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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解读

《乡土中国》解读
《乡土中国》解读

你好,欢迎来到「益伴」。

今天为您解读的这本书叫做《乡土中国》,本书共约8万字,我会用4期的内容为您来讲解本书的精髓,本期是讲解的第1期。

提到“乡土”,你会想起什么?是“三千里兮家未归,恨难得兮仰天悲”的思乡之情化作的浓郁惆怅,还是“人长两只脚,就是要离开故乡;人有一颗心,就是要思念故乡”的矛盾心理?

如果把“乡土”的概念,从小小的“家乡”挪开,变而为“中国”,你又会有怎样的联想?是一望无际的田野,还是炊烟袅袅的村庄?对于生于斯长于斯的这片土地,你又了解多少呢?

今天我们为大家解读的这本《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当初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而成的。这些文章尝试回答了一个问题: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

《乡土中国》整本书很薄,仅有八万字,但内涵却十分厚重,这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

费孝通是江苏吴江人,是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从事社会学、人类学研究,写下了数百万字的著作。

他在导师马林诺夫斯基指导下完成了博士论文《江村经济》,该书被誉为“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成为国际人类学界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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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一书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方面,分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这本书出版于1948年,虽然社会变化翻天覆地,但书中内容仍然值得我们学习。

在今天的解读中,我们首先来了解什么是“乡土本色”。

01

在书的一开始,费孝通先生就写到:“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他建议我们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因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那么,究竟什么是“乡土性”?又为什么说乡下人是“土气”的呢?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到:“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

的谋生办法。”

在乡下,“土”是人们的命根。

中国自古以来,在数量上站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是“土地”。“土地”是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习惯在远离故土的时候,将一抔故土带入行囊。由此情景,足以见得“土”在我们的这种文化里所占的和所应当占的地位了。

中国是依靠农业发展起来的国度,这个民族注定和土地分不开,它是直接取资于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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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牧的人可以逐水草而居,飘忽无定;做工业的可以择地面而居,迁移无碍;但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地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半身插在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而这,便是乡村社会的特性之一。

02

除去“土”,在很多城里人的眼里,乡下人或许还是“愚”的。

有人把“愚”和“病”、“贫”联结起来去作为中国乡村的症候。“病”和“贫”是有客观的判断标准的,但是说乡下人“愚”,又是依据什么呢?

费孝通为我们解释了这一现象:有的人说乡下人愚是因为他们不识字,我们称之为“文盲”,但这只是知识不足,并不是“愚”,因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所造成的。

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乡下人在马路上听见背后的汽车连续摁喇叭,慌了手脚,东避也不是,西躲又不是。这是愚吗?

如果说这是愚的话,那么当一位城里来的小姐看着田里长的苞谷,却冒充着内行说:“今年麦子长得这么高”,这是不是也可以算作一种愚的表现呢?

所以说,乡下人没有见过城里的世面,因而不明白怎样应付汽车,这是知识问题,不是智力问题,我们并不应该将其定义为“愚”,这就好像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一般。

文字也是一个道理,乡村孩子在生活中没有机会接触太多的文字,乡村部落的生活也不需要太多的文字,因而乡下人往往不善于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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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向泥土讨生活的人是不能总是移动的。因此,相对于城市,乡下的流动性会更小,这样就会产生一个结果:人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在熟悉的地方上生长大。

在这样的社会中,经验的获取更多来源于传递或传承,正如书中写道:

“时间的悠久是从谱系上说的,从每个人可能得到的经验说,却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同一戏台上演着同一的戏,这个板子里演员所要记得的,也只有一套戏文。他们个别的经验,就等于时代的经验。经验无需不断积累,只需老是保存。”

对于这种传承性的经验来说,语言的作用远远大于文字。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而这种询问往往是通过面对面的亲密接触,通过口口相传来完成的。

所以说,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必要。

因此,我们并不能仅仅因为乡土社会中乡下人拥有的知识量少,就判定其为“愚”。

当然,费孝通先生所写到的是1947年左右的中国。如今,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基层已经发生了变化,文字也下乡了。在今天,无论是乡下还是城市,人们的平均知识水平都直线上升,但是当年先生所说的道理仍然值得我们去思考和学习:

“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而且这种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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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除去“土”、“愚”,费孝通提到,在当时的乡村工作者看来,乡村还有一个问题是“私”。说起私,我们就会想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句俗语。

其实抱有这种态度的并不只是乡下人,就是所谓的城里人,何尝不是如此?

普通人家把垃圾往门口的街道上一倒,就完事了。什么东西都可以向出路本来不太畅通的小河沟里一倒,明知有人家在这河里洗衣洗菜,却毫不觉得有什么需要自制的地方。如果你问这些人为什么会这样做,那么他们多半会回答——这种小河是公家的。

在很多人眼里,公家的就意味着可以占便宜,意味着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

两三家合住的院子,公共的走廊上尘灰堆积,满院生了荒草,谁也不想去拔拔清楚。没有一家愿意去管“闲事”,因为谁看不惯,谁就得白侍候人,到最后反而连半声谢意都得不到。于是像坏钱驱逐好钱一般,公德心就在这里被自私心驱走。

但是,我们一直在说私,那什么是私,什么又是公呢?我们常常说的“自家的”和“公家的”又是怎样划分的呢?费孝通通过中西社会的不同例子,为我们进一步阐述了这一点。

假设有一个朋友写信给你说他将要“带了他的家庭”一起来看你,你知道要和他同来的是哪几个人吗?

如果是在西方,这是很明确的。在英美,家庭包括他和他的妻以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他只和他太太一起来,就不会用“家庭”。但是在中国,这句话是含糊的,因为在我们的用字中,这个“家”字可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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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亲热的人物。由此看来,自家人的范围在我们的语言环境中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

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

这是因为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方的格局是不相同的。

如果说,西方的格局是一捆一捆的柴,那我们的格局更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这就是费孝通先生提出的著名的“差序格局”。

那么,差序格局之下,中国的乡土社会又会有怎样的特性呢?

我们下期将继续为您解读。

以上是本期节目的所有内容,感谢聆听。

你好,欢迎来到「益伴」。

今天为您解读的这本书叫做《乡土中国》,本书共计约8万字,我会用4期的内容为您来讲解本书的精髓,本期是讲解的第2期。

在上期的解读中,我们谈到了乡土社会的特性,其中涉及到了三个字——“土”“愚”“私”。在探讨中,我们还引出了一个差序格局的概念。

在本期的解读中,我们首先讨论的便是差序格局。

01

与西方社会的格局相比,我们的社会格局如同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可能是圈子的中心,而每个人也可能是被波及的部分。

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中国人的亲属关系网络,可以广袤无垠,一直连接着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物。而这个网络像个蜘蛛的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

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以亲属关系布出去的网,但是没有一个网所罩住的人是相同的。再进一步说,天下没有两个人所认取的亲属是完全相同的。

因之,以亲属关系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的网络来说,是个别的。每一个网络有个“己”作为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不但亲属关系如此,地缘关系也是如此。在传统结构中,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便是“街坊”。有喜事要请酒,生了孩子要送红蛋,有丧事要出来助殓、抬棺材,是生活上的互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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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这也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一个范围。这一范围的大小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有势力的人家的街坊可以遍布全村,穷苦人家的街坊只是比邻的两三家。

《红楼梦》中的大观园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贾家鼎盛的时候,大观园里可以住着姑表林黛玉,姨表薛宝钗,甚至宝琴,岫云,凡是拉得上亲戚的,都包容得下。可是势力一变,便树倒猢狲散,缩成一小团。

可见,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格局具有这种伸缩能力。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家庭便可以大到像个小国。

正是因此,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西方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费孝通先生将这种格局与儒家常常讲到的“人伦”联系在了一起。儒家在关系中讲究“人伦”,费孝通先生把这个“伦”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伦重在分别,在《礼记》祭统里所讲的十伦: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都是指差等。伦是有差等的次序。

所谓“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意思是这个社会结构的架格是不能变的,变的只是利用这架格所做的事。

这种差序格局在中国社会中有多么根深蒂固,我们以儒家的孔子和基督教的耶稣对比来看看。

耶稣普爱天下,甚至爱他的仇敌,还要为杀死他的人请求上帝的饶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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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孔子呢?我们不妨来看一看《论语》里面的一段对话。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

意思是说,用善行回报恶行,怎么样?

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孔子说,用什么回报善行?用适当的代价回报恶行,用善行回报善行。

这是孔子所强调的差序层次,他把这道德范围依着需要而推广或缩小。

02

回到我们上次谈到的“私”的问题上来,如果我们能够明白差序格局中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范围,就可以明白中国传统社会中“私”的问题了。

因为这种差序的推浪形式将群、己的界限变得模糊,所以对于公私的看法,对于权利和义务的分别也难以清清楚楚。

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学》中说:“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族……这是一个事实上的公式。

当一个人牺牲族时,他可以为了家,家在他看来是公的。当他牺牲国家为他小团体谋利益,争权利时,他也是为公,为了小团体的公。

因为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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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道德体系与道德观念的出发点,是“克己复礼”(指约束自己,使每件事都归于“礼”),“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你可以发现,在差序格局中我们很难甚至无法找到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

以儒家为例,其所提倡的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或许,有人可能会说,那仁呢?孔子常常提到的“仁”难道不是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吗?

那我们不妨来想一想,在孔子眼中何所谓“仁”。

孔子常常提起“仁”字,《论语》中对于“仁”字的解释最多,但是也最难捉摸。孔子不少次认为很多人“不够说是仁”,但是当他积极地说明仁字是什么时,他却说“克己复礼为仁”。

克己复礼,你看,最终还是退回到了这一套私人间的道德要素了。

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也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为我们举了这样的例子:

“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他讳隐。更甚的,他还可以向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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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看上去似乎很矛盾,但实际则不然。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让我们判断拿出什么标准来的,往往是对象的身份,以及他和自己的关系。

04

那么,在乡土社会中,有没有基本的社群关系呢?

当然有,这种社群被称为“大家庭”,也就是费孝通先生在另外一本著作《江村经济》中所提到的“扩大了的家庭”。需要强调的是,这个大并不是取决于人数,而是取决于结构。

也就是说,一个有十多个孩子的家并不构成“大家庭”的条件,但一个只有公婆儿媳四个人的家却可以被称为“大家庭”。

从人类学的角度来讲,家庭是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

“亲子”指它的结构,“生育”指它的功能。这社群的结合是为了子女的“生”和“育”。

但是生育的功能,就每个个别的家庭说,是短期的,孩子们长成了也就脱离父母的抚育,去经营他们自己的生育儿女的事务。

因此,家庭这个社群是暂时性的。家庭既以生育为它的功能,在开始时就得准备结束。抚育孩子的目的就在于结束抚育。

但是在乡土社会中,家庭关系并没有随着结束抚育而终止,而是沿着亲属差序向外扩大,进而形成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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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认为,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的了。这样一来,一代一代,一圈一圈,家便绵延不断,不因个人的成长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于是,家的性质变成了族。

不过,这样形成的团体社群与西方是不同的。在西方的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子女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但是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却并非如此。我们的家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

如此一来,夫妇便成了配轴。

同时,配轴虽然和主轴一样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所以,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成为了日常可见的现象。

我们会发现,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 “实在没有什么话可说的”,更别说有什么亲热与亲昵的举动。

在乡下有说有笑,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中,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用他们经常说的一个词,叫“男女有别”。

那么,男女有别背后究竟又藏着怎样的原因呢?除去男女有别,乡土社会的社群还有怎样的特征?

我们下期将继续为您解读。

以上是本期节目的所有内容,感谢聆听。

你好,欢迎来到「益伴」。

今天为您解读的这本书叫做《乡土中国》,本书共计约8万字,我会用4期的内容为您来讲解本书的精髓,本期是讲解的第3期。

在上期的解读中,我们首先讨论到的是“差序格局”,在这样的格局之下,形成了由生育和婚姻所结成的亲属关系,也形成了从地缘关系推广出去的街坊关系。这些社群的范围往往可大可小,具有一定的伸缩性。

这种差序的推浪形式将群己的界限弄成了相对性,也可以说是模糊两可了,这与西洋把权利和义务分得清清楚楚的社会,大有不同。

最后,我们讨论了家族关系的由来及其特点,并引出了一个概念——男女有别。这也是我们本期解读中谈到的第一个关键词。

01

在乡土社会中,我们似乎很少看到夫妻之间耳鬓厮磨,你侬我侬,多半是一早便各人忙各人的事,出了门,也是各做各的。妇人家如果不下田,便留在家里带孩子。

男人们工做完了也不常留在家里,有事在外,没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都是男子们寻找感情上安慰的消遣场所。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要想探究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男女分化开始说起。

男女生理上的分化是为了生育,但生育却又规定了男女的结合。这一种结合基于异,并非基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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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异的基础上去求充分了解,是困难的,是阻碍重重的,是需要不断地在创造中求统一的,但最后的统一是永远不会完成的,这不过是一个求同的过程。

不但这样,男女的共同生活,愈向着深处发展,相异的程序也愈是深,求同的阻碍也愈是强大,用来克服这阻碍的创造力也更需强大,不过也有人认为,正是因为这样,生命力愈强,生活的意义也因之愈深。

但是,在乡土社会中这种精神是不容存在的。因为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它不需要创造新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生下来就决定的。

比起不需要创新,乡土社会更害怕的是社会关系的破坏,因此,男女间的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这便是男女有别的原则。

“男女有别”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因此需要在生活上加以隔离。这隔离非但是有形的,也可能是无形的,发生在心理上的,所谓“男女授受不亲”便是如此,他们需要做的只是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

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秩序破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02

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更多的时候讲究的不是“法”,而是“礼”。所以,我们要提到的第二个关键词是礼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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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那么在乡土社会中,礼则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和礼的差别在哪里呢?

如果单从行为规范这一点说,礼本和法律无异,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礼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

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那么,传统是怎么维持礼的呢?

我们不妨回到问题的源头来思考。究其实质,我们规范行为的目的是什么?

是配合人们的行为以完成社会的任务,而社会的任务是满足社会中各分子的生活需要,所以归根究底,我们规范行为是为了尽可能地满足社会中各分子的生活需要。而人们要满足需要

必须相互合作,并且采取有效技术,向环境获取资源。

这个时候便需要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上一代所试验出来有效的结果,可以教给下一代。这样一代一代地累积出一套帮助人们生活的方法。

而在乡土社会中,这一点就更加明显。因为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在这样的环境中,父辈们的经验更加可靠和有效,到最后,生活在这样社会里的人,对于很多传统,不必知晓为何,只要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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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人们对于传统就渐渐有了敬畏之感。这种敬畏感不断地加深,而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所谓的“仪式”。

因此,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

但是,礼治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个前提,所以它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

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不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的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

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方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法治和礼治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乡土社会可以说是“无法”的社会,但作为礼治社会,其秩序并非是由个人的好恶来维持的,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在长期的潜移默化中,人们已经把外在的规矩化成了内在的习惯。因此,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是在身内的良心。所以这种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

03

理想的礼治是每个人都自动地守规矩,不必有外在的监督。

但是理想的礼治秩序并不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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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一个人可以为了自私,偷偷地越出规矩。不过,在乡土社会中,一个人做出这样的事,首先可能会被谴责没有规矩,而不是不遵循法律,那么解决的理想手段也往往是教化而不是折狱。

这种教化手段,在乡村往往被称作调解。

所谓调解,便是一场教育的过程。

那么,在乡村什么人会充当调解者呢?往往有两类,一类是村里读书知礼的人,这类人往往被认为是权威。再有一类便是村里的长老。归结起来,便是德高望重之人。

而调解的过程,也大同小异。这一过程,在我们看来是调解,在矛盾双方看来,则是评理。所以,在乡村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局面:

两个争执得不可开交的人吵到最后总会说一句,我们去找谁评评理去。于是便推推攘攘地来到调解人的家里。

而充当调解者的人总是把被调解的双方都骂一顿。训斥的语言也大同小异,比如说:“这简直是丢我们村子里脸的事!你们还不认了错,回家去。”教训之后,他依着他认为“应当”的告诉他们。

这在乡土社会里极有效,双方时常就“和解”了。

从中也可以看出,法和礼的区别在于:一个法官并不考虑教化人,刑罚的用意也不再是立规矩,而是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安全。

但是,在乡土社会中,长老或者调解人不是这样,他们往往更多考虑的是道德问题、伦理问题,是希望不丢这个村子的脸,不破坏现有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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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但是,当时的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这就造成了一个很尴尬的局面。

原有对诉讼的观念还是很坚固地存留在广大的民间,使得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在中国传统的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个人平等主义的。

普通老百姓弄不明白这一套,在司法制度的程序上又是隔膜到不知怎样利用。

因此,其实在当下中国,乡间普通人还是怕打官司的。

但是新的司法制度却已推行了。这就使得那些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物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乡间的调解而告到司法处去。

这是一个二元悖论,在理论上,这是好现象,因为这样才能破坏原有的乡土社会的传统,使中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

但从事实上看,在司法处去打官司的,正是那些乡间所认为的“败类”的人物。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

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

因此,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

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需要先有一番改革。

到这里,本期的解读便结束了,本期我们谈到了两个关键词:男女有别以及礼治秩序,那么乡土社会还有什么特征呢?

我们下期将继续为您解读。

以上是本期节目的所有内容,感谢聆听。

你好,欢迎来到「益伴」。

今天为您解读的这本书叫做《乡土中国》,本书共计约8万字,我会用4期的内容为您来讲解本书的精髓,本期是讲解的第4期。

在上期的解读中,我们讨论了两个关键词,分别是男女有别和礼治秩序。

在乡土社会中,纵向的家族关系使得夫妻情感让位,为了社会关系的稳定,就形成了一种默认的男女有别的秩序。此外,我们还谈到了礼治秩序的形成、表现及其与现代法律之间的悖论。

而在今天的解读中,我们同样也会用一些关键词来接着探讨乡土社会的特征。

01

第一个关键词是血缘与地缘。

血浓于水是我们经常说的一个词,也是中国人非常重视的一点。而这种血缘关系,在越缺乏变动的文化里就越被看重。

什么是血缘社会呢?

血缘社会的意思是,人和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血缘社会的基础是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

血缘社会是稳定的;变动得大的社会,也就不易成为血缘社会。我们所说的稳定,是指它结构的静止而非个人的静止。

这种结构的静止表现在:虽然填入结构中各个地位的个人受着生命的限制,不能永久停留在那里,但是通过生育依旧可以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

比如,职业的血缘继替是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身份的血缘继替是贵人之子依旧贵;财富的血缘继替是富人之子依旧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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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在很多时候,血缘社会中,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而这个地位往往取决于谁是你的父母。

血缘如此,那地缘又是什么?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社会契约的基础。

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规定。因此在订立契约时,个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契约的完成是权力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定的单位,可靠的媒介。

因此,在地缘关系中,我们有的是冷静的考虑,是理性而不是感情支配着人们的活动。

但是,这在乡土社会中是缺少的。因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使得地缘关系也成为了血缘关系的投影。

“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生,也就是血,决定了他的地。世代间人口的繁殖,像一个根上长出的树苗,在地域上靠近在一伙。

就像儿谣里唱的那样:“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里,“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而血缘和地缘的合一便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所以,在乡土社会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一些生活在这个村子很久的外乡人,一些寄居在社区边缘上的人物往往并不觉得自己已经成为村子中的一员,也并不能说已插入这个村落社群中,他们常常得不到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他们不被视作自己人,不被人所信托。

而这些都是因为乡土社会是个亲密的社会,这些人却是“陌生”人,来历不明,形迹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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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那这种亲密的血缘社会又有着怎样的特点呢?

首先,亲密的血缘关系限制着若干社会活动,其中最主要的是冲突和竞争。亲属是自己人,是从一个根本上长出来的枝条。

所以,在乡土社会中,原则上面对亲属应当痛痒相关,有无相通的。

况且在这样一个流动性很低的社会中,亲密的共同生活就意味着人和人相互依赖的地方是多方面和长期的,这样一来,在授受之间无法一笔一笔地清算往回。

或者说,亲密社群的团结性在一定程度上就依赖于人和人之间都相互拖欠着未了的人情。所以也才会有“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在这种社会中,亲兄弟明算账是很难的。

在我们的朋友圈子中,也很容易看出这一点。朋友之间抢着回账,意思是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像是投一笔资。

欠了别人的人情就得找一个机会加重一些去回个礼,加重一些就在使对方反欠了自己一笔人情。来来往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相合作。

所以,亲密社群中很难甚至无法不互欠人情,而且也最怕“算账”。因为“算账”这个词在乡土社会里等于绝交之谓。

其次,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种社会中不发生交易,而是说他们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

所以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有专门作贸易活动的街集。街集时常不在村子里,而在一片空场上,各地的人到这特定的地方,各以“无情”的身份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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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或许可以看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地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苦走这十多里路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

不,乡土社会中的人不会这么想,这一趟对他们而言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舍,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当场算清是陌生人之间的行为,不能牵涉其他社会关系的。

因此,只有在街集上才能把原来的关系暂时搁开,一切交易也才能当场算清。

03

本期所提到的第二个关键词是:欲望和需要。

我们可以观察一下自己的一举一动,你会发现每一个行为都是有目的的。比如,当我们要吃饭的时候才会拿起筷子,而肚子饿了才会要吃饭。

所以,总是有个“要”在领导自己的活动。当我们面对别人的时候,也往往会有这样的发问,例如:“为什么你来呢?有什么事么?”

所以,观察人类行为,我们常可以看到人类并不是为行为而行为、为活动而活动的;行为或是活动都是手段,是有所为而为的。

所以,我们说人类的行为是有动机的。这里面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人类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可以控制的。要这样做就这样做,不要这样做就不这样做,也就是所谓意志。一是人类在取舍之间有所根据,这根据就是欲望。

欲望规定了人类行为的方向,欲望满足了,我们会因之觉得愉快;欲望不满足,要而得不到,周身都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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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是什么呢?

所谓食色性也,欲望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比如,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

因此,在十九世纪产生了一种理论说,每个人只要能“自私”,那就是充分地满足我们本性里带来的欲望,社会就会形成一个最好、最融洽的秩序。亚当·斯密说“冥冥中那只看不见的手”会安排个社会秩序给每个为自己打算的人们去好好生活的。

这种理论所根据的其实是乡土社会而非现代社会,因为在乡土社会中,这种理论多少可以说是正确的。但并不是因为真的有“冥冥中那只看不见的手”,而是在乡土社会中,个人的欲望常是合于人类生存条件的。

另一种说法是孙末楠提出的:“人类先有行为,后有思想。决定行为的是从试验与错误的公式中积累出来的经验,思想只有保留这些经验的作用,自觉的欲望是文化的命令。”

对于乡土社会,这也同样适用。因为乡土社会是个传统社会,传统就是经验的累积,能累积就是说经得起自然选择的,它们必然是有助于生存的。

04

那么,“需要”又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呢?

“需要”的产生起因于社会的变动,尤其是社会变动得快,原来的文化开始并不能有效地带来生活上的满足时,那么人类便不能不推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这时,人们发现了欲望并不是最后的动机,而是为了达到生存条件所造下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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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人开始注意到生存条件的本身,这时在社会学里产生了一个新的概念——“功能”。功能是从客观地位去看一项行为对于个人生存和社会完整上所发生的作用。

区别于欲望的是,功能并不一定是行为者所自觉的,而是分析的结果,是营养而不是味觉。

这个时候,现代社会里的人开始为了营养选择他们的食料,这是理性的时代,理性是指人依了已知的手段和目的关系去计划他的行为,所以也可以说是科学化的。此时生存的条件变为了“需要”而非“欲望”。

而这在乡土社会是相对缺乏的。

到这里,这本书的解读便结束了。尽管本书出版已有七十年之久,但书中的内容对于我们理解传统中国社会仍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是值得深入探究与思考的。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乡土社会有其自身不可磨灭的特点,它可能有弊端,但也有我们已经慢慢丧失的东西。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恭喜你,又读完了一本书。

以上是本期节目的所有内容,感谢聆听。

解读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姓名:杨瞻菲 学号:S2*******

《乡土中国》解读 内容摘要:《乡土中国》是费孝通的代表作之一,通过对《乡土中国》的写作背景目的,特点,内容,意义的解读,让我们更能加深的对它的理解 关键词:乡土社会格局 报告主线:通过《乡土中国》的内容,了解自己社会本身的特殊性,本民族文化传统,本国国情。 正文结构: 引言:大家都读过费孝通的这部著作了,通过阅读让我们了解了乡土社会,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作者本人。 一、写作背景和主要目的: 1、写作背景: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内容整理结集而成的,全书主体共十四篇文章站在上个世纪四年年代,了解了那时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中国。一个以农业这种生产方式为基础而产生的聚居,由于聚居,便会有群体间“熟习”的关系;这种“熟习”再联结血缘与地缘等因素,乡土社会的结构才会是“差序格局”;因为“熟习”和“差序格局”,所以维持乡土社会结构的就必然是“礼治秩序”;乡土社会的本色——经验性社会有决定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

2、主要目的 《乡土中国》成书缘由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所说,他是想借“乡村社会学”这个讲台来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 二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乡土社会 乡土社会是在自然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以家族为基本生产和生活单位的社会大结构。(结合特定的领域,特定的社会,特定的文化或特定的民族)从基层上看,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而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手段。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珍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人,无疑是土地。 作者首先是从中国社会的基层入手,一语道破中国乡土社会的乡土性,所谓乡土就是指进行小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村,那里居住着中国绝大多数农民,他们黏着土地,与土地相依为命,在辛勤劳作的耕耘下,靠大自然的风调雨顺来获得生存的基本手段,古谚语“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典型的描述了乡土社会对大自然和客观环境的依赖。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有几点,无论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 (二)乡土社会的特点 1、等级性:差序格局 作者通过比较中国社会和西洋社会,认为西方社会是团体格局,就好像捆柴一样,而中国的社会格局犹如石头丢进水面泛起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是一个差序格局。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个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即每个人的网络,都有个自己在作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一样,网络的范围,依中心势力的大小而定,具有伸缩性。 2、血缘性:乡土社会以血缘为基础构造 在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

读《乡土中国》有感个人心得体会【5篇】

读《乡土中国》有感个人心得体会【5 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对乡村社会学的讲学中整理的论文,讲述了乡土中国的一些特色,不晓得看过这本书的同学们会有什么样的心得感悟呢?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有关读《乡土中国》有感个人心得体会【5篇】,希望大家喜欢。 读《乡土中国》有感个人心得体会【篇一】 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此后多次再版,其内容依然没有过时,无论是专家学者,抑或是普通读者,都不吝赞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好了,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诱惑,吸引着我对这本小册子发起进攻。我断断续续读了几个星期,总是不断回头去看:先生是怎么论述一个问题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

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闲聊中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当我试图将不足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此困难,它包含了很多东西,顺着其中一点深入思考下去都可以有很多的收获。除去丛刊序文和后记,一共十三篇短文,总字数不过万余字。下面我将根据自己的阅读体会,谈谈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收获。 第一篇《乡土本色》相当于一个概述,为我们简单描述了乡土社会的种种,为我们重新认识了“乡土”的含义,土地将人们限制在一定地域,形成一个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这个社会以基本的村子为单位,村子之间相互隔膜、孤立,村子中的人形成有机团结,进而形成熟人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生存并不困难,只需要严守上代人口口相传的经验。总之,它为我们描述出一个乡土社会的轮廓,也为读者更好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的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新的概念奠定基础。第二篇和第三篇《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更像是为乡下人“平反”,逻辑的起点是有人说乡下人愚开始,继而那些人产生这样想法的原因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然后再追问,为什么乡下人不识字呢,然后论述文字对于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的意义,另一方面从文字作为一种意

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所讲的是关于“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整本书并不是关于中国乡土社会的具体描写,而是通过举例和论述提取了一些简短精炼的概念。 整本书我觉得可以分为4个部分:(1)——(3)为第一部分,(4)——(6)为第二部分,(7)——(11)为第三部分,(12)——(14)为第四部分。 第一部分:“熟悉”的社会,“熟悉”的社会不那么需要文字。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全篇从“土气”一次开始,在最开始就说明了乡下人离不开土地,而正因为世世代代与土地相伴,乡下人也沾染到了属于“土气”中的朴实踏实的特性,就像文章中说:“‘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 因为土是乡下人的命根,离不开不变动的土地,当然就会有“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在一个不流动的空间中,造成了乡村一定程度的孤立和隔膜,因此中国的聚村而居的情况普遍存在,文章页指出了聚村而居的原因,每家所耕田面积小,需要水利,为了安全保卫,土地平等继承等原因都促成了聚村而居的现象。当然,这种聚村而居的,也形成了乡村内部社会的相熟,“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面对熟悉的人当然会有一定程度上的信任,而一个拥有土地般质朴特性的人又常年与自己熟悉的人在一起,当然会格外的信任和心安。 而文字对于乡下人的意义,可能并不像城里人那样重要,因为在乡下,每个人每天见到重复的信任的人,做着一些与文字无关的事情,当然就不需要文字来传递本用声音或者动作便可以传递的信息,更不需要文字来保障些什么。但是,这样一些城里人便说农民“愚”,愚是不能只以学习识字为标准的,“乡下的孩子在教室里认字认不过教授们的孩子,和教授们的孩子在田野里捉蚱蜢捉不过乡下的孩子,在意义上是相同的。”确实是这样的,识字对于城市的我们,确实是一项重要的技能,但对于农民,或许这并不重要,我们生活在不同的社会

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 《乡土中国》,简简单单的四字书名,薄薄的一百多页纸张,却承载了几千年厚重的中国乡土文化,浸润着费孝通先生,这位将一生献给中国大地,献给中国社会学、人类学研究的学者对乡土社会的理性思考与浓浓深情。这本书册,由费老根据上世纪40 年代后期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出版而成,因而对于大学生的我们,也是再好不过的学习并探讨中国乡村社会,了解那些也许今日的我们所无法感受到的最质朴,最本真的乡土本色的读物。而对在记忆深处仍留有乡村印象的我来说,《乡土中国》这本书,更是成为了我追忆小时乡土记忆的回忆手册。 我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而我也是在上小学之后才搬家到城市。即使为了求学住在了城市,我也总是愿每周回乡下,陪陪看着我长大的老人,走走我摔倒过无数次的石子路,提着竹篮和奶奶去山下的田里挖土豆,照看蔬菜,感受最原始的中国大地。因而我的血液里流淌着的,本质上是农民的血,是乡土性的。农村,即使现在被破坏得千疮百孔,也依然是我内心深处最眷恋和怀念的地方,那里绘成了我大半个童年;那里,也是无数淳朴的老人,憨厚的农民,皮肤黝黑的小孩生存,生活,繁衍之地;那里,更是中国的根基所在,是中国人民的溯源,是中国文化和民族的发源。 因此,在拜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的过程中,我总能找到很多熟悉的影子。在字里行间中,读出一丝怀旧的气息,仿佛听到爷爷们的憨笑与叹息,看到土地的丰收与荒芜,感受到乡土中国的过去和将来。 我也愿记下,费老文字中那些深深刻在我脑海里的和我的乡土回忆产生的几点共鸣。

一、安土重迁的守候 邀请奶奶外婆们来城里玩,来我家做客一直是最艰难的行动。“我离开了,家里的母鸡就没人照看了”,“我不愿意出来,家里习惯了”,“都是不认识的人,我不好意思的”,每次提议,总是毫无例外地收到这类的托辞。更不用说想要全 服他们来城里居住了。这一面让我苦恼,一面又让我深刻体会到农村人安土重迁 这根深蒂固的观念。 正如书中所述,“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这些姓,我从墓碑上去重构每家的家 谱,清清楚楚的,一直到现在还是那些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地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结论自然应当加以条件,但是大体上说, 这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我们很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在土地上的”奶奶外婆们已然将他们的一生,从肉体到心灵完全得奉献给了脚下这片生之养之的土地,没有大灾没有战争没有欲望,他们从未想过迁移。 这甚至可以引申到乡村的政治,文化。“在变化很少的社会,文化是稳定的,很少有新的问题,生活是一套传统的办法。”“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在这个稳定的,依靠经验的社会里,似乎都不需要政治的约束,不需要多伟大多激情,教化和惯性就足够。人们安得其所,早已达到孔子所言的境界:“不逾矩。”他们是宁静的湖,而非流动的川。曾经他们自给自足,男耕女织,即使生活困苦,

乡土中国1-14章学习笔记

《乡土中国》 1-4章读书笔记 费孝通 乡村是中国最基本的行政单位,现代中国也是从乡村中生长出来的,因此不管是什么人的身上都会多少带有一些乡村文化的底色。乡村文化没有所谓的优劣之分,它只是非常适合于这片土地,在读了前几章之后,再也不敢以一种自视甚高的文化优越感去看待乡村。通过费老高屋建瓴的剖析,更是深刻感到乡村文化对我们每个人的影响,即便你早已远离农村生活在城市,但围绕在你周围的人际关系、社会观念,仍然是从乡土环境中生长出来的社会意识。 序言 作为中国最基层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是吸引费老和读者一起去探寻的问题。这本小书并不是费老对一个具体基层社会的纪实描写,他是从这些具体的基层社会中提炼出一些概念,来组成一个乡土文化,而正是这种文化在支配着乡土社会的各个方面。 第一章乡土本色 如果说中国有5000年的历史,那么中国有99.9%的时期都处在农业社会,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我们都是受到土地的束缚,我们自然会惯性的受到土地的影响。比如说我们喜欢定居在一地,不爱迁徙。 从农业本身来看,农业活动可以由一个人来完成,许多人居群在一处是无须的,耕种活动如果不向分工专业的方向发展,农业也就没有了把很多人聚集在一起的需要。反观美国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有屋檐相接的邻舍。因此当我们看到有大小不同的聚居社群,我们可以猜想这可能是出于农业本身以外的原因。 为什么中国农民有聚村而居的习惯?除了人多容易保卫安全、合作兴修水利的需要之外,最大的原因是由于在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的积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村都是同姓的原因。 乡土社会的人口流动小,不同村之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每个村子比较隔离,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极其具有地方性特色,是一个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乡土社会不像现代社会一样,人与人凭借着契约关系、共同任务相互结合在一起,乡土社会是一种自发性的,仅仅因为大家在一起生长而结合在一起的。现代社会是法律社会,乡土社会是礼俗社会,生活上被土地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

《乡土中国》概念整理

《乡土中国》概念整理 序言 主题:中国社会学/ 乡村社会学 目的: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 性质:从具体社会中提炼出来的概念;“乡土中国”是指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不具有排他性 方法:直接来源是作者的“乡村社会学”的讲课内容,是边探索边讲的,观点完全是讨论性的;根本来源是通过认识形成的概念 乡土本色 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 原因:谋生方式、文化风俗、世代定居 后果:终老是乡,人人相识、礼俗社会 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 原因:小农经营、水利合作、安全保障、遗业继承 礼俗社会: “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并不需要抽象的普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与现代社会的矛盾-文字下乡) 文字下乡 1.(空间格局)在乡土社会中,文字是多余的,语言也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乡土社会的特性:face to face group 以长相、声音、气味辨人 文字的局限:文不达意; 语言的完善:用表情和肢体语言来辅助表达 语言的局限:原因:社会性(群体越复杂,共同基础越有限) 后果:“特殊语言”“‘特殊语言’常是特别有效,因为它可以摆脱字句的固定意义。语言像是个社会定下的筛子,如果我们有一种情意和这筛子的格子不同也就漏不过去。……我们永远在削足适履,是感觉敏锐的人怨恨语言的束缚。“ (例子)眉目传情、指石相证 2.(时间格局)“乡土社会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在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的’过去’的投影,而且还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 发展记忆是为了生活需要,而在一个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当一个人碰到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问题的有效办法,因为大家都在同一环境里,走同一道路。” 差序格局 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与别人形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浅读《乡土中国》有感1500字

读乡土中国有感1000字_浅读《乡土中国》有感 1500字 浅读《乡土中国》有感 原创:作者:徐胜男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 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 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 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 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 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 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 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 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 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 如指掌。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 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 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 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 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 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 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

读《乡土中国》感想

读《乡土中国》感想 1213180874 张习坤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颇有感触。费老先生关于中国传统乡村的认识可谓鞭辟入里,其中读到他论述中国传统乡村是熟人的社会更是深有触发。虽然,中国社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有了很大变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中顽强的抵抗力使中国社会的生活的方式,特别是乡村人民的生活方式依旧没有西方化,所以费老先生在上世纪40年代给中国乡村的定位依然适用。古老的智慧其实总是闪光的,正如如今每当经济危机人们还会去翻看《资本论》一样。废话少叙,我来谈谈在读《乡土中国》对中国熟人社会的认识。 中国乡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他们彼此间很少用契约(只有在重大事情上才会用,如地产、房子等转让)。他们彼此的熟悉是城里的人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别人是在自己眼中过活的,自己是在别人眼中长大的。他们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某家有什么可以借用的工具都了如指掌,可能正是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们交往的心理成本,大家才彼此放心。而城里是由陌生人组成,不但因为厚厚的墙壁阻碍了人们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因为相互间了解的缺失而有一层使人不“放心”的心理壁垒。而城

里人的流动性带来物质流通的同时也夹杂了衣角的风尘,这种风是凉的,使人们的心被吹冷,形成天然的防护膜。 在乡村与城市的二元分割下,不仅因为前者是自己从土地中获得自给,后者由工资生存。更重要的是生活的方式或者说文化的不同。也许费孝通先生说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在纵向上是历史趋向,而横向上应该就可以看做农村和城市了。正因如此,前者生活不紧张但也不清闲,在农村人们从不像城市人那样过重的看着时钟过日子(除学生、教员等少数人外),他们早起一会儿或稍晚些无碍于生活,但他们农活忙起来也不是某些过惯了平稳生活、干惯了一如既往的程序工作和不变强度工作的城市人所能承受的。 我敢于说费老先生的社会划分具有横向性,更是因为城市与农村的社会团结是不同的。相比于城市,在乡下人们的宗族观念是要强烈的多的。虽然中国经过打开国门已有近二百年,学习西方的东西已经普遍的像厨房里的调味味精。但中国乡村的宗族观念依然强势。谁和谁是一个家族的,自己和哪家共祖坟,哪家有事出多大力是有心理清晰界限的。乡村社会的团结力量依然是“人情味”较浓的社会,纵然如今经济已深入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但乡村的宗族与熟悉形成的心里联系并不会比经济联系得来的团结力量要弱。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

读《乡土中国》有感800字

读《乡土中国》有感800字 导读:读书笔记读《乡土中国》有感800字,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读《乡土中国》有感800字: 忽然想起了最近看的《乡土中国》。之所以从心底里漫出对这般生活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我们都是土地的孩子,虽然许多人已扎根在了城市,但我们的祖先,在某个时代必然地直接受土地的哺育,进行着泥土的创作——由此我们对“淳朴”有着发于本心的向往。 在时间线上,我们是社会历史的后来者。我们曾经的社会被定义为“人治”的社会,而西方是“法治”的社会,现今我们也进入了“法治”社会时期;我们的文化曾倾向于阿波罗式的秩序性文化,除法家外,其他派系的哲学家、思想家都主张“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故孔子“言必称尧舜”,故不同时期的统治者总不约而同地致力于统一思想、加强统治,而今我们的文化更倾向于浮士德式的创造性文化——“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前途是创造性的过程,社会关系的特质不再在于维持稳定和保证长久,而在于不断的打破、重建。 城市的步伐是现代化的,它是社会趋势的引领者,而乡村在被同化的同时,还对传统社会的“礼治”和“秩序”有所坚持。难以辩说哪一方是好的,但从我个人的角度而言,我对传统社会、乡村社会更加亲近,在我看来,现代社会只是“个人有温度”的社会,而传统社

会和乡村社会才是“群体有温度”的社会。 城里人是没有邻居的,这是生活中常常听到的感慨——并非隔壁真的没有住人,只是人情淡薄以至于此邻居不再有“远亲不近邻”中的“邻”的意味了。农民孤立地生活在小聚落里,可以安于一亩三分地,“生于斯,长于斯,老死于斯”,彼此熟悉而守望相助,城市居民却因为看到了太多而产生了追逐的欲望,大多城市居民,究其一生都在为了财富、名誉和地位奋斗,没有时间和精力分给非“己”之人,难以互相信赖,不愿亦不敢轻易表达善意。 我以为,如果终极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幸福”,为什么不互相给予幸福?漫漫追逐中苦总是多于甜的,内心的安宁和知足的品质才最是珍贵。知止不殆,方可长久。 不过,我想现在的我亦是一个在现世追逐的人罢。因为远离那份宁静,所以愈发羡慕和向往,在熙攘中嗅到一丝安宁的味道,便觉得甚是高兴和宽慰。如此亦甚好!文案:惊蛰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

《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一些思考

《乡土中国》带给我的一些思考 费孝通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确实是一本值得我们去阅读的好书,自觉从小生活在乡土社会中,对“乡土”有或多或少的了解,阅读本书时有一种很深的亲切感。为了对中国乡土文化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更好地理解中国的乡土文化,这本书成了我的不二之选。 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感觉书里面描述的内容通俗易懂,稍加查阅即能抓住文章主线,通晓全书大意,特别是前面几章,由乡土本色到文字下乡,再到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差序”,谈到人们的“私”,再到维持私人关系的道德与家族,层层推进,相互联系。从第七章开始的最后几章主要讲述了乡土社会中的约束力即世俗意见对男女的约束、传统力量对社会秩序的约束力、故土情结及血浓于水对人的约束力。阅读第一遍时感觉有些吃力,很多很多不懂的地方,不过多阅读了几遍之后感觉好了很多,下面谈一谈我对这本书的理解。 作者在这本书的开篇<乡土本色>中论述了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性这一特点,而乡下人正是这个社会的基层。乡土社会中的农民土气、人口流动性弱、人民喜欢群居。因为乡下人依靠土地谋生,生产生活离不开泥土,土在人民的心中占有很高的地位,人和土“粘”在一起,乡土人民“土气”由此而来。正是因为人民的这种“土气”促成了不流动的乡土人民,再加上他们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习俗和生活方式,很难被外来的新事物扰乱。因为对世代生存的土地的依赖性,他们很难会选择迁移,即便是战争及自然灾难的发生,乡土人民依旧很难离开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子孙继承祖上的家业,村里的人户累计得越来越多,由于中国传统农业小农经营的特点,因为合作和保卫家庭的需要,人民开始聚村而居,逐渐形成一个个村落,由此形成乡土社区的基本单位。 接着谈到乡土社会具有地方性的这一特点,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因为流动性小弱,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社会学中描述的一种礼俗社会,人民平时接触的都是一些与生俱来的人,人民无需选择便拥有与周围人的各方面关系,人民生活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 而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是个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它与这种乡土社会具有很

乡土中国读后感

读费孝通《乡土中国》(一)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最新乡土中国读后感心得体会

从《乡土中国》到现代中国 看完了《乡土中国》,回想一下《乡土中国》的内容,看似平淡无奇的一本书,却被书中的内容所打动,所折服。 书中介绍了孝费通老先生一生的经历,谈了写《乡土中国》原因,人们对《乡土中国》的理解以及《乡土中国》给后人的影响。 孝费通老先生大胆尝试,《乡土中国》这本小册子,自称不是“中国的素描”,却成了后人研究的“蓝本”,给现代的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鼓了劲,加了油。 《乡土中国》的成因,是“朋友的催稿”,看到这儿,想起书中的一句话:“人都是有惰性的”,有压力才有动力。这更让我的思绪打开,想起来鲁迅先生写《阿Q正传》也是老朋友“笑嘻嘻催稿”,一遍一遍的“先生,阿Q正传”,才成正果。 看来“真正的明友”,对事业的帮助是挺大的,所以写成《乡土中国》这本小册子,不但写成,而且“重印”了,可见,对后世的影响之大。 书中打动我的地方,太多太多,无论孝费通老先生传奇的一生,我所谓的传奇,就是勇于探索,勤奋,还是在大起大落面前,仍然能以研究者的身份,走完“曲折”人生历程,岂能不令我感动? 对于“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乡土中国人来说,鸡犬可以相闻,但老死不相往来,这里的“不相往来”,指的就在故乡这个地方不远走,与现在的“开放的中国”形成鲜明的对比。 写到这想起我在白岩松的《白说》中写的一段评论来,也与乡土的中国熟人关系与现代的中国陌生人的关系有关。 [cp]白岩松谈论中国人的道德面孔时,在“自己的读后感”中,列举了面对熟人时和面对陌生人时的反差。 是的,对熟人的礼貌和对陌生人的不敬,的确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存在。怎样做到对待陌生人也像对待熟人那样可亲,这的确需要一段时间。 我们长期生活在已知的一亩三分地的小范围内,受着熟人监视,把不好意思的一面收紧了。而一旦融入到广阔的陌生人队伍中,那种无拘无束的行为就会暴露出来。

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第一部分:按照惯例,应该做个整体介绍。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内容整理结集而成的,全书主体共十四篇文章站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了解了那时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中国。一个以农业这种生产方式为基础而产生的聚居,由于聚居,便会有群体间“熟习”的关系;这种“熟习”再联结血缘与地缘等因素,乡土社会的结构才会是“差序格局”;因为“熟习”和“差序格局”,所以维持乡土社会结构的就必然是“礼治秩序”;乡土社会的本色——经验性社会有决定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通过《乡土中国》简介中国农村的另一面,讲解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中国“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 第二部分:不出意外,应该简要介绍下这本书的具体内容。 1、乡土本色 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 2、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 3、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解释道,这种所谓的格局的差序正像是“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悲圈子的波纹所推挤的就发生联系”。“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 4、家族本位 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

《乡土中国》读后感

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 ——读《乡土中国》关于中国人情的感想2010级社会学李聪聪学号:12010082137 近日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颇有感触。费老先生关于中国传统乡村的认识可谓鞭辟入里,其中读到他论述中国传统乡村是熟人的社会更是深有触发。虽然,中国社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有了很大变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中顽强的抵抗力使中国社会的生活的方式,特别是乡村人民的生活方式依旧没有西方化,所以费老先生在上世纪40年代给中国乡村的定位依然适用。古老的智慧其实总是闪光的,正如如今每当经济危机人们还会去翻看《资本论》一样。废话少叙,我来谈谈在读《乡土中国》对中国熟人社会的认识。 中国乡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他们彼此间很少用契约(只有在重大事情上才会用,如地产、房子等转让)。他们彼此的熟悉是城里的人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别人是在自己眼中过活的,自己是在别人眼中长大的。他们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某家有什么可以借用的工具都了如指掌,可能正是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们交往的心理成本,大家才彼此放心。而城里是由陌生人组成,不但因为厚厚的墙壁阻碍了人们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因为相互间了解的缺失而有一层使人不“放心”的心理壁垒。而城里人的流动性带来物质流通的同时也夹杂了衣角的风尘,这种风是凉的,使人们的心被吹冷,形成天然的防护膜。 在乡村与城市的二元分割下,不仅因为前者是自己从土地中获得自给,后者由工资生存。更重要的是生活的方式或者说文化的不同。也许费孝通先生说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在纵向上是历史趋向,而横向上应该就可以看做农村和城市了。正因如此,前者生活不紧张但也不清闲,在农村人们从不像城市人那样过重的看着时钟过日子(除学生、教员等少数人外),他们早起一会儿或稍晚些无碍于生活,但他们农活忙起来也不是某些过惯了平稳生活、干惯了一如既往的程序工作和不变强度工作的城市人所能承受的。

读《乡土中国》有感1500字

读《乡土中国》有感 刘婧 土 从"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入手,作者展开了对中国社会乡土性的阐述。在作者看来,"土"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土气",是一种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藐视;一种是泥土、土地,是乡下人的"命根",于我而言,一个从农村来的人而言,土对我们,是有着特殊含义的。村落的形成必须有土地的存在,土地,带给我的是种踏实的归属感,突然想起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从作者论述的乡土社会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浓厚的淳朴气息,和谐的乡土社会在渐渐向现代社会过渡,内心真的希望,在世界的某一角落,可以一直有"土气"的存在。 愚 乡下人因没见过先进的器物被称为"愚",但有些城里人,甚至教授在基本技巧上却不如乡下人,在我看来,各有各的长处,谁也没有资格对另一人做出评价。费孝通先生在文中论述了文字与"愚"的关系,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熟悉,大家才会使用"特殊语言",推行文字下乡,的确需要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记忆 学习,若要打破今昔之隔,必须要通过记忆。"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读了这篇文章,愈发的感觉,任何一件事的实施,都是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比如推行文字下乡,不仅要考虑社会文字和语言的基础,还要考虑社会特点(基层)。 私 作者以苏州人家城里的水道、走廊为例,展开了对"私"的表达,"私"与"公"相对,"私"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种以"自我"、"自家"为中心的络结构,现在的社会,充满了利欲的诱惑,有些人也变得越来越极端,社交的圈子也变得越来越乱,作者提到了孔子的"推己及人",我认为,人都应该以一种包容的心态,由己及人,使自己拥有一种宽阔的格局,一种心怀大事的气魄。 道德 社会的格局决定道德。课本上学到了我们的行为应该以道德为标准,以法律为底线。我认为,道德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引导,引导着个人去构建更美好的社会。提起道德,脑海中首先闪过的是"百善孝为先",其次便是"忠义理智信",作者提到了"仁","仁"与"礼"是孔子学说的两个核心,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应该通过学习,见闻丰富自己,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有格局的人。

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我们知道,费老的《乡土中国》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六十多年过去了,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正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积极迈进的农业大国。但是,真正以土地为生,从事传统耕作农业劳作的人已经很少了。近些年来,农民工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个人猜想主要原因是:传媒的发达、文化的普及,使得许多生于乡土、长于乡土的人,不再安于“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乡土苦闷单调的生活。而是情愿怀揣着对美好优越生活的向往、对理想的执着和追求告别父母甚至妻儿,离开故土,涌入城市去实现自己的“淘金梦”。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乡土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作者以自己小孩为例作了生动形象的阐释,并以此为引子,自然而然的过渡到“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 “差序格局”对不少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和新奇的词。字面上意味着这是一种有差别的社会格局,而且这种差别的变化体现是循序的。为了更好的解释清楚这个词的意思,作者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作者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作者指出,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读后感 纵观《乡土中国》共有十五个小标题,其一为后记,其余均为费孝通先生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的材料加以整理而作。先排除后记不言,我在浏览从《乡土本 色》到《从欲望到需要》这十四篇文章时,总有个以前的读书习惯在控制着我,即找到这十四篇文章之间的联系,抓住费孝通先生的著书思路。(虽然该书是由零散的讲课材料编成的,可能并无联系,但我想既然编成了一本书,其每个部分的内容也 应该有一定的关联吧!)可无奈我资历尚浅,且很少接触社会学类的大家著作,对于 《乡土中国》这种我认为偏重于理论的著作理解能力实在不足。因而若我以下的解 读有何不妥之处,诚望读者多多指教。 我认为《乡土中国》是以中国1948年以前(由后记中的落款日期为:民国三十七年二月十四日可知)的乡村社会为论述核心,分别以六个方面展开。以下我将 分条解读。 一、乡村社会中的各种关系的概说 此方面包括《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两篇文章,主要分析了乡村人与土的关系、乡村中的村民关系及血缘关系、地缘关系。 我十分喜欢《乡土本色》中的一句话,觉得写得很形象,即“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象是半身插入了土里。”这句话中的“插”字用得极妙,也让我想起了我在老家务农的奶奶。奶奶已年近七旬,但她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便是“我去田里看看!”,仿佛田里有干不完的事,不去 干完心里就不踏实似的。奶奶在我眼里就是个插在土地里有对土地百般呵护的人。 村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的,因而老家村口小小的土地庙总是香火不断。 在我看来,在一个稳定的乡村里村民关系和血缘关系是可以视为一类的。因为一个村庄里时常是全村一个姓,一根脉延续下来,有共同的祖先。或是全村有一两 个占主导地位的大姓,村里的大事由大姓的领头人决定。村民就像是自家亲戚,不 见外。亲戚又由于居于一村,成了村民。因为我小时候曾在乡下老家住过几年,对 乡村里的人人事事还是有所体会的。乡村的凝聚力是极强的,为了本村的利益,全 村人会一致对外,就像抗日时期的中国人联合抗日一样。而一旦村子外部的威胁解 除了,本村人间的矛盾便显现出来了。谁家与谁家不和,谁家与谁家闹矛盾,那是 一目了然的。这也颇像抗日战争之前和之后的国共之争。所以,村民间的关系很微 妙,既是“敌人”又是战友。 但是如果村里的人移居到了远离本村的地方,和村民分开了,如在城里定居的农村年轻人,他们和村民仍是关系密切,他们有自小对每个村民的印象,自己的村 就是自己永远的家,他们割舍不断的不仅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还有对每一个自己从 小熟悉的村民的思恋。但是这一代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却对自己父母的村庄没有什 么亲切感。首先,他们见惯了城市夜晚的霓虹灯,无法忍受乡村的夜晚——没有路 灯,没有购物。村里的老老少少也不为他们所熟知,一切都陌生而尴尬。所以我想 孩子跟着父母回乡下老家,绝不是他们想回去探亲或是思恋村里人,他们可能仅是 把这当作“乡村几日游”了。那么,若干年后,当他们的父母失去行动能力时,他 们回老家的机率就极小了。可能也会偶尔回去,但其间的联系就仅是一种血缘关系 了。现在,很多的村庄已“人去楼空”,成了空村。只有过年时才会有几个人回到老屋门前,换副对联,放一串鞭炮,然后匆匆离去,一切归于寂静。我想这种情况以 后会更严重,应该予以关注。 而地缘关系则是一种更现代的社会关系,其中所包含的思想也更理性化。这是

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 (1)

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基本问题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农村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无论是对乡村的“微型社会学”研究,还是宏观实证调查研究,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更深入、更准确地把握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基本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如此重要,一者是认识论规律使然,我们认识事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透过各种各样的现象去把握事物的本质。二者是学科传统使然。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曾在《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的研究实践中提出这个问题,实际为农村社会学研究提出了一个永恒而又变迁的议题,永恒是指这个问题需要永远留在农村社会学研究者的心中,变迁是指随着乡村社会的变迁,研究者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思考和重新认识这个问题。 本文旨在结合“乡土中国”的理论传统并从乡村社会转型的过程和经验事实中提炼出“后乡土中国”概念,以此来理解当前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探讨其面临的基本问题及解决出路。 一、何为后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在“江村经济”和“禄村农田”的“微观社会学”研究基础上提炼出的一个理想型概念。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费孝通构建的乡土中国理论,实际就 是为了回答“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是 什么”这一问题,而对此问题的回答是:“从 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因此, 乡土中国即指中国基层乡村社会的基本性 质是乡土性的,确切地说,20世纪40年代 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是乡土性的。 那么,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乡村为何 是乡土社会呢?或者说,乡土性究竟具有什 么样的内涵呢?费孝通赋予乡土性质三个主 要维度:一是社会主体的非流动性,二是社 会空间的地方性,三是社会关系的熟悉性。 由于乡土社会的主体—— —农民主要靠 种地谋生,他们与泥土分不开,依赖于土 地,同时又受制于土地,“直接靠农业来谋 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所以,乡村里 的人基本是不流动的。而且,“不流动是从 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 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 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往在 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 事实上,乡土社会的非流动性所反映 的客观现实是农民的农耕生计模式,以及 与这一生计模式相联系的社会与文化生活 形态。依赖土地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 难以摆脱土地空间的束缚,只能世代定居, 一代代繁衍下去,很少有变动。 乡土社会空间的地方性是相对于乡土 社区的基本单位为村落而言的,即农民聚 村而居的现象和事实。一方面,乡土社会的 地方性反映农民的活动范围受到生活空间 的限制,即农民的各种活动主要限制于村 落之中;另一方面,地方性还表现为因生活 空间的限制而产生较为孤立和隔膜的社会 交往圈子,亦即以村落为边界的“社会圈 子”。如果说农民依赖土地而进行的农业生 产代表的是乡土社会的“土”的性质,那么, 农民生于斯、死于斯的村落空间,则集中体 现出乡土社会的“乡”的性质,因为这里是 他们的家乡,这里的生活“乡里乡亲”。 从社会关系性质来看,乡土社会是熟 悉的社会或熟人社会,这与现代城市的陌 生人社会呈现本质的差异,城市里的人与 人之间即便相互认识,也不一定相互熟悉 对方的底细,而在乡土社会里,人和人之间 都是相互知根知底的,这种“熟悉是从时间 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 感觉”。在相互熟悉的基础上,乡土社会的 信任关系得以形成。 乡土社会熟悉性的、信任的社会关 系,反映出乡村社会两个典型的特征:一 是规矩的内生性,即乡土秩序所赖以形 成的规则基础是在村落内自然形成的, 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DOI:10.16324/https://www.wendangku.net/doc/e38179197.html,ki.jcts.2015.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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