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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

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
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

xx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

题研究报告和理论模型设计单位比选公告(第二次)4月2日,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题研究报告和理论模型设计单位现场比选,有四家单位按公告要求到场提交了响应文件。由于其中三家单位资质审查未通过,剩余一家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经专家论证并报审,我们将再次组织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在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前提下,稳妥有序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优化,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单位编制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题研究报告并设计理论模型。

一、项目名称

编制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题研究报告并完成理论模型设计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科学建立全省通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模型。

(二)建设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参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历史指标,进行大数据分析,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优化,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实现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

(三)项目内容: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应按照“规范基本路径、综合设置启动条件、合理测算调价空间、优化选择调价项目、科学制定调价方案、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的整体思路进行,确保模型建立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参选方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参选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参选方公章,原件备查。法人单位可委托不超过一家的下设非法人单位或内设机构经办。经办单位需提交法人的授权书,以法人的名义参选。

(二)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参选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选方需提供符合以上情况的承诺函并加盖法人公章。)

(三)参选方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编制范围和内容: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题研究报告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理论模型。

(二)编制时间要求:2020年9月底之前完成专题研究报告和理论模型初稿并报审。经专家论证后,及时调整完善,形成最终稿。

(三)中标单位在项目专题研究报告和理论模型编制过程中及完成后应履行保密义务,并在中标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经允许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知晓,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项目验收(实质性要求)

提交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题研究报告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理论模型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验收。

六、比选流程

(一)参选单位到场后现场抽签确定项目介绍顺序。

(二)参选单位将密封的比选文件现场交给比选小组,由纪检监察人员现场进行拆封。

(三)参选单位就建模项目进行PPT演示和介绍(介绍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3个部分:一是参选单位情况简介;二是对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模型建设项目的思路和建议;三是项目的完成时限、工作安排以及驻场人数等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介绍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四)接受评审小组问询(结束后参选方退场)。(五)比选小组根据各参选单位标书制作及项目介绍情况,参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七、其他

(一)本项目预算最高价20万元,最高限价20万元。

(二)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三)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比选文件自2020年4月8日-4月10日9:00-16:00(北京时间),以及4月13日9:00-11:00(北京时间)前往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医疗保障局812房间领取,并递交《确认参与投标的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法人公章)。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2020年4月14日8:30-9:00,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医疗保障局4楼会议室。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共计柒份,每份标书均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密封后应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未按前述要求加盖印章、密封或逾期送达,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五)比选时间:2020年4月14日(星期二)9:00。

(六)比选地点:成都市永兴巷15号省医疗保障局4楼会议室。

(七)有效参选单位不达3家则流标。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重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版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 一、《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以下简称《2014年版》)是依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不包括: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单独定价的病房床位、非医疗的经营性服务、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预防保健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仅用于医学科研项目。 二、《2014年版》分为六大类十一章,共计9360项具体如下表:

三、《2014年版》设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内涵一次性耗材、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政府指导价、计价说明八个要素构成。 (一)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由字母和数字共八位混合码组成。各字母、数字代表不同的含义(具体见下表): 项目编码中各字母和数字的含义

例:经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编码:HQK75501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以国内现行医学教科书中规范的名称或我国临床习惯通用名称命名。命名的一般顺序为:路径+部位(病变)+方法+术式。 项目名称采用简体中文书写,特殊需标注外文的,采用外文缩写(或全称)标注于中文名称后面的括号中。名称中“/”表示“或者”,指并列关系。例如“门/急诊留观诊察费”,指门诊或急诊留观诊察费。 (三)项目内涵 “项目内涵”统一规范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操作过程中常规使用的设施、设备,以及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操作过程、主要路径、方法或步骤)。 项目内涵中使用的“含”和“不含”两个专用名词,具体含义: 1.含: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根据临床需要应为患者提供的服务内容。例如:“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中含“挂号费”不得再单独收“挂号费”。但在特殊情况下,由于患者病情需要只提供部分服务内容,也按此项目标准计价。 2.不含: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可以单独收费的服务内容。例如:活检项目中的不含“病理检查”,则“病理检查”项目可以单独收费。 3. “实验室诊断”中项目内涵,在“包括”后面所列的不同服务内容,均按本项目同一价格标准计价。

2020年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的全文已经下发,各地价格、卫生计 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按照《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抓紧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价格机制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推动医疗机构建立科学合理补偿机制,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医疗服务价格尚未理顺,管理方式仍需改进,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为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 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 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 加。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调放结合。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科学核算医疗服务成本,控制医药费用总量,优化医药费用结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政府定价范围,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医保控费和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价格合理形成。 坚持协同配套。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药品流通体制、医保支付、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改革协同推进、衔接配套,增强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形成政策合力。 坚持统筹兼顾。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正确处理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提高群众受益水平的关系,统筹考虑各方面利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坚持稳步推进。加强整体谋划,把握好时机、节奏和力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及时完善政策,确保改革平稳实施,防止价格异常波动、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主要目标。到xx 年,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改进价格管理方式,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 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积极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 1.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对人力消耗占主要成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可探索由政府主导、利益相关方谈判形成价格的机制。

4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 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 一、《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是在2001年版和2007年版基础上,结合各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情况修订而成。 二、本规范分为综合、诊断、治疗、康复、辅助操作和中医六大类,具体包括综合医疗服务、病理学诊断、实验室诊断、影像学诊断、临床诊断、临床手术治疗、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物理治疗、康复医疗、辅助操作和中医医疗服务等十一章。 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六个要素构成。 (一)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由字母和数字共八位混合码组成。各字母、数字代表不同的含义(具体附后)。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以国内现行医学教科书中规范的名称或我国临床习惯通用名称命名。命名的一般顺序为:路径+部位(病变)+方法+术式。 项目名称采用简体中文书写,特殊需标注外文的,采用外文缩写(或全称)标注于中文名称后面的括号中。名称中“/”表示“或者”,指并列关系。例如“门/急诊留观诊察费”,指门

诊或急诊留观诊察费。 (三)项目内涵 “项目内涵”统一规范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操作过程中常规使用的设施、设备,以及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操作过程、主要路径、方法或步骤),是制定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除外内容 “除外内容”是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根据临床需要所使用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使用数量和规格不可预先确定的,可以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 (五)计价单位 “计价单位”是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用于计价的基础单位。例如:“次”、“日”、“小时”等。 (六)计价说明 “计价说明”是指对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计价时各种特殊情况的说明。其中,对于各种手术制备、辅助操作、皮瓣切取等属于配合主操作完成的辅加操作类项目,计价说明均进行了专门标注。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本规范对改变传统直视手术操作路径的项目进行了单列,不再采用原直视手术+设备使用费的方式。例如:腹腔镜下胆囊摘除术,不再按开腹胆囊摘除术+腹腔镜使用费的方式计价。

当今中国-不应该将医疗价格交给市场调节

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随着2016年新医改提出了医疗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市场化的命题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又延续到了今天。我方今天所持的观点为当今中国不应该医疗价格交给市场调节。将医疗价格交给市场调节指的是医疗服务、药品的定价通过市场公平竞争、供需关系形成,而我国目前定价机制是国家给定价格浮动范围,医院拥有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利。医疗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公益性,需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因此我方今天判定不能交给市场调节的标准为医疗价格的市场化既不能很好地解决效率问题,又会带来严重的公平问题,得不偿失。 首先是市场化后会带来严重的公平性问题。目前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由于政府的普遍压低出于较低的水平,放开市场后,由于我国医疗资源整体匮乏的状态,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远大于医疗服务的供给,这种情况势必导致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从而达到新的均衡。由目前自由定价的民营机构的价格水品普遍高于公立医院可以看出。北京公立医院妇产科主任的挂号费仅为7元,而同等的民营机构对于主任级医生挂号费达到600元。这种价格的急剧高升在我国保险制度不完善,保险公益性偏低的情况下会让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加深。我国目前公民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比例为32.2%,远超发达国家10%的水平,在这种公益性严重缺乏的情况下会使医患矛盾进一步激化。 目前我国医疗行业出现的最主要的效率问题即效率低下、医疗资源的浪费严重与积极性偏低。这与目前以药养医与诱导需求的存在相关,将医疗价格交给市场调节就是想将医生通过诊断升级、开大诊单、高价药带来的灰色收入变为合理收入,政府希望通过市场定价提高价格后,这部分不正当的医疗行为可以被削减,并扩大市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从而促进医疗市场的效率提升。然而,我方认为目前几个不良现象的症结在于: 第一,医疗行业特殊的准入门槛决定了信息不对成的存在,医生与患者之间对于疾病与医疗服务的了解程度远不相同,这为医生在利益驱动下提供不正当服务打开了防护伞,今天即使进一步放开市场,未必能够阻止这种不正当行为。 第二,以药养医的存在是因为目前工资制度的弊端,将医生的工资与所开药品的数额挂钩,我方认为只要取消这种挂钩,并建立按照疾病种类付费的绩效考核制度,向国际靠拢就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并且这项考核制度可有效的区分高水平与低水平医生的收入水平。 第三,因为医生待遇普遍偏低,导致社会与医务人员积极性普遍偏低,这与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削减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有关,政府通过价格管制与对公立医院进行严格控制。我方认为可以通过多点执医的方式解决,医生不仅可以在就业单位就医,还可以选择民营机构或者其他公立医院就医。 综上,医疗价格的市场化不仅不能有效解决效率问题,还会带来严重公平问题。我方认为当今中国不应该推行。

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题研究报告和理论模型设计单位比选公告(第二次)

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题研究报告和理论模型设计单位比选公告(第二次) 4月2日,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题研究报告和理论模型设计单位现场比选,有四家单位按公告要求到场提交了响应文件。由于其中三家单位资质审查未通过,剩余一家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经专家论证并报审,我们将再次组织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在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前提下,稳妥有序试点探索医疗服务价格优化,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单位编制我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题研究报告并设计理论模型。 一、项目名称 编制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专题研究报告并完成理论模型设计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科学建立全省通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模型。 (二)建设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参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历史指标,进行大数据分析,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优化,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实现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 (三)项目内容: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应按照“规范基本路径、综合设置启动条件、合理测算调价空间、优化选择调价项目、科学制定调价方案、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的整体思路进行,确保模型建立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参选方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参选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参选方公章,原件备查。法人单位可委托不超过一家的下设非法人单位或内设机构经办。经办单位需提交法人的授权书,以法人的名义参选。 (二)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参选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汕头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汕头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5〕530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卫计委、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改价格〔2017〕21号),按照《汕头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科学调整我市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转、财政投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医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突出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服务价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切实提高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的总量严格控制在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80%以内。 2.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诊查、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逐步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3.动态调整、强化监管。利用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的空间,在省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管细、管好、管到位”的要求,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督机制。 二、调整的范围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自2017年7月1日起,全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以实际购进价作为销售价格。 (二)结构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类别、幅度见附件1-1(1)、1-1(2),具体价格见附件1-2) 1.调高类 综合医疗服务类共23项:普通门诊诊查、副主任医师门诊诊查、主任医师门诊诊查、名专家诊查、急诊诊查、门急诊留观诊查、住院诊查、院内会诊、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特殊疾病护理、气管切开护理、吸痰护理、口腔护理、大抢救、中抢救、小抢救、肌肉注射、静脉注射、住院静脉输液、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调高幅度不同,具体见附件1-1(1)。 临床诊疗类:经血管介入诊疗,共59项,调高幅度25%;手术治疗,共1333项,眼部手术调高幅度15%,其它手术大部分调高幅度30%,部分三、四级手术调高幅度35%。 病理检查类:尸体解剖与防腐处理、细胞病理学检查与诊断、组织病理学检查与诊断、冰冻切片与快速石蜡切片检查与诊断、特殊染色诊断技术、电镜病理诊断、分子病理学诊断技术、其他病理技术项目,共34项,调高幅度4%。 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中医综合,共104项,调高幅度25%。 2.降低类 医技诊疗类(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共111项:医学影像中的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共5项,下调幅度10%;磁共振扫描(MRI),共14项,下调幅度12%。核医学类中的核素扫描、伽玛照相、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象(SPECT),共83项,下调幅度5%;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象(PET),共9项,下调幅度10%。

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

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发改价格[2007]2193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09.04 【实施日期】2007.09.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年)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2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2001年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现将新增和修订的项目目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新增和修订项目的具体内容科学测算成

本,合理制定和调整相关项目价格。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OO七年九月四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制定 前言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2001年版)》(以下简称《项目规范》)2001年10月正式印发以来,对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调整医疗服务收费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医疗技术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医疗服务项目,其中有些项目已陆续在各地试行。 按照《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计价格[2000]962号)的要求,200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增补和修订工作。经过严格评审,制订了“《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年)”。共新增和修订345个项目,其中新增204项,修订141项。 新增项目均按项目编码顺序赋予了新的编码。修订项目是对《项目规范》中部分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明”进行了补充或修改,所有修订项目的编码不变。《项目规范》中临床诊疗类的“临床各系统诊疗”与“手术治疗”的总说明也做了相应修改。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内容完整word文档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与2001 版的重要变化及特点 2012年5 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全国医疗服价格项目规范(2012 年版)》。新版《规范》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收费的项目依据,为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收取费用的终级项目,那么2012版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与2001 版项目规范比较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又突出了哪些特点,现归纳如下: 一、数量变化为了配合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改革,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中央管项目、地方管价格”的原则,2012 版《规范》将很多原来列在项目内涵中“包括”后面的项目进行了项目拆分、增补,由原来的4170项变为9360 项,并且这9360项成为不可再分解的、无歧义解释的唯一项目。 二、分类的变化 2001 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为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四大类,共4207 项,采用五级分类法。2012 版《规范》分为综合、诊断、治疗、康复、辅助操作和中医六大类,并按综合医疗服务、病理学诊断、实验室诊断、影像学诊断、临床诊断、临床手术治疗、临床非手术治疗、临床物理治疗、康复医疗、辅助操作和中医医疗服务分为十一章,共计9360项。并且设定十一个要素,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

内涵一次性材料、除外内容、低值耗材、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计价单位、计价说明构成。 三、内容的变化 (一)编码的变化 2001 版《规范》编码是采用顺序码,由9 位数字组成;2012 版《规范》编码是采用字母和数字八位混合码组成,是依据世界卫生组织医疗服务操作编码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医疗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多功能的可拓展性的临床医疗服务操作编码。 (二)项目名称的变化 1 、按技术职称更名。如诊查费该为普通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诊查费等。 2 、项目实用性更名。如清创缝合术改为清创(缝合)术。 (三)项目内涵的变化统一规范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操作过程中所必需使用的设施、设备,以及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操作过程、主要路径、方法和步骤)。 (四)内涵一次性耗材(新增) 2012 版《规范》新增加了“内涵一次性耗材”,是指该医疗服务项目应使用的一次性耗材,是政府打包定价的要素,不能单独计费。例如:注射器、输液器、采血管、引流装置、穿刺针等等,将现行文件中许多允许另行收费的一次性耗材列入定价成本中。 五)除外内容的变化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改内容说明

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修改内容说明 为方便各级医疗机构高效完成修订工作,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修改财务编码 1-5、项目编号—,财务编码D改为E。 二、修改项目名称 1、肱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修改为“肱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固定术”,内涵改为“指肱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外固定”。 2、桡尺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修改为“桡尺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固定术”,内涵改为“指桡尺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外固定”。 3、股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修改为“股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固定术”,内涵改为“指股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外固定”。 4、胫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修改为“胫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固定术”,内涵改为“指胫骨干、胫骨平台骨折切开复位内、外固定”,删除“包括腓骨”。 5、骨折内固定装置取出术修改为骨折固定装置取出术,项目内涵改为“指三叶钉、钢板、外固定架等各部位内、外固定装置”。 6、环枢椎侧块螺钉内固定术修改为“寰枢椎侧块螺钉内固定术”,增加项目内涵“含下颈椎螺钉内固定”。 7、b每增加两根血管加收,项目名称修改为“颈部血管每增加两根血管加收”。

8-12、3317 综合类的说明中增加“项目名称中含手术费标准的,按主手术费核定”;3317e使用超声切割止血刀(血管组织闭合系统)加收基数由(手术费>2500元)改为(三级医疗手术费>2000元或二级医院手术>1500元);3317f射频消融术加收基数(手术费>1500元)改为(手术费>2500元);3317h特殊刀(激光刀、热能刀、水刀、自凝刀、射频刀、氩氦刀、微波刀、刨削刀、等离子刀)的加收基数由(手术费>1500元)改为(手术费>2500元);3317j使用超声切割止血刀(血管组织闭合系统)加收基数由(手术费≤2500元)改为(手术费≤2000元)。 13-17、将组织/细胞荧光原位杂交技术计量分析诊断、组织/细胞荧光定量核糖核酸(RNA)多聚酶链式反应检查诊断、肿瘤靶向基因突变检测、经内镜食管胃十二指肠息肉氩离子凝固术(APC)、经内镜结肠息肉氩离子凝固术(APC)项目说明里的加收标准拆分,各拆一个加收项目,并删除原项目说明中“以一种探针为基价,每增加一种探针加收1000元,每增加一个位点加收300元,每增加一个位点加收200元,每增加1个息肉加收50元,每增加1个息肉加收50元”。 18、b经胃镜微波、电凝治疗加收,名称修改为“经胃镜微波、电凝治疗”。 19、、剖腹探查术名称修改为“腹部探查术”,同时项目内涵增加“剖腹、” 20、a 术后镇痛项目内涵“包括”改为“指”。 21、开腹腹腔内脓肿引流术,名称修改为“腹腔内脓肿引流术”(术式上可以选择开腹也可以选择经内镜)。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 使用说明 一、本2010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是在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1年颁布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以下简称《2001版项目规范》)和2007版《新增和修订项目》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的。本规范分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以下简称《2010版项目规范》)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0版定价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两部分,其中《指导手册》仅供定价时使用。 在制定《2001版项目规范》和2007版《新增和修订项目》(共计4170个项目)中,为精简项目数量,将一些服务价格相近的项目合并,因此导致很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蕴含了一些子项目。各地在执行《2001版项目规范》中为适应医疗机构在收费中广泛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均将《2010版项目规范》中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重新拆分至终极项目(各地将其拆分到7000-15000项不等)。同时,各地对拆分后的子项目重新界定内涵、除外等内容。由此而产生了地区间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就导致原本统一的《2001版项目规范》变得不再统一、不再规范了。 为此,本次《2010版项目规范》修订中,参考各地拆分情

况,组织专家在各地拆分项目的基础上对现行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拆分规范,力图使之达到终极(不包括新技术、新疗法出现产生的新项目,此类项目将按新项目申报程序另行申报),以利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达到进一步的统一和规范。 本《2010版项目规范》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目前我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执业医疗技术人员向社会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所列项目是建立在2009年医疗服务操作项目基础上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换言之,本《项目规范》力求最大限度地使临床医疗服务操作项目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统一起来。同一个项目名称既能用于医疗服务收(付)费,也能用于医疗服务管理、医疗机构成本测算和科研数据分析。本《2010版规范》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含:医疗机构提供的非医疗经营性服务项目、仅用于医学科研目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项目和由政府提供补偿的基本卫生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随着临床新技术、新方法的不断出现,一些落后技术的淘汰,《项目规范》将定期进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增补和删除。凡在本规范2007年审定《新增和修订项目》公布之后出现的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经各省(市、区)价格与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列为新增地方项目试行,待国家统一修订本规范或增补项目时再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统一申报进入国家医疗价格规范。 二、本《2010版项目规范》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为综

2017年遵义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附件1 2017年遵义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调整方案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109号)要求,全省公立医院(包括军队、国有企业等举办的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区域协调制度,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配合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等要求,我市决定进行第二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一、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范围 (一)调高的内容包括一般医疗服务类门诊诊查费、一般检查治疗类(含注射、清创缝合、换药、雾化吸入、胃肠减压、导尿等)、临床诊疗类(含临床诊疗、女性生殖器及孕产妇治疗、新生儿治疗、临床穿刺、手术治疗)、中医(含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针刺、灸法、推拿、中医外治法、中医肛肠治疗及中医综合)四大类。 (三)调低的内容为医技诊疗类中医疗检查项目(含DR、CT、磁共振、彩超项目)、检验项目(含临床检验、临床化验、临床免疫学检查)两大类。 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内容

(一)门诊诊查费:只调整专家诊查费,按知名专家50元、主任医师40元、副主任医师30元调整。 (二)其他一般治疗费中的临床诊疗、临床穿刺及手术、中医(含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针刺、灸法、推拿、中医外治法、中医肛肠治疗及中医综合)项目调高20%;女性生殖器及孕产妇治疗、新生儿治疗项目调高约26%。 (三)肌肉注射(120400001)、静脉注射(120400002)、静脉输液(120400006)、门诊静脉输液(输血)(120400006C)、小儿门诊静脉输液(12040000D)、小儿头皮静脉输液(120400007)市、县级按20%调增;省级收费标准遵市医改组〔2015〕3号文件已进行过调整,本次不再调整。 (四)医疗检查项目(含DR、CT、磁共振、彩超项目)、检验项目(含临床检验、临床化验、临床免疫学检查)中,血液一般检查(16项)及尿液一般检查(11项)按50%下调,其他均按10%下调,并全部取消CT加层收费。 (五)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卫生厅关于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执行省级指导价格的批复》(黔价医药〔2012〕104号),市一医在本次调整涉及的项目按省级收费标准执行,其余项目按市级收费标准执行。 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适用范围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贵州航天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传染病医院、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遵义

四川省肿瘤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

营养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 在肿瘤的不同阶段,患者体重丢失和营养不良的发生率高达31%-87%,20%的肿瘤患者直接死于营养不良。中国抗癌协会肿瘤营养与支持治疗专业委员会《常见恶性肿瘤营养状况与临床结局相关性研究,INSCOC》发现:我国67%住院肿瘤患者存在营养不良,由于手术、放疗、化疗等抗肿瘤治疗进一步加重营养不良,出院时这一风险可升至80%。营养不良可直接影响患者抗肿瘤治疗的耐受性,增加术后感染率、病死率,延长住院时间,增加住院费用,降低患者生存质量,增加死亡率。 随着全民健康意识的提高以及医学发展的进步,人们对营养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目前营养治疗已经成为肿瘤治疗的基础,贯穿抗肿瘤治疗全过程。到营养科进行专业营养咨询的患者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展营养咨询、治疗等相关的工作,对病人进行全程的营养管理,以改善病人的营养状态,增强病人抗肿瘤治疗耐受性,减少并发症,改善预后,还可以提高病人满意度。 由于营养不良对肿瘤病人的不良影响明显,而营养治疗又能够让病人和医疗机构获益,因此在整个疾病过程中,建议对所有肿瘤患者进行营养风险筛查和评定,做到早期识别和治疗。 营养咨询是营养疗法的第一步。专业咨询与简单随意的营养“建议”不同,是一种专门的、反复的专业沟通过程,旨在使患者对营养问题有全面理解,可以促成其饮食习惯的持续改变,进而改善患者营养状况的方式。 营养治疗分肠内营养和肠外营养,需要由专业人员在特定场所根据营养师处方对营养素进行配置以满足病人个体需求,是营养治疗最核心的部分。在肠内营养治疗的实施过程中,对于初始应用或有特殊病情需要的病人还需使用肠内营养输注泵,以增加病人肠内营养的耐受性。 开展以上营养相关的工作,需要大量专业人员、专业仪器设备,并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目前多数项目没有相应收费条目,医疗机构要么挂靠其他收费项目收费,要么干脆不开展相关工作。四川省肿瘤医院每年收治住院病人近5 万人,目前已开展上诉营养相关工作,按照我国住院肿瘤患者营养不良发生率,大约每年3万余人需接受营养咨询、营养相关检测及治疗等服务,增设相关服务

【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调研报告】

【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医疗服务价 格调整的调研报告】 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调研报告 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以来,我县按照省、市全面推进基层医改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与公益性原则,围绕基层医改和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取消“以药养医”,稳步推进基层医改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壶关县总面积1013平方公里,辖5镇7乡1个办事处,390个行政村,总人口3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万人。全县拥有各级医疗机构469所,其中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12所和7个分院,村卫生所423所(个体办35所),个体诊所23所。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3所县级医院均为二级甲等医院。全县县乡医院人员编制879名,其中县医院290人、县中医医院140人、县妇幼保健院120人,乡镇卫生院329名。在编人数522名,其中:县医院155人、中医院65人、妇幼院71人、乡镇卫生院231人。编制床位1240张,其中县医院300张、县中医医院200张、县妇幼保健院70张,乡镇卫生院670张。

二、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群众负担显著降低。2010年9月我县在乡镇卫生院启动了基本药物制度,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390个村卫生室全部实行省级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零差率销售。卫生院职工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和购进药品15%的补贴,村卫生室实行定额补助和购进药品15%的补贴。乡镇卫生院根据医疗服务能力不同,执行不同的项目,最少五龙山乡卫生院95个到最多集店乡卫生院645个不等。一般诊疗费虽然制定了政策,但是从没有执行。 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调整服务性收费价格,建立价格调整机制。 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晋价费字〔2012〕231号)文件精神,我县物价局、卫生局、财政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通知》(壶价字〔2013〕22号),试点医院按照调价标准上调了服务性收费价格,以弥补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减少的收入。其中诊查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共4230项)上调的幅度为13%,床位费(共15项)上调的幅度为36%,降低了医用设备检查费和检验费(共2125项)两类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幅度为10%。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中西药、中成药的执行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中草药的执行时间为2014年1月1日。 (三)建立政府补偿机制,实行医院药品零差率。 从2013年10月20日开始,我县县级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实行零

2020年浙江温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及指导意见

2020年浙江温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及指 导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xx〕62号)明确温州市列入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38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卫生计生委要求,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改革的核心,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完善政府主导和部门协同机制,破解体制机制障碍,通过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改革,进一步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 通过改革,进一步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

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到20xx年底县域内就诊率≥90%,到20xx年底基层门急诊就诊比例巩固在60%以上。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支付调控和监管作用,有效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形成机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使个人医疗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明显减低,群众对医改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改革任务 (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明确政府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利和职责。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明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为办事机构,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等职责。 2.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公立医院要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实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

关于潮州市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

关于潮州市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的说明 一、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2号)规定:巩固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各地要对落实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严格执行当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并于2018年8月底前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公立医院有序运行。2018年底前全省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18年至2019年,各地每年要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并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中医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不受调价总量限制,落实对儿科等倾斜支持政策。 2、《潮州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工作方案》(潮医改办函〔2018〕14号)规定:2018年12月上旬前拟定《潮州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3、《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粤府

〔2017〕32号)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精准测算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调价、动态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由政府制定,其余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4、《广东省医改办关于全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价格补偿情况的通报》粤医改办函〔2018〕15号要求:价格RTCrpUDGiT 补偿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要认真分析和总结,梳理存在问题,查找原因、精准施策,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尽快开展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并按要求于2018年8月底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5PCzVD7HxA 二、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情况 1、基本情况。县级公立医院、城市公立医院这两个层级医疗机构分别执行不同的价格政策,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不合理。2015年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潮安、饶平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执行2015和2016年由市确定指导原则,各县制定具体标准的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取消药品加成。城市公立医院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执行2017年7月版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2、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矛盾。相同级别的县级医院和城市医院,执行不同的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根据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疗服务收费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医疗 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川卫计发[1998]12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1998.03.02 【实施日期】1998.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 财政厅关于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卫计发[1998]12号1998年3月2日) 各市、地、州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 由于医用商品价格上涨,医疗服务成本提高,部分医疗服务收费、特别是技术劳务性收费标准与实际支出的差距不断加大;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医疗项目增多,现行医疗收费标准亟待补充调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计委、卫生部、财政部计价费[1996]213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我省现行医疗收费标准进行改革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一、医疗收费改革调整的内容: 1、增设诊疗费。 2、实行等级医院收费制度。本通知所附医疗收费标准为二级乙等医院的收费标准,对其中的住院床位费、手术费(不含手术材料费)、麻醉复苏费实行按医院等级分别计价收费。床位费:三级甲等医院上浮50%,三级乙等医院上浮40%,二级甲等医院上浮30%;手术费(不含手术材料费)、麻醉复苏费:三级甲等医院上浮30%、三级乙等医院上浮20%、二级甲等医院上浮10%。 对尚未评定等级的县(市、区)以上医院(含县、市、区级医院)比照二级乙等医院收费标准执行。 3、下放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定价权,由各市、地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二级乙等医院的标准制定,并报省上备案。项目如下: (1)挂号费、急诊费、院外传统诊、救护车公里费、体检费; (2)住院床位费、专设床位费、门诊留察床位费、等级护理费、气管切开护理费、调温费、陪伴费; (3)尸体料理费、尸体停放费。 各地要严格按上述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增设、分解上述项目。 二、本次调整医疗收费标准,调增的项目有挂号费、住院费、处置治疗费、检验费、手术费、麻醉复苏费、X线透视、照片、造影费等;降低的项目有磁共振、体外震波碎石等;未调整的物理检查费、核医学检查费、口腔处置手术费等,将在适当机予以调整出

区级医院2019年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专项调研情况汇报

区级医院2019年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专 项调研情况汇报 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专项调研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按照XX市医保局调研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积极做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现将我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调整医疗服务价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按照全省深化医改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印发〈XX 市2018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将从2019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并实施6岁(含)以下儿童医疗服务价格加收政策。 二、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医院补偿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医疗收入增减情况: (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后增加256.75万元。其中:⑴取消药品加成后调增项目收入152.57万;⑵取消耗材加成后调增项目收入87.99万元;⑶六岁以下儿童加收项目增加收入16.19万元。 (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后减少63.01万元。其中:

⑴取消药品加成后调减项目收入49.82万;⑵取消耗材加成后调减项目收入13.19万元。 (三)取消药品加成率后减少药品收入为217.02万元,取消耗材加成率后减少耗材收入为19.6万元。 从整体数据来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我院业务收入减少42.84万元,补偿率为81.88%。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一)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提升医疗服务价格增收部分难于弥补药品零利率销售减少的收入。 主要由于我院规模不大,技术力量及各项设备、设施的不足,以致开展的手术项目不多,6岁以下儿童手术基本没有开展;而且我院是一所综合性医院,在中医诊疗和儿科诊疗方面未能得到有效发挥,所以在上调比例较高的中医项目和手术项目上,增收的比例不高。同时减收项目有CT检查费、检验费等,医疗服务收入提高难于弥补药品“零差价”收入的降低,影响我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投入不足 我院为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全部要靠医院利润发放,此前一直沿用“以药养医”的经营方式,在取消医用耗材、药品加成后,利润大幅减少,财政补助不足的情况下医院运营显得“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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