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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17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

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宜兴市规划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

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

佟跃程鹏李悦何旭

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

涂胜杰傅徽楠

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

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

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

赵鹏

总则

1.0.1为统一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便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绿地分类

2.0.1 绿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 - 2011相对应, 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与广场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外

λg=[(A g1十A g2十A g3′十A xg)/A c]╳100%

(3.0.4-1)

式中:

λg ──绿地率(%);

A g1 ──公园绿地面积(m2);

A g2 ──防护绿地面积(m2);

A g3′──广场用地中的绿地面积(m2);

A xg ──附属绿地面积(m2);

A c ──城市的用地面积(m2),与上述绿地统计范围一致。

A gm=(A g1十A g2十A g3′十A)/N p(3.0.4-2)

式中:

A gm──人均绿地面积(m2/人);

A g1 ──公园绿地面积(m2);

A g2 ──防护绿地面积(m2);

A g3′──广场用地中的绿地面积(m2);

A xg ──附属绿地面积(m2);

N p ──人口规模(人),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A g1m=A g1/N p(3.0.4-3)

式中:

A g1m──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

A g1──公园绿地面积(m22) ;

N p──人口规模(人) ,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λG= [(A g1十A g2十A g3′十A xg十A eg)/Ac]╳100%

(3.0.4-4)

式中:

λG ──城乡绿地率(%);

A g1 ──公园绿地面积(m2);

A g2 ──防护绿地面积(m2);

A g3′──广场用地中的绿地面积(m2);

A xg ──附属绿地面积(m2);

A eg ──区域绿地面积(m2);

A c ──城乡的用地面积 (m2), 与上述绿地统计范围一致。

3.0.5 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3.0.5的规定进行汇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17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 - 2017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11月28日以第1749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 - 2002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是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海南省三亚市园林局、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园林局, 主要起草人员是徐波、李金路、赵锋、曹礼昆、高仁风、吴淑琴、陈世平、肖‘志中、江长桥、王胜永、张文娟、孙国强。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 编制组参考了国内外现行的相关法规、技术标准, 征求了全国各地专家、相关部门对原标准的使用反馈意见以及对本次标准修订的意见, 并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充分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统计、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总则

1.0.1 本标准所称城市绿地(以下简称“绿地”)是指在城市行政区域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用地。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 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在城乡统筹的规划建设工作中, 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绿地对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缓减城市病、约束城市无序增长、满足市民多样化的休闲需求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 从城市发展与环境建设互动关系的角度, 对绿地的广义理解, 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城乡统筹绿地系统。

2002年颁布的原标准作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技术标准施行了14年, 在统一绿地分类和计算口径、规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加强园林绿化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的衔接沟通、提高城市绿地建设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但随着近年来全国各地城乡绿地规划建设和管理需求的不断升级与变化, 以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以下简称“城市用地分类标准”(2011 版) ] 颁布实施带来的用地分类方面的调整, 使原标准在现实需求和与相关标准衔接方面仍有进一步调整完善的必要。为适应我国城乡发展宏观背景的变化和满足绿地规划建设的需求,需要对原标准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

1.0.2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城市: (1) 绿地规划与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2)绿地的建设与管理; (3)绿地的统计等工作。

1.0.3在进行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及统计工作时, 除执行本标准外,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与绿地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尤其是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

绿地分类

2.0.1 绿地是城乡环境建设的重要载体, 也是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类型之一。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 “城市用地分类标准”(2011版)设立了'城乡用地分类”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 已覆盖市域范围内所有的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为此, 本标准与“城市用地分类标准” (2011版)进行了充分的对接, 提出绿地分类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区

域绿地”两部分。如此,既可满足绿地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统计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工作需求, 也可保证城乡用地统计口径的一致性。

2.0.2 本标准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 分析研究各地区绿地的现状和规划特点, 以及城乡统筹建设发展尤其是经济与环境同步发展的需要, 以绿地的功能和用途作为分类的依据。由于同一块绿地同时可以具备生态、游憩、景观、文化、防灾等多种功能, 因此, 在分类时以其主要功能为依据,力求命名准确, 名实相符。

2.0.3 本标准采用大、中、小三级分类,以反映绿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绿地与城市其他各类用地之间的层次关系, 满足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科学研究和用地统计等工作使用的需要。

2.0.4 为使分类代码具有较好的识别性, 便于图纸、文件的使用和绿地的管理, 并与城市用地分类代码相对应, 本标准使用英文字母组合表示, 或使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 大类主要采用英文 G 和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中类和小类各增加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 G1表示公园绿地, G13表示公园绿地中的专类公园, G131表示专类公园中的动物园。附属绿地用 XG表示。区域绿地用 EG表示。尾号为9的类别表示同一层级中其他不能一一列出的内容。

本标准同层级类目之间存在着并列关系, 不同层级类目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 即每一大类包含着若干并列的中类, 每一中类包含着若干并列的小类。

表2.0.4-1已就各类绿地的名称、内容作了规定,以下按顺序说明。

1 公园绿地

(1)关于“公园绿地”名称的说明

“公园绿地”是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 以游憩为主要功能, 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 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科普教育、应急避险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它是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表示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绿地来说, 为居民提供绿化环境良好的户外游憩场所是“公园绿地”的主要功能,“公园绿地”的名称直接体现的是这类绿地的功能。“公园绿地”不是“公园”和“绿地”的叠加,也不是公园和其他类型绿地的并列,而是对具有公园作用的所有绿地的统称, 即公园性质的绿地。

原标准以“公园绿地”替代了“公共绿地”,经过14年的实践,该名称已被广泛接受和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标准”(2011 版)也采用了“公园绿地”名称,达成了城市规划行业和风景园林行业对同一类型绿地的统一命名。

(2)关于“公园绿地”的分类

对“公园绿地”进一步分类,目的是依据本标准可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园绿地提出不同的规划、设计、建设及管理要求。本标准结合实际工作需求, 按各种公园绿地的主要功能, 对原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将“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4个中类及6个小类。

1)关于“综合公园”的说明

取消原标准中“综合公园”下设的小类。原标准中“综合公园”下设“全市性公园”和“区域性公园”两个小类,其目的是为了根据公园的规模和服务对象更合理地进行各级综合公园的配置。但是, 各地城市的人口规模和用地条件差异很大, 且近年来居民的出行方式和休闲需求也发生了诸多变化, 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区分全市性公园和区域性公园。因此, 在无法明确规定各级综合公园的规模和布局要求的情况下, 将综合公园细分反而降低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

建议综合公园规模下限为 10公顷 , 以便更好地满足综合公园应具备的功能需求。考虑到某些山地城市、中小规模城市等由于受用地条件限制,城区中布局大于10公顷的公园绿地难度较大, 为了保证综合公园的均好性, 可结合实际条件将综合公园下限降至5公

顷。

2)关于“社区公园”的说明

本标准沿用了原标准中的“社区公园”, 但取消了该中类下设的“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两个小类。

本标准“社区公园”是指“用地独立,具有基本的游憩和服务设施, 主要为一定社区范围内居民就近开展日常休闲活动服务的绿地”,并提出其规模宜在1公顷以上。第一,强调“用地独立”是为了明确“社区公园”地块的规划属性,而不是其空间属性。即该地块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 其用地性质属于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公园绿地”, 而不是属于其他用地类别的附属绿地。例如住宅小区内部配建的集中绿地, 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属于居住用地, 那么即使其四周边界清晰, 面积再大,游憩功能再丰富,也不能算作“用地独立”的社区公园, 而应属于“附属绿地”, 此附属绿地即“城市用地分类标准”(2011版)中R11、 R21、 R31中包含的小游园。第二,提出社区公园”的规模要求是考虑到现行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2016年版)要求居住区公园的最小规模为1公顷。

取消“居住区公园”小类, 是基于目前居住用地的建设规模大部分属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 (2016 年版) 中的居住小区或居住组团级别, 完整的居住区建设相对较少,居住区

公园已越来越少,在“城市用地分类标准”(2011 版)中已取消“居住区公园”一词。同时,在实际的管理和统计工作中,对“居住区公园”的判别也存在困难。

本标准在“公园绿地”中取消“小区游园”小类,将其归入附属绿地”。“小区游园”从国家标准和规划属性上一直隶属于居住用地,是“附属绿地”的一部分。原标准将“小区游园”列为“公园绿地”, 在实际工作中引起了混乱, 其中最重要的混乱体现在数据统计方面, 规划部门始终按照国家标准将“小区游园”列为居住用地, 而园林绿化部门却将其纳入城市公园绿地面积进行重复统计。因此,将“小区游园”重新归入“附属绿地”可准确反映“小区游园”的规划属性,使本标准与“城市用地分类标准”(2011版)在用地分类和归口统计上达到完全对应,避免因分类不明晰和重复计算造成统计数据的失真, 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园绿地建设的真实水平。

3)关于修改“历史名园”定义的说明

原标准将“历史名园”定义为“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其中“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和“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是评定为“历史名园”的关键指标。但随着当代文化遗产理念的发展, 除中国传统园林以外, 近代一些代表中国造园艺术发展轨迹的园林同样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 其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设计理念、营造手法和空间效果应当给予保护, 而这些园林不一定是文物保护单位。因此, 本次修订将“历史

名园”的定义修改为“体现一定历史时期代表性的造园艺术, 需要特别保护的园林”。

4)关于增设“遗址公园”的说明

随着对历史遗迹、遗址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出现了许多以历史遗迹、遗址或其背景为主体规划建设的公园绿地类型。因此,本次修订增设“遗址公园”小类。 G134所指的“遗址公园”是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園内, 其用地性质在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属于“公园绿地”范畴。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遗址公园首要功能定位是重要遗址的科学保护及相关科学研究、展示、教育,需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遗址公园在科学保护、文化教育的基础上合理建设服务设施、活动场地等, 承担必要的景观和游憩功能。

5)关于取消“带状公园”的说明

本标准以绿地的主要功能作为分类依据,而“带状公园”是以其形态进行命名的, 根据原标准实施以来得到的反馈意见, 本标准取消“带状公园”中类。原标准带状公园主要是沿水滨、道路、古城墙等建设的公园,取消“带状公园”后,沿古城墙等遗迹设置的公园可归入“专类公园”中的“遗址公园”,其他沿水滨、道路等设置的公园中, 规模较大并有足够宽度的带状公园根据其功能可归入“综合公园”或“专类公园”。规模较小,不足以归人“综合公园”或“专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建标[2002]135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岀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6月3日 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一、总则 1.0.1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 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 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 二、城市绿地分类 2. 0. 1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 0. 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 0. 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 0. 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绿地分类

三、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 3.0.1 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计算。 3.0.2 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相应阶段的要求一致。3.0.4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1/Np (3.0.4-1) 式中Aglm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Agl ---------- 公园绿地面积(m2); Np ------ 城市人口数量(人)。 Agm=( Ag1 + Ag2+ Ag3+ Ag4)/Np (3.0.4-2) 式中Agm——人均绿地面积(m2/人);Ag1 --------------- 公园绿地面积(m2); Ag2 ――生产绿地面积(m );Ag3防护绿地面积(m ); Ag4 ------ 附属绿地面积(m2);Np ---- 城市人口数量(人);。 入g=[( Ag1 + Ag2+ Ag3+ Ag4)/Ac] x 100 % (3.0.4-3) 式中入g ---------绿地率(%);Ag1 ----------- 公园绿地面积(m2); Ag2――生产绿地面积(m );Ag3――防护绿地面积(m ); Ag4 ---- 附属绿地面积(m2);Ac ---- 城市的用地面积(m2); 3.0.5 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 3.0.5的格式汇总。 3.0.5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 3.0.5的格式汇总。 表3.0.5 城市绿地统计表 备注: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hm2,现状人口万人; 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hm2,现状人口万人; 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hm2。

中国城市级别划分[重要]

中国城市级别划分 第一级:直辖市、特别行政区、GDP大于1600亿且市区人口大于200万的城市:北京、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济南、青岛、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深圳、香港、澳门、重庆、成都、西安(18个) 第二级:其他副省级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省会、苏锡二市:石家庄、长春、呼和浩特、太原、郑州、合肥、无锡、苏州、宁波、福州、厦门、南昌、长沙、汕头、珠海、海口、三亚、南宁、贵阳、昆明、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25个) 第三级:14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经济发达且收入高的城市:唐山、秦皇岛、淄博、烟台、威海、徐州、连云港、南通、镇江、常州、嘉兴、金华、绍兴、台州、温州、泉州、东莞、惠州、佛山、中山、江门、湛江、北海、桂林(24个) 第四级:其他人口大于100万的城市、重点经济城市 邯郸、鞍山、抚顺、吉林市、齐齐哈尔、大庆、包头、大同、洛阳、潍坊、芜湖、扬州、湖州、舟山、漳州、株洲、潮州、柳州(18个) 第五级:其他著名经济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大于50万、重点旅游城市:承德、保定、丹东、开封、安阳、泰安、日照、蚌埠、黄山、泰州、莆田、南平、九江、宜昌、襄樊、岳阳、肇庆、乐山、绵阳、丽江、延安、咸阳、宝鸡(23个) 以上城市共有108个,这些城市是中国的“108好汉”,其他城市均为第六级。 第一档: 中央直辖市(4个):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第二档:副省级城市(15个):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大连| 济南|青岛| 南京| 杭州| 宁波| 厦门|广州| 深圳| 武汉| 成都| 西安| 其中,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是计划单列市。(特区是优惠政策,但不是城市级别) 第三档:“较大的市”(49个: 邯郸、大同、鞍山、抚顺、本溪、吉林、齐齐哈尔、无锡、苏州、徐州、淮南、淄博、汕头、珠海……等。 第四档:地级 一般省会及普通地级市 附: 2007年7月5 日签署国务院令,正式批准江西省九江市、湖北省襄樊市、安徽省安庆市、湖南省株洲市、河南省洛阳市、四川省绵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河北省唐山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和内蒙古包头市等十座城市为国家第二批副省级城市。

分类规划_绿地分类标准

分类规划 绿地分类标准: 按照国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将城市绿地分为五大类,依次为公园绿地G1、生产绿地G2、防护绿地G3、附属绿地G4和其他绿地G5。 1、公共绿地 1.1、规划原则: (1)在普遍绿化基础上重点建设居住绿地; (2)公园类型尽量全面,布置新型、具有时代特色; (3)居住绿地与乡镇绿地结合; (4)突出沿街公共绿地(带状绿地)的景观特色; (5)大、中、小绿地形成体系,并以中、小型绿地为主。 1.2、各类绿地的规划 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及街旁绿地5大类。 (1)专类公园:利用其已有的地形、地貌、植被,采用自然与规则相结合多种组景和造景的设计手法,丰富其园林植物种类,布置相应的设施,即通过对坡地、水面、驳岸、植被、建筑、小品及娱乐设施的有机配置,创建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体系,使其具有系统性、技术性、阶段性、持续性、安全性等特征。体现城镇特色,四季有景,让游人有步移景异、赏心悦目、自然流畅的舒心体验。区域性公园的绿地率≥75%。规划区域性公园有一处,即植物园,总面积约为0.69平方公里。 (2)滨河公园:利用现有的东湖水系,规划改造其现有景观布局,使之成为两院地区具有鲜明特色的滨河景观公园。各景区通过对坡地、水面、驳岸、植被、建筑、小品及娱乐设施的有机配置形成既有体现现代科学技术的人造景观,又有展现自然山水、人们活动的自然、人文景观。园内建筑应以一层为主,采用现代风格,造型新颖别致,富于动感,色彩明快。

滨河绿地结合河流,充分利用其狭长地形,因地制宜,采取自然布局方式,沿河设置休闲、观赏设施,通过亭、榭、廊、座椅等小品的点缀,突出山水及环境的自然风貌、四季物象,形成临水风光带,滨河公园以自然景观为主,建筑易采用传统形式,应端庄、古朴、大方,与其环境相协调并融为一体,为沿河风光带添光加彩。园区绿化应不小于75%。规划面积约0.23平方公里。 (3)街旁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规划要求在居住区集中地段,既要做到相对对立,有要与其他绿地衔接自然,并与周围建筑风格统一、协调,本次规划街头绿地总面积约为0.20平方公里。 (4)校园绿化广场:于教学区中心区域,规划改建其原有的馆前广场,使之成为海南大学儋州校区具有热带风情、海南特色的文化广场。校园绿化广场是以绿化为主体,提供居民游憩、休闲活动的场所。规划绿化广场面积为0.05平方公里。 2、生产绿地 生产绿地是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草圃等圃地。生产绿地必须培育和生产出能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的品种,其规格、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栽植工程的需要。 2.1、规划原则 根据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采用培育乡土苗木与引进优良品种相结合进行规划。 具体包括:大学生实验基地、创业路两侧苗圃基地等。 2.2、规划内容与指标 大量培育乡土树种,常绿树种如油松、云杉、桧柏、侧柏、砂地柏等,落叶树种如新疆杨、加杨、北京杨、垂柳、国槐、榆树、丁香、玫瑰、黄刺玫、红叶小檗等。适度引进一些适应性强和绿化景观效果好的树种,如白皮松、珍珠梅、连翘、榆叶梅、胶东卫茅、金叶莸、紫叶矮樱等。使苗木自给率≥80%。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2%。本次规划生产绿地总面积约为 39.61ha。 3、附属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20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 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宜兴市规划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 李金路贾俊李梅丹孙鸿洁 佟跃程鹏李悦何旭 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 涂胜杰傅徽楠

城市绿地的几种分类

城市绿地的几种分类 城市绿地包括: 1、公园绿地指各种公园和向公众开放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含其范围内的水域;不包括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 公园绿地中除“小区游园”之外,都参与城市用地平衡,相当于“公共绿地”。在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中,“公共绿地”被列为“绿地”大类下的一个中类。包括“公园”和“街头绿地”两个小类。 “公共绿地”一词来源于前苏联,突出反映的是绿地的所有权、产权等公共属性。我国目前在绿地的分类上不存在私有绿地,所有的城市绿地都属于国家、为公众服务。公共绿地与国际上公园的内涵相似,与我国的公园和开放型绿地相当,因此,都属于公园绿地性质。鉴于此,公园绿地的概念更能够反映出公共绿地的功能特征而不是属性特征。 2、公园是公园绿地的一种类型,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狭义的公园指面积较大、绿化用地比例较高、设施较为完善、服务半径合理、通常有围墙环绕、设有公园一级管理机构的绿地;广义的公园除了上述的公园之外,还包括设施较为简单、具有公园性质的敞开式绿地。发达国家的公园一般是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国家现行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 48对不同公园内部的用地比例有明确的规定。 3、植物园 指独立的植物园。侧重科学研究的植物园以收集植物物种为主,侧重植物观赏的植物园以展示植物的景观多样性为主。附属于公园内的植物展览区不属于植物园。 4、花园 花园指以观赏花卉植物为主要功能的园林。花园与公园的区别为:花园的规模相对较小,也可附属在公园内;花园的职能较为单一,公园的职能较为综合;在国外,花园可能是私有的、收费的,而公园是公有的,向公众免费开放的。 5、风景名胜公园 我国的风景名胜区多数在城市郊区,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外,而公园多数位于市区,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内。当二者在空间上交叉时,往往会形成风景名胜公园。位于或部分位于城市建设用地内,依托风景名胜点形成的公园或风景名胜区按照城市公园职能使用的部分属于此类。风景名胜公园的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参与城市用地平衡;属于风景名胜区但其用地又不属于城市建设用地的部分,不属于风景名胜公园。 6、街旁绿地 街旁绿地包括小型沿街绿地、街道广场绿地等。 街旁绿地又名街头绿地。街旁绿地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属于公园性质的沿街绿地;二是指该绿地必须不属于城市道路广场用地。 7、带状公园 带状公园位于规划的道路红线以外。带状公园的最窄处必须保证游人的通行、绿化种植带的延续以及小型休息设施的布置。 8、社区公园 包括“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等分散式的绿地。 9、生产绿地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完整版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 J J/T85-2017)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 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今天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T 85-2017,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调整绿地大类;2.调整公园绿地的中类和小类;3.调整附属绿地中类;4.调整其他绿地的名称并增加中类内容;5.调整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6.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修改。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

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B座22层,邮政编码:100083)。 本标准主编单位: 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宜兴市规划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徐波郭竹梅刘冬梅赵锋 李金路贾俊李梅丹 孙鸿洁 佟跃程鹏李悦何旭 宋洁郭倩梁治宇于一丁 涂胜杰傅徽楠 本标准主要审査人员: 张树林王磐岩张菁朱祥明 张晓军路林丘荣吴雪萍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布局.doc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布局 一、基本概念 1、城市绿地 城市是人类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的地区,是市民生活的环境载体。绿地一词的定义和范围,各国的法律规范和学术研究对它的解释也不尽相同,在西方城市规划概念中一般不提“城市绿地”,而是称为开敞空间。城市中的绿地对于城市的形态、功能具有很大的影响,它是城市的有几座城部分。 我国现行标准城市绿地是: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内覆有人工(或自然)植被的用地,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2、绿地系统的定义及特征 所谓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和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绿色有机整体。 城市绿地系统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整体性特征城市绿地系统中,不同的绿地类型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绿地类型的有机结合使得整个绿地系统发挥更多的综合功效。 (2)层次性特征现代城市绿地系统都具有一定完的内部也随着时间、季节的更替转换,发生着变化,导致整个城市绿地系统整的层次结构体系,按照规模及精细程度可以从大到小分为宏观层次、中观层次和微观层次。 (3)互动性特征包括绿地系统各层次、要素内部的互动和绿地系统与城市其他系统间的互动。 (4)时间性特征绿地系统是一种有生命的系统。根据植物生长和植物群落演替的规律,植物景观会随时间、季节、年龄逐渐产生周期性的变化,绿地系统的时间性演变特征。 (5)开放性特征城市绿地是城市环境中唯一有生命的面向每一个居民的市政基础服务设施,是向公众开放的开敞空间。 二、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1、提供生态产品城市绿地系统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城市重要的 生态产品生产者。 (1)城市绿地中的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降低环境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在城市低空范围内调节和改善城区的碳氧平衡,缓解和消除局部缺氧,以改善局部地区的空气 质量。 (2)长沙市绿地具有提供清洁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 (3)城市绿地具有明显改善城市小气候,提高生活环境质量的作用。 (4)城市绿地可以结合观赏种植一些有经济价值的植物,既可以售出又可以丰富人们生活。 2、保护生物多样性城市中不同群落类型配植的绿地可以为不同的野生动物提供相应的 生活空间,另外与城市绿地系统的建设对于保护和维持生物多样性具有决定性作用。3、防灾减灾合理布置尘世绿地可以增强城市防灾减灾的能力,维持城市生态系统的平 衡。 (1)植物群落通过降低风速二起到减尘作用,并可有效地减少地面尘土进入空气。(2)植物可以降低沙尘暴对城市的影响。

中国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中国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10月23日,由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高峰论坛组委会、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第七届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高峰论坛暨2010年《中小城市绿皮书》发布会”在长沙县举行,会上发布了《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2010):中国中小城市绿色发展之路》。绿皮书显示,我国中小城市数目已达2160个,56%的地级以上城市为中小城市。 绿皮书指出,近年来,中国城市飞速发展,城乡人口流动频繁,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之间的界限模糊化,城市人口规模迅速膨胀,许多县级城市(包括县级建制市和规模较大的县的中心城镇)的市区常住人口已经达到或超过20万、50万的临界值。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使原有的城市划分标准已经不适应现实的需要。为此,绿皮书依据中国城市人口规模现状,提出的全新划分标准为: 市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万~100万的为中等城市,100万~300万的为大城市,300万~1000万的为特大城市,1000万以上的为巨大型城市。 按照全新标准统计,绿皮书指出,截至2009年底,中国有建制市655个,其中地级以上287个,县级建制市36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市辖区常住人口均超过百万;省会城市中,除银川、拉萨外,其他城市市辖区人口也超过百万(也就是说,省会城市中只有银川、拉萨属于中小城市);地级城市的情况则较为复杂,东部地区的地级城市市区常住人口大多超过百万,以山东省为例,15个地级城市中,只有滨州、德州、威海、东营等四个城市城区人口低于百万。与此相对应,中西部地区的多数地级城市市区人口均未超过百万。中国地级以上城市数量以及市辖区常住人口低于百万的地级以上城市数量,在28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62个城市属于中小城市,占比56%。 在368个县级建制市中,除了昆山等极个别发达城市的市区人口接近或略超过百万之外,多数建制市市区人口在数万至数十万之间,都归属为中小城市。此外,全国有50个地级区划、1580个县级行政区划(1463个县、117个自治旗县)并非建制市,但这些地区(州、盟)、县(自治旗县、旗)的中心城镇,也已经聚集了相当规模的人口,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与建制市的市区较为接近,中心城镇居民享受着城市化的生活方式,也归属于中小城市。 从总体上看,我国中小城市数量已达2160个,其中地级建制市162个,非建制市的地级行政区划的中心城镇50个,县级建制市368个,非建制市的县级行政区划的中心城镇1580个。 一级城市:人口在500万以上或经济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省会城市或大城市。 二级城市:人口在300万以上或经济较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或一般省会城市。

绿地分类

城市绿地分类 1.建国以来 , 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研究部门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 , 提出过多种绿地的分类方法。世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 , 绿地规划、建设、管理、统计的机制不同 , 所采用的绿地分类方法也不统一。 本标准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 , 根据各地区主要城市的绿地现状和规划特点 , 以及城市建设发展尤其是经济与环境同步发展的需要 , 参考国外有关资料 , 以绿地的功能和用途作为分类的依据。由于同一块绿地同时可以具备游憩、生态、景观、防灾等多种功能 , 因此 , 在分类时以其主要功能为依据。 与绿地相关的现行法规和标准主要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 、《公园设计规范》 CJJ4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 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 等。这些法规和标准从不同角度对某些种类的绿地作了明确规定。从行业要求出发编制本标准时 , 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充分协调。 2.本标准将绿地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 共 5 大类、 13 中类、 11 小类 , 以反映绿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绿地与城市其他各类用地之间的层次关系 , 满足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科学研究和统计等工作使用的需要。 3.为使分类代码具有较好的识别性 , 便于图纸、文件的使用和绿地的管理 , 本标准使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分类代码。大类用英文 GREEN SPACE ( 绿地 ) 的第一个字母 G 和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 中类和小类各增加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ι如 :G l表示公园绿地 ,G11表示公园绿地中的综合公园 ,G11l表示综合公园中的全市性公园。 本标准同层级类目之间存在着并列关系, 不同层级类目之间存在着隶属关系 , 即每一大类包含着若干并列的中类 , 每一中类包含着若干并列的小类。 绿地分类

论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及分类

论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及分类 论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及分类作者:佚名 时间:2008-10-13 浏览量: 内容提要:在分析一般城市绿地分类方法的同时提出新的分类法,进一步阐明了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与分类的原则及依据。并对不同类型城市绿地的含义内容和空间属性作了论述。 城市绿地系统是一个由各类城市绿地互相联系组合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城市绿地系统组成内容丰富多样,国内各地区和城市各有差异。在绿地的分类上也是方法多样,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都作了研究和探讨,但一般都是从某一个角度或出于自己研究目的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概念含混、依据不一、内容交叉等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城市绿地系统组成及绿地分类方法的分析研究,探讨出一种新的分类和命名方法,并进一步明确各类绿地的含义内容和空间特征,为今后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 .1城市绿地与绿地系统的含义 城市用地构成中有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绿地”,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所谓“绿地”,《辞海》释义为“配合环境创造自然条件,适合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而形成一定范围的绿化地面或区域”;或指“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不论是自然植被或人工栽培的,包括农林牧生产用地及园林用地,均可称为绿地”。由此可见,“绿地”包括三层含义: ①由树木花草等植物生长所形成的绿色地块,如森林、花园、草地等; ②植物生长占大部的地块,如城市公园、自然风景保护区等; ③农业生产用地。而城市绿地则可理解为位于城市范围的绿地。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许多城市所做的绿地规划赋予城市绿地的含义只是前两个方面,不包括城市范围的农地,即狭义的城市绿地,也就是一些专家学者提出的“城市绿化用地”或“城市园林绿地”。 所谓城市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与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绿色有机整体,也就是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各种绿地,共同组合构建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 .2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 城市绿地系统的组成因国家不同,其内容各有差异。如: 前苏联城市绿地系统一般包括城市居住区与市内公园、花

城市等级区分细则

城市等级区分细则 分级标准有十个维度:?一线品牌进入密度?一线品牌进入数量?GDP ?人均收入?211高校?《财富》全球500强进入数量?大公司重点战略城市排名?机场吞吐量?使领馆数量?国际航线数量) 北上广集中的资源,也是内陆一个小城市远远不能比的。一个城市所占的资源,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①政治资源 ②商业资源 ③教育医疗资源 ④人力智力资源 北上广之所以人口大量涌入,房价之所以高,因为它们集中了中国最优质的政治资源,中国最优质的商业资源,中国最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中国最优质的人力智力资源。 目前国内常被提及的所谓一线、二线、三线城市的概念最早起源于房地产市场,现在已演变成为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划分。专家介绍说,常规的划分指标包括:综合经济实力、城市发展与规模(建设水平、人口、面积等)、辐射带动力与影响力、对人才的吸引力、信息交流能力、国际竞争能力、科技创新能力、交通通达能力等许多层面。简单来说,政治地位、经济实力、城市规模、区域辐射力是划分一线、二线、三线城市的主要标准。 中国目前被普遍公认的一线城市是: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简称北上广深。 北京(全国政治、文化、教育中心)、上海(全国经济中心)、广州(经济发达、中国第三大城市)、深圳(经济发达、特区城市)。 中国目前被普遍公认的二线城市是: 二线强 杭州、济南(经济发达、副省级、强省省会) 天津(重要经济大港) 重庆(直辖市) 青岛、大连、宁波、厦门(经济发达、计划单列市) 二线中 南京、武汉、哈尔滨、沈阳(经济发展较好、区域中心、副省级省会) 西安、成都、长春(区域中心、副省级省会)

长沙、福州、郑州、石家庄(经济发展较好、地级市省会) 苏州、烟台、佛山、东莞(经济强市) 二线弱 太原、合肥、南昌、南宁、昆明(地级市省会) 温州、无锡(重要的经济城市) 淄博(重要的工业城市) 准二线 呼和浩特、兰州、乌鲁木齐、贵阳(边疆地级市省会) 泉州、南通、常州、潍坊(新兴的经济强市) 唐山(环渤海重工业大城市) 三线城市: 三线强 海口、绍兴、大庆、邯郸、包头、台州、鞍山、中山、珠海、汕头、威海、泰安、吉林、柳州、东营、镇江、济宁、徐州、洛阳 三线中 拉萨、临沂、银川、西宁、保定、秦皇岛、沧州、鄂尔多斯、扬州、德州、泰州、赣州、九江、滨州、湖州、嘉兴、金华、桂林、惠州、湛江、江门、茂名、株洲、岳阳、衡阳、宜昌、襄阳、开封、许昌、平顶山、萍乡、宜春、上饶、新余、景德镇、商丘、绵阳、齐齐哈尔、牡丹江、抚顺、荆州、日照、盐城 三线弱 本溪、丹东、芜湖、辽阳、锦州、营口、宝鸡、咸阳、葫芦岛、承德、邢台、张家口、连云港、大同、榆林、延安、克拉玛依、喀什、石河子、南阳、濮阳、安阳、焦作、新乡、枣庄、聊城、蚌埠、淮南、马鞍山、丽水、衢州、安庆、抚州、天水、吉安、鹰潭、湘潭、常德、郴州、漳州、淮安、清远、揭阳、梅州、肇庆、玉林、北海、菏泽、德阳、宜宾、遵义、大理 四线城市 剩余的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城市绿地分类

城市绿地系统分类 1 总则 1.0.1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 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 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城市绿地分类 2.0.1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表

3.城市绿地计算原则与方法 3.0.1计算城市现状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指标时,应分别采用相应的城市人口数据和城市用地数据;规划年限、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规划人口应与城市总体 规划一致,统一进行汇总 计算。 3.0.2绿地应以绿化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为准,每块绿地只应计算一次。

3.0.3 绿地计算的所用图纸比例、计算单位和统计数字精确度均应与城市规划 相应阶段的要 求 一致。 3.0.4 绿地的主要统计指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glm=Agl/Np (3.0.4-1) 式中 Aglm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Agl ——公园绿地面积(㎡); Np ——城市人口数量(人)。 Agm=(Ag1+Ag2+Ag3+Ag4)/Np (3.0.4-2) 式中 Agm ——人均绿地面积(㎡/人); Ag1——公园绿地面积(㎡); Ag2——生产绿地面积(㎡); Ag3— —防护绿地面积(㎡); Ag4——附属绿地面积(㎡); Np ——城市人口数量(人);。 λg=[(Ag1+Ag2+Ag3+Ag4)/Ac]×100% (3.0.4- 3) 式中 λg ——绿地率(%); Ag1——公园绿地面积(㎡); Ag2——生产绿地面积(㎡); Ag3——防护绿 地面积(㎡); Ag4——附属绿地面积(㎡); Ac ——城市的用地面积(㎡); 3.0.5 绿地的数据统计应按表3.0.5的格式汇总。 表3.0.5 城市绿地统计表

城市等级划分(适用于差旅标准)

城市等级划分 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即分项目如住宿标准是多少钱一天,市内交通是多少钱一天等,也有的单位实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钱,不再承担住宿、市内交通费及餐饮费。但国家公务员出差补助一般都有明确标准,但各地视经济条件也不尽相同。 一线城市 一线强:北京上海(一个政治文化中心,一个经济中心)香港准一线:广州深圳天津重庆(cctv 在3月的一次新闻联播中,明确提到天津,重庆已经成为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二线强:南京武汉沈阳西安成都(都属于区域中心城市)杭州济南(经济发达、副省级)青岛大连宁波苏州无锡(最发达的两个非省会地级市)哈尔滨长春厦门佛山东莞(两个制造业经济强市)合肥郑州长沙福州石家庄(经济发展较好的五个非副省级省会城市)乌鲁木齐昆明(国家重点发展的边疆国际化城市)准二线:烟台(环渤海重要港口、经济强市)泉州(闽南经济中心城市)包头(重工业大城市)徐州(淮海经济区核心)南通(新兴的经济强市)邯郸(钢铁及棉纺工业城市)温州(重要的经济城市)二线弱:兰州南昌贵阳南宁太原呼和浩特(六个实力相当的省会城市)常州(老牌发达城市)唐山(环渤海重工业大城市)三线城市 三线强:银川西宁海口淮安扬州洛阳潍坊淄博绍兴台

州大庆鞍山中山珠海汕头泰安吉林柳州三线中拉萨保定秦皇岛沧州鄂尔多斯东营威海济宁临沂德州滨州湖州嘉兴金华泰州镇江盐城桂林惠州湛江江门茂名株洲岳阳衡阳宝鸡咸阳宜昌襄樊开封许昌平顶山赣州九江芜湖绵阳齐齐哈尔牡丹江抚顺枣庄三线弱本溪丹东辽阳锦州营口葫芦岛承德廊坊邢台张家口连云港大同榆林延安天水克拉玛依喀什石河子南阳濮阳安阳焦作新乡日照聊城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安丽水衢州荆州宿迁安庆景德镇新余湘潭常德郴州漳州清远揭阳梅州肇庆玉林北海德阳宜宾遵义大 四线城市 其他人口大于100万的城市、重点经济城市:邯郸、景德镇、赣州、吉林、包头、大同、洛阳、潍坊、芜湖、扬州、湖州、遵义、漳州、株洲、潮州,柳州 五线城市 其他著名经济城市、重要交通枢纽城市、重点旅游城市:池州、承德、保定、丹东、开封、泰安、日照、蚌埠、黄山、泰州、莆田、盘锦、阜新、朝阳、铁岭、南平、九江、宜昌、襄阳、岳阳、肇庆、乐山、绵阳、丽江、延安、咸阳、宝鸡、 以上城市共有113个,其他城市均为第六级。 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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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建标[2002]135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3]699号)的要求,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主编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85-2002,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6月3日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一、总则 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 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 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 定。 二、城市绿地分类 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绿地分类应采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内容及范围 备注 大 类 中 类 小类 G1 公园绿地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 11 综合公园 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G 111 全市性公园 为全市居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 G 112 区域性公园 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 G 12 社区公园 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 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 G 121 居住区公园 服务于一个居住区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服务半径:0.5-1.0km 。 G 122 小区游园 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 服务半径:0.3-0.5km 。 G 13 专类公园 具有特定内容及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G 131 儿童公园 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 G 132 动物园 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 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 G 133 植物园 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生产资料活动的绿地。 G 134 历史名园 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复习题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复习题 一、填空题 1.居住区绿地系统有三级公共绿地,分别是、小游园、。其最小规模按顺序分别为公顷、公顷、公顷。(居住区公园、组团绿地) 2、按人口数量进行城市规模划分,特大城市人口为__ _以上,大城市人口为。 100万、50万~100万 3、城市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大、中城市,小城市。1:10000 ~ 1:25000 ,1:5000~1:10000 4、中国将公园分为9类,包括、纪念性公园、儿童公园、、植物园、古典园林、体育公园、风景名胜公园、居住区公园等。(综合性公园、动物园) 5、园路按功能可分为主要园路(主干 道)、、。 次要园路(次干道)和游憩小路(游步道)。 6、根据人们在观赏景物时,其垂直视角的差异可划分为、仰视风景和三类。(平视风景、俯视风景) 7、地形的表现方式有:、、蓑状线表示法、模型表示法、其它表示法。(等高线表示法、标高点表示法) 8、园林建筑的主要作用包括、观景、、组织游览路线。(景观、划分园林空间) 9、传统园林的三大体系为:、欧洲园林体系和。(东方园林体系、伊斯兰园林体系) 10、1898年英国社会活动家霍华德在《明日,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提出的理论,其基本构思是立足于建设城乡结的、合、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兼有城市和乡村特点)。(田园城市理论) 11、1958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由奥姆斯特德和他的助手沃克斯合作设计的美

国的第一个城市公园方案公园在曼哈顿岛诞生。(纽约中央公园) 12、城市绿地系统的三大指标分别是:\ 、以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绿地率以及绿化覆盖率) 13、城市绿地系统的布局有、、、、、、、指状等8种基本模式。(点状、环状、放射状、放射环状、网状、楔状、带状) 14、2004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中,提到我国城市绿化建设指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以上,人均公共绿地平方米以上,绿地率以上。(45% 12 38% ) 15、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 16、全市性公园的用地面积一般为公顷或更大,其服务半径为千米,居民步行约30-50分钟内可达。(10—100 、 3—5千米) 17、我国现行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将城市绿地划分为五大类,即、、、、其他绿地G5 。(公园绿地G1 、生产绿地G2 、防护绿地G3 、附属绿地G4) 18、现代园林中的人造石有:、、。(塑石、玻璃纤维人造石、 GRC假山) 19、园林构成的六大要素:自然要素、、;人工要

中国销售大区及城市级别的划分

中国销售大区及城市级别的划分 2014-05-21数据化管理数据化管理 按行政区域划分渠道是企业一种常规的做法,如图所示,是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统计表。 这种行政区域的划分每年都会有些小的调整,如图6-7所示,是2010-2012年的行政区域统计,其中地级市、县级区、市辖区、县级市、县几乎每年都有变化。 同时民政部区划地名司还把全国分成了七大区(不含港澳台地区):

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华东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华中地区:河南、湖北、湖南 华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 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地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以上的分类更多是行政管理的一种分类方法,在我们实际以销售为导向的渠道管理过程中,大区分法会有些不同,常规会有四大区、六大区、八大区三种分法(不含港澳台地区),具体明细如图6-8所示。当然,不同行业、不同公司、不同业务阶段都会有略微不同的分法。

这三种销售区域分法的原则是区域间销售额和行政管理的一种平衡。 我们一般不对省级进行分级管理,不过会按级别对城市进行分类,分类标准一般会参考该城市的人口数,人均年收入、经济实力、社会零售品销售总额等因素。 特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是传统的四个特级城市,不过随着成都在西部零售市场的崛起,有些零售公司或品牌商将成都替代了深圳)一线城市: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福州、厦门、长沙、武汉、天津、济南、青岛、大连、沈阳、哈尔滨、成都、重庆、西安 二线城市:珠海、佛山、泉州、东莞、南宁、海口、三亚、昆明、绵阳、贵阳、拉萨、石家庄、太原、包头、、呼和浩特、、烟台、长春、鞍山、南昌、郑州、合肥、乌鲁木齐、兰州、西宁、银川 三线城市:唐山、秦皇岛、邯郸、保定、廊坊、大同、阳泉、长治、临汾、抚顺、本溪、锦州、吉林、四平、齐齐哈尔、大庆、佳木斯、牡丹江、常熟、镇江、连云港、江阴、宜兴、昆山、湖州、丽水、萧山、瑞安、义乌、芜湖、蚌埠、马鞍山、安庆、莆田、漳州、石狮、景德镇、九江、鹰潭、东营、潍坊、泰安、威海、滨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十堰、宜昌、襄樊、株洲、湘潭、衡阳、邵阳、韶关、汕头、江门、茂名、中山、潮州、柳州、桂林、北海、自贡、攀枝花、乐山、宜宾、南充、曲靖、玉溪、保山、大理、遵义、铜川、宝鸡、咸阳、汉中四线城市:除上面城市之外的所有城市 乡镇市场:位于农村的乡镇,全国有40,446个乡级市场 目前我国的高线城市竞争都非常激烈,现在大家都将重心向下移,未来二三线城市将是竞争的主战场。 点击“原文链接”可以阅读本人的【零售店铺销售追踪预测分析模板】介绍。 阅读原文举报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年9月1日执行)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2002年9月1日执行) CJJ/T85—2002 1 总则 1.0.1 为统一全国城市绿地(以下简称为“绿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绿地系统(以下简称为“绿地系统”)规划,规范绿地的保护、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统计等工作。 1.0.3 绿地分类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城市绿地分类 2.0.1 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并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 2.0.2 绿地分类应用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 2.0.3 绿地类别应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 2.0.4 绿地具体分类应符合表2.0.4的规定。 表2.0.4 绿地分类 类别代码类别 名称内容与范围备注 大类中类小类 G1 公园 绿地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G11 综合 公园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G111 全市性公园为全市民服务,活动内容丰富、设施完善的绿地 G112 区域性公园为市区内一定区域的居民服务,具有较丰富的活动内容和设施完善的绿地

G12 社区 公园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不包括居住组团绿地 G121 居住区公园服务于一个居住区的居民,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0.5~1.0km G122 小区 游园为一个居住小区的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集中绿地服务半径: 0.3~0.5km G13 专类 公园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 G131 儿童 公园单独设置,为少年儿童提供游戏及开展科普、文体活动,有安全、完善设施的绿地 G132 动物园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移地保护野生动物,供观赏、普及科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动物繁育,并具有良好设施的绿地 G133 植物园进行植物科学研究和引种驯化,并供观赏、游憩及开展科普活动的绿地 G134 历史 名园历史悠久,知名度高,体现传统造园艺术并被审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园林 G135 风景名胜公园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以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点(区)为主形成的具有城市公园功能的绿地 G136 游乐公园具有大型游乐设施,单独设置,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G137 其他专类公园除以上各种专类公园外具有特定主题内容的绿地。包括雕塑园、盆景园、体育公园、纪念性公园等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G14 带状 公园沿城市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 G15 街旁 绿地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G2 生产 绿地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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