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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和简答

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和简答
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和简答

行政诉讼法复习题

名词解释

1.诉讼代表人的概念;

2.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3.指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5.举证责任的概念

6.质证的概念

7.现场笔录的概念

8.证据证明力的概念

9.受理的概念

10.判决的概念

11.履行判决的概念

12.变更判决的概念;

13.行政赔偿的概念

14.国家赔偿的概念

15.确认判决的概念;

16.起诉的概念

简答

1.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3.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制度;4.原告的概念与特征;

5.被告的概念与特征;

6.第三人的概念与特征;7.共同诉讼的概念、成立条件;8.原告证明责任的范围;9.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范围;10不能作为可定案的证据有哪些

11.适用补强证据规则的证据有哪些;

12.起诉的条件;

13.审查起诉的内容;

14.审查的结果;

15.维持判决适用的条件;16.法院作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要求;

17.履行判决适用的条件;18.确认违法、无效判决的适用条件;

19.驳回诉讼请求的适用条件;20.行政诉讼执行的含义与特征;

21.法院对行政机关的执行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22.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

23.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的含义与特征;

24.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具备的条件;25.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26.行政赔偿的范围;

27.行政赔偿请求人有哪些;义务机关有哪些;

名词解释

1.诉讼代表人

在原告方(或被告方)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由一人或数人作为代表进行诉讼,其他当事人则不参加诉讼,但人民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的诉讼形式。代表全体进行诉讼的当事人称为诉讼代表人。

2.诉讼代理人

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

3.指定诉讼代理人;

是指经人民法院指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4.委托诉讼代理人;

是指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并以他们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的诉讼代理人。

5.举证责任

是指法律预先规定的,在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如果他提供不出证明相应事实情况的证据,则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后果的制度。

6.质证

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主要是指在庭审过程中,由法律规定的质证主体借助各种证据方法,运用询问、质疑、说明、解释、辩驳等形式,对有关证据进行核实,从而对法官的内心确信施加影响形成证据证明力的活动。

7.现场笔录

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法定证据,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对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

8.证据证明力

是证据本身所显示出来的能够说服法官相信其所证实内容的效力。

9.受理

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立案审查的诉讼行为。

10.判决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

11.履行判决

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行政机关负有法定职责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责令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

12.变更判决;

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行政处罚行为显失公正,运用国家审判权直接予以改变的判决。

13.行政赔偿

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14.国家赔偿

是指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

15.确认判决

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违法的一种判决形式。

16.起诉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驶国家审判权及于司法救济的诉讼行为。

简答

1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行政诉讼是指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组织的请求,通过法定程序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而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特征:1)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或途径相比,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活动2)与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

3)与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隐含着两种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

4)与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具有恒定性。

2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国际条约:

3)《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有关审判组织及法律监督的规定4)行政诉讼法典

5)单行法律、法规

6)正式有效的法律解释

7)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3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制度;

原则:一般原则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4)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5)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6)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

特殊原则——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4原告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是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利害关系人

特征:1)起诉人须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

2)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具备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5被告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是指原告起诉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应

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特征:1)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组织,既不是国家,也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被告只能是行政主体

3)被告必须是有人起诉并且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

6第三人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是指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依申请或人民法院通知,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特征:1)第三人是与作为本诉的诉讼标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着利害关系。

2)第三人从范围来讲,不仅包括相对人或相关人,而且也包括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因此在理论上可将第三人分为类似

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和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

3)第三人是在本诉已经开始,但是尚未作出终审判决之前参与进来的。

如果没有本诉,或本诉已经审结,那么就不产生第三人参与本诉的问

题。

4)第三人在诉讼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既不必然依附于原告,也不必然依附于被告。

7共同诉讼的概念、成立条件;

概念: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两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

理的,为共同诉讼。

成立条件:1)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为两人以上。

2)须有相互独立的诉讼存在

3)各个诉之间或诉讼标的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是同一类具体行政行为。

4)各个诉均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5)在法律程序上,人民法院进行合并审理。

8原告证明责任的范围;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要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要证明因受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9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范围;

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即法律依据;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10不能作为可定案的证据有哪些;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以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包括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以利诱、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3) 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我国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

5)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复制品。

6)被当事人或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7)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8)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11.适用补强证据规则的证据有哪些;

1)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证人证言。

2)难以辨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3)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复制品

4)经一方当事人或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5)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明材料。

12.起诉的条件;

一般条件 1)原告适格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时间条件 1)一般期限,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

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不服行政复议而起诉的

一般期限为15日,即在受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当事人要

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特殊期限 a.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的诉权或起诉期限时,起诉期

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

诉期限之日起计算。最长保护期限为2年。

b.当事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时,起诉期限从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对于涉及

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

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

民法院不予受理。

c.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

程序条件 1)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救济途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在选择复议后,对复议不服仍可以再起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当

事人选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

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

的,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

理。

2)当事人有权选择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但是一旦当事人选择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局决定,当事人将因

选择复议丧失提起诉讼的权利。对终局行政行为,只有全国人大及

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有权规定。

3)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3.审查起诉的内容;

1)原告是否适格

2)被告是否适格

3)原告起诉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4)请求事项是否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以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是否由法定或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以及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的是否已经过复议。

7)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

8)起诉人是否重复起诉

14.审查的结果;

1)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及正式受理。

2)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3)对起诉条件有欠缺但可以补证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当事人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内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受理。

4)受诉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5)受诉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起诉。

15.维持判决适用的条件;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即指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对认定的事实定性准确、对法律法规的引用正确。

3)符合法定程序,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16.法院作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要求;

1) 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 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

17.履行判决适用的条件;

1)被告负有法定职责,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作为管理主体在依法有权利的同时,还负有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

2)行政机关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有职责就应当履行,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或拖延履行,则会导致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害。

18.确认违法、无效判决的适用条件;

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

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19.驳回诉讼请求的适用条件;

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的问题。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的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的。

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形。

20.行政诉讼执行的含义与特征;

含义: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和有关行政机关运用国家强制力量,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从而促使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活动。

特征:1)执行的主体既包括人民法院,也包括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机关。

2)执行申请人或被申请执行人有一方是行政机关。

3)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生效的诉讼文书。

4)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实现已经生效的文书多确定的义务。

21.法院对行政机关的执行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被不履行的,以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50—100元得罚款。

3)向改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督、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4)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5)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还可以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负责人予以罚款处罚。

22.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

1)申请执行人必须具有申请主体资格,必须是行政法律文书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既可以是行政机关,也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申请执行的依据必须是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法律文书。

3)必须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4)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23.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的含义与特征;

含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特征:1)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而非是行政机关。

2)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根据是行政肌酐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执行标的是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3)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申请人是行政机关,被执行人只能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

24.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具备的条件;

1)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即具体行政行为属于非诉行政案件执

行的适用范围。

2)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

3)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4)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

5)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

6)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7)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25.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1)国家机关,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侵权行为要件 1)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2)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

损害结果要件 1)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即损害的事实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事实,假象或臆造的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 2)损害必须是针对合法权益而言,违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

因果关系要件,可引起国家赔偿的损害结果必须为侵权行为主体的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即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6.行政赔偿的范围;

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

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

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

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7.行政赔偿请求人有哪些;义务机关有哪些;

请求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义务机关:实施侵害的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委托与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撤销与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复议与赔偿义务机关

最新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李某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则() A.可以暂时终止诉讼 B.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准许 C.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D.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2、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3、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 A.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了排气量三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并据此对吴某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 B.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 C.城建部门将施工企业的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 D.民政府部门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 4、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A.委托的组织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 5、某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处理县机关干部和城关镇干部违法占地建房问题。联合调查小组对县机关某干部李某作出了处理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楼房。处理决定是以四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作出的,盖了四个单位的公章。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 A.县委 B.县土地管理局 C.县人民政府 D.市土地管理局 6、恒生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被某海关作出扣押的决定,该公司不服,应向()申请复议。A.该海关 B.该海关所在市的人民政府 C.该海关所属省的人民政府 D.该海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在这种情形下,下列选项中那个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申请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B.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其受理 C.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上级行政机关直接受理

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和简答

行政诉讼法复习题 名词解释 1.诉讼代表人的概念; 2.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3.指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5.举证责任的概念 6.质证的概念 7.现场笔录的概念 8.证据证明力的概念 9.受理的概念 10.判决的概念 11.履行判决的概念 12.变更判决的概念; 13.行政赔偿的概念 14.国家赔偿的概念 15.确认判决的概念; 16.起诉的概念 简答 1.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3.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制度;4.原告的概念与特征; 5.被告的概念与特征; 6.第三人的概念与特征;7.共同诉讼的概念、成立条件;8.原告证明责任的范围;9.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范围;10不能作为可定案的证据有哪些 11.适用补强证据规则的证据有哪些; 12.起诉的条件; 13.审查起诉的内容; 14.审查的结果; 15.维持判决适用的条件;16.法院作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要求; 17.履行判决适用的条件;18.确认违法、无效判决的适用条件; 19.驳回诉讼请求的适用条件;20.行政诉讼执行的含义与特征; 21.法院对行政机关的执行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22.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 23.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的含义与特征; 24.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具备的条件;25.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26.行政赔偿的范围; 27.行政赔偿请求人有哪些;义务机关有哪些;

名词解释 1.诉讼代表人 在原告方(或被告方)人数众多的情况下,由一人或数人作为代表进行诉讼,其他当事人则不参加诉讼,但人民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的诉讼形式。代表全体进行诉讼的当事人称为诉讼代表人。 2.诉讼代理人 是指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 3.指定诉讼代理人; 是指经人民法院指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4.委托诉讼代理人; 是指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并以他们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的诉讼代理人。 5.举证责任 是指法律预先规定的,在行政案件的真实情况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如果他提供不出证明相应事实情况的证据,则承担败诉风险及不利后果的制度。 6.质证 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主要是指在庭审过程中,由法律规定的质证主体借助各种证据方法,运用询问、质疑、说明、解释、辩驳等形式,对有关证据进行核实,从而对法官的内心确信施加影响形成证据证明力的活动。 7.现场笔录 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法定证据,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对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 8.证据证明力 是证据本身所显示出来的能够说服法官相信其所证实内容的效力。 9.受理 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决定立案审查的诉讼行为。 10.判决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所查清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 11.履行判决 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行政机关负有法定职责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责令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 12.变更判决; 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行政处罚行为显失公正,运用国家审判权直接予以改变的判决。 13.行政赔偿 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14.国家赔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一、基础理论 1、行政法上的行政范围 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公行政(被授权的组织)。国家行政包括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 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 ⑴、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这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和最基础的一种关系。 ⑵、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 ⑶、行政救济关系 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访机关 ⑷、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⑴、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具体是指行政权的存在、

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 ①、行政权的来源要合法。行政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权才能存在。 ②、行政权的运用要合法。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符合实体法规范 ☆符合程序法规定 ⑵、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具体要求: ①、行政行为的动机应符合立法目的 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以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使行政主体能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更准确地体现法律的意图。 ②、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 (1)相关的考虑,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应当考虑的因素。 (2)排除不相关的考虑。如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时,不能因为被处罚的人是高级干部而从轻处罚。 ③、行政行为的内容合乎情理 ⑶、比例原则 行政行为要权衡各种利害关系,以作出最佳利益判断,体现法的实质公平。 比例原则的三项子原则: ☆适当性原则——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达到该目的。如果手段根本无法达到目的,就是违反妥当性原则。比如以轻微罚款无法达到噪音超标污染的整治。

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一、行政复议制度 1、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其他法定复议机关重新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成熟原则(08、09):受指控的行政行为必须发生了事实上的而不是假定的影响,时间才算成熟。 穷尽原则(06):行政争议当事人必须在“穷尽”了行政机关的所有救济之后才被允许提起行政诉讼(司法审查)。 3、善意救济:又称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指行政行为的受害人向原行政机关提出,请求撤销或变更原行政行为。 层级救济:又称上级行政机关监督,是指行政行为的受害人向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救济的活动。 4、异议审查:当事人对行政主体的行政处分不服时,可以先向原处分机关提出,请求审查,这称为声明异议。如果原机关认为请求有理由,则给予救济;如果认为请求没有理由,该请求可移送上级机关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再审查,这称为诉愿。 5、公正原则: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平等、公正地对待复议各方当事人;查明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尊重客观规律,作出准确的定性。 6、公开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外,整个过程应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7、及时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完成复议案件的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8、便民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尽可能为行政复议当事人特别是申请人提供必要的便利,从而确保当事人参加行政复议目的的实现。 9、一级复议原则(07):行政机关的复议以一次为限,即行政争议经过行政复议机关一次审理并作出裁决之后,当事人不服的,不能再行提出复议申请,只能寻求别的救济途径(一般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书面审查原则:是指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即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以及有关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据等书面材料进行非公开对质性的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行政决定。 11、行政复议范围: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 12、行政复议机关: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13、行政复议机构(10):享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复议机关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 14、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在受理上的具体分工。 15、行政复议申请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6、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作出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17、行政复议第三人:因与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者复议机关 通知,参加到行政复议中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8、行政复议代理人:由法律、法规规定或由复议机关指定或者由复议参加人委托,以被代 理人的名义参加复议活动的人。 19、申请复议的期限:指复议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20、行政复议的受理:复议申请人在法律规定期限提出复议申请后,经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 机关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的活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档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从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 每小题1分,共20分) 1. 行政诉讼中,决定适用于( ) A.驳回起诉 B.起诉不予受理 C.指定法定代理人 D.财产保全和先行给付 2. 参加行政处罚的听证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 ) A.4—5人 B.3—4人 C.2—3人 D.1—2人 3.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除由法律规定外,还可以由( ) A.行政法规规定 B.地方性法规规定 C.法规规定 D.法规和规章规定 4.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 A.对等 B.平等 C.不平等 D.基本平等 5. 在第二审程序中,行政机关改变其原具体行政行为( ) A.是可以的 B.须经法院同意后可以 C.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D.是不可以的 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按照审计目的对审计监督进行分类的项是( ) A.专项审计 B.财政、财务审计 C.经济效益审计 D.财政法纪审计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由( ) A.人民法院解决 B.行政复议机关解决 C.行政机关解决 D.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解决 8.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行使其追偿权。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前提是有故意或者() A.过失 B.重大过失 C.过错 D.重大过错 9.《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的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A.5倍 B.10倍 C.15倍· D.20倍 10.下列制度中不是行政处罚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的有() A.说明理由制度 B.告知制度 C.表明身份制度 D.合议制度 11.能够接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 A.组织 B.组织或者个人 C.企业组织 D.事业组织 12.许可证的撤销是行政机关对违法的许可证持有人的一种() A.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处分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执行 13.执行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是() A.依法给予5元以下罚款的 B.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C.依法给予50元以下罚款的 D.依法给予1000元以下罚款的 14.排他性许可又称() A.独立的许可 B.权利性许可 C.特殊许可 D.独占许可 15.下列组织中,不属于行政机关的有() A.乡人民政府 B.村民委员会 C.县人民政府 D.镇人民政府 16.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与否,都被推定为合法有效,任何行政机关、组织或个人都应遵守或服从。行政行为的这种法律效力称为() A.执行力 B.确定力 C.公定力 D.拘束力 17.公安机关对轻微违法犯罪且正在流窜作案的嫌疑人采取的收容审查行为属于() A.执行性强制 B.预防性强制 C.教育性强制 D.制止性强制 18.下列措施中,不属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是() A.训诫 B.罚款 C.代执行 D.拘留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排序版)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十年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排序版) (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 说明:1.试卷号码:2110; 2.资料整理于2019年8月17日,收集了2006年7月2019年1月中央电大期末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 简述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2008年1月试题] 简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2006年7月试题] 简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2014年1月试题] 答:被委托组织和被授权组织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的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2)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而不是被委托组织。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简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2008年7月试题] 答:(1)具有国家强制性; (2)具有较强执行色彩; (3)按照一定层次和结构组织。 简述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2009年1月试题] 答: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就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行政机关结构中各层次、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制度化的表现形式。 行政机关的体制是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整体效能的一个中心环节。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形式: (1)首长制和委员会制。凡将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简称首长制;而将该权力和责任赋予委员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简称委员会制。 (2)层次制与职能制。层次制又称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职能制是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故职能制又称分职制。 (3)集权制与分权制。集权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没有或很少有自主权,一切均需按照上级机关的指示去办。分权制指下级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有自主决定权,上级机关对其权限内决定的事项不加干涉。集权制与分权制各有利弊,不可一概行之,而应相互结合,合理运用,在保证政令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下级机关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简述行政案件的执行根据。[2009年7月试题] 答:(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件; (2)行政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依法可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简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2013年1月试题] 答: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开、公正原则; (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的原则; (6)救济原则。 简述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2014年7月试题] 简述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2017年6月试题] 1

行政诉讼法复习题自考复习资料

行政诉讼法 名词解释 1.行政诉讼: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纠纷案件的活动。 2.行政诉讼法:是指由国家制度的,用以调整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行政诉讼中活动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为了解决行政争议,根据行政诉讼法律而形成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关系。 4.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在整个行政诉讼过程中,或在行政诉讼的主要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 5.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裁判行政争议的范围,亦即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利进行监督的范围。 6.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7.管辖权异议:是指由当事人所提出的对管辖权的异议。 8.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与诉讼当事人地位相同的人。 9.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以自身名义进行行政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厉害关系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到法院打行政官司的原告和被告。 10.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能够用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 11.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加以确定和保护的制度。 12.质证: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庭审中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的大小进行对质辨认及核实的活动。 13.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具体适用于各种行政案件,从而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专门活动。 14.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裁判权 给予司法补救的行诉行为。 15.行政审判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受理 行政案件后、开庭审理前,为保证庭审工作 顺利进行,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有效 的处理,由承办该案件的审判人员依法所作 的各种诉讼活动。 16.自愿申请撤诉:是指在判决、裁定 宣告前的诉讼期间内,原告自动撤回起诉, 经人民法院准许而终结诉讼的制度。 17.视为申请撤诉:是指原告经人民法 院合理传呼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人民 法院视为原告自愿撤回诉讼。 18.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已定的 审理日期或正在进行的审理推延至另一日 期再审理的制度。 19.行政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 政案件过程中,或者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 对于程序性问题所作出的判决。 20.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行 政案件的审理,查清案件事实,审查争议的 具体行政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并参照规章 的规定,对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性问题所 作出的结论性裁决。 21.第二审程序: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对 下级人民法院就第一审案件所做出判决、裁 定,在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基于当事人的上 许,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的程 序。 22.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 法院的裁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状,请 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 23.行政诉讼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或者 有权行政机关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在义 务人逾期拒不履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从而使判决、裁定得以实现的活动。 24.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 序,故又称再审程序。 25.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 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过程 中,附带解决与本案有关的民事争议的活 动。 26.行政赔偿诉讼:是行政诉讼的一种 特殊形式,是指行政相对方在向人民法院对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的同时,请 求人民法院判决行政主体赔偿具体行政行 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对其造成的 损失的诉讼。 27.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 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对妨 碍行政诉讼的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28.期间:是指诉讼主体进行一定的行 诉行为的时间界域。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 方式,将诉讼文书或者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 和诉讼参加人的行为。 30.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为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过进行的 行政诉讼。 简答题: 1、行政诉讼的特点 ①行政诉讼审查对象恒定象征纠纷。 ②行政诉讼当事人地位恒定行政相对人为 原告,行政主体为被告。③行政诉讼裁决机 关恒定司法审判机关。④行政诉讼标的恒定 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诉讼的种类 ①人身权诉讼、财产权诉讼和其他权 利诉讼。②确认之诉、撤消之诉、变更之诉、 履行之诉、赔偿之诉。③实体违法之诉、程 序违法之诉。 3、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①时间效力。②空间效力。③对人的 效力。④对事的效力 4、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特征 ①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根据行政诉讼 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关系。②行政诉讼法律关 系是为解决行政争议而在行政诉讼活动中 形成的法律关系。③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人 民法院与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④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以人民法院与一切 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 的法律关系。⑤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 被告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不完 全对等。 5、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①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②行政诉讼 法律关系的内容。③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 体。 6、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 ①高度概括性。②普遍指导性。③法 律效力性。 7、行政诉讼一般原则

行政诉讼法论述题答案

期末复习小册子中的论述题归纳 一、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和自身特殊性的特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 .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 .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根据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基于自由裁量权而 产生和存在的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三方面: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行政行为不

得违背社会公平观念或法律精神,不得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或追求。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行政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二、论述公务员的概念和双重身份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律地位,便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公务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承担的义务才是其实质内容。作为公民的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下列特点: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自己。公务员首先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当公务员依法代表国家从事公务时,他就具有了其作为公务员的法律身分,从而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由于自然人和公务员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身分,二者所处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当其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便显示出其特点: 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时需要承担行政职责;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 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三、论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行政法制监督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部分构成。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国家公务员和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

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简答题

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简 答题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简答题(每题10分,共4道小题,总分值40分?) 1. 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的行为及其处罚有哪些? 答:违反外国人入境处境管理的行为有:非法入境、出境的,在中国境内非法居留或者停留的,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的,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入境、出境证件等行为。处罚措施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为情节严重的,公安部可以处以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处罚。 2. 简述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 答:(1.)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对所管辖的整个行政区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一种特殊政令,不是行政立法。 (2.)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3.)区别: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的一个文件,如果同法律违背,则以法律为准。具体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利的行为。3. 简述行政诉讼程序强化人民法院的庭审功能的表现。 答:行政诉讼执行程序只包括对司法裁判的执行程序,它是指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使业已生效的行政裁判得以实现的程序。行政诉讼庭审程序从开庭准备、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到宣读判决经历了六个标准的阶段。行政诉讼的程序标准、环节相扣、明确,高效强化了人民法院的庭审功能。 4. 什么是行政争议? 答:行政争议是是指因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所引起的争议。构成要件:(1)争议的一方必须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2)争议的对象必须是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3)争议要解决的问题是确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06行政诉讼法学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行政诉讼概述 一、行政诉讼 是指行政相对人(相关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发生争议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判断相对人(相关人)的主张是否是否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然后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 二、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是调整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系统,包括规定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的法律规则,以及规范和调整与行政诉讼有关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则。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1.宪法和国家机关组织法。 2.行政诉讼法律。 3.有关法规中的行政诉讼法规范。 4.法律解释。 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是指行政诉讼法所调整的、以行政诉讼主体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1.法院; 2.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3.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等。 四、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是指反映行政诉讼基本特点和一般规律,贯穿于行政诉讼活动整个过程或主要过程,指导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诉讼行为的重要准则。 (一)与民事、刑事诉讼共有的原则 1.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4.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6.辩论原则。 7.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二)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 1.合法性审查原则。 第6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2.诉权保障原则。 第二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肯定性列举(第12条第1款)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行政诉讼法简答、名词解释

第一章行政诉讼法概述 名词解释: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简答题: 一、行政诉讼及其特征: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国家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行使行政审判权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活动。 特征:1、行政诉讼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主体 2、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争议 3、行政诉讼是法院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活动 4、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行政法律救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区别: 1、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提起刑事诉讼的主体是犯罪行为的被害人(自诉),或者检察机关(公诉),而行政诉讼提起诉讼的主体是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诉讼的目的不同。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判断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是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提供司法救济,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3、诉讼的结果不同。刑事诉讼的结果是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是否犯罪和是否处以处罚的判决,行政诉讼的结果往往是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 第2章行政诉讼范围 名词解释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行政审判权范围”或“可诉行为范围”,是指法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界限,即可受理什么样的案件,不能受理什么样的案件,哪些行政活动应当由法院审查,哪些不能被审查。 简答题: 1、行政诉讼法院应予受理的案件范围

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

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 一、判断题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答案:正确 2、行政机关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答案:正确 3、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答案:正确 4、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正确 5、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答案:正确

6、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正确 7、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不得进行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答案:正确 8、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答案:正确 9、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答案:正确 10、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 答案:正确

1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律应当公开进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答案:错误 1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答案:错误 13、行政诉讼案件一律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错误 14、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答案:错误 15、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答案:错误 16、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与问答题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与问答题答案 第一章名词解释: 31.行政主体:能以自己几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32.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3.信赖保护原则:政府对自己做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 34.依法行政:政府的一切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 35.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时,应使这种不利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使二者保持适当的比例。 四、简答题: 36.行政国现象何以产生; (1)传统国家的职能比较简单,只有国防、治安、财税征收等有限的几个方面,小政府大社会。2分 (2)工业革命以后,出现了大量的新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具有持续出现的特点,为了解决这些新的社会问题,政府设立了与之相应的政府部门,几乎每类社会问题的产生都催生了新的政府部门;2分 (3)现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生老病死都与政府行为有关,社会称此现象为“行政国”现象。1分 37.行政法从哪几个方面控制和规范行政权; (1)通过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1分 (2)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控制行政权行使的方式;2分 (3)通过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制约行政权的滥用2分。 38.行政征收的特征; 强制性1分,无偿性1分,法定性1分,先定性1分和固定性1分 39.行政行为撤消及其条件 是在其具备可撤消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消决定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3分,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1分,行政行为不适当1分, 40.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 法院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2分。法院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3分 五、论述题: 41.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为主体合法: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行为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通过了相应会议的讨论3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练习试题及答案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在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也可以是————及——。 2.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3·——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法律术语。 4.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和直接磋商等方式。 5.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可将行政指导分为————、 6.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和——。 7.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或行政——·8.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救济和——救济。 9.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是——,一类是——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L行政委托 2.即时强制 3.行政监督 4.行政不当

三、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 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以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 ( )。 A.故成为行政诉讼的共同被告 D.故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巴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n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2.行政立法的效率原则一般是通过( )加以实现的。 丸时效制度 B.代理制度 C听证制度 n咨询制度 3.行政诉讼确立受案围的原则是( )。 A‘尽可能扩大人民法院的受案围 U.妥善处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C.人民法院在政权体制中的地位 D.既借鉴他国经验,又考虑自身实际 4.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有:( )。 丸民间团体救济 U.行政机关救济 C民政救济 D.司法机关救济 5.下列有关行政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题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简”答题 1.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有法定依据;3)违法事实确凿;4)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2)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 元以下的罚款; 2.简述行政征收的作用? 1)行政征收是国家实现其管理职能,满足财政支出需要的保障; 2)行政征收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具有管理经济并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 3)行政征收属于经济利益的再分配,有利于缩小贫富差别,公平负担,协调各种利益团体和各阶层 的利益; 3.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1)行政合同属于一种双方行政行为; 2)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3 )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优益权; 4)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或者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5)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行政合同发生的争议,受行政法调整,根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则,通过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予以解决。 4.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 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实行领导——从属制;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 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个人、组织打交道; 5.简述我国关于公务员辞退的法定情形。 1)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2)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其考核等次连续2 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 天,或者1 年内累计超过30天; 4)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其工作,本人拒绝对其的合理安排; 5)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注意:公务员被辞退,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 6.简述行政诉讼起诉被受理的条件? 1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这一条要求,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必须具体清楚地向法院表明控告谁,即被诉行为是由哪个行政主体作出的。 7.简述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 被授权组织: 1)在非行使行政职能的场合,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2)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行政职能时,是行政主体,具有与行政机关基本相同的法律地位; 3)以自己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授职能,并由其本身就行使所授职能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8.简述行政许可在现代国家中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发展民族经济,保持国内市场的稳定; 2)消除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因素,保障社会经济活动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行政关系包括以下三类: 1、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公共组织在对外进行管理过程中与管理相对方之间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2、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与法律授权的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3、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一)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 1、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 2、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法律关系。 (二)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二)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对对象。 (三)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一)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形成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即有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 2、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就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其包括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3、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消灭。其包括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消灭。 2、权利义务内容的消灭。 五、行政法的法源与特点 (一)行政法的法源 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行政法的法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4、地方性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6、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二) 行政法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六、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与刑法、民法并列的我国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 行政法在国家管理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以下重要作用: 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贯彻实施宪法、热启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一、行政的涵义 在传统行政法中,行政就是统治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意志,而依法对国家事务的一种有组织的管理活动。 二行政法的分类 1、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行政法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2、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3、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行政法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共同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特点: 1、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基础性。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自由裁量权的含义 自由裁量权就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范明示或默示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在合理判断的基础上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第三章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政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行政职权的含义、内容与特征 (一)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二)行政职权具有以下权力: 1、行政立法权。 2、行政许可权。 3、行政确认权。 4、行政检查权。 5、行政奖励权。 6、行政物质帮助权。 7、行政处罚权。8、行政强制执行权。9、行政合同的签订权。 10、行政复议权。11、其他行政职权。 (三)行政职权具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 2、不可处分性。 3、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三、行政职责的含义与内容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其具体内容包括主: 1、行政主体必须按照法定职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职务,不得失职、越权或滥用权力。 2、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避免程序违法。 3、行政主体的行为必须遵循合理、适当的原则,避免行政失当。 一、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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