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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分包管理概述

一、工程施工分包相关的概念

1、工程施工分包。工程施工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工程施工分包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2、工程分包。工程分包,又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分包需经过业主方批准。

3、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

4、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是指对工程施工分包的策划、计划、分包方选择、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及纠纷处理等进行全过程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的活动。

二、相关法律规定

1、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法律上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是有差别的,

工程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工作成果,属于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非专业分包与专业分包统称为工程分包;而劳务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务服务,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二者主要存在如下差异:1、主体资质要求不同。工程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施工承包资质;劳务作业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劳务作业的资质。2、分包的限制条件不同。

工程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且分包人不可再分包;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务分包必须要经发包人(或者总包人)同意。3、有偿对价支付对象不同。工程分包合同中,发包方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工程款(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而劳务分包合同中,发包

人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劳务报酬(由人工费、简易机械设备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

2、违法分包与非法转包:根据分包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将分包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分包是合法分包,反之则是违法分包。违法分包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方的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发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非法转包是指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从合同履行过程来看,如果出现工程技术、质量问题,非法转包人仍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转包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情况: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转包;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合法分包与非法转包的本质区别是:合法分包的发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脱离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其仍在正确地履行约定和法定的总包管理义务;而非法转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实际脱离了当事人地位,其不再正确地履行约定和法定的总包管理义务。但从法律责任上讲,无论是合法分包还是非法转包,发包人均应与分包人或转包之承包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二、目前公司分包管理的基本情况

1、初步统计,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分包完成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在70%左右。从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模式上区分,目前在建项目已经没有

完全自营项目,主要模式及所占比例分别是:有效管理+劳务分包模式,约占项目总数的5%;有效管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部分劳务分包模式,该模式在1亿元以上的大项目中较多,约占项目总数的50%;失效管理+切块分包模式,约占项目总数的20%;整体转包模式,该模式层现逐年上升态势,约占项目总数的25%。

2、目前各子分公司发布的合格分包方大约有500家,较06年增长20%,无论是数量还是增长率都远远不能满足在建项目的实际需要,导致在建项目使用合格分包方外的分包队伍大量增加。初步统计,目前在建项目使用的分包方在1500家以上,其中70 %不在合格分包方名册内。不在合格分包方名册外的分包方有40%属项目所在地的地方队伍,给队伍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合格分包方中长期合作在5年以上的队伍只占40%。

3、在建工程项目中,多数项目部使用分包方的数量为20-35家,每个分包合同金额平均约为500万元,单个超亿元的分包合同在部分项目已经出现,每个分包方在一个项目部平均签订1.2个分包合同,项目部员工与分包方员工的比例约为2:8。

4、在所有施工分包中,按分包合同个数划分,工程分包占50%,劳务分包占36%,设备租赁占12%,其它占2%。按分包方完成产值划分,工程分包占70%,劳务分包占18%,设备租赁占10%,其它占2%。

5、“提点子、卖牌子”、整体转包在各子分公司均存在,项目个数约占项目总数的25%,产值约占建筑业总产值的10%,项目部提取管理费的比例在2%~8%(不含三税),此类项目大多是由分包方的关系中标,由分包方组织队伍施工,其中50%以上的分包方自己没有队伍,需再进行转包,最多的转包层级有四级,子分公司派出2~5人不等,所派人员工

资由分包方发放,对项目的管理基本缺位,没有掌控力可言,大部分项目的履约保函由子分公司签出,而分包方却不对项目部出具相应履约担保。

6、目前在建项目中使用的分包方70%以上是“挂靠”队伍,即承包分包工程的私人老板挂靠在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下面,被挂靠单位只收取管理费,并未履行监管责任。

7、目前分包方使用的劳务人员较前些年也有较大变化,年轻化、知识化较明显,大多二三十岁,拥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对人格尊重、工作环境、健康状况、情感生活方面的需求愈发强烈。但是法律意识普遍不强,以自我为中心,片面理解维权,加上招工形式大多类似“传销”,靠人介绍,容易形成“小团体”,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给队伍管理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并且总体技能水平不高,自我管理能力较差,吃苦耐劳精神下降,贪图舒适拒绝加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提点子、卖牌子”、整体转包风险大,收益低。

虽然公司明令禁止“提点子、卖牌子”,但是为了解决规模扩张与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各子分公司美其名曰“管理型”,呈逐年增长态势。这些项目对公司规模贡献有限,利润贡献谈不上,却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得不偿失。一是工程项目管理难,正常履约难度大。由于整个项目的现场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全部由分包方控制,项目部没有主导权,分包方往往受利益趋使不愿意多投入,或者层层转包造成最终项目组织实施者因单价过低无法保证正常投入(公司某项目经过四层转包后的分包价只有合同价的52%),施工进度跟不上合同工期,项目部往往束手无策,由于分包方清退成本高或难以清退(公司某项目只提200万元管理

费清退分包方花了1000多万),项目部只能另行组织资源投入赶工期,形成了分包合同一签订,项目部就被分包方牵着鼻子走,受制于人,工程好坏全靠分包方是否讲诚信的怪现象;二是质量安全隐患大。由于整体转包项目项目部大多管理缺位,分包方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的,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是一锤子买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无视安全操作规程,严重影响着工程质量并易发生安全事故,给企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从近几年媒体曝光的几起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大多是由于违法转包、层层转包造成的。三是经营风险巨大。主要表现在分包方不办理正常结算,以借款维持生产,工程末期易发生经济纠纷;分包方不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靠与业主的良好关系,大量超结算工程款,易发生携款潜逃,无法追回的情况;分包方是否及时支付下级分包方工程款或劳务人员工资监管不到位,极易引起投诉或群体性事件;部分项目部资金控制权、项目部公章均由分包方控制,形成财务管理的空洞,风险极大。综上所述,在“提点子、卖牌子”、整体转包模式下,分包工程不发生问题实属侥幸和偶然,而发生问题则是必然的,部分公司和项目部在这方面是有过深刻教训的,但仍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2、分包方选择不规范,市场化程度低。

一是部分项目部对分包方资信的评审工作不仔细、不规范,对新引进的分包方缺乏必要的考察;二是有些项目部进行评审并备案的分包方资信材料不实、不全(甚至缺少分包方的资质证照、安全许可证等重要资料)或不规范,对使用的分包方缺少资信再评价或再评价工作不能落到实处;三是大部分子(分)公司所确定的合格劳务组织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且“各自为政”地建立和利用《合格

劳务组织名册》、“分包方跟着项目经理走”的情况比较普遍,未能在公司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使得新项目对分包方选择的范围非常有限,市场化程度低;四是部分项目部使用的分包方不在相关《合格劳务组织名册》范围内,有些分包方被评审为“不合格”但依然予以引进、使用。这类不规范现象造成了分包队伍的良莠不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项目的正常履约,增大了分包成本。

3、分包单价没有经过详细测算,对分包方的成本管理不重视。

目前大部分单位未建立分包单价库或成本库,项目部分包单价的确定方式主要是参考类似工程、在合同价的基础上提一定比例和部分领导拍脑袋,没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详细测算分析,对分包单价的实际水平心里没数;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分包方的成本不闻不问,一包了之,结果分包方由于现场管理不善、劳务人员效率低等原因造成分包方成本控制不好出现亏损,一方面要求项目部给予补偿,另一方面出现消极怠工、偷工减料、克扣劳务人员工资、“撂挑子”等情况,项目部大多束手无策,只能调价了事,不仅增加了项目部的成本,造成效益流失,管理水平下降,也对公司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4、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

一是大部分项目部的分包合同评审过于简单甚至流于形式,没有相关人员的评审意见及会签记录;二是各单位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未按有关规定就分包合同进行逐级报批、备案的现象;三是分包合同范本推行不广,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条款不规范、不严密。部分子(分)公司未推行分包合同范本,一些项目部的分包合同缺乏合同争议解决、履约保证金交纳及农民工工资监管的条款,有些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四是部分

项目部存在与无资质的分包方及自然人签订合同,分包方先干后签、边干边签、干了未签合同的现象;五是大部分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中没有附带劳务花名册及劳务人员的有关资料,部分项目部还存在分包合同主体错位、同一分包方使用印章不同等不规范现象。这类不规范现象存在着较大的经营风险,容易引起经济纠纷,造成效益流失。

5、结算支付不规范。

一是对分包方的结算办理不及时,调查显示,月结算率达到80%以上的项目部只占40%左右,滞后2-3个月的项目部普遍存在,各别项目部滞后半年甚至更多,有一个项目部工程完工,两支主要分包队伍没有办过一个结算;二是预支工程款在大部分项目部普遍存在,超结超付工程款现象在部分项目部也时有发生;三是多数项目部未建立对内对外结算对比台帐或结算台帐更新不及时;四是资金支付手续不规范,非分包方负责人领款、借用账户支付、大额现金支付、无合同支付等现象在部分项目部仍时常发生。

6、分包管理思想亟待转变。

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现象在部分项目部仍然存在,一些项目部管理人员片面地认为分包方的事情,与项目部无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分包方不闻不问,服务意识差。因现场协调、配合等原因造成分包方窝工、返工现象较多,造成分包方不必要的额外支出,分包方又以种种理由从项目部得到补偿,最终受损的是项目部和公司的利益。更有甚者,对分包方吃拿卡要现象仍屡禁不止,据有个分包方讲,工程款的10%要用来协调各种关系。项目部职工对分包方劳务人员抱有歧视眼光,动辄对分包劳务人员粗言秽语,以罚代管,导致工地矛盾激化。

四、公司分包十一条禁令

1、禁止将承包工程转包,包括直接转包、变相转包(联营、合作等形式)、肢解转包等三种情形;

2、禁止将承包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

3、禁止将工程分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单位;

4、禁止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5、禁止非经业主同意分包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除外);

6、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

7、禁止外借公司的资质和集团成员企业的资质(含挂靠行为);

8、禁止与没有劳务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9、禁止签订“提点式”的不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

10、禁止与任何自然人(包工头)签订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合同;

11、禁止不签书面的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

12、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五、相关建议

1、选择合法、规范的分包模式,确保项目受控。

合法规范的分包模式是“有效管理+劳务分包模式”或者“有效管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部分劳务分包”。项目部应做到人员落实、设备落实、组织管理落实,真正实现管理有效,项目受控;在分包方式上尽可能采用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坚决禁止“提点子、卖牌子”、整体转包等违法分包行为。

2、培育内部分包市场,加大公开选择分包方力度。

分包队伍的选择往往决定了一个项目分包工程合同管理的成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包市场的培育,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分包队伍,不断充实《合格分包方组织名册》,并注意用企业文化引导和熏陶分包方,使之长期与企业合作。项目部选择分包方要严格限于公司/子(分)公司下发的《合格分包方组织名册》的范围,需新引进分包方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资信进行评审,重点审查其资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与分包项目的匹配性,评审合格的经所属子分公司列入《合格分包方组织名册》后方可使用;对于分包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分包项目,要严格进行公开选择分包方,切实引进竞争机制,鼓励项目经理在非风险工程中选用《合格分包方组织名册》中的“新面孔”,促进分包方市场的发育和分包方的优胜劣汰,以达到降低分包成本和增强项目履约能力的目的。

3、进一步规范分包合同管理。

一是强制推行分包合同范本,公司已下发了五种合同范本,各单位要加大推行和执行力度,降低合同风险,禁止不签合同或先干后签合同现象发生;二是要严格执行分包合同审批制度,谁审批,谁负责;三是要建立完善的分包合同管理台帐、分包合同内外结算及支付对比台帐,并定期进行分析,为加强成本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四是要建立完善分包单价库,严格分包单价的测算和审批程序,禁止对合同单价肥瘦一刀切和个人说了算。

4、加强分包合同实施阶段的动态监管。

分包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能分而不管,以包

代管。合同签订后,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合同,了解签约概况、合同精神、主要目标以及在履行中所负的责任,以便于从全局出发,加强督促、协同工作。对分包可能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成本带来的潜在风险,要加强管控,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1)质量方面:主材应由项目部供应,分加强对分包方自购材料的验收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要立即退场,防止分包单位以次充好,造成质量隐患;加强质量的动态监管,设立专职施工员进行旁站监督检查,坚持班组自检,作业工区复检,项目经理部抽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分析、改进质量缺陷,防止分包商为节省成本,降低质量等级。(2)进度方面:总体施工计划要细化到年、季、月、周,并有相应的节点考核奖罚,加强时间上、空间上的整体协调,加强进度检查,特别是关键工序,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及时对进度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考核、调整,确保目标工期,防止拖期风险。(3)安全方面:据统计,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80%以上都与分包有关。安全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司的社会形象。在明确责任目标的同时,采取经济手段来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要配备有资质的专职安全员,强化现场安全隐患的过程检查和规避。(4)、成本方面:项目部要关注分包方的成本,帮助分包方进行成本控制。积极进行现场协调、配合,搞好服务,避免或减少分包方窝工、返工现象发生;对分包方的成本要进行摸底,主要分包项目要在项目实施两个月内出具分包成本评估报告,及时了解分包方的真实经营情况,发现潜在的经营风险,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帮助分包方控制好成本,

使分包方在同样的价格下可以获得更好的效益,增强分包方对项目部和公司的信任,从而在今后的合作中能够接受更低的分包单价,增大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5、加强结算支付管理,杜绝财务风险。

分包合同中应审慎决定付款的比率、时间、方式。应要求分包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为劳务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部应及时规范地办理分包方的结算,建立相关的各类台账并及时更新;分包方的领料及公摊费用要及时入账,特别是辅材、水电等易被忽视,以免满付、超付工程款。以结算单作为中期拨付工程款的依据。留足保证金,以防范分包方在当地可能遗留债务产生的风险。将工程款的支付与重大节点完成考核相给合,以支付来促进工程进度。理顺项目部支付流程,便于内部沟通。资金紧张时,在传统节日及开学前,要筹措专项资金支付民工工资,避免激化矛盾,创造和谐的用工关系。加强对分包方资金流向的监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明确分包方已完工程的照管责任,减少缺陷修补资金支出。注意防范税务风险。

6、将分包管理纳入项目整体管理体系,尊重分包,激励分包。

项目部和分包方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双赢的关系,服务既必不可少,也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服务主要体现在:先进管理经验和模式的灌输;对分包方管理技能、管理方法、良好作风、良好对外形象等方面的指导;监理及业主等方面信息的适时沟通;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施工中的难题;协助分包商对内、对外关系的

协调等。项目部的有关会议、组织的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选尽可能让分包方参加,使分包方切实感到是项目部的一分子。了解分包方的思想动态、切实需求,积极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可利用业余民工学校的形式,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加强对分包方的培训。对分包方适当授权,以强化目标管理,共创双赢的和谐局面。一项分包工程完工后,项目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对本项目分包合同管理情况作出总结,对分包方的施工能力、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以及信誉等情况作出评价。

7、加强公司的指导和监督

规范分包管理,公司对项目部的指导和监督必不可少。一是对新中标项目要组织进行分包策划,确定分包项目和分包模式;二是应建立分包单价库,对项目部的分包单价提供指导;三是负责组织限额以上的分包合同的分包方选择和合同审批工作;四是应加强对项目部的分包项目履约信息收集和现场检查工作,密切关注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经营结算等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五是严格有关责任追究,监控发现违法违规或不符合公司管理规定的,要严肃处理,该罚的罚、该撤的撤、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确保项目管理目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六发展趋势

1、国际建筑市场流行做法。国际建筑市场项目管理的流行做法是:以工程总承包模式为主流,以“他人控制”理念为主导;施工组织的流行做法是:承包人充当工程组织管理角色,具体工程通过专业分包实施。

2、国内建筑市场发展趋势。将逐渐形成以施工总承包为主、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劳务作业为基础的分层式施工组织管理格局,并配套形成“金字塔”型结构的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序列。通过各类企业的优势互补合作,各尽其能,充分发挥各自的核心竞争力。

3、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前集团公司是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来将成为工程总承包跨国企业,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增强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需求,将专注于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管理能力,将更多使用外包的形式来完成,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管理型企业。

对分包的协调管理措施

对分包的协调管理措施 本工程专业多、工序多、工程量大,它的完成需要包括业主指定分包单位在内的众多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使工程有序、高效、优质地完成,需要总包单位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是对现场各分包的管理和协调,选择好的分包商是总承包管理的基础,对各分包商实行有效的管理是总承包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认真履行以下总包职责: 1、一切以工程建设为重,通过监理单位、设计小组与业主形成畅通快捷的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通过良好的合作确保本工程承包合同全面履行。 2、忠实执行业主的旨意,严格承担项目建设在施工阶段的技术经济指标。承担技术责任;承担经济责任;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保护业主的社会形象及名誉地位的责任。 3、纲目清楚地进行施工总体部署和策划,在时间、空间和资源上把握全局、控制施工全过程。在按照规定如期优质完成自行承建的施工内容的同时,把自行承建的施工内容作为容让空间,为其他参建单位、协作单位提供配合服务。 4、积极有效地协调外部关系,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造就一个开放式系统,使施工过程始终和社会、和环境融洽地沟通。 第一节协调管理的目标 1、质量目标 各分包承担的施工分项、分部工程一次交验合格。 2、工期目标 各分包方按总承包确定的施工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自身的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各分包方在其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中杜绝安全事故,并且认真遵守总承包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 4、环保目标

依据标准制定详细的施工环保方案,重视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力争营造“绿色工地”。 第二节对分包单位的服务、协调 1、为各分包提供的服务措施 我单位将严格履行总承包责任、权力和义务,为各分包单位(包括自行分包单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主要措施如下: (1)提供现场已有的脚手架、操作平台,以及为满足分包单位使用要求的特殊脚手架(包括配套的安全设施); (2)提供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并分配好使用时间; (3)合理分配和提供现场堆场、道路,及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 (4)在施工现场提供公共部分的照明及工作面附近的临时电源; (5)在施工现场靠近工作面处提供临时水源接口; (6)提供现场警卫、公共部位消防设施; (7)提供外架安全防护和公共通道安全防护; (8)提供现场轴线、高程等相关测量资料以及楼层测点; (9)提供有关文件要求的其他措施。 2、对各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 与各分包单位通过合同及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以此作为施工总承包协调管理的依据。对分包单位实行严格管理,充分协调各专业分包相互之间的关系,重点是:接口技术协调,作业场地协调,作业条件协调。 以总体工期网络计划为基准,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流水节拍,及时进行工序穿插;选派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解决各专业分包单位存在的技术、进度、质量问题;通过每周召开二次协调会解决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总承包与分包之间及分包与分包之间的各种矛盾,以使整个工程能顺利施工,达到相应的各项指标。 第三节各施工阶段的管理配合措施 1、现场平面管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14修正)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14修正)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4.08.27 【实施日期】2014.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2004年2月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4号发布根据2014年8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第五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分包工程发包人包括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中的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和劳务作业发包人;分包工程承包人包括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中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 第六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施工管理协调措施

**中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第八章施工管理、配合与协调措施 一、机电总包工程施工管理 Ⅰ、项目部职能 项目部对于本工程机电安装的管理工作,应具备指挥、指导、组织、协调、控制等五项职能。 1.指挥职能 项目部应根据业主、监理的要求,结合机电安装工程的特点,对工程进行全面 的统筹,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指挥的有效性。同时应根据工程不同阶段的特点,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保证指挥的正确性。 2.指导职能 项目部应根据合约的规定,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甲方、监理的要求,对工程的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工艺、标准、规范的执行方面进行指导;对选用的材料、 设备以及有关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指导,使工程有条不紊的进行。 3.组织职能 本工程涉及到机电安装工程的各个专业,因此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各方面的要 求,将所涉及的各专业施工队伍组织在一起,以保证工程施工目标的实现。 4.协调职能 本工程的施工项目齐全,涉及的专业和施工队伍多,存在着大量的结合部。因此,项目部应做好与甲方、监理、总包、政府相关部门及施工队伍之间的协 调工作。负责与土建的协调,负责施工队伍及专业之间的协调。充分利用协调 职能将各方面的关系沟通,排除障碍,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 5.控制职能 控制职能是实现施工目标的保证手段。首先,项目部应对各施工专业进行控制,审核各施工队伍的施工资质,并确定其可否进场施工;其次,根据合

约 要求对工程所选用的材料、设备进行控制;第三,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和质 量目标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控制。同时,由于本工程周边涉及的住宅及公 共建筑较多,对施工噪声环境污染进行有效的控制。 129

工程分包管理计划和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计划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环境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 (一)工程项目切块分包:是指由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公司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劳务优势,我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含机械、辅材)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劳务进行现场施工组织及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公司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必须由代表工程公司履约的工程部统一管理。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八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公司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对分包的协调管理及服务措施

对分包的协调管理及服务措施 选择和管理好专业分包队伍是有效组织社会资源,按照总包要求发挥作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从一定意义上说,选择好的专业分包队伍是总承包工程按目标要求实施管理的基础;而如何对专业分包队伍实行有效的管理则是总承包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1认真选择符合要求的自营专业分包队伍 根据工程总体的专业分包方案,我们结合施工的进展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专业分包队伍进行招标和选择工作。具体作法是∶ 通过市场调查调取3~5家国内一流的符合本工程要求的备选专业分包队伍,将其资质及业绩文件报业主审核,结合业主的意见,确定入围名单。 参照国际惯例编制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报价说明、BOQ清单、设计说明、必要的附件等); 成立由各专业人员组成的评标小组(邀请业主、监理、设计方参加)。通过对投标方的质量体系、综合实力、技术方案、价格、相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财务状况、能否提供保函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经过若干轮的筛选,最后确定中标的专业分包队伍; 1.1有效管理好专业分包队伍是总包在项目施工组织中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证能实现项目管理目标,必须坚持对专业分包队伍实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总包的管理意图变成专业分包的实际行动。我们在对专业分包的管理上始终坚持八个字∶管理、帮助、促进、监督。围绕这八个字,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对专业分包队伍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他们全面理解和掌握总包的各项管理要求,以保证其管理活动均纳入我们的质量体系运行的轨道上来。例如对专业分包队伍宣传、培训公司的质量方针、项目的质量目标、公司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管理要求等。 在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时,我们就对相应工程的工期、质量、技术资料以及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要求各专业分包遵照执行。对于专业分包努力实施并取得规定效果的,我们就给予奖励,反之予以处罚。例如我们按施工阶段,进行总结分析,对专业分包按期完成计划和实现优良质量目标的,将给以适当奖励;对于违反规定,发生失误的给予相应处罚。 为了确保专业分包能有效地履行专业分包合同,我们坚持实施保函(投标保

建筑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一、总承包对分包队伍管理机构设置的要求 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机构设置总承包不做统一要求,但必须配齐与总承包管理相对应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担任分包项目经理、分包技术人员、分包资料员、分包安全员、分包质量监督员的人员为全天专职人员,每月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得少于25天,并且不得在该工程以外的项目或地方兼职,如有上述情形发生,总承包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正常进行(包括警告、要求撤换、直至清退出场)。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市办理的本工程施工单项注册或市的施工注册执照,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在市有关部门办理安全施工认可证书,在进场前将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3、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需向总承包交付双方约定的配合费和安全保证金。 4、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防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5、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维修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如果证件不全,总承包将拒绝其进场。 6、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在市办理的有效期的暂住证、务工证、特殊工种上

岗证。其中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维修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分包单位进场,必须将其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劳务人员必须经常携带上述证件,以备随时检查,被查者如证件不全,将被清出施工现场。 7、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需向总承包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包括承诺书)一套; 3)管理人员及分工; 4)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5)施工工人及劳务注册手续,暂住证明等。 6)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的签订。 上述各项资料由总承包相应专业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收集齐全后装订成册,送资料室归档。 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1 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依据各分包单位招投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的比例,合理地组织起来,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力争达到预定的目的。 1.1 总进度控制计划由总承包依据与业主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以整个工程为对象,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对施工过程作出战略性的部署,确定主要施工阶段(结构、设备安装调试、装修、验收等)的开始及关键线路、工序,明确施工的主攻方向。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部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局《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部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 (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在我部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部(定义如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述),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机械作业任务或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或劳务进行现场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部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工程局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局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全局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第八条工程分包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对此,工程局实行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 第九条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的规范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十条必须对工程分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的控制。对此在发包方和分包商均应严格履行工程分包合同的基础上,发包方应对分包商的工程施工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第十一条项目部各领导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分包的岗位规范和个人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局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中搞暗箱操作和人

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和服务措施

第十二章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和服务措施 第一节对各专业分包提供的总包服务 一、分承包商选择在本公司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将采用劳务分包的方式来完成。在多年来众多项目的实施管理中,本公司与多家成建制高素质分包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各家分包商的劳务素质情况有全面的了解,并在每年度对合作分包商根据其在项目实施中的各方面表现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和鉴定,为今后的分包商选择提供有力的依据。 1、土建分包 劳务队伍由公司集中管理、考核。本工程劳务队伍将在我公司长期合作、信誉良好、性价比最优、综合履约能力强、成建制专业队伍中择优选择。 2、指定分包商对业主指定分包商的选择,总包将协助业主做好其指定分包商的选择 工作。二、对分包的综合组织协调 本工程施工中,除总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外,还有较多业主指定专业分包商,如何做好对各分包商的管理和协调,使整个工程如期高质量完成是本工程总承包商的重要管理工作内容。 1、对分包商的总包服务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总包责任、权力和义务,为分包及指定分包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措施服务,保证工程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保证总体工期。总包服务包括: 机械设备--提供合同规定的脚手架、操作平台、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并分配好使用的时间; 场地用房--合理分配和提供现场堆场、道路,提供工作空间包括提供工地上的通道给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为各专业承包商建造临时办公用房及库房。能源使用-- 在

施工现场提供公共部位的照明及临时动力电源并提供足够的水源。 现场清洁--清除现场指定位置的垃圾并运出场外。为分包商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及作业面。 安全防护--提供工程外脚手架安全防护和公共走道安全防护,防护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消防保卫--提供现场警卫、消防设施(各专业承包商施工操作面和自有仓储面(库)的警卫和消防工作(包括设施)由各专业承包商自行负责)。各分包商要服从本公司关于现场的保卫和消防管理。 测量资料--提供现场轴线测量、标高测量等相关测量资料以及在每层按规定设置轴线和标高点。 提供其它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措施。 2、对分包商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是对现场各分包的管理和协调。我们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运作模式以及各专业承包商的情况,严格执行招标制,严格控制各专业承包商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制定完备有效的分包管理规定,在项目上实施,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减少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 对于业主指定的独立分包商,我们将以站在整个工程全局的高度协助业主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向独立承包商提出相关要求和配合措施。 本公司将以业主的总体利益为出发点,既要严格管理控制分包,又要帮助协助好分包,使总分包形成一个有机的工程实施实体,从而实现工程的综合目标。 3、对各专业承包商的服务与支持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需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总包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总包。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⑴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⑵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⑶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⑷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⑸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⑹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咱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⑺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回收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⑻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⑼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⑽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⑾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⑿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分包管理措施

1.1分包管理措施 一、管理措施 1、资格预审 所有进场施工分包单位必须经过资格预审通过,符合业主及有关单位要求。 2、合同管理 我司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与业主签订得合同文本,全面理解合同,并进行交底工作,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为依据,自始至终贯彻执行到整个施工管理全过程。以合同为依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落实于项目实施工过程中。将我司与业主得合同条款纳入到相对应得分包合同中,使分包符合承包合同要求,完全处于总承包商控制状态之中。 我们将以合约为控制手段,以总控计划为依据,发挥综合协调管理得优势,调动各分包商得积极性,使各独立承包商密切合作与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尤其就是交叉施工得合理有效衔接。 3、计划管理 由于本工程得工期较短,所以对专业分包方得选择就是极其重要得工作。在此计划中充分体现对专业分包商得发标、资质审查、考察、报审与合同签定期限与进场时间要求。进场后,我们将编制各分供方与专业承包商计划,与工程施工进度配套。

项目经理部将总进度网络计划作为有效地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总控制。以此为依据编制工程阶段性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材料、设备、机具进场计划;设备、材料定货进场计划;分包商进退场计划等).项目经理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 编制分包工程总进度计划; 编制分包工程月进度计划; 编制分包工程周进度计划; 编制分包工程日进度计划。 4、质量管理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得规范、法规及建设部、安徽省政府、安徽省建委颁发得有关规定.符合总包方对项目总体质量控制计划要求。 5、安全管理 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得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安徽省政府、安徽省建委颁发得有关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安全施工管理部门对于安全施工方面得各种制度、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得安全检查. 6、文明管理 分包方应严格按安徽省政府、业主及总包方关于文明施工得要求得各项

(完整版)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分包行为,加强公司对项目分包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类 第一条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 第二条根据分包工程工序间衔接管理者的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分为工程项目切块分包和工序分包两类。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成立工程项目分包招标工作小组,公司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根据每次招标的具体情况,评标组长及评委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为单数。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全面负责,执行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及监督项目对分包立项、分包合同后评价报告等制度的严格执行,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分包管理情况,指导项目分包管理,审查分包合同并形成分包审查书面记录。评价项目分包商履约能力,经公司同意后报公司经营开发部纳入合格分包商业绩档案。 第五条经营开发部对工程项目分包招投标、分包商评审、分包合同评审、分包合同备案等,执行分包招标制度(根据要求编制好招标文件),起草分包合同,向公司上报相关分包资料,不定期对分包商履约情况统计分析并上报公司。合同终止后,对分包商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方面详细评价(如管理、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索赔、结算等),评价报告报送公司。 第六条公司项目管理部设立专人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分包合同安全管理条

款、分包过程安全管理进行审查、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条项目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对分包合同相关技术、质量要求条款进行审定会签,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按照条款对分包项目技术、质量监控管理。 第四章分包招标 第八条项目投标阶段,最迟在合同签订之初,项目管理部应进行前期策划工作,工程分包规划是项目前期策划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自有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确定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需用量,对工程分包进行规划。分包规划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主合同合理进行,需要对分包范围、分包模式、分包时间、分包空间界面进行合理规划。分包规划在第一个分包项目申请立项前报批,报经营开发部审查后由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就各事项的审批,项目部应分别填写《工程分包立项审批表》、或《工程分包特别事项审批表》、《分包商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分包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等,并附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项目部在选择分包商时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原则上采用前两种方式。当采用议标方式时,须在分包立项报审时通过工程分包立项审查并获得批准的工程分包,其选择分包商的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包方确定选择方式; (二)发包方发出招标邀请或发布工程分包信息; (三)发包方选择参加竞标的合格分包商; (四)分包商竞标; (五)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者; (六)发包方定标; (七)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确定中标者。 特别说明。无论是招标还是议标,分包商数量均应在三家以上。 第十一条参加竞标的分包商,必须具备承担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称为合格分包商)。为此,发包方必须对有意参加竞标的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获得合格分包商资格的,方可参加竞标。 证明分包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文件:

工程分包协调管理措施

工程总包管理总体措施及对各分包的协调管理措施 一、总包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总包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本,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的要求。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文本为依据,自始至终将其贯彻执行到整个总包施工管理全过程中去,确保工程优质如期完成。 1、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总包编制详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发后,进行实施。 2、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以此有效地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总控制。 3、以总工期为依据,编制工程阶段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材料、设备、机具进场计划,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各分包工程分包队伍进场计划等)。 4、将总合同的条款要求,分解纳入相对应的分包合同中,使分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安全处于总包控制状态之中,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4、各分包应按与总包签定的合同要求,编制出分包工程分部分项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请总包审批经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5、总包每周定期与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按总包周计划要求检查分包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布置下周施工生产任务。 6、总包现场管理人员与分包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由总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拖延。 7、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除必须口头通知外,总包均以书面指示及时发给各分包执行。 8、总包做好各分包收取工程进度款审核签证工作。 9、各分包单位与总包业务交往过程中,以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与总包进行联系。 10、公司关心、指导各分包单位在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协商、解决处理分包有关事宜,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11、总包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对总包分包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总包对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1、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过程控制要点 1 )提供本分包工程的质量、计划编制书 (1)质量计划与目标。 (2)图纸会审情况及技术交底。

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措施

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措施 各分包单位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全体项目管理员及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同时应建立和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配置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值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和管理工作,同时配置兼职安全资料员,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档案,开展安全值日活动。 (2)责任制层层落实,根据总承包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分包单位与各操作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职责安全指标和具体安全保证措施。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要有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文明施工等要有单独的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明确的电气防火要求,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实施。 (4)对于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及时做好记录和签名,并归存安全台帐,同时根据工种和各分部分项工程对班组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履行签字手续,并归存安全台帐。

(5)督促各责任人及时记好安全日记和各班组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内容真实。 (6)项目部日常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活动气氛,不断提高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并贯彻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促使现场各施工人员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7)分包单位要建立特殊工种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特种工作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8)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履行复查手续,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 (9)建立工伤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发生事故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并应积极保护现场事故现场,配合、协助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宜良县惠泽楼建设项目 工 程 分 包 管 理 制 度 云南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Yunnan ZhongX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总则 (1)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一般均由本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施工,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由项目部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山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2)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3)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5)本公司所承接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参与分包; (6)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2.资格预审制度 (1)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包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分包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 (2)由工程部发布发包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领取资格预审表,并约定送审时间。送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2)资质证书(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3)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有效副本及其复印件); 4)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5)企业简介; 6)项目经理简历(含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7)银行资信证明。 (3)各报名单位必须在规定的送审时间,将预审表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验证有关原件有效后参加预审。 (4)预审由工程部组织,建设单位派代表参加。当符合如下条件时,视为预审通过并书面通知对分包单位总部进行考察: 1)具备完成该项目相应的资质; 2)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技经人员配备合理,机械设备齐全; 3)参与施工的项目的优良率在80%以上; 4)分包方项目经理有两个以上相应工程的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优良以上。

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分包管理概述 一、工程施工分包相关的概念 1、工程施工分包。工程施工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工程施工分包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2、工程分包。工程分包,又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分包需经过业主方批准。 3、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 4、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是指对工程施工分包的策划、计划、分包方选择、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及纠纷处理等进行全过程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的活动。 二、相关法律规定 1、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法律上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是有差别的,工 程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工作成果,属于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非专业分包与专业分包统称为工程分包;而劳务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务服务,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二者主要存在如下差异:1、主体资质要求不同。工程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施工承包资质;劳务作业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劳务作业的资质。2、分包的限制条件不同。工程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且分包人不可再分包;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务分包必须要经发包人(或者

总包人)同意。3、有偿对价支付对象不同。工程分包合同中,发包方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工程款(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而劳务分包合同中,发包人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劳务报酬(由人工费、简易机械设备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 2、违法分包与非法转包:根据分包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将分包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分包是合法分包,反之则是违法分包。违法分包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方的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发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非法转包是指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从合同履行过程来看,如果出现工程技术、质量问题,非法转包人仍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转包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情况: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转包;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合法分包与非法转包的本质区别是:合法分包的发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脱离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其仍在正确地履行约定和法定的总包管理义务;而非法转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实际脱离了当事人地位,其不再正确地

对各分包的管理措施

对各分包的管理措施 由于由业主指定分包的工程和部分专业工程必须由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所以我公司进场后,将根据我公司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编制出包括各分包单位施工任务并经合理优化的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在该总进度计划获业主、监理认可后,依据该计划制定出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最迟进场时间;指定供货商的设备最迟供货时间表,以方便业主掌握各分包单位、供货商的确定时间。分包商进场后,我们将积极和他们沟通、协调。对原分包商的进度计划细化和优化,以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初步管理设想如下: 1、在施工实施当中,实行各分包单位按专业工程系统统一分包,最终形成功能交付的总分包格局。即将某一专业工程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交由一个分包商承担,由其负责分别向本公司进行系统功能交付,本公司则对业主进行工程最终产品的各系统综合功能交付。这样的总分包格局将有利于在材料采购、工期质量和分工界面等全面落实可追溯的功能最终责任者。 2、在业主统一领导、本公司总管理的基础上,要求各分包商联合协商作战,做好相互配合,明确工程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明确各分包商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3、实现一切管理从合同出发的管理基本原则,避免扯皮现象。在工程实施当中,合同是至高和最终的,是所有分包行为准则的基础,对于产品保护、

索赔签证、界面争议、共用设施、场地道路和材料的采购选择等都必须以合同为基础。各分包商碰到矛盾应无条件服从合同条款,以确保本公司总承包管理的有据有效执行。 4、各分包工程全面展开后,为确保各分包工程井然有序的施工状态,事先做好对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核与优化,明确各分包工程的节点工期,事中加强对各分包工程的技术综合管理、质量控制与进度控制。事后做好对各分包工程的质量验收,场地清理、扫尾和成品保护等工作。 针对以上初步计划,本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述对专业分包单位管理的重点 第一小节承包内部系统的协调管理 1、组建的该工程项目部首先应做好内部的组织关系协调,理顺内部的人际关系,在结构的设置上做到职责分明,在信息沟通上要畅通有序,在安排人员时要量才录用,在委任工作时合理分配,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2、做好项目部内部要求关系的协调,通过抓项目规划,确保人、材、物的需求;通过抓项目计划控制,协调各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通过抓关键节点,合理布置施工力量的平衡。 第二小节总承包对劳动力的管理 1、根据工程的进度计划,及时制定劳动力月、季、年的使用计划(同时审核分包单位的劳动力使用计划)。 2、严格按计划使用劳动力,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计划不符合时,项目部及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規避和轉移合同風險,加強廉政建設,維護公司根本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の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新建專案和在建專案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由經營部、工程部、總工辦、督查辦參加の專業分包工程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主持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工程部為常設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目の是公司充分利用專業施工單位の技術及施工能力,便於控制消耗,降低工程成本,同時滿足公司開發建設需要。 第五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原則是:依法分包、擇優錄用、廉潔自律、規範管理。 第六條專業分包是指需要有相應專業資質才能施工の包工包料の分包工程,該部分工程需要專業設計配合。

第二章過程控制 第七條專業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の配合 1、總承包單位做為總包單位應參與協調管理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對總承包單位の協調管理行為進行有效監督。 2、專業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就生產、臨時設施、用水、用電、材料管理、進度與品質管理、交叉作業(含場地土方、施工垃圾處理)、成品保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治安管理等方面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協商。其中專業分包單位の用水、用電必須安表計量,有償使用。 3、專業分包單位應接受總承包單位の管理,應按要求參加總承包單位組織の有關生產、安全、進度、品質等方面管理の會議。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場區範圍內の專業分包工程の安全、進度、品質、文明施工負有管理職責。 4、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分包單位發生糾紛,由工程部負責協調處理,但工程部不可代替總承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の管理,防止工程出現品質安全問題或工期延誤。 5、總承包單位不協調或者無能力協調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應採取有效措施,協助總承包單位予以解決。 第八條安全管理 1、專業分包單位應遵守國家管理部門安全生產の有關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現場安全管理の規定,對承包範圍內の施工安全負責,接受總承包單位の安全管理和檢查監督。 2、工程部必須嚴格審查專業分包單位資質,重點審查:其營業

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随着项目管理方式方法的更迭,管理型项目作为一种新型模式,在建筑行业以及公司崭露头角,但其优劣表现不一。通过众多项目观察,劳务队伍专业化程度、公司投入人力、物力和资源来管理劳务团队,成为管理型项目能否经营好的关键因素。 1.从细节着手抓好项目分包合同管理 一项分包工程管理是否到位,效果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分包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 1.1 分包队伍的选择 分包队伍的选择往往决定了一个项目分包工程合同管理的成败。分包队伍的选择与招投标中的资质预审有某种相似之处,但由于社会上存在着千变万化的分包和形形色色的挂靠,使得其真伪难辨,从企业资质、注册资本及财务状况是较难反映分包队伍好坏的,选择分包队伍宜优选与企业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对象,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壮大分包队伍。对于新的合作对象,除了从企业资质、注册资本及财务状况进行考查外,重点应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全面的了解。 (1)人员配备要求。 除了具备相关的具有类似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外,还必须具备与其承担的分包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人和熟练的操作手。 (2)资金筹措能力。这是反映分包队伍实力的一个指标,要求分包商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这样可以减少总承包商的风险,有利于合同的顺利执行,有时甚至关系到合同执行的成败。 (3)施工经历。必须具有承担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 (4)施工成本。分包商的施工成本往往被项目部忽视,一个好的分包合同理应达到项目部和分包商的双赢,这是合同能否顺利执行的必要前提,只有分包商的施工成本低于分包单价,分包商才能获利,从而能顺利地完成合同,否则,会给合同的履行带来极大的困难。 1.2 分包合同的签订分包工程的合同管理,首先要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的程序,使整个管理过程透明化、程序化。纵观分包工程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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