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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管理规定

公车私用管理规定
公车私用管理规定

公车私用管理规定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便于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将允许部分员工驾驶自有车辆(含摩托车)进行公务活动.为加强私车公

用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私车公用的前提条件:

1、确因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

2、通过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审批;

3、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牌照、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

件应齐全.

二、私车公用审批程序

拥有私车的员工,确因公司业务需要,当事人可提出申请,提交职

能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同意,送交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再经

高级副总裁审批后,方可自带车公用,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公司私车

公用的有关待遇.

三、私车公用的基本待遇

1、油费:公务用车的油费由公司承担,但节假日(如周末、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非业务用车油费不予报销.私车加油必须按公

司规定的用油型号加油,加油前必须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申请和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加油.

2、车辆补助费:公司给私车公用车主每月提供一定车辆补助费,

补助标准:月行驶1000公里以内补助500元/月;1000-2000公里补

助800元/月;超过2000公里补助1000元/月;摩托车100元/月

(含油费,不再报销油费).

3、路桥费:公务用车路桥费予以报销,非公务用车的路桥费车主

自行承担.

4、车辆维修维护保养费:由车主自行安排负责.

5、车辆保险费(全保)、年审费、年票、车船税等:由车主自行安排负责.

6、车辆补助费每月发放一次,车辆路桥费、油费每周报销一次.

四、车辆的管理

1、私车出车都必须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派遣,并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登记私车的行车记录(每次出发和回来的公路数、时间等

信息),常驻林区的护林人员私车(摩托车)公用人员用车不需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派遣和登记.

2、私车公用的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应停放在公司停车场或指定位置.

五、违章与事故处理

1、车辆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2、非公务用车,因私车主借与他人使用;或未经公司同意,私车主擅自借与他人公务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全由私车主自行承担.

3、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维修费,由当事人负责处理.

4、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私车公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理,非公务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车主自行负责.

六、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七、本规定从2010年2月1日起执行.

公车私用管理规定

公车私用管理规定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便于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将允许部分员工驾驶公司车辆。为加强公车私用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车私用的前提条件: 1、确因集团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存在充足的前提下,提高员工的幸福指数为原则; 2、通过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审批; 3、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牌照、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二、公车私用审批程序 汇丰集团的公车因方便员工上下班使用,当事人可提出申请,提交职能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同意,送交汇丰集团行政部审核,再经集团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公车私用,办理有关手续后,由用车人对公车的安全、以及维护全权负责 三、公车私用的基本待遇 1、油费:需搭乘集团的汽车上下班的同事,每月平摊车辆油耗(使用多少平摊多少),司机夜间牵扯到的停车费也由车辆使用人集体平摊。如在公车私用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由车辆所在当事人进行自主处理,费用自理。 2、车辆维修维护保养费:日常保养由公司统一保养。 3、车辆保险费(全保)、年审费、年票、车船税等:由公司统一安排负责。 4、车辆补助费:因司机的工资以里程数的多少来确定,所以在公车私用的时间段所产生的里程数不记入司机绩效工资里面(司机也是受益人)。 四、车辆的管理

1、公车私用必须由企管中心行政部负责登记私车的行车记录(每日上班和下班的公里数、时间等信息),集团公司员工上、下班用车不需由企管中心行政部派遣和登记,由所需使用车辆人统一联系,统一安排。 2、公车私用的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应停放在公司停车场或指定位置,下班时间由司机全权负责汽车的安全,如出现重大事故由在场车辆使用人负责(司机承担70%责任,其他在场车辆使用人员承担30%) 五、违章与事故处理 1、车辆违章罚款由司机负责。 2、公车私用期间,如将公司车辆私自借给他人使用、将对司机进行考核20分处罚,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 3、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维修费,由当事人负责处理。 4、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公车私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理,非公务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司机自行负责(如因上下班接送公司人员参见细则进行责任划分)。 六、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企管中心行政部。 七、本规定从2011年11月3日起执行

关于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车辆:必须是公司职工私人产权,车辆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费用,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 2、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指派的公务活动。 3、驾驶员:需有两年以上驾龄,能安全、熟练驾驶小型或小型以上的车辆。 4、必须有部门经理同意,综合行政办公室审核的《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特殊情况的公车私用需公司总经理批准(需要到***以外的区域的)。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才能称为私车公用。 二、办理流程 1、私车公用应由综合行政办开具《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同意,综合行政办公室审核批准,需到昆明市以外区域参加公务活动的私车公用,需公司总经理批准; 2、私车公用车辆出车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如实填写启用里程数和回到公司里程数等内容,把申请表交回综合行政办车辆管理员或主任审核私车公用的公里数后,由驾驶人凭《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和报销凭证、发票等到财务按照本办法核定的标准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填《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无审批完整的《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财务不予报销。 3、私车公用原则上规定:以车定人,车主开车。特殊情况下,由使用部门或车主根据实际需要协商调派驾驶员,并报综合行政办备案。 三、补贴形式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交通费用; 2、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工程师以**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每月报销补贴的限额为1000公里,超出限额部分自行承担,不足部分按报销发票的实际金额报销; 3、公司市场运营中心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中心副总经理、财务部部长(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副部长)、综合行政办主任(副主任)以***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每月报销补贴的限额为公里,超出限额部分自行承担,不足部分按报销发票的实际金额报销; 4、其他人员私车公用的补贴按照私车公用的实际里程数,由综合行政办车辆管理员或主任审核后,按**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 5、实际用车公里数是指完成公务返回到公司时里程表上的公里数与出发前里程表上的公里数之差。 四、报销流程 1、车辆所有人根据综合行政办审核的私车公用申请表上的里程数填制报销凭证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领导批准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报账。

公车私用管理规定

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陕西拓日20111102) 1.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临时外出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订本规定。 2.车辆要求: 2.1私有车辆必须是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费用,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 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3.私车公用的申请审核及批准: 3.1因公务外出应首先向行政人事部申请使用公司的车辆,在公司公共车辆无法提供时,可 申请公车私用。 3.2员工确因公务需临时使用私车公用时,必须事先填写《私公用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外 出。 3.3员工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私车公用申请 及费用审核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3.4所用私车公用的申请及费用报销审核均需报行政人事部备查。 4.私车公用费用的报销程序: 员工即时填写《私车公用申请》→报部门审核→门卫在《私车公用申请》登记起始里程→用车人返厂后门卫登记终止里程→报行政人事部稽核→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报财务部对费用金额进行核算 5.报销范围: 5.1渭南市内范围内,目的地在三个以上且在短时间(一天)内需要办理完成的公务,需要 事先写《私车公用申请》,填写好各项路线,产生的私车公用费用可纳入报销范围。5.2对于在渭南市范围内,虽公务目的地单一但因携带物品较多,较重而不便乘坐公共交通 的私车公用,可纳入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 5.3特殊情况下产生的私车公用费用(未包含在以上情况范围中)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后可纳 入报销范围。 6.以下情况私车公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6.1公务目的地单一,可乘坐公交车、交通专线车,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私车前往,产生的费 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6.2公务目的地较少(两个以内)且单边路程在10公里以下私车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6.3单边里程在150公里以上的因公业务,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私车前往,产生的费用不纳入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及程序,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公务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一)一般公务用车。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界限为南至安林高速、北至北外环、西至南水北调桥、东至海信路)的一般公务活动,不得使用保留公务用车。 如有以下特殊公务活动可使用一般公务用车。 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集中组织的项目视察、工作检查、调研视察活动。 2.机要通信及应急突发事件的。机要通信用车主要是指用于机要交换、运送机要保密文件及资料的所需用车;应急用车主要是指由于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疫情防控、突发性自然灾害以及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发生,在没有专门应急预案准备时所需用车。 3.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织的、由部门承办的专项检查督导等活动。 4.用以陪同或承办市以外机关单位或团体在我市组织的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 5.基层调研、下乡、跨区域出差等业务活动。 6.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老干部用车需要。 —1—

7.临时性紧急任务和其它特殊情况。 (二)执法执勤用车。执法执勤应急用车,只适用于有关执法执勤、监管巡查、检查、办案等监管执法工作。使用范围为**市域,其它无关活动一律不得使用执法执勤应急用车。 (三)公务平台用车。单位保留公务用车不能满足公务活动需要时,必须到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租用车辆。费用在单位保留公务用车运行费中列支,凭服务平台票据报销。 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机关内部用车应按照“先审批后使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一)车辆使用科(室)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经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后由车辆管理员按照车辆使用性质安排车辆。 (二)公务用车使用采取预约方式(紧急事项等特殊情况除外)。使用人须提前半天(市内)或一天(市外)向事务中心预约用车;预约后因故不需用车的,须及时与事务中心联系取消预约。 (三)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台帐,做到用车登记、凭单出车、一车一档,定期公示。 三、公务用车车辆保养维修 市局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及保养。 (一)车辆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分管车辆领导审批后方可维修。 (二)车辆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大项维修,需填写《车—2—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试行办法 (讨 论 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节约型政府,高效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合理配置资源,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行为,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荆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用于从事公务管理活动的载客汽车。 第三条 公务用车配备原则:坚持严格标准、勤俭节约、逐步到位的原则;坚持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坚持以满足本单位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章 定编和购置 第五条 公务用车编制按下列原则核定: (一)按领导职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二)按人员编制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三)按工作职能需要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1、具有固定标识的特殊业务用车,可根据国家或上级业务主管

部门的意见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2、财政拨款单位的19座以上载客汽车经过审批,纳入编制管理,不占车辆编制。 3、社会捐赠或上级下拨、奖励的车辆纳入编制管理。 (四)根据财力,以优先购买性能优,油耗低的省产车为主,对购买国产其它车辆的要严格控制。 第六条 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一)区“四大家”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相对固定1辆公务用车。 (二)区直党政机关,按编制内人数每12人配备公务用车1辆;12人以上的,按12人的递增倍数配备车辆;不足12人的根据单位的工作职能和任务大小可配备1辆公务用车。 (三)镇、办事处、管理区可配备公务用车1辆,经济发达地可增配1辆。 (四)一个单位有10名县处级离、退休干部的,可增配1辆车。 (五)检察院、法院办案工作用车,按编制内人数1人1座配备;其他执纪执法机关公务用车,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任务大小按编制内人数2人1座配备。 (六)抗洪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可以另外配备专门用车。 第七条 配备公务用车价格标准: 公务用车的购车价格包括购置车辆价格、交纳购置附加税及办证费用。 (一)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包括执法执纪办案用车),可

公车私用处理决定

公车私用处理决定 拟写处理决定 时一般都是简短明确,那么,以下是 CN 人才公文 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公车私用处理决定,供大家阅读参考。 公车私用处理决定【一】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按照《关于开展严禁公车私驾 私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永作整办联发[xxxx]5 号)文件精神,5 月 14 日至 16 日,县作风大整顿 办、县公车治理办对公车私用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经核实,下列单位的 5 台公 务用车存在公车私用行为,根据永办〔xxxx〕150 号文件规定 ,经县作风大整顿办、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办研究决定: 1、对违反公车管理规定的银都大道指挥部、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县中医 院、 县工商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兴县支行等五个单位各扣减(追缴)单位经费 1000 元,使用人王福永、朱能活、黄文军、李春国、刘向阳等五人各上缴违规 使用费 200 元; 2、责令违规使用人王福永、朱能活、黄文军、李春国、刘向阳向县作风大 整顿办、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办写出书面检查; 3、对违规使用单位和个人在全县通报 批评。 4、对违规使用的个人请各单位按内部管理制度 处理。 县作风办、县效能办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大严查公车私用行为力度,规范公 务用车管理。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自纠,切 实正风肃纪, 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大整顿活动, 不断改进机关作风, 提高机关效能, 建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县作风大整顿办将继续经常性的组织开展明查暗访, 发现 问题将严格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公车私用处理决定【二】 XX 客运站站长林 xx 在未征得 XX 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驾驶广汽本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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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细则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细则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安全使用管理,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本着安全、规范、节俭用车的原则,需要有公务车管理规定作为指标。zw234作文网://.zw234 WTT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篇一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落实《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20人不超过1辆确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和纪检监察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主管部门,根据车辆保障装备标准和工作需要决定。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车重复配备。 (三)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实行指标管理,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党政机关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第七条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用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落实区安委会布置的工作,确保全局交通安全工作无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条全局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包括建立车辆使用、调配、维修、保养档案,办理养路费、保险等手续,联系地区安委会,协调处理单位车辆交通事故,配合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交通法规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给各科室使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公务用车的保养、验车、清洁、安全等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应强化本科室交通安全责任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因驾驶公务用车违章产生的罚款由违章人承担。 各科室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有责任不定期对车辆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公布检查结果。 第五条实行内部准驾制度,准驾人员应为持有驾驶证并在我局登记的工作人员,接受我局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管理。准驾人员驾驶车辆外出发生严重交通违章或无故不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的,取消其内部准驾资格。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

保行车安全。 非准驾人员严禁驾驶公务用车,如违反规定,由此产生的违章行为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对全局产生不利影响的,除负责缴纳相应的罚款外,科室负责人要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第六条我局公共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公共用车登记管理制度,出车前按实际情况填写使用人、用途、目的地、取车时间及返回时间等信息。车辆使用过程中须遵守交通法规,因违章或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第七条下班或节假日,除备勤公务用车外,其余车辆均需在我局停车场内停放。因故当日无法停放的,须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第一时间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并通报未按要求停放车辆情况。 第八条不得驾驶公务用车出京或办理私事,不得擅自将车辆转给非局内人员使用。 第九条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要向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以便明确责任,妥善处理交通事故。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何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

如何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 尊敬的老师,各位同学们,大家下午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如何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 关于公车私用问题,我想我们大家心中有数,。我国当前公务用车有四个方面的错误倾向:一是车越来越贵,二、三十万的车屡见不鲜;二是车越来越多,原有的车辆编制的规定形同虚设,有的单位十年前有一辆车,现在有十辆车,甚至更多;三就是车越来越分不清公和私,按标准不该配车的人都配了车,以至于有的领导错误的认为给自己配车是待遇,从思想上分不清是为工作服务还是为自己生活服务,以至于出现了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怪现象。四是个人思想上认为公车私用是小节,不算什么贪污,孰不知一人认为不是大事,人多了,时间长了,造成的浪费也是巨大的。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每天华灯初上的时候, 在高档的酒店饭馆的停车场旁边, 停在那里有多少的车是公车, 酒店中有有多少公务员在享受着纳税人的公款在吃喝玩乐. 每天又有多少人在烧着公家的汽油钱, 在办自己的私事. 其中一个很简单的原因,就是这些公车看起来不象公车, 或者说这些公车没有明显的标志, 没有办法让让公众直接辨别, 没有办法直接监督. 但你看美国,在很多地方,美国警察公车是可以私用的,让警员把警用巡逻车开回家,这种公车私用的高级管理办法不仅可以提高警员的治安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而且对于那些潜在犯罪分子和现行犯罪分子也是一个警示和威慑,有利于社会治安,无论是从经济投入上,治安管理上,警察积极

性的发挥上来讲,都算还是有利于国家。警车私用能够起到这样的效果,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警车的标识明显,易辩,能够让公众直接监督! 所以,对于解决公车私用这个问题,我们宿舍的建议是: 1是严格清理纠正。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务用车逐辆进行登记自查,不遗漏、不隐瞒,彻底摸清车辆底数;组织力量对登记上报情况逐车进行核实甄别,不留空白、不留盲区,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特别是用公车接送小孩上学之类的,交警可以处罚、抄报单位。 2让公车都能够有统一的标识,能够让公众直接辨别, 比如可以对公车柒成统一的颜色, 在上面写上统一的标志, 在公车的后盖箱写上"GOVERNMENT BUSINESS"的英文缩写等等。这样做就等于引入了公众监督,那些想公车私用,私事公干的人, 至少也有个顾忌了. 引入了公众监督后,国家公务的公开性和公正性就可以提高了,公车私用的问题就可以慢慢解决了。 3公车用GPS。比如广州市实行在公车上安装GPS系统,抑制公车私用及冒领使用费问题。众所周知,GPS是一项技术较为成熟的机动车辆远程监控管理的信息技术系统,它具有车辆位置查询、车辆行使的监控与调度、车辆轨迹储存、轨迹回放、行车状态事后分析管理等监管功能。据专家测算对比,使用GPS技术管理,由于有效控制了一些司机的公车私用、不当驾驶、“虚报冒领”(含虚报行车补助和“私票公报”)等节约的公车使用费大约在20%左右。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秉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务用车的财务预算,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公务用车集中招标管理及采购等相关工作,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车辆管理所负责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县公

司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编制计划管理。编制数量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因素进行核定,适当考虑地区差异。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第九条为避免造成浪费,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严重超标的,应予以封存;超过公务公车配备编制的,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立足选用国产汽车的原则,并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不得互相攀比,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偏远山区等道路状况比较恶劣的地区)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履行审批程度。 第十二条调任、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现任企业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应首先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可使用车辆的,可进行购置(租赁)。退休或者调离本单位的,不再为其个人配备或提供公务用车,不得超标准、越编制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条指导思想及原则 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满足公务用车需要,最大限度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控制公务用车的费用成本,实行单车核算考核,最大限度节约费用支出。 第二条适用范围及管理部门 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所有公务车辆。集团公司总部办公室和各分子公司办公室是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 第三条公务车辆管理台帐 为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建立下列台帐: 1、车辆出车台账,由司机负责记录,对每次出车情况进行逐项登记(用车部门、目的地、里程、油耗); 2、车辆运行台帐,由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记录,对每月车辆行车公里数、油耗、修理费、补助、收入进行登记; 3、车辆维修台账,由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记录,对车辆维修情况进行登记(故障情况、维修时间、维修地点、维修费用)。 第四条公务用车范围及对象 (一)公司领导上下班及处理公务 (二)各部门(单位)在市区范围内处理紧急公务、接送客人;财务处提款;销售部门和其它有对外业务的单位联系重要业务。 (三)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的临时用车单位和个人。 (四)因婚、丧事需要用车和领导因私用车不属公务用车范围,用车需按规定交费。

第五条车辆使用管理 (一)用车审批权限 1、在市范围内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2、员工个人婚、丧事用车,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3、其他情况用车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二)使用规定 1、用车单位用车时,必须填写《用车单》,并按审批权限报批后,交办公室车管人员登记派车。驾驶员凭《用车单》出车,严禁私自出车和用车,严禁公车私用。违反此项规定,对驾驶员处以500元/次罚款,并由其补交用车费用。 2、城区办事每次往返时间限定在2个小时以内,每超过1个小时,增加用车费30元。 3、为保证应急公务用车,不得同时派出全部车辆,应最少保证一辆车待命。 4、在保证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员工婚、丧事和领导因私用车,按照先登记缴费,后派车的程序办理。 第六条小车使用费用管理 (一)小车使用费结算标准 城区(、):按趟次计算用车费用。长途(城区以外):油料、过路费、司机住宿费、出车补助由用车单位承担,另外向用车单位按公里数收取一定的用车费用,标准如下: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六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局办公室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除外派公出情况外,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车库,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

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用车范围。根据市车改办批复,我局保留机要通信及应急车辆X台,主要用于以下公务活动: 1、办理保密、机要文件及涉密其他业务; 2、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稳定事件等; 3、上级部门到我市督查、督导、考核、调研和召开现场(报告)会等重要活动; 4、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通知的重大紧急会议和公共交通工具难以按时保障出行的重要紧急活动; 5、举行全市一类大型会议(市党代会、市人大、政协两会)需要运送会议设备、材料、资料等; 6、重要工作调研、视察、招商引资、访贫慰问、重大工作督查和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内的重点专项检查、督查、考核,以及单位来岳公务活动; 7、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的应急公务出行和确需开展的基层调研、跨行政区域的重要公务活动; 8、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事项。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管理,明确相关职责,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消耗,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二:公司公务车辆由集团办公室管理与调度。 ?使用范围 三:目前公司有轿车、商务车等各类公务车7辆,车牌号码分别为鄂EAF820、鄂EAC041、鄂EAE019、鄂EE3688、鄂EE6003、鄂EAE698、鄂EB5782. 四:公司公务车的使用范围是: 1、集团各部门公务用车; 2、下属各企业公务用车; 3、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用车程序 五:公务用车遵循如下派车程序: 1、部门下属企业单位负责人对所属部门人员出差,本着既能办好事,又能节约的角度进行安排。交通便利地,能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办事的,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部门下属企业单位需用车办公务,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由主管领导向办公室说明特办事项、出差人、地点、时间等。 3、办公室根据用车需求,填写《办公室派车登记表》和《出

车通知单》,安排车辆和驾驶员。 出车规定 六:驾驶员出车和用车人按如下规定执行: 1、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不得未办派车手续自行出车,如领导临时急需用车,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或其它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派车手续,驾驶员出车时应告知办公室,并于事后补办派车手续,否则按私自出车处理。 2、驾驶员应按派车单列明的所经路线,目的地行车,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变,由用车人视情况缓急进行事前说明或事后说明,并补办手续。 3、驾驶员须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并在派车单上记录时间、地点和本次出车起止里程数及相关费用,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每次出车后须交办公室登记核对行驶里程,以作为每月结算工资的依据。 4、用车人须认真核对本次出车目的地与公司往返里程数并签字,也不得随意更改行程或要求司机更改,特殊情况,须向办公室说明。 5、对办公室在各车辆上所放酒水等物质,由驾驶员进行保管,如随行领导用酒或物质后,驾驶员进行登记,所用领导签字确认。 第五章驾驶员职责 七:驾驶员要按照“文明、守法、安全、爱车、节约”的原则驾驶车辆,做到文明出车,文明服务。 八:驾驶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应自觉遵守交通法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与加强全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省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就是指各单位用于办理公务、调研督导、机要通信、突发事件应对、通勤服务等履行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主要包括轿车、越野车、中小型客车等。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分级负责、节能高效”与“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并明确公务车辆管理部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公务用车管理职责明确。 第五条全局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必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 第六条实行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制度。各单位要严格履

行公务用车审批手续,公务车辆外出时必须持有派车单。 局机关公务车辆审批程序为:各部门出差需使用公务车辆时,必须填写《***局机关公务用车申请单》,由科室负责人、局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局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派车。多个科室同时去同一个地点出差时,要合并乘车,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 各单位要控制与减少公务车辆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出差办理公务,应当优先选用公共交通工具。 第七条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制度。除公务活动时段外,所有公务车辆应当在单位指定地点停放。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停放至指定地点的,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车辆管理部门备案,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规定地点以外停放过夜。 节假日期间除值班等工作需要外,其她公务车辆应封存停驶。 第八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辆。 (一)严禁对外出租、出借公务车辆。 (二)严禁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三)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以及有业务联系单位、个人的车辆。 (四)严禁接受企业与个人赠送的车辆。 (五)严禁为领导干部配备专车。 (六)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 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 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 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公 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 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 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秉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遵 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 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的公 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财务 资产部负责公务用车的财务预算,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 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公务用车集中招标管理及采购等相关工作,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车辆管理所负责 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县公

司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编制计划管理。编制数量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因素进行核定,适当考虑地区差异。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第九条为避免造成浪费,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严重超标的,应予以封存;超过公务公车配备编制的,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立足选用国产汽车的原则,并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不得互相攀比,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偏远山区等道路状况比较恶劣的地区)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履行审批程度。 第十二条调任、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现任企业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应首先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可使用车辆的,可进行购置(租赁)。退休或者调离本单位的,不再为其个人配备或提供公务用车,不得超标准、越编制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住建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 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市以外公务用车,以及副局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报局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长 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等有关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三、用车程序 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 四、费用结报 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市内每周结报一次;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 1、车辆加油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车辆出发前,应加满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办公室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等因素指标,适时向加油卡充值。 2、办公室依据机关事务局核定的车辆百公里油耗指标,对不同车型实行分类节油考核,每节超一公升燃油,按政府采购均价的50%进行奖罚,每半年结算一次。 六、车辆维修 1、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报修单,并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送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总务部支配的所有车辆及相关人员。、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 总务部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 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司员工因公务外出或接送客户,可申请用车。 2.2 公务车辆使用流程 2.2.1 员工申请用车时,应到总务部填写《派车单》,然后经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由总务部安排车辆及驾驶员。 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车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车单的相关数据。 2.2.4 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停车等候过程中,车辆需熄火,不得出现停车开空调现象。公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办理私人事务。 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单及时上交总务部 审核,审核无误后由总务部存档。 2.2.6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总务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统计、监督、控制。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总务部批准。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总务部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损坏),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告总务部,及时更换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总务部同意。 2.5 总务部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公车私用费用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私车公用费用补贴试行管理办法 目的:为缓解公司用车紧张,提高办理效率,鼓励公司员工私车公用,明确规范私车公用相关费用,特制订本规定。 适用范围:公司各对外业务部门,需外出进行业务对接的工作人员。 一、申请补贴标准及要求 1、私车公用采用每公里补贴标准。 2、私车公用可报销项目包括:燃油费、停车费、路桥费。 3、费用补贴包含实际燃油费、车损补贴、车辆维护保养补贴,综合补贴为1元/公里,停车费、路桥费据实凭发票报销。 4、私车季审、年审、保险、交纳各类税费、办理证件等各项手续由个人自行办理。 5、私车公用车辆因公外出情况下,因违犯交通法造成的罚款、扣分均由个人承担。如发生剐蹭等交通事故,除应先救助伤者以及拨打110报警、报保险理赔外,并应立即联系公司办公室报备,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来承担。 二、私车公用公里数计算及补贴流程 1、实际里程数计算以从公司出发到公务目的地往返实际发生的里程数为私车公用公里数。 2、员工从公司出发的,到办公室登记出发点及目的地,并和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工作事项,按地图软件最短行程路线给予确认里程,

进行补贴。 3、员工非从公司出发的,前往公务目的地的,需提前至办公室报备,如中途出现折转请提前告知办公室做好登记,按地图软件最短行程路线给子确认里程,进行补贴。 4、公务目的地需真实提供,里程提供需真实及时,不准弄虛作假欺瞒公司,否则不子报销相关费用。 5、办公室每月月初将上月《私车公用油费报销登记表》统一整理→员工核对→部门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员工凭停车费、路桥费、油补报销单到财务部报销。

私车公用油费报销登记表

员工私车公用油补报销单 年月日 员工私车公用油补报销单 年月日 员工私车公用油补报销单 年月日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省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各单位用于办理公务、调研督导、机要通信、突发事件应对、通勤服务等履行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主要包括轿车、越野车、中小型客车等。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分级负责、节能高效”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并明确公务车辆管理部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公务用车管理职责明确。 第五条全局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必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办法》等规定,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 第六条实行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制度。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手续,公务车辆外出时必须持有派车单。 局机关公务车辆审批程序为:各部门出差需使用公务车辆时,必须填写《***局机关公务用车申请单》,由科室负责人、局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局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派车。多个科室同时去同一个地点出差时,要合并乘车,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 各单位要控制和减少公务车辆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出差办理公务,应当优先选用公共交通工具。 第七条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制度。除公务活动时段外,所有公务车辆应当在单位指定地点停放。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停放至指定地点的,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车辆管理部门备案,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规定地点以外停放过夜。 节假日期间除值班等工作需要外,其他公务车辆应封存停驶。 第八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辆。 (一)严禁对外出租、出借公务车辆。 (二)严禁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三)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以及有业务联系单位、个人的车辆。 (四)严禁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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