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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西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西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植物保护学院

2010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为鼓励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热情,形成良性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和《西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定分配各年级各专业享受一、二、三等基本奖学金的指标,协调和指导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汇总、报审本院基本奖学金的评定结果。同时成立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综合考核审核小组,负责每年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审核、汇总以及综合考核办法的修订。

植物保护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肖崇刚王进军

副组长:刘怀

成员:丁伟、吴俊平、邓新平、孙现超、王宗庆

植物保护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审核小组:

组长:刘怀

成员:陈洋、周红艳、李阳、武可明、罗华东、冯雪春、刘莹、谢亦菲、王董、李敏、杨会房、罗红春、彭军

二、参评对象

根据西南大学相关文件规定,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2010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和国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也不包括港澳台研究生、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国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定比例及基本奖学金标准

西南大学基本奖学金用于资助非在职研究生的学费和基本生活津贴,分为博士生基本奖学金和硕士生基本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其中生活费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学校基本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和标准见表1,学院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布的当年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各等级的具体名额参照表1按

比例核定到各专业。

表1、学校基本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和标准

四、评定程序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各专业为基本评定单位,按照“学院组织、学生申请、导师建议、各专业评审、学院汇总、审核”的程序进行。评定具体程序如下:

1、确定享受各等奖学金指标: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发布各专业各年级享受一、二、三等基本奖学金的指标,指标的确定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即各专业享受一、二、三等基本奖学金的指标为该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的40%、40%、20%。

2、2010-2011年度,学校下发享受一、二、三等基本奖学金的指标为40%、

50%、10%,按照各系人数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表2、各系人数及分配比例

3、学生申请:硕士研究生在对自己每学年的学习及科研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

基础上,填写《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以及成绩、成果等评定支撑材料,导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研究生办公室。博士研究生在对自己每学年的学习及科研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填写《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并在规定的

时间内提交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4、班级讨论审查:由研究生辅导员和各专业年级班长及研究生会干部组织该

年级研究生审查申请表和综合成绩评定表,查看其真实性,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对该生享受奖学金等级提出建议,将结果提交给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5、汇总审定:由植物保护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对各专

业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各研究生应该享受的等级。

6、公示和报批:评定结果公示三天,最后报学校审批。

7、时间要求:6月15日—6月17日,由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交申请;6月

18日—7月14日,由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小组计算审核研究生综合成绩和建议奖学金等级,报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7月15日—7月20日,学院基本奖学金领导小组对所有研究生的综合成绩及奖学金等级进行审核确定;8月15日—8月18日,公示所有研究生综合排名及奖学金等级;8月22日将下一年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相关材料上报学校研究生部。

五、第一学年硕士奖学金的评定实施办法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主要分为面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报考我院的研究生以及调剂的考生,具体评定办法如下:

1、免试推荐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以上基本奖学金,第二、三学年纳

入同年级硕士生考核评定。其中,第一学年评定工作单独进行,各专业推免研究生按照推免入学复试成绩排名,前70%享受一等基本奖学金(严格按照4舍5入的原则),其余享受二等基本奖学金。

2、通过入学考试的研究生第一学年以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评定所

获基本奖学金的等级。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考虑奖学金。

3、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各专业确定录取名单时完成,

由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发获奖通知书。

六、第二、三学年硕士奖学金的评定实施办法

第二、三学年奖学金等级,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由硕士生提出申请,导师提出建议,各专业评定,学院审核。

第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在对自己每学年的学习及科研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

基础上,参加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填写《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参前。

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及各类比赛情况;助研工作情况和社会实践及思想表现。综合考核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

第二学年:

综合考核成绩= A1*50% + A2*20% + A3*10% + A4*10% + A5*10%

第三学年:

综合考核成绩= A2*30% + A3*20% + A4*10% + A5*10%+A6*30%

A1 ——第二学年评定时指第一学年课程平均分数。

A2 ——上一学年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的积分按表3进行。

A3 ——上一学年参加学术、各种(科技)活动及各类比赛获奖情况,由审核小组和导师分等级打分(见表4),满分100分。

A4 ——上一学年参加助研工作情况,由导师分等级打分,满分100分。

A5 ——上一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思想表现、任职情况,由辅导员打分,满分100分。

A6 ——二年级中期考核成绩,由学院组织相关导师成立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统一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取平均成绩,满分100分。

表3 科研成果积分计算表

表4、各种活动、各类征文等积分计算表

表5 担任社会工作职务积分

属各部副部长;6校研究生会主席;7校研究生会副主席、正部长;8校研究生会副部长、干事。(2)若同时担任多项职务,则以“最高职务计分+其他职务积分×0.5”计社会工作总积分。

上述未列入、但能反映研究生个人综合素质或水平的项目,根据研究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评定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分值。原则上,有酬金的社会活动不能进行加分。学院集体活动,每次考勤不参加扣一分,直到扣完为止。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定研究生基本奖学金

1. 研究生在学年内如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应取消其当年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参评资格。

2. 研究生在学年内如因违规、违纪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3.对申请休学的研究生,停发基本奖学金,未发部分待学生复学后转作当

学年的基本奖学金,复学后不再参评当年基本奖学金。

4.对中途退学的研究生,自退学之日起停发奖学金。已抵扣学费的部分奖学金由财务处根据学生当学年在学时间收回全部或部分。

5.其他特殊情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发放办法由学校研究确定。

八、本办法由植物保护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解释。

植物保护学院

2011年6月附件一、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附件二、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导师学费资助实施办法(试行)

2021年西南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西南大学关于选拔普通高校优秀考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考事项安排 1.每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很多,要早复习,早准备。按照考试范围复习。 2.我校考生,到学校考试中心,办理内部试卷。 3.每年有很多考生,不知道考试重点范围,不知道考试大纲要求,盲目复习,浪费时间和精力,复习效果很差,影响考试。 4.每年有很多考生,选择错误的复习资料,解题思路及讲解答案都是错误的,具有误导性,不利于复习。 5.学校为考生正确复习,印刷内部试卷。 6.内部试卷:包含考试范围、历年真题、考试题库、内部复习资料。 7.专业课,学校出题。一定要按照内部试卷复习,每年都有原题出现。 8.内部试卷联系QQ363.916.816张老师。学校安排邮寄,具体事项联系张老师。 二、选拔对象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 1.招生要求和专业,详见《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招生及专业总表》。 2.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硕士学习阶段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部分专业将另设计划用于接收调剂生,具体事项及拟招生人数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格审核 1.报考考生按照《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

学校评定奖学金要求、细则

某某班奖学金评定细则 德育成绩: 政治表现: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树立正确的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自强不息的精神。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完成党课学习。积极参加团日活动和班级建设。(10)党课缺勤一次扣1分,不积极参加团日活动扣1分,不参与班级集体活动扣1分。 道德文明: 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10) 凡有违反学校校规并被通报批评的扣2分。 学习态度: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努力掌握专业技能,上课专心听讲、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旷课。(10)旷课扣2分(三次以上含三次) 组织纪律: 遵守学校考核纪律,考试不作弊,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在校学生的责任和义务。(10) 考试作弊并给予记过处分的扣7 思想品德课: 热爱祖国,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思想积极进步,上思想政治课时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与班级的思想建设。(10) 在上述要求中,有一项不符合的扣1分,依次累加。 形势政策: 认真学习行驶政策课,按时出勤,并认真完成形势政策作业。 未完成形势政策作业的扣3分,不按时出勤形势政策课的扣2分

宿舍表现: 按时打扫宿舍卫生,在宿舍卫生评比中成绩优良,团结舍友,不毁坏宿舍公共财物。尊敬宿管老师,不违反宿舍管理条例。 在上述要求中,有一项不符合的扣1分,依次累加。 公益劳动: 积极参加社会上的公益活动,如做义工。 没有参加过社会公益活动的扣2分。 集体活动: 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不积极参与班级组织的活动一次扣2分,依次累加。 扣分: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的每次扣2分。违反校纪,破坏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缺乏公德,但情节上不够纪律处分者每次扣2分。受警告处分扣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6分,受记过处分扣7分,受留校查看处分扣10分。 智育成绩: 参考学生手册P56所给公式(选修课成绩算入智育附加分,过一门加一分) 体育成绩: 体育课成绩:参考体育期末成绩计算 课外锻炼: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身体素质:身体健康,不经常请病假。 身体机能: 身体健康,身体总体状况良好。 身体形态:体型良好。 视力状况:视力状况良好。

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书(共6篇)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篇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书 研究生奖学金申请 敬爱的校领导: 白驹过隙,眨眼间,进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已有一年有余,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时刻以一个优秀研究生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使自己做到全面发展,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硕士研究生。 在政治思想方面,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尊敬导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修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在学习和科研之余,我也很注重个人综合素质的提升。自20**年**月入学至今,一直 在****大学研究生会**部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这不仅为我提供了一个与各级研究生同学 交往的平台,也增强了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同时,多次参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平时也经常和同学一起打乒乓球、羽毛球等,这不仅锻炼自身的身心,而且加深了同学之间的友情。在 进入****大学学习的这一年里,我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都 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此,要特别感谢领导的大力培养和老师们在专业方面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助。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二: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书 2014-2015 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篇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范文 研究生期间,在导师的指导下,我一直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德育方面,我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要求自己,力争成为同学的榜样。 综上所述,我认为自己在研究生期间的认真努力、勤奋上进换来了德育水平、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的进步,我一定会继续努力,以更饱满的斗志投入到后面的学习和工作中。

西南大学2019年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2019年 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提出:“原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且正在履约任教的免费师范生,一律依照公费师范生政策管理,相关各方权利和义务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公费师范生按协议履约任教满一学期后,可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公费师范生本人向本科就读的部属师范大学提出申请,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并批准,部属师范大学根据任教学校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等进行综合考核后,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非全日制形式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授予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西南大学免试招收我校毕业的公费(免费)师范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欢迎我校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积极报考! 一、招生宗旨 支持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公费(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招生学部、院代码及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45102学科教学(思政)332马克思主义学院蒲老师(023-********)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308文学院陈老师(023-********)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314数学与统计学院景老师(023-********)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315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熊老师(023-********)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316化学化工学院张老师(023-********) 045107学科教学(生物)317生命科学学院刘老师(023-********)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310外国语学院蒋老师(023-********)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为规范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置研究生奖学金旨在通过建立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内在激励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进一步激发学院(部)、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教育协同创新和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籍在册全日制非定向博、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及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或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不参加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 第四条研究生奖学金按照研究生申请,各学院(部)根据下达指标评定,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开展评定工作。研究生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分学年评定,动态管理。

第五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学院(部)根据学校统一要求进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科和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意见。通过奖学金的评定起到奖优助学、奖优促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作用。 第二章奖学金设置 第六条学校按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总人数100%的比例和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总人数70%的比例分别设立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年)和二等奖学金(10000元/年),各占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50%;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4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0元/年),分别占研究生总人数的比例为20%、20%和30%。 第三章评定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研究生奖学金由研究生所在学院(部)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 第八条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以“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等为依据,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各学院(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评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政策、规则和方案;协调和解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审批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结果。 第十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主要职责是执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管理。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奖学金设置及评定办法 为了鼓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新形势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将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如下。 奖学金分为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和校外单位设立的奖学金两大类,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限制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三、奖学金类别及评选 奖学金按类别设有特等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突出贡献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特困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七项,其中,特等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奖学金在一年内不能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与特困奖学金在一学期内不能兼得。 (一)特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是学校目前最高荣誉奖学金,它用于奖励在大学期间取得特别优异成绩,在学生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本科学生。特等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次在四月底颁奖。 1.奖学金人数与金额 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奖学金为5000元。 2.评选条件 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学生,获得本年度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称号。

3.评选办法 见《哈工大(威海)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数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 (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的前1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25%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全部中等以上。 (3)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素质综合测评的成绩和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均在本班级学生数的前50%以内,实验实习课成绩全部中等以上。 (4)在第五、六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在第七、八学期评定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满足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六级通过。 (5)在第五—八学期评定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学生英语成绩必须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 3.评选办法 (1)本奖学金评定在每年的三、九月份结合大学生素质考评结果进行。 (2)辅导员、班主任负责主持年级、班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在奖学金评定时,以院系年级或专业为单位,对照评奖条件,根据大学生素质考评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按照各等比例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需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院系内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 4.对不及格成绩的处理

西南大学在职研究生英语作业

Text 1 导语: 从教数载,你一定收到过无数的请假条,请假的理由五花八门:自个儿生病;父母亲生病;爷爷奶奶生病;小狗生病;小猫生病;跌倒摔倒;闹钟未响;车船晚点……等等等等。当然,这些理由真真假假。要当面揭穿孩子们的谎话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等等!干嘛一定要当面揭穿?这不,Ralph Mckee V ocational School的写作课老师Frank灵机一动:与其当面让孩子难堪,何不将计就计?一堂创意写作课由此而生。其实,教学也需要创意,你说呢?让我们都跟本文的作者Frank学学吧! Text Excuses, Excuses1 2 Frank McCourt My students forge (编造)the notes. I turned them into a lesson plan. [1] I was in my third year of teaching creative writing at Ralph Mckee V ocational School in Staten Island, New York, when one of my students, 16-year-old Mikey, gave me a note from his mother. It explained his absence from class the day before. [2] “Dear Mr. McCourt, Mikey?s grandmother who is eighty years of age fell down the stairs from too much coffee3 and I kept Mikey at home to take care of her and his baby sister so I could go to my job at the ferry(渡轮)terminal(航空站). Please excuse Mikey and he?ll do his best in the future.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为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自主创新、全面发展,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奖学金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相应评审小组按本办法施行。 一、优秀奖学金 1.组织领导 研究生院成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由研究生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由研究生院培养办、研工办、研究生会、年级自管委员会等有关师生组成,负责本奖学金评定工作。 2.参评资格 (1)参评者应为黑龙江大学注册在籍的计划内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研究生,按《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因故放弃学籍者无参评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学习认真刻苦,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阶段性内容,学习成绩平均分85分以上,单科成绩80分以上。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 ①本学年内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②本学年内受到研究生院院内通报批评或党内处分者; ③导师有书面意见,认为不宜参评者; ④拖欠学费者;

3.等级、比例、金额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按注册在籍研究生总人数的5%评定,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按注册在籍研究生总人数的10%评定,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在课程学习阶段评定(一般为研究生一、二年级),每学年评定一次。 4.评定程序 (1)由年级辅导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的年级优秀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本年级研究生参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对审查通过者进行综合测评。具备综合测评加分项目者,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每年10月份,以当年发通知时间为准)向研究生院提交加分申请表,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 (2)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综合成绩测算并分专业排名; (3)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各专业的学生基数、评定比例、符合条件人数及成绩总水平等因素分配各专业具体名额; (4)按照各专业评选名额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定获奖学金研究生名单,公示一周。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委员会予以核查,并将核查和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公示通过者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5.综合成绩的组成及评分细则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95%+综合测评。 (2)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指在参评学年(指上一年的9月到当年的7月,下同)两个学期的所有各科学习成绩的平均分。各科学习成绩由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供。 (3)综合测评:

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成都工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获奖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 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工艺劳动和集体活动。 3、学习目的明确,热爱专业,刻苦专研,学习成绩优异,至少获得两次奖学 金且操行成绩均为87分以上。 4、必须获得英语三级证书及计算机一级证书。 二、评定细则: 5、国家奖学金的评定采用累加积分制,具体细则如下: 6、获得一次甲等奖学金计5分,获得一次乙等奖学金计3分,获得一次丙等 奖学金计2分。 7、取得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证书计3分。 8、取得英语六级,计算机三级证书计6分。 9、获系团体活动计1分。如星级寝室,电气系迎新杯篮球赛前三等。 10、获得一次系级个人奖励计2分。如“校运动会优秀组织/工作者”,“优 秀室长”,艺术风采大赛奖励,“优秀班辅”等,其中,也包括其他部分或院系联办面向全校同学的活动,如通讯系与宿管会联办的“寝室文化节注” 等 11、获得一次校级团体(前三),宿管会、志愿者、社团联活动奖励(必须有 荣誉证书)计2分。如:运动会30*400第二名,吉尼斯寝室文化节,志愿者演讲比赛,社团联合会艺术风采大赛等。 12、获得一次校级个人奖励计3分。如:“五四表彰”,“校学习之星”,“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军训优秀学员”,“党校优秀学员”,“运动会个人前三”等。 13、获得一次市级个人奖励计4分。如:“成都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等。 14、获得一次省级个人奖励计6分,团体计3分。如:“省级大学生电子设计 竞赛“,”省级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省级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15、获得一次国家级个人奖励计8分,团体计5分。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 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将以上各项分数累加,由上向下,由高到低,择优评定。 注:1、以上各项奖励为大学所有取得的成绩和奖励。 2、其它等级证书不作为计分标准,如:普通话等级证书,会计证,驾驶证,教师证等。 3、申请以上各项奖学金的同学必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项奖状复印件及星级寝室的复印件。 电气与电子工程系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 本人自入学以来,积极进取、刻苦努力、严于律己、团结友爱,在各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 在思想上,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学习党的有关理论、方针与政策,2014年荣获烟台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在生活中,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向上,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及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研究生元旦晚会中,积极参与演出,参加学校举行的羽毛球比赛,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等。 在学习及科研中,热爱专业、刻苦努力。研一主持烟台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1项(新型环丙化试剂H2GeClAlCl2与乙烯反应的理论研究,No:140515),并顺利结题;研二主持烟台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1项(有机中间体类锗烯、类硅烯环加成反应的理论探索,No:YDZD1607)和烟台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1项(新型含铝硅卡宾衍生物结构、性质及反应的理论探索,No:150512)。参与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入学至今,已发表科研论文11篇,其中6篇发表在国外SCI收录期刊,1篇国内核心期刊,2篇非核刊和2篇会议论文,另有1篇被国际SCI收录期刊接受发表。研一荣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和“碳四考研优胜奖学金”;研二荣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在课外学习中不断拓展,取得“食品检验工三级”证书。 总之,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都能做到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待人待事,用心努力,团结进取。因表现优异,作为我校唯一的研究生代表,2016年被评为“2015-2016学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2016年荣获“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申请人:张明霞 2016年10月17日

(完整版)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期末测验客观题答案(西南大学在职硕士)

?问题1 按照研究的目的和功能,教育研究方法可以分为() 答案 所选答案: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问题2 下面哪种方法属于实证研究方法 答案 所选答案: 观察 ?问题3 访谈者在没有征求访谈对象意见的情况下,悄悄地将访谈内容进行了录音,这种做法有可能违背了教育研究的基本原则是 答案 所选答案: 伦理原则 ?问题4 下面哪一种方法属于定量研究 答案 所选答案: 内容分析法 ?问题5 样本总数为N=1000,样本容量是n=100,求出间隔1000÷100=10,于是每隔10个抽取一个样本,连续抽样100次。这种抽样方法是 答案 所选答案: 等距随机抽样 ?问题6 研究问题与研究假设的关系是

答案 所选答案: 研究假设的叙述是直接从研究问题的叙述中产生的 ?问题7 下列属于一次文献的是 答案 所选答案: 专著和论文 ?问题8 直接记录事件经过、研究成果、新知识、新技术的文献,具有创造性,有很高的直接参与和借鉴使用价值,但储存分散,不够系统,这类文献是 答案 所选答案: 一次文献 ?问题9 按照文献中所提供的与主题有关的参考文献去查找文献的方法称为 答案 所选答案: 逆查法 ?问题10 在观察研究中,着重记录某种有价值的行为的记录方法是 答案 所选答案: 轶事记录法 ?问题11 在教育研究中主张把经验论和唯理论结合起来的是 答案 所选答案: 亚里士多德 ?问题12

在教育研究的选题和设计阶段,研究者应当完成的主要任务是 答案 所选答案: 撰写研究报告 ?问题13 教育年鉴属于 答案 所选答案: 三次文献 ?问题14 下面是关于三次文献特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答案 所选答案: 浓缩性 ?问题15 根据访谈过程中是否有严格设计的访谈提纲,可以把访谈调查分为答案 所选答案: 结构性访谈调查和非结构访谈调查 ?问题16 教育调查研究中,要保证结论的科学性,问卷的回收率至少要 答案 所选答案: 50%以上 ?问题17 下面关于行动研究的阐述,不正确的是 答案 所选答案: 行动研究就是在行动中,对行动和为了行动的研究

XX大学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模板】

**大学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定对象 在校博士生(含通过博士资格考试进入博士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和在校学术学位硕士生(含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包括研究生新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 二、在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1、在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金额、获奖博士生比例如下: 2、凡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于每年六月份向学院(系、所)提出申请,学院(系、所)对提出申请的博士生进行学术评议,并给出评议意见。 博士生公开发表论文的情况作为学术评议的参考依据。学术评议同时考察博士生从事学术科研的能力和潜力,对博士生学习期间的学术研究的投入程度、是否有系统的和有重要学术意义的研究计划、研究计划在阶段性的研究中是否有实质的推进、在解决研究计划所涉及的问题上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等方面进行评议。 院(系、所)对博士生的学术研究提出评议建议,并按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评出博士生一等奖学金。 3、经学术小组评议后获得博士生一等奖学金者享受期限为一年,第二年重新评议。 4、凡在校期间发生重大学术违规事件、学术道德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博士生一等奖学金申请资格,同时扣除一年一等奖学金中除学费部分的金额。 三、在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 1、在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金额、获奖学生比例如下:

2、在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按比例排序进行评定。 3、在校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方法参见《**大学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四、学业奖学金发放 博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的学费部分由财务处直接代扣,生活费部分由财务处分12个月逐月发放至研究生个人银行卡中;硕士生所获学业奖学金的学费部分,由财务处直接代扣,不足部分需另行缴纳或通过助学贷款缴纳,生活费部分由财务处分12个月逐月发放至研究生个人银行卡中。 五、本评定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6月30日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 (篇一) 第一条**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

1800元) 第六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 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一、奖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 总额:人民币每年壹拾万元整。 评审时间:**年—**年每年10月。 评定分配:

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2013年5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学、科研、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进一步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相应的技能方法,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从事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的能力。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5年,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硕士生提前完成全部学业,达到提前毕业条件,要求缩短学习期限,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最新目录为依据,其专业属于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下设研究方向。根据本学科专业的情况,一般设置3-6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该为本学科的主要分支,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客观需要和发展基础,能反映本学科专业的特色和研究水平与发展方向。每个研究方向须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

导师从事该方面的研究,有具一定学术造诣的学术带头人和合理的学术梯队,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及信息条件,目前有明确的研究课题,拥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研究方向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增列跨学科专业条件基本成熟的研究方向。各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跨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由相关学科专业协商后报各学部分委员会讨论确定。 各学科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详见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 四、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由3-5名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的硕士生导师组,选拔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导师担任组长,组长统筹硕士生的日常培养、指导和管理。硕士和导师组之间应建立定期交流和汇报制度,组织开展报告会和各种研讨会。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的培养方式或与国内外同行学者或学术科研单位进行联合培养。 硕士生采取课程学习与论文并重的方式。在硕士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科研、教学)实践等各个环节。应着重培养硕士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课程学习 (一)学分要求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版)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及《北京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遵循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分类指导,分层管理;创新机制、激励创新的原则,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为主旨,以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引导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创新活动,自觉锻炼成为品学能兼备的优秀人才为目的而设立的。 第三条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由学校统一设立并管理;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与发放进行监督、审核。 第四条各学院(所)根据此办法制定实施各二级单位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须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二章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体系 第五条奖学金体系 (一)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分个人奖和集体奖。 (二)个人奖学金分为基础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习优秀奖、研究生励志奖、研究生科技创新奖、研究生社会工作奖、优秀研究生奖、科技之星、博士生创新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企业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 (三)集体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研究生优良学风班。 第六条奖学金参评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能力,成绩优良; (五)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和缴费;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 评定学年违反校纪校规者; 2. 评定学年所学课程考试(含所选所有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有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3. 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4. 学院认为不宜参评者; 5. 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第七条评定原则 奖学金评定工作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综合素质为衡量标准,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促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思想、业务学习、实践、科研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八条组织管理

西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西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热情形成良性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用于资助非在职研究生的学费和基本生活津贴支持他们全身心投入专业学习和科学研究。为规范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西南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2010年起录取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和国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也不包括港澳台研究生、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国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基本奖学金用于资助非在职研究生的学费和基本生活津贴分为博士生基本奖学金和硕士生基本奖学金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其中生活费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具体标准见下表。 类别等级占研究生总人数的比例基本奖学金学费奖励人/年基本生活津贴人/年 博士生100 资助全额学费8600 硕士生 一等30 资助全额学费2700 二等50 资助半额学费2700 三等20 0 2700 第四条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导师建议、培养单位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在对自己每学年的学习及科研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填写《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所在的培养单位。 第六条 硕士生基本奖学金每学年通过考核进行评定实行动态管理。第一学年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评定所获基本奖学金的等级。第二、三学年奖学金等级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由硕士生提出申请导师提出建议各培养单位审核 2 评定结果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三天最后报学校审批。 第七条 免试推荐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以上基本奖学金第二、三学年纳入同年级硕士生考核评定。其中第一学年评定工作单独进行按照复试成绩进行排名前70享受一等基本奖学金其余享受二等基本奖学金。 第八条 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各单位确定录取名单前完成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发获奖通知书。 第九条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在对自己每学年的学习及科研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参加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填写《西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所在的培养单位。各单位的评定工作应在每年7月30日前完成。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参加学

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长春市一中专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一、评定奖学金目的和意义: 为了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加强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现公布我校奖学金评定标准。凡在我校就读的三年制在校学生,具有两次评定奖学金机会。(三年级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奖学金评定基础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方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德)操行测评成绩为良以上(含良),学期内未受到过学校通报以上批评(含通报批评)处分的。 2.(智)所有考试、考察课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 3.(体)体育达标(成绩不再计入总分) 4.(美)仪表符合学校要求,无吸烟、奇装异服、无留长发怪发染发不良行为者。 5.(劳)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条件: 1.一等奖学金既“三好学生”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5% 以上。 (2)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塌实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作业完整,考试课单科成绩90 分(含90 分),考查课优秀率为100%。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2.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5分(含85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3.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0分(含80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表彰发奖时间为每年的9月中旬。 2.奖学金评定操作程序。 (1)每学年上学期末,由教务科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将符合奖学金成绩标准的学生名单交到学生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

XXXX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试行) 为了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激励我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科学创造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医学部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一、参评对象与评定条件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是基本学制年限内在校在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并且其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硕博连读及直博学生按本学期学制认定参评范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学业法律、法令、法规者; 2、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 3、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 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7、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未达到规定要求者; 8、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 9、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10、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二、奖励等级与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8000元,名额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一等奖14000元,比例为15%;二等奖11000元,比例为30%;三等奖7000元,比例为50%。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名额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一等奖8000元,比例为15%;二等奖5000元,比例为30%;三等奖3000元,比例为50%。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在同一学年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可与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三、评定办法 (一)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测评主要考核以下三个方面:学习成绩、科研情况、社会活动及获奖情况。 1、学习成绩 平均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学位课程成绩1+……+课程成绩n)/n 2、科研情况 研究生获奖情况指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研究生科研成果应是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第一通讯单位,发表I、II区SCI论文排名前三位作者计分方法按0.5、0.3、0.2比例计算,其它文章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否则均视为无效,并要求已见刊(on line);主要考量刊物的大区分类、影响因子、是否是SCI/SCIE/EI等。项目及科研奖项分为校、省部级和学业级。以前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本次申请时重复使用。研究生获奖情况只填写校级及以上获奖(含校级奖励)。 3、社会活动及获奖情况 研究生班主任对研究生担任社会工作及获奖情况进行评议。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同等情况下优先。 (二)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的学业奖学金主要依据报考情况和入学考试综合成绩进行评定。硕士推免生本科阶段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的,第一学年可

西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西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为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第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全日制研究生的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有效证明向学校录取专业所在学院(所、中心)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分别由学校各二级培养单位的学生工作组查阅本单位研究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医院组织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离校,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一学年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部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复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因本人其他原因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报研究生部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复学时,应提交复学申请书,经所在院(所、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和研究生部批准后按下一年新生入学报到程序办理。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后,在所属学院(所、中心)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向所在院(所、中心)请假,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未注册又无正当事由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学校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节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五条研究生应当参加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相关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六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和考查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分,具体按《西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研究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第八条研究生应当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按照开课计划和规定的选课方式选修课程。未选课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第九条研究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相关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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