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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及原则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及原则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及原则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程序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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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及原则1前言

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问题,而工程质量事故是其中最为严重又较为常见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建筑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而且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近几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重视,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投诉有增加的趋势,群体上访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有时较为复杂,其涉及的专业和部门较多,因此如何正确处理显得尤为重要,事故的正确处理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以达到科学准确、经济合理,为各方所接受。本文结合笔者多年来工作经验,提出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原则及基本程序,以供参考。

2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如图 1所示。

2.1事故调查

图 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

事故调查包括事故情况与性质;涉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各部门;并与使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各个方面有关。一般可分为初步调查,详细

调查和补充调查。

初步调查主要针对工程事故情况、设计文件、施工内业资料、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判别事故的危害程度,确定是否需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对事故处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详细调查是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认为有必要时,进一步对设计文件进行计算复核与审查,对施工进行检测确定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对建筑物进行专项观测与测量。

补充调查是在已有调查资料还不能满足工程事故分析处理时,需增

加的项目,一般需做某些结构试验与补充测试,如工程地质补充勘察,

结构、材料的性能补充检测,载荷试验等。

2.2原因分析

在完成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以及发生

的原因进行分析,为事故处理提供必须的依据。原因分析时,往往会存

在原因的多样性和综合性,要正确区别分清同类事故的各种不同原因,

通过详细的计算与分析、鉴别找

原因分析中,除确定事故的主要

原因外,应正确评估相关原因对

工程质量事故的影响,以便能采

取切实有效的综合加固修复方

法。

工程质量事故的常见原因见

表1。其中第1至5项主要出现

在施工阶段,第6至8项主要出

现在使用阶段。

2.3调查后的处理

用,可对事故不作处理。例如经设计计算复核,原有承载能力有一定余量可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混凝土强度虽未达到设计值,但相差不多,预估混凝土后期强度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等。

工程质量事故不影响结构安全,但影响正常使用或结构耐久性,应进行修复处理。如构件表层的蜂窝麻面,非结构性裂缝,墙面渗漏等。修复处理应委托专业施工单位进行。

工程质量事故影响结构安全时,必须进行结构加固补强,此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结构检测鉴定和加固方案设计,并由有专业资质单位进行施工。

按照规定的工程施工程序,建筑结构的加固设计与施工,宜进行施工图审查与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监理,防止加固施工过程中再次出现质量事故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3修复加固处理的原则

建筑工程事故修复加固处理应满足下列原则:

⑴技术方案切合实际,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⑵安全可靠,满足使用或生产要求。

⑶经济合理,具有良好的性价比。

⑷施工方便,可操作性。

⑸具有良好的耐久性。

修复加固处理应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和建筑物实际情况,并应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并经业主同意确认。修复处理可选择不同的方法和不同的材料。它对原有结构的影响以及工程费用有直接关系,因此处理方法应遵循上述原则和要求,应根据具体工程条件确定,以确保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同样,修复加固处理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以确保处理质量和安全,达到要求的处理效果。

4结束语

⑴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具有较多的复杂性、危险性、综合性。工程事故处理是一项专业性的技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鉴定,以提供科学的调查报告,为事故处理提供正确的依据,对于有争议的工程质量事故应委托相关资格单位进行检测鉴定。

⑵现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尚存在不规范之处。某些施工单位为了掩盖质量事故,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合理,产生安全隐患,导致使用过程中投诉,在实际工程中出现同一工程多次处理重复投诉现象。

⑶现有加固设计文件有些未经施工图审查,可能存在某些设计不合理,从而造成同一事故的加固处理修复费用相差较大。另外受检测条件限制,加固施工中使用的一些新技术和新材料未能进行施工质量检验,给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带来矛盾,这些应引起有关部门关注。

A、质量事故处理的任务与特点

一、主要任务

本文所述的质量事故处理,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事故部分或不合格品的位置。诸如:返工重做、返修、加固补强等;

(二)防止事故再发生而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有以下七项:

1.创造正常施工条件:国内外大量统计资料表明,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施工期,而且事故往往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只有及时、正确地处理事故,才能创造正常施工条件。

2.确保建筑物安全:对结构裂缝、变形等明显的质量缺陷,必须作出正确的分析、鉴定,估计可能出现的发展变化及其危害性,并作适当处理,以确保结构安全。对结构构件中的隐患,如混凝土或砂浆强度不足,构件中漏放钢筋或钢筋严重错位等事故,都需要从设计、施工等方面进行周密的分析和必要的计算,并采用适当的处理措施,排除这些隐患,保证建筑物安全使用。

3.满足使用要求:建筑物尺寸、位置、净空、标高等方面的过大误差事故;隔热保温、隔声、防水、防火等建筑功能事故;以及损害建筑物外观的装饰工程事故等,均可能影响生产或使用要求,因此,必须进行适当的处理。

4.保证建筑物具有一定的耐久性:有些质量事故虽然在短期内不影响使用和安全,但可能降低耐久性。如混凝土构件中受拉区较宽的裂缝;混凝土密实性差;钢构件防锈质量不良等,均可能减少建筑物使用年限,也应作适当处理。

5.防止事故恶化,减少损失:由于不少质量事故随时间和外界条件而变化,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不断扩大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例如持续发展的过大的地基不均匀沉降,混凝土和砌体受压区中宽度不大的裂缝等均应及时处理,防止发展成倒塌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6.有利于工程交工验收: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在后续工程施工前,对事故原因、危害、要否处理和怎样处理等问题作出必要的结论,并应使有关方面达到共识,避免到工程交工验收时,发生不必要的争议而延误工程的使用。

7.防止事故再发生:防止同类事故或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而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针对实际存在的事故原因而采取相应的技术组织措施,称之为纠正措施。例如沉桩设备功率太小,导致沉桩达不到设计要求,应采用更换设备的纠正措施。利用适当的信息来源,调查分析潜在的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技术组织措施,称为预防措施。例如从钢材市场情况获悉,钢筋不合格品比例不小,相应采取加强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等措施,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场,同样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再发生。因此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可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再发生。

二、主要特点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有以下特点:

(一)复杂性:由于使用功能和建筑地区条件不同,建筑物种类繁多,加上施工中各种因素的影响,造成建筑施工中出现许多复杂的技术问题。如果事故发生在使用阶段,还涉及到使用不当等问题。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形态的事故,往往其产生的原因、性质与危害程度截然不同。所有这些众多的因素,都造成不少质量事故本身的复杂性。在进行事故处理时,更会由于施工场地狭窄,及与完好建筑物间的联系等而产生更大的复杂性,诸如车辆、施工机具难于接近施工点,操作不慎会影响相邻建筑物的结构等等。

(二)危险性:除了事故的复杂性给其处理工作带来的危险性外,还应注意以下两方面的危险因素:一是有些事故随时可能诱发建(构)筑物的突然倒塌;二是事故排除过程中,也可能造成事故恶化和人员伤亡。

(三)连锁性:建筑物局部出现质量事故,处理时不仅要修复事故部位,而且还应考虑修复工程对下部结构乃至地基的影响。例如板承载能力不足的加固,往往引起从板、梁、柱到基础的连锁性加固。

(四)选择性:同一事故的处理方法和处理时间可有多种选择。在处理时间方面,一般均应选择及时进行处理,但是并非所有的事故都是处理越早越好,相反,有些事故因为匆忙处理,而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甚至造成事故重复处理。在处理方法选择方面,要综合考虑安全、经济、可行、方便、可靠等因素,经过分析比较后,选定最优方案。

(五)技术难度大:通常修复补强工程比新建工程的技术难度大得多。因此除了正确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外,还必须严格控制处理设计、施工准备和操作检查验收,以及处理效果检验等项工作的质量。

(六)要有高度责任性:因为事故处理不仅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等方面的技术问题,而且还牵涉到单位之间的关系和人员处理,所以事故处理都必须十分慎重,对有关人员的政纪或法纪处分更应慎之又慎。

B、质量事故处理的原则与要求

一、必备条件

质量事故处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事故情况清楚:一般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事故情况描述,并附有必要的图纸与说明,事故观测记录和发展变化规律等。

(二)事故性质明确:主要应明确区分以下三个问题:

1.是结构性的还是一般性的问题。如建筑物裂缝是由于承载力不足引起,还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或温、湿度变形而造成;又如构件产生过大的变形,是因结构刚度不足,还是施工缺陷所造成等等。

2.是表面性的还是实质性的问题。如混凝土表面出现蜂窝麻面,就需要查清内部有无孔洞;又如结构裂缝,需要查清裂缝深度,对钢筋混凝土结构,还要查明钢筋锈蚀情况等。

3.区分事故处理的迫切程度。如事故不及时处理,建筑物会不会突然倒塌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以免事故扩大恶化等。

(三)事故原因分析准确、全面:如地基承载能力不足而造成事故,应该查清是地基土质不良,还是地下水位改变,或者出现侵蚀性环境;是原地质勘察报告不准,还是发现新的地质构造,或是施工工艺或组织管理不善而造成等等。又如结构或构件承载力不足,是设计截面太

小,还是施工质量低劣,或是超载等。

(四)事故评价基本一致:对发生事故部分的建筑结构质量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建筑功能、结构安全、使用要求以及对施工的影响等评

价。

(五)处理目的、要求明确:常见的处理目的要求有:恢复外观;防渗堵漏;封闭保护;复位纠偏;减少荷载;结构补强;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事故处理前,有关单位对处理的要求应基本统一,避免事后

无法作出一致的结论。

(六)事故处理所需资料齐全:包括有关施工图纸、施工原始资料(材料质量证明,各种施工记录,试块试验报告,检查验收记录等)、事故调查报告、有关单位对事故处理的意见和要求等。

二、一般原则与注意事项

(一)一般原则

1.正确确定事故性质

这是事故处理的先决条件。有关内容前面已阐述。

2.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了事故直接发生部位(如局部倒塌区)外,还应检查事故对相邻

结构的影响,正确确定处理范

3.满足处理的基本要求

事故处理应达到以下五项基本要求:

①安全可靠,不留隐患;

②满足使用或生产要求;

③经济合理;

④材料、设备和技术条件满足需要;

⑤施工方便、安全。

4.选好处理方案和时间根据事故原因和处理目的,正确选用处理方案和时间。

5.制定措施

制定有效、可行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二)注意事项

1.注意综合治理

首先要防止原有事故的处理引发新的事故;其次注意处理方法的综合应用,以利取得最佳效果。如构件承载能力不足,不仅可选择补强加固,还应考虑结构卸荷、增设支撑、改变结构方案等多种方案的综合应

用。

2.注意消除事故的根源这不仅是一种处理方向和方法,而且还是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重要措施。例如超载引起的事故,应严格控制施工或作用荷载;地基浸水引起

地基下沉,应消除浸水原因等。

3.注意事故处理期的安全

一般应注意以下五个问题:

①不少严重事故岌岌可危,随时可能发生倒塌,只有在得到可靠地

支护后,方准许进行事故处理,以防发生人员伤亡。

②对需要拆除的结构部分,应在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拆除工

作。

③凡涉及结构安全的,都应对处理阶段的结构强度和稳定性进行核

算,提出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在处理中严密监视结构的稳定性。

④重视处理中所产生的附加内力,以及由此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⑤在不卸荷条件下进行结构加固时,要注意加固方法对结构承载力

的影响。

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为确保事故处理的工程质量,必须从准备阶段开始,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收。处理工作完成后,如有必要,还应对处理工程的质量进行

全面检验,以确认处理效果。

(三)事故不需要作专门处理的条件工程质量缺陷虽已超出标准规范的规定而构成事故,但是可以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通过分析论证,从而作出不需要专门处理的结论。常

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例如有的建筑物错位事故,如要纠正,困难很大或将造成重大损失,经过全面分析论证,只要不影响生产

工艺和正常使用,可以不作处理。

2.施工质量检验存在问题:例如有的混凝土结构检验强度不足,往往因为试块制作、养护、管理不善,其试验结果并不能真实地反映结构混凝土质量,在采用非破损检验等方法测定其实际强度已达到设计要求

时,可不作处理。

3.不影响后续工程施工和结构安全:例如后张法预应力屋架下弦产生少量细裂缝、小孔洞等局部缺陷,只要经过分析验算证明,施工中不

会发生问题,就可继续施工。因为一般情况下,下弦混凝土截面中的施工应力大于正常的使用应力,只要通过施工的实际考验,使用时不会发

生问题,因此不需要专门处理,仅需作表面修补。

4.利用后期强度:有的混凝土强度虽未达到设计要求,但相差不多,同时短期内不会满荷载(包括施工荷载),此时可考虑利用混凝土后期强度,只要使用前达到设计强度,也可不作处理,但应严格控制施

工荷载。

5.通过对原设计进行验算可以满足使用要求:基础或结构构件截面尺寸不足,或材料力学性能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影响结构承载能力,可以根据实测的数据,结合设计的要求进行验算,如仍能满足使用要求,并经设计单位同意后,可不作处理。但应指出:这是在挖设计潜力,因

此需要特别慎重。最后要强调指出:不论哪种情况,事故虽然可以不处理,但仍然需要征得设计等有关单位的同意,并备好必要的书面文件,经有关单位签证

后,供交工和使用参考。

C、质量事故处理程序与内容

第九章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第一节工程质量事故特点及分类

一、工程质量事故定义和特点

根据我国有关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面的国家标准的定义,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与安全性的要求),称之为质量缺陷。在建设工程中通常所称的工程质量缺陷,一般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质量缺陷分三种情况:一是致命缺陷,根据判断或经验,对使用、维护产品与此有关的人员可能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状况的缺陷,或可能损坏最终产品的基本功能的缺陷。二是严重缺陷,是指尚未达到致命缺陷程度,但显着地降低工程预期性能的缺陷。三是轻微缺陷,是指不会显着工程产品预期性能的缺陷,或偏离标准但轻微影响产品的有效使用或操作的缺陷。

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质量缺陷,而引发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的生命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众多而且复杂多变,常难免会出现某种质量事故或不同程度的质量缺陷。因此,处理好工程的质量事故,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进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使工程质量事故减少到最低程度,是质量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与任务。应当认真重视工程质量不良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切实加强对质量风险的分析,及早制定对策和措施,重视对质量事故的防范和处理,避免已发事故的进一步恶化和扩大。

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1.复杂性

建筑工程与一般工业相比具有产品固定,生产过程中人和生产随着产品流动,由于建筑工程结构类型不一造成产品多样化;并且是露天作业多,环境、气候等自然条件复杂多变;建筑工程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多、材料性能也不相同;多工种、多专业交叉施工,相互干扰大,手工操作多;工艺要求也不尽相同,施工方法各异,技术标准不一等特点。因此,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错综复杂,即使是同一类的质量事故,而原因却可能多种多样,截然不同。这增加了质量事故的原因和危害的分析难度,也增加了工程质量事故的判断和处理的难度。例如:就墙体开裂质量事故而盲,其产生的原因就可能是:设计计算有误;结构构造不良;地基不均匀沉陷或温度应力、地震力、膨胀力、冻胀力的作用;也可能是施工质量低劣、偷工减料或材质不良等等,所以使得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其性质、原因及发展、确定处理方案与措施等均增加了复杂性及困难。

2.严重性

建筑工程是一项特殊的产品,不像一般生活用品可以报废,降低使用等级或使用档

第201页次,工程项目一但出现质量事故,其影响较大。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

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则会留下隐患成为危险的建筑,影响使用

功能或者不能使用,更严重的还会引起建筑物的失稳、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例如,1995年韩国汉城三峰百货大楼出现倒塌事故

死亡达400余人;我国某县1997年一栋砖混结构住宅楼发生整体倒塌事

故,造成36人死亡;某市人行过江桥1998年整体坍塌事故,造成60余人

掉人江中死亡;某市一栋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桩基整体失稳、整座楼倾斜,爆破拆除6—18层,造成部分报废事故。所以,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事

故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防患

于未然,力争将事故消灭于萌芽之中,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3.可变性

许多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出现后,其质量状态并非稳定于发现的初始

状态,而是有可能随着时间进程而不断地发展、变化。例如:地基基础的

超量沉降可能随上部荷载的不断增大而继续发展;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

可能随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荷载的变化及持荷时间而变化;也就

是由于材料特性的变化、荷载和应力的变化、外界自然条件和环境的变化等,都会引起工程质量问题不断发生变化。因此,在初始阶段并不严重的

质量问题,如不能及时处理和纠正,有可能发展成严重的质量事故,例

如,开始时细微的裂缝有可能发展导致结构断裂或倒塌事故;土坝的涓涓

渗漏有可能发展为溃坝。所以,在分析、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一定要注

意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应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或

加强观测与试验,取得数据,预测未来发展的趋向。

4.多发性

由于建筑工程产品中,受手工操作和原材料多变等影响,建筑工程中

有些质量事故,在各项工程中经常发生,降低了建筑标准,影响了使用功能,甚至危及了使用安全,而成为多发性的质量通病,例如,屋面漏水、卫生间漏水、抹灰层开裂、脱落、预制构件裂缝、悬挑梁板开裂、折断,雨篷塌覆等。因此,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十分必要。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可按下述不同的方法分类:

(一)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划分

1.一般质量问题

由于施工质量较差,不构成质量隐患,不存在危及结构安全的因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 000元以下的为一般质量问题。

2.一般质量事故

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过失,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明显倾斜、偏移、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强度不足,超过设计规定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需返工重做或由于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事故,同时,直接经济损失在5 000元以上100 000元以下,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为一般质量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列为重大质量事故:

第十章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

第一节施工现场管理的内容

一、施工现场管理的含义

现场一般指正在进行某种活动的场所,施工现场就工程建设而言,就是直接建造建筑工程的地点和为建筑工程提供各项生产活动、服务的场所,即劳动者运用劳动手段,作用于劳动对象,完成一定的生产作业任务的场所,它既包括生产前方的作业场所——土地,又包括生产后方各辅助生产的作业场所,如为工地服务的各类加工厂(混凝土构件、木制品、钢材铁件和水、电加工等成品或半成品的加工厂)、试验室、库房、锅炉房,以及材料物资堆放、机械设备运行场地等。

建筑施工在现场进行就必然有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所谓施工现场管理就是运用科学的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生产要素,如人(管理者、操作者)、机(机械设备)、料(原材料、构配件)、法(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工艺、检测)、环境、资金、能源、信息等,进行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协调、激励等管理职能,以保证现场按预定的目标,实现优质、高效、低耗、按期、安全、文明的生产。

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管理的落脚点。由于建筑企业各种主要生产要素都集结在施工现场,建筑产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主要是在施工现场完成的,因此,施工现场管理是建筑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从系统的观点来

看,施工企业管理作为一个大系统,施工现场管理则是其中一个子系统,

大系统的运转和目标实现有赖于子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目标实现。企业管理

中的许多问题会在现场得到反映,各项专业管理工作也要在现场贯彻落

实。所以,施工现场管理其首要任务是保证施工活动能高效率、有秩序的

进行。现场出现的各种生产、技术、质量和安全等问题,有关施工人员必

须及时解决、实现预定的目标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说施工现场管理也就是

现场的生产管理。决不仅仅是维持现场施工秩序和保证文明施工的部分管

理。

建筑产品是由多种环节综合生产出来的,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等生产过程。所以,施工现场管理也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涵

义,它还应当包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

材供应单位等在施工现场管理中,所应发挥的作用。共同的建筑产品的质

量和安全承担着相应的责任,也是施工现场管理不可缺少的环节和内容。

二、施工现场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必要性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是解放生产力的需要

第224页

建筑施工现场是建筑工人直接从事施工活动、创造使用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场所,是生产力的载体。企业的生产目的——向社会和市场提供的建筑产品必须通过施工现场建造起来。亦即企业投入生产的各种生产要素只有在施工现场优化组合后才能转换为生产力。建筑产品施工进度的快慢,质量的优劣,成本的高低,效益的好坏,都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息息相关。有些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无计划、操作无标准、规章制度不健全、岗位责任不落实;有人不干活,有活无人干;材料、机具、设备到处堆乱放,浪费惊人,现场环境“脏、乱、差”,质量、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等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建筑企业生产力的发展。有些企业长期以来全员劳动生产率偏低,生产力得不到较大增长,利润滑坡、效益不高。出现这些问题虽然有一些客观原因,但是,忽视施工现场的科学管理是主要因素。北京、上海、天津和全国各省市一批先进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通过1Sd》9000标准认证后使企业生产力水平和经济效益有了较大的提高。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是现代化大生产的需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飞速发展,高层、大跨、精密、复杂的建筑愈来愈多。在建筑施工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涌现并得到推广应用,建筑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现场施工如何适应现代化大生产要求,必须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我们知道,企业管理内容和形式是同劳动过程的物资技术条件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紧密联系着的,它随着物资技术条件的变化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而在发展变化。企业现代化大生产的特点是专业化、协作化、社会化大生产,它要求整个生产过程和生产环境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因此,作为企业管理的基础——施工现场管理只有按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建立起科学的管理体

系、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管理程序,才能保证专业化分工和协作,符合现代化大生产的要求。

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是市场竞争的需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时代,建筑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向市场提供质量好、造价和工期合理的建筑产品,创出企业名牌,而满足市场和用户需要的建筑产品是在施工现场制造出来的,要靠施工现场管理来保证,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建筑企业对市场的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可以说,施工现场管理是市场经营的延伸或市场经营的后盾。改革、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全面实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要求不但要审查企业的资质条件,还要考察建筑企业的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管理水平能否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因此,施工现场又成为企业形象的“窗口”,所谓“窗口”就是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的标志。施工现场管理无序、混乱,窗口形象很差,企业即使有好的外部机遇,也不可能有中标的机会,在建筑市场上难以与强手竞争。企业领导者要想扩大市场、占领市场,必须首先抓好现场管理,抓好“窗口”建设。一些优秀的建筑企业,通过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使工地成为文明施工的样板后,又引来了新的工程任务。这一事实充分说明,高水平的施工现场管理,增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大了市场占有率。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是实现企业管理整体优化的需要

施工现场管理与企业管理是管理工作的两个层次。前者是局部,后者是整体。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有赖于优化各专业管理,并使其在现场相互

第225页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目的: 分析事故原因,落实处理措施,消除质量缺陷和隐患,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3、定义和术语: 一般质量事故——通常是指经济损失在5000-10万元额度内的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凡是有下列情况之者,可列为重大事故: ●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主要结构倒塌者 ●超过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的基础严重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 强度严重不足,影响结构物的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事故。 4、程序概要:

5、程序细节: 监理工程师/A、B 施工单位/C 施工单位 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D

5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E 总监 总监 /F 、G 施工单位 6、 注解: 注1 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 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 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诸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 发展变化情况等。 ● 事故调查中有关的数据、资料 ● 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 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 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和措施 ● 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6、注解(续): 注2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如果一以一致认为不需要处理,必须经过充分的 分析和论证。 注3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内容包括 ●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 ●质量事故的调查与检查情况,包括调查的有关数据、资料 ●质量事故原因分析 ●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实施质量处理中的有关原始数据、记录、资料 ●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结论意见 7、相关文件及表单 A、质量通知单 B、停工令 C、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D、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E、质量事故处理验收申请 F、复工令 G、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完整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及时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现场人员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用快速办法分别通知和报告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二、发生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首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为了调查事故、查清事故

原因,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负伤人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进行录像、摄影或画清事故现场示意图,并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体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现场取证完毕,并征得上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同意后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将现场破坏。 三、组织事故调查组 一般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安全监察、公安、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报告.doc

一、工程实例分析 济南某五层砌体结构住宅楼位于小清河旁,平面呈“一”字形,东西长37m,南北宽9m,建筑面积1721m,采用无埋深筏板基础。在建筑场地平整后,先铺C10素混凝土垫层,厚100mm、在其上浇筑C20的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筏板厚300mm,在筏板基础上砌砖墙。当主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时,发现东起第五开间中部筏板基础南北向整块横向断裂。经检查,从勘察报告、设计(依据勘察报告)和施工中均找不到原因,而是未处理好地基勘察、基础处理和建筑总平面的关系。对该楼地基土层重新进行勘察,新查明的地基土层和历史变迁如下: (1)表层为杂填土,西半部厚度1.1~2.4m,东半部厚度2.4~5.5m。 (2)第二层为稻壳灰及淤泥层土,其中稻壳灰占70%~80%。淤泥极为弱:孔隙比高达e =2.12~2.60; 液性指数IL=1.57~2.47;天然重度很小,仅为γ=14.3~15.2kN/m3,标准压缩系数a1-2=2.05MPa-1,属于超高压缩性土,厚度2.0~2.9m,分布在场地西半部,杂填土下面。(3)第三层为淤泥层.厚度为1.3~1.5m。此淤泥层也分布在场地西半部,场地东半部无此淤泥软弱土层。 (4)第四层为份土及粉细砂层,场地内普遍分布,层厚4~5m,土质良好。 (5)经深入调查得知该场地原为一南北长70m、东西宽40~50m的水塘。附近餐饮业用户用稻壳作燃料后将稻灰倾倒在塘内,不久塘被填平,还曾用作烧砖窑场。该工程开工前半年多方平整场地修建住宅楼。由于该楼西半部置于原水塘内,东半部位于塘外岸上,塘内外土质突变是造成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受力不合理断裂,从而导致上部结构破坏的主要原因。本人参与下曾提供四个处理方案进行比较: 方案一,将住宅楼五层全部拆至四层,并在四层顶部,加设钢筋混凝土封闭圈梁。 方案二,在方案一的基础上,东半部场地土质较好,东部四间仍修复至五层。 方案三,保留住宅楼为五层,自上至下拆除基础开裂这一开间,将一幢楼房分成东、西两幢楼。这样处理后,减小了建筑物的长高比.相对增加建筑物的刚度;并使东西两幢楼可以自由沉降。 方案四,暂缓处理,待进一步沉降观测后,再分析处理。 上述四个方案各有利弊。经多次研究讨论,最后采用卸荷处理方案,即将原设计建造的五层住宅楼,全部拆至四层,即采用方案一。后又进一步卸荷,将住宅楼全部拆成至三层。在该住宅楼已使用多年,观察到该按原来筏板基础断裂的裂缝已经稳定,没有再继续发展。住户已放心,消除了忧虑。但由于这一事故处理,拆除两层楼房,损失建筑面积40%。如不用卸荷处理方案,改用锚杆静压桩加固场地西半部软弱地基,则可在保证住宅楼安全的前提下,保持住宅楼五层不变。 地基与基础质量,对建筑物的安全使用和耐久性影响甚大。基础或地基的质量事故,常常带来地面的塌陷、各种梁的拉裂、墙体开裂、柱子倾斜等。轻则使人对建筑有不安全感,重则影响建筑物的使用,甚至于危及人们的生命。 据有关单位对43起房屋过大不均匀沉降原因调查分析得知,属于设计不周者占21%,属于施工问题者占70%,属于使用单位管理不善者占9%。由此可见,尽管事故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注意施工质量,则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多方面原因往往会出现一些裂缝,因此,鉴别裂缝、分析裂缝、控制裂缝的产生和发展,并对裂缝的产生进行有效的防治,对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及正常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外荷载引起的裂缝:外荷载作用下产生的结构裂缝一般具有很强的规律性,通过计算分析就可以读出正确的结论。如:矩形楼板板面裂缝成环状,沿框架梁分布,板底裂缝成十字或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一、目的 为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减少或避免不良品出厂,影响公司的信誉,加强对工作及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有效地处理客户对我司提出的质量问题投诉或退货,从而实现全过程的持续改进,防止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特制定本条例。 二、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我司: 1、半成品、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 2、设计、打样等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 3、客户提出的质量问题或索赔等; 4、管理失误或员工的工作疏忽等产生的质量问题; 5、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三、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各部门发现质量事故、或客户对公司的产品质量投诉或退货时,应立即上报技术部,技术部组织人员或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鉴定工作。调查小组或成员可由技术部全部担任,也可由多部门人员担任。 2、根据调查或相关信息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查找引发质量的原因,更具质量事故性质及影响程度大小,对质量事故做出判断; 3、质量事故分类 质量事故具体分为三类:A类、B类、C类。

A类质量事故:为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600元(含)以上; B类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300元(含)--600元; C类质量事故:轻微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50元(含)--300元; 4、对C类质量事故或对公司影响较小的质量事故,采取现场进行纠正,开具《纠正预防措施单》和《罚单》,并对相应责任人或相关岗位进行处罚并开展质量事故教育; 5、B类和A类质量事故应4小时内上报总经理,与相关部门制订质量事故解决方案,尽量减少因质量事故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将质量事故解决方案上报相关领导批准; 6、由技术部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上报总经理签字,再由技术部存档。 7、对发生质量事故的部门及个人进行处罚,并责成部门对员工开展质量事故教育; 四、质量事故处理 直接经济损失: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运输费用+延时交货的罚款+其他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元以下,构不成质量事故的,由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0-25元,并上报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当月工资中扣除或通报存档,或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及通报批评

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程序示范文本

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程序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程序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施工生产场所,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 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领导。项目安技人员根据事故 的严重程度及现场情况立即上报上级业务系统,并及时填 写伤亡事故表上报企业。 企业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 (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用最快的 办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 动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及工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 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告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其 处理程序如下: 一、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切不可惊慌失措,要有组织,统一指挥。首先抢救伤亡和排除险情,尽量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注意,为了事故调查分析的需要,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亡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构件时,还应准确做出标记,最好拍出不同角度的照片,为事故调查提供可靠的原始事故现场。 二、组织调查组 企业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经理、主管经理、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发生人员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组织施工生产、技术、安全、劳资、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现场所在地区的市(或区,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事故分析及处理习题集.doc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事故分析及处理》习题集一、填空题 1.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是指:(技术)、(管理)、(素质)、(社会环境)。 2.二级重大事故是指死亡(10-29)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者。 3.属于受力因素和施工因素的,多以(物理)性缺陷为主。 4.混凝土的微裂中沿骨料和水泥石界面的微裂缝,呈月牙形,两端尖细中间宽粗,称(粘结)裂缝。 5.凝土中最小水泥用量为(300kg/m3) 6.钢材的腐蚀分为(大气腐蚀)、(介质腐蚀)、(应力腐蚀)。 7.一级重大事故是指死亡(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者。 8.属于材料因素和环境因素的,多以(化学)性缺陷为主。 9.当梁的截面尺寸很大时,施工缝可留在梁底(与柱交接)处。 10.钢结构的失稳主要发生在(轴压)、(压弯)、和(受弯)构件。 11.一般抹灰层有三层,分别是指(底层)、(中层)、和(面层)。 12.砖砌体中长度小于(25mm)的错缝为通缝,连续(4)皮通缝为不合格。 13.浇筑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方案有(全面分层)、(分段分层)和)(斜面分层)。 14.混凝土的初期收缩是由于(水分蒸发)而产生的。

15.拼装后模板间的接缝宽度不大于(2.5mm) 16.基础的沉降由(瞬时)沉降,(固结)沉降和(次固)沉降组成。 17.屋面开裂常见裂缝有(结构)裂缝,(防水层温度)裂缝和(防水层施工)裂缝。 18.抹灰设置垂直度,平整度与厚度的标志为(标筋)。 19.工程地质勘察可分为(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 20.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优先选择(粉煤灰)水泥。 21.钢材的质量取决于(冶炼浇铸)和(轧制)过程式中的质量控制。 22.三级重大事故是死亡(3-9)人,重伤(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者。 23.混凝土中最大水灰比不小于(0.6) 24.常见建筑工程中的土体滑动有(深基基础槽的变位滑动)和(滑坡)。 二、名词解释 1.钢材的冷脆:指钢材随温度降低,其逆性和韧性逐渐降低(即钢材逐渐变脆)现象。 2.流砂:土粒失去自重,处于悬浮状态,土的抗剪强度等于零,土粒能随着渗流水的一起流动的现象。 3.泛霜:当焙烧石900℃时,生成氧气钙Ca0和氧气镁Mg0,遇水易消解成风霜状散在砖块表面。 4.潜水:指在地表以下第一个连续分布的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的重力水,由雨水的河水补充给,水位有季节变化。 5.混凝土的冬季施工:凡根据当地多年气温资料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 稳定低于5℃时,就应采取冬期施工的技术措施进行混凝土施工。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论文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论文 马佳栋 31201102017 11建筑工程技术 某市玻璃厂1999 年4月为增加生产规模扩建厂房,在原来天然坡度约22°的岩石地表平整场地,即在原地表向下开挖近5m,并距水厂原蓄水池3m左右,该蓄水池长12m、宽 9m、深8.2m,容水约900m3.玻璃厂及水厂厂方为安全起见,通过熟人介绍,请了一高级工程师对玻璃厂扩建开挖坡角是否会影响水厂蓄水池安全作一技术鉴定。该高工在其出具的书面技术鉴定中认定:“该水池地基基础稳定,不可能产生滑移形成滑坡影响安全;可以从距水池3m处按5%开挖放坡,开挖时沿水池边先打槽隔开,用小药量浅孔爆破,只要施工得当,不会影响水池安全;平整场地后,沿陡坡砌筑条石护坡;……本人负该鉴定的技术法律责任”。最后还盖了县勘察设计室的“图纸专用章”予以认可。 工程于7月初按此方案平基结束后,就开始厂房工程施工,至9月6日建成完工。然而,就在9月7日下午5时许,边坡岩体突然崩塌,岩体及水流砸毁新建厂房两榀屋架,其中的工人3死5伤,酿成了一起重大伤亡事故。 该工程边坡岩体属于裂隙发育、遇水可以软化的软质岩石,虽然属于中小型工程,但环境条件复杂,施工爆破、水池渗漏、坡体卸荷变形等不确定的不利影响因素甚多,在没有基本的勘察设计资料的前提下采用直立边坡,破坏了原边坡的稳定坡角,而且未采用任何有效的支挡结构措施,该边坡失稳是必然会发生的。若有正确的工程鉴定,并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采用经过勘察设计的岩石锚桩(或锚杆)挡墙和做好水池防渗处理措施则是能够有效保证工程边坡安全的。 该高工的“技术鉴定”内容过于简略,分析评价肤浅、武断,未明确指出及贯彻执行现行勘察设计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原则及技术方法,主要结论建议缺乏技术依据,尽管其中有关地基施工中关于松动爆破和开槽减震的建议是正确的,也是有针对性的,但未经设计计算的有关边坡稳定的结论是不恰当的。有关用条石挡墙护坡的建议也不是该工程边坡条件下能确保边坡安全的有效支挡结构技术措施,而有关采用坡度为1:0.05的放坡建议,则更是没有贯彻现行规范的基本规定,缺少相应的论证分析,它的误导为该工程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该“技术鉴定”虽然盖有县勘察设计室的“图纸专用章”,但却无一般勘察、设计单位通常执行的“审核”、“批准”等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从技术鉴定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分析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与分析 班级:建工1302 姓名:郑建 学号:201330257 组员:郑建蒋磊

第一章绪论 1.1 概述 1.1.1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 1.1.2事故的定性 (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成为质量缺陷。 (2)质量问题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3)质量事故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 1.1.3特点 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1.1.4事故分类 分类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 说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 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同时经2007年9月18日第138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建设部颁布第 161号部长令,决定废止《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1989年9月30日发布);.《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及方法要点

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后,一般可以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如图31-62所示。 图31-62 质量问题分析处理程序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后,应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其有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同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2.进行质量问题调研,主要目的是要明确问题的范围、问题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为问题的分析处理提供依据。调查力求全面、准确、客观。 3.在问题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问题原因分析,正确判断问题原因。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问题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充分的调查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造成事故的真正原因。 4.研究制订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方案的制订以事故原因分析为基础。如果某些事故一时认识不清,而且事故一时不致产生严重的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原因,以利制订方案。 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如果一致认为质量缺陷不需专门的处理,必须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

5.按确定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发生的质量事故不论是否由于施工承包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的处理通常都是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实施。如果不是施工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则处理通常都是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实施。如果不是施工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则处理质量事故所需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应给予施工单位补偿。 6.在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由监理工程师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处理 程序正式版

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工程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按规定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立即组织对伤员的抢救。 对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首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为了调查事故、查清事故原

因,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负伤人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进行录像、摄影或画清事故现场示意图,并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体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现场取证完毕,并征得上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公安部门等同意后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将现场破坏。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及事故处理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具有严重性、复杂性、可变性、多发性和不同程度的可以挽救性的特点 复杂性:发地质勘察不认真、未处理好不均匀地基 盲目套用图纸 在结构方案不正确、计算简图与实际不符、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错误、结构 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差 施工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WZF)、施工质量低劣 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未考虑异常天气的影响 业主拖欠工程款等* 可变性:事故随时间、湿度、温度、荷载的变化而变化 发展方向:1、趋于安全稳定;2、发展破坏 可以挽救性:只要做到五正常:正常的勘察、设计、材料、施工、使用,不可能出现很大的事故,仅仅由于疏忽大意而造成的事故,大多数是完全可以处理的. 不同程度的可以挽救性是指比拆除重建要节省相当的费用与工期* 可以处理的含义:比拆掉重建要节省大量的资金、缩短相当的工期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结果: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安全问题和安全事故的频发,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的经济损失,极大地限制了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了社会安定、人民的生活。 粗放的管理和野蛮施工,增加了成本、降低了效益。 低劣的建筑质量给人民和社会带来无穷的后患。 无序的竞争无法提高建筑队伍的竞争力,在不久的将来无法与国际先进的企业竞争。解决方案: 对目前由于全民素质不高、文化技术水平低下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要善于处理: 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争取设计、监理的支持; 争取业主的谅解; 尽量少返工,争取不返工; 处理方案应尽量照顾施工单位; 处理问题或事故过程中教育有关人员,使其今后决不再发生类似问题或事故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原则: 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满足结构承载力的原则;满足结构使用要求的原则;处理费用低廉的原则;处理工期短的原则;施工方便的原则;汲取教训的原则;得到提高 的原则。 个别桩承载力不足的处理:当承台下桩数较多时,若仅某桩承载力不够,一般不必补桩,竖向承载力一般可以满足(由设计院复核) 若缺陷桩为中心桩,由设计院复核桩承台抗冲切抗弯,若不满足,加厚桩承台即可若缺陷桩为边桩或角桩,可能引起承台倾斜,不需作任何处理,利用底层墙下地梁即可防止桩承台的倾斜。 济南红庙小学:地基为软饱和土,压缩性很高;应该高重部分建成后过一段时间再建低轻部分;由于社会原因,相邻高重、低轻建筑物必须同时施工,造成低轻建筑物严重开裂;防止办法:1、分期施工;2、若必须同时施工,加大低轻建筑物的整体刚度;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新版.doc

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 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 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 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 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 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 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因素的分析及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因素的分析及处理摘要: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者报废、机械设备破坏、安全设备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对于质量事故的处理,一要现场查看;二要调查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制定处理方案;三要进行事故处理。 关键词:质量事故分析处理 一、造成质量事故的施工因素 1、建筑材料及建筑制品质量不良 承重结构材料质量不合格,会导致结构承载能力下降,造成结构裂缝,甚至倒塌。例如,钢筋物理力学性能不良使钢筋混凝土结构产生过大的裂缝或产生脆性断裂破坏,水泥安定性不合格造成结构混凝土爆裂;水泥受潮、过期、结块会直接影响混凝土的强度,甚至于出现裂缝导致构件或结构破坏;防水材料的质量不良导致渗漏、

耐热度差、流淌等质量缺陷。保温、隔热材料、装饰材料等等质量 问题也都会直接或间接地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2、人的因素 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基本的施工理论知识而造成事故的情况也 很多。例如: (1)由于对土压力的作用缺少认识,采用不适当的回填基坑方法, 而造成基础位移或基础裂缝。 (2)对简支梁和连续梁的基本概念模糊。如某单屋厂房为预制地梁,施工时用预制地梁的钢筋现浇成连续梁,造成地梁在支座处附近出 现裂缝。 (3)对预制构件使用和施工时的受力区别认识不清。如预制桩使用 时为受压构件,施工中为受弯、压弯、拉弯构件,施工操作稍不注意,就易使桩开裂或折断。其他如柱、屋架都有类似的问题。

(4)对砖砌体在施工中的稳定性认识不足,考虑不周。如山墙在大 风或脚手架震动下倒塌。 (5)对装配式结构施工中的整体稳定认识不足。如装配多层框架接 头混凝土没浇或浇后强度还没达到要求,就施工上层结构而造成事故。 (6)对悬挑结构的倾覆或折断问题缺乏认识。常因拆模过早而发生 事故。 (7)对模板或支架的受力特点认识不足,造成模板工程结构方案不 合理,安装不当,刚度不够,整体稳定性不好,而造成楼板、顶板、大梁倒塌。 (8)对施工中楼面超载要领不清或根本没有,其主要原因还是对结 构设计理论不太懂,对楼面设计活荷载没有量的认识。因此,构件、材料随意堆放,稍不注意就要出现超载的断裂、倒塌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流程图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流程图1 工作程序流程图

2 程序说明 2.1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2.1.1 一般事故: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通常指经济损失在0.5-10万元额度内;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 2.1.2 重大事故: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主要结构倒塌和人员伤亡者; b)超过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的基础严重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影响结构物的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事故者; c)影响建筑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者; d)致使周围建筑物倾斜、开裂、倒塌者; e)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者。 2.2 事故报告 当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立即报监理工程师,同时按事故类别和等级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以内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下简称“报告”)。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工程停、复工令发布程序,发布工程《停工令》。紧急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布暂停施工令,同时报项目公司。 如承包单位未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获得信息后立即察看现场,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发出《监理通知单》,承包单位接到通知后6小时内要补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2.3 组织事故调查 监理部组织承包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视事故类别决定)、设计和建设单位共同成立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事故调查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开始,进行事故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由监理部填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表》,其内容主要有: a)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b)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等; c)事故调查中有关数据、照片、资料; d)施工过程中具体的工艺操作情况,材料、机械使用情况; e)是否需要采用临时防护措施; f)事故的性质; 2

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程序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331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程序通用范本

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程序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施工生产场所,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领导。项目安技人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现场情况立即上报上级业务系统,并及时填写伤亡事故表上报企业。 企业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用最快的办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及工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告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其处理程序如下:

产品质量事故处理流程的规定(1)

1.0目的 为公司全面贯彻、推行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责任制,规范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从而提高公司品牌声誉,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为客户和供方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供方。 3.0术语与定义 3.1质量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因产品质量、工艺质量、生产作业质量和服务质量未满足,或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规范或设计文件、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的经济损失、财产损失、信誉损失、停工返工、退赔或人身伤亡的责任事故。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可将责任事故分为:特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轻微质量事故四大类。 3.1.1特大质量事故:是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或给公司声誉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质量 事故,如:公司或产品被媒体负面媒体曝光和被商家将产品清理出卖场等。 3.1.2重大质量事故:是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含3万元),10万元以下,或给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质量事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成品批量性退货或受到索赔罚款并已造成不良影响等。 3.1.3一般质量事故:是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含5000元),3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 3.1.4轻微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质量事故。 4.0职责 4.1 技术部:根据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及处理结果,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上报 总经理。 4.2品管部:根据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及处理结果,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上报总 经理。负责改善对策的执行与跟进,并对相关部门开展质量事故的教育,预防类似质量事故再发生。 5.0工作流程: 5.1对公司影响小的轻微质量事故,采取现场进行纠正,开出《生产异常处理单》,按《产品试验和试验 控制程序》执行,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并对相关岗位开展质量意识的教育。 5.2对公司影响较大,给公司或顾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质量事故,由品管部经理上报总经理,并立即召

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程序实用版

YF-ED-J969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程序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施工伤亡事故处理程序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施工生产场所,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领导。项目安技人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现场情况立即上报上级业务系统,并及时填写伤亡事故表上报企业。 企业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用最快的办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及工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告各自的上级

管理部门。其处理程序如下: 一、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切不可惊慌失措,要有组织,统一指挥。首先抢救伤亡和排除险情,尽量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注意,为了事故调查分析的需要,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亡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构件时,还应准确做出标记,最好拍出不同角度的照片,为事故调查提供可靠的原始事故现场。 二、组织调查组 企业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经理、主管经理、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发生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1、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如图所示。 (1)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包括事故情况与性质;涉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各部门;并与使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各个方面有关。一般可分为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补充调查。 初步调查主要针对工程事故情况、设计文件、施工内业资料、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判别事故的危害程度,确定是否需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以确

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对事故处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详细调查是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认为有必要时,进一步对设计文件进行计算复核与审查,对施工进行检测确定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对建筑物进行专项观测与测量。 补充调查是在已有调查资料还不能满足工程事故分析处理时,需增加的项目,一般需做某些结构试验与补充测试,如工程地质补充勘察,结构、材料的性能补充检测,载荷试验等。 (2)原因分析 在完成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对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以及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为事故处理提供必须的依据。原因分析时,往往会存在原因的多样性和综合性,要正确区别分清同类事故的各种不同原因,通过详细的计算与分析、鉴别找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综合原因分析中,除确定事故的主要原因外,应正确评估相关原因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影响,以便能采取切实有效的综合加固修复方法。(3)调查后的处理 根据调查与分析形成的报告,应提出对工程质量事故是否需进行修复处理、加固处理或不作处理的建议。 2、修复加固处理的原则 建筑工程事故修复加固处理应满足下列原则: (1)技术方案切合实际,满足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2)安全可靠,满足使用或生产要求。(3)经济合理,具有良好的性价比。(4)施工方便,可操作性。 (5)具有良好的耐久性。

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武汉中东林业科技有限公司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编号:GL/SC-012-01 1.0目的:为推行全面品质管理,规范质量事故处理、预防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减少产品损失成本,使之符合ISO9001标准要求。 2.0范围:适用于武汉中东磷业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在生供、产、销各环节所发生的各类与产品质量有关的 3.0归口部门:生产部 4.1过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部门/职责 4.0过程流程图相关《文件》/记录形成《文件》/记录 科员 规程科 科长规程科 规程科规程科主任规程科 发生工伤事故 赶赴现场 现场紧急处理 科长 根据情况决定是 否启动应急预案 事故处理 按“四不放 过”原则分析 主任 召开事故分析会 规程科汇总 《持续改进办公室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分析报告》 《工伤事故台账》 工伤事故申报工作流程

编号:GL/CG-018-02 4.2工伤事故申报流程 部门/职责 4.2过程流程图相关《文件》/记录形成《文件》/记录 科员 规程科、安环部 规程科 规程科 规程科 安环部 安环部 人力资源部、安环部 发生工伤事故 拍照取证 按“四不放 过”原则处理 做书面报告 申请工伤认定 上报安环部 定点医院救治 门诊住院 工伤认定批准 医疗费用报销 工伤事故材料 上交 《工伤事故台账》 《住院材料报送情况》 《工伤事故报告表》 《工伤事故处理有关事 项》 5.0职责 5.1 规程科与安环部共同负责对工伤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处理,并负责事故报

告和相关材料的存档; 5.2 主任负责对工伤事故报告和相关费用消耗情况的审批; 5.3 安环部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工作; 5.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工伤认定的审批。 6.1流程说明 6.1.1 发生工伤事故 持续改进办公室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立即联系公司安环部及部门规程科进行紧急处理。 6.1.2现场处理 由公司安环部安全员赶到现场后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由事发现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轻微伤事故则利用办公室的紧急救治医疗箱进行救治;如果是轻伤及以上事故,须及时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将事情概况通报部门领导。 轻微伤事故是指经短期治疗、休息能恢复原来工作,达不到轻伤标准的一般性伤害。 轻伤事故是指职工受伤后,经短期治疗、休息能恢复原来工作,损失工作日不足105天的失能伤害事故。 重伤事故是指伤势较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达四级以上的伤害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指事故后当场死亡或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事故。 6.1.3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针对现场情况及周围人的口述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详细分析,要求做到公平、公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详细分析,并做出《事故报告》后将结果呈报部门领导。 “四不放过”原则:事故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1.4召开事故分析会 根据调查出来的事故报告对持续改进办公室员工召开事故分析会,提高员工对安全的认识。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 程序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及时报告 建筑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现场人员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报告本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用快速办法分别通知和报告公安机关、劳动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 二、发生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首先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预防事故的蔓延扩大。同时,为了调查事故、查清事故原因,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负伤人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进行录

像、摄影或画清事故现场示意图,并做出标记。因为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所以要严加保护。要求现场各种物体的位置、颜色、形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等尽可能保持事故发生时的状态。必须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现场取证完毕,并征得上级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同意后进行。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将现场破坏。 三、组织事故调查组 一般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较大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安全监察、公安、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根据事故性质,可邀请人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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