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当前高校学生社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高校学生社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高校学生社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高校学生社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高校学生社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大学生社团是由学生自发组织、自行活动的校园社会团体,具有组织锻炼综合能力、培养集体观念、涌现创新理念、活跃校园文化功能。当前学生社团发展遇到的主要障碍是对社团的认识不明确、社团指导力量不足、社团制度不完善等等。要使学生社团健康发展,保障其第二课堂功能的发挥,就必须进行正确的社团定位,加强和完善社团组织建设,提供周到的社团活动支持。

关键词: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发展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高等教育的发展,高校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与社会需求接轨,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们认识到,在校期间尽可能多地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积累一定的社会阅历,培养锻炼各方面的社会技能,缩小校园与社会的距离,将来能够尽快适应社会非常重要,所以,促使很多学生参加社团,并逐渐从纯粹的兴趣动机到现在的"兴趣+务实"转变。在这种背景下,高校学生社团蓬勃兴起,不断壮大,社团活动异常活跃,精彩纷呈。大学生社团日益成为高校学生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凝聚力的学生团体,在高校党建和团建工作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但是随着社团数量的增加,规模不断的扩大,也产生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学生社团管理不够严谨,社团活动经费紧张,社团的发展不平衡等许多问题。作为社团的负责人应如何把握机遇、争取支持、积极发展,已经成为学生社团迫切而又现实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学生社团该怎么发展呢?因此充分认识高校学生社团成员、社团活动及社团组织自身发展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当前高校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党建和团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认识高校学生社团的特点。

学生社团是指高校中由学生自发组织、自行活动,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领导、监督、协调和服务的社会团体。就全国高校而言,学生社团总数没有确切的统计,但学生社团的范围基本包括以下八种:文化型,娱乐型、体育型、专业型、研究型、实践型、新闻型和服务型社团。也有同志把社团类型作三种划分:文学写作类、文体艺术类和专业学术类。

作为学生社团,在成立之初大多是因为有着某种共同的爱好,从而直接导致在组织上有些涣散,但是也正是这种涣散的模式,容易使社团产生创新的火花,社团是个纯群众自发组织的群体,作为社团的负责人,要想取得说话权,必须完全靠自身的努力,也就是说,作为社团的负责人,必须要具备较强的个人魅力和亲和力,这样才能获得社员的支持和拥护。但是正因为学生社团的这种管理模式,致使了许多社团负责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得到不断的发挥,"自我延伸能力"得到不断增强,同时在社团内部,民主、和谐、执政为社团等现代观念也得到不断的强化。

二、高校学生社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校社团建设的整体趋向是积极的,但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比较集中的问题有如下几方面:

1、对社团的定位不明确。

包括社团主管部门、社团指导老师、社团干部以及社团成员的认识不

明确。学生社团的主管部门往往容易忽视学生社团的特性,即它们都是学生自发形成的、具有共同兴趣爱好和强烈自主活动意识的学生群体,从而在社团工作安排上不应管得过死。学生社团干部不明确的认识主要是由于其对学生社团性质的误解,认为社团活动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部门的领导,没有认识到社团灵活性和创造性的本质,从而丧失了主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2、社团活动的指导力量不足。

活动内容苍白是全国高校社团的一个通病,虽然目前社团种类很多,但活动内容和形式基本大同小异,活动影响力不大,涉及面不广。这与目前学生社团缺少指导老师的指导不无关系。一个好的指导老师,是社团的灵魂和精神支柱。但目前,指导高校学生社团工作的教师一般是义务的,并没有固定的劳动报酬,而这些社团指导师大都有自己的事业,作为顾问还可以,涉及到实质的指导,就会牵涉到工作量的计算、报酬等一系列问题。

3、社团队伍不稳、制度不完善。

学生社团会员尽管很多,但人员流动性很大,形式上就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冰,低年级学生人数较多,高年级别学生零零星星,这种人员结构不利于社团发展,社团活动和发展光靠热情不行,要有骨干,要靠那些业务能力强、管理经验丰富参与热情高昂的会员来支撑、引导和管理,带动全体会员促进社团良性发展。

三、结合社团的自身问题寻找出路

由于高校学生社团个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学生社团内部系统的不成熟

性,在许多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我认为,学生社团应该从以下三点来促进社团的发展:

1、聘请专业教师担任社团导师,在活动经费上本着开源节流。

有许多社团因为经费紧缺而无法正常开展社团活动,所以在经费上要做到量入为出,有计划的使用活动经费,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做事,做好事。毕竟,开展社团活动是学生社团的生命力所在。另外,有必要在社团工作中应聘任一些有相关专长的教师做社团的指导教师,加强对社团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学生社团把活动开展得更有档次和水平。

2、统一学生社团的管理模式,提高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的积极性。

许多社团留不住人才,致使个别学生社团成为“空壳”。到底该怎么发动社团的干劲和激情呢?对于学生社团,应该制定一个适当的奖惩措施,以此来鼓动大家的干劲,放手让大家发掘社团的发展空间,同时也鼓励成熟的社团,参与全省甚至全国的社团活动或竞技比赛,同时为学校带来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学生社团建设应坚持特色高效的原则。

特色是社团的生命力,学生社团只有在内容与形式上别具一格,独辟蹊径,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来关注它,来参与它。学生社团只有经常开展高效健康,独具特色的活动,并通过活动加强社团之间的讨论和信息交流,这样才能达到服务社会,教育自我的目的。

总之,社团活动搞好了,不仅可以让我们的学生拓宽知识面,开阔视野,增强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教育,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各学科的交叉渗透和综合化发展的趋势,同时也为校园构造一种良好的文

化环境,塑造学生的人文精神打下坚实的文化底蕴。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XXX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社团管理,促进学生社团有序、科学、蓬勃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学生为了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自愿组成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载体,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其章程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学生有加入或退出学生社团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社团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及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校学生会成立社团工作委员会,在《华东交通大学学生会社团工作委员会章程》(附件1)许可范围内,代表校团委、校学生会负责社团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基本权利: (一)依据社团章程的规定,自主开展社团活动; (二)独立进行社团内部事务的管理; (三)对社团工作委员会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社团干部是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主要负责人享受校学生会部长或院学生会副主席待遇。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义务: (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服从校党委的领导,接受校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由社团工作委员会统一管理、监督; (三)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及终止 第八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实行登记注册制。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经批准的,均不视其为学生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第九条申请注册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8名以上在校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须具有开展拟筹建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并获得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总支)的认可;

174436_武汉大学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校级学生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组织是高等学校适应时代发展,延伸工作手臂,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依托;是高校共青团通过充分发挥组织动员、教育引导、关心服务青年大学生及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作用,吸引和凝聚青年的有效组织载体;是学生通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协调关系,有效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校级学生组织在协助我校共青团做好“融入中心、走近青年”的进程中,为促进高校完成人才培养任务提供丰富的方式方法和青年参与的动力,实现自身的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原则 以“组织有力、行为有序、目标统一、精简效率”为检验标准,各校级学生组织的设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纲领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的设立必须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的行动纲领。学生组织须严格根据纲领阐述的宗旨、目标与任务开展工作,主动承担纲领所赋予的使命,合理行使职权,保证工作的正确性与效率性。 (二)精简性原则 每个学生组织的职能须保证唯一性和高效性。在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与学校发展大局的前提下,合理分配资源,尽量减少学生组织之间职能直接或者间接重复的情况,降低重复建设浪费,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三)协调性原则 学生组织的设置做到“和而不同”。从总体上,各学生组织在团委或直接在校党委领导下,为实现我校共青团“融入中心,走近青年”这一共同的工作目标而相互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同时,学生组织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在相关工作中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四)规范性原则 学生组织作为相应学生群体的代表,在人事任用、成员绩效考核、工作业务及流程、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 (五)稳定性原则 各学生组织在组建时要充分考虑组织的时代适应性、科学性与前瞻性,确保其纲领、职能与组织架构在较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其实际需求,从而保持组织的稳定性。 (六)发展性原则 本着服务于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于学校发展大局、服务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学校可根据实际工作的要求,科学整合、调整现有校级学生组织的职能,以及取缔或成立新的校级学生组织。 二、现有校级学生组织及其职能界定 (一)学生会 学生会是面向全校在籍本科生和专科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的,由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的校级学生组织。 其主要职能为: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全校同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大学生素质拓展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服务、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积极负

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办法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院学生社团建设,维护学生社团的权益,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团委下设学生社团联合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成立学生社团或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三条学院按照学生自发与学院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思想道德、技能成长、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类型的学生社团建设,学院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应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院的领导和管理; (二)组织学生社团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注册等手续;学生参加社团必须按社团章程的要求履行入团手续,并服从社团管理,履行相应义务; 三)严禁组织和参与“同乡会”老“乡会”等类似性质的学生 -1

社团; (四)学生社团建设要结合我院大学生第二课堂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管理 第五条学生社团实行两级管理。 院团委负责学院各类社团的组织审批、督促检查、指导教师课时津贴统计、院级及以上活动的经费预算、奖励等工作;负责组建和管理院级学生社团,如大学生艺术团等。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部门第二课堂课程体系建设需要,根据学生规模结合实际按照至少100 名学生组建一个学生社团的原则,引导和统筹安排好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活动实施、经费预算等工作,内容包括:(一)负责本部门学生社团成立的初审,学期活动计划、活动方案制定、活动过程管理、活动总结、档案整理、数据统计及上报等工作; (二)为学生社团配备一名专业指导教师。社团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对社团成员进行选拔、考勤、考核等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院安排,积极主动组织学生社团参加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各二级学院(部)向院团委提交本部门学生社团学期活动计划,经院团委核准后予以实施;院团委与各二级学院(部)共同对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考核,每学期院团委根据考核结果汇总核算社团指导教师工作津贴。 - 2 -

大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规范社团的运行秩序,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的学生社团,是我院在校专科、本科学生自发组织的面向全院的各种学术性、文化娱乐性学生群众组织。且经过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与学校团委审批同意成立的社团组织。其会员一般不得少于30人(特殊性质的社团依据实际情况会员不得少于15人)。 第三条我校社团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建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开展的活动应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办学指导及准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以及学生的成才与成长。 第四条学校对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活动审批,挂靠指导和定期评比考核的管理办法。社团的管理部门为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社联负责在校所登记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社团的发展规划,运行规范和各社团的活动合作等协调工作。以及社团管理制度是制定;审 批各级各类社团的申请成立,登记注册,活动审批,每学年的工作业绩的考核,违纪处理等行政事务。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与注册 第五条发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社团成立应该有10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 2. 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并作为筹备组的负责人向社联以及校团委上交社团成立 书面申请,并制定有关本社团的活动,财务,人事制度等相关基本制度。 3.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社团章程 章程内容包括:社团名称、宗旨、任务、组织机构、会员资格、入会手续、会员权利和义务、选举及换届间隔、会费的缴纳来源和管理使用、办公或联系地址以及其他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为加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教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社团指导和管理的通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依据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长就业的有力根据地,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四条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并有助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受学校党委委托,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下,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所有成员应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第七条本条例适用范围为在校团委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团及其举办的所有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共分为科技类、实践类、人文类、艺术类、体育类五类社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 - 制度大全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制度大全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北省鄂青联发[XX]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及文学(诗)社等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艺术、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学生社团由所在党委领导负责。团委在党委授权之下,和学工处一道,负责校内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同意,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会员达到并超过200人(含200人)的学生社团须报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和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均需按照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向团委申请登记。一个社团只能申请进行一类登记。 第九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章程; (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 (4)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所属学校的名称; (5)有具体活动项目;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基本条件;

新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加强社团建设的工作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六条学生社团必须接受校党委领导,在本校范围内活动。校团委受校党委的委托,在全校各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学生社团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校团委特设社团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工委),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组织,统筹安排活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由发起人到社工委办公室,按理论学习型、学术科技型、志愿服务型、文体艺术型四个类别中的一个进行登记,办理申请手续.同一类型社团只允许存在一个.由社工委申报校团委审批。申请时间为每月值班时间. 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学校、学院处分。 2.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学生社团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有一个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原则上有一名负责任的指导教师。 第十条申请成立社团,应由发起人负责向社工委提交以下文件:筹备申请书、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等有关书面文字材料(同时向社工委递交申请材料电子稿进行备档,社工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电子档案进行核查,方便资料退回及修改). 第十一条社团申请章程应包括下列内容:学生社团名称、宗旨和类别;学生社团活动基本内容、范围和方式;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管理与使用的规定以及审核制度;章程修改的程序;负责人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 第十二条社工委接受申请登记后,必须对登记社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登记社团的办社宗旨、活动范围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有利于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发起人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 第十三条若社团申请材料通过社工委主席审批,社工委召开社团大会召集所有社团现任负责人,听取新社团申请人社团申请报告.若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负责人同意该社团申请,再由社工委主席提交至团委审批。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使我院社团更健康、更有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性质、宗旨、原则 1、性质: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2、宗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校团委和院大学生科协指导下开展工作。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二、组织管理 1、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统一领导,院大学生科协配合团委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社团组织的章程;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 (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 (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组织的名称; (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三、经费管理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院团委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3、需利用学校资源获得外单位赞助,应由大学生科协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归口管理赞助经费。 四、活动管理 1、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老乡会等。 2、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3、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要以书面形式将社团学期总结报大学生科协。 4、学生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对外活动必须提前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社团应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表。大学生科协配合院团委进行考核,院团委每年表彰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 6、对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社团,予以注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上海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加强高校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校学生社团,是指上海高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高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所属院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高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五条高校学生社团受所属院校党委的领导,各高校团委受党委委托,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高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从高校第二课堂经费中统一划拨和管理。社团通过会费缴纳、接受奖励或赠与等其他形式获得的经费由社团自主管理,但其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所属院校的财务制度。 第七条高校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所属院校团委审查同意,报批党委批准,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报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高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全日制高等院校中具有中国国籍、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九条高校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条高校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为各高校团委,团委在必要情况下,委托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管理机构进行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成立高校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社团活动所具备的基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海南大学学生社 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经 费使用管理办法 20XX年XX月 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

海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 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的管理体制,加强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务工作水平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南大学各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应财务工作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各学生社团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遵循以自筹为主,校团委支持和自筹相结合的原则。于报请校团委批准后,可接受社会力量的赞助,但其赞助行为不得损害学校、学生社团的利益,不得于校内从事运营活动。 第四条各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要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用于学生社团的管理及各个活动组织上,不得用于和学生社团活动无关的方面。 第五条学生社团所有财产属学生社团全体成员共有,必须用于服务会员,发展学生社团,繁荣我校校园文化,开展积极有益的活动,提高会员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对各社团财务具有管理、监督、审核的权力。各学生社团必须积极配合工作。第二章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管理第七条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专人专项管理,受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监督,用于各学生社团活动的补助,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组织大型社团活动的开销等。

第八条凡购买日常办公用品,需逐项列出购买用品清单,上交主席团 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金额低于300 元(含300 元)时,由主管副主席签字批准;金额于300 元之上,500 元以下(含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讨论后,经主席签字批准。金额高于500 元时,必须提交主席团审核后,由主管副主席提请团委老师批准,合格后于主管副主席处签字备案。购买后,由财务部清点数目核对无误后,凭收据和发票给予报销。金额为10 元以下(含10 元)可凭收据报销,10 元之上必须凭发票报销。报销时凭证上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金额、详细用途以及相应主管副主席、主席意见。凡发票缺损、涂改、丢失或发票不符合填写标准者,不予报销。凡未经主席批准自行决定购置者,不予报销。 第九条对于举办壹场大型活动,组织策划者须预算出整个活动的经费,如宣传、联系、评委、奖品、场地等费用。逐项列清,交至主席团审批。 第十条经费申请的报账时间为每周的周壹中午是社会实践类和文娱体育类。周二中午为兴趣爱好类、学术科技类和公益服务类。拨款时间统壹为当 周周五中午。 第十壹条每学期第四周、第十二周、第十七周为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公开日。 第三章各学生社团会费管理 第十二条各学生社团收取会费指导价为15 元/ 人*年。如需要提高会费,学生社团必须提交申请出具必要证明,经校团委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批准通过后方可高于指导价收取会费,但最多不得高于50 元/ 人*年。 第十三条各学生社团所收取会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壹监督管理,学生社团会费的使用由会长提供详细的书面申请,经主席、主管副主席

最新社团管理办法

苏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推动社团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江苏省《江苏省高校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我校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苏州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生团体。 第二条社团是我校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四条社团受校党委的领导。受校党委委托,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社团成立、注销的审批和社团内部刊物的审批和年检工作,校团委具体负责本校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在校团委的授权和指导下开展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校社联的日常工作向校团委负责,校团委负责校社联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社团实行登记成立、活动审批、年度检查的基本管理办法和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星级管理模式。三星级社团以在本学院(部)内部招收会员和开展活动为主;四星级社团可以在本校区(本部、东区、北区统称老校区)范围内招收会员和开展活动;五星级社团可以在全校范围招收会员和开展活动。挂靠单位为学校党政部门或直属单位的社团可以面向全校招收会员,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六条社团的活动经费主要由挂靠单位提供,学校对于五星级、四星级社团的优秀社团活动给予经费支持,并在活动场地、资源条件等方面予以倾斜。 第七条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活动原则,完善自我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第二章社团成员及管理机构 第八条社团的所有成员必须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外籍学生加入社团后须到国际合作交流处备案。社团成员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所有学生均有按照社团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的权利。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二)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三)社团负责人如有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校社联反映问题和情况。 (四)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定期注册。 (五)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六)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对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

绘画社团管理制度

寺湾镇二小绘画社团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1.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社团组织的活力,帮助社团的学员们拥有快乐的课外生活,让更多学生在提供展示的舞台上挑战自我,展示自我,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和个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构建一个自我发展的阳光校园社团环境. 2.以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我校实现教育强校而努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让不同学生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发展,让每个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从而做到“乐学”。 3.以“培养特长、发展个性”为目标,以艺术教育为突破口,以书画教育为重点,结合各类教育资源,开展各类活动,拓展实践空间,彰显艺术教育特色,打造我校绘画社团品牌。 二、社团活动总体目标: 社团活动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和延伸,是义务教育艺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美术特长的重要阵地。通过绘画社团活动,使学生进行个性化、创造性的学习,使有美术特长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更多的了解美术知识,提高学生的审美观。 绘画社团活动方式灵活,活动内容丰富,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爱好与技能的广阔舞台。通过这一展示舞台,培养队员的竞争意识,

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丰富队员的知识,尽最大可能地发挥出自己的才智,挖掘自身最大的潜力。 根据学校的要求在各个年级段每班选出部分具有美术绘画特长和特别喜爱画画的学生在每周定时开展社团活动。为具有美术特长的学生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既肯定了学生们的美术成果,也让学生们用自己的双手美化了校园,真正确立了学生在校园的主人翁地位。同时美术环境氛围的设立,也会激发起其他学生表现美、创造美的欲望。 完善社团活动兴趣的开展,以学生的自主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的创造性,力求活动的成效性,使在社团活动的开设与开展逐渐成为我校素质教育的亮丽的窗口。 三、社团组织程序 1.学校制定总的社团活动方案。 2.组织各社团辅导教师制定特色社团活动方案。 3.辅导教师招收社团活动的成员,填写好成员名单。 4.辅导教师开展社团活动。 四、社团活动的操作措施 1.社团活动课程采用双向选择的方法。每学期初学生必须依据学校提供的拓展型课程科目,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择课程,每

大学生社团建设方案范文模板

大学生社团建设方案 姓名:—————————————————时间:—————————————————

大学生社团建设方案 积极开发个性化的社团,可促使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张扬个性、释放生命的精彩,可激发学生探索知识的欲望,促进学科间的相互渗透和互补,更让大学生学会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为个性化的卓越发展奠定基础。。下面是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内容,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大学生社团建设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建设__省__大学学生社团文化,就是要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挖掘学生的内在潜力,发展学生的特长和张扬学生的个性,突出我校办学特色;以社团活动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营造学生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总体目标 1.适应新课改的要求,使学生社团活动成为学校课程设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社团活动来充实、完善我校校本课程的开发。 2.学生社团旨在丰富学生自我学习的内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供展示自我的空间和平台,建设健康、活泼、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 3.学生社团旨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组织以及能力的提升,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

五、组织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__省__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委员会”,副校长为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委员。 2.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社团的规划与审批,学校政教处和校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具体领导和管理,协调各社团的活动,定期召开各社团负责人例会。教务处负责指导老师的聘请、管理及考核。 3.各个社团需有较为固定的指导老师。社团指导老师指导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学生社团可以聘请校外专家、学者、教师等担任社团的名誉职务,但聘请校外人员的必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 四、社团活动实施内容 依据人本发展理论,以学生为主体的社团活动必须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努力把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融入社团建设的各个方面,有力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__省__大学学生社团共有50个社团,每个社团都有具体活动内容和指导老师,具体情况详看附件1 除以上社团外,如果确有其他才能的同学,且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也可向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成立社团,同时必须遵守《__省__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实行)》 五、社团建设阶段步骤 1.启动的前期工作(9月上旬)

高校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

**学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试行) 高校团委管理与指导下的校级学生组织通过商业运作或者吸收无偿赞助的方式来开展各类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日益成为高校特有的人文风景,为不断繁荣校园科技文化氛围,营造优良育人环境,推进校风和学风建设做出了积极尝试和有益贡献。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的行为,特制定《**学校校级学生组织接受赞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的对象 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经过团委或其委托部门批准成立并按期注册的校级学生社团。 二、学生社团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赞助并通过商业运作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的宗旨 “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生成才宣传企业形象合作互惠共赢” 三、赞助方式 1、现金、实物; 2、通过互惠合作形式资助学生组织开展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 3、通过无偿赞助的形式支持高校人才培养。 四、联系赞助及谈判代表 为避免学生组织无序拉取赞助,互相压低赞助额的混乱状况,学生组织与赞助方进行初步接触并了解初步合作意向后,一律由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及外联部成员组成谈判小组(校级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外联部出一名学生干部,与初步联系赞助方的学生社团干部组成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持经过团委审批同意的《**学校学生活动审批表》,与赞助方进行谈判。学生组织及任何学生个人不得单独与任何赞助单位私自达成赞助协议。 五、学生组织为赞助方提供的宣传和服务 1、学生组织在商业运作过程中可以为赞助方提供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服务,利用活动过程中一切有利于宣传企业形象和企业产品的载体,宣传企业产品、提高企业美誉、占领高校市场。但是,学生组织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销售任务 2、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所做的任何宣传品或宣传方式的内容、形式、时间、场所等有关协议内容都必须由有关学生组织或赞助方直接提交校团委批准。必要情况下,校团委还必须请示学校有关领导,并与宣传部、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进行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1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社团必须根据学院有关规章条例和本制度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监督,保证财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二条社团活动经费遵循“自筹、自立、自主”原则,其活动经费来源有: (一)会员交纳的会员费(在此处写清楚具体会费,例如“每 人10元一年”,以及理事是否收费,如有特殊情况,例如 老会员收费与新会员不一样,也要具体说明); (二)学院有关部门的专项活动拨款: (三)合理正当的社会资助。 (四)(如个别协会会有其他收入,如摆摊等,多加一条“其他 合法收入”) 第三条社团财产为社团集体所有,社团必须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各社团负责人对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由专人(非会长和 副会长)负责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监 督管理。 第四条各社团每学年向会员收取一次性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社团理事会讨论研究报学院社团联合会批准并备案。各社团在上报会员人 数,上缴社团管理费方面不得弄虚作假们,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 人员负责。 第五条各社团会员费、学院有关部门拨款、其他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并保存原始单据,定时向社团成 员公布社团活动经费及账目,并随时接受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 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社团必须每月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汇报财务情况,提交财务报表。各社团必须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对社团财务的不定期检 查。 第七条各社团财务负责人必须按照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如实提供活动经费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情 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八条社团举办面向全院的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大型活动,须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审议,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向上级有关部 门申报同意后给予经费上的支持。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团联合会财 务部有权对活动经费进行结算,各社团必须配合。 第九条社团外出拉赞助,须经过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经团委有关领导批准,方可与赞助单位正式签订协议。所得 赞助费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备案,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进 行监督使用。 第十条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私自挪用,剩余部分作为社团活动经费。赞助活动结束后,该活动负责人应开 列详细财务清单上交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备案。 第十一条社团理事会换届前必须清理和公布账目,社团财产须移交新一届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doc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 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和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发挥其在建设先进校园文化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全日制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并在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注册登记的,按照本管理办法和其他社团制度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专长与爱好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类社团,发挥个人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二章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第五条共青团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是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全院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并、注销、备案; 2. 指导社团按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 3. 负责社团大型、涉外活动的审批及其他社团活动的审查; 4. 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 5. 与有关部门协调,支持社团开展活动; 6. 负责社团的年度考核评比等。 第六条学生社团指导部门和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 1. 了解并遵守有关学生社团的各项章程、管理办法; 2. 指导社团会员大会的召开和负责人的推选; 3. 了解社团开展的活动及内部动态,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承担活动的审批责任; 4. 配合学院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和切实加强对社团发展的指导。 第八条社团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每学期整理一次,并按时上交院团委检查。 第三章社团的成立

大学社团改革方案

大学社团改革方案 大学社团方案1 新能源燃气协会的成立来之不易,感谢院团委领导、老师以及社团联合会的关心与支持。新能源燃气协会刚刚成立初期,很多细节的工作都还在探索阶段,工作计划如有不足还请您批评指正。现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宗旨 协会本着"和谐、热情、求实、探索"的工作理念,做到相互学习、交流、共同进步、共同提升、积极向前、热情大方的工作宗旨。 二、工作主题 在院团委的领导下,围绕社团联合会的具体安排,以协会发展为核心,以招收会员和满足广大会员的爱好为目标,以保证广大会员的权益为目的,以开展协会活动为手段,以稳定协会为基础,组织相关知识技能大赛和协会活动,以满足会员和广大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服务校园文明建设。 三、重点工作 1、未来两个星期内发展、招收会员 2、把协会大体框架完善起来

四、部门分配 1、会长、副会长:做好平时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策划各部活动,学期末对会员和部长做最后评定 2、组织部:筹备协会各方面事项,负责协会日常会议准备工作,做好例会记录,以及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3、宣传部:宣传协会活动,为活动准备文娱节目 4、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络以及校内其他协会,为活动邀请嘉宾 5、财务部:负责协会的日常开支和资金的保管。技术部:负责设备检查、维护、拆装及归类整理;专业技术指导和安全指导 6、技术部:负责设备检查、维护、拆装及归类整理;专业技术指导和安全指导 五、例会制度 协会的例会分为会员大会、会长会议、部长会议和部门会议四种。所有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各种会议召开的条件背景和基本会议事务: 1、会员大会:协会的权力机关,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结当月工作并对下月工作作出计划。 2、部长会议:由各部部长组成,每周一次,讨论协会上一周的活动和本周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不

扬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扬州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国家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团是指在学校范围内由学生志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具有全日制扬州大学正式学籍的研究生和本专科生。 第四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不得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不得以社团名义向会员收取,摊派各种费用。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丰富校园文化; (三)发挥沟通广大同学与学校党政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校内民主协商对话和民主管理。 第八条学生社团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校党委委托校党委宣传

部和校团委共同负责学生社团的指导工作;扬州大学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受学校有关部门的共同委托,全面负责学校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挂靠单位负责社团日常活动的指导并为社团活动的开展提供尽可能的帮助。 第九条学生社团成立、更名、解散,必须经相应的社团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第二章具体执行。 第十条校社联是院社联的上级领导,校社联对各级社团都有监督与管理权。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 第十一条成立学院(含)以下的学生社团,须经学院团委审查同意后,向各学院党委申请注册登记,并送校社联备案;成立跨学院或全校性的一般学生社团,须经校团委审查问意后,到校党委宣传部申请注册登记。学生全校性新闻、宣传社团由校党委宣传部审查,并批准注册登记。 第十二条所有学生社团都必须按照具体要求,真实地填报注册登记表(内容式样见附表一)。 第十三条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未受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二名社团指导老师(一名为管理指导老师,一名为专业指导老师); (四)有一个挂靠单位; (五)有规范的章程,包括以下事项: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