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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管理条例

公车私用管理条例
公车私用管理条例

公车私用管理条例

公车私用: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便于员工工作需要,生活需要,公司同意部分员工,可以申请公车私用,具体条款如下:

一、公车私用的前提条件:

1、确保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充足

2、通过公司领导批准审批

3、车辆的各项证照都相应齐全

二、公车私用审批程序

确因个人需要使用公车,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提交职能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同意,提交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再经高级领导审批后,方可公车私用。

三、公车私用的义务

1、油费:私人用车,油费由用车人承担,根据公司规定的用油型号加油,根据实际公里数,核算油费,进行备案,待发工资时在工资中扣除。

2、路桥费:非公务用车的路桥费车主自行承担。

四、车辆管理

1、公车私用都必须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派遣,并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登记车的行车记录(每次出发和回来的公里数,时间等信息)。

2、公用的私车在正常上班时间应停放在公司停车场,或指定位置。

五、违章与事故处理

1、车辆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2、由于驾驶人操作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维修费,由当事人负责处理。

3、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理。

六、此规定最终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及公司员工的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本制度适用于南涧县鹏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大理众策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涧县瑞祥商贸有限公司、南涧县头等舱主题酒店(以下简称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3、公车使用范围: (1)领导或职工参加县内外重要会议; (2)集中联系业务或调研业务且工作量较大; (3)其它紧急和特殊情况用车。 (4)为了节约公司成本,在县城范围内办理公事,如果不是拉送货物或者接送宾客,原则上不使用公车。(报销公交车、电瓶车的费用,一个月申报一次)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综合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

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

公车私用管理规定

公车私用管理规定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便于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将允许部分员工驾驶公司车辆。为加强公车私用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车私用的前提条件: 1、确因集团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存在充足的前提下,提高员工的幸福指数为原则; 2、通过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审批; 3、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牌照、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二、公车私用审批程序 汇丰集团的公车因方便员工上下班使用,当事人可提出申请,提交职能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同意,送交汇丰集团行政部审核,再经集团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公车私用,办理有关手续后,由用车人对公车的安全、以及维护全权负责 三、公车私用的基本待遇 1、油费:需搭乘集团的汽车上下班的同事,每月平摊车辆油耗(使用多少平摊多少),司机夜间牵扯到的停车费也由车辆使用人集体平摊。如在公车私用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由车辆所在当事人进行自主处理,费用自理。 2、车辆维修维护保养费:日常保养由公司统一保养。 3、车辆保险费(全保)、年审费、年票、车船税等:由公司统一安排负责。 4、车辆补助费:因司机的工资以里程数的多少来确定,所以在公车私用的时间段所产生的里程数不记入司机绩效工资里面(司机也是受益人)。 四、车辆的管理

1、公车私用必须由企管中心行政部负责登记私车的行车记录(每日上班和下班的公里数、时间等信息),集团公司员工上、下班用车不需由企管中心行政部派遣和登记,由所需使用车辆人统一联系,统一安排。 2、公车私用的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应停放在公司停车场或指定位置,下班时间由司机全权负责汽车的安全,如出现重大事故由在场车辆使用人负责(司机承担70%责任,其他在场车辆使用人员承担30%) 五、违章与事故处理 1、车辆违章罚款由司机负责。 2、公车私用期间,如将公司车辆私自借给他人使用、将对司机进行考核20分处罚,此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 3、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维修费,由当事人负责处理。 4、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公车私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理,非公务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司机自行负责(如因上下班接送公司人员参见细则进行责任划分)。 六、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企管中心行政部。 七、本规定从2011年11月3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办公室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办公室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办公室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

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 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办公室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 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 管理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 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3、公司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4、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派车申请,并在人事行政部填写《用车登记表》,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出车地点、预计公里数、等信息,人事行政部部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有车登记的,人事行政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5、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后到人事行政部补签《用车登记表》,交行政部存档。 6、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深圳的原则。 7、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8、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9、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10、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公司办公楼停车场,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

关于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车辆:必须是公司职工私人产权,车辆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费用,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 2、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指派的公务活动。 3、驾驶员:需有两年以上驾龄,能安全、熟练驾驶小型或小型以上的车辆。 4、必须有部门经理同意,综合行政办公室审核的《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特殊情况的公车私用需公司总经理批准(需要到***以外的区域的)。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才能称为私车公用。 二、办理流程 1、私车公用应由综合行政办开具《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同意,综合行政办公室审核批准,需到昆明市以外区域参加公务活动的私车公用,需公司总经理批准; 2、私车公用车辆出车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如实填写启用里程数和回到公司里程数等内容,把申请表交回综合行政办车辆管理员或主任审核私车公用的公里数后,由驾驶人凭《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和报销凭证、发票等到财务按照本办法核定的标准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填《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无审批完整的《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财务不予报销。 3、私车公用原则上规定:以车定人,车主开车。特殊情况下,由使用部门或车主根据实际需要协商调派驾驶员,并报综合行政办备案。 三、补贴形式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交通费用; 2、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工程师以**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每月报销补贴的限额为1000公里,超出限额部分自行承担,不足部分按报销发票的实际金额报销; 3、公司市场运营中心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中心副总经理、财务部部长(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副部长)、综合行政办主任(副主任)以***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每月报销补贴的限额为公里,超出限额部分自行承担,不足部分按报销发票的实际金额报销; 4、其他人员私车公用的补贴按照私车公用的实际里程数,由综合行政办车辆管理员或主任审核后,按**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 5、实际用车公里数是指完成公务返回到公司时里程表上的公里数与出发前里程表上的公里数之差。 四、报销流程 1、车辆所有人根据综合行政办审核的私车公用申请表上的里程数填制报销凭证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领导批准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报账。

最新公司车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 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 3、公司行政人资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 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的使用 1、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行政人资部提出派车申请,行政人资部根据 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不按规定流程进行用车登记的,行政人资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每次出车前及将车辆归位后都必须根据公司的要求把车辆的起始及终止公里数,填写于每辆车的指定登记簿里,为每月底行政人事部的分析报告提供数据。 2、车辆借出如出现加油、违章、超速、违停、现场处罚、交通事故,应在车辆借出登记簿 备注栏注明,特殊情况应告知行政人资部,并提交相关资料至行政人资部存档,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应在同一申请下另起行标注途径地及相关事项。 3、所有车辆的钥匙连同各类车证,都保管在一个设于行政人资部办公室里的带锁的钥匙柜 里。钥匙柜的钥匙仅为行政秘书及部门经理备用。每次因工作需要用车都必须由上述人派出车匙,并作相应的登记。同样,车匙入库亦需履行相同程序。 第三章车辆的停放 1、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人资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人 资部;用车申请经批准后,若次日执行事项紧急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2、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 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3、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位,未经行政人资部同 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公车管理制度

公车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

公车私用管理规定

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陕西拓日20111102) 1.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临时外出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订本规定。 2.车辆要求: 2.1私有车辆必须是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费用,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 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3.私车公用的申请审核及批准: 3.1因公务外出应首先向行政人事部申请使用公司的车辆,在公司公共车辆无法提供时,可 申请公车私用。 3.2员工确因公务需临时使用私车公用时,必须事先填写《私公用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外 出。 3.3员工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私车公用申请 及费用审核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3.4所用私车公用的申请及费用报销审核均需报行政人事部备查。 4.私车公用费用的报销程序: 员工即时填写《私车公用申请》→报部门审核→门卫在《私车公用申请》登记起始里程→用车人返厂后门卫登记终止里程→报行政人事部稽核→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报财务部对费用金额进行核算 5.报销范围: 5.1渭南市内范围内,目的地在三个以上且在短时间(一天)内需要办理完成的公务,需要 事先写《私车公用申请》,填写好各项路线,产生的私车公用费用可纳入报销范围。5.2对于在渭南市范围内,虽公务目的地单一但因携带物品较多,较重而不便乘坐公共交通 的私车公用,可纳入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 5.3特殊情况下产生的私车公用费用(未包含在以上情况范围中)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后可纳 入报销范围。 6.以下情况私车公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6.1公务目的地单一,可乘坐公交车、交通专线车,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私车前往,产生的费 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6.2公务目的地较少(两个以内)且单边路程在10公里以下私车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6.3单边里程在150公里以上的因公业务,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私车前往,产生的费用不纳入

行政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所有维修项目要先打报告,500

元以上的维修需报局长办公会批准,500元以下的维修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局长批准,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修理,办公室统一结算。 八、司机应对本人所驾驶车辆认真负责,精心爱护,并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九、禁止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驾驶员私自让其他人驾驶车辆,或私自出车,如发现一次,对非驾驶人员和该车驾驶员各罚款50元,若发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十、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规章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罚款50元,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故者除批评教育外,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减少私人用车,严禁打着公事旗号办私事用车。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排。

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现针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特制定以下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使用程序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 2、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按照行政部派车规定进行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1),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车辆。出车结束后,驾驶人需填写车内的《随车单》(附件2),并到行政部做用车归还登记。 3、车辆使用按先工作任务为先、后其他事项的原则安排。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日常市内宣传使用,无须每次提前到行政部登记,使用部门自行登记,行政部抽查,超过50公里或者出市区使用要提前登记。出现登记里程差异20公里及以上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差异每增加20公里罚款翻倍);行政部抽查过程中发现临时集中登记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核准后方可调派。 二、费用管理 每月7日前,行政部按车次统计各部门和子公司出车里程,并按各车费用标准计算用车费用,报财务部门进行分摊。 三、公司车辆驾驶人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加强车辆保护意识,爱护车辆。使用方在用车时,发现不正常项(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车灯、方向灯、外观等),有责任立即加补或调整,并及时通知行政部。 3、保持车辆卫生整洁是每一个驾乘人员的义务,车厢内杜绝吸烟。每位驾驶人员出车结束后应及时清洁车辆卫生,保证车辆内设施齐全、座椅整洁。后备箱在使用时尽量用报纸等物品做+好保护,避免刮碰或污染。车辆归还时,行政部负责检查车辆卫生,凡发现不合格项,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4、严格按照《用车申请单》注明的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出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0元,并补偿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行车记录填写《随车单》,乘车人员按规定签字核实。 6、出车结束后公司车辆必须当天归还,并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严禁异地停放。 7、用车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车辆驾驶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在违规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罚款交至行政部,并协助行政部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置。 8、如在公务用车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行政部及主管领导,通知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办理赔偿手续。驾驶人承担由其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如若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将由驾驶人承担。凡是由于当年车辆事故过多造成次年车辆保险费率上调,上调的费用将由所有发生事故的车辆驾驶人所在部门进行分摊。

公车管理制度

武术局公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车管理,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和二级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局长统筹车辆管理,副局长为车辆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做好监管,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为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人。 一、局内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局领导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 二、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并由财务按月核对行车公里数及油耗,据实核销。驾驶员车辆加油使用油卡,由财务人员负责油耗的监督和管理。 三、严格控制公车私用。一般情况下,职工(含驾驶员)私人用车不准派车,职工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须经领导同意。 四、专职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公车私驾。因事外出,应向领导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 五、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或驾驶员因事、因病请假的,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六、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保养。日常车辆由驾驶员

负责维护管理车辆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定期检查),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 八、车辆需要保养和维修时需报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保证维修费用清楚。 九、驾驶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乱发议论,不得泄露秘密。 十、违反上述规定,由局党支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一、本制度由特区武术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车辆派遣单 车辆派遣单 车号:用车时间:月日时至月日时 单位负责人签字:派车人: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试行办法 (讨 论 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节约型政府,高效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合理配置资源,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行为,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荆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用于从事公务管理活动的载客汽车。 第三条 公务用车配备原则:坚持严格标准、勤俭节约、逐步到位的原则;坚持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坚持以满足本单位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二章 定编和购置 第五条 公务用车编制按下列原则核定: (一)按领导职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二)按人员编制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三)按工作职能需要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1、具有固定标识的特殊业务用车,可根据国家或上级业务主管

部门的意见和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2、财政拨款单位的19座以上载客汽车经过审批,纳入编制管理,不占车辆编制。 3、社会捐赠或上级下拨、奖励的车辆纳入编制管理。 (四)根据财力,以优先购买性能优,油耗低的省产车为主,对购买国产其它车辆的要严格控制。 第六条 公务用车配备标准: (一)区“四大家”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相对固定1辆公务用车。 (二)区直党政机关,按编制内人数每12人配备公务用车1辆;12人以上的,按12人的递增倍数配备车辆;不足12人的根据单位的工作职能和任务大小可配备1辆公务用车。 (三)镇、办事处、管理区可配备公务用车1辆,经济发达地可增配1辆。 (四)一个单位有10名县处级离、退休干部的,可增配1辆车。 (五)检察院、法院办案工作用车,按编制内人数1人1座配备;其他执纪执法机关公务用车,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任务大小按编制内人数2人1座配备。 (六)抗洪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可以另外配备专门用车。 第七条 配备公务用车价格标准: 公务用车的购车价格包括购置车辆价格、交纳购置附加税及办证费用。 (一)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包括执法执纪办案用车),可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 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 驶执照的员工。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 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 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 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 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 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抢行、猛拐、 争道、开斗气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承担赔偿事故损失。 7.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 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8.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9.对忽视安全规定、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的驾驶员,视具体情节给 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 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 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公司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 政部批准后方可离岗。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 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车辆管理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用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落实区安委会布置的工作,确保全局交通安全工作无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条全局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包括建立车辆使用、调配、维修、保养档案,办理养路费、保险等手续,联系地区安委会,协调处理单位车辆交通事故,配合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交通法规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给各科室使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公务用车的保养、验车、清洁、安全等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应强化本科室交通安全责任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因驾驶公务用车违章产生的罚款由违章人承担。 各科室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有责任不定期对车辆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公布检查结果。 第五条实行内部准驾制度,准驾人员应为持有驾驶证并在我局登记的工作人员,接受我局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管理。准驾人员驾驶车辆外出发生严重交通违章或无故不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的,取消其内部准驾资格。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

保行车安全。 非准驾人员严禁驾驶公务用车,如违反规定,由此产生的违章行为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对全局产生不利影响的,除负责缴纳相应的罚款外,科室负责人要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第六条我局公共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公共用车登记管理制度,出车前按实际情况填写使用人、用途、目的地、取车时间及返回时间等信息。车辆使用过程中须遵守交通法规,因违章或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第七条下班或节假日,除备勤公务用车外,其余车辆均需在我局停车场内停放。因故当日无法停放的,须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第一时间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并通报未按要求停放车辆情况。 第八条不得驾驶公务用车出京或办理私事,不得擅自将车辆转给非局内人员使用。 第九条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要向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以便明确责任,妥善处理交通事故。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公车使用管理制度95420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细则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细则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车安全使用管理,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本着安全、规范、节俭用车的原则,需要有公务车管理规定作为指标。zw234作文网://.zw234 WTT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篇一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落实《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20人不超过1辆确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和纪检监察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主管部门,根据车辆保障装备标准和工作需要决定。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车重复配备。 (三)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实行指标管理,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党政机关应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可以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第七条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49032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作业车辆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作业车辆指各个部门生产作业所用车。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日动车前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国有企业公车管理制度

XX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集团车队公务车辆和驾驶员队伍的有效管理,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效能建设和政府采购等规定,特制订本车辆综合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制度 1.集团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相对固定,部室站队工作用车按领导分管对口用车。一般情况下,办公室不再调度派车。 2.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若有违反,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该车驾驶员负全责,并按纪检监察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情况用车,办公室统一安排所有车辆。部室用车要接受调剂。 二、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审批程序:车辆需要维修、保养、装潢或添置设备用品的,须经分管领导准许,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后,经办公室备案,驾驶员凭《维修联系单》到市采购中心定点厂家维修。维修金额估计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先由车辆维修方面技术人员出具项目清单报办公室批准,后进行维修。

在外地发生故障或车辆突发故障等情况下需要及时维修的,必须事先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经同意后进行维修,事后补办《维修申请单》等手续。 2.费用结算:厂家每季度凭《维修联系单》和驾驶员签字的维修清单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到财务室核销。 3.建立维修台账:由办公室建立一车一档,详细掌握车辆情况,如维修时间、维修厂家、更换部件名称、部件价格等。 三、车辆用油制度 集团车辆用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行一车一卡,设定加油卡权限,限车号加油。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购买油料的,必须事先报告分管领导,说明原因。 四、车辆保洁制度 驾驶员应随时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 五、车辆保险制度 根据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中标的保险公司中择优投保。投保险种按照节约、必需的原则进行确定。 六、车辆验审制度 驾驶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所驾驶车辆的验审工作,因驾驶员疏忽而导致车辆脱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等)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车辆停放制度 1.在集团大院落内,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上。 2.晚间与节假日,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集团大院内。但因工作需要晚间不能停放在集团大院内的车辆,在充分考虑停放安全的前

公司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及方案图文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合理有效使用车辆,最大限度节约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并确保车辆安全、良好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车辆:公司新BV2719\新QS0533 二、车辆管理 1 、机负责维修、检验、保养、清洁等。 3、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4、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车辆管理员说明原因。 三、车辆使用 1.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以外人员使用、不得将车辆给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2.单位员工借用他人车辆或自带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费用后果均有责任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3、驾驶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四、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1、每次出车产生费用时,司机应及时附上报相关的凭证交给车辆管理员审核整理。 2、车辆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并保管司机的行车记录。 3、由于司机违章造成的费用,由司机全额承担。 4、车辆管理员应每月核对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与《车辆行驶记录表》的总里程,将误差控制在5%以内。否则,应彻查原因并予以纠正。四、车辆用油管理 1、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用量和公里数必须相符。 2、车辆需加油时,由驾驶人从公司借支现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垫付,再凭相关票据到公司报销。 3、驾驶员在加油后,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并按顺序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登记;否则造成加油数据无法确认的,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该驾驶员批评或处罚。五、车辆保养 1.车辆应建立保养手册录保养时间、地点、保养内容、保养里程。 2. 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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