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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或者是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或几个企业控股权的行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了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必然带来合并企业及被合并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问题。

一、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涵义及特点

目前,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由于这两种方法均有其存在的理论依据,国际会计界对这两种方法的争论一直在持续着。我国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CAS No.20)保留了两种方法并存的格局。但企业合并不能任意选择这两种方法,它们各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

(一)购买法的涵义及特点

国际上不同的权威会计组织对购买法的定义有着不同的表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定义是“由一个企业(购买企业)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来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企业)的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权。”APB在其1970年发表的Opinion No.16中指出购买法是“核算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企业合并的

会计方法,收购公司按照收购成本记录收购的资产减负债。收购成本与被收购公司的有形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减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差

额作为商誉记录。收购公司的报告收益包括被收购公司在收购后的经营”业务,以收购公司的成本为基础。.

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购买法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主

体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种交易,即将企业合并视为一桩买卖,这一交易与企业直接从外界购入资产并无区别,因此应采用传统会计处理方法,即对所收到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价值量来衡量。合并后,经济资源流出方获得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而被合并方则丧失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购买法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实施合并的企业,应按其成本进行核算,其成本为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1等价物的金额,或交易发生日购买方为了取得对其他企业净资产的控制权而放弃的其他资产和承担债

务的公允价值,加上其他任何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购买的费用。、如

果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地位,购买企业收到被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应

2

按公允价值入账,合并成本超过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

果是控股合并,则需要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合并商誉。、收益包

括合并企业当年实现的收益和合并以后被合并企业所实现的收3益,

因此企业合并留存收益可能因合并而减少但不会增加,被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得转入实施合并的企业。

(二)权益结合法的涵义及特点

参与合并的股东“的定义为:权益结合法又称联营法、股权合并法。IASC联合控制它们的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活动,以便继续对合并后的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并。而且,参与合并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认中也指出:这种联合(指权益法)从形在其定是购买者。”APBOpinion No.16式上看是一个企业获得另一个企业的控股权,但实质上是两个企业股东权益的.

结合;联合企业集团内难以分辨谁是取得者、谁是被取得者;联合前后的管理方针、人事安排都没有实质上的变动。也就是说,这是两个企业股东权益的对等联合,不存在购买交易。由于是股权联合,而非购买交易,因而不存在新的会计基础,所以合并报表只是参与联合的公司账面价值的合并,没有资产增值,也不会产生商誉。如果合并前公司间存在交易,也应当追溯调整、重新表述,似乎参与联合的公司起初就是一个企业。该方法认为企业合并是权益结合而不是购买。当一家企业完全以其普通股

去交换另一家企业的几乎全部的普通股时,其实质不是购买交易,而是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了它们全部的或实际上全部的净

资产和经营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经济资源的联合,合并企业所有者权益继续存在。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为购买方。权益集合法不认为参与合并的一方购买了另一方,合并各方没有经济资源的流

入与流出,无所谓购买价格,因而也就不存在新的计价基础,还是用账面的历史成本来反映,也不应当确认商誉。权益结合法的特点如下:

1、不论合并发生在会计年度的哪一个时点,参与合并企业的整个年度的损益都要包括在合并后的企业中;参与合并企业的整个年度留存收益均应转入合并后的企业。

2、所发生的与股权联合有关的支出均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3、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仍按账面价值反映,而不应反映为公允价值,也不确认商誉。

4、已登记入账的发行股本的金额加上现金或其他资产形式支付的额外价款,与账面登记的购买股本的金额之间存在差额,应调整股东权益。

二、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分析比较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是企业对合并中出现的不同情况而采取的不同

的处理

方法,各有一定的合理性,都有其存在的经济业务基础,就其某一项合并业务来说,这两种方法的选用应保持互斥关系,不可以任意选用。其理论基础和会计处理均存在重大差异。

(一)理论分析的比较

从国际会计准则对购买法的定义中,可以看出购买法是将企业合并看

作一

个企业取得另一个企业净资产的交易行为,这种交易与企业在市场上购买资产因此公允价”而付出的代价,并无差异,即使采用股票交换形式,也是为了“购买值是购买法的计价基础。权益结合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用自己的普通而是股东之间为,股票交换不是为了“购买”股与对方几乎全部股份交换的行为,实现联合而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并未发生企业之间经济资源的流动,因此会计核算应保持原有的记录,即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权益结合法主要适用于股权互换的合并行为。

(二)会计假设的比较

购买法认为,企业合并虽然不一定改变目标的法律主体,但它已被主并企业所控制,如资产的使用、经营活动等,并且主并企业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即发生了经济资源的流出。另外,通过合并使被并公司的资产收益能力和价值发生变化。这些都表明,被并公司的持续经营也受到很大影响。

而权益结合法认为,当通过交换股票实现合并时,对被并公司的经济资源未产生任何影响,所有者权益继续存在,各自资产仍保持不变,且继续从事以.

前的经营活动,故不影响各自会计主体的持续经营,也就不应该改变它的计价基础。

(三)会计处理过程的比较、合并过程中会计处理中是否产生新

的计价基础。计价基础即对被并企业1

的资产和负债是按其账面价值入账还是按其公允价值入账。产生不同的计价基础是由于其所依据的会计假设不同:购买法认为被并公司的持续经营受到影响,该假设已经不适用了,所以要对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估价,按其公允价值入账;权益结合法认为被并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仍然存在,所有者没有变化,持续经营的假设仍然适用,因此不改变计价基础,按原始的账面价值入账。、确认购买成本和商誉不同。购买法下,将合并视为一项如同购买普通资2

产一样的购买交易,因此,合并方必须确定购买成本作为支付购买价款的依据,并据此确认反映企业合并的交换价值。购买成本与所取得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合并后企业的商誉;权益结合法下,企业合并被视为一种股权的联合,而不发生购买交易,自然无购买成本可言,因此对投资没有反映。同时因为无购买成本,故权益结合法下不存在商誉的确认。、合并前收益及留存收益的处理。在购买法下,被并企业在合并之前的收益3及留存收益作为合并企业购买成

本的一部分,而不纳入合并企业的权益及留存收益。在权益结合法下,对于被并企业的收益及留存收益不分合并前后均反映在合并后企

业的报表中。、合并费用的处理。对于在合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直接

和间接费用,在购4买法下,直接费用增加购买成本,间接费用计入期间费用。而在权益结合法下,不管是直接费用还是间接费用一律计入期间费用。

(四)会计信息质量的比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购买法根据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报表,提供1

了关于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信息,便于投资者预测未来的现金流量,使决策的相关性大大提高。权益结合法按资产和负债的原始成本反映,与公允价值比较,明显缺乏决策相关性。、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在市场不完善、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确切计算时,2权益结合法贯彻持续经营的假设,使用历史成本反映合并后的主体信息,具有较高的可靠性。而在购买法下,由于使用公允价值,往往会产生大量的诸如商誉的准备账户,给人为的调节利润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另外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不能可靠地计量,使当期和未来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大大减弱。、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可比性是指两个或几个信息之间关系的特征。对于3购买法所编制的合并报表所提供的信息在科学的确定公允价值的前提下,合并信息与按市价取得资产和产生负债所采用的会计处理是一致的,这有利于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但同时新的计价基础使得它与合并前的会计数据的比较变得困难。权益结合法则由于未改变计价基础而有利于会计报表前后期的比较,但对于不同企业间的横向比较则显得困难。、会计信息的成本效益。在购买法下由于公允价值和购买成本的确定及分4摊均需花费较高的代价,所以购买法的信息成本较高。权益结合法不使用公允价值,只需要确定必要的股权交换比例并按账面价值记录净资产,因此报告主体的成

本较低。

(五)经济影响的比较由于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会计处理截然不同,因而对合并企业引起的经

济后果也存在差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角度看。购买法按照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1

予以合并,这样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负债实际上是投资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被并企业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和。权益结合法下,被并企业的资产、负债仍按账面价值反映。一般情况下,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要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购买法下合并后的资产往往要高于权益结合法。在购买法下,无论是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还是用发行股票的方式来取得被并企业的股权,合并后的股东权益即为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而且,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能并入。而在权益结合法下,购受企业在记录合并业务时,并不按被并企业的股本、资本公积等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账面数记账,而是按换出股票的面值和股票溢价发行收入记账,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通常直接加到购受企业的留存收益。这可能引起合并后股东权益的变动,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包括在实施合并的企业中,可用来发放股利。

、从合并利润表的角度看。2对合并当年利润的影响结果不同。在合并当年,

权益结合法将被并企业整个年度的损益纳入合并企业的利润表,而购买法仅仅将合并日后被并企业所实现的收益纳入利润表,因而只要合并不是发生在年初而被并企业又有收益,权益结合法处理所得的收益总是大于购买法。由于合并企业的利润包括被并企业合并时整个年度所实现的利润,而不问实际的合并日是哪一天,因此,合并企业能在增加利润上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权益结合法不仅对合并当年能够产生迅速增加利益的效应,还能使合并企

业未来期间受益。其原因在于:购买法下,由于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合并资产的公允市价常常大于账面价值,则有较高的折旧基础和商誉的出现,其折旧费用和商誉的摊销就会增大,从而减少合并后公司的利润。如果采用权益结合法,按照被并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将导致较高的收益。权益结合法按账面价值而不是按其收购成本计价,会形成秘密准备,较低的折旧,无须摊销商誉为企业带来较高的收益。合并后企业如果按公允价值出售账面上低估的资产,会取得一笔即时的收益,达到迅速增加利润的结果。

从上述分析可知,权益结合法对实

施合并企业的财务报表产生了有利影响,

它避免了较高的资产折旧基础和商誉的出现,避免了因资产价值重估所引致的每股收益的稀释,合并后各期的收益相比购买法下的收益要

高,给报表阅读者以企业效益增长的感觉。

、从现金流量表的角度看。在权益

结合法下,因为其没有现金支付,故合3

并后的现金流量表是合并各方的现金流量表的汇总,合并前的现金流量表需追溯重编,以实现可比。购买法下,与合并有关的现金流量的净额反映在现金流量表中,所获净资产的公允市价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合并中采用的支付作为筹资活动所采用的现金流量。购买法下,还可能歪曲反映合并当年以及以后各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例如存货在取得时不是通过经营活动,然而在销售时所取得的价款却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这样就虚增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存货流转较快,则歪曲程度会减少些,因为购买新存

货的现金支出会抵销销售原有存货的现金流量。因此在财务分析时,应考虑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虚增的影响。

4、从股东的角度看。Stephen R.Moehrle对合并会计报表方法的选择对股东1998月到11年1995他选择了从支付目标公司股票溢价的

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

并以同期采用购买法的公司作为控制样本。家公司,月采用权益结合法的39年6日的数据,并分别计算了采用购买日和合并宣告前51作者使用了合并宣告前CFO除了数据调查之外,作者还与这些公司的

法和权益结合法公司的购买溢价。进行了面谈。结果如下:总的来说,采用权益结合法的公司需要比采用购买法的公司支付更多的

并购溢价。也就是说,权益结合法下,目标公司股东的股票价格更高。对同样一笔交易,采用权益结合法使收购公司的股东付出更高的代价,这对收购公司的股东显然是不利的。5、从财务分析的角度看,Benjiman C.Ayers认为合并会计方法的不同选择将会对企业财务比率产生显著的影响,尽管影响程度因行业不同而有所差异。实证研究指出,如果将商誉按17年摊销,同时取消权益结合法,公司只能采用购买法进行合并会计处理,则权益报酬率将下降13%(金融行业)到65%(旅馆和服务行业);对每股收益而言,下降的幅度也将高达8%(金融行业)到42%(食品、纺织和化学工业)。市价与账面价值比同样有巨幅下降,金属采矿业、食品、纺织等行业其下降幅度超过30%,而金融业只有6%的下降幅度。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首先,权益结合法提供的信息在决策有用性上不如购买法。因为在权益结合法下,可能由于合并前的资产负债没有得到确认,导致合并后的利润高估,从而缺乏相关性。购买法则记录了被购买方资产的公允价值,使之对未来的现金流量更具有预测价值。其次,权益结合法不是按照交易时的公允价值计量,此有悖于历史成本会计模式,对合并后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产生长远的影响。

三、建议

综上所述,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各有利弊。采用两种方法时,很难

区分两种方法的使用情况。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在使用中必须保持互斥关系,在符合权益结合法时,就不允许使用购买法,反之亦然,以避免企业任意选择而破坏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另外,IASB 在IFRS No.3中指出,权益结合法仅限于为权益对价的企业合并。.

案例分析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

案例分析: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 引言 1999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清华同方与鲁颖电子采纳股权交换的方式正式合并,证监会的批准表明它对换股合并方式及所采纳会计方法的确信。这是我国首起以股权交换方式完成的合并,在证券市场上产生了专门大阻碍,对证券监管部门、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等也提出了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本文拟对清华同方换股汲取合并鲁颖电子这一案例从会计角度加以研究,包括:1、合并采纳的会计方法;2、合并业务所选择合计方法的合理性;3、合并涉及的信息披露等。 一、案例概况 依照1998年10月30日清华同方与鲁颖电子公司董事会共同发表的《关于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汲取合并山东鲁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案的讲明》,以及此后公布的各种信息,双方约定的合并基准日为1998年6月30日。 清华同方自1997年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要紧经营计算机产品及销售、网络软件集成与信息服务、人工环境工程及设备。鲁颖电子则属于电子元件行业,要紧生产瓷界电容器、螺旋滤波器和网络电容器,其社会流通股权证在山东省企业产权交易所上市。 清华同方向鲁颖电子股东定向发行人民币一般股(下同),按照1:1.8的换股比例(即1股清华同方一般股换取1.8股鲁颖电子股份),换取鲁颖电子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份,鲁颖电子的法人地位消逝。合并后,清华同方原有股东占存续公司(即合并后的清华同方,下同)的91.63%,鲁颖电子占8.37%。清华同方将以鲁颖电子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出资、与其它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新注册的山东清华同方鲁颖电子有限公司,仍在原地(即山东沂南县)注册,新注册的公司成为清华同方控股的子公司。 换股比例的确定采纳每股净资产加成法①,即以双方在合并基准日(1998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适当考虑合并双方的以后成长性及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等其它反映企业价值的因素,计算预期的增长加成系数,最终确定换股比例。1998年6月30日清华同方与鲁颖电子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分不为3.32元和2.49元,清华同方的预期增长加成系数为35%,换股比例等于[3.22×(35%+1)]÷2.49=1.8。 二、合并的会计选择 依照1999年6月12日《汲取合并公告书》中的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模拟合并利润表,可推断出合并的会计分录。依照表4所列的分录,可推断合并采纳的会计处理方法。 从世界范围看,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要紧有两种,即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具体到会计处理上,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要紧有两个不同点:1)购买法要求购买方按公允价值记录购入的净资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汇总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企业合并的定义及其作用 1.1企业合并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Committee)第22号准则《企业合并》指出:企业合并是一家企业取得对另一家或多家企业控制,或者联合两家或更多企业的结果。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颁布的1970年11月起生效的第16号意见书《企业合并》第一段对企业合并所下定义为:企业合并指一家公司与一家或几家公司或非公司组织的企业合成一个会计主体。这一会计主体继续从事以前彼此分离、相互独立的企业的经营活动。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第37条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对另一个企业直接或间接发生支配性影响的联合方式。欧盟1990年9月21日生效的合并条例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或者控制一家企业的个人,收购一家或多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的直接控制权或间接控制权;其形式可以是购买企业的资产、股票,或是采用合同形式及其他形式。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 并》(CAS20 P2) 中规定,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由此可见,各国法律对企业合并的表述虽有差异,但概括而言,企业合并的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通过取得财产和股份,合并为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广义上的企业合并是指一企业通过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控制权而对他企业行为有决定性影响的行为。 1.2企业合并的作用

企业合并具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首先,企业合并的积极作用表现为:企业外部扩展既可以便企业得到迅速扩展而不加剧竞争,提高企业的长期获利能力,大幅度地节约企业扩展的成本,又可以迅速提高企业的短期借款能力,而且,企业合并可能给有关方面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对合并企业的所有者来说,以其在原有企业的权益交换一家大公司的股份,而不是出售企业得到现金,可以免除税收上的负担。在被吸收合并的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累计亏损的情况下,如果税法允许将这种亏损抵消合并企业以前年度或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则企业合并会给合并企业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如果被合并企业长期亏损,将来不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则该企业不可能独自获得这种税收上的利益。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可以通过企业合并扩大企业规模,从而提高他们的地位。其次,其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企业合并如果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就容易形成垄断,而形成的垄断企业必然会排斥其他竞争企业进入市场,从而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公平竞争,从而会使经营者抬高物价,导致物价上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要合理利用企业合并来达到经营者的目的,增强企业竞争力,从而也能够维护市场和谐发展,需要合并企业经营者正确选择企业合并方法。这也需要企业经营者能够对企业合并方法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二,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 2.1企业合并按法法律形式分类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精品资料推荐 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一、股票期权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 当前有关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归纳起来,主要有费用观与利润分配观。费用观的主要观点是把股票期权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费用,作为企业的成本计入利润表。而其具体操作又分为内在价值法和公允价值法。利润分配观则认为股票期权的实质是经理人员对企业剩余价值的分享,应将其确认为利润分配。在这两种观点支撑下,其三种处理方法的过程如下: 1972 年APB 发布第25 号意见书,规定经理人股票期权采用内在价值法进行计量并确认报酬成本。所谓内在价值,就是赠与日的股价与行权价的差额。而赠与日的股价应以赠与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基础,一般采用当天股票市价。在计量日,以当日的股价与行权价的差额计入待摊费用,并确认股票期权。如果行权价等于或高于赠与日股票市价,则不需要确认报酬成本。如果在会计期末,股价发生变动,则因其会引起期权的内在价值的变动而需要调整所确认的待摊费用和股票期权。这样,每一会计期末就需要对以前期间的费用进行调整。 1995 年FASB 发布第123 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要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法计量经理人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一般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确定。公允价值 一经确定,在以后的期间除行权价变化之外,不得对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因此,一般情况下会计期末不必对股票期权进行调整。其会计处理方法与内在价值法相似,以公允价值与行权价的差额计入待摊费用与股票期权。 利润分配观认为,股票期权的经济实质是经理人参与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分享,而不是费用。因此,股票期权应该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在会计确认日及日后各会计年度按照计量出来的该期间应确认的利润分配数计入未分配利润账户与拟新增资本准备一经理人股票期权账户。 二、经济后果与会计处理方法 Stephen.A.Zeff 在1978 年发表的《“经济后果”学说的兴起》一文中阐述,经济后果指的是会计报告对企业、政府、工会、投资者和债权人决策行为的影响,这些个人或团体行为的后果被认为可能影响其他团体的利益。自此有关经济后果的各种观点受到人们的关注。其中,William R.Scott 于1997 在《财务会计理论》一书中指出,经济后果表明,尽管存在有效市场假设理论,但会计政策的选择会影响公司价值。他认为尽管在有效的资本市场,只要公司对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作充分的披露,市场便会识破由于会计政策变动而引起的盈余变化,并对之做出价格反应。但问题的关键是选用不同的会计政策会导致不同的净利润,而净利润往往作为各种契约(如管理者的报酬契约、公司的债务契约)最常用的依据,这就可能影响管理者的决策行为和公司的经营活动,从而影响公司的价值。如果这些影响是负面的,并且使许多投资者受到影响,这些投资者就会向其政治代表施加压力,结果政治家也会对会计政策及其制定机构产生兴趣,使准则制定走向政治化。 精品资料推荐

企业合并中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及其产生的影响

企业合并中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及其产生的影响 企业合并中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及其产生的影响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合并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 企业合并中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使企业合并所产生的经济后 果却有很大的差异,本文从会计处理方法的角度阐述不同的反映方法给企业合并所带来的不同影响及经济后果。 关键词:企业合并购买法权益结合法 为了实现资源最大限度的优化配置,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稍纵即逝的发展机遇,企业合并一直做为一种直接,有效的方式被市场反复运用,企业合并是企业发展,做强的一种手段。通过这种方式、手段,横向联合,纵向整合能产生规模效益,降低企业的生产销售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企业合并已经成为影响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将对企业合并的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选择因此也一直是国内外最有争议的问题。本文将就对企业进行企业合并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所产生的不同影响进行探讨。 一、企业合并中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 目前,企业合并在会计上的处理,有购买法、权益结合法和新起点法三种方法。这三种方法中,购买法最为流行且争议少,权益结合法在某些国家被使用但争议较大,新起点法在实务中几乎没有被使用过。以下将分别对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进行介绍。 (一)购买法 购买法是指将并购企业取得被购企业的净资产这一行为视为一项购买行为,如同购买机器设备,存货一样。要求按公允价值反映被购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并将公允价值体现在购买企业的账户和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中,所取得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成本的差额表现为购买企业购买时所发生的商誉或者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新会计准则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统一使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 易或事项,或者是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或几个企业控股权的行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了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必然带来合并企业及被合并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问题。 一、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涵义及特点 目前,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由于这两种方法均有其存在的理论依据,国际会计界对这两种方法的争论一直在持续着。我国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CAS No.20)保留了两种方法并存的格局。但企业合并不能任意选择这两种方法,它们各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 (一)购买法的涵义及特点 国际上不同的权威会计组织对购买法的定义有着不同的表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定义是“由一个企业(购买企业)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来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企业)的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权。”APB在其1970年发表的Opinion No.16中指出购买法是“核算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收购公司按照收购成本记录收购的资产减负债。收购成本与被收购公司的有形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减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商誉记录。收购公司的报告收益包括被收购公司在收购后的经营业务,以收购公司的成本为基础。” 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购买法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主

一桩买卖,这一交易与企业直接从外界购入资产并无区别,因此应采用传统会计处理方法,即对所收到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价值量来衡量。合并后,经济资源流出方获得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而被合并方则丧失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 购买法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1、实施合并的企业,应按其成本进行核算,其成本为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交易发生日购买方为了取得对其他企业净资产的控制权而放弃的其他资产和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加上其他任何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购买的费用。 2、如果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地位,购买企业收到被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应按公允价值入账,合并成本超过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 3、收益包括合并企业当年实现的收益和合并以后被合并企业所实现的收益,因此企业合并留存收益可能因合并而减少但不会增加,被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得转入实施合并的企业。 (二)权益结合法的涵义及特点 权益结合法又称联营法、股权合并法。IASC的定义为:“参与合并的股东联合控制它们的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活动,以便继续对合并后的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并。而且,参与合并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是购买者。”APB在其Opinion No.16中也指出:这种联合(指权益法)从形式上看是一个企业获得另一个企业的控股权,但实质上是两个企业股东权益的结合;联合企业集团内难以分辨谁是取得者、谁是被取得者;联合前后的管理

_企业合并概述,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六章企业合并 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介绍了企业合并内容及会计处理,属于重点内容。历年考试中均会结合合并财务报表考核主观题。本章内容具有一定难度,希望各位考生一定要坚持下来。需要说的是本章部分内容将结合第二十七章一并讲解。 第一节企业合并概述 一、企业合并的界定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手写板】 是否能够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主要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1.被购买方是否构成业务;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 2.交易发生前后是否涉及对标的业务控制权的转移。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1.控股合并 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2.吸收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合并完成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3.新设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为新设合并。 三、企业合并类型的划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 非同一控制:

会计处理办法

第二章会计处理方法 会计作为一项有效及有序的管理活动,需要会计核算系统不断提供正确的财会信息数据、企业日常发生的大量经济业务,包容着大量的经济信息。将经济信息按照会计的规则与方法加工成会计信息,提供给有关使用者,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首先,大量经济业务只有输人会计核算系统才能进行加工,但是不可能直接将经济业务包容的全部经济信息都记录下来,只有按一定的标准或规定确认之后,才允许其进人会计核算系统。其次,已经进入会计核算系统的信息要作为有用的信息输出,输出的信息又必须再一次经过确认才能够保证其有效性。再次,经过确认、计量的经济信息还必须在会计特有的载体上进行记录,才能进行一系列的会计处理。通常所说的会计核算系统是指会计记录、处理的过程。因此,确认是会计核算的基础,而会计确认的核心问题就是会计计量。会计自形成之日起就与会计计量有着血缘关系,将经济信息按一定的规则量化为会计信息,才能够进行确认,不能够进行会计计量的信息自然也不能进行确认。会计对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的结果通过必要的会计载体来反映。会计确认、计量、记录的目的,是为管理活动提供有用的、正确的财会信息。要实现此目的,就需要借助于会计报告。所以,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是学习会计学必须要研究的问题。 会计处理方法亦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

量方法、会计记录方法和会计报告方法。其中,会计确认是会计处理的第一步,是会计处理的门槛,主要解决经济业务和事项是否应该、能不能够在会计中反映,以及应该在什么项目中反映;会计计量是第二步。去要解决经济业务和事项用什么计量属性来计量,从而决定会计反映的金额;会计记录是第三步,是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具体体现,也即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将经济业务和事项具体记录在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中;会计报告是最后一步,即在前面几步的基础上,对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进行进一步的归纳和整理,通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方式将财务会计信息提供给会计信息使用者。 对会计处理方法做出法律规定,是一贯性会计原则的要求。一贯性原则主要是为了使同一单位不同会计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可比性,即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经济业务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前后期间应当保持一致。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同一项经济业务事项,由于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计算出的会计资料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产生不同的经济结果。。如果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必然导致会计资料缺乏可比性,、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

企业合并会计练习题

企业合并会计 一、单项选择题 1、有关企业合并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企业合并必然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是吸收合并 C.控股合并的结果是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D.企业合并的结果是取得被合并方净资产 2、下列各项企业合并示例中,无疑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是() A.合并双方合并前分属于不同的主管单位 B.合并双方合并前分属于不同的母公司 C.合并双方合并后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D.合并双方合并后仍同属于原企业集团 3、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则下列有关此项合并的阐述中,不正确的是() A.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取得了乙公司的有关资产和负债 B.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取得了乙公司的大部分股权 C.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D.通过合并,甲公司必然成为乙公司的母公司 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所称的“控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较 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多方控制的时间通常在() A.3个月以上 B. 6个月以上 C. 12个月以上 D. 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5、下列有关合并商誉的各种阐述中,正确的是() A.只要采用购买法实施合并,就一定要确认合并商誉 B.确认合并商誉的前提是采用购买法实施企业合并 C.合并商誉完全是被并购企业自创商誉的市场外化 D.合并商誉与被并企业的净资产毫无关联

6、对于吸收合并,合并方对合并商誉的下列财务处理方法当中,符合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 是() A.单独确认为商誉,不予以摊销 B.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并分期摊销 C.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D.调整减少吸收合并当期的股东权益 二、多项选择题 1.按照企业合并后主体的法律形式不同,企业合并的方式包括() A.吸收合并 B. 新设合并C. 控股合并 D.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E. 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2.以下关于购买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购买法将一企业合并另一企业的行为视作一项交易 B.购买方合并当年净收益仅指其自身当年实现净收益 C.购买法下购买方必然确认合并商誉 D.购买法仅适用于对控股合并的情形 E.与购买法相对应的是权益结合法 3.将合并商誉确认为资产并且不予以摊销,但要进行减值测试。这种处理方法() A.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B.与自创商誉的处理原则有相同之处 C.符合商誉不能脱离会计主体而独立存在的这一特性 D.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提倡的关于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 E.是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中确定的合并商誉的处理方法 4.企业合并与长期股权投资两者之间的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企业控股合并丙企业,导致甲拥有对丙的长期股权投资 B.甲企业吸收合并丙企业,不会形成甲对丙的长期股权投资 C.甲企业与乙企业合营丙企业,则甲对丙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D.甲企业是丙企业的联营方之一,则甲对丙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E.甲企业取得丙企业15%的股权,则甲需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5.甲企业与乙企业合并前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企业集团。甲企业在与乙企业的吸收合并交易

换股合并及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换股合并及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摘要]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创新手段不断,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一步凸现,实际上中国的并购额在过去五年里每年都以70%的速度增长,已有越来越多地企业采用合并来实现自身战略发展的目标,本文在结合我国当前市场环境的基础上对我国换股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进行探讨。 [关键词]现金收购换股合并购买法权益结合法 一、企业合并的支付方式 1.金收购方式:现金收购是一种单纯的收购行为,它是由收购者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从而取得被收购企业的所有权,在决定是否采用现金收购的方式时,收购企业主要考虑资金短期的流动性,有无足够的付现能力,及现金回收率或回收年限,现金收购的优点在于不必承担证券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但是由于整个并购过程涉及很大一笔现金,所以主并企业面临较重的现金负担。 2.换股合并方式:收购企业通过增加发行本公司的股票,以新发行的股本替换被收购企业的股票,称为股票(或称换股合并)换股合并区别于现金收购的主要特点是,不需要支付大量现金。不仅可以支撑交易金额较大的并购,减少大量现金支付结合企业带来的压力,同时不同类型的股权支付使得企业合并。分立。回购等公司屋面的结构调整很容易发生,既可实现企业自身合理的产业和战略布局,也可改善公司自身的财务结构。2002年9月中国证临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投资者可以采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支付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这是对我国近期不断出现的换股并购在法律上给予的明确支持。 二、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内容和优缺点 在企业合并的会计实务中,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1购买法:购买法是以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购买法支付的购买成本与被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感,被并企业合并前的留存收益及利润构成购买方的购买成本。购买法的优点有:其采用公允许价值核算,更能反映企业合并是讨价还价的公平交易的结果。其缺点在于:

企业并购会计处理

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兼并,一个企业兼并后只涉及一个会计主体,所以兼并企业在进行兼并会计处理时,一般将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按评估价并入兼并企业原有的账簿体系中,兼并价格与所获得的净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作商誉或负商誉。兼并结束后,被兼并企业就不存在,由兼并企业统一编制会计报表。 企业收购,由于参与收购企业双方在收购后仍维持原有的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并各自独立的从事经营活动,所以收购公司不能将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简单的加总到收购公司有关资产、负债帐户,只能将收购所付价款直接计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但为反映整个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通过支付现金收购一般用购买法编制合并报表,但在有些并购业务中并不是通过支付现金而是通过增发股票换取被并购企业原有的股权达到并购的目的,这种方式的并购就难以辨认谁是购买者谁是被购买者所以采用权益集合法较为合理。 一.兼并企业会计处理 1.采用有偿方式兼并,兼并企业以被兼并企业提供的评估后的科目余额表登记入帐,进行帐务处理时,按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负债的评估后的帐面价值,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被兼并的净资产+无形资产=专项应付款)或“长期投资”科目。 2.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3.合并中产生商誉和负商誉会计处理方法,在合并中产生商誉可将并购商誉确认为一项费用或者将商誉作为一项资产,在预计的年限内进行摊销,或者冲销留存收益。负商誉可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并在确定期限内确认为收益或将净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合并成本的差额作为购买方权益的增加。 4.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核算,兼并企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或长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购买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 从收购日起,购买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被收购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入收购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并购商誉,并在以后期间进行摊销。在合并损益表中,由于购买引起原有股东的权益发生变化,所以合并利润仅包括被收购公司在被收购日后取得的经营成果。收购所支付的价款直接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三.权益集合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将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帐面价值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将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其帐面价值入帐,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但应按收购企业发行的股票价值入帐,收购时编制损益表,以反映截至收购日止已实现损益以及以前年度累计的留存收益。收购费用一般作为管理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四.企业兼并及收购的会计处理举例 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兼并议,在2006年6月1日由甲公司支付现金兼并乙公司。至兼并日止,由会计事务所对乙公司的账簿进行清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清理后的资产负债表和评估结果如表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公司以1000000元,并承担乙公司原欠债务的办法兼并乙公司。兼并发生的直接费用10000元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表1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1)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字数:2515 来源:科学导报·学术论坛2013年8期字体:大中小打印当页正文【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全球市场环境更加激烈。现阶段世界的各个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战略以及政策倾向的不同,区域性政治以及行业之间的不同。在税收政策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这就为企业的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如何合理的纳税、纳税的最佳时间等纳税筹划已经成为企业降低运营成本的重要途径。企业的纳税筹划是建立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制定的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对企业的筹资方式、运营方式、投资项目、理财管理等经济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筹划,以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的说收负担,最终实现企业的成本地、效益高的发展目标,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会计,纳税筹划 一、内蒙古伊利乳业纳税筹划的研究背景 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越来越关心自身成本的高低,越来越重视税收支出和纳税成本,于是纳税筹划由此产生并逐步发展。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一项义务,但不需要交纳比税法规定的更多的税收也是企业作为纳税人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因此,在一个健全和透明的法制环境下,企业通过精心筹划,从而达到减轻负税的目的,是无可指责的。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高速增长的企业,近年来,乳制品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迅速提升,同粮油、肉制品、水产等产业一样成为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业。因而我国乳制品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由于供求关系失衡、市场无序竞争、技术水平低下等原因,导致在整体行业发展良好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经营举步维艰。随着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普及,这些高速增长的企业开始重新审视自身的发展战略。 二、纳税筹划研究目的与意义 在税制不断完善的今天,税收是不可避免的,而要合理降低税收成本,就必须进行纳税筹划。纳税筹划的普及和应用,将有利于提高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同时促使税务机关的征税走向更加成熟的法制轨道。 纳税筹划的成功能直接给纳税人带来资金上的收益,推动相关项目的成功,所以说纳税筹划是一项产生附加值的经济行为。一项好的纳税筹划方案应该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纳税筹划所具有的科学性和艺术特征也使其和偷逃抗骗税截然分

浅析“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者会计处理的不同之处

会计专题小结 浅析“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者会计处理的不同之处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按合并方式划分,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其中,控股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购买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投资。控股合并形成的新报告主体是由母公司(取得控制权的企业)和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通过控股关系而构成的企业集团。 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者会计处理的方式有所不同,分两种情况,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简而言之,如果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是控股合并,而是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由于被合并方已不再存在,再则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并入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不涉及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因此会计实务中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不需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不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如果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是控股合并,而是吸收合并或新股合并,虽然被合并方已不再存在,但由于合并方(购买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并入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均需按公允价值计量,如果两者不一致,则会产生合并商誉的问题,会计处理相对比较复杂,因为会计实务中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论是否属于控股合并,均将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这点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以下结合财政部2011会计准则详细解释,具体分析。 一、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及控股合并比较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减轻企业税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 个重要手段,如何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的各种税金,使企业税负最轻,成为目前企业面临的最为关键问题之一,这便产生了企业如何筹划纳税问题。文中从企业内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出发,来研究其在企业纳税筹划中的具体运用。 关键词:纳税筹划、节税、税收挡板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全球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在我国 加入WTO后,状况显得尤为显著,我们的企业要想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而竞争优势的形成按照波特竞争优势理论,主要靠降低成本和细分市场来获得,各种税金作为企业成本费用的一项主要,对企业的会计收益和企业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由此同时,当前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上存有不同的政策倾向性,以及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很大的税收政策差异性,这些都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条件。这样就产生了如何纳税,何时纳税对企业有利的问题;即纳税筹划问题。 纳税筹划(taxPlanning)主要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筹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合

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taxsaving)效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活动。 纳税筹划在国外已是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在国际企业中也得到广泛地应用,而在我国,纳税筹划还是个新事物,虽然已有很多学者专家写了很多这方面的文章、专著等,但大多是从企业外部的角度出发,如纳税地点的选择、税收优惠条件的利用等方面来研究,下面笔者将主要从企业内部着手,就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谈其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 我国的各种税种的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在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时,受其影响最为明显。纳税筹划的途径有多种,如缩小税基、采用低税率、延期纳税、税收优惠以及涉税零风险等,在缩小税基中又可以分为缩小绝对额和缩小相对额。其中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相关的纳税筹划主要是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下面通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几个有代表性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讨论 企业如何筹划纳税,以期取得"节税"的效益。 (一)、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纳税筹划的影响 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存货是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

吸收合并中被合并企业股东税务与会计处理

吸收合并中被合并企业股东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作者:王庆山 吸收合并,被合并企业股东在交易中属于股权转让或股权处置行为,因此存在依法纳税义务,而且也要求会计上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本文以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分析研究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作为企业合并中的股东应进行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一、税务处理 吸收合并的合并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又称为购买方),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达到购买被合并方的产权并将其解散的目标:(1)通过直接向被合并企业股东收购其持有的被合并企业的股权或股份(以下统称股权),达到持有被合并企业100%股权时,在接收其全部资产负债后将其撤销;(2)通过与被合并企业股东协商,达成收购被合并企业产权的协议,由被合并企业自己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在向合并企业移交资产负债并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后解散。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合并企业的股东都必须放弃其持有的被合并企业的股权,而取得的利益则是出售股权的价款或被合并企业清算时股东分得的剩余财产。这符合转让资产或处置财产权利的一般特征,因此应按规定计算相应税金。 (一)涉及股权转让、股权处置及分得被合并企业剩余财产税收处理的规范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1)企业转让、处置投资资产,应计算资产转让收入,而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59号文件(以下简称59号文件)规定:(1)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2)被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选择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3)对于以股权支付以外的资产或承担债务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非股权支付金额占全部转让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确认资产转让损益,同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60号文件(以下简称60号文件)规定:(1)被清算企业全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与法定补偿金、结算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收、清偿企业债务后,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2)股东分得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目录 1 企业合并的含义与分类 (5) 1.1企业合并的定义 (5) 1.2企业合并的分类 (5) 2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常用的两种方法 (6) 2.1购买法的含义及特点 (6) 2.2权益结合法的含义及特点 (6) 3 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对企业影响的比较分析 (7) 3.1对财务状况影响的比较分析 (7) 3.2对经营成果影响的比较分析 (8) 3.3对经济后果影响的比较分析 (9) 4 西方国家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10) 4.1美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10) 4.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观点 (10) 4.3其他各国企业合并中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11) 5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11) 5.1购买法在我国的局限性分析 (11) 5.2权益结合法在我国的适用性分析 (12) 6 结论 (12)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5)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企业合并越来越成为企业增强自身实力、实现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在会计实务中记录企业合并的主要会计方法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权益结合法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易于操作和掌握,但可能会给企业利润操纵留下空间。而购买法则使用公允价值作为计价基础,反映了企业合并的经济实质,符合资产的重置成本原则,在国际会计界普遍应用,但这种方法存在公允价值与商誉价值难以确定的缺陷。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合并后的企业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经济后果上产生的影响不同,所以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就显得特别重要。运用单一的购买法虽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但由于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尚难于取得被并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不高。因此,新会计准则中保留权益结合法是合理且必需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取消权益结合法,采用国际上通行的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唯一的会计处理方法才是可行的。 关键词:企业合并;购买法;权益结合法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与利润操纵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与利润操纵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其中第20号准则为《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发布,改变了我国没有专门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实务中主要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相应准则规定的局面。新企业合并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同时,根据我国企业合并的实际情况,增加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内容,但同时也给企业提供了新的利润操纵机会。 一、企业合并的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在实务操作中,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两种。 购买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主体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种交易,在合并后被购买的企业丧失法人地位不再继续经营,被购买企业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转移到购买方。在购买法下,对所收到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公允价值来衡量,购买成本超过所取得的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企业的收益包括购买企业当年本身实现的收益以及购买日后被购买企业所实现的收益。 权益结合法则认为,企业合并是权益结合而不是购买,其实质是参与合并的各方企业的所有股东联合起来控制他们全部的净资产,以继续共同分担合并后企业主体的风险和收益,是原企业所有者风险和利益的联合。在权益结合法下,资产和负债采用账面成本核算,不存在商

誉确认问题。由于合并后的企业视同一开始就存在,不论合并发生在年度的哪个时点,参与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损益都要包括在合并后企业的损益中。 在购买法下,重估后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高于其账面价值,这些增值的资产将在以后年度通过折旧或摊销等形式转化为成本或费用,从而导致购买法下的成本费用要高于权益结合法。另一方面,购买法下合并企业当年的利润仅仅包括被合并企业购买日后实现的利润,而权益结合法下合并企业当年的利润包括被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利润,而不管合并发生在哪一天。因此,权益结合法下的利润要高于购买法。因为合并后权益结合法仍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核算,而购买法以资产的公允价值核算,购买法下资产账面金额高于权益结合法,利润却低于权益结合法,所以权益结合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也要高于购买法。 购买法采用公允价值对购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计量,更能反映合并的经济实质,也便于投资者预测合并后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而权益结合法虽然核算简单,但缺乏合理的概念基础,容易导致利润操纵行为。因此,国际上的做法是逐渐取消权益结合法,将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唯一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国际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美国是最早采用权益结合法的国家,1970 年发布的APB第 16 号意见书《企业合并》允许同时采用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并对权益结合法的使用在参与合并企业的性质、所有者权益的结合方式、是否存在有计划的交易等方面提出了12项限制性条件,规定只有完全符合这12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摘要】只有规范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减少人为主观选择方法的机会,规定最优的核算方法,才能提供对决策最有用的会计信息。 【关键词】会计处理方法 Abstract :The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choice of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options. 1.计量属性的新选择:公允价值计价 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的优劣、公允价值的确定及其实践等问题是当今会计界讨论的一个热门话题。在手工操作环境下,由于公允价值难以取得,只能采用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而在会计信息化条件下,数据处理的高度自动化、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使资产按公允计价成为可能。通过Internet可以使会计信息系统和企业内外有关系统实时交换数据,相互获取信息,可以从网络上获得最新的资产成交价格信息,用公允价值对资产计价,计量属性将向公允价值计价发展。 2.存货计价方法的新选择:移动加权平均法 在手工会计下,常用的存货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移动加权

平均法等,而移动加权平均法将成为会计信息化条件下的最佳选择。理由如下: 2.1会计信息化条件下先进先出法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网络的实时监控,企业组织的存货数量急剧减少(甚至趋向于零库存),导致传统会计中期末存货成本计量的先进先出法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另一方面在计算机条件下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存货价格时,在每次调用存货价格时,计算机都需要多次遍历整个数据库并不断作日期比较,在一个庞大的数据库系统中这是相当耗费机时的,会严重影响系统运行速度和效率。 2.2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的缺陷在于:及时性较差,不适应会计信息化的实时化要求。 2.3个别计价法的缺陷在于:采用个别计价法极易被用作调节利润的手段,因为如果营业不佳,估计利润不高,管理人员就可以高价售出低成本的商品,以提高利润,或以相反的方法调低利润,因此也不是最佳的方法。 2.4会计信息化条件下移动加权平均法的优势在于:会计信息化的动态化为移动加权平均法的使用创造了便利条件,会计数据的采集是动态的,企业组织内部的存货数据,一旦发生,都将存入相应的服务器,并及时送到会计信息系统中等待处理,计算机自动检索存货数据库获取存货的价格信息并进行移动加权核算。

企业合并会计一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

引言: 第六章是从单一企业的业务角度出发,来考虑企业发生合并相关业务之后,我们如何编写会计分录,如何登记相应的账簿。第七章、第八章涉及的内容是企业发生合并之后,企业应如何从企业集团的角度来考虑编制合并报表。 第一节企业合并会计概述 一、企业合并的意义及其原因 (一)企业合并的意义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题的交易或事项。通俗地说,企业合并,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通过联合形成一个新的企业;或者一个企业通过购买股份等方式,将另一个或另几个企业置于本企业控制之下,使之成为本企业的一部分或者子公司的行为。 (二)企业合并的原因 企业合并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与内部扩展相比,外部扩展的企业合并具有如下优点: 第一,成本低。这种成本包括业务发生成本和会计核算成本。 第二,风险小。通过企业内部特殊联系可以降低整个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 第三,速度快。 第四,影响增大,地位提高。 正因为如此,许多企业都通过企业合并来扩大其生产经营规模。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企业合并的方式,主要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 (一)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又称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单一的企业,其中一个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其他企业的法人资格随着合并而注销。 吸收合并的最大特点是通过合并会使得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吸收合并的结果是多家企业变成一家企业。 (二)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又称“创立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 (三)控股合并 控股合并,是指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控股合并的最大特点是能够保留原有企业的状态,能够使得控股方的规模有所壮大。一般来讲,取得被购买企业超过50%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时,就可认为已经形成控股。 三、企业合并会计的产生 企业合并会计是对企业合并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会计核算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企业合并本身的账务处理;二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包括控制权取得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和控制权取得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四、企业合并会计的核算方法 通常有两种核算基本方法:一种是购买法;另一种是权益结合法。 所谓购买法,顾名思义,就是将企业合并视为某企业购买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一项交易的企业合并会计核算的方法。在购买法下,一个企业在购买其他企业时应当按取得成本予以入账。 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一般按照如下程序和原则进行: 第一,对所购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确认和估价。在吸收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时,首先要对被购买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确认,对各种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第二,确定购买成本。购买企业应当根据产权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确定购买成本。如果买方用现金购买,其购买成本即为其实际支付的款项;如果买方以增发股票换取被购买企业的产权,则其购买成本为所发行股票的公允价值;如果购买企业以其发行的债券来支付,则其取得成本为债券的面值。除此之外,在合并过程中,购买企业还会发生与合并直接有关的其他费用,比如法律费用、佣金等,对此也应当计入购买成本。 第三,比较购买成本和被购买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购买成本大于净资产的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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