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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事故伤亡人数统计

全国安全事故伤亡人数统计
全国安全事故伤亡人数统计

2002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1073434起,死亡139393人。其中工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3960起,死亡14924人。火灾事故258315起,死亡2393人;道路交通事故773137起,死亡109381人;水上交通事故735起,死亡和失踪463人;铁路路外伤亡事故11922起,死亡8217人;民航系统发生3起飞行事故,死亡134人。

200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963976起,死亡137070人。其中,工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5597起,死亡17315人;消防火灾事故254811起,死亡2497人;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死亡104372人;水上交通事故634起,死亡和失踪498人;铁路路外伤亡事故12640 起,死亡8530人。

2004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854570起,死亡136755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16497人,煤矿企业死亡人数6027人。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7889起,造成107077人死亡。

2005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27945起,死亡126760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12826起,死亡15396人;火灾事故发生242308起,死亡2309人;道路交通发生456162起,死亡99088人;水上交通发生520起,死亡454人;铁路交通发生11254起,死亡7433人;民航飞行发生2起,死亡3人。

2006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27158起,死亡112822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12065起,死亡14382人;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造成89455人死亡、43113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4.9亿元

2007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506376起,事故死亡人数101 480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

2008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13752起,死亡91172人,年度事故死亡人数自1995年以来首次降到10万人以下。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

2010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63383起,死亡79552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分别为8431起、10616人

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万人以下

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统计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53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统计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统计规定 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为了及时性的报告、调整、统计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统计范围内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事故报告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报告项目部领导,并由项目部领导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2、重伤及以上事故应在半个月内报出“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3、轻伤及以上事故应在“安全简报”和“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中写明”。 事故调查 1、轻伤事故由项目部组织安监,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2、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 3、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4、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人员伤亡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应全面取得人证、物证、尽量采用

2002-2012全国安全事故伤亡人数统计

2002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1073434起,死亡139393人。其中工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3960起,死亡14924人。火灾事故258315起,死亡2393人;道路交通事故773137起,死亡109381人;水上交通事故735起,死亡和失踪463人;铁路路外伤亡事故11922起,死亡8217人;民航系统发生3起飞行事故,死亡134人。 200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963976起,死亡137070人。其中,工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5597起,死亡17315人;消防火灾事故254811起,死亡2497人;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死亡104372人;水上交通事故634起,死亡和失踪498人;铁路路外伤亡事故12640 起,死亡8530人。 2004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854570起,死亡136755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16497人,煤矿企业死亡人数6027人。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7889起,造成107077人死亡。 2005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27945起,死亡126760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12826起,死亡15396人;火灾事故发生242308起,死亡2309人;道路交通发生456162起,死亡99088人;水上交通发生520起,死亡454人;铁路交通发生11254起,死亡7433人;民航飞行发生2起,死亡3人。 2006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27158起,死亡112822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12065起,死亡14382人;道路交通事故378781起,造成89455人死亡、43113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4.9亿元 2007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506376起,事故死亡人数101 480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27209起,造成81649人死亡、38044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 2008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13752起,死亡91172人,年度事故死亡人数自1995年以来首次降到10万人以下。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 2010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63383起,死亡79552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分别为8431起、10616人 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万人以下

中国历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收藏】

中国历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统计(1995-2011) 时间:2012-03-29 12:02:04来源:中国救援网 【收藏】字号:T|T 中国历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数量统计表(1995-2011)。中国救援网吴飞制 中国历年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统计表(1995-2011)。中国救援网吴 飞制图 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五万人至今,中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截止到2008年,中国大陆的这一冠军头衔才终于让给了印度。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数据,2011年8月中国汽车保有量首次突破1亿辆大关,仅次于美国的2.85亿辆,位居世界第二,但是中国1亿辆汽车保有量中,包括近2000万辆三轮和四轮低速货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农用车。扣除农用车后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大约为7800万辆,超过日本的7000万辆,仍然居世界第二。 然而数据显示,2011年,在严格禁止酒驾后,汽车保有量大约为7800万辆的中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高达62387人死亡。而汽车保有量在7000多万辆的日本,虽然2011年共发生690907起交通事故是中国的3倍,且受伤人数为852094人,但是造成的死亡人数只有区区4611人。汽车保有量2.85亿辆,大大超过我们的美国,车祸死亡人数也只有4.2万人。因此我国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与这些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这种差距体现在许多方面,包括:交通法规制定和执行力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和道德素质、事故发生后的自救互救能力、社会的救援体系建设等,这些都能够预防和挽救交通事故带来的死亡威

伤亡事故的统计指标

伤亡事故的统计指标常用的有总量指标和相对指标 总量指标指事故次数、死亡人数、损失工作日数、事故经济损失的钱数(一般以万计),以及为计算相对指标所需的平均职工人数、主要产品产量(一般以万吨计)等绝对数字指标。总量指标可以直接反映一个企业、部门、地区安全状况的好坏,但是由于不同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情况不同,采用总量指标无法对事故的情况进行比较,也难以对安全工作的好坏进行鉴别,因此往往还要采用相对指标。 相对指标表示伤亡情况的有关数值与基准总量的比例。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常用的伤亡事故相对统计指标有: (一)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干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计算公式是: 千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平均职工人数X 103 (二)千人重伤率: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计算公式是: 千人重伤率=重任人数/平均职工人数X 103 千人死亡率、干人重伤率则主要是为完成国家的统计报表而制定,它易于统计,但 不利于综合分析。 (三)百万工时伤害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次数之和。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计算公式是: 百万工时伤害率(A)=伤亡人次数/实际总工时X 106 实际总工时的计算方法为: 实际总工时=统计时期内平均职工人数X该时期内实际工作天数X 8(四)伤害严重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数。计算公式

是: 伤害严重率(B)=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x 106 损失工作日数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附录B进行计算。 总损失工作日系指标统计时期内每一受伤害者的损失工作日的总和。 (五)伤害平均严重率:表示每人次受伤害的平均损失工作日。计算公式是: 伤害平均率(N)=B/A=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次数 伤害频率、伤害严重率、伤害平均严重率可以反映一定时期内企事业单位、部门、地区安全工作的状况和安全措施的效果,所以有利于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可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分析评价指标。 (六)按产品、产量计算的死亡率:适用于以吨、立方米产量为计算单位的行业、企业使用。计算公式是: 百万吨死亡率(B)=死亡人数/实际产量吨数X 104 百万立方米死亡率(B)=死亡人数/实际产量吨数X 104 按产品、产量计算的死亡率,适应于某些部门、行业的特点,且可以与国际同行业相比较。既可用于统计报告,也可以用于综合分析。 工伤事故的主要统计指标有:千人死亡(重伤)率;百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严重率;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等。 千人死亡(重伤)率表示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一千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的死亡(重伤)人数。 百万工时伤害率表示一定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伤害严重率表示 一定时期内,平均每百万工时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工作日的数值; 工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统计-2018.5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国家能源局官网数据 2018年5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 5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减少1起。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持平。 5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1.5月2日,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热电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北京国电龙源电力技术工程公司分包单位甘肃新西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国家能源集团所属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热电项目,进行引风机屋面防水卷材吊运过程中,施工人员随吊装机械坠落,造成1人死亡。 2.5月3日,河南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河南能源集团所属河南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委单位鹤壁圣益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鹤淇1 号炉储水罐测量装置伴热带更换验收工作中,从70.4米平台格栅开口处坠落到49.6米平台,造成1人死亡。 3.5月12日,内蒙古巴彦淖尔电业局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红房子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施工中,承建单位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从塔上坠落,造成1人死亡。 4.5月20日,江西赣州供电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国网江西赣州供电公司赣南电力实业总公司在220千伏潭东变电站开展线路改造后参数测试工作时,工作人员发生触电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共3页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2012年1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作了题为《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扎实工作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单位共同努力,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总体上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据安监总局调度统计: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同比分别下降减少15655起、3980人,4.3%和5%。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万人以下,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2000人以下。——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取得明显成效。全国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同比减少98起、403人,分别下降5.7%和5.9%。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13起、325人,分别下降15.3%和22.6%;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减少7起、251人,分别下降63.6%和61.2%。通过有效防范和全力救援,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各项主要指标进一步趋好。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201降到0.173 ,降幅13.9%;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 2.13降到1.88,降幅11.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3.2降到2.8,降幅12.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0.749降到0.564,降幅24.7%。——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普遍改善。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3%和8.6%,其中煤矿分别下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9635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安全事故统计报告是对事故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查明事故规律和各种影响因素相互关系等,以便从宏观上认识事故现象和规律,找出企业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制定避免、预防事故对策,有效地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事故的性质分类 1、事故性质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2、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三、安全事故伤害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指一般伤害事故,休工在7日内。 2、重伤事故:(1)经医院诊为残废的;(2)伤势严重,进行较大手术;(3)严重灼伤、烫伤(4)严重骨折、脑震荡;(5)腿部较重;(6)手部断指一到二只的。(7)脚部不能行走的。(8)内脏器官损伤。(9)经劳动部门审定的。(10)7日后死亡的。 3、死亡事故,指造成一人以上当场死亡或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 四、安全事故等级标准 1、轻微事故,指一次造成轻伤l—2人,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的事故。 2、以最短的时间填写《重、特大交通事故快速报告表》报告公司要机部门,其它安全事故以报告形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种工伤事故。 2 伤亡事故的分类: 2.1 轻伤事故:受害人能短期内恢复且恢复后不影响 生活、工作的工伤事故。 2.2 重伤事故:受害人恢复期较长,并经治疗后可能 留下后遗症或致残的事故。 2.3 多人事故:凡一次事故同时伤及三人或三人以上 的事故。

2.4 死亡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当场死亡和负伤后在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 2.5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事故报告与调查 3.1.1 职工发生轻伤事故,班组长必须报告并配合项目经理,现场施工员和项目安全员做好伤员抢救、事故调查与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3.1.2 发生多人事故,项目部必须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通知公司(分公司)安全科组织人员展开事故调查、分析,从中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具体落实。 3.1.3 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2年6月 本报表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 一、总讲明 (1) 二、报表目录 (2) 三、调查表式 (4)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工矿商贸A1表) (4) (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续)(工矿商贸A2表) (5) (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情况(综合B1表) (6) (四)地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情况(综合B2表) (7) (五)火灾事故汇总情况(行业C1-1表) (8) (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情况(行业C1-1-1表) (9)

(七)火灾死亡事故情况(行业C1-2表) (10) (八)火灾重伤事故情况(行业C1-3表) (11) (九)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C1-4表) (12) (十)道路交通事故汇总情况(行业C2-1表) (13) (十一)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行业C2-1-1表) (14) (十二)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行业C2-2表) (15) (十三)道路交通重伤事故情况(行业C2-3表) (16) (十四)道路交通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C2-4表) (17) (十五)水上交通事故汇总情况(行业C3-1表) (18) (十六)水上交通死亡事故情况(行业C3-2表) (19) (十七)水上交通重伤事故情况(行业C3-3表) (20)

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事件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事件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 nt to achieve a uni 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 nt people, so as to coord in ate acti on, reduce bli ndn 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事件统计报告 和处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事件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我国 职业健康危害的一项重要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伤亡事故和职 业危害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定本制度: 一、伤亡事故分类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标准,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伤亡事 故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伤害程度分类。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一个以上(含一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重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 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轻伤事故是指只有只有轻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是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是指 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1995-2004年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图 7.04%0.49% 火灾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48.48 %,死亡人数占55.17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

矿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78.13 %,死亡人数占77.48 %。 全国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71.43 %,死亡人数占76.19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81.58 %,死亡人数占75.02 %。 2001-2004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所占比例 33.27%0.57% 煤矿 2001-2004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图 工矿

2001-2004年一次死亡30人上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火灾 工矿 三、全国各类事故特点 1995-2004年全国各类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140000 160000 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年 死亡人数 (

1995-2004年工矿企业事故情况 5000 10000 1500020000 25000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年 死亡人数 ( 1995-2004年全国火灾、铁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情况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8000 9000 10000 19951996199719981999 20002001200220032004 年死亡人 数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xx县城市燃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建立科学完善的事故统计分析制度,总结教训、预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事故统计报告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下属各单位所有车辆(包括营运车辆,公务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三条:发生行车事故后,押运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同时迅速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警部门、道路运管机构及车辆所属单位报告。 第二章统计类 第四条:行车事故统计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0元以下的事故(当事故涉及多方时,包括多方车物损失,下同)。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及以上;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0元至30,000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 0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30,000元至60,000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及其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及以上;或车、物损失折款60,000元以上的事故。第五条行车事故类别分为,翻车、坠车、碰撞、刮擦、运行伤害、爆炸、失火等。 第六条:行车事故应负责任为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 第三章行车事故报告 第七条:行车事故报告分为:内部事故统计报告和上报事故统计报告。 第八条:内部事故统计报告是指:当车辆发生轻微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车辆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开始,24小时内填报《行车事故报告》上报公司安全保卫部;未造成人员受伤的行车事故须及时填报《行车事故报告》,每起事故一份。各车队填报《事故(登记)月报表》,于在当月底25日前汇总上报安全保卫部。上报事故统计报告形式为一般报告和紧急报告两种。 第九条:一般事故报告范围 1、一次死亡(失踪)1-2人; 2、一次重伤3-9人; 3、遇险人数14人: 4、无人员伤亡但经济直接损失50—100万元以下行车事故或车辆火灾事故。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处理制度

嘉兴市龙腾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运输事故管理,落实安全运输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生事故后,事故所属部门或者队伍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道路行车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条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安全科负责人,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公司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相关事故部门负责人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 第六条安全科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 有关部门。 第七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公司相关部门,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安全科,安全科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10小时内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5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领导。公司公司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4小时内报告局有限公司,局有限公司按规定上报。 第三章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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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1、本文所有内容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作者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 作者协议授权不得转载、转贴、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作者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者作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 引用,不得对本文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 3、个人付费下载本文后依法享有使用权和二次创作权,但禁止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 引用本文内容。 1、目的:为保证因工伤亡事故能够迅速上报统计及调查处理,吸取教训,避免同类事故 的发生。 2、内容及适用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及处理的有关要求。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装饰及道桥施工等单位。 3、事故报告 3.1工程项目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工程项目经理。 3.2工程项目经理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受伤人员,对受伤 者的伤害部位做出判断,有选择的地送专业医院抢救,同时向公司安全部报告,分包工程 的项目经理应同时向总包单位报告。 3.3事故发生后,工程项目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3.4报告内容 a)事故发生单位名称、时间、地点 b)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情程度、伤亡者姓名 c)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 d)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3.5工程项目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用最快方式上报公司安全部门。 3.6发生重伤事故、重在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由公司安全部在24小时内报市政府、劳动局、公安局、总工会、市建委。

(安全生产)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全国各类事故情况 1995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6868起,死亡103543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803571起,死亡136755人。1995年至2004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702173起,死亡118843人(历年伤亡事故情况见附表1)。其中: 1、工矿商贸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5102起,死亡15688人。其中: 煤矿企业平均每年发生4341起,死亡7288人。 非煤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782起,死亡2072人。 非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8979起,死亡6328人。 2、火灾事故(不含森林、草原火灾)平均每年发生170821起,死亡2514人。 3、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年发生495839起,死亡90239人。 4、水上交通平均每年发生870起,死亡585人。 5、铁路交通平均每年发生12748起,死亡8368人。 6、民航飞行平均每年发生3起,死亡36人。

7、农业机械平均每年发生6569起,死亡1150人。 8、渔业船舶平均每年发生128起,死亡111人。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2001年全国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140起,死亡2556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129起,死亡2530人。2001年至2004年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32起,死亡2498人(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情况见附表2)。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4起,死亡755人。 1、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

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

安全管理编号:LX-FS-A26972 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事故报告程序 1.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车间主任(工段长),由车间主任(工段长)在当日(或当班)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厂安技部门; 2. 企业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由企业负责人立即用快速报告办法(电话、电报、电传),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30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正式样本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 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 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试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 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

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企业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680-45 企业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 计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一、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逐级报告领导,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的同时,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抢救负伤人员和财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制度 1、积极配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工作。 2、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

损失情况。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和建议,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4、写出事故报告。 三、事故处理制度 在处理事故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发生后:(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3)负责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4)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不查处不放过。 四、伤亡事故统计制度 伤亡事故统计是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进行控制的一项措施。 1、它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绝和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 2、通过统计数字可以比较各单位、各地区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为制定安全管理法规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正式版

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发生工伤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和领导、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防范措施和隐患没有消除不放过。 2、发生轻伤事故,工地要组织人员按四不放过处理整改,并于当天上报分公司。 3、发生重伤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保护好现场,施

工队组人员调查,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在12小时内上报总公司。 4、发生重大作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分公司立即上报主管机关,劳动局、检察院、总工会等上级组织等候处理,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 5、各种事故均必须填写伤亡事故记录表,重大事故必须在20天内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并上报。 6、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7、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的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做好工伤事故档案资料保管工作。 9、对事故要分明责任,严肃处理。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22安全事故报告与统计制度

1 / 6 安全事故报告与统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情况,建立科学完善的事故统计分析制度,总结教训,预防事故。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及上级有关事故统计报告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所属所有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三条发生行车事故后,驾驶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同时,迅速向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警部门、道路运管机构及本公司报告。 第二章统计类 第四条行车事故统计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0元以下的事故(当事故涉及多方时,包括多方车物损失,下同)。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及以上;现场车、物损失折款1,000元至30,000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或现场车、物损失折款30,000元至60,000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及其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及以上;或车、物损失折款60,000元以上的事故。第五条行车事故类别分为,翻车、坠车、碰撞、刮擦、运行伤害、爆炸、失火等。 第六条行车事故应负责任为,全部、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 第三章行车事故报告 2 / 6 第七条行车事故报告分为:内部事故统计报告和上报事故统计报告。 第八条内部事故统计报告是指:当车辆发生轻微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时,自车辆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开始,24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科;未造成人员受伤的行车事故须及时填报《行车事故报告》,每起事故一份。于在当月底25日前汇总上报安全科。 上报事故统计报告形式为一般报告和紧急报告两种。第九条一般事故报告范围1、一次死亡(失踪)1-2人; 2、一次重伤3-9人; 3、遇险人数1-4人; 4、无人员伤亡但经济直接损失50-100万元以下行车事故或车辆火灾事故。 第九条一般事故报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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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种工伤事故。 2 伤亡事故的分类: 2.1 轻伤事故:受害人能短期内恢复且恢复后不影响生活、工作的工伤事故。 2.2 重伤事故:受害人恢复期较长,并经治疗后可能留下后遗症或致残的事故。 2.3 多人事故:凡一次事故同时伤及三人或三人以上的事故。 2.4 死亡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当场死亡和负伤后在一个月内死亡的事故。 2.5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事故报告与调查 3.1.1 职工发生轻伤事故,班组长必须报告并配合项目经理,现场施工员和项目安全员做好伤员抢救、事故调查与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3.1.2 发生多人事故,项目部必须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通知公司(分公司)安全科组织人员展开事故调查、分析,从中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具体落实。 3.1.3 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在二小时内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科和总经理。项目部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在24小时内据实将事故概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 3.1.4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进行抢救伤员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通知公司安全科和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有安全科、技术科、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参加的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3.1.5 项目部对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场必须严格保护,待调查组或上级有关部门对现场勘查、拍照、测绘完毕并征得同意后才能恢复生产。 3.1.6 事故调查一般在十日之内完成并做出结论,如参加调查的单位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可申请劳动局提出结论性意见,但调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天。 3.2 事故分析与处理 3.2.1 对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分析,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找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3.2.2 工伤事故的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护措施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3.2.3 对已触犯有关法律的事故责任者,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4 工伤事故的奖罚办法(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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