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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会福利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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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会福利的使命

"福利服务是社会福祉所依。我们的使命是建立一个关怀互爱的社会,让人人尽展所长,社会维持繁荣安定。我们的福利制度着重支持个人及家庭,协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并提供机会,使他们可以自力更生,力争上游,从而促进社会团结和谐。"

2000年香港特区政府施政报告

香港社会福利发展的里程

六十年代,志愿机构积极扮演先锋角色,试验各种创新服务,为本港福利发展奠下巩固基础。七、八十年代,配合经济发展,志愿机构更与政府携手,发展多元化服务。九十年代,机构进一步与不同界别,甚至国际网络建立紧密联系,推动整体社会的发展。过去五十年,香港社会福利服务由依赖施予的救济活动,发展到今日拥有专业和多元化的服务系统,其水平可与世界比美。

志愿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贡献

现时424间志愿社会福利服务机构,雇用的员工超过四万人。在本港提供九成的福利服务,受惠人次约8,100万。当中由幼儿、青少年、成人到长者,包括残疾人士、长期病患者、就业困难人士、受到困扰的妇女、新来港人士等。几乎涵盖市民生活的每个层面。由此可见,志愿机构在凝聚社会团结、巩固社会根基、推动社会发展方面,潜力甚巨。

香港社会福利服务的范畴

香港的社会福利服务十分多元化,除家庭、小区、儿童、青少年、复康等服务外,近年更与不同界别合作,发展各类型创新服务,如雇员再培训课程、长期病患者支持服务、艾滋病教育、市区重建社工队等,范围涉及劳工、就业、教育、医疗、健康、房屋、市区重建、交通、扶贫、国际救援等。

香港社会福利服务的经费

在2008/2009年度,政府拨出的社会福利经费共391.69亿港元。其中288亿港元为社会保障开支,16.31亿港元为社会福利署直接服务开支,而87.38亿港元拨给志愿机构提供各类服务。筹集民间资源方面,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及香港公益金拨款3.42亿港元,让志愿机构用于社会福利服务。除了筹募服务经费,志愿机构亦动员民间人力资源,凝聚社会力量。志愿社会福利界的工作,对满足社会多元需要、维持稳定均衡的社会发展,起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社会福利当前面对的挑战

展望未来,本港社会福利界将面对严峻的挑战,包括急速全球化、变幻莫测的经济前景、结构性失业、愈趋频繁的跨境活动、以至不断老化的人口结构等问题,我们要处理种种复杂的政治、经济及社会问题:

一、经济结构的转变

?工作及收入不稳:科技发展和全球化带来了新的营商环境,使传统的工种被取代,导致结构性的失业问题,于是低学历、低技术人士失业率上升,不同层次的工作

亦不再稳定。终身雇用被长散及合约工作制取替,劳动市场瞬息万变,不断要求

工人学习新知识和拥有多元的技能。

?贫穷化和贫富差距扩大:低入息市民的数目显著上升,贫富间的差距亦不断扩大。

贫穷将成为更多人要面对的生活现实问题。

?竞争加剧但机会减少:长久以来,香港人相信努力工作便会带来成功,但这个信念将受到考验。特别是弱势的一群,在社会竞争不断加剧的形势下,他们要改善

生活,跨上社会阶梯的难度更会增加。

二、社会的改变

?老化及人口结构的转变:随着战后大量出生的婴儿步入老年,本港人口老化的情况将加剧。此外,由内地移居本港的人口增长,改变着本港年龄、性别等人口分

布、及家庭的组成结构。人口结构的改变将影响社会及经济发展的条件。

?边境渐趋模糊及人口流动:经济结构的转变和内地的发展,使不少家庭中的成员需跨境寻找工作机会。香港与内地的跨境活动及人口转移,为社会带来新的面貌

和挑战,亦同时影响了福利服务的发展和规划。

?家庭功能及凝聚力受到侵蚀:家庭结构改变,本港家庭的功能受到侵蚀,而家庭关系亦渐趋薄弱。传统家庭肩负的社会支持及关顾角色经已褪色,但新的社会团

聚力量和支持网络却仍未建立起来。

?边缘化及社会排斥:经济逆境及贫富两极化带来深远的社会影响,使不少人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的机会减少。特别在知识型经济的发展下,那些未能掌握新信息

科技、低学历、低技术、中老年和残疾的人士,处境更困难。

三、社会凝聚力的变化

?社会压力增加而小区关系受压:正如不少外地经验,经济逆转导致社会不少利益团体的矛盾尖锐化。在香港这个高度竞争的社会,急速转变无可避免地引致疏离、不安和贫乏的社会现象。

?对社会及政治参与诉求提高:近年,社会对政府的透明度有更高的诉求,并期望有一个更开放的行政及政治系统。事实上,市民的积极参与和投入,对建立社会

归属感和促进社会福祉,有十分正面的作用。

?期望更高的社会问责:同时,社会大众亦期望公共机构有更高的问责性,为市民提供更有效率和效益的服务。因此,这些机构必须不断提高生产力和服务质素,

并更有效地运用资源。

香港福利发展的策略目标

展望未来,本港社会福利界将面对严峻的挑战,包括急速全球化、变幻莫测的经济前景、结构性失业、愈趋频繁的跨境活动、以至不断老化的人口结构等问题。我们必须投资社会福利,建设和提高社会的能力,发展人力资源、提高经济及社会参与、凝聚家庭力量、强化小区的团结性。

提升人力资源

?社会福利透过提高个人能力、态度和动机,引导积极的个人和社会价值观,并发展人力资源。社会福利鼓励个人为社会贡献所长。

提供机会

?协助市民自力更生:社会福利鼓励个人、家庭及小区参与社会及经济活动,防止贫乏和边缘的社群受到社会排斥,协助他们自力更生,独立生活。

凝聚家庭力量

?社会福利维护及强化家庭力量,以提高它们抵御逆境的能力。社会福利更鼓吹友善对待家庭的社会环境,支持家庭发挥照顾的功能。

建立小区团结

?社会福利建立小区的能力,营造共融和互相接纳的社会气氛,让弱势的一群更容易融入社会。社会福利促进正面、互信的社会关系,鼓励社会参与,提高社会的

和谐团结。社会福利又鼓励自助互助的精神,减低因逆境带来的社会压力。

(2009年6月)

香港的社会福利制度有哪些

香港良好的社会福利制度 香港社会福利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障及救济制度、社会服务制度、教育及医疗保障制度、公房廉租制度。 1、社会保障及救济制度。 香港民众享有的社会保障和救济种类,主要包括: (1)老年保障方面,政府公务员享有长俸(或年积金)、恩俸等。一些私营公司和社会公用事业机构的雇员享有公积金或年积金。 (2)在失业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破产欠薪保障,部分雇员享有公积金或年积金,被解雇时可领取;政府公务员被辞退时,亦可领年积金。 (3)在工伤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工伤死亡赔偿,伤残赔偿和职业病赔偿。 (4)在医疗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疾病假期和医疗津贴。 (5)在生育保障方面,女性雇员主要享有分娩假期和分娩期工资。 (6)在福利方面,雇员主要享有有薪假期。政府公务员及一些社会公用事业机构人员还享有房屋津贴、子女受教育津贴等。 (7)在收入保障方面,凡收入低于公共援助计划厘定标准的个人或家庭,可获得包括基本援助金,长期个案援助金,老人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公共援助的现金补贴。 (8)在灾害保障方面,灾民可享受现金援助和物资援助,包括丧葬补助、死亡补助、伤残补助、受伤补助和临时补助、提供急需食品和必要的生活用品和临时住所等。 (9)在暴力及执法伤亡保障方面,凡遭受暴力罪行或因执法而意外伤亡的人士及死者家属,均可享受现金赔偿。 (10)在交通意外伤亡保障方面,凡因交通意外伤亡的人土及死者家属,均可享有援助金。 2、社会服务制度。

香港民众所享有的社会福利的服务种类主要包括: (1)老年人服务。其内容和方式包括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综合服务中心、老年日间护理中心、家务助理服务、老年户外康乐巴士服务、老年度假中心、义务工作计划、老年义工计划、老年社区网络计划、老年卡计划、护理安老院、安老院、护养院、老年宿舍、疗养院照顾补助金、临时居所、老年住房以及私营安老院等。在老年社区服务方面,全港有老年活动中心260多间,老年综合服务中心28间,老年家务助理队120多个。此外,高龄人士可享有高龄津贴。 (2)残疾人服务。其内容和方式包括展能中心、庇护工场、辅助就业、康复服务市场顾问、社区康复网络、残疾幼儿照顾及训练、家居训练、社交及康乐服务、辅助医疗服务、住宿照顾、特别交通服务。此外,伤残、弱智人士可享有伤残津贴、政府和志愿机构对他们还提供包括教育和训练、职业康复、医疗、日间照顾等社会服务。 QQ:2477710295胡小姐手机:852-******** (3)儿童服务。香港的儿童服务均统一由社会福利署负责,服务内容和方式包括保护儿童服务、监护儿童服务、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寄养服务、领养服务、幼儿中心服务、暂托幼儿服务、幼儿中心缴费资助计划等。对残疾儿童设有“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和“特殊幼儿中心”。对缺乏正常家庭环境的儿童提供的服务则包括:为儿童提供住宿服务;社会福利署的“寄养服务课”及民间机构安排孤儿到认可的家庭进行寄养,由社会福利署的“儿童领养课”审批领养儿童申请,并进行追踪监督。此外,社会福利署还设有“保护儿童课”和“监护儿童事务课”,负责由于父母离婚、家庭暴力等原因导致的儿童保护和服务。 (4)青少年服务。青少年是香港社会福利服务所关注的重要群体,其目的在于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包括青年事务办事处、儿童及青年中心、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外展社会工作服务、综合服务队以及为青少年举办的专项活动。全港设有200多个青少年中心,为青少年提供指导、辅导和援助服务,还为一些处境较为特殊的青少年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个案服务。

社会福利中心经营管理方案

社会福利中心经营管理方案 目录 一、XXX社会福利中心基本状况 二、养老市场细分及现状 三、经营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 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五、项目进度及措施 六、机构搭建及岗位设置 七、资金投入计划

XXX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经营管理方案 根据《XX省XXX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项目工程招标文件》,我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XXX的养老状况,对社会福利中心采取公建民营的运营方式进行了可行性分析与论证,认为我公司符合招标资质,有条件、有优势也有信心和决心将社会福利中心经营好,特制XXX社会福利中心经营方案。 一、XXX社会福利中心基本状况 XXX社会福利中心是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中心占地面积34亩,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老年人宿舍楼6栋,厨房及餐厅楼1栋,综合服务楼1栋,总床位214张,老年住房配有独立卫生间,冷热水供应,综合服务楼设有医疗保健室、健身室、棋牌室、康复室、阅览室等。 二、养老市场细分及现状 (一)养老市场细分 针对养老需求的不断增长,我们根据老年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可支配收入水平等要素进行了对市场细分。 1、按照年龄变量细分市场 我国老年医学界按照年龄增长人体所发生的形态结构及机能变化,将60-70岁、70-80岁和80岁以上老年人分别称为低龄、中龄和高龄老年人。

2、按照健康状况变量细分市场 健康状况划分比较通用的方法是按照自理、介助、介护的划分标准。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由于其身体机能所限,在养老服务方面会呈现出明显的消费差别。 3、按照可支配收入变量细分市场 可支配收入的差别直接导致其对服务机构选择和对服务需求的差别。 (二)XXX养老机构现状 XXX城区目前只有一所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承担“三无”、“五保”供养和部分社会寄养,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老人机构养老的需求。 XXX社会福利中心的投入使用,将为监利机构养老需求的社会老人,特别是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服务优良、价格优惠的养老场所。 三、经营方案及具体管理办法 (一)经营方案 1、战略目标 通过对养老市场调查,公司指定如下战略目标: 中心定位:导入现代养老服务理念,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通过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打造省级示范性养老服务品牌。 企业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寿文化、孝文化,替子女尽孝,为政府解难。 经营理念:诚信、创新、优质、高效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ICS 13.200 A 90 备案号:XXX-XXXX DB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Safety 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social welfare institutions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次 前言 .............................................................................................................................................................................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设备设施安全要求 (2) 5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要求 (3) 6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4) 7参考文献-----------------------------------------------------------------------------------------------------------------------7

前言 本标准第4、5、6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社会福利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鲁芝、彭嘉琳、李放、赵惠霭。本标准2008年3月28日首次发布。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福利机构设备设施安全要求、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要求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6179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DL 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 JGJ 122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MZ 008—200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 009—2001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 010—2001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DB11/ 065 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 safety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3.2 安全责任人 representative of security services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3 安全管理者 manager of security services 组织实施和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单位安全责任人负责的人员。 3.4 安全工作人员 staff of security services 具体实施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香港社会福利制度研究及启示

香港社会福利制度研究及启示 内容摘要:香港的社会福利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较为健全和完善的管理体制,对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也给一向致力于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地以有益启示。 关键词:香港,社会福利制度,评价,启示 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在社会福利制度的建设上,香港地区的发展经验值得关注和研究。 一、香港的社会福利制度 过去香港长期在经济上实行低税率,不干预的自由港制度,政府对社会福利的承担很有限。到20世纪60年代初期,香港经济高速发展,人口数量伴随着大规模的移民潮而剧增。随着各种各样社会问题的出现,社会服务需求增加,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60年代中期以后,香港开始逐步建立起向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提供援助的社会福利计划。1965年香港政府发布了第一个社会福利政策白皮书,标志着香港社会保障事业的真正进入发展阶段。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 (一)社会福利的管理体制 香港的社会福利管理体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管理,即与法律关系紧密的感化和社会救济这两项工作由政府直接管理的机构承担;另一类是间接管理。即大量为家庭、儿童及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社区服务的工作是通过非政府的福利机构(即民间福利机构)管理的,是由众多服务单位承担的。间接管理模式充分体现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客观要求。在香港的社会福利的管理体制中,存在着主导、中介和服务三种角色。 主导角色是政府在“卫生福利局”之下设的“社会福利署”和诸如教育、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以及下辖机构(如区及办事处等),其主要职能是实施宏观管理,具体有六项:制定社会福利的发展规划和福利政策;制定各类社会福利服务的专业化标准、规则和条例,规范各类服务;拟订对非政府福利机构的资助计划;监督和评估非政府福利机构的服务;对福利服务机构的人员实施有计划的专业化培训;直接管理从事感化和社会救济工作的服务机构。 中介角色由香港200多个非政府民间福利机构充当,其中绝大部分接受政府资助,最大的机构是东华三院。这些非政府福利机构作为民间团体被政府称为“合作的伙伴”。它们主要职能是中介管理,具体有三项:根据政府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和自身的条件拟定具体的服务计划;筹集资金,其主要来源是向政府申请资助,少量来源靠服务收费和募捐;对下属的服务单位实施人财物的全面管理,以确保服务计划和服务质量的落实。 服务角色由香港3200多个福利服务单位承担,其中政府直接管理的有360多个,非政府福利机构管理的有2900多个,还有少数私人开办的福利服务机构。这些单位从不同层次、不同侧面为香港市民提供福利服务。

申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认定条件和审批程序

申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认定条件和审批程序 为加强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湖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特向社会公开《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认定条件和审批程序》。 ?所谓社会福利机构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各种所有制的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凡依法成立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制定的社会福利工作的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坚持社会福利性质,依法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认真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均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一、认定条件 (一)符合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残疾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有合法使用的固定场所; (四)开办经费应与拟办福利机构规模和服务内容相适应,平均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 (五)有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 (六)社会福利机构的名称符合下列规定和要求: ?1、由国家和集体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冠以市、县、区、乡(镇)的名称,由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应执行民政部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规定》。 ?2、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名称,必须根据收养对象的健康状况和机构的业务性质,标明养老院、老年公寓、护老院、护养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人服务中心等。 3、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名称,必须根据收养对象的健康状况和机构的业务性质,标明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智残人社会福利机构、聋哑人社会福利机构、精神病人社会福利机构或综合性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 (七)有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医务、护理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炊事员有岗位技术等级证书或上岗证;服务对象超过200人的有1名专职营养师(士);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的服务对象的比例最高为1︰6,与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务对象的比例最高1︰3。

社会福利机构优惠政策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加快发展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 哈政综〔2008〕5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福利机构)的建设与管理,促进全市福利机构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努力营造有利于福利机构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多渠道的福利机构资金投入机制,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在保证政府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老年福利事业,拓展福利机构建设的投资渠道;坚持服务对象公众化,面向全体老年人服务;坚持服务方式多样化,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老年人的需求;坚持服务队伍专业化,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坚持运作机制市场化,鼓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参与福利机构的运营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坚持城乡发展一体化,根据城市化进程的要求,逐步统一城乡之间福利机构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标准。 二、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十一五”期间,要不断完善促进福利机构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构建起政策法规配套、机构布局合理、考核评估有力的全市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促进市属福利机构建设,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福利机构建设,不断提高福利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主要目标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 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社会福利服务政策概述 xiaowugui

第一节社会福利服务政策概述 一、社会福利服务政策的基本概念 1、社会福利 广义的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为改善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和提供的福利设施及相关服务。(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全民福利三个领域的政策、制度和各种社会服务的措施与项目) 狭义的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针对少数的穷人和在身体与精神方面需要给予特殊照顾的人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社会救助) 2、社会福利服务政策的定义(课本P324) 所谓社会福利服务,是指直接面向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中的具有特殊需求的个人、家庭或群体而提供的福利性服务。 社会福利服务的内容? 3、社会福利服务的重要性 A、当代各国的福利性服务政策行动主要是基于商业化服务的不足而设立的,而商业化服务可能会使一些困难家庭难以获得最基本的服务。 B、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为人们共同需要的服务项目也不宜通过使用者个人付费的商业化方式来提供。 C、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服务活动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整合,这些服务不宜采用商业化服务。 综上所述: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维持社会生活的有序和促进社会整合、保障所有社会成员(尤其是低收入者)满足最基本的服务需求,就需要政府和其他

公共组织来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种福利性服务。 二、社会福利服务政策的特征 1、社会福利服务的首要特征是其福利性 所谓“福利性”,是指按照非商业性的原则和方式来提供的服务,与“商业化”相对。 2、社会福利服务一般是指针对个人的社会服务 3、社会服务与社会救济是既相关又不同的服务 针对以上各点应作解释 三、社会福利服务政策的基本内容 1、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的服务体系 在当代各国,政府、企业和各类民间组织都在不同程度上为居民或员工提供一些日常生活方面的服务,以满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这方面的服务主要包括衣食住行方面的便民利民服务。 2、满足社会共同生活需要的服务体系 在人们的生活中有许多共同的服务需求,这些共同的服务需求可以以“公共产品”的方式来满足。 3、针对特殊困难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在各个社会中政府或其他组织都有一些针对特殊困难者(主要包括贫困者、老年人、残疾人、残疾儿童以及其他一些在生活中具有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的个人和家庭)的福利性服务。 四、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的异同(应该分析社会福利服务与社会救济的异

社会福利署

社会福利署 私营残疾人士院舍「自愿登记计划」申请表 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 V oluntary Registration Scheme Application Form 1. 院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 of the Home (in Chines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n English) 2.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电话Tel. No.: 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 No.: ____________________ 4. 电邮地址Email 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营办人/营办机构* 名称Name of Proprietor/Organization: 5.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n Chinese) 5.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n English) 6. 香港身份证号码HKIC No.: ____________________ 7. 地址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电话Tel. No.: 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 No.: ____________________ 9. 电邮地址Email 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负责人/主管* 姓名Name of Operator/Manager: 10.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n Chinese) 10.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n English) 11. 香港身份证号码HKIC No.: 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地址Home 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电话Tel. No.: _________________ 传真Fax No.: ____________________ 14. 电邮地址Email 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商业登记Business Registration : No. __________________ (请呈交副本Submission of photocopies) 16. 楼面面积Floor Area ( M2 ): __________________ (除平台、户外地方及花园以外的楼宇总面积) (Total area of premises excluding podium, open space & garden area) (请呈交有关最新的图则/楼宇内部间隔图则。详情请参考附件一。) (Submission of relevant and up-to-date drawings/layout plans. Please refer to Annex 1 for details.)

香港福利制度的主要内容

香港福利制度的主要内容 1、社会保障及救济制度。 香港民众享有的社会保障和救济种类,主要包括: (1)老年保障方面,政府公务员享有长俸(或年积金)、恩俸等。一些私营公司和社会公用事业机构的雇员享有公积金或年积金。 (2)在失业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长期服务金或遣散费,破产欠薪保障,部分雇员享有公积金或年积金,被解雇时可领取;政府公务员被辞退时,亦可领年积金。 (3)在工伤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工伤死亡赔偿,伤残赔偿和职业病赔偿。 (4)在医疗保障方面,雇员主要享有疾病假期和医疗津贴。 (5)在生育保障方面,女性雇员主要享有分娩假期和分娩期工资。 (6)在福利方面,雇员主要享有有薪假期。政府公务员及一些社会公用事业机构人员还享有房屋津贴、子女受教育津贴等。 (7)在收入保障方面,凡收入低于公共援助计划厘定标准的个人或家庭,可获得包括基本援助金,长期个案援助金,老人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等公共援助的现金补贴。 (8)在灾害保障方面,灾民可享受现金援助和物资援助,包括丧葬补助、死亡补助、伤残补助、受伤补助和临时补助、提供急需食品和必要的生活用品和临时住所等。 (9)在暴力及执法伤亡保障方面,凡遭受暴力罪行或因执法而意外伤亡的人士及死者家属,均可享受现金赔偿。 (10)在交通意外伤亡保障方面,凡因交通意外伤亡的人土及死者家属,均可享有援助金。 2、社会服务制度。 香港民众所享有的社会福利的服务种类主要包括:

(1)老年人服务。其内容和方式包括老年活动中心、老年综合服务中心、老年日间护理中心、家务助理服务、老年户外康乐巴士服务、老年度假中心、义务工作计划、老年义工计划、老年社区网络计划、老年卡计划、护理安老院、安老院、护养院、老年宿舍、疗养院照顾补助金、临时居所、老年住房以及私营安老院等。在老年社区服务方面,全港有老年活动中心260多间,老年综合服务中心28间,老年家务助理队120多个。此外,高龄人士可享有高龄津贴。 (2)残疾人服务。其内容和方式包括展能中心、庇护工场、辅助就业、康复服务市场顾问、社区康复网络、残疾幼儿照顾及训练、家居训练、社交及康乐服务、辅助医疗服务、住宿照顾、特别交通服务。此外,伤残、弱智人士可享有伤残津贴、政府和志愿机构对他们还提供包括教育和训练、职业康复、医疗、日间照顾等社会服务。 (3)儿童服务。香港的儿童服务均统一由社会福利署负责,服务内容和方式包括保护儿童服务、监护儿童服务、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寄养服务、领养服务、幼儿中心服务、暂托幼儿服务、幼儿中心缴费资助计划等。对残疾儿童设有“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和“特殊幼儿中心”。对缺乏正常家庭环境的儿童提供的服务则包括:为儿童提供住宿服务;社会福利署的“寄养服务课”及民间机构安排孤儿到认可的家庭进行寄养,由社会福利署的“儿童领养课”审批领养儿童申请,并进行追踪监督。此外,社会福利署还设有“保护儿童课”和“监护儿童事务课”,负责由于父母离婚、家庭暴力等原因导致的儿童保护和服务。 (4)青少年服务。青少年是香港社会福利服务所关注的重要群体,其目的在于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包括青年事务办事处、儿童及青年中心、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外展社会工作服务、综合服务队以及为青少年举办的专项活动。全港设有200多个青少年中心,为青少年提供指导、辅导和援助服务,还为一些处境较为特殊的青少年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个案服务。 (5)家庭服务。家庭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包括家务助理服务、家务指导服务、受虐待妇女住宿服务、临床心理服务、热线电话服务、家庭生活教育、体恤性住房安置、给予床位住客服务、露宿者服务、家居照顾示范及资源中心、医务社会服务以及禁毒服务等。 3、教育及医疗保障制度。 (1)教育保障。首先,香港推行九年强迫免费教育。香港法律规定:在政府为每一适龄学童提供学位条件下,每一儿童的家长都承担其子女人学接受文化教育的义务。从1971年开始,香港政府实行小学全部免费教育,1978年9月开始,又为所有小学毕业生提供初中学位,并在大部分官立及资助中学取消了初中各级的堂费及类似的费用,从而实现普及的初中教育。有的学校还提供学童交通车及免费午餐的服务。其次,政府的财政预算把教育列为优先考虑的一个项目。教育经费自1975~2004年平均占财政预算的17%,教育开支占香港本地生产总值比重平均为3%,教育经费开支的比例,已接近甚至超过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和瑞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Standards of Social Welfare Institutionfor the Elderly) 前言 为了加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维护老年人权益,促进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人教科字〔2000〕第24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服务、管理、 设施设备。 本规范由民政部人事教育司归口管理,授权主要起草 单位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民政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常宗虎、李建平、贾晓九、蔡安财、孟志强、郭幼生、彭嘉琳。 1总则 1.1为加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维护老年人权益,促进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

1.3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宗旨是: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老年人基本权益,帮助老年人适应社会,促进老年人自身发展。 1.4本规范所列各种条款均为最低要求。 1.5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老年人 The Elderly 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 2.2自理老人 The Self-care Elderly 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2.3介助老人 The Device-aided Elderly 日常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帮助的老年人。 2.4介护老人 The Nursing-cared Elderly 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2.5老年社会福利院 Social Welfare Institution for the Aged 由国家出资举办、管理的综合接待“三无”老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2.6养老院或老人院 Homes for the Aged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 办法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12月30日民政部令第19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社会福利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社会福利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审批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 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 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 第八条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九条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条经同意筹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具备开业条件时,应当向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 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全文 无删减)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MZ008-2001 前言 为了加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维护老年人权益,促进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人教科字〔2000〕第24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服务、管理、设施设备。 本规范由民政部人事教育司归口管理,授权主要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市民政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常宗虎、李建平、贾晓九、蔡安财、孟志强、郭幼生、彭嘉琳。 1总则 1.1为加强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规范化管理,维护老年人权益,促进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 1.3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宗旨是:以科学的知识和技能维护老年人基本权益,帮助老年人适应社会,促进老年人自身发展。 1.4本规范所列各种条款均为最低要求。 1.5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老年人The Elderly 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 2.2自理老人The Self-care Elderly 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2.3介助老人The Device-aided Elderly 日常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帮助的老年人。 2.4介护老人The Nursing-cared Elderly 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2.5老年社会福利院Social Welfare Institution for the Aged 由国家出资举办、管理的综合接待“三无”老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2.6养老院或老人院Homes for the Aged 专为接待自理老人或综合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2.7老年公寓Hostels for the Elderly 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

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在社会保障学界,人们往往把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两个概念混同使用。在这里,我们将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之下五个项目中的一个项目来使用。 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中,社会保险旨在为人们的例如生老病死这些一般生活风险提供保护;社会补偿旨在为人们在遭遇例如战争、暴力行为这些特殊的生活风险而受到损害时提供保护;社会救济旨为那些不能从社会保险或者社会补偿中获得待遇或者从社会保险或社会补偿中获得的待遇不能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人们提供的保护。而社会福利旨在为提高和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以及人们的全面发展而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设施,例如住房津贴、教育津贴、青少年津贴、老年公寓、博物馆等。 (一)我国传统福利制度的建立和内容 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1951年8月发布了《关于城市救济福利工作报告》,报告由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障对象主要是无依无靠的城镇孤寡老人、孤儿或弃婴、残疾人等。民政部门通过设立福利机构为这些孤老残幼人员提供保障。福利机构分为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福利企业两类。福利事业机构包括各种收养性的福利院、精神病院等;福利企业主要是通过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解决残疾人的生活保障问题。民政部主管的这些福利只覆盖了城镇极少数特殊人群(占总人口1%不到)。1950年6月颁布的《工会法》、1953年劳动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对企业职工的生活困难补贴、探亲补贴、取暖补贴作了规定,还规定企业应设立食堂、托儿所,所需费用由企业行政或资方负责。1953年5月财政部、人事部发布《关于统一掌管多子女补助与家属福利等问题的联合通知》、1954年3月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办法的通知》、195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1956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的通知》、1957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生活方面若干问题的指示》,这些法规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冬季取暖、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住宅、上下班交通、职工家属医疗补助、生活必需品供应等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由此,绝大多数企业职工以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需求按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提供,并且是我国社会福利的主体(占城市居民的95%以上,占总人口的25%以上)。企业职工的福利由劳动部负责和管理,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由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可以看出,我国的社会福利是由民政福利、企业职工福利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三部分组成。 从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社会福利制度至90年代末期的整个计划经济时期,城镇居民能够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在不断增加,从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探亲补贴、交通补贴、休假疗养,到为职工建立托儿所、幼儿园、食堂、洗澡堂、医务室、阅览室、体育场,再到为所有城镇居民提供粮油以及副食品价格补贴,一个企业或者一个单位就是一个无所不管、无所不包的小社会。此外,教育和住房分配也是福利待遇。在教育方面,从小学到高中教育是免费的,高等教育不仅免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而且学生还可以享受到能够解决吃饭问题的助学金;在福利分房方面,企业或者单位按照职工的工龄和年龄等条件以及家庭人口数目,为职工分配住房。总之,计划经济时代的50年,我国的社会福利是以职业为依托、以城镇职工为主体、关怀职工生活方方面面、所需经费几乎全部由国家财政提供的福利制度。我国的福利制度自建立以来,尤其是在建国后的十来年,在解决城乡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社会成员的生存问题上,作出了有益的贡献。据民政部门的统计,1959年民政部门管理的福利院收养了64454位孤老、27964位孤儿和14627位“三无”精神病患者。[1]在农村,按照1960年4月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1956-1976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30条确立的对农村中的孤老残幼实行“五保”的制度,许多地区建立了养老院,收养农村中的孤寡老人。到1994年,全国已有33584个乡镇统筹供养了273万“五保”人口,农村敬老院约4万所,收养56万老人。[2]民政福利制度的实施就使得那些社会上最脆弱群体的生存有了保障,由此极大地显示出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保障了社会稳定。

社会福利政策-教学大纲

《社会福利政策》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 050972B 课程类型:专业课 总学时:32 讲课学时:24 实验(上机)学时:8 学分:2 适用对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先修课程:社会学、经济学 一、课程的教学目标 在培养计划中,本课程是社会保障核心专业课之一。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当实现如下两个层次的目标: 专业知识目标:使学生能够了解我国社会福利体系及其沿革历史、思想源流;能够比较几个典型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并理解其成因;能够分析福利相关的社会问题;能够解读我国的社会福利政策,能够掌握主要社会福利项目的设计与评估。 综合素质目标:了解中国的社会现实;理解现实形成的历史根源;理解政策背后的哲学假设;具备初步的政策分析能力;拥有理性的头脑,慈悲的情怀。 二、教学基本要求 (一)教学内容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从逻辑来看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制度层面。这一层面体现社会福利政策与政治的关联,包括福利国家与福利社会,国家权力与政治过程,意识形态与福利理念,财政与收入分配。第二,政策与操作层面。这一层面主要讲授作为行动指导的社会福利政策,以及在政策指导下的福利行动。主要包含政策分析方法,社会福利政策的起源与发展,社会福利项目及其改革,社会及专业同行对相关重要社会问题的历史看法与现实观点。其中,社会福利项目包括收入转移项目,也包括社会服务项目。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 教学方法和手段包括授课、经典阅读、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上述方法依据课程内容穿插结合,理论化的部分更多地涉及课堂讲授和阅读分享,政策实践部分更多涉及案例分析与小组讨论,尤其是通过政策议题相关的案例分析,训练学生做出决策或评估。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采取开卷考试与课堂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开卷考试成绩占60%,课堂参与占40%。 (四)学习要求 要求学生学习过《社会学》、《经济学》等先修课程,事先掌握一定的知识及方法论基础。要求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我国社会福利体系及其沿革历史、思想源流;了解典型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并理解其成因;理解政策背后的哲学假设;掌握初步的政策分析方法。 课后作业主要是相关文献阅读及重要议题的案例分析。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香港就业援助制度及其启示

香港就业援助制度及其启示 摘要:香港就业援助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较多健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对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也给一向致力于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的内地以有益启示。 关键词:香港;就业援助制度;启示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就业援助,是对弱势群体就业的一种帮助,帮助这些就业困难人群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这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的就业率是最关键的事情。完善的就业援助制度是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在就业援助制度的建设上,香港地区的发展经验值得关注和研究。 1.香港就业援助制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面积1101平房公里,人口694万,劳动人口360.2万人,就业人数338.6万人;失业人数21.6万人,失业率为5.7%;就业不足人数9.7万人,就业不足率为2.7%。[1]香港2006年人均本地生产总值达215,006港元。根据多年经验积累,香港已建立一个自由开放的就业体系,并在实行一个积极的就业政策,即:为适应香港经济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人民的生活水平,适应劳动力的需求,使劳动力能自由选择职业,而提高充分就业率,克服失业和不充分就业。 20世纪后期,香港受东南亚经济危机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数以万计的劳动者被迫失业。在1993年,香港有5.6万人失业,失业率为2.0%。自从1997年金融风暴之后,香港的失业人数大幅度飙升,至1999年10至12月,共有22万人失业,失业率达 6.0%。[2面对严重的失业问题,香港政府强调失业者遭遇经济困难,可向社会福利署升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除此之外,社会福利署及其资助机构辖下的服务单位亦为失业者及其家属提供各类不同的社会福利服务。 1.1就业援助制度的管理体制 前任特首董建华说:“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要了解和正视社会大众面对的问题,才可提出有效和适时的措施,与大家一起解决困难,政府推出的一连串财政措施及刺激经济的方案,正是要达到这个目的。”香港政府呼吁市民克服依赖政府的心态或怨天尤人的情绪,因为“政府有力的协助固然必不可少,但经济复苏的动力,主要还是来自市场的灵活应变以及市民的处世不惊,积极进去的精神。”[3] 香港的就业援助管理体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管理,即与法律关系密

民政工作的开放性及社会福利服务的整合

民政工作的开放性及社会福利服务的整合 发表时间:2016-05-31T16:12:23.507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3期作者:方寿萍[导读] 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民政作为我国政府系统建设的重要部分,在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中具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方寿萍 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江苏省扬州市 225001 摘要:民政是我国现今政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本文中,将就民政工作的开放性及社会福利服务的整合进行一定的研究。关键词:民政工作;开放性;社会福利服务整合 1 、引言 民政作为我国政府系统建设的重要部分,在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中具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新问题以及矛盾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就需要能够做好民政工作开放性特征的把握,通过福利服务的积极整合实现民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 、民政工作的开放性 开放性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特征,在现今社会发展中,政府职能逐渐向着精细化的分工方向发展,对于整体政府职责来说,其都会根据一定的方式分配到不同的政府部门当中。对于目前大部分部门来说,其在工作开展中具有着稳定性任务特征,且在职责上也具有明确的体现。而无论如何分工,都会具有一定的内容存在零碎的特征,需要通过一个部门对这部分零散、分散的任务进行承担,而在中国,民政则为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该种特点的存在,则使得在民政部门中,其所具有的很多业务间在联系上存在着较为分散、系统性不强的特征,如救灾、行政区划以及婚姻登记等。 在我国成立之后,对于政府职能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并使得很多之前属于民政的工作得到了分化。其中,很多很多重要的机构以及业务部门都逐渐对相应的框架进行了搭接,也对内容上逐渐进行了理顺,并在时间的发展中逐渐自立门户或者移交到相应的专管部门当中。从这个角度看来,民政系统也可以称之为政府职能的“孵化器”。同时,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很多新的时代问题以及矛盾也在涌现,并随之出现了较多新的任务以及工作内容,需要政府部门对其进行承担,而部分同我国已有部门难以对应的任务以及工作,则需要民政部门对其进行承担。 综上所述,民政在以下方面具有开放性的体现:第一,政府在对其职能进行分工时,存在的部分剩余业务以及任务需要一个有担当、有能力的部门对其进行承担,而这则是民政部门建立的重要意义;第二,在时代发展以及分工逐渐精细化的情况下,民政业务以及职能也在此过程中对其“开放性”进行了体现;第三,在社会新时期发展中,民政系统依然要做好开放性方面的控制,在开放性的指引下不断发展,更好的应对社会发展伴随的新矛盾以及新问题。 3 、社会福利服务整合 从国际角度看来,社会工作是一门具有较强应用性的学科,这门学科培养出的人才则可以称之为“社会工作者”,需要来到社会中提供服务。对于现今社会的小组、社区以及个案工作来说,都是实现社会服务的工作模式以及基本方法,而并不是工作开展的目标。在现代社会中,该项工作必须能够同社会福利间实现积极的结合,以此作为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在时代的发展中,社会福利服务整合可以说是较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具有着以下特点及意义:第一,在现今市场中,其所具有的能力是有限的,对此,就需要以非市场化的方式对群众的服务需求进行满足。如果我们将社会福利比作一个人,那么,社会工作、社会政策以及社会福利思想则是其不同的组成部分,如果在实际工作开展中,这部分零件各自为政,那么这个人则难以实现正常的运行。只有这部分零件遵循统一的指令以一个整体的方式进行工作,才能够获得更好的运行。而这也正是服务整合的重要目的;第二,无论是社会建设还是社会治理,其工作开展的目标就是提升服务水平、以此更好的为人民提供各类服务。其中,公共以及社会服务可以说是其中最为基础的服务类型,如果脱离了该项目标,就很难对社会的建设以及治理目标进行实现。对于现今的社区建设以及治理工作来说,其开展的目的就是使两项工作具有更高的可操作性以及可行性,通过对社区的科学建设与治理,则能够有效提升整个社会的建设治理水平。就我国目前民政工作开展情况而言,主要是在基层以及地方对工作的整合进行了实现。对于该种情况来说,其也具有一定的原因。在基层,工作在开展以及需求方面都具有了更为具体的特征,非常便于实际操作。同时,在基层,上级部门在分工方面的界限则具有了较为模糊的特点,这也对实际工作的整合提供了一定便利;第三。在我国现有体系中,根据不同部门对于职责的各自分工对“集体利益”进行了实现,而近年来积极开展的绩效考核制度,更是对这种利益的分割进行了处理与强化。对此,在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中,则需要对部门间的合作进行积极的强调,通过合作的积极开展提升机关活力。对于民政部门来说,服务整合则是今后需要积极强调的工作模式。对于该种情况下,需要从部本级开始,并不仅仅局限在基层或者地方,要通过服务的整合以及部门间的联动进一步提升民政工作开展效果。 4、结束语 民政代表着我国地方的稳定,代表着人们的生活保障,也代表着很多同人们生活以及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事务,是我国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上文中,我们对民政工作的开放性及社会福利服务的整合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在社会的飞速发展下,民政工作也需要能够转变思想、提高重视,在对自身在社会中重要责任进行承担的基础上联系实际,以科学整合方式的应用提升服务水平。参考文献: [1]唐钧.中国的贫困状况与整合性反贫困策略[J].社会发展研究.2015(02):22-40. [2]张秀鸿.转型期基层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赤子(上中旬).2015(07):21-21. [3]周艳玲.构建基层民政工作存在问题以及对策[J].民营科技.2013(11):27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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