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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1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1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1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0?11 号

现公布《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一日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监管,规范证券经纪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制度,对证券经纪业务实施集中统一管理,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防止出现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当客观说明公司业务资格、服务职责、范围等情况,不得提供虚假、误导性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开展业务,不得诱导无投资意愿或者无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活动。

三、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一)建立健全客户账户管理制度。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应当为客户开立资金账户,代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首次进入证券市场的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并按规定办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以下简称客户资金)存管手续。客户的资金账户应当在证券营业部现场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在证券营业部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现场开立,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证券公司应当充分了解客户情况,在客户开户时,对客户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发现客户身份存疑的,应当要求客户补充提供居民户口簿或者有效期内的护照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等足以证实其身份的其他证明材料,无法证实的,应当拒绝为客户开立账户。

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限制客户终止交易代理关系、转移资产。客户申请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销户的,应当在接受客户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基金代销、新股申购等业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建立健全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客户财务与收入状况、证券专业知识、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年龄等情况,在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时,对客户进行初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后至少每两年根据客户证券投资情况等进行一次后续评估,并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结果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

证券公司应当事先明确告知客户所提供服务或者销售产品的风险特征,按照规定程序,提供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服务或产品,服务或产品风险特征及告知情况应当

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证券公司认为某一服务或产品不适合某一客户或者无法判断适当性的,应当将该情形提示客户,由客户选择是否接受该项服务或产品。证券公司的提示和客户的选择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留存。

(三)建立健全客户交易安全监控制度,保护客户资产安全。证券公司应当配合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客户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控制、调查,根据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客户账户资料及相关交易情况说明。发现盗买盗卖等异常交易行为疑点时,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核实确认、留存证据;基本确认盗买盗卖等异常交易行为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资产,并协助客户向公安机关报案。

证券公司应当要求客户在开立资金账户时自行设置密码,提醒客户适时修改密码和增强密码强度,并在证券营业部经营场所、公司网站、网上证券客户端及自助证券交易客户端提示客户加强身份证件、账号、密码的保护。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的规定及合同约定,以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网上查询或者与客户约定的其他方式,保证客户至少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查询其委托、交易记录、证券和资金余额等信息。

(四)建立健全客户回访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应当不低于上

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的10%,回访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核实、客户账户变动确认、证券营业部及证券从业人员是否违规代客户操作账户、是否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是否存在全权委托行为等情况。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

(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与客户的纠纷。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在公司网站及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客户投诉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保证投诉电话至少在营业时间内有人值守。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4月底前,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应当汇总上一年度证券经纪业务投诉及处理情况,分别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及证券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备案。

(六)建立健全客户资料管理制度,保证客户资料安全完整。证券公司应当为每个客户单独建立纸质或者电子档案,客户档案应当包括客户及代理人名称、地址、通讯联系方式、客户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客户资金存管协议、授权委托书、风险揭示书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管客户档案和资料,为客户保密。

四、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管理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规范证券经纪业务人员行为。

(一)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

营销、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等业务活动;营销人员不得经办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人员不得承担风险监控及合规管理职责。

(二)与客户权益变动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之间,应当建立制衡机制。涉及客户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的开立、信息修改、注销,建立及变更客户资金存管关系,客户证券账户转托管和撤销指定交易等与客户权益直接相关的业务应当一人操作、一人复核,复核应当留痕。涉及限制客户资产转移、改变客户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对应关系、客户账户资产变动记录的差错确认与调整等非常规性业务操作,应当事先审批,事后复核,审批及复核均应留痕。

(三)证券公司应当以提供网上查询、书面查询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等方式,保证客户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随时查询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经办人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等信息。

(四)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不应简单与客户开户数、客户交易量挂钩,应当将被考核人员行为的合规性、服务的适当性、客户投诉的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保存。

五、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保障证券营业部规范、平稳、安全运营。

(一)证券营业部应当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放置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对各类印章登记造册,建立各类印章的使用、保管、交接等内控流程。

(三)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营业场所安全保障机制,保证与当地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畅通,维护交易秩序稳定;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组织自查,按规定进行演练,自查及演练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四)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对证券营业部的业务规范、安全、稳定运营负直接责任。证券公司应当每年对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五)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每3年至少强制离岗一次,强制离岗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强制离岗期间,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营业部进行现场稽核,稽核报告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六)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审计。离任审计结束前,被审计人员不得离职;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并报当地监管部门或者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且该违规人员至少2年内不得转任其他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同等职务及以

上管理人员。证券公司应当在审计结束后3个月内,将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审计报告报证券营业部所在地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七)本条(四)至(六)款所述年度考核、稽核、审计的内容包括证券营业部的下列事项:有无挪用客户资产、有无接受客户全权委托、有无向客户提供不适当的产品和服务、有无违规融资及担保、有无向客户承诺收益、有无超范围经营、有无违规为客户办理账户业务、有无重大信息安全事故、有无重大突发事件、有无未了结客户纠纷等,以及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在上述事项中的责任情况等。

六、证券公司应当统一建立、管理证券经纪业务客户账户管理、客户资金存管、代理交易、代理清算交收、证券托管、交易风险监控等信息系统,各项业务数据应当集中存放。

证券公司应当统一分配和授予证券经纪业务信息系统权限及参数;证券公司不得向证券营业部授予虚增虚减客户资金、证券及账户,客户间资金及证券转移,修改清算数据的系统权限;证券营业部新建信息系统,应当由证券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七、证券营业部及证券从业人员发生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以及自律规则、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制度行为的,证券公司应当追究其责任。证券公司年度合规报告中,应当包括证券经纪业务合规

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内部责任追究等有关内容。

八、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视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责令处分有关人员、暂停核准新业务、限制业务活动等监管措施。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规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健全查验制度防范股票盗卖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78号)、《关于加强证券营业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56号)、《关于清理“存折炒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142号)同时废止。

中国证券市场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中国证券市场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经历了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公司己成为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参与者之一,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证券业在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和推动产业集中等各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文论述了如何对证券市场进行适度监管,以保证我国证券业的健康发展。 证券市场高风险、高回报的特征及市场失灵的问题决定了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容易出现经营者利用自身了解证券市场行情的优势和代理客户的便利,挪用客户资金、操纵市场、违规谋利,损害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危险。加之金融系统风险传递性的存在,这些风险一旦得不到有效控制,很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引发全局性、系统性的金融危机,殃及整个经济生活,甚至导致整个国家经济秩序混乱与政治危机。因而,对证券业进行适度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1、证券业行业组织自律监管职能缺位。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是中国主要的证券行业组织,是最值得重视的证券市场监管层面。然而,多年来行业组织的自律监管作用的发挥不尽如人意。 第一,证券业协会的行政色彩浓厚。这表现在其主要职位一般都由证监会官员兼任,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中国的证券业协会通常被看作是政府性机构,实行的自律管理也经常被理解成行政监管的延伸。而且证券业协会的权限不够明晰,尤其是在与证监会的监管分上不明确,这种监管权力边界不够清晰的情形,容易造成监管的缺位或越位。 第二,证券业协会的组织体系缺乏统一性、协调性。各地方证券业协会从机构设

置、人员组成到内部管理各有差异,不利于集中、统一的证券市场自律管理,这大大增加了上市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成本。 第三,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主体作用未得到足够重视。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行业的自律性监管组织,同中国证监会和地方证券监管部门一起,构成了中国的证券监管体系。证券交易所处于证券监管的第一线,承担着不可替代的监管责任,是证券监管的基础。但证券交易所作为自律监管主体的作用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2、监管机构对市场的直接控制较多。中国证监会是法定的证券监管机构,经历了从地方到中央,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政府集中监管具有体现监管权威、防止相互扯皮的作用。但是,由于在证券市场创设之初就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集中监管往往体现为监管机构对市场进行全面而直接的控制。关于证券发行与上市的联动机制就是一个例证。事实上,证券市场确实存在政府监管所不能够及的“死角”,政府监管不能解决所有的市场问题。自律组织及市场参与主体始终置身于市场之中,在监管者监督下的行业自律往往更具有效率。另外,在证券发行中,实质审核、证券承销的通道制度等方面都还存在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的过度干预。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之后,同样执行实质性审查,监管机构“内部掌握”的发行标准仍然存在。这些都是政府对市场的直接控制。 二、如何完善我国证券市场适度监管 目前在中国,由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变中的行政权力惯性的存在,提倡“适度”的监管是必要的。所谓“适度”,即指对证券的监管执法不是也不应是管制。适度监管原则要求证券监管者应当遵循证券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其监管行为不能干涉市场主体的自主权,而要通过制度和规则使证券业稳健经营。只有当出现严重问题时,才对其采取某些强制措施。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证券市场的适度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证券行业从零开始,经历了一段漫长而又曲折的发展历程。 1949年5月上海解放,上海证券交易所停业。旧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的证券市场从此结束。新中国从此开始考虑建立自己的证券交易所。 1949年6月,天津证券交易所重新设立,这是新中国设立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标志着中国当代证券市场的正式启动。 1950年2月,新中国在北京设立了北京证券交易所。 1952年7月和10月,政府相继关闭了天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1958年以后,受当时中国国内外政治局势影响,中国证券市场更是长期受到摒弃。 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1953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决定从1954年起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筹集经济建设资金。1954~1958年,政府连续5年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总额35.54亿元,但到了1955年,中国取消商业信用,同时限制国家信用。1958年又完全否定了国家信用。1968~1978年中国进入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无债时期。 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后,中国当代证券市场才得以逐步恢复。 1981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国库券,揭开了新时期中国证券市场新发展的序幕。 1984年11月,中国第一股——上海飞乐音响股份公司成立。 1985年1月,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并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会筹资,成为第一家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1986年9月26日,新中国第一家代理和转让股票的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宣告营业,从此恢复了我国中断了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 1986年11月14日,邓小平会见纽约证交所董事长约翰.范尔霖,并向其赠送了中国第一股——飞乐音响股股票。 1987年5月,深圳市发展银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深圳第一股。 1990年12月19日,数百名中外贵宾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的庆典。黄浦江畔一声锣响,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正式诞生了。上市交易的有被称为“沪市老八股”的8只股票,“老八股”都是一些集体企业或国有小企业,带有很强的试水性质,试点不成功,也无关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 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改革开放的特区隆重地举行了开业典礼。 这两个特殊的日子,已经作为辉煌的起点,载入了史册。沪深两家交易所的正式开业,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后的证券市场正式诞生了,也象征着中国百年证券的历史长河,千折百回,历经险阻,终于汇流成涛天的大潮,即将朝着无垠的大海奔去。二十年的历史表明,证券市场的诞生顺应了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不但为市场经济的运作提供了样板,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了动力,而且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金融意识,有力地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199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在京成立。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证券发行规模控制与实质审查制度。从那之后直至2000年之前,股票发行依靠的是行政审批,投行经历的是“额度制”阶段。 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谈话,不仅给“股票市场到底姓社姓资”的争论画上了

论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历程及前景

论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历程及前景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趋势下和我国已加入WTO的背景下,实现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对于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国证券市场的规和健康发展是一个复杂而巨大的系统工程。对于中国资本市场而言,证券市场是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的、基础性的部分。一个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的、规健康、功能完备的证券市场的建立,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历史的必然,因此研究探讨如何构建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证券市场国际化发展战略是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过程中面临的最重要问题。 学术界对证券市场国际化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有的学者从投资者投资行为的角度来理解:“所谓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参与市场交易的借款人和投资者都不受国界的限制,他们买卖的证券既可以是市场所在国发行的证券,也可以是外国发行的证券”,还有学者从资本国际流动的角度来定义:“所谓证券市场国际化,是以证券形式为媒介的奖金在国际上自由流动,即证券的发行、证券的投资证券交易和证券市场超越国境,实现国际间的自由化”,以上定义均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证券市场国际化的一个侧面,但都必须不够完整,也有欠准确。 实际上,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证券市场运作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有投资者的参与,也包含证券中介机构作为媒介所提供的服务,同时证券监管当局也要适应国际化的趋势调整监管策略。此外,证券

市场的国际化是个双向的过程,它既有一国证券市场走向国际市场的问题;又有世界上其他国家证券市场走进本国证券商场即开放本国的证券市场的问题。 鉴于此,可以认为,证券市场国际化是指以证券为媒介的国际间资本流动,即证券市场主体能够不受国界的限制,使证券资本实现跨国自由流动,从而能够使整个的国际证券市场互相融合,互相渗透,成为一个一体化的世界证券市场。这个定义具体包括四层含义:第一,证券发行的国际化,即一方面本国的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在一定的规则下在外国的证券市场上发行本国的证券;另一方面外国的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也可以在本国的证券市场上发行其证券,这也可以称之为融资的国际化。 第二,证券交易的国际化,即本国的投资者、投资机构可以走出国门投资于国外证券市场上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同时国外的投资者、投资机构也可以进入本国的证券市场进行投资和交易,这也可以称为投资的国际化。 第三,证券商及中介机构业务的国际化,即允许本国证券经营者以及从事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的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在完善自我的情况下可以走出国门从事境外证券业务,同时国外的类似的证券服务机构可以进入本国参与证券业务。 第四,证券监管国际化,即借鉴运用国际通行的国际惯例和规则,并且通过国际间证券监管机构的协调共同完善对证券市场的管理。总的来说,证券市场国际化是一种过程。这种过程,从静态上讲实现了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证券与投资分析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系别: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业:工商管理 姓名:李志强 学号:021140202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2015年12月24日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成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渐突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同时也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同时加快了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加速了企业重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进一步推动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规范市场成为保证和促进证券市场发展的首要任务。用什么来规范市场,由谁来规范市场,如何对市场进行规范,这就是证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所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也正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证券市场;规范发展;原因分析;对策 一、我国证券市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于影响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存在很多问题 1.信息披露虚假。一是发行人为获得发行资格,采取虚增资产、虚减负债、增加待摊费用等方法,达到以虚假信息包装公司形象的目的。二是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缺乏有效性,反映公司信息的合并会计报表过于笼统和模糊,难以揭示不同地区的盈利水平、经济增长趋势和风险状况。三是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措辞含糊、模棱两可。 2.信息披露不及时。上市公司的信息是时效性极强的资源,信息披露的滞后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3.信息披露不公平。上市公司的消息还没有在证监会指定各大报纸上刊登,却已由其它渠道泄露出来,对中、小散户极不公平。内幕消息的存在是我国现阶段股市的重要特征。(二)机构投资者的违规违法情况严重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从人数上看个人投资者占总开户人数的99.7%,机构投资者只占0.3%。但是机构投资者拥有80%左右的流通证券余额,个人投资只拥有20%左右的流通证券余额。通常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会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操纵证券市场,以此获利,而散户因此被套牢,损失严重,这种违背社会道德的投机行为,使得证券市场的投资功能、转制功能等都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不严 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近年来我国已制定了《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但证券法规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导致证券交易的某些环节无法可依,加之对已颁布的法规执行不力,证券交易的违规和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我国1995 年发生的“三?二七”国债期货的严重事件,主要原因就是证券法规不健全、监管不严造成的。我国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制度不健全,这一点在有关证券市场的民事法律责任制度方面尤为明显。 (四)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我国证券市场缺乏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首先,董事会职责不清,职权过于集中,其他董事没有说话的权利,公众股太过分散,董事会受大股东操纵。其次,总经理权利不能得到有效制约,通常总经理在处理公司日常工作时,所有行使职权必须在董事会决议为基础并向董事会报告,但实际上,总经理改变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决策的情况时有发生。证券交易中心从组织形式上来看,基本上是会员制形式、公司制运作。在业务范围上,有的证交中心自成系统、上市交易自己的品种、有自己独立的业务范围而不与证交所联网;也有的证交中心既有自己独立的业务品种,又与沪深证交所有联网业务。整个市场缺乏必要的统一布局,市

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

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 自1981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国库券,揭开了新时期中国证券市场新发展的序幕,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集中交易市场的形成,自此我国的证券市场就书写着自己曲折甚至稍许离奇的历史,并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和有序化的发展道路,证券市场开始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证券市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是健康和稳 定的,因而了解证券市场则是有其必要性的。证券市场是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从广义上讲,证券市场是指一切以证券为对象的交易关系的总和。从经济学的角度,可以将证券市场定义为: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根据供需关系来决定有价证券价格的一种交易机制。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回顾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我国证券市场虽然起步晚、时间短,但发展迅速,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证券市场之一,在国民经济中正日益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事物的发展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特点。在中国证券市场这短暂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册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使得我们党政领导人逐渐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指导其健康发展,避免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弊端出现。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为起点,回顾我国这十五年的发展历程,证券市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1990-1998年)是证券市场由局部地区试点转向全国性市场发展阶段。这一个阶段的证券市场发展体现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分散式柜台交易转向集中撮合方式交易。沪交所和深交所逐渐将柜台交易收权经营,改变原来混乱、控制不便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交易额和交易程序的简捷性。二是扩展局部地区发展成为全国范围的证券交易环境。经过上海和深圳的试点,我国对证券市场的发展逐渐摸索出自己的道路,这符合我国的政策要求和国情需要,这对下一个阶段工作的进行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三是南巡讲话,培养有价证券的金融市场。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讲话对深圳的开发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不仅推动了沿海城市的发展进步,也促使了证券市场在人们心中开始产生的疑虑逐渐消于无形,打破人们对股票的错误认识四是国家监管,建立证券监管体制。我国对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和行业自律,国家发挥其自身的优势对市场进行宏观监控,使其发展有序、平稳。 第二个阶段(1999-2002年上半年)以证券法的颁布为标志,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市场发展体现了法制化的特征。该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市场的地位,为其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同时规定了证券市场运行的各种原则,推动证券经营机构与银行、财政、信托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集中统一监管的证券体制。 第三个阶段(2002年下半年至今)是证券市场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化的时期。200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其发展特点表现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在理论上取得了重大突破,监管工作也强化了资本市

近三十年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近三十年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 摘要:中国证券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经初步的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国债市场、金融证券市场、企业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组成的较为完善的证券市场体系,同时在吸收引进外国资金、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虽然自中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不过纵观这些年经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现在的制度设计,可以很清晰的发现中国证券市场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证券市场;股票;发展 我国最早出现的股票是外商股票,最早出现的证券交易机构也是由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上市证券主要是外国公司股票和债券。l872年设立的轮船招商局是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l914年,北洋政府颁布的《证券交易所法》推动了证券交易所的建立。l917年,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经营业务。1918年夏天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l920年7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得到批准成立,是当时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所。此后,相继出现了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青岛市物品证券交易所、天津市企业交易所等,逐渐形成了旧中国的证券市场 一、近三十年中国证券发展 今天最能代表中国股市的量化指标是上证指数(上证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100点),它的最初发布日是1991年7月15日,以133点报收,到了年底的12月31日,已是292点。1992年5月21日,上海股市全面放开股价,上证指数从前一天的623点冲到1,334点,并在5月26日达到全年最高点1,429点。但由于这一年有30多只新股票上市,比1991年增长了3.88倍,对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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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风险研究Research on internationalization risk of China securities market 学院:经济学院 专业:财政学 姓名:于红濮 教学号:2109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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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China's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opening up the growing as well as the deepening of financial globalization, China has been integrated into the world economy continues to accelerate the process of integration with the global stock market. However, for China,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planned system to a market system transformation based on immature young market, the all-round opening is a serious challenge. How to avoid risks in the context of the world financial integration is important to maintain the stability of the domestic securities market. This paper first describes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the meaning of the securities market internationalization and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securities markets, to reveal the causes of international risk securities market and the risk of performance, and to guard against the risk of coping strategies. Keywords: securities market internationalization risk

中国证券市场监管问题研究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政府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绪论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健康运行和发展对我国经济的正常运行具有促进作用。从国内来看,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1990年和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分别建立,翻开的是新中国资本市场崭新的一页。几十年后的今天,我国的证券市场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值市场。《中国证监会2015年度报表》统计显示,截止2015年底,沪深两大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有2827家,总市值53.15万亿元,流通市值达到41.79万亿元,两市的总市值占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的78.54%,位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 然而,我国证券市场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如内幕交易、披露虚假信息、操纵市场、上市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违法违规、从业人员违规以及基金经理违规操作等,法律无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严重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导致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与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政府如何明确其监管范围,把握好监管尺度,努力去构建一个持续、稳定、发展的证券市场是我国政府亟须解决的问题。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的监管失灵,而不是市场失灵。如何在当前环境下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证券市场政府监管模式,实现证券监管目标,不仅具有学术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深入阐述了证券市场政府监管的发展历程。然后,进一步剖析我国证券市场政府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对国外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进行分析,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针对问题提出完善对策,如健全监管体制,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内容,完善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保护众多投资者利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以期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经过短短20多年的时间的飞速发展,取得了非常

我国证券业监管体制的历史沿革1

南京财经大学 2011—2012学年第1学期 金融监管课程试卷 校区XX专业年级XX 班级金融XX 学号XXXX 姓名XX 中国证券监管发展历史及改革 一:我国证券业监管体制的历史沿革 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经历了从多头到统一、从分散到集中的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80年代到1992年5月,在国务院的部署下,主要由上海、深圳市两地地方政府管理的阶段。 1981年7月,财政部重新发行国债,中国证券市场开始起步。接着,上海、深圳、北京等地的企业开始以股票、债券的形式集资,如深圳宝安、北京天桥、上海飞乐等。1986年,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开办窗口交易,代客买卖股票和企业债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区营业部开始证券柜台交易,有价证券转让市场恢复。1988年,国务院决定在上海、深圳等七个城市进行国库存券上市交易试点,国库券交易市场的形成。1990年,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分散的柜台交易迅速转变为场内集中竞价交易。 第二阶段:从1992年5月到1997年底,是由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共同参予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的过渡阶段。 199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证券管理办公室,7月,国务院建立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制度,代表国务院行使对证券业的日常管理职能。中央政府参

与证券市场的管理,是证券发行与交易规模日益扩大,要求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的必然结果,但这种由中央银行代管证券市场的格局没有持续多久。8月10日,百万人拥至深圳争购1992年新股认购表,并发生了震惊全国的“8.10风波”。这一“风波”,反映了广大投资者对股票的狂热心理,也表明中国证券市场到了需要按国际惯例设立专门的机构的时候了。为此,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同时将发行股票的试点由上海、深圳等少数地方推广到全国。这种制度按排,事实上是将国务院证券委代替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制度,代表国务院行使对证券业的日常管理职能,将中国证监会替代了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管理办公室。 与之同时,国务院赋予中央有关部门部分证券监管的职责,形成了各部门共管的局面。国家计委根据证券委的计划建议编制证券发行计划;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和归口管理证券机构,报证券委备案;财政部归口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从事与证券业有关的会计事务的资格由证监会审定;国家体改委负责拟订股份制试点的法规,组织协调有关试点工作,同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中央企业的试点。 第三阶段:从1997年底到现在,初步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 1997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鉴于亚洲金融危机的严重形势,召开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这次会议决定对证券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实行垂直领导,加强对全国证券、期货业的统一监管。1999年7月1日生效的《证券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从而以证券市场基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

中国资本市场得发展历程、情况及问题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得经济改革大潮,推动了资本市场在中国得出现与成长.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得到了迅速得发展,在很多方面走过了一些发达市场几十年,甚至就是上百年得道路。今天,资本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重要组成部分,总市值居于世界第二。 (一)中国资本市场得发展历程 与成熟市场自下而上得“自然演进”得发展模式不同,中国资本市场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得共同推动下,逐步探索与发展起来得。 资本市场出现得直接原因就是股份制试点。上个世纪80年代早期,少量企业开始自发地向社会或企业内部发行股票或债券集资,随后逐步形成了“股票热"。1990年,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开始营业。 在资本市场创建之初,人们还有不少得犹豫与争论。1992年1月,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指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就是不就是资本主义独有得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瞧,但要坚决地试”(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随后,股份制试点进一步扩大,中国资本市场开始了快速发展。同年8月,在深圳发生了因抢购股票而造成混乱得“8?10事件”,暴露出缺乏统一管理体制得弊端。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着市场纳入统一得监管框架。

1999年7月,《证券法》实施,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资本市场得地位,规范了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将资本市场纳入更高层次得发展轨道.2004年,《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促进了证券投资基金得发展。在这些法律法规得保障下,银广夏、德隆系等一些重大案件先后得到及时查处,资本市场在不断规范中逐步成长壮大。 2001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资本市场也加快了对外开放与国际化发展得步伐,迄今已设立了12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与38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引入了116家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并推出了50只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产品(截至于2011年9月底。)。 2004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稳定发展得若干意见》(俗称“国九条”),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升到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得战略高度。2005年5月启动得股权分置改革,使得市场早期制度安排带来得定价机制扭曲得以纠正,打造了一个股份全流通得市场,市场得深度与广度大为拓展. 近年来,我国初步建立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构成得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适应多元化得投资与融资需求;上市公司大股东清欠工作共清欠金额数百亿元,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得利益,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得综合治理化解了行业风险,夯实了发展基础;基金业得市场化改革带来了行业得迅速成长,基金规模已占到流通市值得近10%,并带来了市场投资理念得深刻转变。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的挑战与应对策略[摘要] 从长期来看,加入WTO将有助于改善中国经济差不多面,从而支撑中国证券市场的长期进展;有助于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并最终推动其深化进展;有助于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的改革、监管和立法行为将更加透亮、规范、国际化,为市场的长远进展制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大量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将为中国本土券商和中介机构学习国际先进治理和技术提供渠道,中资机构竞争实力将在同外资机构的合作与竞争中得到明显增强。 机遇与挑战并存 国际化进程提速所带来的剧烈竞争将对尚不成熟、有待规范的中国证券市场带来庞大的冲击与挑战。中国证券业不仅会受到成熟、规范的外资机构的挤压,而且还要面临国内其他金融企业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以及网上证券交易快速进展带来的挑战。第二,加入WTO将加剧中国证券业组织结构的凋整。以后5年内,合资证券公司与台资基金治理公司将大量涌现,国内证券公司也将引发大规模兼并、重组,组建实力强大的大型证券集团(或金融控股公司)以应对挑战。第三,加入WTO将对中国证券业监管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加入WTO后,具有混业经营背景的外资机构通过QFll(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组建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基金治理公司、保险公司,外资并购国有股权等管道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将明显增加,证券市场将更趋复杂,监管难度加大。 但从长期来看,加入WTO将有助于改善中国经济差不多面,从而支撑中国证券市场的长期进展;有助于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市场化改革并最终推动其深化进展;有助于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的改革、监管和立法行为将更加透亮、规范、国际化,为市场的长远进展制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大量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将为中国本土券商和中介机构学习国际先进治理和技术提供渠道,中资机构竞争实力将在同外资机构的合作与竞争中得到明显增强。 应战国际化:计策与建议

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黄人杰 2013-04-16 16:04:45 来源:《中国证券期货》(京)2012年9期 20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总体上保持了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局面。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从地区性市场到全国性市场的巨大转变,现在已成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取得巨大发展的中国资本市场作为中国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成就之一,促进了经济和企业的进步和发展。然而,中国资本市场还存在着阻碍市场发展、缺乏监管有效性的许多突出问题,表现为违法违规现象还比较普遍,市场经常暴涨暴跌,市场参与者和公众的满意度不高,监管政策常常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监管活动和过程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因此,研究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问题,识别监管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对于发挥监管的应有作用和实现监管目标,确保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 自中国资本市场成立以来,有关方面就一直强调加强监管。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在保证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经过二十年的努力,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监管部门在驾驭市场、管理市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初步具备了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能力,监管有效性逐步提高。这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资本市场发展和运行的科学规律有了初步的认识;初步认识到监管制度应当符合市场规律的问题,考虑到如何通过符合市场的

规律来加强监管的问题,逐渐认识到确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监管新思路,强调把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加强市场监管上;明确提出“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券监管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的监管目标。这表明监管部门已开设确立了比较科学的监管理念,并开始用新的思路指导对市场的监管。 2005年监管部门根据法律实践的需求,对1999年开始实施的《证券法》进行了修订,保证了比较完整的资本市场法律框架体系和集中统一的监管架构的形成,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已开始步入法制化的轨道,监管部门也开始拥有一定的执法权限。这些工作和成绩,对进一步明确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思路,提高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有效性,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0年发展的巨大成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工作所取得的初步成绩。实事求是地说,2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有了初步的增强,除了前面所介绍的,我国资本市场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总体上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局面。这些还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市场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 一是通过贯彻执行《证券法》和修改制订与《证券法》相配套的有关行政法规,使中国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得到了初步改善;二是通过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建立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等举措,使上市公司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运作逐步规范。 第二,执法力度逐年加大,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

中国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

如何有效对中国证券市场进行监管 中国证券市场是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管有效性和金融市场监管模式是密不可分的。我国金融监管采用的是政府主导的立足于分业经营的分业监管模式,在此模式之下中国证券监督股管理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及其派出机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主要监管机关。 一加强金融衍生品监管,加强证券市场与金融市场的联系 由于金融市场内在的、天生的联系,证券、银行、保险的金融企业属性,决定了三者在经营的产品、服务的客户对象以及运行模式上具有很强的同质性。分业监管必然的将出现监管漏洞以及交叉,不利于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08年经济危机暴露出的国际金融衍生品监管的缺失在中国同样存在,虽然由于中国现今行政手段对国内外金融市场连接的控制,中国国内并未深陷此次次贷危机,但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入世,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必将更与国际接轨,现今的强制性行政手段也将更多的趋向于向市场与国际压力投降,而现今中国的金融衍生品的监管还未建立,在中国,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衍生品交易不实行产品准入管理,只实行资格管理:凡是取得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论上可以从事任何衍生品交易,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场外商品衍生品,不在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管辖范围内。而中国证监会只监管场内的商品期货,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场外商品衍生品交易处于监管的空白地带。重新进行三会权限划分,最大限度缓解权力的重合是可以采取的短期策略。长期来看现今世界范围内生起的改革金融监管模式的浪潮正是中国的契机,中国应积极地参与国际合作与讨论,汲取有利的经验,同时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趋势也必然的要求中国证券监管模式的国际化,不仅改革现今监管模式以应对现今国内监管难题而且从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规避国际风险的角度来说也是不可避免的。 二人大法院证监会间的权力划分---立法行政司法共同监管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世界上最早买卖股票的市场出现在荷兰,时间是1602年。因为荷兰海上贸易发达,刺激大量的资本投入,因而产生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的需求。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因为当时还没有完备的股票流通市场,更没有独立的股票交易所,所以只能靠本地的商人们零星地进行股票买卖中介,股票交易也只能在阿姆斯特丹的综合交易所里与调味品、谷物等商品混和在一起交易。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政策,由此开启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局面。在中国经济发展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中国当代证券市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应运而生。1981年财政部首次发行国库券,揭开了新时期中国证券市场新发展的序幕。 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对社会资金的巨大需求,国家开始了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并率先在上海、深圳等地展开。改革开放后国内第一只股票———上海飞乐音响于1984年11月诞生。1986年9月26日,新中国第一家代理和转让股票的证券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证券业务部宣告营业,从此恢复了我国中断了30多年的证券交易业务,开始上海股票的柜台交易。1988年,深圳特区尝试对一些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选择了5家企业作为股票发行上市的试点,其中包括一家由深圳几家农村信用社改组而成的股份制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由此产生了经人民银行批准公开发行上市的中国第一支股票。同年,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开始了深圳股票的柜台交易。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开始仿效上海和深圳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并相继设立证券公司或交易部进行柜台交易,提供证券交易服务。 从1990 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至今,中国证券市场走过了二十年的历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发展,标志着我国经济运行机制已由过去 单一依靠货币市场转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结合的新的运行机制。实践证明,它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推动国有 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壮大国有经济的实力, 促进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 开始发挥越来越显著的积极作用。但我国的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对如何完善股票市场还缺乏经验,加上中国进行股票市场实验的独特时代背景和经济背景,致使股票市场的运作体系,管理体制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和困扰,阻碍了股票的健 康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已与宏观经济活动息息相关,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中国证券市场仍是一个新兴的市场,与其他新兴市场一样,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规范和完善。 以下是中国证券市场上存在着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证券市场规模 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仍有很大不足:全世界平均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为8%,发达国家约为25%;而我国仅为2.7%,至2007 年中期上升至10% 左右。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 GDP) 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 % 左右;2006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9页word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情况及问题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的经济改革大潮,推动了资本市场在中国的出现和成长。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很多方面走过了一些发达市场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道路。今天,资本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总市值居于世界第二。 (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 与成熟市场自下而上的“自然演进”的发展模式不同,中国资本市场是在政府和市场的共同推动下,逐步探索和发展起来的。 资本市场出现的直接原因是股份制试点。上个世纪80年代早期,少量企业开始自发地向社会或企业内部发行股票或债券集资,随后逐步形成了“股票热”。1990年,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开始营业。 在资本市场创建之初,人们还有不少的犹豫和争论。1992年1月,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指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详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随后,股份制试点进一步扩大,中国资本市场开始了快速发展。同年8月,在深圳发生了因抢购股票而造成混乱的“8?10事件”,暴露出缺乏统一管理体制的弊端。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标志着市场纳入统一的监管框架。

2019年7月,《证券法》实施,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资本市场的地位,规范了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将资本市场纳入更高层次的发展轨道。2019年,《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促进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在这些法律法规的保障下,银广夏、德隆系等一些重大案件先后得到及时查处,资本市场在不断规范中逐步成长壮大。 2019年11月,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资本市场也加快了对外开放和国际化发展的步伐,迄今已设立了12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38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引入了116家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并推出了50只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产品(截至于2019年9月底。)。 2019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国九条”),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升到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2019年5月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使得市场早期制度安排带来的定价机制扭曲得以纠正,打造了一个股份全流通的市场,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大为拓展。 近年来,我国初步建立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以适应多元化的投资与融资需求;上市公司大股东清欠工作共清欠金额数百亿元,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化解了行业风险,夯实了发展基础;基金业的市场化改革带来了行业的迅速成长,基金规模已占到流通市值的近10%,并带来了市场投资理念的深刻转变。

证券公司国际化的战略框架及政策建议

明确证券公司国际化战略的主要约束因素和有利条件,在当前的制度条件下设计国际化战略,是我国证券公司国际化的首要任务。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证券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制约因素、有利条件和一般框架,提出了当前我国证券公司国际化战略实施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应的政策建议。证券公司的国际化,一是业务的国际化,包括以国内市场为依托的国际业务和以国外市场为依托的国际业务;二是机构的国际化,包括国外证券公司在中国开设分支机构和中国证券公司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入WTO后,外国证券公司已从在华只能设立代表处,发展到参股设立中外合资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QFII等,从间接登陆转为直接进场。与之相比,我国证券公司无论是业务的国际化还是机构的国际化都比较滞后,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中外合资模式一方面对我国证券公司的国际化发展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另一方面也在国内市场为我国证券公司的国际化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平台。抓住这一契机,认清我国证券公司当前业务发展和未来国际化的关系,明确实施国际化战略的主要约束因素和有利条件,从而制定国际化战略,是我国证券公司走向国际化的首要任务。一、我国证券公司制定国际化战略的约束因素 1.我国证券公司国内业务单一,国际业务的开展近乎空白。国内证券公司收入来源高度集中在经纪、投行、自营三个传统领域,创新型业务尚在起步阶段。而国际投资银行早已突破了传统业务领域,涉及了现代投资银行的几乎所有领域。特别是近20年来,在国际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国际投资银行业务国际化、多样化和专业化并行发展。其中投资银行各种新型国际业务在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我国券商国际业务,除了日益萎缩的B股业务外,其他业务近乎空白。 2.以中资银行为背景的金融控股集团的国际投资银行业务对证券公司形成较大的国际化经营压力。在严格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下,随着金融混业经营的探索步伐加快,证券公司不仅在国内市场上面临着银行、保险、基金、信托机构的业务渗透和竞争,而且面临着以中资银行为背景的金融控股集团的国际投资银行业务的竞争。目前这类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与摩根·斯坦利等5家金融投资机构合资组建的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在香港收购东亚证券后成立的合资投资银行——工商东亚、中国银行在伦敦筹建的中银国际、中国农业银行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农银证券,标志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已经拥有从事投资银行国际业务的机构,对欲开展国际业务的证券公司有着相当的压力。 3.国外投资银行不断深入我国证券市场,对我国证券公司也形成较大的国际化压力。加入WTO之前,代表处是国外投资银行在国内的唯一窗口。包括美林、高盛、法国巴黎百富勤、里昂证券、JP摩根等外资证券机构,已经在国内设立了70 多家代表处,在熟悉市场、了解法律、培训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部分高管人员实现了本土化。加入WTO后,外资又有了中外合资公司和QFII的选择。从这些国际投资银行涉及的国内业务来看,主要是参与国内的B股市场交易,参与中国政府和企业的对外举债业务,几乎垄断了我国企业海外上市股票承销业务、发债融资业务、大型企业海外并购业务,中外合资公司可以从事国内A股承销、外资股经纪、债券承销、经纪和自营以及基金管理等业务。[!--empirenews.page--]我国证券公司实力弱小,缺乏国际分销网络、缺少国际化人才和国际市场运作经验、缺乏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影响和声誉,在与这些外资投资银行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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