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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皇中学学生宿舍招标文件

玉皇中学学生宿舍、食堂危房改造工程

招标人: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初级中学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招标邀请书

致:

玉皇中学学生宿舍、食堂危房改造工程经绵阳市涪城区发展计划局以绵涪发改[2006]固27号批准建设,经核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和按时完成,根据有关规定,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

工程概况:玉皇中学学生宿舍、食堂危房改造工程,位于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初级中学内,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形式,建筑层数为一层,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027.13m2,总控制价35万元。

请贵单位务必于2006年6月日下午5点前到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绵阳项目部(三鹏广场一幢A座702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初级中学

联系人:陈彬彬

手机:130******** 电话:0816-*******

二00六年六月十三日

第二章招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招标须知

一、总则

(一)、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二)、资金来源:国投

(三)、现场施工条件:

场地平整情况: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用水、电:满足施工要求

(四)、投标费用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方案与递交投标方案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五)、现场踏勘

本次投标不组织集中的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主进行。

二、招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补充通知和补遗书。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二)、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图纸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

文件后3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开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比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二)、投标报价的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报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

(三)、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工程采用二000定额及其相关文件进行计价,取费标准按四类工程四级Ⅱ档计取。材料价格参照近期绵阳市工程造价信息或自行实地进行考察报价。

(四)、工程的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表示。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第一部分:商务标部分

商务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报价书

②法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③预算书

④企业资质

⑤项目经理证及班子配备情况

2、第二部分:技术标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

(二)、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人在购买投标文件之日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时间之前,送达到投标地点均为有效。

(三)、投标人必须按本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添补。

五、工程质量保证金和比选保证金

(一)、投标人应提供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3万元,在中标后5日内交到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初级中学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中标。

(二)、本工程不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一)、投标人按文件第三章第四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按“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

同时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本工程要求提供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投标报价等经济指标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按规定格式打印,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文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人签名或盖印章,同时预算书应加盖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证印章。

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则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投标截止期限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代理人员登记签收。

2、超过投标截止日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视为投标人放弃参加投标。

3、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八、投标

(一)、开标会议招标人委托代理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若未到场出席开标会,则视为自动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及投诉等权利。

(二)、开标地点和时间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三)、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派出一名代表与招标监督部门人员一起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当众开标。

九、评标规则

(一)、本次招标工程总造价控制在35万元以内,高于控制价报价作为废标处理。

(二)施工组织设计评定可行不可行,施工组织设计评定不可行的投标人不能参加经济标评定。

(三)、中标侯选人的确定:以投标人全部有效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标底价,在此基础上每低于标底报价1%扣1分,每高于标底报价1%扣2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第一侯选人。

十、评比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五人。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比小组(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十一、中选

(一)、评标小组书面写出专家评审意见,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侯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招标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符合项目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可行、经济标评分最高的原则,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

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签订

(一)、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与建设单位约定时间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合同条件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规范文本。

十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认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作调整:甲方代表确定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具体约定在合同中明确,以合同为准。

(二)、工程价款拨付方式

预付工程款、进度工程款和工程保修款,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进入合同。

(三)、材料供应方式

材料和设备由中选单位自行采购,其质量、价格由业主和相关单位监督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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