、职责权限 1、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各级各类工作计划编制的组织、监督、考评等负管理责任。 2、部门经理是部门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等负管理责任;此外,部门经理对部门员工工作计划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对员工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执行进行指

导和监督。 3、主管总经理对各主管部门的工作计划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负责对所主管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审核,跟进计划的执行进度,并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4、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公司年度发展总目标以及部门季度工作目标和要求,并对所有管理部门的季度工作计划负有审批和考评权限。 五、计划的编制 1、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于每年1月底由总经理制定,提出公司全年总发展目标和各管理部门年度工作目标。 2、部门季度工作计划: (1)总经理办公室于每个季度第一周组织各管理部门制定季度工作计划。 (2)部门季度工作计划的编制过程应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门经理应在充分听取总经理和主管总经理对部门季度工作目标的意见后,围绕部门职责编制部门季度工作计划。 (3)部门季度工作目标应突出部门对公司管理效能的改善贡献,不可将部门例行性事务作为计划的内容;且计划编制中要求对工作目标和成果进行进度和责任人分解,明确出各项工作的具体完成节点和实施负责人,以便总经办对计划执行进行过程监督。 (4)部门经理将部门季度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需先呈报主管总经理审核,并将经主管总经理审核通过的计划稿送交总经理办公

授权经营管理协议

授权经营管理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协议双方 甲方:山东岳安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同意依照合同的条件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全资子公司山东岳安实业集团(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条件下,接受甲方的委托,对其进行经营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营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条的规定为准. 名称: 山东岳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授权经营公司 管理范围: 授权经营公司的全体员工. 营业收入: 是指经营“管理咨询费、成员管理费”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经营毛利: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 营业成本:房租费用。 费用:是指如下费用,“授权经营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水电以及因经营所必须的各项费用 房租:是指土地房屋租赁费. 人事管理: 指公司对员工的选聘、培训、考评、解雇等管理。 经营管理:指各项收费定价、经营路线、经营策略、运营所需的相关赠送或免单等。 运营管理:指对员工的工作指派、检查、批评、督导、处罚、奖励等。 外派员工:指由乙方调往项目地工作的员工。

第二章委托事项 第一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将下列事项委托给乙方管理; 1、“授权经营公司”营业所需的各种准备,包括必要的岗位人员补充及经营定位的审修。 2、“授权经营公司”营业中的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种行政管理及其他方面的工作,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在经营中应维护甲方的利益及声誉。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自本协议签定生效之日起,为乙方管理人员班组搭建,人员培训、市场调研预热等。时限15天。 2、第二阶段:为营业磨合、试运转期、时限1个月。 3、第三阶段:为经营指标正式履行期。5年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权利: 1、审批乙方提交的“授权经营公司”月度经营方案、经营目标,对“授权经营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2、对“授权经营公司”的财务有直接管理权。 3、随时对“授权经营公司”财务进行审计,但需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4、审查批准扩建、改建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方案。 5、自营业第三阶段起,除市场特殊情况外,乙方若连续两个季度未达到经营方案所确定的经营目标,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营业总经理、或解除本合作关系。 6、甲方不可干预与《甲方权利》条款以外的事项。 7、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施建议更换。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及时完成各种设施环境内的装修建设,保证能够正常经营,装修档次不低于本地区同类高档次同行业水平。 2、及时办妥“授权经营公司”开展经营所必须的全部法律手续。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16 / 1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经营计划管理体系 (3) 第三章年度经营计划编制 (6) 第四章年度经营计划审批 (8) 9年度经营计划分解第五章....................................................................... .................................................................... 10公司经营计划执行.第六章................................................ 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分析与考核.第七章12 第八章13 附则............................................................................................. 16 / 1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经营计划既是公司全体员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第一条 又是安排季度、月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经营计划的计划项目第二条公司经营计划的计划项目主要包括:各经营部门的业务计划、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财务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

根据战略目标,计划项目由总裁办公会结合实际情况具体选定。 经营计划的种类及主要内容第三条 组织维度(纵向):公司经营计划、部门分解计划 时间维度(横向):年度经营计划、季度分解计划、月度分解计划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主要内容:年度总体经营目标、各计划项目总体经营目标、季度和月度分解计划(按总体)、部门分解计划(按项目)。部门分解计划的主要内容:分解到部门的计划项目总体经营目标、部门季度分解计划、部门月度工作计划。 经营计划的制定原则第四条 (一)以市场为导向。 (二)以销定采、以采促销、综合平衡 (三)沟通协调。 16 / 1 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四)预算约束。 (五)滚动调整。 (六)评估考核。 经营计划和全面预算的关系第五条(一)经营计划是公司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经营计划包括年度经营目标、年度预算目标、年度各项计划及预算目标、月度各项计划及预算目标、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等内容。 (二)预算是经营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预算是指公司经

企业内部单位对外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企业对外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率,在增强指令性计划严肃性的同时,鼓励各事业部(公司)利用剩余能力对外承揽加工,全面推进多元化经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以指令性计划为统领,利用剩余能力自主创收为辅的原则。 第二条管控结合,实行集权管理下的分权经营原则。分权是给各事业部(公司)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集权是为了杜绝由低成本承揽加工产生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第三条利润分配倾斜原则。各事业部(公司)对外承揽加工或维修服务的收入,原则上自己留用。 第四条各事业部(公司)经营收入由公司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并对各事业部进行分类、单独建账。 第五条各事业部(公司)经营交易价格不允许低于公司制定的最低价格。 第六条各事业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必须向公司上缴管理费,每年按经营收入总额的20%上缴管理费。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各事业部(公司)对外承揽加工统一由多种经营办

公室管理,负责经营合同的初审、报审、签订和建档工作,以及负责统计、记录各事业部(公司)经营收入收支情况。 第八条资产管理部成本监控室负责审核对外承揽加工的最低交易价格,物检站负责监督各单位交易价格。 第九条总经理办法律事务室负责对外经营合同条款的审核。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条每年初从事对外承揽加工的各事业部(公司)要制定出全年对外承揽加工的最低交易价格,并将其上报资产管理部成本监控室,经成本监控室审核确定后执行,同时成本监控室将对外承揽加工最低交易价格给多种经营办公室、物检站一份,作为审核各单位对外承揽加工交易价格是否合理的依据。 第十一条各事业部(公司)对外承揽加工单笔合同在5000元以上的,各事业部(公司)必须报送资产管理部成本监控室、总经理办法律事务室进行审核,多种经营办公室根据审核后的意见,方可在经营合同上加盖合同章。对外承揽加工单笔合同在5000元以下的,各事业部(公司)持由总经理办法律事务室统一编制的合同样本到多种经营办公室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各事业部(公司)对外承揽加工完成后,多种经营办公室在收到加工费后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二条多种经营办公室每月末将各事业部(公司)经营收入上报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定期收取管理费。

公司工作计划统筹管理办法

计划统筹管理办法 计划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目的与围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三章专项任务书 第四章土建工程计划 第五章电气工程计划 第六章物资供应计划 第七章生产计划 第八章施工计划 第九章机组安装、调试计划 第十章计划变更 第十一章附 计划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目的与围 第一条规运营管理部计划统筹工作秩序,充分利用资源,保障公司订单正常执行与顺利完成,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运营管理部计划统筹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运营管理部市场营销负责组织合同评审,与客户沟通,跟进订单的最终确认并下发正式订单。 第四条运营管理部计划统筹负责以专项任务书形式,对订单进行计划分解,制定出订单完成计划并确定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与完成 时间。 第五条专项任务书所包含容根据订单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计划;2、电气工程计划;3、物资供应计划;4、生产计划; 5、施工计划; 6、机组安装及调试计划。 第六条技术中心总体设计研发中心负责完成土建工程计划,电气设计研发中心负责完成电气工程计划。 第七条运营管理部负责完成物资供应计划并实施。 第八条生产制造部门负责根据专项任务时间要求完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经招投标选择的施工单位负责根据时间要求完成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下属公司负责完成机组安装与调试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责评估各计划资金预算合理性并提供资金支持。 第三章专项任务书 第十二条运营管理部计划统筹接到经评审通过后的正式订单后,首先对订单进行分析,拟定订单执行步骤。 第十三条订单执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计划;2、电气工程计划;3、物资供应计划;4、生产计划;5、施工计划;6、机 组安装及调试计划。 第十四条运营管理部计划统筹对每一步骤明确责任人,并与相关责任人共同确定完成时间。

授权经营项目管理办法

授权经营实施管理细则 本办法使用于授权经营工程项目。 为适应国家对建筑装饰市场的管理要求、有效防范授权经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部)的经营风险,规范对项目部的经营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及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符合条件的各类项目经理人(以下称项目责任人),实行单项工程(以下称授权项目)责任授权经营的项目。 2、公司为充分发挥品牌资源优势,拓宽经营渠道,本着严格把关、适度授权,与政策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责任人进行项目合作,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促进企业的发展。 3、鉴于授权项目的经营方式存在较大风险和不可预见性,公司要严格坚持:推荐负责,事先审核、严格管理、及时处置的风险防范原则。 二、授权项目的基本条件 1.业主或总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开发或总包项目的资格和经济实力。 2、工程项目已取得开发所需的一切批准和许可,订立承包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 3、项目资金状况较好,特殊项目一般垫资率不超工程造价的20%,项目责任人必须向公司提供垫资能力依据。 4、工程项目造价合理,付款条件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5、业主初步确定的工期符合实际,其它条件符合公司授权原则。 6、授权项目实行项目责任人(项目经理)负责制。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及特点,组建项目部,及时配备坚强有力的管理人员,明确各自

职责分工。项目部人员名单及分工要书面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三、受权项目责任人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与授权项目相适应的资金、技术条件,有从事过与授权项目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及良好业绩,有独自完成授权项目的能力。 2、有良好信誉,有独立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能力,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 3、同意接受签订并自觉遵守公司制订的《授权经营项目责任协议书》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4、同意公司收取管理费及各项税费。 四、管理费及各项税费标准 1、公司对授权经营项目以工程总造价(结算价)为基数计取管理费和税金。 1.1管理费: 工程结算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按工程结算价的7.0%; 工程结算价在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按工程结算价的6.5%; 工程结算价在5000万元以上,按工程结算价的6.0%; 1.2外埠工程项目在当地完税的,公司按工程结算价的4%提取管理费。 1.3税金按工程结算价计算分别为: ①营业税:3.41%由公司代扣代缴; ②劳务、印花税费:由授权经营项目责任人据实上交; ③所得税根据项目成本情况另计。 以上收费比例为最低底线,任何个人和部门均无权进行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管理费率,须由主管市场副总经理申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收取费用后,项目余款由项目责任人承担该项目自负盈亏责

经营计划管理考核办法

杭挂企业管理文件 杭挂企业管理制度—————————————★—————————————— 经营计划管理考核办法 QG/HG01.003—2005

2006年 1月 9日发布 杭州杭挂机电有限公司 1目的 1.1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计划管理体系,保证经营计划职能的充分发挥,实施分层管理,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加强过程控制,严肃结果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执行力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经杭州杭挂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部)总裁或常务副总裁批准签发的经营计划方面的管理与考核。 3经营计划分类 3.1第一层次经营计划,主要是指总部级别的,由总裁或授权常务副总裁下达和签发的,对企业的发展有重大意义和影响的经营计划。主要是年度和月度经营计划中的重要工作。 3.2第二层次经营计划,主要是指由企业运行管理中心下发放的,经常务副总裁批准的经营工作项目安排。其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质量改进项目、销售计划、生产计划、采购计划、技改计划、宣传工作计划等。 3.3第三层次经营计划,主要是指以总裁室名义发放的,由总裁直接签发的重大经营管理项目。其中包括:临时性的重要项目、战略实施专项工作等。 3.4考核:对未完成第一层次经营计划的子公司按500~200元进行考核;对未完成第二层次经营计划的子公司按200~100元进行考核;对未完成第三层次经营计划的子公司按3000~1000元进行考核。 4职能职责

和完善,对重大的综合性的计划可直接调度和管理。 4.2企业运行管理中心根据本办法规定对各类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调度、考核并负责落实通报。 5年度经营计划管理 5.1年度经营计划草案编制要求 5.1.1根据总部计划大纲,运行管理中心下发编制年度计划的通知。 5.1.2子公司销售部门对国家宏观环境、市场运作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下年度的需求和销售计划。 5.1.3子公司生产部门分析产品生产能力,提出生产能力报告,找出薄弱环节,制定保证措施,提出生产计划目标。对不能满足需求的产品提出保证措施、调整建议。 5.1.4子公司采购部门对零部件采购、配套资源供货能力等进行分析,提出保证措施和调整建议。 5.1.5子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和配套厂家的质量保证能力,尤其是新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分析,对不能满足的产品提出保证措施和调整建议。 5.1.6子公司技术部门根据新产品开发情况,对已形成的产品资源技术保障能力及新产品的开发保障能力进行分析,提出新产品规划、开发建议。对不能满足需求的产品资源提出保证措施、调整建议。 5.1.7结合以上数据,各子公司提出产量、产值、销售额、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财务部根据产销目标对利润目标进行平衡,提出业务收益和预算草案。 5.1.8以上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进度要求以保证总部计划编制进度为准。由运行管理中心和财务部组织召开计划工作会议,进行综合协调,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运行管理中心平衡汇总后报董事会批准下发。 5.2年度经营计划下发后,各子公司对经营计划进行按月分解,并编制正式实施计划。 6月度经营计划管理 6.1月度计划编制要求 6.1.1各子公司对照经营计划按月度目标分解计划,对本月市场环境进行分析,预测下月销售情况,提出下月销售计划建议、各项经济指标、产品需求计划和完成销售的措施,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于每月22日前送运行管理中心。 6.1.2月度计划中各项指标与经营计划按月度目标分解计划,调整比例不得超过20%。

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办法word参考模板

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工作计划管理工作,便于组织、协调、控制经营管理活动,明确工作目标,提高运营效率,确保完成任务,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与管理原则 战略导向原则:工作计划的制定应依据战略规划进行编制,符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 上下结合原则:工作计划制订的过程中,公司需与各工作计划制订主体保持充分沟通、综合平衡,达成共识; 目标合理原则:根据公司的资源和能力以及市场环境确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使目标既有可实现性,又有具有挑战性; 全面完整性原则:公司工作计划必须全面、完整、具体,并将指标及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实现专业分工、分级负责; 严肃性原则:工作计划下发执行后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无重大影响因素发生,原则上当期不予调整; 与考核挂钩原则: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并直接影响薪资,使工作计划的编制、执行达到责、权、利的统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业务)部、子(分)公司。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工作计划管理包含三个维度的内容: (一)组织维度:包含公司总体的工作计划纲要及工作计划、总部部门的工作计划、各事业(业务)部及子(分)公司的工作计划等。 (二)时间维度:根据需要,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等。(三)操作维度:包含从工作计划的制定、分解落实、统计分析、协调调度、补充调整、考核评价等PDCA循环中全链条工作内容。 第二章工作计划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董事会是工作计划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公司战略提出并最终审定年度目标; (二)审批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三)监控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执行情况; (四)审批年度工作计划调整方案; (五)对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核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主要职责包括: (一)总体计划目标的可行性分析,必要时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 (二)审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纲要; (三)审定总部各部门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各事业(业务)部、各子(分)公司的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 (四)审核公司年度工作计划草案,并上报董事会; (五)落实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执行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试行版)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对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及经营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发展战略,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公司董事长向各组织机构授权,组织机构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各组织机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二、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办法。 三、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由公司董事长签发授权,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基本授权的期限为任职聘期为限。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由公司董事长签发授权,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 3、公司董事长可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公司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 四、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一)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1、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即岗位职责):(1)、人事任免(推荐);(2)、人员考评、奖惩;(3)、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4)、员工绩效奖励分配;(5)、支出费用审核。 2、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即岗位职责):(1)、预算编制及调整;(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3)、投融资业务;(4)、合同付款计划的制订及审批;(5)、财务管理办法的制订。 3、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1)、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经营决策的制订;(2)、对外合同的签订。 基本授权须经公司班子会议通过,公司对各部门的基本授权应与公司各部门的定岗定编相一致。 (二)当被授权部门发生下列情况时,公司可变更对该部门的基本授权: 1、部门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 2、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3、因被授权人未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4、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三)基本授权的变更程序是: 由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授权的变更方案,重大变更方案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讨论,一般变更方案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变更方案批准后由公司综合部和根据此制作出通知书,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部门。原件作为原授权管理规定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管理规定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管理规定的终止而终止。 六、特别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执行董事可以向各部门签发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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