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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点评指南血液制品

处方点评指南血液制品
处方点评指南血液制品

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血液制品的定义为:由健康人血浆或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经分离、提纯或由重组技术制备的血浆蛋白组分,以及血液细胞有形成分的统称为血液制品。本指南所涉及的血液制品主要是指血浆衍生物(从血浆衍生的,不含血细胞成分),如:白蛋白类制剂;免疫球蛋白制剂,包括肌注、静注免疫球蛋白和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等;人凝血因子制剂,包括凝血因子Ⅷ、凝血酶原复合物、纤维蛋白原等。

由于生产的严格管理、血浆来源的短缺、临床用量的增加,血液制品已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2012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报道指出:世界各地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需求不断上升。阎赢等调查发现,目前临床血浆及其血液制品供应不足的状况普遍存在,与诸多因素有关,而医疗特色技术的应用、血液制品供应不足导致临床血浆替代治疗、血液制品流通领域不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机制不完善等是影响临床用血浆量激增的原因。

为规范血液制品的临床使用,改善血液制品短缺现状,促进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开展血液制品相关处方点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北京市处方点评工作组制定了本指南,为规范、统一血液制品处方点评工作的开展,本指南根据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收录的血液制品品种,结合临床

实际常用的品种,确定点评范围为: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抗人细胞免疫球蛋白、人纤维蛋白原、人凝血因子Ⅷ等血液制品(各种药物的药理作用见表1)。

表1 常见血液制品的主要药理作用

药物主要药理作用

人血白蛋

白增加血容量和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运输及解毒;营养供给

人免疫球蛋白可将免疫球蛋白内含有的大量抗体输给受者,使之从低或无免疫状态很快达到暂时免疫保护状态。由于抗体与抗原相互作用起到直接中和毒素与杀死细菌和病毒,因此免疫球蛋白制品对预防细菌、病毒性感染有一定的作用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本品具有免疫替代和免疫调节的双重治疗作用。经静脉输注后,能迅速提高受者血液中的水平,增强机体的抗感染能力和免疫调节功能

人纤维蛋白原在凝血过程中,纤维蛋白原经凝血酶酶解成纤维蛋白,在凝血因子Ⅷ作用下形成坚实纤维蛋白,发挥有效的止血作用

人凝血因子Ⅷ在内源性血凝过程中,凝血因子Ⅷ作为一辅因子,参与凝血因子Ⅹ的激活,从而使凝血过程正常进行。输用每公斤体重1个单位的人凝血因子Ⅷ,可使循环血液中的因子Ⅷ水平增加2%~2.5%

重组人凝药理作用与人凝血因子Ⅷ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本品:

血因子Ⅷ 1.不含因子;2.含或蛋白;3.不含红细胞凝集素(抗A、抗B)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本品含有维生素K依赖的在肝脏合成的四种凝血因子Ⅱ、Ⅶ、Ⅸ、Ⅹ。上述任何一个因子的缺乏都可导致凝血障碍。输注本品能提高血液中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的浓度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是人的淋巴样细胞免疫猪或兔所获的抗血清()精制而成,可抑制经抗原识别后的淋巴细胞激活过程,特异性破坏淋巴细胞

二、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2010年版)

5.《血液制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卫生部医政司)

三、点评方案

1.抽样频率:1次/月;

2.抽样范围:上一月所有血液制品处方(含住院医嘱);血液制品处方选取标准:使用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抗人细胞免疫球蛋白、人纤维蛋白原、人凝血因子Ⅷ等血液制品的处方。

3.抽样方法:全样本或随机抽样;

4.点评方法:根据本指南点评所抽取患者的处方,按要求填写《血液制品处方点评登记表》和《血液制品处方点评统计表》。

四、点评要点

【点评标准】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5.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6.重复给药的;

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点评要点】

【点评要点】

【点评要点】

【点评要点】

专项处方点评激素指南

专项处方点评指南九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糖皮质激素是由肾上腺皮质最中层束状带分泌的一种代调节激素。体糖皮质激素的分泌主要受下丘脑-垂体前叶-肾上腺皮质轴调节。由下丘脑分泌的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corticotropin releasing hormone, CRH)进入垂体前叶,促进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drenocorticotropic hormone, ACTH)的分泌,ACTH则可以促进皮质醇的分泌。反过来糖皮质激素在血液中浓度的增加又可以抑制下丘脑和垂体前叶对CRH和ACTH的分泌从而减少糖皮质激素的分泌,ACTH含量的增加也会抑制下丘脑分泌CRH,这是一个负反馈的过程,保证了体糖皮质激素含量的平衡。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有昼夜节律性,午夜时含量最低,清晨时含量最高。此外机体在应激状态下,源性糖皮质激素的分泌量会激增到平时的10倍左右。 1.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 抗炎作用、免疫抑制作用、抗毒素作用、抗休克作用、影响造血系统、中枢兴奋作用、其他:(1)促进胃酸分泌;(2)抑制松果体褪黑素的分泌;(3)减少甲状腺对碘离子的摄取清除和转化。 2. 糖皮质激素的适应证 分泌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呼吸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肾脏系统疾病、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重症患者(休克)、异体器官移植、过敏性疾病、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预防治疗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预防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及手术后反应性炎症的发生,如组织粘连、瘢痕挛缩等。 二、点评依据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

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 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血液制品的定义为:由健康人血浆或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经分离、提纯或由重组DNA技术制备的血浆蛋白组分,以及血液细胞有形成分的统称为血液制品。本指南所涉及的血液制品主要是指血浆衍生物(从血浆衍生的,不含血细胞成分),如:白蛋白类制剂;免疫球蛋白制剂,包括肌注、静注免疫球蛋白和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等;人凝血因子制剂,包括凝血因子Ⅷ、凝血酶原复合物、纤维蛋白原等。 由于生产的严格管理、血浆来源的短缺、临床用量的增加,血液制品已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2012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WHO)报道指出:世界各地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需求不断上升。阎赢等调查发现,目前临床血浆及其血液制品供应不足的状况普遍存在,与诸多因素有关,而医疗特色技术的应用、血液制品供应不足导致临床血浆替代治疗、血液制品流通领域不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机制不完善等是影响临床用血浆量激增的原因。 为规范血液制品的临床使用,改善血液制品短缺现状,促进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开展血液制品相关处方点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北京市处方点评工作组制定了本指南,为规范、统一血液制品处方点评工作的开展,本指南根据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收录的血液制品品种,结合临床实际常用的品种,确定点

评范围为: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人纤维蛋白原、人凝血因子Ⅷ等血液制品(各种药物的药理作用见表1)。 表1 常见血液制品的主要药理作用 药物主要药理作用 人血白蛋 白 增加血容量和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运输及解毒;营养供给 人免疫球蛋白可将免疫球蛋白内含有的大量抗体输给受者,使之从低或无免疫状态很快达到暂时免疫保护状态。由于抗体与抗原相互作用起到直接中和毒素与杀死细菌和病毒,因此免疫球蛋白制品对预防细菌、病毒性感染有一定的作用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本品具有免疫替代和免疫调节的双重治疗作用。经静脉输注后,能迅速提高受者血液中的IgG水平,增强机体的抗感染能力和免疫调节功能 人纤维蛋白原在凝血过程中,纤维蛋白原经凝血酶酶解成纤维蛋白,在凝血因子Ⅷ作用下形成坚实纤维蛋白,发挥有效的止血作用 人凝血因子Ⅷ在内源性血凝过程中,凝血因子Ⅷ作为一辅因子,参与凝血因子Ⅹ的激活,从而使凝血过程正常进行。输用每公斤体重1个单位的人凝血因子Ⅷ,可使循环血液中的因子Ⅷ水平增加2%~% 重组人凝血因子Ⅷ药理作用与人凝血因子Ⅷ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本品:1.不含von willebrand因子;2.含BHK或CHO蛋白;3.不含红细胞凝集素(抗A、抗B)

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设计

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静脉输液是将一定量的无菌溶液或药液在大气压和液体静压原理的作用下由静脉输入体的方法。目的是为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补充营养,供给能量;输入药物,治疗疾病;增加循环血量,维持血压。 常用输液包括晶体溶液、胶体溶液和静脉高营养液。其中晶体溶液的作用包括:(1)补充水分和热量,也常用作静脉给药的载体和稀释剂,如:5%葡萄糖注射液。(2)补充水分和电解质,维持体液容量和渗透压平衡,如:0.9%氯化钠注射液。(3)纠正酸中毒,维持酸碱平衡,如:5%碳酸氢钠注射液。(4)迅速提高血浆渗透压,回收组织水分进入血管,消除水肿,用于利尿脱水;同时可降低颅压,改善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如:20%甘露醇注射液。 胶体溶液有右旋糖酐、代血浆和血液制品。其作用包括:(1)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有扩充血容量,如:中分子右旋糖酐、代血浆。(2)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微循环和防止血栓的形成,如:低分子右旋糖酐。(3)补充蛋白质和抗体,修复组织和增强机体免疫力,如白蛋白、血浆蛋白。 静脉高营养液主要用于供给患者热能,维持正氮平衡,补充各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其主要成分由氨基酸、脂肪酸、维生素、矿物质、高浓度葡萄糖或右旋糖酐以及水分构成。如:复方氨基酸、脂肪乳剂等。 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常随着联合用药的种类及数量的增加而增高。两种以上药物配伍时,药物的相互作用可使效应增强、减弱、丧失,甚至产生毒性反应。由于临床上普遍在输液中加入数种注射剂进行混合滴注,由此产生输液配伍问题。 201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指出:2011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给药途径以静脉注射为主,占55.8%;2011年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给药途径,静脉注射占73.4%。提示静脉注射给药途径风险较高,选择合理的给药剂型、给药途径是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重要方法。 为了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使患者得到更安全、有效的治疗,进行静脉输液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的制定。 二、点评依据

处方点评指南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为了响应WHO 的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工作。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开展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了解基本药物用药状况,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而言,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可从“可获得性”、“使用合理性”方面进行评价。 “可获得性”评价可从整体上分析处方使用基本药物情况,考察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

概述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之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doc

附件: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 目录 第一部分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 第二部分专项处方点评指南 一、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病历点评指南 二、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三、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四、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五、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指南 六、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病历点评指南 七、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八、妊娠患者处方点评指南 九、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十、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十一、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点评指南 十二、抗感冒药处方点评指南

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肿瘤是机体在各种致癌因素作用下,局部组织的某一个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其生长的正常调控,导致其克隆性异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学界一般将肿瘤分为良性和恶性两大类,一般所说的癌即指恶性肿瘤。 抗肿瘤药物的主要适应证是:1.对某些全身性肿瘤如白血病、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等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法,在确诊后应尽早开始应用;2.对多数常见肿瘤如骨及软组织肉瘤、睾丸肿瘤、肺癌和乳腺癌等可在术后作为辅助或巩固治疗,以处理可能存在的远处散播;对某些肿瘤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辅助应用抗肿瘤药可提高放射治疗效果;3.对晚期肿瘤作为姑息治疗,以减轻患者的痛苦,延长寿命;4.对某些浅表肿瘤如皮肤癌等可试行局部治疗,部分可以治愈。此外,多种抗肿瘤药还具有免疫抑制作用,可用于治疗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有暂时缓解症状的效果,又可用于防止器官移植的排异反应。 传统上,根据药物来源、化学结构与作用原理,将抗肿瘤药物分为六类(见表1)。 表1 抗肿瘤药物分类 类别缺点 烷化剂能将小的烃基转移到其它分子上的高度活泼的一类化学物质。所含烷基能与细胞的DNA、RNA或蛋白质 中亲核基团起烷化作用,常可形成交叉联结或引起脱 嘌呤,使DNA链断裂,在下一次复制时,又可使碱 基配对错码,造成DNA结构和功能的损害,严重时 可致细胞死亡。属于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选择性不强,对骨髓造血细胞、消化道上皮及生殖细胞有相当的毒性。 抗代谢药与体内生理代谢物的结构类似,可干扰正常代谢物的功能,在核酸合成的水平加以阻断。在抑制癌细胞生长的同时,对生长旺盛的正常细胞也有相当的毒性,且易产生抗药性而失去疗效。 抗生素类药物源于各类链霉菌素的产品,通过直接破坏DNA或嵌入 DNA而干扰转录。其药理作用是:直接嵌入DNA分 子,改变DNA模板性质,阻止转录过程,抑制DNA 及RNA合成。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但对S期细胞 有更强的杀灭作用。 毒性较大。 植物来源类药物其抗肿瘤的作用是通过多靶点、多途径、多环节来实现, 其机理主要包括逆转肿瘤细胞多药耐药性、调节肿瘤细 胞信号传导、抑制端粒酶活性和细胞毒作用等。 毒性较大,尤其是对神经系统的 毒性。 激素类药物包括性激素、黄体激素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前两者主要是干扰肿瘤发生的体内激素状态,后一种则可能通过干 扰敏感的淋巴细胞的脂肪代谢,使淋巴细胞溶解、萎缩 而发挥其治疗作用。疗效短暂,单独使用很难达到根治目的。 其他包括靶向治疗类药物、铂类、门冬酰胺酶等。

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概述 静脉输液是将一定量的无菌溶液或药液在大气压和液体静压原理的作用下由静脉输入体内的方法。目的是为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补充营养,供给能量;输入药物,治疗疾病;增加循环血量,维持血压。 常用输液包括晶体溶液、胶体溶液和静脉高营养液。其中晶体溶液的作用包括:(1)补充水分和热量,也常用作静脉给药的载体和稀释剂,如:5%葡萄糖注射液。(2)补充水分和电解质,维持体液容量和渗透压平衡,如:0.9%氯化钠注射液。(3)纠正酸中毒,维持酸碱平衡,如:5%碳酸氢钠注射液。(4)迅速提高血浆渗透压,回收组织水分进入血管内,消除水肿,用于利尿脱水;同时可降低颅内压,改善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如:20%甘露醇注射液。 胶体溶液有右旋糖酐、代血浆和血液制品。其作用包括:(1)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有扩充血容量,如:中分子右旋糖酐、代血浆。(2)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微循环和防止血栓的形成,如:低分子右旋糖酐。(3)补充蛋白质和抗体,修复组织和增强机体免疫力,如白蛋白、血浆蛋白。 静脉高营养液主要用于供给患者热能,维持正氮平衡,补充各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其主要成分由氨基酸、脂肪酸、维生素、矿物质、高浓度葡萄糖或右旋糖酐以及水分构成。如:复方氨基酸、脂肪乳剂等。 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常随着联合用药的种类及数量的增加而增高。两种以上药物配伍时,药物的相互作用可使效应增强、减弱、丧失,甚至产生毒性反应。由于临床上普遍在输液中加入数种注射剂进行混合滴注,由此产生输液配伍问题。 201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指出:2011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给药途径以静脉注射为主,占55.8%;2011年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给药途径,静脉注射占73.4%。提示静脉注射给药途径风险较高,选择合理的给药剂型、给药途径是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的重要方法。 为了提高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使患者得到更安全、有效的治疗,进行静脉输液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的制定。 点评依据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 28号) 《处方管理办法》(部长令53 号) 实施方案 抽样标准:以“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或同等含义符号为标识,抽取门诊、急诊处方及病区医嘱; 抽样日:每月1日-月末; 抽样频率:1次/月; 抽样方法:随机抽样或全样本抽样; 点评方法:根据静脉输液处方点评的参照指标,点评所抽取的处方或医嘱。 点评要点 静脉输液处方点评在处方规范性点评的基础上,对静脉输液按照以下点评标准进行专项点评。专项点评需要重点关注输液的必要性,是否存在滥用输液的问题;审核每组输液的配伍、溶媒剂量、输注浓度及输注速度等。此外,还要注意点评输液的安全性,如多组输液之间的顺序、多组输液之间的间隔输液是否合理等。

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

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讨论稿) 为规范人血白蛋白的临床使用,降低药品费用,改善人血白蛋白短缺现状,促进人血白蛋白的合理使用,开展人血白蛋白临床应用相关处方或医嘱点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药剂科综合参考《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美国大学医院联合会《人血白蛋白、非蛋白胶体及晶体溶液使用指南》、北京地区《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以及人血白蛋白说明书、相关循证医学依据等,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制定我院人血白蛋白临床使用评价标准初稿。 【点评标准】 1.适应证不适宜; 2.用法、用量不适宜; 3.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4.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5.联合用药不适宜; 6.重复给药; 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点评细则】 1.适应证不适宜:“诊断”栏未注有符合以下情况一项或一项以上适应证者判定 为适应证不适宜。 ?严重失血、创伤与烧伤等引起的休克; 纠正人血白蛋白作为补充血容量的首选药物的误区。《美国医院联合会人血白蛋白、非蛋白胶体及晶体溶液使用指南》(简称UHC,下同)[1]中提到:对于出血性休克,晶体溶液可作为首选药物用于扩张血容量,成人患者输入4L晶体液后2h无效,可考虑非蛋白胶体液,当对非蛋白胶体液有禁忌时才考虑使用

5%白蛋白。目前的循证医学证据表明在外科病人中,对于病死率、并发症发生率的结局指标,不同种类的胶体液并未显示出明显差异。 ?脑水肿及大脑损伤所致的颅压升高; 人血白蛋白可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将脑组织的水分转移到血管内而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对于蛛网膜下腔出血、缺血性中风与头部创伤引起的血管痉挛,应首选晶体溶液维持脑灌注压。如果存在脑水肿的危险,应使用高浓度白蛋白(25%)胶体液维持脑灌注压【1】。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为人血白蛋白的适应症,白蛋白能与血中胆红素结合,阻止胆红素通过血脑屏障,促进胆红素排泄。光疗在过去的50年里成为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首选治疗方法,机制就是让脂溶性的胆红素通过迅速光氧化与光致异构退化,成为水溶性化合物而排出体外。就机制而言,这两种方法在治疗中可以互补,同时使用两种方法可有协同作用,但UHC的指南则提出白蛋白不能与光疗合用。 ?中毒性虚脱,重度感染综合性; ?肝硬化或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 欧洲肝脏研究学会发布的肝硬化腹水治疗指南【2】指出,肝硬化腹水就是由门静脉高压、内脏血管扩张、肾水钠潴留引起的,治疗以限钠利尿为主,只有重度难治性肝硬化腹水采用穿刺放腹水联合白蛋白治疗,未行穿刺放腹水患者避免单独用白蛋白治疗,合并自发性腹膜炎、低钠血症、肝肾综合征患者联用白蛋白可增效。2016年意大利AISF/SIMTI意见书:《肝硬化患者合理使用白蛋白》【3】强调上述治疗指征,但肝硬化患者非SBP的细菌感染、肝性脑病与感染性休克目前证据还不充分。

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2010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血液制品的定义为:由健康人血浆或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经分离、提纯或由重组DNA技术制备的血浆蛋白组分,以及血液细胞有形成分的统称为血液制品。本指南所涉及的血液制品主要是指血浆衍生物(从血浆衍生的,不含血细胞成分),如:白蛋白类制剂;免疫球蛋白制剂,包括肌注、静注免疫球蛋白和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等;人凝血因子制剂,包括凝血因子哑、凝血酶原复合物、纤维蛋白原等。 由于生产的严格管理、血浆来源的短缺、临床用量的增加,血液制品已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2012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WHO报道指出:世界各地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需求不断上升。阎赢等调查发现,目前临床血浆及其血液制品供应不足的状况普遍存在,与诸多因素有关,而医疗特色技术的应用、血液制品供应不足导致临床血浆替代治疗、血液制品流通领域不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机制不完善等是影响临床用血浆量激增的原因。 为规范血液制品的临床使用,改善血液制品短缺现状,促进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开展血液制品相关处方点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北京市处方点评工作组制定了本指南,为规范、统一血液制品处方点评工作的幵展,本指南根据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收录的血液制品品种,结合临床实际常用的品种,确定点评范围为: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静注人免疫

球蛋白、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人纤维蛋白原、人凝血因子哑等血液制品(各种药物的药理作用见表1)。 表1常见血液制品的主要药理作用 主要药理作用 药物 人血白蛋增加血容量和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运输及解毒;营养供给白 人免疫球可将免疫球蛋白内含有的大量抗体输给受者,使之从低或无免蛋白疫状态很快达到暂时免疫保护状态。由于抗体与抗原相互作用 起到直接中和毒素与杀死细菌和病毒,因此免疫球蛋白制品对 预防细菌、病毒性感染有一定的作用 静注人免本品具有免疫替代和免疫调节的双重治疗作用。经静脉输注 疫球蛋白后,能迅速提高受者血液中的IgG水平,增强机体的抗感染能 力和免疫调节功能 人纤维蛋在凝血过程中,纤维蛋白原经凝血酶酶解成纤维蛋白,在凝血白原因子哑作用下形成坚实纤维蛋白,发挥有效的止血作用 人凝血因在内源性血凝过程中,凝血因子哑作为一辅因子,参与凝血因

09-2014血液制品临床使用规范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血液制剂临床使用规范 一、概述 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血液制品的定义为:由健康人血浆或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经分离、提纯或由重组DNA技术制备的血浆蛋白组分,以及血液细胞有形成分的统称为血液制品。 根据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中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制定我院血液制剂的使用规范。我院所涉及的血液制品主要是白蛋白类制剂,如人血白蛋白针;免疫球蛋白制剂,如静注人血免疫球蛋白和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如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针;人凝血因子制剂,包括人凝血因子Ⅷ针(康斯平)或(海莫莱士)、人凝血因子Ⅶa针(诺其);凝血酶原复合物如凝血酶原复合物针(康舒宁)、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针(普舒莱士);纤维蛋白原如冻干人纤维蛋白原针。 二、临床使用规范: 1、药品名称:人血白蛋白 规格:10g:50ml(20%)、5g:50ml(10%)、12.5g:50ml(25%) 主要药理作用:增加血容量和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运输及解毒;营养供给 适应证:1. 失血、创伤及烧伤等引起的休克; 2. 脑水肿及大脑损伤所致的颅压升高; 3. 防治低蛋白血症; 4. 肝硬化或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 5.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6. 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7. 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和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 禁忌人群:1. 急性肺水肿患者; 2. 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 3. 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 患者; 4. 严重贫血患者; 5. 肾功能不全者。 O 溶解稀释(常为10%) 用法用量:1. 使用方法:(1)冻干粉+5%GS或H 2 ①直接静脉滴注;②+5%GS或0.9%NS适当稀释后静脉滴注;(2)5%、 10%、20%、25%溶液 ①直接静脉滴注;②+5%GS或0.9%NS适当稀释 后静脉滴注。

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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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血液制品的定义为:由健康人血浆或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经分离、提纯或由重组DNA技术制备的血浆蛋白组分,以及血液细胞有形成分的统称为血液制品。本指南所涉及的血液制品主要是指血浆衍生物(从血浆衍生的,不含血细胞成分),如:白蛋白类制剂;免疫球蛋白制剂,包括肌注、静注免疫球蛋白和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等;人凝血因子制剂,包括凝血因子Ⅷ、凝血酶原复合物、纤维蛋白原等。 由于生产的严格管理、血浆来源的短缺、临床用量的增加,血液制品已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2012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WHO)报道指出:世界各地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需求不断上升。阎赢等调查发现,目前临床血浆及其血液制品供应不足的状况普遍存在,与诸多因素有关,而医疗特色技术的应用、血液制品供应不足导致临床血浆替代治疗、血液制品流通领域不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机制不完善等是影响临床用血浆量激增的原因。 为规范血液制品的临床使用,改善血液制品短缺现状,促进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开展血液制品相关处方点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北京市处方点评工作组制定了本指南,为规范、统一血液制品处方点评

工作的开展,本指南根据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收录的血液制品品种,结合临床实际常用的品种,确定点评范围为: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人纤维蛋白原、人凝血因子Ⅷ等血液制品(各种药物的药理作用见表1)。 表1 常见血液制品的主要药理作用 药物主要药理作用 人血白蛋 白 增加血容量和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运输及解毒;营养供给 人免疫球蛋白可将免疫球蛋白内含有的大量抗体输给受者,使之从低或无免疫状态很快达到暂时免疫保护状态。由于抗体与抗原相互作用起到直接中和毒素与杀死细菌和病毒,因此免疫球蛋白制品对预防细菌、病毒性感染有一定的作用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本品具有免疫替代和免疫调节的双重治疗作用。经静脉输注后,能迅速提高受者血液中的IgG水平,增强机体的抗感染能力和免疫调节功能

北京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设计之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设计

附件: 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试行) 目录 第一部分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 第二部分专项处方点评指南 一、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病历点评指南 二、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三、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四、静脉输液处方点评指南 五、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医嘱点评指南 六、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病历点评指南 七、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八、妊娠患者处方点评指南 九、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十、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十一、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点评指南 十二、抗感冒药处方点评指南

抗肿瘤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肿瘤是机体在各种致癌因素作用下,局部组织的某一个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其生长的正常调控,导致其克隆性异常增生而形成的新生物。学界一般将肿瘤分为良性和恶性两大类,一般所说的癌即指恶性肿瘤。 抗肿瘤药物的主要适应证是:1.对某些全身性肿瘤如白血病、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等作为首选的治疗方法,在确诊后应尽早开始应用;2.对多数常见肿瘤如骨及软组织肉瘤、睾丸肿瘤、肺癌和乳腺癌等可在术后作为辅助或巩固治疗,以处理可能存在的远处散播;对某些肿瘤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辅助应用抗肿瘤药可提高放射治疗效果;3.对晚期肿瘤作为姑息治疗,以减轻患者的痛苦,延长寿命;4.对某些浅表肿瘤如皮肤癌等可试行局部治疗,部分可以治愈。此外,多种抗肿瘤药还具有免疫抑制作用,可用于治疗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有暂时缓解症状的效果,又可用于防止器官移植的排异反应。 传统上,根据药物来源、化学结构与作用原理,将抗肿瘤药物分为六类(见表1)。 表1 抗肿瘤药物分类 类别缺点 烷化剂能将小的烃基转移到其它分子上的高度活泼的一类化学物质。所含烷基能与细胞的DNA、RNA或蛋白质 中亲核基团起烷化作用,常可形成交叉联结或引起脱 嘌呤,使DNA链断裂,在下一次复制时,又可使碱 基配对错码,造成DNA结构和功能的损害,严重时 可致细胞死亡。属于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选择性不强,对骨髓造血细胞、消化道上皮及生殖细胞有相当的毒性。 抗代药与体生理代物的结构类似,可干扰正常代物的功能,在核酸合成的水平加以阻断。在抑制癌细胞生长的同时,对生长旺盛的正常细胞也有相当的毒性,且易产生抗药性而失去疗效。 抗生素类药物源于各类链霉菌素的产品,通过直接破坏DNA或嵌入 DNA而干扰转录。其药理作用是:直接嵌入DNA分 子,改变DNA模板性质,阻止转录过程,抑制DNA 及RNA合成。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但对S期细胞 有更强的杀灭作用。 毒性较大。 植物来源类药物其抗肿瘤的作用是通过多靶点、多途径、多环节来实现, 其机理主要包括逆转肿瘤细胞多药耐药性、调节肿瘤细 胞信号传导、抑制端粒酶活性和细胞毒作用等。 毒性较大,尤其是对神经系统的 毒性。 激素类药物包括性激素、黄体激素与肾上腺皮质激素,前两者主要是干扰肿瘤发生的体激素状态,后一种则可能通过干扰 敏感的淋巴细胞的脂肪代,使淋巴细胞溶解、萎缩而发 挥其治疗作用。疗效短暂,单独使用很难达到根治目的。 其他包括靶向治疗类药物、铂类、门冬酰胺酶等。

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模板

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试行) 为促进辅助用药的合理使用,依据原卫生部发布《医院处方 点评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6号), 将辅助用药纳入专项点评范畴。 四川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促进辅助用药专项点评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有利于促进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 一、概述 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对辅助用药的定义:是一类有助于疾病 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在疾病治疗中可以适当补充人体必需物质,降低主治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免疫力,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目录见川卫办发〔2016〕16号文件。 在实际临床治疗过程中,辅助用药的使用存在着以下问题: 1.剂量选择不当,过量使用; 2.使用指针把握不严; 3.联合用药方法不当; 4.溶媒选择不适宜; 5.操作不当引起污染; 6.给药途径选择错误; 7.用药监测执行不到位或未开展;8.用药疗程过长等。 以下药品使用说明仅供参考,按医院实际使用的药品说明书为准。 二、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部长令53号) 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 28 号)

3.《药物临床信息参考》(四川美康、国家食药监药品评审中 心,重庆出版社) 4.《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09年版基层部分》(卫办药政发〔2009〕232号) 5.药品说明书 【点评标准】 1.适应症不适宜;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3.给药途径不适宜; 4.用法、用量不适宜; 5.联合用药不适宜或有不良相互作用; 6.重复给药;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1. 适应症不适宜; 处方药品与临床诊断不符。 我省现有各辅助用药说明书及指南适应症: 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 症、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1.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和营养障碍 性疾病(缺血性损害、颅脑外伤)所引起的神经功能缺 损。2.末稍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 腿部溃疡。3.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

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

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一、概述 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对血液制品的定义为:由健康人血浆或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经分离、提纯或由重组DNA技术制备的血浆蛋白组分,以及血液细胞有形成分的统称为血液制品。本指南所涉及的血液制品主要是指血浆衍生物(从血浆衍生的,不含血细胞成分),如:白蛋白类制剂;免疫球蛋白制剂,包括肌注、静注免疫球蛋白和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等;人凝血因子制剂,包括凝血因子Ⅷ、凝血酶原复合物、纤维蛋白原等。 由于生产的严格管理、血浆来源的短缺、临床用量的增加,血液制品已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2012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WHO)报道指出:世界各地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需求不断上升。阎赢等调查发现,目前临床血浆及其血液制品供应不足的状况普遍存在,与诸多因素有关,而医疗特色技术的应用、血液制品供应不足导致临床血浆替代治疗、血液制品流通领域不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机制不完善等是影响临床用血浆量激增的原因。 为规范血液制品的临床使用,改善血液制品短缺现状,促进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开展血液制品相关处方点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北京市处方点评工作组制定了本指南,为规范、统一血液制品处方点评工作的开展,本指南根据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收录的血液制品品种,结合临床实际常用的品

种,确定点评范围为: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人纤维蛋白原、人凝血因子Ⅷ等血液制品(各种药物的药理作用见表1)。 表1 常见血液制品的主要药理作用 药物主要药理作用 人血白蛋 增加血容量和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运输及解毒;营养供给 疫球蛋白后,能迅速提高受者血液中的IgG水平,增强机体的抗感染能力和免疫调节功能 人纤维蛋白原在凝血过程中,纤维蛋白原经凝血酶酶解成纤维蛋白,在凝血因子Ⅷ作用下形成坚实纤维蛋白,发挥有效的止血作用 人凝血因子Ⅷ在内源性血凝过程中,凝血因子Ⅷ作为一辅因子,参与凝血因子Ⅹ的激活,从而使凝血过程正常进行。输用每公斤体重1个单位的人凝血因子Ⅷ,可使循环血液中的因子Ⅷ水平增加2%~% 重组人凝血因子Ⅷ药理作用与人凝血因子Ⅷ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本品:1.不含von willebrand因子;2.含BHK或CHO蛋白;3.不含红细胞凝集素(抗A、抗B)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本品含有维生素K依赖的在肝脏合成的四种凝血因子Ⅱ、Ⅶ、Ⅸ、Ⅹ。上述任何一个因子的缺乏都可导致凝血障碍。输注本品能提高血液中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的浓度 抗人T细胞免疫球蛋白ALG是人的淋巴样细胞免疫猪或兔所获的抗血清(ALS)精制而成,可抑制经抗原识别后的淋巴细胞激活过程,特异性破坏淋巴细胞 二、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

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后,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目前医药更新快,药品说明书的更新往往具有滞后性。因此,药师应不断学习,与时俱进,随着新规范、新指南、新共识等更新点评方法,不可仅凭借说明书草率判定处方合理性。 二、不合理处方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三、制定指南的法规依据 1. 《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及其附件1:处方标准 2.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3.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4.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 四、判断为不规范处方情况 【点评标准】 1.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 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 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 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 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 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 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 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4. 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 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处方点评要点指南

处方点评指南 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分为不规范处方、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各具体和点评要点见下表格。 (一)不规范处方。 类型点评要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前记书写完整,正文内容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指书写位置与格式不对应,字迹经两位经办人不能准确识别。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签名或签章式样改变应重新备案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适宜性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从出生到1个月用日龄表示;大于1个月、小于12个月用月龄表示;大于1岁、小于3岁用年龄加月龄表示;体质弱、体重轻的要求写明体重 新生儿期:出生-28天;婴儿期:出生后-1周岁,包括新生儿期;幼儿期:1-3岁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处方开具,也可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单独开具处方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即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拉丁文不再使用,不准使用自行编制的药品中、英文缩写或者代号;医疗机构制剂的名称必须与批准的名称一致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单位以克为单位时,单位可以省略,其他单位必须注明;小数点后不应出现拖尾的0,如5.0g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 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用法用量不得出现“遵医嘱”、“自用”等用法

专项处方点评指南十一

专项处方点评指南十一 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点评方法 一、概述 超说明书用药一般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具体包括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不同的用法,也就是药品未注册用法(unlabeled uses,off-label uses,out-of label usage or outside of labeling)。“药品未注册用法”一般具备相关研究,已有文献报道或偱证医学证据支持的用法,其与不正确的用法、违法用法等概念有本质区别。 在世界各个国家,超说明书用药现象普遍存在。据国外资料显示,在普通成人用药中,超说明书用药占了7.5%-40%;由于药品注册时临床研究资料的局限性,当面对孕妇、儿童等特殊用药人群时这种情况更为常见。有统计表明,超说明书用药在儿科住院患者中高达50%-90%。在一项针对欧洲5国儿科病房的调查中发现,46%的处方中存在超说明书用药的情况;而在另一项研究中,调查了美国31家儿童医院355000名住院儿童,发现超过79%的儿童至少有过一个超说明书用药。在孕妇中,一项对英国利物浦妇产科医院17000张产前处方的连续抽样调查显示,75%的处方存在超说明书用药的情况,但其中绝大多数被认为是安全的。 处方用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药品说明书及其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具有法律和医学上的意义。我国《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第三十三条要求药师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 2010年,卫生部正式发布了首部《中国国家处方集》,其内容中最重要的依据就是药品的说明书,同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具有充分的权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点评 指南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为了响应WHO 的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工作。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开展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了解基本药物用药状况,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_New

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

人血白蛋白处方点评标准(讨论稿) 为规范人血白蛋白的临床使用,降低药品费用,改善人血白蛋白短缺现状,促进人血白蛋白的合理使用,开展人血白蛋白临床应用相关处方或医嘱点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药剂科综合参考《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美国大学医院联合会《人血白蛋白、非蛋白胶体及晶体溶液使用指南》、北京地区《血液制品处方点评指南》以及人血白蛋白说明书、相关循证医学依据等,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制定我院人血白蛋白临床使用评价标准初稿。 【点评标准】 1.适应证不适宜; 2.用法、用量不适宜; 3.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4.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5.联合用药不适宜; 6.重复给药; 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点评细则】 1.适应证不适宜:“诊断”栏未注有符合以下情况一项或一项以上适应证者判定 为适应证不适宜。 ?严重失血、创伤和烧伤等引起的休克; 纠正人血白蛋白作为补充血容量的首选药物的误区。《美国医院联合会人血白蛋白、非蛋白胶体及晶体溶液使用指南》(简称UHC,下同)[1]中提到:对于出血性休克,晶体溶液可作为首选药物用于扩张血容量,成人患者输入4L晶体液后2h无效,可考虑非蛋白胶体液,当对非蛋白胶体液有禁忌时才考虑使用5%白蛋白。目前的循证医学证据表明在外科病人中,对于病死率、并发症发生率的结局指标,不同种类的胶体液并未显示出明显差异。 ?脑水肿及大脑损伤所致的颅压升高;

应激状态下患者处于高代谢状态,使蛋白分解代谢加速,合成代谢下降,造成持续的负氮平衡。另一方面,由于系统性炎症反应状态下,血管 通透性增强,部分白蛋白渗漏到组织间隙中,产生全身毛细血管渗漏综合 征,导致术后早期的低蛋白血症,该类低蛋白血症,不适宜使用人血白蛋 白作为外科手术、创伤患者的营养补充剂,无促进伤口愈合作用【3】。 因此单纯的低白蛋白血症若不伴腹腔积液、自发性细菌性内膜炎、肝肾综合征等【2-6】,一般不使用白蛋白。重度的低白蛋白血症(血清白蛋白 <20 g/L),因为血清白蛋白水平太低,无法完成正常的血管内外液体交换, 无法有效地承担药物载体的作用,且严重低白蛋白血症,大量腹水影响心 血管功能,此时均可应用白蛋白。根据最新医保报销范围限白蛋白低于 30g/L且合并肝硬化、癌症引起胸腹水时使用。 ?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和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 ?急性出血性胰腺炎【7】 2. 用法、用量不适宜的:人血白蛋白使用不符合以下情况者,即判为不合理。【8】 ?使用方法: 1)冻干粉+5%GS或H2O→溶解稀释(常用10%的白蛋白溶解)→①直 接静脉滴注;②+5%GS或0.9%NS适当稀释后静脉滴注; 2)5%、10%、20%、25%溶液→①直接静脉滴注;②+5%GS或0.9%NS 适当稀释后静脉滴注。 ?给药速度:<2ml/min为宜,开始15 min缓慢输注。20%溶液可调节在1-5ml/min【7】。 ?给药剂量: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一般情况: 1)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直接给予5~10g,隔4~6h重复一次。 2)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每日给予5~10g,直至水肿消 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3. 遴选药品不适宜:药品应与临床诊断相符,若应用于下列特殊人群时,即判断为不合理。 ?急性肺水肿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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