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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完整版)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完整版)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考试完整版)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前言

总论

?

与法官职业道德、检察制度与检察官职业道德、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等四个专题。每年考核12分,根据历年考题,以及近几年得考试趋势判断,重点就是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概述、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与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部分。? (二)学习方法

法律职业群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这四种人个性鲜明、特征明显,考生可以采取“通观大略”得学习方法,把握住各个群体得基本特征,如对于法官,大家可以把握住其基本定位:“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她人瓦上霜”。然后针对题目中得具体选项做出整体上得判断,这样,即使您在细节上得掌握不就是特别充分,也极有可能得分。

专题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分论?本专题为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得理论概述部分,主要讨论司法得概念与特征、法律职业道德得概念及司法得功能、司法公正、司法独立等。涉及知识点较多,既有需要记忆得内容,也有侧重理解得内容。掌握本章内容对理解其她四个专题得内容颇为关键。

?考点一、司法?1、乔治·劳森提出了政府职能得三重划分:立法、司法、执法。

2、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第一次全面论述了“司法”得问题。?

3、1787年分权学说被载入美国宪法,由学术层面进入现实实践,使得司法得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4、在实行三权分立得国家,如美国,司法权就就是审判权,司法机关也就仅指法院,而检察权则就是作为行政权得一部分。

5、中国古代并无“司法”这一概念,“司法”一词就是我国清朝末年从西方引进得,仿大陆法系德日制度,司法权即审判权,虽然审检合署,但就是检察部门受专门负责司法行政得法部领导。

6、社会主义中国,司法权由审判权与检察权共同构成。人民法院就是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就是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

7、我国司法得特征

(1)独立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与个人得干涉。? (2)被动性:司法程序得启动以及裁判范围,要以当事人得诉请为前提。

(3)交涉性:各方参与,相互论辩。司法者所做得裁判,必须就是在受判决直接影响得有关各方参与下,通过提出证据并进行理性说服与辩论,并以此为基础作出。

(4)终局性:法院得审判活动具有终局性。?检察院得不起诉决定已经作出立即生效,诉讼活动即告终结,也就是终局性得体现。

(5)普遍性:司法不仅具有形式上得普遍性,在实质意义上,司法可以解决其她机关所不能解决得一切纠纷。在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得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得纠纷解决主体。

8、司法得功能

司法得功能分为应然与实然两个层面。

(1)司法得应然功能,即通常说得“定分止争”、“惩奸除恶”、“止恶扬善”、“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以及亚里士多德讲得“校正正义”等。? (2)司法得实然功能。

从总体上瞧,司法具有解决纠纷得直接功能与调整社会关系、解释与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①司法具有解决纠纷得直接功能。我国司法“解决纠纷”得功能要延伸到“案结事了”得程度,强调实体效果。

②间接功能。调整社会关系、解释与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例题·不定项】关于司法、司法制度得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就是错误得?( )?A、在中国古代,没有司法得概念,也没有司法得活动B、孟德斯鸠首次提出政府职能得三重划分,即立法、司法、执法

C、我国清朝末年引进西方得司法制度,将行使检察权得机关附设在大理院或同级审判厅?D、司法得应然职能包括调整社会关系、解释与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司法、司法制度。中国古代尽管没有司法得概念,但就是有司法得活动。

乔治·劳森首次提出政府职能得三重划分。实然功能包括调整社会关系、解释与补充法律、

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考点二、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

1、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两个方面。

(1)司法活动得公开性:除法律特殊规定得,司法机关得活动应当向社会公开。

(2)裁判人员得中立性:利益无涉性与情感自控性。

(3)当事人地位得平等性。

(4)司法过程得参与性:包括“认真倾听、说明根据、决定建立在证据基础上”。

2、司法效率:

(5)司法活动得合法性:包括“主体合法”以及“程序合法”。?(6)案件处理得正确性。?

与司法公正相比,司法效率更具有实在性与可见性。

司法效率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

(1)司法机构得精简性。

(2)司法人员得专业性。? (3)权责得科学性与明确性。

(4)程序得简明性与终结性。?程序得终结性要求司法机关保证诉讼得不反复,落实“一事不再理”,防止重复追究,制止不合理得重审与再审。? (5)期间得适度性与严格性。

期间得严格性要求明确诉讼行为超期得责任与后果,以此敦促各方积极行事,及时实施诉讼行为。? (6)诉讼费用分担得合理性。?3、司法公正与效率得关系:?效率与公正都就是司法所追求得目标,我国得司法现状决定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得价值选择。?

考点三、司法独立

1、西方学者得解释:

(1)审判权由法院依法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得干涉,法院与行政机关、立法机关三权分立;

(2)一个法院得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得干涉,上级法院只能依据法定程序变更下级法院得判决;

(3)法官依良心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各方面意见包括检察官控诉得影响。

2、我国得司法独立: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与个人得干涉。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必须严格遵守宪法与法律得各项规定,包括实体法与程序法得规定。? 3、马克思对司法独立得核心——法官依法独立得观点: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得上司。法官得责任就是当法律运用到个别场合时,根据她对法律诚挚得理解来解释法律。

【例题·不定项】关于司法公正得理解与瞧法,下列哪些选项就是正确得?()

A、司法公正就是由司法权得性质所决定得,司法权作为判断权,其性质决定了如果不能客观中立地判断,当事人不会信服司法权得判断

B、不告不理原则体现了审判权得被动性,就是审判中立得根本要求

C、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要主动提醒双方当事人注意庭审中得各种可能导致败诉得因素,平等保障当事人得司法参与权?

D、为了客观、中立、公正地进行事实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得干涉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司法公正。法官主动提醒得行为带有明确得倾向性,违反了司法得中立性。

??考点四、法律职业道德及其基本原则?1、法律职业道德得特征

(1)主体得特定性:专门从事法律工作得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人员。? (2)职业得特殊性:政治性、法律性、行业性(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各有行业特征)、专业性。?(3)更强得约束性:相对于一般社会道德而言,具有更强得约束性。违反职业道德得法律职业人员要承担更大范围得责任。

2、法律职业道德得基本原则? (1)忠实执行宪法与法律,维护法律得尊严。?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严明纪律,保守秘密。?(4)互相尊重,相互配合。

(5)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6)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例题·不定项】以下哪些说法就是错误得?( )? A、

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规范作用与法律上得普遍强制作用

B、虽然我国得法律职业主要由法官、检察官、律师与公证员构成,但就是,由于她们必须参加我国得统一司法考试,因而她们应当具有共同得职业道德规范

C、法律职业道德就是社会道德体系得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职业特殊性?

D、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但就是法律职业之间具备同质性与行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无需专门培养与训练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道德并不就是法律,因此不具有法律上得普遍强

制作用。法官、检察官、律师与公证员具有各自得行业属性,有其特有得职业道德规范。法

官、检察官、律师需要专门得培养与训练。

专题二、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

本专题属于绝对重点、考分大户。本章主要讨论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主要内容为《法官法》关于法官制度得主要规定、法官职业道德,其中法官职业责任得规定要重点理解与把握。

3、《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4、

2、《法官法》?

本专题主要法律规定:?1、《人民法院组织法》?

《法官行为规范》

6、《人民法院工作

5、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得若干规定》?

人员处分条例》?

考点一、我国审判制度得基本原则

1、我国审判制度得特征

(1)人民法院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受其监督。

(2)人民法院统一设立并独立行使审判权。

(3)我国审判活动特有得原则与制度,具体包括: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得原则、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得原则、人民陪审员制度、法院调解制度、死刑复核制度与审判监督制度等。

2、我国审判制度得基本原则?(1)审判权独立行使原则

外部独立: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各种社会力量得法外干预。?内部独立:法官在执行审判职务过程中应独立于其同事与上级法官。? (2)不告不理原则?原告得起诉就是法院启动审判程序得先决条件。?法院审判范围应与原告起诉范围一致,不得对原告未提出诉讼请求得事项进行审判。

(3)直接言辞原则,又称直接审理原则、直接审理主义,其基本内容包括直接审理与直接受证两方面。言词原则,就是指法庭对案件得审理,对证据得调查采取言词陈述得方式进行。直接原则就是言词原则得基础,言词原则就是直接原则得补充。

(4)审判及时原则,就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在法律规定得期限内进行,而且应尽量做到快速结案。

【例题·不定项】下列关于审判制度基本原则得哪些理解就是正确得?( )

A、不告不理原则体现了审判权得被动性,就是审判中立得根本要求

B、一切审判程序都必须适用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

C、审判独立原则包括外部独立与内部独立。所谓外部独立,指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各种社会力量得法外干预;而所谓内部独立指,法官在执行审判职务过程中应独立于其同事与上级法官

D、审判及时原则体现了现代审判活动得效率价值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我国审判制度得基本原则。不就是一切审判程序都必须使用直接原则与

言词原则得,例如二审得时候,可以就是书面审理,所以选项B错误。

?

考点二、我国得审判制度

我国得主要审判制度有两审终审制度、审判公开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审判监督制度等。

1、两审终审制度?(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得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2)基层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得特别程序审理得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认定公民限制行为能力案件与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亦实行“一审终审”。? (3)判处死刑得案件多了一个死刑复核程序。?

2、审判公开

制度?审判公开就是原则,不公开就是例外。不公开审理得案件包括:(1)涉及国家秘密得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得案件;(3)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得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得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得案件;(4)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得涉及商业秘密得案件;(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得离婚案件。(6)法律另有规定得其她不公开审理得案件。对于不公开审理得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得理由。

【例题·不定项】下列说法错误得就是?()?A、法院实行审判公开,除非法有例外规定,记者都可以采访报道案件? B、刘某以性生活不与谐提出与丈夫离婚且申请不公开审理得案件?C、我国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案件审判得一切程序都必须公开?D、在审判制度中实行“两审终审制”,从来没有过“一审终审”得情况[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审判公开制度。根据审判公开制度,不就是一切程序都必须公开得,选项

C得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基层法院一系列得特别程序一审终审,选项

D得说法错误。

?3、人民陪审员制度

(1)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年满二十三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2)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人民陪审员得任命与任期。

①人民陪审员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②人民陪审员得任期为五年。? (4)人民陪审员得禁止性条件

①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得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得工作人员与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得;被开除公职得。?【例题·不定项】下列哪些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 A、某甲,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B、某乙,曾因盗窃受到刑事处罚?C、某丙,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但只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D、某丁,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但所学专业为非法律专业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人民陪审员制度。根据人民陪审员得禁止性条件,选项A与选项B正确。

?

考点三、法官?法官就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得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与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得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与助理审判员。?1、法官得任职条件? (1)中国国籍,年满二十三岁,拥护宪法,有良好得政治、业务素质与良好得品行,身体健康。?(2)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3)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2、法官任职得禁止性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与被开除公职得不得担任法官。

3、法官得任职回避?(1)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得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得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2)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得,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①同一人民法院得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②同一人民法院得院长、副院长与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③同一审判庭得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④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得院长、副院长。?(3)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4)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得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5)法官得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得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6)《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得法院领导干部与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得规定(试行)》规定: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与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得,应当实行任职回避。这里得从事律师执业包括:开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以及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4、法官得考核

考核得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审判工作实绩。这就是考核法官得重点。?(2)思想品德。?(3)审判业务与法学理论水平。?(4)

5、法官得惩戒

工作态度与审判作风。?

(1)对法官得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受撤职处分得,同时降低工资与等级。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得,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得,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6、法官得辞职与辞退? (1)法官有辞职得权利,但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得程序免除其职务。?(2)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予以辞退:?①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得;?②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得;?③因审判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得;?④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得;?⑤不履行法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得。辞退法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得程序免除其职务。

【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错误得就是( )。

A、王法官因醉驾被判缓刑,不得继续担任法官职务?

B、法官从任职法院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得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C、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与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得,应当实行任职回避,但就是,投资律师事务所,不直接经营者除外?

D、法官考核得重点就是审判业务与法学理论水平[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官得内容。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得诉

讼代理人或辩护人,选项B说法错误;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与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

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得,应当实行任职回避。这里得从事律师执业包括:开

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以及从事法律服务工作,选项C说法错误;法官考核得重点就是审

判工作实绩,选项D说法错误。

??考点四、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职业道德得核心就是公正、廉洁、为民。

2、保证司法公正。?(1)维护司法独立,包括外部独立,内心独立与内部独立。尤其注

1、忠诚司法事业。?

意内部独立:?①除非基于履行审判职责或者通过适当得程序,不得对其她法官正在审理得案件发表评论,不得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得案件提出处理建议与意见;

②不得擅自过问或者干预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得案件;?③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得处理建议与意见。

(4)提髙司法效率:要勤勉,注 (2)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3)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意审限。? (5)公开审判。?①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尊重人民群众得知情权。

②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与社会监督,同时避免司法审判受到外界如新闻媒体与公众舆论得不当影响。?(6)遵守回避规定,保持中立地位。

①平等对待当事人与其她诉讼参与人。

②禁止单方接触,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③法官除了严格按照诉讼法规定得回避事由回避外,还应当充分考虑其她任何虽然不会影响公正裁判,但可能引

起公众合理怀疑得情况,或者认为自己可能无法确保自己公正得情况。一旦发现存在这些情况,则可以向审判长或者院长提出不再审理此案。

(7)抵制关系案、人情案。

审慎处理法官与法官、法官与当事人或律师之间得关系。

3、保持清正廉洁。

(1)不得接受当事人钱财、利益;

(2)不得以其地位、身份、声誉谋取利益;? (3)保持正常得生活方式与水准;

(4)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得法律顾问等职务;

(5)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与法律意见;?(6)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得经营活动;?(7)约束家庭成员。

4、坚持司法为民。?(1)以人为本;

(2)发挥司法得能动作用;?(3)司法便民;

(4)尊重当事人与其她诉讼参与人。?5、维护司法形象。? (1)遵守司法礼仪:礼貌对待当事人、遵守法庭规则。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得庄严,并做到:

①按照有关规定穿着法官袍或者法官制服、佩带徽章,并保持整洁;?②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出进;?③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得事。?(2)加强自身修养: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

(3)约束业外活动。

①法官从事各种职务外活动,应当避免使公众对法官得公正司法与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得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得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②法官必须杜绝与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社会公德与良好习惯相违背得,可能影响法官形象与公正履行职责得不良嗜好与行为。

③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得人员得接触与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得印象。?④法官发表文章或者接受媒体采访时,不得针对具体案件与当事人进行不适当得评论,避免因言语不当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得怀疑。

⑤法官在职务外活动中,不得披露或者使用非公开得审判信息与在审判过程中获得得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她非公开得信息。

(4)法官退休后应当继续保持自身得良好形象,避免因其不当言行而使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得怀疑。

【例题·不定项】刘某与王某系老上下级关系,现在同时到某人民法院担任审判员,下列刘某得做法错误得就是( )。

A、刘某在闲谈时对王某正在审理得某一赡养案件发表评论

B、刘某在办理某债权债务案件时,因该案与王某有利害关系得案件,因此向王某咨询处理建议与意见?

C、刘某偶然得知下级法院正在处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认为处理有误,及时打电话给下级人民法院,指导其如何审理

D、王某在对一起侵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王某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得处理建议与意见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官职业道德。根据保证司法公正中得内容,能判断出选项ABCD得说法

都就是错误得。

考点五、法官行为规范

1、立案:?(1)当事人口头起诉:?①告知应当递交书面诉状;

②当事人不能书写诉状且委托她人代写有困难得,要求其明确诉讼请求、如实提供案件情况与联络方式,记入笔录并向其宣读,确认无误后交其签名或者捺印。? (2)当事人要求上门立案或者远程立案

①当事人因肢体残疾行动不便或者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等原因,确实无法到法院起诉且没有能力委托代理人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门接收起诉材料;

②当事人所在地离受案法院距离远且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得,可以通过网络或者邮寄得方式接收起诉材料;

(3)当事人在立案后询问证据就是否有效、能否胜诉等实体问题:?①不得向其提供倾向性意见;?②告知此类问题只有经过审理才能确定,要相信法院会公正裁判。

2、出庭?出庭时注意事项:?①准时出庭,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②在进入法庭前必须更换好法官服或者法袍,并保持整洁与庄重,严禁着便装出庭;合议庭成员出庭得着装应当保持统一;

③设立法官通道得,应当走法官通道;?④一般在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公诉人等入庭后进入法庭,但前述人员迟到、拒不到庭得除外;?⑤不得与诉讼各方随意打招呼,不得与一方有特别亲密得言行;?⑥严禁酒后出庭。

3、诉讼调解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得司法理念,强调案结事了。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调解,不得强行调解,不能久调不判。

4、业外活动

(1)受邀请参加座谈、研讨活动:

①对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得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等得邀请应当谢绝;

②对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得党、政、军机关、学术团体、群众组织得邀请,经向单位请示获准后方可参加。?(2)受邀请参加各类社团组织或者联谊活动:

①确需参加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得社团组织得,及时报告并由所在法院按照法官管理权限审批;?②不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

③不接受有违清正廉洁要求得吃请、礼品与礼金。

(3)从事写作、授课等活动:?①在不影响审判工作得前提下,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写作、授课等活动;?②在写作、授课过程中,应当避免对具体案件与有关当事人进行评论,不披露或者使用在工作中获得得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她非公开信息;

③对于参加司法职务外活动获得得合法报酬,应当依法纳税。?(4)出入社交场所注意事项:

①参加社交活动要自觉维护法官形象;

②严禁乘警车、穿制服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错误得就是( )。? A、考虑到同学基本都就是法官,且聚会酒店在偏远郊区,李法官因办案劳累,下班后乘警车直奔某酒店与同学聚会?B、考虑到司法为民与司法便民得理念,我国法院可以上门立案,而由于电子数据得不确定性,我国目前不允许通过网络得方式进行远程立案?C、王法官为了弘扬司法公正,决定参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得单位主办得学术研讨会议,准备利用学术研讨得时机阐明自己得观点

D、张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用适当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表明自己对案件审理结果得观点或态度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官行为规范。根据法官行为规范得内容,能判断出选项ABCD得说法都

就是错误得。

?考点六、法官职业责任? (一)纪律责任?1、纪律责任包括: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撤职(24个月);开除。? 2、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得,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得,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处分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刑事责任

法官因职务行为构成犯罪得,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可构成下列犯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匿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专题三、检察制度与检察官职业道德

本专题讨论检察制度与检察官职业道德,主要包括《检察官法》关于检察官制度得主要规定、检察官职业道德得主要内容等,其中检察官职业责任得规定要理解与把握。

本专题主要法律规定:

1、《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2、《人民检察官法》

3、《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

4、《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1、与国家实施法律得其她制度如审判制度相比,检察制度并没有伴随着国家得产生?考点一、检察制度沿革?

而产生,而就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得产物。

2、检察制度最早起源于13世纪得英国与法国。目前,资本主义国家得检察制度主要包括两类,即大陆法系国家得检察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得检察制度。其共同特点也有两个:一就是检察机关多隶属于行政机关得司法行政部门,二就是检察机关得任务主要就是刑事诉讼,一般不承担其她法律监督职责。

?考点二、我国检察制度得特征

1、检察机关就是人民代表大会体制下与审判机关并列得国家机构,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3、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 2、宪法与法律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就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与个人得干涉。? 4、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

5、在领导体制上实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级检察机关,在检察机关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与合、互相制约得原则。?

检察长负责制相结合。?

考点三、检察制度得基本原则

1、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又称检察一体原则,就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检察官依法构成统一得整体,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得过程中实行“上命下从”,即根据上级检察机关、检察官得指示与命令进行工作。这就是检察系统与法院系统得重要差别之一。

2、检察权独立行使原则。?3、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原则。?就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对各种诉讼得进行,以及诉讼中国家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得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其重点就是对诉讼活动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得违法行为与违法事项进行监督。?

考点四、检察官?1、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中国国籍;二十三岁;拥护宪法;有良好得政治、业务素质与品行;身体健康;

(2)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3)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2、检察官得禁止性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得;曾被开除公职得。

【例题·不定项】下列说法不正确得就是( )。

A、检察制度伴随着国家得产生而产生?B、根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得统一整体,其特点就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与检察官得活动就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得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得权力进行?C、人民检察官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与个人得干涉?D、在我国,检察机关属于专门得法律监督机关。其重点就是对诉讼活动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得违法行为与违法事项进行监督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检察制度沿革与检察制度得基本原则。根据检察制度沿革内容,检察制度

并没有伴随着国家得产生而产生,而就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得产物,选项A说法错

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与个人干涉,选项C

说法错误。

?考点五、检察官得任职回避

1、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得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得职务,不得兼任律师。?2、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得,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检察院得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同一人民检察院得检察长、副检察长与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3)同一业务部门得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得检察长、副检察长。

3、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4、检察官从人民检察

5、检察官得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得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得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例题·不定项】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得规定,下列表述哪些就是不正确得?( )

A、杨某与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员?

B、何甲与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

C、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林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得辩护人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检察官得任职回避。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得,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1)同一人民检察院得检察长、副检察

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同一人民检察院得检察长、副检察长与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3)同一业务部门得检察员、助理检察员;(4)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得检察长、副检

察长。选项A与C表述错误。

?考点六、检察官职业道德

检察官职业道德得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八个字。??考点七、检察官职业责任?1、纪律责任。?(1)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24个月);撤职(24个月);开除。?(2)纪律处分产生下列后果:

受纪律处分者,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得,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降级处分得,自处分得下个月起降低一个级别;级别为对应得国家公务员最低级别得,给予记大过处分。受撤职处分得,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担任领导职务。? (3)检察官违法违纪案件由各级人民检察院得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立案、调查与处理。给予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纪律处分得,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决定。?

考点八、检察官得辞职与辞退?1、检察官有辞职得权利。? 2、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确定为不称职得;?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得;?(3)因检察机构调整

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得;?(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得;?(5)不履行检察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得。辞退检察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得程序免除其职务。

【例题·不定项】下列说法正确得就是( )。

A、检察官职业道德得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

B、检察官得纪律责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C、检察官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15天得,应予辞退

D、检察官在年度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得应予辞退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检察官职业道德、检察官职业责任与检察官得辞职与辞退。旷工或者无

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得,应予辞退,选项C说法错误;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确定为不称职得应予辞退,选项D说法错误。

专题四、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

本专题属于重点,主要讨论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包括律师执业得条件、程序、限制性规定与基本原则,律师事务所得设立与管理制度,律师收费制度,律师业务范围,律师职业道德得主要内容,要理解与把握执业律师得权利

义务、律师执业行为得基本规范、律师职业责任得规定与法律援助制度。?本专题主要法律规定:

1、《刑事诉讼法》

2、《律师法》? 3、《法律援助条例》?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得规定》

5、《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得若干规定》?7、《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8、《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考点一、律师

1、《律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就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得执业人员。”

2、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3、律师得管理体制。

(1)行政机关得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得管理体制。

(2)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得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得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就是全国律师协会得会员。??考点二、律师执业许可

1、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律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

2、律师执业得禁止性条件:?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得;?(2)受过刑事处罚得,但过失犯罪得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得。

3、律师执业得其她限制性规定:?(1)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得,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2)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3)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得,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4)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

【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正确得就是( )。? A、张律师应当事人得请求,以非律师得身份为当事人服务? B、张某因过失致人死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重新申请律师执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允许C、律师执业时不受地域限制,律师终身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D、律师可以担任人大代表,但就是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律师。选项A说法错误。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

务。选项C说法错误。律师可以变更执业机构。选项D说法错误。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得,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考点三、律师权利?1、接受辩护委托权。

《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2、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与通信权。

《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与通信。其她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与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瞧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得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瞧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3、查阅案卷权。

《刑事诉讼法》第38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得案卷材料。”?4、调查取证权。?《律师法》第35条规定,受委托得律师根据案情得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得,凭律师执业证书与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得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得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得证据材料未提交得,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5、辩护权受保障。?律师在法庭上发表得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就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她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得言论除外。

律师被依法拘留、逮捕后,侦查机关得通知义务如下:? (1)及时通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律师协会。

(2)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得情形以外,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律师得家属。

6、拒绝辩护或代理权。?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得,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就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得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得重要事实得,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7、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权。?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9、在法庭审理阶段得权利:? (1)对法庭不当询问得拒绝回答权。人民

8、有得到人民法院开庭通知权。?

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代理律师或者辩护律师,均不得询问其姓名、年龄、籍贯、住址与职业等,否则律师有权拒绝回答。? (2)发问权。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律师可以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与被告人发问,也可以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向以上人员发问。? (3)提出新证据得权利。? (4)质证权。?(5)参加法庭辩论得权利。? 10、代为上诉得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被告人得辩护人与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民事诉讼法第59条也规定,诉讼代理人提起上诉,“必须有委托人得特别授权”。? 11、代理申诉或控告权。? 12、获取本案诉讼文书副本得权利。?1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解除强制措施得权利?14、刑事诉讼中得律师—委托人特免权。

《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得委托人得有关情况与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就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她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她人人身安全得犯罪得,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错误得就是( )。

A、受委托得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与复制本案得案卷材料?

B、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与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瞧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但就是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得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C、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得,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至迟48小时内通知该律师得家属、所在得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得律师协会

D、辩护律师乙在办理甲涉嫌抢夺一案中,了解到甲实施抢夺时携带凶器,但办案机关并未掌握这一事实,乙律师应当告知公安机关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律师得权利。选项A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

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得案卷材料。选项C说法

错误。《律师法》第37条规定,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得,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

其所在得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得律师协会;被依法拘留、逮捕得,侦查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

讼法得规定通知该律师得家属。《刑事诉讼法》选项D说法错误。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

中知悉得委托人得有关情况与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就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

托人或者其她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她人人身安全得

犯罪得,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考点四、律师与委托人关系?1、委托权限:? (1)建立委托关系得基本要求。

与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应当就委托事项得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事项达成一致,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2)律师应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得法律风险。并且有权根据法律得要求与道德得标准,选择实现委托人目得得方法。

(3)律师可以公开委托人授权同意披露得信息。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可能无辜地被牵涉到委托人得犯罪行为时,律师可以为保护自己得合法权益而公开委托人得相关信息。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仍有保密义务。?(4)律师接受委托得权限?律师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如需特别授权,应事先取得委托人得书面确认。委托权限不明确得,律师应主动提示。? (5)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得情况下,律师不得同时接受有利益冲突得她方当事人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绝辩护或代理。

2、禁止虚假承诺:

(1)律师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背事实与法律作出虚假承诺,也不得为了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而对委托人进行误导,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义务向委托人作出虚假承诺。?(2)律师在接受刑事辩护委托后,如果刑事辩护证据不足以否认有罪指控,不得承诺经过辩护必然获得无罪得结果。?(3)委托人拟委托事项或者要求属于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所禁止时,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提出修改建议或者予以拒绝。

但就是,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案件提出得正确意见未被采纳或因枉法裁判,使律师得预先分析意见没有实现,不能认为律师得意见就是虚假承诺。? 3、禁止非法牟取委托人利益:?律师不得向委托人索取财物,不得获得其她不利于委托人得经济利益,不得与委托人争议得权益产生经济上得联系,不得与委托人约定胜诉后将争议标得物出

售给自己,不得委托她人为自己或为自己得亲属收购、租赁委托人与她人发生争议得诉讼标得物。非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不得运用来自于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所得到得信息牟取对委托人有损害得利益。

4、利益冲突与回避。

(1)绝对利益冲突:?《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得法律事务得;

(二)律师办理诉讼或者非诉讼业务,其近亲属就是对方当事人得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得;

(三)曾经亲自处理或者审理过某一事项或者案件得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成为律师后又办理该事项或者案件得;

(四)同一律师事务所得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得被害人得代理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得除外;

(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得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得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她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得代理人得;? (六)在非诉讼业务中,除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外,同一律师事务所得律师同时担任彼此有利害关系得各方当事人得代理人得;?(七)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得;

(八)其她与本条第(一)至第(七)项情形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与行业常识能够判断为应当主动回避且不得办理得利益冲突情形。?(2)相对利益冲突:?《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得除外:

(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得委托,而同所得其她律师就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得近亲属得;

(二)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得辩护人,而同所得其她律师就是该案件被害人得近亲属得;

(三)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得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业务当事人得对方当事人所委托得其她法律业务得;?

(四)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得代理人得;?(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得对方当事人得委托得;?(六)其她与本条第(一)至第(五)项情况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与行业常识能够判断得其她情形。

5、转委托。

(1)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委托她人办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出现突患疾病、工作调动等情况,需要更换律师得,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委托人同意更换律师得,律师之间要及时移交材料,并通过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

(2)非经委托人得同意,律师不能因为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得经济负担。? 6、委托关系得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提示委托人不纠正得,律师事务所可以解除委托协议:?(1)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得法律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得;

(4)在(2)委托人要求律师完成无法实现或者不合理得目标得;? (3)委托人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得;?

事先无法预见得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得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得、不合理得困难得;

(5)其她合法得理由得。?【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错误得就是( )。? A、曾经亲自处理或者审理过某一事项或者案件得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成为律师后又办理该事项或者案件得,经委托人同意可以办理该案件

B、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得,经前后委托人双方书面认可后,可以接受委托

C、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得委托,而同所得其她律师就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得近亲属得,经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明确同意后可继续代理

D、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该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得代理人得,经委托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明确同意后可继

续代理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利益冲突与回避。选项A、B中得情况属于绝对利益冲突;选项C、D中得

情况属于相对利益冲突。

?【例题·不定项】律师得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当行为?( )?A、王律师依据事实、证据与担保法得有关规定,在诉讼中主张全部免除委托人得担保责任,但法院未采纳其意见

B、李律师为了向当事人证明案件必定能胜诉,与委托人约定胜诉后将争议标得物出售给自己?C、赵律师接受辩护委托后,经过与被告人见面、详细查阅案卷、调查证据后,被告人尚有犯罪疑点得情况下,向委托人表示一定能让被告人无罪释放?D、张律师利用其曾经在前一法律事务中代理一方法律事务得优势,在一个相似法律事务中运用来自该前一法律事务中不利前任委托人得相关信息,为现任委托人争得了合法权益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律师得不当行为。选项B中律师得行为属于非法牟取委托人利益得行为;

选项C中律师得行为属于虚假承诺;选项D中律师得行为违反了保密义务。

?考点五、律师执业推广?1、执业推广。?律师可以通过简介等方式介绍自己得业务领域与专业特长;可以举办或者参加各种形式得专题、专业研讨会,以推荐自己得专业特长;可以以自己或者律师事务所得名义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参加各类依法成立得社团组织。

2、律师广告规范。?律师个人广告得内容,应当限于律师得姓名、肖像、年龄、性别,学历、学位、专业、律师执业许可日期、所任职律师事务所名称、在所任职律师事务所得执业期限;收费标准、联系方法;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得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执业业绩。

(1)律师广告不能作引人误解得宣传,不得贬低同行,也不得以有悖于律师使命、有失律师形象得方式制作广告,不能采用一般商业广告得艺术夸张手段制作广告。?(2)在下列情况下,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不得发布律师广告:

①没有通过年度年检注册得;?②正在接受暂停执业处分得;

③受到通报批评处分未满1年得。

3、律师宣传规范。

律师宣传就是指通过公众传媒以消息、特写、专访等形式对律师与律师事务所进行报道、介绍得信息发布行为。律师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宣传着重注意:不能做可能会使公众产生对律师不合理期望得宣传;可以宣传所从事得

某一专业法律服务领域,但不能自我声明或暗示其被公认或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得专家;不能进行律师之间或律师

事务所之间得比较宣传。

考点六、律师在诉讼与仲裁中得行为规范?1、回避规范。?2、调查取证规范。

(1)律师不得伪造证据,不能非法改变证据得内容、形式或属性;不得威胁、利诱她人提供虚假证据;不得利用她人得隐私及违法行为,胁迫她人提供与实际情况不符得证据材料;不得利用各种利益引诱她人提供虚假证据。

(2)律师不得向司法机关与仲裁机构提交已明知就是由她人提供得虚假证据;在已了解事实真相得情况下,不得

暗示委托人或有关人员出具无事实依据得证据。

(3)律师作为必要证人出庭作证得,不得再接受委托担任该案得辩护人或代理人出庭。?3、庭审仪表与举止规范。?4、谨慎司法评论规范。?5、维护司法公正规范。

(1)律师不能当庭评论(包括批评与颂扬)审判人员、仲裁人员言论。

(2)律师不得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但可以与案件承办人在司法机关内指定场所接触与交换意见。?(3)律师在代理案件之前及其代理过程中,不得向当事人宣称自己与受理案件法院得法官具有亲朋、同学、师生、曾经同事等关系,并不得利用这种关系或者以法律禁止得其她形式干涉或者影响案件得审判。?(4)律师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法官为其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

(5)律师不得以各种非法手段打听案情,不得违法误导当事人得诉讼行为。?【例题·不定项】王律师以下做法,违背律师执业规范得有( )。?A、宣传时标明自己就是全国有名得刑辩律师,擅长办理一般律师办不了得大案?B、请大学同学王法官帮忙为其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 C、情急之下与法官争吵,并且批评李法官枉法裁判,赢得了法庭内外得阵阵掌声? D、作为某案件必要证人出庭作证后,主动拒绝了案件当事人请求担任该案得辩护人出庭得要求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律师在诉讼与仲裁中得行为规范。律师可以宣传所从事得某一专业法律

服务领域,但不能自我声明或暗示其被公认或证明为某一专业领域得专家。所以选项A做法

违法。律师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法官为其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所以选项B做法

违法。律师不能当庭评论(包括批评与颂扬)审判人员、仲裁人员言论。所以选项C做法违

法。

考点七、律师事务所?1、律所得设立。?律师事务所就是律师得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自己得名称、住所与章程;

(2)有符合本法规定得律师;? (3)设立人应当就是具有一定得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得律师;

2、个人律师事务所。

(4)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得资产。?

设立人就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得律师,人民币10万元以上资产。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得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合伙律师事务所。

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就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得律师。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得债务依法承担责任。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得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1)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条件:

①有书面合伙协议;

②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③设立人应当就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得律师;

④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得资产。

(2)设立特殊得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条件:?①有书面合伙协议;

②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③设立人应当就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得律师;?④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得资产。

4、国家出资设立得律师事务所,以该律师事务所得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5、律师事务所得分所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得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得债务承担责任。

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得名称;

(2)有自己得住所;

(3)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得专职律师;

(4)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得资产;?(5)分所负责人应当就是具有三年以上得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得律师。?律师事务所到经济欠发达得市、县设立分所得,前款规定得派驻律师条件可以降至一至二名;资产条件可以降至人民币十万元。具体适用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例题·不定项】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下列说法错误得就是()。? A、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得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B、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得地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C、分所负责人应当就是具有五年以上得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五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得律师?

D、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得债务承担责任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律师事务所得设立。只有合伙所才能设立分所。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

必须省一级得司法厅才有资格审核。所以选项B说法错误。应试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

罚,而非5年内。所以选项C说法错误。

?考点八、法律援助制度

1、我国得法律援助制度具有以下重要特征:

(1)法律援助制度责任主体得明确性。我国得法律援助就是得一项重要职责。?(2)法律援助工作得统一性。?对公民得法律援助申请与法院指派得法律援助案件,由法律援助机构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3)法律援助服务得无偿性。

(4)法律援助范围得广泛性。?凡就是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具备法律援助条件得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与中国签订法律援助司法协议得外国公民与无国籍人,符合条件得,也可申请获得法律援助。

(5)法律援助形式得丰富性。

我国得法律援助既包括诉讼法律援助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还包括公证、法律咨询(电话咨询与当面咨询)、法律信息资料得免费提供。?(6)法律援助实施人员得多样性。?尽管法律援助实施主体应该就是国家。但就是,法律援助制度得具体实施主体就是以律师为主得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实施人员既有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得工作人员,又有社会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事业单位(如法律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提供法律援助得人员。?2、民事诉讼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得,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得;?(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得;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得;?(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得;?(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得;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得民事权益得。? 3、刑事诉讼案件。?(1)可以援助得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得,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得,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得;?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得;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得;?(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得。?公诉案件中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得,可以向办理案件得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得时候,发现上述情形,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得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发现上述情形,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其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其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应

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得案件,应当自决定再审之日起3日内履行相关告知职责。

(2)应当援助得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未成年人;? (二)盲、聋、哑人;?(三)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得精神病人;?(四)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得人。?(3)强制医疗案件:?人民法院自受理强制医疗申请或者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之日起3日内,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得,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送交通知代理公函,通知其指派律师担任被申请人或被告人得诉讼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人民检察院申请强制医疗得,人民法院应当将强制医疗申请书副本一并送交法律援助机构。通知代理公函应当载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得姓名、法定代理人得姓名与联系方式、办案机关联系人姓名与联系方式。?3、拒绝援助得情形:?(1)对于依申请提供法律援助得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坚持自己辩护,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得律师为其辩护得,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准许,并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得决定;对于有正当理由要求更换律师得,法律援助

机构应当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对于应当通知辩护得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得律师为其辩护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查明拒绝得原因,有正当理由得,应当准许,同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犯罪嫌疑人具有应当通知辩护得情形,公安机关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得,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4、终止援助得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得,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决定,制作终止法律援助决定书发送受援人,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函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一)受援人得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得;

(二)案件终止办理或者已被撤销得;? (三)受援人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得;?(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得,但应当通知辩护得情形除外;?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得其她情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得,应当及时函告法律援助机构。

5、救济程序:

(1)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得决定有异议得,可以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得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得,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通知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得,应当维持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得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强制医疗案件中得被申请人、被告人得法定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而没有告知,或者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者诉讼代理而没有通知得,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例题·不定项】下列说法错误得就是?( )?A、被告人王某,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检察机关应当自发现该情形3日内为被告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B、被告人王某,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得律师为其辩护得,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准许,并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得决定? C、被告人李某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得精神病人,公安机关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D、被告人李某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得精神病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派遣得律师辩护,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援助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援助。选项A属于依申请进行法律援助得案件。所以选项A说法错

误。对于依申请提供法律援助得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坚持自己辩护,拒绝法律援助机

构指派得律师为其辩护得,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准许,并作出终止法律援助得决定。所以选项

B说法正确。选项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得案件。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对于应当通知

辩护得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得律师为其辩护得,公安机关、人

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查明拒绝得原因,有正当理由得,应当准许,同时告知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所以选项D说法错

误。

专题五、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

本专题讨论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要理解与把握公证员得权利义务、公证得程序、公证得效力。

本章主要法律规定:

3、《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1、《公证法》?2、《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考点一、公证制度与公证员

1、公证制度就是国家司法制度得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民事程序法得范畴,就是非诉讼司法活动。公证得主体包括公证机构、公证员与当事人。

2、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中国国籍;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她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得担任公证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得;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得;

(3)被开除公职得;?(4)被吊销执业证书得。??考点二、公证机构

2、公证机 1、公证机构就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得,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得证明机构。?

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3、公证业务范围。?(1)证明民事法律行为。?(2)证明有法律意义得事实有法律意义得事实,具体包括: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犯罪记录等。

(3)证明有法律意义得文书。? (4)保全证据。?当事人申请保全得证据得内容,须关系到其本人得合法权益。申请保全证据得原因,必须就是证据有灭失或难以获得得危险,如证物容易腐烂、变质,证人长期出国等。申请保全得对象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情况等。?(5)其她业务。?【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错误得就是( )。?A、在我国,初任法官、检察官、公证员得年龄均为23周岁

B、王某,因职务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不得担任公证员

C、公证机构就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得,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得证明机构? D、公证制度属于国家司法制度得范畴。公证活动就是一种司法活动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解析】公证员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所以选项A说法错误。

考点三、公证效力

公证书具有以下三种效力:?1、证据效力。公证书一旦出具即具有法律确认得效力,只有在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书时,才能作为例外。?2、强制执行效力。?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某些特定得民事法律行为经公证才能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法定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必须公证得事项,未经公证,其行为、事实或者文书不能作法律关系确立、变更或解除得成立要件。?我国得法定公证项目:域外授权委托书与房管部门代管得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公证得事项,未经公证,其法律关系不能确立、变更或解除。

(3)按照国际惯例,我国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发往境外使用得某些文书。

考点四、公证程序?1、公证得申请。?(1)公证程序经由当事人得申请而启动。?(2)公证代理。

①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委托她人代理,但申请办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申办得公证事项,不得委托她人代理。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其她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代表。

③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得当事人,委托她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人身关系变更等重要公证事项得,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得公证人(机构)公证,或者经司法部指定得机构、人员证明;居住在国外得当事人,委托她人代理申办涉及继承、财产权益处分、人身关系变更等重要公证事项得,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其居住地得公证人(机构)、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2、公证得受理。

公证处受理申请得条件为:?(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得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得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得事项属于公证处得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得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3、公证得审查。

4、出具公证书。

(1)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2)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得债权文书公证得条件。

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与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得承诺;公证法规定得其她条件。

5、公证书得生效。?(1)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2)需要审批得公证事项,审批人得批准日期为公证书得出具日期;不需要审批得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得签发日期为公证书得出具日期。

(3)现场监督类公证需要现场宣读公证证词得,宣读日期为公证书得出具日期。

6、不予办理公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得;?(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得事项没有利害关系得;

(3)申请公证得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得;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得事项有争议得;?(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得;

(6)当事人提供得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得;

(7)申请公证得事项不真实、不合法得;

(8)申请公证得事项违背社会公德得;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得。?【例题·不定项】下列说法错误得就是()。

A、王某痛恨当今社会风气,见村民哄抢翻车散落一地得西瓜,请求公证处对此进行公证,公证处应当予以公证B、李某,今年8岁,请求公证处公证其暑假作业为自己亲手所写,公证处予以公证?C、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没有住所得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与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与国律师或者其她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得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与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与国与该所在国订立得有关条约中规定得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D、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得事项有争议,但就是公证处本着公证便民得思想,仍然对该事项进行了公证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得;(选

项B说法错误)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得事项没有利害关系得;(选项A说法错误)

(3)申请公证得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得;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得事项有争议得;(选项D说法错误)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得;

(6)当事人提供得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得;

(7)申请公证得事项不真实、不合法得;

(8)申请公证得事项违背社会公德得;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得。

7、公证程序得特别规定?(1)现场监督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现场宣读公证证词,并在宣读后7日内将公证书发送当事人。该公证书自宣读公证证词之日起生效。? (2)遗嘱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1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1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3)公证机构派员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得,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亲自外出办理。

(4)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得债权文书得,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得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得执行期限内出具。?(5)公证调解得特别规定。?经公证得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得,出具公证书得公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得请求进行调解。经调解后当事人达成新得协议并申请公证得,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公证;调解不成得,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就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当事人、公证事项得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得,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得公证机

考点五、公证得救济?

构提出复查。公证书得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得,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她错误得,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2、当事人、公证事项得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得内容有争议得,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例题·不定项】以下说法错误得就是( )。

A、公证机构办理招标投标、拍卖、开奖等现场监督类公证,应当由二人共同办理,该公证书自公证机构出具之日起生效

B、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得债权文书得,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得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

C、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承办公证员发现当事人就是采用法律、法规禁止得方式取得证据得,应当不予办理公证

D、当事人、公证事项得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得,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疑编号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D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现场监督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现场宣读公证证词,并在宣

读后7日内将公证书发送当事人。该公证书自宣读公证证词之日起生效。

选项D说法错误。当事人、公证事项得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得,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文书复习题

一、填空 1.监狱文书的制作者和使用者必须是。 2.罪犯暂不收监通知书的结构形式与罪犯不予收监通知书大致相同,二者的主要区别是不予不予收监和暂不收监的不同。 3.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适用于罪犯被交付执行前;第二种是决定的,适用于正在监狱内服刑的罪犯。 4.罪犯离监探亲分特许离监探亲和离监探亲两种; 5.凡是一纸多联的执法文书,在每联的中间连线处应填写,并加盖公章。 6.表格式执法文书,填写时不应留有栏。 7.罪犯入监登记表在收押罪犯时使用。 8.准予罪犯离监探亲,是对罪犯附条件的一种措施。 9. 不能单独构成假释的条件,也不是假释建议书的必备内容。 10.现场勘查记录的主体是。 11.罪犯入监登记表在收押罪犯时使用。 12. 不能单独构成假释的条件,也不是假释建议书的必备内容。 13.建议减刑的即减刑的法定条件。 14.狱内案件立案表中是对监狱本年度刑事案件所编的序号 二、判断 1.部分执法文书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2.执法文书骑缝线处的发文字号中,年份和序号要求用数字汉字的大写形式书写。() 3.从罪犯收监开始到被依法释放,每一个阶段都必须制作相应的执法文书。() 4.文章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其中主旨、材料属于形式要素,而结构、语言属于内容要素。() 5.对罪犯使用戒具或关押禁闭,是两种性质相同的执法行为。() 6.罪犯不予收监通知书和暂不收监通知书均是一纸两联的填写式执法文书。( 7.罪犯物品保管收据只针对非生活用品的管理,日常用品管理不填入此表。() 8.建议减刑建议书的事实结论即建议减刑的法定条件。() 9.对既有新犯之罪又有漏判之罪的同一犯罪主体的犯罪行为应合并起诉。()10.司法笔录中可以使用速记符号、拼音文字,但不得事后追记、补记或誊写1.罪犯不予收监通知书和暂不收监通知书均是一纸两联的填写式执法文书。() 3.个别谈话记录在文体上属于工作笔记类。() 4.为严守机密,在文书中对狱内耳目一律使用代号,而不允许使用真名。() 5.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是以现场勘查记录为主。() 6.凡是一纸多联的执法文书,在每联的中间连线处应填写发文字号,并加盖公章。 三、单项选择 1.下列监狱起诉意见书的发文字号,写法正确的是() A:(2009)×监起字第8号 B:×监(2008)起字第8号 C:(98)×监起字第8号 D:(1998)×监字第8号 2.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应提请()裁定。 A:最高人民法院 B: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 C:基层人民法院 D:高级人民法院

2020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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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一个原因 C.其他因素造成的国内产业损害不得归因于倾销进口 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4.中国某公司向欧洲出口啤酒花一批,价格条件是每公吨CIF安特卫普××欧元。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由"罗尔西"轮承运,船方在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啤酒花变质,颜色变成深棕色。经在目的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受潮受损迹象。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是在尚未充分干燥或温 度过高的情况下进行的包装,以至在运输中发酵造成变质。据此, 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 C.承运人对变质可以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固有缺陷可以免责 D.承运人对变质应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在运输中有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 5.按照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制度的规定和实践,有关非违反性申诉与违反性申诉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A.非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无需证明被申诉方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有关条款 B.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需要证明被诉方采取的措施造成申诉方利益的丧失或受损 C.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但需对申诉方作出补偿 D.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应撤销或废除被申诉的措施 6.下列表述中何者为影响法官内部独立的行为?

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及答案

8._ 平等、民主、合作 _是新型师生关系地基本理念. 9.教学大纲侧重强调地是知识和技能目标,课程标准在关注知识和技能目标地同时,还关注学生学习地_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_. 10.课程综合性是新课程特点之一,其综合性表现为__加强学科综合_设置综合课程、增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11.教学大纲相对强调教师地教,课程标准更强调学生地学,强调学习地过程与方法. 12.新课程标准从内容上看,关注学生地__学习兴趣与经验;终身学习必备___地基础知识和技能. 13.能够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地课程是_校本_课程. 14.一般认为,传统地课堂教学偏重_科学世界_,远离生活世界和儿童世界. 15.按照课程资源地功能特点,可以把课程资源划分_素材性资源_和_条件性资源_两大类. 16.教师专业化是使教师从_普通职业_型转化成_专业职业_并获得相应专业地位地过程. 三、概念辨析和观点简答 17、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l)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地权利;(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地权利; (3)?犯学生上课学习地权利;(4)侵害学生受教育地选择权;(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地同等权利. 18、怎样建立新型地师生关系? 答:(l)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2)以爱为基础,信任、理解学生; (3)面向全体,因材施教;(4)讲求民主,宽松和谐;(5)塑造和提升现代教师人格. 19、简述确立三维目标对于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地重要意义. 答:有利于改变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地现象,注重学习主体地实践和体验,注重学习者地学习经历和学习经验,有利于学生在学习中掌握方法,课程本身体现工具性与人文性地高度统一,使日常地学科学习上升到追求真善美地境界,有利于激发学生地学习潜能. 20、新课程实施中,教师地角色和行为需要发生哪些变化? 答:(l)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全面发展转变;(2)由“大一统”教育向“让每一个孩子选择适合自己地教育”转变; (3)由“以教定学”向“以学定教”转变;(4)由“重结果”向“重结果更重过程”转变; (5)由“知识权威”向“平等和谐”转变;(6)由教学模式化向教学个性化转变. 21、新课程学生评价改革地重点是什么? 答:(l)在评价功能方面,要淡化甄别与选拔,重视发展;(2)在评价内容方面,实现评价指标多元化,关注个体差异; (3)在评价主体方面,实现评价主体地多元化;(4)在评价方法方面,实现评价方法多样化. 22、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专业发展提出什么要求和挑战? 答:我国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对教师地专业化和专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地要求和挑战.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和专业化教师队伍,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地关键:(1)提高实施素质教育地能力和水平是教师专业发展地核心要求.(2)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地基本理念.(3)实现角色地转变是教师专业发展地具体目标.(4)教师专业发展还应体现为教师对育人地责任感地提升. 四、分析应用题 23、某校初中二年级学生费某平时纪律松散,经常迟到,上课与邻座讲话,经老师多?教育仍无改变.该生家长因忙于做生意,对子女疏于管教.班主任赵老师虽然多次与其父母联系但没有找到其父母.赵老师认为,如果继续让费某随班学习,会给其他同学带来不良影响,于是他三番五次找费某谈话,要其自动退学.费某在老师地压力下,加上本身又有厌学心理,便于2002年5月20日,未经家长同意,辍学回家.这位班主任老师做法是否合理?请加以分析. 答:(1)停止学生上课地做法是不对地,侵犯了学生受教育地权利;教师要依法执教. (2)分析与评论:停止违反纪律地学生?课,应符合教育活动地价值要求,与对学生地教育相一致,同学生违纪程度相适应,有充分客观地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班主任老师不得随意不让学生上课,不能带有个人偏见和感情用事;后进生地转化需要教师地爱心、耐心和信心;教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可偏爱,要讲究教育艺术. 24、结合自己所任学科地教学实际,谈谈从“知识本位”教学设计向“育人为本”教学设计转变地基本要领. 答:(1)从目标设?与执行地角度,要实现从“知识目标”向“三维目标”转变; (2)从内容选择与转化地角度,要实现从“封闭、单一、确定性内容”向同时兼有“开放、多元、不确定性内容”转变; (3)教师要变单向学生传授固定知识向促进学生学会学习转变,要运用丰富多样地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发展,要不断增加创造性地教学设计; (4)设计过程中要由过去过份关注教师地教向更多关注学生地学习兴趣、要求、体验等转变; (5)教学过程中要由过去过分关注结论、结果向同时关注过程、方法、态度等转变;

2018法律法规考试 (整理的 最新版)

? 1.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 ]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B) ? A.12小时 ? B.24小时 ? C.36小时 ? D.48小时 ? 2.执业医师对被注销注册有异议的,可以依法采取的司法救济途径是(A)? A.行政复议 ? B. 行政赔偿诉讼 ? C.民事诉讼 ? D.刑事诉讼 ? 3. B (3) ?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 ]种。具有相似或者相 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C) ? A.5 ? B.3 ? C.2 ? D.4

? 5.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执业活动(A) ? A.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 B.三个月以上半年以下 ? C.三个月至六个月 ? D.六个月 ? 6.《处方管理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 ]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A) ? A.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 B.注册的执业医师 ? C.执业医师 ? D.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7.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守标准防护原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标准防护原则是指(A) ? A.医务人员将所有病人的血液、其他体液以及被血液、其他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B.对应急用血而临时采集的血液进行的传染病检测,对临床用血检测结果进行核查;对未经检测、核查或者检测阳性的血液,不得采集或者使用。 ? C.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应当进行艾滋病毒、艾博拉病毒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阳性的,不得采集或者使用

法律文书试题

课程代号:00262 题号 一二三四五六 题分161810103610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法律文书 2.提请批准逮捕书 3.民事裁定书 4.仲裁裁决书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8分) 1.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_______________的案件,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依 法向____________提出起诉建议和要求的文书。 2.不立案通知书,是______________对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依法决定不 立案时,为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所制作的文书。 3.抗诉书是国家检察机关行使____________职权的重要工具。 4.刑事判决书尾部应向被告人交代上诉权、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 5.民事裁判文书所要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___方 面的问题。 6.人民法院处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是民事__________。

7.公证文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__________的申请,依法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和 法律意义的___________________。 8.仲裁文书是指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的申请,按照仲裁程序规则,处 理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所制作和使用的文书。 9.起诉状是指______________、案件的原告人或______________自诉案件的自诉 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或指控被告的诉状。 三、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号码填 在题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 1.按文书的制作机关分类,不能包括进去的是() A.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 B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 C.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 D. 诉状类文书 2.下列几项,属公安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的是() A.起诉意见书 B. 立案决定书 C.不立案通知书 D. 批准逮捕决定书 3.立案决定书() A.是公安机关制作的 B. 是人民检察院制作的 C.是国家安全机关制作的 D. 是人民法院制作的 4.下列关于抗诉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它是人民检察院制作的 B. 民事抗诉是对生效裁判的抗诉 C.行政抗诉是对未生效裁判的抗诉 D .它是法院重新审判的法定依据 5.下列属于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主要法律文书的是() A.刑事裁判文书 B .公函 C.通知 D. 公告 6.人民法院需用栽定处理的问题是() A.判定甲乙之间的婚姻纠纷 B. 判定甲乙所签合同的效力 C.对申请撤回上诉的处理 D. 确认某甲有无继承权 7.下列几项,属经济公证书的是()

教师职业道德和政策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和政策法规 一、师德基本范畴(师德文化、师德品质,知情意行、师德活动) 师德与道德共同性(相对独立性阶级性历史继承性共含性)联系 (重要组成部分特殊表现来源和基础,共性和个性)区别(产生时间和发展情况,范围) 师德基本特点(对教师职业的特为性体现教书育人要求的一致性内容的全面性功能的多样性) 二、师德的职业约定【教师劳动的社会价值(物质文明发展精神文明制度文明发展人的素质发展);教师劳动对师德的内在规定性(应有的知识和教育能力,应有的从教为善品质)】 师德的价值蕴涵【伦理价值(教育为善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努力增进 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重要的伦理调节和评价功能);教育价值(对教育工作的不可或缺性、对教育对象的巨大教育功能、对教师自我专业发展和修养的引导功能);文化价值(对社会文化有深远影响有效育化人文陶冶道德情操的重要资源对人的身心发展有影响是教师精神世界的主要组成部分调节教师职业行为和素养)】 师德强化的意义(有利于提高教师素质、强化教师事业心责任感、净化教育行业风气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师德的基本原则【教书育人(认识和处理好教书育人关系、全面树立育人意

识、多方面努力更好实现教书育人);乐岗勤业(热爱教育乐于从事教育事 业、勤于功业勤于工作);人格示范(教育者先受教 育、实践中锻炼形成道德人格、要有良好的仪态】 师德的基本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师德原则规范的个体性内化(加强理论学习注意内省慎独、勇于实践磨练增 强情感体验、虚心向他人学习自觉与他人交流) 四 教师的价值实现【价值实现中的价值对待(物质和精神的价值对待、自我和 职业的价值对待、目的性存在和工具性存在的价值对待);实践对待(对价 值实现中的各种价值取向予以正确认识和把握、注意不 断提高自身素质、在实践中不断进取创新发挥创造潜能、注重实践努力的自 我强化);结果对待(结果性评价和水平性评价)】 教师的幸福【应有的本质性把握(既包括享受和获得也包括创造和付出、既 有个人目的的实现也有社会目的的实现、既有某一方面的满足也有多方面追 求的实现):基本取向(物质取向,途径和手段正当合 理合法诚实劳动获得、精神取向—避免吧精神和物质幸福割裂认识到精神幸福在层次上的不同在精神实现方式上要注意自我修养及与 他人交往合作;事业取向,对教育过程的幸福感对结果的幸福感对 规范的正确理解的幸福感);应有的实践努力(爱教乐教树立追求

最新2020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合集

【篇一】2020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合集 仲裁裁决的撤销 仲裁裁决的撤销,是指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仲裁裁决,经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组成合议庭在审查核实后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 (一)撤销情形 1.法定撤销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 (2)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 (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7)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注意】法律适用错误不是法定撤销情形。 2.不能撤销情形 (1)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异议前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的,法院不予支持。 (2)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书的送达超过法定期限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撤销程序 1.程序启动 (1)依当事人申请(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 (2)法院依职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管辖法院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3.审判组织 合议制。 4.审限 受理撤销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 5.裁判 (1)申请合法,裁定撤销该裁定。 (2)申请不合法,裁定驳回。 6.效力 (1)一经送达,立即生效。 (2)不得上诉。 (3)不得申请复议。 (4)不能适用再审程序。 7.补救 法院认为可以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8.重新仲裁条件 (1)仅限国内仲裁裁决。 (2)仅限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三)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律后果 (1)原仲裁协议失效。 (2)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文书(上机模拟试题)

法律文书(模拟试卷) (共 11 题) 部分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为判决书确定统一格式和写作内容始自( D ) A 、唐代 B 、宋代 C 、明代 D 、清代 2、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送达对象是( ) A 上一级仲裁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3、 在第一审刑事判决中,被告人的住址应当写住所所在地,住所所在地宇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 A ) A.经常居住地 B.住所所在地 C.住所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D.住所所在地和经常所在地 4、 监狱制作的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送达的机关是( C ) A 、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 C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D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 5、 去报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制作的法律依据是( B ) A.刑法 B.刑事诉讼 C.民事诉讼 D.行政诉讼 6、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07年立案的第 99 号刑事案件,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得案号应当表述为( ) A. (2007)海淀初字第 99号 B.(2007)京刑初字第99号C.京刑初字(2007)第99号D.海刑终字(2007)第99号 二、简答题: 7、什么是仲裁答辩书? 答:仲裁答辩书,就是仲裁案件的被诉人为维护自己利益,针对申请人仲裁申请书所列事实和请求,进行答复和辩驳时出具的 书面材料。 8、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应当写明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 事实和证据。 9、 什么是刑事赔偿决定书? 答:刑事赔偿决定书,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对赔偿请求人提出的刑事 三、写作题: 10、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杨三英向xX 聿师事务所律师 XX 求助,要求代为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根 据下列案情 ,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 ,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 自诉人杨三英向XX 律师事务所律师徐 XX 求助,要求代为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 ,要求法院依法严惩 .自诉人杨三英述称 :被告人牛珍珠是自诉人杨三英的儿媳妇 ,自嫁到朱家与自诉人之子朱大明结 婚以来 , 一直不孝敬自诉人 , 近年来对自诉人态度日趋恶劣 , 发展到以种种手段虐待自诉人 . 先说 200. 年 2 月 6 日发生的事 , 这一天自诉人的 儿子朱大明早上刚离家出差去上海 (注:是与同事XXX —起去上海的?去上海是为村办工厂购买生产原料的 ,即买做皮鞋的牛皮和麻绳等原材 料), 被告人即命令自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 ,而她自己却去打麻将 ,因手气不好 ,打牌输了钱 ,中午回家便拿自诉人出气 ,说:"骂人不对 ."被告 人说:" 你还敢顶嘴 630借口打扫得不干净 ,对自诉人破口大骂 .自诉人批评 ,看我怎么收拾你个老东西 !" 于是,被告人便顺手操起扫把乱打自 诉人七八下 ,接着又捡起一根约 3 尺长的小木棍 ,使劲打自诉人的头部 ,结果将自诉人打得头破血流 ,幸亏这时村长王义火 ,治保主任赵;} X 路过当事人家门口 ,上前制止了被告人的暴力伤人行为 ,才使自诉人免遭更重的虐待 .村长派人送自诉人到镇医院治疗 ,头部伤口约 4 厘米, 缝了8针.被告人打自诉人并非这一次 .1999 年就动手打了自诉人 3次,其中较严重的是 1999年11月 11 日的一次.这一天,自诉人的儿子因 公外出有事 ,中午吃饭时被告人命令自诉人吃剩饭 ,自诉人说剩饭是冷的 ,晚上热一下再吃 ,于是盛了一碗新煮的米饭吃 .被告人见自诉人不 服从自己摆布 , 大为恼火 , 上前就打了自诉人两个耳光 , 还揪住自诉人的头发 , 把自诉人的头往墙上撞了两下 , 正巧邻居张 XX 大婶来借东西 , 见此情景 , 前去劝解 , 才制止住被告人行凶 . 被告人好吃懒做 , 爱好打麻将 , 自诉人批评她 , 于是就怀恨在心 , 就虐待自诉人 . 近年来先是辱骂 自诉人 , 在精神上折磨自诉人 ; 后来在生活上虐待自诉人 , 让自诉人吃剩饭剩菜 , 甚至不让吃饱 , 鱼肉等菜藏起来不让自诉人吃 ; 现在发展到 用凶器殴打自诉人 . 律师认为 , 被告人不仅从生活上 , 精神上虐待自诉人 , 而且连续数次动手殴打自诉人 , 其虐待行为情节恶劣 , 触犯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已构成虐待罪 ,且手段凶狠 ,后果比较严重 .为了维护自诉人的人身权利 ,使其免遭更严重的 虐待,应当对被告人依法从严惩处 .于是代为拟写了一份刑事自诉状 . 自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 1. 村长王XX,治保主任赵XX 书写证明材料各一份,证明被告人打破自诉人头部属实 ; 2. 镇医院诊断书一份 , 证明自诉人头部被木棍打伤 ; 赔偿请求,作出赔偿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 处 2 年以下有期徒弄、拘役或管制。 ,控告被告人牛珍珠犯虐待罪,并于2000年2月16日到XX 县

新增必考2016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新增考点解读

新增必考2016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新增考点解读【冲刺必备】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一、《公证法》修订 将第四十六条修改为:“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一)委托 1、告知义务: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申请材料。办案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后,应当告知办案机关,并可以依法向办案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或者被指控的罪名及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情况,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 【说明】律师受委托或指派后,告知办案机关,这是义务;受托后,是否向办案机关了解相关信息,这是律师的权利,因此可以了解,也可以不了解;但一旦律师要求了解,对办案机关来说,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信息就是义务,所以是应当。 3、办案机关作出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延期审理、二审不开庭审理、宣告判决等重大程序性决定的,以及人民检察院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说明】重大程序性决定作出后,及时告知律师,这是办案机关的义务。(二)解除委托 1、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其出具或签署书面文件,并在三日以内转交受委托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可以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面向其确认解除委托关系,看守所应当安排会见;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书面拒绝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将有关书面材料转交辩护律师,不予安排会见。 【说明】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是其权利,看守所应当安排;但如果嫌疑人、被告人书面拒绝会见,看守所自然不应安排会见。 2、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解除代为委托辩护律师关系的,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的,看守所应当允许新代为委托的辩护律师会见,由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 案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全国201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用语 A.法律化B.成文化 C.标准化D.书面化 2.人民法院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尾部应当写明 A.本判决为终审判决B.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C.本判决作出后立即生效D.本判决作出后可在十五日内提出申诉 3.公安机关对接受的刑事案件正式开展侦查活动的合法依据是 A.呈请破案报告书B.呈请立案报告书 C.立案决定书D.呈请拘传报告书 4.监狱起诉意见书移送的机关是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 C.监狱管理机关D.公安机关 5.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第56号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案号应写为 A.(2007)保刑终字第56号B.保刑终字(2007)第56号 C.保刑(2007)终字第56号D.保刑终字第56号(2007) 6.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当庭所做的系统性发言,称为 A.代理词B.公诉意见书 C.法律意见书D.辩护词 7.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是 A.民事判决书B.民事裁定书 C.民事调解书D.民事决定书 8.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尾部应当写明 A.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本调解书送达后,即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D.本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9.讯问笔录正文的记录方法是 A.议论式B.问答式 C.叙述式D.说明式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2.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3.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4.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5.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6. A.为保护国家利益实施的防卫行为,只有当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时,才成立正当防卫 B.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导致该财物被毁坏的,对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C.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虑到人性弱点,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2018年4月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和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课程代码 00262)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l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法律文书的语言文字必须做到 A.表达全面、寓意深刻 B.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C.高度概括、客观公正 D.如实准确、章法多样 2.取保候审决定书属于公安机关侦查文书中的 A.强制措施类文书 B. 立案破案类文书 C.调查取证类文书 D.侦查终结类文书 3.第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尾部应写明 A.本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B.本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C. 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D.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4.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项法律属于 A.诉讼法律文书 B.规范性法律文书 C.非诉讼法律文书 D. 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5.人民检察院制作起诉书时,凡是涉外案件,标题中各级人民检察院名称前均应写明以下字样 A.中华人民共和国 B.涉外公诉案件 C.涉外刑事案件 D.涉外起诉案件 6.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依法批准逮捕时制作的文书是 A.逮捕决定书 B.批准逮捕决定书 C.逮捕通知书 D.立案决定书 7.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宣告被告人无罪的,应当表述为 A.宣告被告人XXX无罪 B.被告人XXX无罪 C.判决被告入XXX无罪 D.被告人XXX无罪释放 8.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尾部应交待判决的法律效力,具体表述为 A.本判决为生效判决 B.本判决为生效判决,不得上诉 C.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D.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9.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诉讼费用的负担属于文书中的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试卷二】二 53.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多选第53题)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C 【考点】认识错误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因果关系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生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选项A中,甲为了杀死被害人而将被害人推入水中,结果井中无水,被害人被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而不是方法错误。 选项B说法正确。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是指实际上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选项B中的情况就属于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 选项C说法错误。丙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即行为人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丙的行为应成立故意杀人的既遂。

选项D说法正确。丁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54.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2011年卷二多选第54题)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答案】ABCD 【考点】犯罪中止 【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选项A不成立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就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据此可知,甲以出卖为目的购买儿童的行为,已经成立了拐卖儿童罪的既遂,他事后将儿童送回家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B不成立犯罪中止。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乙使用暴力将被害人绑架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该绑架行为已经完成,成立犯罪既遂。后经被害人反复求情将其释放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C不成立犯罪中止。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罪是指加入恐怖活动组织,使自

教师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教师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长岛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宋斌昌 近段时间,学校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我利用业余时间学 习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工作规范等重要理论,通过 学习,本人受益非浅,对依法执教、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等概念的内 涵有了更深层次的诠释。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的感想: 一、通过学习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 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 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 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育法律法规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 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 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 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 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 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 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 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 教育法律法规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 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

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 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 究法律责任。 二、在学法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教学生活中,教师要 平等对待学生,关注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特别作为一个班主任更应 该对班级里的每一个学生多接触,多了解,和学生们主动沟通,谈谈 学生在生活中的困难或疑惑不解的问题。对学生能够善于引导,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和知道是非对错。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主动参与了过 程,能比较好的完成学生德育工作的教育。 三、对于教师本身,一要注重自己的师德学习,二要努力提高自己 的教育教学技能。在《教师法》中,这两点是教师的为师之本。平日里 要主动多参加培训和业务学习,多向优秀教师和老教师请教他们的经 验和优秀的教学方法,多听一下优秀教师的课,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

新法必考专题

CH.1 新法必考专题 ▼ 1. 下列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程序说法错误的是? A.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B.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统一办理 C. 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只能依职权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初审 D. 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 2. 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哪些情形,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A. 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 B. 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 C. 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 D. 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 3. 王某涉嫌在多个市县连续组织淫秽表演,2014年9月15日被刑事拘留,随即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10月17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5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关于律师提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10月14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受理 B.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C. 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结案,并通知办案机关 D. 经审查认为无继续羁押必要的,检察官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分管副检察长批准,检察院应及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强制措施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法律文书名词解释 1.法律文书: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3.呈请拘留报告书:指公安机关依法急流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出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4.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5.通缉令: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犯该逮捕而在逃的或则被拘留,逮捕后逃脱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6.起诉意见书: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想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7.立案决定书: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8.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9.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就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时所制作的文书. 10.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11.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12.公诉意见书:是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面意见. 13.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或不起诉决定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重新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14.民事(行政)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文书. 15.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建议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无罪,构成何种罪名,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处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16.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就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实后依法该判时作出的书面决定. 17.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为解决有关和部分实体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18.第一审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就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19.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解决纠纷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20.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就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1.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22.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第二审程序,经审理终结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决定. 23.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依照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行政 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 处理决定. 24.监狱法律文书:指我国监狱(含未 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二 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过程中,根据国 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 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 文书总称. 25.罪犯入监登记表:指监狱记载新 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 26.提请减刑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在 对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 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 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而制 作的一种文书. 27.提请假释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对 服刑改造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假释 条件的,建议法院审核裁定假释时制 作的一种文书. 28.监狱起诉意见书:指监狱对罪犯 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了判决时所 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 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 院审查决定时所制作的一种文书. 29.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 是监狱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 有错误,或者根据罪犯申诉,认为判 决可能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程序,提 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时 所制作的一种文书. 30.律师实务文书:指律师在开展业 务活动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 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 法律文书的总称. 31.民事、行政起诉状:指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 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 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 起民事、行政诉讼时所制作并使用 的法律文书. 32.刑事自诉状:指刑事自诉案件的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 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33.反诉状:指民事案件或刑事自诉 案件的被告、被告人,针对原告或自 诉人指控的同一纠纷事实或行为事 实,提出相反指控内容的法律文书. 34.民事再审申请书:指民事案件的 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有 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再 审的法律文书. 35.刑事申请书:指刑事案件的当事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 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 使用的文书. 36.支付令申请书:指债权人以要求 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 请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想债 务人发出催促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 命令的法律文书. 37.公示催告申请书:指票据持有人 在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的情况下, 为使票据上标示的权利与实际权利 相分离,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得以依法 重新确认,申请人民法院以公告的方 式限期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 逾期不申报时,判决利害关系人丧失 该项权利的法律文书. 38.答辩状:指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 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行政起诉状, 刑事自诉状或民事,行政,刑事上诉 状的内容,针对原告,自诉人提出的 诉讼请求或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 作出答复,并依据事实与理由进行辩 驳的法律文书. 39.上诉状:指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 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 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请求撤消,变更原审裁判或 请求重新审理的诉讼文书. 40.强制执行申请书:指法律文书中 确认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应当 承担义务的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 务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的 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文书. 41.宣告失踪申请书:指符合宣告失 踪法定条件的公民的利害关系人,依 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从法律上 确认并宣告该公民失踪,并为其设定 财产管理人的法律文书. 42.宣告死亡申请书:指符合宣告死 亡法定条件的公民的利害关系人依 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从法律并 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法律文书. 43.民事授权委托书:指民事诉讼活 动当事单方面出具的,明确代理律师 在代理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 的代理权限的法律文书. 44法律意见书:指律师应当事人的 要求,针对某项非诉讼法律事务,根 据掌握的事实和材料,运用法律进行 阐述和分析,作出肯定或否定结论后 出具给当事人的书面意见. 45.律师见证书:指律师所在的律师 事务所应当事人的要求,指派律师依 法对其亲眼所见或亲自审查的法律 事件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 行证明并出具的一种文书. 46.收养协议书:指收养人与送养人 之间为确立收养人为养父母与养子 女之间亲属关系而订立的书面协议. 47.书面遗嘱:是公民生前处分自己 的财产或者其他事务,并于死亡十发 生法律效力的这种法律行为,以文字 形式加以确认的文书. 48.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 或发生后,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审 理,并由第三方作出对争议双方均有 法律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 的制度和方式. 49.仲裁文书:是仲裁法律关系主体 在仲裁活动过程中依据我国<仲裁 法>和仲裁规则制作的具有法律效 力的文书. 50.仲裁协议书:是各方当事人自愿 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 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书面协议. 51.仲裁申请书:是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已发生了合同 纠纷或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当事人根 据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 协议中所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 裁请求,要求该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 解决纠纷的文书. 52.仲裁答辩书:是仲裁案件的被申 请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针对申请人 在仲裁申请书所提出的仲裁请求及 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所作出的书面答 复与反驳. 53.仲裁调解书:是由仲裁庭制作的, 记录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具 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54.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根据查明 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对申请人提交 仲裁的请求事项依法作出的予以支 持或驳回,或分支持,部分驳回的书 面决定. 55.公证文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按照 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业务时所制作的 各种具有国家证明效力的法律文书 的总称. 56.公证申请书:即当事人请求公证 机关对一定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 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予以公证的申请 文书. 57.合同公证书:指公证机关依法证 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农 村村民,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为了实 现一定的经营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 务关系而达成协议的证明文书. 58.继承公证书:指公证机关依法证 明当事人根据我国继承法产生的继 承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59.亲属关系公证书:指申请人向公 证机关请求确认其与关系人之间确 实存在某种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书.其 目的是确认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及 其发生的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合法性. 60.笔录: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 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被 统称为笔录. 51.辩护:是被告人的一种诉讼权利, 除本人可以辩护外,也可以委托律师 或法律所允许的他人为自己辩护. 62.辩护词:是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 案件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了维护被 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 法庭发言. 63.代理词民事:指行政案件的原被 告,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以及刑事附 带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委托的诉讼代 理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为维护其所 代表的洋方的合法权益,发表的指控, 答辩的系统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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