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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部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1998年1月7日水利部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的实施,促进水利建设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的建设程序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或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同时还应执行有关外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项目建议书阶段

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

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的初步说明。

2.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编制。

3.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由政府委托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并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由政府向社会公布,若有投资建设意向,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机构,开展下一建设程序工作。

第五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法人(或筹备机构)组织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2号)编制。

3.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及运行机制、资金筹措方案、资金结构及回收资金的办法,并依照有关规定附具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审批部门要委托有项目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对可行性报告进行评估,并综合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投资机构(公司)、

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筹备机构)等方面的意见进行审批。

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项目法人责任制实行项目管理。

第六条初步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规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初步设计任务应择优选择有项目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依照有关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进行编制。

2.初步设计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电力部、水利部电办[1993]113号)编制。

3.初步设计文件报批前,一般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行业各方面(包括管理、设计、施工、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对初步设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咨询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优化。初步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后,按国家现行规定权限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4.设计单位必须严格保证设计质量,承担初步设计的合同责任。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变更,并作为项目建设实施的技术文件基础。如有重要修改、变更,须经原审批机关复审同意。

第七条施工准备阶段

1.项目在主体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

(2)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等工程;

(3)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

(5)组织建设监理和主体工程招标投标,并择优选定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队伍;

2.施工准备工作开始前,项目法人或其代理机构,须依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中“管理体制和职责”明确的分级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项目报建须交验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报建登记后,方可组织施工准备工作。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除某些不适应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外(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均须实行招标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5]130号)执行。

4.水利工程项目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施工准备方可进行: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法人已经建立;

(3)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筹资方案已经确定;

(4)有关土地使用权已经批准;

(5)已办理报建手续。

第八条建设实施阶段

1.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2.项目法人或其代理机构必须按审批权限,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批准后,主体工程方能正式开工。主体工程开工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明确的条件,即: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或地方水利建设投资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建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主体工程开工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管理模式已经确定,投资主体与项目主体的管理关系已经理顺;

(2)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投资来源已经明确,且投资结构合理;(3)项目产品的销售,已有用户承诺,并确定了定价原则。

4.项目法人要充分发挥建设管理的主导作用,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建设条件。项目法人要充分授权工程监理,使之能独立负责项目的建设工期、质量、投资的控制和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选择必须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水建[1996]396号)的要求;5.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重要建设项目,须设立质量监督项目站,行使政府对项目建设的监督职能。

第九条生产准备阶段

1.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所要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建设阶段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项目法人应按照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

2.生产准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要求确定,一般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生产组织准备。建立生产经营的管理机构及相应管理制度;(2)招收和培训人员。按照生产运营的要求,配备生产管理人员,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使之能满足运营要求。生产管理人员要尽早介入工程的施工建设,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熟悉情况,掌握好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为顺利衔接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阶段做好准备;

(3)生产技术准备。主要包括技术资料的汇总、运行技术方案的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和新技术准备;

(4)生产的物资准备。主要是落实投产运营所需要的原材料、协作产品、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的准备;

(5)正常的生活福利设施准备。

3.及时具体落实产品销售合同协议的签订,提高生产经营效益,为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第十条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即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

2.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经过单位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的要求完成了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竣工报告、竣工决算等必须文件的编制后,项目法人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利部水建[1995]128号)规定,向验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根据国家和部颁验收规程,组织验收。

3.竣工决算编制完成后,须由审计机关组织竣工审计,其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基本资料。

4.工程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先进行初步验收。不合

格的工程不予验收;有遗留问题的项目,对遗留问题必须有具体处理意见,且有限期处理的明确要求并落实责任人。

第十一条后评价

1.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般经过1至2年生产运营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影响评价——项目投产后对各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价;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投资、国民经济效益、财务效益、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可行性研究深度等进行评价;过程评价——对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评价。

2.项目后评价一般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

3.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分析合理、评价公正。通过建设项目的后评价以达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吸取教训、提出建议、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的目的。

第十二条凡违反工程建设程序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暂行规定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水

利部水建[1995]128号)的补充。

第十四条本暂行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2018年8月28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执行的,今天,我就结合质量考核、新政策、农垦实际,和大家一起温习一下建设管理程序,重点是下去检查,怎么检查,检查什么,使垦区建设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 一、项目法人主要完成的事项 1、项目法人组建。小水就是农场,大水就是灌区管理站或新成立的建设管理处,要有正式文件明确技术负责人和内设机构(综合、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 2、质量与安全终身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厅里规定逐级签订责任状,如站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在明显部位设置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要求未竣工建筑物工程全部设置(一般大理石的)。 3、管理制度。是内控的一种手段。包括招标制度、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检查制度一定要包括强制性条文的检查,全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6版),这是严格执行的,也是行业检查新的重点。 4、应办理的手续。一是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二是及时报送开工备案手续(行政许可取消下水利部下的通知变成备案);三是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质量监督机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应

重新报送质量监督机构;主体工程开工初期应将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及标准分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四是将法人验收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五是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应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六是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5、主要责任履约。项目法人应对施工、监理等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变更进行审批,要求双方以正式文件形式履行;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批准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或委托监理)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等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是工程结算、质量保证金退还的依据,如一个标段只有一个单位工程,可以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6、参建单位检查。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要使用行业合同文本;对参建单位的检查包括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有书面材料,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要有签字,有整改回复。积极推进项目法人抽检,大水工程必须执行三检制。 二、设计单位主要完成的事项(检查设计单位,检查什么) 1、现场服务体系建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设立现场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设计代表,要有委派函;建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审核、会签批准等内部制度;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

公司文化管理制度

公司文化管理制度

公司文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塑造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规范管理,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企业文化建设组织 第二条设立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第三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制定企业文化建设整体方案和企业文化建设的近期目标及长远规划。 第四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是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管理者,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拟定本部门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计划,并配合办公室做好各项企业文化活动。其主要职责划分如下: 1.办公室主要责任如下: (1)研究和制定公司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2)负责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管理的近期与中长期规划。 (3)组织进行对公司企业文化重要议题的相关讨论研究。 (4)指导下属分公司及各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5)组织编写公司历史、宣传画册、纪念文集,制作企业宣传片。 (6)负责企业文化案例库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7)负责公司内部企业文化建设的评比考核工作。 (8)负责公司与分公司企业文化融合工作。 (9)负责外部宣传渠道的联络和供稿工作,传播企业文化。 2.各部门及分公司主要责任如下: (1)制定本部门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计划。 (2)协助办公室进行文化纲领实施工作,在不影响本部门工作的前提下,保证部门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文化活动的时间。 (3)结合部门工作创造性地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4)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各类活动进行企业文化建设。 第五条企业文化建设计划编制流程: 1、每年初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组织编写《部门年度企业文化建设计划》。 2、办公室据此制定公司年度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由此编制经费预算。 3、公司年度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经公司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企业文化建设内容

转动设备密封管理规定

转动设备密封管理规定 QG/SHGC05.36-20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转动设备密封的管理,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用转动设备的密封(包括填料密封、机械密封和干气密封、浮环密封等)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机动部是动密封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管理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和完善动密封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检查。 (二)负责动密封的技术管理,对各车间动密封台账监督管理。 (三)组织动密封失效原因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四)负责公司动密封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的职责 (一)是密封检修作业风险识别的监督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公司危险化学品专项预案,并组织演练。第五条供销部的职责 —1 —

(一)负责按照需求计划,依据设计文件、技术协议、相关规范的要求,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采购静密封组件。 (二)负责组织静密封组件、材料的制造质量验收和库存质量管理,向领用者交付相关技术资料。 第六条属地单位的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的动密封点台账和动密封检修台账。 (二)负责本单位所有动密封的使用管理及巡检、维护、消漏工作。 (三)参与本单位动密封失效原因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四)编制本单位关键、高危部位动密封泄漏事故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三章机械密封计划、采购 第七条由属地单位负责提出采购计划,机动部审核后由供销部负责采购。 第八条供销部根据计划进行采购,原则上要采购原密封制造厂家的配件,如果由于质量、材料等问题,需要更换密封制造厂家的,采购计划提出单位需要重新提出采购计划,机动部审核后方可购买。 第四章密封管理工作 第九条机动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 —2 —

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公司应急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址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将抗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后置处置等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各所属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应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具体执行本办法第七章的规定。 第四条【工作原则】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第五条【总体要求】公司应建立完善管理体系,积极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先进理念,采用科学的应急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一)公司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使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公司同步实施、同步推进。 (二)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应急培训演练体系、应急队伍建设体系、应急保障体系等。 (三)公司应加强应急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及时发现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确保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六条【政府监管】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应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有关部门的知道、督促下,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远的演练和培训,落实各项防范和处置突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98910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

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文化建设宣传活动管理制度

文化建设宣传活动 管理制度

文化建设、宣传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公司文化建设 第一条目的 为了提升社会认知度,增强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参与度,有效发挥企业文化的导向、约束、凝聚、激励作用,提升企业竞争力,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适用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管理、执行。公司员工应自觉维护和执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规定。 第三条定义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为企业所倡导、为广大员工所认同的价值观念及体现。包括企业精神文化、制度(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 企业精神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形成的一种企业意识和文化观念。包括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愿景、企业使命、企业经营理念、企业伦理道德等理念。对应于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S)中的理念识别系统(MI)。 企业制度(行为)文化是由企业的法律形态、组织形态和管

理形态构成的外显文化。包括企业规章制度、企业经营行为、员工行为规范等内容。对应于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S)中的行为识别系统(BI) 企业物质文化是由企业员工创造的产品和各种物质设施等构成的器物文化,是行为、精神文化的显现和外化结晶。包括企业标识、企业商品、办公环境等,对应CIS中的视觉识别(VI)。 第四条企业文化管理机构 1、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文化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包括: 1)确定公司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 2)审批企业文化建设规划; 3)审批企业文化建设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4)决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考核评价、资金审批等重大事项。 2、公司企管部是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执行机构,在公司分管高层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职责包括: 1)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规划; 2)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年度建设目标和计划; 3)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情况进行诊断、评估,提炼文化创立成果; 4)组织策划公司内外企业文化活动,并负责文化活动的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转动设备的安全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转动设备的安全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9 页

转动设备的安全要求 1.0 目的 1.1就员工在机器或转动设备上或其附近工作时,制定防止员工暴露于危险的最低要求。 1.2阐明防护装置及其他保护性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要求。 1.3评估并降低员工在非零能态机器和转动设备的边界内执行任务时的风险。 2.0 范围 2.1本政策适用于所有国际纸业亚洲区工厂及子公司。 2.2本政策适用于国际纸业拥有、租赁或使用的全部具有转动零件或部件的机器、转动设备、生产流程或组件。 2.3本政策的第 3.3节只适用于国际纸业工厂中操作的设备。该章节不适用于国际纸业制造用于出售或租赁给非国际纸业工厂的设备。 3.0 政策 3.1一般要求 3.1.1应根据本政策的第3.2节和附录A中的要求,对所有转动设备的暴露部位进行防护。 3.1.2应在转动设备周围建立边界,对员工进入边界及边界内的活动进行规范。 3.1.3应该对所有在转动设备边界内执行的常规及可预见的任务进行风险评估。必须建立一个流程,以确保对在转动设备边界内执行的新任务,进行风险评估。范例参见附录D。 3.1.4应实施通过风险评估确定的控制措施,以消除或减少转动设备的潜在风险。 第 2 页共 9 页

3.2防护要求 3.2.1应根据本章节和附录A中的规范设计和制造防护装置。 3.2.2应通过包围、定位、距离或保护性装置对所有原动机械、输电设备、操作点和其他转动部件进行防护。这些方法参见本指导方针的附录A。 3.2.3所有距地面或工作面2.3米以内的暴露的风机叶片,应使恰当防护装置围护起来。 3.2.4所有设计用于固定或永久放置的机器应予以固定,以防止在操作中该机器移动。 3.2.5应紧固或固定防护装置,以防止防护装置的意外移动。 3.2.6防护装置的使用不应削弱机器或设备的性能。防护装置本身不得制造新的危险。 3.2.7员工在执行润滑、调整或诊断程序等任务时,不应暴露于转动设备产生的危险或其他危险中。当这些任务必须在设备运行情况下执行时,应制定相应的制度规定,确保现场具有相关防护并且保护性装置功能完好。可以使用特殊开口、润滑进料管、设备延伸部分及其他措施以防止员工暴露于危险之中。 3.2.8在机器运行时执行一些任务时,可能需要移走防护或保护性装置。在这些情况下,应建立并使用同等的保护性措施和工作实践。员工在执行这些任务时,不应暴露于机械危险或其他危险的能量源。请参考零能态/锁定/危险能源的控制等安全政策。 3.2.9应对护机器人系统进行防护,以防止员工接触。这可以通过屏障防护、联锁和入侵感应装置来实现。未完全围护的机器人系统,应配备声光报警系统,提醒行人。 第 3 页共 9 页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局属各单位所实施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安全责任书。 二、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水利工程的投标,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取消其所在单位的投标资格。 三、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施工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严禁开工。 五、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企业要在工程开工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项目实施单位批准,局安全办公室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重新报项目法人批准,报局安全办公室备案。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水利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上报。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事故现场人员和事故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县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九、局属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事故的,年终考核一票

转动机械检修的安全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转动机械检修的安全要求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257-16 转动机械检修的安全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机械检修场地不应有风沙、尘土和风雪侵入;进行刮研工作时,应注意温度变化的影响,并避免日光直接曝晒检设备上。 2 修理中的机械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 3 变速箱上盖、前箱上盖吊开后,下班必须用篷布、塑料布盖好。 4 吊开的上下盖结合面必须放置到木板上,在结合面及轴承座上工作时必须穿软底鞋。 5 热套装部件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准配。 6 清理轴承、轴承座、轴瓦须用面团或白纱布。 7 等高或在轴承座上工作时必须穿软底鞋。 8 拆卸轴承、对轮等有紧力的部件时,必须用专用拆卸工具或用铜棒敲打。 9 用电焊进行焊接转动部件时必须接地线。

10 油系统部件吊运时应事先把部件内积油清理干净或封堵好可能漏油的部位。 11 检修拆下的油管道口必须用整布或专用堵板封好。 12 滤油时,必须有防止跑油、漏油的措施,要有专人监护。 13 滤油机及管道必须清理干净。 14 油箱补油时,加油前必须进行油样分析和混油实验。 15 重要部件的数据必须测量两遍以上。 16 所有的转动机械检修后的试运行操作,必须由运行值班人员根据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要求进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 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 年12 月18 日水利部令第30 号发布2014 年8 月19 日水利部令第 4 6 号第一次修改2016 年8 月1 日水利部令第48 号第二次修改2017 年12 月22 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 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 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 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 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 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 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 表及专家参加。

文化建设、宣传活动管理制度

文化建设、宣传活动管理制度

文化建设、宣传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节公司文化建设 第一条目的 为了提升社会认知度,增强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参与度,有效发挥企业文化的导向、约束、凝聚、激励作用,提升企业竞争力,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对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适用于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管理、执行。公司员工应自觉维护和执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规定。 第三条定义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为企业所倡导、为广大员工所认同的价值观念及体现。包括企业精神文化、制度(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 企业精神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形成的一种企业意识和文化观念。包括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企业愿景、企业使命、企业经营理念、企业伦理道德等理念。对应于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S)中的理念识别系统(MI)。 企业制度(行为)文化是由企业的法律形态、组织形态和管理形态构成的外显文化。包括企业

5)负责企业文化阵地的建设及有关活动设施的完善工作; 6)支持并审核子机构开展文化活动,树立统一的文化形象。 第五条企业文化理念管理 1、企管部依据企业发展战略需要,在广泛征求各层级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适时提炼、制定、调整企业文化理念核心内容,并在全体员工以及社会上进行宣传、推广,使企业文化理念既符合企业发展实际、涵盖企业特质、地域特征,又坚持从员工中来、到员工中去,增加员工的认同感。 2、公司各部应为企管部的工作提供充分的支持和密切配合,积极提供意见和建议。 3、公司员工应以公司核心文化理念为导向,使企业文化理念内化于心,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指南。 第六条企业文化制度 1、公司企业文化制度建设主要基于下述四个方面: 1)建立和完善公司各种管理制度,寓文化于制度之中; 2)健全企业激励和约束、员工培训等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管控能力,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XX公司应急管理规定(DOC)

XX公司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关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日常应急管理及应对突发事件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全过程。 第四条应急工作原则 (一)应急管理工作坚持“应急与预防并重”和“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综合协调”的原则。 (三)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早控制”和“科学应对、反应迅速、统一指挥、职责明确、高效运转、救人优先”,力求把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 (四)应急物资实行“专业管理、分级负责、统一调拨、专项使用、定点储存、统一标识”的原则。

第五条术语解释 (一)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严重社会危害的紧急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制度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及技术支撑体系。 (三)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快速有序、科学有效地开展处置救援行动,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按功能分为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四)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处置救援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和应急保障,包括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专家和技术准备。 (五)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所采取的应急行动。 (六)应急处置: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做出的反应,用最快的速度和最高的效率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的所有行动。 (七)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件危害,防止事件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具体救援措施或行动。 (八)应急恢复: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

韶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韶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韶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暂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实施规定》等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水土保持、水库移民、水资源保护等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工程(含配套与附属工程、设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制度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

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并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做好相关的安全生产台帐。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应设立由项目法人牵头组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现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制订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及年度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二)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 (三)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蓄水安全鉴定等工作; (四)协调解决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由项目法人印发各参建单位,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项目法人应设臵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审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文体队伍管理制度

富兴社区文体队伍管理制度 社区文体团队是社区群众性文化活动中富有活力的群众性组织,它能吸引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活跃居民群众的文化活动。为了进一步提高五角场社区群众文体团队的综合水平,加快社区文化事业建设步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做出积极贡献。特制定五角场社区文体团队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文化凝聚社区,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满足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依托社区人文资源,推进社区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管理任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的任务,就是要不断提高社区的文化氛围,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把社区建设成为文化生活丰富、文化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运作机制建全和居民参与程度高的高质量、家园式文明社区。具体为: 1、组织开展社区各层次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活动,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 2、立足社区、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充分挖掘社区的丰富文化资源,逐步形成社区文化与辖区可发展文化相结合的新格局,从而推进社区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 3、组织社区文体团队定期互通信息、交流开展文化工作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作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

共同探索社区文化建设发展方向和途径,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4、发挥文化活动中心的专业指导作用,运用好活动中心的专业特长的优势,组织经常性的骨干培训工作,为基层文体团队培养更多的团队领导组织人才。 5、拓展思想教育功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文化活动:歌咏比赛、歌舞表演、纳凉晚会、戏曲沙龙、广场文艺汇演、艺术品展示等。广泛发动、组织社区居民群众积极参加社区文化艺术活动。 6、探索和构建社区文化网格化建设和管理,不断创新活动机制,改进组织运作模式,努力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化管理、专业化运作,群众文体团队自主管理的社区文化艺术活动新格局。 三、组织机构 1、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社区群众文体团队管理的责任部门,对社区群众文体团队实行统一管理、指导、培训、培育、扶持和服务。 四、管理机制 1、加强社区群众文体团队建设,要求每支团队在10人以上,设立团队队长,建立队员名册。 2、建立文体团队党建联络员制度,协助团队负责人做好群众文体团队各项工作。 3、文化活动中心负责社区群众文体团队每年登记造册、日常管理、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4、文化中心定期组织群众文体团队骨干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5、文化中心负责安排各团队在文化中心的的日常活动。 五、团队活动(一)团队活动分特别组织和日常组织两大类:特别组织:群众文体团队参加市、区文体活动、展演、比

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办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 条自轮运转设备是铁路各部门完成设备大、中、 维修、基建、抢险等施工、检查任务的重要机械化作业和 运输设备,为保证其运用安全,充分发挥效能,根据铁道 部自轮运转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路局实际,特 制定本办法。 第2 条本办法所指的自轮运转设备是指局管内重型轨 道车(含轨道起重车、接触网作业车、巡检车)、大型养 路机械及铁路工程建设专用车辆,如轨道起重机、工程机 械架桥机、铺轨机等。 第3 条本办法规定的运用范围为局管内营业线。 第二章设备安全

第4 条在局管内营业线上运行的自轮运转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有关技术和限界要求。其车体和走行部须符合《铁道车辆强度设计及试验鉴定规范》(TB/T1335),整车运行性能符合《铁道特种车辆及轨行机械动力学性能评定及试验方法》 (GB/T17426)、《重型轨道车试验方法-动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及评定标准》(TB/T2769.9)和《铁道车辆动力学性能评定和试验鉴定规范》(GB5599)等有关要求。 第5 条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新购自轮运转设备必须由具备铁道部有关部门颁发的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或型号认可证的单位提供。 2 第6 条自轮运转设备除按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检查外,每年还须进行年检。自轮运转设备年检工作比照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自行组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突发风险事件是指对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各平台的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使员工人身安全、公司正常经营和信誉面临损失、损害的各类内、外部突发风险事件。 第三条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生产营销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四类: (一)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包括因劳动争议引起的职工群体上访或罢工事件;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二)经营类 1、公司董事会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 2、公司的经营班子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 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经营能力; 6、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公司应急管理规定

公司应急管理规定 1

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规范、理顺、强化各级应急管理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公司立足于现有应急救援资源、管理体系、运转机制, 逐步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资源共享、运转高效、处理得当”的预防和处理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 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和谐发展的总体工作目标。 第三条公司应急管理重点为: 重大危险源( 锅炉、升压站、煤厂、油罐、酸碱罐等) 、突发性灾害、自然灾害。 第四条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体系建设、示范点建设推进、年度规划列入公司年度工作重点。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实行季度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龙泰热电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 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成员由各分管部门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刘宝胜 2

副组长: 刘俊山、孙相腾、张树安、林增兰 成员: 王颖太、闫磊、张毅、宋金丰、蔡冬勇、李晓华、孟祥峰、张晓梅、杨亮、苏光谱 其主要职责如下: ( 一)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要求。 ( 二) 指导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总体工作, 决定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主要人员的任免。 ( 三) 负责审查、审批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 确保应急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 ( 四) 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 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技术科。 主任: 王颖太 副主任: 闫磊 成员: 邹爱妮、任鹏 主要职责如下: ( 一) 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具体负责公司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 二) 制定、实施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年度规划及长远规划, 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017年

(水利部规章,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文件水建[1995]128号发布,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令第46号修改,2016年8月1日水利部令第48号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文化站管理制度

.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管理制度 一、所使用的计算机、投影仪、卫星接收终端站等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登记,并装订成册,设备附件亦应登记造册,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保证配套使用。 二、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室内通风、防尘、防霉、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应注意保持计算机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和卫生,不得在设备上堆放其他物品。三、要按照正常程序操作设备。设备启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种设备的状态,确认正常后方可开机;关闭系统时,要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在通电情况下拆卸、移动、擦拭设备,严禁带电拔插电缆线,应定期对设备内部进行清扫。 四、特殊情况下对计算机设备应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或管理人员及时诊断处理。因违规造成的设备损坏,由操作人员负责赔偿。 五、设备一律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站长书面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六、共享工程专用设备供所在基层服务点开展各类文化服务活动使用,不得挪作政府办公或私人使用。 专业资料 . 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 1、文化活动室原则上对居住在本镇的具有正常智力和行为能力的群众免费开放。 2、本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财产)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移作他用;爱护财物,人人有责。 3、凡在本文化活动室内活动的应当自觉接受管理,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将文化活动室的器具携带出活动室,不得出借租用。 4、凡在本文化活动室活动的应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有益于政治、文化活动,提倡积极向上的娱乐方式,反对一切赌博行为。 5、自觉遵守文化活动室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扳、摇、拧活动室内的一切设施(电器),确保安全。 6、文化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上午11:00——14:00 下午16: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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